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三國始末
關燈
小
中
大
第一節 三國分立
魏武帝威望之隆,蓋自平袁紹始。
建安十三年,漢罷三公官,置丞相、禦史大夫。
六月,以操為丞相。
十六年,命操世子丕為五官中郎将,置官屬,為丞相副。
十七年,割河南之蕩陰、今河南湯陰縣西南。
朝歌、今河南淇縣東北。
林慮,今河南林縣。
東郡之衛國、今山東觀城縣西。
頓丘、今河北清豐縣西南。
東武陽、見第十一章第四節,發幹,今山東堂邑縣西南。
巨鹿之瘿陶、見第十一章第六節。
曲周、今河北曲周縣東北。
南和,今河北南和縣。
廣平之任城,今山東濟甯縣。
趙之襄國、見第三章第一節。
邯鄲、易陽,今河北永年縣西。
以益魏郡。
十八年五月,封操為魏公。
十月,分魏郡為東西部,置都尉。
十九年三月,天子使魏公位在諸侯王上。
十一月,皇後伏氏坐昔與父故屯騎校尉完書,雲帝以董承被誅,怨恨操,辭甚醜惡,發聞,後廢黜死,兄弟皆伏法。
(1)《注》引《曹瞞傳》曰:公遣華歆勒兵入宮收後。
後閉戶匿壁中。
歆壞戶發壁牽後出。
帝時與禦史大夫郗慮坐。
後被發徒跣,過執帝手,曰:“不能複相活邪?”帝曰:“我亦不知命在何時也。
”帝謂慮曰:“郗公,天下甯有是乎?”遂将後殺之。
完及宗族死者數百人。
此乃野言。
《後漢書·後紀》,完以建安十四年卒,而《曹瞞傳》謂其死于是時,其不足信,概可知矣。
二十年,立操中女為皇後。
命操承制封拜諸侯、守、相。
二十一年五月,進操爵為魏王。
命王女為公主,食湯沐邑。
二十二年,命王冕十有二旒,乘金根車,駕六馬,設五時副車。
以五官中郎将丕為魏大子。
二十三年正月,京兆韋袆、與少府耿紀、丞相司直韋晃、大醫令吉本、本子邈、邈弟穆等結謀,燒丞1相長史王必營。
必與穎川典農中郎将嚴匡讨斬之。
二十四年十月,操南征關羽。
二十五年正月,卒于洛陽。
年六十六。
子丕嗣為丞相魏王。
十月,受漢禅,是為魏文帝。
案自後漢至南北朝,強臣篡奪相繼,其事實始于魏文。
魏文之基業,皆诒于魏武,世因以魏武為司馬宣王之倫,此大誤也。
魏武果欲篡奪,何時不可自為?豈必待諸其子?《三國志注》引《魏武故事》載操建安十五年十二月己亥令,自言初欲秋夏讀書,冬春射獵,以待時之清。
後征為校尉,遷典軍校尉,乃更欲為國家讨賊立功,題墓道言漢征西将軍曹侯之墓。
遭董卓之難,乃興義兵。
合兵能多得,然常自損,恐兵多意盛,與強敵争,更為禍始。
其後破黃巾,讨二袁、劉表,皆意望已過。
可謂言言肺腑。
其述不欲代漢之志雲:“或者見孤強盛,又性不信天命之事,恐私心相評,言有不遜之志,(2)妄相忖度,每用耿耿。
齊桓、晉文,所以垂稱至今日者,以其兵勢廣大,猶能奉事周室也。
《論語》雲: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可謂至德矣,夫能以大事小也。
昔樂毅走趙,趙王欲與之圖燕,樂毅伏而垂泣,對曰:臣事昭王,猶事大王。
臣若獲決,放在他國,沒世然後已,不忍謀趙之徒隸,況燕後嗣乎?胡亥之殺蒙恬也,恬曰:自吾先人,及至子孫,積信于秦三世矣。
今臣将兵三十餘萬,其勢足以背叛,然自知必死而守義者,不敢辱先人之教,以忘先王也。
孤每讀此二人書,未嘗不怆然流涕也。
孤祖父以至孤身,皆當親重之任,可謂見信者矣。
以及子植兄弟,過于三世矣。
孤非徒對諸君說此也,常以語妻妾,皆令深知此意。
孤謂之言:顧我萬年之後,汝曹皆當出嫁,欲令傳道我心,使他人皆知之。
孤此言皆肝鬲之要也。
所以勤勤懇懇叙心腹者,見周公有金縢之書以自明,恐人不信之故。
然欲孤便爾委捐所典兵衆,以還執事,歸就武平侯國,實不可也。
何者?誠恐己離兵為人所禍也。
既為子孫計,又己敗則國家傾危,是以不得慕虛名而處實禍。
前朝恩封三子為侯,固辭不受,今更欲受之,非欲複以為榮,欲以為外援,為萬安計”雲雲。
自古英雄之自道,有如是其坦率誠摯者乎?身敗則國家傾危,有能謂其言不然者乎?《注》又引《魏略》,言建安二十四年,孫權上書稱臣,稱說天命。
《魏氏春秋》曰:夏侯惇謂王曰:“天下鹹知漢祚已盡,異代方起。
自古已來,能除民害,為百姓所歸者,即民主也。
今殿下即戎三十餘年,功德著于黎庶,為天下所依歸。
應天順民,複何疑哉?”王曰:“施于有政,是亦為政,若天命在吾,吾為周文王矣。
”與此可以參觀。
又引《曹瞞傳》及《世語》,并雲:桓階勸王正位,夏侯惇以為宜先滅蜀,蜀亡則吳服,二方既定,然後遵舜、禹之軌,王從之。
及至王薨,惇追恨前言,發病卒。
夫建安二十四年,即關羽圍襄、樊,孫權取江陵之歲也。
吳、蜀方強,可卒定乎?其為野言,又不問可知矣。
《三國志·荀或傳》雲:建安十七年,董昭等謂大祖宜進爵國公,九錫備物,以彰殊勳。
密以咨或。
或以為大祖本興義兵,以匡朝甯國,秉忠貞之誠,守退讓之實,君子愛人以德,不宜如此。
大祖由是心不能平。
會征孫權,表請或勞軍于誰。
因辄留或,以侍中光祿大夫持節參丞相軍事。
大祖軍至濡須,或留壽春,以憂薨。
明年,大祖遂為魏公矣。
此又誣罔之談。
《郭嘉傳》言:嘉死,大祖臨其喪,哀甚。
謂荀攸等曰:“諸君年皆孤輩也。
惟奉孝最少,天下事竟,欲以後事屬之,而中年夭折,命也夫!”此為天下得人之盛心也。
禅讓之志,惟公實無愧焉,而謂其不平于荀或,有是理乎?朝代革易之際,漢與魏、晉,實為古今一大升降。
王莽之代漢,意本欲以拯救天下。
魏武則功成不居,誠無愧孔子所謂至德。
司馬懿、蕭道成之流,則徒為一身權位富貴之計,不足道矣。
《武紀注》又引《魏書》言其行軍用師,大較依孫、吳之法,而因事設奇,谲敵制勝,變化如神。
自作兵書十餘萬言。
諸将征伐,皆以新書從事。
臨事又手為節度。
從令者克捷,違教者負敗。
與虜對陳,意思安閑,如不欲戰然,及至決機乘勝,氣勢盈溢,故每戰必克,軍無幸勝。
知人善察,難眩以僞。
拔于禁、樂進于行陳之間,取張遼、徐晃于亡虜之内,皆佐命立功,列為名将。
其餘拔出細微,登為牧守者,不可勝數。
是以創造大業,文武并施。
禦軍三十餘年,手不舍書。
晝則講武策,夜則思經傳。
登高必賦。
及造新詩,被之管弦,皆成樂章。
才力絕人,手射飛鳥,躬禽猛獸。
常于南皮射雉,一日獲三十六頭。
及造作宮室,繕制器械,無不為之法則,皆盡其意。
雅性節儉,不好華麗。
後宮衣不錦繡,侍禦履不二采。
帷帳屏風,壞則補納。
茵褥取溫,無有緣飾。
