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德基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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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德基,字元履,遼陽渤海人。皇統二年(1142),高德基登進士第。皇統六年(1146),高德基為尚書省令史。海陵做丞相時,剛愎自用,沒有人敢違背他的意旨,高德基卻常常與他争辯。等到海陵篡取了皇位,命令左司郎中賈昌祚告知高德基說:“你公正果敢,現在委任你掌管南京行省的事情。”高德基還沒前去赴任,适逢海陵皇帝想建都燕京,于是命令高德基掌管燕京行台省都事。高德基後改為攝右司員外郎,授予戶部員外郎,改任中都路都轉運副使,升為戶部郎中。

    正隆三年(1158),海陵皇帝诏令左丞相張浩、參知政事敬嗣晖營建南京宮室。第二年,高德基與禦史中丞李籌、刑部侍郎蕭中一都被任命為燕京營建提點。海陵皇帝派中使對高德基說“:你們是想乘車前往?還是想騎馬前往?銀牌可到南京尚書省取。”李籌乞求先發下銀牌,海陵又派中使對李籌說:“銀牌給與不給,應當是出自朕的意思,你怎麼敢說話,難道在你們三人中,獨你的官高嗎?”于是打李籌三十下,派他騎馬前往,高德基、蕭中一乘車前往。高德基轉任同知開封尹。

    大定三年(1163),高德基因為廉政管理不善,降職為同知北京路都轉運使事。這年秋天,土河泛濫,洪水進到京城,高德基于是命令打開長樂門,把洪水疏導分流到禦溝,以減輕水勢,洪水沒有造成危害。高德基升為刑部侍郎。大定七年(1167),高德基改任中都路都轉運使。大定九年(1169),高德基轉任刑部尚書。有犯罪當處死的人,宰相想從輕發落,高德基說:“法律沒有第二種。”沒有聽從。等到上奏,金世宗皇帝說:“刑部的決議是正确的。”因此召知諸尚書說“:自朕即位以來,因為政事與宰相争論是非的,隻有高德基一個人。自今部上省三議不統一,就應該讓我詳細知道。”高德基為宋朝君主生日使。等到回國,宋朝人送給禮物外帶臘肉茶葉三千胯,沒有簽封。高德基說:“侄子進獻叔叔禮物,而不簽名,這是沒有名義的東西。”

    大定十一年(1171),高德基改任戶部尚書。高德基上奏章,請求免去軍房稅等錢,減少農稅及鹽酒等賦稅,未有被批複。高德基把當朝官員的俸祿糧食折成錢,按市場上的高價給他們,官府多拿出了幾乎四十萬貫的錢,金世宗皇帝派人告訴他說:“你身為尚書,為取悅宰執近臣,濫出官府的錢。你的官爵,是朕給的,為什麼要這樣?”于是決定打高德基八十闆,戶部郎中王佐、員外郎盧彥沖、同知中都轉運使劉先先、副使石抹長壽、支度判官韓鎮、左警巡使李克勤、右警巡使李寶、判官強銳昌、姚宗..、尼龐古達吉不,都不同程度地被打。金世宗皇帝下诏從大定十一年十一月冬至大赦後,尚書省、禦史台、戶部、轉運司、警巡院多支出的俸祿糧食折成的錢,都追回。高德基降為蘭州刺史,王佐降為大興府推官,盧彥沖為河北西路戶籍判官,劉先先為東京警巡使,石抹長壽為東京留守推官,韓鎮為河東南路戶籍判官,李克勤為通遠縣令,李寶為清水縣令,強銳昌、姚宗..、尼龐古達吉不都授予司候。大定十二年(1172),高德基死去,終年五十四歲。他的兒子叫高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