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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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於名神。
是夕,東宮有狼害人。
明旦,有人射殺。
乙卯,重陽節也。
帝禦南殿,賜宴侍臣。
命樂賦詩如常也。
是夜,地震。
丙辰,地亦震。
丁巳,大雨。
四、如真法師與藤原良相共奏天下同修佛像之請 癸亥,無品-安敕內親王,薨。
桓武天皇第十三女,母-從四位上藤原朝臣大繼之女-從四位下-河子也。
〈藤原大繼,日本紀略作藤原文繼。
〉 甲子,散位-從五位上-嶋田朝臣-清田,卒。
清田者,正六位上-村作之子也。
少入學,略涉經史。
奉文章生試,遂及科第。
後為大學少屬,遷為大宰少典,還為內藏少屬。
弘仁十四年,改臣姓為朝臣。
天長元年,為少外記。
三年,兼為勘解由判官。
四年,轉為大外記,兼為下野權掾。
天長六年正月,敘從五位下。
承和二年,為宮內少輔。
四年,遷為治部少輔。
六年九月,出為伊賀守。
仁壽元年十一月,敘從五位上。
卒時年七十七。
乙醜,地震。
〈同日,有官符。
據見三代格第七。
〉 丙寅,地亦震。
己巳,僧正-長訓大法師,卒。
長訓,俗姓錦氏,近江國滋賀郡人也。
師事少僧都-玄憐。
延曆年中,受具足戒。
後於大極殿,說最勝王經。
應問而答,能發疑薈。
稍轉,仁壽三年,為僧正。
卒時年八十二。
長訓,自少至長,固持毘尼,推己及物,博愛為先。
白黑至今,稱其慈悲。
癸酉,授正六位上-紀朝臣-夏井,從五位下。
從五位下-藤原朝臣-峰主,為左少辨。
紀朝臣-夏井,為右少辨。
橘朝臣-高宗,為土佐守。
甲戌,以伊豆國大興寺,預於定額,為海印寺別院。
大興寺者,孝子-大部-富賀滿為國家所建也。
修理東大寺大佛司檢校-傳燈修行賢大法師位-真如,大納言-正三位-兼行右近衛大將-藤原朝臣-良相等奏言:「謹案,去天平勝寶四年敕書稱:『朕發菩薩大願,奉造盧舍那佛,廣及法界知識。
夫有天下之富者朕也,有天下之勢者朕也。
以此富勢,造彼尊像。
事也易成,心也難至。
恐徒有勞,人預無能感。
諸知識者,發至誠心,各人招福。
宜每日三拜盧舍那佛,自當存念各造盧舍那佛像。
如更有人,願持一枝花一合土造像者,勿禁勿障,同進百姓,催令加造。
』者。
〈俱見續日本紀天平十五年十月辛巳條。
〉即知先皇本願,以一切人眾為善知識。
欲共其福利,不專於一己。
而今件大佛,已為大破。
修理所須,殆及新造。
案佛所說:『莊嚴佛事,修理舊物,所得功德,勝於新造。
』而獨用官物以充給,恐乖弘濟之本願。
望請,令天下人,不論一文錢一合米,隨力多少,以得加進。
又一切神祇,不望功德勝利者蓋寡矣。
故先皇始自八幡大神,以為善知識,賴其冥助,果彼大願。
若諸神祇,望預件功德者,命所司,隨其所願,辨送料物。
然則先皇大願,始終不違。
人神福利,古今如一。
」敕許之。
於是,令郡國以米及輕齎等,隨便運送。
乙亥晦,地震。
冬十月,丙子朔,賜飲侍臣如常。
戊寅,地震。
丙戌,夫人-從三位-藤原朝臣-緒夏,薨。
夫人,贈左大臣-從一位-內麻呂之女也。
弘仁元年十一月,敘從五位上。
三年正月,敘從四位下。
六年七月,立為夫人,敘從三位。
薨後,贈正二位。
癸巳,山埼津頭失火。
延燒三百餘家。
甲午,復出羽國百姓困窮者萬九千餘口。
十一月,丙午朔癸醜,築前國奏言:「上座郡大領-外從七位上-前田臣-市成,理郡年久,善政日聞。
百姓同聲,謂之不煩。
請假外從五位下,積效為真。
」從之。
庚申,地震。
乙醜,從五位下-藤原朝臣-近主,為常陸介。
丁卯,帝不禦神嘉殿。
所司奉祭如常儀。
戊辰,帝禦南殿。
賜宴群臣。
一如常儀。
十二月,丙子朔,大炊寮大八嶋竈神、齋火武主比命神、內膳司庭火皇神,並授從五位下。
