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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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路興兵,朝夕待變,此誠存亡之秋,而廟堂之上,未聞有定算,臣竊憫焉。
在我無自強之勢,而輕與賊絶和,臣實未知其計之爲得。
當初此擧,斷自聖衷,疇咨于廟堂,廟堂大臣,若意見不合,則當於榻前,極陳得失,而唯唯而退,旣退之後,是非靡定。
及見金時讓疏,則外爲請推,而實贊其計,嚴旨一下,乃反曰:『斬首警衆,未爲不可。
』一日之內,擬律之輕重,何其懸絶耶?且見金大乾狀啓,則初因備局關文,留滯於中路雲。
挽留已發之使,唯冀聖算之或變,其不欲絶和之意,溢於言表,而聖上又下進駐之敎,則費辭揄揚,至曰:『寇準勸幸澶淵,前史偉之』雲雲,前後擧措,一不誠實,其無預講之策,可知也。
將何以討賊禦侮乎?可和則和,可絶則絶,不過兩言決矣,而初無定計,聖上曰是,大臣曰是;聖上曰非,大臣曰非。
設令聖上,萬一有乖理之擧,大臣亦將從而無違乎?昔者諸葛亮之治蜀,唯以勤攻吾之闕失,相勉於諸公。
爲大臣之道,固當容受人言,勿以小嫌介意,有失則改之,無失則加勉可也,而近日或有語及大臣之事,則言者亦不得自安,雖有大謬之事,孰敢發口而言乎?殿下策勵大臣,堅定廟算,臨急之際,俾免僨事,則國家幸甚。
臣忝居言地,目見時事,不勝慨然,未免語侵大臣,臣之罪戾極矣。
請罷臣職。
」憲府啓請出仕,上特命遞差。
○交河人林碩幹,詣闕上變,命設推鞫廳。
拿問李時說、李重國、樸宗胤、申承先、金重址、田霽輝、樸起宗、李尙儉、申以孝、申以悌、姜海龍、姜渭龍、李尙重、白以濠等,所告多不實。
鞫廳啓曰:「臣等竊詳此獄顚末,則碩幹實乃主謀之人也。
當初碩幹,旣不得容身於嶺南,且知時說兄弟二人,伏法誅死,有怨叛國家之心,仍以逆謀相議,至與數三輩,推占國運吉兇。
又以嘗所睚眦於平日者,誑誘時說,作爲聲勢,相與謀議,末乃自知其謀之不成,先自上變,此乃終始實狀,而又安知碩幹始謀之時,預有告變得功之計,作此兇逆之謀乎?群議無不痛憤,皆以爲:『碩幹雖曰告者,不可不按律定罪,以絶後來誣告之路』雲。
請加刑訊。
」答曰:「碩幹設或主謀,渠旣先告,不可謂之無功也。
且卿等以時說之謀逆,爲斷無可疑,而又請訊問碩幹,未知其故也。
若刑推此人,則告變之路,必至杜塞,謂之有功,而論賞,則他日告變者,亦必效此,多引嫌人,以爲報復之地。
今此碩幹,特宜放送,而以其誣引嫌人之罪,亦勿論賞。
」兩司合啓,請論以反坐之律,上不從,隻令定配。
碩幹聞臺議愈激,恐不免死,遂逃走,未幾就捕,遂以亡命之罪,誅之。
3月3日 ○甲午,以李弘胄爲兵曹判書,崔葕爲執義,曺文秀爲修撰,李尙質爲獻納。
3月4日 ○乙未,備局啓曰:「京城收米合一千六百七十三石,竝與內需司所出一百石,當用五六船裝載。
請自京江雇船,別定差官,運送于海州,仍令管餉使,替載以送安州。
」上從之。
○諫院啓曰:「頃日,史官以新薦被論,而隻命推考,臺諫亦卽停啓,則所當卽出供職,而濫陳辭疏,退在其家,政院至於請推,使之行公,而終不來仕,其不顧事體,驕蹇自任之習,不可不懲。
且檢飭之責,專在政院,而亦無變通處置之擧,殊極可駭。
請當該史官罷職,色承旨推考。
」上從之。
○以呂爾徵爲左承旨,沈之源爲司諫。
○政院啓曰:「見存史官,隻有徐祥履,而憲府旣請改薦,不可行公。
前檢閱權堣與注書權坽相避。
注書則他人或可爲之,在前翰注相避,則或有特遞注書之時。
請權坽遞差,權堣還付館職,使之從速改薦。
」上從之。
3月6日 ○丁酉,回答使金大乾,自虜中還。
金汗答書曰: 予累次緻書,言直意寬,蓋欲王自悟自更,孰料反言予有變更耶?自盟誓以來,王心變更,予意未嘗改也。
丁卯予所獲官民、地方,抑曾許反貴國耶?乃予寬大其心,所以將官員竝定州、瓜山,結盟之後,悉以畀回,止留兵駐守義州,以防島人上岸。
續貴國累言於予說:『島人浮水,如同鳧鴨,無術可禦。
若伊上岸,我自不容。
若伊動手,我卽與戰。
戰之不能,遣人走報,義州宜付我防守。
「予是將義州退還。
初定盟時,貴國曾許還我陣獲逃人,後求義州時,又言」我邊我守,便査逃亡。
如金兵守之,或有逃亡,何從得知?「實似情理之言。
後因貴國食言,不還逃亡,予無如之何。
是以,言不索逃亡者二次。
貴國言予變更,誠不自曉。
無乃以盟誓初,竝不曾許還地、還人,而我一朝還之,抑執此爲變更耶?反以自思,予實無歉欠,孰意反以變更咎我乎?王心之變,再請略而言之。
貴國曾許待我使臣,同於南朝,而今已異矣;曾許還我逃人,而多方支吾矣;曾許不準島人上岸,而今已上岸耕耘矣。
不唯容伊耕耘,且復匿送逃人於島。
如求指實,予且不言無名小人,卽我叛將劉愛塔,係貴國轉送,伊弟劉五,亦係貴國轉送。
且以族弟,詐稱親弟以誑我。
似此屢屢變更,此予增幣之言所由發也。
若貴國不願加增,當以理言,何得輒掩己非,謬稱人過,阻我市道,呼天而恣利口?然上天鑑當,是非自有歸也。
予心自思,果貴國所處當理,其周濟之毛文龍,護送之劉愛塔昆弟,必迄今富貴悠久,何無幾而文龍見誅於南朝,劉五被殺于島人,愛塔天亡,就我刀鋸?事事如此,豈非天意?貴國所言者,此天;予所言者,此天。
其天心之是非我兩家者,孰得而知之?兩國背盟與否,但觀誓書可觀也。
來書雲:」言外之意,已可知矣。
「貴國擬料者,無乃過乎?若予果有此意,自明以告語,必不暗中欺愚也。
予向言,使不必通,止存互市者,蓋爲貴國交禮,漸漸惡少,且又不肯加增,似此屈心往來,有何意趣?若槪爲止之,恐伏兵端,所以存市道、約市期也。
今王斷絶市道,是自墜隣好也。
向年兵釁已啓,自於貴國;今日絶市,又先發於王言,似此咎在王,而不存我也。
王若徙心易慮爲言,予豈有不聽之理?若乃狃前言,亦由王心,予無如之何。
3月7日 ○戊戌,太白見。
○備局啓曰:「卽見金汗答書,其意似在增幣,而不在渝盟。
末端改心易慮,豈有不聽雲者,所以存其餘地,深有望於本國者也。
彼旣自言不欲渝盟,而我終無一言酬答,則彼必謂我先絶之也。
但禮物數目未定之前,亦不可徑送使臣,今姑先爲答書曰:『當初貴國之書,責我以難從之事,故謂貴國必有渝盟之心,而發此言也。
今見答書,始知貴國本無此心,我已釋然矣。
信使當入送,而前後所送之物,皆被卻還,厥數未定之前,不可徑送使臣。
故以此書先之,以待爾國,更思回報』雲,將此意撰出國書,請令小譯,傳緻於甛水站。
」答曰:「彼去悖語,屈意措辭,在我之道,不可無所答也。
但又送空書,似未妥當,以文官差定春信使,齎禮物以遣之。
」於是,以樸??爲春信使。
備局又請以武臣爲副使,上從之。
○以閔應亨爲執義,李命雄爲獻納,李尙質爲校理。
3月8日 ○己亥,備局啓曰:「開市旣停,則禮單不可不從優定數。
胡差所言數目中,除黃金、弓角,其餘請準數以送。
」答曰:「依啓。
除金銀、弓角,而紬苧以下雜物,竝宜量減。
且開市一事,彼之大欲,終無永止之理矣。
」 3月10日 ○辛醜,以柳潁爲持平,洪處厚爲正言。
○藝文館啓曰:「檢閱徐祥履,今被憲府削薦之論,而與未付職人有異。
旣不可還歸槐院,又不當仍在本館,請令吏曹啓稟處置。
」吏曹覆啓曰:「以常例言之,則所謂改薦者,被薦而未及付職者之謂也。
徐祥履被薦後,大臣取才除職,兩司署經,秉筆行公,業有日矣。
設有罪過,未有告身還收之命,則是職名猶在也。
但臺諫啓辭,泛稱改薦,已蒙允兪,則雖無前例可據,似當還送槐院。
」上從之。
3月13日 ○甲辰,椵島副摠沈世魁送票文言:「登州叛將孔有德、耿仲明,被我大兵攻圍,死亡居半,餘賊奪船逃至旅順。
或恐奔投麗岸,加意防守。
如有遼船到彼,不容上岸」雲。
○憲府啓曰:「金虜之書,雖不至大悖,而其慢則甚矣。
擧朝群臣,得此書爲幸,遣使增幣,猶恐不及,臣等竊羞之。
在我無自強之道,則羈縻之計,固所難免,而遣使增幣,自有節次。
我國信使,冠蓋相望,彼無回報之事,而又送使臣,事甚苟且。
設或增幣,必兩國往來爭辨,不得已而加之,猶之可也,今不待其報,不相爭辨,遽爾加之,彼雖犬羊,狡黠則有餘,豈不笑我國之無人乎?今年加五百同,明年又加五百同,則我國財力,其可以應支乎?伏願聖明,亟命廟堂,更求長策,姑停樸??之行,徐議增幣之事。
」諫院亦以此論之,上令廟堂議處。
