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一百九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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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趙興率兵讨平之。
是月,更定《大明律》。
先是,刑部奏言:“比年律條增損不一,在外理刑官及初入仕者不能盡知,緻令斷獄失當,請編類頒行,俾知所遵守。
”遂命翰林院同刑部官取比年所增者參考折衷,以類編附舊律名例律,附于斷獄下。
至是,特載之篇首,凡三十卷,四百六十條:名例一卷,四十七條;吏律二卷,曰職制,十五條,曰公式,十八條;戶律七卷,曰戶役,十五條,曰田宅,十一條,曰婚姻,十八條,曰倉庫,二十四條,曰課程,十九條,曰錢債,三條,曰市廛,五條;禮律二卷,曰祭祀,六條,曰儀制,二十條;兵律五卷,曰宮衛,十九條,曰軍政,二十條,曰關津,七條,曰廄牧,十一條,曰郵驿,十八條;刑律十一卷,曰盜賊,二十八條,曰人命,二十條,曰鬥毆,二十二條,曰罵詈,八條,曰訴訟,十二條,曰受贓,十一條,曰詐僞,十二條,曰犯奸,十條,曰雜犯,十一條,曰補亡,八條,曰斷獄,二十九條;工律二卷,曰營造,九條,曰河防,四條。
書成,命頒行之。
故元丞相失烈門潛通塔失海牙等,率其部下襲劫捏怯來至也速疊兒佥院安達納哈出所,殺之,其部下潰散。
诏令朵顔、福餘等衛招撫之,送大甯,給與糧食,仍還全甯居住。
九月丙寅朔,日有食之。
普安軍民指揮使周骥言:“自中鹽之法興,雖邊陲遠在萬裡,商人圖利運糧,時至于軍儲不為無補。
今蠻夷屢叛,大軍所臨,動經歲月,食用浩穰而道裡險遠,饋運弗斷,宜減鹽價以緻商人。
舊例:雲南納米二鬥給淮浙鹽一引,二石給川鹽,一石七鬥給黑井鹽,二石四鬥給安甯鹽。
近因鹽重米輕,故商人少至,請更定其例。
”于是命戶部量減鹽價:淮浙鹽一引米一鬥五升,川鹽一石五鬥,安甯鹽二石,黑井如川鹽之數。
丁卯,誅西安前衛指揮使王綱。
先是,綱從征雲南,輙棰死軍士,又裒歛金帛諸物。
至是還,上谕之曰:“昔天下未定,朕身親戰陣,與士卒同甘苦,未嘗以非禮加之。
爾以将家子,豈不知為軍之難?比征雲南乏糧,至有掘杞蕨根而食者,爾不加恤,反酷虐之至死,而又裒歛無度,有人心者故如是乎?朕念爾父勿雷王之功,欲貸爾死,然法者天下之公,此而可宥,何以示天下?”綱無以對,遂斬之。
夜,歲星犯氐宿。
戊辰,上禦奉天門。
廷臣有言:“比來儒士起自田裡而擢用驟峻,非朝廷
是月,更定《大明律》。
先是,刑部奏言:“比年律條增損不一,在外理刑官及初入仕者不能盡知,緻令斷獄失當,請編類頒行,俾知所遵守。
”遂命翰林院同刑部官取比年所增者參考折衷,以類編附舊律名例律,附于斷獄下。
至是,特載之篇首,凡三十卷,四百六十條:名例一卷,四十七條;吏律二卷,曰職制,十五條,曰公式,十八條;戶律七卷,曰戶役,十五條,曰田宅,十一條,曰婚姻,十八條,曰倉庫,二十四條,曰課程,十九條,曰錢債,三條,曰市廛,五條;禮律二卷,曰祭祀,六條,曰儀制,二十條;兵律五卷,曰宮衛,十九條,曰軍政,二十條,曰關津,七條,曰廄牧,十一條,曰郵驿,十八條;刑律十一卷,曰盜賊,二十八條,曰人命,二十條,曰鬥毆,二十二條,曰罵詈,八條,曰訴訟,十二條,曰受贓,十一條,曰詐僞,十二條,曰犯奸,十條,曰雜犯,十一條,曰補亡,八條,曰斷獄,二十九條;工律二卷,曰營造,九條,曰河防,四條。
書成,命頒行之。
故元丞相失烈門潛通塔失海牙等,率其部下襲劫捏怯來至也速疊兒佥院安達納哈出所,殺之,其部下潰散。
诏令朵顔、福餘等衛招撫之,送大甯,給與糧食,仍還全甯居住。
九月丙寅朔,日有食之。
普安軍民指揮使周骥言:“自中鹽之法興,雖邊陲遠在萬裡,商人圖利運糧,時至于軍儲不為無補。
今蠻夷屢叛,大軍所臨,動經歲月,食用浩穰而道裡險遠,饋運弗斷,宜減鹽價以緻商人。
舊例:雲南納米二鬥給淮浙鹽一引,二石給川鹽,一石七鬥給黑井鹽,二石四鬥給安甯鹽。
近因鹽重米輕,故商人少至,請更定其例。
”于是命戶部量減鹽價:淮浙鹽一引米一鬥五升,川鹽一石五鬥,安甯鹽二石,黑井如川鹽之數。
丁卯,誅西安前衛指揮使王綱。
先是,綱從征雲南,輙棰死軍士,又裒歛金帛諸物。
至是還,上谕之曰:“昔天下未定,朕身親戰陣,與士卒同甘苦,未嘗以非禮加之。
爾以将家子,豈不知為軍之難?比征雲南乏糧,至有掘杞蕨根而食者,爾不加恤,反酷虐之至死,而又裒歛無度,有人心者故如是乎?朕念爾父勿雷王之功,欲貸爾死,然法者天下之公,此而可宥,何以示天下?”綱無以對,遂斬之。
夜,歲星犯氐宿。
戊辰,上禦奉天門。
廷臣有言:“比來儒士起自田裡而擢用驟峻,非朝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