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漢初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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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侯。
第五節 漢初休養生息之治 《史記·平準書》述漢武帝初年情形雲:“漢興七十餘年之間,國家無事。
非遇水旱之災,民則人給家足,都鄙廪庾皆滿,而府庫餘貨财。
京師之錢累巨萬,貫朽而不可校。
大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于外,至腐敗不可食。
衆庶街巷有馬,阡陌之間成群,而乘字牝者,擯而不得聚會。
守闾閻者食粱肉,為吏者長子孫,居官者以為姓号。
故人人自愛而重犯法,先行義而後绌恥辱焉。
”世皆以是為文、景二帝休養生息之功,其實亦不盡然。
《高後本紀贊》曰:“孝惠皇帝、高後之時,黎民得離戰國之苦,君臣俱欲休息乎無為,故惠帝垂拱;高後女主稱制,政不出房戶;天下晏然,刑罰罕用,罪人是希,民務稼穑,衣食滋殖。
”《曹相國世家》言:參之相齊,盡召長老諸生,問所以安集百姓。
諸儒以百數,言人人殊,參未知所定。
聞膠西有蓋公,善治黃、老言,使人厚币請之。
既見蓋公,蓋公為言治道貴清靜而民自定,推此類具言之。
參于是避正堂舍蓋公焉。
其治要用黃、老術。
故相齊九年,齊國安集,大稱賢相。
蕭何卒,召參。
參去,屬其後相曰:“以齊獄市為寄,慎勿擾也。
”後相曰:“治無大于此者乎?”參曰:“不然。
夫獄市者,所以并容也。
今君擾之,奸人安所容也? (13)吾是以先之。
”參為漢相國,舉事無所變更,一遵蕭何約束。
擇郡國吏木诎于文辭,重厚長者,即召除為丞相史。
吏之言文刻深,欲務聲名者,辄斥去之。
百姓歌之曰:“蕭何為法,顴若畫一。
曹參代之,守而勿失。
載其清淨,民以甯一。
”則漢以無為為治,由來久矣。
有為之治求有功,無為之治,則但求無過,雖不能改惡者而緻諸善,亦不使善者由我而入于惡。
一統之世,疆域既廣,政理彌殷。
督察者之耳目,既有所不周,奉行者之情弊,遂難于究诘。
與其多所興作,使奸吏豪強,得所憑藉,以刻剝下民,尚不如束手一事不辦者,譬諸服藥,猶得中醫矣。
故曆代清靜之治,苟遇社會安定之際,恒能偷一日之安也。
文帝頗多仁政。
《漢書·食貨志》言:賈生說上以積貯,上感其言,始開藉田,躬耕以勸百姓。
《紀》在二年。
晁錯複說上務農貴粟,帝從其言,令民入粟邊拜爵。
錯複奏言:“邊食足以支五歲,可令入粟郡縣。
足支一歲以上,可時赦,勿收農民租。
”上複從其言,乃下诏賜民十二年租稅之半。
案據《本紀》,二年已嘗賜天下田租之半。
明年,遂除民田之租稅。
後十三歲,孝景二年,令民半出田租,三十而稅一。
終兩漢之世皆沿焉。
其于農民,可謂寬厚矣。
初即位,即下诏議振貸及存問長老之法,令郡國毋來獻。
《本紀》元年。
以列侯多居長安,邑遠,吏卒給輸費苦,令之國。
二年。
又令列侯、大夫人、夫人、諸侯王子及吏二千石無得擅征捕。
(14)七年。
亦皆恤民之政。
又除關,無用傳十二年。
夫貨物流通,則價貴而生之者益勸,此尤于人民生計有益,故論者亟稱之。
除肉刑之舉,為千古仁政。
十三年。
然前此已除收孥相坐之法,元年。
诽謗妖言之罪矣。
二年。
其于刑獄,亦不可謂不留意也。
景帝雖令民半出租,複置諸關,用傳出入,三年。
寬仁似不逮文帝,然盡除田租,本難為繼。
符傳之用,特以七國新反,備非常,注引應劭說。
此亦勢不容已,後遂沿而弗改,實非帝之初意也。
景帝嘗令郡國務勸農桑。
吏發民若取庸采黃金珠玉者,坐臧為盜。
後三年。
改磔為棄市,勿複磔。
