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六 皇朝平吳錄(明)不著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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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李濟下蕭把都,把都亦以城降,遂議進兵浙西。
太祖召中書省及大都督府臣,謂曰:「張氏據姑蘇,數侵擾吾近地,為吾境內之寇,不可不討。
諸公其熟計之。
」右相國李善長對曰:「張氏宜討久矣。
然以臣愚觀之,其勢雖屢屈而兵力未衰,土沃民富,又多儲積,恐難猝拔,宜俟隙而動。
」太祖曰:「彼昏淫益甚,生釁不已。
今不除,終為後患。
彼疆土日蹙,長、淮東北之地皆為吾有,吾以勝師臨之,何憂不拔!況彼敗形已露,何待觀隙?」徐達曰:「張氏驕橫,暴殄奢侈,此天亡之時也。
其所任驕將如李伯昇、呂珍之徒,皆齷齪不足數,徒擁兵眾,為富貴之娛爾。
其居中用事者王、蔡、葉三參軍輩,迂闊書生,不知大計。
臣奉主上威德,率精銳之師,聲罪緻討,三吳可計日而定。
」太祖喜顧達曰:「諸人局於所見,獨爾合吾意。
」於是命諸將簡閱士卒,擇日啟行。
八月,以伐張氏祭告大江之神,曰:「惟神奉天明命,主宰大江,鑒察無私,代天行令。
予生於濠梁,乃庶民也。
曩因兵變,遂列於行伍,繼為總戎。
歲月以來,軍民既眾,土宇益闢,乃正王位,建國曰吳,立業江南。
拓土廣疆,滅強暴之國,恤民養軍,除貪汙之政,于茲十有一年矣。
今姑蘇張士誠,據我東南之境,數來生釁。
伏聞古今以來,民欲安,聖人一,民欲愁,伯者多。
予之與張不可多事于民,並立以榮其身,必決雌雄,(「必決雌雄」,「必」原作「以」,據明紀錄彙編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以安黎庶。
然而剖判在乎天,用事在乎人,其深淵巨峰,淤淺河湖,人力一時不能為者。
茲欲獎率舟師,由毘陵之境委曲通道,進入太湖,與張氏決戰,告神鑒知。
」乃命中書左相國徐達為大將軍,平章常遇春為副將軍,帥師二十萬以行。
太祖禦戟門,集將佐諭之曰:「古人立大功於天地間者,必因其時以行其志,如伊尹佐湯以伐桀,呂望佐武王以翦商,皆得其時,而志在于天下蒼生也。
自大亂以來,豪傑並起,所在割據稱名號者不可勝數。
江南羣雄,西有陳友諒,東有張士誠,皆連地千裡,擁眾數十萬,吾介乎二人之間,(「吾介乎二人之間」,「介」原作「界」,據明紀錄彙編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相與抗者十餘年。
觀二人所用。
其志豈在于民,不過貪富貴、聚淵藪、刼奪寇攘而已。
友諒敗滅,獨張士誠據有浙西,北連兩淮,恃其強力,數侵吾之疆場,賴諸將連歲征討,克取兩淮之地。
今惟浙西、姑蘇諸郡未下,故命卿等統精兵討之。
」(「故命卿等統精兵討之」,「卿等」原作「耿賢」,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明金聲玉振集本改。
) 謹按:是時,張士誠北有淮海,南有浙西,長興、江陰二邑,皆其要害。
長興據太湖口,陸走廣德諸郡;江陰枕大江,扼姑蘇、通州,濟渡襟喉之處。
得長興,則士誠步騎不敢出廣德,窺宣、歙;得江陰,則士誠舟師不敢溯大江,上金、焦。
