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十一 立齋閒錄三(明)宋端儀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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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員為總裁,侍讀學士曾棨等七員為纂修官。
是年五月,書成。
永樂二年,饒州府士人朱季友獻所著書,專斥濂、洛、關、閩之說,肆其醜詆。
楊士奇白上,命官押回本貫,會官及鄉之士人,明諭其罪,(「明諭其罪」,原作「明論不罪」,據明鈔本、舊鈔立齋錄改。
)笞以示罰。
而搜檢其家,所著書焚之。
(三朝聖諭錄。
) 永樂三年正月,翰林學士解縉等選新進士俾就文淵閣進學。
(「翰林學士解縉等選新進士俾就文淵閣進學」,「選」原無,據明鈔本、舊鈔立齋錄補。
)得修撰曾棨,編修周述、曾孟簡,庶吉士楊相等二十八人。
時庶吉士周忱自陳年少願進學,命增忱為二十九人。
四年四月,從解縉之請,召禮部尚書鄭賜,令擇通知典籍者四出購求遺書。
太宗簡翰林之臣七人處之內閣,付以密務,而兩制悉歸焉。
七人者,盧陵胡廣、解縉、楊士奇,永嘉黃淮,南昌胡儼,建安楊榮。
(七人缺金幼孜,原文如此。
) 永樂乙酉,廣召文儒,纂修大典。
命太子少師姚廣孝、禮部尚書鄭賜監修,而擇六卿之二有文學者一人為之副,遂以命刑部左侍郎劉季箎。
(楊士奇所撰季箎墓志。
) 時修永樂大典,召至四方儒學、老成充纂修及繕寫之士,幾三千人。
人眾事殷,特命太子少師姚廣孝、禮部尚書鄭賜總之。
已而,賜卒,命禮部翰林院修撰兼右春坊右贊善梁潛。
六年戊子三月,大典成。
廣孝,潛邸舊僧也。
永樂十四年十一月,周王橚、楚王楨相繼來朝。
例次日謁孝陵。
周王先至,適遇節,上命東宮、皇太孫及小皇孫陪謁。
已出東華門,上遽召翰林臣。
及至,問曰:「二王、東宮、太孫及小皇孫謁陵,展敬之位如何?朕意雖略定,爾三人試言之。
」楊、金未及對,上顧問臣。
對曰:「周、楚二王屬尊,當列稍前,兩傍;東宮列稍後,居中;皇太孫列東宮之後;諸王孫與皇太孫同班而分列兩傍。
」上曰:「爾所言有據乎?」曰:「朱熹家禮大略如此。
」上出片楮,宸翰所畫位次正與士奇所言合。
遂命鴻臚丞周昇馳賫赴陵,俾率行之。
(聖諭錄。
) 翰林檢討閩中王偁與修永樂大典。
五年,有旨,戴頭巾修書。
既而以目疾不能到館。
侍郎劉季箎奏請得旨,帶鐐仍修書。
初,偁當大典,諸儒羣集。
一日,有及凡例未當者,偁曰:「譬之欲構層樓華屋,乃計工於箍桶,都料不有誤耶?」諭者謂其禍以此。
永樂丙戌三月,上臨軒策士。
傳臚之明日,進會試聽選副榜士於廷親試之。
上禦右順門,命侍講楊士奇、金幼孜諭旨,令就試者從容盡所蘊,勿苟且取具。
命光祿給食,中官夕給燭。
遂親拔三人入禁林,餘第為二等,付吏部授學官。
(楊士奇送高伯琴序。
) 永樂十一年,置貴州布政司。
洪武年間,止設貴州、思南、思州宣慰司,管屬土民,仍設都指揮使司衙門鎮守其地,有鎮遠侯顧成在彼鎮守。
至是,湖廣參政蔣廷瓚具奏開設布、按二司,將思南等三宣慰司地方改設六府。
