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史公書名考

關燈
案《史記》曰王稽謂範睢曰,夫事有不可知者,有不可奈何者,一旦官車晏駕,是事不可知也”。

    嚴氏本條佚文是從《文選》卷六十《竟陵王行狀》李善注輯出,案應劭系節用《史記·範睢傳》文。

     《風俗通義》佚文(盧文強《群書拾補》第二十八種)雲,“由餘秦相也,見《史記》,漢有由章至長沙太傅。

    ”(引宋景文公筆記),由餘秦相見《史記·秦本紀》,當為本書《姓氏篇》佚文。

     又《風俗通義》有稱《太史公記》者,如卷一“謹案《戰國策》、《太史公記》,秦孝公據殽函之固,擁雍州之地,君臣戮力,以窺周室”雲雲。

    按所引為《史記·秦始皇本紀賛》,太史公又用賈誼《過秦論》上篇原文。

    又《風俗通義》有稱《太史記》備如卷二“謹案《太史記》燕太子丹與秦始皇,遇之益不善,丹恐而亡歸,歸求勇土荊轲秦武陽函樊于期之首,貢督亢之地團,秦王大悅,禮而見之,變起兩楹之間,事敗而荊轲立死”,按本條蓋節引《史記·刺客荊轲傳》文。

    又卷二“謹案《太史記》,秦始皇欺于徐市之屬,求三山于海中,而不免沙丘之禍”,本條節引《史記·泰始皇本紀》文。

    應劭對《史記》又兼稱《太史公記》及《太史記》者,蓋《史記》之名初經改變,故随手漫書,并不一緻。

    又案應劭當卒于建安九年(公元204年),見姚振宗《隋書經籍志考證》漢書集解條,《風俗通義》成書,當在靈帝時代。

     (七證)穎容《春秋例序》 顔容《春秋例序》雲(《太平禦覽》卷六百二引)“漢興,博物洽聞著述之士,有司馬遷、揚雄,其所著作違義正者尤多阙略,舉一兩事以言之,遷《史記》不識畢公文王之子,而言與周同姓;揚雄《法言》不識六十四卦之所從來尚矣”。

    按《史記·魏世家》雲,“魏之先畢公高之後也,畢公高與周同姓”,穎容所譏,當即此文。

    又《後漢書·儒林颍容傳》雲,“容字子嚴,陳國長平人,博學多通,善《左氏春秋》,初平中避亂荊州,劉表以為武陵太守,不肯起,著《春秋左氏條例》五萬餘言,建安中卒。

    ” (八證)高誘《呂氏春秋訓解》 《呂氏春秋》卷十六《先識覽》雲,“晉太史屠黍,見晉之亂也,以其圖法歸周”,高誘訓解雲,“屠黍,晉出公之太
0.060197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