二邑既為我有,□□二師統精兵固守之,(「□□二師統精兵固守之」,「□□」原作「耿賢」,因上文之訛,見上條)。
士誠侵軼路絕,我師得以南征西伐,無反顧之虞,平吳之功,權輿于此矣。
又諭曰:「卿等戒飭士卒,(「卿等戒飭士卒」,原脫「飭」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明紀錄彙編本補。
)毋肆虜掠,無妄殺戮,毋發丘壠,毋毀廬舍。
聞士誠母葬姑蘇城外,慎無侵毀其墓,汝等毋忘吾言。
諸將帥務在輯睦,勿縱左右欺淩軍士。
凡為將之功,必資士卒,善撫卹之。
大抵克敵者必以成功為效;樹德者必以廣恩為務。
卿等勉之。
」諸將皆再拜受命,遂為戒約軍中事,命人給一紙。
仍榜諭其民曰: 伐罪救民,王者之師,考之往古,世代昭然。
軒轅氏誅蚩尤,殷湯征葛伯,文王伐崇侯,三聖之起兵也,非富天下,本為救民。
近覩有元之末,主居深宮,臣操威福,官以賄成,罪以情免,風憲舉親而覈讐,有司差貧而賈富。
廟堂不以為慮,方添冗官,(「方添冗官」,「添」原作「參」,據明紀錄彙編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又改鈔法,役四十萬人,湮塞黃河,死者枕籍於道,哀苦聲聞於天。
緻使愚民,誤中妖術,不解偈言之妄誕,酷信彌勒之真有,冀其治世,(「冀其治世」,原脫「世」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明紀錄彙編本補。
)以甦其苦,聚為燒香之黨,根據汝、潁,蔓延河、洛。
妖言既行,兇謀遂逞,焚蕩城郭,殺戮士夫,荼毒生靈,無端萬狀。
元以天下錢糧兵馬而討之,略無功效,愈見猖獗,然而終不能濟世安民。
是以有志之士,傍觀熟慮,或假元氏為名,或托鄉軍之號,或以孤兵獨立,皆欲自為,由是天下土崩瓦解。
予本濠梁之民,初列行伍,漸至提兵,灼見妖言終不能成事,又度胡運難與成功,遂領兵渡江。
賴天地祖宗之靈及將帥之力,一鼓而有江左,再戰而定浙東。
陳氏稱號,據我上遊,爰興問罪之師,彭蠡交兵,元惡授首,其父子兄弟面縛輿櫬。
既待以不死,又封以列爵,將相皆置於朝班,民庶各安於田裡,荊襄、湖廣,盡入版圖,雖未及混一,而政令頗修。
惟茲姑蘇張士誠,為民則私販鹽貨,行劫於江湖,兵興則首聚兇徒,負固於海島,其罪一也;又恐海隅一區,難抗天下全勢,詐降於元,坑其參政趙璉,囚其待制孫撝,其罪二也;厥後掩襲浙西,兵不滿萬數,地不足千裡,僣號改元,其罪三也;初寇我邊,一戰而生擒其親弟,再犯浙省,揚矛直擣於近郊,首尾畏縮,又乃詐降於元,其罪四也;占據江浙,錢糧十年不貢,其罪五也;陽受元朝之詔,陰行假王之令,挾制達丞相,謀害楊左相,其罪六也;知元綱已墜,公然害其江浙丞相達識帖木兒、南臺大夫普化帖木兒,其罪七也;誘我叛將,劫我邊民,其罪八也。
凡此八罪,(「凡此八罪」,原脫「凡」字,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明金聲玉振集本補。
)有甚於蚩尤、葛伯、崇侯,雖堯、舜、禹、湯、文、武與之同世,亦有不容,理宜征討,以拯天下,以濟斯民。
爰命中書左丞相徐達率領馬步官軍、舟師,水陸並進,攻取浙西諸處城池。
嘗戒軍士,征討所到,殲厥渠魁,脅從罔治。
凡我逋逃臣民,被陷軍士,鹹宥其罪。
爾人民果能復業,即我良民,舊有房舍地土,依額納糧,以供軍儲,餘無科取,使汝等永保鄉裡,以全室家。
此興師之故也。
敢有千百相聚,旅拒王師者,即當移兵剿滅,遷徙宗族於五溪、兩廣,永離鄉土,以禦邊疆。
