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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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考略
中法兵事本末
甲申戰事記
請纓日記(節錄)
後海疆(四首)
曲江秋(馬江秋感)
秋霁(基隆秋感)
澎湖考略(佚名)
澎湖嶼,在福建泉州府東南海中;山形平衍,東西約十五裡,南北約二十裡。
考「泉州府志」:自府城東,由海舟行三裡可至。
又有東、西二碇山,皆在海中;自東碇開洋,一日夜可至。
其海水,号澎湖溝。
水道分東西流,西達漳、泉,東達小呂宋。
「海防考」:隋開皇中,嘗遣虎贲将陳棱釀秫為酒,土商興販,以廣其利。
洋舶至者,歲常數十艘:固泉州之外府,亦入閩之要隘也。
元末,置巡司。
明初,徙其民于近郭,其地遂墟。
年中倭人往來貿易,恒停泊于此以取清水。
我朝特設重兵以戍守之。
其地環衍有一百餘裡,有三十六嶼之勝;蓋清漳、溫陵二郡之門戶也。
嶼之正中,為媽宮嶼。
波平浪靜,無奔騰澎湃之雄;海闊天空,有回急瀾湍之勢。
其形若湖,故名澎湖。
湖面寬積裡許,深穩可泊舟。
我兵巡洋遇南北風,辄進此以為汛守。
自前明以來,外人恒窺伺之而不可得;近則商通各國有建行戶于其地者。
左為案山,西為西安;今各置小城、築土壘,列铳其中,名曰铳城。
由陸至媽宮,三十餘裡;舊有舟師防守,令更設銑城以資保護。
沿海諸山,亂石羅列、港道迂回,非練熟舵梢者不能駕舟也。
明萬曆三十七年,有洋船一艘闖進澎湖,久之乃去。
天啟二年,有高文律者乘戍兵單弱,以師船十餘艘突據其地。
遂因山為城、環海為地,破浪長驅,肆毒于漳、泉沿海一帶;要求互市,欲如粵東之香山開為商埠,不許。
嗣由總兵俞咨臯移諸北港,乃複澎湖。
論者謂澎湖為漳、泉門戶,而北港則澎湖唇齒;北港有失,則唇亡齒寒,不特澎湖可慮,即漳、泉亦可憂。
北港在澎湖東南,即今之台灣也。
澎湖有警,則基隆、打狗一帶亦不能安枕。
蓋打狗為通商之埠而基隆為産礦之區,皆為敵人所觊觎者也。
中法兵事本末羅惇曧 餘編「庚子國變記」,極推李鴻章議約之功;繼編「中日戰記」,于鴻章深緻貶詞。
茲更編「中法兵事本末」,責鴻章尤嚴。
蓋自海通以來,當外交之沖者,實惟鴻章;鴻章于庚子之役折沖八國,終媾大和,功不可揜。
而甲午、甲申兩役外交之巨謬,端以弱中國而迄于亡,則邦人所言之痛心者也。
大夫君子,甯忘前車之覆哉!(著者志) 光緒七年,英人要求通商雲南,谕雲貴總督劉長佑議複;長佑複陳通商不便,議遂寝。
是歲秋九月,長佑以法人志圖越南以窺滇、粵,上疏略雲:『越南為滇、粵之唇齒,國外之藩籬;法國垂涎越南已久,開市西貢,據其要害。
同治十一年,複通賊将黃崇英規取越南東京,思渡洪江以侵諒山;又欲割越南、廣西邊界地六十裡,為駐兵之所。
臣前任廣西巡撫,即命師往援;法人不悅,讦告通商衙門謂臣包藏禍心,有意敗盟。
頼毅皇帝察臣愚忠,乃得出助剿之師,内外夾擊越南:招用劉永福,以折法将沙酋之鋒;廣西兩軍分擊賊黨,覆其巢穴,殲其渠魁。
故法人寝謀,不敢遽吞越南者将逾一紀。
然法人終在必得越南,以窺滇、粵之險而通楚、蜀之路。
入秋以來,增加越南水師;越南四境,皆有法人之迹。
柬埔人感法恩德,願以六百萬口獻地歸附;越南危如累卵,勢必不支。
同治十三年,法軍僅鳴炮示威,西三省已入于法;今複奪其東京,即不圖滅富春,已無能自立。
