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十一 野記一(明)祝允明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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厥居」乃人君之事。

    天之「陰隲下民」者何?(「不知陰騭下民乃天之事相協厥居乃人君之事陰騭下民者何」句,鄧本自「不知陰隲下民」以下到「者何」以上全行脫去,今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補。

    )風雨霜露,均調四時,五穀結實,立烝民之命,此天之陰隲也。

    君之「相協厥居」者何?敷五教以教民,明五刑而弼教,保護和洽,使強不得淩弱,眾不得暴寡,而各安其居也。

    若如蔡氏之說,則「相協厥居」事皆付之於天,而君但安安自若,奉天勤民之政略不相與,又豈天佑下民,作之君師之意哉?今後當依此說。

    」 高皇凡得封疏。

    即令左右疏節其事,粘之壁,甲乙治之,裁斷如流,壁帖一日數易。

     高皇與宮人語,不離稼穡組紃,後宮垣壁屏障,多繪耕織像焉。

     高皇龍潛時,過臨淮郭山甫,山甫驚異,急具饌,與交歡。

    酒酣,跽上,備陳天表之異,它日貴不可言,幸無相忘。

    上去,山甫語諸子:「吾視若曹皆非田舍郎,往往可封侯,今始知皆以此公,宜謹事之。

    」復以女入侍,渡江協孝慈以肇家。

    孝慈崩,嘗攝六宮事,號「皇妃」。

    追封山甫營國公。

     癸卯歲八月,高皇援南昌,兵駐鄱陽彭蠡湖。

    友諒以巨艦連鏁為陳,旗旌樓櫓如山,我舟師少,怯於仰攻。

    上不悅,執旗四麾,右師小郤,上遽命斬長而下十餘人,猶不止。

    郭威襄公請以火攻,上命常開平遇春、郭宣武子興,帥眾以輕舠載火縱焚,敵舩悉燒溺,(「敵舩悉燒溺」,原無「悉」字,據明歷代小史本補。

    )友諒敗走鞵山。

    旬餘,復來戰,開平還用前法燒之,友諒蹙迫,啟牕顧視,宣武遽射之,矢貫其顱及睛而死。

     高帝平偽周,先有榜諭曰:皇帝聖旨,吳王令旨,總兵官準中書省咨,敬奉令旨。

    予聞伐罪救民,王者之師,考之往古,世代昭然。

    軒轅誅蚩尤,殷湯征葛伯,文王伐崇侯,三聖人之起兵也,非富天下,本為救民。

    近覩有元之末,主居深宮,臣操威福,官以賄求,罪以情免,臺憲舉親而劾讎,有司差貧而優富。

    廟堂不以為慮,方添冗官,又改鈔法,役數十萬民湮塞黃河,死者枕籍於道,哀苦聲聞於天。

    不幸小民,誤中妖術,不解其言之妄誕,酷信彌勒之真有,冀其治世,以蘇困苦,聚為燒香之黨,根據汝、潁,蔓延河、洛。

    妖言既行,兇謀遂逞,焚蕩城郭,殺戮士夫,荼毒生靈,無端萬狀。

    元以天下兵馬錢糧大勢而討之,略無功效,愈見猖獗,然事終不能濟世安民。

    是以有志之士,傍觀熟慮,乘勢而起,或假元氏為名,或托鄉軍為號,或以孤軍自立,皆欲自為,由是天下土崩瓦解。

     予本濠梁之民,初列行伍,漸至提兵,灼見妖言不能成事,又度胡運難與立功,遂引兵渡江。

    賴天地祖宗之靈及將相之力,一鼓而有江左,再戰而定浙東。

    陳氏稱號,據土上遊,爰興問罪之師。

    彭蠡交兵,元惡授首,父子兄弟面縛輿襯,既待以不死,又封以列爵,將相皆置於朝班,民庶各安於田裡,荊、襄、湖廣盡入版圖,雖德化未及,而政令頗修。

     惟茲姑蘇張士誠,為民則私販鹽貨,行劫於江湖,兵興則首聚兇徒,負固於海島,其罪一也;又恐海隅一區,難抗天下全勢,詐降於元,坑其參政趙璉,囚其待制孫撝,(「囚其待制孫撝」,原無「待制」二字,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補。

