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秦漢時社會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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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孟者以助之,其患又甯止如周丘也?漢世諸侯王謀亂者,如淮南厲王、梁孝王、燕刺王等,無不收合亡人,結連郡國豪桀。
武帝天漢二年,诏郡國都尉曰:“今豪桀多遠交,依東方群盜。
其謹察出入者。
”遠交正遊俠之所為也。
蓋遊俠與暴豪之徒,其不可分也久矣。
漢高為遊俠者流,顯而易見。
光武藏亡匿死,吏不敢到門,見第九章第一節。
其所謂謹厚者安在也?魏武遊俠放蕩,不治行業。
蜀漢先主好交結豪俠,年少争附。
孫堅欲娶吳夫人,吳氏親戚嫌其輕狡。
袁紹好養士。
袁術以俠氣聞。
張邈亦以俠聞。
邈與魏武,首舉義兵。
蓋一時風起雲湧,無非輕俠之徒者。
周忠為大司農,子晖,兄弟好賓客,雄江、淮間。
靈帝崩,晖聞京師不安,來候忠。
董卓聞而惡之,使兵劫殺其兄弟。
《後漢書·周榮傳》。
亦有由也。
漢世之治遊俠,法亦特重。
《史記》言濟南氏,陳周庸以豪聞。
景帝聞之,使使盡誅此屬。
其後代諸白,梁韓無辟,陽翟薛況,陝韓孺紛紛複出。
《漢書》亦言:自魏其、武安、淮南之後,天子切齒,《衛霍傳贊》。
衛、霍改節,然郡國豪桀,處處所有,京師親戚,冠蓋相望,蓋其徒恃此為生,實非法令之力所能勝也。
《史記》又言:關中長安樊仲子,槐裡趙王孫,長陵高公子,西河郭公仲,大原鹵公孺臨淮兒長卿,東陽田君孺,雖為俠,而逡巡有退讓君子之風,此亦去戰國之世愈遠,尚氣健鬥之風益衰耳,遂謂為刑誅之效,未必然也。
鄭莊為俠,乃以武安、魏其時議貶秩。
在朝,常趨承意,不敢甚引當否,俠者之風安在哉?董仲舒對策言吏與奸為市,貧窮孤獨,冤苦失職。
侮鳏寡,畏強圉,是則遊俠之所為而已矣。
或日:緩急人所時有,非俠無以濟。
然能濟人于厄者,任恤,非遊俠。
任恤者利人,遊俠名為利人,實圖自利,不可不察也。
漢世賢者,莫如王丹,丹家累千金,鄉鄰遭喪憂者,辄待丹為辦。
鄧禹西征,丹率宗族上麥二千斛,以濟軍糧,好施周急,非虛語矣。
然疾惡強豪。
甯載酒肴于田間,候勤者而勞之。
其輕黠遊蕩,廢業為患者,不徒不加拂拭,且曉其父兄,使黜責之。
此與無賴專收合亡命子弟者何如哉?陳遵友人喪親,遵為護喪事,赙助甚豐。
丹乃懷缣一匹,陳之于主人前曰:“如丹此缣,出自機杼?”世之巧取豪奪,而以周急為解者,聞之能無愧乎?陳遵欲結交于丹,丹不許。
侯霸欲與交友,丹征為大子少傅,遣子昱候于道。
昱迎拜車下,丹下答之。
昱曰:“家公欲與君結交,何為見拜?”丹曰:“君房有是言,丹未之許也。
