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一 越王句踐世家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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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關之道也。
不足以備秦,江南、泗上不足以待越矣。
【正義】:江南,洪、饒等州,春秋時為楚東境也。
泗上,徐州,春秋時楚北境也。
二境并與越鄰,言不足當伐越。
則齊、秦、韓、魏得志於楚也,是二晉不戰分地,不耕而穫之。
不此之為,而頓刃於河山之間以為齊秦用,所待者如此其失計,柰何其以此王也!”齊使者曰:“幸也越之不亡也!吾不貴其用智之如目,見豪毛而不見其睫也。
今王知晉之失計,而不自知越之過,是目論也。
【索隐】:言越王知晉之失,不自覺越之過,猶人眼能見豪毛而自不見其睫,故謂之“目論”也。
王所待於晉者,非有馬汗之力也,又非可與合軍連和也,将待之以分楚衆也。
今楚衆已分,何待於晉?”越王曰:“柰何?”曰:“楚三大夫張九軍,北圍曲沃、於中, 【集解】:徐廣曰:“一作‘北面曲沃’。
”【正義】:括地志雲:“曲沃故城在陝縣西三十二裡。
於中在鄧州内鄉縣東七裡。
”爾時曲沃屬魏,於中屬秦,二地相近,故楚圍之。
以至無假之關者 【集解】:徐廣曰:“無,一作‘西’。
”三千七百裡, 【正義】:按:無假之關當在江南長沙之西北也。
言從曲沃、於中西至漢中、巴、巫、黔中千馀裡,皆備秦、晉也。
景翠之軍北聚魯、齊、南陽,分有大此者乎? 【正義】:魯,兗州也。
齊,密州莒縣邑南至泗上也。
南陽,鄧州也,時屬韓也。
言楚又備此三國也,分散有大此者乎?且王之所求者,鬥晉楚也;晉楚不鬥,越兵不起,是知二五而不知十也。
此時不攻楚,臣以是知越大不王,小不伯。
複雠、龐、 【集解】:徐廣曰:“一作‘寵’。
”長沙, 【索隐】:劉氏雲“複者發語之聲”,非也。
言發語聲者,文勢然也,則是脫“況”字耳。
雠當作“焠”,焠,邑名,字訛耳。
則焠、龐、長沙是三邑也。
下雲“竟澤陵”,當為“竟陵澤”。
言竟陵之山澤出材木,故楚有七澤,蓋其一也。
合上文為四邑也。
【正義】:複,扶富反。
楚之粟也;竟澤陵,楚之材也。
越窺兵通無假之關, 【集解】:徐廣曰:“無,一作‘西’。
”此四邑者不上貢事於郢矣。
【正義】:言今越北欲鬥晉楚,南複雠敵楚之四邑,龐、長沙、竟陵澤也。
龐、長沙出粟之地,竟陵澤出材木之地,此邑近長沙潭、衡之境,越若窺兵西通無假之關,則四邑不得北上貢於楚之郢都矣。
戰國時永、郴、衡、潭、嶽、鄂、江、洪、饒并是東南境,屬楚也。
袁、吉、虔、撫、歙、宣并越西境,屬越也。
臣聞之,圖王不王,其敝可以伯。
然而不伯者,王道失也。
故原大王之轉攻楚也。
” 於是越遂釋齊而伐楚。
楚威王興兵而伐之,大敗越,殺王無彊,盡取故吳地至浙江,北破齊於徐州。
【集解】:徐廣曰:“周顯王之四十六年。
”【索隐】:按:紀年粵子無颛薨後十年,楚伐徐州,無楚敗越殺無彊之語,是無彊為無颛之後,紀年不得錄也。
而越以此散,諸族子争立,或為王,或為君,濱於江南海上, 【正義】:今台州臨海縣是也。