(「以禦邊疆」,原脫「疆」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明紀錄彙編本補。
)果有賢哲,或全城歸附,或棄刃來降,予所賞賜非所敢吝。
凡予之言,信如皓日,咨爾臣庶,毋或自疑。
故榜。
既而,復召達、遇春於西苑,諭之曰:「今師行,苟張氏全城歸命,不勞吾師,吾必全之。
若用師,城破之日,全其將士,撫其人民,無妄殺戮。
有可用者即選用之。
」達等既受命將發,又問諸將曰:「爾等此行用師執先?」遇春對曰:「逐梟者必覆其巢,去鼠者必塞其穴。
此行當直擣姑蘇,(「此行當直擣姑蘇」,原脫「當」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明紀錄彙編本補。
)姑蘇既破,其餘諸郡可不勞而下矣。
」太祖曰:「不然,士誠起鹽徒,與張天騏、潘原明等皆強梗之徒。
(「潘原明等皆強梗之徒」,「原」原作「元」,據本段另處及明太祖實錄卷二一丙午八月辛亥條改。
)相為手足。
士誠苟至窮蹙,天騏輩懼俱斃,必并力救之。
今不先分其勢,而遽攻姑蘇,若天騏出湖州,原明出杭州,援兵四合,難以取勝。
若出兵先攻湖州,使其疲於奔命,羽翼既披,然後進取姑蘇,取之必矣。
」遇春猶執前議,太祖作色曰:「湖州失利,吾自任之。
若先攻姑蘇而失利,吾不汝貸也!」遇春不復敢言。
已而,太祖屏左右,謂達、遇春曰:「吾欲遣指揮熊天瑞從行,俾為吾反間也。
(「俾為吾反間也」,原脫「也」字,據明紀錄彙編本、明太祖實錄卷二一丙年八月辛亥條補。
)天瑞之降,非其本意,心常怏怏。
適來之謀,戒諸將勿令天瑞知之。
但雲直擣姑蘇,天瑞知之,必叛從張氏,以輸此言,墮吾計矣。
」 於是達等率諸軍發龍江。
至太湖,遇春擊敗士誠兵於湖州港口,擒其將尹義、陳旺,逐次洞庭山。
進至湖州之毗山,又擊敗其將石清、汪海,擒之。
(「擒之」,原脫「之」字,據明紀錄彙編本、明借月山房彙鈔本補。
)張士信駐軍湖上,不敢戰而退。
熊天瑞果叛去。
師至湖州之三裡橋,士誠右丞張天騏兵分三路來拒,(「士誠右丞張天騏兵分三路來拒」,原脫「右丞張天騏」五字,據明太祖實錄卷二一丙午八月甲戌條補。
)參政黃寶當南路,院判陶子實當中路,(「院判陶子實當中路」,「路」原作「軍」,據明紀錄彙編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右丞相張天騏自當北路,同僉唐傑為後繼。
達進攻之。
有術者曰:「今日不宜戰。
」遇春怒曰:「兩軍相當,不戰何待?」於是,達遣遇春攻寶,王弼攻天騏,達自中路攻子實,別遣驍將王國寶率長槍軍直扼其城。
寶敗走,欲入城,城下釣橋已斷,不得入,復還力戰,被擒,并獲其元帥胡貴以下官二百餘人。
天騏、子實皆不敢戰,斂兵而退。
士誠又遣司徒李伯昇來援,由荻港潛入城,被圍。
伯昇及天騏閉門拒守。
達遣國寶攻其南門,自以大軍繼之。
其同僉餘得全、院判張德義及陶子實出戰,復敗走。
士誠又遣平章朱暹、(「士誠又遣平章朱暹」,「朱」原作「宋」,據明紀錄彙編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王晟,同僉戴茂、呂珍,院判李茂及其第五子號五太子者,率兵六萬來援,號三十萬,屯城東之舊館,築五寨自固。
達與遇春、湯和等分兵營于東阡鎮南姑嫂橋,(「湯和等分兵營于東阡鎮姑嫂橋」,「嫂」原作「蘇」,據明紀錄彙編本、清勝朝遺事初編本改。
)連築十壘,以絕舊館之援。
