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浩、田珏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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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太子又是臣子,如果他住的與至尊宮室相同,恐怕不合制度,因此應該勤儉為德。

    ”皇帝說“:好。

    ”于是停止了基建,因此對太子說:“朕想漢文純儉,心中常慕,你也可以以此為準則。

    ”不久,皇太子過生日,皇帝在東宮大宴群臣,用大玉杓、五百兩黃金賜給丞相纥石烈志甯,并環顧群臣說:“你們能立功,朕也這樣褒賞你們。

    ”又說“:參政孟浩公正敢言,從中丞一下提為執政。

    你們能這樣,朕也破格提拔任用你們。

    ”金世宗曾經說“:女真原本崇尚純樸,今天的風俗一天不如一天厚淳,朕很憂愁。

    ”孟浩回答說“:我四十年前在會甯,當時風俗與今天不同,正像聖上訓釋。

    ”皇帝說:“你是舊時人,所以知道。

    ”皇帝對宰臣說:“宋朝前廢帝叫他叔叔湘東王為‘豬王’,讓他在欄圈中吃飯,作為戲笑。

    寫在史冊中,以勸善懲惡。

    海陵王用親信掌管記注,記注寫的不清楚,當時的行動大事,實錄不記載,大家都知道的要詢問寫上它。

    ”孟浩回答說:“良史直筆,君主的行動要寫上。

    帝王自己不看史,記注官才能都寫下它。

    ”孟浩又奏說:“自古以來,不明确獎賞懲罰而能治理好的,沒有聽說過。

    國家獎賞好的懲罰惡的,大概也很多,而天下人不知道。

    請求從今開始凡是賞功罰罪,都把事情公布出去,使大臣們知道勤勉而努力工作,小人知道害怕而警惕。

    ”皇帝聽從了孟浩的建議。

     孟浩進升為尚書右丞,兼太子少傅。

    後罷此職而任真定尹,金世宗皇帝說:“你年紀雖然大了,精神卻還很好,又善于管理軍民,不要急忙說退。

    ”皇帝用通犀帶賜給他。

    大定十三年(1173),孟浩死去。

     田珏從大理丞直升為同知中京留守,最後官為利涉軍節度使。

     大定二十九年(1189),金章宗下诏尚書省說“:已故吏部侍郎田珏等人都是中正之士,小人用拉朋結黨的罪名陷害他們,所以被判罪。

    金世宗用孟浩做右丞,當時還健在的人都任用了,但死去的人卻沒有加以追複原職,這個主張讓大家知道。

    ”張汝霖上奏說:“田珏專權結黨,先朝已經判定了他的罪名,沒有人不說罪定的很恰當。

    今天追贈他們官爵,恐怕不能懲惡揚善。

    ”張汝霖是先朝的大臣,曾經參與那次案子的審判,金章宗又剛即皇帝位,不肯逆他的意思,對他說:“你既然是為了天下,姑且把此事放下。

    ”張汝霖死後,章宗又下诏尚書省說:“從田珏結黨事之後,當官的引以為戒,追求苟且已習以成風。

    先帝知道田珏等人無罪,錄用了活着的人,有的提拔到宰執,有的做了節度、防禦、刺史。

    那些死去的人還沒有追複原職,其子孫也還在編戶,朕很憐憫他們。

    為了表彰賢的傳揚好的,應該推廣先帝的褒揚忠直之意,并增加恩惠體恤,用以勸勵風俗。

    除田珏等一些人被任用外,沒有任用的死去的,一起官爵複原職。

    他們的子孫當時已經有官職的,因為父親祖父連坐結黨案被判撤職的,也一起追複。

    應當追複爵位的人及其子孫沒有受到蔭恩的,也按慣例給與他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