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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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紹能為軍鋒,毀其栅。
至秦王川,邀擊于長城嶺。
(《宋史·劉紹能傳》)宋環州熟羌思順來投。
諒祚倚為向導。
蔡挺宣言:“思順且複來。
”命葺舊舍,出兵西為迎候之舉。
諒祚果凝思順,毒之死。
(《宋史·蔡挺傳》)侵宋慶州,敗還。
聲言益發人騎,且出嫚辭,複攻圍大順城。
鄜延經略安撫使陸诜謂由積習使然,不稍加折诮,則國威不立。
乃留止請時服使者及歲賜,而移文宥州問故。
帝喜曰:“固知诜能辦此。
”諒祚聞之,大沮,盤旋不敢入,乃報言:“邊吏擅興兵,今誅之矣。
”(《宋史·陸洗傳》) 宋遣西京左藏庫副使何次公赍诏來,問所以入寇之故,仍止歲賜銀帛。
陸诜言:“不若且賜時服”,不從。
先是,諒祚入犯,韓琦議停歲賜,絕和市,遣使問罪。
樞密使文彥博難之,或舉寶元、康定事(按《長編》作因舉寶元、康定事,改“或”為“因”,則屬彥博矣。
《韓琦傳》作或,則引寶元、康定事者非彥博,當時在樞府尚有陳旭、呂公弼二人,未審誰所言)。
琦曰:“諒祚狂童也,非有元昊智計,而邊備過當時遠甚。
亟诘之,必服。
”會陸诜策與琦合,而諒祚果歸款。
十一月,次公還,以諒祚表進。
帝已卧疾,琦叩禦榻曰:“諒祚服否?”帝力疾顧琦曰:“一如卿料也。
”諒祚所上表,雖雲“受賜累朝,敢渝先誓”,然尚多遊詞,歸罪于其邊吏。
乃複誡約夏國,诏曰:“國家遠撫方域,并推恩信,不專用武,蓋務息民。
夏國世服忠勞,為國藩衛,故于歲時賜與,恩禮甚備,期于惇守誓約,傳之永久。
不謂累年以來,數興兵甲,侵犯疆陲,驚擾人民,誘脅熟戶,蕩覆族帳,亡失生業,被邊數路,略無甯歲。
朝廷姑務含恕,不欲遽然生事,止令所在移文理辯,而夏國終不承禀。
乃複多聚人馬,直叩大順,圍迫城寨,焚燒村落,張其兵勢,以抗官軍,不順之狀,人神共憤。
朕獨排群議,特降诏書,直究歸由,先行诘問。
今覽封奏,所稱受賜累朝,敢渝先誓,祈恤民氓之患,欲見和平之理,推心及此,良可歎嘉。
詳觀叙陳,尚達誠懿。
至如屯聚兵馬,既托言是邊上首領攻圍城寨,又指說作小可邊事。
誓诏所載,豈容如此!況夏國兵甲,可都無統制,緣邊首領,必然不可擅興。
若向去更有侵犯,又複假此為詞,則使朝廷何以信憑,盟好必難保守。
故複谕旨,所宜審圖,傥欲善繼前勳,不渝先志,則當專遣使人,别貢誓表,具言今後嚴誡邊上酋首,各守封疆,不得點集人馬,侵犯邊土。
其鄜延、環慶、泾原、秦鳳等路沿邊一帶,久系漢界熟戶并順漢西蕃,不得更行劫擄,及逼脅歸投;所有漢界不逞叛亡之人,亦不得更有招納,有渝此約,是為絕好。
馀則遵依誓诏,如此方明效順,以釋衆疑。
朝廷恩禮賜與,一切如舊。
況緣邊熟戶等,朝廷素有約束,若不來侵犯,必不先起事端,疆埸之間,共期康靖。
”(《長編》二百八、《宋史·韓琦傳》及《西夏紀事本末》) 宋絕夏歲賜,罷和市。
(《宋史·韓琦傳》)是歲,謀伐宋,以有備不果。
