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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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歲入之不裕。
然節省之外,幸有浮費之未盡滌除,則令戶部一一料理,量入爲出,似乎得宜。
兩銓之官,亦豈不欲罄竭心力,期於得人,而聞見有限,名實相眩,其不能精選,蓋以此也。
銓曹之請,令宰臣薦擧守令者非一,而歸於虛套。
繼自今,申明薦擧之法,本曹亦廣詢博訪,必得其望實相孚者,爲一成籍,考試身言,且驗其旣往行事,始爲備擬,則差勝於閑漫不省而臨政苟擬矣。
如有茂才卓行者,則不必拘此例,雖臺閣之官,時時補外,使之諳練民事,是祖宗朝規例。
在成廟朝,多以侍從,特除外縣,未久又授內職,此卽漢時璽書徵拜之意。
聖敎及此,誠出於尋常萬萬矣。
夫武士除拜,視東銓尤難。
在先王朝,觀射取才之規,其道不一,邊將擢除,亦由此路,意非偶然。
本曹若修擧廢墜,使衆武歸於樞轄,則愚劣自別,不患其混淆矣。
臣等蔑無知識,誠不可以報塞聖意之萬一,而伏覩聖敎,不勝感悅,敢來陳啓。
」答曰:「依啓。
卿等以忠良輔弼之才,盡心國事,予寡昧方切仰成矣。
卿等更加飭勸,使公道大行,頹綱日肅。
」 7月7日 ○己未,上朝講《論語》于資政殿。
大司諫洪瑞鳳曰:「近日閭閻傳言,光海時宮人,多數選入雲。
雖未知其言之眞的,此輩之復入掖庭,殊甚不可矣。
」上曰:「其然?豈其然乎!」 ○平安監司李尙吉馳啓言:「本營兵器,經亂蕩盡,而道內物力,方困於築城,措辦無計。
請他道各官及都監所儲兵器,從優下送,以備不虞。
」從之。
7月8日 ○庚申,正言洪鎬啓曰:「恭惟聖上,神武冠古,睿智出天,使倫紀幾晦而復明,宗主幾亡而復存,環東土數千裡,凡有血氣秉彜之天者,孰不歌誦聖德!而臣之所大疑惑者有之,籍沒樸承宗是也。
承宗,其在曩日,有貪婪之名,無可觀之行,士大夫之稍知淸議者,以犬彘視之;郡縣之怨若防納者,以巨盜稱之。
名雖大臣,人孰與之!臣於承宗父子,非但素昧平生,賤其爲人,莫臣之若也。
而至於今日,則臣獨憐之,是出於是非之天,豈容私意於其間哉!臣未知籍沒者何罪也。
隻是一箇貪字,則一箇死字,豈不足以贖一箇貪字乎?夫革命,何代無之,而有大小焉。
若大器移於他人,則雖使時君,有如曩時之失德,前古無比者,上自三公,下至百執事,有或當死或不當死之義。
百執事之死,是召忽之死,不當死而死者也。
至於三公及諸從班,則皆有當死之義。
何者?食其人之食,衣其人之衣,又且朝夕昵侍,爲股肱耳目,而及於顚沛也。
便曰吾君失德,吾不當死者,此豈理也哉!是則隻論其義理之當然,不可以人所難能者,責之人人,而臣未知光海之顚沛也,爲光海而死者誰也?隻承宗一人而已。
人之殺身,高下之不同,有三等焉。
太上,成仁取義也。
於天下義理,實見得是,實見得非者也,固不取議爲。
其次,慷慨捐軀也。
又其次,知其勢之必不能免而自決者也。
使尙論古今,等第人物,則雖有高下之不同,而時君世主之褒賞則同,非不知三等之有別,而蓋欲激勸千萬世之爲人臣者也。
承宗之死,雖近乎知其勢之必不能免,而但其臨死之言曰:『身爲大臣,不能導君以正,以至今日。
』觀其言,不但有從容處變之意,且有省愆悔悟之端,不亦悲乎!卽眞之初,承宗宜蒙褒賞之典,而豈意有籍沒之命也!臣固知殿下以爲承宗之奴僕出於民也;承宗之田宅出於民也;承宗之金帛出於民也。
出於民者,沒于官,則有以慰萬姓怨苦之心,而快一時之耳目也。
然殿下徒知快一時之耳目,而不暇計激勸千萬世之爲人臣者也。
且不廉,君子之大過,而凡人則無怪;贓汚,昭代之大罪,而曩日則常事。
殿下知其義,故曩日之或以不廉名者,擧皆容於包荒之中,而擉承宗未蒙宥赦之典,不亦冤乎?昔唐德宗欲籍竇參,而陸贄爭之;憲宗欲籍楊憑,而李絳爭之。
竇、楊則隻是一貪人,且無如承宗之事,而陸、李二子,猶且爭之,則區區之心,欲盡言於殿下者,不欲居於二子之下也。
殿下若於臣言,特加細思,則有以諒臣之志矣。
伏願不以人而廢言,議于大臣,詢諸筵臣,斷然還給,千萬幸甚。
第臣有稽謝之失,請命遞斥。
」答曰:「勿辭。
」 ○上晝講《論語》于資政殿。
上以洪鎬避嫌之辭,示同知事鄭曄。
曄曰:「洪鎬乃鄕生後進,臣素昧其爲人,而以此避辭觀之,則似是愚妄人也。
承宗貪贓之罪,有加於爾瞻,則沒其家財,何害於義,而有若爲賢人君子陷於水火,汲汲然挺身救之者。
此是是非不明,淸議不立,以緻此輩各主其見,臣竊爲朝廷憂之。
自凝則雖有貪黷之罪,不參於庭請,而至於籍沒,此則過矣。
」參贊官金德諴曰:「伏見先儒定論,齊襄公時,十二人死之,而《春秋》不許其死。
隋末,三人死之,而《綱目》亦不書其死節,則聖賢之旨,其義明矣。
鎬之所論,有何知識乎?但其人方在言路,言雖不中,惟在聖上包容也。
」上曰:「以承宗自處言之,則有間於爾瞻,而其死不過自知不免而已,非爲其主而死也。
況其貪黷,反甚於希奮、爾瞻輩乎!」 ○以樸炡爲執義,李植爲應敎,趙絅爲木川縣監。
絅爲人剛介,志行簡潔,以學行被薦,超拜字牧之任。
○上引見都元帥李弘冑,曰:「卿受任有日,有何料理?」弘冑曰:「西關之事,下去後,方可經略,隨事啓聞,而大槪今年不爲添防,邊上隻有七千之兵,至於糧餉器械,尤爲無形。
三南兵器,運在江華者,可以取用。
而如李曙所貿火銃,亦優數入送何如?」上曰:「李曙所造,雖不可送,釜山所貿,則可沒數取去矣。
」弘冑又曰:「近以毛兵之擾害淸北,江邊之民,移入內地,如義州重鎭,亦殘敗無形,其他可知。
」上曰:「此則無可奈何。
然善爲撫摩,則民心必鎭服矣。