    )二也;厥後掩襲浙西,兵不滿萬數,地不足千裡,僭號改元,三也;初寇我邊,一戰生擒其親弟,再犯浙省,揚矛直搗其近郊,(「揚矛」,原作「楊苗」,據明鄧士龍國朝典故本前聞記改。

    )首尾畏縮,又詐降於元,四也;陽受元朝之名,陰行假王之令,挾制達丞相,謀害楊左丞,五也;占據江浙,錢糧十年不貢,六也;知元綱已墜,公然害其丞相達失帖木兒、(「公然害其丞相達失帖木兒」原無「達」字,據明鄧士龍國朝典故本前聞記補。

    )南臺大夫普化帖木兒,七也;恃其地險食足,誘我叛將,掠我邊民,八也。

    凡此八罪,又甚於蚩尤、葛伯、崇侯,雖黃帝、湯、文與之同世,亦所不容,理宜征討,以靖天下,以濟斯民。

    爰命中書左相國徐達總率馬步舟師,分道並進,攻取浙西諸處城池。

    已行戒飭軍將,征討所至,殲厥渠魁,脅從罔治。

    備有條章。

    凡有逋逃臣民,被陷軍士,悔悟來歸,鹹宥其罪。

    其爾張氏臣寮,果能明識天時,或全城附順,或棄刃投降,名爵賞賜,予所不吝。

    凡爾百姓,果能安業不動,即我良民,舊有田產房舍,仍前為主,依額納糧,以供軍儲,餘無科取,使汝等永保鄉裡,以全室家,此興師之故也。

    敢有百千相聚,旅拒王師者,即當移兵勦滅,遷徙宗族於五溪、兩廣,永離鄉土,以禦邊戎。

    凡予之言,信如皎日,咨爾臣庶,毋或自疑,欽此。

    除欽遵外,咨請施行,準此,合行備出榜文曉諭,敬依令旨事意施行。

    所有文榜,須議出給者。

    (龍鳳十二年五月二十一日,本州判官許士傑齎到。

    ) 張九四之敗,由其偽司徒李伯升倒戈,今吳人猶呼賣友者為「李司徒」。

    皇祖始見伯升,命勞以酒,花彩迎賞於京城三日,郤取對九四斬之。

     呂珍為張士誠守紹興,皇祖屢攻之,未克。

    珍有材略,善戰,嘗以牛革囊兵,宵濟以襲我師。

    每戰,令戰士及城中人為歌高譟,以詬胡公大海。

    王冕元章不肯附珍。

    (「王冕元章不肯附珍」,「元章」原作「元平章」,據清元和祝氏本刪。

    )詣我軍獻策攻之,然亦弗克。

    既而,竟不能支,降。

    初,珍作保越錄,自詡守城之功,既降,乃泯之。

    今越人有其書。

     皇祖一統後,每高秋嚴冬,分命諸王帥兵巡邊,遠涉不毛,校獵而還,謂之「肅清沙漠」,歲以為常。

     洪武三年,大封功臣,凡二十四人,公六人,曰:李善長韓國、徐達魏國、常茂鄭國、李文忠曹國、馮勝宋國、鄧愈衞國。

    (「常茂鄭國」,「鄭」原作「鄂」,據明史卷二太祖紀二、清元和祝氏本改。

    )侯二十八人:湯和中山、唐勝宗延安、陸仲亨吉安、周德興江夏、華雲龍淮安、顧時濟寧、耿炳文長興、陳德臨江、郭子興鞏昌、王志原六安、鄭遇春滎陽、費聚平涼、吳良江陰、吳禎靖海、趙庸南雄、廖永忠德慶、俞通源南安、華高廣德、康鐸蘄春、朱亮祖永嘉、傅友德穎川、胡均美豫章、韓政東平、黃彬宜春、曹良臣宣寧、梅思祖汝南、陸聚河南。