安南陳日焜為黎季犛所試。
季犛上陳,竄氏名為胡一元,子蒼易名■〈大上互下〉,詐稱陳氏絕嗣,■〈大上互下〉為甥,求權署國事。
朝廷從其請。
逾年,陳氏孫添平遁至京師,愬其事。
季犛因表請迎添平,還以國。
朝廷乃遣使臣護送。
歸至其境,(「歸至其境」,「至」原無,據明鈔本補。
)季犛伏兵殺之,并殺使者。
事聞,遂命征夷將軍成國公朱能、副將軍張輔等往討之。
能道卒,輔至其地,生擒季犛及■〈大上互下〉等,獻俘于朝。
詔求陳氏後立之,國人鹹稱為季犛殺盡,無可繼承。
僉請復古郡縣,遂立交阯都、布、按三司及各府、州、縣、衞所諸司,時永樂五年春也。
太宗嘗與論羣臣,禦筆書蹇義等十人名,命各疏于下。
十人者皆上所信任政事之臣,亦多與縉善,而具以實對。
於義曰:「其資厚重而中無定見。
」於夏原吉曰:「有德有量而不遠小人。
」於劉儁曰:「雖有才幹,不知顧義。
」於鄭賜曰:「可為君子,頗短於才。
」於李至剛曰:「誕而附勢,雖才不端。
」於黃福曰:「秉心易直,確有執守。
」於陳瑛曰:「刻於用法,好惡頗端。
」於宋禮曰:「戇直而苛,人怨不恤。
」於陳洽曰:「疏通警敏,亦不失正。
」於方賓曰:「簿書之才,駔會之心。
」既奏,上以授仁宗,曰:「李至剛朕洞燭之矣,餘徐驗之。
」仁宗因問公建文所用諸人,對曰:「此皆洪武中人材,往事不足論已。
」遂問尹昌隆、王汝玉。
對曰:「昌隆,君子而量不弘。
汝玉,文翰不易得,所惜者市心耳。
」後十餘年,仁宗出其所奏十人者示士奇,且諭之曰:「人率謂縉狂士,縉非狂士,向所論皆定見也。
」(楊士奇所撰解縉墓誌。
) 太宗時,禮部郎中周納建請封禪,羣臣亦多言此太平盛事,上皆不聽。
時獨胡廣言與上意合,既退,作卻封禪頌奏之。
永樂七年三月,文淵閣大學士兼左春坊大學士胡廣卒。
贈禮部尚書,謚文穆。
國朝文臣有謚,自太子少師姚廣孝與廣始也。
永樂七年八月,北虜寇邊,命淇國公丘福統兵三十萬計之。
福至貓兒莊,敗績,隻輪不返。
永樂八年,上諭兵部臣曰:「守備固不可卑弱,若兵食不足,亦難與守。
宜視其地之險夷,制多寡之數。
陽和留什之四,天城、朔州留什之三,解州留什之二,餘悉令屯種,且耕且守,以為定制。
」 按:祖宗朝屯田之制甚重甚嚴,且耕且守。
後來乃一切怠弛,專仰餽糴,沿邊數十萬眾嗷嗷待哺,如之何其可也?欲安邊足食,其急復祖宗之舊乎。
愚考于治安要議,惓惓于重勸賞、興屯田之說,俟經世者考焉。
永樂八年,(「永樂八年」,「八年」原作「九年」,據明鈔本、舊鈔立齋錄改。
)本雅失裡拒逆朝命,拘殺詔使,侵犯邊境。
時駕巡北京,詔皇太子監國。
至是,復詔皇太子,告天地宗社,及詔告天下興兵。
庚寅二月,發北京。
上出塞,踰五雲關,道壓虜川,五月己卯至玄溟間。
本雅失裡率眾迎拒。
上以數百騎獨先大破之,諸將率麾下繼進,虜棄族屬牛羊輜重,以七騎遁去。
諸將鹹請追戮之,不從。
時生縶虜眾來獻者萬計,詔悉去其縶。
(「虜棄旌屬牛羊輜重以七騎遁去諸將鹹請追戳之不從時生縶虜眾來獻者萬計詔悉去其縶」,全句原無,據舊鈔立齋錄補。
)虜眾有釋兵以其兵來附者又有萬計,上皆諭遣之,虜平。
獨支寇阿魯台聞天兵且壓境,率眾先遁,上命還師撲之。
六月甲辰,至靜虜鎮,寇迫急請降。
