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六 曆書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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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禮,人君每月告朔於廟,有祭,謂之朝享。
”故疇人子弟分散, 【集解】:如淳曰:“家業世世相傳為疇。
律,年二十三傅之疇官,各從其父學。
”【索隐】:韋昭雲:“疇,類也。
”孟康雲:“同類之人明曆者也。
”樂産雲:“疇昔知星人。
”或在諸夏,或在夷狄,是以其禨祥廢而不統。
【集解】:如淳曰:“呂氏春秋‘荊人鬼而越人禨’,今之巫祝禱祠淫祀之比也。
”晉灼曰:“禨音‘珠玑’之‘玑’。
”周襄王二十六年閏三月,而春秋非之。
先王之正時也,履端於始, 【集解】:韋昭曰:“謂正曆必先稱端始也,若十一月朔旦冬至也。
”舉正於中, 【集解】:韋昭曰:“氣在望中,則時日昏明皆正也。
”歸邪 【集解】:音馀。
於終。
【集解】:韋昭曰:“邪,馀分也。
終,閏月也。
中氣在晦則後月閏,在望是其正中也。
”履端於始,序則不愆;舉正於中,民則不惑;歸邪於終,事則不悖。
其後戰國并争,在於彊國禽敵,救急解紛而已,豈遑念斯哉!是時獨有鄒衍,明於五德之傳, 【正義】:傳音竹戀反,五德,五行也。
而散消息之分,以顯諸侯。
而亦因秦滅六國,兵戎極煩,又升至尊之日淺,未暇遑也。
而亦頗推五勝, 【集解】:漢書音義曰:“五行相勝,秦以周為火,用水勝之也。
”而自以為獲水德之瑞,更名河曰“德水”,而正 【正義】:音征。
以秦始皇名諱之,故改也。
以十月,色上黑。
然曆度閏馀,未能睹其真也。
漢興,高祖曰“北畤待我而起”,亦自以為獲水德之瑞。
雖明習曆及張蒼等,鹹以為然。
是時天下初定,方綱紀大基,高後女主,皆未遑,故襲秦正朔服色。
至孝文時,魯人公孫臣以終始五德上書,言“漢得土德,宜更元,改正朔,易服色。
當有瑞,瑞黃龍見”。
事下丞相張蒼,張蒼亦學律曆,以為非是,罷之。
其後黃龍見成紀,張蒼自黜,所欲論著不成。
而新垣平以望氣見,頗言正曆服色事,貴幸,後作亂,故孝文帝廢不複問。
至今上即位,招緻方士唐都,分其天部; 【集解】:漢書音義曰:“謂分部二十八宿為距度。
”而巴落下闳運算轉曆, 【集解】:徐廣曰:“陳術雲徵士巴郡落下闳也。
”【索隐】:姚氏案:益部耆舊傳雲“闳字長公,明曉天文,隐於落下,武帝徵待诏太史,於地中轉渾天,改颛顼曆作太初曆,拜侍中不受”。
然後日辰之度與夏正同。
乃改元,更官号,封泰山。
因诏禦史曰:“乃者,有司言星度之未定也,廣延宣問,以理星度,未能詹也。
【集解】:徐廣曰:“詹,一作‘售’也。
”【索隐】:按:漢書作“仇”,故徐廣雲一作“售”,售即仇也。
韋召雲“仇,比校也”。
鄭德雲“相應為仇”也。
蓋聞昔者黃帝合而不死,名察度驗,定清濁,起五部,建氣物分數。
【集解】:應劭曰:“言黃帝造曆得仙,名節會,察寒暑,緻啟閉分至,定清濁,起五部。
五部,金、木、水、火、土也。
建氣物分數,皆叙曆之意也。
”孟康曰:“合,作也。
黃帝作曆,曆終複始無窮已,故曰不死。
清濁,律聲之清濁也。
五部,五行也。
天有四時,分為五行也。
氣,二十四氣;物,萬物也。
分,曆數之分也。
”瓚曰:“黃帝聖德,與虛合契,升龍登仙於天,故曰合而不死。
題名宿度,候察進退,謂三辰之度,吉兇之驗也。
”【索隐】:臣瓚雲:“題名宿度,候察進退,以為吉兇之狀,依文作解為得。
”案:漢書作“名察發斂”,韋昭雲“發,氣發;斂,氣斂”。
又續漢書以為道之發斂,景之長短,則發斂是日行道去極盈縮也。