李茂、唐傑、李成懼不敵,皆遁去。
士誠婿潘元紹時駐兵於烏鎮之東,為呂珍等聲援,乘夜擊之,亦遁,遂填塞河港,絕其糧道。
士誠知事急,乃親率兵來援。
達等與戰皂林之野,又敗之,虜其戴元帥及甲士三千餘人。
九月,士誠復遣其同僉徐志堅以輕舟出東阡鎮覘我師,(「士誠復遣其同僉徐志堅以輕舟出東阡鎮覘我師」,「出」原作「去」,據明紀錄彙
太祖召中書省及大都督府臣,謂曰:「張氏據姑蘇,數侵擾吾近地,為吾境內之寇,不可不討。
諸公其熟計之。
」右相國李善長對曰:「張氏宜討久矣。
然以臣愚觀之,其勢雖屢屈而兵力未衰,土沃民富,又多儲積,恐難猝拔,宜俟隙而動。
」太祖曰:「彼昏淫益甚,生釁不已。
今不除,終為後患。
彼疆土日蹙,長、淮東北之地皆為吾有,吾以勝師臨之,何憂不拔!況彼敗形已露,何待觀隙?」徐達曰:「張氏驕橫,暴殄奢侈,此天亡之時也。
其所任驕將如李伯昇、呂珍之徒,皆齷齪不足數,徒擁兵眾,為富貴之娛爾。
其居中用事者王、蔡、葉三參軍輩,迂闊書生,不知大計。
臣奉主上威德,率精銳之師,聲罪緻討,三吳可計日而定。
」太祖喜顧達曰:「諸人局於所見,獨爾合吾意。
」於是命諸將簡閱士卒,擇日啟行。
八月,以伐張氏祭告大江之神,曰:「惟神奉天明命,主宰大江,鑒察無私,代天行令。
予生於濠梁,乃庶民也。
曩因兵變,遂列於行伍,繼為總戎。
歲月以來,軍民既眾,土宇益闢,乃正王位,建國曰吳,立業江南。
拓土廣疆,滅強暴之國,恤民養軍,除貪汙之政,于茲十有一年矣。
今姑蘇張士誠,據我東南之境,數來生釁。
伏聞古今以來,民欲安,聖人一,民欲愁,伯者多。
予之與張不可多事于民,並立以榮其身,必決雌雄,(「必決雌雄」,「必」原作「以」,據明紀錄彙編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以安黎庶。
然而剖判在乎天,用事在乎人,其深淵巨峰,淤淺河湖,人力一時不能為者。
茲欲獎率舟師,由毘陵之境委曲通道,進入太湖,與張氏決戰,告神鑒知。
」乃命中書左相國徐達為大將軍,平章常遇春為副將軍,帥師二十萬以行。
太祖禦戟門,集將佐諭之曰:「古人立大功於天地間者,必因其時以行其志,如伊尹佐湯以伐桀,呂望佐武王以翦商,皆得其時,而志在于天下蒼生也。
自大亂以來,豪傑並起,所在割據稱名號者不可勝數。
江南羣雄,西有陳友諒,東有張士誠,皆連地千裡,擁眾數十萬,吾介乎二人之間,(「吾介乎二人之間」,「介」原作「界」,據明紀錄彙編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相與抗者十餘年。
觀二人所用。
其志豈在于民,不過貪富貴、聚淵藪、刼奪寇攘而已。
友諒敗滅,獨張士誠據有浙西,北連兩淮,恃其強力,數侵吾之疆場,賴諸將連歲征討,克取兩淮之地。
今惟浙西、姑蘇諸郡未下,故命卿等統精兵討之。
」(「故命卿等統精兵討之」,「卿等」原作「耿賢」,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明金聲玉振集本改。
) 謹按:是時,張士誠北有淮海,南有浙西,長興、江陰二邑,皆其要害。
長興據太湖口,陸走廣德諸郡;江陰枕大江,扼姑蘇、通州,濟渡襟喉之處。
得長興,則士誠步騎不敢出廣德,窺宣、歙;得江陰,則士誠舟師不敢溯大江,上金、焦。
二邑既為我有,□□二師統精兵固守之,(「□□二師統精兵固守之」,「□□」原作「耿賢」,因上文之訛,見上條)。
士誠侵軼路絕,我師得以南征西伐,無反顧之虞,平吳之功,權輿于此矣。