”丹子有同門喪親,欲往奔慰。
丹怒而撻之,令寄缣以祠焉。
鄭莊之徒,聞其風能無愧乎?或曰:郎拒孫禮而見殺,夏馥敖高蔡而見仇,見《後漢書·黨锢傳》。
全身遠害,雖孔子,亦未嘗拒見南子,不拜陽貨也。
然不日危行言遜乎?全身遠害可,同流合污,如之何其可也?郎之見殺,夏馥之見仇,又安知其不有他故哉? 第四節 秦漢時君臣之義 秦、漢去封建之世近,故其民猶有各忠其君之心。
漢景帝子臨江闵王榮,坐侵廟壖地為宮,上征榮,榮行,祖于江陵門外,既上車,軸折車廢,江陵父老流涕竊言曰:“吾王不反矣。
”此等民情,即非後世所有。
漢制:三公得自置吏,刺史得置從事,二千石得辟功曹、掾史,為所辟置,即同家臣,故其風義尤笃。
臧洪、田疇、楊阜之事,固已夫人知之矣。
其類此者,尚不勝枚舉。
王脩為孔融主簿,守高密令,聞融有難,夜往奔融。
虞翻為王朗功曹,朗戰敗浮海,翻追随營護。
桓範欲詣曹爽,城門閉。
門候司蕃,故範舉吏也。
範呼之,矯曰:“有诏召我。
”蕃欲求見诏書。
範呵之曰:“卿非我故吏邪?何以敢爾!”乃開之。
《三國·魏志·曹爽傳注》引《魏略》。
又諸葛誕反,将左右數百人攻揚州刺史樂琳。
揚州人欲閉門,誕叱曰:“卿非我故吏邪?”徑入。
連殺琳。
見《誕傳注》引《世語》。
此皆生死成敗之際,不相棄背者也。
即或事無可為,亦能皎然不欺其志。
劉虞之死也,故常山相孫懂,掾張逸、張瓒,忠義奮發,相與就虞,罵公孫瓒極口,然後同死。
《三國志·公孫瓒傳注》引《英雄記》。
焦觸、張南,驅率諸郡大守、令、長,背袁鄉曹。
陳兵數萬,殺白馬盟。
令曰:“違命者斬。
”衆莫敢語,各以次歃。
至别駕韓珩,曰:“吾受袁公父子厚恩。
今其破亡,智不能救,勇不能死,于義阙矣,若乃北面于曹氏,所弗能為也。
”龐清以涼州從事守破羌長。
武威大守張猛反,殺刺史邯鄲商。
清衷匕首詣猛門,欲因見以殺猛。
兖州刺史令狐愚,辟單固為别駕,固不欲應,母夏侯氏強之,不獲已,遂往。
及敗,當死。
母謂之曰:“汝為人吏,自當爾耳。
此自門戶衰,我無恨也。
”《三國志·王淩傳注》引《魏略》。
蓋雖婦人女子,猶知之矣。
劉備舉袁渙茂才,呂布欲使渙作書詈辱備,渙不可。
後事魏大祖,有傳備死者,群臣皆賀,渙獨不。
朱治舉孫權孝廉,權曆位上将,及為吳王,治每進見,權常親迎,執版交拜。
袁譚為先主故茂才,先主走青州,譚将步騎迎之。
伍孚為郡門下書佐,其本邑長有罪,大守使孚出教,敕曹下督郵收之,孚不肯受教,伏地仰谏曰:“君雖不君,臣不可以不臣。
明府奈何令孚受教敕外收本邑長乎?”《三國志·董卓傳注》引謝承《後漢書》。
泰山大守薛悌,命高堂隆為督郵,郡督軍與悌争論,名悌而呵之,隆按劍叱督軍曰:“昔魯定見侮,仲尼曆階;趙彈秦筝,相如進缶;臨臣名君,義之所讨也。
”督軍失色,悌驚起止之。
蓋于虛文禮節之間,其不肯苟焉又如此。
