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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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啓八年上之六年(戊辰) 春正月 1月1日 ○朔癸亥,上禦崇政殿,行正朝望闕禮。

     ○幸魂宮,行正朝拜謁禮。

     ○接待所啓曰:「兩差送言於臣等曰:『汗以爲仲男、高化逢、高倍等,有往來兩國之勞,授以職名。

    接遇之際,雖不可坐於交椅,亦宜別鋪紅氈,而贈物差別於他人,使渠知有職之榮,則汗聞之,亦必嘉悅。

    』又曰:『今見接待宰臣,前日之首坐者居末席,可見優待異於前日。

    但俺等土俗,以專聚一處爲樂,而今皆各處冷地,不無傷寒之患。

    樸蘭英入去時日寒,故處之溫房,而貴國則不然,此輩歸言於汗,則今日之厚待歸虛』雲。

    且曰:『越邊有大門之家,不好乎?』所謂大門,指兵曹也。

    從胡三人優待事,則當依所言,而兵曹隻有二房,且儲布物,何以處之?」上曰:「依啓。

    越邊家,則諭以溫房不多之意。

    」 ○禮曹啓曰:「新皇帝紀元,徐觀都督衙門文書所用年號,而用之爲當。

    」上命議于諸大臣,則海昌君及三公皆以爲:「宜依啓辭施行。

    」上從之。

     ○禮曹啓曰:「魂宮大祥後,自上親祭時,有綾原君何服色陪祭之敎。

    魂宮大祥日,綾原君旣脫練服,則當以白衣、白笠、白帶行祭。

    大祥後自上親祭時,仍以其服入參似當。

    」上從之。

     1月3日 ○乙醜,王世子率百官,行本朝陳賀禮。

     ○憲府啓曰:「王世子嬪朝見時,輦後侍女,騎馬陪從,直至崇政門外,觀者莫不駭異。

    侍講院難免不能糾檢之責,其日本院隨輦官員,請推考。

    闕內宿衛將士出入時,必請標信,乃所以重其事也。

    頃日王世子嬪朝見時,崇政門內入直衛士,移出門外之際,諉以暫時,不請標信,不察之失,在所難免,該房承旨請推考。

    正朝望闕、陳賀,乃莫重大禮,爲臣子者,所當恪謹趨職,而今番親臨行禮時,東西班比前稀踈,事極寒心。

    公故及分明老病人外,無故不參者,請推考。

    」上從之。

     ○上禦崇政殿,接見胡差。

     ○竹山人金振聲、金得聲、申瑞檜、李鬥堅等,詣政院,上變言:「本邑居,前洗馬許逌、幼學許珽、李友明、常漢許士龍、姜戊生、鄭進、李暘、進士安執中等,謀反聚軍,已到漢江。

    內應則都監中軍、千、把摠及內官裵希度,魁首則廢朝時曾經承旨人,約以初四日犯闕雲。

    」幼學崔山輝上變言:「義禁府書吏李秀香,密言于臣曰:『國有大變。

    堤川謫人柳孝立及原州居鄭沁、鄭洎、鄭遴等,同謀擧事,仁城君亦預知』雲。

    臣曰:『然則當用何兵?』秀香曰:『訓鍊中軍李繼先,約爲內應,一善尉金克鑌,亦同謀』雲矣。

    」上命招大臣及義禁府堂上、兩司長官、左右捕盜大將,分捕逆黨。

    時,前司藝許??在竹山,知逌等逆狀,使其姪選及姪壻黃縉,齎書以告于洪瑞鳳、金瑬。

    縉之父性元,亦聞其事,而趣之行,振聲等知事洩,遂發告。

    其後許??又上疏曰: 臣五寸姪前奉事許逌,素稱狂悖,逌之妹之子李友明,素稱愚妄。

    許逌居竹山,友明居龍仁,而去十月間友明來語臣曰:「近間有謀擧大事者」雲,臣責之曰:「汝狃聞道路囂囂之說耶?毋妄言。

    」至十二月晦間,隣裡傳言逌與友明密語之說,或雲:「某處某人、某處某人等,與之相議擧事」雲雲,皆京外失意之人,而其謀實不近似。

    或雲:「水原中軍,相約擧事,而頃者見遞,事不諧。

    」或雲:「他道兵馬多聚會。

    」或雲:「大將則自黃海道,不分文武官,嘉善者入來。

    」或雲:「訓鍊都監軍士,皆預謀。

    」或雲:「都監將官中,李爾瞻親屬爲之,故以其軍擧事。

    」或雲:「內人三四人通謀,行置毒之事。

    」或雲:「內官中有裵姓者,卽廢朝寵任之人,而今亦在近密,將行刺客之事。

    」或雲:「使數十輩,各率十餘人,先令分接於闕門外近處,又使人各領四十人,分守於諸大將家,而內人及裵宦行不測之謀,在外領率之人等,一時火攻,則事無不濟。

    」雲雲,此等語,皆逌等誘引之言也,而臣是逌之切親,居止亦不遠,且接屋居者,同是親屬及親屬之奴婢,故或親切臣,或不有臣,無所隱諱,故日有所聞矣。

    逮今月初一日,逌叫聚遠近誘脅之衆,皆給鬥糧曰:「初四日曉頭擧事,明日發程」雲,臣得傳聞之言,未知虛實矣。

    初二日鷄鳴,逌果率十餘人先發,次有十餘人繼發,次有八九人繼發而去矣。

    臣初聞其兇謀,卽欲馳告,而臣以未獲文書,未得端緖,故不敢發告,且一二日間,亦不暇爲之矣。

    及其發行,事已明白,卽當奔告,而臣素以老病之人,近得痢病,頻數無度,不能遠行,使姪子臣選、姪女壻臣前判官黃縉,急書數行,晝夜馳進,投告于洪瑞鳳等數處,而所聞之事,則皆令選、縉口傳矣。