上曰:「詐也!」麾將士上馬,控弦以俟。
言未既,虜悉眾簿我右翼,諸將赴之,未決。
上麾虎賁、三千奮進斬擄,虜人震佈,悉解兵伏降,阿魯台以數騎遁。
遂誅其同惡,盡釋其餘,從而撫定之。
由是,瀚海以北,沙漠萬裡悉平。
封山勅石,紀述功德。
七月壬午,還至北京。
皇帝稽古定制,肇建北京。
首立郊廟社稷之位,以祗事天地、祖宗、百神。
先是,詔太常以羣執事之半詣北京,而神樂觀提點徐善淵恭承詔命,率樂生三百人就道。
永樂十二年二月巡狩北京,詔皇太子監國。
太宗皇帝肇建北京,敕翰林院:「凡南京文淵閣所貯古今一切書籍,自一部至有百部以上各取一部送京,餘悉封識收貯如故。
」 永樂十二年,上親率師五十萬往征瓦剌胡寇答裡巴、馬哈木、太平、把禿孛羅等。
以三月十七日啟行,六月初至忽蘭忽失溫。
答裡巴等掃境來拒,可三萬餘人。
須臾間再戰,皆退卻,寇大敗,人馬死傷無算,遁至瓦剌河。
後每遇寇輒擊走之。
至十七日,阿魯台使人來,賜以衣服等物,遣還之。
旋即班師。
八月朔日,駕至京師。
永樂十一年正月辛巳朔,日食。
詔罷朝賀宴會之禮。
永樂十四年四月,禮部祠祭郎中周訥請封禪泰山,尚書呂震亦言宜如訥請,不從。
十二月,黃淮、楊士奇等所採輯歷代名臣奏議書成,進禦。
十五年三月,頒五經、四書、性理大全書於六部并兩京國子監及天下郡縣學。
上初與武臣丘福等二三人議建儲,文臣惟金忠預,皆靖難時股肱也。
武臣鹹請立皇第二子高煦,謂其有扈從功,上不聽。
福等叩首請不已,終不聽。
遂召公預議。
事定,然秘未發。
明年,冊仁宗皇帝為皇太子,封高煦為漢王,進公翰林學士兼右春坊大學士。
又明年,福等所議頗洩於外。
高煦素不樂公,言於上曰:「藩府之舊無洩者,其縉洩之。
」遂出公為廣西布政司參議。
又以李至剛言公怨望,改交阯。
八年,入奏事。
時車駕已出征北虜。
至京師,見仁宗而歸。
車駕還,高煦言縉瞰上遠出,覲儲君徑歸,無人臣禮。
遂徵下獄。
後三年,十三年三月,死獄中。
(楊士奇所撰解縉墓誌銘。
) 按:解縉所評十餘人具以實對,各疏其短長。
及雲漢王高煦不宜過寵,緻有異志。
十餘年後,上出前所評人以示士奇,人人不爽,而漢庶人果後有異圖,可謂知人之明。
而好盡言以昭人過,禍亦胎於此矣。
厥後縉出參議,以李至剛言縉怨望改交阯,會高煦亦謗縉於上,遂下縉於獄,卒死獄中,此盡言之禍也。
太宗皇帝將巡北京,召吏部尚書兼詹事蹇義、兵部尚書兼詹事金忠、右春坊大學士兼翰林侍讀黃淮、左春坊左諭德兼翰林侍講楊士奇,諭之曰:「居守事重,今文臣中簡留汝四人輔導監國。
昔唐太宗簡輔監國必付房玄齡,汝等宜識朕此意,敬共無怠。
」四臣皆拜稽受命。
其後,凡下璽書,論機務,必四臣與聞。
時仁宗皇帝在東宮,所以禮遇四臣甚厚。
而支庶有留京邸潛志奪嫡者,日夜窺伺間隙,從而張虛駕妄以為監國之過。
又結嬖近助於內。
賴上聖明,終不為惑。
然為宮臣者,胥懍懍卼臲,數見拘繫,雖四臣不免。
或浹旬,或累月,惟淮一滯十年。
(楊士奇所書黃淮省愆集後。
) 永樂十五年,車駕巡狩北京。
仁宗皇帝在春宮,監國南京。
凡南京庶務,惟文武除拜、四夷朝獻、邊警調發上請行在,若祭祀、賞罰,一切之務有司具成式啟聞,施行事竟,令所司具本末奏達而已。
上既有疾,兩京距隔數千裡,支庶萌異志者,內結嬖倖,飭詐偽聞,一二讒人助於外。