宋張方平帥秦州,諜告夏人将壓境,方平料簡士馬,聲言出塞,已而夏人不至。
言者論其輕舉,曾公亮曰:“兵不出塞,何名輕舉?寇之不得至者,有備故也。
倘罪之,後之邊臣将不敢為先事之備矣。
”(《宋史·張方平傳》) 西夏稱拱化五年 春正月,如宥州。
(《西夏書事》) 是月,宋英宗崩。
太子顼即位,是為神宗。
(《宋史·英宗本紀》)二月,宋遣供備庫副使高遵裕來報哀,并以英宗遺留物來賜。
遵裕抵宥州下宮,夏人遣王盥受命,以吉服至。
遵裕切責之,乃易服。
既而具食上宮,語及大順城事,盥曰:“剽掠輩耳。
”遵裕曰:“若主寇邊,扶傷而遁,斯言非妄耶?”夏人以為辱,亟遣人代對,終食不敢發口,辄忿怒曰:“王人蔑視下國,敝邑雖小,控弦十數萬,亦能躬執櫜鞋,與君周旋。
”遵裕瞋目曰:“主上天縱神武,毋肆狂獗,以幹誅夷。
”時諒祚觇于屏間,搖手使止。
(《宋史·夏國傳》及《高遵裕傳》) 西蕃首領拽羅缽、鸠令結二人誘蕃部二百馀帳來投。
(《宋史·神宗本紀》)掠青雞川。
三月,蕃酋獻地秦州,築成南牟谷口以拒。
夏國所據,多漢匈奴地,元昊與延、環諸路相攻,于秦、渭僅亦再至。
故諒祚時,二州蕃族日盛。
景珣等獻計,以為先取西蕃,然後兵扼要害,則陝右可舉。
于是諸蕃半為攻陷,浸淫直逼秦州。
時青雞川蕃部苦諒祚侵掠,遣使詣秦州獻地,請于南牟谷口置堡戍兵,以通秦州德順之援,絕夏人入寇徑路。
陝西宣撫使郭逵以聞,宋帝诏從之。
(《西夏書事》) 閏三月,遣使如宋謝罪。
諒祚遣使獻方物謝罪,請戒饬酋長守封疆。
如去冬所賜诏旨。
因複以诏答之曰:“朕以夏國累年以來,數興兵甲,侵犯疆陲,驚擾人民,誘逼熟戶。
去秋乃複直叩大順,圍迫城寨,焚燒村落,抗敵官軍。
邊奏屢聞,人情共憤!群臣皆謂夏國已違誓诏,請行拒絕。
先皇帝務存含恕,且诘端由,庶觀逆順之情,以決衆多之論。
逮此露章之禀命,已悲仙馭之上賓。
朕纂極雲初,包荒在念,仰循先志,俯諒乃誠。
既自省于前辜,複願堅于永好。
苟奏封所叙,忠信無渝,則恩禮所加,歲時如舊,安民保福,不亦休哉!”仍賜絹五百匹,銀五百兩。
(《宋史·神宗本紀》。
《長編》二百九及《朔方新志》載此诏,作宋遣使于元昊,與此異。
) 宋遣内殿崇班魏璪來賜治平三年冬服、銀、絹。
初,陸诜請留賜冬服及大行遺留二使,而自以帥牒告之。
至是,宋乃遣使。
(《宋史·夏國傳》及《陸诜傳》)秋,遣使如宋奉慰及進助山陵。
宋因谕夏國主,令遵守藩儀。
诏曰:“诏夏國主,朝廷戢兵所以息民,施德所以懷遠。
顧西夏之封守,奉累朝之诏書。
不意近歲以來,繼有無名之舉,邊隅多擾,生聚靡甯。
乃至去秋,忽迫大順,雖雲報仇于熟戶,實亦拒戰于官軍,皆謂已萌之情,可見不順之迹。
先皇帝終務全于國體,且往诘其事端。
洎朕纂承之初,尤思撫禦之略,載覽來章之述,有嘉大義之存。
矧舊載于宗盟,複躬承于忠訓。
宜念祖先之服,益遵藩翰之儀,使永無兵革之虞,衆遂耕耘之樂。
自享多福,以傳無窮。
”(《宋史·夏國傳》及《西夏紀事本末》) 八月,宋複夏和市。
(《宋史·神宗本紀》)宋來诏谕令發熟戶,仍不得侵踐漢地。
诏曰:“诏夏國主,朕修文德所以懷遠人之安,戢威武所以廣諸夏之福。