備局回啓曰:「當初,臣等亦有此議,請先差小譯,齎持國書,傳緻甛水站而來矣。
及承聖敎之後,臣等更思之,彼納吾使,講定歲幣數目,如曺利用之於契丹,則固爲大善,彼若不然,拒而不納,又如金大乾之行,則厥後難處,反有甚於今日。
且講定于彼,有若稟而後行之者,事體尤甚不當。
依前日啓辭,量定禮單之數,入送使臣,似無不可矣。
」上從之。
3月14日 ○乙巳,流星出貫索星下,入箕星上。
3月16日 ○丁未,諫院啓曰:「副元帥鄭忠信,以閫外受命之將,敢陳增幣乞哀之議,請西路極邊充軍。
」兩司又論統制使邊潝侵虐水軍,火燒戰具之罪,累啓而皆不從。
3月17日 ○戊申,上下敎曰:「京外別收軍餉,竝令儲置於安州及淸北山城,以爲他日守城之糧,常時則雖一鬥米,勿使擅用。
」 ○備局啓曰:「金大乾入來後,臣等細問彼中事情,則虜之大欲,專在於增幣。
若於所道裡所言,新定數目中,多數裁減,則必有難處之患。
且一年一度所送之物,亦不宜太略,竝與前日例送果物,參酌議定以啓。
」答曰:「倭刀非我國所産,依前定數入送,紬苧以下,亦依付標減數可也。
」其後備局又請加數以送,上不許。
○禮單:各色綿紬六百匹、苧布、麻布竝六百匹、各色木綿七千匹、豹皮五十張、水獺皮二百張、靑黍皮一百六十張、丹木二百斤、霜華紙五百卷、白綿紙一千卷、細龍席一張、各色綵花席一百張、胡椒十鬥、好刀八柄、小刀八柄、黃栗十鬥、大棗十鬥、乾柿子五十貼、全鰒十貼。
3月19日 ○庚戌,承旨崔惠吉啓曰:「內奴之編伍操鍊者,實爲緩急之用也。
當此朝夕待變之日,身爲束伍,獨免赴西,則非但有虛名而無實,用本道軍情,必有不均之歎。
請與公私賤同其役。
」答曰:「常時則勿令赴西,乃是當初事目,依此施行可也。
」 ○流星出天津星下,入房星上。
3月20日 ○辛亥,副提學李植,以曾任杆城時所目見,上疏陳弊,一曰汰講失信,二曰田結自覺,三曰驛田給復,四曰餘丁逃散。
答曰:「省疏具悉。
條陳弊瘼,當令該曹量處焉。
」 ○流星出軫星下。
3月22日 ○癸醜,備局啓曰:「自沈副揔權守椵島之後,節日問信,竝皆停廢,邈然不相問,事理未安。
當此登變討平之日,合遣使臣,持揭帖、禮單緻賀,仍問登、旅消息,而京官往來有弊,請以平安道守令入送。
」上從之。
3月25日 ○丙辰,新豐君張維,乞免大提學,凡五上箚,上乃許之。
○以尹墀爲大司諫,林堜爲掌令,具仁垕爲統制使。
○備局啓曰:「伏聞有仁慶宮勿令修理,而昌德宮築墻之命。
此必聖意以費財爲重,欲停移禦之擧也。
當此天氣漸熱,處於狹窄之所,其何以節適寒暖,導養精神,以盡調病之方乎?第念仁慶宮,乃昏朝狂僧倡議營建之地。
風水吉兇,有不暇論,棟宇之制,極其奢麗,眞所謂木妖者也。
本不合於帝王居處,而隻緣事勢急遽,曾以移禦之意仰稟,蓋出於不得已也。
聖意旣不欲移,則臣等固不敢更請,昌德宮本爲祖宗法宮,宣祖末年,遂命重建,而不幸今爲灰燼,亦甚可惜。
若撤仁慶宮數處殿閣材瓦,移搆此闕,則比諸仁慶修理,雖有難易之差,亦不至大相懸絶,而祖宗法宮,因此修建,其在事理,尤極便當。
聖上雖或以非時起役爲慮,而各衙門所儲米布,亦足支用,必不至於勞費民力也。
」答曰:「昌慶宮灰燼處不多,修理此闕可也。
」 3月27日 ○戊午,以洪瑞鳳爲禮曹判書,鄭太和爲副校理。
3月28日 ○己未,平安監司閔聖徽秩滿當遞,都元帥金自點啓請仍任,上從之。
○右議政金尙容上箚曰: 臣病伏中竊聞,因備局啓辭,將撤仁慶宮殿宇,移搆昌慶舊基,臣心愚惑,竊以爲不可。
夫憂有遠近,弊有輕重。
今之言者或以爲,仁慶宮制作侈麗,不合帝王居處。
又以爲,修理仁慶之弊,與撤移改搆,其工役不甚懸絶。
以臣料之,此皆思之不熟也。
自古以居處侈麗,爲人君之戒者,慮其盤遊逸豫,馴緻於覆亡之禍也。
若時平無事之日,則此實防微杜漸之遠慮,固爲正論,其在今日,則目前危亡之憂,有甚於此者。
方今賊情叵測,邊虞孔棘,人心惴惴,莫保朝夕,而奏請、春信之行,又將鱗次發程。
五起方物及增送歲幣,其需用之數,不知其幾許,該曹之調度已竭,中外之財力亦殫,征輸方急,民怨日極。
乃於此時,欲興宮闕營繕之役,雖曰撤彼搆此,遠近瞻聆,孰不駭惑?且役夫、工匠,苟不煩民,則勢將雇募,其應給料布,將何所取辦乎?其所謂各衙門儲蓄,亦皆民力之所出,而均爲國家之需用者也。
興此不必興之大役,費盡不當費之財力,竊恐傾覆之患,必因此而先至。
況功役之輕重,不可謂不甚懸絶,旣有撤毀之役,又有搬運之役,又有改構之役然後,方可以修理,則其視修理已搆之屋,功役已三倍矣。
苟非神施鬼役,則其弊輕重,豈不較然?旣已始役之後,則種種及民之弊,自有必至之勢,所謂不煩民力者,亦不敢盡信也。
卽今時禦之所,窄陋無形,而聖候違豫,爲日已久。
當此時候漸熱之日,居處、調攝,一刻爲急。
移搆之役,雖雲甚易,秋夏之內,其勢必不能完訖,而乃欲待此以爲移禦調攝之計,不亦迂且遠乎?噫!重建先王之法宮,豫杜後嗣之逸欲者,亦臣之所大願,夫豈異於人哉?第事有緩急,時有不可。
臣意以爲,姑寢撤移營繕之役,趁天氣未熱之前,急先權移於仁慶舊禦之所,而徐待時事稍定,民力稍息,議建法宮之正寢,以爲永久貽燕之圖,則庶無興役不時之弊,而其於聖躬將攝之道,亦似便順矣。
答曰:「箚陳之辭,誠有意見。
但大臣、臺諫,皆以移禦仁慶爲不可。
今此移搆之擧,實出於不獲已也。
」 ○改營繕都監號曰修理所。
○修理所啓曰:「昌慶宮大內殿閣,幾盡燒毀。
必須量撤仁慶宮大內殿閣,然後可以成就,非別堂數處材瓦,所可移搆也。
且役軍價布、工匠料米、材木出處,不可專責於該曹,請令廟堂,別樣議處。
」答曰:「依啓。
」備局回啓曰:「戶、兵曹則自當應辦,故不定其數。
就各衙門有米布處,常平廳木綿一百同、米三百石,本司餘丁木一百同,司僕寺木綿一百同、米二百石,宣惠廳米五百石,爲先移送。
且京畿監司金慶徵有節用留儲之米,楊州有前牧使申埈所備會付外儲置之米雲,各取二百石以來,使之補用爲當。
」上從之。
3月30日 ○辛酉,太白見。
夏四月 4月1日 ○朔壬戌,諫院啓曰:「凡待夷之道,必有一定之規,一番開例,終必難處,不可不謹之於初也。
今此春信,非如別使之比,而又出副使。
若每年皆遣副使則已,不然則彼必以今行爲例,不無緻訝之患。
添一使命,非徒無益有弊,亦恐虧損國體,啓彼自大之心也。
請勿遣副使,俾無後日之弊。
」上令廟堂量處。
備局回啓曰:「臣等之意,初亦如此,而今番使臣,所關甚重,問答之際,或慮有孤陋之患,故啓請差出矣。
臺諫之論,實有所見,副使宜勿差遣。
」上從之。
○執義閔應亨上疏,請勿增幣,上令備局更議。
備局以爲不可撓改,上從之。
○吏曹啓曰:「初入仕,雖似微官,及陞六品,則郞署、守令,皆出於此,可謂重矣。
祖宗朝以來,凡蔭仕必以生、進備擬,猶慮人才之或遺,設爲考蔭取才之法,意非偶然,而末世私勝,所謂蔭才,多非其人,有志之士,不屑就焉。
故曾在宣廟初年,銓曹又立郞薦之規,雖非蔭才,亦得擬望,而流俗之論,嫌其異常,遂至中廢,識者惜之。
反正之後,今領府事吳允謙,爲銓長時,訪問京外學生中有才行之人,列名啓下,名曰幼學抄選,與生、進、蔭才,相參擬望。
此則比郞薦之規,尤似完備,而今則用之已盡,所餘隻有一人。
請本曹堂上、郞廳,更爲會同相議,得其可合人,以備擬差。
」答曰:「依啓。
」 ○綾原大君俌上箚,請收奉禮引接之命,答曰:「流來舊規,不可輕廢。
卿宜勿辭。
」 4月4日 ○乙醜,禮曹參議李埈上疏,請勿撤仁慶材瓦,以爲移禦之所,勿興修理之役,以補軍需之萬一,答曰:「疏辭不無意見,但旣已始役,今難停止矣。
」 4月5日 ○丙寅,平壤府城內失火,延燒五十餘家。
4月6日 ○丁卯,皇朝叛將毛承祿、孔有德、耿仲明、陳有時、李九功等,據登州勢甚鴟張,至是,爲官軍所敗,陳有時、李九功,中炮而死,毛承祿欲圖殺孔有德而歸順,事覺,爲有德所害。
有德與仲明,收散兵,由海路,來泊於獐子島,本道監司以聞。
備局回啓曰:「登賊之東來,是固我國之所常憂者,而今果然矣。
賊之停泊於獐子西近岸之地者,似是與虜相通之計。
當及與虜未合之前,登時勦滅,除深患於本國,聲大義於天下,而關西兵力,足以辦此,元帥且在其處,宜與副帥及本道監、兵使,講究進勦之策。
以此下諭於都、副元帥及平安監、兵使處爲當。
」上從之。
4月9日 ○庚午,胡騎五十餘人,到中江,稱以遊獵,乞得糧餉,仍問信使入來之期。
其意蓋欲與孔、耿相通雲。
○以蔡??後爲吏曹正郞,鄭太和爲吏曹佐郞。
4月11日 ○壬申,仲明等移船於千家莊前江,指向九連城,有與虜相通等待之狀。