」 7月9日 ○辛酉,諫院啓曰:「正言洪鎬引避而退。
昔漢昌邑王之廢也,誅其從臣三百餘人,而王吉以屢進規諫免死。
晉張華之死也,人以旣知不可,何不早退責之。
承宗有張華之爵位,而加以姻戚,無王吉之規諫,而隨以縱臾。
《春秋》所謂緻亂之臣,死不償責者,正指此輩也。
特以與爾瞻角立,不助兇逆之勢,容有可議之跡,而貪贓沒官,亦出一時勸懲之擧,初非援以逆例而用律也。
洪鎬所論,頗有過中之語,而旣盡所懷之達,有何可避之嫌?請命出仕。
」翌日,大司諫洪瑞鳳以下,以處置請出,物議憤激,難免昏謬顚錯之失,引避。
憲府以爲:「承宗貪縱誤國,死不償責之罪,國人所共憤。
正言洪鎬敢逞臆見,伸救承宗,至請褒崇,其言之怪妄甚矣。
洪瑞鳳等旣以其言爲非,而敢請出仕,論議苟且,是非顚倒。
竝請遞差。
」又啓曰:「伏見正言洪鎬前後避嫌,蔓辭放語,滿紙張皇,無非伸救承宗。
至以還給籍沒,褒崇死節爲請,世之稍有是非之心者,無不痛承宗奸貪誤國之狀。
數其罪,必伯仲於爾瞻、希奮之間,豈料褒崇之語出於士夫之口哉!承宗憑肺腑之勢,任鞫獄之責,請壓沙十三歲稚兒,以搆咀呪之禍;請令軍士衛立慈宮,而禁外人,以啓幽廢母後之端。
其縱臾肋成之罪,去爾瞻者幾希矣。
至於罔利黷貨,不遺錙銖,賄賂輻湊,貪贓狼藉,抑有甚於爾瞻。
前後罪惡,足以召亂緻禍,則設使臨亂忘身,扞衛君父而死,猶不足以償其罪,與自經於溝瀆者無異。
況脫身逃竄,勢窮力蹙,知其不可免,而自決者乎!且其財貨之塡溢於其家者,無非浚生民之膏血,而不止於竇參之匹帛,有甚於元載之胡椒,則沒入公家之擧,少無可議之事,而爲此訟冤,猶恐不及,視若賢人君子之枉被罪名者然,以此爲告君之第一義,其心所在,雖不可曉,而鎬之爲人若是,非愚惑則躁妄也。
承宗臨死之言,自掩己過,歸罪於君,狡黠誣人之狀,尤可灼見。
鎬以承宗巧飾之言,謂之悔悟而深悲之;鎬之矇愚至此,誠可悲也。
其所論荒雜無倫,出於不識義理之緻。
鎬以鄕曲新進,初拜諫官,以罪惡難貸之人,爲死節之忠,爲激勸後世之標準,其背經訓、蔑國法,輕視朝廷,不有公論之罪大矣。
不可以方在言地而饒之。
請罷職。
」答曰:「依啓。
洪鎬言雖愚妄,職是言官,隻遞差。
」再啓從之。
7月10日 ○壬戌,賞擧義人未參正勳者,有差。
時錄勳都監啓曰:「擧義人等名數甚多,不可盡錄正勳,將錄原從一等,而其中又有功勞表著者,不可不論賞。
故撮其表表六十四員,別單書啓,伏惟睿裁。
」答曰:「竝加資,資未窮者,陞授實職,或賜田民。
」兵曹以爲:「堂上已上,則當次次加資,而但堂下官,資雖準而未經四品者,竝陞堂上,似爲過重。
且與力戰扈從人等論賞,規例不同,更爲啓稟。
」答曰:「擧義之功,欲比於扈從之勞,是不識輕重之言也,依前旨施行。
」 7月11日 ○癸亥,上下敎曰:「比來,待武士太薄,言之者,必以麤鄙稱之;目之者,必以無識指之。
彼麤鄙、無識之流,雖聽此言,固所甘心,其中才智出衆,廉潔過人者,亦未免混被侵侮,則不亦困且冤乎?平日之待,若是其薄,而至於危亂,則束之於行陣之間,責之以死不旋踵,此豈王者之政也?武士固國家之爪牙,如無爪牙,國不爲國也明矣。
予聞,祖宗朝,待之甚厚,恤之甚勤,或授以六卿,置之銀臺,死則或親弔其家,而撫恤其子孫,豈非美事乎?以今春討逆之事言之,惟我將士,轉鬪千裡,殺身殉國,此豈非祖宗厚恤之餘澤乎?其令該曹,通政以上武士中,擇其聰明有才局有遠識者,注擬亞卿及承旨之望;通訓以下,交差寺正郞僚之任,使展其才,視武臣,勿後於蔭官。
噫!古語雲:『文武竝用。
』長久之道,此豈偶然!』 7月12日 ○甲子,以李顯英爲大司諫,李植爲司諫,尹順之爲正言,李景奭爲正言,李潤雨爲校理。
○鹹鏡監司李昌庭馳啓言:「穩城有水旱災,癘疫紅瘢,一時竝熾,死者過半,旱蝗亦甚。
請預講賑救之策。
」從之。
○掌令崔葕上疏,略曰: 殿下拒諫,甚於曩日,以疲軟之臣,當拒諫之日,思效一言,以動天聽,豈不難哉!第未及一年,政令多失,仁未濟物,武不勝奸,懷保之澤,屯於子民;彈壓之威,蔑於禦下。
逆臣乘隙,旋卽亡滅,此乃天幸,豈由殿下之睿算,而建中恢之業哉?還宮之後,罪己之言,未下於天門;宮壼細瑣之令,屢聞於臣僚。
所憂者,綾原君之乏田;所患者,公主之靡家。
頃者梟示宮奴,睿斷而不疑;今者庭役內奴,臺請而不從。
頃者蠲除繁賦,頒敎於八方;今者剩定牟米,督捧於細民。
其他種種,難可盡達,而臣竊怪訝者,殿下奮義靖難,無競武略,而至於今日,徒尙寬仁,當死不罪,奸慝不懲;當斷不斷,痼弊不革。
委靡不振,紀綱蕩然,前後不同,有若二朝廷焉。
此誠何故而然歟?近日三度備忘,俱見救弊之嘉猷,圖治之急務。
然以臣觀之,殿下徒有圖治之名,而實無圖治之誠也。
惟願爲國以誠,圖治以實,廣開言路,振擧綱維,有功必賞,有罪必罰。
遠方之士,竭誠陳疏者,毋徒曰省疏具悉,而採擇其可用者;諸臣之設策陳計者,毋但令該曹回啓,而審察其可行者。
政涉病民,必袪勿疑,言及便民,必從勿違,無爲苟且姑息之政,則盤石炎火觸碎犯集之效,佇見於今日矣。
昔衛君之奔而復國也,迎於境上者,執手而與之言;迎於郊者,頷之而已,言其驕怠之易生也。
竊恐後日不如今日,則殿下生民之憂,庸有極乎毋謂今日無憂,深以衛君爲鑑,而毋忘錦江,幸甚。
答曰:「仁不濟物,武不勝奸之說,爾言誠是。
所謂所憂綾原之乏田者,未知,指何事而言耶?爲人君者,當此危急之秋,不以國事爲念,惟以弟田爲憂,是不識輕重者也。
然昆弟之間,至情所在,雖以家貧爲憂,固無害於敎化矣。
疏辭,當體念焉。
」 ○幼學黃爾徵、黃裒、洪命一等上疏曰: 臣高祖臣廷彧,歷事兩朝,榮寵罕比,位躋峻秩,名載勳書,而抱冤窮泉,不得瞑目,則非但在子孫爲無涯之痛,其於國家,亦未必不爲欠典矣。
