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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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瑀傳》雲:“晉王為皇太子,拜太子太保、同中書門下三品。帝曰:‘三師以德導太子者也,禮不尊則無所取法。’乃诏師入谒,太子出門迎拜。”今案晉王之為皇太子也,太宗以司徒長孫無忌為太子太師、同中書門下三品。〈同三品自此始,此見于《長孫無忌傳》。〉以司空房喬為太子太傅,知門下省事。〈此見于《房喬傳》〉而瑀自特進為太子太保,李??自兵部尚書為特進、太子詹事,并同中書門下三品。〈此見于《李??傳》〉乃一時之所謂妙選者。今史欲著其事,宜于《無忌傳》備書所命師、傅、保、詹事等姓名及所除之職,次載帝所言尊敬師傅之意。至于喬、瑀、??傳,則略陳其事,仍指諸傳以相援證,庶後世備見一時之事,此亦史體當然者也。今則太師傳内既不具載始末,而太傅、詹事傳内但各述拜官,至《太保傳》内始書其事,又不雲同時拜師、傅、詹事者何人,使覽者不能推見更有師、傅、詹事,此亦記述之未允者也。

    《食貨志》:“唐世百官俸錢,會昌後不複增,今著其數,太師、太傅、太保錢二百萬,太尉、司徒、司空一百六十萬,太子太師、太保、太傅一百四十萬,太子少師、少保、少傅百萬。”今案《百官志》雲:“太師、太傅、太保各一人,是為三師;太尉、司徒、司空各一人,是為三公。”;又《東宮官》:“太子太師、太傅、太保各一人,從一品;少師、少傅、少保各一人,從二品。”其次序皆如此。獨《食貨志》太子太傅、少傅反居太保、少保之下,何也?

    今案孟诜本方術養生之士也,舊書止列于《藝術傳》,且未嘗有隐概。今書乃入《隐逸傳》,莫谕其說。

    《李栖筠傳》雲:“出為常州刺史。蘇州豪士方清因歲兇誘流殍為盜,積數萬,依黟、歙間,阻山自防,東南厭苦。诏李光弼分兵讨平之。”今案方清阻亂事,《本紀》及《李光弼傳》皆不載,惟《栖筠傳》有之,及劉晏、李芃傳,略見姓名。然栖筠方是時止為常州刺史,且無讨伐之職,而方清自是蘇州士豪,依阻黟、歙,诏自委李光弼讨平,與栖筠無所幹預,何為乃見于《栖筠傳》乎?此當載之《光弼傳》也。

    仆固懷恩贊,而列于《陳少遊傳》後,馬存亮贊而列于仇士良、楊複光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