時,都元帥金自點住平壤,令義州府尹尹進卿、淸北防禦使林慶業,率兵把守,以此馳啓,備局回啓曰:「登賊與虜相通之跡,昭然可見。
所當督發諸將,抄兵前進,而尹進卿、林慶業等,以數百孤軍,出屯江邊,帥臣猶有內顧之憂,留在箕城,無意前進,金自點請推考。
」答曰:「此賊形勢,似無卸下於義州之理,而調發農軍,奔走於無糧之地,似非得計。
元帥之不輕動,不無意見也,且遮截投虜之路,實今日之善策,而在我斷無可截之勢。
以此爲元帥罪責,則似涉冤悶,今此推考似過矣。
」金瑬啓曰:「賊船到泊於千家莊,已有通虜之迹,帥臣坐失事機。
臣意宜使都元帥,進屯淸北,副元帥進兵灣上,待賊下陸,急擊勿失,而以此賊事情,通于椵島,使之協守該島,以爲萬全之地。
」答曰:「依啓。
但副元帥進兵於無糧之處,事勢難便。
且彼賊似無卸下我邊之理矣。
」 ○椵島副摠沈世魁,差遣都司金汝綬,請得糧餉及戰船、鎗手、鳥銃。
備局啓曰:「副摠所求五千之米,雖未能盡給,亦不可越視。
令餉臣,將宣、鐵所儲及海邊各邑軍糧,參半運送,而至於兵船,則原非本道所有,勢難猝辦,鎗手則在我防備方急,力不能分,隻將鳥銃一百柄以送之似當。
」答曰:「依啓。
先給一千石可矣。
」備局又啓曰:「臣等竊念,島中之情,與常時大異,請更加一千石以給。
」上從之。
○憲府啓曰:「今玆修理之擧,固出於不得已,而大君家舍之役,又何起於此時也?舟輸車運,木石絡繹於道路,朝興暮作呼耶,聲聞於遠邇,木妖之譏,不幸近之矣。
大君之年齡尙幼,宮第之營建不急,姑待邊警稍定,民事垂歇而爲之,亦非晩也。
請停其役。
」上從之。
4月12日 ○癸酉,奏請使洪靌、李安訥等,還自京師,到甑山馳啓曰:「登州改貢路一本,則聖旨題曰:『奏內事情,朝廷非不體念,但方嚴海防,難爲該國開端,緻生他虞。
宜體此意,祗遵前旨。
』又追封一本下禮部,禮部奉聖旨以爲:『該藩世効忠順,國王承襲有年。
所請誥勑封諡,旣査有成例,俱準給與』雲雲。
內閣擬進諡號五,曰恭靖、曰恭純、曰恭恂、曰恭良、曰恭懋,皇上點下恭良。
諡法曰:『敬事奉上曰恭,小心敬事曰良』雲。
」上下敎曰:「奏請使先來軍官、譯官,竝陞堂上。
」 4月13日 ○甲戌,天朝都督吳安邦、周文郁,追賊船到彌串。
吳安邦所管船一百艘、兵三千二百人;周文郁船八十艘、兵二千五百人。
太監侯用以監軍來,船十二艘、內丁三百人,椵島副摠沈世魁,亦領兵船以隨之。
周、吳兩將,移咨於我國,期於協力勦賊雲。
其後虜兵,要賊船以來,因到義州中江告饑,帥臣以聞。
備局啓曰:「胡人與登賊相通,我若給糧,則是無異於接濟登賊,不宜許之。
」上從之。
○以沈之源爲執義,李聖求爲京畿監司,崔鳴吉爲吏曹判書,鄭蘊爲大司憲。
○備局請於侯太監處,送接伴使及問安使,周、吳兩將處,隻送問安使,上從之。
仍下敎曰:「禮單依太監天使時例以送之。
」 ○禮曹啓曰:「臣等取考《五禮儀》賜諡儀,則殿下受誥命,以授近侍,置於靈座前雲,而今此節目,則有異於前,殿下受詔命行禮後,奉置於內間,而別擇日,遣官奉進于崇恩殿。
依禮文,設行焚黃祭似當。
且上年大王宗號旣定,則宜有進冊、改題主之擧,而縟禮之行,未及半年,又上冊寶,事涉煩瀆,故姑待皇朝賜諡出來後,一時擧行矣。
今則諡典旣降,改題之擧,不容延緩。
請於焚黃日行之,而莫重縟禮,必以吉服將事,待大行仁穆王後禫後擧行宜當。
請竝議于大臣。
」大臣以禮曹啓辭爲是,上從之。
4月16日 ○丁醜,憲府請以內需司奴,簽赴西征之役,以其貢布,出付度支,以補軍需。
且請還收奏請使先來軍官、譯官加資之命,答曰:「今此追封之典,廷臣雖以爲不關,於我一家則莫大之慶也。
凡先來者受賞,自前有例。
人子之情,不忍廢棄前規也。
且內需司奴婢,亦一國民,一朝猝然侵虐,則怨苦必深,故癸亥年抄軍時,許以常時則勿令赴西,以慰其心。
到今似難失信矣。
奴婢身貢,皆在內司,令該曹査考遺儲,多則取用,不然則付之一笑可也。
」其後連啓,而竝不從。
4月19日 ○庚辰,都督吳安邦移咨,請繼給軍餉。
備局回啓以爲:「都督又有助糧之請,不可不從。
請令餉臣,出給三千石。
」上從之。
○以李命雄爲獻納,李元鎭爲持平,李尙質、鄭雷卿爲修撰。
4月20日 ○辛巳,設增廣別試,取李裯等三十三人,武科吳二龍等二十八人。
以追崇之慶也。
○禮曹啓曰:「自前國有大慶,迎誥勑後,陳賀、頒敎,乃是應行節目,而本曹文籍散失,若値變常之禮,則全無可徵之方冊。
今此誥勑之降,隻考《五禮儀》禮典,則無國恤中遇慶陳賀之文,而取考承文院所藏表箋謄錄,則萬曆己酉,宣廟國恤時,李元翼爲首相,有上箋稱賀封典之例。
其時想必援舊而行之,請議于大臣。
」答曰:「不必陳賀,宜勿收議。
」又啓曰:「頒敎告諭中外一款,則不可闕也。
請依《五禮儀》國恤時頒敎儀,擧行。
」上從之。
○禮曹啓曰:「自前,慶關國家,詔勑頒降之後,卽親行謝皇恩禮。
此雖不載於《五禮儀》,而祖宗朝所已行者。
今此誥命之降,實一國莫大之慶,謝皇恩之禮,所當依例擧行,而第玉候尙未復常,一日之內,禮數煩數,恐緻添傷之患。
」答曰:「考例擧行。
」 ○以金德諴爲大司諫,愼天翊爲校理。
4月22日 ○癸未,孔、耿兩賊移屯,與虜兵相連結陣,天兵退向椵島。
4月24日 ○乙酉,春信使樸??在定州馳啓曰:「龍骨大令臣姑留定州,待渠回還,與之同行雲。
今臣雖欲前進,斷無許往之理矣。
」備局回啓曰:「春信使之行,雖不可中止,龍胡要與同行,則姑留以待,亦似無妨。
」答曰:「骨大之挽留信使,殊極兇譎,使之速往,勿陷其術中。
金人如以禮單略少詰問,則當以今此齎來禮單,猶以爲少,則此後更無措備入來之路,爲答,明白說破,俾絶無厭之望。
」 ○以閔應亨爲執義,李尙質爲獻納。
4月28日 ○己醜,胡差龍骨大、彔隻入京。
句管所啓曰:「臣等入見金差,問其出來之由,則答曰:『我國受天之祐,阿奴、車訖羅兩國歸順者甚多,又毛兵投降者,至於數萬,無以接濟,願得糧餉。
』雲。
臣等曰:『所謂毛兵,無乃孔、耿兩賊耶?此是天朝叛將、我國讐賊,方嚴兵待變,寧有給餉之理?』龍胡曰:『此輩初爲椵島誑誘,而投入島中也,貴國借地而接之,給糧而資之。
到今歸我之後,何獨稱以逆賊,而仇視耶?』臣等曰:『是何言也?仲明以爾國先汗所養育之人,反率遼民,首倡投島。
有德以毛家厮役,初與劉興治潛圖我國,而事敗之後,旋叛天朝,屠戮登、萊之人。
此是極惡大憝,意謂爾國同我仇視,而何反責我耶?今之還爾國者,亦非悔過而慕義,勢窮力迫,暫爲假息之計,而容受不疑,仍欲貽禍於我國,竊不取也。
且所謂歸順者,剃頭而歸爾國耶?別爲屯住,猶懷反側之謀,非但我國之邊邑朝夕待變,於爾國終必作卵育之禍矣。
』答曰:『剃頭與否,終當在我之處置,何必以此而緻疑?』仍傳納汗書。
其書曰:『新附來山東官軍,乃予取遼東時已得者,續背叛入島。
彼時貴國給糧周濟,養成其勢,至今日,皇天福庇,渠衆率甲士二萬、船百餘隻,復歸于予。
其口糧周濟,似宜復仰于貴國也。
若伊附南朝時,而貴國撫恤之,今附弊邦,而輒更其事,恐非兄弟友于之道也。
幸貴國務敦隣好,相爲周濟廼可。
其餘話言,盡在去臣之口』雲。
」上下敎曰:「上年滿月介來時,隻令大臣接待,今亦依此擧行。
」 ○都督周文郁送令牌三度。
其一曰,賊船迫近義州,地屬鮮土,責有所歸。
該摠兵官候過夜分,乘風縱火,盡行燒毀,以絶逆賊出沒鮮地之患,賞銀五百兩雲。
其一曰,相戰時,臨陣兵將,勇功與死傷,詳悉開報,以憑轉奏雲。
其一曰,林慶業忠義格天,臨敵奮揚,玆將花幣,用示旌奬雲。
又送塘報藁,卽題報軍門之書,蓋虛張渠等力戰獲捷之事也。
○以韓汝溭爲刑曹判書,蔡??後爲副應敎。
五月 5月1日 ○朔壬辰,胡差之入京也,命大臣,接待於議政府,胡差辭不往,仍遣平城府院君申景禛等,就見於館所。
仍言登賊不可給糧之狀,土産不可加數之意,胡差爭辨不已。
且曰:「此兩款之外,又有開市之請,而皆未蒙準許,心甚慙愧,何以爲報於汗乎?」景禛等啓曰:「胡差之所幹三事,無一見成。
觀其意,頗似無聊。
今宜別樣厚待,以慰其心。
」答曰:「言于廟堂。
」 5月2日 ○癸巳,江原道金城縣大雨雹,狀如人面。
5月3日 ○甲午,春信使樸??馳啓曰:「金國王子等亦出來。
我國使臣之入往,惟在彼之許與不許。
龍胡旣曰:『必不可入去』,則王子及金汗之意,亦豈外此?更遣胡譯權仁祿,探知彼意然後,越江」雲。
備局回啓曰:「初因樸??狀啓,聖批極嚴,則??當刻期就道,而尙此留滯,甚可駭也。
俾趁龍胡未發之前,罔晝夜前進爲當。