若其被誣受禍之由,則前已略及於疏中而且錄上,當初所呈廟堂之文,已經睿覽,則其間曲折,聖明固已洞燭矣。
大槪不過以馳檄之際,語侵當路,故適此事會,以作修郄之地,乃就文字之末,去其眞狀,隻出假狀,謄書請罪,眩亂眞僞,爲言官者,承其風旨,必欲置之死地而後已。
至爲私護姻戚之語,上撼宸聽,宣廟嫌其言逼,遂命遠竄,而不得白其冤焉。
其所周旋委曲,不過爲保全王子於虎狼之口,以不負受委之責。
至於與賊抗辭不屈之狀,賊酋移怒於八歲孫男,支解之,同時被擄諸人之所目覩也。
且眞假兩狀,隻是軍中行詭之事,雖使假狀,卽爲眞狀。
旣曰日本將軍淸正雲,則所謂關白殿下,乃彼賊自稱其主之辭,非自我直狀之比,固不乏爲罪,況乎露其誑示之假狀,匿其上達之本狀者乎!假狀亦非本文,而謄書以送,故峻其語,倂與王子手劄諺書密通者而廋之。
嗚呼!人心之巧且慘,乃如是耶?宣祖大王洞燭無餘,其在謫中,每稱其冤,四賜食物,三命放釋,下敎曰:「黃廷彧非予之功臣,乃太祖之功臣也。
」眷顧之意,如此其切至,而終爲一種之論所沮,使成命不行,此亦命也。
宣祖賜詩若幹首,幸脫於壬子酷禍之餘,得留今日,則豈非天其或者導達我聖明,以成宣祖之遺志乎?扇面宸墨,有非閭閻私藏之寶,故竝爲奉進,倘蒙睿覽,可知宣祖聖意之有在。
伏願湔滌罪名,復其原爵,則泉下之魂,庶乎無憾矣。
上下其疏于禁府。
判府事李廷龜、金瑬回啓曰:「廷彧之事,但以狀啓中稱關白殿下爲罪案,局外之人,或有疑而怒之者。
厥後廷彧之供辭及上廟堂文出,而始知其所雲臣字、其所雲殿下者,皆是假狀,而乃彼賊自稱其主之辭,上達本狀及王子手劄,自有別件,而皆寢不達雲,其稱冤宜矣。
八歲孫兒,支解於眼前,則不臣之狀,亦可見矣。
宣祖賜詩宛然猶在,燭其冤狀,而思欲開釋之意,溢於宸章,先王遺志,蓋可知矣。
聖上禦極,幽冤畢伸,光國元勳,獨被黯昧於九泉之下,疏內辭緣,似當依願,而不取擅便,請議大臣。
」左議政尹昉、右議政申欽議曰:「廷彧當初狀啓,有眞、假兩件,而卒受黯黮,非先王之意也。
觀廷彧上朝堂書,則被誣可見。
聖上禦極,無幽不燭,無冤不伸,而獨廷彧之目,不瞑於泉下,請依本府公事,伸理復官。
」上從之。
廷彧字景文,號芝川,長水縣人,翼成公喜之後也。
器宇峻整,博洽群書,能文章。
明廟朝登第,歷敭三司。
宣廟朝,策光國元勳,典文衡,位至長溪府院君。
辛卯罹士禍,罷官家居。
壬辰之變,受命護王子,入北道,遇叛民,陷于賊,賊以王子一行,置軍中爲質。
及天朝與賊通和,遂歸之。
辛卯賊書之來也,廷彧方主兵柄,與大司憲尹鬥壽,倡爲陳奏之論,已忤當路。
又以兩湖檄文中,秦檜、國忠之句,尤被其切齒。
至是,以危法中之,竄吉州。
宣廟知其冤,至賜禦製詩。
其詩曰:「瀚海風塵暗,間關保護功。
愧予情未報,冤子淚先紅。
世事浮雲外,孤城疊棘中。
是非應有定,還玦豈無終!一別幽懷未易開,浩然閑臥子陵臺。
從來宦海瞿塘險,莫恨人言市虎來。
」命放歸田裡。
其後恩宥又至於再,而輒有尼之者,竟卒於田裡。
年七十六,抱枉不伸者,殆三十餘年,至是,伸雪復官。
7月13日 ○乙醜,上晝講《論語》于資政殿。
○西平府院君韓浚謙上箚,辭留都體察、備局堂上及纂修堂上。
答曰:「省箚,具悉卿意。
此非權威所在之任,卿勿辭之。
」 7月14日 ○丙寅,上晝講《論語》于資政殿。
○弘文館直提學趙翼、校理李潤雨、正字李行遠等上箚,略曰: 伏見憲府所啓,以前正言洪鎬言事謬妄,請罷蒙允矣。
鎬之愚妄,誠如所論,固不足言。
然凡論人是非功罪,須愛而知惡,惡而知美,輕重不差,人心乃服,而被罪者,亦無辭矣。
承宗在往時,與爾瞻角立,爾瞻每以起獄殺人爲事,承宗每欲救解。
至於辱及慈殿之論,承宗則與爾瞻相反,終不助其兇逆之計。
此則承宗之異於爾瞻等諸賊也。
然光海悖逆,前古所無,承宗身爲首相,無所匡救,又有逢迎縱臾之事。
斷以王法,則不能匡救之罪,固無容於誅矣。
雖爲廢主捍衛而死,是乃緻亂之臣,死不償責,況死非爲廢主,自無可褒之節,而其罪則乃人臣之大罪,鎬乃欲以其死掩其罪,人之愚昧不識,有如是之甚者乎!然至於罷職,則臣等竊恐其過矣。
蓋言官,以言事爲職,鎬之不識事理,固不可仍在其職,而不害爲有懷必達。
蓋見承宗自經而死,遂疑可褒,而不知其死,不足與蔽惑之甚,非心術之罪也。
國家之患,莫大於言路杜閉,爲國之道,要使鹹得自陳。
今鎬愚妄如是而見容,國人鹹知朝廷不罪言者,各得自盡而無所懼矣。
請還收洪鎬罷職之命。
答曰:「依啓。
箚中所謂爾瞻起獄殺人,承宗則每欲救解雲者,是誠何意也?爾等未能詳知而有是言耶?夫承宗雖不力主廢母之論,陰嗾奸人,起獄殺人,與爾瞻少無異同,而爾等之論,若是其不明,極爲可怪。
爾等,今後勿爲如此之論。
」 7月15日 ○丁卯,以權盼爲都承旨。
盼爲人精明,長於吏治,而曾在昏朝,身參庭請,自知淸議之不許,力辭乃免。
睦大欽爲同副承旨。
○政院啓曰:「因湖南儒生陳疏,該曹啓請革罷諸宮勢家免稅,而有勿施之敎。
臣等竊念,諸道免稅,雖曰流來之規,必有定限,豈如曩時之遍滿列邑,罔有紀極者乎?奸猾之輩,狃於舊習,百計鑽刺,必欲復之。
此敎之下,非但生民失望,日後無窮之弊,不可勝言,所關非細,不敢不啓。
」答曰:「廢朝免稅等事,革罷後,勢家屯田復設與否,予未能詳知。
諸宮則別無旋復之處,而戶曹不爲措辭,泛然以一切革罷爲啓,是罔民之言也。
八道士民得聞免稅田革罷之令,而終無革罷之處,則民謂國家如何?爾等徒知革罷之爲美,而不識其間曲折矣。
」 ○大司憲鄭曄上箚曰:「卽見玉堂之箚,則請還收洪鎬罷職之命。
其優容臺閣,以來言者之意,固非如臣淺慮之所及也。
臣當初論啓時,亦欲隻遞,而但鎬之輕朝廷、蔑公議之狀,不止於其言之怪妄而已,不可與洪瑞鳳等一例請遞,故論以罷職矣。
