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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鞠躬盡瘁,死而後已。
為諸臣不公不平,連章見诋,故歸訴于皇上。
』」語畢,天顔慘恻久之。
前嗣昌在蜀,于重慶公署題匾自旌曰「鹽梅上将」。
】 甲申正月三日,召對左中允李明睿于德政殿。
明睿請屏左右,趨近禦案與禦衣接言。
良久,上退還宮,賜宴文昭閣,又賜茶再召。
進上言所奏事,即欲行之,漏下二鼓,命明睿出宮,大約為南遷計也。
【此處缺:刻漏房銅壺滴漏凡八刻,水交一時,文華殿值殿監官抱時辰牌赴乾清門,挨次換之。
牌長尺餘,闊數寸,石青地,金字某時。
】 淨身男子,大約閩人居多。
崇祯十七年,中選三次,增萬人,每歲月米增七萬二千石;靴料銀增五萬。
其未選中者,散于皇城外有堂子之佛寺,俗稱「無名白」。
俗稱「無名白内官」,有十二監、四司、八局,共二十四衙門。
【此處被删三條: 正月,司天奏帝座下移,上谕後宮同日修省。
後五月,軒轅絕續不常,大小失次。
至九、十月間,乃複。
軒轅者,後妃之舍。
主内政以弼太微,為周後同殉難之相。
大學士李建泰請督兵真、保,上擇吉幸正陽樓親餞。
官軍旗旛十餘萬人,賜宴,出禦撰手敕獎谕,親臨正陽門,用寶以賜。
三月九日,錢守俊升管長樂宮金鐘。
十九日,罹國變,流落金阊為黃冠。
後住虞山緻道觀。
】 三月十八日更馀,上召太監王承恩入,整内員為出亡計。
已而微服,欲奪門出,不得。
望見正陽門城上懸白籠镫三,遂回。
白籠镫者,自一至三,以表寇信之緩急也。
【此處缺:玄武門據紫禁城之艮方,更鼓樓在焉。
】 上回宮見後,曰:「大事去矣!爾為天下母,當死。
」後恸哭,曰:「妾事陛下十八年,卒不聽一語。
今日同死社稷,亦複何所恨?」遂自缢。
上命傳皇太子、二皇子至,猶盛服入。
上曰:「此何時,而不易服乎?」亟命持敝衣來,上為解其衣換之,且手系其帶,告之曰:「汝今日為太子,明日為平人。
在亂離之中,匿形迹、藏姓名,見年老者呼之以『翁』、年少者呼之以『伯』、『叔』,萬一得全報父母仇,無忘吾今日戒也!」左右皆哭失聲。
上欲自殉,先賜西宮及懿安後白帶各一,并宮嫔之承寵者,皆令自裁。
上入甯壽宮,長平公主年十五,方哭。
上曰:「汝何故生吾家?」揮之以刃,殊左臂。
又劔斫昭仁公主于昭仁殿,年六歲矣。
時中璫七萬人,皆喧嘩走。
宮人亦奔迸都市。
上缢于萬壽山之紅閣,所禦元色鑲邊白綢半臂,有禦筆血诏,雲:「朕在位十七年,薄德菲躬,上邀天罪。
逆賊直逼京師,諸臣誤朕也。
朕無顔見祖宗于地下,将發覆面而死,任賊分裂朕屍,勿傷吾百姓一人。
」【此處缺:或曰,衣袖墨書一行雲:「因失江山,無面目見祖宗,不敢終于正寝。
」】 上與王承恩語良久,命酒對酌,至三更,俱醉。
上起攜承恩手,至萬壽山,上崩。
承恩跪帝膝前,引帶扼脰,同死。
此處缺:今思陵墓門之右為承恩墓,以從死祔焉。
時司兵柄者,外則李國桢,内則承恩也。
宮人魏氏聞賊入,大呼曰:「賊入大内,吾輩必遭污辱。
有志者宜蚤自計!」遂躍入禦河死。
頃之,同死者百馀人。
宮人費氏,年十六,自投眢井。
賊鈎出,見其姿容,争相奪。
費绐之曰:「吾長公主也。
」羣賊擁見自成,令内官審之,非是。
賜從賊羅某與歸。
将婚,費曰:「吾雖宮人,實巨家女也。
今幸事将軍,請召諸貴為嘉會,可乎?」羅喜,召諸賊豪飲,及醉,費竊利刃請羅入,舂其喉。
出請行酒,連刺二賊,始自刭。
瀕死呼曰:「吾之不殺李賊,天也!」 四月初三日,賊以帝後梓宮葬于田貴妃墓内。
移妃于右,帝居中,後居左。
【此處被删一條:三百年來帑藏頗盈,即李賊馱載數十車以去者也。
但魏奄被譴出都之日,自言曰:「上若此,我之禍酷矣,彼亦未為福也。
」蓋籍注與厚藏之所甚秘,奄不以告。
而上憂勤十七載,亦竟未之知爾。
】 長平公主被劔死,複蘇,舁歸周皇親家。
順治二年,主上書求為尼。
章皇帝憫之,特訪元配周世顯,備物遣嫁。
卒以憂傷成疾,甫周歲而薨,葬于彰義賜莊。
【此處被删一條:上與後身殉社稷,以結三百年之局,誠僅事也。