法人志吞全越,既得之後必請立領事于蒙自等處,以攘礦山金、錫之利;現已時有法人闌入滇境,以觇形勢。
倘法覆越南,逆回必導之内寇,逞其反噬之志。
臣受任邊防,密迩外寇,不敢聞而不告』。
奏入,不報。
十月,駐英、法使臣曾紀澤以越事疊與法廷辨诘,福建巡撫丁日昌亦疏法、越事備告總署。
總署以聞,谕令與北洋大臣李鴻章籌商辦法,并谕沿邊、沿江、沿海督撫密為籌辦。
光緒八年二月,法人以兵艦由西貢駛至海陽,将攻取東京;直督張樹聲以聞,谕滇督相機因應。
三月,移曾國荃督兩廣。
法人攻越南東京,破之。
張樹聲令滇、粵防軍守于城外,以「剿辦土匪」為名,藉圖進步;并令廣東兵艦出洋,遙為聲援。
五月,命滇督劉長佑遣道員沈壽榕帶兵出境,與廣西官軍連絡聲勢,保護越南。
旋召劉長佑入觐,以岑毓英署滇督。
長佑奏:法人破東京後,每日增兵,懸萬金購劉永福、十萬金取保勝州。
劉永福屢請越廷決戰;廣西提督防軍統領黃桂蘭屯諒山,永福自保勝赴越之山西與總督黃佐炎籌禦敵,經諒山,谒桂蘭;言『方分兵赴北甯助守,保勝有所部嚴防,法人當不得逞;惟兵力不足,丐天朝援助』。
劉永福者,廣西上思州人。
鹹豐間,粵西亂,永福率三百人出鎮南關;時粵人何均昌據保勝,永福逐而去之,遂據保勝。
所部皆黑旗,号「黑旗軍」。
同治十二年,法人破河内,法将安邺勾結賊首黃崇英謀占全越;黃崇英擁衆數萬,号「黃旗」,勢張甚。
越南使谕永福歸誠,永福率所部越宣光大嶺繞馳河内,一戰而斬安邺;越命議和三大臣适至,法人囚之舟中,督師黃佐炎亟檄永福罷兵。
旋就和,而授永福三宣副提督;黃崇英餘黨,為廣西提督馮子材所滅。
永福屢自備饟械剿匪,黃佐炎不上聞,越臣多忌之;永福積怨于佐炎。
佐炎為越南驸馬、大學士、督師,督、撫均受節制,若清初之年羹堯也。
馮子材為廣西提督時,佐炎以事來見,子材坐将台,令以三跪九叩見;佐炎銜之次骨。
越難已深,國王阮福時憤極決戰,責令佐炎督永福出師,六調不至;法軍忌永福,故越王始終思用之。
時法人占東京後,焚而去;以兵艦東下海陽,分駛廣南、西貢。
劉長佑奏謂:『山西有失,則法人西入三江口,不獨保勝無障蔽,而滇省自河底江以下皆須步步設防。
非滇、粵并力以圖,不足以救越南之殘局;非水陸并進,不足以阻法人之貪謀』。
廷谕長佑密為布置,長佑命藩司唐炯率舊部屯保勝。
曾國荃至粵,命提督黃得勝統兵防欽州、提督吳全美率兵輪八艘防北海,廣西防軍提督黃桂蘭、道員趙沃相繼出關。
法人要中國會議越事,谕滇、粵籌劃備議。
法使寶海至天津,命北洋大臣會商越南通商分界事宜。
吏部主事唐景崧自請赴越南招撫劉永福,中旨發雲南交岑毓英差遣。
景崧乃假道越南入滇,先至粵谒曾國荃;甚韪其議,資之入越。
見永福,為陳三策。
上策言越為法逼,亡在旦夕;誠因保勝傳檄而定諸省,請命中國假以名号,事成則王:此上策也。
次則提全師擊河内、驅法人,中國必能助饷;此中策也。
如坐守保勝,事敗而投中國,恐不受;此下策也。
永福曰:『微力不足當上策;中策勉之』。
〔光緒九年〕三月,法軍破南定,谕廣西布政使徐延旭出關會商黃桂蘭、趙沃籌防。
李鴻章丁憂,奪情回北洋大臣任,鴻章懇辭;命鴻章赴廣東督辦越南事宜,粵、滇、桂三省防軍均歸節制。
鴻章奏:拟赴上海暫駐,統籌全局。
法使臣寶海商界事久不協,奉調回國;以參贊謝滿祿代理。
劉永福與法人戰于河内之紙橋,大破法軍,斬法将李威利;越王封永福一等男。
徐延旭奏留唐景崧防營效用,并陳永福戰迹;朝旨促李鴻章回北洋大臣任,并詢法使脫利古至滬狀,令鴻章定期會議。
脫利古詢鴻章:中國是否助越?鴻章仍以邊界剿匪為詞。
法國新簡使臣德理就任,法兵攻克順化,迫越南議約。