近禁之臣侍監國者,惴惴苟活朝暮間。
賴上明聖,終保全無事。
小人之計不能行,然其意不已也。
會南京有陳千戶者,擅取民財。
事覺,令旨謫交阯。
數日,念其軍功貸之,召還。
有言於上曰:「上所謫罪人,皇太子曲宥之矣。
」遂殺陳千戶,事連贊善梁潛、司諫周冕。
既逮至,上親問之,潛等具實對。
上顧翰林學士楊榮等曰:「事固無預潛。
」他日,又諭禮部尚書呂震曰:「事亦豈得由潛?」然猶未悉陳千戶非出上命謫之也,兩人者皆未釋。
有毀冕者,數言其佻簿放恣不可用。
遂併潛皆死非命,十六年九月十七日也。
(楊士奇撰梁用之墓碣銘。
) 永樂癸卯五月,太宗皇帝微不懌,數日未出見羣臣。
仁宗皇帝在東宮,軍國重務悉啟聞施行。
邪僻傾險之徒不得騁其私,鹹所不便。
趙簡王時留北京,敬修孝弟。
其護衞指揮孟賢等十數輩,潛結曆官王射成等及內侍養子,共搆邪謀,欲俟宮車晏駕,矯詔從中出,立簡王而己得志焉。
實秘不令簡王知,蓋慮不從即事敗齏粉,而任其謀者護衞軍王瑜姻家高以正。
布置已定,高密以語瑜。
駭曰:「奈何耳?為覆宗滅嗣計。
」高不聽,又涕泣戒之。
高怒而慮其洩也,謀害之。
遂格關入疏。
上初疑其詐諼,曰:「豈應有是?」反覆詰難,眾為瑜危。
既捕賢等至,上親問狀,得其邪謀本末及所造偽詔。
立誅以正、射成及內侍養子,(「立誅以正射成及內侍養子」,「以正」原作「蔔王」,據明鈔本、舊鈔立齋錄改。
)陞瑜遼海衞千戶。
後賢等皆伏誅。
瑜詔還,又陞錦衣衞指揮同知。
歷事仁宗、宣宗、英宗,官至左府都督僉事。
(楊士奇撰王瑜神道碑。
) 禮部胡尚書濙嘗雲:「太宗命予使外。
濱行,諭曰:『人言東宮所行多失當,南京可多留數日,試觀如何,密奏來。
奏所書字須大,晚至,我即欲觀也。
」予至於南京,旦晚隨朝。
敕免朝,辭以不敢。
蓋凡所見殿下所行之善,退則記之。
如一日趨
是年五月,書成。
永樂二年,饒州府士人朱季友獻所著書,專斥濂、洛、關、閩之說,肆其醜詆。
楊士奇白上,命官押回本貫,會官及鄉之士人,明諭其罪,(「明諭其罪」,原作「明論不罪」,據明鈔本、舊鈔立齋錄改。
)笞以示罰。
而搜檢其家,所著書焚之。
(三朝聖諭錄。
) 永樂三年正月,翰林學士解縉等選新進士俾就文淵閣進學。
(「翰林學士解縉等選新進士俾就文淵閣進學」,「選」原無,據明鈔本、舊鈔立齋錄補。
)得修撰曾棨,編修周述、曾孟簡,庶吉士楊相等二十八人。
時庶吉士周忱自陳年少願進學,命增忱為二十九人。
四年四月,從解縉之請,召禮部尚書鄭賜,令擇通知典籍者四出購求遺書。
太宗簡翰林之臣七人處之內閣,付以密務,而兩制悉歸焉。
七人者,盧陵胡廣、解縉、楊士奇,永嘉黃淮,南昌胡儼,建安楊榮。
(七人缺金幼孜,原文如此。
) 永樂乙酉,廣召文儒,纂修大典。
命太子少師姚廣孝、禮部尚書鄭賜監修,而擇六卿之二有文學者一人為之副,遂以命刑部左侍郎劉季箎。
(楊士奇所撰季箎墓志。
) 時修永樂大典,召至四方儒學、老成充纂修及繕寫之士,幾三千人。
人眾事殷,特命太子少師姚廣孝、禮部尚書鄭賜總之。
已而,賜卒,命禮部翰林院修撰兼右春坊右贊善梁潛。
六年戊子三月,大典成。
廣孝,潛邸舊僧也。
永樂十四年十一月,周王橚、楚王楨相繼來朝。
例次日謁孝陵。
周王先至,適遇節,上命東宮、皇太孫及小皇孫陪謁。