攻城拔邑,得靡麗之物,則悉以賜有功。
勳勞宜賞,不吝千金。
無功望施,分豪不與。
四方獻禦,與群下共之。
常以送終之制,襲稱之數,繁而無益,俗又過之,故豫自制終亡衣服,四篋而已。
《傅子》曰:大祖愍嫁娶之奢僭1。
公女适人,皆以皂帳。
從婢不過十人。
其略不世出,而又躬行儉德如此,豈流俗之士所能知哉?競為野言,緣以造謗,宜矣。
《三國志注》又引《曹瞞傳》,謂大祖為人,佻易無威重。
好音樂,倡優在側,嘗以日達夕。
持法峻刻,諸将有計劃勝己者,随以法誅之,及故人舊怨,亦皆無餘。
其所刑殺,辄對之垂涕嗟痛之,然終無所活。
其言與《魏略》适相反。
然不足信也。
史所載魏武猜忌殘酷之事頗多,如《魏志》崔琰、邊讓、孔融、祢衡等皆是也。
然細思之,諸人實未必無取死之道。
史之所傳,蓋不盡實。
《曹瞞傳》為吳人所作,其傳聞不審,而又有意造謗,自更無論矣。
《吳志·諸葛瑾傳》載孫權論操之語,亦僅雲“殺伐小為過差”,他無貶辭也。
魏文帝稱尊号,或傳聞漢帝見害,先主乃發喪制服,追谥曰孝愍皇帝。
明年四月,即位。
是為蜀漢昭烈帝。
《蜀志·費詩傳》曰:群臣議欲推漢中王稱尊号,詩上疏曰:“殿下以曹操父子,逼主篡位,故乃羁旅萬裡,糾合士衆,将以讨賊。
今大敵未克,而先自立,恐人心疑惑。
昔高祖與楚約,先破秦者王,及屠鹹陽,獲子嬰,猶懷推讓。
況今殿下未出門庭,便欲自立邪?愚臣誠為殿下不取也。
”由是忤旨左遷。
又《劉巴傳注》引《零陵先賢傳》曰:是時中夏人情未一,聞備在蜀,四方延頸,而備銳意欲即真,巴以為如此,示天下不廣,且欲緩之。
與主簿雍茂谏備。
備以他事殺茂。
由是遠人不複至矣。
此亦野言。
《傳》稱先主稱尊号,昭告于皇天上帝、後土神祇,凡諸文诰策命,皆巴所作,此豈不欲其即真者邪?以此推之,知三國時史事,不可信者甚多也。
孫權是時尚稱藩于魏。
魏封為吳王,領荊州牧,加九錫。
其明年,乃改年拒魏。
至魏篡漢後十年魏明帝大和三年,蜀後主建興七年。
乃稱帝。
詳見第二節及第八節。
第二節 三國初年和戰 三國分立之後,首之以吳、蜀之交兵,是為猇亭之役。
《魏志·劉晔傳》言:黃初元年,诏問群臣:“今料劉備,當為關羽出報吳不?”衆議鹹雲:“蜀小國耳,名将惟羽,羽死軍破,國内憂懼,無緣複出。
”晔獨曰:“蜀雖狹弱,而備之謀,欲以威武自強,勢必用衆,以示其有餘。
”《蜀志·趙雲傳注》引《雲别傳》曰:先主欲讨孫權。
雲谏曰:“國賊是曹操,非孫權也。
且先滅魏則吳自服。
當因衆心,早圖關中,居河、渭上流,以讨兇逆。
不應置魏,先與吳戰。
兵勢一交,不得卒解也。
”先主不聽。
《秦宓傳》:先主将東征吳,宓陳天時,必無其利,坐下獄幽閉,然後貸出。
《法正傳》言先主敗後,諸葛亮歎曰:“法孝直正字。
若在,則能制主上,令不東行;就複東行,必不傾危矣。
”則先主是時,征吳之志頗決。
竊意是時蜀之力實未足以攻魏,而魏亦無力以事荊州,故先主欲乘是機,先與吳争也。
然是役實為忿兵,又失地利;其緻敗也固宜。
蜀漢先主章武元年,魏文帝黃初二年也。
七月,先主帥諸軍伐吳。
黃權谏曰:“吳人悍戰;又水軍順流,進易退難;臣請為先驅以嘗寇,陛下宜為後鎮。
”先主不從。
以權為鎮北将軍,督江北軍,以防魏師。
孫權遺書請和,不許。
權乃以陸遜為督,督朱然、潘璋等五萬人,屯巫、漢縣,今四川巫山縣東。
秭歸以拒之。
張飛率兵萬人,當自阆中會江州。
見第八章第五節。
臨發,其帳下将張達、範強殺飛,持其首順流奔孫權。
将軍吳班、馮習自巫攻破吳兵。
先主軍次秭歸。
吳班、陳式水軍屯夷陵,漢縣,今湖北宜昌縣。
夾江東西岸。
以金錦、爵賞,誘動諸夷。
武陵、五谿蠻夷五谿謂雄、、無、酉、辰,見《水經·沅水注》。
遣使請兵。
明年二月,先主自秭歸率諸将進軍。
緣截山嶺,于夷道、猇亭在今宜都縣北。
駐營。
自很山漢縣,今湖北長楊縣。
通武陵。
遣侍中馬良安慰五谿蠻夷,鹹相率響應。
黃權督江北諸軍,與吳軍相拒于夷陵道。
六月,陸遜大破先主軍于猇亭。
先主還秭歸,收合離散。
遂棄船舫,由步道還魚複。
漢縣,今四川奉節縣西北。
改魚複曰永安。
吳遣将軍李異、劉阿等踵蹑先主軍,屯駐南山。
八月,收兵還巫。
步骘自交州受代還,會先主東下,武陵蠻夷蠢動,孫權命骘上益陽。
先主既敗,零、桂諸郡,猶相驚擾,處處阻兵。
骘周旋征讨,皆平之。
黃權道隔絕不得還,降于魏。
先主疾不豫。
明年魏黃初四年。
四月,殂于永安宮。
五月,大子禅襲位于成都,是為後主,時年十七。
案猇亭之役,于蜀所損實多。
蓋自經此役,則蜀不能複窺荊州,而局促一隅之勢成矣。
趙雲谏先主,謂兵勢一交,不得卒解,可見雲雖不欲征吳,亦未料其遽至大敗也。
先主之敗,實失之于驕與忿。
《吳志·陸遜傳》:遜上疏言:“臣初嫌之水陸俱進,今反舍船就步,處處結營。
察其布置,必無他變。
”諸将并曰:“攻備當在初,今乃令入五六百裡,相銜持經七八月,其諸要害,皆已固守,擊之必無利矣。
”遜曰:“備是猾虜,更嘗事多。
其軍始集,思慮精專,未可幹也。
今住已久,不得我便,兵疲意沮計不複生。
犄角此寇,正在今日。
”乃先攻一營,不利,諸将皆曰:“空殺兵耳。
”遜曰:“吾已曉破之之術。
”乃敕各持一把茅,以火攻之。
一爾勢成,通率諸軍,同時進攻。
備軍遂土崩瓦解。
蓋頓兵久則銳氣挫,故卒至為吳所乘也。
夫既親率大兵而來,則宜猛進決之于一戰,否則何必自行?是所謂進退失據者。
豈其忿不思難,而又年老氣衰,緻有此失與? 孫權之攻關羽也,遣使上書于曹操,乞以讨羽自效。
及定荊州,操表權為骠騎将軍,假節,領荊州牧。
建安二十五年四月,權自公安都鄂,改名武昌。
今湖北武昌縣。
使稱藩,及遣于禁等還。
及先主來伐,又遣都尉趙咨使魏。
文帝欲封權子登。
權以登年幼,上書辭封。
重遣西曹掾沈珩陳謝,并獻方物。
魏封權為吳王,以大将軍使持節督交州,領荊州牧事,加九錫。
時魏以荊、揚江表八郡為荊州,荊州江北諸郡為郢州,及權複叛,乃複郢州為荊州。
《魏志·劉晔傳注》引《傅子》曰:孫權遣使求降,帝以問晔。
晔對曰:“權無故求降,必内有急。
宜大興師,徑襲其内。
蜀攻其外,我襲其内,吳之亡不出旬月矣。
吳亡則蜀孤。
若割吳半,蜀固不能久存,況蜀得其外,我得其内乎?”帝曰:“人稱臣降而伐之,疑天下欲來者心。
孤何不且受吳降,而襲蜀之後乎?”對曰:“蜀遠吳近。
又聞中國伐之,便還軍,不能止也。
今備已怒,故興兵擊吳。
聞我伐吳,知吳必亡,必喜而進,與我争割吳地,必不改計,抑怒救吳也。
