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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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之「從之」二字當衍。
。
天禧元年正月,以司徒、門 下侍郎、平章事王旦為兖州太極觀奉上寶冊使,景靈宮副使、尚書右丞、兼宗正卿趙安仁副之,龍圖閣待制李虛己押寶冊,左正言、集賢校理宋绶押仙衣。
二月,诏兖州宮觀每月朔許士庶瞻拜。
禮宋會要輯稿禮五祠宮觀天授觀 天授觀 天授觀,在開封府陳留縣。
本漢相張良祠,政和(九)[元]年十二月,賜忠佑廟。
八年閏九月,本府奏請,诏賜今額。
禮宋會要輯稿禮五祠宮觀至道觀 至道觀 合州赤水縣龍多山至道觀馮蓋羅,淳熙元年九月封沖妙真人。
禮宋會要輯稿禮五祠宮觀旌忠觀 旌忠觀 紹興元年十月二十二日,秦鳳經略吳玠言:「陝西出師,禱于和尚原東南三聖廟,屢獲靈應。
」诏賜是額。
繼而張浚等再于臨安府别建本廟。
至紹興十九年,領殿前都指揮使職事楊存中言靈應極昭著,乞複之,以旌忠觀為額。
從之。
紹興二十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诏以臨安府覺苑寺地建三聖旌忠觀。
舊觀在府城踏道,其地入德壽宮橋,以别建财植,命盡給之,仍賜白金千兩。
禮宋會要輯稿禮五祠宮觀寅威觀 寅威觀 大觀元年八月七日,诏:蜀州民程遘家墳地有火光紫氣之祥,令速行遷葬,可為奉真祈福之所,宜以其地創建為寅威觀。
降度牒二百道,令轉運司選官營繕,給常平司良田十頃;歲遇天甯節,許度童行二人,賜紫衣一名。
禮宋會要輯稿禮五祠宮觀醴泉觀 醴泉觀 醴泉觀,舊曰祥源。
真宗天禧二年閏四月诏:拱聖營醴泉,所宜度地立觀,以祥源為名。
命東染院使鄧守恩督功興建,宰相王欽若管勾。
觀在京城東南,本拱聖營。
元年,營中有見龜蛇者,建真武堂。
是年泉湧堂側,民疾飲之多愈,故有是诏。
自後常令會靈觀使都監掌之。
五月,诏修建正殿及三小殿,餘俟癸亥年興葺上梁。
賜将士器币。
六月,诏加真武号曰真武靈應真君。
十月,觀成。
凡三殿:正殿曰崇真,真武像也;東曰廣聖,刻禦制贊;西曰靈淵,即湧泉。
是日,放士庶遊觀五日。
四年九月,诏增修觀。
五年五月上梁,皇太子詣觀焚香,賜禦筵,輔臣鹹預。
十月畢功。
凡崇真殿前設廣聖殿,虛其中為齋薦之所。
東位建本命殿曰寶壽,西位建齋殿曰昭回,泉西小殿曰栖神。
北門曰昭瑞,西門曰顯佑,觀前東西門曰左、右華清。
總神廚、道院、锺、經樓、齋室、廨宇六百三十道。
南有園曰靈禧,東有山池亭曰凝碧。
一本:齋殿曰開祥,更衣殿曰昭回。
仁宗天聖二年五月,改安聖殿為廣聖殿,以與玉清昭應宮真宗神禦殿名同也。
六年三月,诏改崇真殿為靈真殿,以與慈恩寺真宗神禦殿名同故也。
皇佑五年三月,诏改靈真殿為靈應殿。
至和元年四月,祥源觀火,尋重修。
至二年十二月成,诏名曰醴泉。
先是觀火,修畢,而更其殿名:靈應殿曰感通,廣聖殿曰甯聖,靈淵殿曰涵清,捷神殿曰靈遊,聖藻殿曰鴻佑,開祥殿曰崇贶。
哲宗元佑元年三月十四日,诏改醴泉觀慈壽殿為壽輝殿。
禮宋會要輯稿禮五祠宮觀崇甯寺觀 崇甯寺觀 徽宗崇甯二年九月十七日,左仆射蔡京等劄子奏:「臣等伏以陛下遹追先烈,分别邪正,明信賞罰,上當天心。
今天甯〔節〕屆,伏請天下州軍各賜寺額,以崇甯為名,上祝睿算。
」诏依所奏,仍賜額。
每遇天甯節,鎮州與紫衣、度牒各一道,其餘州、軍、監各與度牒一道。
