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二百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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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品至九品二人,俱用正軍,三日一更。

     戊辰,廣東韶州府樂昌縣盜起,殺縣官,發倉庫,劫掠民赀,命清遠衛指揮雍文率兵讨捕之。

     以署北平布政使司事華敏為本司參議。

     己巳,置各處布政使司司獄,秩從九品。

     都督聶緯坐藍玉黨伏誅。

     河南衛軍王狗兒妻周氏一産三男。

    事聞,遣行人給賜鈔十錠、米五石,且命分其子二俾無子之家養之,月給米五鬥,過二歲罷給,著于例。

     辛未,遣禮部員外郎潘善應、司務譚孟高往祭廬山,為周颠仙立碑。

    颠仙姓周,不知其名,自言建昌人,身長壯,貌奇崛,舉止不類常人,年十餘病癫。

    嘗操一瓢入南昌,乞食于市,久之至臨川,未幾複還南昌。

    日施力于人,夜卧闾檐間,祁寒暑雨自若。

    嘗趨省府曰:“告太平。

    ”人皆異其言,遂呼為“颠仙”。

    不數年,天下果亂。

    陳友諒據江漢,引兵入南昌,颠仙隐迹不見。

    及上自将伐友諒,既定南昌,将還,颠仙從道左拜谒,潛随上至金陵。

    每遇上出,輙趨進曰:“告太平,告太平。

    ”間見或扪虱而談,擊節而歌,詞多隐語。

    上頗厭之特,命飲以燒酒,酣暢不辍。

    明日複至,上命賜以新衣,視其舊衣帶系菖蒲三寸許,曰:“細嚼飲水,腹無痛。

    ”又自言入火不熱,乃以巨甕覆之,積蘆薪五尺許,燔甕四旁,火盡滅,發而視之,端坐如故,如是者凡三。

    及寓蔣山寺月餘,寺僧言颠仙與沙彌争飯怒,不食半月矣。

    上幸翠微亭,召之,步趨無異平時,因賜之食,乃食。

    上問曰:“能不食一月乎?”曰:“能。

    ”乃坐之一密室中,不食者二十三日矣。

    上将幸寺,賜之食。

    京師将士聞之,争持酒肴往食之,既食而盡吐之。

    須臾,上至,與之食,乃複飲食如常時。

    既醉,上将還,颠仙于道側以手畫地作圈曰:“破一桶,成一桶矣。

    ”是時,中原尚未定,友諒複圍南昌,上欲親勒兵往援,問颠仙曰:“陳氏已僣号,吾此行何如?”颠仙仰視良久曰:“可行。

    ”上面無此人分,曰:“與汝偕行,可乎?”曰:“可。

    ”即踴躍持杖,搖舞如壯士揮戈狀,以示必勝之兆。

    舟次皖城,無風,不能進。

    颠仙曰:“行則有,不行則無。

    ”既而行不數裡,風果大作。

    至馬當,見江豚戲水,曰:“水怪見前,損人必多。

    ”上曰:“颠者言何妄也?複爾,則棄之江中。

    ”乃自言能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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