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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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田王葆心撰
鄂砦續篇
鄂砦附篇
附:皖砦篇
山砦用兵年表
鄂砦續篇
王葆心曰:餘讀近人俞樾集,而見其兄林官泉州廈防同知時肇有陳金龍一事。
陳金龍者,漳州人;其先世避明季亂,入深山中,二百年不薙發。
洪秀全微時,嘗至其地,與之為異姓兄弟。
及是為鹹豐九年,已八十矣。
詣李世賢自陳,為李奉書說英領事圖廈門。
英領事懲白齊文之事,執金龍以獻。
林白觀察,斬之;以狀聞,诏赍英人金牌。
吾嘗察是獄而疑之;意謂金龍者,其鄭延平郡王之戚畹以留守兼相國陳永華之苗裔欤(考陳永華,谥文正。
有傳,見郁永河「稗海紀遊」;申報館印有全袟,不易覓。
小方壺齋本,非全書,無從考其原籍後裔。
考「台灣外紀」,鄭氏立藩,以克■〈臧上土下〉夫婦死最慘烈,又最賢明。
永華死,亦系人哀思。
其子侄繩武及翰林夢球,均忠壯有氣;故疑金龍與有關系。
至鄭氏庶僚,尚有忠靖伯陳輝、左虎衛陳魁、宣毅前鎮陳澤、右虎鎮陳鵬、侍衛陳堯策、五鎮陳瑞、鎮将陳廣陳等及陳福、陳昌、陳六禦等;金龍即非永華之後,或與諸陳有關也。
他若陳斌、陳豹,則已降清,決非其屬矣。
附志以存疑)!永華以王佐才輔鄭嗣王經之世子監國克■〈臧上土下〉;為群小構陷,赍志以沒。
故其子孫奕世猶廑故國之思,殆如興國、大冶柯、陳二姓不臣明之故智乎?倘非其先與故國深有關系,何以如此其堅忍不拔也!柯、陳為陳漢王後,故以殷頑自居,累代不改。
金龍之先人,則守延平未竟之志以施于本朝;蓋自康熙二十二年、逮鹹豐之季二百餘年,始一昭其匿志于天下。
烏乎!何其堅且久也(案此類之事,在朝鮮人久有之。
考「春在堂随筆」雲:朝鮮人宋相琦神道碑,稱公生于崇祯丁酉十一月二十日,其孫跋所著「玉吾集」稱崇祯三庚辰十月。
知彼國在我朝定鼎之初,尚不奉大清年号,而仍以崇祯紀年。
崇祯丁酉,為順治十四年;其卒癸卯,實雍正元年;其孫所稱三庚辰,實乾隆二十五年:可見彼人直未用清朔也。
吾觀朝鮮人所為「南明書」,其中書法實以正朔予安、紹諸帝而外本朝;其書法予奪,均本此義。
可見朝鮮人乃以中國正統自居,而以清代為閏位也;此與陳金龍相似者也。
又俞氏「九九消夏錄」曰:韓偓書裴郡君祭文時,唐亡已八年,不書梁年号,止書甲戌歲;此創例也。
元初,陳友仁「周禮集說序」題丙子後九歲,則不但不書元年号,并不題甲子;而追溯丙子宋亡之歲以紀年,是謂丙子以後并無甲子也:又一例也。
「文文山集」「杜詩自序」題歲上章執徐、月祝犁單阏、日上章協洽,是庚辰歲、己卯月、庚未(?)日也;是亦不書甲子、祇用歲陽名,又變例也。
宋牟巘官大理少卿,宋亡不仕,閉戶三十六年;其所作「陵陽集」,仍書至元年号:是又别有所見矣。