雖言官之言,苟有營護罪惡,眩亂是非,則豈可以言官全貸之乎?承宗之去爾瞻,一間耳。
若使如洪鎬者復據言地,圖救爾瞻,則亦可諉以臺官而寬其罪乎?況自癸醜以後,助成大獄,使禍及慈殿,且至園陵者,非承宗乎?入則逢迎媚悅,極其狡詐;出則攘臂奮髯,歸罪爾瞻,爾瞻所羅織者,承宗必救解之;爾瞻所救解者,承宗必羅織之,送爲軒輊,迹雖似異,而及爾瞻勢危,攻之者四起,則承宗之援爾瞻,猶恐不及,合爲一體,牢不可破,與爾瞻相反者,果若是乎?玉堂之爲承宗喋喋,其亦勞矣。
玉堂公論所在,而其意如此,識見之不明,何足責洪鎬乎?臣旣爲所斥,雖使力疾復出,不過紛紜避嫌。
請命鐫改,以便公私。
」答曰:「玉堂之請收罷職之命,誠美意也。
不可以後弊,非其所論也。
至於論承宗之罪,則有同聾瞽之說,此必識見不明之所緻也。
承宗,前因洪鎬之愚妄,偃然爲死節之臣;後因玉堂之識見不明,又爲仁慈之人,此誠承宗之福也。
玉堂識見,若是其不明,草野之人,不足深責矣。
卿其勿辭。
」 7月16日 ○戊辰,上晝講《論語》于資政殿。
○大司憲鄭曄啓曰:「臣論啓洪鎬,請罷其職,而玉堂欲寬邪論者之罪,以此爲廓言路之計,不幾於抑正議而廓邪論者耶?臣謂承宗與爾瞻相近,故論罷洪鎬,猶以爲末減,玉堂謂承宗與爾瞻相反,故歇看洪鎬,至以罷職爲太重。
此所見之終不得相合者也。
承宗之罪惡,蚩氓愚婦,莫不憤罵,以往來鄕曲,無路聞知,爲文過之辭,玉堂主公論者,曾不如鼎鐺之有耳耶?臣淺慮短識,論議失當,因此論鎬一事,紛紜至此,此無非如臣見輕者,冒長言地之緻。
請命罷斥臣職。
」執義樸炡、掌令崔葕、鄭基廣、持平李景容、辛啓榮等,亦引避。
諫院以爲:「洪鎬肆爲怪妄之論,眩亂人聽,不可以言官而寬貸,呶呶伸救,自有其責,竝請出仕。
」諫院又啓曰:「洪鎬怪妄之論,不足掛於齒牙,而承宗之勢窮自決,籍沒之在法應行,已盡於憲府之啓,今不必瀆陳,而三公及諸從班,則皆有當死之義雲者,尤爲乖戾。
上可以賊天理,下可以惑人心,非徒得罪於一時,抑亦起疑於後世,充其罪,則豈止罷職而已?第以天地有包容之量,狂瞽有可恕之情,止爲末減之請者,初非過激之論也。
經幄之臣,講明義理,恢張公論,是其責也,而抗章呶呶,爲鎬分疏,徒慮言路之或梗,而不覺邪論之病國;但念罪言者之不可,而不知闢橫議之爲急。
沮格已定之臺論,請寢已下之成命,論議之顚錯,莫此若也。
請弘文館同參上箚之官,竝遞推,洪鎬依前旨罷職。
」答曰:「玉堂慮其言路之杜塞,上箚論辨,是誠美意,無可罪之失。
洪鎬罷職之命,旣已還收,決不可更罷其職,竝勿煩瀆。
」玉堂遞推之論,再啓,乃從之。
○司諫李植,以曾在銓席,誤薦洪鎬,引避而出。
○工曹參判金慶徵杖殺軍官,陳疏待罪。
上答曰:「今後以此人爲戒,愼勿濫用刑杖。
」憲府請令有司依法定罪。
後刑曹照律以啓,上怒其持兩端,命下判書李時發於吏,且令改照律。
憲府,又以政院捧入慶徵之疏,請推。
7月17日 ○己巳,上引見左贊成金瑬。
瑬曰:「臣忝在勳籍,心常惶懼。
臣之子不肖,至於杖殺軍官,臣甚惶恐。
必治如臣子者,然後紀綱可立,國法可行。
」上曰:「予不見卿久矣。
必有所懷,宜盡陳之。
」瑬曰:「近以洪鎬事,有一段紛擾,不可不明者義理也。
義理不明,則國不得爲國,人不得爲人。
鎬之啓辭有曰:『昏朝革命之時,三公侍從,皆當死之。
』此一款,必分釋,然後義理可明。
隋煬帝時,非無死者,《綱目》不許其死節,豈有爲匹夫死節之理乎?不罪言官,乃所以開言路,而若言官作邪說,以亂國是,則亦豈可有所容貸也?臣每欲和協朝議,而此事則係國家興亡,不得不明辨也。
」上曰:「渠無知識,以爲旣事其君,當死其君,故以承宗爲死節而有此言也。
此乃識見不明之所緻,何足數也?昏朝旣無可爲之勢,則退去可也。
雖不得退去,諫而死之可也。
雖不得諫而死,反正時,死於闕中可也。
雖死於闕中,亦不過爲召忽飛廉而已。
見玉堂辨承宗之語,果知其所見之不明也。
」瑬曰:「諫院初未免泛然看過,終乃覺悟,而憲府隻斥承宗不知明此一款,恐未盡也。
」上曰:「鎬蓋以君臣之義爲重,而所見之不明,如是矣。
承宗之逃走而死,人莫不知之,一人之言,其能眩亂是非乎?」瑬曰:「前者,以仁城事,大臣諸宰,皆請處置,臣與李貴所論無異,而貴遂與鄭經世起一鬧端,臣之所失,與貴何間?」上曰:「古語雲:『出乎爾,反乎爾。
』我旣爲過情之言,則其可以人過情之言爲咎乎?」瑬曰:「經世所見甚誤,至謂物來順應,眞是妄發也。
」上曰:「其意以爲,必待罪狀現著,而爲之處置耳。
」瑬曰:「須及未然之前,善處可也。
」瑬又曰:「臣聞廢朝內人,多有還入闕內者,至於出入紛紜,無異曩時雲。
竊聞先王朝,內外甚嚴,不得出入,必以禮法防閑,可無如此事也。
」 ○慶尙監司李敏求馳啓曰:「更化之初,首罷京妓,遠近莫不拭目。
今爲慈殿豐呈之禮,旋有召集之令。
一年之內,或罷或設,遠方之人,未諳事理,風聞緻訝,易惑難曉。
況帝王之孝,寧親爲上,悅豫之道,豈無其方,而爲此鄭衛之樂,大失中外之望乎?旣有區區之慮,不取以藩臬自外,冒死越陳。
」禮曹回啓曰:「我國素多論議,有司莫適所從,是實朝廷不尊之緻。
慈殿十年幽廢之餘,有此復位之慶,稱觴上壽,情禮之所不可已,以一藩臣所見,遽停大禮,亦似顚倒,惟在上裁。
」上曰:「勿施。
」 ○憲府啓曰:「罪人李涏,本以陰邪無狀之人,風附賊臣,擔當兇論,當初流竄之典,已爲末減。
旋蒙疏放,得歸田裡,則所當省罪,歛迹之不暇,而復肆舊惡,不顧國法,謀奪臧獲,侵及近境,私繫村氓,毒遍隣裡,蔑視土主,恣打公差,種種悖惡之狀,不可殫擧。
請亟遠竄,以嚴國法,以除民害。
」答曰:「中道付處。
」 ○工曹參議張顯光在鄕,陳疏辭職。
上答曰:「省疏,予甚缺然。
因予誠意淺薄,終不得使爾動聽,靜言思之,有靦面目矣。
近欲召來,而時氣方熱,似難上來,故未果耳。