又諭曰:「卿等戒飭士卒,(「卿等戒飭士卒」,原脫「飭」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明紀錄彙編本補。
)毋肆虜掠,無妄殺戮,毋發丘壠,毋毀廬舍。
聞士誠母葬姑蘇城外,慎無侵毀其墓,汝等毋忘吾言。
諸將帥務在輯睦,勿縱左右欺淩軍士。
凡為將之功,必資士卒,善撫卹之。
大抵克敵者必以成功為效;樹德者必以廣恩為務。
卿等勉之。
」諸將皆再拜受命,遂為戒約軍中事,命人給一紙。
仍榜諭其民曰: 伐罪救民,王者之師,考之往古,世代昭然。
軒轅氏誅蚩尤,殷湯征葛伯,文王伐崇侯,三聖之起兵也,非富天下,本為救民。
近覩有元之末,主居深宮,臣操威福,官以賄成,罪以情免,風憲舉親而覈讐,有司差貧而賈富。
廟堂不以為慮,方添冗官,(「方添冗官」,「添」原作「參」,據明紀錄彙編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又改鈔法,役四十萬人,湮塞黃河,死者枕籍於道,哀苦聲聞於天。
緻使愚民,誤中妖術,不解偈言之妄誕,酷信彌勒之真有,冀其治世,(「冀其治世」,原脫「世」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明紀錄彙編本補。
)以甦其苦,聚為燒香之黨,根據汝、潁,蔓延河、洛。
妖言既行,兇謀遂逞,焚蕩城郭,殺戮士夫,荼毒生靈,無端萬狀。
元以天下錢糧兵馬而討之,略無功效,愈見猖獗,然而終不能濟世安民。
是以有志之士,傍觀熟慮,或假元氏為名,或托鄉軍之號,或以孤兵獨立,皆欲自為,由是天下土崩瓦解。
予本濠梁之民,初列行伍,漸至提兵,灼見妖言終不能成事,又度胡運難與成功,遂領兵渡江。
賴天地祖宗之靈及將帥之力,一鼓而有江左,再戰而定浙東。
陳氏稱號,據我上遊,爰興問罪之師,彭蠡交兵,元惡授首,其父子兄弟面縛輿櫬。
既待以不死,又封以列爵,將相皆置於朝班,民庶各安於田裡,荊襄、湖廣,盡入版圖,雖未及混一,而政令頗修。
惟茲姑蘇張士誠,為民則私販鹽貨,行劫於江湖,兵興則首聚兇徒,負固於海島,其罪一也;又恐海隅一區,難抗天下全勢,詐降於元,坑其參政趙璉,囚其待制孫撝,其罪二也;厥後掩襲浙西,兵不滿萬數,地不足千裡,僣號改元,其罪三也;初寇我邊,一戰而生擒其親弟,再犯浙省,揚矛直擣於近郊,首尾畏縮,又乃詐降於元,其罪四也;占據江浙,錢糧十年不貢,其罪五也;陽受元朝之詔,陰行假王之令,挾制達丞相,謀害楊左相,其罪六也;知元綱已墜,公然害其江浙丞相達識帖木兒、南臺大夫普化帖木兒,其罪七也;誘我叛將,劫我邊民,其罪八也。
凡此八罪,(「凡此八罪」,原脫「凡」字,據明朱當■〈氵眄〉國朝典故本、明金聲玉振集本補。
)有甚於蚩尤、葛伯、崇侯,雖堯、舜、禹、湯、文、武與之同世,亦有不容,理宜征討,以拯天下,以濟斯民。
爰命中書左丞相徐達率領馬步官軍、舟師,水陸並進,攻取浙西諸處城池。
嘗戒軍士,征討所到,殲厥渠魁,脅從罔治。
凡我逋逃臣民,被陷軍士,鹹宥其罪。
爾人民果能復業,即我良民,舊有房舍地土,依額納糧,以供軍儲,餘無科取,使汝等永保鄉裡,以全室家。
此興師之故也。
敢有千百相聚,旅拒王師者,即當移兵剿滅,遷徙宗族於五溪、兩廣,永離鄉土,以禦邊疆。
(「以禦邊疆」,原脫「疆」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明紀錄彙編本補。
)果有賢哲,或全城歸附,或棄刃來降,予所賞賜非所敢吝。
凡予之言,信如皓日,咨爾臣庶,毋或自疑。