    且適會水原府使軍官許諴受由在家,使其子許藎,傳給小錄,急往告于府使,率兵上京,皆可及於初三日未暮之前,足先戒嚴矣。

    其後又聞逌之奴貴希言,其母終代後夫砲手者,傳說兇謀。

    所謂砲手者,居於宣惠廳後。

    其言曰:「京中某某公及上下皆結約,擧事於某日,汝上典,及時上來,則可以得參矣。

    故逌及期上去」雲。

    鞫問此砲手,則可以知其兇謀之所始矣,故卽使人持臣小劄,急馬通于樸蘭英、樸雴等,使言于申景禛矣。

    蓋許逌、李友明,雖是喜事樂禍之徒,而處賤居遠,何能獨當此事,首起此謀乎?必有大奸慝爲之領首,而臣不得聞知矣。

    臣不意兇徒近出臣族,呼叫罔極。

    卽欲就叩天閽,歷陳所懷,而賤疾苦劇,雖欲奮飛,知無奈何,敢記顚末,姑先疏達。

     初,??聞逌等之謀,趑趄未發,其妾勸之上變雲。

     ○兵曹啓曰:「入直禁軍及砲手、軍士,則各其將官率領待變,而出番禁軍,亦宜召集,令其將官率領,結陣于闕門外。

    」從之。

    金瑬啓曰:「水原府使,以軍務面議事上來,今日聞變後,臣催令下去,急聚軍兵,待候于近地矣。

    請發遣宣傳官,持標信,使之領兵,星夜馳進。

    」從之。

    上下敎曰:「禦營廳,訓鍊都監軍兵,旣使結陣,隊伍整齊,而且無不來之軍耶?問啓。

    」訓鍊都監啓曰:「賊徒五人,因告變人申瑞檜指示,已卽捕捉,拘留於南大門外,而城門已閉,請開門拿來。

    」從之。

    禦營廳啓曰:「城外自弘濟院典牲署近處,哨官三人,把摠一人定送,水口門外又送軍官十人、哨軍五十。

    又軍官二十五人、哨軍五十、領將五人,請分送於都城城堞。

    」從之。

     ○時,賊黨持兵器,已聚都下,遂皆就捕,設推鞫廳于內兵曹以鞫之。

    前郡守尹繼倫供稱:「上年以體府運糧事,往嶺西,歷見原州鄭沁,則沁曰:『柳鬥立得讖書,未知時事如何也。

    』因邀鬥立,出示讖書,有:『草溪潮入,鷄龍建都。

    朝鮮皆着毛笠、毛衣』等語。

    又曰:『南應敏與我相親,恒言變怪以爲若過二年,時事可定。

    』雲矣。

    鬥立曰:『當放砲直入,先火宗廟,則自然驚潰。

    』雲。

    」前洗馬許逌供稱以爲:「逆謀,始聞於李友明」雲。

    鞫廳,請與友明,兩造而質之,上從之。

    友明曰:「逌之供辭果實。

    鄭洎曾言此謀曰:『主上雖聖明,而李曙輩暴虐,民不堪苦。

    吾兄弟相約擧事,尹繼倫之軍,足以成事。

    全羅水使呂姓人及閔濧,鄭遴,亦參此謀』雲。

    去冬,鄭洎、安執中,約以正月初四日入城犯闕,初二日及期上來,聞有告變之人,走出東大門,被執而來矣。

    逌曰:『曾聞友明言,廢主送哀痛書於趙挺、鄭昌衍、金藎國、崔瓘處』,雲。

    」鞫廳,請拿鞫趙挺等,上命皆勿問。

    及第柳孝立、進士鄭遴、前佐郞鄭沁、內官裵希度、司鑰金應獅、畫員金應虎、飯監李孝一等五十餘人,訊問具服,皆伏誅。

    其所供,大略相同,兇慘之說,不可盡記。

    鄭遴供稱:「初三日到京,聞許逌言則雲:『已得二哨兵矣。

    舊主豈可忘也?裵姓宦者,昵侍寢殿,當以勇士二人,給與裵宦,潛入闕內,行不測之事。

    自內自外,一時作亂,則事無不成。

    復立廢主,若昏庸如舊,則方可擇賢,不然則非義擧』雲。

    」鄭沁供稱:「聞閔濧與柳孝立,謀立仁城,而孝立爲外援。

    僧曇華居雉嶽山,與柳鬥立善,以玉龍寺碑『戌亥載人禍,寅卯未可知』之說,爲讖記後,聞閔濧往見仁城,親約而來雲。

    」希度供稱:「今月初三日,往見閔濧,則濧曰:『今夜,國人盡叛矣,當結陣于鍾樓街。

    大將則都監中軍及一善尉也。

    』金應虎亦曰:『吾爲先鋒,當自禁苑踰墻直入。

    吾弟爲東宮司鑰將,與宮女數人爲內應。

    經營此事,已至五年,盤結甚多,事極完實』雲矣。

    」應獅供稱:「嘗夜往應虎家,則應虎曰:『柳孝立受廢朝遺書,傳示趙挺等,內三廳將,亦有同謀者,約以厮殺闕內入直人。

    其夜,軍兵當踰墻以入,而廢中宮卒逝之故,軍皆縞素』雲。

    」應虎供稱:「去年冬,往見閔濧,則與同黨五六人同坐。

    柳宗善出一書以示之,外面書趙、金、南三字,而其內則槪言:『善爲物色,須愼密』雲雲。

    宗善曰:『此乃廢主書也。

    遣人于江華而受之。

    趙、金、南,卽挺與藎國、以雄也。

    初三日當擧大事,而外事閔濧主之,內事柳孝立主之。

    在廷諸臣,皆當除之,奉廢主爲上王,仍傳位於仁城』雲矣。

    」永男供稱:「去年秋,韓惟吉等七八人,相與謀議曰:『都監中軍,乃柳家家臣也。

    孝立已與此人相約。

    初四日夜,聚會於鍾樓,尹繼倫亦率水原軍而來,分陣景福宮前及新門內,先去四大將然後,擧兵犯闕,推戴仁城,而但其爲人,仁而似孱。

    應元曾推仁城之命於蔔者李逢春,則逢春曰:「本命,不合爲君,雖得之,不能持久」雲。

    』又言:『朝廷設爲號牌、軍籍以來,民心渙散。

    乘此擧事,先除主張者,則人心自定』雲矣。

    」孝一供稱:「曾聞應獅言:『上年胡變時,大駕若於二十四日去邠,而仁城同行,則其日欲擧事,待候於闕門外,而大駕適退行,仁城陪慈殿,先往江都,以此不成』雲矣。

    」孝立初不吐實,及與沁等面質,辭屈,遂刑訊。

    孝立言甚悖慢,屢訊乃服。

    至以仁城,受慈殿密旨爲辭。

    鞫廳啓:「孝立所供,語極兇慘,不忍正視,請先正刑。

    」答曰:「依啓。

    其供辭燒火。

    」忠州人前別提趙希孟亦上疏,告賊黨網漏者八九人,上竝令拿鞫。

    上下敎于鞫廳曰:「兇徒之交通江華,事極兇慘。

    圍中內人,竝拿鞫。

    」江華圍籬別將權得壽又馳啓:「逆賊孝立奴,上年冬再到本府,與圍籬守直內官及官婢等,內外相通雲。

    」上亦命拿鞫。

    禁府都事與本府官,進入光海寢門外,則光海當門痛哭。

    有一內人,引小刀自剄卽斃,愛英〈任昭媛也。

    〉亦自刺不殊。

    竝拿來,或承服,或不服而斃。

    鞫廳啓曰:「仁城君珙,與逆賊閔濧,旣有親約之說。

    國法至嚴,私恩難貸,敢此啓稟。

    」答曰:「仁城之名,出於賊招者,非止一再,而予終始曲貸,不加之罪。

    仁城安忍與濧相通,而謀不軌哉?沁賊臨死亂言,決不可取信,更勿提起此言,以安予心。

    」鞫廳連啓以請,上不從。

    慈殿以諺書,下敎鞫廳。

    其書曰: 國運不幸,逆節累起。

    今此逆獄,尤極兇惡,有不忍聞。

    柳賊等自丙午年大君生後,已有禍心,搆煽癸醜之禍,而恃其戚裡之勢,不參廢論,故外人意其奸謀未甚。

    癸亥年末減其罪,其諸子等竝皆全宥。

    罔極之讎,未盡快報,惟望必蒙天殃。

    今乃自作兇逆,天道昭昭,畢報予父兄之讐,竊自喜幸。

    今聞逆魁孝立之招,至以密旨仁城爲言,此必誑誘兇徒之計,尤極痛駭。

    珙則於予得罪之人,琿乃不共戴天之讎也。

    密旨之事,雖三尺童子,亦不信之,不須掛齒,而其言極兇,窮訊言根可也。

     兩司以一善尉金克鑌緊出賊口,請加刑訊,累啓而始從之。

    克鑌及學生柳養善、司直李廷哲、出身金就礪、前縣監閔濧、中軍李繼先等二十人,皆不服而斃,金裕、韓仁發等以逆賊李仁居餘黨,發覺於諸賊之招,亦殞於杖下。

    上引見鞫廳大臣以下。

    上曰:「在獄罪人鞫問垂畢,而援引不止,逮捕相連,完獄未易。

    跡涉曖昧者,爲先疏釋可也。

    」右相金瑬,請追刑濧、繼先,上曰:「議于大臣以處。

    」大臣退而議啓曰:「濧及繼先,爲賊謀首,雖已徑斃,追正典刑,實是群情之所同,而引見時,伏承聖敎,其爲後世慮,極當。

    臣等不敢更議,而但群議以爲:『其身雖不追刑,其子姓則不可齒之平人,似當有處置之典。

    」上從之。

    賊黨李秀香、金應元、鄭洎及僧人曇華竝亡命,跟捕累月,始獲之。

    李秀香供稱:「上年九月,往見鄭沁於原州,有僧人曇華亦來。

    曇華曰:『讖記雲:「子醜未定,寅卯敗。

    」又雲:「辰巳得仁城。

    」以是,原州人莫不屬心於仁城』雲。

    其後曇華來見於京中,槪言謀議之事。

    正月初三日,往見柳宗善,則宗善曰:『今夜當會於鐘樓,而闕內軍號,必須知之。

    吾等以火木爲號』雲。

    又言:『仁城欲以二百人相助』雲矣。

    」曇華承服,槪言參逆之人,而且雲:「欲立仁城,割地以封廢主」雲。

    鄭洎、金應元飾辭以供,鞫廳啓請刑訊,答曰:「同黨伏法,逆狀盡露。

    亡命之賊,與在家就捕者不同,刑訊之際,若或援引,處置亦難,宜直正刑。

    」辭連人柳訒、張德武、李景恒、鄭如麟、尹暉、權餘慶等二十七人放送;張世哲、南應敏、金景善、趙有恒、趙有道等十四人流配;定配人鄭渾、樸自全、鄭浯等還發配所。

    巨濟定配罪人柳希亮,逆賊鬥立之父;水原府囚人尹??,逆賊繼倫之父;禮山縣囚人徐倬,逆賊國材之父也。

    竝遣都事處絞。

    獄旣成,上命放送告變人金振聲等,而黃縉、許選,亦以鞫廳啓辭拿問,則與振聲等所招相符。

    上見其供辭,卽釋之。

    仍下敎曰:「告變人等客寓之中,不無飢餒之患,自內當出酒饌饋之,使之招來。

    」 1月4日 ○丙寅,流星出太微東垣,入東方天際。

     ○上下敎曰:「今此逆變,宜勿令胡差知之。

    廟堂旣已分付乎?言于接待所,不得知之。

    」 ○備局啓曰:「胡差旣傳國書,今當與接待宰臣,講定買米之事。

    答以『兩西空虛,六道未得耕種,市糴之事,十分難處,而旣誓天、約和,救災恤隣,古之道也。

    今者貴國阻飢,請糴弊邦,寧坐視不救乎?今當分付邊臣,許民開市,則買米亦在其中。

    至於自貴國兵馬捲退之後,未聞有人逃還。

    縱或有之,間關道路,凍斃、飢死,得還者百無一二矣。

    然當刷問於本道以處之』雲雲宜當。

    」答曰:「依啓。

    逃還人口刷送事,則依上年所答,據理開諭。

    」又啓曰:「市糴事,終不得不從。

    江邊一帶,如江界、渭原、理山等邑,尙有遺儲軍餉雲,如得收拾數千石,迨氷未泮,以雪馬曳下義州,則事甚便易。

    請以此意,馳諭于金起宗,使之星火擧行。

    」答曰:「依啓。

    限數千石移置,勿令盡數取用。

    」又啓曰:「樸蘭英往在瀋陽時,與胡酋等多有問答講定之事。

    今此兩差接待時,必須同參,可無牴牾之患,使蘭英隨參相議爲當。

    且蘭英屢往胡中,不但有勤勞,至於灣上捲兵,亦不無周旋之功,合有賞典,竝稟睿裁。

    」答曰:「依啓。

    」 ○接待所啓曰:「聞兩差之意以爲:『今番,是和事結局之日,必須差人往答,而義州撤兵及被擄將官還送事,前日未有謝禮,今番,不可不優送禮物以謝』雲,請預先定奪。

    」答曰:「依啓。

    」 ○備局啓曰:「毛將之蘊蓄不平,久矣。

    必須善爲辭說,方可解疑。

    李貴曾於榻前,微發請往之端,今日備局會坐,亦欲自往,反覆陳辨,期於動聽,而但李尙吉,與毛將有舊,欲與同行,以爲衙門之先容。

    重臣若往,則事體自別,而有益於實效。

    敢啓。

    」答曰:「李貴非但年老,此時元勳,不可遠離,令差遣他人。

    」 ○備局啓曰:「接待宰臣酬酢之辭,極其完備。

    其中開市一款,則不可無定限,春秋一月之說,彼若不以爲不可,則依此講定無妨。

    令接待宰臣,問於樸蘭英,使與兩差商定爲當。

    渠等於開市、買米之外,別有所望。

    聞蘭英之言,則若給三千石爲足雲,若終不得不以此數與之,則當措辭曰:『聞爾國乏餉。

    我國創殘之餘,僅得拮據,有此濟患之擧,爾國當以何物報德?如以被擄人民,沒數刷送,則兩國事體,亦皆得宜』雲雲,未知何如?」答曰:「依啓。

    」 ○禮曹啓曰:「魂宮大祥日,依禮文附於私廟,前一日,當行告祭。

    應行諸事,令各該司,前期整齊以待。

    」答曰:「依《五禮儀》,禫後祔廟。

    」 ○兵曹啓曰:「政院啓辭以爲:『今日城門晏開,都下人心疑惑雲,限數日,城門開閉早晩,令兵曹參酌定奪』雲。

    城門開閉,自有定時,而近因逆賊多未就捕,今朝開門,果似太晏。

    請姑依鞫廳分付,日纔黑而閉,天欲明而開。

    」答曰:「依啓。

    」 ○大司憲李弘冑、大司諫趙翼啓曰:「伏見聖批,以柳訒難免隱匿逆賊之罪,而不請拿鞫,未曉其意,爲敎。

    臣等之意,昨日上變,在於日晩之後,閭閻之人,未及知謀逆之爲某人也。

    逌賊歷見柳訒之時,訒未必知逌之爲賊,則相識之間,來則容待,人情之常。

    且一番經過,似非容隱之比,故不卽請鞫矣,今承聖敎,臣等難免不能詳察之罪。

    請命遞臣等之職。

    」兩司處置以爲:「上變在於日晩,柳訒或未及知,而賊招旣雲經過,則獄體所當請鞫柳訒。

    身爲法官,不能執法,難免踈繆之失,請遞。

    」上竝從之。

     ○金起宗馳啓曰:「卽見宣川府使孟孝男馳報,則唐差毛永寶率二百餘兵及把摠任應元等率兵五十人、守備李孝誠率兵一百人、把摠毛士成率兵一百人,各持都督票文,由蛇浦出來,前往黃海道、豐川等地,買種糧,還島春耕雲。