此皆其事之較著者,此外戰陳之際,出身扡衛,或見俘獲,而以死免其君。
如後漢時之徐平,見《後漢書》本傳。
袁秘、封觀等七人,見《袁安傳》。
劉茂、所輔、彭脩、周嘉皆見《獨行傳》。
茂事又見《鮮卑傳》。
又有揚穆,亦見《鮮卑傳》。
段崇、王宗、原展見《西羌傳》。
應餘見《三國·魏志·高貴鄉公紀》甘露三年《注》引《楚國先賢傳》。
張登,見《王朗傳注》引朗集。
姜雛父冏,見《蜀志·維傳》。
刑辟之餘,則舍命申理,或代之受罪。
如貫高即是,見第四章第二節。
又如索盧放、周燕、戴就,皆見《後漢書·獨行傳》。
張登,見《三國·魏志·王朗傳注》引朗集。
常播、楊玩,見《蜀志·楊戲傳》末附錄《益部耆舊雜記》。
邵疇,見《吳志·孫皓傳》鳳皇三年《注》引《會稽邵氏家傳》。
公孫瓒為郡小吏,大守劉君,坐事檻車征。
官法不聽吏下親近。
瓒乃改容服。
詐稱侍卒,身執徒養,禦車到洛陽。
大守當徙日南,瓒具豚酒,于北芒上祭辭先人,酹觞祝曰:“昔為人子,今為人臣。
當詣日南。
日南多瘴氣,恐或不還,便當長辭墳茔。
”慷慨悲泣,再拜而去。
觀者莫不歎息。
此雖不免矯激,究亦不失忠義也。
終已無可奈何,則或冒死收葬,趙戬葬王允,見《三國·蜀志·先主傳》建安十九年《注》引《典略》,亦見《後漢書·允傳》。
桓階葬孫堅,王脩葬袁譚,皆見《魏志》本傳。
馬隆葬令狐愚,見《王淩傳注》引《晉紀》。
皇甫晏葬王經,見《曹爽傳注》引《世語》。
向雄葬鐘會,見《會傳注》引《漢晉春秋》。
或經紀其家。
廉範父丹,遭喪亂,客死蜀漢,範遂流寓西州。
西州平,歸鄉裡,年十五,辭母西迎父喪。
蜀郡大守張穆,丹之故吏,乃重資送範。
見《後漢書》本傳。
袁術死,妻子依術故吏廬江大守劉勳,見《三國志》本傳。
趙昱察張纮孝廉。
昱後為笮融所殺,纮甚傷憤,而力不能讨。
昱門戶絕滅。
及纮在東部,遣主簿至琅邪設祭,并求親戚為之後。
見《昊志·纮傳注》引《吳書》。
即在安常處順之時,亦或持喪、送葬,負土成墳,守墓立祠。
胡廣死,故吏自公卿、大夫、博士、議郎以下數百人,皆缞绖殡位,自終及葬。
此外如桓榮曾孫鸾、李恂、傅燮、荀爽、王允,均見《後漢書》本傳。
長官死事者,如劉平,見《後漢書》本傳。
龐淯,見《三國志》本傳。
被罪者,如桓榮玄孫典及樂恢,亦見《後漢書》本傳。
《三國志·荀攸傳》:祖父昙,廣陵大守。
攸少孤。
及昙卒,故吏張權,求守昙墓。
攸年十三,疑之。
謂叔父衢曰:“此吏有非常之色,殆将有奸。
”衙悟,乃推問,果殺人亡命。
此等弊端,亦以其時此等風氣正盛,有以緻之也。
時又有以人民而送長官之喪者。
《魏志·高貴鄉公紀》:甘露二年,以玄菟郡高顯縣吏民反叛,長鄭熙為賊所殺。
民王簡負擔熙喪,晨夜星行,遠緻本州。
忠節可嘉。
特拜簡為忠義都尉。
此特凡民猶爾。
後漢張綱為廣陵大守,招降張嬰。
及綱卒,嬰等五百餘人,制服行喪,送到犍為,負土成墳,自更不足怪矣。
又或有因之去官者。
