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安排日事迹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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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賊難。
原任禮部主事周之玙進「玉牒」。
予故刑部尚書沈演祭葬,贈太子太保,蔭子。
準錦衣衛百戶張翕之入錦衣借職。
其後,以佥事掌南鎮撫司;張鳳翔子也。
甲辰,加考功郎中梁羽明太常寺少卿。
後與父雲構俱仕北,為吏部主事。
升詹事府正詹曹勳禮部右侍郎,仍管翰林院事;沈延加左春坊左谕德兼侍講、劉同升右中允兼修撰、陳之遴左中允兼編修,同劉正宗管理诰敕。
贈原任山東巡按宋學朱大理寺卿,蔭子。
濟南之陷,學朱死無确據,故恤典至此始得。
時同死提學翁鴻業,子疏請,又見駁。
乙巳,令永禁換授改升;有敢複行者,許科、道糾參削職,遣邊外永遠充軍。
明旨自撰一律,閣臣铎之票非也;且罪何至永戍! 丁未,命張鳳翔以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總督浙直水陸軍務、巡撫蘇松等處地方。
鳳翔後降北,仍為侍郎。
升浙江參議盧若騰都察院右佥都禦史,督理江北屯田、巡撫鳳陽等處地方。
加副使耿廷箓太仆寺少卿,監參将沙定洲兵由建昌入川剿賊,受督輔王應熊調度。
北兵陷宿遷——尋以複聞。
兵至則逃,去則稱複:積弊如此。
予鄭彩蔭一子錦衣衛百戶。
授黃魁世錦衣衛指揮佥事,黃政、黃芳各千戶。
一輩以護衛微勉。
授李胤蘭錦衣衛百戶。
河南承差,以微勞官。
命内臣高起潛提督江北兵馬糧饷、沿江水師。
起潛先泛海至淮,令入京陛見;至是,乃用。
罷職方監軍。
以多幸濫故也。
己酉,令九江總兵黃斌卿駐皖、池,兵用皖饷。
斌卿鎮九江,偵知左良玉難制,不肯久駐;遂改。
庚戌,命都督許定國鎮守開封、河、雒。
命提問巡撫何謙、丘祖德、曾化龍及總河黃希憲。
禦史沈宸荃言:『今東、豫兩省為提約經理者,王永吉、張缙彥。
永吉先失機負罪,先帝拔之為督,宜何如效死為報!乃擁兵近甸,不能勤王救敗,惟知一逃;置之極典猶輕。
缙彥先考選部屬,先帝時為中樞,亦宜如何效死為報!乃身居帷幄,不能固城衛主,腼顔苟活;加之寸礫非枉。
幸蒙皇上轸念封疆,寬恩使過;則二人者,皇上白骨重肉之人,可不效曹刿、孟明收功三敗哉!奈何永吉觀望逗遛,徘徊淮、海間;未聞荷戈,先請诰命。
舊勞乎,昔日之罪無可逭;新銜乎,今日之功無可錄。
且何急于榮父母而緩于勤君上!缙彥不聞一矢加遺,狼狽鼠竄,聞于東按南來;糾連義勇,收拾河北之謂何!豈一複衣冠,貪生負國之心複出,死何以對先帝、生何以謝皇上與臣民也。
不圖一奮,贻僇萬年矣。
若薊與昌平,皆三輔也;永吉罪在難逃,何謙更多一失地陷諸陵之罪。
至京城陷失、先帝遐升,凡在守土皆宜厲秣兵馬,俟新君之複仇;乃賊塵未揚,先去為望:則東撫丘祖德、河臣黃希憲何以自解?皆不得令之山頭望廷尉也』。
疏奏,與不列名之登撫曾化龍一并提問。
興平伯高傑請籍原任大學士周延儒、鳳督朱大典、翰林吳孔嘉家充饷。
不允。
大典、孔嘉皆饒于财,而孔嘉又以合時局議起。
高傑武人,諸疏皆聽線索于幕客;非其志也。
大學士馬士英請征酒稅助饷。
令戶部議行。
總兵杜弘域所陳也。
官給票,每斤納錢一文;惟土酒半文。
壇大小,各照例派納。
納課後,名糟坊——為官店,免雜差。
違者,依私鹽律究罪。
辛亥,起補原任禦史曾倜山東道。
倜,崇祯時逮削。
起原任山東巡撫王國賓光祿寺卿。
複原任刑科吳希哲原官,補工科給事中。
希哲,先以察處。
城金山圌山。
京口監軍主事楊文骢請之。
命速結「從逆」諸臣案,以四議參六等。
工科都李清言:『今者「從逆」一案,仿唐六等定罪矣。
然今法與唐法異;何也?彼議于東都既複後,此議于北畿未平時也。
或從闖、或從奴,能令如達奚珣、陳希烈輩皆跣足搏頰縛大理對簿否?然則如之何?曰:「無假之筆耳」。
夫孔子之懸筆「春秋」也,豈能盡一時亂賊,皆伏兩觀誅哉!止緣書「弒」、書「叛」,不貸于素王三寸管;而迄今肉已久寒、骨猶新痛,則此筆之風霜亦烈矣。