”帝不聽,遂受吳降。
案自赤壁戰後,魏武自将攻吳,非止一次,而卒不能克,非有遺力,力自不足也。
吳此時雖有蜀難,下流豈得全無備禦?豈易一舉而取之?《傅子》之辭,又為不審矣。
黃初三年,蜀章武二年,吳黃武元年。
魏欲遣侍中辛毗尚書桓階往與盟誓,并征侍子。
權辭讓不受。
九月,魏乃命曹休、張遼、臧霸出洞口,在今安徽和縣西南。
曹仁出濡須,曹真、夏侯尚、張郃、徐晃圍南郡。
權遣呂範等督五軍以舟軍拒休等。
諸葛瑾、潘璋、楊粲救南郡,朱桓以濡須督拒仁。
時揚、越蠻夷,多未平集,内難未弭,故權卑辭上書,求自改厲。
文帝報書,仍責任子。
權遂改年,臨江拒守。
猶與魏文帝相往來,至後年乃絕。
十月,文帝自許昌南征,諸軍并進。
至明年三月,乃皆退。
先是吳戲口守将晉宗殺将王直,以衆叛如魏。
魏以為蕲春大守。
蕲春,漢縣,魏置郡,今湖北蕲春縣西北。
數犯邊境。
六月,權令将軍賀齊督麋芳、劉邵等襲虜宗。
黃初五年蜀後主建興二年,吳黃武三年。
八月,魏文帝為水軍,親禦龍舟,幸壽春。
九月,遂至廣陵。
望大江,曰:“彼有人焉,未可圖也。
”乃還。
明年三月,又為舟師東征。
十月,至廣陵故城。
臨江觀兵。
戎卒十餘萬,旌旗數百裡。
是歲大寒,水道冰,舟不得入江,乃引還。
又明年五月,魏文帝殂。
七月,權征江夏,圍石陽,城名,在今湖北黃陂縣西。
不克。
諸葛瑾、張霸等攻襄陽。
魏司馬懿破之,斬霸。
曹休又破其别将于尋陽。
是歲,蜀諸葛亮亦出屯漢中矣。
吳與魏暫合而旋離,與蜀則暫離而複合,此用兵形勢使然也。
《吳志·陸遜傳》雲:劉備既住白帝,徐盛、潘璋、宋謙等各競表言,備必可禽,乞複攻之。
權以問遜。
遜與朱然、駱統,以為曹丕大合士衆,外托助國讨備,内實有奸心。
謹決計辄還。
無幾,魏軍果出,三方受敵。
蓋吳之所虞,究在于魏也。
戰于猇亭之歲,十一月,權使鄭泉聘于白帝,備遣宗玮報命。
明年,先主殂,後主立,諸葛亮秉政,使鄧芝聘吳,吳亦遣張溫報聘。
《蜀志·鄧芝傳》雲:亮慮權聞先主殂殒,恐有異計,未知所如。
芝見亮曰:“今主上幼弱,初在位,宜遣大使,重申吳好。
”亮乃遣芝修好于權。
權果狐疑,不時見芝。
芝乃自表請見。
曰:“臣今來,亦欲為吳,非但為蜀也。
”權乃見之。
語芝曰:“孤誠願與蜀和親,然恐蜀主幼弱,國小勢逼,為魏所乘,不自保全,以此猶豫耳。
”芝對曰:“吳、蜀二國,四州之地。
大王命世之英,諸葛亮亦一時之桀也。
蜀有重險之固,吳有三江之阻,合此二長,共為唇齒,進可并兼天下,退可鼎足而立,此理之自然也。
大王今若委質于魏,魏必上望大王之入朝,下求大子之内侍,若不從命,則奉辭伐叛;蜀必順流,見可而進;如此,江南之地,非複大王之有也。
”權默然良久曰:“君言是也。
”遂自絕魏,與蜀連和。
芝之所言,非徒遊說之辭,實亦當時形勢,宜其能見聽也。
及權稱帝,蜀遣陳震慶權踐位,權乃與蜀約盟,交分天下。
(3)“豫、青、徐、幽屬吳,兖、冀、并、涼屬蜀。
其司州之土,以函谷關為界。
戮力一心,同讨魏賊。
若有害漢,則吳伐之;若有害吳,則漢伐之。
各守分土,無相侵犯。
”《諸葛亮傳》注引《漢晉春秋》曰:孫權稱尊号,其群臣以并尊二帝來告。
議者鹹以為交之無益,而名體弗順,宜顯明正義,絕其盟好。
亮曰:“權有僭逆之心久矣。
國家所以略其釁情者,求犄角之援也。
今若加顯絕,雠我必深,便當移兵東戍,與之角力,須并其土,乃議中原。
彼賢才尚多,将相輯穆,未可一朝定也。
頓兵相持,坐而須老,使北賊得計,非算之上者。
今議者鹹以權利在鼎足,不能并力;且志望已滿,無上進之情;推此皆似是而非也。
何者?其志力不侔,故限江自保。
權之不能越江,猶魏賊之不能渡漢,非力有餘而利不取也。
若大軍緻讨,彼上當分裂其地,以為後規;下當略民廣境,示武于内;非端坐者也。
就其不動,而睦于我,我之北伐,無東顧之憂;河南之衆,不得盡西;此之為利,亦已深矣。
”此說于三國和戰形勢,可謂言之了然。
權之使張溫至蜀也,謂溫曰:“卿不宜遠出,恐諸葛孔明不知吾所以與曹氏通意,故屈卿行。
”溫對曰:“諸葛亮達見計數,必知神慮屈申之宜。
”《蜀志·宗預傳》言:諸葛亮卒,吳慮魏或承衰取蜀,增巴丘守兵萬人,一欲以為救援,二欲以事分割。
蜀聞之,亦益永安之守,以防非常。
蓋和戰之宜,明者鹹能洞見之,故亮與權皆有以相信也。
其後蜀亦守其遺策不變。
至吳赤烏七年,魏正始五年,蜀延熙七年。
亮卒已十歲矣。
步骘、朱然等上疏,雲“自蜀還者,鹹言欲背盟,與魏交通。
多作舟船,繕治城郭。
又蔣琬守漢中,聞司馬懿南向,不出兵乘虛以犄角之,反委漢中,還近成都。
事已彰灼,無所複疑,宜為之備”。
權仍決其不然。
蓋事勢所系,自有不容違逆者在也。
第三節 諸葛亮伐魏 蜀漢先主之病笃也,召諸葛亮于成都,屬以後事。
謂亮曰:“君才十倍曹丕,必能安國,終定大事。
若嗣子可輔,輔之;如其不才,君可自取。
”又為诏敕後主曰:“汝與丞相從事,事之如父。
”建興元年,魏黃初四年。
封亮武鄉侯。
開府治事。
頃之,又領益州牧。
政事無巨細,鹹決于亮。
南中諸郡,并皆叛亂。
亮以新遭大喪,故未便加兵。
且遣使聘吳,因結和親,遂為與國。
三年,魏黃初六年。
亮率衆南征。
其秋,悉平。
軍資所出,國以富饒。
乃治戎講武,以俟大舉。
五年魏明帝大和元年。
春,亮率諸軍北駐漢中。
是歲十二月,孟達反魏為蜀。
魏司馬懿時督荊豫,屯宛。
明年魏大和二年。
正月,讨斬之。
亮揚聲由斜谷道取郿。
漢縣,今陝西郿縣東北。
使趙雲、鄧芝為疑軍,據箕谷。
在今陝西褒城縣西北。
亮身率諸軍攻祁山。
在今甘肅西和縣西北。
戎陳整齊,賞罰肅而号令明。
南安、後漢郡,治?道,今甘肅隴西縣東北。
天水、漢郡,後漢改日漢陽,魏複曰天水,治平襄,今甘肅通渭縣西南。
安定漢郡,後漢治臨泾,今甘肅鎮原縣南。
三郡,叛魏應亮。
關中響震。
魏明帝西鎮長安。
遣大将軍曹真都督關右。
真軍郿。
命張郃拒亮。
亮使馬谡督諸軍在前。
與郃戰于街亭,前漢街泉縣,後漢省。
《續書·郡國志》:略陽西有街泉亭,即街亭。
在今甘肅秦安縣西北。
敗績。
高詳屯列柳城,亦為魏雍州刺史郭淮所破。
趙雲、鄧芝亦失利,以斂衆固守,得不大敗。
亮拔西縣今甘肅天水縣西南。
千餘家,還于漢中。
戮谡以謝衆。
上疏請自貶。
于是以亮為右将軍,行丞相事,所總統如前。
