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十五 樊郦滕灌列傳第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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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與郦生傳及年表小不同,蓋史官意異也。
【正義】:徐注非也。
言商先東西略得數千人,及沛公略地至陳留,商起兵,乃六月馀得四千人,以将軍從高祖也。
商以将卒四千人屬沛公於岐。
【索隐】:此地名阙,蓋在河南陳、鄭之界。
【正義】:高紀雲“郦食其說沛公襲陳留,乃以食其為廣野君,郦商為将,将陳留兵,與偕攻開封”。
郦生傳雲“沛公引兵随之,乃下陳留,為廣陽君。
言其弟郦商,使将數千人從沛公西南略地”。
此傳雲“屬沛公於岐,從攻長社”。
案紀傳此說,岐當與陳留、高陽相近也。
從攻長社,先登,賜爵封信成君。
從沛公攻缑氏,絕河津,破秦軍洛陽東。
從攻下宛、穰,定十七縣。
别将攻旬關, 【集解】:漢書音義曰:“漢中旬陽縣。
音詢。
”【索隐】:案:在漢中旬陽縣,旬水上之關。
定漢中。
項羽滅秦,立沛公為漢王。
漢王賜商爵信成君,以将軍為隴西都尉。
别将定北地、 【正義】:甯州。
上郡。
【正義】:鄜州。
破雍将軍焉氏, 【集解】:音支。
【索隐】:上音於然反,下音支。
縣名,屬安定。
漢書雲破章邯别将。
【正義】:縣在泾州安定縣東四十裡。
周類軍栒邑, 【索隐】:栒邑在豳州。
地理志屬右扶風。
栒音荀。
蘇駔軍於泥陽。
【集解】:徐廣曰:“駔,一作‘騠’。
”【索隐】:北地縣名。
駔者,龍馬也。
【正義】:故城在甯州羅川縣北三十一裡。
泥谷水源出羅川縣東北泥陽。
源側有泉,於泥中潛流二十馀步而流入泥谷。
又有泥陽湫,在縣東北四十裡。
賜食邑武成六千戶。
【正義】:縣在華州鄭縣東十三裡。
以隴西都尉從擊項籍軍五月,出钜野,與锺離眛戰,疾鬥,受梁相國印,益食邑四千戶。
以梁相國将從擊項羽二歲三月,攻胡陵。
項羽既已死,漢王為帝。
其秋,燕王臧荼反,商以将軍從擊荼,戰龍脫, 集解徐廣曰:“在燕趙之界。
”骃案:漢書音義曰“地名”。
【索隐】:孟康曰“地名”,在燕趙之界,其地阙。
先登陷陣,破荼軍易下, 【正義】:易州易縣。
卻敵,遷為右丞相,賜爵列侯,與諸侯剖符,世世勿絕,食邑涿五千戶,号 【正義】:涿,幽州。
曰涿侯。
以右丞相别定上谷, 【正義】:妫州。
因攻代,受趙相國印。
以右丞相趙相國别與绛侯等定代、雁門,得代丞相程縱、守相郭同、将軍已下至六百石十九人。
還,以将軍為太上皇衛一歲七月。
以右丞相擊陳豨,殘東垣。
又以右丞相從高帝擊黥布,攻其前拒, 【集解】:徐廣曰:“一作‘和’。
”骃謂拒,方陳。
拒音矩。
【索隐】:音巨,又音矩。
裴骃雲“拒,方陣”。
鄒氏引左傳有“左拒右拒”。
徐雲“一作‘和’。
和,軍門也”。
漢書作“前垣”,小顔以為攻其壁壘之前垣也。
李奇以為“前鋒堅蔽若垣牆”,非也。
陷兩陳,得以破布軍,更食曲周五千一百戶,除前所食,凡别破軍三,降定郡六,縣七十三,得丞相、守相、大将各一人,小将二人,二千石已下至六百石十九人。
商事孝惠、高後時,商病,不治。
【集解】:文穎曰:“不能治官事。
”其子寄,字況, 【索隐】:郦寄字也。
鄒氏本作“兄”,亦音況。
與呂祿善。
及高後崩,大臣欲誅諸呂,呂祿為将軍,軍於北軍,太尉勃不得入北軍,於是乃使人劫郦商,令其子況绐呂祿, 【索隐】:绐,欺也,詐也。
音待。
呂祿信之,故與出遊,而太尉勃乃得入據北軍,遂誅諸呂。