然蓋尚矣。
書缺樂弛,朕甚闵焉。
朕唯未能循明也,?績日分, 【索隐】:?音宙,又如字。
?績者,女工?緝之意,以言造曆算運者猶若女工緝而織之也。
率應水德之勝。
【集解】:徐廣曰:“蓋以為應土德,土勝水。
”今日順夏至, 【索隐】:按:夏至,謂夏至、冬至。
黃鐘為宮,林鐘為徵,太蔟為商,南呂為羽,姑洗為角。
自是以後,氣複正,羽聲複清,名複正變,以至子日當冬至,則陰陽離合之道行焉。
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已詹,其更以七年為太初元年。
【索隐】:按:改元封七年為太初元年。
然漢始以建亥為年首,今改以建寅,故以七年為元年。
韋昭雲“漢興至此百二歲”。
案:律曆志雲“乃以前曆上元太初四千六百一十七歲,至元封七年,複得阏逢攝提之歲,中冬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
年名‘焉逢攝提格’, 【集解】:徐廣曰:“歲陰在寅,左行;歲星在醜,右行。
”【索隐】:按:爾雅雲“歲在甲曰焉逢,寅曰攝提格”,則此甲寅之年十一月甲子朔旦夜半冬至也。
然此篇末亦雲“寅名攝提格”,則此甲寅之歲也。
又據二年名單阏,三年名執徐等,年次分明,而漢志以為其年在丙子,當是班固用三統,與太初曆不同,故與太史公說有異。
而爾雅近代之作,所記年名又不同也。
左行右行,按蘇林雲“歲與星行所在之次”。
【正義】:焉音於乾反,後同。
月名‘畢聚’,日得甲子,夜半朔旦冬至。
” 【集解】:文穎曰:“律居陰而治陽,曆居陽而治陰,更相治,間不容期忽。
五家文悖異,推太初之元也。
”【索隐】:聚音娵。
案:虞喜雲“天元之始,於十一月甲子夜半朔旦冬至,日月若連珠,俱起牽牛之初。
歲,雄在阏逢,雌在攝提格。
月,雄用畢,雌在訾,訾則娵訾之宿。
日,雄在甲,雌則在子。
此則甲寅之元,天道之首”。
◎曆術甲子篇 【索隐】:以十一月朔旦冬至得甲子,甲子是陽氣支幹之首,故以甲子命曆術為篇首,非謂此年歲在甲子也。
太初元年,歲名“焉逢 【
”故疇人子弟分散, 【集解】:如淳曰:“家業世世相傳為疇。
律,年二十三傅之疇官,各從其父學。
”【索隐】:韋昭雲:“疇,類也。
”孟康雲:“同類之人明曆者也。
”樂産雲:“疇昔知星人。
”或在諸夏,或在夷狄,是以其禨祥廢而不統。
【集解】:如淳曰:“呂氏春秋‘荊人鬼而越人禨’,今之巫祝禱祠淫祀之比也。
”晉灼曰:“禨音‘珠玑’之‘玑’。
”周襄王二十六年閏三月,而春秋非之。
先王之正時也,履端於始, 【集解】:韋昭曰:“謂正曆必先稱端始也,若十一月朔旦冬至也。
”舉正於中, 【集解】:韋昭曰:“氣在望中,則時日昏明皆正也。
”歸邪 【集解】:音馀。
於終。
【集解】:韋昭曰:“邪,馀分也。
終,閏月也。
中氣在晦則後月閏,在望是其正中也。
”履端於始,序則不愆;舉正於中,民則不惑;歸邪於終,事則不悖。
其後戰國并争,在於彊國禽敵,救急解紛而已,豈遑念斯哉!是時獨有鄒衍,明於五德之傳, 【正義】:傳音竹戀反,五德,五行也。
而散消息之分,以顯諸侯。
而亦因秦滅六國,兵戎極煩,又升至尊之日淺,未暇遑也。
而亦頗推五勝, 【集解】:漢書音義曰:“五行相勝,秦以周為火,用水勝之也。
”而自以為獲水德之瑞,更名河曰“德水”,而正 【正義】:音征。
以秦始皇名諱之,故改也。
以十月,色上黑。
然曆度閏馀,未能睹其真也。
漢興,高祖曰“北畤待我而起”,亦自以為獲水德之瑞。
雖明習曆及張蒼等,鹹以為然。
是時天下初定,方綱紀大基,高後女主,皆未遑,故襲秦正朔服色。
至孝文時,魯人公孫臣以終始五德上書,言“漢得土德,宜更元,改正朔,易服色。
當有瑞,瑞黃龍見”。
事下丞相張蒼,張蒼亦學律曆,以為非是,罷之。
