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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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價不得科抑減克如違以違制論臨安府及屬縣交易儈保錢豁減十之五七年诏諸路州縣亦如之至是臣僚言今官司以官價買物行舖以時值計之什不得二三重以遷延歲月而不償胥卒并緣為奸積日既久類成白着至有遷居以避其擾改業以逃其害者甚而日用所需瑣瑣之物販夫販婦所資錐刀以營升鬥者亦皆以官價強取之終日營營而錢本俱成乾沒商旅不行衣食路絶乞申嚴禁從之 大學衍義補曰宮中用度或有所阙不能不求之市肆然不必設場務專官使遇有所用遣廉謹之人齎見錢随時價兩平交易而不折以他物不限以異時不易以壞币則官府有實用而小民無怨聲矣 度宗鹹淳元年閏五月以錢三十萬命臨安府通變平物價 遼太宗置南京城北有市百物山?命有司治其征餘四京及他州縣貨産貿遷之地置亦如之 時南京外城謂之漢城分南北市中為看樓晨集南市夕集北市又上京南城亦謂之漢城南當橫街各有樓對峙下列井肆 周廣順中胡峤記曰上京西樓有邑屋市肆交易無錢而用布有绫錦 天顯四年七月觀市 聖宗統和三年十一月禁行在市易布帛不中尺度者【時以西幸又将東征故雲行在】 遼史食貨志曰令有司谕諸行宮布帛短狹不中度者不鬻於市 六年七月觀市 至十九年七月又觀市二十一年五月又觀市 七年三月诏開奇峯路通易州市 時以南北府市場人少宜率當部車百乘赴集故有是诏 遼史耶律隆運傳曰統和中運隆為大丞相以南京平州歲不登奏免百姓農器錢及請平諸郡商賈價并從之 興宗重熙十六年七月觀市 至二十一年七月又觀市 道宗鹹雍七年四月禁布帛短狹不中尺度者 至太康七年十一月除布絹尺度短狹之令 太康六年七月觀市 金海陵正隆六年四月诏汝州百五十裡内州縣量遣商賈赴溫湯置市 時幸汝州溫湯故有是诏 世宗大定二十四年八月诏免上京今年市稅【時以五月至上京】 章宗明昌元年七月诏罷西北路蝦?山市場 承安元年五月以久旱徙市 越數日诏複市如常 五年正月如春水谕點檢司車駕所至仍令百姓市易泰和三年四月谕省司官中所用物如民間難得毋強市之 宣宗興定三年正月議行均輸又勅和市邊城軍需無至抑配貧民 元世祖中統四年九月民間所賣布帛有踈薄狹短者禁之 至元元年正月立諸路平準庫 主平物價使相依準不至低昂至二十年十月又立和林平準庫 十三年正月立回易庫於諸路凡十有一掌市易币帛諸物 勅大都路總管府和雇和買權豪與民均輸【按此與上條所系月日相連應系同時降勅】 三月又勅上都和雇和買并依大都路至十八年九月勅大都新安縣民複和雇和買 十九年九月命軍站戶出錢助民和雇和買 先是十六年十月張融訴西京軍戶和雇和買有司匿所給價鈔計萬八千錠官吏坐罪以融為侍衛軍總把至是有是命二十八年二月伊蘇岱爾等言近制和雇和買不及軍家今一切與民同诏自今軍勿輸三十年十一月勅中書省凡出征軍毋以和雇和買煩其家 二十二年正月從左丞盧世榮奏立市易司 世榮奏随朝官吏增俸州郡未及可於各都立市易司領諸牙儈人計商人貨物四十分取一以十為率四給牙儈六為官吏俸國家以兵得天下不藉糧饋惟資羊馬宜於上都隆興等路以官錢買币帛易羊馬於北方選蒙古人牧之收其皮毛筋骨酥酪等物十分為率官取其八二與牧者馬以備軍興羊以充賜予帝善之 成宗元貞元年十二月诏大都路凡和雇和買及一切差役以諸色戶與民均當 二年正月诏蠲兩都站戶和雇和買 至大德元年十二月免上都至大都并宣徽等十三站戶和雇和買七年三月追收元降除免和雇和市玺書 大德二年十二月诏諸路和市價直随給其主違者罪之 武宗至大四年三月【時仁宗已即位】禁諸王驸馬經過州郡不得非理需索應和買随即給價 仁宗延佑七年十一月【時英宗已即位】平章政事特們德爾言和市織币薄惡由董市者不謹請免右丞高昉等官仍令郡縣更造徵其元直不許 元史奸臣傳曰英宗即位特們德爾即奏委平章王毅右丞高昉等徵理在京倉庫所貯糧虧七十八萬石責償於倉官及監臨出内者所貢币帛纰缪者責償於本處官吏之董其事者仍立程嚴督違者杖之 明制内外軍民官司并不得指以和雇和買擾害於民如果官司阙用之物照依時直兩平收買或客商中買物貨随即給價如減駁價值及不即給價者赴告上司以不應治罪 凡民間市肆賣買貨物價直須從州縣親民衙門按月從實申報上司以憑置辦軍需等項照價收買又各府州縣每月初旬取勘諸物時估逐一覆實依期開報毋許高擡少估虧官損民上司收買一應物料照依按月時估兩平收買給價毋緻虧民及縱吏胥舖甲克落作弊 明史食貨志曰洪武時宮禁中市物視時估率加十錢其損上益下如此 太祖洪武元年十二月命較勘斛鬥秤尺并定時估物價 诏中書省命在京兵馬司并管市司三日一次較勘街市斛鬥秤尺并依時估定其物價在外府州各城門兵馬一體兼領市司 大明令曰斛鬥秤尺司農司照中書省原降鐵鬥鐵升較定則樣制造發直隸府各州及呈中書省轉發行省令各府依法制造較勘付各州縣倉庫收支行用其牙行市舖須赴官印烙鄉村人民所用與官降相同方許行使 顧炎武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