服朝於楚。
後七世,至閩君搖,佐諸侯平秦。
漢高帝複以搖為越王,以奉越後。
東越,閩君,皆其後也。
範蠡 【集解】:太史公素王妙論曰:“蠡本南陽人。
”列仙傳雲:“蠡,徐人。
”【正義】:吳越春秋雲:“蠡字少伯,乃楚宛三戶人也。
”越絕雲:“在越為範蠡,在齊為鸱夷子皮,在陶為硃公。
”又雲:“居楚曰範伯。
謂大夫種曰:‘三王則三皇之苗裔也,五伯乃五帝之末世也。
天運曆紀,千歲一至,黃帝之元,執辰破巳,霸王之氣,見於地戶。
伍子胥以是挾弓矢幹吳王。
’於是要大夫種入吳。
此時馮同相與共戒之:‘伍子胥在,自馀不能關其詞。
’蠡曰:‘吳越之邦同風共俗,地戶之位非吳則越。
彼為彼,我為我。
’乃入越,越王常與言,盡日方去。
”事越王句踐,既苦身戮力,與句踐深謀二十馀年,竟滅吳,報會稽之恥,北渡兵於淮以臨齊、晉,号令中國,以尊周室,句踐以霸,而範蠡稱上将軍。
還反國,範蠡以為大名之下,難以久居,且句踐為人可與同患,難與處安,為書辭句踐曰:“臣聞主憂臣勞,主辱臣死。
昔者君王辱於會稽,所以不死,為此事也。
今既以雪恥,臣請從會稽之誅。
”句踐曰:“孤将與子分國而有之。
不然,将加誅于子。
”範蠡曰:“君行令,臣行意。
”乃裝其輕寶珠玉,自與其私徒屬乘舟浮海以行,終不反。
於是句踐表會稽山以為範蠡奉邑。
【索隐】:國語雲“乃環會稽三百裡以為範蠡之地”。
奉音扶用反。
範蠡浮海出齊,變姓名,自謂鸱夷子皮, 【索隐】:範蠡自謂也。
蓋以吳王殺子胥而盛以鸱夷,今蠡自以有罪,故為号也。
韋昭曰“鸱夷,革囊也”。
或曰生牛皮也。
耕于海畔,苦身戮力,父子治産。
居無幾何,緻産數十萬。
齊人聞其賢,以為相。
範蠡喟然歎曰:“居家則緻千金,居官則至卿相,此布衣之極也。
久受尊名,不祥。
”乃歸相印,盡散其财,以分與知友鄉黨,而懷其重寶,間行以去
不足以備秦,江南、泗上不足以待越矣。
【正義】:江南,洪、饒等州,春秋時為楚東境也。
泗上,徐州,春秋時楚北境也。
二境并與越鄰,言不足當伐越。
則齊、秦、韓、魏得志於楚也,是二晉不戰分地,不耕而穫之。
不此之為,而頓刃於河山之間以為齊秦用,所待者如此其失計,柰何其以此王也!”齊使者曰:“幸也越之不亡也!吾不貴其用智之如目,見豪毛而不見其睫也。
今王知晉之失計,而不自知越之過,是目論也。
【索隐】:言越王知晉之失,不自覺越之過,猶人眼能見豪毛而自不見其睫,故謂之“目論”也。
王所待於晉者,非有馬汗之力也,又非可與合軍連和也,将待之以分楚衆也。
今楚衆已分,何待於晉?”越王曰:“柰何?”曰:“楚三大夫張九軍,北圍曲沃、於中, 【集解】:徐廣曰:“一作‘北面曲沃’。
”【正義】:括地志雲:“曲沃故城在陝縣西三十二裡。
於中在鄧州内鄉縣東七裡。
”爾時曲沃屬魏,於中屬秦,二地相近,故楚圍之。
以至無假之關者 【集解】:徐廣曰:“無,一作‘西’。
”三千七百裡, 【正義】:按:無假之關當在江南長沙之西北也。
言從曲沃、於中西至漢中、巴、巫、黔中千馀裡,皆備秦、晉也。
景翠之軍北聚魯、齊、南陽,分有大此者乎? 【正義】:魯,兗州也。
齊,密州莒縣邑南至泗上也。
南陽,鄧州也,時屬韓也。
言楚又備此三國也,分散有大此者乎?且王之所求者,鬥晉楚也;晉楚不鬥,越兵不起,是知二五而不知十也。
此時不攻楚,臣以是知越大不王,小不伯。