    卽日毛永寶等到本府,過向郭山雲。

    所謂毛永寶等欲襲胡差而來,則所率之兵,必不如是單弱。

    取考票文日字,則在於上年十二月十六日以前,似是胡差未出來時事,必爲糴糧造船而來矣。

    前者漢人之散處三縣、山郡者,數百餘人,而永寶所領又不下二百。

    漢人本來恇?,以烏合之卒,必不輕犯胡差,而恐不無惹禍之端。

    永寶旣以都督之令出來,設或開諭,似無停止之理,而但宣川府使孟孝男,默無一言,任他出送,事極不當,不可不治其罪。

    毛差則或送山郡,或送三縣,使之從便遠避,勿令相値爲當。

    又接張大秋諺書告目,則都督欲大設屯田於昌城、鐵山、義州等地,爲貿種糧,出送差官雲。

    設屯之擧,如不得止之,則前頭之事,亦極可慮。

    」事下備局。

     1月5日 ○丁卯,上下敎曰:「鞫逆事體,至緊且重,故兩司長官有故,則次官入參,乃是規例,而昨夜至請停鞫,事極駭愕。

    當該承旨金蓍國拿推。

    」 ○接待所啓曰:「樸蘭英入見兩差言:『朝廷欲出三千石米,而二千石當用於發賣;一千石當送於汗處,爾國宜償以人口。

    』兩差答曰:『必知開市日,市上米石之數後,我國方可計口以送。

    不然則必有中路餓死之弊』雲。

    蘭英答曰:『民間或米、或貨,隨其所有,互相買賣,朝廷何能預知其數?』雲,則兩差必欲詳知而去,何以處之?請令廟堂量處。

    」答曰:「依啓。

    」 ○上下敎曰:「大祥日吉服,於情禮未安,翌日吉服似可。

    令禮官更議以定。

    」回啓曰:「大祥日吉服,雖似未安,再朞已過,自上不可無變服之節。

    依禮文,以祭後吉服,磨鍊以啓矣。

    祭後變服,則禮不可廢,以吉服還宮後,改服忌日之服,以終其日,翌日吉服,似合情禮。

    」從之。

     ○以金尙憲爲大司諫,鄭經世爲大司憲,李景曾爲修撰,尹知敬爲右副承旨,全克恒爲待敎。

     ○大司憲鄭經世啓曰:「卽見右贊成李貴箚子,則以前後三司,不問金裕爲罪,至謂不可與共戴一天,而拈出前日玉堂箚子中,病風狂易之語,斥之甚峻。

    此乃臣所口占也,臣非以李貴之欲問金裕爲非,亦非以貴爲病風狂易。

    誠以不病風、不狂易,而乃發有眞主、三司之語,其無倫已甚,不得不如此措辭,而今被覆載難容之斥,不可靦然。

    請鐫削臣職,以爲人臣妄言者之戒。

    」執義權濤、掌令金南重、持平李景曾、任絖、獻納李省身、正言李士祥等,亦以此引避。

    諫院請出仕,上從之。

     ○吏曹啓曰:「江原監司吳?狀啓以爲:『春川府使閔機,淸愼奉公,治郡爲關東第一。

    』氷庫失火,或出於一人之怨,而乘夜馳出,遽離官次,秩高守令,豈得任意棄官?況治績可尙,民情可顧,請依狀啓,使之還官。

    」上從之。

     ○金瑬啓曰:「前所徵水原兵,還卽罷遣宜當。

    」上從之。

     ○扈衛廳啓曰:「東平君申景??,方在罷散中,率其軍官,門外扈衛,而軍官等不得入直。

    近日扈衛緊急,請依仁居時例,使景??率軍官入直。

    」答曰:「使之入直。

    」 1月6日 ○戊辰,備局啓曰:「與胡人旣爲羈縻之計,則所以慰悅其心,不過在贈給之多。

    請令該曹,從優磨錬。

    且贈給胡差之物,亦依阿、樸二胡所贈之例似當。

    」上從之。

     ○備局啓曰:「蘭英持兩西被擄人成冊而來,已付於兩道監司雲。

    蓋六百餘人,令兩道監司,預先知會于被擄人本家,使於開市時,趁期入送似當。

    且胡差等屢求果實,而最貴者紅柿雲。

    紅柿、乾柿、大棗、黃栗等物,請令該曹,優送爲當。

    」從之。

    仍命給油芚四部、弓子一張、大箭十箇、倭槍二柄。

     ○上下敎曰:「回答官樸蘭英加資,軍官許益福實職除授,全龍陞敍,尹義立六品遷轉,韓得義以下,令該曹參酌論賞。

    」 ○接待所啓曰:「兩差送藥錄一紙,求之甚懇。

    敢稟。

    」上命優給藥材。

     1月7日 ○己巳,接待所啓曰:「兩胡欲自二月初一日開市,以此下諭于兩西監司,通曉民間,勿用他貨,必備米石,別定差使員,領赴邊市。

    朝廷亦多發米,賑給龍、義之民,使邊上有粟,則遠地之民,亦得持貨貿米。

    請令廟堂,熟議處之。

    」上從之。

     ○上下敎曰:「訓鍊都監軍兵及禦營軍,近以逆變,累日暴處,予甚念之。

    其令該曹,竝施犒饋,以示予軫念之意。

    」 ○禮曹啓曰:「考諸謄錄,則懿仁王後時,十三月祥後,十五月禫後,竝仍行朝夕朔望祭,再朞而始撤幾筵,蓋雖已過禫,而猶是三年之內故也。

    常時士大夫家祥後,皆停上食,隻祭朔望,乃是禮經明文也。

    今此魂宮,大祥後撤幾筵,停朝夕上食,至禫隻行朔望祭,園所則大祥後,朝夕朔望等祭,竝皆撤罷,且令守園官入來。

    」答曰:「依啓。

    」 ○右議政金瑬,以名出賊口,上疏辭職,上溫批不許,仍遣承旨敦諭。

     ○禦營廳啓曰:「高陽、坡州、交河、水原等,近處下番禦營軍及摠戎廳牙兵等,聞變之後,未有傳令,稍稍自來者,合六十四人。

    」上曰:「此輩聞變赴難之誠,殊極可嘉。

    分輕重論賞。

    」都體察使啓曰:「水原軍兵,連日暴露,請依上敎罷送。

    」上從之。

     1月8日 ○庚午,接待所啓曰:「今此開市及三千石發米之意,專爲贖還我人,而外方不知此意,或以爲出於賑救胡人之擧,則聽聞不美。

    請以此下諭于兩西監司,詳審措語,俾無失傳。

    」上從之。

    備局啓曰:「胡差等欲以二月初,爲開市之期雲。

    令接待宰臣,措辭開諭,必以三月爲期。

    但彼雖許三月之期,民之載米趨市,亦未可必,而輸緻米穀,亦甚不易。

    請出江都所儲米五千石,使京畿預整運船,趁開氷,別定差使員押送。

    」答曰:「依啓。

    以兩南米五千石,移置江都,俾充其數。

    」 1月9日 ○辛未,兩司合啓曰:「仁城君珙,出於諸賊之招非一,今此賊徒所供,尤極兇慘,至有與賊濧親約,發家僮九十餘名等語。

    何可每諉於兇徒借重、誑誘之語,終不爲之處置乎?此賊約日擧事,潛入城中,聞事覺而散。

    借令珙,不曾預謀,若變起倉卒,爲賊脅持而起,豈不危哉?事至於此,則雖欲保全,亦不可得也。

    請加三思,速令廟堂議處。

    」答曰:「因予不肖,逆變繼起,予實慙痛,無以爲心矣。

    今此賊招中,雖有兇慘之語,皆是兇徒借重之計,仁城豈有預知之理乎?爾等宜勿提起此論,以安予心。

    」此後連日論啓。

     ○憲府啓曰:「慶尙右兵使許完,曾爲邊將,以貪縱被論,而略不懲戢,赴任之後,侵虐軍卒,專事肥己,請罷職。

    推鞫罪人書名啓下之事,非閑漫文書,不可不緻察,而頃以罪人金就礪之名,誤書金就近,事極可駭。

    請禁府當該堂上推考,郞廳罷職。

    」答曰:「依啓。

    禁府郞廳推考。

    許完事,風聞未必盡實,更加詳聞論之可也。

    」再啓而命遞許完。

     ○禮曹啓曰:「魂宮大祥後,旣停朝夕祭,則似當不進朔膳,至祔廟間,隻行薦新。

    」答曰:「依啓。

    薦新三年後,仍令封進。

    」 ○接待所啓曰:「旣許開市,此是和事結局之日。

    自今以後,每年一度往來。

    此外如有相通之事,則各以國書,付諸邊臣,以憑傳緻。

    且邊市旣開,則京城發賣,尤宜一切杜塞。

    請以此分付于樸蘭英、樸景龍,俾定恒規。

    」上從之。

     ○以趙翼爲副提學,宋興周爲南原府使,金俊龍爲黃海兵使,加行司直樸蘭英嘉善。

    興周素無才德,又無功勞,見知於一二勳臣,驟陞三品之秩,歷試州郡,多有貪濫之誚。

    蘭英降虜賣國,引賊東搶。

    以此反爲發身之資,遽超金玉之秩,無一人言者,人皆羞與同朝。

     1月10日 ○壬申,玉堂上箚曰: 人臣謀逆,天下之大惡,而覆載之所不容,故聖人嚴討逆之義者,非但以其罪大惡極,不可容於覆載也,亦所以除禍亂也。

    仁城君珙,前者逆獄累起,而其名未嘗不出焉。

    今者諸賊招引狼藉,其計謀已現著,天下之所當討也;兩司請處置之論,實天下之大義,國人之所同然也。

    殿下雖欲庇之,豈可得乎?請令廟堂議處。

     答曰:「賊招雖極兇慘,皆是借重之語,決不可取信,更勿瀆擾。

    」此後連日上箚。

     ○憲府啓曰:「判府事趙挺,旣蒙曠蕩之恩。

    其出於賊招者,臣等亦不敢謂必有是事,第其供辭有曰:『旣已委質於聖明,若爲舊主,又懷二心,則死亦甘心。

    』觀其語意,有若全不知光海之爲得罪倫紀之人。

    彼其臨死自明之際,其言如此,則其爲諸賊之藉口者,有以自取明矣。

    請絶島安置。

    司藝李光胤,被人笑侮,且有人言。

    師儒重地,不可冒居,請罷職。

    」答曰:「趙挺別無身犯之罪,不可以供辭中少失,竄黜,更勿煩瀆。

    李光胤遞差。

    」 ○禮曹啓曰:「逆賊承服正刑者十五六人。

    告廟、陳賀、頒敎等事,當卽啓稟擧行,而今此逆獄,事極嚴秘,外間專未知逆魁之爲何人。

    請令鞫廳書送然後,依例擧行。

    」鞫廳定以孝立爲逆魁,翌日遂告廟、頒敎。

    禁府啓曰:「近來國運不幸,逆變屢起,京外破家、瀦澤者,無慮數十,今者正刑者,已十七人。

    仍存其家舍,以賜功臣,亦是近例,請議于大臣。

    」大臣獻議,請依本府啓辭施行,上從之。

     ○政院啓曰:「右議政金瑬,以屢出賊口,不敢承入參之命雲矣。

    」答曰:「遣承旨敦諭。

    」 ○禮曹啓曰:「魂宮望祭,再朞已過,今後更不啓稟矣。

    」答曰:「知道。

    」 1月11日 ○癸酉,兩司引避曰:「昨見柳鬥立承服之招,有復立廢主之事,而仁城力主之。

    又雲:『廢主密書于仁城,而仁城受之。

    』以此觀之,珙之交通兇徒,主張逆謀之狀,昭不可掩。

    所當卽請有司之法,而臣等見事不明,緩辭請罪,歸議於廟堂,討逆不嚴之誅,實所難免。

    請罷臣等之職。

    」答曰:「勿辭。

    」 ○憲府啓曰:「江華圍籬,別遣內官、別將以守之,所以防外人交通之患也。

    鬥立之招,有柳孝立奴子,上年十月,持書劄,還到堤川之說。

    其置之尋常,不嚴守直之狀,誠極駭愕。

    請鞫內官及別將。

    」諫院亦以此論之,上從之。

     ○上下敎曰:「大祥日迫,自明日停鞫。

    」 1月12日 ○甲戌,命頒赦,百官加資。

     ○禮曹啓曰:「今此大祥祭祝文,綾原君當爲主人,且有變服節次。

    自上若親行,則節節難便,故敢以祥祭過後,自上親行別祭啓稟矣。

    今承下敎,反覆參商,則祝文初獻,則以綾原君爲之,而行祭臨時,自上出臨哭位,隻行哭禮,則揆之情禮,恐或無妨。

    」上從之。

    右副承旨尹知敬啓曰:「祥祭時,自上出臨哭位,旣行哭禮,則允合情禮。

    若必依前啓下,又行別祭,則是一時之內,再次行祭也。

    禮煩則瀆,是謂不欽。

    揆之以禮,似甚未安,請令禮官更議。

    」答曰:「依啓。

    別祭則退行。

    」 ○上下敎曰:「判中樞鄭昌衍,待命於闕門外雲。

    遣承旨,諭以退去調理之意。

    」 ○禮曹啓曰:「再朞之日,綾原君則有脫服節次,故祝文與儀註,皆以《家禮》三年喪,大祥之規磨鍊,而自上已經祥、禫,同參其祭,禮貌非便,故以別祭磨鍊以啓矣。

    別祭若退行,則必須改蔔吉日。

    是大祥之日,自上隻行哭禮,而無行祭之事,揆之情禮,亦似欠闕。

    臣意則別祭,恐不可退行也。

    然事係變禮,不敢輕議,請議于大臣。

    」三公以爲:「一日再祭,似涉煩瀆,而該曹之意,隻行哭禮,仍設別祭,則猶有可據。

    若退行於別日,則非祥、非禫,而無可據節文。

    有此覆啓,依該曹啓辭,施行無妨。

    」上從之。

     ○敎中外大小臣僚、耆老、軍民、閑良人等: 王若曰,國家不幸,逆節屢起於封疆;君親無將,大變幾生於肘腋。

    刑章昭擧,慶澤旁流。

    粵予眇躬,承玆亂緖,奉母妃而復位,彜倫式明;黜罪人而正名,大義以揭。

    凡於刑政之際,每以寬大爲心,自非大憝元惡,負犯倫紀,莫不同仁一視,曲加生全,豈料兇孽之餘,敢稔逆亂之計?逆賊柳孝立、鄭沁、尹繼倫等,以天賦之梟獍,爲向日之廉、來,或附托權奸,以廢母、斁倫爲己任;或攀緣肺腑,以逢君、誤國爲事功。