案此皆前代遺民書年各種變例,惟陳友仁書法與朝鮮人略同;但去年号而存甲子,又與朝鮮人略異。
此皆亡國後不忘故國,苦心所寄,要亦無聊之極思,不第世傳陶淵明入宋後祇題甲子也。
惟淵明之但書甲子,宋牟氏及俞氏錄中均證其無此事,故俞氏竟以此創例歸之韓偓也)。
若黃、麻、蕲之東山山砦,入國初屢勞王師,蓋亦有同情者。
吾發箧陳書,而知康熙十三年東山一役,猶是明季蕲、黃四十八砦之遺,不盡關吳三桂滇、黔之聲應;特自李有實納款後,積十九年觀望事機,藉滇、粵、閩各藩之變而圖一逞耳。
不然,何以蓄發非一日也;舊人之子弟,何以皆在其列也。
夷考當時武昌巡撫張朝珍疏言:黃屬四十八砦接連數省,舊為盜薮,伏莽易發,必得于成龍彈壓;請以成龍仍守黃州。
此可證其沿前未靖者一。
其時,武昌知府于成龍招撫,詳言東山一帶舊日招撫遺民為縣役以僞劄恫喝,并訛傳劄内姓名及遠出歸家、形迹疑似之人,因之人人有莫保之勢,官又濫刑取供,劉啟祯乃乘之而起。
此于遠有所圖,情事顯然;可證其前事諸人猶在者二。
厥後成龍卒,孝感相國熊賜履為志銘,稱黃郡蕲、麻數邑多崇山峻嶺,曆來盜賊盤踞、伏莽未靖,上官欲借公才望以鎮之(案清端由黃郡丞署武昌知府诖誤,再擢黃州知府;文端志中漏叙,似徑由黃州丞升守者。
故考正之)。
此亦可證麻、蕲舊日砦黨之餘仍在山中者三。
而朝珍、成龍所言情詞隐約,巧為輕比;特不欲以明遺正義,大其事而高其名耳。
大抵官府吏牍避重就輕,往往如是。
故于啟祯之名諱而不言,但稱君孚以入吏牍;紀載因之。
是則當時以故明名号為幟志,鑿然無疑。
而況啟祯者,字君孚,兼用天啟、崇祯年号,示不忘故君;其字亦以示崇信故君也。
故何士勝之弟士榮遠自長沙歸、李有實之子森死事牧馬岩,皆山砦子弟也,尤其顯然者也(二事均詳于清端公「政書」)。
吾以茲役赓四十八砦而比列者,豈無故欤?惟是君臣大義,各有所宗;彼此一時,自行其是。
國初,官文書及方志紀載,類目諸人為賊,在爾日本有不得不然之勢。
特事久論定,不妨改書。
吾曆覽各書,嫌其疏略;今更加綴輯,以補舊方志之遺,以大白當時明遺之心事,以達今日。
想見諸人惓惓之思,我邦人之心必有同者。
作鄂砦續編。
東山一役,始于黃金龍;甫三月敉平。
至十月,複有何士榮自長沙歸,執吳三劄劄付,轉相号召;亦匝月大定。
考是時,海外明延平嗣王鄭經猶奉帝由榔正朔。
我朝康熙十三年,為永曆二十八年;先一年,平西王吳三桂反。
是年,靖南王耿精忠應之,告援鄭氏;嗣王以台灣明師渡海而西,東南震動矣,而東山乘時以起。
黃金龍者,河南人,詭言得天書、寶劍,往來興甯山中,招聚愚民;匿迹黃、麻,時在啟祯家。
啟祯智黠,好收召亡命,數數能擒賊,守令多倚之。
成龍官岐亭時,啟祯常居門下。
有侄青藜,幼孤,養為子;居東山曹家河,嘗得方韶友在滇中攜至吳三桂劄付;其父子與金龍結,并結譚以從及河南、江西諸渠,私立将帥,連大冶、黃岡、黃安各山砦衆數十萬(毛際可「于清端公傳」,作号稱十萬),約以七月起事;惟木樨河夏鼎安等族人二百餘名不附。
