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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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田王葆心撰 鄂砦續篇 鄂砦附篇 附:皖砦篇 山砦用兵年表 鄂砦續篇 王葆心曰:餘讀近人俞樾集,而見其兄林官泉州廈防同知時肇有陳金龍一事。

    陳金龍者,漳州人;其先世避明季亂,入深山中,二百年不薙發。

    洪秀全微時,嘗至其地,與之為異姓兄弟。

    及是為鹹豐九年,已八十矣。

    詣李世賢自陳,為李奉書說英領事圖廈門。

    英領事懲白齊文之事,執金龍以獻。

    林白觀察,斬之;以狀聞,诏赍英人金牌。

    吾嘗察是獄而疑之;意謂金龍者,其鄭延平郡王之戚畹以留守兼相國陳永華之苗裔欤(考陳永華,谥文正。

    有傳,見郁永河「稗海紀遊」;申報館印有全袟,不易覓。

    小方壺齋本,非全書,無從考其原籍後裔。

    考「台灣外紀」,鄭氏立藩,以克■〈臧上土下〉夫婦死最慘烈,又最賢明。

    永華死,亦系人哀思。

    其子侄繩武及翰林夢球,均忠壯有氣;故疑金龍與有關系。

    至鄭氏庶僚,尚有忠靖伯陳輝、左虎衛陳魁、宣毅前鎮陳澤、右虎鎮陳鵬、侍衛陳堯策、五鎮陳瑞、鎮将陳廣陳等及陳福、陳昌、陳六禦等;金龍即非永華之後,或與諸陳有關也。

    他若陳斌、陳豹,則已降清,決非其屬矣。

    附志以存疑)!永華以王佐才輔鄭嗣王經之世子監國克■〈臧上土下〉;為群小構陷,赍志以沒。

    故其子孫奕世猶廑故國之思,殆如興國、大冶柯、陳二姓不臣明之故智乎?倘非其先與故國深有關系,何以如此其堅忍不拔也!柯、陳為陳漢王後,故以殷頑自居,累代不改。

    金龍之先人,則守延平未竟之志以施于本朝;蓋自康熙二十二年、逮鹹豐之季二百餘年,始一昭其匿志于天下。

    烏乎!何其堅且久也(案此類之事,在朝鮮人久有之。

    考「春在堂随筆」雲:朝鮮人宋相琦神道碑,稱公生于崇祯丁酉十一月二十日,其孫跋所著「玉吾集」稱崇祯三庚辰十月。

    知彼國在我朝定鼎之初,尚不奉大清年号,而仍以崇祯紀年。

    崇祯丁酉,為順治十四年;其卒癸卯,實雍正元年;其孫所稱三庚辰,實乾隆二十五年:可見彼人直未用清朔也。

    吾觀朝鮮人所為「南明書」,其中書法實以正朔予安、紹諸帝而外本朝;其書法予奪,均本此義。

    可見朝鮮人乃以中國正統自居,而以清代為閏位也;此與陳金龍相似者也。

    又俞氏「九九消夏錄」曰:韓偓書裴郡君祭文時,唐亡已八年,不書梁年号,止書甲戌歲;此創例也。

    元初,陳友仁「周禮集說序」題丙子後九歲,則不但不書元年号,并不題甲子;而追溯丙子宋亡之歲以紀年,是謂丙子以後并無甲子也:又一例也。

    「文文山集」「杜詩自序」題歲上章執徐、月祝犁單阏、日上章協洽,是庚辰歲、己卯月、庚未(?)日也;是亦不書甲子、祇用歲陽名,又變例也。

    宋牟巘官大理少卿,宋亡不仕,閉戶三十六年;其所作「陵陽集」,仍書至元年号:是又别有所見矣。

    案此皆前代遺民書年各種變例,惟陳友仁書法與朝鮮人略同;但去年号而存甲子,又與朝鮮人略異。

    此皆亡國後不忘故國,苦心所寄,要亦無聊之極思,不第世傳陶淵明入宋後祇題甲子也。

    惟淵明之但書甲子,宋牟氏及俞氏錄中均證其無此事,故俞氏竟以此創例歸之韓偓也)。

    若黃、麻、蕲之東山山砦,入國初屢勞王師,蓋亦有同情者。

    吾發箧陳書,而知康熙十三年東山一役,猶是明季蕲、黃四十八砦之遺,不盡關吳三桂滇、黔之聲應;特自李有實納款後,積十九年觀望事機,藉滇、粵、閩各藩之變而圖一逞耳。

    不然,何以蓄發非一日也;舊人之子弟,何以皆在其列也。

    夷考當時武昌巡撫張朝珍疏言:黃屬四十八砦接連數省,舊為盜薮,伏莽易發,必得于成龍彈壓;請以成龍仍守黃州。

    此可證其沿前未靖者一。

    其時,武昌知府于成龍招撫,詳言東山一帶舊日招撫遺民為縣役以僞劄恫喝,并訛傳劄内姓名及遠出歸家、形迹疑似之人,因之人人有莫保之勢,官又濫刑取供,劉啟祯乃乘之而起。

    此于遠有所圖,情事顯然;可證其前事諸人猶在者二。

    厥後成龍卒,孝感相國熊賜履為志銘,稱黃郡蕲、麻數邑多崇山峻嶺,曆來盜賊盤踞、伏莽未靖,上官欲借公才望以鎮之(案清端由黃郡丞署武昌知府诖誤,再擢黃州知府;文端志中漏叙,似徑由黃州丞升守者。