如童弟翊是也,見《後漢書·循吏傳》。
案漢法,官吏不得去位行喪。
(14)安帝元初三年,鄧大後秉政,初聽大臣、二千石、刺史行三年喪。
建先元年,複斷之。
桓帝永興二年,聽刺史、二千石;永壽二年,聽中官行三年喪。
延熹二年,刺吏、二千石複見斷。
此事是非姑措勿論,然去位行喪是一事,交代而去又是一事,去位行喪可許,不俟交代,則必不可許也。
《三國·昊志·孫權傳》:嘉禾元年,诏“前故設科,長吏在官,當須交代,而故犯之。
雖随糾坐,猶已廢曠。
其更平議”。
丞相雍奏從大辟。
其嚴如此,因舉主喪而去官,自更不可恕矣。
《三國·魏志·常林傳注》引《魏略》雲:吉茂兄黃,為長陵令。
時科禁長吏擅去官,而黃聞司徒趙溫薨,自以為故吏,違科奔喪,為司隸校尉鐘繇所收,遂伏法,則時亦本有禁令。
然《邢颙傳》雲:颙以故将喪棄官。
有司舉正。
大祖日“颙笃于舊君,有一緻之節,勿問也”,則仍時有荻宥者。
亦以其時此等風氣方盛也。
史傳所載,數見不鮮。
雖不免矯激沽名,然非其時封建之餘習猶盛,此等矯激之行,亦不足動衆也。
劉表遣韓嵩詣許。
嵩曰:“嵩使京師,天子假嵩一官,則天子之臣,而将軍之故吏耳。
在君為君,則嵩不得複為将軍死也,惟将軍垂思,無負嵩。
”《三國志·劉表傳注》引《傅子》。
孫盛亦以諸侯之臣,義有去就,譏田豐之不去袁紹。
《三國志·紹傳注》引。
此等見解,當時蓋不甚通行。
公孫淵令官屬上書自直于魏曰“臣等聞仕于家者,二世則主之,三世則臣之”,《三國志·公孫度傳注》引《魏略》。
此則時人通有之見解也。
.漢末之易于分裂,此亦為其一因。
觀周瑜、魯肅等力勸孫權毋下曹操可知。
事長事君,本同一理,故時弟子之于師,亦恭敬備至。
如谒煥,
武帝天漢二年,诏郡國都尉曰:“今豪桀多遠交,依東方群盜。
其謹察出入者。
”遠交正遊俠之所為也。
蓋遊俠與暴豪之徒,其不可分也久矣。
漢高為遊俠者流,顯而易見。
光武藏亡匿死,吏不敢到門,見第九章第一節。
其所謂謹厚者安在也?魏武遊俠放蕩,不治行業。
蜀漢先主好交結豪俠,年少争附。
孫堅欲娶吳夫人,吳氏親戚嫌其輕狡。
袁紹好養士。
袁術以俠氣聞。
張邈亦以俠聞。
邈與魏武,首舉義兵。
蓋一時風起雲湧,無非輕俠之徒者。
周忠為大司農,子晖,兄弟好賓客,雄江、淮間。
靈帝崩,晖聞京師不安,來候忠。
董卓聞而惡之,使兵劫殺其兄弟。
《後漢書·周榮傳》。
亦有由也。
漢世之治遊俠,法亦特重。
《史記》言濟南氏,陳周庸以豪聞。
景帝聞之,使使盡誅此屬。
其後代諸白,梁韓無辟,陽翟薛況,陝韓孺紛紛複出。
《漢書》亦言:自魏其、武安、淮南之後,天子切齒,《衛霍傳贊》。
衛、霍改節,然郡國豪桀,處處所有,京師親戚,冠蓋相望,蓋其徒恃此為生,實非法令之力所能勝也。
《史記》又言:關中長安樊仲子,槐裡趙王孫,長陵高公子,西河郭公仲,大原鹵公孺臨淮兒長卿,東陽田君孺,雖為俠,而逡巡有退讓君子之風,此亦去戰國之世愈遠,尚氣健鬥之風益衰耳,遂謂為刑誅之效,未必然也。
