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關燈
,雨中有腥氣。

    〈是日,世宗崩。

    〉 後唐同光二年九月,司天奏,請禁天下造私曆者。

    從之。

     周廣順三年八月敕:“自今後玄象器物、天文圖書谶記、七曜曆、太乙雷公式法等,私家不得有及衷私傳習,有者并須焚毀。

    司天台、翰林院本司職員,不得以前代所禁文書,出外借人傳寫。

    其諸時日、五行、占筮之書不在禁限。

    每年曆日,須候本司再算造奏定,方得雕印,本司不得衷私示外,如違準律科罪。

    ” 顯德三年八月敕:“應諸色陰陽占蔔書,宜令司天台、翰林院集官詳定。

    其書如是曾經前代聖賢行用、合正道者,隻可存留;其有淺近妖妄不依典據者,并可毀廢。

    ” 梁開平三年十月,诏曰:“太保韓建,每月旦、十五日入閣稱賀,即令赴朝參,馀時勿用入見。

    ”〈示優禮也。

    〉 乾化元年正月敕:“許昌雄鎮,太保韓建,朕用之布政,民耕盜止,久居其位,庶可勝殘矣。

    宜令中書門下不計年月,勿議替移。

    ” 後唐同光三年八月内诏:“冊吳越王錢镠,其印宜以‘吳越國王之印’為文,仍令所司以金鑄造。

    ”示異禮也。

     天成四年六月敕:“故平盧軍節度使霍彥威,勲名顯著,宅兆已營,爰遵定谥之規,俾議送終之制,宜以三公禮葬。

    ” 長興二年四月诏曰:“周崇呂望,有尚父之稱;漢重蕭何,有不名之禮。

    錢镠冠公侯之位,疏吳越之封,宜示異恩,俾當缛禮。

    其錢镠宜賜不名。

    ”其年六月,以唐文正公魏徵八代孫韶為泾州安定縣主簿。

     晉天福二年七月,以唐忠武公李晟五代孫艥為将仕郎、耀州司戶參軍。

     梁開平元年四月,封湖南節度使馬殷為楚王。

    五月,封河南尹張全義為魏王;兩浙節度使錢镠為吳越王;皇兄全昱為廣王,依舊守太師緻仕;皇從子友謙為冀王,友諒為衡王,友能為惠王,友誨為邵王。

     二年正月,追封皇從子友甯為安王,友倫為密王。

    五月,封滄州節度使劉守文為大彭郡王,幽州節度使劉守光為河間郡王,許州節度使馮行襲為長樂郡王。

     三年二月,進封靈武節度使韓遜為颍川郡王。

    四月,進封易定節度使王處直為北平王,福建節度使王審知為閩王,廣州節度使劉隐為南平王,同州節度使劉知俊為大彭郡王,山南東道節度使楊師厚為弘農郡王。

    追封故河中節度使王重榮為晉王。

    七月,進封幽州節度使劉守光為燕王。

     四年四月,進封廣州節度使劉隐為南海王。

    追封皇兄存為朗王。

    六月,追封皇伯義方為颍王,皇叔義譚為韶王。

     乾化元年五月,進封延州節度使高萬興為渤海郡王。

     二年二月,追封故魏博節度使羅弘敬為趙王。

     後唐同光元年十一月,進封延州節度使高萬興為北平王。

     二年二月,改封河南尹、判六軍諸衛事張全義為齊王。

    三月,進封荊南節度使高季興為南平王。

    四月,封夏州節度使李仁福為朔方王。

     天成二年五月,封福建節度使王延鈞為琅琊王。

    六月,封湖南節度使馬殷為楚國王。

     三年七月,追封僞蜀主王衍為順正公,以諸侯禮葬。

    進封福建節度使王延鈞為閩王。

     長興四年二月,封東、西兩川節度使孟知祥為蜀王。

    五月,封皇從子從溫為兖王,從璋為洋王,從敏為泾王。

    追封故夏州節度使李仁福為虢王。

    七月,進封兩浙節度使錢元瓘為吳王。

     應順元年正月,封荊南節度使高從誨為南平王,湖南節度使馬希範為楚王。

    進封兩浙節度使錢元瓘為吳越王。

     清泰元年六月,封幽州節度使趙德均為北平王,青州節度使房知溫為東平王。

    七月,封鳳翔節度使李從曮為西平王。

     晉天福元年十二月,追封故東丹王李贊華為燕王。

     二年五月,封魏博節度使範延光為臨清王,青州節度使王建立為臨淄王,封鳳翔節度使李從曮為岐王。

    十一月,進封兩浙節度使錢元瓘為吳越國王。

    追封故昭義節度使李嗣昭為韓王。

     三年四月,進封鳳翔節度使李從曮為秦王,青州節度使王建立為東平王。

    九月,改封郓州節度使範延光為高平郡王。

     五年三月,進封昭義節度使王建立為韓王。

    九月,進封青州節度使楊光遠為東平王。

    十一月,進封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