已出東華門,上遽召翰林臣。
及至,問曰:「二王、東宮、太孫及小皇孫謁陵,展敬之位如何?朕意雖略定,爾三人試言之。
」楊、金未及對,上顧問臣。
對曰:「周、楚二王屬尊,當列稍前,兩傍;東宮列稍後,居中;皇太孫列東宮之後;諸王孫與皇太孫同班而分列兩傍。
」上曰:「爾所言有據乎?」曰:「朱熹家禮大略如此。
」上出片楮,宸翰所畫位次正與士奇所言合。
遂命鴻臚丞周昇馳賫赴陵,俾率行之。
(聖諭錄。
) 翰林檢討閩中王偁與修永樂大典。
五年,有旨,戴頭巾修書。
既而以目疾不能到館。
侍郎劉季箎奏請得旨,帶鐐仍修書。
初,偁當大典,諸儒羣集。
一日,有及凡例未當者,偁曰:「譬之欲構層樓華屋,乃計工於箍桶,都料不有誤耶?」諭者謂其禍以此。
永樂丙戌三月,上臨軒策士。
傳臚之明日,進會試聽選副榜士於廷親試之。
上禦右順門,命侍講楊士奇、金幼孜諭旨,令就試者從容盡所蘊,勿苟且取具。
命光祿給食,中官夕給燭。
遂親拔三人入禁林,餘第為二等,付吏部授學官。
(楊士奇送高伯琴序。
) 永樂十一年,置貴州布政司。
洪武年間,止設貴州、思南、思州宣慰司,管屬土民,仍設都指揮使司衙門鎮守其地,有鎮遠侯顧成在彼鎮守。
至是,湖廣參政蔣廷瓚具奏開設布、按二司,將思南等三宣慰司地方改設六府。
安南陳日焜為黎季犛所試。
季犛上陳,竄氏名為胡一元,子蒼易名■〈大上互下〉,詐稱陳氏絕嗣,■〈大上互下〉為甥,求權署國事。
朝廷從其請。
逾年,陳氏孫添平遁至京師,愬其事。
季犛因表請迎添平,還以國。
朝廷乃遣使臣護送。
歸至其境,(「歸至其境」,「至」原無,據明鈔本補。
)季犛伏兵殺之,并殺使者。
事聞,遂命征夷將軍成國公朱能、副將軍張輔等往討之。
能道卒,輔至其地,生擒季犛及■〈大上互下〉等,獻俘于朝。
詔求陳氏後立之,國人鹹稱為季犛殺盡,無可繼承。
僉請復古郡縣,遂立交阯都、布、按三司及各府、州、縣、衞所諸司,時永樂五年春也。
太宗嘗與論羣臣,禦筆書蹇義等十人名,命各疏于下。
十人者皆上所信任政事之臣,亦多與縉善,而具以實對。
於義曰:「其資厚重而中無定見。
」於夏原吉曰:「有德有量而不遠小人。
」於劉儁曰:「雖有才幹,不知顧義。
」於鄭賜曰:「可為君子,頗短於才。
」於李至剛曰:「誕而附勢,雖才不端。
」於黃福曰:「秉心易直,確有執守。
」於陳瑛曰:「刻於用法,好惡頗端。
」於宋禮曰:「戇直而苛,人怨不恤。
」於陳洽曰:「疏通警敏,亦不失正。
」於方賓曰:「簿書之才,駔會之心。
」既奏,上以授仁宗,曰:「李至剛朕洞燭之矣,餘徐驗之。
」仁宗因問公建文所用諸人,對曰:「此皆洪武中人材,往事不足論已。
」遂問尹昌隆、王汝玉。
對曰:「昌隆,君子而量不弘。
汝玉,文翰不易得,所惜者市心耳。
」後十餘年,仁宗出其所奏十人者示士奇,且諭之曰:「人率謂縉狂士,縉非狂士,向所論皆定見也。
」(楊士奇所撰解縉墓誌。
) 太宗時,禮部郎中周納建請封禪,羣臣亦多言此太平盛事,上皆不聽。
時獨胡廣言與上意合,既退,作卻封禪頌奏之。
永樂七年三月,文淵閣大學士兼左春坊大學士胡廣卒。
贈禮部尚書,謚文穆。
國朝文臣有謚,自太子少師姚廣孝與廣始也。
永樂七年八月,北虜寇邊,命淇國公丘福統兵三十萬計之。
福至貓兒莊,敗績,隻輪不返。