中二年。
諸獄疑,若雖文緻于法,而于人心不厭者,辄谳之。
中元年。
又诏獄疑者谳有司,有司所不能決移廷尉,有令谳而後不當,谳者不為失。
後元年。
又減笞法,定箠令。
中六年。
其寬仁,固無異于文帝也。
然漢人之稱文、景,亦有頗過其實者,《漢書·文帝紀贊》曰:“孝文皇帝即位二十三年,宮室苑囿,車騎服禦,無所增益。
有不便,辄?以利民。
嘗欲作露台,召匠計之,直百金。
上曰:百金,中人十家之産也。
吾奉先帝宮室,常恐羞之,何以台為?身衣弋绨。
所幸慎夫人,衣不曳地。
以示敦樸,為天下先。
治霸陵,皆瓦器,不得以金、銀、銅、錫為飾。
因其山,不起墳。
南越尉佗自立為帝,召貴佗兄弟,以德懷之,佗遂稱臣。
與匈奴結和親,後而背約入盜,令邊備守,不發兵深入,恐煩百姓。
吳王詐病不朝,賜以幾杖。
群臣袁盎等谏說雖切,常假借納用焉。
張武等受賂金錢覺,更加賞賜,以愧其心。
專務以德化民。
是以海内殷富,興于禮義,斷獄數百,幾緻刑措。
烏乎!仁哉!”《景帝紀贊》曰:“周、秦之敝,罔密文峻,而奸軌不勝。
漢興,掃除煩苛,與民休息。
至于孝文,加之以恭儉。
孝景遵業,五六十載之間,至于移風易俗,黎民醇厚。
周雲成、康,漢言文、景,美矣!”其稱頌之可謂至矣。
然應劭《風俗通義》言:成帝嘗問劉向以世俗傳道文帝之事,而向皆以為不然。
其說雲:“文帝雖節儉,未央前殿至奢,雕文五采畫,華榱壁珰,軒楹皆飾以黃金,其勢不可以囊為帷。
即位十餘年時,五谷豐熟,百姓足,倉廪實,稸積有餘。
然文帝本修黃、老之言,不甚好儒術,其治尚清靜無為,以故禮樂、庠序未修,民俗未能大化,苟溫飽完給而已。
其後匈奴數犯塞,深入寇掠,北邊置屯待戰,轉輸絡繹;因以年歲不登;百姓饑乏,谷籴常至石五百,不升一錢。
前待诏賈捐之為孝元皇帝言:太宗時民賦四十,斷獄四百餘。
案太宗時民重犯法,治理不能過中宗之世,地節元年,天下斷獄四萬七千餘人,捐之言複不類。
又文帝時政頗遺失。
大中大夫鄧通,以佞幸吮癰瘍膿汁,見愛拟于至親,賜以蜀郡銅山,令得鑄錢。
通私家之富,侔于王者、封君。
又為微行,數幸通家。
文帝代服,衣罽,襲氈帽,騎駿馬,從侍中、近臣、常侍、期門武騎獵漸台下,馳射狐兔,畢雉刺彘。
是時待诏賈山谏,以為不宜數從郡國賢良出遊獵。
大中大夫賈誼,亦數陳上遊獵。
案二賈之言,皆見《漢書》本傳。
又《袁盎傳》言上從霸陵上,欲西馳下峻阪,盎谏乃止,知文帝确不免輕俊自喜。
誼與鄧通俱侍中,同位,誼又惡通為人,數廷譏之,由是疏遠,遷為長沙大傅。
既之官,内不自得。
及渡湘水,投吊書曰:阘茸尊顯,佞谀得意,以哀屈原離讒邪之咎,亦因自傷為鄧通等所想也。
”案《史》、《漢》皆但雲賈生為绛、灌之屬所毀而已,不雲為鄧通所想也,豈所謂為賢者諱邪?成帝曰:“其治天下,孰與孝宣皇帝?”向曰:“中宗之世,政教明,法令行;邊竟安,四夷親;單于款塞;天下殷富,百姓康樂;其治過于太宗之時,亦以遭遇匈奴賓服,四夷和親也。
”上曰:“後世皆言文帝治天下幾至大平,其德比周成王,此語何從生?”向對曰:“生于言事。
文帝禮言事者,不傷其意。
群臣無小大,至即從容言,上止辇聽之。
其言可者稱善,不可者喜笑而已。
言事多褒之,後人見遺文,則以為然。
世之毀譽,莫能得實。
審形者少,随聲者多,或至以無為有。
然文帝節儉約身,以率先天下,忍容言者,含咽臣子之短,此亦通人難及,似出于孝宣皇帝。
如其聰明遠識,不忘數十年事,制持萬幾,天資治理之材,恐不及孝宣。
”然則文帝乃中主,雖有恭儉之德,人君優為之者亦多。
即以西漢諸帝論:元帝之寬仁,殊不後于文帝,其任石顯,亦未甚于文帝之寵鄧通也。
文、景之緻治,蓋時會為之,王仲任治期之論,見《論衡》。
信不誣矣。
《漢書·東方朔傳》:朔對武帝,言文帝身衣弋绨,足履革舃,以韋帶劍,莞蒲為席,兵木無刃,衣缊無文,集上書囊,以為殿帷,即劉向所辨世俗不審之辭也。