鴻章與法使議不就,法兵聲言犯粵;廣東戒嚴。
總署緻法使書,言越南久列藩封,曆經中國用兵剿匪,力為保護;今法人侵陵無已,豈能受此蔑視!倘竟侵我軍駐地,惟有開仗,不能坐視。
朝旨令徐延旭饬劉永福相機規複河内;法軍如犯北甯,即令接戰。
命滇督增兵防邊,唐炯迅赴前敵備戰,并濟永福軍饷;旋命岑毓英出關督師。
法兵破越之山西省,将犯瓊州;以彭玉麟為欽差不臣,督粵師。
彭玉麟奏:『法人逼越南立約,欲中國不預紅河南界之地及許在雲南蒙自縣通商;顯系圖我滇疆,冀專五金之利。
不特滇、粵邊境不能解嚴,即廣東、天津亦須嚴備;彼以虛聲,我以實應,疲于奔命,必至财力俱窮。
據候補道王之春言:有鄭官應者,幼從海舶,偏曆越南、暹羅;暹王粵人鄭姓,其掌兵政者皆粵人,與官應談法、越戰事,皆引為切膚之痛。
伊國與越之西貢毗連,嘗欲出其不意,攻其不備;由暹羅潛師以襲西貢,先覆法酋之老巢。
又英國屬地曰新嘉坡,極富庶;粵人居此者十餘萬。
拟懸重賞,密約兩處壯士:俟暹國兵到時,舉兵内應,先奪其兵船、焚其軍火。
此二端較有把握,拟密饬鄭官應潛往結約。
該國素稱忠順,鄉誼素敦;倘另出奇軍,西貢必可潛師而得。
拟再派王之春改裝易服,同往密籌;屆時催在越各軍同時并舉。
西貢失,則河内、海防無根,法人皆可驅除;越南可保』。
奏入,谕言:『暹羅國勢本弱,自新嘉坡、孟加拉國等為英所據,受其挾制,朝貢不通;豈能更出偏師,自挑強敵?鄭官應雖與其國君臣有鄉人之誼,恐難以口舌遊說,趣令興師!且西貢、新嘉坡皆貿易之場,商賈者流必無固志。
懸賞募勇需款尤巨,亦慮接濟難籌。
法人于西貢經營二十餘年,根柢甚固;中國無堅輪巨炮,未能渡海出師,搗其巢穴。
即使暹羅出力而無援兵以繼其後,法人回救,勢必不支。
況英、法迹雖相忌,實則相資;彼見暹羅助我用兵,則猜刻之心益萌、并吞之計益急,恐西貢未能集事,而越南先已危亡。
該尚書所奏,多采近人魏源成說,移其所以制英者轉而圖法。
兵事百變,未可徇臆度之空談,啟無窮之邊釁。
倘機事不密,先傳播新聞紙中,為害尤巨。
該尚書所稱「言易行難」者,諒亦見及于此』。
越南王阮福時薨,無子,以堂弟嗣立。
法人乘越新喪,以兵輪至富春攻順化海口,占之;入據都城。
越嗣君不賢,在位一月,輔政阮說啟太妃廢之,改立阮福升。
至是,乞降于法;與立約二十七條。
其第一條,即言中國不得幹預越事;此外,政權、利權均歸法人。
越王谕諸将退兵,重在逐劉團也。
滇撫唐炯屢促永福退兵,永福欲退保勝,黑旗軍士皆扼腕憤痛;副将黃守忠言:『公可退保勝,請以全軍付末将守山西;有功公居之,罪歸未将』。
永福乃不複言退。
徐延旭奏曰:『越人倉卒議和,有謂因故君未葬,權顧目前者;有謂因廢立之嫌,廷臣植黨構禍者。
疊接越臣黃佐炎等鈔寄和約,越誠無以保社稷,中國又何以固藩籬?越臣辄以「俟葬故君,即須翻案」為詞,請無撤兵。
劉永福仍駐守山西,法人拟添兵往攻。
越王阮福升嗣位,具禀告哀,并懇準其遣使航海詣阙乞封。
越國人心渙散,能否自立?尚未可知』。
并将法、越和約二十七款及越臣黃佐炎來禀,錄送樞府。
大學士左宗棠出為兩江總督,嚴備長江防務;粵督張樹聲自請出關,得旨「命帶兵輪赴富春」。
樹聲奏:「廣東無巨艦可出大洋」;乃不果行。
左宗棠請饬前藩司王德榜募勇赴桂邊扼紮,得旨「歸徐延旭節制」。
十一月,法人破興安省,拘巡撫、布政、按察至河内槍斃之。
進攻山西,破之;劉團潰,永福退守興化城,雲軍統領總兵丁槐來撫潰師。
十一月,越嗣王阮福升暴卒,或雲畏法偪自裁、或雲奸黨進毒;國人立前王阮福時第三繼子為王——輔政阮說之子也。
徐延旭奏報山西失守,北甯斷無他虞;廷旨責其誇張。