爾其體予至意,勿爲控辭,待秋上來,以副予如渴之望。
」 ○命給死節人樸永緖之母廩料六鬥,月以爲常。
7月18日 ○庚午,鹹鏡道六鎭,大水大風。
監司李昌庭馳啓以聞。
○謝恩使書狀官蔡??後,行到平安道,稱病不行,以冬至使書狀官洪霫,移差以送。
復以金德承爲洪霫之代,追及使行於安州。
○以鄭宗溟爲司諫,李植爲應敎,鄭廣敬爲禮曹參議。
7月19日 ○辛未,上晝講《論語》于資政殿。
特進官李貴啓曰:「洪鎬有大臣、三司、從班當死之語,此一款,不可不嚴問。
金瑬則以爲當遠竄,李元翼則以爲此論甚駭,雖不深治,還收罷職則不可雲。
」上曰:「愚妄所緻,似無他意。
趙翼之事,尤可駭也。
鼎鐺尙有耳,豈不聞承宗之事乎?」貴曰:「趙翼身在鄕曲,不得聞知故也。
」貴又曰:「《栗谷文集》、《聖學輯要》,前已刊行於黃海道海州,學問淵源,爲政得失,備在此書。
令本道印出以進,燕閑之餘,倘賜乙覽,則必多裨益之事矣。
」上從之。
7月20日 ○壬申,上下敎政院曰:「都元帥李弘冑處,良馬可合戰陣者,擇給。
」 ○黑雲一道如氣,起自艮方,直指乾方。
7月21日 ○癸酉,上朝講《論語》于資政殿。
領事申欽曰:「左議政尹昉、都元帥李弘冑,皆欲登對,來待閤門矣。
」上命注書傳言,使之入侍。
昉曰:「臣近待張晩還朝,竝期登對,而張晩不來,元帥辭陛已迫,秋防正急,多有稟定之事,故敢請入侍矣。
李時發將往江華,來詣闕下,亦令入侍何如?」上許之。
上語昉等曰:「張晩招之已久,而尙今不來,所患未知輕重,而其於分義,如何?」昉曰:「平安兵使李守一,頃日筵臣建白請遞,未知當遞否乎?」上曰:「前日下去時,予已知其無意於防守之策。
無事時,使之撫恤軍卒,則猶可也;若使之擔當於危亂之際,則非其材矣。
」昉曰:「鄭忠信可代守一之任,而此外亦有可薦之人,自上擇送似當。
」上問:「誰也?」昉曰:「張晩言南以興亦可矣。
」欽曰:「以材器,則當用忠信;以地望,則當用以興矣。
」上曰:「元帥之意如何?」弘冑曰:「似當先材智,而後地望矣。
」上曰:「眞是可用之人,則何論門地之高下乎?鞍嶺之戰,亦爲先登雲,忠信可合此任矣。
」時發曰:「臣今方往江華,而峙糧無策,前聞李曙之言,則各司奴婢在於戶籍,而不入收貢案者,幾萬餘名。
今方査出,限年收貢,以爲本府積穀之資雲。
此言甚當。
」上曰:「卿其下去,量處。
」 ○上下敎曰:「前元帥張晩出師之日,推轂以送,待之非不厚也,而殲賊之功,僅成於廟社淪沒之後,其時自京出征將士之庸劣,誠張晩之福也。
且元帥之任,所係甚重,而不爲交符,令軍官,偃然上送兵符,欲譏軍務。
下諭召之,則又託以病,終不上來,是何道理也?予甚驚怪焉。
從重推考,以懲其慢蔑朝廷之罪。
」 7月22日 ○甲戌,以鄭經世爲都承旨,洪瑞鳳爲副提學,崔晛爲承旨。
命以永宗萬戶李順命爲綾城縣令,褒善治也。
○憲府啓曰:「慶尙右水使嚴愰偸竊官穀,至於七百石之多,現出於東萊府使金緻之報。
贓汚之律,三尺至嚴,請命拿鞫處置。
」上從之。
7月23日 ○乙亥,上晝講《論語》于資政殿。
同知事鄭曄曰:「伏聞內奴作隊事,兵使已爲成冊,而自上送內司書員按察雲,不但於事體未安,必有後弊也。
」上曰:「非爲按察也。
當初使抄三分之一,而似聞有加抄處,故使之聞見而來矣。
」曄曰:「旣令兵使作隊,則豈可更令內司之人按察也?且伏聞,頃者沈器遠,以僧徒差帖,勿令內司句管事陳達,而未卽蒙允。
雖或未能自斷,宜明言其曲折,毋令下情鬱抑也。
」上曰:「摠攝住持等任,竝令自禮曹差出矣。
」 ○以鹹鏡監司李昌庭馳啓。
上下敎曰:「六鎭饑饉癘疫之餘,又被無前水災,民無可生之道,極爲矜惻。
賑恤之策,備局預爲料理,俾無流離餓死之患。
」備邊司回啓曰:「六鎭水災之慘,振古所無。
本處倉儲,元來不敷,又無隣近移粟之處,令戶曹或運他道之穀,或減應納之物,以活民命。
」上從之。
○以金德諴爲兵曹參議,全湜爲參知。
○命停禦營軍五百名,更番侍衛之令。
以軍資匱竭,備局請之也。
7月24日 ○丙子,全羅道順天等邑大水,漂沒廬舍三百餘區,人畜亦多渰死。
監司李溟馳啓以聞。
上下敎曰:「今見此狀啓,順天等三邑,酷被水災,哀我民生,饑饉之餘,又遭無前之變,予甚矜惻,當食不寧。
其令本道監司,渰死之民恤典擧行,生存者曲加賑恤,俾免饑饉死亡。
且令該曹,應行事例,亦速擧行。
」 ○吏曹參判崔鳴吉上箚曰:「夫仁政,必自經界始。
經界不正,則賦役不均,雖有愛民之心,而民不被其澤矣。
國家癸卯量田之後,今已二十餘年。
且經昏朝,奸僞恣行,新起者不載田案,載案者率多陳荒。
該曹據結而責賦,守令按簿而督徵,勞逸旣殊,怨苦益深,流亡日繼,逋欠日滋,歲入日縮。
今若不爲變通,終至於國不爲國矣。
曾見度支沈悅論及此事,則悅之意,亦欲令各邑先自打量,然後分遣禦史,抽栍摘奸。
臣深歎其法之簡要,謂當朝夕頒布,今乃不行。
我國之人,喜相推諉,主張不力,遲回遷就於議法之初,顚倒變更於頒令之後,唯在聖上裁度便否而處之爾。
苟能持一切之法,不撓於豪勢,不奪於私愛,則何法不行,何令敢違?臣謂辦此一事,則號牌不勞而行。
均民在此,裕國在此,豈不重歟!況今田事稍實,境內稍安,此誠不可失之幾,而若遲旬月,則已有後時之歎。
伏願特準該司之請,斷然行之。
亦令廟堂,博採群議,俾無追從變更之患,幸甚。
」答曰:「箚辭,從當量處焉。
」 7月25日 ○丁醜,上晝講《論語》于資政殿。
特進官申景禛曰:「靖社錄勳,群議以爲,不參於弘濟院者,不宜書啓,而尹璛已蒙賞典,則如具仁基,自初知謀而尙未蒙賞,恐不均於酬勞之典矣。
」上曰:「仁基之參謀,與尹璛有間,而其時適又下鄕,不參於十日之會,到今論賞,恐啓希望之弊矣。
」 ○遣史官,往視于成均館,儒生在泮者,纔二十九人。
