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十一 立齋閒錄三(明)宋端儀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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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勳臣某者語譁,侍從搥之,仍口奏。
有旨,不問。
既退朝,急宣侍衞者,賞鈔若幹錠。
於是羣臣皆言不顯責大臣而旌禁衞,所以寬罪而愧其心,見殿下之明斷。
住稍久,鄰居楊學士士奇曰:『公,命使也,宜亟行。
』權辭謝之曰:『錦衣數種未完耳。
』及至安慶,書回奏,令所從校尉給驛驢賫進也。
」(水東日記。
) 太宗巡狩北京,公預扈從,命兼行在禮部、都察院事。
歲餘,車駕親征北虜,今上以皇嫡長孫留守北京,命公輔導。
(楊士奇所著黃淮墓碑。
) 永樂十五年初,建北京宮殿,命都督薛祿董營繕。
四夷館有八:曰西天,曰韃靼,曰回回,曰女直,曰高昌,曰西蕃,曰緬甸,曰百夷,永樂中所設。
永樂十九年冬,儲君自南京入朝,楊士奇等侍。
北虜犯邊,太宗皇帝將親征。
公言:「今邊儲不足,請遣將,無煩六師。
」忤旨,罷官。
仁宗嗣位,即日復公戶部尚書。
(楊士奇所撰黃淮碑。
) 太宗初臨禦,擢文學之臣七人侍從左右,任遇甚厚,公及士奇皆與焉。
仁宗嗣位,七人者五人在。
無幾,太子賓客豫章胡公引疾去,其四人任遇益厚。
皇上嗣位,一循祖宗之舊以任遇四人,公今又引疾去。
(楊士奇送黃少保序。
) 太監木敬,建文中人,容貌魁偉,敢慷慨直言。
永樂中,從征漠北。
逾月不與虜遇,人馬困頓,上意猶未已,諫者被重譴。
敬陳再四,上詈之曰:「反蠻!」敬曰:「蠻固不知,豈敢反耶?」上怒,命曳出斬之。
敬辭色不為動。
上徐曰:「我家養人皆若此人,豈不誠有益?」釋之。
(錢溥南使交之同行奉禦張榮為道其事。
葉盛收以編入日記。
) 永樂二十二年八月,學士楊榮自行在還報大行晏駕。
東宮殿下即遣皇太孫出居庸赴開平迎梓官。
時京師諸衞軍皆隨征聚行在,惟趙府三護衞軍留京師。
一時浮議籍籍,慮護衞軍為變,遂秘不發喪。
永樂二十一年,也先土幹、把台等率領部屬來歸。
封也先土幹為忠勇王,以把台為都督。
二十二年北征,忠勇王及把台隨駕黑松林。
後正統十四年二月,把台由都督進封忠勇伯。
十四年,忠勇伯把台隨駕征迤北。
太宗皇帝興靖難之耐,仁宗皇帝以燕世子奉命居守。
李景隆引兵數十萬圍北平,城中兵不及萬人,晝夜拒敵。
數夜使人開門斫敵營,敵驚亂自殺,或至明乃定,遂退營數十裡。
太宗既正大位,陞北平為北京,仍命居守。
永樂十八年十一月,仁宗為皇太子,過鳳陽。
謁陵畢,周顧陵塋。
見仁祖淳皇帝所遺石農器,顧侍郎張本、學士楊士奇曰:「國家帝業所自也。
」徘徊久而後退陵下,賜耆老酒饌。
有知太祖龍興時事者留,(「有知太祖龍興時事者留」,「知」原作「加」,「者」原無,據舊鈔立齋錄改、補。
)從容與語至日夕。
知當時事者蓋鮮矣。
(歷代君鑑。
) 十九年正月,禮部尚書呂震言於皇太子曰:「殿下前在南京,數遣中使進保進奏牘。