光緒十年正月,江督左宗棠以病乞免,命裕祿署江督。
李鴻章奏:『越南山西之戰,滇軍與劉永福所部憑城固守,殺傷相當;卒至退舍,非鏖戰之不力,實器械之未精。
近年北洋所購新式槍,皆精堅适用;淮練各軍,皆改習洋操。
而滇、粵、閩、浙防軍器械缺乏,操法尚未講求;臣已分購德、美新式槍炮,咨商滇、粵、閩、浙各督撫,先令分撥之數照原價領撥。
各省誠能嚴督練習,庶折沖制勝稍有把握』。
得旨報可。
唐景崧在保勝上樞府書,言『滇、桂兩軍偶通文報,為日甚遲,聲勢實不易聯絡。
越南半載之内,三易嗣君;臣庶皇皇,類于無主。
欲培其根本以靖亂源,莫如遣師直入順化,扶翼其君,俾政令得所,以定人心而清匪黨;則敵焰自必稍戢,軍事庶易措手。
若不為藩服計,則北圻沿邊各省,我不妨直取,以免坐失外人;否則,首鼠兩端,未有不歸于敗者也』。
劉永福谒岑毓英于家喻關,毓英極優禮之,編其軍為十二營。
法軍将攻北甯,毓英遣景崧率永福全軍赴援。
桂軍黃桂蘭、趙沃方守北甯,山西之圍,桂蘭等坐視不救,永福憾之深;景崧力解之,乃赴援。
景崧勸桂蘭離城擇隘而守,桂蘭不從。
二月,法兵攻扶良,總兵陳得貴乞援;北甯援師至,扶良已潰。
法兵進逼北甯,黃桂蘭、趙沃敗奔太原,劉永福坐視不救。
延旭老病,其下多所欺蔽;與趙沃有舊,偏信之。
趙沃庸懦,其将黨敏宣作奸欺肆以蔽延旭;敵犯北甯,敏宣先遁。
陳得貴為前廣西提督馮子材舊部,骁勇善戰;子材曾劾延旭,延旭怨之,并怨得貴。
及北甯陷,乃奏戮之;敏宣亦正法。
延旭方寸亂,調度失宜;有旨「革職留任」。
三月,命湖南巡撫潘鼎新辦廣西關外軍務,接統徐延旭軍;黃桂蘭懼罪,仰藥死。
時樞臣屢被劾,孝欽後亦極不慊于恭親王;乃降旨言:『恭親王奕欣等,始尚小心匡弼,繼則委蛇保榮。
近年爵祿日榮,因循日甚;每于朝廷振作求治之意,謬執成見,不肯實力奉行。
屢經言者論列,或目為壅蔽、或劾其委靡,或謂其簠簋不饬,或謂其昧于知人。
本朝家法綦嚴,若謂其如前代之竊權亂政,不惟居心所不敢,亦法律所不容。
隻以上數端,贻誤已非淺鮮。
若仍不改圖,專務姑息,何以副列聖之贻謀!将來皇帝親政,又安能臻諸上理!若竟照彈章一一宣示,即不能複議親貴,亦不能曲全耆舊;是豈朝廷寬大之政所忍為!恭親王奕訴、大學士寶鋆,入直最久,責備宜嚴;姑念一系多病、一系年老,茲特錄其前勞,全其末路。
奕欣,着加恩仍留世襲罔替親王,賞食全俸;開去一切差使,并撤去「恩加雙俸」,家居養疾。
寶鋆,着原品休緻。
協辦大學士吏部尚書李鴻藻,内廷當差有年;祗為囿于才識,遂至辦事竭蹶。
兵部尚書景廉,祗能循分供職,經濟非其所長:均開去一切差使,降二級調用。
工部尚書翁同龢,甫直樞廷,适當多事。
惟既别無建白,亦有應得之咎。
着加恩革職留任,退出軍機處,仍在毓慶宮行走,以示區别』。
命禮親王世铎、戶部尚書額勒和布、閻敬銘、刑部尚書張之萬均在軍機大臣上行走,工部左侍郎孫毓汶在軍機大臣上學習行走』。
故事:召見樞臣,皆全班進,亦間有首輔獨對者。
是日,獨召領班章京入見,禦前拟谕旨以上,朱書授之以出;前此所未有也。
三月,谕言:『徐延旭株守諒山,僅令提督黃桂蘭、道員趙沃駐守北甯。
該提督等遇敵先潰,殊堪痛恨!徐延旭,革職拿問。
黃桂蘭、趙沃潰敗情形,交潘鼎新查辦』。
以王德榜署廣西提督,德榜辭不拜。
唐炯未奉谕旨率行回省,不顧邊事,以緻山西失守;唐炯革職拿問。
以張凱嵩為雲南巡撫、奕劻管理總理各國衙門事務,谕江督曾國荃嚴備江防。
北甯敗後,延旭以唐景崧護軍,收拾敗殘,申明約束。