其後黃龍見成紀,張蒼自黜,所欲論著不成。
而新垣平以望氣見,頗言正曆服色事,貴幸,後作亂,故孝文帝廢不複問。
至今上即位,招緻方士唐都,分其天部; 【集解】:漢書音義曰:“謂分部二十八宿為距度。
”而巴落下闳運算轉曆, 【集解】:徐廣曰:“陳術雲徵士巴郡落下闳也。
”【索隐】:姚氏案:益部耆舊傳雲“闳字長公,明曉天文,隐於落下,武帝徵待诏太史,於地中轉渾天,改颛顼曆作太初曆,拜侍中不受”。
然後日辰之度與夏正同。
乃改元,更官号,封泰山。
因诏禦史曰:“乃者,有司言星度之未定也,廣延宣問,以理星度,未能詹也。
【集解】:徐廣曰:“詹,一作‘售’也。
”【索隐】:按:漢書作“仇”,故徐廣雲一作“售”,售即仇也。
韋召雲“仇,比校也”。
鄭德雲“相應為仇”也。
蓋聞昔者黃帝合而不死,名察度驗,定清濁,起五部,建氣物分數。
【集解】:應劭曰:“言黃帝造曆得仙,名節會,察寒暑,緻啟閉分至,定清濁,起五部。
五部,金、木、水、火、土也。
建氣物分數,皆叙曆之意也。
”孟康曰:“合,作也。
黃帝作曆,曆終複始無窮已,故曰不死。
清濁,律聲之清濁也。
五部,五行也。
天有四時,分為五行也。
氣,二十四氣;物,萬物也。
分,曆數之分也。
”瓚曰:“黃帝聖德,與虛合契,升龍登仙於天,故曰合而不死。
題名宿度,候察進退,謂三辰之度,吉兇之驗也。
”【索隐】:臣瓚雲:“題名宿度,候察進退,以為吉兇之狀,依文作解為得。
”案:漢書作“名察發斂”,韋昭雲“發,氣發;斂,氣斂”。
又續漢書以為道之發斂,景之長短,則發斂是日行道去極盈縮也。
然蓋尚矣。
書缺樂弛,朕甚闵焉。
朕唯未能循明也,?績日分, 【索隐】:?音宙,又如字。
?績者,女工?緝之意,以言造曆算運者猶若女工緝而織之也。
率應水德之勝。
【集解】:徐廣曰:“蓋以為應土德,土勝水。
”今日順夏至, 【索隐】:按:夏至,謂夏至、冬至。
黃鐘為宮,林鐘為徵,太蔟為商,南呂為羽,姑洗為角。
自是以後,氣複正,羽聲複清,名複正變,以至子日當冬至,則陰陽離合之道行焉。
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已詹,其更以七年為太初元年。
【索隐】:按:改元封七年為太初元年。
然漢始以建亥為年首,今改以建寅,故以七年為元年。
韋昭雲“漢興至此百二歲”。
案:律曆志雲“乃以前曆上元太初四千六百一十七歲,至元封七年,複得阏逢攝提之歲,中冬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
年名‘焉逢攝提格’, 【集解】:徐廣曰:“歲陰在寅,左行;歲星在醜,右行。
”【索隐】:按:爾雅雲“歲在甲曰焉逢,寅曰攝提格”,則此甲寅之年十一月甲子朔旦夜半冬至也。
然此篇末亦雲“寅名攝提格”,則此甲寅之歲也。
又據二年名單阏,三年名執徐等,年次分明,而漢志以為其年在丙子,當是班固用三統,與太初曆不同,故與太史公說有異。
而爾雅近代之作,所記年名又不同也。
左行右行,按蘇林雲“歲與星行所在之次”。
【正義】:焉音於乾反,後同。
月名‘畢聚’,日得甲子,夜半朔旦冬至。
” 【集解】:文穎曰:“律居陰而治陽,曆居陽而治陰,更相治,間不容期忽。
五家文悖異,推太初之元也。
”【索隐】:聚音娵。
案:虞喜雲“天元之始,於十一月甲子夜半朔旦冬至,日月若連珠,俱起牽牛之初。
歲,雄在阏逢,雌在攝提格。
月,雄用畢,雌在訾,訾則娵訾之宿。
日,雄在甲,雌則在子。
此則甲寅之元,天道之首”。
◎曆術甲子篇 【索隐】:以十一月朔旦冬至得甲子,甲子是陽氣支幹之首,故以甲子命曆術為篇首,非謂此年歲在甲子也。
太初元年,歲名“焉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