    惡逆已盈,罪難逭於誅殛;寬恩薦被,身自便於田廬。

    罔念戴天,飜懷吠主,謂神祇可以誣罔,謂宗社可以覬覦,交通廢人,傳密書而相應;連結王子,聚家僮而爲兵。

    托讖緯,而煽動人心;通宦寺,而狙伺禁掖。

    擬逆豎於諸葛,指渠魁爲聖人。

    宮中行鴆之謀,籲已慘矣;太廟放火之說,是可忍乎?計議已成,部分略定。

    造謀實自前歲,擧事期在翌朝,危哉禍機,迫於片餉。

    幸賴天地之默祐,遂有忠良之炳幾,發其陰謀醜類,悉就擒縛,加以嚴訊,情款應時供輸。

    國有常刑,予敢容貸?已將逆魁柳孝立、鄭沁、尹繼倫、裵希度、許逌、柳宗善、柳鬥立、安執中、李友明、鄭遴、許逵、鄭振、趙憲立、李暘、裵允、金應虎、金應彪、金應獅、金世益、金永起、玉石、金伊男、貴希等,竝依法正刑,旣遣官昭告于太廟。

    亂臣賊子,何代而無,極惡窮兇,莫甚於此。

    旣快臣民之憤,爰推雷雨之恩。

    於戲!順吉、逆兇,是爲常理;陽舒、陰慘,無非至仁。

    故玆敎示,想宜知悉。

     1月14日 ○丙子,行啓運宮大祥祭。

    祭訖,上率王世子,親行別祭。

     ○備局啓曰:「邊上開市日期,已定於二月二十一日。

    今見金起宗狀啓,龍灣運米之難,一至於此,誠極可慮。

    本司之請令先貸管餉之米,輸送龍灣者,蓋爲此也。

    請更下諭于監司及管餉使,必及二月十一日之期,火急輸入,且令禁斷潛商,無緻生釁之患。

    」答曰:「依啓。

    自前所禁,皆是潛商之類,使之嚴禁可矣。

    」 1月15日 ○丁醜,君尹昉、領議政申欽、左議政吳允謙、右議政金瑬、左贊成李廷龜、右贊成李貴、鷄林府院君李守一、兼禮曹判書金尙容、完豐府院君李曙、永安尉洪柱元、全昌君柳廷亮、判敦寧府事李德泂、左參贊徐渻、東陽尉申翊聖、達城尉徐景霌、錦陽尉樸瀰、韓平君李慶全、工曹判書申景禛、綾城君具宏、吉城尉權大任、延原府院君李光庭、原溪君元??男、知中樞府事李弘冑、李瑱、樸東善、判尹金自點、知中樞樸鼎賢、慶陽君李士恭、石陵君全龍、吏曹判書張維、同知中樞吳百齡、李尙吉、柳永詢、韓孝仲、元鐸、工曹參判尹暘、吏曹參判洪瑞鳳、順興君金慶徵、禮曹參判韓汝溭、靑雲君沈命世、昌山君成大勳、菁川君柳舜翼、晉陽君姜絪、東城君申景禋、行副護軍宋錫慶、尹暉、鄭鬥源、左尹崔來吉、行司直樸慶業、晉川君柳?、戶曹參判李景稷、寧安君崔山立、幸原君奇汝獻、唐溪君洪澤、完陵君柳坡、盆興君金夢祥、平興君申埈、行副護軍吳竣等啓曰:「仁城君珙,曾於光海廢母之日,以河仁俊兇疏,爲宗社大計、草野公論,則其罪與仁俊無以異也。

    頃年以來,諸賊謀逆,輒以珙爲奇貨,前後招辭,極其狼藉,而聖上屈法伸恩,待之有加。

    今玆逆變之兇慘,前古所未有,以諸賊輸情之招觀之,珙乃其窩主也。

    蓋閔濧兄弟,珙之切親,而金應虎,珙之親信人,則珙之爲諸賊之主,斷無疑矣。

    賊招有雲:『仁城、宮內之事,閔渫主之。

    』又雲:『閔濧見仁城,親約而來。

    』又雲:『擧事時,仁城有壯奴九十人。

    』又雲:『仁城每有憤惋之心,以不見母喪爲恨。

    』又雲:『已得聖人。

    』又雲:『復立廢主事,仁城力主之,廢主有密書,而仁城受之。

    』又雲:『迎廢主爲上王,而以仁城爲君。

    』兇辭悖語,不可悉擧,而如出一口,至於做出不忍言之說,以行誑誘之計者,明出於孝立之招,其包藏禍心,矯誣慈旨之罪,可謂上通於天矣。

    爲人臣子,負此罪名,何可一日容貸?王法至重,大義至嚴,請亟命按法處置。

    」答曰:「兇逆之徒,已盡伏誅,今雖容貸,似難更圖不軌。

    諸卿體予至意,勿更煩論。

    」自此連日庭請。

     ○憲府啓曰:「金裕兇逆之言,現出於仁居之招,鞫廳再請鞫問,而終始不許。

    臣等固知聖意之有在,但今日事勢,異於其時,珙之謀逆之狀,旣已昭著,而賊招又有指仁居爲孔明之說,此其前後逆賊,顯有相連之狀。

    不可不嚴治得情,請金裕斯速拿鞫。

    」上從之。

     1月16日 ○戊寅,金瑬上疏曰: 臣名三出逆口,合置重辟,而至於遣承旨敦諭,天地父母之恩,終始罔極,感激惶隕,罔知所措。

    第以人臣,負此惡名,不可一日容息於覆載之間。

    直欲一死,而無從也。

    伏願命下鞫廳,議正臣罪。

    「 答曰:」予意已諭,卿其安心參鞫。

    「 ○諫院啓曰:「金裕、韓仁發,自有眞主之說,皆出於賊魁之招。

    初無輕重之殊,而金裕旣有拿鞫之命,則仁發不可不一樣鞫問,請命拿鞫。

    」從之。

     ○禁府啓曰:「逆賊金伊男、貴希、李暘、玉石、許逵、鄭遴、李友明、許逌、尹繼倫、裵允、金永起、鄭沁、鄭振、安執中、裵希度、柳孝立、金世益等,皆已承服正刑,破家瀦澤。

    籍沒、緣坐等事,當依前例擧行,而但近來逆變頻起,京外瀦澤者甚多,所見驚駭。

    自前有以逆家,賜給功臣之規。

    請議大臣處置。

    」大臣議:「請依本府啓辭施行。

    」又啓曰:「逆賊柳宗善、金應虎、金應彪、柳鬥立、趙憲立、金應獅、李濰、金鐸、徐鎭卿、閔渫、徐國材等,承服正刑。

    緣坐、籍沒,降其邑號等事,請依律施行。

    」上從之。

     ○訓鍊都監啓曰:「上變之後,樸來章之子英達,被捉於門外伏兵,詐稱李澧之孫李菓雲。

    變詐情迹,殊極綢繆,請令攸司推覈。

    」答曰:「令鞫廳拿鞫。

    」 ○鄭忠信、申景瑗等聯名馳啓曰:「蛇浦入搶之賊,隻爲蛇浦任將而來,彼旣深入,則自我不可任他擅越。

    聞變後,入送軍官於賊陣,責以『今日爾等之來,固知隻爲蛇浦,而無他意。

    然旣盟之後,彼此疆域截然。

    假使有意於蛇浦,似當到義州先言出來之意,而無端深入,則此爲渝盟之一端。

    皇天在上,不其畏乎?龍、樸兩差,不日當回,不必與爾相較也』,以此意分付遣之,而時未還矣。

    」啓下備局。

     1月17日 ○己卯,諫院啓曰:「南原府使宋興周,私奸邑婢,重失體面。

    及被臺評,少不懲戢,駄歸鄕裡,翺翔道路,事極可駭。

    請罷職。

    」答曰:「遞差。

    」 ○贊畫使尹暉,以病遞。

    暉麤鄙貪婪,得罪公議,諂事金瑬,收敍於罪籍之餘,至畀以贊畫之任,物議非之。

     ○軍資監正許??上疏曰: 臣誠不幸,兇逆之徒,起於族中。

    臣幸先發告,得免同戮,而兇慘之言,惡逆之擧,逮及耳目,而旣不得消沮,又不能預防,臣之罪大矣。

    況聞謀逆之幾,則爲人臣子者,雖在死疾之中,義當兜舁奔告,而偃然臥蓐,敢使諸姪來告,臣之罪益重矣,而遽受收敍之恩命,惶悚狼狽,進退失據。

    今詣闕下,伏竢天誅。

     答曰:「今者逆變之兇慘,前古所無。

    爾能發告,使宗社危而復安,予甚嘉歎。

    爾其安心察職。

    」??以累上追崇疏,不容於公論,屛置于家,至是復官。

     ○以李守一爲刑曹判書,權濤爲執義,鄭弘溟爲典翰,李基祚爲應敎,鄭百亨爲奉敎。

     ○鄭忠信、申景瑗等馳啓曰:「宣川府使孟孝男馳報以爲:『唐千摠沈有德、劉世報,率船匠六人,軍兵百十三人,持督府票文,將往黃海道造船,自蛇浦到本府。

    萬端開諭,驅還蛇浦,仍問胡兵入蛇浦事,則有德等曰:胡兵果入蛇浦,留浦之將,將欲交戰,則有一漢跪告曰:「吾以李永芳千摠,被掠入往瀋陽,今者潛逃,納降老爺門下」雲雲。

    其數則眞?二十人、假?二十七人、驢騾幷二十匹,點入椵島,俺等明知而來」』雲矣。

    」 ○命嘉禮時正使右議政金瑬、副使樸東善各鞍具馬一匹賜給;諸執事各加一資,資窮者代加;都提調申欽鞍具馬一匹;提調李貴、金尙容、金藎國、傳敎官金蓍國各熟馬一匹賜給;都廳李基祚。

    兪伯曾、傳敎官李如璜、輔德李潤雨、弼善金地粹、司饔副提調晉山都正順慶、司饔正李景嚴、相禮許恒竝加資;郞廳金知復、趙贇、元振河、申敏一、李烓竝陞敍;安獻徵半熟馬一匹;李敏樹兒馬一匹賜給;監造官南好學、權譚、樸徹、金德民、吳允誠、李時敏、樸烶、李興仁六品遷轉,已出六品者陞敍。

    敎命製述官洪瑞鳳、竹冊文製述官張維各兒馬一匹;敎命書寫官沈悅、竹冊書寫官李弘冑、印篆書寫官金光炫各半熟馬一匹賜給;嘉禮日陪從、侍講院實兼官及東宮長番內官等,各兒馬一匹賜給;翊衛司官員,各弓子一張賜給,一人雖兼數事,毋得疊授;都監算員以下及匠人等,令該曹米布分等磨鍊題給。

     ○命魂宮都薛裡吳大邦、金仁各加一資;薛裡金彥龜、申新輅各熟馬一匹;進止內官強義忠、盧胤仰、李春芳、張倫各兒馬一匹賜給。

    飯監、別監、守僕、各色掌中,已前免賤者,妻子中限三年免役;丁卯年扈從免賤者,令該曹,綿布分等磨鍊題給,而胡變時逃亡落後之類,竝限一年免役;別監仁祿妻子中,限二年免役;飯監中已前免賤嚴福,飯監除授;別監中已前免賤張順翼、田加八裡等,司鑰除授;諸員魯舜民丞除授。