    (「王志原」,明史卷一三一王志傳作「王志」,「趙庸南雄」,「庸」原作「康」,「雄」原作「雍」,據明史卷一二九趙庸傳、清元和祝氏本改。

    )先是,受封而已沒者六人,曰:馮國用郢國公、常遇春鄂國公、廖永安楚國公、俞通海虢國公、沐英西平侯、耿君用長興侯。

    及後十七年,又定功臣次第,與前稍異。

    功高望重,連歲曾總兵者八人,曰:魏國公徐達、曹國公李文忠、宋國公馮勝、衞國公鄧愈、信國公湯和、長興侯耿炳文、江陰侯吳良、西平侯沐英。

    專簿書而聽指示者一人;韓國公李善長。

    以義氣而封者三人,曰:榮陽侯鄭遇春、六安侯王志原、平涼侯費聚。

    所在隨軍征討,累有戰將之功,未有總兵之名,而論舊封者十九人:江夏侯周德興、鞏昌侯郭子興、南雄侯趙庸、安慶侯仇成、崇山侯李新、南安侯俞通源、永平侯謝成、鳳翔侯張龍、靖海侯吳禎、東勝侯汪興祖、普定侯陳桓、航悔侯張赫、舳艫侯朱壽、德慶侯廖永忠、臨江侯陳德、濟寧侯顧時、延安侯唐勝宗、吉安侯陸仲亨、淮安侯華雲龍。

    建功者十五人,曰:穎國公傅友德、涼國公藍玉、靖寧侯葉升、會寧侯張溫、定遠侯王弼、武定侯郭英、景川侯曹震、懷遠侯曹興、雄武侯周武、安陸侯吳復、宣德侯金朝興、永成侯薛顯、東川侯胡海、鶴慶侯張翼、永嘉侯朱亮祖。

    (「張翼」原作「張冀」,據明史卷一三二張翼傳改。

    )因父功而封者四人,曰:開國公常昇、蘄春侯康鐸、全寧侯孫恪、(自巳功又作陳輅。

    )西涼侯濮璵。

    (「全寧侯孫恪」,「全」原作「金」,據明史卷一三三孫興祖傳改。

    )持兵負固於兩間,可觀望而不觀望來歸者七人,曰:東平侯韓政、宣寧侯曹良、營陽侯楊璟、河南侯陸聚、汝南侯梅思祖、宜春侯黃彬、豫章侯胡美,(又作均美。

    )共五十七人。

    (「營陽侯楊璟」,「營」原作「榮」,據明史卷一二九楊璟傳改。

    ) 按:漢高祖謂吾能用三傑,所以有天下,元功封侯者十有八人而已。

    我明聿興,公侯爵賞,數倍漢朝,李韓公之勛烈無異蕭何,徐魏公之將略踰于韓信,劉誠意之智計埒于張良,乃若常遇春、李文忠、傅友德諸人,皆無非三傑之儔匹,而視十八將瞠乎其後。

    我朝開國元功,視漢高尤有光矣,大業之成,豈偶然哉! 二十三年五月初二日,以肅清逆黨事,命刑部尚書楊靖備條亂臣情播告天下。

    上口詔幾四千言,其始言前代君臣相負者可為哀傷憤恨,因推開國元勛之名起於湯、武之後,非因推讓而有,故堯、舜、禹無之。

    次述受命之由,輔興之功,至於偃華夏之兵,奠安鬼神,妥人民於大定,以至武則摧堅撫順,臥雪眠霜,袵金革而死.若中山開平等。

    文則剸繁治劇,無缺公用,輯和將士,無有怨嗟。

    若李韓公,前後封以五等,而善長心謀不軌,黨比胡、陳。

    其弟李四告變,善長不言。

    既貸其族誅之罪,至二十三年,京民為逆,僇其半,以半遷之化外。

    善長復請免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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