延旭謂景崧曰:『吾誤信黃、趙,緻事敗至此;悔不早用君』!把總石中玉谒延旭于諒山,痛訴北甯将帥之誤;延旭曰:『汝何不早言』?中玉曰:『吾數請谒而左右拒我,何言耶』!中玉寓延旭行館側,詈延旭左右弄權蒙蔽,達旦不休;延旭從容呼曰:『石中玉!怒何太盛耶!休矣,
考「泉州府志」:自府城東,由海舟行三裡可至。
又有東、西二碇山,皆在海中;自東碇開洋,一日夜可至。
其海水,号澎湖溝。
水道分東西流,西達漳、泉,東達小呂宋。
「海防考」:隋開皇中,嘗遣虎贲将陳棱釀秫為酒,土商興販,以廣其利。
洋舶至者,歲常數十艘:固泉州之外府,亦入閩之要隘也。
元末,置巡司。
明初,徙其民于近郭,其地遂墟。
年中倭人往來貿易,恒停泊于此以取清水。
我朝特設重兵以戍守之。
其地環衍有一百餘裡,有三十六嶼之勝;蓋清漳、溫陵二郡之門戶也。
嶼之正中,為媽宮嶼。
波平浪靜,無奔騰澎湃之雄;海闊天空,有回急瀾湍之勢。
其形若湖,故名澎湖。
湖面寬積裡許,深穩可泊舟。
我兵巡洋遇南北風,辄進此以為汛守。
自前明以來,外人恒窺伺之而不可得;近則商通各國有建行戶于其地者。
左為案山,西為西安;今各置小城、築土壘,列铳其中,名曰铳城。
由陸至媽宮,三十餘裡;舊有舟師防守,令更設銑城以資保護。
沿海諸山,亂石羅列、港道迂回,非練熟舵梢者不能駕舟也。
明萬曆三十七年,有洋船一艘闖進澎湖,久之乃去。
天啟二年,有高文律者乘戍兵單弱,以師船十餘艘突據其地。
遂因山為城、環海為地,破浪長驅,肆毒于漳、泉沿海一帶;要求互市,欲如粵東之香山開為商埠,不許。
嗣由總兵俞咨臯移諸北港,乃複澎湖。
論者謂澎湖為漳、泉門戶,而北港則澎湖唇齒;北港有失,則唇亡齒寒,不特澎湖可慮,即漳、泉亦可憂。
北港在澎湖東南,即今之台灣也。
澎湖有警,則基隆、打狗一帶亦不能安枕。
蓋打狗為通商之埠而基隆為産礦之區,皆為敵人所觊觎者也。
中法兵事本末羅惇曧 餘編「庚子國變記」,極推李鴻章議約之功;繼編「中日戰記」,于鴻章深緻貶詞。
茲更編「中法兵事本末」,責鴻章尤嚴。
蓋自海通以來,當外交之沖者,實惟鴻章;鴻章于庚子之役折沖八國,終媾大和,功不可揜。
而甲午、甲申兩役外交之巨謬,端以弱中國而迄于亡,則邦人所言之痛心者也。
大夫君子,甯忘前車之覆哉!(著者志) 光緒七年,英人要求通商雲南,谕雲貴總督劉長佑議複;長佑複陳通商不便,議遂寝。
是歲秋九月,長佑以法人志圖越南以窺滇、粵,上疏略雲:『越南為滇、粵之唇齒,國外之藩籬;法國垂涎越南已久,開市西貢,據其要害。
同治十一年,複通賊将黃崇英規取越南東京,思渡洪江以侵諒山;又欲割越南、廣西邊界地六十裡,為駐兵之所。
臣前任廣西巡撫,即命師往援;法人不悅,讦告通商衙門謂臣包藏禍心,有意敗盟。
頼毅皇帝察臣愚忠,乃得出助剿之師,内外夾擊越南:招用劉永福,以折法将沙酋之鋒;廣西兩軍分擊賊黨,覆其巢穴,殲其渠魁。
故法人寝謀,不敢遽吞越南者将逾一紀。
然法人終在必得越南,以窺滇、粵之險而通楚、蜀之路。
入秋以來,增加越南水師;越南四境,皆有法人之迹。
柬埔人感法恩德,願以六百萬口獻地歸附;越南危如累卵,勢必不支。
同治十三年,法軍僅鳴炮示威,西三省已入于法;今複奪其東京,即不圖滅富春,已無能自立。
法人志吞全越,既得之後必請立領事于蒙自等處,以攘礦山金、錫之利;現已時有法人闌入滇境,以觇形勢。
倘法覆越南,逆回必導之内寇,逞其反噬之志。
臣受任邊防,密迩外寇,不敢聞而不告』。
奏入,不報。
十月,駐英、法使臣曾紀澤以越事疊與法廷辨诘,福建巡撫丁日昌亦疏法、越事備告總署。
總署以聞,谕令與北洋大臣李鴻章籌商辦法,并谕沿邊、沿江、沿海督撫密為籌辦。