每至,輒以殿下過失上聞,而皆其妄言。
今宜疏此人。
」答曰:「過失吾豈能無?今至尊既不信之,我又可與人計較耶?」卒置之。
(君鑑。
) 二十二年十月,賜衍聖公孔彥縉宅於京師。
先是,彥縉數來朝,皆館於民間。
上聞之,顧近臣曰:「四夷朝貢之使皆有公館,先聖子孫乃寓宿於民家,何以稱崇儒之意?」遂命工部賜宅。
十二月,禦劄付禮部尚書呂震:「建文中奸臣,其正犯已悉受顯戮。
家屬初發教坊司、錦衣衞、浣衣局并習匠及功臣家為奴,今有存者,既經大赦,可放為民,給還田土。
凡前為言事失當調充軍者,亦宥為民。
」 祖宗時,於文臣少有贈謚。
至仁宗登基,思念舊臣,贈禮部尚書鄭賜太子少師,謚文安;贈戶部侍郎王鍾太子太保,謚僖敏;禮部侍郎儀智太子少傅,謚愍節;春坊贊善兼翰林編修王汝玉太子賓客,謚文靖;春坊贊善鄒濟、徐善述俱太子少保,濟謚文敏,善述謚文肅;北京吏部尚書朱濬謚榮願;翰林學士、贈禮部尚書文穆公胡廣加贈少師;北京禮部右侍郎楊泰賜戶部尚書;太醫院判蔣用文、袁寶俱贈院使,用文謚恭靖。
(「用文謚恭靖」,「恭」原作「泰」,據明鈔本、舊鈔立齋錄改。
)洪熙元年四月,有旨:「鄒濟、徐善述、王汝玉皆贈官賜謚,官建祠於墓,四時賜祭。
」楊士奇謂:「朝廷惟宗廟以四時享,社稷、孔子皆春秋二祭。
濟等安可與宗廟等?」遂詔禮部改春秋祭雲。
洪熙時,初建弘文閣於思善門之右,以儲經史,備訪問,命楊溥等日直其中。
凡五人:翰林學士楊溥,侍讀王進,(字汝嘉,蘇州人,)翰林院五經博士陳繼,(蘇州人,)吏科給事中王榮。
(五人缺一人,原文如此。
) (錢塘人。
) 洪熙元年四月某日,尚書蹇義、夏原吉、楊榮及楊士奇奏事奉天門。
畢,上問夜來星變曾見否,皆對以未見。
上曰:「蹇義等三人雖見不能知,士奇當知之。
」對曰:「士奇愚,亦不能知。
」上曰:「天命定矣。
」嘆息而起。
又明日,早朝罷,召義、士奇至奉天門,諭曰:「朕監國二十年,為讒慝所搆,心之艱危,吾三人共之。
賴皇考仁明,終遂保全。
」(「終遂保全」,「終」原無,據明鈔本補。
)言已泫然。
義、士奇亦流涕。
臣士奇對曰:「今已脫險即夷,皆先帝之賜,陛下至誠之效,更不煩聖明多慮。
」上曰:「吾即去世,後誰復知吾同心一誠?」遂出二敕三印賜兩人,皆拜而退。
踰月,宮車宴駕矣。
宣宗皇帝甫四歲,在北京。
適太宗嗣天位,隨仁孝皇後以至南京。
初,出就學。
太宗命設講席於華蓋殿之東,令太子少師姚廣孝及翰林內閣之臣侍講讀。
永樂七年,駕幸北京,宣宗為太孫隨行。
道途所經,太宗親以上過田家,徧覽農具及其衣服,且諭以農民勤苦之事。
按:太祖教諭太子,必命徧歷農家,觀其居處、服食、器用,使知農民勤苦之勞。
成祖之教太孫,深得太祖心法。
昔商高宗為太子時,其父小乙,常使之久居民間,與小民出入同事,即此意也。
至於洪武末,命選秀才隨春坊官分班入直,近前說民間利害、田裡稼穡等事,其次乎聖神繼作。
教諭太子,宜法二祖。
太宗親征北虜,命上留守北京,以尚書夏原吉贊輔。
自是,太宗巡狩北京及征胡虜,皆從行。
洪熙元年四月,禦製大明神功聖德之碑,雲:「洪武三年,太祖封建諸子,曰:『元之舊都,地廣民眾,且密邇北胡,非有大器量不足以當之。
』封皇考為燕王,三十年就國。
雲雲。
兩奉命征胡虜,踰北漠萬裡外,朝其名王以下不得數計,所得部眾、駝馬悉歸朝廷。