鄭莊為俠,乃以武安、魏其時議貶秩。
在朝,常趨承意,不敢甚引當否,俠者之風安在哉?董仲舒對策言吏與奸為市,貧窮孤獨,冤苦失職。
侮鳏寡,畏強圉,是則遊俠之所為而已矣。
或日:緩急人所時有,非俠無以濟。
然能濟人于厄者,任恤,非遊俠。
任恤者利人,遊俠名為利人,實圖自利,不可不察也。
漢世賢者,莫如王丹,丹家累千金,鄉鄰遭喪憂者,辄待丹為辦。
鄧禹西征,丹率宗族上麥二千斛,以濟軍糧,好施周急,非虛語矣。
然疾惡強豪。
甯載酒肴于田間,候勤者而勞之。
其輕黠遊蕩,廢業為患者,不徒不加拂拭,且曉其父兄,使黜責之。
此與無賴專收合亡命子弟者何如哉?陳遵友人喪親,遵為護喪事,赙助甚豐。
丹乃懷缣一匹,陳之于主人前曰:“如丹此缣,出自機杼?”世之巧取豪奪,而以周急為解者,聞之能無愧乎?陳遵欲結交于丹,丹不許。
侯霸欲與交友,丹征為大子少傅,遣子昱候于道。
昱迎拜車下,丹下答之。
昱曰:“家公欲與君結交,何為見拜?”丹曰:“君房有是言,丹未之許也。
”丹子有同門喪親,欲往奔慰。
丹怒而撻之,令寄缣以祠焉。
鄭莊之徒,聞其風能無愧乎?或曰:郎拒孫禮而見殺,夏馥敖高蔡而見仇,見《後漢書·黨锢傳》。
全身遠害,雖孔子,亦未嘗拒見南子,不拜陽貨也。
然不日危行言遜乎?全身遠害可,同流合污,如之何其可也?郎之見殺,夏馥之見仇,又安知其不有他故哉? 第四節 秦漢時君臣之義 秦、漢去封建之世近,故其民猶有各忠其君之心。
漢景帝子臨江闵王榮,坐侵廟壖地為宮,上征榮,榮行,祖于江陵門外,既上車,軸折車廢,江陵父老流涕竊言曰:“吾王不反矣。
”此等民情,即非後世所有。
漢制:三公得自置吏,刺史得置從事,二千石得辟功曹、掾史,為所辟置,即同家臣,故其風義尤笃。
臧洪、田疇、楊阜之事,固已夫人知之矣。
其類此者,尚不勝枚舉。
王脩為孔融主簿,守高密令,聞融有難,夜往奔融。
虞翻為王朗功曹,朗戰敗浮海,翻追随營護。
桓範欲詣曹爽,城門閉。
門候司蕃,故範舉吏也。
範呼之,矯曰:“有诏召我。
”蕃欲求見诏書。
範呵之曰:“卿非我故吏邪?何以敢爾!”乃開之。
《三國·魏志·曹爽傳注》引《魏略》。
又諸葛誕反,将左右數百人攻揚州刺史樂琳。
揚州人欲閉門,誕叱曰:“卿非我故吏邪?”徑入。
連殺琳。
見《誕傳注》引《世語》。
此皆生死成敗之際,不相棄背者也。
即或事無可為,亦能皎然不欺其志。
劉虞之死也,故常山相孫懂,掾張逸、張瓒,忠義奮發,相與就虞,罵公孫瓒極口,然後同死。
《三國志·公孫瓒傳注》引《英雄記》。
焦觸、張南,驅率諸郡大守、令、長,背袁鄉曹。
陳兵數萬,殺白馬盟。
令曰:“違命者斬。
”衆莫敢語,各以次歃。
至别駕韓珩,曰:“吾受袁公父子厚恩。
今其破亡,智不能救,勇不能死,于義阙矣,若乃北面于曹氏,所弗能為也。
”龐清以涼州從事守破羌長。
