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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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之三十
洪武元年二月壬寅朔,中書省臣李善長、傅瓛、翰林學士陶安等進《郊社宗廟議》。
先是,上敕禮官及翰林、太常諸儒臣曰:“自昔聖帝明王之有天下,莫嚴于祭祀,故當有事,内必緻其誠敬,外必備其儀文,所以交神明也。
朕誕膺天命,統一海宇,首建郊社、宗廟以崇祀事,顧草創之初,典禮未備,其将何以交神明、緻靈贶?卿等其酌古今之宜,務在适中,定議以聞。
”至是,善長等奏:有國大祀曰圜丘,曰方丘,曰宗廟,曰社稷,各具沿革以進。
圜丘之說曰:“天子之禮,莫大于事,天故有虞、夏、商,皆郊天配祖,其來尚矣。
周官大司樂冬至日祀天于地上之圜丘,大宗伯以禋祀昊天上帝。
孝經曰:‘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皆所以重報本反始之事,禮之見于遺經者可考也。
秦人燔書滅學,仍西戎之俗,立四畤以祀白、青、黃、赤四帝,漢高祖因之,又增北畤兼祀黑帝,至于武帝有雍五畤之祠,又有渭陽五帝之祠,又有甘泉、太乙之祠而昊天上帝之祭,則未嘗舉行。
至元帝時,合祭天地,光武祀太乙,遵元始之制,而先王之禮變易盡矣。
魏晉以來,郊丘之說互有不同,宗鄭玄者以為天有六名,歲凡九祭。
六天者,北辰曜魄寶、蒼帝威靈仰、赤帝赤熛怒、黃帝含樞紐、白帝白招拒、黑帝協光紀是也。
九祭者,冬至祭昊天上帝于圜丘,立春、立夏、季夏、立秋、立冬祭五帝于四郊。
王者各禀五帝之精而王天下,謂之‘感生帝’,于夏正之月祭于南郊,四月龍見而雩,總祭五帝于南郊。
季秋大享于明堂是也。
宗王肅者則以天體惟一,安得有六?一歲二祭,安得有九?大抵多參二家之說行之。
而至唐為尤詳,武德、貞觀間用六天之義,永徽中從長孫無忌等議廢鄭玄議,用王肅說,乾封中複從鄭玄議焉。
宋太祖乾德元年冬至,合祭天地于圜丘,神宗元豊中罷合祭,哲宗紹聖、徽宗政和間或分或合,高宗南渡以後,惟用合祭之禮。
元初用其國俗拜天于日月山,成宗大德六年建壇合祭天地五方帝,九年始立南郊,專祀昊天上帝,泰定中又合祭然,皆不親郊。
文宗至順以後親郊者凡四,惟祀昊天上帝。
今當遵古制,分祭天地于南、北郊,冬至則祀昊天上帝于圜丘,以大明、夜明、星辰、太歲從祀。
”方丘之說曰:“按三代祭地之禮,見于經傳者:夏以五月,商以六月,周以夏至日,禮之于澤中方丘。
蓋王者事天明,事地察,故冬至報天,夏至報地,所以順陰陽之義也。
祭天于南郊之圜丘,祭地于北郊之方澤,所以順陰陽之位也,然先王親地,有社存焉。
禮曰:‘享帝于郊祀,社于國。
’又曰:‘郊所以明天道,社所以神地道。
’又曰:‘郊社所以祀上帝。
’又曰:‘明乎郊社之禮,或以社對帝,或以社對郊,則祭、社乃所以親地也。
’書曰:‘敢昭告于皇天後土。
’左氏曰:‘戴皇天,履後土。
’則古者亦命地祇為後土矣,曰地祇,曰後土,曰社,皆祭地也,此三代之正禮而釋經之正說。
自鄭玄惑于緯書,而謂夏至于方丘之上祭昆侖之祇,七月于泰折之壇祭神州之祇,析而二之,後世宗焉,一歲二祭。