自是功名日盛而謙下逾至。
會懿文太子薨,術者言燕地有天子氣。
高皇上賓,建文君嗣位,左右以王氣之言,屢進削奪之計。
時諸王多以罪削,於是奸臣造誣飭詐,言皇考之過。
璽書數下,王府羣臣惴慄。
皇考諭之曰:『省己不愆,奚恤外言哉?』凡四上章,奸臣皆匿不奏,而布置其黨於北平三司。
繼調八府兵圍王城,護衞羣臣言:『事急矣!寧當俛伏作杌上肉乎?』皇考曰:『此非上意,奸臣所為耳。
』眾曰:『朝有奸臣,親王請誅之。
此祖訓也。
奈何不率而坐受生執?』既而圍城兵增三匝,眾念起出鬬,皇考不能止也。
遄聞赴鬬者鹹奮死力,一以當百,圍城兵稍卻。
皇考泣曰:『汝輩成吾罪矣。
』猶上章自白,冀朝廷開悟也。
又為奸臣所格不達,而京營數十萬兵奄薄城下。
於是,皇考誓天曰:『臣不敢負朝廷,然奸臣之志不但在臣也。
臣不往請誅之,將壞及朝廷。
遂以護衞將士赴京師,冀陛下謝罪,且面陳奸臣之罪,請誅之既歸本藩。
』時朝廷召四方兵皆至,道途所遇,倒戈迎降。
皇考撫而散遣之,而多願留侍衞不去。
既臨大江,護江之帥具舟迎濟,守城親王開門豫待。
皇考慮驚乘輿,駐金川門,遣人奉章且陳所以不得已來朝之故。
奸臣蒼黃,知罪不宥,閉皇城門不納,而脅建文君自焚。
皇考聞之大驚,發眾馳救,至已不及。
皇考仰天慟哭曰:『臣之來也,固將清君側之惡,用寧邦家。
何意蔽於奸回不悟?』遂備天子禮殮葬。
釋親王。
因執奸臣,數其罪,斬於市。
告謝祖宗,將北歸。
京師諸王及文武羣臣合辭上請:『今國家無主,願留以主宗社臣民。
』皇考固讓親賢。
眾曰:『今嫡長與德鹹屬殿下,願早正位。
』懇辭弗獲,乃告天地、宗廟、社稷,即皇帝位。
凡建文奸臣所削諸王封爵、所變亂洪武制度、所廢黜洪武臣僚,非其罪,鹹復之。
中外文武之臣無改。
」 洪熙元年春,南京屢奏地震。
羣臣或請命親王及重臣往守者。
(「羣臣或請命親王及重臣往守者」,「或」原無,據舊鈔立齋錄改。
)仁宗曰:「非皇太子不可至南京謁孝陵。
」仁宗不豫,召還。
夏六月辛醜至北京,是月庚戌即位。
太宗初營天壽山,命皇太子偕趙王、漢王暨皇太孫往視之。
過沙河,河凍,王請卻步輦就行。
仁宗素苦足疾,中官翼之,猶或時失足。
漢顧趙曰:『前人失腳,後人把滑。
」宣廟即應聲曰:「更有後人把滑哩!」漢王回顧,怒目者久之。
此雖出一時,而後來武定州事已兆於此矣。
(水東日記。
) 永樂十四年,上在北京頗聞高煦有異志,驛召隆平侯張信詢之。
上未信,車駕遂還南京以問皇太子。
對曰:「人言未可輒信,且父皇在上,當未敢有此心。
」一日,翰林諸臣奏事退,召士奇還。
問曰:「汝與蹇義在此,漢府事皆當悉知。
昨日詢義,固辭不知,不肯言,汝當為朕言之。
」又曰:「如朕未有知,汝輩慮有離間之罪,朕既知矣,汝何慮?」對曰:「臣與義同事東宮,外人固無敢與臣等言。
雖間有言者,亦百之一二,又多出臆度,非見實蹟,此固不敢對陛下言。
然漢王始授冊,封國雲南,不肯行。
復改過青州,又堅不行。
今知朝廷將徙都北京,惟欲留守南京,此天下之人疑其心,亦豈待事有實哉?惟陛下早善處置,使有定所,用全父子之恩,以貽永世之利。
」上默然起,還後宮。
數日,上得高煦私造兵器及皮舡,教習水戰,及僭乘輿服飾、挾私擊死官民、縱護衞官軍京城內外劫掠,悉有實跡。