會夏寅生、李攀龍因僞劄事拘于官,民大驚擾,縣役又恐之(時劉青藜之保戶楊楚喬為青藜供役十二年,亦因差銀啟隙,誣坐以呈報奸細,用刑成招),事連舊四十八砦遺民。
其遠歸者,亦受嫌疑,人人惴恐;徐家堡劉公先、李君聖、方燕及譚召賢,皆相攜入砦自保。
父老急詣官,乞派撫慰,事垂定。
五月十五日,徐家堡鄉約周美公等赴縣承值,知縣屈振奇誤信劣生鄒克忠之言,謂公美等合堡皆賊,株連甚衆;并雲城外無非賊黨,城紳皆與通——實則克忠等欲藉以陷大仇也。
振奇不察,刑鄉約逼供,置諸獄。
啟祯聞之,遂揭竿起于曹家河。
程鎮邦、鮑洪公、陳恢恢、李公茂(「府志」作子茂,誤)亦受縣役恫喝,乃互響應。
縣城戒嚴,振奇飛請協鎮兵黃州副總兵王宗臣,以廣濟歲貢舒逢吉參軍幕,率所部兵駐興福寺;振奇自以鄉勇駐白杲,約日會攻。
啟祯夜遣七騎斫黃州營,鄉勇潰,退保縣城。
啟祯勢張甚,各屬聞風皆起。
成龍時在武昌,任朝珍檄往安撫。
成龍曰:黃州據三省形勝,控制七十二砦;其人剽悍善鬥,難以猝勝。
公見委,須便宜行事,方敢受命。
朝珍喜,起自酌成龍曰:剿撫一以聽君,需兵幾何?成龍曰:以前在蒲圻數人與俱,足矣。
遂嚴裝以行。
次陽邏,偵知啟祯衆未合,尚持兩端;于二十四日兼程抵白杲,距其砦十裡。
先示:散脅從,自首免罪;誣陷,三日赴訴,遲以賊論。
于是,諸生朱珏、戴其進、徐阿曾、李中素各分訴自湔,日以千計;成龍皆宥之。
二十七日,單騎入山。
啟祯是時勢已孤,其黨素佩成龍,聞其來,莫有鬥志;恐即降見罪,姑自保。
成龍度啟祯可急撫,若逾旬,黨合則難圖;先命白杲鄉約一人,持檄往布太守來,待以不死意。
度其已至,則騎黑騾一、蓋一、鑼一、徑趨砦所。
甫二裡許,命鳴金,前導者呼太守來,救爾山中人。
啟祯不虞成龍至,倉黃匿後山;令數百鳥槍弩矢夾道伏,望見成龍,皆然火控
陳金龍者,漳州人;其先世避明季亂,入深山中,二百年不薙發。
洪秀全微時,嘗至其地,與之為異姓兄弟。
及是為鹹豐九年,已八十矣。
詣李世賢自陳,為李奉書說英領事圖廈門。
英領事懲白齊文之事,執金龍以獻。
林白觀察,斬之;以狀聞,诏赍英人金牌。
吾嘗察是獄而疑之;意謂金龍者,其鄭延平郡王之戚畹以留守兼相國陳永華之苗裔欤(考陳永華,谥文正。
有傳,見郁永河「稗海紀遊」;申報館印有全袟,不易覓。
小方壺齋本,非全書,無從考其原籍後裔。
考「台灣外紀」,鄭氏立藩,以克■〈臧上土下〉夫婦死最慘烈,又最賢明。
永華死,亦系人哀思。
其子侄繩武及翰林夢球,均忠壯有氣;故疑金龍與有關系。
至鄭氏庶僚,尚有忠靖伯陳輝、左虎衛陳魁、宣毅前鎮陳澤、右虎鎮陳鵬、侍衛陳堯策、五鎮陳瑞、鎮将陳廣陳等及陳福、陳昌、陳六禦等;金龍即非永華之後,或與諸陳有關也。
他若陳斌、陳豹,則已降清,決非其屬矣。
附志以存疑)!永華以王佐才輔鄭嗣王經之世子監國克■〈臧上土下〉;為群小構陷,赍志以沒。
故其子孫奕世猶廑故國之思,殆如興國、大冶柯、陳二姓不臣明之故智乎?倘非其先與故國深有關系,何以如此其堅忍不拔也!柯、陳為陳漢王後,故以殷頑自居,累代不改。
金龍之先人,則守延平未竟之志以施于本朝;蓋自康熙二十二年、逮鹹豐之季二百餘年,始一昭其匿志于天下。