武威大守張猛反,殺刺史邯鄲商。
清衷匕首詣猛門,欲因見以殺猛。
兖州刺史令狐愚,辟單固為别駕,固不欲應,母夏侯氏強之,不獲已,遂往。
及敗,當死。
母謂之曰:“汝為人吏,自當爾耳。
此自門戶衰,我無恨也。
”《三國志·王淩傳注》引《魏略》。
蓋雖婦人女子,猶知之矣。
劉備舉袁渙茂才,呂布欲使渙作書詈辱備,渙不可。
後事魏大祖,有傳備死者,群臣皆賀,渙獨不。
朱治舉孫權孝廉,權曆位上将,及為吳王,治每進見,權常親迎,執版交拜。
袁譚為先主故茂才,先主走青州,譚将步騎迎之。
伍孚為郡門下書佐,其本邑長有罪,大守使孚出教,敕曹下督郵收之,孚不肯受教,伏地仰谏曰:“君雖不君,臣不可以不臣。
明府奈何令孚受教敕外收本邑長乎?”《三國志·董卓傳注》引謝承《後漢書》。
泰山大守薛悌,命高堂隆為督郵,郡督軍與悌争論,名悌而呵之,隆按劍叱督軍曰:“昔魯定見侮,仲尼曆階;趙彈秦筝,相如進缶;臨臣名君,義之所讨也。
”督軍失色,悌驚起止之。
蓋于虛文禮節之間,其不肯苟焉又如此。
此皆其事之較著者,此外戰陳之際,出身扡衛,或見俘獲,而以死免其君。
如後漢時之徐平,見《後漢書》本傳。
袁秘、封觀等七人,見《袁安傳》。
劉茂、所輔、彭脩、周嘉皆見《獨行傳》。
茂事又見《鮮卑傳》。
又有揚穆,亦見《鮮卑傳》。
段崇、王宗、原展見《西羌傳》。
應餘見《三國·魏志·高貴鄉公紀》甘露三年《注》引《楚國先賢傳》。
張登,見《王朗傳注》引朗集。
姜雛父冏,見《蜀志·維傳》。
刑辟之餘,則舍命申理,或代之受罪。
如貫高即是,見第四章第二節。
又如索盧放、周燕、戴就,皆見《後漢書·獨行傳》。
張登,見《三國·魏志·王朗傳注》引朗集。
常播、楊玩,見《蜀志·楊戲傳》末附錄《益部耆舊雜記》。
邵疇,見《吳志·孫皓傳》鳳皇三年《注》引《會稽邵氏家傳》。
公孫瓒為郡小吏,大守劉君,坐事檻車征。
官法不聽吏下親近。
瓒乃改容服。
詐稱侍卒,身執徒養,禦車到洛陽。
大守當徙日南,瓒具豚酒,于北芒上祭辭先人,酹觞祝曰:“昔為人子,今為人臣。
當詣日南。
日南多瘴氣,恐或不還,便當長辭墳茔。
”慷慨悲泣,再拜而去。
觀者莫不歎息。
此雖不免矯激,究亦不失忠義也。
終已無可奈何,則或冒死收葬,趙戬葬王允,見《三國·蜀志·先主傳》建安十九年《注》引《典略》,亦見《後漢書·允傳》。
桓階葬孫堅,王脩葬袁譚,皆見《魏志》本傳。
馬隆葬令狐愚,見《王淩傳注》引《晉紀》。
皇甫晏葬王經,見《曹爽傳注》引《世語》。
向雄葬鐘會,見《會傳注》引《漢晉春秋》。
或經紀其家。
廉範父丹,遭喪亂,客死蜀漢,範遂流寓西州。
西州平,歸鄉裡,年十五,辭母西迎父喪。
蜀郡大守張穆,丹之故吏,乃重資送範。
見《後漢書》本傳。
袁術死,妻子依術故吏廬江大守劉勳,見《三國志》本傳。
趙昱察張纮孝廉。
昱後為笮融所殺,纮甚傷憤,而力不能讨。
昱門戶絕滅。
及纮在東部,遣主簿至琅邪設祭,并求親戚為之後。