仍令殿講,賜居首者直赴會試,其餘十一人,給分賞賜有差。
○遣承旨,往視于典獄在囚者一百二十二人。
上曰:「近日刑曹不爲坐衙,使獄訟稽滯,極爲非矣。
堂上、郞廳,竝推考。
」 ○夜,流星出奎星下,入坤方。
7月26日 ○戊寅,忠勳府請於靑原君沈器遠父喪,依宣祖朝舊例,施助哀之典。
上從之。
7月27日 ○己卯,諫院啓曰:「臺諫頻得入侍,乃是盛世之美事,而書啓不如面陳之詳悉,每當臨筵之日,城上所以啓辭詣闕,則直入啓達事,曾於上年,已有成命,而一番登對之後,旋卽廢閣。
請自今,臺諫所啓,若與開筵時相値,則依前旨,直入啓事。
」上從之。
○大司諫李顯英、司諫李明漢、獻納鄭百昌等上箚曰: 伏以,向者筵臣,以光海時宮人,備數還入者,嚴加禁斥,累次陳啓,卽蒙允可,而至今閭閻間,此言猶不止。
言之虛實,固不可知,旣有所聞,不敢不達。
所謂光海時人,非必謂其時用事人也,不過夤緣隷籍之人也。
亦非謂近日親近左右也;不過掖庭服事之輩也。
閭閻新選之徒,皆不閑於宮禁,諳熟解事之人,必有要於使令,雖有一二備數,固無所妨。
但念此輩,久染穢俗,邪僻成習,耳聞目見,無非亂政之事。
離日正中,陰沴自消,幺麿小奚,雖不足恤,而十薰一蕕,猶能亂臭,積漸浸潤,滋蔓必矣。
臣等此言,實慮遠防微之計也。
伏願聖上,深思猛省,有則斥之,無則戒之。
且聞內人,時或有私自出入雲。
雖未知以某事向某家,而瞻聆所及,似無異於曩時。
祖宗朝別作一室,爲內人澣濯調病之所,俾不得私還其家雲,嚴裁內外,正肅宮闕之意,至矣盡矣。
欲法堯、舜,當法祖宗,自今以後,嚴立科條,內人出入者,一切禁斷,使淸明之地,無小纇疵,幸甚幸甚。
答曰:「箚辭,當體念焉。
」 7月28日 ○庚辰,上晝講《論語》于資政殿。
特進官李貴曰:「當今之時,莫如先行號牌。
若不行此法,民皆逃役,無以爲國。
反正之初,卽爲設施,則可以竣事於數月之內,而旣已差失好會,今則人皆袖手度日。
若以騷屑爲慮,則先行於士族,次之以良民,又及之以私賤,則事有次第,自然成就矣。
必須斷自聖衷,行之勿疑。
」上曰:「號牌欲爲量時而行之,故遲遲至此。
今年則似不可猝行矣。
」貴曰:「南漢築城,國之大計,而沈器遠適遭父喪,臣意則以大臣一人句管責成,加出副使,使之料理,則自然完就矣。
」上曰:「令備局,速出其代。
」 ○摠戎使李曙啓曰:「畿輔軍兵作伍之事,一如兩西團束,則事甚順便。
或雲治兵之法,分數爲先,正軍作隊,軍政之不可已者。
或雲正軍之役,元來最苦,雖無作隊之事,流亡殆盡,又加無前之役,則勢將難保。
況於鎭管有旅帥隊正之法,祖宗成憲,不可卒變。
且諸色軍兵,勞逸懸殊,宜隨其番次之踈數,定其多少,竝令廟堂商確議定,以便奉行。
」備局移兵曹,覆啓曰:「李曙平日,熟知軍旅之事。
今當畿兵作隊之日,欲竝與正軍而作隊,其所籌畫,極其詳盡。
姑依其啓辭,諸色軍兵,分八番作隊,試觀軍情便否,更議定式似當。
」上許之。
7月29日 ○辛巳,以樸炡爲應敎,鄭弘溟爲校理,沈命世爲工曹參判,兪伯曾爲執義。
○諫院啓曰:「蠧民之害,莫甚於奸吏。
通津書員梁南、梁春天等,曾在昏亂之朝,附會貪虐之官,剝膚椎髓,漁奪無藝。
反正之初,將繩以徙邊之律,而百般圖囑,故緩其獄,竟知不免,公然逃走。
及逢變亂,圖納馬匹,以爲倖免之計。
此而舍之,何以懲惡?伏見聖敎,以不可失信爲敎,豈可以一時小信,廢金石之典乎?請依兵曹公事,依律處斷。
」答曰:「因變亂疏釋,非無故廢法之類,信不可失,勿爲煩論。
」先是,梁南、春天等,因縣民呈訴,係獄已久。
适變時,金自點使之納馬二匹,給其褊裨,啓請放釋,人皆言其無忌憚。
至是,兵曹判書金尙容啓曰:「全家罪人,不可以二匹馬而得釋。
如是則徙邊之律,獨行於貧民,而不及於富人。
金石之典,自此而壞亂矣。
」上以不可失信爲敎,故諫院論之。
7月30日 ○壬午,上下敎于政院曰:「昨者憲府,以微細之事,刑訊明禮宮掌務雲,極爲可駭。
俗語曰:『投鼠忌器,鼠近於器,尙憚不投。
』況慈殿所屬宮家下人乎?臺諫旣爲一國之紀綱,宮家下輩如有奸濫,則隨事糾正,乃其職也。
然至於上殿所屬之人,則事體自別,而無端刑訊,以驚慈聽,非但有欠尊敬之道,其於予心,亦極未安。
今後如此之事,十分愼戒之意,言于憲府。
」承旨洪命亨、崔晛啓曰:「臣等伏覩下敎,明禮宮掌務,旣爲慈殿所屬之下人,而被訊於法府,投鼠忌器之喩,固爲至當。
第念法府之任,紀綱庶政,作奸犯科之人,無論宮府,所當糾治。
況所謂明禮宮掌務,狃於鄭夢弼之餘習,敢做圖書文字,橫行畿邑,侵擾民間,瞻聆所及,莫不驚駭。
法府之摘發刑訊,乃其職也。
揆以事理,豈有所未安哉?今若以十分戒愼之意,下于憲府,則竊恐臺官沮喪,下輩增氣,曩時橫恣之習,將復見於今日,其爲未安,孰有大於是?臣等待罪喉舌,不敢奉行,謹以奉還。
伏惟聖明,更加三思焉。
」答曰:「無更思之事,爾等任意爲之。
」又下敎曰:「近來,政院不識事體,凡下敎任意還入,極爲駭愕。
入直承旨,竝推考。
」 ○搜銀禦史金時讓馳啓曰:「近來蔘禁雖嚴,而旣是厚利之源,市井之冒赴者甚多。
今此謝恩使之行,臣馳到乘舡處,搜檢禁物,則松京人金得吉,稱以軍官,所挾銀子現出者,四百餘兩;商賈李福、樸許龍等,亦爲稱一行奴子,而知幾潛匿,終不得括出。
金得吉囚于郭山,被捉銀兩,照數留庫,以待處置。
」雲,而朝廷終不正其罪。
八月 8月1日 ○朔癸未,上朝講《論語》于資政殿。
領事尹昉曰:「三南檢察使,尙未差出,事多解弛矣。
」上曰:「檢察之任,使刑判句管可也。
」昉曰:「時發雖管江華,可以兼察矣。
」昉又曰:「目今保障之地,莫如江華。
通三南漕運,接中朝海路,若備舟師,則可無患於緩急矣。
」上曰:「地利不如人和。
若不得人和,則天塹不足恃也。
