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二百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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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裡置用車輛,趱運甚便。

    ”诏從之,乃自塩池抵懷安每百裡置站,站設役夫七十人。

     丁未,命自今武臣既沒有子未承襲者,仍給其祿。

     庚戌,河南按察司言:“王府長史與按察司佥事俱五品,然佥事乃風紀之職,今王府筵宴長史上殿,佥事乃坐於殿外庑下,公聚序坐,長史複居佥事之上,禮有未當。

    ”诏下廷臣議,以為“公宴序坐,長史宜在佥事下,若王命長史上殿,則不拘此例”。

    上曰:“按察司佥事方面官也,王府筵宴亦宜入殿,坐於長史之上。

    ” 辛亥,給事中陳泰劾奏左佥都禦史桂滿欺罔,請寘于法。

    時江甯縣役夫自刎死,滿奏為人所殺,上诘之再三,固執其辭,故泰劾滿有誣罔之罪,無人臣禮。

    上曰:“恐滿實不知,姑宥之。

    ” 靖江王守謙薨。

    守謙,皇兄南昌王之孫,皇侄文正之子也。

    初,文正有罪,谪死桐城。

    上育守謙於宮中,所以教訓之甚笃。

    既長,俾王靖江,而陰賊陰狠,不謹憲度,狎比小人,肆為滛虐,國人苦之。

    上未忍寘于法,召還京師,戒谕之。

    守謙不知悔,複肆怨望,作詩譏剌。

    上複容貸,使居鳳陽力田,冀其知稼穑艱難,而思所以保富貴也。

    既七年,上以其久曆艱苦,必克自新,複其爵,使鎮雲南。

    又推本親愛之意,援引古道,諄諄訓戒。

    既行,又遣其妃之弟徐溥賜以玺書曰:“雲南諸夷雜處,地險人頑,守者非恩威并行,不可得而長久,故能者必恩威兼着,賞罰嚴明,笃在防奸禦侮,不作無益之工,以疲士卒。

    域内無警,使樂有餘,士卒既安,土人畏威懷德,則久長必矣。

    雲南冬無酷寒,夏無炎暑,氣候和平,可謂樂地。

    然爾戴罪而往,所居之室且可取容而已,所領軍士止存百人自随,其餘悉與縂兵官備禦,因糧于外,旦積餘糧,以備明年屯種。

    舊守軍士皆是力農,僅能自給,若不度在下之情,必使坐食,待盡一有窘乏,大非便也。

    爾所居非奉朕命,必欲稱及爾心,則人勞災興,有不可逃。

    爾其欽哉!”守謙既至雲南,複奢縱滛佚,掠殺不辜,黩于貨财,豪奪暴歛,号令苛急,軍民怨咨。

    上猶不忍緻罪,仍召還安置鳳陽,雖在貶斥,橫恣自如,強取牧馬,暴擾一鄉,乃召至京笞而禁锢之。

    至是卒,以其嫡長子贊儀為世子。

     是月,永甯宣撫司土官奢尾來朝,貢馬,诏賜文绮、鈔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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