」答曰:「回還後拿推,以懲蔑君命之罪。
」 ○金差龍骨大等發還。
5月4日 ○乙未,以姜碩期爲大司憲。
5月5日 ○丙申,諫院啓曰:「竊聞戶曹文書散亂,列邑所納之物,或不懸錄,其所懸錄者,多有塗擦追塡者,而井間一冊,又被偸竊。
請郞廳罷職,堂上推考。
且胥吏之舞奸,罔有紀極,而算員爲尤甚,請隻存十數人,餘皆汰去,以除蟊賊之害。
」上從之。
5月6日 ○丁酉,上幸慕華館,行迎勑禮。
勑書曰: 惟爾世守東藩,夙稱忠順。
爾父未膺襲爵,蚤已雲亡。
玆者奏請追封,孝思可念。
特允部議,追封爾父爲朝鮮國王,母具氏爲朝鮮國王妃,錫之誥命,予以諡號。
爾被玆榮,光昭藩服。
尙其益堅誠節,勿替前休。
欽哉,故諭。
奉天承運皇帝制曰: 朕惟,率職賓庭,忠著樹屛之重;疏榮禰廟,典隆報本之懷。
追爵旣崇,易名壹惠。
賁鳳銜於松隴,昭燕翼於醴源。
爾定遠君,乃朝鮮國王之父,譽播白眉,才雄紫電。
承家屬望,宜膺堂搆之貽;享世不長,蚤謝寢門之侍。
乃象賢有子,纉緖來王。
卽其蒸祖之孝思,敦請光前於考烈。
特兪篤念,予以褒嘉,是用追贈,爾爲朝鮮國王,諡曰恭良,錫之誥命。
於戲!自文命誕敷,爾國首輸誠款;卽要荒遵度,爾子克勵忠勤。
固爲一德之歸,寧靳重綸之赫?靈其祗服,勿替收庥。
奉天承運皇帝制曰: 江漢風行,則蘋蘩葉詠;河山度緯,則瓜瓞綿榮。
故彜章體?於藩臣,而渥眷昭慈於賢母。
桮棬興慕,綸綍斯皇。
爾具氏,乃定遠君之妻,朝鮮國王之母。
爾肅雝有度,靜正無違。
鍾寶婺而毓奇,嬪璇閨而配德。
慶符《麟趾》,忠纉《鰲維》。
父旣有子,以承祧,婦宜從夫而偕爵。
是用追贈,爾爲朝鮮國王妃。
耀帶礪之鴻庥,機敎不遺於繼世;闡珩璜之懿範,圭符上泝於仁親。
冥漠有知,欽承無斁。
5月7日 ○戊戌,大赦頒敎。
王若曰,孝思切於尊親,旣竭龥呼之懇;皇恩推於錫類,聿遂顯揚之誠。
始無憾於幽明,宜用慶於朝野。
洪惟皇考,夙稟聖資。
必得其祿、必得其名,未見大德之效;無疆惟休、無疆惟恤,爰啓景命之基。
付畀寡躬,光膺洪業。
祖統是繼,雖副臣民願戴之情;禰位猶虛,顧蔑昊天罔極之報。
上號實據於舊典,蓋非無前;追封尙稽於宸章,其曰有後?不忘一日,以至十年。
南面何顔?隻信以子而貴;北辰是拱,庶幾自天而申。
何幸鳳詔之載頒,快覩龍光之用賁。
疏榮靑社,丕承易名之褒;增彩璇闈,式昭媲德之寵。
泉途改照,訖至願之甫伸;海隅均歡,盍大霈之仍布?自本月初七日昧爽以前,除謀反、大逆、謀叛、子孫謀殺、歐罵祖父母、父母、妻妾謀殺夫、奴婢謀殺主、謀故殺人、蠱毒魘魅、關係國家綱常、贓汚、強竊盜外,雜犯死罪、徒流、付處、安置、充軍,已至配所、未至配所,已決正、未決正,已發覺、未發覺,鹹宥除之。
敢以宥旨前事,相告言者,以其罪罪之。
在官者各加一資,資窮者代加。
於戲!敬宗尊祖,允合神人之和;斂福錫民,期臻仁壽之域。
故玆敎示,想宜知悉。
弘文館提學洪瑞鳳之辭也。
5月8日 ○己亥,命成夏衍、吳汝檼、李元輿等竝撤圍籬,姜翼文、樸大辰、金承仁、黃汝彭、李應澤、鄭忠立、任獻之、趙渰、閔潔、柳健、鄭晟、黃中允、任器之、任徵之、金弘遠、洪迎、金慶先、趙有道、趙有恒、姜信立等竝放釋,金尙寯、樸東亮放歸田裡。
5月11日 ○壬寅,都督吳安邦罷。
以不能勦賊也。
摠兵楊禦藩自登州來,代領其衆。
○禮曹啓曰:「前年因追崇之慶,已設增廣別試,而今此冊命之降,又是莫大之恩典。
請設六百館試,三經中自願一經、四書中追栍一書,以取士。
」又啓曰:「冊命已降,改書誌石,不宜少緩,而上冊寶之禮,旣定於明年禫後,則其時當設都監,竝與誌文,而完就似便。
」上皆從之。
○上命召奏請使洪靌、副使李安訥、書狀官洪鎬等。
安訥病不進。
上問於靌等曰:「中朝形勢,比前如何?」靌曰:「譯官等皆言,物力不如昔日之全盛,而士大夫貪風,大振雲矣。
」上曰:「登賊戰敗而走耶?自退而去耶?」靌曰:「祖大壽之弟大樂,討破之雲矣。
且山西群盜大起,攻掠州縣,而朝廷不能禁雲矣。
」賜酒訖,賜豹皮、鹿皮、胡椒、丹木等物。
翌日命洪靌超資,奴婢七口、田三十結;李安訥超資,奴婢五口、田二十結;洪鎬加資,奴婢四口、田十結;譯官張禮忠加資,奴婢二口、田二結賜給,其餘軍官譯官等,賞賜有差。
5月12日 ○癸卯,遣大臣,進誥命於崇恩殿,仍改題主,焚黃。
命賜誥命奉進官領議政尹昉、焚黃祭初獻官左議政金瑬各鞍具馬一匹,亞、終獻官申翊聖、韓汝溭、薦俎官睦大欽、堂上執禮吳端、禮曹判書洪瑞鳳各熟馬一匹,已準職者半熟馬一匹,承旨吳?〈誥命陪往。
〉、奉誥命官洪處厚、金慶餘、堂下執禮洪恕、誥命謄黃官柳俊昌、嚴鼎耉各半熟馬一匹,題主官韓仁及、禮房承旨呂爾徵等加資,大祝沈之源、尹坵、吳達升、申敏一竝準職除授,其餘執事,賞賜有差。
5月13日 ○甲辰,以金堉爲承旨,特命樸知誡爲執義。
兵曹啓曰:「譯官張禮忠有加資之命,而禮忠方爲崇祿,今加一資,則當爲輔國。
自前卑微之人,不得陞輔國矣。
」答曰:「然則實職除授。
」 ○上下敎曰:「卒延平府院君李貴祿俸,限三年仍給。
」 5月14日 ○乙巳,漢城府池水,色如血。
○管餉使樸簉馳啓曰:「竊査安州及淸北各城支放米豆之數,則一朔所用八千二百三十四石,而一路往來軍兵之散料者、自江陰至義州各處撥軍、撥馬之給料者、赴京船糧之載送者、今番海曲把守待變軍卒之給糧者,則皆不在此數之中,而時未査出會計,故未能的知其數。
然則一朔應放米豆,將至萬石,誠無繼餉之策。
請令廟堂急速指揮。
」備局回啓曰:「天將已有捲還之意,都、副元帥不必久留,而部下將士,姑令分遣就食於各邑,隻留林慶業待變爲當。
」從之。
5月16日 ○丁未,憲府啓曰:「國有莫大之慶,特施曠蕩之典,其意甚盛也。
第賊臣餘孽,罪在罔赦,而混蒙霈澤,國家懲討之典,豈容如是?成夏衍,同參於偉卿首逆之疏;吳汝檼,以爾瞻腹心、仁弘手足,兇謀秘計,往來相通;李元輿,以逆魁一家之人,凡所論議,莫不與知。
得保首領,固已幸矣,豈可撤去圍籬,任其安便?姜翼文收議八字,有不忍見;鄭晟,首倡廢母之論;黃中允、任器之、鄭忠立、任獻之、趙渰、閔潔、柳健等,俱以爾瞻爪牙,附會廢論,得罪倫紀。
流竄之律,亦雲失刑,決不可全釋。
李善述,諂事爾瞻,誣告起獄,又有迎附逆适之罪;李蕓,承望風旨,搆成大獄,誣殺李顯慶父子;韓惟翔、趙存道,與逆黨親切,贊成兇謀;曺挺立、鄭良胤、南溟羽、郭天豪、尹聖任、洪景艇、郭天成、李憺,或爲三司,共參廢論,或結兇魁,久居近侍。
流放竄殛,未爲不可,而至蒙給牒敍用之命,群情莫不駭憤。
請竝還收成命。
」答曰:「成夏衍等,罪犯雖重,被罰旣久,累經大赦。
參酌輕重,次第疏釋,未爲不可矣。
」 5月18日 ○己酉,太監河逢沖,又自登州來到軍中,自稱與侯太監職秩相等,朝廷差遣接伴使及問安使。
○右議政金尙容,以病呈辭至二十九度,上乃許之。
5月19日 ○庚戌,以金尙容爲判敦寧府事,李命雄爲獻納,洪處厚爲正言。
5月20日 ○辛亥,太監侯用還登州。
5月21日 ○壬子,鹹鏡監司金起宗馳啓曰:「以回答書出給郞胡,則郞胡怒曰:『汗書所幹者,數三件事,而胡種之未刷者,六分之五,物貨之未換者,十分之九,債物之未推者,三分之一,隨事塞責如是。
且聞以胡種刷給之故,拿去兵使雲,踈待之色,據此可知。
』遂於六月十六日,一時撤去」雲。
5月22日 ○癸醜,以金起宗爲戶曹判書,李安訥爲禮曹判書,崔鳴吉爲大提學,金尙憲爲鹹鏡監司。
尙憲論事忤旨,退在田裡。
至是,有是除,而引疾不赴。
5月24日 ○乙卯,吏曹判書崔鳴吉上箚,乞免兼帶大提學,答曰:「卿之才學,允合此任,宜勿控辭,從速察職。
」 5月25日 ○丙辰,以金光炫爲大司諫。
5月28日 ○己未,遣韓仁及、金榮祖等,如京師,奏請世子冊封,兼追封謝恩、冬至、聖節、千秋進賀使。
○以趙翼爲大司諫,金藎國爲鹹鏡監司。
備局破格擬薦,而憲府以資秩崇高,不可除授,啓遞之。
5月29日 ○庚申,弘文館副提學李植等上箚曰: 伏見近來天心未豫,譴告頻仍,非常之眚,史不絶書。
營頭墜地,池水色赤,雨雹人面之變,疊出於數月之內,強寇壓境,釁端大啓,而此等變異,皆屬兵象。
天之所以警動我邦家,殆若提耳詔之,而殿下近來,厭聞劘切之論,便萌拂吝之念。
辭氣失平,指揮乖常,傷和損德,爲害非細。
且男子晝居於外,夜處於內,所以順陰陽之氣也。
今者聖躬旡妄有災,久不安節,而深居寢奧之內,神思易怠,昏氣易乘。
