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十五 革除遺事六(明)黃佐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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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除遺事六卷,明黃佐撰。

    佐,字才伯,號泰泉,嶺南香山人。

    正德十六年進士,官至少詹事。

    事蹟具明史文苑傳。

    正德十五年,黃佐自序稱:「是編也,本莆田宋君端儀革除錄、清江張君芹備遺錄,旁采諸家傳記,稍增飭之。

    」(見北京大學圖書館明鈔佚名國朝典故本)今世傳黃佐有另本革除遺事六卷,收入明金聲玉振集、清借月山房彙鈔等叢書。

    稽覈兩書,大不相合。

    一、體例不同。

    是書六卷均為建文朝臣列傳,另本卷一革除君紀,卷二闔宮傳,卷三至卷六建文朝臣列傳。

    二、所收列傳多少不同。

    是書載建文朝臣一0九人事,另本僅錄七十五人。

    三、列傳詳略不同。

    是書詳于另本,且紀事亦間有異同。

    ) 革除遺事六 耿炳文 李景隆 王純 鄭賜 黃福 尹昌隆 茹瑺 羅義 薛嵓 陳瑛 張顯宗 李友直 胡廣 ○耿炳文 耿炳文,濠州人。

    父君用,元末從高廟取滁、和,積功為明威將軍,管軍總管。

    其後,克采石,取金陵,日有功,炳文皆從焉。

    丙申歲,與張士誠戰宜興,君用賈勇先登而死。

    炳文代領其軍。

    明年取廣德、長興,(「長興」,「興」原作「沙」,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改。

    )擒士誠守將而降其兵。

    會立元帥府于長興,以炳文為總兵都元帥守之。

    辛醜,敗士誠將李伯昇,追斬五千餘級,拜指揮使,撫綏有方,湖人安堵。

    吳元年,破蘇州,士誠就擒。

    論功,召見戟門,降諭曰:「今日之功,雖古名將不能過也。

    」陞大都督府僉事。

     洪武之初,陞授鎮國大將軍,兼右率府副使。

    二年,同徐達征陝西,克之,留炳文鎮守。

    三年正月,授秦王府左相兼陝西行省右丞。

    十一月,封長興侯。

    十四年,輔徐達大破虜兵于北黃河。

    復還陝西。

    二十四年,賜寶鏹伍萬錠、鈔貳千錠,俾造第鳳陽,葺其先塋,而追爵君用為侯。

    二十五年,陝西兩當縣妖人作亂,承制總兵聲討,至二十七年始克之。

    三十年,蜀中盜起,命為征西將軍往剿,平之。

    三十一年,鎮守遼東。

     革除改元,靖難兵起,其年九月,命炳文佩大將軍印,自遼東率眾二十萬援真定,都督徐凱領兵十萬駐河間,都督潘忠、楊松營鄭州,先鋒至雄縣。

    太宗帥師禦之。

    會屆中秋,炳文不虞,破其城,忠、松引眾來援,伏兵起,忠等皆被擒,因得炳文虛實,遂長驅至真定。

    壬戌,靖難將張玉、朱能、譚淵來戰,炳文大敗,幾為所擒。

    奔還滹沱河東,炳文眾尚數萬。

    十月,復與能戰,眾皆潰降。

    副將駙馬都尉李堅,都督甯忠、顧成,都指揮劉遂俱被擒。

    炳文固守。

    燕兵攻城二日,不能下而去。

    炳文老將,長於戰,至是敗覆,建文君始有憂色。

    遂召之還,以李景隆代之,竟至于亡。

     及太宗即位,舊將惟炳文與郭英皆見用。

    炳文後以譴死,年六十五。

    長子璿,前軍都督僉事,尚懿文長女江都郡主。

    革除中,為駙馬都尉。

    次瓛,龍虎將軍,後軍都督僉事,亦預親藩之征。

    瑄,散騎舍人,擢尚寶卿。

    皆獲罪,無後。

     ○李景隆 李景隆,泗州盱眙縣人。

    父文忠,曹國公,長公主之子,為開國元勳,追謚岐陽武靖王。

    景隆以洪武十九年四月襲封曹國公。

    上嘗書「體爾祖禰,忠孝不息」八字以賜之。

    使之讀書,友儒生,一日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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