《漢書》于朔事雖明為好事者所附著,然《文景紀》中所舉亦此等說也。
信審形者之少,随聲者之多矣。
第六節 封建制度變遷 封建者,過時之制也。
漢初用之,雖一收夾輔之效,然其勢終不可以複行,故至文、景之世,功臣外戚之患皆除,而同姓諸王,轉為治安之梗焉。
漢列二等之爵。
所謂侯者,其地小不足數,而其所謂王者,則誇州兼郡,連城數十,勢足以抗拒中央。
高帝所封異姓王國,存者惟一長沙。
同姓:兄伯之子,僅得為羹颉侯。
見《史記·楚元王世家》。
仲王代,為匈奴所攻,棄國。
子濞,封于吳。
弟交,封于楚。
高帝八子:孝惠帝、文帝,皆繼嗣為帝。
趙隐王如意、幽王友、共王恢,皆死孝惠、呂後時;燕靈王建,子為呂後所殺無後;及齊悼惠王肥,子哀王襄,孫文王則,悼惠王子城陽、濟北二王,事皆見前。
淮南厲王長者,高祖少子。
母故趙王張敖美人。
高祖八年,過趙,趙王獻之,得幸有身。
及貫高等謀反,事發,并逮治王,盡收捕王母兄弟美人,系之河内。
厲王母亦系,告吏曰:“得幸上,有身。
”吏以聞。
上方怒,未理。
厲王母弟趙兼,因辟陽侯言呂後。
呂後妒,弗肯白。
辟陽侯不強争。
厲王母已生厲王,恚,即自殺。
吏奉厲王詣上。
上悔,令呂後母之。
厲王蚤失母,常附呂後,孝惠、呂後時,得幸無患害。
文帝元年,立趙幽王子遂為趙王。
二年,又立幽王子辟強為河間王,是為文王,立十三年薨。
傳子哀王福,一年薨,無後。
三年,淮南王入朝。
自袖鐵椎,椎殺辟陽侯。
文帝赦弗治,王益驕恣。
六年,謀使人反谷口。
縣名,在今陝西醴泉縣東北。
事覺,廢處蜀嚴道。
今四川荥經縣。
王不食,道死雍。
十五年,齊文王薨,無子。
明年,文帝分齊地為六:封悼惠王子将闾為齊王,志為濟北王,賢為菑川王,都劇,今山東壽光縣。
雄渠為膠東王,都即墨。
卬為膠西王,都高苑,今山東桓台縣。
辟光為濟南王。
又分淮南地,立厲王子安為淮南王,勃為衡山王,賜為廬江王。
《漢書·賈誼傳》謂帝思誼衆建諸侯而少其力之言,故有此舉,則已稍為削弱諸侯之謀矣。
然吳、楚尚未及削,而當時江、淮之俗尤票輕,故卒釀七國之亂。
吳王濞,初封沛侯。
英布之反,高帝自将往誅,濞年二十,以騎将從。
荊王劉賈為布所殺,無後。
上患吳、會稽輕悍,無壯王以填之,諸子少,乃立濞于沛,為吳王。
後徙江都。
孝惠、高後時,天下初定,郡國諸侯,各務自拊循其民。
吳有豫章郡銅山,《漢書》注:韋昭曰:此有豫字誤也,但當言章郡,今故章也。
案故鄣,在今浙江長興縣西南。
《史記正義》雲:銅山,今宣州及潤州句容縣有。
案宣州,今安徽宣城縣。
句容,今江蘇句容縣。
濞則招緻天下亡命者。
益鑄錢,煮海水為鹽。
以故無賦,(15)國用富饒。
孝文時,吳大子入見,得侍皇大子飲博,争道不恭,皇大子引博局提殺之。
吳王由此稱病不朝。
京師知其以子故,諸吳使來,辄系治責之。
吳王恐,為謀滋甚。
後吳使者說上與更始,天子乃賜吳王幾杖,老不朝。
吳得釋,謀亦益解。
然其居國以銅鹽故,百姓無賦,卒踐更,辄與平賈。
歲時存問茂材,賞賜闾裡。
佗郡國吏欲來捕亡人者,訟共禁弗與。
如此者四十餘年,以故能使其衆。
晁錯為大子家令,得幸大子,數從容言吳過可削,又上書說孝文帝。
文帝寬,不忍罰。
以此吳日益橫。
及孝景帝即位,(16)錯為禦史大夫。
說上,謂削之亦反,不削亦反。
削之,其反亟,禍小,不削,反遲,禍大。
時楚元王傳子夷王郢,《漢書》作郢客。
至孫王戊,淫虐,景帝三年,朝。
晁錯言其往年為薄大後服,私奸服舍,請誅之。
诏赦,罰削東海郡。
因削吳之豫章郡、會稽郡。
及前二年,趙王有罪,削其河間郡。
膠西王卬,以賣爵有奸,削其六縣。
吳王恐削地無已,欲舉事。
聞膠西王勇,好氣,喜兵,使中大夫應高膠西王。
歸報,又身自為使,使于膠西,面結之。
遂發使約齊、菑川、膠東、濟南、濟北,皆許諾。
及削吳會稽、豫章郡書至,則吳王先起兵。
膠西、膠東、菑川、濟南、楚、趙皆反。
