張炜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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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炜,字子明,..州永年人,本名火景,與章宗近音改名。大定二十五年(1185)進士及第,調任葭州軍事判官,第二次升中都左警巡使。炜好談功利,缺少操守,交結部下的老百姓閻元踂,缙紳輕視他,遞升官至戶部員外郎。

    承安五年(1200),天色長久陰晦,平章政事張萬公奏道“:這是由于君子小人邪正不分所造成的,君子應當在朝内,小人應該在外邊。”章宗問“:誰為小人?”萬公回答說:“戶部員外郎張炜、文繡署丞田栎、都水監丞張嘉貞雖有才幹,沒有品行相稱,喜歡各處活動來取得權勢和财利。大概評價人應當先德後才。”诏令三人都授外職,炜出為同知鎮西軍節度使事,轉任同知西京轉運使事。這時,廣建邊界城牆,他被行戶工部下來的文書指定主管役事。居母喪,起用任桓州刺史,上奏請求用鹽換米事宜,且要說的問題關系重大,擔心說得太細,不敢都寫上。下诏尚書省說:“張炜明白人,我不敢過細追問,你們詳細問他,不要做虛假文章。”充任宣差西北路軍儲,自己說征收不到百姓,可以足用。大概廣泛請來商人放任販賣交易,不問來的地方。奸人往往出示文書,亂指産業,說鄰居保人的姓名,炜相信這些,大多給他們錢,不久逃走,就逮捕鄰居保人,讓他們代賠,一路為這疲弊。又用舊氈..、缯絮、皮革折價給士兵,都扔在道上離去。一年以後,改任戶部郎中,任翰林直學士,都兼任計劃管理職事。左丞相宗浩上奏“:張炜擅長理财,近來戶部給錢三十萬,已增息十四萬了。請給流通錢百萬,令從長擴展籌辦,請求不要附屬省部,聽任專人提控,有應該彙報的,允許炜獨自轉達,每年派幹事官計本息全部報告。”皇帝聽從他的請求。

    泰和六年(1206),伐宋,炜進獻銀五千兩。下诏說:“你辦聚集資财儲存的事,本來是職責,不讓軍士有議論國家的行為。别人說你壞話,我都知道這些,能獲得利,這就是你的功勞。”從西北路召回,辦理結算各道的倉庫,授予簽三司事。皇上問“:誰可以代替你規劃籌辦?”炜推舉中都轉運戶籍判官王謙。謙到西北路,全部揭露炜前後散失錢物用萬萬計算,面對訟事好幾年。大安三年(1211),起用為同簽三司事。會河堡兵敗,軍士還說張宣差苛刻我們,想倒戈殺他。遞升為戶部侍郎。貞..初,任河北西路按察轉運使。

    貞..二年(1214)春,中都缺糧,诏任同知都轉運使事。邊源用兵萬人護運通州存糧,軍敗死在那裡。平章政事高琪推舉炜代源行六部事。因勞苦加官一級,改任河北東路轉運使。宣宗遷都到汴,輔助尚書右丞胥鼎前路安排住宿和修理南京宮阙。沒有多久,因事犯罪降為孟州防禦使。三年(1215),升安國軍節度使。退休。宣宗開始以為炜有才能,已經察覺到他不誠實,就不再用。貞..四年(1216),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