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五 律書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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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十母為庚辛。
庚者,言陰氣庚萬物,故曰庚;辛者,言萬物之辛生,故曰辛。
北至於胃。
胃者,言陽氣就藏,皆胃胃也。
北至於婁。
婁者,呼萬物且内之也。
北至於奎。
【集解】:徐廣曰:“一作‘■’。
”【索隐】:按:天官書“奎為溝渎,婁為聚衆,胃為天倉”,今此說并異,及六律十母,又與漢書不同,今各是異家之說也。
奎者,主毒螫殺萬物也,奎而藏之。
九月也,律中無射。
【正義】:音亦。
白虎通雲:“射,終也。
言萬物随陽而終,當複随陰而起,無有終已。
”此說六呂十幹十二支與漢書不同。
無射者,陰氣盛用事,陽氣無馀也,故曰無射。
其於十二子為戌。
戌者,言萬物盡滅,故曰戌。
【索隐】:律曆志“畢入於戌”也。
律數:九九八十一以為宮。
三分去一,五十四以為徵。
三分益一,七十二以為商。
三分去一,四十八以為羽。
三分益一,六十四以為角。
黃锺長八寸七分一,宮。
索隐黃锺長八寸十分一宮。
案:上文雲“律九九八十一以為宮”,故雲長八寸十分一宮。
而雲黃锺長九寸者,九分之寸也。
劉歆、鄭玄等皆以為長九寸即十分之寸,不依此法也。
雲宮者,黃锺為律之首,宮為五音之長,十一月以黃锺為宮,則聲得其正。
舊本多作“七分”,蓋誤也。
大呂長七寸五分三分。
【索隐】:謂十一月以黃锺為宮,五行相次,土生金,故以大呂為商者,大呂所以助陽宣化也。
太蔟長七寸分二,角。
夾锺長六寸分三分一。
姑洗長六寸分四,羽。
【索隐】:亦以金生水故也。
仲呂長五寸九分三分二,徵。
蕤賓長五寸六分三分。
林锺長五寸分四,角。
【索隐】:水生木,故為角。
不用蕤賓者,以陰氣起,陽不用事,故去之也。
夷則長五寸三分二,商。
南呂長四寸分八,徵。
無射長四寸四分三分二。
應锺長四寸二分三分二,羽。
生锺分: 【索隐】:此算術生锺律之法也。
【正義】:分音扶問反。
子一分。
【索隐】:自此已下十一辰,皆以三乘之,為黃锺積實之數。
醜三分二。
【索隐】:案:子律黃锺長九寸,林锺醜沖長六寸,以九比六,三分少一,故雲醜三分二。
即是黃锺三分去一,下生林锺之數也。
寅九分八。
【索隐】:十二律以黃锺為主,黃锺長九寸,太蔟長八寸,寅九分八,即是林锺三分益一,上生太蔟之義也。
正義孟康雲:“元氣始起於子。
未分之時,天地人混合為一,故子數獨一。
”漢書律曆志雲:“太極元氣,函三為一,行於十二辰,始動於子,參之於醜,得三;又參於寅,得九;又參之於卯,得二十七;又參之於辰,得八十一;又參之於巳,得二百四十三;又參之於午,得七百二十九;又參之於未,得二千一百八十七;又參之於申,得六千五百六十一;又參之於酉,得萬九千六百八十三;又參之於戌,得五萬九千四十九;又參之於亥,得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
此陰陽合德,氣種於子,化生萬物者也。
”然醜三分二,寅九分八者,并是分之馀數,而漢書不說也。
卯二十七分十六。
【索隐】:此以醜三乘寅,寅三乘卯,得二十七。
南呂為卯,沖長五寸三分寸之一,以三約二十七得九,即黃锺之本數。
又以三約十六得五,馀三分之一即南呂之長,故雲卯二十七分十六,亦是太蔟三分去一,下生南呂之義。
已下八辰并準此。
然雲醜三分二,寅九分八者,皆分之馀數也。
辰八十一分六十四。
巳二百四十三分一百二十八。
午七百二十九分五百一十二。
未二千一百八十七分一千二十四。
申六千五百六十一分四千九十六。
酉一萬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八千一百九十二。
戌五萬九千四十九分三萬二千七百六十八。
亥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分六萬五千五百三十六。
生黃锺術曰:以下生者, 【索隐】:生锺術曰以下生者。
案:蔡邕曰“陽生陰為下生,陰生陽為上生。
子午已東為上生,已西為下生”。
