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五 律書第三

關燈
之得六,為林锺之長也。

    以上生者,四其實,三其法。

     【索隐】:四其實者,謂林锺上生太蔟,林锺長六寸,以四乘六得二十四,以三約之得八,即為太蔟之長。

    上九,商八,羽七,角六,宮五,徵九。

     【索隐】:此五聲之數亦上生三分益一,下生三分去一。

    宮下生徵,徵益一上生商;商下生羽,羽益一上生角。

    然此文似數錯,未暇研覈也。

    置一而九三之以為法。

     【索隐】:漢書律曆志曰:“太極元氣,函三為一,行之於十二辰,始動於子,參之於醜得三,又參之於寅得九。

    ”是謂因而九三之也。

    韋昭曰:“置一而九,以三乘之是也。

    ”樂産雲:“一氣生於子,至醜而三,是一三也。

    又自醜至寅為九,皆以三乘之,是九三之也。

    又參之卯,得二十七;參之於辰,得八十一;又參之於巳,得二百四十三;又參之午,得七百二十九;又參於未,得二千六百八十七;又參之於申,得六千五百六十三;又參於酉,得萬九千六百八十三;又參於戌,得五萬九千四十九;又參至於亥,得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謂之該數。

    此陰陽合德,氣锺於子,化生萬物也。

    然醜三分,寅九分者,即分之馀數也。

    ”實如法,得長一寸。

     【索隐】:實如法得一。

    實謂以子一乘醜三,至亥得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為實數。

    如法謂以上萬九千六百八十三之法除實得九,為黃锺之長。

    言“得一”者,算術設法辭也。

    “得”下有“長”,“一”“寸”者,皆衍字也。

    韋昭雲得九寸之一也。

    姚氏謂得一即黃锺之子數。

    凡得九寸,命曰“黃锺之宮”。

    故曰音始於宮,窮於角; 【索隐】:即如上文宮下生徵,徵上生商,商下生羽,羽上生角,是其窮也。

    數始於一,終於十,成於三;氣始於冬至,周而複生。

     神生於無, 【正義】:無形為太易氣,天地未形之時,言神本在太虛之中而無形也。

    形成於有, 【正義】:天地既分,二儀已質,萬物之形成於天地之間,神在其中。

    形然後數,形而成聲, 【正義】:數謂天數也,聲謂宮、商、角、徵、羽也。

    言天數既形,則能成其五聲也。

    故曰神使氣,氣就形。

    形理如類有可類。

    或未形而未類,或同形而同類,類而可班,類而可識。

    聖人知天地識之别,故從有以至未有, 【正義】:從有謂萬物形質也,未有謂天地未形也。

    以得細若氣,微若聲。

     【正義】:氣謂太易之氣,聲謂五聲之聲也。

    然聖人因神而存之, 【正義】:言聖人因神理其形體,尋迹至於太易之氣,故雲因神而存之,上雲從有以至未有是也。

    雖妙必效情,核其華道者明矣。

     【正義】:妙謂微妙之性也。

    效猶見也。

    核,研核也。

    華道,神妙之道也。

    言人雖有微妙之性,必須程督己之情理,然後研核神妙之道,乃能究其形體,辨其成聲,故謂明矣。

    故下雲“非有聖心以乘聰明,孰能存天地之神而成形之情哉”是也。

    非有聖心以乘聰明,孰能存天地之神而成形之情哉?神者,物受之而不能知其去來, 【正義】:言萬物受神妙之氣,不能知覺,及神去來,亦不能識其往複也。

    故聖人畏而欲存之。

    唯欲存之,神之亦存。

     【正義】:言聖人畏神妙之理難識,而欲常存之;唯欲常存之,故其神亦存也。

    其欲存之者,故莫貴焉。

     【正義】:言平凡之人欲得精神存者,故亦莫如貴神之妙焉。

     太史公曰:旋玑玉衡以齊七政,即天地二十八宿。

     【正義】:宿音息袖反,又音肅。

    謂東方角、亢、氐、房、心、尾、箕,南方井、鬼、柳、星、張、翼、轸,西方奎、婁、胃、昴、畢、觜、參,北方鬥、牛、女、虛、危、室、壁,凡二十八宿一百二十八宿星也。

    十母, 【正義】:十幹: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十二子, 【正義】:十二支: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锺律調自上古。

    建律運曆造日度,可據而度也。

     【正義】:度音田洛反。

    合符節,通道德,即從斯之謂也。

     【索隐述贊】自昔軒後,爰命伶綸。

    雄雌是聽,厚薄伊均。

    以調氣候,以軌星辰。

    軍容取節,樂器斯因。

    自微知著,測化窮神。

    大哉虛受,含養生人。

    
0.068324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