複雠、龐、 【集解】:徐廣曰:“一作‘寵’。
”長沙, 【索隐】:劉氏雲“複者發語之聲”,非也。
言發語聲者,文勢然也,則是脫“況”字耳。
雠當作“焠”,焠,邑名,字訛耳。
則焠、龐、長沙是三邑也。
下雲“竟澤陵”,當為“竟陵澤”。
言竟陵之山澤出材木,故楚有七澤,蓋其一也。
合上文為四邑也。
【正義】:複,扶富反。
楚之粟也;竟澤陵,楚之材也。
越窺兵通無假之關, 【集解】:徐廣曰:“無,一作‘西’。
”此四邑者不上貢事於郢矣。
【正義】:言今越北欲鬥晉楚,南複雠敵楚之四邑,龐、長沙、竟陵澤也。
龐、長沙出粟之地,竟陵澤出材木之地,此邑近長沙潭、衡之境,越若窺兵西通無假之關,則四邑不得北上貢於楚之郢都矣。
戰國時永、郴、衡、潭、嶽、鄂、江、洪、饒并是東南境,屬楚也。
袁、吉、虔、撫、歙、宣并越西境,屬越也。
臣聞之,圖王不王,其敝可以伯。
然而不伯者,王道失也。
故原大王之轉攻楚也。
” 於是越遂釋齊而伐楚。
楚威王興兵而伐之,大敗越,殺王無彊,盡取故吳地至浙江,北破齊於徐州。
【集解】:徐廣曰:“周顯王之四十六年。
”【索隐】:按:紀年粵子無颛薨後十年,楚伐徐州,無楚敗越殺無彊之語,是無彊為無颛之後,紀年不得錄也。
而越以此散,諸族子争立,或為王,或為君,濱於江南海上, 【正義】:今台州臨海縣是也。
服朝於楚。
後七世,至閩君搖,佐諸侯平秦。
漢高帝複以搖為越王,以奉越後。
東越,閩君,皆其後也。
範蠡 【集解】:太史公素王妙論曰:“蠡本南陽人。
”列仙傳雲:“蠡,徐人。
”【正義】:吳越春秋雲:“蠡字少伯,乃楚宛三戶人也。
”越絕雲:“在越為範蠡,在齊為鸱夷子皮,在陶為硃公。
”又雲:“居楚曰範伯。
謂大夫種曰:‘三王則三皇之苗裔也,五伯乃五帝之末世也。
天運曆紀,千歲一至,黃帝之元,執辰破巳,霸王之氣,見於地戶。
伍子胥以是挾弓矢幹吳王。
’於是要大夫種入吳。
此時馮同相與共戒之:‘伍子胥在,自馀不能關其詞。
’蠡曰:‘吳越之邦同風共俗,地戶之位非吳則越。
彼為彼,我為我。
’乃入越,越王常與言,盡日方去。
”事越王句踐,既苦身戮力,與句踐深謀二十馀年,竟滅吳,報會稽之恥,北渡兵於淮以臨齊、晉,号令中國,以尊周室,句踐以霸,而範蠡稱上将軍。
還反國,範蠡以為大名之下,難以久居,且句踐為人可與同患,難與處安,為書辭句踐曰:“臣聞主憂臣勞,主辱臣死。
昔者君王辱於會稽,所以不死,為此事也。
今既以雪恥,臣請從會稽之誅。
”句踐曰:“孤将與子分國而有之。
不然,将加誅于子。
”範蠡曰:“君行令,臣行意。
”乃裝其輕寶珠玉,自與其私徒屬乘舟浮海以行,終不反。
於是句踐表會稽山以為範蠡奉邑。
【索隐】:國語雲“乃環會稽三百裡以為範蠡之地”。
奉音扶用反。
範蠡浮海出齊,變姓名,自謂鸱夷子皮, 【索隐】:範蠡自謂也。
蓋以吳王殺子胥而盛以鸱夷,今蠡自以有罪,故為号也。
韋昭曰“鸱夷,革囊也”。
或曰生牛皮也。
耕于海畔,苦身戮力,父子治産。
居無幾何,緻産數十萬。
齊人聞其賢,以為相。
範蠡喟然歎曰:“居家則緻千金,居官則至卿相,此布衣之極也。
久受尊名,不祥。
”乃歸相印,盡散其财,以分與知友鄉黨,而懷其重寶,間行以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