光緒八年二月,法人以兵艦由西貢駛至海陽,将攻取東京;直督張樹聲以聞,谕滇督相機因應。
三月,移曾國荃督兩廣。
法人攻越南東京,破之。
張樹聲令滇、粵防軍守于城外,以「剿辦土匪」為名,藉圖進步;并令廣東兵艦出洋,遙為聲援。
五月,命滇督劉長佑遣道員沈壽榕帶兵出境,與廣西官軍連絡聲勢,保護越南。
旋召劉長佑入觐,以岑毓英署滇督。
長佑奏:法人破東京後,每日增兵,懸萬金購劉永福、十萬金取保勝州。
劉永福屢請越廷決戰;廣西提督防軍統領黃桂蘭屯諒山,永福自保勝赴越之山西與總督黃佐炎籌禦敵,經諒山,谒桂蘭;言『方分兵赴北甯助守,保勝有所部嚴防,法人當不得逞;惟兵力不足,丐天朝援助』。
劉永福者,廣西上思州人。
鹹豐間,粵西亂,永福率三百人出鎮南關;時粵人何均昌據保勝,永福逐而去之,遂據保勝。
所部皆黑旗,号「黑旗軍」。
同治十二年,法人破河内,法将安邺勾結賊首黃崇英謀占全越;黃崇英擁衆數萬,号「黃旗」,勢張甚。
越南使谕永福歸誠,永福率所部越宣光大嶺繞馳河内,一戰而斬安邺;越命議和三大臣适至,法人囚之舟中,督師黃佐炎亟檄永福罷兵。
旋就和,而授永福三宣副提督;黃崇英餘黨,為廣西提督馮子材所滅。
永福屢自備饟械剿匪,黃佐炎不上聞,越臣多忌之;永福積怨于佐炎。
佐炎為越南驸馬、大學士、督師,督、撫均受節制,若清初之年羹堯也。
馮子材為廣西提督時,佐炎以事來見,子材坐将台,令以三跪九叩見;佐炎銜之次骨。
越難已深,國王阮福時憤極決戰,責令佐炎督永福出師,六調不至;法軍忌永福,故越王始終思用之。
時法人占東京後,焚而去;以兵艦東下海陽,分駛廣南、西貢。
劉長佑奏謂:『山西有失,則法人西入三江口,不獨保勝無障蔽,而滇省自河底江以下皆須步步設防。
非滇、粵并力以圖,不足以救越南之殘局;非水陸并進,不足以阻法人之貪謀』。
廷谕長佑密為布置,長佑命藩司唐炯率舊部屯保勝。
曾國荃至粵,命提督黃得勝統兵防欽州、提督吳全美率兵輪八艘防北海,廣西防軍提督黃桂蘭、道員趙沃相繼出關。
法人要中國會議越事,谕滇、粵籌劃備議。
法使寶海至天津,命北洋大臣會商越南通商分界事宜。
吏部主事唐景崧自請赴越南招撫劉永福,中旨發雲南交岑毓英差遣。
景崧乃假道越南入滇,先至粵谒曾國荃;甚韪其議,資之入越。
見永福,為陳三策。
上策言越為法逼,亡在旦夕;誠因保勝傳檄而定諸省,請命中國假以名号,事成則王:此上策也。
次則提全師擊河内、驅法人,中國必能助饷;此中策也。
如坐守保勝,事敗而投中國,恐不受;此下策也。
永福曰:『微力不足當上策;中策勉之』。
〔光緒九年〕三月,法軍破南定,谕廣西布政使徐延旭出關會商黃桂蘭、趙沃籌防。
李鴻章丁憂,奪情回北洋大臣任,鴻章懇辭;命鴻章赴廣東督辦越南事宜,粵、滇、桂三省防軍均歸節制。
鴻章奏:拟赴上海暫駐,統籌全局。
法使臣寶海商界事久不協,奉調回國;以參贊謝滿祿代理。
劉永福與法人戰于河内之紙橋,大破法軍,斬法将李威利;越王封永福一等男。
徐延旭奏留唐景崧防營效用,并陳永福戰迹;朝旨促李鴻章回北洋大臣任,并詢法使脫利古至滬狀,令鴻章定期會議。
脫利古詢鴻章:中國是否助越?鴻章仍以邊界剿匪為詞。
法國新簡使臣德理就任,法兵攻克順化,迫越南議約。
鴻章與法使議不就,法兵聲言犯粵;廣東戒嚴。
總署緻法使書,言越南久列藩封,曆經中國用兵剿匪,力為保護;今法人侵陵無已,豈能受此蔑視!倘竟侵我軍駐地,惟有開仗,不能坐視。
朝旨令徐延旭饬劉永福相機規複河内;法軍如犯北甯,即令接戰。
命滇督增兵防邊,唐炯迅赴前敵備戰,并濟永福軍饷;旋命岑毓英出關督師。