《蜀志·亮傳注》引《亮集》雲:建興元年,魏司徒華歆,司空王朗,尚書令陳群,大史令許芝,谒者仆射諸葛璋,各有書與亮,陳天命人事,欲使舉國稱藩,則魏是時蓋以蜀為無能為,雖知其不可遽取,亦不意其能出兵,故無備而幾至大敗,而馬谡違亮節度,以緻失機,亮雖能厲兵講武,使民忘其敗,《亮傳注》引《漢晉春秋》語。
然是後魏亦有備,得志非易矣。
故街亭之役,于蜀所損甚大也。
馬谡亦奇才,舉事一不當,遽遭誅戮,雖日明罰敕法,亦以所損過大,不得不然與?《谡本傳》言:谡好論軍計。
亮以為參軍。
每引見談論,自晝達夜。
軍出時,有宿将魏延、昊壹等,論者皆言宜令為先鋒,而亮違衆,拔谡統大衆在前。
此亦必非偶然,不能以其一敗而貶之也。
是冬,亮聞孫權破曹休,魏兵東下,關中虛弱,《本傳注》引《漢晉春秋》。
複出散關,見第八章第一節。
圍陳倉。
曹真遣将軍費曜拒之。
亮糧盡而還。
魏将王雙率騎追亮。
亮與戰,敗之,斬雙。
七年,魏大和三年。
亮遣陳式攻武都、陰平。
漢道,今甘肅文縣西北。
郭淮率衆欲擊式。
亮自出,至建威,城名,今甘肅成縣西北。
淮退還。
遂平二郡。
诏複亮丞相。
八年,魏大和四年。
曹真以蜀連出侵邊境,宜遂伐之,數道并入,可大克也。
魏明帝從其計。
真以八月發長安,從子午道南入。
子午谷,北口日子,在今陝西長安縣南百裡。
南口曰午,在今陝西洋縣東百六十裡。
司馬懿泝漢水,當會南鄭。
諸軍或從斜谷道,或從武威入。
武威,漢縣,今甘肅鎮番縣北。
此據《魏志·真傳》。
《蜀志·後主傳》雲:魏使司馬懿出西城,張郃由子午,曹真由斜谷,欲攻漢中。
丞相亮待之于城固赤阪。
西城,漢縣,後漢末為郡,見第十一章第十二節。
城固,漢縣,今陝西城固縣西北。
會大霖雨,三十餘日。
或棧道斷絕。
九月,诏真等班師。
《陳群傳》雲:曹真表欲數道伐蜀,從斜谷入。
群以為“大祖昔到陽平攻張魯,多收豆麥,以益軍糧,魯未下而食猶乏。
今既無所因;且斜谷阻險,難以進退,轉運必見鈔截;多留兵守要,則損戰士;不可不熟慮也”。
帝從群議。
真複表從子午道,群又言其不便。
則是役,即不遇霖雨,真亦未能必有功也。
九年,魏大和五年。
亮複出祁山,以木牛運。
招鮮卑轲比能。
比能等至故北地石城以應亮。
據《亮傳注》引《漢晉春秋》。
案其事亦見《魏志·牽招傳》。
漢北地郡,治馬領,在今甘肅環縣東南。
後漢徙治富平,在今甯夏靈武縣西南。
于是曹真有疾,魏明帝使司馬懿西屯長安。
遇于上邦之東。
上邦,漢縣,今甘肅天水縣西南。
懿斂兵依險,軍不得交,糧盡還軍。
與魏将張郃交戰,射殺郃。
十年,魏大和六年。
亮休士勸農于黃沙。
城名,在今陝西沔縣東北。
作流馬、木牛畢。
教兵講武。
十一年,魏青龍元年。
亮使諸軍運米,集于斜谷。
治斜谷邸閣。
十二年魏青龍二年。
春,亮悉士衆由斜谷出。
以流馬運。
據武功五丈原。
武功,漢縣,在今陝西郿縣東,原在今郿縣西南,接岐山縣界。
與司馬懿對于渭南。
亮每患糧不繼,使己志不伸,是以分兵屯田,為久住之基。
耕者雜于渭濱居民之間,而百姓安堵,軍無私焉。
相持百餘日。
八月,亮疾病,卒于軍。
初,魏延以部曲随先主入蜀,數有戰功,遷牙門将軍。
先主為漢中王,遷治成都,當得重将,以鎮漢川,衆論以為必在張飛,飛亦以心自許,先主乃拔延為督漢中,鎮遠将軍,領漢中大守,一軍盡驚。
建興五年,諸葛亮駐漢中,更以延為督前部,領丞相司馬,涼州刺史。
八年,使延西入羌中。
魏後将軍費瑤、雍州刺史郭淮與延戰于陽谿,延大破淮等。
遷為前軍師征西大将軍,假節,進封南鄭侯。
延每随亮出,辄欲請兵萬人,與亮異道會于潼關,如韓信故事。
亮制而不許。
延常謂亮為怯,歎恨己才用之不盡。
《延傳注》引《魏略》曰:夏侯楙為安西将軍,鎮長安。
亮于南鄭與群下計議。
延曰:“聞夏侯楙少主也,怯而無謀。
今假延精兵五千,直從褒中出循秦嶺而東,當子午而北。
不過十日,可到長安。
楙聞延奄至,必乘舡逃走。
長安中惟有禦史、京兆、大守耳。
橫門、邸閣與散民之粟,足周食也。
比東方相合聚,尚二十許日。
而公從斜谷來,必足以達。
如此,則一舉而鹹陽以西可定矣。
”亮以為此縣危,不如安從坦道,可以平取隴右。
十全必克而無虞,故不用延計。
案楙,夏侯惇中子。
尚大祖女清河公主。
文帝少與親。
及即位,以為安西将軍,持節,承夏侯淵處,都督關中。
楙性無武略,而好治生。
至大和二年,明帝西征,人有白楙者,遂召還為尚書。
見《惇傳注》引《魏略》。
而楊儀為丞相參軍,署府事,遷長史。
亮數出軍,儀常規畫分部,籌度糧谷。
不稽思慮,斯須便了。
軍戎節度,取辦于儀。
延性矜高,當時皆避下之,惟儀不假借延,延以為至忿,有如水火。
是歲亮出,延為前鋒。
亮病,密與儀及司馬費袆、護軍姜維等作身殁之後退軍節度。
令延斷後,姜維次之。
若延或不從命,軍便自發。
亮卒,秘不發喪。
儀令袆往揣延意指。
延曰:“丞相雖亡,吾自見在。
府親官屬,便可将喪還葬,吾.自當率諸軍擊賊。
雲何以一人死廢天下之事邪?且魏延何人,當為楊儀所部勒,作斷後将乎?”因與袆共作行留部分。
令袆手書與己連名,告下諸将。
袆绐延曰:“當為君還解楊長史。
長史文吏,稀更軍事,必不違命也。
”袆出門,馳馬而去。
延尋悔,追之,已不及矣。
延遣人觇儀等。
遂欲案亮成規,諸營相次引軍還。
延大怒。
儳儀未發,率所領徑先南歸。
所過燒絕閣道。
儀等槎山通道,晝夜兼行,亦繼延後。
延先至,據南谷口,遣軍逆擊儀等。
儀等令何平在前禦延。
平叱延先登曰:“公亡身尚未寒,汝輩何敢乃爾?”延士衆知曲在延,莫為用命,軍皆散。
延獨與其子數人逃亡,奔漢中。
儀遣馬岱追斬之。
儀領軍還,又誅讨延,自以為功勳至大,宜當代亮秉政。
而亮平生密指,以儀性狷狹,意在蔣琬。
琬遂為尚書令,益州刺史。
儀至,拜為中軍師,無所統領,從容而已。
初,儀為先主尚書,琬為尚書郎。
後雖俱為丞相參軍長史,儀每從行,當其勞劇。
自謂年官先琬,才能逾之,于是怨憤形于聲色。
時人畏其言語不節,莫敢從也。
為後軍師,費袆往慰省之。
儀對袆恨望前後雲雲。
又語袆曰:“往者丞相亡殁之際,吾若舉軍以就魏氏,處世甯當落度如此邪?令人追悔,不可複及。
”袆密表其言。
十三年,魏青龍三年。
廢儀為民,徙漢嘉郡。
漢青衣縣,後漢改曰漢嘉,蜀置郡,今四川雅安縣。
儀至徙所,複上書诽謗,辭指激切。
遂下郡收儀。
儀自殺。
案《延傳》言原延意不北降魏而南還者,但欲除殺儀等。
(4)平日諸将素不同,冀時論必當以代亮。
本指如此,不便背叛。
