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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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稱天授禮法延祚二年 春正月,元昊遣使如宋,表請稱帝改元。

     表曰:“臣祖宗本出帝胄,當東晉之末運,創後魏之初基。

    遠祖思恭,當唐季率兵拯難,受封賜姓。

    祖繼遷,心知兵要,手握乾符,大舉義旗,悉降諸部。

    臨河五郡,不旋踵而歸;沿邊七州,悉差肩而克。

    父德明嗣奉世基,勉從朝命,真王之号,夙感于頒宣;尺土之封,顯蒙于割裂。

    臣偶以狂斐,制小蕃文字,改大漢衣冠。

    衣冠既就,文字既行,禮樂既張,器用既備,吐蕃、塔坦、張掖、交河,莫不從伏。

    稱王則不喜,朝帝則是從,輻辏屢期,山呼齊舉,伏願一垓之土地,建為萬乘之邦家。

    于時,再讓靡遑,群集又迫,事不得已,顯而行之。

    遂以十月十一日,郊壇備禮,為世祖始文本武興法建禮仁孝皇帝,〈(王鞏《聞見近錄》寶元中,元昊始遣介稱教練都使,乞于其國中稱兀卒。

    與《宋史》稱帝事異)〉國稱大夏,年号天授禮法延祚。

    伏望皇帝陛下,睿哲成人,寬慈及物,許以西郊之地,冊為南面之君。

    敢竭愚庸,常敦歡好。

    魚來雁往,任傳鄰國之音;地久天長,永鎮邊方之患。

    至誠瀝懇,仰俟帝俞。

    謹遣弩涉俄疾、你斯悶、卧普令濟、嵬伽崖爾,奉表以聞。

    〈(《宋史·夏國傳》。

    按《長編》:初,元昊遣使稱僞官抵延州,郭勸、李渭留其使,具奏元昊雖僭中國名号,然閱其表函,尚稱臣,可漸以禮屈,願與大臣熟議。

    又元昊反,書聞朝廷,即議出兵,群臣争言:“小醜可即誅滅。

    ”吳育獨建議:“元昊雖名藩臣,其尺賦鬥租不入縣官,窮漠之外服叛不常,宜外置之,以示不足責。

    且彼已僭服,誇示酋豪,勢必不能自削。

    宜援國初江南故事,稍易其名,可以順撫而收之。

    ”奏入,宰相張士遜笑曰:“人言吳正言心風,果然。

    ”)〉 宋王德用請自将讨元昊,不許。

     元昊使者将歸,不肯受诏及賜物。

    樞密院議,數日不決。

    王德用、陳執中欲斬之,盛度、張觀不可,卒遣之,但卻其獻物,韓周複送至境上。

    已而德用請自将讨元昊,不許。

    〈(《長編》一百二十三。

    又初議誅元昊使者,參知政事程琳以謂古者兵交,使在其間,宜善遣之,以示大體。

    其後使者益驕,大臣以為患。

    或議,因使者入傳舍,壓壞垣,令死其下。

    琳曰:“始不誅,以罪有在也。

    今既驕,可暴其罪而誅之,以明國法,又何患耶?”)〉 二月,白豹寨主、都指揮使裴永昌以族叛附于宋。

     柔遠寨蕃部巡檢圭嵬招之,使降也。

    宋帝诏:補三班借職、本族巡檢。

    〈(《長編》一百二十三)〉使間宋金明寨主李士彬,不行。

     元昊為書及錦袍、銀帶,投鄜延境上,以遺金明李士彬,且約以叛。

    候人得之,諸将皆疑士彬,副都部署夏元亨獨曰:“此行間爾。

    士彬與羌世仇,若有私約,通贈遺,豈使衆知耶?”乃召士彬與飲,厚撫之。

    士彬感泣,不數日,果擊敵,取首馘、羊馬自效。

    〈(《長編》一百二十三。

    又《宋史·趙振傳》:元昊将反,為金銀、冠佩、隐飾、甲騎,遺屬羌。

    振潛以金帛誘取之,以破其勢,得冠佩、銀鞍三千,甲騎數百。

    告鄰部,俾以環為法,不聽。

    于是,東茭、金明、萬劉諸族勝兵數萬,悉為賊所有。

    )〉 唃厮啰來伐西涼。

     宋诏厮啰,使背擊元昊。

    至是,厮啰奉诏出兵向西涼,西涼有備,厮啰知不可攻,捕殺遊邏數十人亟還,聲言圖再舉。

    〈(《宋史·吐蕃傳》。

    按《長編》初議重賄唃厮啰,使擊元昊,因以其地與之。

    參知政事程琳曰:“使唃厮啰得地,是複生一元昊。

    不若用間,使二羌勢不合,即中國之利也。

    ”)〉 夏四月,元昊将舉兵攻延安。

    宋環慶钤轄高繼嵩,請令石、隰州發五關塞捉生兵,夜濟大河入定仙嶺鐵笳平,設伏掩襲。

    從之。

    〈(《長編》一百二十三)〉 遣使潛購中國宮人。

     初,宋帝放宮人二百七十名〈(按《長編》作二百七人)〉,悉任所之。

    元昊陰以重币購得數人,納諸左右。

    于是,朝廷之事,宮禁之私,纖悉具知。

    〈(《宋史·仁宗本紀》及富弼《論西夏八事》)〉 五月,定朝儀。

     宋承唐制,以元日、五月朔、冬至,行大朝會禮,群臣上壽,設宮縣萬舞。

    其常朝儀,百官入,赴文德殿正衙曰“常參”五日赴崇德殿曰“起居”。

    元昊謀稱帝,陰蓄使介往來,久悉中朝典故。

    至是,于正朔朝賀,雜用唐宋典式,而見官屬,以六日為“常參”,九日為“起居”,均令蕃宰相押班,百官以次序列朝谒,舞蹈,行三拜禮,有執笏不端、行立不正、趨拜失儀者并罰。