自漢武用祠官寬舒議,立後土祠于汾陰脽上,禮如祀天,而後世又宗之于北郊之外,仍祀後土。
元始間,王莽奏罷甘泉泰畤,複長安南、北郊,以正月上辛若丁天子親合祠天地于南郊,而後世又因之,多合祭焉。
由漢曆唐千餘年間,親祀北郊者,惟魏文帝之大和、周武帝之建德、隋高祖之開皇、唐玄宗之開元四祭而已。
宋元豊中議專祭北郊,故政和中專祭者,凡四南渡以後則惟攝祀而已。
元皇慶間議夏至專祭地,未及施行。
今當以經為正,拟以今歲夏至日祀方丘,以五嶽、五鎮、四海、四渎從祀。
”宗廟之說曰:“傳謂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故為之宗廟,以享祖考而緻其報本之意也。
德有厚薄,故制有隆殺,自天子至官師,其制不同。
周制天子七廟,而《商書?伊尹》曰‘七世之廟,可以觀德。
’則知天子七廟,自古有之,不獨周為然也。
若夫太祖,百世不遷,三昭三穆,以世次比,至親盡而遷焉,此有天下之常禮也。
若至周穆王時文王親盡當祧,共王時武王親盡當祧,以其有功當宗故,皆别立一廟而謂之‘文世室’、‘武世室’,亦皆百世不遷。
漢高承秦之弊,未嘗立七廟,至太上皇崩,始诏郡國立廟,而皇祖以上無聞焉。
惠帝诏有司立原廟,又以沛宮為高祖廟,又于陵傍立寝園廟,自後每帝輙立一廟,不序昭穆。
景帝尊高帝為太祖,文帝為太宗,宣宗又尊武帝為世宗,皆世世不毀,至元帝始罷郡國廟及寝園廟。
光武中興于洛陽,立高廟,祀高祖及文、武、宣、元五帝;天子親奉祠于長安故高廟,祀成、哀、平三帝,京兆尹侍祠;又别立四親廟于南陽舂陵,祀父南頓君、祖钜鹿都尉、曾祖郁林太守、高祖舂陵節侯,皆歲時郡縣侍祠。
至明帝遺诏藏主于光烈皇後更衣别室,後帝相承,皆藏主于世祖之廟,由是同堂異室之制,至于元莫之能改。
唐高祖追尊高曾祖考,立四廟于長安;太宗議立七廟,虗太祖之
先是,上敕禮官及翰林、太常諸儒臣曰:“自昔聖帝明王之有天下,莫嚴于祭祀,故當有事,内必緻其誠敬,外必備其儀文,所以交神明也。
朕誕膺天命,統一海宇,首建郊社、宗廟以崇祀事,顧草創之初,典禮未備,其将何以交神明、緻靈贶?卿等其酌古今之宜,務在适中,定議以聞。
”至是,善長等奏:有國大祀曰圜丘,曰方丘,曰宗廟,曰社稷,各具沿革以進。
圜丘之說曰:“天子之禮,莫大于事,天故有虞、夏、商,皆郊天配祖,其來尚矣。
周官大司樂冬至日祀天于地上之圜丘,大宗伯以禋祀昊天上帝。
孝經曰:‘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皆所以重報本反始之事,禮之見于遺經者可考也。
秦人燔書滅學,仍西戎之俗,立四畤以祀白、青、黃、赤四帝,漢高祖因之,又增北畤兼祀黑帝,至于武帝有雍五畤之祠,又有渭陽五帝之祠,又有甘泉、太乙之祠而昊天上帝之祭,則未嘗舉行。
至元帝時,合祭天地,光武祀太乙,遵元始之制,而先王之禮變易盡矣。
魏晉以來,郊丘之說互有不同,宗鄭玄者以為天有六名,歲凡九祭。
六天者,北辰曜魄寶、蒼帝威靈仰、赤帝赤熛怒、黃帝含樞紐、白帝白招拒、黑帝協光紀是也。
九祭者,冬至祭昊天上帝于圜丘,立春、立夏、季夏、立秋、立冬祭五帝于四郊。
王者各禀五帝之精而王天下,謂之‘感生帝’,于夏正之月祭于南郊,四月龍見而雩,總祭五帝于南郊。
季秋大享于明堂是也。
宗王肅者則以天體惟一,安得有六?一歲二祭,安得有九?大抵多參二家之說行之。
