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十三 革除遺事四(明)黃佐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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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除遺事六卷,明黃佐撰。

    佐,字才伯,號泰泉,嶺南香山人。

    正德十六年進士,官至少詹事。

    事蹟具明史文苑傳。

    正德十五年,黃佐自序稱:「是編也,本莆田宋君端儀革除錄、清江張君芹備遺錄,旁采諸家傳記,稍增飭之。

    」(見北京大學圖書館明鈔佚名國朝典故本)今世傳黃佐有另本革除遺事六卷,收入明金聲玉振集、清借月山房彙鈔等叢書。

    稽覈兩書,大不相合。

    一、體例不同。

    是書六卷均為建文朝臣列傳,另本卷一革除君紀,卷二闔宮傳,卷三至卷六建文朝臣列傳。

    二、所收列傳多少不同。

    是書載建文朝臣一0九人事,另本僅錄七十五人。

    三、列傳詳略不同。

    是書詳于另本,且紀事亦間有異同。

    ) 革除遺事四 董倫 張紞 徐輝祖 景清 龔泰 陳性善 平安 樓璉 劉有年 鄭居貞 魏澤 ○董倫 董倫,字安常,本東昌恩縣人。

    世居燕之宛平。

    自為儒生,處山林間,布褐藜藿,已懷憂世之志,學者多從之遊,以所居貝川,因稱為貝川先生。

    元末,徵辟不出。

    國初,擢用單縣儒士張寧。

    洪武十五年,寧以倫薦,遣使徵之,以為春坊贊善大夫,賜冠帶,事懿文皇太子,其所說多忠厚之言,太祖皇帝聞而善之。

    十八年正月,由右春坊右贊善陞左春坊大學士,賜文綺六疋、鈔五十錠。

    (「賜文綺六疋鈔五十錠」,原脫「賜」字,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補。

    )會東宮宴駕,二十五年出為河南左參議。

    在任盡心民事,名其退食思政之堂曰「後樂」。

    (「名其退食思政之堂曰後樂」,「政」原作「改」,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改。

    )方孝孺為之記。

    嘗草封事數千言,無一不愜上心者。

    二十六年,上書薦肇州吏目諸葛伯衡,上命擢為陝西右參議。

    三十年,以詿誤坐免,典教滇南。

    東宮憐其老,賜以白金若幹鎰。

    倫行至成都,蜀獻王深寵之,留連彌月,恩禮有加,賦詩八章以道行。

    至滇,凡作養成就,用夏變夷,漸摩育煦,皆出于仁義道德,故雖蠻童夷豎皆知向方。

     洪武三十一年後五月,建文君即位,眷念東宮舊臣,屢詢及之。

    左右多言倫可用,即召至京師,慰勞備至,拜嘉議大夫、禮部侍郎兼翰林院學士,與方孝孺皆入內禁侍經筵。

    是年七月十三日,賜禦書「怡老堂」三大字及髹幾玉鳩杖各一。

    倫上表稱謝。

    初,監察禦史解縉嘗代夏長文作劾袁泰書,泰禦之,被泰誣斥。

    太祖令縉十年著述,始許擢用。

    未及期,會太祖賓天,縉遽赴臨,權臣謂赴臨非詔旨,遂謫河州。

    縉與倫書祈哀,歲餘權臣黜,倫言之上,召縉還,以為翰林待詔。

    其拳拳汲引,皆此類也。

    倫為人質直敦厚,富有文學,為時所重。

    革除間,屢懇言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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