故榜。
既而,復召達、遇春於西苑,諭之曰:「今師行,苟張氏全城歸命,不勞吾師,吾必全之。
若用師,城破之日,全其將士,撫其人民,無妄殺戮。
有可用者即選用之。
」達等既受命將發,又問諸將曰:「爾等此行用師執先?」遇春對曰:「逐梟者必覆其巢,去鼠者必塞其穴。
此行當直擣姑蘇,(「此行當直擣姑蘇」,原脫「當」字、據明金聲玉振集本、明紀錄彙編本補。
)姑蘇既破,其餘諸郡可不勞而下矣。
」太祖曰:「不然,士誠起鹽徒,與張天騏、潘原明等皆強梗之徒。
(「潘原明等皆強梗之徒」,「原」原作「元」,據本段另處及明太祖實錄卷二一丙午八月辛亥條改。
)相為手足。
士誠苟至窮蹙,天騏輩懼俱斃,必并力救之。
今不先分其勢,而遽攻姑蘇,若天騏出湖州,原明出杭州,援兵四合,難以取勝。
若出兵先攻湖州,使其疲於奔命,羽翼既披,然後進取姑蘇,取之必矣。
」遇春猶執前議,太祖作色曰:「湖州失利,吾自任之。
若先攻姑蘇而失利,吾不汝貸也!」遇春不復敢言。
已而,太祖屏左右,謂達、遇春曰:「吾欲遣指揮熊天瑞從行,俾為吾反間也。
(「俾為吾反間也」,原脫「也」字,據明紀錄彙編本、明太祖實錄卷二一丙年八月辛亥條補。
)天瑞之降,非其本意,心常怏怏。
適來之謀,戒諸將勿令天瑞知之。
但雲直擣姑蘇,天瑞知之,必叛從張氏,以輸此言,墮吾計矣。
」 於是達等率諸軍發龍江。
至太湖,遇春擊敗士誠兵於湖州港口,擒其將尹義、陳旺,逐次洞庭山。
進至湖州之毗山,又擊敗其將石清、汪海,擒之。
(「擒之」,原脫「之」字,據明紀錄彙編本、明借月山房彙鈔本補。
)張士信駐軍湖上,不敢戰而退。
熊天瑞果叛去。
師至湖州之三裡橋,士誠右丞張天騏兵分三路來拒,(「士誠右丞張天騏兵分三路來拒」,原脫「右丞張天騏」五字,據明太祖實錄卷二一丙午八月甲戌條補。
)參政黃寶當南路,院判陶子實當中路,(「院判陶子實當中路」,「路」原作「軍」,據明紀錄彙編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右丞相張天騏自當北路,同僉唐傑為後繼。
達進攻之。
有術者曰:「今日不宜戰。
」遇春怒曰:「兩軍相當,不戰何待?」於是,達遣遇春攻寶,王弼攻天騏,達自中路攻子實,別遣驍將王國寶率長槍軍直扼其城。
寶敗走,欲入城,城下釣橋已斷,不得入,復還力戰,被擒,并獲其元帥胡貴以下官二百餘人。
天騏、子實皆不敢戰,斂兵而退。
士誠又遣司徒李伯昇來援,由荻港潛入城,被圍。
伯昇及天騏閉門拒守。
達遣國寶攻其南門,自以大軍繼之。
其同僉餘得全、院判張德義及陶子實出戰,復敗走。
士誠又遣平章朱暹、(「士誠又遣平章朱暹」,「朱」原作「宋」,據明紀錄彙編本、清借月山房彙鈔本改。
)王晟,同僉戴茂、呂珍,院判李茂及其第五子號五太子者,率兵六萬來援,號三十萬,屯城東之舊館,築五寨自固。
達與遇春、湯和等分兵營于東阡鎮南姑嫂橋,(「湯和等分兵營于東阡鎮姑嫂橋」,「嫂」原作「蘇」,據明紀錄彙編本、清勝朝遺事初編本改。
)連築十壘,以絕舊館之援。
李茂、唐傑、李成懼不敵,皆遁去。
士誠婿潘元紹時駐兵於烏鎮之東,為呂珍等聲援,乘夜擊之,亦遁,遂填塞河港,絕其糧道。
士誠知事急,乃親率兵來援。
達等與戰皂林之野,又敗之,虜其戴元帥及甲士三千餘人。
九月,士誠復遣其同僉徐志堅以輕舟出東阡鎮覘我師,(「士誠復遣其同僉徐志堅以輕舟出東阡鎮覘我師」,「出」原作「去」,據明紀錄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