而至唐為尤詳,武德、貞觀間用六天之義,永徽中從長孫無忌等議廢鄭玄議,用王肅說,乾封中複從鄭玄議焉。
宋太祖乾德元年冬至,合祭天地于圜丘,神宗元豊中罷合祭,哲宗紹聖、徽宗政和間或分或合,高宗南渡以後,惟用合祭之禮。
元初用其國俗拜天于日月山,成宗大德六年建壇合祭天地五方帝,九年始立南郊,專祀昊天上帝,泰定中又合祭然,皆不親郊。
文宗至順以後親郊者凡四,惟祀昊天上帝。
今當遵古制,分祭天地于南、北郊,冬至則祀昊天上帝于圜丘,以大明、夜明、星辰、太歲從祀。
”方丘之說曰:“按三代祭地之禮,見于經傳者:夏以五月,商以六月,周以夏至日,禮之于澤中方丘。
蓋王者事天明,事地察,故冬至報天,夏至報地,所以順陰陽之義也。
祭天于南郊之圜丘,祭地于北郊之方澤,所以順陰陽之位也,然先王親地,有社存焉。
禮曰:‘享帝于郊祀,社于國。
’又曰:‘郊所以明天道,社所以神地道。
’又曰:‘郊社所以祀上帝。
’又曰:‘明乎郊社之禮,或以社對帝,或以社對郊,則祭、社乃所以親地也。
’書曰:‘敢昭告于皇天後土。
’左氏曰:‘戴皇天,履後土。
’則古者亦命地祇為後土矣,曰地祇,曰後土,曰社,皆祭地也,此三代之正禮而釋經之正說。
自鄭玄惑于緯書,而謂夏至于方丘之上祭昆侖之祇,七月于泰折之壇祭神州之祇,析而二之,後世宗焉,一歲二祭。
自漢武用祠官寬舒議,立後土祠于汾陰脽上,禮如祀天,而後世又宗之于北郊之外,仍祀後土。
元始間,王莽奏罷甘泉泰畤,複長安南、北郊,以正月上辛若丁天子親合祠天地于南郊,而後世又因之,多合祭焉。
由漢曆唐千餘年間,親祀北郊者,惟魏文帝之大和、周武帝之建德、隋高祖之開皇、唐玄宗之開元四祭而已。
宋元豊中議專祭北郊,故政和中專祭者,凡四南渡以後則惟攝祀而已。
元皇慶間議夏至專祭地,未及施行。
今當以經為正,拟以今歲夏至日祀方丘,以五嶽、五鎮、四海、四渎從祀。
”宗廟之說曰:“傳謂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故為之宗廟,以享祖考而緻其報本之意也。
德有厚薄,故制有隆殺,自天子至官師,其制不同。
周制天子七廟,而《商書?伊尹》曰‘七世之廟,可以觀德。
’則知天子七廟,自古有之,不獨周為然也。
若夫太祖,百世不遷,三昭三穆,以世次比,至親盡而遷焉,此有天下之常禮也。
若至周穆王時文王親盡當祧,共王時武王親盡當祧,以其有功當宗故,皆别立一廟而謂之‘文世室’、‘武世室’,亦皆百世不遷。
漢高承秦之弊,未嘗立七廟,至太上皇崩,始诏郡國立廟,而皇祖以上無聞焉。
惠帝诏有司立原廟,又以沛宮為高祖廟,又于陵傍立寝園廟,自後每帝輙立一廟,不序昭穆。
景帝尊高帝為太祖,文帝為太宗,宣宗又尊武帝為世宗,皆世世不毀,至元帝始罷郡國廟及寝園廟。
光武中興于洛陽,立高廟,祀高祖及文、武、宣、元五帝;天子親奉祠于長安故高廟,祀成、哀、平三帝,京兆尹侍祠;又别立四親廟于南陽舂陵,祀父南頓君、祖钜鹿都尉、曾祖郁林太守、高祖舂陵節侯,皆歲時郡縣侍祠。
至明帝遺诏藏主于光烈皇後更衣别室,後帝相承,皆藏主于世祖之廟,由是同堂異室之制,至于元莫之能改。
唐高祖追尊高曾祖考,立四廟于長安;太宗議立七廟,虗太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