故臣願今日司三尺法者,吾頭可斷、吾腕不可移,堅持此筆而已。
若現在系獄諸臣,惟有法司議耳。
夫一時伏,血有時枯;而千年點臭,毫無時死。
明有天日,幽有鬼神。
故臣又願今日司三尺法者,無
原任禮部主事周之玙進「玉牒」。
予故刑部尚書沈演祭葬,贈太子太保,蔭子。
準錦衣衛百戶張翕之入錦衣借職。
其後,以佥事掌南鎮撫司;張鳳翔子也。
甲辰,加考功郎中梁羽明太常寺少卿。
後與父雲構俱仕北,為吏部主事。
升詹事府正詹曹勳禮部右侍郎,仍管翰林院事;沈延加左春坊左谕德兼侍講、劉同升右中允兼修撰、陳之遴左中允兼編修,同劉正宗管理诰敕。
贈原任山東巡按宋學朱大理寺卿,蔭子。
濟南之陷,學朱死無确據,故恤典至此始得。
時同死提學翁鴻業,子疏請,又見駁。
乙巳,令永禁換授改升;有敢複行者,許科、道糾參削職,遣邊外永遠充軍。
明旨自撰一律,閣臣铎之票非也;且罪何至永戍! 丁未,命張鳳翔以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總督浙直水陸軍務、巡撫蘇松等處地方。
鳳翔後降北,仍為侍郎。
升浙江參議盧若騰都察院右佥都禦史,督理江北屯田、巡撫鳳陽等處地方。
加副使耿廷箓太仆寺少卿,監參将沙定洲兵由建昌入川剿賊,受督輔王應熊調度。
北兵陷宿遷——尋以複聞。
兵至則逃,去則稱複:積弊如此。
予鄭彩蔭一子錦衣衛百戶。
授黃魁世錦衣衛指揮佥事,黃政、黃芳各千戶。
一輩以護衛微勉。
授李胤蘭錦衣衛百戶。
河南承差,以微勞官。
命内臣高起潛提督江北兵馬糧饷、沿江水師。
起潛先泛海至淮,令入京陛見;至是,乃用。
罷職方監軍。
以多幸濫故也。
己酉,令九江總兵黃斌卿駐皖、池,兵用皖饷。
斌卿鎮九江,偵知左良玉難制,不肯久駐;遂改。
庚戌,命都督許定國鎮守開封、河、雒。
命提問巡撫何謙、丘祖德、曾化龍及總河黃希憲。
禦史沈宸荃言:『今東、豫兩省為提約經理者,王永吉、張缙彥。
永吉先失機負罪,先帝拔之為督,宜何如效死為報!乃擁兵近甸,不能勤王救敗,惟知一逃;置之極典猶輕。
缙彥先考選部屬,先帝時為中樞,亦宜如何效死為報!乃身居帷幄,不能固城衛主,腼顔苟活;加之寸礫非枉。
幸蒙皇上轸念封疆,寬恩使過;則二人者,皇上白骨重肉之人,可不效曹刿、孟明收功三敗哉!奈何永吉觀望逗遛,徘徊淮、海間;未聞荷戈,先請诰命。
舊勞乎,昔日之罪無可逭;新銜乎,今日之功無可錄。
且何急于榮父母而緩于勤君上!缙彥不聞一矢加遺,狼狽鼠竄,聞于東按南來;糾連義勇,收拾河北之謂何!豈一複衣冠,貪生負國之心複出,死何以對先帝、生何以謝皇上與臣民也。
不圖一奮,贻僇萬年矣。
若薊與昌平,皆三輔也;永吉罪在難逃,何謙更多一失地陷諸陵之罪。
至京城陷失、先帝遐升,凡在守土皆宜厲秣兵馬,俟新君之複仇;乃賊塵未揚,先去為望:則東撫丘祖德、河臣黃希憲何以自解?皆不得令之山頭望廷尉也』。
疏奏,與不列名之登撫曾化龍一并提問。
興平伯高傑請籍原任大學士周延儒、鳳督朱大典、翰林吳孔嘉家充饷。
不允。
大典、孔嘉皆饒于财,而孔嘉又以合時局議起。
高傑武人,諸疏皆聽線索于幕客;非其志也。
大學士馬士英請征酒稅助饷。
令戶部議行。
總兵杜弘域所陳也。
官給票,每斤納錢一文;惟土酒半文。
壇大小,各照例派納。
納課後,名糟坊——為官店,免雜差。
違者,依私鹽律究罪。
辛亥,起補原任禦史曾倜山東道。
倜,崇祯時逮削。
起原任山東巡撫王國賓光祿寺卿。
複原任刑科吳希哲原官,補工科給事中。
希哲,先以察處。
城金山圌山。
京口監軍主事楊文骢請之。
命速結「從逆」諸臣案,以四議參六等。
工科都李清言:『今者「從逆」一案,仿唐六等定罪矣。
然今法與唐法異;何也?彼議于東都既複後,此議于北畿未平時也。
或從闖、或從奴,能令如達奚珣、陳希烈輩皆跣足搏頰縛大理對簿否?然則如之何?曰:「無假之筆耳」。
夫孔子之懸筆「春秋」也,豈能盡一時亂賊,皆伏兩觀誅哉!止緣書「弒」、書「叛」,不貸于素王三寸管;而迄今肉已久寒、骨猶新痛,則此筆之風霜亦烈矣。
故臣願今日司三尺法者,吾頭可斷、吾腕不可移,堅持此筆而已。
若現在系獄諸臣,惟有法司議耳。
夫一時伏,血有時枯;而千年點臭,毫無時死。
明有天日,幽有鬼神。
故臣又願今日司三尺法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