     ○命侍園官崔屹、韓汝琦各加一資,奴婢、田結,前例相考賜給;進止內官韓禹立、洪進忠、林友聞、金希顔各兒馬一匹賜給。

    奠禮書吏張八翼書題除授,飯監林伏龍飯監除授。

    守僕德春、各色掌得凱等,竝限已身免役。

    已免賤守僕潤英、各色掌桂逸、仁立、農圃首奴天福、末叱直、大生等,妻子中免役;守僕業已,妻子中限五年免役;房直忠國,限三年免役;悌民一年免役。

     1月18日 ○庚辰,金瑬啓曰:「臣從事官金堉,巡檢慶尙道及忠淸左道。

    尙州牧使尹安國,年衰才拙,短於治民,抄兵不精。

    義城縣令韓亨吉,治民抄兵,雖或可稱,而用刑嚴刻。

    高靈縣監洪霫,治民抄兵,兩皆未盡,而又喜飮酒。

    丹城縣監韓夢逸,才踈性拙,器械多缺。

    漆浦萬戶魏廷寶,爲人庸劣,處事不明。

    忠、淸兩州,皆是大邑,爲緩急之所恃,而淸州則官庫闆蕩,器械無形,元數旣少,而不用者居半,前牧使沈器成,當任其責。

    忠州牧使李植,文雅有餘,而吏治非材,初當大處,觸事踈闊雲。

    此守令、邊將,從輕重處置;五人則似當罷職;韓夢逸、沈器成兩人,似當拿推。

    」從之。

     1月19日 ○辛巳,以金南重、閔應亨爲掌令,金槃爲吏曹正郞。

     1月20日 ○壬午,大妃殿以諺書下敎于大臣、六卿曰: 珙之出於賊招,前後狼藉,明有相應之迹。

    至於假托密旨之說,再發於賊口,安有如此兇慘之事乎?珙曾在光海時,有人臣、人子所不忍爲之事,而予則念先王血屬,且謂其出於無識,而置之矣。

    主上亦仁德至渥,屈法伸恩,待之甚厚,而梟獍之性,終不悛改,兇逆之狀,衆口如一。

    古人不雲乎?孝者,百行之源也。

    以珙之往事觀之,是可忍也,何事不可忍爲也?聞卿等累日庭請,而主上尙未允從雲。

    此係宗社大計,私恩有不暇顧。

    卿等力爭,期於得請可也。

     ○王子慶昌君珘等,率諸宗室啓曰:「珙之前後罪惡,廷臣備盡論列,臣等不必容喙,而宗社大計,一日爲急。

    臣等以同休戚之人,不敢終默,鹹造闕下,敢陳所懷。

    請賜一兪,快從廷臣之請。

    」答曰:「因予無狀,遭此無前之變,日夜慙悶,無以爲心。

    宗戚諸卿,又出此言,尤極驚悶。

    屈情從法,予所不忍,諸卿須勿更煩。

    」自此,宗室逐日連啓。

     1月21日 ○癸未,大臣以下百官,初啓、再啓,竝不從。

    三啓曰:「《春秋》無將,漢法不道,乃所以明人紀,而正王法,使亂臣賊子,不得容息於覆載之間者也。

    今者珙之窮兇極惡之狀,締結誑誘之跡,狼藉於諸賊之招,而至於矯誣慈旨,愈出於意慮之所罔測。

    逆賊何代無之,而其有如珙之所作爲者乎?珙之罪通於天,如是之極,而殿下乃以斷以大義,予所不忍,爲敎。

    小不忍,必亂大謀;當斷不斷,悔且無及。

    餘黨網漏,家僮尙多,兇心所在,有不可測。

    臣等豈有所過慮而強聒哉?況昨日慈旨之下,有宗社大計,私恩不可顧之敎。

    殿下獨不以宗社爲重,而不體慈殿之至意乎?當此多事之時,百衙俱廢,鹹造在庭,此所謂國人討之也。

    殿下雖欲不從,得乎?伏願聖明,亟斷勿疑,快賜一兪。

    」兩司合司,初啓、再啓,又不從。

    三啓曰:「臣等將沐浴請討之大義,竭誠殫辭,陳列已久,而辭不達意,誠未動天,上下相持,兪音益閟,朝野之悶鬱,爲如何哉?珙之首惡,得罪於宗社,得罪於母後,實覆載之所不容,神人之所共憤,而況慈敎再下,辭旨極嚴?天討有典,屬籍當絶。

    殿下安得以小恩,掩大義;私情,廢王法哉?請加三思,亟賜一兪。

    」玉堂亦再箚以請,答曰:「予從前曲護仁城,期使安享,邦運不幸,遭此大變,俯仰慙靦,無以爲心。

    私情雖重,公議難遏,故不得不勉從。

    今姑出置,以絶兇徒之窺覦。

    」三司、百官論之者十三日,而始命出置。

    是後連啓,凡五閱月,乃從之。

     ○承旨李景憲啓曰:「以逆珙出置事,有捧承傳之敎,而宗室、三司、百僚,方以按法論啓,公議至嚴,不敢捧承傳矣。

    」答曰:「議于大臣。

    」尹昉以下諸大臣以爲:「庭議雖至嚴,而人心危懼,一邊出置,似不可緩。

    宜令禁府,急速擧行。

    」答曰:「依議施行。

    」禁府啓曰:「姑先出置于濟州旌義縣。

    本府都事、宣傳官當押去,而令兵曹,擇定別將隨往,亦令各道,別定差使員,帶同將官,多率軍人擁護,次次交付,以防非常何如?」答曰:「依啓。

    濟州太遠,出置于珍島郡。

    」下敎曰:「前仁城君,今當出置,妻子亦令下送,以慰其心。

    」又敎曰:「前仁城君,赴配所時,中使及守直內官,亦當下去。

    此意言于禁府。

    」禁府啓曰:「逆珙今將出置珍島,而此非尋常罪人,當圍籬安置。

    大臣之意亦然矣。

    」答曰:「知道。

    」上下敎曰:「前仁城君妻子下去時,所騎馬二匹,令所經各官題給。

    」 ○館伴、遠接使啓曰:「新皇帝登極,在於上年八月,頒詔天使,不久當來。

    都廳及郞廳,請先差出,料理諸事,且宜速遣譯官,探聽白牌之報。

    」上從之。

     ○義州府尹嚴愰馳啓曰:「境內白馬山城,乃古城也。

    必修治其城,可以奠居,無事則作農峙糧,有變則老少男女,可以登城死守。

    且居於一境之中,自山下西至麟山三十裡、南至楊下四十裡、東至館裡十五裡、北至松上二十裡,一望膏饒之地,雜以旱田、水田,畦隴交錯。

    西有蘆田,東近稷嶺,取薪甚易,鹽場、船路,亦皆便近。

    民情皆願修築此城,不然則寧先散去,免作邊城之鬼雲。

    臣前與鄭忠信,同見城基,則雉堞雖毀,體城猶完,東、西、北三面,矗壁險削,南面則雖不如三面之固,形勢亦絶險。

    城內大泉湧出成溪,小井亦多,土品肥沃。

    旣便陸援,且通木道,近對龍骨城,自成掎角之勢。

    城外四面,岡巒邐迤,賊不能逼,此誠久守之所也。

    請令廟堂,詢諸閫臣,從長善處。

    」啓下備局。

     1月22日 ○甲申,憲府啓曰:「宗室不令居外,乃祖宗朝金石之典,而經難以後,散處外方者,十居八九,或不無貽害於小民者。

    請申明法意,令宗簿寺知會各道,使之上送。

    宗簿寺,難免不能檢飭之失,請推考。

    」上從之。

     ○上下敎曰:「上年春間,江華圍內女人,頻給魚物於本官炊飯婢子,以爲交通之計,而守直內官,不加禁斷,事甚駭愕。

    其時守直內官樸介臣,邊遠定配。

    且今年守直內官文克明,亦有擅入曆書之罪。

    一體定配,以警後人。

    」 1月23日 ○乙酉,戶曹判書金藎國,以名出賊口,待命,不得行公,上下敎曰:「少無預知之跡,故已令勿問,宜勿待罪,安心行公。

    」 ○上下敎曰:「今此兇逆之變,千古所無。

    許??等聞卽馳告,使宗社危而復安,可謂忠貫日月,功存宗社矣。

    似當趁卽錄功,以褒其忠,令大臣議啓。

    」領議政申欽以下回啓曰:「兇逆之徒,內外相應,犯闕之期,在於其夜,而許??等聞卽發告,其功偉矣。

    依聖敎,錄勳宜當。

    」上從之。

     1月24日 ○丙戌,上下敎曰:「欲遣內官趙義立及別監一人,往問仁城君配所,令兵曹成給草料。

    」 ○禁府啓曰:「逆賊裵希度,旣已承服正刑。

    其養子似當緣坐,而內官之養子,則父其父,而以內官隻稱養父。

    雖功臣,不得承襲,豈可與中原過房爲子者,比而同之?逆律至嚴,人命至重,請議大臣定奪,以爲後日通行之典。

    」尹昉等議:「緣坐及於嗣者,以其血屬也。

    宦者之養子,似不合緣坐。

    」答曰:「依議施行。

    但不可全然無罪,遠道定配。

    」 ○命禦營軍試才,射、砲居首者,直赴會試,或禁軍守門將除授。

    私奴則免賤,其次則以馬匹、綿布,分等賞給。

     ○以沈悅爲戶曹判書,李坰爲持平,李景奭爲吏曹佐郞,金堉爲校理。

     1月25日 ○丁亥,兩司合啓曰:「前仁興君瑛,以逆珙母弟,名出賊口,不可仍置都下,以啓兇徒之心。

    請絶島圍籬安置。

    逆珙諸子,當以法緣坐,其爵名不可仍存。

    海平都正佶、海安都正億、海原正健,請竝先削其職。

    珙之奴僕居在京外者,其麗不少。

    不可任其聚散,請令該司,按籍移屬。

    」答曰:「依啓。

    且今此逆變,仁興少無幹預之迹,而如是輕論,予極驚駭。

    賊徒中或有擇立之說,似非指仁興而言。

    爾等更勿出如此之言,以安宗戚之心。

    奴僕移屬事,不允。

    」以瑛及珙奴僕事,兩司合啓,爭之閱四月,而竟不從。

     ○諫院啓曰:「逆黨具山鬥,雖不輸情徑斃,而其同謀之狀,萬分無疑。

    今聞山鬥之子,正月初二日托以歲拜,借騎隣人駿馬,自忠州直至京城,事發之後,還家雲。

    父子同謀作逆之狀,尤著,請令鞫廳,竝其馬主,拿來鞫問。

    」從之。

     ○賓廳啓曰:「洪靌以昭武改勘勳事,承命詣闕。

    臣等以左營、中營進勦形止,問之則言:『左營將辛慶英,以原州中軍,專掌抄兵等事,由西路,入橫城官門。

    李胤男則由中營,亦到橫城邑前川,次第馳入陣上』雲。

    以此觀之,則左營、中營之錄勳,恐無不可,而臺議如此,自下不敢擅斷。

    伏惟睿裁。

    」答曰:「參酌處置。

    」回啓曰:「更與洪靌商量,則辛慶英專掌抄兵,進勦之日,亦近薄賊陣。

    此優於李胤男雲矣。

    」答曰:「知道。

    」〈史臣曰:「仁居數十烏合之衆,旣已潰散,一夫縛之,而洪靌敢於公論旣發之後,必欲遂已意,虛張兩營圍住之狀,有若掎角、格鬪,而勦滅者然,欺君罔上之罪,其可逃乎?大臣承此改勘之命,不顧公論,一任其誣罔之言,終不以實狀陳達,反以兩營將錄勳,恐無不可,爲言,今日大臣,難免其責矣。

    」〉○賓廳大臣啓曰:「許??承命詣闕,將勘勳言:『其在竹山時,以書送于洪瑞鳳。

    京中上變等事,瑞鳳當知之,必須相議勘定』雲。

    請招洪瑞鳳,使同磨勘。

    」從之。

     ○昌原府使樸弘美,治行第一,上命加資。

     ○以沈器遠爲江華留守。

     ○理山所捕逃胡二名,刷送瀋陽。

     1月26日 ○戊子,吏曹參判洪瑞鳳上疏,辭勘勳之命,上不許。

    厥後累疏固辭,竟不許。

     ○軍資正許??上疏曰: 昨承召命,趨詣闕下,臣誠狼狽,罔知所爲。

    臣當逆逌率衆上京之時,臣與臣弟禊,相對涕泣曰:「急當上變,而吾與汝老且病,奈何?」禊曰:「當使子選,達夜馳往,則可及於逌未到之前。

    」又招姪女壻黃縉,欲與選俱往則曰:「當議于厥父。

    」遂往其家,其父性元,遂驅送縉。

    臣卽以二小劄,封授選、縉,使之傳緻于洪瑞鳳及金瑬,令從間道馳進。

    鷄鳴,到三田渡,人馬顚踣。

    投李厚培兄弟家,先送厚培兄弟於洪、金兩臣,俱傳臣兩小劄,瑞鳳卽通告諸勳臣,瑬卽徵會軍兵,一以戒嚴,一以捕獲,使不得遂其兇謀。

    且鬥堅,卽逌之腹心也。

    逌令募衆,金振聲、得聲、申瑞檜,將應其募。

    得聲,乃性元孽女壻也。

    夜往稟問,性元責以大義,遂令詗知其實,奔告于瑞鳳,瑞鳳緻此四人于備局,又轉緻于政院而上變,仍以獲其軍器,執其徒黨。

    以是言之,在鄕則賴禊與性元,得以上變;在京則賴瑞鳳與瑬,得以弭變,臣何功之有?況今剪兇,非如發兵戰討之比也。

    窮捕鞫問,竟使群兇伏辜,是諸大臣、推官竭誠盡力之緻也。

    始以瑞鳳與瑬之謀猷;終以大臣、推官之窮訊,罪人斯得,宗社復安。

    臣不過摹畫若幹字于小劄上,是一手之勞也。

    安敢靦然處於諸大臣勳庸之上乎? 答曰:「爾爲元勳,小無不可,安心勿辭。

    」 1月27日 ○己醜,賓廳大臣啓曰:「瑞鳳等請金瑬一體勘勳,瑬聞此出去。

    以此今日不得勘勳矣。

    」答曰:「命招。

    」〈史臣曰:「今此逆變,許??旣有先告之功,而同功之人,皆是無賴之徒。

    ??羞與比列,欲引名流,共參勳籍。

    金瑬、洪瑞鳳,皆以一代名流,將被罔功之賞,瑬則懇辭而得免;瑞鳳不能力辭,終至錄勳,惜哉!」〉 ○右議政金瑬上箚曰: 臣於本月初三日在備局,家僮來傳一封書,拆見則乃小紙二張,而其一,許??抵臣報變書,其一,李厚源書也。