    故考正之)。

    此亦可證麻、蕲舊日砦黨之餘仍在山中者三。

    而朝珍、成龍所言情詞隐約,巧為輕比;特不欲以明遺正義,大其事而高其名耳。

    大抵官府吏牍避重就輕,往往如是。

    故于啟祯之名諱而不言,但稱君孚以入吏牍;紀載因之。

    是則當時以故明名号為幟志,鑿然無疑。

    而況啟祯者,字君孚,兼用天啟、崇祯年号,示不忘故君;其字亦以示崇信故君也。

    故何士勝之弟士榮遠自長沙歸、李有實之子森死事牧馬岩,皆山砦子弟也,尤其顯然者也(二事均詳于清端公「政書」)。

    吾以茲役赓四十八砦而比列者,豈無故欤?惟是君臣大義,各有所宗;彼此一時,自行其是。

    國初,官文書及方志紀載,類目諸人為賊,在爾日本有不得不然之勢。

    特事久論定,不妨改書。

    吾曆覽各書,嫌其疏略;今更加綴輯,以補舊方志之遺,以大白當時明遺之心事,以達今日。

    想見諸人惓惓之思,我邦人之心必有同者。

    作鄂砦續編。

     東山一役,始于黃金龍;甫三月敉平。

    至十月,複有何士榮自長沙歸,執吳三劄劄付,轉相号召;亦匝月大定。

    考是時,海外明延平嗣王鄭經猶奉帝由榔正朔。

    我朝康熙十三年,為永曆二十八年;先一年,平西王吳三桂反。

    是年,靖南王耿精忠應之,告援鄭氏;嗣王以台灣明師渡海而西,東南震動矣,而東山乘時以起。

    黃金龍者,河南人,詭言得天書、寶劍,往來興甯山中,招聚愚民;匿迹黃、麻,時在啟祯家。

    啟祯智黠,好收召亡命,數數能擒賊,守令多倚之。

    成龍官岐亭時,啟祯常居門下。

    有侄青藜,幼孤,養為子;居東山曹家河,嘗得方韶友在滇中攜至吳三桂劄付;其父子與金龍結,并結譚以從及河南、江西諸渠,私立将帥,連大冶、黃岡、黃安各山砦衆數十萬(毛際可「于清端公傳」,作号稱十萬),約以七月起事;惟木樨河夏鼎安等族人二百餘名不附。

    會夏寅生、李攀龍因僞劄事拘于官,民大驚擾,縣役又恐之(時劉青藜之保戶楊楚喬為青藜供役十二年,亦因差銀啟隙,誣坐以呈報奸細,用刑成招),事連舊四十八砦遺民。

    其遠歸者,亦受嫌疑,人人惴恐;徐家堡劉公先、李君聖、方燕及譚召賢,皆相攜入砦自保。

    父老急詣官,乞派撫慰,事垂定。

    五月十五日,徐家堡鄉約周美公等赴縣承值,知縣屈振奇誤信劣生鄒克忠之言,謂公美等合堡皆賊,株連甚衆;并雲城外無非賊黨,城紳皆與通——實則克忠等欲藉以陷大仇也。

    振奇不察,刑鄉約逼供,置諸獄。

    啟祯聞之,遂揭竿起于曹家河。

    程鎮邦、鮑洪公、陳恢恢、李公茂(「府志」作子茂,誤)亦受縣役恫喝,乃互響應。

    縣城戒嚴,振奇飛請協鎮兵黃州副總兵王宗臣,以廣濟歲貢舒逢吉參軍幕,率所部兵駐興福寺;振奇自以鄉勇駐白杲,約日會攻。

    啟祯夜遣七騎斫黃州營,鄉勇潰,退保縣城。

    啟祯勢張甚,各屬聞風皆起。

    成龍時在武昌,任朝珍檄往安撫。

    成龍曰:黃州據三省形勝,控制七十二砦;其人剽悍善鬥,難以猝勝。

    公見委,須便宜行事,方敢受命。

    朝珍喜,起自酌成龍曰:剿撫一以聽君,需兵幾何?成龍曰:以前在蒲圻數人與俱,足矣。

    遂嚴裝以行。

    次陽邏,偵知啟祯衆未合,尚持兩端;于二十四日兼程抵白杲,距其砦十裡。

    先示:散脅從,自首免罪;誣陷,三日赴訴,遲以賊論。

    于是,諸生朱珏、戴其進、徐阿曾、李中素各分訴自湔,日以千計;成龍皆宥之。

    二十七日,單騎入山。

    啟祯是時勢已孤,其黨素佩成龍,聞其來,莫有鬥志;恐即降見罪,姑自保。

    成龍度啟祯可急撫,若逾旬,黨合則難圖;先命白杲鄉約一人,持檄往布太守來,待以不死意。

    度其已至,則騎黑騾一、蓋一、鑼一、徑趨砦所。

    甫二裡許,命鳴金,前導者呼太守來,救爾山中人。

    啟祯不虞成龍至,倉黃匿後山;令數百鳥槍弩矢夾道伏,望見成龍,皆然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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