大怒,褫其冠帶,縶之西華門外。
東宮叩頭,懇為救解,乃免。
雖命翰林院條示其罪,且曰:「若此所為,將來必不靜。
朕今削兩護衞,處之山東樂安州。
」 宣德元年八月,漢王高煦反。
初,高煦永樂中削兩護衞,徙置樂安州。
至是,招聚無賴,授以兵器,驅掠善良,縱容軍士搶奪軍民馬疋,擅放有司囚繫,縱其為惡,給與賞賜。
暗結都司軍衞、有司官吏人等,賞與金銀等物,除指揮王斌、知州朱恒等太師、都督、尚書等官,其餘各授以職。
散刀與真定等衞軍官為號,潛結北京官員軍民,俾為內應。
於是,北京官員軍民,山東三司、府、衞、州、縣等衙門官員人等,及其護衞親信軍校并被害軍民約五百餘人奏發其事。
(「并被害軍民約五百餘人奏發其事」,「軍」原無,據舊鈔立齋錄補。
)上親率六師問罪。
兵至臨境,高煦仍擁眾抗拒,翌日,罪人斯得。
宣德元年,高煦反,車駕親征。
罪人既得,師還,六部遣尚書陳山迎駕。
見上言:「宜乘勝移師彰德,襲執趙王,則朝廷永安。
」上召楊榮,以山言諭之。
對曰:「此國之大計。
」遂召蹇義、夏原吉諭之,兩人不敢異議。
榮言:「請先遣敕趙王,詰其與高煦連謀之罪,而六師奄至,可擒也。
」從之。
榮遂傳上旨,令士奇草敕。
士奇曰:「事須有實,(「事須有實」,原作「事有虛實」,據舊鈔立齋錄改。
)天地鬼神豈可欺哉!且敕旨以何辭?」榮厲色曰:「汝可沮國之大事乎?」令錦衣衞責所繫漢府人狀,雲:「與趙連謀,即事之因,何患無辭?」士奇曰:「錦衣衞責狀何以服人心?」榮曰:「汝不然吾言,可往與蹇、夏言之。
」往見二人。
蹇曰:「上意已定,眾意亦定,可中沮耶?」夏曰:「萬一上從公言,今不行趙,後或有變,如永樂中孟指揮之舉,誰任其咎?」士奇曰:「今事勢與永樂中異。
永樂中趙擁三護衞,今已去其二,且昔孟指揮所為,王實不預聞,不然,趙王豈至今日乎?」蹇曰:「即如公言,今若
有旨,不問。
既退朝,急宣侍衞者,賞鈔若幹錠。
於是羣臣皆言不顯責大臣而旌禁衞,所以寬罪而愧其心,見殿下之明斷。
住稍久,鄰居楊學士士奇曰:『公,命使也,宜亟行。
』權辭謝之曰:『錦衣數種未完耳。
』及至安慶,書回奏,令所從校尉給驛驢賫進也。
」(水東日記。
) 太宗巡狩北京,公預扈從,命兼行在禮部、都察院事。
歲餘,車駕親征北虜,今上以皇嫡長孫留守北京,命公輔導。
(楊士奇所著黃淮墓碑。
) 永樂十五年初,建北京宮殿,命都督薛祿董營繕。
四夷館有八:曰西天,曰韃靼,曰回回,曰女直,曰高昌,曰西蕃,曰緬甸,曰百夷,永樂中所設。
永樂十九年冬,儲君自南京入朝,楊士奇等侍。
北虜犯邊,太宗皇帝將親征。
公言:「今邊儲不足,請遣將,無煩六師。
」忤旨,罷官。
仁宗嗣位,即日復公戶部尚書。
(楊士奇所撰黃淮碑。
) 太宗初臨禦,擢文學之臣七人侍從左右,任遇甚厚,公及士奇皆與焉。
仁宗嗣位,七人者五人在。
無幾,太子賓客豫章胡公引疾去,其四人任遇益厚。
皇上嗣位,一循祖宗之舊以任遇四人,公今又引疾去。
(楊士奇送黃少保序。
) 太監木敬,建文中人,容貌魁偉,敢慷慨直言。
永樂中,從征漠北。
逾月不與虜遇,人馬困頓,上意猶未已,諫者被重譴。
敬陳再四,上詈之曰:「反蠻!」敬曰:「蠻固不知,豈敢反耶?」上怒,命曳出斬之。
敬辭色不為動。
上徐曰:「我家養人皆若此人,豈不誠有益?」釋之。
