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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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襲。

    」遂不行。

    是日,淸賊果來多大浦前洋,仍向西生浦,實與行長,謀羸師以誘我也。

    朝廷猶以不遵朝命,下舜臣于獄栲訊之,遂以全南兵使元均爲統制使。

     ○皇朝以右僉都禦史楊鎬爲經理,兵部尙書邢玠爲摠督,軍門麻貴爲提督統宣大兵一千,副總兵楊元統遼東兵三千,副摠兵吳惟忠統南兵四千,遊擊牛伯英統密雲兵二千,遊擊陳愚衷統延綏兵二千,參政蕭應宮監軍,戶部郞中董漢儒督餉以來救。

    先是,楊邦亨、沈惟敬等辱命而歸,皇朝以秀吉負我大恩,戕殺官軍,久不撤兵,將兵部尙書石星下獄,拿沈惟敬以去。

    朝廷又連遣權悏等告急,遂再發兵,相繼而來。

     三月 3月1日 ○朔辛卯,遣戶曹判書金睟,調度大軍糧餉于兩湖。

     ○設重試、別試,取趙守寅等十九人,以重試取前檢閱許筠等五人。

     夏四月 4月1日 ○朔辛酉,設庭試,取文科李好義等九人。

    是日幸慕華館,親試北道武士,取百餘人,蓋爲北道人而設也。

     ○上幸大學謁聖,仍試士,取文科尹繼善等九人,武科一千七十人。

    時少有警急,則唯以設武科廣取爲上策,至有皂隷之賤,皆得參榜,識者譏之。

     ○成均館儒生崔喜男上疏曰: 往在己醜年,國家不幸,逆賊鄭汝立以窮兇極惡之物,厚誣一世,遍交名流,一怨失職,輒圖不軌,潛結群盜,事覺自刎,闔門之誅,神人共快。

    第以平日朝著間,以士友相知者,萬無知情之理,而一邊蓄憤之人,自幸報復之機,外託討逆之名,陰濟網打之計,搆虛羅織,無所不至。

    鬼蜮情狀,不待臣等之煩瀆,而聖明之洞燭,已著於崔永慶褒贈之擧矣。

    姦魁鄭澈見棄士類,切齒於李潑等,一聞逆變,與其徒黨,抃躍相慶,必置潑等於族滅之地,陰嗾白惟鹹、梁千頃怪鬼之輩,連章搆禍。

    猶恐潑等幸免,以按獄踈漏,除去推官,潑等罪狀終不著見,則潛遣門客,脅諸獄囚,誘以免死,而使之誣引潑等。

    至於鞫問之際,倡出內應之說,指導供辭,竟使無辜之輩,殲盡於嚴刑之下,且令老母、嬰兒,悉就刑訊。

    當時委官,顧望畏縮,承順姦黨,未嘗一言及於刑獄之失,則誤國之罪,不可獨歸於一鄭澈也。

    假三峯之名,而殺林下之處士;造翻獄之說,而陷無罪之推官。

    朝野之稍有名字,而不附己者,終欲無遺。

    嗚呼!天理公論不容泯滅,今者日月雖已久遠,伸釋雖已發端,怵禍之習猶未盡除,大臣則回互沮抑,以爲彌縫之地;三司則循默隱忍,以爲保身之計,臣不勝痛悶焉。

    如永慶等伸冤褒恤,已無所憾,而其餘鄭介淸等含冤之類,豈可使未蒙昭雪之恩乎?況潑子命哲之忍刑救父。

    振民兄弟之以正自斃,殿下之所可矜惻者也。

    伏願殿下,留心焉。

     答曰:「爾等之言過矣。

    」按李恒福己醜記事,恒福爲其時問事郞廳,鄭澈爲委官。

    一日,澈招恒福,問崔永慶獄事,恒福曰:「起獄今已閱歲,何嘗有一人指永慶爲三峯者乎?今無端以道聽,拿囚處士,不幸而死,則必有公論,相公何得辭其責也?」澈大驚曰:「我與永慶,平日雖以論議相角,豈至於欲相害也?此出於本道訛傳,於我何幹?」恒福曰:「非謂相公陷之也。

    知其無根,而坐視不救,豈推官之體?名曰鞫逆,囚繫滿獄,推官固不敢一一伸理。

    至於永慶,囚中之尤無根可名者。

    且是孝友處士,何可不救?」澈曰:「我當極力救解。

    」後當再鞫,永慶略陳時事,且及與成渾異論之由。

    鞫畢,澈退而招恒福,色頗怫然曰:「君觀其供辭,是何言也?」恒福笑曰:「相公之所不說者,無乃以言及時事耶?」澈曰:「然。

    」恒福曰:「然則相公初不知永慶也。

    永慶之所以異於時輩者何也?其論議之不同,已知之於未再鞫前。

    若於嚴鞫之下,苟然盡喪其前日所見,區區強爲諂說之辭,以冀幸免,豈眞永慶也?以永慶論之,則今之所供,不變初心,此其所以爲高處。

    然,此則都不須論。

    今之所鞫者,隻問三峯與否,論議同異,何幹獄事耶?」澈卽懽然曰:「公言正是,我未及思也。

    」後數日,澈又問曰:「一朝有刑推之命,則恐未及救之。

    我汨於獄事,意思已耗,君爲我詳搆箚草以待之。

    」恒福曰:「此事何可借人代草?相公當自草之。

    」又數日見恒福大悅曰:「我已得救之之策,箚草已搆。

    且與柳相爲約耳。

    」恒福曰:「所約何如?」澈曰:「若有刑推之命,則我當急報於柳相,聯名陳箚而救之,則事可諧矣。

    」恒福曰:「柳相果有是約耶?」澈曰:「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