今雖未能禦殿開筵,且於燕閑之中,以便服便座,引接一二臣僚,商確古今之宜;或引老成醫官,評問保養之方,仍以導宣壹鬱,開納陽明,使眞元長旺,邪沴自退,以爲萬化之本,諸福之基,似非少補也。
若夫朝廷之上、士夫之間,風俗之弊、政令之
在我無自強之勢,而輕與賊絶和,臣實未知其計之爲得。
當初此擧,斷自聖衷,疇咨于廟堂,廟堂大臣,若意見不合,則當於榻前,極陳得失,而唯唯而退,旣退之後,是非靡定。
及見金時讓疏,則外爲請推,而實贊其計,嚴旨一下,乃反曰:『斬首警衆,未爲不可。
』一日之內,擬律之輕重,何其懸絶耶?且見金大乾狀啓,則初因備局關文,留滯於中路雲。
挽留已發之使,唯冀聖算之或變,其不欲絶和之意,溢於言表,而聖上又下進駐之敎,則費辭揄揚,至曰:『寇準勸幸澶淵,前史偉之』雲雲,前後擧措,一不誠實,其無預講之策,可知也。
將何以討賊禦侮乎?可和則和,可絶則絶,不過兩言決矣,而初無定計,聖上曰是,大臣曰是;聖上曰非,大臣曰非。
設令聖上,萬一有乖理之擧,大臣亦將從而無違乎?昔者諸葛亮之治蜀,唯以勤攻吾之闕失,相勉於諸公。
爲大臣之道,固當容受人言,勿以小嫌介意,有失則改之,無失則加勉可也,而近日或有語及大臣之事,則言者亦不得自安,雖有大謬之事,孰敢發口而言乎?殿下策勵大臣,堅定廟算,臨急之際,俾免僨事,則國家幸甚。
臣忝居言地,目見時事,不勝慨然,未免語侵大臣,臣之罪戾極矣。
請罷臣職。
」憲府啓請出仕,上特命遞差。
○交河人林碩幹,詣闕上變,命設推鞫廳。
拿問李時說、李重國、樸宗胤、申承先、金重址、田霽輝、樸起宗、李尙儉、申以孝、申以悌、姜海龍、姜渭龍、李尙重、白以濠等,所告多不實。
鞫廳啓曰:「臣等竊詳此獄顚末,則碩幹實乃主謀之人也。
當初碩幹,旣不得容身於嶺南,且知時說兄弟二人,伏法誅死,有怨叛國家之心,仍以逆謀相議,至與數三輩,推占國運吉兇。
又以嘗所睚眦於平日者,誑誘時說,作爲聲勢,相與謀議,末乃自知其謀之不成,先自上變,此乃終始實狀,而又安知碩幹始謀之時,預有告變得功之計,作此兇逆之謀乎?群議無不痛憤,皆以爲:『碩幹雖曰告者,不可不按律定罪,以絶後來誣告之路』雲。
請加刑訊。
」答曰:「碩幹設或主謀,渠旣先告,不可謂之無功也。
且卿等以時說之謀逆,爲斷無可疑,而又請訊問碩幹,未知其故也。
若刑推此人,則告變之路,必至杜塞,謂之有功,而論賞,則他日告變者,亦必效此,多引嫌人,以爲報復之地。
今此碩幹,特宜放送,而以其誣引嫌人之罪,亦勿論賞。
」兩司合啓,請論以反坐之律,上不從,隻令定配。
碩幹聞臺議愈激,恐不免死,遂逃走,未幾就捕,遂以亡命之罪,誅之。
3月3日 ○甲午,以李弘胄爲兵曹判書,崔葕爲執義,曺文秀爲修撰,李尙質爲獻納。
3月4日 ○乙未,備局啓曰:「京城收米合一千六百七十三石,竝與內需司所出一百石,當用五六船裝載。
請自京江雇船,別定差官,運送于海州,仍令管餉使,替載以送安州。
」上從之。
○諫院啓曰:「頃日,史官以新薦被論,而隻命推考,臺諫亦卽停啓,則所當卽出供職,而濫陳辭疏,退在其家,政院至於請推,使之行公,而終不來仕,其不顧事體,驕蹇自任之習,不可不懲。
且檢飭之責,專在政院,而亦無變通處置之擧,殊極可駭。
請當該史官罷職,色承旨推考。
」上從之。
○以呂爾徵爲左承旨,沈之源爲司諫。
○政院啓曰:「見存史官,隻有徐祥履,而憲府旣請改薦,不可行公。
前檢閱權堣與注書權坽相避。
注書則他人或可爲之,在前翰注相避,則或有特遞注書之時。
請權坽遞差,權堣還付館職,使之從速改薦。
」上從之。
3月6日 ○丁酉,回答使金大乾,自虜中還。
金汗答書曰: 予累次緻書,言直意寬,蓋欲王自悟自更,孰料反言予有變更耶?自盟誓以來,王心變更,予意未嘗改也。
丁卯予所獲官民、地方,抑曾許反貴國耶?乃予寬大其心,所以將官員竝定州、瓜山,結盟之後,悉以畀回,止留兵駐守義州,以防島人上岸。
續貴國累言於予說:『島人浮水,如同鳧鴨,無術可禦。
若伊上岸,我自不容。
若伊動手,我卽與戰。
戰之不能,遣人走報,義州宜付我防守。
「予是將義州退還。
初定盟時,貴國曾許還我陣獲逃人,後求義州時,又言」我邊我守,便査逃亡。
如金兵守之,或有逃亡,何從得知?「實似情理之言。
後因貴國食言,不還逃亡,予無如之何。
是以,言不索逃亡者二次。
貴國言予變更,誠不自曉。
無乃以盟誓初,竝不曾許還地、還人,而我一朝還之,抑執此爲變更耶?反以自思,予實無歉欠,孰意反以變更咎我乎?王心之變,再請略而言之。
貴國曾許待我使臣,同於南朝,而今已異矣;曾許還我逃人,而多方支吾矣;曾許不準島人上岸,而今已上岸耕耘矣。
不唯容伊耕耘,且復匿送逃人於島。
如求指實,予且不言無名小人,卽我叛將劉愛塔,係貴國轉送,伊弟劉五,亦係貴國轉送。
且以族弟,詐稱親弟以誑我。
似此屢屢變更,此予增幣之言所由發也。
若貴國不願加增,當以理言,何得輒掩己非,謬稱人過,阻我市道,呼天而恣利口?然上天鑑當,是非自有歸也。
予心自思,果貴國所處當理,其周濟之毛文龍,護送之劉愛塔昆弟,必迄今富貴悠久,何無幾而文龍見誅於南朝,劉五被殺于島人,愛塔天亡,就我刀鋸?事事如此,豈非天意?貴國所言者,此天;予所言者,此天。
其天心之是非我兩家者,孰得而知之?兩國背盟與否,但觀誓書可觀也。
來書雲:」言外之意,已可知矣。
「貴國擬料者,無乃過乎?若予果有此意,自明以告語,必不暗中欺愚也。
予向言,使不必通,止存互市者,蓋爲貴國交禮,漸漸惡少,且又不肯加增,似此屈心往來,有何意趣?若槪爲止之,恐伏兵端,所以存市道、約市期也。
今王斷絶市道,是自墜隣好也。
向年兵釁已啓,自於貴國;今日絶市,又先發於王言,似此咎在王,而不存我也。
王若徙心易慮爲言,予豈有不聽之理?若乃狃前言,亦由王心,予無如之何。
3月7日 ○戊戌,太白見。
○備局啓曰:「卽見金汗答書,其意似在增幣,而不在渝盟。
末端改心易慮,豈有不聽雲者,所以存其餘地,深有望於本國者也。
彼旣自言不欲渝盟,而我終無一言酬答,則彼必謂我先絶之也。
但禮物數目未定之前,亦不可徑送使臣,今姑先爲答書曰:『當初貴國之書,責我以難從之事,故謂貴國必有渝盟之心,而發此言也。
今見答書,始知貴國本無此心,我已釋然矣。
信使當入送,而前後所送之物,皆被卻還,厥數未定之前,不可徑送使臣。
故以此書先之,以待爾國,更思回報』雲,將此意撰出國書,請令小譯,傳緻於甛水站。
」答曰:「彼去悖語,屈意措辭,在我之道,不可無所答也。
但又送空書,似未妥當,以文官差定春信使,齎禮物以遣之。
」於是,以樸??爲春信使。
備局又請以武臣爲副使,上從之。
○以閔應亨爲執義,李命雄爲獻納,李尙質爲校理。
3月8日 ○己亥,備局啓曰:「開市旣停,則禮單不可不從優定數。
胡差所言數目中,除黃金、弓角,其餘請準數以送。
」答曰:「依啓。
除金銀、弓角,而紬苧以下雜物,竝宜量減。
且開市一事,彼之大欲,終無永止之理矣。
」 3月10日 ○辛醜,以柳潁爲持平,洪處厚爲正言。
○藝文館啓曰:「檢閱徐祥履,今被憲府削薦之論,而與未付職人有異。
旣不可還歸槐院,又不當仍在本館,請令吏曹啓稟處置。
」吏曹覆啓曰:「以常例言之,則所謂改薦者,被薦而未及付職者之謂也。
徐祥履被薦後,大臣取才除職,兩司署經,秉筆行公,業有日矣。
設有罪過,未有告身還收之命,則是職名猶在也。
但臺諫啓辭,泛稱改薦,已蒙允兪,則雖無前例可據,似當還送槐院。
」上從之。
3月13日 ○甲辰,椵島副摠沈世魁送票文言:「登州叛將孔有德、耿仲明,被我大兵攻圍,死亡居半,餘賊奪船逃至旅順。
或恐奔投麗岸,加意防守。
如有遼船到彼,不容上岸」雲。
○憲府啓曰:「金虜之書,雖不至大悖,而其慢則甚矣。
擧朝群臣,得此書爲幸,遣使增幣,猶恐不及,臣等竊羞之。
在我無自強之道,則羈縻之計,固所難免,而遣使增幣,自有節次。
我國信使,冠蓋相望,彼無回報之事,而又送使臣,事甚苟且。
設或增幣,必兩國往來爭辨,不得已而加之,猶之可也,今不待其報,不相爭辨,遽爾加之,彼雖犬羊,狡黠則有餘,豈不笑我國之無人乎?今年加五百同,明年又加五百同,則我國財力,其可以應支乎?伏願聖明,亟命廟堂,更求長策,姑停樸??之行,徐議增幣之事。
」諫院亦以此論之,上令廟堂議處。
備局回啓曰:「當初,臣等亦有此議,請先差小譯,齎持國書,傳緻甛水站而來矣。
及承聖敎之後,臣等更思之,彼納吾使,講定歲幣數目,如曺利用之於契丹,則固爲大善,彼若不然,拒而不納,又如金大乾之行,則厥後難處,反有甚於今日。
且講定于彼,有若稟而後行之者,事體尤甚不當。