烏乎!何其堅且久也(案此類之事,在朝鮮人久有之。
考「春在堂随筆」雲:朝鮮人宋相琦神道碑,稱公生于崇祯丁酉十一月二十日,其孫跋所著「玉吾集」稱崇祯三庚辰十月。
知彼國在我朝定鼎之初,尚不奉大清年号,而仍以崇祯紀年。
崇祯丁酉,為順治十四年;其卒癸卯,實雍正元年;其孫所稱三庚辰,實乾隆二十五年:可見彼人直未用清朔也。
吾觀朝鮮人所為「南明書」,其中書法實以正朔予安、紹諸帝而外本朝;其書法予奪,均本此義。
可見朝鮮人乃以中國正統自居,而以清代為閏位也;此與陳金龍相似者也。
又俞氏「九九消夏錄」曰:韓偓書裴郡君祭文時,唐亡已八年,不書梁年号,止書甲戌歲;此創例也。
元初,陳友仁「周禮集說序」題丙子後九歲,則不但不書元年号,并不題甲子;而追溯丙子宋亡之歲以紀年,是謂丙子以後并無甲子也:又一例也。
「文文山集」「杜詩自序」題歲上章執徐、月祝犁單阏、日上章協洽,是庚辰歲、己卯月、庚未(?)日也;是亦不書甲子、祇用歲陽名,又變例也。
宋牟巘官大理少卿,宋亡不仕,閉戶三十六年;其所作「陵陽集」,仍書至元年号:是又别有所見矣。
案此皆前代遺民書年各種變例,惟陳友仁書法與朝鮮人略同;但去年号而存甲子,又與朝鮮人略異。
此皆亡國後不忘故國,苦心所寄,要亦無聊之極思,不第世傳陶淵明入宋後祇題甲子也。
惟淵明之但書甲子,宋牟氏及俞氏錄中均證其無此事,故俞氏竟以此創例歸之韓偓也)。
若黃、麻、蕲之東山山砦,入國初屢勞王師,蓋亦有同情者。
吾發箧陳書,而知康熙十三年東山一役,猶是明季蕲、黃四十八砦之遺,不盡關吳三桂滇、黔之聲應;特自李有實納款後,積十九年觀望事機,藉滇、粵、閩各藩之變而圖一逞耳。
不然,何以蓄發非一日也;舊人之子弟,何以皆在其列也。
夷考當時武昌巡撫張朝珍疏言:黃屬四十八砦接連數省,舊為盜薮,伏莽易發,必得于成龍彈壓;請以成龍仍守黃州。
此可證其沿前未靖者一。
其時,武昌知府于成龍招撫,詳言東山一帶舊日招撫遺民為縣役以僞劄恫喝,并訛傳劄内姓名及遠出歸家、形迹疑似之人,因之人人有莫保之勢,官又濫刑取供,劉啟祯乃乘之而起。
此于遠有所圖,情事顯然;可證其前事諸人猶在者二。
厥後成龍卒,孝感相國熊賜履為志銘,稱黃郡蕲、麻數邑多崇山峻嶺,曆來盜賊盤踞、伏莽未靖,上官欲借公才望以鎮之(案清端由黃郡丞署武昌知府诖誤,再擢黃州知府;文端志中漏叙,似徑由黃州丞升守者。
故考正之)。
此亦可證麻、蕲舊日砦黨之餘仍在山中者三。
而朝珍、成龍所言情詞隐約,巧為輕比;特不欲以明遺正義,大其事而高其名耳。
大抵官府吏牍避重就輕,往往如是。
故于啟祯之名諱而不言,但稱君孚以入吏牍;紀載因之。
是則當時以故明名号為幟志,鑿然無疑。
而況啟祯者,字君孚,兼用天啟、崇祯年号,示不忘故君;其字亦以示崇信故君也。
故何士勝之弟士榮遠自長沙歸、李有實之子森死事牧馬岩,皆山砦子弟也,尤其顯然者也(二事均詳于清端公「政書」)。
吾以茲役赓四十八砦而比列者,豈無故欤?惟是君臣大義,各有所宗;彼此一時,自行其是。