又律曆志雲“陰陽相生自黃锺始,黃锺太蔟,左旋八八為五”。
從子至未得八,下生林锺是也。
又自未至寅亦得八,上生太蔟。
然上下相生,皆以此為率也。
倍其實,三其法。
【索隐】:謂黃锺下生林锺,黃锺長九寸,倍其實者,二九十八,三其法者,以三為法,約
庚者,言陰氣庚萬物,故曰庚;辛者,言萬物之辛生,故曰辛。
北至於胃。
胃者,言陽氣就藏,皆胃胃也。
北至於婁。
婁者,呼萬物且内之也。
北至於奎。
【集解】:徐廣曰:“一作‘■’。
”【索隐】:按:天官書“奎為溝渎,婁為聚衆,胃為天倉”,今此說并異,及六律十母,又與漢書不同,今各是異家之說也。
奎者,主毒螫殺萬物也,奎而藏之。
九月也,律中無射。
【正義】:音亦。
白虎通雲:“射,終也。
言萬物随陽而終,當複随陰而起,無有終已。
”此說六呂十幹十二支與漢書不同。
無射者,陰氣盛用事,陽氣無馀也,故曰無射。
其於十二子為戌。
戌者,言萬物盡滅,故曰戌。
【索隐】:律曆志“畢入於戌”也。
律數:九九八十一以為宮。
三分去一,五十四以為徵。
三分益一,七十二以為商。
三分去一,四十八以為羽。
三分益一,六十四以為角。
黃锺長八寸七分一,宮。
索隐黃锺長八寸十分一宮。
案:上文雲“律九九八十一以為宮”,故雲長八寸十分一宮。
而雲黃锺長九寸者,九分之寸也。
劉歆、鄭玄等皆以為長九寸即十分之寸,不依此法也。
雲宮者,黃锺為律之首,宮為五音之長,十一月以黃锺為宮,則聲得其正。
舊本多作“七分”,蓋誤也。
大呂長七寸五分三分。
【索隐】:謂十一月以黃锺為宮,五行相次,土生金,故以大呂為商者,大呂所以助陽宣化也。
太蔟長七寸分二,角。
夾锺長六寸分三分一。
姑洗長六寸分四,羽。
【索隐】:亦以金生水故也。
仲呂長五寸九分三分二,徵。
蕤賓長五寸六分三分。
林锺長五寸分四,角。
【索隐】:水生木,故為角。
不用蕤賓者,以陰氣起,陽不用事,故去之也。
夷則長五寸三分二,商。
南呂長四寸分八,徵。
無射長四寸四分三分二。
應锺長四寸二分三分二,羽。
生锺分: 【索隐】:此算術生锺律之法也。
【正義】:分音扶問反。
子一分。
【索隐】:自此已下十一辰,皆以三乘之,為黃锺積實之數。
醜三分二。
【索隐】:案:子律黃锺長九寸,林锺醜沖長六寸,以九比六,三分少一,故雲醜三分二。
即是黃锺三分去一,下生林锺之數也。
寅九分八。
【索隐】:十二律以黃锺為主,黃锺長九寸,太蔟長八寸,寅九分八,即是林锺三分益一,上生太蔟之義也。
正義孟康雲:“元氣始起於子。
未分之時,天地人混合為一,故子數獨一。
”漢書律曆志雲:“太極元氣,函三為一,行於十二辰,始動於子,參之於醜,得三;又參於寅,得九;又參之於卯,得二十七;又參之於辰,得八十一;又參之於巳,得二百四十三;又參之於午,得七百二十九;又參之於未,得二千一百八十七;又參之於申,得六千五百六十一;又參之於酉,得萬九千六百八十三;又參之於戌,得五萬九千四十九;又參之於亥,得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
此陰陽合德,氣種於子,化生萬物者也。
”然醜三分二,寅九分八者,并是分之馀數,而漢書不說也。
卯二十七分十六。
【索隐】:此以醜三乘寅,寅三乘卯,得二十七。
南呂為卯,沖長五寸三分寸之一,以三約二十七得九,即黃锺之本數。
又以三約十六得五,馀三分之一即南呂之長,故雲卯二十七分十六,亦是太蔟三分去一,下生南呂之義。
已下八辰并準此。
然雲醜三分二,寅九分八者,皆分之馀數也。
辰八十一分六十四。
巳二百四十三分一百二十八。
午七百二十九分五百一十二。
未二千一百八十七分一千二十四。
申六千五百六十一分四千九十六。
酉一萬九千六百八十三分八千一百九十二。
戌五萬九千四十九分三萬二千七百六十八。
亥十七萬七千一百四十七分六萬五千五百三十六。
生黃锺術曰:以下生者, 【索隐】:生锺術曰以下生者。
案:蔡邕曰“陽生陰為下生,陰生陽為上生。
子午已東為上生,已西為下生”。
又律曆志雲“陰陽相生自黃锺始,黃锺太蔟,左旋八八為五”。
從子至未得八,下生林锺是也。
又自未至寅亦得八,上生太蔟。
然上下相生,皆以此為率也。
倍其實,三其法。
【索隐】:謂黃锺下生林锺,黃锺長九寸,倍其實者,二九十八,三其法者,以三為法,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