依前日啓辭,量定禮單之數,入送使臣,似無不可矣。
」上從之。
3月14日 ○乙巳,流星出貫索星下,入箕星上。
3月16日 ○丁未,諫院啓曰:「副元帥鄭忠信,以閫外受命之將,敢陳增幣乞哀之議,請西路極邊充軍。
」兩司又論統制使邊潝侵虐水軍,火燒戰具之罪,累啓而皆不從。
3月17日 ○戊申,上下敎曰:「京外別收軍餉,竝令儲置於安州及淸北山城,以爲他日守城之糧,常時則雖一鬥米,勿使擅用。
」 ○備局啓曰:「金大乾入來後,臣等細問彼中事情,則虜之大欲,專在於增幣。
若於所道裡所言,新定數目中,多數裁減,則必有難處之患。
且一年一度所送之物,亦不宜太略,竝與前日例送果物,參酌議定以啓。
」答曰:「倭刀非我國所産,依前定數入送,紬苧以下,亦依付標減數可也。
」其後備局又請加數以送,上不許。
○禮單:各色綿紬六百匹、苧布、麻布竝六百匹、各色木綿七千匹、豹皮五十張、水獺皮二百張、靑黍皮一百六十張、丹木二百斤、霜華紙五百卷、白綿紙一千卷、細龍席一張、各色綵花席一百張、胡椒十鬥、好刀八柄、小刀八柄、黃栗十鬥、大棗十鬥、乾柿子五十貼、全鰒十貼。
3月19日 ○庚戌,承旨崔惠吉啓曰:「內奴之編伍操鍊者,實爲緩急之用也。
當此朝夕待變之日,身爲束伍,獨免赴西,則非但有虛名而無實,用本道軍情,必有不均之歎。
請與公私賤同其役。
」答曰:「常時則勿令赴西,乃是當初事目,依此施行可也。
」 ○流星出天津星下,入房星上。
3月20日 ○辛亥,副提學李植,以曾任杆城時所目見,上疏陳弊,一曰汰講失信,二曰田結自覺,三曰驛田給復,四曰餘丁逃散。
答曰:「省疏具悉。
條陳弊瘼,當令該曹量處焉。
」 ○流星出軫星下。
3月22日 ○癸醜,備局啓曰:「自沈副揔權守椵島之後,節日問信,竝皆停廢,邈然不相問,事理未安。
當此登變討平之日,合遣使臣,持揭帖、禮單緻賀,仍問登、旅消息,而京官往來有弊,請以平安道守令入送。
」上從之。
3月25日 ○丙辰,新豐君張維,乞免大提學,凡五上箚,上乃許之。
○以尹墀爲大司諫,林堜爲掌令,具仁垕爲統制使。
○備局啓曰:「伏聞有仁慶宮勿令修理,而昌德宮築墻之命。
此必聖意以費財爲重,欲停移禦之擧也。
當此天氣漸熱,處於狹窄之所,其何以節適寒暖,導養精神,以盡調病之方乎?第念仁慶宮,乃昏朝狂僧倡議營建之地。
風水吉兇,有不暇論,棟宇之制,極其奢麗,眞所謂木妖者也。
本不合於帝王居處,而隻緣事勢急遽,曾以移禦之意仰稟,蓋出於不得已也。
聖意旣不欲移,則臣等固不敢更請,昌德宮本爲祖宗法宮,宣祖末年,遂命重建,而不幸今爲灰燼,亦甚可惜。
若撤仁慶宮數處殿閣材瓦,移搆此闕,則比諸仁慶修理,雖有難易之差,亦不至大相懸絶,而祖宗法宮,因此修建,其在事理,尤極便當。
聖上雖或以非時起役爲慮,而各衙門所儲米布,亦足支用,必不至於勞費民力也。
」答曰:「昌慶宮灰燼處不多,修理此闕可也。
」 3月27日 ○戊午,以洪瑞鳳爲禮曹判書,鄭太和爲副校理。
3月28日 ○己未,平安監司閔聖徽秩滿當遞,都元帥金自點啓請仍任,上從之。
○右議政金尙容上箚曰: 臣病伏中竊聞,因備局啓辭,將撤仁慶宮殿宇,移搆昌慶舊基,臣心愚惑,竊以爲不可。
夫憂有遠近,弊有輕重。
今之言者或以爲,仁慶宮制作侈麗,不合帝王居處。
又以爲,修理仁慶之弊,與撤移改搆,其工役不甚懸絶。
以臣料之,此皆思之不熟也。
自古以居處侈麗,爲人君之戒者,慮其盤遊逸豫,馴緻於覆亡之禍也。
若時平無事之日,則此實防微杜漸之遠慮,固爲正論,其在今日,則目前危亡之憂,有甚於此者。
方今賊情叵測,邊虞孔棘,人心惴惴,莫保朝夕,而奏請、春信之行,又將鱗次發程。
五起方物及增送歲幣,其需用之數,不知其幾許,該曹之調度已竭,中外之財力亦殫,征輸方急,民怨日極。
乃於此時,欲興宮闕營繕之役,雖曰撤彼搆此,遠近瞻聆,孰不駭惑?且役夫、工匠,苟不煩民,則勢將雇募,其應給料布,將何所取辦乎?其所謂各衙門儲蓄,亦皆民力之所出,而均爲國家之需用者也。
興此不必興之大役,費盡不當費之財力,竊恐傾覆之患,必因此而先至。
況功役之輕重,不可謂不甚懸絶,旣有撤毀之役,又有搬運之役,又有改構之役然後,方可以修理,則其視修理已搆之屋,功役已三倍矣。
苟非神施鬼役,則其弊輕重,豈不較然?旣已始役之後,則種種及民之弊,自有必至之勢,所謂不煩民力者,亦不敢盡信也。
卽今時禦之所,窄陋無形,而聖候違豫,爲日已久。
當此時候漸熱之日,居處、調攝,一刻爲急。
移搆之役,雖雲甚易,秋夏之內,其勢必不能完訖,而乃欲待此以爲移禦調攝之計,不亦迂且遠乎?噫!重建先王之法宮,豫杜後嗣之逸欲者,亦臣之所大願,夫豈異於人哉?第事有緩急,時有不可。
臣意以爲,姑寢撤移營繕之役,趁天氣未熱之前,急先權移於仁慶舊禦之所,而徐待時事稍定,民力稍息,議建法宮之正寢,以爲永久貽燕之圖,則庶無興役不時之弊,而其於聖躬將攝之道,亦似便順矣。
答曰:「箚陳之辭,誠有意見。
但大臣、臺諫,皆以移禦仁慶爲不可。
今此移搆之擧,實出於不獲已也。
」 ○改營繕都監號曰修理所。
○修理所啓曰:「昌慶宮大內殿閣,幾盡燒毀。
必須量撤仁慶宮大內殿閣,然後可以成就,非別堂數處材瓦,所可移搆也。
且役軍價布、工匠料米、材木出處,不可專責於該曹,請令廟堂,別樣議處。
」答曰:「依啓。
」備局回啓曰:「戶、兵曹則自當應辦,故不定其數。
就各衙門有米布處,常平廳木綿一百同、米三百石,本司餘丁木一百同,司僕寺木綿一百同、米二百石,宣惠廳米五百石,爲先移送。
且京畿監司金慶徵有節用留儲之米,楊州有前牧使申埈所備會付外儲置之米雲,各取二百石以來,使之補用爲當。
」上從之。
3月30日 ○辛酉,太白見。
夏四月 4月1日 ○朔壬戌,諫院啓曰:「凡待夷之道,必有一定之規,一番開例,終必難處,不可不謹之於初也。
今此春信,非如別使之比,而又出副使。
若每年皆遣副使則已,不然則彼必以今行爲例,不無緻訝之患。
添一使命,非徒無益有弊,亦恐虧損國體,啓彼自大之心也。
請勿遣副使,俾無後日之弊。
」上令廟堂量處。
備局回啓曰:「臣等之意,初亦如此,而今番使臣,所關甚重,問答之際,或慮有孤陋之患,故啓請差出矣。
臺諫之論,實有所見,副使宜勿差遣。
」上從之。
○執義閔應亨上疏,請勿增幣,上令備局更議。
備局以爲不可撓改,上從之。
○吏曹啓曰:「初入仕,雖似微官,及陞六品,則郞署、守令,皆出於此,可謂重矣。
祖宗朝以來,凡蔭仕必以生、進備擬,猶慮人才之或遺,設爲考蔭取才之法,意非偶然,而末世私勝,所謂蔭才,多非其人,有志之士,不屑就焉。
故曾在宣廟初年,銓曹又立郞薦之規,雖非蔭才,亦得擬望,而流俗之論,嫌其異常,遂至中廢,識者惜之。
反正之後,今領府事吳允謙,爲銓長時,訪問京外學生中有才行之人,列名啓下,名曰幼學抄選,與生、進、蔭才,相參擬望。
此則比郞薦之規,尤似完備,而今則用之已盡,所餘隻有一人。
請本曹堂上、郞廳,更爲會同相議,得其可合人,以備擬差。
」答曰:「依啓。
」 ○綾原大君俌上箚,請收奉禮引接之命,答曰:「流來舊規,不可輕廢。
卿宜勿辭。
」 4月4日 ○乙醜,禮曹參議李埈上疏,請勿撤仁慶材瓦,以爲移禦之所,勿興修理之役,以補軍需之萬一,答曰:「疏辭不無意見,但旣已始役,今難停止矣。
」 4月5日 ○丙寅,平壤府城內失火,延燒五十餘家。
4月6日 ○丁卯,皇朝叛將毛承祿、孔有德、耿仲明、陳有時、李九功等,據登州勢甚鴟張,至是,爲官軍所敗,陳有時、李九功,中炮而死,毛承祿欲圖殺孔有德而歸順,事覺,爲有德所害。
有德與仲明,收散兵,由海路,來泊於獐子島,本道監司以聞。
備局回啓曰:「登賊之東來,是固我國之所常憂者,而今果然矣。
賊之停泊於獐子西近岸之地者,似是與虜相通之計。
當及與虜未合之前,登時勦滅,除深患於本國,聲大義於天下,而關西兵力,足以辦此,元帥且在其處,宜與副帥及本道監、兵使,講究進勦之策。
以此下諭於都、副元帥及平安監、兵使處爲當。
」上從之。
4月9日 ○庚午,胡騎五十餘人,到中江,稱以遊獵,乞得糧餉,仍問信使入來之期。
其意蓋欲與孔、耿相通雲。
○以蔡??後爲吏曹正郞,鄭太和爲吏曹佐郞。
4月11日 ○壬申,仲明等移船於千家莊前江,指向九連城,有與虜相通等待之狀。
時,都元帥金自點住平壤,令義州府尹尹進卿、淸北防禦使林慶業,率兵把守,以此馳啓,備局回啓曰:「登賊與虜相通之跡,昭然可見。
所當督發諸將,抄兵前進,而尹進卿、林慶業等,以數百孤軍,出屯江邊,帥臣猶有內顧之憂,留在箕城,無意前進,金自點請推考。