齊王後悔,背約城守。
濟北王城壞未完,其郎中令劫守其王,不得發兵。
膠西為渠帥,與膠東、菑川、濟南共攻圍臨菑。
趙王陰使匈奴,與連兵。
吳王悉其士卒,下令國中曰:“寡人年六十二,身自将。
少子年十四,亦為士卒先。
諸年上與寡人比,下與少子等者皆發。
”發二十餘萬人。
南使閩越、東越,東越亦發兵從。
孝景帝三年,正月,初起兵于廣陵。
西涉淮,因并楚兵。
發使遺諸侯書曰:“敝國雖貧,寡人節衣食之用,積金錢,修兵革,聚谷食,夜以繼日,三十餘年矣,願諸王勉用之。
能捕斬大将者,賜金五千斤,封萬戶;列将三千斤,封五千戶;裨将二千斤,封二千戶;二千石千斤,封千戶;千石五百斤,封五百戶;皆為列侯。
其以軍若城邑降者:卒萬人,邑萬戶,如得大将;人戶五千,如得列将;人戶三千,如得裨将;人戶千,如得二千石。
其小吏皆以差次受爵、金。
佗封賜皆倍常法。
其有故爵邑者,更益勿因。
寡人金錢在天下者,往往而有,非必取于吳,諸王日夜用之弗能盡,有當賜者,告寡人,寡人且往遺之。
”反書聞,天子遣大尉條侯周亞夫将三十六将軍往擊吳、楚,曲周侯郦寄擊趙,将軍栾布擊齊。
大将軍窦嬰屯荥陽,監齊趙兵。
初,袁盎為吳相,盎素不好晁錯,孝景即位,錯為禦史大夫,使吏案盎受吳王财物,抵罪。
诏赦以為庶人。
吳、楚反聞,錯謂丞史曰:“袁盎多受吳王金錢,專為蔽匿言不反,今果反,欲請治盎,宜知其計謀。
”人有告盎。
盎恐,夜見窦嬰,為言吳所以反,願至前口對狀。
錯之請諸侯罪過,削其支郡,上令公卿列侯宗室雜議,莫敢難,獨窦嬰争之,由此與錯有隙。
嬰入言,上乃召盎。
盎入見,言吳、楚以誅錯複故地為名。
方今計獨斬錯,發使赦七國,複其故地,則兵可毋血刃而俱罷。
于是上默然良久,曰:“顧誠何如,吾不愛一人以謝天下。
”乃拜盎為大常,吳王弟子德侯為宗正。
《集解》:徐廣曰:名通,其父名廣。
骃案《漢書》曰:吳王弟子德侯廣為宗正也。
盎裝治行。
後十餘日,丞相青翟劾奏錯當要斬。
錯殊不知,乃使中尉召錯,绐載行東市,錯衣朝衣斬東市。
則遣袁盎奉宗廟,宗正輔親戚使吳如盎策。
至吳,吳、楚兵已攻梁壁矣。
吳王不肯見盎,而留之軍中,欲劫使将。
盎亡走梁軍。
條侯乘六乘傳會兵荥陽,至洛陽,問故父绛侯客鄧尉,從其策,堅壁昌邑南,使輕兵絕淮、泗口,塞吳饷道。
吳王之初發也,吳臣田祿伯為大将軍。
田祿伯曰:“兵屯聚而西,無佗奇道,難以就功。
臣願得五萬人,别循江、淮而上,收淮南、長沙,入武關,與大王會,此亦一奇也。
”吳王大子谏曰:“王以反為名,此兵難以藉人,藉人,亦且反王,奈何?且擅兵而别,多佗利害,未可知也,徒自損耳。
”吳王即不許田祿伯。
吳少将桓将軍說王曰:“吳多步兵,步兵利險。
漢多車騎,車騎利平地。
願大王所過城邑不下,直棄去,疾西據洛陽武庫,食敖倉粟,阻山河之險,以令諸侯。
雖毋入關,天下固已定矣。
即大王徐行,留下城邑,漢軍車騎至,馳入梁、楚之郊,事敗矣。
”吳王問諸老将,老将曰:“此少年椎鋒之計可耳,安知大慮乎?”于是王不用桓将軍計。
吳王專并将其兵,度淮,與楚王西敗棘壁,在今河南柘城縣東北。
乘勝前,銳甚。
梁數使使報條侯求救,條侯不許。
又使使惡條侯于上,上使人告條侯救梁,複守便宜不行。
梁使韓安國及楚死事相弟張羽為将軍。
楚相張尚,谏王而死。
乃得頗敗吳兵。
吳兵欲西,梁城守堅,不敢西,即走條侯軍,會下邑,縣名,今江蘇砀山縣東。
欲戰,條侯堅壁不肯戰。
吳兵既餓,乃引而去。
大尉出精兵追擊,大破之。
吳王棄其軍,與壯士數千人走丹徒,今江蘇丹徒縣。
保東越。
漢使人以利啖東越。
東越殺吳王,盛其頭,馳傳以聞。
吳王之未度淮,諸賓客皆得為将、校尉、侯、司馬,獨周丘不得用。
(17)周丘者,下邳人,亡命吳,酤酒無行,吳王薄之,弗任。
丘上谒,願得王一漢節,必有以報王。
王予之。
丘夜馳入下邳,以罪斬令,召告昆弟所善豪吏,一夜得三萬人,使人報吳王。