法兵破越之山西省,将犯瓊州;以彭玉麟為欽差不臣,督粵師。
彭玉麟奏:『法人逼越南立約,欲中國不預紅河南界之地及許在雲南蒙自縣通商;顯系圖我滇疆,冀專五金之利。
不特滇、粵邊境不能解嚴,即廣東、天津亦須嚴備;彼以虛聲,我以實應,疲于奔命,必至财力俱窮。
據候補道王之春言:有鄭官應者,幼從海舶,偏曆越南、暹羅;暹王粵人鄭姓,其掌兵政者皆粵人,與官應談法、越戰事,皆引為切膚之痛。
伊國與越之西貢毗連,嘗欲出其不意,攻其不備;由暹羅潛師以襲西貢,先覆法酋之老巢。
又英國屬地曰新嘉坡,極富庶;粵人居此者十餘萬。
拟懸重賞,密約兩處壯士:俟暹國兵到時,舉兵内應,先奪其兵船、焚其軍火。
此二端較有把握,拟密饬鄭官應潛往結約。
該國素稱忠順,鄉誼素敦;倘另出奇軍,西貢必可潛師而得。
拟再派王之春改裝易服,同往密籌;屆時催在越各軍同時并舉。
西貢失,則河内、海防無根,法人皆可驅除;越南可保』。
奏入,谕言:『暹羅國勢本弱,自新嘉坡、孟加拉國等為英所據,受其挾制,朝貢不通;豈能更出偏師,自挑強敵?鄭官應雖與其國君臣有鄉人之誼,恐難以口舌遊說,趣令興師!且西貢、新嘉坡皆貿易之場,商賈者流必無固志。
懸賞募勇需款尤巨,亦慮接濟難籌。
法人于西貢經營二十餘年,根柢甚固;中國無堅輪巨炮,未能渡海出師,搗其巢穴。
即使暹羅出力而無援兵以繼其後,法人回救,勢必不支。
況英、法迹雖相忌,實則相資;彼見暹羅助我用兵,則猜刻之心益萌、并吞之計益急,恐西貢未能集事,而越南先已危亡。
該尚書所奏,多采近人魏源成說,移其所以制英者轉而圖法。
兵事百變,未可徇臆度之空談,啟無窮之邊釁。
倘機事不密,先傳播新聞紙中,為害尤巨。
該尚書所稱「言易行難」者,諒亦見及于此』。
越南王阮福時薨,無子,以堂弟嗣立。
法人乘越新喪,以兵輪至富春攻順化海口,占之;入據都城。
越嗣君不賢,在位一月,輔政阮說啟太妃廢之,改立阮福升。
至是,乞降于法;與立約二十七條。
其第一條,即言中國不得幹預越事;此外,政權、利權均歸法人。
越王谕諸将退兵,重在逐劉團也。
滇撫唐炯屢促永福退兵,永福欲退保勝,黑旗軍士皆扼腕憤痛;副将黃守忠言:『公可退保勝,請以全軍付末将守山西;有功公居之,罪歸未将』。
永福乃不複言退。
徐延旭奏曰:『越人倉卒議和,有謂因故君未葬,權顧目前者;有謂因廢立之嫌,廷臣植黨構禍者。
疊接越臣黃佐炎等鈔寄和約,越誠無以保社稷,中國又何以固藩籬?越臣辄以「俟葬故君,即須翻案」為詞,請無撤兵。
劉永福仍駐守山西,法人拟添兵往攻。
越王阮福升嗣位,具禀告哀,并懇準其遣使航海詣阙乞封。
越國人心渙散,能否自立?尚未可知』。
并将法、越和約二十七款及越臣黃佐炎來禀,錄送樞府。
大學士左宗棠出為兩江總督,嚴備長江防務;粵督張樹聲自請出關,得旨「命帶兵輪赴富春」。
樹聲奏:「廣東無巨艦可出大洋」;乃不果行。
左宗棠請饬前藩司王德榜募勇赴桂邊扼紮,得旨「歸徐延旭節制」。
十一月,法人破興安省,拘巡撫、布政、按察至河内槍斃之。
進攻山西,破之;劉團潰,永福退守興化城,雲軍統領總兵丁槐來撫潰師。
十一月,越嗣王阮福升暴卒,或雲畏法偪自裁、或雲奸黨進毒;國人立前王阮福時第三繼子為王——輔政阮說之子也。
徐延旭奏報山西失守,北甯斷無他虞;廷旨責其誇張。
光緒十年正月,江督左宗棠以病乞免,命裕祿署江督。
李鴻章奏:『越南山西之戰,滇軍與劉永福所部憑城固守,殺傷相當;卒至退舍,非鏖戰之不力,實器械之未精。
近年北洋所購新式槍,皆精堅适用;淮練各軍,皆改習洋操。
而滇、粵、閩、浙防軍器械缺乏,操法尚未講求;臣已分購德、美新式槍炮,咨商滇、粵、閩、浙各督撫,先令分撥之數照原價領撥。