見《昊志·纮傳注》引《吳書》。
即在安常處順之時,亦或持喪、送葬,負土成墳,守墓立祠。
胡廣死,故吏自公卿、大夫、博士、議郎以下數百人,皆缞绖殡位,自終及葬。
此外如桓榮曾孫鸾、李恂、傅燮、荀爽、王允,均見《後漢書》本傳。
長官死事者,如劉平,見《後漢書》本傳。
龐淯,見《三國志》本傳。
被罪者,如桓榮玄孫典及樂恢,亦見《後漢書》本傳。
《三國志·荀攸傳》:祖父昙,廣陵大守。
攸少孤。
及昙卒,故吏張權,求守昙墓。
攸年十三,疑之。
謂叔父衢曰:“此吏有非常之色,殆将有奸。
”衙悟,乃推問,果殺人亡命。
此等弊端,亦以其時此等風氣正盛,有以緻之也。
時又有以人民而送長官之喪者。
《魏志·高貴鄉公紀》:甘露二年,以玄菟郡高顯縣吏民反叛,長鄭熙為賊所殺。
民王簡負擔熙喪,晨夜星行,遠緻本州。
忠節可嘉。
特拜簡為忠義都尉。
此特凡民猶爾。
後漢張綱為廣陵大守,招降張嬰。
及綱卒,嬰等五百餘人,制服行喪,送到犍為,負土成墳,自更不足怪矣。
又或有因之去官者。
如童弟翊是也,見《後漢書·循吏傳》。
案漢法,官吏不得去位行喪。
(14)安帝元初三年,鄧大後秉政,初聽大臣、二千石、刺史行三年喪。
建先元年,複斷之。
桓帝永興二年,聽刺史、二千石;永壽二年,聽中官行三年喪。
延熹二年,刺吏、二千石複見斷。
此事是非姑措勿論,然去位行喪是一事,交代而去又是一事,去位行喪可許,不俟交代,則必不可許也。
《三國·昊志·孫權傳》:嘉禾元年,诏“前故設科,長吏在官,當須交代,而故犯之。
雖随糾坐,猶已廢曠。
其更平議”。
丞相雍奏從大辟。
其嚴如此,因舉主喪而去官,自更不可恕矣。
《三國·魏志·常林傳注》引《魏略》雲:吉茂兄黃,為長陵令。
時科禁長吏擅去官,而黃聞司徒趙溫薨,自以為故吏,違科奔喪,為司隸校尉鐘繇所收,遂伏法,則時亦本有禁令。
然《邢颙傳》雲:颙以故将喪棄官。
有司舉正。
大祖日“颙笃于舊君,有一緻之節,勿問也”,則仍時有荻宥者。
亦以其時此等風氣方盛也。
史傳所載,數見不鮮。
雖不免矯激沽名,然非其時封建之餘習猶盛,此等矯激之行,亦不足動衆也。
劉表遣韓嵩詣許。
嵩曰:“嵩使京師,天子假嵩一官,則天子之臣,而将軍之故吏耳。
在君為君,則嵩不得複為将軍死也,惟将軍垂思,無負嵩。
”《三國志·劉表傳注》引《傅子》。
孫盛亦以諸侯之臣,義有去就,譏田豐之不去袁紹。
《三國志·紹傳注》引。
此等見解,當時蓋不甚通行。
公孫淵令官屬上書自直于魏曰“臣等聞仕于家者,二世則主之,三世則臣之”,《三國志·公孫度傳注》引《魏略》。
此則時人通有之見解也。
.漢末之易于分裂,此亦為其一因。
觀周瑜、魯肅等力勸孫權毋下曹操可知。
事長事君,本同一理,故時弟子之于師,亦恭敬備至。
如谒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