遂将其兵北略地。
比至城陽,衆十餘萬,破城陽中尉軍。
聞吳王敗走,自度無與共成功,即引兵歸下邳。
未至,疽發背死。
吳王之棄其軍亡也,軍遂潰,往往稍降大尉、梁
第五節 漢初休養生息之治 《史記·平準書》述漢武帝初年情形雲:“漢興七十餘年之間,國家無事。
非遇水旱之災,民則人給家足,都鄙廪庾皆滿,而府庫餘貨财。
京師之錢累巨萬,貫朽而不可校。
大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于外,至腐敗不可食。
衆庶街巷有馬,阡陌之間成群,而乘字牝者,擯而不得聚會。
守闾閻者食粱肉,為吏者長子孫,居官者以為姓号。
故人人自愛而重犯法,先行義而後绌恥辱焉。
”世皆以是為文、景二帝休養生息之功,其實亦不盡然。
《高後本紀贊》曰:“孝惠皇帝、高後之時,黎民得離戰國之苦,君臣俱欲休息乎無為,故惠帝垂拱;高後女主稱制,政不出房戶;天下晏然,刑罰罕用,罪人是希,民務稼穑,衣食滋殖。
”《曹相國世家》言:參之相齊,盡召長老諸生,問所以安集百姓。
諸儒以百數,言人人殊,參未知所定。
聞膠西有蓋公,善治黃、老言,使人厚币請之。
既見蓋公,蓋公為言治道貴清靜而民自定,推此類具言之。
參于是避正堂舍蓋公焉。
其治要用黃、老術。
故相齊九年,齊國安集,大稱賢相。
蕭何卒,召參。
參去,屬其後相曰:“以齊獄市為寄,慎勿擾也。
”後相曰:“治無大于此者乎?”參曰:“不然。
夫獄市者,所以并容也。
今君擾之,奸人安所容也? (13)吾是以先之。
”參為漢相國,舉事無所變更,一遵蕭何約束。
擇郡國吏木诎于文辭,重厚長者,即召除為丞相史。
吏之言文刻深,欲務聲名者,辄斥去之。
百姓歌之曰:“蕭何為法,顴若畫一。
曹參代之,守而勿失。
載其清淨,民以甯一。
”則漢以無為為治,由來久矣。
有為之治求有功,無為之治,則但求無過,雖不能改惡者而緻諸善,亦不使善者由我而入于惡。
一統之世,疆域既廣,政理彌殷。
督察者之耳目,既有所不周,奉行者之情弊,遂難于究诘。
與其多所興作,使奸吏豪強,得所憑藉,以刻剝下民,尚不如束手一事不辦者,譬諸服藥,猶得中醫矣。
故曆代清靜之治,苟遇社會安定之際,恒能偷一日之安也。
文帝頗多仁政。
《漢書·食貨志》言:賈生說上以積貯,上感其言,始開藉田,躬耕以勸百姓。
《紀》在二年。
晁錯複說上務農貴粟,帝從其言,令民入粟邊拜爵。
錯複奏言:“邊食足以支五歲,可令入粟郡縣。
足支一歲以上,可時赦,勿收農民租。
”上複從其言,乃下诏賜民十二年租稅之半。
案據《本紀》,二年已嘗賜天下田租之半。
明年,遂除民田之租稅。
後十三歲,孝景二年,令民半出田租,三十而稅一。
終兩漢之世皆沿焉。
其于農民,可謂寬厚矣。
初即位,即下诏議振貸及存問長老之法,令郡國毋來獻。
《本紀》元年。
以列侯多居長安,邑遠,吏卒給輸費苦,令之國。
二年。
又令列侯、大夫人、夫人、諸侯王子及吏二千石無得擅征捕。
(14)七年。
亦皆恤民之政。
又除關,無用傳十二年。
夫貨物流通,則價貴而生之者益勸,此尤于人民生計有益,故論者亟稱之。
除肉刑之舉,為千古仁政。
十三年。
然前此已除收孥相坐之法,元年。
诽謗妖言之罪矣。
二年。
其于刑獄,亦不可謂不留意也。
景帝雖令民半出租,複置諸關,用傳出入,三年。
寬仁似不逮文帝,然盡除田租,本難為繼。
符傳之用,特以七國新反,備非常,注引應劭說。
此亦勢不容已,後遂沿而弗改,實非帝之初意也。
景帝嘗令郡國務勸農桑。
吏發民若取庸采黃金珠玉者,坐臧為盜。
後三年。
改磔為棄市,勿複磔。
中二年。
諸獄疑,若雖文緻于法,而于人心不厭者,辄谳之。
中元年。
又诏獄疑者谳有司,有司所不能決移廷尉,有令谳而後不當,谳者不為失。
後元年。
又減笞法,定箠令。
中六年。
其寬仁,固無異于文帝也。
然漢人之稱文、景,亦有頗過其實者,《漢書·文帝紀贊》曰:“孝文皇帝即位二十三年,宮室苑囿,車騎服禦,無所增益。
