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二百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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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之二百四十二 洪武二十八年閏九月壬戌朔。

     癸亥,皇第四十五孫盤烒生,甯王世子也。

     夜,有星青白色,尾迹有光,起自紫微垣,日出阊阖門,東北行至玄戈旁沒。

     乙醜,熒惑犯東鹹。

     丁卯,吏部尚書翟善以受賄當死,其父謙訴于朝,乞宥子死,從軍終身以贖命,宥之,降為南甯府宣化縣知縣。

     遣使谕征南将軍左都督楊文等:“近聞奉議、兩江、溪洞等處林木陰翳,蛇虺遺毒草莽中,雨過毒流溪澗,飲之令人死。

    師入其地,凡行營駐劄,勿飲山溪水泉,恐餘毒傷人,宜鑿井以飲。

    爾等其慎察之。

    ” 壬申,遣行人林英賞播州宣慰使司及興隆等衛所征進有功将士并土兵凡二萬三千三百六十一人鈔一十二萬三千四百四十一錠。

     太白入角宿。

     癸酉,征南将軍左都督楊文等自廣西進兵,發廣西都司并護衛官軍二萬人及調田州府泗城等州土兵三萬八千九百人,從征奉議等處。

     以福建都指揮使司各衛所年深武職升授指揮、千百戶、鎮撫等官,凡六十四人。

     己卯,湖廣沅州等衛指揮佥事李貞等率兵讨沅州作耗苗賊,平之,斬首三千七十餘級,禽獲四千二十人。

     庚辰,廣西慶遠府思恩縣都亮等洞蠻賊莫父練等一千五百餘人作耗,攻掠縣治,劫殺官民,取倉庫錢糧。

    诏廣西都指揮使司發兵讨捕,尋剿平之。

     免北平霸州文安縣夏稅。

    先是,文安縣言:“去歲雨澇,傷民田稼。

    ”上命戶部遣官核實,免其稅。

     辛巳,壘壁陣星疏,折複聚。

     壬午,冊今上長子高熾為世子,冊兵馬指揮張麟女為世子高熾妃。

     徙靖州會同縣蠻洞民常通猺賊者往戍大同,計男女一千二百五十二人,各賜衣三件。

     丁亥,鎮遠鬼長箐等處苗蠻作亂。

    鎮遠衛指揮使司發兵讨之,指揮萬繼、百戶吳彬等戰死,指揮許能聞之,即率兵會偏橋等衛官軍擊敗其衆,斬首七十三級,禽獲三十八人,餘衆散走。

     戊子,賜京衛軍官命婦帛。

     己醜,賜府軍等衛習技幼軍八百四十九人衣三件。

     庚寅,诏更定親王歲賜祿米。

    先是,上謂戶部尚書郁新等曰:“朕今子孫衆盛,原定親王歲用祿米各五萬石。

    今天下官吏軍士亦多,俸給彌廣,其斟酌古制,量減各王歲給,以資軍國之用。

    ”至是,戶部議更定親王歲給祿米萬石,郡王二千石,鎮國将軍一千石,輔國将軍八百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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