各省誠能嚴督練習,庶折沖制勝稍有把握』。
得旨報可。
唐景崧在保勝上樞府書,言『滇、桂兩軍偶通文報,為日甚遲,聲勢實不易聯絡。
越南半載之内,三易嗣君;臣庶皇皇,類于無主。
欲培其根本以靖亂源,莫如遣師直入順化,扶翼其君,俾政令得所,以定人心而清匪黨;則敵焰自必稍戢,軍事庶易措手。
若不為藩服計,則北圻沿邊各省,我不妨直取,以免坐失外人;否則,首鼠兩端,未有不歸于敗者也』。
劉永福谒岑毓英于家喻關,毓英極優禮之,編其軍為十二營。
法軍将攻北甯,毓英遣景崧率永福全軍赴援。
桂軍黃桂蘭、趙沃方守北甯,山西之圍,桂蘭等坐視不救,永福憾之深;景崧力解之,乃赴援。
景崧勸桂蘭離城擇隘而守,桂蘭不從。
二月,法兵攻扶良,總兵陳得貴乞援;北甯援師至,扶良已潰。
法兵進逼北甯,黃桂蘭、趙沃敗奔太原,劉永福坐視不救。
延旭老病,其下多所欺蔽;與趙沃有舊,偏信之。
趙沃庸懦,其将黨敏宣作奸欺肆以蔽延旭;敵犯北甯,敏宣先遁。
陳得貴為前廣西提督馮子材舊部,骁勇善戰;子材曾劾延旭,延旭怨之,并怨得貴。
及北甯陷,乃奏戮之;敏宣亦正法。
延旭方寸亂,調度失宜;有旨「革職留任」。
三月,命湖南巡撫潘鼎新辦廣西關外軍務,接統徐延旭軍;黃桂蘭懼罪,仰藥死。
時樞臣屢被劾,孝欽後亦極不慊于恭親王;乃降旨言:『恭親王奕欣等,始尚小心匡弼,繼則委蛇保榮。
近年爵祿日榮,因循日甚;每于朝廷振作求治之意,謬執成見,不肯實力奉行。
屢經言者論列,或目為壅蔽、或劾其委靡,或謂其簠簋不饬,或謂其昧于知人。
本朝家法綦嚴,若謂其如前代之竊權亂政,不惟居心所不敢,亦法律所不容。
隻以上數端,贻誤已非淺鮮。
若仍不改圖,專務姑息,何以副列聖之贻謀!将來皇帝親政,又安能臻諸上理!若竟照彈章一一宣示,即不能複議親貴,亦不能曲全耆舊;是豈朝廷寬大之政所忍為!恭親王奕訴、大學士寶鋆,入直最久,責備宜嚴;姑念一系多病、一系年老,茲特錄其前勞,全其末路。
奕欣,着加恩仍留世襲罔替親王,賞食全俸;開去一切差使,并撤去「恩加雙俸」,家居養疾。
寶鋆,着原品休緻。
協辦大學士吏部尚書李鴻藻,内廷當差有年;祗為囿于才識,遂至辦事竭蹶。
兵部尚書景廉,祗能循分供職,經濟非其所長:均開去一切差使,降二級調用。
工部尚書翁同龢,甫直樞廷,适當多事。
惟既别無建白,亦有應得之咎。
着加恩革職留任,退出軍機處,仍在毓慶宮行走,以示區别』。
命禮親王世铎、戶部尚書額勒和布、閻敬銘、刑部尚書張之萬均在軍機大臣上行走,工部左侍郎孫毓汶在軍機大臣上學習行走』。
故事:召見樞臣,皆全班進,亦間有首輔獨對者。
是日,獨召領班章京入見,禦前拟谕旨以上,朱書授之以出;前此所未有也。
三月,谕言:『徐延旭株守諒山,僅令提督黃桂蘭、道員趙沃駐守北甯。
該提督等遇敵先潰,殊堪痛恨!徐延旭,革職拿問。
黃桂蘭、趙沃潰敗情形,交潘鼎新查辦』。
以王德榜署廣西提督,德榜辭不拜。
唐炯未奉谕旨率行回省,不顧邊事,以緻山西失守;唐炯革職拿問。
以張凱嵩為雲南巡撫、奕劻管理總理各國衙門事務,谕江督曾國荃嚴備江防。
北甯敗後,延旭以唐景崧護軍,收拾敗殘,申明約束。
延旭謂景崧曰:『吾誤信黃、趙,緻事敗至此;悔不早用君』!把總石中玉谒延旭于諒山,痛訴北甯将帥之誤;延旭曰:『汝何不早言』?中玉曰:『吾數請谒而左右拒我,何言耶』!中玉寓延旭行館側,詈延旭左右弄權蒙蔽,達旦不休;延旭從容呼曰:『石中玉!怒何太盛耶!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