有不便,辄?以利民。
嘗欲作露台,召匠計之,直百金。
上曰:百金,中人十家之産也。
吾奉先帝宮室,常恐羞之,何以台為?身衣弋绨。
所幸慎夫人,衣不曳地。
以示敦樸,為天下先。
治霸陵,皆瓦器,不得以金、銀、銅、錫為飾。
因其山,不起墳。
南越尉佗自立為帝,召貴佗兄弟,以德懷之,佗遂稱臣。
與匈奴結和親,後而背約入盜,令邊備守,不發兵深入,恐煩百姓。
吳王詐病不朝,賜以幾杖。
群臣袁盎等谏說雖切,常假借納用焉。
張武等受賂金錢覺,更加賞賜,以愧其心。
專務以德化民。
是以海内殷富,興于禮義,斷獄數百,幾緻刑措。
烏乎!仁哉!”《景帝紀贊》曰:“周、秦之敝,罔密文峻,而奸軌不勝。
漢興,掃除煩苛,與民休息。
至于孝文,加之以恭儉。
孝景遵業,五六十載之間,至于移風易俗,黎民醇厚。
周雲成、康,漢言文、景,美矣!”其稱頌之可謂至矣。
然應劭《風俗通義》言:成帝嘗問劉向以世俗傳道文帝之事,而向皆以為不然。
其說雲:“文帝雖節儉,未央前殿至奢,雕文五采畫,華榱壁珰,軒楹皆飾以黃金,其勢不可以囊為帷。
即位十餘年時,五谷豐熟,百姓足,倉廪實,稸積有餘。
然文帝本修黃、老之言,不甚好儒術,其治尚清靜無為,以故禮樂、庠序未修,民俗未能大化,苟溫飽完給而已。
其後匈奴數犯塞,深入寇掠,北邊置屯待戰,轉輸絡繹;因以年歲不登;百姓饑乏,谷籴常至石五百,不升一錢。
前待诏賈捐之為孝元皇帝言:太宗時民賦四十,斷獄四百餘。
案太宗時民重犯法,治理不能過中宗之世,地節元年,天下斷獄四萬七千餘人,捐之言複不類。
又文帝時政頗遺失。
大中大夫鄧通,以佞幸吮癰瘍膿汁,見愛拟于至親,賜以蜀郡銅山,令得鑄錢。
通私家之富,侔于王者、封君。
又為微行,數幸通家。
文帝代服,衣罽,襲氈帽,騎駿馬,從侍中、近臣、常侍、期門武騎獵漸台下,馳射狐兔,畢雉刺彘。
是時待诏賈山谏,以為不宜數從郡國賢良出遊獵。
大中大夫賈誼,亦數陳上遊獵。
案二賈之言,皆見《漢書》本傳。
又《袁盎傳》言上從霸陵上,欲西馳下峻阪,盎谏乃止,知文帝确不免輕俊自喜。
誼與鄧通俱侍中,同位,誼又惡通為人,數廷譏之,由是疏遠,遷為長沙大傅。
既之官,内不自得。
及渡湘水,投吊書曰:阘茸尊顯,佞谀得意,以哀屈原離讒邪之咎,亦因自傷為鄧通等所想也。
”案《史》、《漢》皆但雲賈生為绛、灌之屬所毀而已,不雲為鄧通所想也,豈所謂為賢者諱邪?成帝曰:“其治天下,孰與孝宣皇帝?”向曰:“中宗之世,政教明,法令行;邊竟安,四夷親;單于款塞;天下殷富,百姓康樂;其治過于太宗之時,亦以遭遇匈奴賓服,四夷和親也。
”上曰:“後世皆言文帝治天下幾至大平,其德比周成王,此語何從生?”向對曰:“生于言事。
文帝禮言事者,不傷其意。
群臣無小大,至即從容言,上止辇聽之。
其言可者稱善,不可者喜笑而已。
言事多褒之,後人見遺文,則以為然。
世之毀譽,莫能得實。
審形者少,随聲者多,或至以無為有。
然文帝節儉約身,以率先天下,忍容言者,含咽臣子之短,此亦通人難及,似出于孝宣皇帝。
如其聰明遠識,不忘數十年事,制持萬幾,天資治理之材,恐不及孝宣。
”然則文帝乃中主,雖有恭儉之德,人君優為之者亦多。
即以西漢諸帝論:元帝之寬仁,殊不後于文帝,其任石顯,亦未甚于文帝之寵鄧通也。
文、景之緻治,蓋時會為之,王仲任治期之論,見《論衡》。
信不誣矣。
《漢書·東方朔傳》:朔對武帝,言文帝身衣弋绨,足履革舃,以韋帶劍,莞蒲為席,兵木無刃,衣缊無文,集上書囊,以為殿帷,即劉向所辨世俗不審之辭也。
《漢書》于朔事雖明為好事者所附著,然《文景紀》中所舉亦此等說也。
信審形者之少,随聲者之多矣。
第六節 封建制度變遷 封建者,過時之制也。
漢初用之,雖一收夾輔之效,然其勢終不可以複行,故至文、景之世,功臣外戚之患皆除,而同姓諸王,轉為治安之梗焉。
漢列二等之爵。