《注》引《魏略》曰:諸葛亮病,令延攝行己事,密持喪去。
建安十三年,漢罷三公官,置丞相、禦史大夫。
六月,以操為丞相。
十六年,命操世子丕為五官中郎将,置官屬,為丞相副。
十七年,割河南之蕩陰、今河南湯陰縣西南。
朝歌、今河南淇縣東北。
林慮,今河南林縣。
東郡之衛國、今山東觀城縣西。
頓丘、今河北清豐縣西南。
東武陽、見第十一章第四節,發幹,今山東堂邑縣西南。
巨鹿之瘿陶、見第十一章第六節。
曲周、今河北曲周縣東北。
南和,今河北南和縣。
廣平之任城,今山東濟甯縣。
趙之襄國、見第三章第一節。
邯鄲、易陽,今河北永年縣西。
以益魏郡。
十八年五月,封操為魏公。
十月,分魏郡為東西部,置都尉。
十九年三月,天子使魏公位在諸侯王上。
十一月,皇後伏氏坐昔與父故屯騎校尉完書,雲帝以董承被誅,怨恨操,辭甚醜惡,發聞,後廢黜死,兄弟皆伏法。
(1)《注》引《曹瞞傳》曰:公遣華歆勒兵入宮收後。
後閉戶匿壁中。
歆壞戶發壁牽後出。
帝時與禦史大夫郗慮坐。
後被發徒跣,過執帝手,曰:“不能複相活邪?”帝曰:“我亦不知命在何時也。
”帝謂慮曰:“郗公,天下甯有是乎?”遂将後殺之。
完及宗族死者數百人。
此乃野言。
《後漢書·後紀》,完以建安十四年卒,而《曹瞞傳》謂其死于是時,其不足信,概可知矣。
二十年,立操中女為皇後。
命操承制封拜諸侯、守、相。
二十一年五月,進操爵為魏王。
命王女為公主,食湯沐邑。
二十二年,命王冕十有二旒,乘金根車,駕六馬,設五時副車。
以五官中郎将丕為魏大子。
二十三年正月,京兆韋袆、與少府耿紀、丞相司直韋晃、大醫令吉本、本子邈、邈弟穆等結謀,燒丞1相長史王必營。
必與穎川典農中郎将嚴匡讨斬之。
二十四年十月,操南征關羽。
二十五年正月,卒于洛陽。
年六十六。
子丕嗣為丞相魏王。
十月,受漢禅,是為魏文帝。
案自後漢至南北朝,強臣篡奪相繼,其事實始于魏文。
魏文之基業,皆诒于魏武,世因以魏武為司馬宣王之倫,此大誤也。
魏武果欲篡奪,何時不可自為?豈必待諸其子?《三國志注》引《魏武故事》載操建安十五年十二月己亥令,自言初欲秋夏讀書,冬春射獵,以待時之清。
後征為校尉,遷典軍校尉,乃更欲為國家讨賊立功,題墓道言漢征西将軍曹侯之墓。
遭董卓之難,乃興義兵。
合兵能多得,然常自損,恐兵多意盛,與強敵争,更為禍始。
其後破黃巾,讨二袁、劉表,皆意望已過。
可謂言言肺腑。
其述不欲代漢之志雲:“或者見孤強盛,又性不信天命之事,恐私心相評,言有不遜之志,(2)妄相忖度,每用耿耿。
齊桓、晉文,所以垂稱至今日者,以其兵勢廣大,猶能奉事周室也。
《論語》雲: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可謂至德矣,夫能以大事小也。
昔樂毅走趙,趙王欲與之圖燕,樂毅伏而垂泣,對曰:臣事昭王,猶事大王。
臣若獲決,放在他國,沒世然後已,不忍謀趙之徒隸,況燕後嗣乎?胡亥之殺蒙恬也,恬曰:自吾先人,及至子孫,積信于秦三世矣。
今臣将兵三十餘萬,其勢足以背叛,然自知必死而守義者,不敢辱先人之教,以忘先王也。
孤每讀此二人書,未嘗不怆然流涕也。
孤祖父以至孤身,皆當親重之任,可謂見信者矣。
以及子植兄弟,過于三世矣。
孤非徒對諸君說此也,常以語妻妾,皆令深知此意。
孤謂之言:顧我萬年之後,汝曹皆當出嫁,欲令傳道我心,使他人皆知之。
孤此言皆肝鬲之要也。
所以勤勤懇懇叙心腹者,見周公有金縢之書以自明,恐人不信之故。
然欲孤便爾委捐所典兵衆,以還執事,歸就武平侯國,實不可也。
何者?誠恐己離兵為人所禍也。
既為子孫計,又己敗則國家傾危,是以不得慕虛名而處實禍。
前朝恩封三子為侯,固辭不受,今更欲受之,非欲複以為榮,欲以為外援,為萬安計”雲雲。
自古英雄之自道,有如是其坦率誠摯者乎?身敗則國家傾危,有能謂其言不然者乎?《注》又引《魏略》,言建安二十四年,孫權上書稱臣,稱說天命。
《魏氏春秋》曰:夏侯惇謂王曰:“天下鹹知漢祚已盡,異代方起。
自古已來,能除民害,為百姓所歸者,即民主也。
今殿下即戎三十餘年,功德著于黎庶,為天下所依歸。
應天順民,複何疑哉?”王曰:“施于有政,是亦為政,若天命在吾,吾為周文王矣。
”與此可以參觀。
又引《曹瞞傳》及《世語》,并雲:桓階勸王正位,夏侯惇以為宜先滅蜀,蜀亡則吳服,二方既定,然後遵舜、禹之軌,王從之。
及至王薨,惇追恨前言,發病卒。
夫建安二十四年,即關羽圍襄、樊,孫權取江陵之歲也。
吳、蜀方強,可卒定乎?其為野言,又不問可知矣。
《三國志·荀或傳》雲:建安十七年,董昭等謂大祖宜進爵國公,九錫備物,以彰殊勳。
密以咨或。
或以為大祖本興義兵,以匡朝甯國,秉忠貞之誠,守退讓之實,君子愛人以德,不宜如此。
大祖由是心不能平。
會征孫權,表請或勞軍于誰。
因辄留或,以侍中光祿大夫持節參丞相軍事。
大祖軍至濡須,或留壽春,以憂薨。
明年,大祖遂為魏公矣。
此又誣罔之談。
《郭嘉傳》言:嘉死,大祖臨其喪,哀甚。
謂荀攸等曰:“諸君年皆孤輩也。
惟奉孝最少,天下事竟,欲以後事屬之,而中年夭折,命也夫!”此為天下得人之盛心也。
禅讓之志,惟公實無愧焉,而謂其不平于荀或,有是理乎?朝代革易之際,漢與魏、晉,實為古今一大升降。
王莽之代漢,意本欲以拯救天下。
魏武則功成不居,誠無愧孔子所謂至德。
司馬懿、蕭道成之流,則徒為一身權位富貴之計,不足道矣。
《武紀注》又引《魏書》言其行軍用師,大較依孫、吳之法,而因事設奇,谲敵制勝,變化如神。
自作兵書十餘萬言。
諸将征伐,皆以新書從事。
臨事又手為節度。
從令者克捷,違教者負敗。
與虜對陳,意思安閑,如不欲戰然,及至決機乘勝,氣勢盈溢,故每戰必克,軍無幸勝。
知人善察,難眩以僞。
拔于禁、樂進于行陳之間,取張遼、徐晃于亡虜之内,皆佐命立功,列為名将。
其餘拔出細微,登為牧守者,不可勝數。
是以創造大業,文武并施。
禦軍三十餘年,手不舍書。
晝則講武策,夜則思經傳。
登高必賦。
及造新詩,被之管弦,皆成樂章。
才力絕人,手射飛鳥,躬禽猛獸。
常于南皮射雉,一日獲三十六頭。
及造作宮室,繕制器械,無不為之法則,皆盡其意。
雅性節儉,不好華麗。
後宮衣不錦繡,侍禦履不二采。
帷帳屏風,壞則補納。
茵褥取溫,無有緣飾。
攻城拔邑,得靡麗之物,則悉以賜有功。
勳勞宜賞,不吝千金。
無功望施,分豪不與。
四方獻禦,與群下共之。
常以送終之制,襲稱之數,繁而無益,俗又過之,故豫自制終亡衣服,四篋而已。