    〈(《宋史·夏國傳》及《禮志》)〉 建蕃學。

     夏州自五代後,不列職方,其官屬非世族相傳,即幕府遷擢,尚無科目取士之法。

    元昊思以胡禮、蕃書抗衡中國,特建蕃學,以野利仁榮主之。

    譯《孝經》、《爾雅》、《四言雜字》為蕃語,寫以蕃書。

    于蕃、漢官僚子弟内選俊秀者入學教之,俟習學成效,出題試問,觀其所對精通、所書端正,量授官職。

    并令諸州各置蕃學,設教授訓之。

    〈(《宋史·夏國傳》及《西夏書事》)〉 六月,宋诏削元昊賜姓、官爵。

     壬午,诏曰:“昔苗民弗懷,首罹虞竄,郅支自立,終伏漢誅。

    蓋犯順者無赦于國章,除殘者罔限于荒服。

    炳焉通誼,疇或敢喻。

    趙元昊戎漢馀妖,邊關小種,性含虺毒,志負狼貪,昏頑表于稚年,傲悖成于壯齒。

    曩者德民即世,西夏控哀,朝廷錄守方之忠,憫稱慈之禮,拔于童孺,付以節旄,名襲真王,寵視同姓。

    金絮有秩,絡繹以周其窮,關市弗譏,貿遷以通其貨。

    假我明命,取重諸羌。

    固當竭犬馬之勤,效涓埃之報,克守先業,以稱大恩;而背惠反常,毀忠蔑信,僭舉國号,扇惑蕃渠,跳梁井蛙之涯,旅拒秋螳之轍。

    公遣軍校,冒服使車,列牍自陳,欺天罔畏。

    既張逆節,合舉明刑。

    朕深憐舊勳,特加涵覆,橫遏群議,密賜手書,貸其方命之愆,開以自新之路。

    護送來介,俾還穹居,庶遷善而革音,終恃遠而迷複。

    至敢驅率配隸,攘劫塞民,騰告文符,訛诳區落。

    而朝臣列奏,邊吏抗詞,願舉偏師,往平狡穴,趣枭稱亂之首,以正不廷之辜。

    朕載念一夫肆狂,馀衆何罪!況元昊脅從濟欲,濫殺逞威,名酋外奔,諸帳懷貳,苟戈铤并進,則玉石奚分,且俾列于購科,止用取其魁惡。

    元昊在身官爵,并宜削奪,仍令宗正寺除去屬籍。

    惟彼諸部素奉本朝,迫此奸兇,遂其诖誤。

    倘能結黨歸義,執賊建功,必當昭洗前污,申明厚賞。

    國有信誓,炳如丹青,應賞募科格,并委中書、門下,詳為條件,以時布告,庶體朕懷。

    ”因絕互市,揭榜于邊:募能生擒元昊及斬首來獻者,即以為定難節度使。

    元昊界蕃漢職員,能率族歸順者,等第推恩。

    時呂夷簡在大名,聞之驚曰:“謀之誤矣!”立削奏曰:“前代方鎮叛命,如此诰誓,則有之矣,非所以禦戎狄也。

    萬一反有不遜之言,得無損國體乎!”朝廷方改之,已聞有指斥之詞矣。

    元昊為患既劇,朝延降诏,購募敵中僞署名職至卑如理移香者,詐輸歸款,朝廷重其封祿,至以郡王待之,亦終不至,其黨益固矣。

    〈(《長編》一百二十三及《西夏紀事本末》。

    按孫汴《丁文簡公度崇儒之碑》雲:“元昊反,朝廷議奪官爵。

    公謂戎人渠長,自古盜名号者多矣,矧夏人萌僭竊心歲且久,削之必不能止叛計,但自損威靈耳。

    屬獻謀者言頗異,議遂格。

    ”見《名臣碑傳碗琰集》。

    又《退朝錄》載,趙德明歸款,真宗賜以宗姓,然不附屬籍。

    晁文元草制雲:“奕世荷殿邦之德,舉宗聯命氏之榮。

    ”寶元二年,元昊叛,诏削屬籍,非也。

    )〉 宋以元昊叛,牒契丹。

    以河東緣邊點集兵馬,慮北朝驚疑故也。

    〈(《涑水記聞》)〉秋八月,宋知慶州張崇俊,請聯藏擦勒族制元昊。

     藏擦勒凡三十八族,在黑山前後,衆十馀萬,人馬勇健,與元昊世為仇。

    向屬豐州,自首領王承美死,子孫雖相襲知豐州,而威望不振,不能統屬。

    藏擦勒遂各置首領。

    至是,崇俊請選王氏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