許令任便修蓋,候了,逐旋奏取旨,賜經一藏。
十月九日,诏:「崇甯寺、觀并依十方住持,其披剃并紫衣自崇甯二年天甯節為始。
如未有童行,即仰所差主管僧道保明手下童行披剃。
崇甯三年以後,即依此施行。
所修寺、觀不拘州城縣郭及名山福地,除系禁山林并禁地外,如有官地,不以有無拘礙,并許申監司指射撥充訖奏。
應有無名額寺、觀,可以增廣就充,或可移并,并許本州島一面施行。
或舊系甲乙住持大寺、觀,僧道隻有三五人可以撥充者,亦仰申尚書省,許諸色人緣化,并州軍擘畫修建,即不得接便搔擾。
應修建竹木物料,所在州軍給文憑前去計置,與免緣路收稅。
」 十二月十七日,诏崇甯寺不許官員安泊居占。
三年正月二十七日,诏:崇甯寺惟得建置祝聖壽道場行香及祈求外,其餘行香并令就他寺。
二月 八日,诏:崇甯寺、觀上添入「萬壽」二字,崇甯寺主首依禅寺選僧住持。
三月一日,诏:崇甯寺、觀各給田十頃,以天荒等田撥充。
六月四日,诏以「崇甯萬壽寺」為額。
十三日,:「應天下萬壽寺宣賜經及常住什物,不許借出,不得客人赍攜葷酒飲宴。
」 四年五月十四日,诏:天下修營崇甯寺、觀,如敢科率,以違制論。
二十三日,诏:諸路崇甯寺、觀鑄〔像〕阙銅,許給公據前去就場買銅。
二十五日,诏諸路人戶舍田土頃畝在崇甯寺、觀,與免納役錢。
大觀元年五月二十八日,诏:崇甯寺、觀并令漸次修整,如科買、科配、抑(勤)[勒]者徒二年,不以失減論。
政和元年八月八日,诏天下崇甯萬壽寺、觀并改作天甯萬壽(觀寺)[寺、觀]。
三年十二月六日,诏罷印造賜崇甯寺經。
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武岡軍言:乞诏令天下天甯寺并依舊給元賜田土,并免納苗稅。
從之。
禮宋會要輯稿禮五祠宮觀通元觀 通元觀 宣和五年三月十八日,徽州言:「婺源縣有洞靈觀,本有洞三所,祈求必應。
自唐中和間,有開山道士鄭全福升仙之地。
見管殿一,房廊共一百餘區,奉三清功德四十尊。
」诏賜通元(館)[觀]為額。
禮宋會要輯稿禮五祠宮觀妙元觀 妙元觀 建炎二年二月十四〔日〕,江南東路轉運司言:「饒州德興縣妙元觀,宣和二年改為神霄宮下院。
今準赦罷神霄宮,乞還舊名。
」從之。
禮宋會要輯稿禮五祠宮觀天慶觀 天慶觀 真宗大中祥符二年十月,诏曰:「朕欽崇至德,誕錫元符。
率土溥天,冀福祥之鹹被;靈壇仙觀,俾興作以攸宜。
庶敦清淨之風,永洽淳熙之化。
應天下州、府、軍、監、關、縣有全無宮觀處,擇空閑官地,以官錢及工匠建道觀一,以天慶觀為額。
若百姓願舍地及就官地備财修者亦聽。
」 五年閏十月,诏于新建觀置聖祖殿,以官物充。
殿内尊像及侍從令玉清昭應宮具儀式降付。
六年正月,知雄州李允則言:「州無道觀,以己俸創北極殿,蒙賜列真觀額。
近奉诏蓋天慶觀,當州别無地位,遂就列真觀醮設。
今又令修聖祖殿,已于觀北置得空地。
緣本觀未有三清、玉皇殿,今欲蓋造,未知聖祖殿合在三清殿前後,乞降式樣,仍改賜天慶(額)[觀]為額。
」诏從之,仍下詳定。
學士院準道藏所奏,定三清為上,玉皇次之,聖祖又次之,北極又次之。
凡醮告(清)[青]詞并依此次序。
今雄州殿宇欲依此。
兼慮諸州天慶觀未并有三清、玉皇殿處,如各建,即依此;若未造,但據殿宇依此設位。
從之。
十二月,知處州張若谷言:「奉诏修聖祖殿,未蒙降到聖像、部像。
又,舊有軒轅廟處并議修崇。
當州仙都山軒轅皇帝祠宮已重修正殿,及添部從。
竊聞皇帝得六相而天下治,命蚩尤明天道,太常察地利,青龍辨東方,祝融辨南方,大封辨西方,後土辨北方。
又禦劄,有六人躬揖天尊就坐。
以臣參詳,必當時六相。