南都之擁立,可勝歎哉!】 《燼宮遺錄》卷之下·終
為諸臣不公不平,連章見诋,故歸訴于皇上。
』」語畢,天顔慘恻久之。
前嗣昌在蜀,于重慶公署題匾自旌曰「鹽梅上将」。
】 甲申正月三日,召對左中允李明睿于德政殿。
明睿請屏左右,趨近禦案與禦衣接言。
良久,上退還宮,賜宴文昭閣,又賜茶再召。
進上言所奏事,即欲行之,漏下二鼓,命明睿出宮,大約為南遷計也。
【此處缺:刻漏房銅壺滴漏凡八刻,水交一時,文華殿值殿監官抱時辰牌赴乾清門,挨次換之。
牌長尺餘,闊數寸,石青地,金字某時。
】 淨身男子,大約閩人居多。
崇祯十七年,中選三次,增萬人,每歲月米增七萬二千石;靴料銀增五萬。
其未選中者,散于皇城外有堂子之佛寺,俗稱「無名白」。
俗稱「無名白内官」,有十二監、四司、八局,共二十四衙門。
【此處被删三條: 正月,司天奏帝座下移,上谕後宮同日修省。
後五月,軒轅絕續不常,大小失次。
至九、十月間,乃複。
軒轅者,後妃之舍。
主内政以弼太微,為周後同殉難之相。
大學士李建泰請督兵真、保,上擇吉幸正陽樓親餞。
官軍旗旛十餘萬人,賜宴,出禦撰手敕獎谕,親臨正陽門,用寶以賜。
三月九日,錢守俊升管長樂宮金鐘。
十九日,罹國變,流落金阊為黃冠。
後住虞山緻道觀。
】 三月十八日更馀,上召太監王承恩入,整内員為出亡計。
已而微服,欲奪門出,不得。
望見正陽門城上懸白籠镫三,遂回。
白籠镫者,自一至三,以表寇信之緩急也。
【此處缺:玄武門據紫禁城之艮方,更鼓樓在焉。
】 上回宮見後,曰:「大事去矣!爾為天下母,當死。
」後恸哭,曰:「妾事陛下十八年,卒不聽一語。
今日同死社稷,亦複何所恨?」遂自缢。
上命傳皇太子、二皇子至,猶盛服入。
上曰:「此何時,而不易服乎?」亟命持敝衣來,上為解其衣換之,且手系其帶,告之曰:「汝今日為太子,明日為平人。
在亂離之中,匿形迹、藏姓名,見年老者呼之以『翁』、年少者呼之以『伯』、『叔』,萬一得全報父母仇,無忘吾今日戒也!」左右皆哭失聲。
上欲自殉,先賜西宮及懿安後白帶各一,并宮嫔之承寵者,皆令自裁。
上入甯壽宮,長平公主年十五,方哭。
上曰:「汝何故生吾家?」揮之以刃,殊左臂。
又劔斫昭仁公主于昭仁殿,年六歲矣。
時中璫七萬人,皆喧嘩走。
宮人亦奔迸都市。
上缢于萬壽山之紅閣,所禦元色鑲邊白綢半臂,有禦筆血诏,雲:「朕在位十七年,薄德菲躬,上邀天罪。
逆賊直逼京師,諸臣誤朕也。
朕無顔見祖宗于地下,将發覆面而死,任賊分裂朕屍,勿傷吾百姓一人。
」【此處缺:或曰,衣袖墨書一行雲:「因失江山,無面目見祖宗,不敢終于正寝。
」】 上與王承恩語良久,命酒對酌,至三更,俱醉。
上起攜承恩手,至萬壽山,上崩。
承恩跪帝膝前,引帶扼脰,同死。
此處缺:今思陵墓門之右為承恩墓,以從死祔焉。
時司兵柄者,外則李國桢,内則承恩也。
宮人魏氏聞賊入,大呼曰:「賊入大内,吾輩必遭污辱。
有志者宜蚤自計!」遂躍入禦河死。
頃之,同死者百馀人。
宮人費氏,年十六,自投眢井。
賊鈎出,見其姿容,争相奪。
費绐之曰:「吾長公主也。
」羣賊擁見自成,令内官審之,非是。
賜從賊羅某與歸。
将婚,費曰:「吾雖宮人,實巨家女也。
今幸事将軍,請召諸貴為嘉會,可乎?」羅喜,召諸賊豪飲,及醉,費竊利刃請羅入,舂其喉。
出請行酒,連刺二賊,始自刭。
瀕死呼曰:「吾之不殺李賊,天也!」 四月初三日,賊以帝後梓宮葬于田貴妃墓内。
移妃于右,帝居中,後居左。
【此處被删一條:三百年來帑藏頗盈,即李賊馱載數十車以去者也。
但魏奄被譴出都之日,自言曰:「上若此,我之禍酷矣,彼亦未為福也。
」蓋籍注與厚藏之所甚秘,奄不以告。
而上憂勤十七載,亦竟未之知爾。
】 長平公主被劔死,複蘇,舁歸周皇親家。
順治二年,主上書求為尼。
章皇帝憫之,特訪元配周世顯,備物遣嫁。
卒以憂傷成疾,甫周歲而薨,葬于彰義賜莊。
【此處被删一條:上與後身殉社稷,以結三百年之局,誠僅事也。
南都之擁立,可勝歎哉!】 《燼宮遺錄》卷之下·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