永樂八年,上諭兵部臣曰:「守備固不可卑弱,若兵食不足,亦難與守。
宜視其地之險夷,制多寡之數。
陽和留什之四,天城、朔州留什之三,解州留什之二,餘悉令屯種,且耕且守,以為定制。
」 按:祖宗朝屯田之制甚重甚嚴,且耕且守。
後來乃一切怠弛,專仰餽糴,沿邊數十萬眾嗷嗷待哺,如之何其可也?欲安邊足食,其急復祖宗之舊乎。
愚考于治安要議,惓惓于重勸賞、興屯田之說,俟經世者考焉。
永樂八年,(「永樂八年」,「八年」原作「九年」,據明鈔本、舊鈔立齋錄改。
)本雅失裡拒逆朝命,拘殺詔使,侵犯邊境。
時駕巡北京,詔皇太子監國。
至是,復詔皇太子,告天地宗社,及詔告天下興兵。
庚寅二月,發北京。
上出塞,踰五雲關,道壓虜川,五月己卯至玄溟間。
本雅失裡率眾迎拒。
上以數百騎獨先大破之,諸將率麾下繼進,虜棄族屬牛羊輜重,以七騎遁去。
諸將鹹請追戮之,不從。
時生縶虜眾來獻者萬計,詔悉去其縶。
(「虜棄旌屬牛羊輜重以七騎遁去諸將鹹請追戳之不從時生縶虜眾來獻者萬計詔悉去其縶」,全句原無,據舊鈔立齋錄補。
)虜眾有釋兵以其兵來附者又有萬計,上皆諭遣之,虜平。
獨支寇阿魯台聞天兵且壓境,率眾先遁,上命還師撲之。
六月甲辰,至靜虜鎮,寇迫急請降。
上曰:「詐也!」麾將士上馬,控弦以俟。
言未既,虜悉眾簿我右翼,諸將赴之,未決。
上麾虎賁、三千奮進斬擄,虜人震佈,悉解兵伏降,阿魯台以數騎遁。
遂誅其同惡,盡釋其餘,從而撫定之。
由是,瀚海以北,沙漠萬裡悉平。
封山勅石,紀述功德。
七月壬午,還至北京。
皇帝稽古定制,肇建北京。
首立郊廟社稷之位,以祗事天地、祖宗、百神。
先是,詔太常以羣執事之半詣北京,而神樂觀提點徐善淵恭承詔命,率樂生三百人就道。
永樂十二年二月巡狩北京,詔皇太子監國。
太宗皇帝肇建北京,敕翰林院:「凡南京文淵閣所貯古今一切書籍,自一部至有百部以上各取一部送京,餘悉封識收貯如故。
」 永樂十二年,上親率師五十萬往征瓦剌胡寇答裡巴、馬哈木、太平、把禿孛羅等。
以三月十七日啟行,六月初至忽蘭忽失溫。
答裡巴等掃境來拒,可三萬餘人。
須臾間再戰,皆退卻,寇大敗,人馬死傷無算,遁至瓦剌河。
後每遇寇輒擊走之。
至十七日,阿魯台使人來,賜以衣服等物,遣還之。
旋即班師。
八月朔日,駕至京師。
永樂十一年正月辛巳朔,日食。
詔罷朝賀宴會之禮。
永樂十四年四月,禮部祠祭郎中周訥請封禪泰山,尚書呂震亦言宜如訥請,不從。
十二月,黃淮、楊士奇等所採輯歷代名臣奏議書成,進禦。
十五年三月,頒五經、四書、性理大全書於六部并兩京國子監及天下郡縣學。
上初與武臣丘福等二三人議建儲,文臣惟金忠預,皆靖難時股肱也。
武臣鹹請立皇第二子高煦,謂其有扈從功,上不聽。
福等叩首請不已,終不聽。
遂召公預議。
事定,然秘未發。
明年,冊仁宗皇帝為皇太子,封高煦為漢王,進公翰林學士兼右春坊大學士。
又明年,福等所議頗洩於外。
高煦素不樂公,言於上曰:「藩府之舊無洩者,其縉洩之。
」遂出公為廣西布政司參議。
又以李至剛言公怨望,改交阯。
八年,入奏事。
時車駕已出征北虜。
至京師,見仁宗而歸。
車駕還,高煦言縉瞰上遠出,覲儲君徑歸,無人臣禮。
遂徵下獄。
後三年,十三年三月,死獄中。
(楊士奇所撰解縉墓誌銘。
