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九 一個“難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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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我同時被捕的幾個“難兄難弟”,關于他們的生平,我已和諸君談過了。

    最後要談到我們的一個“難妹”。

    這個名詞似乎很生,但是既有“難兄難弟”,為什麼不可有“難姊難妹”呢?男女是應該平等的,救國運動也應該是男女都來參加的。

    現在有了“難妹”,正是中國婦女界進步的象征,所以我用這個名詞,很覺得愉快。

    說“難妹”而不說“難姊”,這是因為和我們同時被捕的那位史良女律師,在我們裡面是年齡最小的一個。

     在這次同患難的幾個朋友裡面,我和史律師見面得最遲,雖則她在律師界的聲譽,以及她參加救國運動的英勇熱烈,都是很早就知道的。

    她思想敏銳,擅長口才,有膽量,這是略有機會和她接近的人就可以看得出的。

    我覺得她尤其有一種堅強的特性,那便是反抗的精神——反抗黑暗的勢力和壓迫。

    這種精神,在她很小的時候就流露了出來。

    例如她在十三歲的時候(民國六年),在本縣的武進女子師範附屬小學求學,做高三的正級長,就領導同學驅逐一個才不勝任的算術教員,掀起學潮,罷課三天,結果終于達到掉換教員的目的,雖則因為她是這次學潮的首領,被記了一次大過,作為這個教員下場的條件。

    又例如她在十七歲的時候(民國十年),在女師本科三年級,因為同學們不滿意颟顸的校長,她又領導同學驅逐校長,罷課示威,向南京教育廳請願,大鬧縣公署,包圍縣長三小時,圍困教育局長十三小時,結果勝利,達到掉換校長的目的。

    當時她擔任女師學生會會長,同時擔任武進學聯會評議部主任。

     她廿三歲(民國十六年)畢業于上海法科大學。

    在随後五年裡面,她擔任過的職務有:南京總政治部政治工作人員養成所少校指導員,江蘇省特種刑事法庭臨時地方法院書記官,江蘇省區長訓練所訓育員,江蘇省婦女協會常務委員兼總務主任,青島特别市黨部訓政科主任。

    自從民國二十年以來,她開始執行律師職務,在律師界已有五年了,有着很好的聲譽,同時對于救國運動,非常努力。

     史律師最近的被捕,已是第四次了。

    她在“五四”和“五卅”的怒潮中,曾經熱烈參加婦女運動和學生運動,因為演講和領導的工作,被上海捕房拘捕過兩次。

    她在政治工作人員養成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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