」答曰:「此賊形勢,似無卸下於義州之理,而調發農軍,奔走於無糧之地,似非得計。
元帥之不輕動,不無意見也,且遮截投虜之路,實今日之善策,而在我斷無可截之勢。
以此爲元帥罪責,則似涉冤悶,今此推考似過矣。
」金瑬啓曰:「賊船到泊於千家莊,已有通虜之迹,帥臣坐失事機。
臣意宜使都元帥,進屯淸北,副元帥進兵灣上,待賊下陸,急擊勿失,而以此賊事情,通于椵島,使之協守該島,以爲萬全之地。
」答曰:「依啓。
但副元帥進兵於無糧之處,事勢難便。
且彼賊似無卸下我邊之理矣。
」 ○椵島副摠沈世魁,差遣都司金汝綬,請得糧餉及戰船、鎗手、鳥銃。
備局啓曰:「副摠所求五千之米,雖未能盡給,亦不可越視。
令餉臣,將宣、鐵所儲及海邊各邑軍糧,參半運送,而至於兵船,則原非本道所有,勢難猝辦,鎗手則在我防備方急,力不能分,隻將鳥銃一百柄以送之似當。
」答曰:「依啓。
先給一千石可矣。
」備局又啓曰:「臣等竊念,島中之情,與常時大異,請更加一千石以給。
」上從之。
○憲府啓曰:「今玆修理之擧,固出於不得已,而大君家舍之役,又何起於此時也?舟輸車運,木石絡繹於道路,朝興暮作呼耶,聲聞於遠邇,木妖之譏,不幸近之矣。
大君之年齡尙幼,宮第之營建不急,姑待邊警稍定,民事垂歇而爲之,亦非晩也。
請停其役。
」上從之。
4月12日 ○癸酉,奏請使洪靌、李安訥等,還自京師,到甑山馳啓曰:「登州改貢路一本,則聖旨題曰:『奏內事情,朝廷非不體念,但方嚴海防,難爲該國開端,緻生他虞。
宜體此意,祗遵前旨。
』又追封一本下禮部,禮部奉聖旨以爲:『該藩世効忠順,國王承襲有年。
所請誥勑封諡,旣査有成例,俱準給與』雲雲。
內閣擬進諡號五,曰恭靖、曰恭純、曰恭恂、曰恭良、曰恭懋,皇上點下恭良。
諡法曰:『敬事奉上曰恭,小心敬事曰良』雲。
」上下敎曰:「奏請使先來軍官、譯官,竝陞堂上。
」 4月13日 ○甲戌,天朝都督吳安邦、周文郁,追賊船到彌串。
吳安邦所管船一百艘、兵三千二百人;周文郁船八十艘、兵二千五百人。
太監侯用以監軍來,船十二艘、內丁三百人,椵島副摠沈世魁,亦領兵船以隨之。
周、吳兩將,移咨於我國,期於協力勦賊雲。
其後虜兵,要賊船以來,因到義州中江告饑,帥臣以聞。
備局啓曰:「胡人與登賊相通,我若給糧,則是無異於接濟登賊,不宜許之。
」上從之。
○以沈之源爲執義,李聖求爲京畿監司,崔鳴吉爲吏曹判書,鄭蘊爲大司憲。
○備局請於侯太監處,送接伴使及問安使,周、吳兩將處,隻送問安使,上從之。
仍下敎曰:「禮單依太監天使時例以送之。
」 ○禮曹啓曰:「臣等取考《五禮儀》賜諡儀,則殿下受誥命,以授近侍,置於靈座前雲,而今此節目,則有異於前,殿下受詔命行禮後,奉置於內間,而別擇日,遣官奉進于崇恩殿。
依禮文,設行焚黃祭似當。
且上年大王宗號旣定,則宜有進冊、改題主之擧,而縟禮之行,未及半年,又上冊寶,事涉煩瀆,故姑待皇朝賜諡出來後,一時擧行矣。
今則諡典旣降,改題之擧,不容延緩。
請於焚黃日行之,而莫重縟禮,必以吉服將事,待大行仁穆王後禫後擧行宜當。
請竝議于大臣。
」大臣以禮曹啓辭爲是,上從之。
4月16日 ○丁醜,憲府請以內需司奴,簽赴西征之役,以其貢布,出付度支,以補軍需。
且請還收奏請使先來軍官、譯官加資之命,答曰:「今此追封之典,廷臣雖以爲不關,於我一家則莫大之慶也。
凡先來者受賞,自前有例。
人子之情,不忍廢棄前規也。
且內需司奴婢,亦一國民,一朝猝然侵虐,則怨苦必深,故癸亥年抄軍時,許以常時則勿令赴西,以慰其心。
到今似難失信矣。
奴婢身貢,皆在內司,令該曹査考遺儲,多則取用,不然則付之一笑可也。
」其後連啓,而竝不從。
4月19日 ○庚辰,都督吳安邦移咨,請繼給軍餉。
備局回啓以爲:「都督又有助糧之請,不可不從。
請令餉臣,出給三千石。
」上從之。
○以李命雄爲獻納,李元鎭爲持平,李尙質、鄭雷卿爲修撰。
4月20日 ○辛巳,設增廣別試,取李裯等三十三人,武科吳二龍等二十八人。
以追崇之慶也。
○禮曹啓曰:「自前國有大慶,迎誥勑後,陳賀、頒敎,乃是應行節目,而本曹文籍散失,若値變常之禮,則全無可徵之方冊。
今此誥勑之降,隻考《五禮儀》禮典,則無國恤中遇慶陳賀之文,而取考承文院所藏表箋謄錄,則萬曆己酉,宣廟國恤時,李元翼爲首相,有上箋稱賀封典之例。
其時想必援舊而行之,請議于大臣。
」答曰:「不必陳賀,宜勿收議。
」又啓曰:「頒敎告諭中外一款,則不可闕也。
請依《五禮儀》國恤時頒敎儀,擧行。
」上從之。
○禮曹啓曰:「自前,慶關國家,詔勑頒降之後,卽親行謝皇恩禮。
此雖不載於《五禮儀》,而祖宗朝所已行者。
今此誥命之降,實一國莫大之慶,謝皇恩之禮,所當依例擧行,而第玉候尙未復常,一日之內,禮數煩數,恐緻添傷之患。
」答曰:「考例擧行。
」 ○以金德諴爲大司諫,愼天翊爲校理。
4月22日 ○癸未,孔、耿兩賊移屯,與虜兵相連結陣,天兵退向椵島。
4月24日 ○乙酉,春信使樸??在定州馳啓曰:「龍骨大令臣姑留定州,待渠回還,與之同行雲。
今臣雖欲前進,斷無許往之理矣。
」備局回啓曰:「春信使之行,雖不可中止,龍胡要與同行,則姑留以待,亦似無妨。
」答曰:「骨大之挽留信使,殊極兇譎,使之速往,勿陷其術中。
金人如以禮單略少詰問,則當以今此齎來禮單,猶以爲少,則此後更無措備入來之路,爲答,明白說破,俾絶無厭之望。
」 ○以閔應亨爲執義,李尙質爲獻納。
4月28日 ○己醜,胡差龍骨大、彔隻入京。
句管所啓曰:「臣等入見金差,問其出來之由,則答曰:『我國受天之祐,阿奴、車訖羅兩國歸順者甚多,又毛兵投降者,至於數萬,無以接濟,願得糧餉。
』雲。
臣等曰:『所謂毛兵,無乃孔、耿兩賊耶?此是天朝叛將、我國讐賊,方嚴兵待變,寧有給餉之理?』龍胡曰:『此輩初爲椵島誑誘,而投入島中也,貴國借地而接之,給糧而資之。
到今歸我之後,何獨稱以逆賊,而仇視耶?』臣等曰:『是何言也?仲明以爾國先汗所養育之人,反率遼民,首倡投島。
有德以毛家厮役,初與劉興治潛圖我國,而事敗之後,旋叛天朝,屠戮登、萊之人。
此是極惡大憝,意謂爾國同我仇視,而何反責我耶?今之還爾國者,亦非悔過而慕義,勢窮力迫,暫爲假息之計,而容受不疑,仍欲貽禍於我國,竊不取也。
且所謂歸順者,剃頭而歸爾國耶?別爲屯住,猶懷反側之謀,非但我國之邊邑朝夕待變,於爾國終必作卵育之禍矣。
』答曰:『剃頭與否,終當在我之處置,何必以此而緻疑?』仍傳納汗書。
其書曰:『新附來山東官軍,乃予取遼東時已得者,續背叛入島。
彼時貴國給糧周濟,養成其勢,至今日,皇天福庇,渠衆率甲士二萬、船百餘隻,復歸于予。
其口糧周濟,似宜復仰于貴國也。
若伊附南朝時,而貴國撫恤之,今附弊邦,而輒更其事,恐非兄弟友于之道也。
幸貴國務敦隣好,相爲周濟廼可。
其餘話言,盡在去臣之口』雲。
」上下敎曰:「上年滿月介來時,隻令大臣接待,今亦依此擧行。
」 ○都督周文郁送令牌三度。
其一曰,賊船迫近義州,地屬鮮土,責有所歸。
該摠兵官候過夜分,乘風縱火,盡行燒毀,以絶逆賊出沒鮮地之患,賞銀五百兩雲。
其一曰,相戰時,臨陣兵將,勇功與死傷,詳悉開報,以憑轉奏雲。
其一曰,林慶業忠義格天,臨敵奮揚,玆將花幣,用示旌奬雲。
又送塘報藁,卽題報軍門之書,蓋虛張渠等力戰獲捷之事也。
○以韓汝溭爲刑曹判書,蔡??後爲副應敎。
五月 5月1日 ○朔壬辰,胡差之入京也,命大臣,接待於議政府,胡差辭不往,仍遣平城府院君申景禛等,就見於館所。
仍言登賊不可給糧之狀,土産不可加數之意,胡差爭辨不已。
且曰:「此兩款之外,又有開市之請,而皆未蒙準許,心甚慙愧,何以爲報於汗乎?」景禛等啓曰:「胡差之所幹三事,無一見成。
觀其意,頗似無聊。
今宜別樣厚待,以慰其心。
」答曰:「言于廟堂。
」 5月2日 ○癸巳,江原道金城縣大雨雹,狀如人面。
5月3日 ○甲午,春信使樸??馳啓曰:「金國王子等亦出來。
我國使臣之入往,惟在彼之許與不許。
龍胡旣曰:『必不可入去』,則王子及金汗之意,亦豈外此?更遣胡譯權仁祿,探知彼意然後,越江」雲。
備局回啓曰:「初因樸??狀啓,聖批極嚴,則??當刻期就道,而尙此留滯,甚可駭也。
俾趁龍胡未發之前,罔晝夜前進爲當。
」答曰:「回還後拿推,以懲蔑君命之罪。
」 ○金差龍骨大等發還。
5月4日 ○乙未,以姜碩期爲大司憲。
5月5日 ○丙申,諫院啓曰:「竊聞戶曹文書散亂,列邑所納之物,或不懸錄,其所懸錄者,多有塗擦追塡者,而井間一冊,又被偸竊。
請郞廳罷職,堂上推考。