丁亥,地震。
癸巳,禮佛懺悔。
辛醜,中務少輔-從五位下-興峰王,賜姓清原真人。
是夕,東宮有狼害人。
明旦,有人射殺。
乙卯,重陽節也。
帝禦南殿,賜宴侍臣。
命樂賦詩如常也。
是夜,地震。
丙辰,地亦震。
丁巳,大雨。
四、如真法師與藤原良相共奏天下同修佛像之請 癸亥,無品-安敕內親王,薨。
桓武天皇第十三女,母-從四位上藤原朝臣大繼之女-從四位下-河子也。
〈藤原大繼,日本紀略作藤原文繼。
〉 甲子,散位-從五位上-嶋田朝臣-清田,卒。
清田者,正六位上-村作之子也。
少入學,略涉經史。
奉文章生試,遂及科第。
後為大學少屬,遷為大宰少典,還為內藏少屬。
弘仁十四年,改臣姓為朝臣。
天長元年,為少外記。
三年,兼為勘解由判官。
四年,轉為大外記,兼為下野權掾。
天長六年正月,敘從五位下。
承和二年,為宮內少輔。
四年,遷為治部少輔。
六年九月,出為伊賀守。
仁壽元年十一月,敘從五位上。
卒時年七十七。
乙醜,地震。
〈同日,有官符。
據見三代格第七。
〉 丙寅,地亦震。
己巳,僧正-長訓大法師,卒。
長訓,俗姓錦氏,近江國滋賀郡人也。
師事少僧都-玄憐。
延曆年中,受具足戒。
後於大極殿,說最勝王經。
應問而答,能發疑薈。
稍轉,仁壽三年,為僧正。
卒時年八十二。
長訓,自少至長,固持毘尼,推己及物,博愛為先。
白黑至今,稱其慈悲。
癸酉,授正六位上-紀朝臣-夏井,從五位下。
從五位下-藤原朝臣-峰主,為左少辨。
紀朝臣-夏井,為右少辨。
橘朝臣-高宗,為土佐守。
甲戌,以伊豆國大興寺,預於定額,為海印寺別院。
大興寺者,孝子-大部-富賀滿為國家所建也。
修理東大寺大佛司檢校-傳燈修行賢大法師位-真如,大納言-正三位-兼行右近衛大將-藤原朝臣-良相等奏言:「謹案,去天平勝寶四年敕書稱:『朕發菩薩大願,奉造盧舍那佛,廣及法界知識。
夫有天下之富者朕也,有天下之勢者朕也。
以此富勢,造彼尊像。
事也易成,心也難至。
恐徒有勞,人預無能感。
諸知識者,發至誠心,各人招福。
宜每日三拜盧舍那佛,自當存念各造盧舍那佛像。
如更有人,願持一枝花一合土造像者,勿禁勿障,同進百姓,催令加造。
』者。
〈俱見續日本紀天平十五年十月辛巳條。
〉即知先皇本願,以一切人眾為善知識。
欲共其福利,不專於一己。
而今件大佛,已為大破。
修理所須,殆及新造。
案佛所說:『莊嚴佛事,修理舊物,所得功德,勝於新造。
』而獨用官物以充給,恐乖弘濟之本願。
望請,令天下人,不論一文錢一合米,隨力多少,以得加進。
又一切神祇,不望功德勝利者蓋寡矣。
故先皇始自八幡大神,以為善知識,賴其冥助,果彼大願。
若諸神祇,望預件功德者,命所司,隨其所願,辨送料物。
然則先皇大願,始終不違。
人神福利,古今如一。
」敕許之。
於是,令郡國以米及輕齎等,隨便運送。
乙亥晦,地震。
冬十月,丙子朔,賜飲侍臣如常。
戊寅,地震。
丙戌,夫人-從三位-藤原朝臣-緒夏,薨。
夫人,贈左大臣-從一位-內麻呂之女也。
弘仁元年十一月,敘從五位上。
三年正月,敘從四位下。
六年七月,立為夫人,敘從三位。
薨後,贈正二位。
癸巳,山埼津頭失火。
延燒三百餘家。
甲午,復出羽國百姓困窮者萬九千餘口。
十一月,丙午朔癸醜,築前國奏言:「上座郡大領-外從七位上-前田臣-市成,理郡年久,善政日聞。
百姓同聲,謂之不煩。
請假外從五位下,積效為真。
」從之。
庚申,地震。
乙醜,從五位下-藤原朝臣-近主,為常陸介。
丁卯,帝不禦神嘉殿。
所司奉祭如常儀。
戊辰,帝禦南殿。
賜宴群臣。
一如常儀。
十二月,丙子朔,大炊寮大八嶋竈神、齋火武主比命神、內膳司庭火皇神,並授從五位下。
丁亥,地震。
癸巳,禮佛懺悔。
辛醜,中務少輔-從五位下-興峰王,賜姓清原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