豈欲為邊生患,與衆興勞!今據逐路經略司奏:自嘉祐七年春至今秋以來,夏國人騎或脅略近邊熟戶;或侵踐當界民疇;或假以金錢購亡命之卒;或誘以
至秦王川,邀擊于長城嶺。
(《宋史·劉紹能傳》)宋環州熟羌思順來投。
諒祚倚為向導。
蔡挺宣言:“思順且複來。
”命葺舊舍,出兵西為迎候之舉。
諒祚果凝思順,毒之死。
(《宋史·蔡挺傳》)侵宋慶州,敗還。
聲言益發人騎,且出嫚辭,複攻圍大順城。
鄜延經略安撫使陸诜謂由積習使然,不稍加折诮,則國威不立。
乃留止請時服使者及歲賜,而移文宥州問故。
帝喜曰:“固知诜能辦此。
”諒祚聞之,大沮,盤旋不敢入,乃報言:“邊吏擅興兵,今誅之矣。
”(《宋史·陸洗傳》) 宋遣西京左藏庫副使何次公赍诏來,問所以入寇之故,仍止歲賜銀帛。
陸诜言:“不若且賜時服”,不從。
先是,諒祚入犯,韓琦議停歲賜,絕和市,遣使問罪。
樞密使文彥博難之,或舉寶元、康定事(按《長編》作因舉寶元、康定事,改“或”為“因”,則屬彥博矣。
《韓琦傳》作或,則引寶元、康定事者非彥博,當時在樞府尚有陳旭、呂公弼二人,未審誰所言)。
琦曰:“諒祚狂童也,非有元昊智計,而邊備過當時遠甚。
亟诘之,必服。
”會陸诜策與琦合,而諒祚果歸款。
十一月,次公還,以諒祚表進。
帝已卧疾,琦叩禦榻曰:“諒祚服否?”帝力疾顧琦曰:“一如卿料也。
”諒祚所上表,雖雲“受賜累朝,敢渝先誓”,然尚多遊詞,歸罪于其邊吏。
乃複誡約夏國,诏曰:“國家遠撫方域,并推恩信,不專用武,蓋務息民。
夏國世服忠勞,為國藩衛,故于歲時賜與,恩禮甚備,期于惇守誓約,傳之永久。
不謂累年以來,數興兵甲,侵犯疆陲,驚擾人民,誘脅熟戶,蕩覆族帳,亡失生業,被邊數路,略無甯歲。
朝廷姑務含恕,不欲遽然生事,止令所在移文理辯,而夏國終不承禀。
乃複多聚人馬,直叩大順,圍迫城寨,焚燒村落,張其兵勢,以抗官軍,不順之狀,人神共憤。
朕獨排群議,特降诏書,直究歸由,先行诘問。
今覽封奏,所稱受賜累朝,敢渝先誓,祈恤民氓之患,欲見和平之理,推心及此,良可歎嘉。
詳觀叙陳,尚達誠懿。
至如屯聚兵馬,既托言是邊上首領攻圍城寨,又指說作小可邊事。
誓诏所載,豈容如此!況夏國兵甲,可都無統制,緣邊首領,必然不可擅興。
若向去更有侵犯,又複假此為詞,則使朝廷何以信憑,盟好必難保守。
故複谕旨,所宜審圖,傥欲善繼前勳,不渝先志,則當專遣使人,别貢誓表,具言今後嚴誡邊上酋首,各守封疆,不得點集人馬,侵犯邊土。
其鄜延、環慶、泾原、秦鳳等路沿邊一帶,久系漢界熟戶并順漢西蕃,不得更行劫擄,及逼脅歸投;所有漢界不逞叛亡之人,亦不得更有招納,有渝此約,是為絕好。
馀則遵依誓诏,如此方明效順,以釋衆疑。
朝廷恩禮賜與,一切如舊。
況緣邊熟戶等,朝廷素有約束,若不來侵犯,必不先起事端,疆埸之間,共期康靖。
”(《長編》二百八、《宋史·韓琦傳》及《西夏紀事本末》) 宋絕夏歲賜,罷和市。
(《宋史·韓琦傳》)是歲,謀伐宋,以有備不果。
宋張方平帥秦州,諜告夏人将壓境,方平料簡士馬,聲言出塞,已而夏人不至。
言者論其輕舉,曾公亮曰:“兵不出塞,何名輕舉?寇之不得至者,有備故也。
倘罪之,後之邊臣将不敢為先事之備矣。
