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九 建文皇帝遺蹟(明)不著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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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文皇帝遺蹟,一卷,無撰者名氏。

    臺灣學生書局出版的明代史籍彙刊中收有建文皇帝事蹟備遺錄一卷,與此書內容同,題為大嶽山人撰,亦未詳為何人。

    ) 建文皇帝諱允炆,在位五年,懿文皇太子之長子,太祖皇帝之嫡孫也。

    母妃懿敬皇後常氏。

    其先為句容縣人,宋季時,五世祖懿祖恒皇帝避兵,(「五世祖懿祖恒皇帝避兵」,「祖」原作「孫」,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改。

    )挈家渡準甸。

    未幾,皇高考德祖玄皇帝再遷鳳陽之泗州。

    (「皇高考德祖玄皇帝再遷鳳陽之泗州」,原無「玄」字,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補。

    )傳至皇曾考仁祖淳皇帝,復以元末兵亂,又徙虹縣,而皇祖考太祖高皇帝實生其地。

    值胡運將傾,天下擾亂,羣雄鼎沸,太祖以天縱之聖,龍飛濠梁,不數年間,剪滅羣雄,遂開六合,掃除百年腥膻之俗,以復三代華風之美,觀其帝德規模,自禹、湯、文、武以來,功烈未有如斯之盛者也。

     洪武元年戊申,太祖始正大統于天下,國號大明,改元洪武。

    皇考以聖子居長,兼又賢德著聞,遂正位春宮。

    天性慈仁,每見太祖誅戮,輒苦諫止。

    且友愛諸兄弟,罔有間隙。

    周王嘗得罪,太祖欲誅之。

    太子晝夜號泣,為之代請,太祖不能決。

    (「太祖不能決」,原無「能」字,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補。

    )一日臨朝,召問禦史袁凱,凱對曰:「陛下欲誅之者,法之正;太子欲宥之者,心之慈。

    」太祖怒以為持兩端,命繫于獄。

    明日視朝,因問弘文館學士劉基,基對曰:「創業之君,法不可不嚴;守成之主,法不可不寬。

    」太祖意遂決,乃宥周王罪。

     洪武十七年秋七月,孝慈高皇後上仙。

    太子呼號擗踴,大慟幾絕,不食者三日,服斬衰,(「服斬衰」,「斬」原作「齊」,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改。