    蓋厚源,持??書,要見臣到臣家,不得見臣,求紙筆備書曲折,竝與??書而投示者也。

    臣於座上,以其兩書,示于領相申欽、左相吳允謙而已,而少無周旋宣力之事。

    若以不卽上達,罪臣則可矣,若以見??書而功之,則無理莫甚。

    古今天下,安有如此擧措?許??之前後擧臣名者,臣實未曉其意。

    臣幸際風雲,名位已極,白首殘生,有何不足,而復生倖冒之心,敢希無功之賞乎?雖使都忘廉恥,嗜利無厭者當之,猶且不爲。

    臣雖無狀,亦嘗聞士夫之風矣。

    伏乞諒臣至懇,亟收成命 答曰:「卿意至此,敢不勉副哉?」 ○奏聞使權怗、書狀官鄭世矩,還自京師。

    上引見問曰:「中原事情,未知如何?」怗曰:「臣去時,或見阻於毛將,或久留於登州,八月始到北京,則皇上已於八月二十二日崩逝雲。

    新天子雖已卽位,而初喪,未卽呈文,旣過後,乃始呈文,三日而回下。

    卽欲回程,而又有順附其詔勑之敎,故未卽發程矣。

    新天子卽位後,多有改紀之事,引用士類,退斥魏宦之黨,朝著淸明雲。

    」上曰:「中朝人,以我國被兵爲如何雲耶?」世矩曰:「自關外,一一馳報我國事情,故皆知酷被兵禍,而多有矜惻之意。

    」上曰:「不送詔使,除弊我國,此乃明見萬裡也。

    毛將中間多有構誣我國之事,恐難暴白,今聞少無疑色雲,可喜。

    」怗曰:「天子在潛邸時,已知我國事情,少無信譖之患雲矣。

    」 1月28日 ○庚寅,三公啓曰:「洪瑞鳳、許??等勘勳名錄中,竝載臣等之名。

    猝然見之,驚愕失措。

    臣等之絲毫不幹,無功可紀,臣等自知之。

    欲抹去臣等之名,而元勳所見錯誤,終始堅執,實未曉其故。

    伏願聖明,俯察臣等之情,勿許混錄。

    」答曰:「自有舊規,卿等安心勿辭。

    」三公又啓曰:「臣等已陳其無勞績可紀之狀,聖明亦必洞燭矣。

    推官竝錄,雖有舊例,有上敎然後,方可議勘,而今則隻以元勳等不敢居其功,聯名上章,出於謙讓之情,而因此竝錄推官,事極未妥。

    丹書鐵券,是何等重典,而混施於罔功乎?」上不從。

    其後累上箚固辭,上乃從之。

     ○以李基祚爲同副承旨,金槃爲吏曹佐郞,李行遠爲修撰,崔惠吉爲副修撰。

     1月29日 ○辛卯,上下敎曰:「問事郞廳,當錄功,而終始參鞫者,隻三人。

    日數不多者,何以竝錄乎?」政院回啓曰:「問于洪瑞鳳、許??,則今番推鞫二十三日內,金光炫則十八日,李行遠則五日,而鞫廳之例,以取服多寡爲等第。

    行遠行公日數雖不多,而就服正刑之數,多至十餘人,故錄於諸郞廳之下雲。

    」答曰:「殊涉冒濫矣。

    」 ○鄭忠信、申景瑗等馳啓曰:「鴨江解氷,在於不遠。

    嶺南逃軍,則旣蒙蕩滌之赦,所當一邊狀啓,而一邊放送矣。

    第其他潰軍,則曾有準十一朔之命。

    竊念軍律,逃重而潰輕。

    重者先蒙蕩滌之恩,輕者獨準餘朔,則無知小民,未必不怨。

    臣等之意,待解氷,一體放送,俾無怨苦,似或便宜。

    請令廟堂議處。

    」啓下備局。

     1月30日 ○壬辰,大司憲鄭經世、大司諫金尙憲、判義禁徐渻、知義禁金自點、同義禁韓汝溭、李景稷等,上疏懇乞削名勳籍,判中樞尹昉上箚辭錄勳,完豐府院君李曙、工曹判書申景禛等,聯名上箚,亦辭錄勳,上皆不從。

    其後累上箚固辭,上乃皆從之。

     二月 2月1日 ○朔癸巳,備局啓曰:「灣上開市一事,臣等慮其或有遲緩,請遣宣傳官,督發平壤等五邑米一千七百三石、安嶽等四邑米三千三百石,已令裝載雲。

    以海路遠近計之,則似當次第到泊,而前見金起宗所報,平壤米二百石,旣已陸運,水上米三百石,亦已曳下。

    今見黃海監司張紳狀啓,曉諭各官,別定差使員,領送以米贖還者雲。

    發船及到泊日時、贖還人與商賈等入去形止,使之一一啓聞。

    」上從之。

     2月2日 ○甲午,憲府啓曰:「今者逆賊兇謀,垂發於一夜之內,而幸賴上變,國以不亡。

    告者之功,雖分茅裂土,有不足惜,而但其表著者,不過七八人,而錄勳之數,乃至於三十二人之多,濫觴極矣。

    己醜之獄,竝錄推官,雖出於先王特命,而一時主公論者,極力爭之,以爲不可。

    許??等雖曰元勳,何敢妄有陳請,有如援例之爲乎?請削去冒錄者,以重錄勳之典。

    洪瑞鳳、沈命世等,旣聞逆變,不卽入告,以緻分付太晩,昏黑之中,對面失賊。

    此二人,俱以勳戚宰臣,欲避告變之名,幾誤大事,罪實難免,有何可賞之功乎?請洪瑞鳳、沈命世竝命先罷後推,洪瑞鳳削去勳籍。

    」答曰:「今此錄勳,實依先朝前例,少無不可,須勿更論。

    且洪瑞鳳等未卽入告,似出於畏憚人言,然不無所失,推考。

    」 ○諫院亦以錄勳太濫,更査勘定論啓,答曰:「錄功時,大臣與元勳勘定,似無冒濫之事。

    推官參錄,自有前例,亦無不可矣。

    」 ○錄勳都監啓曰:「伏見李貴箚子,前日告變人及陳克一、崔山輝錄勳事也。

    且言:『成佑吉等初旣告變,當加追雪之典,文晦亦宜放送,逆賊奴婢,分給功臣』雲。

    逆變有擧兵動兵者,有密謀而卽爲發覺者,告者論賞,隨而輕重焉。

    李貴欲開告變之路,惓惓陳箚。

    柳應泂、金仁、沈逸民、陳克一,箚中所擧者,竝令參錄,似無不可,而錄勳重事,不敢容易議處。

    成佑吉、韓訢情跡,臣等雖不得其詳,而其時不以告者論,斃於杖下;李時言,其子以從逆适誅死,其父之伸雪,亦難輕議;文晦之放送,當出恩典,統候睿裁。

    如奴婢分給事,令該官稟旨施行。

    」答曰:「依啓。

    文晦放釋,陳克一錄功。

    」 ○義州人前參奉韓宗男等上疏言: 本府居前司果白光宗,開諭本府餘氓,爲賊所擄者,引率四千餘人,歸屬於鄭鳳壽,因築別城,合有褒賞之擧。

     上下敎曰:「光宗超敍,守令、邊將中除授。

    」 2月3日 ○乙未,兵曹啓曰:「諸道逃軍定配者,因赦蕩滌,西路定配逃軍,已有放還之命。

    德浦、南漢山城定配逃軍,宜一體放送。

    」從之。

     ○戶曹啓曰:「詔使支待雜物,今當分定,而本曹遺儲,旣失於變亂,又盡於胡差,七處迎慰及入京後禮單及雜物,當悉責於民結,民何以堪?兩西新刳於兵,滿目丘墟,此則詔使之目見也。

    設令接待,差減於前規,必不緻訝,請令廟堂,與館伴、遠接使相議,繁文末節之可除者除之,不緊雜物可減者減之,禮單物目及頭目贈給可損者損之,都監員役可省者省之。

    定其接待豊約然後,分定物目,亦隨而加減矣。

    若以餘丁木、匠人價布,沒數移送于臣曹,以爲雜物貿易之資,而不加分定,則民之蒙惠,豈淺淺哉?」答曰:「依啓。

    餘丁木、匠人價布,令兵曹量宜移送。

    」迎接都監啓曰:「臣等與館伴、遠接使同議,則繁文末節,無大於輪車雜像、結綵等事,而此事百年舊規,中國、藩王迎詔時,必用綵棚,今不可頓廢。

    詔使禮單,頭目贈給,以今物力觀之,則不可不酌減,而詔使之來也,必先知前日詔使禮單物目,以爲應接厚薄,而有所不平於心者,在我不可徑先裁減,以緻難處之患。

    如飮食等物,不關於實用,而貽弊於外方者,則令都監隨事減除,員役之不緊者,亦令都監合倂。

    且姜、王兩詔使,頗稱淸約,而猶費七百斤人參,此外綿紬、苧布等物之價,不在此限。

    今之所當預備者,豈下於此?聞該曹所儲木綿,不滿百同雲。

    以恒規言之,則田結收布,似不可已,而外方民力,已到十分地頭,分定爲難。

    兵曹近日撙節用度,留儲者過二百同雲。

    令先送一百同,備局軍需木八十同及餘丁價布五十同,沒數移送。

    忠壯衛、忠順衛、忠翊衛等當番者,除番收布,則其數亦多,破格收用,勿令收布於民結。

    」答曰:「依啓。

    且飮食等物,前已減省,今難更減矣。

    」 ○以李景義爲掌令,李景曾爲持平,洪霶爲進香使、兼陳慰使,韓汝溭爲登極使。

     ○吏批啓曰:「因大臣啓辭,登極使權盼,已命改差。

    正二品可擬者,僅一二人,而皆年近七十,過海之行,恐難堪任。

    曩歲登極使吳允謙之行,以從二品差送,今或可以援例,而但其時有特加之事。

    此則非該曹所敢請也,第有稍可變通者。

    進香使韓汝溭,旣參正勳二等,雖未結末,終若循例加資,則當爲正憲。

    今若移差登極使,而進香使,則以從二品差出似當。

    」上從之。

     ○上下敎于政院曰:「今見囚徒中,有以其父逃亡之故,囚其子者,殊無前日下敎之意。

    政院何不緻察乎?問啓。

    」刑曹回啓曰:「往年間,果有此敎矣。

    但秦倬、扈應祥等,故令敗船,偸食稅米。

    若不囚係其妻子,則無以還徵,何以處之?」答曰:「依法典徵於妻子,而使以子證父,則不可矣。

    」 2月4日 ○丙申,大司諫金尙憲啓曰:「首告逆變,雖出於許??,不得親告闕下,而抵書於人,則因許??之書,先事發機者,亦不爲無功。

    故臣與同僚相議,論及首告首發者,不可不錄勳之意。

    昨見憲府啓辭,則以首發之人,爲有罪、無功,請削勳籍。

    臣之論事,錯謬之失著矣。

    且崔山輝之父,以縱賊不討,方擬死律。

    爲其子者,聞秀香之逆謀,則所當不避死生,刻內上變,而翌日始使人傳言於沈命世,命世再三敦迫,俾卽親告,而山輝規避告變之名,再三遷就,緻令秀香知幾逃躱,至於日夕,聞他人上變,不得已追告,其幾誤大事之罪,甚於命世。