(錢溥南使交之同行奉禦張榮為道其事。
葉盛收以編入日記。
) 永樂二十二年八月,學士楊榮自行在還報大行晏駕。
東宮殿下即遣皇太孫出居庸赴開平迎梓官。
時京師諸衞軍皆隨征聚行在,惟趙府三護衞軍留京師。
一時浮議籍籍,慮護衞軍為變,遂秘不發喪。
永樂二十一年,也先土幹、把台等率領部屬來歸。
封也先土幹為忠勇王,以把台為都督。
二十二年北征,忠勇王及把台隨駕黑松林。
後正統十四年二月,把台由都督進封忠勇伯。
十四年,忠勇伯把台隨駕征迤北。
太宗皇帝興靖難之耐,仁宗皇帝以燕世子奉命居守。
李景隆引兵數十萬圍北平,城中兵不及萬人,晝夜拒敵。
數夜使人開門斫敵營,敵驚亂自殺,或至明乃定,遂退營數十裡。
太宗既正大位,陞北平為北京,仍命居守。
永樂十八年十一月,仁宗為皇太子,過鳳陽。
謁陵畢,周顧陵塋。
見仁祖淳皇帝所遺石農器,顧侍郎張本、學士楊士奇曰:「國家帝業所自也。
」徘徊久而後退陵下,賜耆老酒饌。
有知太祖龍興時事者留,(「有知太祖龍興時事者留」,「知」原作「加」,「者」原無,據舊鈔立齋錄改、補。
)從容與語至日夕。
知當時事者蓋鮮矣。
(歷代君鑑。
) 十九年正月,禮部尚書呂震言於皇太子曰:「殿下前在南京,數遣中使進保進奏牘。
每至,輒以殿下過失上聞,而皆其妄言。
今宜疏此人。
」答曰:「過失吾豈能無?今至尊既不信之,我又可與人計較耶?」卒置之。
(君鑑。
) 二十二年十月,賜衍聖公孔彥縉宅於京師。
先是,彥縉數來朝,皆館於民間。
上聞之,顧近臣曰:「四夷朝貢之使皆有公館,先聖子孫乃寓宿於民家,何以稱崇儒之意?」遂命工部賜宅。
十二月,禦劄付禮部尚書呂震:「建文中奸臣,其正犯已悉受顯戮。
家屬初發教坊司、錦衣衞、浣衣局并習匠及功臣家為奴,今有存者,既經大赦,可放為民,給還田土。
凡前為言事失當調充軍者,亦宥為民。
」 祖宗時,於文臣少有贈謚。
至仁宗登基,思念舊臣,贈禮部尚書鄭賜太子少師,謚文安;贈戶部侍郎王鍾太子太保,謚僖敏;禮部侍郎儀智太子少傅,謚愍節;春坊贊善兼翰林編修王汝玉太子賓客,謚文靖;春坊贊善鄒濟、徐善述俱太子少保,濟謚文敏,善述謚文肅;北京吏部尚書朱濬謚榮願;翰林學士、贈禮部尚書文穆公胡廣加贈少師;北京禮部右侍郎楊泰賜戶部尚書;太醫院判蔣用文、袁寶俱贈院使,用文謚恭靖。
(「用文謚恭靖」,「恭」原作「泰」,據明鈔本、舊鈔立齋錄改。
)洪熙元年四月,有旨:「鄒濟、徐善述、王汝玉皆贈官賜謚,官建祠於墓,四時賜祭。
」楊士奇謂:「朝廷惟宗廟以四時享,社稷、孔子皆春秋二祭。
濟等安可與宗廟等?」遂詔禮部改春秋祭雲。
洪熙時,初建弘文閣於思善門之右,以儲經史,備訪問,命楊溥等日直其中。
凡五人:翰林學士楊溥,侍讀王進,(字汝嘉,蘇州人,)翰林院五經博士陳繼,(蘇州人,)吏科給事中王榮。
(五人缺一人,原文如此。
) (錢塘人。
) 洪熙元年四月某日,尚書蹇義、夏原吉、楊榮及楊士奇奏事奉天門。
畢,上問夜來星變曾見否,皆對以未見。
上曰:「蹇義等三人雖見不能知,士奇當知之。
」對曰:「士奇愚,亦不能知。
」上曰:「天命定矣。
」嘆息而起。
又明日,早朝罷,召義、士奇至奉天門,諭曰:「朕監國二十年,為讒慝所搆,心之艱危,吾三人共之。
賴皇考仁明,終遂保全。