《傅子》曰:大祖愍嫁娶之奢僭1。
公女适人,皆以皂帳。
從婢不過十人。
其略不世出,而又躬行儉德如此,豈流俗之士所能知哉?競為野言,緣以造謗,宜矣。
《三國志注》又引《曹瞞傳》,謂大祖為人,佻易無威重。
好音樂,倡優在側,嘗以日達夕。
持法峻刻,諸将有計劃勝己者,随以法誅之,及故人舊怨,亦皆無餘。
其所刑殺,辄對之垂涕嗟痛之,然終無所活。
其言與《魏略》适相反。
然不足信也。
史所載魏武猜忌殘酷之事頗多,如《魏志》崔琰、邊讓、孔融、祢衡等皆是也。
然細思之,諸人實未必無取死之道。
史之所傳,蓋不盡實。
《曹瞞傳》為吳人所作,其傳聞不審,而又有意造謗,自更無論矣。
《吳志·諸葛瑾傳》載孫權論操之語,亦僅雲“殺伐小為過差”,他無貶辭也。
魏文帝稱尊号,或傳聞漢帝見害,先主乃發喪制服,追谥曰孝愍皇帝。
明年四月,即位。
是為蜀漢昭烈帝。
《蜀志·費詩傳》曰:群臣議欲推漢中王稱尊号,詩上疏曰:“殿下以曹操父子,逼主篡位,故乃羁旅萬裡,糾合士衆,将以讨賊。
今大敵未克,而先自立,恐人心疑惑。
昔高祖與楚約,先破秦者王,及屠鹹陽,獲子嬰,猶懷推讓。
況今殿下未出門庭,便欲自立邪?愚臣誠為殿下不取也。
”由是忤旨左遷。
又《劉巴傳注》引《零陵先賢傳》曰:是時中夏人情未一,聞備在蜀,四方延頸,而備銳意欲即真,巴以為如此,示天下不廣,且欲緩之。
與主簿雍茂谏備。
備以他事殺茂。
由是遠人不複至矣。
此亦野言。
《傳》稱先主稱尊号,昭告于皇天上帝、後土神祇,凡諸文诰策命,皆巴所作,此豈不欲其即真者邪?以此推之,知三國時史事,不可信者甚多也。
孫權是時尚稱藩于魏。
魏封為吳王,領荊州牧,加九錫。
其明年,乃改年拒魏。
至魏篡漢後十年魏明帝大和三年,蜀後主建興七年。
乃稱帝。
詳見第二節及第八節。
第二節 三國初年和戰 三國分立之後,首之以吳、蜀之交兵,是為猇亭之役。
《魏志·劉晔傳》言:黃初元年,诏問群臣:“今料劉備,當為關羽出報吳不?”衆議鹹雲:“蜀小國耳,名将惟羽,羽死軍破,國内憂懼,無緣複出。
”晔獨曰:“蜀雖狹弱,而備之謀,欲以威武自強,勢必用衆,以示其有餘。
”《蜀志·趙雲傳注》引《雲别傳》曰:先主欲讨孫權。
雲谏曰:“國賊是曹操,非孫權也。
且先滅魏則吳自服。
當因衆心,早圖關中,居河、渭上流,以讨兇逆。
不應置魏,先與吳戰。
兵勢一交,不得卒解也。
”先主不聽。
《秦宓傳》:先主将東征吳,宓陳天時,必無其利,坐下獄幽閉,然後貸出。
《法正傳》言先主敗後,諸葛亮歎曰:“法孝直正字。
若在,則能制主上,令不東行;就複東行,必不傾危矣。
”則先主是時,征吳之志頗決。
竊意是時蜀之力實未足以攻魏,而魏亦無力以事荊州,故先主欲乘是機,先與吳争也。
然是役實為忿兵,又失地利;其緻敗也固宜。
蜀漢先主章武元年,魏文帝黃初二年也。
七月,先主帥諸軍伐吳。
黃權谏曰:“吳人悍戰;又水軍順流,進易退難;臣請為先驅以嘗寇,陛下宜為後鎮。
”先主不從。
以權為鎮北将軍,督江北軍,以防魏師。
孫權遺書請和,不許。
權乃以陸遜為督,督朱然、潘璋等五萬人,屯巫、漢縣,今四川巫山縣東。
秭歸以拒之。
張飛率兵萬人,當自阆中會江州。
見第八章第五節。
臨發,其帳下将張達、範強殺飛,持其首順流奔孫權。
将軍吳班、馮習自巫攻破吳兵。
先主軍次秭歸。
吳班、陳式水軍屯夷陵,漢縣,今湖北宜昌縣。
夾江東西岸。
以金錦、爵賞,誘動諸夷。
武陵、五谿蠻夷五谿謂雄、、無、酉、辰,見《水經·沅水注》。
遣使請兵。
明年二月,先主自秭歸率諸将進軍。
緣截山嶺,于夷道、猇亭在今宜都縣北。
駐營。
自很山漢縣,今湖北長楊縣。
通武陵。
遣侍中馬良安慰五谿蠻夷,鹹相率響應。
黃權督江北諸軍,與吳軍相拒于夷陵道。
六月,陸遜大破先主軍于猇亭。
先主還秭歸,收合離散。
遂棄船舫,由步道還魚複。
漢縣,今四川奉節縣西北。
改魚複曰永安。
吳遣将軍李異、劉阿等踵蹑先主軍,屯駐南山。
八月,收兵還巫。
步骘自交州受代還,會先主東下,武陵蠻夷蠢動,孫權命骘上益陽。
先主既敗,零、桂諸郡,猶相驚擾,處處阻兵。
骘周旋征讨,皆平之。
黃權道隔絕不得還,降于魏。
先主疾不豫。
明年魏黃初四年。
四月,殂于永安宮。
五月,大子禅襲位于成都,是為後主,時年十七。
案猇亭之役,于蜀所損實多。
蓋自經此役,則蜀不能複窺荊州,而局促一隅之勢成矣。
趙雲谏先主,謂兵勢一交,不得卒解,可見雲雖不欲征吳,亦未料其遽至大敗也。
先主之敗,實失之于驕與忿。
《吳志·陸遜傳》:遜上疏言:“臣初嫌之水陸俱進,今反舍船就步,處處結營。
察其布置,必無他變。
”諸将并曰:“攻備當在初,今乃令入五六百裡,相銜持經七八月,其諸要害,皆已固守,擊之必無利矣。
”遜曰:“備是猾虜,更嘗事多。
其軍始集,思慮精專,未可幹也。
今住已久,不得我便,兵疲意沮計不複生。
犄角此寇,正在今日。
”乃先攻一營,不利,諸将皆曰:“空殺兵耳。
”遜曰:“吾已曉破之之術。
”乃敕各持一把茅,以火攻之。
一爾勢成,通率諸軍,同時進攻。
備軍遂土崩瓦解。
蓋頓兵久則銳氣挫,故卒至為吳所乘也。
夫既親率大兵而來,則宜猛進決之于一戰,否則何必自行?是所謂進退失據者。
豈其忿不思難,而又年老氣衰,緻有此失與? 孫權之攻關羽也,遣使上書于曹操,乞以讨羽自效。
及定荊州,操表權為骠騎将軍,假節,領荊州牧。
建安二十五年四月,權自公安都鄂,改名武昌。
今湖北武昌縣。
使稱藩,及遣于禁等還。
及先主來伐,又遣都尉趙咨使魏。
文帝欲封權子登。
權以登年幼,上書辭封。
重遣西曹掾沈珩陳謝,并獻方物。
魏封權為吳王,以大将軍使持節督交州,領荊州牧事,加九錫。
時魏以荊、揚江表八郡為荊州,荊州江北諸郡為郢州,及權複叛,乃複郢州為荊州。
《魏志·劉晔傳注》引《傅子》曰:孫權遣使求降,帝以問晔。
晔對曰:“權無故求降,必内有急。
宜大興師,徑襲其内。
蜀攻其外,我襲其内,吳之亡不出旬月矣。
吳亡則蜀孤。
若割吳半,蜀固不能久存,況蜀得其外,我得其内乎?”帝曰:“人稱臣降而伐之,疑天下欲來者心。
孤何不且受吳降,而襲蜀之後乎?”對曰:“蜀遠吳近。
又聞中國伐之,便還軍,不能止也。
今備已怒,故興兵擊吳。
聞我伐吳,知吳必亡,必喜而進,與我争割吳地,必不改計,抑怒救吳也。
”帝不聽,遂受吳降。
案自赤壁戰後,魏武自将攻吳,非止一次,而卒不能克,非有遺力,力自不足也。