    )朝夕痛哭奠之。

    至是過哀成疾,不久而薨。

    太祖哭謂侍臣曰:「四海方欲太子平治天下,不期以至孝哀死,此痛何逭哉!爾禮官可上謚議挽章,少伸朕躬哀切之情。

    」于是謚曰「懿文太子」。

    時少帝尚髫齔,居皇考喪,盡禮如成人者。

    每見太祖痛思,輒自掩泣諫曰:「死生固有命耳,勿得過傷,伏望陛下以天下為重,萬一龍體違和,臣等復驚惶無已。

    」太祖聞而奇之。

    尋立為皇太孫,命儒臣開東閣教之。

    而少帝年日益富,德日益進,太祖日親寵愛。

     是時燕王潛有奪嫡計,而天下莫之知也。

    初,太祖生十王,燕王即第四子也。

    母元妃所生。

    少而悍勇,及長,有落落大志,好遊俠,善騎射。

    甫冠,為娶于功臣除武寧王女。

    而王嘗不得于君親,然不知何以為計。

    太祖恒欲廢棄,賴廷臣力諫得免。

    太祖嘗因夜寢,夢二龍入殿搏擊,其黃者勝而得氣,其白者負而如蝘蜓。

    明旦,太祖親朝,見皇太孫居于殿右角,燕王侍于左前,太祖見之怒,以王位居太孫上,始知其有奪嫡計,然不形于言。

    上命幽于別苑,令宮中不許進食。

    賴高後憐之,因私自飲食,得不死。

    久之,始從釋放。

    洪武中,大分封諸王居國,而王實得燕冀地,與母太妃居北平。

     辛未歲,太祖以秦、晉、燕、周等國強大,慮他日太孫難制之,因召選高僧,一國一人,令出守藩府導善,歲以報政。

    時燕王府得僧道衍。

    蓋太祖慎天下而防後世之心,可謂至矣。

     三十一年丁醜秋七月十二日,太祖高皇帝崩。

    遺命燕王不許渡江進香,除朝廷大事許令藩臣齎表,毋得擅自離國。

    時諸王子皆得赴京奔喪吊泣,惟王于中途聞此而止,王大怒,欲令進舟,見江口設兵以阻,遂不果。

    道衍進曰:「大王以至孝渡江,奈何有違治命,反為不孝也。

    惟願殿下養成龍虎之威,他日風雲感會,羽翼高舉,則大江投鞭可斷也,今日何得屑屑于此哉?」王深然其意,遂返國,日與道衍謀畫帳中,共圖大舉。

     是月十五日,建文皇帝即位於柩前。

    明年戊寅,改元建文。

    翰林院修撰王叔英首陳八策:曰務學問,曰謹好惡,曰辨邪正,曰納諫諍,曰審才否,曰慎刑賞,曰明利害,曰定法制。

    皆援古證今,鑿鑿可行。

    且曰:「太祖高皇帝除奸剔穢,抑強鋤梗,不啻如醫者之去疾,農夫之去草。

    急于去疾,則或傷其體膚,嚴于去草,則或戕於禾稼,固自然之勢。

    然體膚疾去之餘,則宜調爕血氣;禾稼草去之後,則宜培養其根苗,亦宜然之理也.」疏入,嗣皇帝覽之,嘉納。

    侍講方孝孺進曰:「叔英此疏,誠為陛下經綸遠略之圖,有國者不可不採行之。

    」孝孺與叔英日見信用,寵命薦加。

    且孝孺文學英邁,德望素隆,一時倚重,凡將相所行,惟孝孺之咨。

     明年乙卯,水旱相仍,下詔求言得失。

    禮部尚書陳迪條陳清刑獄,恤流民二十餘事,兼陳太祖皇帝時用人,狥其名而不求其實,以小善而遽進之,以小過而遽退之,因歷陳古人所以教養任用之道,嗣皇深采納之。

     三年庚辰春三月,廷試進士,賜王艮狀元及第。

    將傳臚,以貌不及胡廣,遂以廣易之,艮次焉。

     夏五月,戶科給事中陳繼之上疏,以江南僧道多占腴田,蠶食百姓,乃奏請僧道人給五畝,餘以賦民,從之。

    工科給事中楊惟中薦平江知縣陳彥回文學廉幹,宜加擢用,遂陞徽州知府。

    明年朝覲,以考覈稱職,蒙賞賚甚厚。

     四年辛巳,齊藩不靖。

    廷議凡藩國所在,悉更置守臣,必素負重望者,使居其地。

    密奏燕邸終必貽禍邦家,尤宜慎之可也。

    時朝廷既與燕藩絕好,聲息不通數年,然莫知其潛自治兵,以為異舉也。

    乃用黃子澄、齊泰計,尋命風力憲臣張昺為北平左布政使,令察其機事以聞。

    及昺至,見掾史李友直頗有智略,遂寄以心腹,于是燕藩謀叛之情,巨細皆知。

    昺因密陳上,乞速宜備禦其變亂,上猶豫久之,不果伐。

     夏六月,天兵靖難師起,昺與都指揮謝貴俱先被執,昺不屈而死。

    事聞,嗣皇驚懼,即命曹國公李景隆出師十萬禦之。

    尚書陳廸、齊泰、太卿黃子澄等論景隆奸邪不忠,不可使任兵權,萬一挫辱國威,悔將何及?不聽。

    時禦史練子寧有敢言直諫之風,候景隆辭朝,即于朝班內執其首,數其罪,奏請誅之,不聽。

    子寧奮激(「子寧奮激」,原無「激」字,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補。

    ),稽首請先伏誅,言甚剴切,(「言甚剴切」,「剴」原作「凱」,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改。

    )不顧忌諱,上怒,罷朝。

    景隆師既渡淮,靖江王府長史蕭用道、衡府紀善周以德各上書論大計,凡千餘言,皆指斥用事者罪過,書下羣臣及兩人議。

    用事者怒,盛氣以詬兩人,因共挫折之,兩人屹不為動。

    子寧奮激曰:「國事至此,尚不用直言者乎?顧所論吾過,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用事者媿而止。

    七月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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