錫金團練始末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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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翼綸 自發逆踞金陵,各大憲出示勸民間團練,為堅壁清野計。

    舌敝唇焦而州縣視為具文。

    民間以承平日久,不複言兵,雖三令五申卒洩洩如故。

    鹹豐十年三月,金陵大營兵潰,賊遂長驅直達,自丹陽而下,常州郡城猶守六晝夜;至無錫蘇州,城門不閉,官兵本無鬥志,而自巡撫徐以下無一人知兵,故數百裡無限其馬足者。

    吾邑人本懦弱,豈能抗此悍賊,乃迫于勢之無可如何,竟激而為團練,在四圍皆賊之中,晝夜血戰者十四日,城失而鄉得全者方四十裡,蕩口一隅競以倡團事上聞,蒙獎饬過當,因述其大略為團練始末,非敢自炫,實賴群策群力之贊助耳。

     同治三年八月既望金匮華翼綸<遂>秋自叙。

     鹹豐庚申,金陵大營兵潰。

    吾邑城中團勇數百人不過招集無賴子虛應故事,賊未至早已星散。

    四月初十,縣城不守。

    先是金陵敗兵逃下,擄掠财物,無所不為,鄉間土匪又四出搶劫。

    居民之載辎重,遁者無一倖免,以緻鄉民進退維谷。

    而城内賊酋僞忠王李秀成出示安民,反而嚴禁長發肆擾,殺土匪數人,懸首城門。

    居民逃出者皆欲回家,而四鄉黠者遂創為進貢之說,以牛羊食米獻賊,冀得免殺掠。

    僞忠王駐錫五日,軍政悉派乾天安李賊;民事派監軍黃順元、厲雙福,俱本邑人。

    南門外天授鄉僞軍帥黃德元即順元之兄,以近城故被害較輕。

    長安橋、市頭等處有富戶過姓胡姓充當旅帥,供應周到,民居未毀。

    揚名、開化二鄉,金玉山為軍帥,頗護鄉民,本有團練勢甚旺,後為賊注意,賴金左右之。

    西門外富安鄉、萬安鄉為宜興沖途,錢南香為軍帥,因賊蹤充斥,逃避遠方。

    北門外景雲鄉亦近城廂,有楊念溪為軍帥,未甚損壞;但楊之舊宅在江溪橋房屋百餘間,土匪毀其半,官兵壞其半,存無幾矣。

    其大鎮為東亭,賊與民貿易之所,商賈往來如織,小市遂為雄鎮也。

    懷仁鄉地半金匮,通江陰之要道,人民被擄者衆,軍帥張承壽、旅帥浦紫卿均是役吏出身,為虎作伥而已。

    先是蕩口土匪知長發陷宜興必取錫金,于初四日即思焚掠。

    吾鄉人以為不失于賊先失于盜心實不甘,遂群議立局為團練,先殺土匪頭目阿黑,衆心遂定。

    有廣東人小孔,曾開廣煙鋪于安鎮,來鄉遊覽,鄉人捉而殺之,奸細由是絕迹。

    迨城陷後共舉義旗抗賊,而四鄉應之者方六十裡。

    十一日,賊欲來蕩口,四更,後橋得信,即飛集民團,鳴鑼為号,鋤耰棍棒皆作軍器,遇賊于堠山。

    有嵩山寺僧念亮者,持鐵鞭當先,适一悍賊馳馬沖鋒,念亮縱步向前,搶入馬腹,以鞭倒卷賊墜馬,即枭其首。

    團衆噪前,殺賊無算,衆心大悅,衆志益堅,所獲軍械糧食金銀以充裕團中基礎。

    然賊自破金陵大營,直沖數百裡,無有抗之者,忽遭此辱乃益憤。

    十二日五鼓,率大隊來攻,各處民團互相遞信,早已蝟集,數萬人乘之,複大勝。

    自十一日至二十八日,共十四戰,民團皆勝,是時北面常昭未失,南面望亭民團至陸賢橋同墅圩殺老長毛十餘人,東南民團長洲縣徐氏、馬氏、張氏防禦周密,賊始有畏心,而團練因此得堅。

    四鄉立局互相保衛者,西至後橋、安鎮,南至望亭,東至永昌,北至祝塘,皆一呼可集。

    其法以有急必救,并力于近賊之處,晝夜遞信,呼吸皆通,故一有警報,賊未至而團先集,且随地留飯,随時可食。

    凡耕田之人,暇則耕,急則戰,無有異說,亦無有暇時。

    有錢之人,出赀相助,蓋已深知賊之榨取民财,無微不至,今不濟公,後必供賊,故其事易集也。

    五六七月,各縣皆陷,而常昭無恙,實賴長洲、金匮、江陰各鄉團之力。

    常熟知縣周文之,頗能籠絡人心,以永昌徐少蘧主長洲之團,以餘主金匮之團。

    嗣有旨,以龐鐘璐督辦團練,而常熟實無可恃之民團。

    賊知永昌、蕩口為東南屏障不可破,遂由江陰先攻祝塘、華墅,彼處求援于東南之團,然相距八九十裡,一再前往,奔命已疲,赴救不及,祝塘遂為所據。

    北面之團失利,節節相阻,文報不通,賊注意常昭久矣。

    八月初二日巳刻,賊進城,民間及各官署皆未聞知,倉皇失措。

    時龐督辦在王莊,常昭既失,民團皆寒心,雖竭力整頓,而外援無望,不能鼓勵。

    賊衆奉僞忠王命,變為假仁假義,籠絡人心。

    時屆年終,忠逆赴安徽,守蘇福省者為熊萬荃,(即喜天福僞爵)專以要結為事,不複殺掠,忠逆倚為腹心。

    于是各團有陰相約降。

    九月中,長洲張漢槎先納款受僞爵而徐氏遂孤。

    十月中,常昭守将錢得勝(即慷天燕),由僞舉人曹和卿(名敬)作介,授少蘧以同檢官銜,兩相和約,賞犒甚豐。

    僞帥熊逼令同至黃棣安民,給示收漕,鄉民完糧後,每家牆門貼一紙印憑,長發便不到抄擾。

    常熟之辛[莘]莊、吳塔,蘇州之相城、陸巷,一例效尤,而吾邑各團遂無鬥志矣。

    至十月廿日,熊萬荃與徐少蘧來議和,言各不相犯,附近各鄉造冊征糧,均歸本地人辦理,不派長發一個,鄉民不願留發者聽其自便。

    民團以曆次抵抗,死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