」講罷,引見輪對官。
○掌令鄭基廣啓曰:「頃見京畿監司狀啓,則明禮宮奴子,敢做圖書文字,作挐外方雲。
宮奴縱恣,侵漁外方,是嚮者亡國之事也。
前車旣覆,後車不戒,則豈不寒心哉!況城狐社鼠之禍,匪今斯今。
若謂之忌器而不敢紏正,履霜堅氷,亂亡隨至。
刑訊其稤奴,實出於防微杜漸之戒,今承嚴敎,勢難在職。
請罷斥臣職。
」答曰:「爾言過矣,勿辭。
」掌令崔葕亦引避。
憲府啓:「以宮奴作挐外方,明白無疑,則囚禁刑訊,誠得法府之體,竝請出仕。
」答曰:「鄭基廣旣有所失,似當遞職,而但恐慈殿以爲未安,故依啓。
」 ○諫院啓曰:「封還內旨,古之美事也。
近來政院,頗有此擧,識者鹹以爲盛世事,而伏覩下敎,辭氣太露。
至於特命推考,固知事涉慈宮,聖心有所未安,而王言一播,所關非細,請益恢弗咈之量,承旨推考,亟命還收。
此後事有不合奉行者,亦許隨卽封還。
」答曰:「依啓。
承旨不識事體之失,不可不懲。
推考還收事,不允。
」後累啓,乃從之。
○備邊司以西邊防禦踈虞,請兩西軍卒辛酉出身,沒數入防。
從之。
8月2日 ○甲申,上晝講《論語》于資政殿。
禮曹判書李廷龜曰:「昨日下敎有曰:『宮禁若有可糾之事,則臺諫糾正,乃其職也。
』而旋降嚴旨,至以承旨封還。
又有推考之命,甚爲未安。
」上曰:「事關存亡,則政院可以封還,而如非重大之事,則續續封還,無乃有傷於事體乎?」特進官張維曰:「政院,古之門下省也。
若有未妥之敎,則必皆封還,乃其職也。
憲府推治僞造之人,亦其職也。
擧職之人,乃反咎責,則此後誰敢爲國家,擧其職乎?」上曰:「鄭基廣之避嫌,至有城狐社鼠之說,似爲過矣。
」維曰:「所謂掌務雲者,憑藉縱恣之弊,慈殿必不能洞燭,殿下尤宜柔聲進諫,使慈殿洞知其間作弊之事也。
」 ○刑曹判書李時發上箚,辭三南檢察之任。
不許。
○義州府尹柳斐,以母病上疏乞解。
答曰:「卿前後疏章,出於至情,不可不勉副,而但冬防不遠,虜情叵測,決難遞易。
予當體卿之意,特加存恤卿母,卿宜自寬。
」仍下敎曰:「柳斐病母處,令藥房,相當藥物劑送。
」斐爲將日久,而淸謹自守,居官盡職,吏民愛之。
8月3日 ○乙酉,上晝講《論語》于資政殿。
○黃海道信川、文化、載寧、江陰、牛峯、平山等地,大雨水,禾穀沈沒,平陸成川,或有民家漂沒,人畜渰死處。
監司權帖馳啓以聞,上令該曹,擧恤災之政。
○以張維爲大司憲,崔瓘爲開城留守,尹履之爲忠淸監司。
履之,昉之子也,爲人外似寬緩,而其中譎而不正。
維善於治民,曾爲守令,頗有治績。
樸炡爲檢詳,李守一爲鷄林府院君。
守一武士中,頗似謹飭,自宣廟朝,屢經閫帥四十餘年。
至是,錄振武功,進秩爲府院君。
尹璛爲兵曹參判,鄭忠信爲平安兵使。
8月4日 ○丙戌,上晝講《論語》于資政殿。
侍講官李植曰:「近聞李曙之言,則功臣大將等軍官,時在京中者,幾至千餘人,而皆是命中之才雲。
若分爲數三番,而別作兩營於闕門之外,使大將金瑬、李貴,領率扈衛,則事甚便當。
近來衙門甚多,渙散無統,如韓浚謙、東陽尉、綾原君及三公,皆帶軍官,豈有如是之理乎?是故,雖常漢,若一爲軍官,假威作弊於中外,人言藉藉矣。
」上曰:「別作名目,則料布之費甚多,使之番休,則必無其弊。
姑觀時勢,若無警急,則便爲革罷亦可也。
」時有軍官衙門,凡十四處,而因時事危疑,尙未革罷。
主將或有私自使喚者,橫行京外,弊端日滋,人言藉藉,而稱以扈衛,故無敢言者,植乃力陳之。
8月5日 ○丁亥,摠戎使李曙啓曰:「臣巡審右道,通津等八邑軍士,爲先作隊。
但作隊之後,必有摠領之人,而八邑守令,皆是文蔭,擇道內武弁前朝官一人,稱以千摠,使之往來各邑,專掌檢飭。
且兵典有曰:『兵無選鋒,無以制敵。
』選鋒之法,必有重賞,然後可以激勸。
請該曹所儲某樣唐貨及屬公雜物中,可用於賞格者,從優下送。
」上從之。
8月6日 ○戊子,都承旨鄭經世上疏,乞解。
時經世力陳仁城無罪於榻前,且與朝論不合,徑歸鄕裡。
至是,陳疏以辭。
答曰:「卿非林下逸士,進退似不可自任。
不辭而退,有若逃遁者然,無乃於禮有欠乎?日望卿來,不趐飢渴,卿又辭以疾病,予甚缺然。
卿勿控辭,須速上來,以副予望。
」 ○以宋象仁爲執義,金槃爲正言。
槃,長生之子也。
忠厚多質,議論純正,謹守家訓,有父祖風。
8月7日 ○己醜,上朝講《論語》于資政殿。
領事尹昉曰:「諸道水災甚慘,而關西之事,尤極難處矣。
」上曰:「今年水災,言之慘矣。
遼民分送之擧,監司、接伴使,不能盡力周旋,此甚可駭。
毛營所給之穀,已至六萬餘碩。
今者貿穀之事,決難從之。
宜遣善於辭令者,期於動聽可也。
元帥下去,則必有收拾西邊之擧,而今日之事,比前尤可慮也。
」罷黜後,引見洪州牧使李澥、碧潼郡守李崇元、木川縣監趙絅。
上謂澥曰:「朝廷講究恤民之事,而百姓未蒙其澤,卿須撫恤,使小民知朝廷本意。
近來守令,或以姑息爲要譽之地,而廢閣朝廷之命令,卿須竝行而不悖可也。
」上謂崇元曰:「西邊艱危之狀,十倍前日,勉爲之。
」仍賜弓矢,各一部。
○黑雲出南方,從地至天,有頭體似龍屈曲,長十餘丈。
8月8日 ○庚寅,政府、館閣二品以上會議,上號於慈殿,曰明烈。
○諫院啓曰:「毛都督接伴使尹毅立,受命下去,纔過半年,特蒙恩典,免其應坐之律,則所當食息銜感,死生以之,雖有疾病,未塡溝壑之前,惟當扶曳察任,而偃然馳啓,一向乞遞,揆之分義,豈敢如是?擯接重任,不可數易,而備局遽以改差陳啓,至蒙恩遞,亦甚非矣。
請當該堂上推考,尹毅立遞差公事,亦勿擧行。
飢民分賑,發銀貿糧,俱是無前之事,決無可堪之勢。
接伴使尹毅立,雖因疾病,不能親訴督府,或具揭呈,或因譯舌,百般開陳,庶幾動聽,而無一語周旋,直自分定,有若應行之事,以啓國家之弊。