是歲商卒,谥為景侯。
子寄代侯。
天下稱郦況賣交也。
【集解】:班固曰:“夫賣交者,謂見利而忘義也。
若寄父為功臣,而又執劫,雖摧呂祿以安稷,誼存君親可也。
” 孝景前三年,吳、楚、齊、趙反,上以寄為将軍,圍趙城,十月不能下。
得俞侯 【集解】:俞音舒。
【索隐】:俞音歈,縣名,又音輸,在河東。
栾布自平齊來,乃下趙城,滅趙,王自殺,除國。
孝景中二年,寄欲取平原君為夫人, 【集解】:蘇林曰:“景帝王皇後母臧兒也。
”景帝怒,下寄吏,有罪,奪侯。
景帝乃以商他子堅封為缪侯, 【集解】:徐廣曰:“缪者,更封邑名。
谥曰靖。
”【索隐】:缪音穆,邑也。
谥曰靖侯。
漢書無谥。
續郦氏後。
缪靖侯卒,子康侯遂成立。
遂成卒,子懷侯世宗立。
【集解】:徐廣曰:“世,一作‘他’。
”世宗卒,子侯終根立,為太常,坐法,國除。
汝陰侯 【正義】:汝陰即今陽城。
夏侯嬰,沛人也。
為沛廄司禦。
【索隐】:案:楚漢春秋雲滕公為禦也。
每送使客還,過沛泗上亭,與高祖語,未嘗不移日也。
嬰已而試補縣吏,與高祖相愛。
高祖戲而傷嬰,人有告高祖。
【集解】:韋昭曰:“告,白也。
白高祖傷人。
”高祖時為亭長,重坐傷人, 【集解】:如淳曰:“為吏傷人,其罪重也。
”告故不傷嬰,嬰 【集解】:鄧展曰:“律有故乞鞠。
高祖自告不傷人。
”【索隐】:案:晉令雲“獄結竟,呼囚鞠語罪狀,囚若稱枉欲乞鞠者,許之也”。
證之。
後獄覆, 【索隐】:案:韋昭曰“高帝自言不傷嬰,嬰證之,是獄辭翻覆也”。
嬰坐高祖系歲馀,掠笞數百,終以是脫高祖。
高祖之初與徒屬欲攻沛也,嬰時以縣令史為高祖使。
【正義】:為,于僞反。
使,所吏反。
上降沛一日, 【正義】:謂父老開城門迎高祖。
高祖為沛公,賜嬰爵七大夫,以為太仆。
從攻胡陵,嬰與蕭何降泗水監平, 【集解】:張晏曰:“胡陵,平所止縣,何嘗給之,故與降也。
”平以胡陵降,賜嬰爵五大夫。
從擊秦軍砀東,攻濟陽,下戶牖,破李由軍雍丘下,以兵車趣攻戰疾,賜爵執帛。
常以太仆奉車從擊章邯軍東阿、濮陽下,以兵車趣攻戰疾,破之,賜爵執珪。
複常奉車
【正義】:徐注非也。
言商先東西略得數千人,及沛公略地至陳留,商起兵,乃六月馀得四千人,以将軍從高祖也。
商以将卒四千人屬沛公於岐。
【索隐】:此地名阙,蓋在河南陳、鄭之界。
【正義】:高紀雲“郦食其說沛公襲陳留,乃以食其為廣野君,郦商為将,将陳留兵,與偕攻開封”。
郦生傳雲“沛公引兵随之,乃下陳留,為廣陽君。
言其弟郦商,使将數千人從沛公西南略地”。
此傳雲“屬沛公於岐,從攻長社”。
案紀傳此說,岐當與陳留、高陽相近也。
從攻長社,先登,賜爵封信成君。
從沛公攻缑氏,絕河津,破秦軍洛陽東。
從攻下宛、穰,定十七縣。
别将攻旬關, 【集解】:漢書音義曰:“漢中旬陽縣。
音詢。
”【索隐】:案:在漢中旬陽縣,旬水上之關。
定漢中。
項羽滅秦,立沛公為漢王。
漢王賜商爵信成君,以将軍為隴西都尉。
别将定北地、 【正義】:甯州。
上郡。
【正義】:鄜州。
破雍将軍焉氏, 【集解】:音支。
【索隐】:上音於然反,下音支。
縣名,屬安定。
漢書雲破章邯别将。
【正義】:縣在泾州安定縣東四十裡。
周類軍栒邑, 【索隐】:栒邑在豳州。
地理志屬右扶風。
栒音荀。
蘇駔軍於泥陽。
【集解】:徐廣曰:“駔,一作‘騠’。
”【索隐】:北地縣名。
駔者,龍馬也。
【正義】:故城在甯州羅川縣北三十一裡。
泥谷水源出羅川縣東北泥陽。
源側有泉,於泥中潛流二十馀步而流入泥谷。
又有泥陽湫,在縣東北四十裡。
賜食邑武成六千戶。
【正義】:縣在華州鄭縣東十三裡。
以隴西都尉從擊項籍軍五月,出钜野,與锺離眛戰,疾鬥,受梁相國印,益食邑四千戶。
以梁相國将從擊項羽二歲三月,攻胡陵。
項羽既已死,漢王為帝。