所謂侯者,其地小不足數,而其所謂王者,則誇州兼郡,連城數十,勢足以抗拒中央。
高帝所封異姓王國,存者惟一長沙。
同姓:兄伯之子,僅得為羹颉侯。
見《史記·楚元王世家》。
仲王代,為匈奴所攻,棄國。
子濞,封于吳。
弟交,封于楚。
高帝八子:孝惠帝、文帝,皆繼嗣為帝。
趙隐王如意、幽王友、共王恢,皆死孝惠、呂後時;燕靈王建,子為呂後所殺無後;及齊悼惠王肥,子哀王襄,孫文王則,悼惠王子城陽、濟北二王,事皆見前。
淮南厲王長者,高祖少子。
母故趙王張敖美人。
高祖八年,過趙,趙王獻之,得幸有身。
及貫高等謀反,事發,并逮治王,盡收捕王母兄弟美人,系之河内。
厲王母亦系,告吏曰:“得幸上,有身。
”吏以聞。
上方怒,未理。
厲王母弟趙兼,因辟陽侯言呂後。
呂後妒,弗肯白。
辟陽侯不強争。
厲王母已生厲王,恚,即自殺。
吏奉厲王詣上。
上悔,令呂後母之。
厲王蚤失母,常附呂後,孝惠、呂後時,得幸無患害。
文帝元年,立趙幽王子遂為趙王。
二年,又立幽王子辟強為河間王,是為文王,立十三年薨。
傳子哀王福,一年薨,無後。
三年,淮南王入朝。
自袖鐵椎,椎殺辟陽侯。
文帝赦弗治,王益驕恣。
六年,謀使人反谷口。
縣名,在今陝西醴泉縣東北。
事覺,廢處蜀嚴道。
今四川荥經縣。
王不食,道死雍。
十五年,齊文王薨,無子。
明年,文帝分齊地為六:封悼惠王子将闾為齊王,志為濟北王,賢為菑川王,都劇,今山東壽光縣。
雄渠為膠東王,都即墨。
卬為膠西王,都高苑,今山東桓台縣。
辟光為濟南王。
又分淮南地,立厲王子安為淮南王,勃為衡山王,賜為廬江王。
《漢書·賈誼傳》謂帝思誼衆建諸侯而少其力之言,故有此舉,則已稍為削弱諸侯之謀矣。
然吳、楚尚未及削,而當時江、淮之俗尤票輕,故卒釀七國之亂。
吳王濞,初封沛侯。
英布之反,高帝自将往誅,濞年二十,以騎将從。
荊王劉賈為布所殺,無後。
上患吳、會稽輕悍,無壯王以填之,諸子少,乃立濞于沛,為吳王。
後徙江都。
孝惠、高後時,天下初定,郡國諸侯,各務自拊循其民。
吳有豫章郡銅山,《漢書》注:韋昭曰:此有豫字誤也,但當言章郡,今故章也。
案故鄣,在今浙江長興縣西南。
《史記正義》雲:銅山,今宣州及潤州句容縣有。
案宣州,今安徽宣城縣。
句容,今江蘇句容縣。
濞則招緻天下亡命者。
益鑄錢,煮海水為鹽。
以故無賦,(15)國用富饒。
孝文時,吳大子入見,得侍皇大子飲博,争道不恭,皇大子引博局提殺之。
吳王由此稱病不朝。
京師知其以子故,諸吳使來,辄系治責之。
吳王恐,為謀滋甚。
後吳使者說上與更始,天子乃賜吳王幾杖,老不朝。
吳得釋,謀亦益解。
然其居國以銅鹽故,百姓無賦,卒踐更,辄與平賈。
歲時存問茂材,賞賜闾裡。
佗郡國吏欲來捕亡人者,訟共禁弗與。
如此者四十餘年,以故能使其衆。
晁錯為大子家令,得幸大子,數從容言吳過可削,又上書說孝文帝。
文帝寬,不忍罰。
以此吳日益橫。
及孝景帝即位,(16)錯為禦史大夫。
說上,謂削之亦反,不削亦反。
削之,其反亟,禍小,不削,反遲,禍大。
時楚元王傳子夷王郢,《漢書》作郢客。
至孫王戊,淫虐,景帝三年,朝。
晁錯言其往年為薄大後服,私奸服舍,請誅之。
诏赦,罰削東海郡。
因削吳之豫章郡、會稽郡。
及前二年,趙王有罪,削其河間郡。
膠西王卬,以賣爵有奸,削其六縣。
吳王恐削地無已,欲舉事。
聞膠西王勇,好氣,喜兵,使中大夫應高膠西王。
歸報,又身自為使,使于膠西,面結之。
遂發使約齊、菑川、膠東、濟南、濟北,皆許諾。
及削吳會稽、豫章郡書至,則吳王先起兵。
膠西、膠東、菑川、濟南、楚、趙皆反。
齊王後悔,背約城守。
濟北王城壞未完,其郎中令劫守其王,不得發兵。
膠西為渠帥,與膠東、菑川、濟南共攻圍臨菑。
趙王陰使匈奴,與連兵。
吳王悉其士卒,下令國中曰:“寡人年六十二,身自将。
少子年十四,亦為士卒先。
諸年上與寡人比,下與少子等者皆發。