) 按:解縉所評十餘人具以實對,各疏其短長。
及雲漢王高煦不宜過寵,緻有異志。
十餘年後,上出前所評人以示士奇,人人不爽,而漢庶人果後有異圖,可謂知人之明。
而好盡言以昭人過,禍亦胎於此矣。
厥後縉出參議,以李至剛言縉怨望改交阯,會高煦亦謗縉於上,遂下縉於獄,卒死獄中,此盡言之禍也。
太宗皇帝將巡北京,召吏部尚書兼詹事蹇義、兵部尚書兼詹事金忠、右春坊大學士兼翰林侍讀黃淮、左春坊左諭德兼翰林侍講楊士奇,諭之曰:「居守事重,今文臣中簡留汝四人輔導監國。
昔唐太宗簡輔監國必付房玄齡,汝等宜識朕此意,敬共無怠。
」四臣皆拜稽受命。
其後,凡下璽書,論機務,必四臣與聞。
時仁宗皇帝在東宮,所以禮遇四臣甚厚。
而支庶有留京邸潛志奪嫡者,日夜窺伺間隙,從而張虛駕妄以為監國之過。
又結嬖近助於內。
賴上聖明,終不為惑。
然為宮臣者,胥懍懍卼臲,數見拘繫,雖四臣不免。
或浹旬,或累月,惟淮一滯十年。
(楊士奇所書黃淮省愆集後。
) 永樂十五年,車駕巡狩北京。
仁宗皇帝在春宮,監國南京。
凡南京庶務,惟文武除拜、四夷朝獻、邊警調發上請行在,若祭祀、賞罰,一切之務有司具成式啟聞,施行事竟,令所司具本末奏達而已。
上既有疾,兩京距隔數千裡,支庶萌異志者,內結嬖倖,飭詐偽聞,一二讒人助於外。
近禁之臣侍監國者,惴惴苟活朝暮間。
賴上明聖,終保全無事。
小人之計不能行,然其意不已也。
會南京有陳千戶者,擅取民財。
事覺,令旨謫交阯。
數日,念其軍功貸之,召還。
有言於上曰:「上所謫罪人,皇太子曲宥之矣。
」遂殺陳千戶,事連贊善梁潛、司諫周冕。
既逮至,上親問之,潛等具實對。
上顧翰林學士楊榮等曰:「事固無預潛。
」他日,又諭禮部尚書呂震曰:「事亦豈得由潛?」然猶未悉陳千戶非出上命謫之也,兩人者皆未釋。
有毀冕者,數言其佻簿放恣不可用。
遂併潛皆死非命,十六年九月十七日也。
(楊士奇撰梁用之墓碣銘。
) 永樂癸卯五月,太宗皇帝微不懌,數日未出見羣臣。
仁宗皇帝在東宮,軍國重務悉啟聞施行。
邪僻傾險之徒不得騁其私,鹹所不便。
趙簡王時留北京,敬修孝弟。
其護衞指揮孟賢等十數輩,潛結曆官王射成等及內侍養子,共搆邪謀,欲俟宮車晏駕,矯詔從中出,立簡王而己得志焉。
實秘不令簡王知,蓋慮不從即事敗齏粉,而任其謀者護衞軍王瑜姻家高以正。
布置已定,高密以語瑜。
駭曰:「奈何耳?為覆宗滅嗣計。
」高不聽,又涕泣戒之。
高怒而慮其洩也,謀害之。
遂格關入疏。
上初疑其詐諼,曰:「豈應有是?」反覆詰難,眾為瑜危。
既捕賢等至,上親問狀,得其邪謀本末及所造偽詔。
立誅以正、射成及內侍養子,(「立誅以正射成及內侍養子」,「以正」原作「蔔王」,據明鈔本、舊鈔立齋錄改。
)陞瑜遼海衞千戶。
後賢等皆伏誅。
瑜詔還,又陞錦衣衞指揮同知。
歷事仁宗、宣宗、英宗,官至左府都督僉事。
(楊士奇撰王瑜神道碑。
) 禮部胡尚書濙嘗雲:「太宗命予使外。
濱行,諭曰:『人言東宮所行多失當,南京可多留數日,試觀如何,密奏來。
奏所書字須大,晚至,我即欲觀也。
」予至於南京,旦晚隨朝。
敕免朝,辭以不敢。
蓋凡所見殿下所行之善,退則記之。
如一日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