    今聞物議,以臺諫之不卽論列非之。

    臣不可仍冒,請命罷斥。

    」司諫崔葕、獻納李省身、正言李士祥、高傅川,亦以此引避,答曰:「竝勿辭。

    」 ○大司憲鄭經世、掌令金南重、持平李坰啓曰:「人臣旣得報變之書,而掩置不發,則自爲莫大之罪,其發之者,直常事耳。

    何至於遽爲元勳哉?今此首發逆謀之功,惟許??當之,他人不得以預焉。

    故前日之啓,以洪瑞鳳不卽入告,爲有罪無功,非有他意於其間。

    今見大司諫金尙憲避嫌之辭,乃謂臣等指首發逆謀之人,爲有罪無功。

    論事錯謬之失,不在於諫院,而在於臣等矣。

    至於崔山輝之不卽奔告於政院,乃是鄕生不識事之緻,其情亦或可恕,故臣等隻論勳宰,而不及山輝矣。

    今諫院,旣以爲物議非之,則一論一否,亦臣等之罪也。

    請命罷斥。

    」答曰:「勿辭。

    」 ○執義權濤啓曰:「逆賊犯闕之報,是何等急報,而洪瑞鳳晏然在家,遷就等待,規避告變之名,而其以爲功者,則隻是一紙相通而已。

    以此而冒占元勳,不亦濫乎?且聞沈命世,在闕中得報,而出外謀議,不卽入告。

    臣之愚意,人臣當先國家之急,而二人者,未免自爲身計,幾誤大事。

    於法當論,發於席上。

    而命世之入闕也,以聞於金澃者,言於吏曹判書張維,使察其非常雲。

    闕中得報之言,臣實誤聞。

    卽見諫院以此兩件事爲避。

    洪瑞鳳之論,則臣不敢自以爲是,而亦不敢率爾引咎。

    其不論崔山輝,而論沈命世,則難免論事失實之罪,請命罷斥。

    」答曰:「勿辭。

    」 ○持平李景曾啓曰:「兩司以錄勳可否,今皆引避,而洪瑞鳳,卽臣連姻一家之人也。

    公論必不以臣言,爲眞是非,臣何敢處置多官乎?請命遞。

    」答曰:「勿辭。

    」 ○副提學趙翼、典翰鄭弘溟、校理沈之源、修撰李行遠等上箚曰: 大司諫金尙憲、司諫崔葕、獻納李省身、正言李士祥、高傅川、大司憲鄭經世、掌令金南重、持平李坰、執義權濤、持平李景曾等竝引嫌而退。

    許??之告,因洪瑞鳳而發,則不可謂之無功。

    昔漢霍禹等謀叛,男子張章,先發覺,以語期門董忠,忠告左曹楊惲,惲告侍中金安,上章,與忠等皆得封侯。

    今以許??之書,告於朝廷,以是參勳,似無不可。

    諫院之以爲當錄,無差謬之失。

    至於崔山輝,聞秀香之逆謀,告於金澃,使傳言於沈命世,與張章之告董忠無異,似無可罪之事,雖不論啓,亦無不可。

    人臣聞逆變,不卽發告,固有罪也。

    然上變,是何等重事?詳審愼密,亦或一道,似不足深罪。

    洪瑞鳳之失,隻在論功不均,恐不在發告之遲速。

    不論顯然之失,而論其不足深罪之過。

    且謂不可遽爲元勳則可也,至請削勳,亦似過激,論事之體,未免失當。

    前後所聞,自謂差誤,則論事失實,在所難免。

    以一家之人,其於錄勳可否,嫌不參論,常情固然。

    請大司諫金尙憲等竝出仕,大司憲鄭經世等竝命遞差。

     從之。

     ○命以唐人男女二百三十九人,置于平壤,各給口糧。

     ○戶曹啓曰:「今此中江開市,已定日期,而京中商賈,絶無入往者雲,胡人不無發怒之端。

    今差解事算員,齎紙地、胡椒、丹木、靑布等物,前往開市處,換貿銀兩,回還之時,轉入椵島,抵換靑布,以爲胡差贈給之用,而終若得贏,則京商之願赴者必多,請以此行會于平安監司,管餉使,義州府尹。

    」從之。

     2月5日 ○丁酉,掌令李景義亦以錄勳事引避,憲府以同僚盡遞,勢難仍在,請遞,從之。

     2月6日 ○戊戌,遠接使張維,辟典翰鄭弘溟、吏曹佐郞李昭漢,爲從事官。

     ○以樸東善爲大司憲,李馨遠爲執義,權潗、林堜爲掌令,任絖、呂爾徵爲持平,沈東龜爲正言,金南重爲副修撰。

     2月7日 ○己亥,接伴使南以恭馳啓曰:「千摠沈有德、劉世豹等,持都督票文,來傳于臣,言造船事,其票文用崇禎年號。

    臣問其行用與否,則島中自正月十一日,始用雲。

    」禮曹請曰:「都督衙門已用崇禎年號,我國亦當如之。

    京中則自初九日,外方則以文書到日,行用爲當。

    宜卽知會于各司,各衙門及八道監司、開城府留守。

    」上從之。

     2月8日 ○庚子,憲府啓曰:「掌令權潗,曾以臺官,受由下鄕。

    雖以病辭,而聞變之後,尙未上來。

    況此兩司伏閤之日,不可久曠其職,請命遞差。

    」上從之。

     ○戶曹請:「各司奴婢在各道者,按其貢案,三年不納之官,則罷其守令,色吏則徒年定配;一二年不納者,則囚治色吏。

    」從之。

     ○金瑬啓曰:「臣從事官金槃,巡審忠淸右道及全羅道,道內守令賢否,依事目廉訪,牒報臣處。

    樂安郡守林慶業,居官淸愼,盡心職事。

    和順縣監鄭世?,爲治有法,吏畏民安。

    洪州牧使安應亨,持身簡約,差役均平。

    節用捐俸,優備軍器。

    公州牧使閔應恢,幹事有才,治聲已著。

    潭陽府使趙希逸,作事煩擾,民頗厭苦。

    益山郡守金守濂,處事迂踈,吏緣爲奸。

    鴻山縣監沈器重,政委下吏,弊及民間雲。

    趙希逸、金守濂、沈器重罷黜,林慶業等善治守令,係幹恩賞,恭候上裁。

    湖南各官守令,多有修治器械,亦多別備者,而此非但職分內事,許多守令,不可一一褒賞,玆不竝啓。

    」答曰:「依啓。

    林慶業等各賜表裏一襲。

    且守令中優備軍器者,亦不可不論賞矣。

    」又啓曰:「南原爲最,全州次之,其餘各邑,隨其物力,措備各有多少,而其中安應亨,以善治兼備軍器,以其別單入啓。

    且全州營將文希聖,非但操鍊有方,撫恤軍卒。

    礪山營將金翼龍,年衰才拙,不合將兵。

    公州營將孫泌,刑杖不中,貽弊列邑,似當有賞罰之擧,恭候睿裁。

    仍將兩道弊瘼,別錄入啓,請令備局議處。

    」答曰:「依啓。

    申鑑加資,元鬥杓熟馬一匹、安應亨、趙希逸、任忠幹,半熟馬一匹賜給。

    韓興一、李順命、樸守弘、任俊伯等竝陞敍。

    營將文希聖表裏一襲賜給,金翼龍等依他例施罰。

    」 ○以尹墀爲司諫、金堉爲獻納,吳達升爲正言,李景義爲掌令,李景奭爲吏曹正郞,李省身爲校理。

     ○金起宗馳啓曰:「曾見體臣行文,以爲:『新設屯田,不可無種子、口糧。

    皮穀二萬石中,以五千石爲種子;以一萬五千石爲屯耕時口糧,則事甚便益』雲,故種、食則依此計給,而若用南軍支放之例,募兵給糧,則秋來屯穀所得雖多,費糧不貲。

    所謂口食,若以還上分給,使之幷作,則一半所出,雖不如沒數打作,而一萬五千石口食分給之穀,則秋來還作官穀。

    此幷作之所以利於募民,設屯也。

    其中或不無急於目前,以農軍募集給料者,多至四百餘人,此則時方始役於設屯處,而一月應放之糧,亦至一百六十餘石,前頭糧餉,亦患難繼。

    且種節已迫,請下諭于黃海監司,速令輸運結城倉之牟種」雲。

     2月11日 ○癸卯,江華圍籬別將權得壽馳啓曰:「光海三時飯食,不過水飯一二匙,或捫壁痛泣,而氣力澌盡,音聲閉塞。

    自前月望後,一不執梳,不解衣帶,每言:『昔日宮人,必有存者。

    若送其中一人,則生前願一見之』雲。

    」上覽之惻然,命下送其時宮女一人。

     ○奏聞使權怗馳啓曰:「臣等前年八月二十日到京師,二十二日皇帝崩逝,皇弟信王卽位,二十五日行成服禮,中外章奏一切停留。

    過十四日後九月初六日,皇上親禦皇極門受慰。

    厥後連値支幹忌諱,不得呈奏文,初十日始入啓,十三日奉聖旨而來矣。

    新天子聰明邁古,十行之劄,皆出宸翰,摠攬權綱,天下想望太平,而漢人需索之弊,與前無異,倒盡行資,難以塞應。

    起程之際,小甲王有德、朱應祥等持小帖來,拆見則乃禮部之差送詔使於我國之題,而皇上特命令陪臣,順帶以去之事也。

    且臣所館處竈堗炎上,烈焰燻空,行資及館宇十餘間,盡被燒燼,臣等僅得穿穴跳出。

    禮部提督、中城察院,枚擧上聞,皇上寬仁,謂以無心之失,特免究問矣。

    先皇帝葬期,初定於臘月,而以聖母園役,竝擧一時之故,退蔔於二月。

    兵部尙書崔呈秀,黨兇擅權,給事中楊孔修,首請罪之,監察禦史楊維垣繼之,呈秀出還原籍,中途聞拿命,自縊死。

    其妾蕭氏亦自刎,盡沒其家。

    閻鳴泰代判兵部。

    宦者魏忠賢,初配鳳陽,行至阜城,亦自縊死,幷其子良卿誅之,籍沒家財。

    十三省總督宦官,盡令撤回,故胡良佐等皆罷。

    太學生胡煥猷,上疏論閣臣黃立極、施鳳來、張瑞圖、李國搢等傅會忠賢之罪,四相皆引入,署勑無人。

    以此,臣行更遲一旬矣。

    皇上以煥猷出位妄言爲罪,四相還出視事,而黃立極七疏乞退,許之。

    豐城侯李承祚,上疏褒毛將,極言其功鉅、賞微,顯有欲遏移鎭之議。

    皇上以『浮談市德』爲敎,兵科又參其狂譟,皇上之明見萬裡,於此亦可見也。

    去至月間,前屯衛失火,軍資、器械蕩然燒盡,廬舍人民之被災,不可勝計。

    此乃關外重鎭寧遠衛之根本也,一朝如此,是亦天下之不幸也。

    臣等十二月十四日起馬,正月初四日到登州,二十日乘船,二月初八日下陸于甑山矣。

    臣到鹿島,則我國人民被擄者逃還,漂泊於此島。

    刷出十二口,缷下於下陸處,傳授地方官,使之賑活雲。

    」事下備局。

     2月12日 ○甲辰,合啓:「昏朝諸奸,斁倫、病國,使宗社傾危,民生塗炭。

    雖擧族受誅,難以贖罪,而反正之後,特施寬典,今其餘孽,寔繁且夥。

    不思革心,反懷怨毒,或做出惡言,搖動民心;或連謀失志,肆爲亂逆。

    若不及今處置,國家禍亂,無時可已也。

    請逆賊爾瞻、造、訒、偉卿等兄弟子孫,罪人承宗、希奮、希發、鼎吉及前後係幹逆獄伏刑者子孫,雖年未滿者,竝於絶島圍籬安置,已配邊遠者,就其配所,亦爲圍籬,使不得交通內外人。