吳此時雖有蜀難,下流豈得全無備禦?豈易一舉而取之?《傅子》之辭,又為不審矣。
黃初三年,蜀章武二年,吳黃武元年。
魏欲遣侍中辛毗尚書桓階往與盟誓,并征侍子。
權辭讓不受。
九月,魏乃命曹休、張遼、臧霸出洞口,在今安徽和縣西南。
曹仁出濡須,曹真、夏侯尚、張郃、徐晃圍南郡。
權遣呂範等督五軍以舟軍拒休等。
諸葛瑾、潘璋、楊粲救南郡,朱桓以濡須督拒仁。
時揚、越蠻夷,多未平集,内難未弭,故權卑辭上書,求自改厲。
文帝報書,仍責任子。
權遂改年,臨江拒守。
猶與魏文帝相往來,至後年乃絕。
十月,文帝自許昌南征,諸軍并進。
至明年三月,乃皆退。
先是吳戲口守将晉宗殺将王直,以衆叛如魏。
魏以為蕲春大守。
蕲春,漢縣,魏置郡,今湖北蕲春縣西北。
數犯邊境。
六月,權令将軍賀齊督麋芳、劉邵等襲虜宗。
黃初五年蜀後主建興二年,吳黃武三年。
八月,魏文帝為水軍,親禦龍舟,幸壽春。
九月,遂至廣陵。
望大江,曰:“彼有人焉,未可圖也。
”乃還。
明年三月,又為舟師東征。
十月,至廣陵故城。
臨江觀兵。
戎卒十餘萬,旌旗數百裡。
是歲大寒,水道冰,舟不得入江,乃引還。
又明年五月,魏文帝殂。
七月,權征江夏,圍石陽,城名,在今湖北黃陂縣西。
不克。
諸葛瑾、張霸等攻襄陽。
魏司馬懿破之,斬霸。
曹休又破其别将于尋陽。
是歲,蜀諸葛亮亦出屯漢中矣。
吳與魏暫合而旋離,與蜀則暫離而複合,此用兵形勢使然也。
《吳志·陸遜傳》雲:劉備既住白帝,徐盛、潘璋、宋謙等各競表言,備必可禽,乞複攻之。
權以問遜。
遜與朱然、駱統,以為曹丕大合士衆,外托助國讨備,内實有奸心。
謹決計辄還。
無幾,魏軍果出,三方受敵。
蓋吳之所虞,究在于魏也。
戰于猇亭之歲,十一月,權使鄭泉聘于白帝,備遣宗玮報命。
明年,先主殂,後主立,諸葛亮秉政,使鄧芝聘吳,吳亦遣張溫報聘。
《蜀志·鄧芝傳》雲:亮慮權聞先主殂殒,恐有異計,未知所如。
芝見亮曰:“今主上幼弱,初在位,宜遣大使,重申吳好。
”亮乃遣芝修好于權。
權果狐疑,不時見芝。
芝乃自表請見。
曰:“臣今來,亦欲為吳,非但為蜀也。
”權乃見之。
語芝曰:“孤誠願與蜀和親,然恐蜀主幼弱,國小勢逼,為魏所乘,不自保全,以此猶豫耳。
”芝對曰:“吳、蜀二國,四州之地。
大王命世之英,諸葛亮亦一時之桀也。
蜀有重險之固,吳有三江之阻,合此二長,共為唇齒,進可并兼天下,退可鼎足而立,此理之自然也。
大王今若委質于魏,魏必上望大王之入朝,下求大子之内侍,若不從命,則奉辭伐叛;蜀必順流,見可而進;如此,江南之地,非複大王之有也。
”權默然良久曰:“君言是也。
”遂自絕魏,與蜀連和。
芝之所言,非徒遊說之辭,實亦當時形勢,宜其能見聽也。
及權稱帝,蜀遣陳震慶權踐位,權乃與蜀約盟,交分天下。
(3)“豫、青、徐、幽屬吳,兖、冀、并、涼屬蜀。
其司州之土,以函谷關為界。
戮力一心,同讨魏賊。
若有害漢,則吳伐之;若有害吳,則漢伐之。
各守分土,無相侵犯。
”《諸葛亮傳》注引《漢晉春秋》曰:孫權稱尊号,其群臣以并尊二帝來告。
議者鹹以為交之無益,而名體弗順,宜顯明正義,絕其盟好。
亮曰:“權有僭逆之心久矣。
國家所以略其釁情者,求犄角之援也。
今若加顯絕,雠我必深,便當移兵東戍,與之角力,須并其土,乃議中原。
彼賢才尚多,将相輯穆,未可一朝定也。
頓兵相持,坐而須老,使北賊得計,非算之上者。
今議者鹹以權利在鼎足,不能并力;且志望已滿,無上進之情;推此皆似是而非也。
何者?其志力不侔,故限江自保。
權之不能越江,猶魏賊之不能渡漢,非力有餘而利不取也。
若大軍緻讨,彼上當分裂其地,以為後規;下當略民廣境,示武于内;非端坐者也。
就其不動,而睦于我,我之北伐,無東顧之憂;河南之衆,不得盡西;此之為利,亦已深矣。
”此說于三國和戰形勢,可謂言之了然。
權之使張溫至蜀也,謂溫曰:“卿不宜遠出,恐諸葛孔明不知吾所以與曹氏通意,故屈卿行。
”溫對曰:“諸葛亮達見計數,必知神慮屈申之宜。
”《蜀志·宗預傳》言:諸葛亮卒,吳慮魏或承衰取蜀,增巴丘守兵萬人,一欲以為救援,二欲以事分割。
蜀聞之,亦益永安之守,以防非常。
蓋和戰之宜,明者鹹能洞見之,故亮與權皆有以相信也。
其後蜀亦守其遺策不變。
至吳赤烏七年,魏正始五年,蜀延熙七年。
亮卒已十歲矣。
步骘、朱然等上疏,雲“自蜀還者,鹹言欲背盟,與魏交通。
多作舟船,繕治城郭。
又蔣琬守漢中,聞司馬懿南向,不出兵乘虛以犄角之,反委漢中,還近成都。
事已彰灼,無所複疑,宜為之備”。
權仍決其不然。
蓋事勢所系,自有不容違逆者在也。
第三節 諸葛亮伐魏 蜀漢先主之病笃也,召諸葛亮于成都,屬以後事。
謂亮曰:“君才十倍曹丕,必能安國,終定大事。
若嗣子可輔,輔之;如其不才,君可自取。
”又為诏敕後主曰:“汝與丞相從事,事之如父。
”建興元年,魏黃初四年。
封亮武鄉侯。
開府治事。
頃之,又領益州牧。
政事無巨細,鹹決于亮。
南中諸郡,并皆叛亂。
亮以新遭大喪,故未便加兵。
且遣使聘吳,因結和親,遂為與國。
三年,魏黃初六年。
亮率衆南征。
其秋,悉平。
軍資所出,國以富饒。
乃治戎講武,以俟大舉。
五年魏明帝大和元年。
春,亮率諸軍北駐漢中。
是歲十二月,孟達反魏為蜀。
魏司馬懿時督荊豫,屯宛。
明年魏大和二年。
正月,讨斬之。
亮揚聲由斜谷道取郿。
漢縣,今陝西郿縣東北。
使趙雲、鄧芝為疑軍,據箕谷。
在今陝西褒城縣西北。
亮身率諸軍攻祁山。
在今甘肅西和縣西北。
戎陳整齊,賞罰肅而号令明。
南安、後漢郡,治?道,今甘肅隴西縣東北。
天水、漢郡,後漢改日漢陽,魏複曰天水,治平襄,今甘肅通渭縣西南。
安定漢郡,後漢治臨泾,今甘肅鎮原縣南。
三郡,叛魏應亮。
關中響震。
魏明帝西鎮長安。
遣大将軍曹真都督關右。
真軍郿。
命張郃拒亮。
亮使馬谡督諸軍在前。
與郃戰于街亭,前漢街泉縣,後漢省。
《續書·郡國志》:略陽西有街泉亭,即街亭。
在今甘肅秦安縣西北。
敗績。
高詳屯列柳城,亦為魏雍州刺史郭淮所破。
趙雲、鄧芝亦失利,以斂衆固守,得不大敗。
亮拔西縣今甘肅天水縣西南。
千餘家,還于漢中。
戮谡以謝衆。
上疏請自貶。
于是以亮為右将軍,行丞相事,所總統如前。
《蜀志·亮傳注》引《亮集》雲:建興元年,魏司徒華歆,司空王朗,尚書令陳群,大史令許芝,谒者仆射諸葛璋,各有書與亮,陳天命人事,欲使舉國稱藩,則魏是時蓋以蜀為無能為,雖知其不可遽取,亦不意其能出兵,故無備而幾至大敗,而馬谡違亮節度,以緻失機,亮雖能厲兵講武,使民忘其敗,《亮傳注》引《漢晉春秋》語。