按唐天寶六年敕,三皇五帝各有配享,惟神農以祝融配,黃帝以後土配,其餘蚩尤、太常、青龍、大封各未有配。
以臣愚見,乞于黃帝殿内安六大相塑像,并加谥号,增入醮位。
」事下詳定所參議
。
天禧元年正月,以司徒、門 下侍郎、平章事王旦為兖州太極觀奉上寶冊使,景靈宮副使、尚書右丞、兼宗正卿趙安仁副之,龍圖閣待制李虛己押寶冊,左正言、集賢校理宋绶押仙衣。
二月,诏兖州宮觀每月朔許士庶瞻拜。
禮宋會要輯稿禮五祠宮觀天授觀 天授觀 天授觀,在開封府陳留縣。
本漢相張良祠,政和(九)[元]年十二月,賜忠佑廟。
八年閏九月,本府奏請,诏賜今額。
禮宋會要輯稿禮五祠宮觀至道觀 至道觀 合州赤水縣龍多山至道觀馮蓋羅,淳熙元年九月封沖妙真人。
禮宋會要輯稿禮五祠宮觀旌忠觀 旌忠觀 紹興元年十月二十二日,秦鳳經略吳玠言:「陝西出師,禱于和尚原東南三聖廟,屢獲靈應。
」诏賜是額。
繼而張浚等再于臨安府别建本廟。
至紹興十九年,領殿前都指揮使職事楊存中言靈應極昭著,乞複之,以旌忠觀為額。
從之。
紹興二十二年八月二十二日,诏以臨安府覺苑寺地建三聖旌忠觀。
舊觀在府城踏道,其地入德壽宮橋,以别建财植,命盡給之,仍賜白金千兩。
禮宋會要輯稿禮五祠宮觀寅威觀 寅威觀 大觀元年八月七日,诏:蜀州民程遘家墳地有火光紫氣之祥,令速行遷葬,可為奉真祈福之所,宜以其地創建為寅威觀。
降度牒二百道,令轉運司選官營繕,給常平司良田十頃;歲遇天甯節,許度童行二人,賜紫衣一名。
禮宋會要輯稿禮五祠宮觀醴泉觀 醴泉觀 醴泉觀,舊曰祥源。
真宗天禧二年閏四月诏:拱聖營醴泉,所宜度地立觀,以祥源為名。
命東染院使鄧守恩督功興建,宰相王欽若管勾。
觀在京城東南,本拱聖營。
元年,營中有見龜蛇者,建真武堂。
是年泉湧堂側,民疾飲之多愈,故有是诏。
自後常令會靈觀使都監掌之。
五月,诏修建正殿及三小殿,餘俟癸亥年興葺上梁。
賜将士器币。
六月,诏加真武号曰真武靈應真君。
十月,觀成。
凡三殿:正殿曰崇真,真武像也;東曰廣聖,刻禦制贊;西曰靈淵,即湧泉。
是日,放士庶遊觀五日。
四年九月,诏增修觀。
五年五月上梁,皇太子詣觀焚香,賜禦筵,輔臣鹹預。
十月畢功。
凡崇真殿前設廣聖殿,虛其中為齋薦之所。
東位建本命殿曰寶壽,西位建齋殿曰昭回,泉西小殿曰栖神。
北門曰昭瑞,西門曰顯佑,觀前東西門曰左、右華清。
總神廚、道院、锺、經樓、齋室、廨宇六百三十道。
南有園曰靈禧,東有山池亭曰凝碧。
一本:齋殿曰開祥,更衣殿曰昭回。
仁宗天聖二年五月,改安聖殿為廣聖殿,以與玉清昭應宮真宗神禦殿名同也。
六年三月,诏改崇真殿為靈真殿,以與慈恩寺真宗神禦殿名同故也。
皇佑五年三月,诏改靈真殿為靈應殿。
至和元年四月,祥源觀火,尋重修。
至二年十二月成,诏名曰醴泉。
先是觀火,修畢,而更其殿名:靈應殿曰感通,廣聖殿曰甯聖,靈淵殿曰涵清,捷神殿曰靈遊,聖藻殿曰鴻佑,開祥殿曰崇贶。
哲宗元佑元年三月十四日,诏改醴泉觀慈壽殿為壽輝殿。
禮宋會要輯稿禮五祠宮觀崇甯寺觀 崇甯寺觀 徽宗崇甯二年九月十七日,左仆射蔡京等劄子奏:「臣等伏以陛下遹追先烈,分别邪正,明信賞罰,上當天心。
今天甯〔節〕屆,伏請天下州軍各賜寺額,以崇甯為名,上祝睿算。
」诏依所奏,仍賜額。
每遇天甯節,鎮州與紫衣、度牒各一道,其餘州、軍、監各與度牒一道。
許令任便修蓋,候了,逐旋奏取旨,賜經一藏。
十月九日,诏:「崇甯寺、觀并依十方住持,其披剃并紫衣自崇甯二年天甯節為始。
如未有童行,即仰所差主管僧道保明手下童行披剃。
崇甯三年以後,即依此施行。
所修寺、觀不拘州城縣郭及名山福地,除系禁山林并禁地外,如有官地,不以有無拘礙,并許申監司指射撥充訖奏。