”(《宋史·張方平傳》) 西夏稱拱化五年 春正月,如宥州。
(《西夏書事》) 是月,宋英宗崩。
太子顼即位,是為神宗。
(《宋史·英宗本紀》)二月,宋遣供備庫副使高遵裕來報哀,并以英宗遺留物來賜。
遵裕抵宥州下宮,夏人遣王盥受命,以吉服至。
遵裕切責之,乃易服。
既而具食上宮,語及大順城事,盥曰:“剽掠輩耳。
”遵裕曰:“若主寇邊,扶傷而遁,斯言非妄耶?”夏人以為辱,亟遣人代對,終食不敢發口,辄忿怒曰:“王人蔑視下國,敝邑雖小,控弦十數萬,亦能躬執櫜鞋,與君周旋。
”遵裕瞋目曰:“主上天縱神武,毋肆狂獗,以幹誅夷。
”時諒祚觇于屏間,搖手使止。
(《宋史·夏國傳》及《高遵裕傳》) 西蕃首領拽羅缽、鸠令結二人誘蕃部二百馀帳來投。
(《宋史·神宗本紀》)掠青雞川。
三月,蕃酋獻地秦州,築成南牟谷口以拒。
夏國所據,多漢匈奴地,元昊與延、環諸路相攻,于秦、渭僅亦再至。
故諒祚時,二州蕃族日盛。
景珣等獻計,以為先取西蕃,然後兵扼要害,則陝右可舉。
于是諸蕃半為攻陷,浸淫直逼秦州。
時青雞川蕃部苦諒祚侵掠,遣使詣秦州獻地,請于南牟谷口置堡戍兵,以通秦州德順之援,絕夏人入寇徑路。
陝西宣撫使郭逵以聞,宋帝诏從之。
(《西夏書事》) 閏三月,遣使如宋謝罪。
諒祚遣使獻方物謝罪,請戒饬酋長守封疆。
如去冬所賜诏旨。
因複以诏答之曰:“朕以夏國累年以來,數興兵甲,侵犯疆陲,驚擾人民,誘逼熟戶。
去秋乃複直叩大順,圍迫城寨,焚燒村落,抗敵官軍。
邊奏屢聞,人情共憤!群臣皆謂夏國已違誓诏,請行拒絕。
先皇帝務存含恕,且诘端由,庶觀逆順之情,以決衆多之論。
逮此露章之禀命,已悲仙馭之上賓。
朕纂極雲初,包荒在念,仰循先志,俯諒乃誠。
既自省于前辜,複願堅于永好。
苟奏封所叙,忠信無渝,則恩禮所加,歲時如舊,安民保福,不亦休哉!”仍賜絹五百匹,銀五百兩。
(《宋史·神宗本紀》。
《長編》二百九及《朔方新志》載此诏,作宋遣使于元昊,與此異。
) 宋遣内殿崇班魏璪來賜治平三年冬服、銀、絹。
初,陸诜請留賜冬服及大行遺留二使,而自以帥牒告之。
至是,宋乃遣使。
(《宋史·夏國傳》及《陸诜傳》)秋,遣使如宋奉慰及進助山陵。
宋因谕夏國主,令遵守藩儀。
诏曰:“诏夏國主,朝廷戢兵所以息民,施德所以懷遠。
顧西夏之封守,奉累朝之诏書。
不意近歲以來,繼有無名之舉,邊隅多擾,生聚靡甯。
乃至去秋,忽迫大順,雖雲報仇于熟戶,實亦拒戰于官軍,皆謂已萌之情,可見不順之迹。
先皇帝終務全于國體,且往诘其事端。
洎朕纂承之初,尤思撫禦之略,載覽來章之述,有嘉大義之存。
矧舊載于宗盟,複躬承于忠訓。
宜念祖先之服,益遵藩翰之儀,使永無兵革之虞,衆遂耕耘之樂。
自享多福,以傳無窮。
”(《宋史·夏國傳》及《西夏紀事本末》) 八月,宋複夏和市。
(《宋史·神宗本紀》)宋來诏谕令發熟戶,仍不得侵踐漢地。
诏曰:“诏夏國主,朕修文德所以懷遠人之安,戢威武所以廣諸夏之福。
豈欲為邊生患,與衆興勞!今據逐路經略司奏:自嘉祐七年春至今秋以來,夏國人騎或脅略近邊熟戶;或侵踐當界民疇;或假以金錢購亡命之卒;或誘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