然是後魏亦有備,得志非易矣。
故街亭之役,于蜀所損甚大也。
馬谡亦奇才,舉事一不當,遽遭誅戮,雖日明罰敕法,亦以所損過大,不得不然與?《谡本傳》言:谡好論軍計。
亮以為參軍。
每引見談論,自晝達夜。
軍出時,有宿将魏延、昊壹等,論者皆言宜令為先鋒,而亮違衆,拔谡統大衆在前。
此亦必非偶然,不能以其一敗而貶之也。
是冬,亮聞孫權破曹休,魏兵東下,關中虛弱,《本傳注》引《漢晉春秋》。
複出散關,見第八章第一節。
圍陳倉。
曹真遣将軍費曜拒之。
亮糧盡而還。
魏将王雙率騎追亮。
亮與戰,敗之,斬雙。
七年,魏大和三年。
亮遣陳式攻武都、陰平。
漢道,今甘肅文縣西北。
郭淮率衆欲擊式。
亮自出,至建威,城名,今甘肅成縣西北。
淮退還。
遂平二郡。
诏複亮丞相。
八年,魏大和四年。
曹真以蜀連出侵邊境,宜遂伐之,數道并入,可大克也。
魏明帝從其計。
真以八月發長安,從子午道南入。
子午谷,北口日子,在今陝西長安縣南百裡。
南口曰午,在今陝西洋縣東百六十裡。
司馬懿泝漢水,當會南鄭。
諸軍或從斜谷道,或從武威入。
武威,漢縣,今甘肅鎮番縣北。
此據《魏志·真傳》。
《蜀志·後主傳》雲:魏使司馬懿出西城,張郃由子午,曹真由斜谷,欲攻漢中。
丞相亮待之于城固赤阪。
西城,漢縣,後漢末為郡,見第十一章第十二節。
城固,漢縣,今陝西城固縣西北。
會大霖雨,三十餘日。
或棧道斷絕。
九月,诏真等班師。
《陳群傳》雲:曹真表欲數道伐蜀,從斜谷入。
群以為“大祖昔到陽平攻張魯,多收豆麥,以益軍糧,魯未下而食猶乏。
今既無所因;且斜谷阻險,難以進退,轉運必見鈔截;多留兵守要,則損戰士;不可不熟慮也”。
帝從群議。
真複表從子午道,群又言其不便。
則是役,即不遇霖雨,真亦未能必有功也。
九年,魏大和五年。
亮複出祁山,以木牛運。
招鮮卑轲比能。
比能等至故北地石城以應亮。
據《亮傳注》引《漢晉春秋》。
案其事亦見《魏志·牽招傳》。
漢北地郡,治馬領,在今甘肅環縣東南。
後漢徙治富平,在今甯夏靈武縣西南。
于是曹真有疾,魏明帝使司馬懿西屯長安。
遇于上邦之東。
上邦,漢縣,今甘肅天水縣西南。
懿斂兵依險,軍不得交,糧盡還軍。
與魏将張郃交戰,射殺郃。
十年,魏大和六年。
亮休士勸農于黃沙。
城名,在今陝西沔縣東北。
作流馬、木牛畢。
教兵講武。
十一年,魏青龍元年。
亮使諸軍運米,集于斜谷。
治斜谷邸閣。
十二年魏青龍二年。
春,亮悉士衆由斜谷出。
以流馬運。
據武功五丈原。
武功,漢縣,在今陝西郿縣東,原在今郿縣西南,接岐山縣界。
與司馬懿對于渭南。
亮每患糧不繼,使己志不伸,是以分兵屯田,為久住之基。
耕者雜于渭濱居民之間,而百姓安堵,軍無私焉。
相持百餘日。
八月,亮疾病,卒于軍。
初,魏延以部曲随先主入蜀,數有戰功,遷牙門将軍。
先主為漢中王,遷治成都,當得重将,以鎮漢川,衆論以為必在張飛,飛亦以心自許,先主乃拔延為督漢中,鎮遠将軍,領漢中大守,一軍盡驚。
建興五年,諸葛亮駐漢中,更以延為督前部,領丞相司馬,涼州刺史。
八年,使延西入羌中。
魏後将軍費瑤、雍州刺史郭淮與延戰于陽谿,延大破淮等。
遷為前軍師征西大将軍,假節,進封南鄭侯。
延每随亮出,辄欲請兵萬人,與亮異道會于潼關,如韓信故事。
亮制而不許。
延常謂亮為怯,歎恨己才用之不盡。
《延傳注》引《魏略》曰:夏侯楙為安西将軍,鎮長安。
亮于南鄭與群下計議。
延曰:“聞夏侯楙少主也,怯而無謀。
今假延精兵五千,直從褒中出循秦嶺而東,當子午而北。
不過十日,可到長安。
楙聞延奄至,必乘舡逃走。
長安中惟有禦史、京兆、大守耳。
橫門、邸閣與散民之粟,足周食也。
比東方相合聚,尚二十許日。
而公從斜谷來,必足以達。
如此,則一舉而鹹陽以西可定矣。
”亮以為此縣危,不如安從坦道,可以平取隴右。
十全必克而無虞,故不用延計。
案楙,夏侯惇中子。
尚大祖女清河公主。
文帝少與親。
及即位,以為安西将軍,持節,承夏侯淵處,都督關中。
楙性無武略,而好治生。
至大和二年,明帝西征,人有白楙者,遂召還為尚書。
見《惇傳注》引《魏略》。
而楊儀為丞相參軍,署府事,遷長史。
亮數出軍,儀常規畫分部,籌度糧谷。
不稽思慮,斯須便了。
軍戎節度,取辦于儀。
延性矜高,當時皆避下之,惟儀不假借延,延以為至忿,有如水火。
是歲亮出,延為前鋒。
亮病,密與儀及司馬費袆、護軍姜維等作身殁之後退軍節度。
令延斷後,姜維次之。
若延或不從命,軍便自發。
亮卒,秘不發喪。
儀令袆往揣延意指。
延曰:“丞相雖亡,吾自見在。
府親官屬,便可将喪還葬,吾.自當率諸軍擊賊。
雲何以一人死廢天下之事邪?且魏延何人,當為楊儀所部勒,作斷後将乎?”因與袆共作行留部分。
令袆手書與己連名,告下諸将。
袆绐延曰:“當為君還解楊長史。
長史文吏,稀更軍事,必不違命也。
”袆出門,馳馬而去。
延尋悔,追之,已不及矣。
延遣人觇儀等。
遂欲案亮成規,諸營相次引軍還。
延大怒。
儳儀未發,率所領徑先南歸。
所過燒絕閣道。
儀等槎山通道,晝夜兼行,亦繼延後。
延先至,據南谷口,遣軍逆擊儀等。
儀等令何平在前禦延。
平叱延先登曰:“公亡身尚未寒,汝輩何敢乃爾?”延士衆知曲在延,莫為用命,軍皆散。
延獨與其子數人逃亡,奔漢中。
儀遣馬岱追斬之。
儀領軍還,又誅讨延,自以為功勳至大,宜當代亮秉政。
而亮平生密指,以儀性狷狹,意在蔣琬。
琬遂為尚書令,益州刺史。
儀至,拜為中軍師,無所統領,從容而已。
初,儀為先主尚書,琬為尚書郎。
後雖俱為丞相參軍長史,儀每從行,當其勞劇。
自謂年官先琬,才能逾之,于是怨憤形于聲色。
時人畏其言語不節,莫敢從也。
為後軍師,費袆往慰省之。
儀對袆恨望前後雲雲。
又語袆曰:“往者丞相亡殁之際,吾若舉軍以就魏氏,處世甯當落度如此邪?令人追悔,不可複及。
”袆密表其言。
十三年,魏青龍三年。
廢儀為民,徙漢嘉郡。
漢青衣縣,後漢改曰漢嘉,蜀置郡,今四川雅安縣。
儀至徙所,複上書诽謗,辭指激切。
遂下郡收儀。
儀自殺。
案《延傳》言原延意不北降魏而南還者,但欲除殺儀等。
(4)平日諸将素不同,冀時論必當以代亮。
本指如此,不便背叛。
《注》引《魏略》曰:諸葛亮病,令延攝行己事,密持喪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