應有無名額寺、觀,可以增廣就充,或可移并,并許本州島一面施行。
或舊系甲乙住持大寺、觀,僧道隻有三五人可以撥充者,亦仰申尚書省,許諸色人緣化,并州軍擘畫修建,即不得接便搔擾。
應修建竹木物料,所在州軍給文憑前去計置,與免緣路收稅。
」 十二月十七日,诏崇甯寺不許官員安泊居占。
三年正月二十七日,诏:崇甯寺惟得建置祝聖壽道場行香及祈求外,其餘行香并令就他寺。
二月 八日,诏:崇甯寺、觀上添入「萬壽」二字,崇甯寺主首依禅寺選僧住持。
三月一日,诏:崇甯寺、觀各給田十頃,以天荒等田撥充。
六月四日,诏以「崇甯萬壽寺」為額。
十三日,:「應天下萬壽寺宣賜經及常住什物,不許借出,不得客人赍攜葷酒飲宴。
」 四年五月十四日,诏:天下修營崇甯寺、觀,如敢科率,以違制論。
二十三日,诏:諸路崇甯寺、觀鑄〔像〕阙銅,許給公據前去就場買銅。
二十五日,诏諸路人戶舍田土頃畝在崇甯寺、觀,與免納役錢。
大觀元年五月二十八日,诏:崇甯寺、觀并令漸次修整,如科買、科配、抑(勤)[勒]者徒二年,不以失減論。
政和元年八月八日,诏天下崇甯萬壽寺、觀并改作天甯萬壽(觀寺)[寺、觀]。
三年十二月六日,诏罷印造賜崇甯寺經。
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武岡軍言:乞诏令天下天甯寺并依舊給元賜田土,并免納苗稅。
從之。
禮宋會要輯稿禮五祠宮觀通元觀 通元觀 宣和五年三月十八日,徽州言:「婺源縣有洞靈觀,本有洞三所,祈求必應。
自唐中和間,有開山道士鄭全福升仙之地。
見管殿一,房廊共一百餘區,奉三清功德四十尊。
」诏賜通元(館)[觀]為額。
禮宋會要輯稿禮五祠宮觀妙元觀 妙元觀 建炎二年二月十四〔日〕,江南東路轉運司言:「饒州德興縣妙元觀,宣和二年改為神霄宮下院。
今準赦罷神霄宮,乞還舊名。
」從之。
禮宋會要輯稿禮五祠宮觀天慶觀 天慶觀 真宗大中祥符二年十月,诏曰:「朕欽崇至德,誕錫元符。
率土溥天,冀福祥之鹹被;靈壇仙觀,俾興作以攸宜。
庶敦清淨之風,永洽淳熙之化。
應天下州、府、軍、監、關、縣有全無宮觀處,擇空閑官地,以官錢及工匠建道觀一,以天慶觀為額。
若百姓願舍地及就官地備财修者亦聽。
」 五年閏十月,诏于新建觀置聖祖殿,以官物充。
殿内尊像及侍從令玉清昭應宮具儀式降付。
六年正月,知雄州李允則言:「州無道觀,以己俸創北極殿,蒙賜列真觀額。
近奉诏蓋天慶觀,當州别無地位,遂就列真觀醮設。
今又令修聖祖殿,已于觀北置得空地。
緣本觀未有三清、玉皇殿,今欲蓋造,未知聖祖殿合在三清殿前後,乞降式樣,仍改賜天慶(額)[觀]為額。
」诏從之,仍下詳定。
學士院準道藏所奏,定三清為上,玉皇次之,聖祖又次之,北極又次之。
凡醮告(清)[青]詞并依此次序。
今雄州殿宇欲依此。
兼慮諸州天慶觀未并有三清、玉皇殿處,如各建,即依此;若未造,但據殿宇依此設位。
從之。
十二月,知處州張若谷言:「奉诏修聖祖殿,未蒙降到聖像、部像。
又,舊有軒轅廟處并議修崇。
當州仙都山軒轅皇帝祠宮已重修正殿,及添部從。
竊聞皇帝得六相而天下治,命蚩尤明天道,太常察地利,青龍辨東方,祝融辨南方,大封辨西方,後土辨北方。
又禦劄,有六人躬揖天尊就坐。
以臣參詳,必當時六相。
按唐天寶六年敕,三皇五帝各有配享,惟神農以祝融配,黃帝以後土配,其餘蚩尤、太常、青龍、大封各未有配。
以臣愚見,乞于黃帝殿内安六大相塑像,并加谥号,增入醮位。
」事下詳定所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