」(「終遂保全」,「終」原無,據明鈔本補。
)言已泫然。
義、士奇亦流涕。
臣士奇對曰:「今已脫險即夷,皆先帝之賜,陛下至誠之效,更不煩聖明多慮。
」上曰:「吾即去世,後誰復知吾同心一誠?」遂出二敕三印賜兩人,皆拜而退。
踰月,宮車宴駕矣。
宣宗皇帝甫四歲,在北京。
適太宗嗣天位,隨仁孝皇後以至南京。
初,出就學。
太宗命設講席於華蓋殿之東,令太子少師姚廣孝及翰林內閣之臣侍講讀。
永樂七年,駕幸北京,宣宗為太孫隨行。
道途所經,太宗親以上過田家,徧覽農具及其衣服,且諭以農民勤苦之事。
按:太祖教諭太子,必命徧歷農家,觀其居處、服食、器用,使知農民勤苦之勞。
成祖之教太孫,深得太祖心法。
昔商高宗為太子時,其父小乙,常使之久居民間,與小民出入同事,即此意也。
至於洪武末,命選秀才隨春坊官分班入直,近前說民間利害、田裡稼穡等事,其次乎聖神繼作。
教諭太子,宜法二祖。
太宗親征北虜,命上留守北京,以尚書夏原吉贊輔。
自是,太宗巡狩北京及征胡虜,皆從行。
洪熙元年四月,禦製大明神功聖德之碑,雲:「洪武三年,太祖封建諸子,曰:『元之舊都,地廣民眾,且密邇北胡,非有大器量不足以當之。
』封皇考為燕王,三十年就國。
雲雲。
兩奉命征胡虜,踰北漠萬裡外,朝其名王以下不得數計,所得部眾、駝馬悉歸朝廷。
自是功名日盛而謙下逾至。
會懿文太子薨,術者言燕地有天子氣。
高皇上賓,建文君嗣位,左右以王氣之言,屢進削奪之計。
時諸王多以罪削,於是奸臣造誣飭詐,言皇考之過。
璽書數下,王府羣臣惴慄。
皇考諭之曰:『省己不愆,奚恤外言哉?』凡四上章,奸臣皆匿不奏,而布置其黨於北平三司。
繼調八府兵圍王城,護衞羣臣言:『事急矣!寧當俛伏作杌上肉乎?』皇考曰:『此非上意,奸臣所為耳。
』眾曰:『朝有奸臣,親王請誅之。
此祖訓也。
奈何不率而坐受生執?』既而圍城兵增三匝,眾念起出鬬,皇考不能止也。
遄聞赴鬬者鹹奮死力,一以當百,圍城兵稍卻。
皇考泣曰:『汝輩成吾罪矣。
』猶上章自白,冀朝廷開悟也。
又為奸臣所格不達,而京營數十萬兵奄薄城下。
於是,皇考誓天曰:『臣不敢負朝廷,然奸臣之志不但在臣也。
臣不往請誅之,將壞及朝廷。
遂以護衞將士赴京師,冀陛下謝罪,且面陳奸臣之罪,請誅之既歸本藩。
』時朝廷召四方兵皆至,道途所遇,倒戈迎降。
皇考撫而散遣之,而多願留侍衞不去。
既臨大江,護江之帥具舟迎濟,守城親王開門豫待。
皇考慮驚乘輿,駐金川門,遣人奉章且陳所以不得已來朝之故。
奸臣蒼黃,知罪不宥,閉皇城門不納,而脅建文君自焚。
皇考聞之大驚,發眾馳救,至已不及。
皇考仰天慟哭曰:『臣之來也,固將清君側之惡,用寧邦家。
何意蔽於奸回不悟?』遂備天子禮殮葬。
釋親王。
因執奸臣,數其罪,斬於市。
告謝祖宗,將北歸。
京師諸王及文武羣臣合辭上請:『今國家無主,願留以主宗社臣民。
』皇考固讓親賢。
眾曰:『今嫡長與德鹹屬殿下,願早正位。
』懇辭弗獲,乃告天地、宗廟、社稷,即皇帝位。
凡建文奸臣所削諸王封爵、所變亂洪武制度、所廢黜洪武臣僚,非其罪,鹹復之。
中外文武之臣無改。
」 洪熙元年春,南京屢奏地震。
羣臣或請命親王及重臣往守者。
(「羣臣或請命親王及重臣往守者」,「或」原無,據舊鈔立齋錄改。
)仁宗曰:「非皇太子不可至南京謁孝陵。