    且逆黨中尤甚親切,曾已定配,而蒙宥量移、放還者,更加遠竄,以杜亂萠。

    」從之。

    禁府啓曰:「諸賊之兄弟、子孫,懸錄於奴案者,今當抄出,而至於其孫,則或無懸錄者,本府無從可知,令京外一一搜出,以憑處置。

    且此事所係甚重,非本府所可獨斷,請與大臣、兩司,會同議處。

    」答曰:「依啓。

    且柳自新壻、孫,亦令一體處置。

    」禁府又啓曰:「柳自新壻李德一,則作故已久;趙國弼則前已定配于迎日,移配三水郡、魚面堡;金時輔定配富寧,竝爲圍籬安置。

    孫則恐是柳自新之外孫,而不敢擅定,敢稟。

    」答曰:「依啓。

    外孫中年長者,亦皆定配可也。

    」 ○諫院啓曰:「術士有罪者,不定配邊邑,其意有在。

    罪人南應敏,久在倭國,與倭相習,今不可置諸南邊近倭之地。

    請令禁府,移配他道僻邑。

    」從之。

     ○江華留守沈器遠,以母病陳疏乞遞,吏曹啓請上裁。

    答曰:「改差。

    」是時,光海不食累日,氣息奄奄,莫保朝夕。

    器遠以勳宰親信之人,恐招人言,上章辭遞。

     ○禮曹啓曰:「曾有魂宮過大祥後,祔私廟之敎。

    考《五禮儀》註則『禫後遇吉祭而祔,吉祭卽時享』雲。

    禫後若遇時享而祔,則當在於五月,事似太遠。

    過禫後別擇吉日,行祭祔廟似當。

    」上從之。

     2月13日 ○乙巳,吏曹啓曰:「以逆賊所居,罷其守令,降其邑號事,禁府査實開錄,移文本曹矣。

    忠州前牧使李植、竹山府使鄭文翼、平山府使李一元、龍仁縣令李緯國、鎭川縣監洪茂績、陽智縣監李厚培等,竝依承傳,忠州牧降爲忠原縣、竹山府、平山府、龍仁縣,皆當降爲縣監矣。

    且逆賊趙憲立,是陽智人;林德發,是鎭川人。

    此二縣,於法當革,第念陽智,路傍當站之邑;鎭川物衆地大,素稱巖邑,似難合倂他官,而係幹法典,該曹不敢上請。

    此外諸賊流寓之鄕,曾因覆啓公事,敢陳分揀之意,已蒙允下。

    至於定配之地,比之寓居,亦似有間,似當一體施行。

    敢此竝稟。

    」答曰:「依啓。

    陽智等邑,議大臣處置。

    」君尹昉及三公皆以爲:「陽智、鎭川兩邑不可革,誠如該曹啓辭,勿革爲當。

    」從之。

     ○改忠淸道爲公淸道,監、兵、水使及忠原縣監兵符,俱改造下送。

     ○備局啓曰:「卽見振威縣所報,珍島定配胡人六名逃來,爲本縣人所捕捉。

    此是丙寅年自虜中逃還者也。

    當初難於處置,定配此地矣,至於越海逃出,其情叵測。

    今雖還送配所,若北走虜中,西入毛營,必緻意外之患。

    旣是在逃,於法當死,請發遣宣傳官,竝令施刑。

    且定配之人,不能看守,以緻逃走,事極駭愕。

    珍島郡守請拿來治罪。

    」答曰:「依啓。

    振威縣令及捕捉之人,令該曹論賞。

    」 ○備局啓曰:「倭奴應接,今已定式,饋餉、贈給之物,專委於慶尙道。

    若能一一收捧,及時需應,則可無不足之患,而各邑守令,視之尋常,未收者漸多,非但公貿易之價,趁未充給,至於供饋、鋪陳等物,亦不成模樣。

    年條出來之船,限外加留,所費之糧,罔有紀極,使遠人每發憾恨之言,不特有乖於王者待夷之道,倭性狡急,不無意外之患,委屬可慮。

    自今以後,各別申飭列邑,凡倭館需用之物,一一輸納於東萊,每朔末所捧之數,開報於本道監司,監司則每於四季朔,成冊上送於該曹,以爲憑考之地,査出尤甚未收之各邑,治罪似當。

    以此下諭於慶尙監司及東萊府使。

    」從之。

     ○吏曹參判洪瑞鳳,上疏辭職,不許。

     2月14日 ○丙午,禮曹啓曰:「取考前例,則登極、頒詔翌日,有陳賀、頒敎八方之例。

    今此皇帝登極,乃天下之同慶也。

    請於頒詔翌日,行陳賀、頒敎之禮。

    」從之。

    又啓曰:「頒詔後,例有謝恩之行。

    卽今西路蕩殘,使臣之行,船格亦難整齊。

    曾在壬戌年,吳允謙以登極使赴京時,兼差謝恩使以送。

    今亦請依此例,大臣亦以爲便。

    」上從之。

     ○禁府啓曰:「定配罪人尙在配所者,竝是罪重難赦之人,蒙恩量移、放還者,則罪輕於尙在配所者,而如內地定配人,則本無圍籬之例,移配遠道後圍籬安置。

    且遠竄者,則移配極邊爲當。

    大臣之意亦然,敢稟。

    」答曰:「遠竄罪人,則圍籬安置,量移罪人則遠竄,已放之人則姑置之。

    」 ○以禹緻績爲鹹鏡北道兵使,申鑑爲江華留守,金坰爲狼川縣監。

    金坰以潛邸舊交,恩眷甚隆。

     ○禁府啓曰:「伏見江華圍籬別將權得壽馳啓,圍內通書之狀,事極駭愕。

    本府囚禁兪湜及自今、石乙金、官婢道難、私奴鄭禿孫等,請發遣都事,拿來推問;官婢今介,則令捕盜廳訪問推捉。

    」從之。

     ○禮曹啓曰:「伏見權怗齎來禮部謄黃,則皇後旣已冊立,似當竝有進賀之禮。

    天啓皇後前不可無禮物,亦當依慈聖例磨鍊,而事係新規,請議大臣定奪。

    」君尹昉及三公皆以爲:「天啓皇後皇後於新天子,有母道。

    宜遵慈聖、皇太後例,進獻禮物。

    皇後冊立進賀,則臣未知前規有無,令該曹詳考前例,稟旨施行。

    」又啓曰:「取考謄錄,則曾在壬戌年,李顯英以聖節兼冬至、謝恩使,拜表出去後,冊封皇後進賀文書、禮物,承政院、戶曹郞廳,追後齎去交付。

    以此觀之,則皇後冊封,合有進賀之儀。

    文書及禮物,請順付登極使之行。

    」從之。

     ○京畿監司南以雄,以名出逆口,上疏辭職,上不許。

     ○成俊耉馳啓曰:「臣爲灣上需用種牟九百八十七石、大米二千七百餘石,裝載入送矣,一船遇風敗沒,事極驚駭」雲。

    事下備局。

     ○禁府以鄭湛等遠竄單子入啓,上下敎曰:「已放者旣令姑置之,何如是矇然書入乎?」回啓曰:「樸益章、以章,則弘耉同姓三寸姪;李堪輿,爾瞻妻三寸姪;柳震楨,弘耉切屬;澳、洛,來章妻娚,加以身負逆名,故竝請定配矣。

    放還人中,亦有親切於爾瞻者,兩司論啓,更請遠竄,至於大臣與兩司長官會議,抄出其最親切於逆賊,而罪名尤重者,以遠竄擬律書啓矣。

    今承此敎,請更令大臣、兩司,會議處置。

    」從之。

     ○禁府啓曰:「末世人心巧詐,雖年至十七八歲,冒稱年未滿,謀免重罪,事極痛憤,而第念四五歲未離乳抱之兒,驅之遠道,仍令圍置,則必有死亡之患。

    大臣亦以爲:『十歲以上者,絶島圍籬安置,九歲以下,姑留所在處,以待年壯爲當。

    」答曰:「依啓。

    」又啓曰:「罪人之前後定配者,一邑不啻十餘人。

    其族屬群聚一處,歲月旣久,官家雖嚴飭,其問訊往來,必不能盡察。

    意外之變,不可不預防,而年未滿者,或有十一二歲者,若圍置而禁不得出入,則必有瘐死之患。

    此等竝皆待年定屬之徒,派送邊遠地,每一邑二三人,仍定本官之奴婢,不令圍置,則必皆生全,而有補於惻隱之仁矣。

    」答曰:「啓辭甚當。

    年未滿者,竝勿圍置,使之保存。

    」 ○接待所啓曰:「唐人等自外入來者一百二十餘人,橫行閭巷,多有鬪傷者。

    今日有一唐人,與我國人相鬪,我國人顱破以死,而唐人乃反拏去種菜人。

    請令該曹善處。

    」答曰:「依啓。

    今後極力開諭,俾無此患。

    」 2月16日 ○戊申,戶曹啓曰:「各道收租案,尙未到曹,田稅米豆實數,雖未的知,而姑以年分摠數叩算,則田結減縮之數,至於一萬餘結。

    用度日繁,而稅入漸縮,春等祿俸,亦未準給。

    稅米遺儲,未滿百石,前頭經用,誠極可慮。

    乙丙兩年三稅米及各樣作米未納者,五萬餘石,慶尙道田稅作木,亦多未收,皆由各道各官,慢不督送之緻。

    摘發各道中尤甚不納之官,罷黜然後,可警其怠慢之習。

    令各道監司,急急明査,摘發啓聞。

    一邊兩湖各官,各年三稅未收及慶尙道田稅作木、奴婢身貢,着令本道都事,專管督捧,無遺上納,如或玩愒,不卽擧行,則都事先罷後推,該營吏邊遠定配。

    請以此意,下諭于各道監司。

    」答曰:「依啓。

    且兩年未收,一時督捧,則民必難堪,一半則宜待秋成收捧。

    」 ○慶尙監司金時讓馳啓曰:「寧海軍士秦弘立、私奴山龍等,力擧三十鬥,受禁軍免役帖文雲。

    雖有膂力,初無功勞。

    私賤免役,乃是莫重之賞,而如是輕施,則有功勞者,不無解體之心。

    請令廟堂,商量處置。

    」事下備局。

     2月17日 ○己酉,禮曹啓曰:「往在萬曆十四年丙戌,賀節陪臣尹自新、賀至陪臣成壽益等,失火於會同館,其時奉表陳謝。

    今此權怗之行,亦失火於館中。

    前頭進香使之行,似當奉表陳謝。

    」上從之。

     ○政院啓曰:「江華罪人旣已入來,請於明日,闕庭推鞫。

    」答曰:「令禁府推鞫。

    」所謂罪人,光海圍中相通者也。

     2月18日 ○庚戌,憲府啓曰:「今日推鞫命下之後,本府堂上二員,稱病不來,至於命招,終不來赴,緻令鞫獄稽滯。

    其疾病輕重,雖不可知,而事體駭愕,請竝命從重推考。

    兵亂之後,權罷試官官供,各自持飯以入,勢不能一時齊到,以緻門戶之頻數開閉,必不無吏胥輩出入行私之弊。

    請自今別試,令該司略設試官供具,且定其所率下人之數,毋過一人。

    」上從之。

     ○諫院啓曰:「守令之措備軍器,出於爲國,誠可嘉也。

    但此皆職分內事,而其物力,則皆出於民,賞資之加,實涉過濫。

    倖門一開,後弊不可不慮。

    請還收申鑒加資之命。

    合司論啓,公論方張,雖有小疾,自可調治供職,而身居臺閣,不思糾正,相繼投疏,紛紜告病,其怠慢之習,不可不懲,請竝命罷職。

    成川新府使柳應泂,愚濫悖妄,前爲水使,見敗不久。

    關峽重鎭,不可付諸此人,請命罷職,其代以文官,各別擇遣。

    江華罪人拿來經宿,推鞫得情,不可遲緩,而今日判義禁府事徐渻、同知事李景稷,皆稱病不進,命招之後,亦不趨詣,事極駭愕。

    請竝命推考。

    且在逃罪人河永男,旣已就捕,不可不斯速鞫問。

    禁府堂上雖不備員,請於今日推鞫。

    」答曰:「依啓。

    柳應泂爲國盡心,且有其才,棄瑕取長,未爲不可矣。

    且優備軍器者,特施重賞,自有前例,不必還收。

    」柳應泂事,後乃從之。

     ○尙州正兵李有亨,爲漢人所殺,上命恤典擧行。

     ○兵曹啓曰:「自上有告變人等給祿之命,而祿科已過,未及付職,請令該曹給料。

    」答曰:「依啓。

    竝速除職。

    」 ○右議政金瑬,以名出賊口,屢上箚辭職,上溫諭不許。

     ○判中樞府事鄭昌衍,以名出賊口,上疏辭職,上溫諭不許。

    逆魁孝立,昌衍之妻姪也。

     ○行司直崔瓘上疏曰: 臣橫被惡名,幾陷不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