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一百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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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二十五 洪武十二年閏五月丙申朔。

     戊戌,太白晝見。

     辛醜,置台州府甯海縣巡檢司。

     丙午,賞征進廣西猺賊有功者,指揮人绮帛各五匹,自千戶以下各有差,陣亡者倍之,征傷者加半;随征無功者:指揮人绮帛各三匹,自千戶以下亦各有差,軍士人鈔二錠,陣亡者倍之,征傷者加半。

     丁未,日本國王良懷遣其臣劉宗秩、通事尤虔俞豐等上表,貢馬及刀、甲、硫黃等物。

    使還,賜良懷織金文绮,宗秩等服物有差。

     甲寅,以栾仁為四川布政使。

     丙辰夜,有星大如雞子,色青白,起自螣蛇,至雲中沒。

     丁巳,皇陵祭殿成,命稱曰皇堂。

     庚申,以袁州府通判随赟為廣東按察使。

    赟字從禮,山東即墨人,性果敢,有才略。

    洪武初,以元故官赴京,授六安州英山縣主簿。

    時陳友諒餘孽王玉兒者以妖言惑衆為亂,殺掠吏民,赟集民兵捕之,擒玉兒并其黨與數百人,獲僞印、器仗,俱送京師。

    上召見,錫宴勞之,加錫白金五百兩、绮、帛各八匹,升知縣。

    縣民有為虎害者,赟移文于城隍之神,虎遂死于民被害,所斬其首,懸之城隍廟門,虎患遂息。

    升通判袁州,政簡而事治,流民歸業,田野墾辟,郡人德之,立碑以紀善政。

    至是,升今官。

     辛酉初昏,有星赤而芒,起自六甲,西北行至文昌沒。

     六月乙醜朔。

     丁卯,敕谕平羌将軍、禦史大夫丁玉曰:“大軍入松州,克戎虜于萬山之中,設官置衛,以威蠻夷,爾之功亦懋矣。

    朕聞松州山多田少,耕種恐不能贍軍,若以人民供億,則是困有用之民,守無用之地,非良策也。

    可相度其宜,或于保甯及擇要害之處立衛,爾與部下諸将計議來奏。

    ”既而玉言松州為西羌諸蠻要地,軍衛不可罷,從之,遂诏玉還軍四川。

     命都督佥事馬雲統兵征大甯。

    上谕之曰:“聞寇甚黠,知官軍至,悉遁入山,兵回,複出如是,則宜以大軍分駐要害之地,遣人招撫之,招之不至,則伏兵以伺,必盡獲之。

    凡得賊首,即其地斬之,以警其餘。

    ” 戊辰,嚴州府大水。

     以府軍右衛指揮佥事茆鼎為神策衛指揮佥事。

     壬申,命翰林定皇太子與諸王往複書簡之式。

    翰林儒臣議皇太子與諸王書,則曰“記問”,答諸王書曰“記答”,諸王奉書皇太子則曰“謹啟”。

    上改皇太子與諸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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