且胥吏之舞奸,罔有紀極,而算員爲尤甚,請隻存十數人,餘皆汰去,以除蟊賊之害。
」上從之。
5月6日 ○丁酉,上幸慕華館,行迎勑禮。
勑書曰: 惟爾世守東藩,夙稱忠順。
爾父未膺襲爵,蚤已雲亡。
玆者奏請追封,孝思可念。
特允部議,追封爾父爲朝鮮國王,母具氏爲朝鮮國王妃,錫之誥命,予以諡號。
爾被玆榮,光昭藩服。
尙其益堅誠節,勿替前休。
欽哉,故諭。
奉天承運皇帝制曰: 朕惟,率職賓庭,忠著樹屛之重;疏榮禰廟,典隆報本之懷。
追爵旣崇,易名壹惠。
賁鳳銜於松隴,昭燕翼於醴源。
爾定遠君,乃朝鮮國王之父,譽播白眉,才雄紫電。
承家屬望,宜膺堂搆之貽;享世不長,蚤謝寢門之侍。
乃象賢有子,纉緖來王。
卽其蒸祖之孝思,敦請光前於考烈。
特兪篤念,予以褒嘉,是用追贈,爾爲朝鮮國王,諡曰恭良,錫之誥命。
於戲!自文命誕敷,爾國首輸誠款;卽要荒遵度,爾子克勵忠勤。
固爲一德之歸,寧靳重綸之赫?靈其祗服,勿替收庥。
奉天承運皇帝制曰: 江漢風行,則蘋蘩葉詠;河山度緯,則瓜瓞綿榮。
故彜章體?於藩臣,而渥眷昭慈於賢母。
桮棬興慕,綸綍斯皇。
爾具氏,乃定遠君之妻,朝鮮國王之母。
爾肅雝有度,靜正無違。
鍾寶婺而毓奇,嬪璇閨而配德。
慶符《麟趾》,忠纉《鰲維》。
父旣有子,以承祧,婦宜從夫而偕爵。
是用追贈,爾爲朝鮮國王妃。
耀帶礪之鴻庥,機敎不遺於繼世;闡珩璜之懿範,圭符上泝於仁親。
冥漠有知,欽承無斁。
5月7日 ○戊戌,大赦頒敎。
王若曰,孝思切於尊親,旣竭龥呼之懇;皇恩推於錫類,聿遂顯揚之誠。
始無憾於幽明,宜用慶於朝野。
洪惟皇考,夙稟聖資。
必得其祿、必得其名,未見大德之效;無疆惟休、無疆惟恤,爰啓景命之基。
付畀寡躬,光膺洪業。
祖統是繼,雖副臣民願戴之情;禰位猶虛,顧蔑昊天罔極之報。
上號實據於舊典,蓋非無前;追封尙稽於宸章,其曰有後?不忘一日,以至十年。
南面何顔?隻信以子而貴;北辰是拱,庶幾自天而申。
何幸鳳詔之載頒,快覩龍光之用賁。
疏榮靑社,丕承易名之褒;增彩璇闈,式昭媲德之寵。
泉途改照,訖至願之甫伸;海隅均歡,盍大霈之仍布?自本月初七日昧爽以前,除謀反、大逆、謀叛、子孫謀殺、歐罵祖父母、父母、妻妾謀殺夫、奴婢謀殺主、謀故殺人、蠱毒魘魅、關係國家綱常、贓汚、強竊盜外,雜犯死罪、徒流、付處、安置、充軍,已至配所、未至配所,已決正、未決正,已發覺、未發覺,鹹宥除之。
敢以宥旨前事,相告言者,以其罪罪之。
在官者各加一資,資窮者代加。
於戲!敬宗尊祖,允合神人之和;斂福錫民,期臻仁壽之域。
故玆敎示,想宜知悉。
弘文館提學洪瑞鳳之辭也。
5月8日 ○己亥,命成夏衍、吳汝檼、李元輿等竝撤圍籬,姜翼文、樸大辰、金承仁、黃汝彭、李應澤、鄭忠立、任獻之、趙渰、閔潔、柳健、鄭晟、黃中允、任器之、任徵之、金弘遠、洪迎、金慶先、趙有道、趙有恒、姜信立等竝放釋,金尙寯、樸東亮放歸田裡。
5月11日 ○壬寅,都督吳安邦罷。
以不能勦賊也。
摠兵楊禦藩自登州來,代領其衆。
○禮曹啓曰:「前年因追崇之慶,已設增廣別試,而今此冊命之降,又是莫大之恩典。
請設六百館試,三經中自願一經、四書中追栍一書,以取士。
」又啓曰:「冊命已降,改書誌石,不宜少緩,而上冊寶之禮,旣定於明年禫後,則其時當設都監,竝與誌文,而完就似便。
」上皆從之。
○上命召奏請使洪靌、副使李安訥、書狀官洪鎬等。
安訥病不進。
上問於靌等曰:「中朝形勢,比前如何?」靌曰:「譯官等皆言,物力不如昔日之全盛,而士大夫貪風,大振雲矣。
」上曰:「登賊戰敗而走耶?自退而去耶?」靌曰:「祖大壽之弟大樂,討破之雲矣。
且山西群盜大起,攻掠州縣,而朝廷不能禁雲矣。
」賜酒訖,賜豹皮、鹿皮、胡椒、丹木等物。
翌日命洪靌超資,奴婢七口、田三十結;李安訥超資,奴婢五口、田二十結;洪鎬加資,奴婢四口、田十結;譯官張禮忠加資,奴婢二口、田二結賜給,其餘軍官譯官等,賞賜有差。
5月12日 ○癸卯,遣大臣,進誥命於崇恩殿,仍改題主,焚黃。
命賜誥命奉進官領議政尹昉、焚黃祭初獻官左議政金瑬各鞍具馬一匹,亞、終獻官申翊聖、韓汝溭、薦俎官睦大欽、堂上執禮吳端、禮曹判書洪瑞鳳各熟馬一匹,已準職者半熟馬一匹,承旨吳?〈誥命陪往。
〉、奉誥命官洪處厚、金慶餘、堂下執禮洪恕、誥命謄黃官柳俊昌、嚴鼎耉各半熟馬一匹,題主官韓仁及、禮房承旨呂爾徵等加資,大祝沈之源、尹坵、吳達升、申敏一竝準職除授,其餘執事,賞賜有差。
5月13日 ○甲辰,以金堉爲承旨,特命樸知誡爲執義。
兵曹啓曰:「譯官張禮忠有加資之命,而禮忠方爲崇祿,今加一資,則當爲輔國。
自前卑微之人,不得陞輔國矣。
」答曰:「然則實職除授。
」 ○上下敎曰:「卒延平府院君李貴祿俸,限三年仍給。
」 5月14日 ○乙巳,漢城府池水,色如血。
○管餉使樸簉馳啓曰:「竊査安州及淸北各城支放米豆之數,則一朔所用八千二百三十四石,而一路往來軍兵之散料者、自江陰至義州各處撥軍、撥馬之給料者、赴京船糧之載送者、今番海曲把守待變軍卒之給糧者,則皆不在此數之中,而時未査出會計,故未能的知其數。
然則一朔應放米豆,將至萬石,誠無繼餉之策。
請令廟堂急速指揮。
」備局回啓曰:「天將已有捲還之意,都、副元帥不必久留,而部下將士,姑令分遣就食於各邑,隻留林慶業待變爲當。
」從之。
5月16日 ○丁未,憲府啓曰:「國有莫大之慶,特施曠蕩之典,其意甚盛也。
第賊臣餘孽,罪在罔赦,而混蒙霈澤,國家懲討之典,豈容如是?成夏衍,同參於偉卿首逆之疏;吳汝檼,以爾瞻腹心、仁弘手足,兇謀秘計,往來相通;李元輿,以逆魁一家之人,凡所論議,莫不與知。
得保首領,固已幸矣,豈可撤去圍籬,任其安便?姜翼文收議八字,有不忍見;鄭晟,首倡廢母之論;黃中允、任器之、鄭忠立、任獻之、趙渰、閔潔、柳健等,俱以爾瞻爪牙,附會廢論,得罪倫紀。
流竄之律,亦雲失刑,決不可全釋。
李善述,諂事爾瞻,誣告起獄,又有迎附逆适之罪;李蕓,承望風旨,搆成大獄,誣殺李顯慶父子;韓惟翔、趙存道,與逆黨親切,贊成兇謀;曺挺立、鄭良胤、南溟羽、郭天豪、尹聖任、洪景艇、郭天成、李憺,或爲三司,共參廢論,或結兇魁,久居近侍。
流放竄殛,未爲不可,而至蒙給牒敍用之命,群情莫不駭憤。
請竝還收成命。
」答曰:「成夏衍等,罪犯雖重,被罰旣久,累經大赦。
參酌輕重,次第疏釋,未爲不可矣。
」 5月18日 ○己酉,太監河逢沖,又自登州來到軍中,自稱與侯太監職秩相等,朝廷差遣接伴使及問安使。
○右議政金尙容,以病呈辭至二十九度,上乃許之。
5月19日 ○庚戌,以金尙容爲判敦寧府事,李命雄爲獻納,洪處厚爲正言。
5月20日 ○辛亥,太監侯用還登州。
5月21日 ○壬子,鹹鏡監司金起宗馳啓曰:「以回答書出給郞胡,則郞胡怒曰:『汗書所幹者,數三件事,而胡種之未刷者,六分之五,物貨之未換者,十分之九,債物之未推者,三分之一,隨事塞責如是。
且聞以胡種刷給之故,拿去兵使雲,踈待之色,據此可知。
』遂於六月十六日,一時撤去」雲。
5月22日 ○癸醜,以金起宗爲戶曹判書,李安訥爲禮曹判書,崔鳴吉爲大提學,金尙憲爲鹹鏡監司。
尙憲論事忤旨,退在田裡。
至是,有是除,而引疾不赴。
5月24日 ○乙卯,吏曹判書崔鳴吉上箚,乞免兼帶大提學,答曰:「卿之才學,允合此任,宜勿控辭,從速察職。
」 5月25日 ○丙辰,以金光炫爲大司諫。
5月28日 ○己未,遣韓仁及、金榮祖等,如京師,奏請世子冊封,兼追封謝恩、冬至、聖節、千秋進賀使。
○以趙翼爲大司諫,金藎國爲鹹鏡監司。
備局破格擬薦,而憲府以資秩崇高,不可除授,啓遞之。
5月29日 ○庚申,弘文館副提學李植等上箚曰: 伏見近來天心未豫,譴告頻仍,非常之眚,史不絶書。
營頭墜地,池水色赤,雨雹人面之變,疊出於數月之內,強寇壓境,釁端大啓,而此等變異,皆屬兵象。
天之所以警動我邦家,殆若提耳詔之,而殿下近來,厭聞劘切之論,便萌拂吝之念。
辭氣失平,指揮乖常,傷和損德,爲害非細。
且男子晝居於外,夜處於內,所以順陰陽之氣也。
今者聖躬旡妄有災,久不安節,而深居寢奧之內,神思易怠,昏氣易乘。
今雖未能禦殿開筵,且於燕閑之中,以便服便座,引接一二臣僚,商確古今之宜;或引老成醫官,評問保養之方,仍以導宣壹鬱,開納陽明,使眞元長旺,邪沴自退,以爲萬化之本,諸福之基,似非少補也。
若夫朝廷之上、士夫之間,風俗之弊、政令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