」仁宗不豫,召還。
夏六月辛醜至北京,是月庚戌即位。
太宗初營天壽山,命皇太子偕趙王、漢王暨皇太孫往視之。
過沙河,河凍,王請卻步輦就行。
仁宗素苦足疾,中官翼之,猶或時失足。
漢顧趙曰:『前人失腳,後人把滑。
」宣廟即應聲曰:「更有後人把滑哩!」漢王回顧,怒目者久之。
此雖出一時,而後來武定州事已兆於此矣。
(水東日記。
) 永樂十四年,上在北京頗聞高煦有異志,驛召隆平侯張信詢之。
上未信,車駕遂還南京以問皇太子。
對曰:「人言未可輒信,且父皇在上,當未敢有此心。
」一日,翰林諸臣奏事退,召士奇還。
問曰:「汝與蹇義在此,漢府事皆當悉知。
昨日詢義,固辭不知,不肯言,汝當為朕言之。
」又曰:「如朕未有知,汝輩慮有離間之罪,朕既知矣,汝何慮?」對曰:「臣與義同事東宮,外人固無敢與臣等言。
雖間有言者,亦百之一二,又多出臆度,非見實蹟,此固不敢對陛下言。
然漢王始授冊,封國雲南,不肯行。
復改過青州,又堅不行。
今知朝廷將徙都北京,惟欲留守南京,此天下之人疑其心,亦豈待事有實哉?惟陛下早善處置,使有定所,用全父子之恩,以貽永世之利。
」上默然起,還後宮。
數日,上得高煦私造兵器及皮舡,教習水戰,及僭乘輿服飾、挾私擊死官民、縱護衞官軍京城內外劫掠,悉有實跡。
大怒,褫其冠帶,縶之西華門外。
東宮叩頭,懇為救解,乃免。
雖命翰林院條示其罪,且曰:「若此所為,將來必不靜。
朕今削兩護衞,處之山東樂安州。
」 宣德元年八月,漢王高煦反。
初,高煦永樂中削兩護衞,徙置樂安州。
至是,招聚無賴,授以兵器,驅掠善良,縱容軍士搶奪軍民馬疋,擅放有司囚繫,縱其為惡,給與賞賜。
暗結都司軍衞、有司官吏人等,賞與金銀等物,除指揮王斌、知州朱恒等太師、都督、尚書等官,其餘各授以職。
散刀與真定等衞軍官為號,潛結北京官員軍民,俾為內應。
於是,北京官員軍民,山東三司、府、衞、州、縣等衙門官員人等,及其護衞親信軍校并被害軍民約五百餘人奏發其事。
(「并被害軍民約五百餘人奏發其事」,「軍」原無,據舊鈔立齋錄補。
)上親率六師問罪。
兵至臨境,高煦仍擁眾抗拒,翌日,罪人斯得。
宣德元年,高煦反,車駕親征。
罪人既得,師還,六部遣尚書陳山迎駕。
見上言:「宜乘勝移師彰德,襲執趙王,則朝廷永安。
」上召楊榮,以山言諭之。
對曰:「此國之大計。
」遂召蹇義、夏原吉諭之,兩人不敢異議。
榮言:「請先遣敕趙王,詰其與高煦連謀之罪,而六師奄至,可擒也。
」從之。
榮遂傳上旨,令士奇草敕。
士奇曰:「事須有實,(「事須有實」,原作「事有虛實」,據舊鈔立齋錄改。
)天地鬼神豈可欺哉!且敕旨以何辭?」榮厲色曰:「汝可沮國之大事乎?」令錦衣衞責所繫漢府人狀,雲:「與趙連謀,即事之因,何患無辭?」士奇曰:「錦衣衞責狀何以服人心?」榮曰:「汝不然吾言,可往與蹇、夏言之。
」往見二人。
蹇曰:「上意已定,眾意亦定,可中沮耶?」夏曰:「萬一上從公言,今不行趙,後或有變,如永樂中孟指揮之舉,誰任其咎?」士奇曰:「今事勢與永樂中異。
永樂中趙擁三護衞,今已去其二,且昔孟指揮所為,王實不預聞,不然,趙王豈至今日乎?」蹇曰:「即如公言,今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