其秋,燕王臧荼反,商以将軍從擊荼,戰龍脫, 集解徐廣曰:“在燕趙之界。
”骃案:漢書音義曰“地名”。
【索隐】:孟康曰“地名”,在燕趙之界,其地阙。
先登陷陣,破荼軍易下, 【正義】:易州易縣。
卻敵,遷為右丞相,賜爵列侯,與諸侯剖符,世世勿絕,食邑涿五千戶,号 【正義】:涿,幽州。
曰涿侯。
以右丞相别定上谷, 【正義】:妫州。
因攻代,受趙相國印。
以右丞相趙相國别與绛侯等定代、雁門,得代丞相程縱、守相郭同、将軍已下至六百石十九人。
還,以将軍為太上皇衛一歲七月。
以右丞相擊陳豨,殘東垣。
又以右丞相從高帝擊黥布,攻其前拒, 【集解】:徐廣曰:“一作‘和’。
”骃謂拒,方陳。
拒音矩。
【索隐】:音巨,又音矩。
裴骃雲“拒,方陣”。
鄒氏引左傳有“左拒右拒”。
徐雲“一作‘和’。
和,軍門也”。
漢書作“前垣”,小顔以為攻其壁壘之前垣也。
李奇以為“前鋒堅蔽若垣牆”,非也。
陷兩陳,得以破布軍,更食曲周五千一百戶,除前所食,凡别破軍三,降定郡六,縣七十三,得丞相、守相、大将各一人,小将二人,二千石已下至六百石十九人。
商事孝惠、高後時,商病,不治。
【集解】:文穎曰:“不能治官事。
”其子寄,字況, 【索隐】:郦寄字也。
鄒氏本作“兄”,亦音況。
與呂祿善。
及高後崩,大臣欲誅諸呂,呂祿為将軍,軍於北軍,太尉勃不得入北軍,於是乃使人劫郦商,令其子況绐呂祿, 【索隐】:绐,欺也,詐也。
音待。
呂祿信之,故與出遊,而太尉勃乃得入據北軍,遂誅諸呂。
是歲商卒,谥為景侯。
子寄代侯。
天下稱郦況賣交也。
【集解】:班固曰:“夫賣交者,謂見利而忘義也。
若寄父為功臣,而又執劫,雖摧呂祿以安稷,誼存君親可也。
” 孝景前三年,吳、楚、齊、趙反,上以寄為将軍,圍趙城,十月不能下。
得俞侯 【集解】:俞音舒。
【索隐】:俞音歈,縣名,又音輸,在河東。
栾布自平齊來,乃下趙城,滅趙,王自殺,除國。
孝景中二年,寄欲取平原君為夫人, 【集解】:蘇林曰:“景帝王皇後母臧兒也。
”景帝怒,下寄吏,有罪,奪侯。
景帝乃以商他子堅封為缪侯, 【集解】:徐廣曰:“缪者,更封邑名。
谥曰靖。
”【索隐】:缪音穆,邑也。
谥曰靖侯。
漢書無谥。
續郦氏後。
缪靖侯卒,子康侯遂成立。
遂成卒,子懷侯世宗立。
【集解】:徐廣曰:“世,一作‘他’。
”世宗卒,子侯終根立,為太常,坐法,國除。
汝陰侯 【正義】:汝陰即今陽城。
夏侯嬰,沛人也。
為沛廄司禦。
【索隐】:案:楚漢春秋雲滕公為禦也。
每送使客還,過沛泗上亭,與高祖語,未嘗不移日也。
嬰已而試補縣吏,與高祖相愛。
高祖戲而傷嬰,人有告高祖。
【集解】:韋昭曰:“告,白也。
白高祖傷人。
”高祖時為亭長,重坐傷人, 【集解】:如淳曰:“為吏傷人,其罪重也。
”告故不傷嬰,嬰 【集解】:鄧展曰:“律有故乞鞠。
高祖自告不傷人。
”【索隐】:案:晉令雲“獄結竟,呼囚鞠語罪狀,囚若稱枉欲乞鞠者,許之也”。
證之。
後獄覆, 【索隐】:案:韋昭曰“高帝自言不傷嬰,嬰證之,是獄辭翻覆也”。
嬰坐高祖系歲馀,掠笞數百,終以是脫高祖。
高祖之初與徒屬欲攻沛也,嬰時以縣令史為高祖使。
【正義】:為,于僞反。
使,所吏反。
上降沛一日, 【正義】:謂父老開城門迎高祖。
高祖為沛公,賜嬰爵七大夫,以為太仆。
從攻胡陵,嬰與蕭何降泗水監平, 【集解】:張晏曰:“胡陵,平所止縣,何嘗給之,故與降也。
”平以胡陵降,賜嬰爵五大夫。
從擊秦軍砀東,攻濟陽,下戶牖,破李由軍雍丘下,以兵車趣攻戰疾,賜爵執帛。
常以太仆奉車從擊章邯軍東阿、濮陽下,以兵車趣攻戰疾,破之,賜爵執珪。
複常奉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