國初,官文書及方志紀載,類目諸人為賊,在爾日本有不得不然之勢。
特事久論定,不妨改書。
吾曆覽各書,嫌其疏略;今更加綴輯,以補舊方志之遺,以大白當時明遺之心事,以達今日。
想見諸人惓惓之思,我邦人之心必有同者。
作鄂砦續編。
東山一役,始于黃金龍;甫三月敉平。
至十月,複有何士榮自長沙歸,執吳三劄劄付,轉相号召;亦匝月大定。
考是時,海外明延平嗣王鄭經猶奉帝由榔正朔。
我朝康熙十三年,為永曆二十八年;先一年,平西王吳三桂反。
是年,靖南王耿精忠應之,告援鄭氏;嗣王以台灣明師渡海而西,東南震動矣,而東山乘時以起。
黃金龍者,河南人,詭言得天書、寶劍,往來興甯山中,招聚愚民;匿迹黃、麻,時在啟祯家。
啟祯智黠,好收召亡命,數數能擒賊,守令多倚之。
成龍官岐亭時,啟祯常居門下。
有侄青藜,幼孤,養為子;居東山曹家河,嘗得方韶友在滇中攜至吳三桂劄付;其父子與金龍結,并結譚以從及河南、江西諸渠,私立将帥,連大冶、黃岡、黃安各山砦衆數十萬(毛際可「于清端公傳」,作号稱十萬),約以七月起事;惟木樨河夏鼎安等族人二百餘名不附。
會夏寅生、李攀龍因僞劄事拘于官,民大驚擾,縣役又恐之(時劉青藜之保戶楊楚喬為青藜供役十二年,亦因差銀啟隙,誣坐以呈報奸細,用刑成招),事連舊四十八砦遺民。
其遠歸者,亦受嫌疑,人人惴恐;徐家堡劉公先、李君聖、方燕及譚召賢,皆相攜入砦自保。
父老急詣官,乞派撫慰,事垂定。
五月十五日,徐家堡鄉約周美公等赴縣承值,知縣屈振奇誤信劣生鄒克忠之言,謂公美等合堡皆賊,株連甚衆;并雲城外無非賊黨,城紳皆與通——實則克忠等欲藉以陷大仇也。
振奇不察,刑鄉約逼供,置諸獄。
啟祯聞之,遂揭竿起于曹家河。
程鎮邦、鮑洪公、陳恢恢、李公茂(「府志」作子茂,誤)亦受縣役恫喝,乃互響應。
縣城戒嚴,振奇飛請協鎮兵黃州副總兵王宗臣,以廣濟歲貢舒逢吉參軍幕,率所部兵駐興福寺;振奇自以鄉勇駐白杲,約日會攻。
啟祯夜遣七騎斫黃州營,鄉勇潰,退保縣城。
啟祯勢張甚,各屬聞風皆起。
成龍時在武昌,任朝珍檄往安撫。
成龍曰:黃州據三省形勝,控制七十二砦;其人剽悍善鬥,難以猝勝。
公見委,須便宜行事,方敢受命。
朝珍喜,起自酌成龍曰:剿撫一以聽君,需兵幾何?成龍曰:以前在蒲圻數人與俱,足矣。
遂嚴裝以行。
次陽邏,偵知啟祯衆未合,尚持兩端;于二十四日兼程抵白杲,距其砦十裡。
先示:散脅從,自首免罪;誣陷,三日赴訴,遲以賊論。
于是,諸生朱珏、戴其進、徐阿曾、李中素各分訴自湔,日以千計;成龍皆宥之。
二十七日,單騎入山。
啟祯是時勢已孤,其黨素佩成龍,聞其來,莫有鬥志;恐即降見罪,姑自保。
成龍度啟祯可急撫,若逾旬,黨合則難圖;先命白杲鄉約一人,持檄往布太守來,待以不死意。
度其已至,則騎黑騾一、蓋一、鑼一、徑趨砦所。
甫二裡許,命鳴金,前導者呼太守來,救爾山中人。
啟祯不虞成龍至,倉黃匿後山;令數百鳥槍弩矢夾道伏,望見成龍,皆然火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