”發二十餘萬人。
南使閩越、東越,東越亦發兵從。
孝景帝三年,正月,初起兵于廣陵。
西涉淮,因并楚兵。
發使遺諸侯書曰:“敝國雖貧,寡人節衣食之用,積金錢,修兵革,聚谷食,夜以繼日,三十餘年矣,願諸王勉用之。
能捕斬大将者,賜金五千斤,封萬戶;列将三千斤,封五千戶;裨将二千斤,封二千戶;二千石千斤,封千戶;千石五百斤,封五百戶;皆為列侯。
其以軍若城邑降者:卒萬人,邑萬戶,如得大将;人戶五千,如得列将;人戶三千,如得裨将;人戶千,如得二千石。
其小吏皆以差次受爵、金。
佗封賜皆倍常法。
其有故爵邑者,更益勿因。
寡人金錢在天下者,往往而有,非必取于吳,諸王日夜用之弗能盡,有當賜者,告寡人,寡人且往遺之。
”反書聞,天子遣大尉條侯周亞夫将三十六将軍往擊吳、楚,曲周侯郦寄擊趙,将軍栾布擊齊。
大将軍窦嬰屯荥陽,監齊趙兵。
初,袁盎為吳相,盎素不好晁錯,孝景即位,錯為禦史大夫,使吏案盎受吳王财物,抵罪。
诏赦以為庶人。
吳、楚反聞,錯謂丞史曰:“袁盎多受吳王金錢,專為蔽匿言不反,今果反,欲請治盎,宜知其計謀。
”人有告盎。
盎恐,夜見窦嬰,為言吳所以反,願至前口對狀。
錯之請諸侯罪過,削其支郡,上令公卿列侯宗室雜議,莫敢難,獨窦嬰争之,由此與錯有隙。
嬰入言,上乃召盎。
盎入見,言吳、楚以誅錯複故地為名。
方今計獨斬錯,發使赦七國,複其故地,則兵可毋血刃而俱罷。
于是上默然良久,曰:“顧誠何如,吾不愛一人以謝天下。
”乃拜盎為大常,吳王弟子德侯為宗正。
《集解》:徐廣曰:名通,其父名廣。
骃案《漢書》曰:吳王弟子德侯廣為宗正也。
盎裝治行。
後十餘日,丞相青翟劾奏錯當要斬。
錯殊不知,乃使中尉召錯,绐載行東市,錯衣朝衣斬東市。
則遣袁盎奉宗廟,宗正輔親戚使吳如盎策。
至吳,吳、楚兵已攻梁壁矣。
吳王不肯見盎,而留之軍中,欲劫使将。
盎亡走梁軍。
條侯乘六乘傳會兵荥陽,至洛陽,問故父绛侯客鄧尉,從其策,堅壁昌邑南,使輕兵絕淮、泗口,塞吳饷道。
吳王之初發也,吳臣田祿伯為大将軍。
田祿伯曰:“兵屯聚而西,無佗奇道,難以就功。
臣願得五萬人,别循江、淮而上,收淮南、長沙,入武關,與大王會,此亦一奇也。
”吳王大子谏曰:“王以反為名,此兵難以藉人,藉人,亦且反王,奈何?且擅兵而别,多佗利害,未可知也,徒自損耳。
”吳王即不許田祿伯。
吳少将桓将軍說王曰:“吳多步兵,步兵利險。
漢多車騎,車騎利平地。
願大王所過城邑不下,直棄去,疾西據洛陽武庫,食敖倉粟,阻山河之險,以令諸侯。
雖毋入關,天下固已定矣。
即大王徐行,留下城邑,漢軍車騎至,馳入梁、楚之郊,事敗矣。
”吳王問諸老将,老将曰:“此少年椎鋒之計可耳,安知大慮乎?”于是王不用桓将軍計。
吳王專并将其兵,度淮,與楚王西敗棘壁,在今河南柘城縣東北。
乘勝前,銳甚。
梁數使使報條侯求救,條侯不許。
又使使惡條侯于上,上使人告條侯救梁,複守便宜不行。
梁使韓安國及楚死事相弟張羽為将軍。
楚相張尚,谏王而死。
乃得頗敗吳兵。
吳兵欲西,梁城守堅,不敢西,即走條侯軍,會下邑,縣名,今江蘇砀山縣東。
欲戰,條侯堅壁不肯戰。
吳兵既餓,乃引而去。
大尉出精兵追擊,大破之。
吳王棄其軍,與壯士數千人走丹徒,今江蘇丹徒縣。
保東越。
漢使人以利啖東越。
東越殺吳王,盛其頭,馳傳以聞。
吳王之未度淮,諸賓客皆得為将、校尉、侯、司馬,獨周丘不得用。
(17)周丘者,下邳人,亡命吳,酤酒無行,吳王薄之,弗任。
丘上谒,願得王一漢節,必有以報王。
王予之。
丘夜馳入下邳,以罪斬令,召告昆弟所善豪吏,一夜得三萬人,使人報吳王。
遂将其兵北略地。
比至城陽,衆十餘萬,破城陽中尉軍。
聞吳王敗走,自度無與共成功,即引兵歸下邳。
未至,疽發背死。
吳王之棄其軍亡也,軍遂潰,往往稍降大尉、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