雖拿來推治,不足以懲其罪,而此時此任,不可遞易,請從重推考。
監司李尙吉見信毛將,爲日已久,朝廷之責望於尙吉,亦非偶然。
若有如此重大之事,則所當竭力防塞,期於得請,而曾不動念,付之無可奈何,極爲非矣。
請竝從重推考。
時政得失,軍國機務;隨事論執,臺諫之責,而近日備局之事,兩司專不聞知。
自今以後,如有緊關公事,請令備局,依舊例一一傳示。
若或掩置,當該郞廳,捧承傳罷職。
」答曰:「依啓。
備局堂上,別無推考之事,勿煩。
」 8月9日 ○辛卯,上晝講《論語》于資政殿。
侍講官李植曰:「古之道統,必自人君相繼而傳。
周公沒後,道統不傳於人君,隻傳於在下之人。
以此小民之蒙澤,亦已鮮矣。
聖上天資,無剛柔之偏,有中和之氣,此所謂近道者也。
若於此,常常着意,孜孜下功,不汨於人欲,不弛於燕閑,恭己南面,正以守之,則帝王統緖,當自此而傳矣。
宋理宗崇信道學,以朱子之不得同時爲恨,而不能任用當時之眞儒,故前史謂理宗多慾之君也。
」同知事鄭曄曰:「李植所達,自上當體念者也。
三代以下,自周公以後,人君雖有向學之心,而不能終始典學,故爲治之效,亦止於漢、唐、宋而已,可勝歎哉!萬古帝王學問之淵源,不出於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十六字也。
治道之具,亦不外乎此也。
方今聖上天質沖和,物欲未著,若於此時,留意於精一之學,則吾東方億萬年無疆之福也。
我朝自宣祖時,士論攜貳,至于今日,其弊未已,此所以治不隆、世益衰也。
」上曰:「近見李珥行狀,則樸謹元、許篈等所爲之事,極可駭也。
」曄曰:「朋黨之禍,自乙亥始,而臣之出身,在於癸未,其時所聞,卽當從容備陳,自上幸一番聽納焉。
樸謹元則爲守陵官,不爲行素,故李珥斥之;許篈則以名父之子,省其父於尙州,瞷其父之病間,與尙州牧使宴飮,而終不知其父之死。
此言傳播,其後李珥塞其淸望。
及先王委任李珥,眷遇日隆,宋應漑、許篈、樸謹元,挾其前憾,必欲構陷,至以驕蹇慢上劾之。
先王震怒,皆命遠竄。
厥後許、樸之黨,睽睽疾視,終不保合矣。
」上曰:「李珥知治國根本者,而不得久安於朝廷之上,甚可惜也。
」曄曰:「金孝元少時,出入尹元衡家,沈義謙薄其爲人而斥之。
其後孝元見曺植,植力攻義謙,孝元與之合。
以是南方之人,以孝元爲主,而未幾以外戚,力攻義謙,李珥欲爲調和而不得。
己醜之獄,鄭澈以委官當之,其時豈無未盡之事?若謂鄭澈不能治獄則可,若以殺崔永慶論之,是暗昧之言也。
宣廟甲午,削奪之論復起,其時臣忝玉堂,以是爲言,金宇顒以大諫,劾臣以營護奸臣,在柳成龍當國之日,則不須言也。
至于今日,尙未打破黨論,惟在自上和平鎭定,然後可以爲國矣。
」植曰:「孝元雖曰直士,而交結無賴,此所以不直也。
當初先王,以孝元出補慶源,而李珥陳箚,改除三陟,欲以至誠保合之意,此亦可見矣。
」上曰:「此豈謂之直哉!直士則雖親,而有過則論之;雖踈,而無過則友之也。
蓋金孝元、沈義謙,先王若用重辟,則未知何如?」曄曰:「若泛看而治之,則君子得罪,而小人倖免也。
小人則陰爲樹黨,而外似和平;君子則不避嫌疑,雖其所親而指爲可用,有似偏黨,此人君之最宜留念者也。
若用舍合於公議,則自然融平,何至專用重辟乎?近來似無排擠之事,而且無大是非難曉處,雖曰西人,豈無未盡之事乎?但當廢朝之時,不參廢母之論,此在可取。
雖柳成龍相知之人,若有可用之士,所當用之。
至於交厚柳、樸,而爲人可用,則許令自新可也。
若諂事爾瞻之輩,則決不可同朝也。
」且曰:「近以明禮宮掌務之事,屢下嚴旨,殿下當導達慈殿,和顔以陳,期於無過而後已。
豈可諉之奉承慈殿,而爲此未安之擧乎?臺諫若見大段弊習,則雖洪柱元,猶當據法請罪,豈以幹涉慈殿,而置而不問乎?今日憲府之啓,至以妄論爲答,臣等相顧失色也。
豐呈女妓紅丹粧,乃廢朝之事,尤爲駭人耳目也。
」上曰:「慈殿十年幽廢之餘,暫享一朝之宴,不可以常時褻服爲之。
葦簾則如閭閻家設慶宴,尙且不用,豈可合於大禮所用乎?若以有弊而言之,則慈殿必以爲未安矣。
」 ○憲府啓曰:「今玆豐呈之擧,所以慰悅慈殿,誠有不可已者。
但念當此民窮財盡庶事草創之日,凡幹不緊儀物,似難悉遵舊制。
臣等取考該司磨鍊物件,則其中妓生紅丹粧所入諸色段羅五十餘匹,他物稱是,豐呈雖曰盛禮,女樂之用,隻爲耳目之玩。
平日所服銀花粧,亦足以成一場之樂,極一時之歡,何必費盡如許帑藏,不念傷財害民之戒乎?闕中所用朱簾,多至二十部,該用朱紅綠絲,穈費甚多,故尊崇都監禦輦簾子,猶以舊件修補,況此二十部之多乎?請妓生服飾,悉用銀花粧,闕中所用朱簾,悉以常時所用葦簾代之,以省浮費,以遵節用愛民之制。
」答曰:「妓粧、朱簾等物,豐呈所用,如是妄論,極爲非矣。
」 8月10日 ○壬辰,上晝講《論語》于資政殿。
○全羅道順天、光陽、求禮三邑大水,人物溺死者百餘人,牛馬溺死者三十餘頭,民家漂沒二百四十九區,堤堰決拆,川陸變遷,田場損害者,一千七百餘石。
監司李溟馳啓以聞,請依乙巳年江原道例,限十年復戶。
上令戶曹議處。
○樸炡爲副應敎,姜大進爲掌令。
○金藎國、南以恭等家,有匿名投書之事。
藎國上疏自解,仍封納其書。
上下敎于政院曰:「匿名書,雖在父子間,不可相傳。
金藎國、南以恭,以有識宰臣,至於封納政院,極爲駭愕。
竝從重推考。
」 8月11日 ○癸巳,上引見各司輪對官。
8月12日 ○甲午,都元帥李弘冑西下。
上引見弘冑曰:「今年海西一萬名,則分二番入防,而辛酉榜及罰防之數九千餘名,糧餉一事,最爲可慮。
」上曰:「海西之穀,趁時輸入,則可助萬一矣。
」弘冑曰:「今年事機,比前尤緊。
都監砲手數三哨,合氷之後,例爲入防,而若優數入送,則庶有緩急可恃之勢矣。
」上曰:「令都監議處。
」上又曰:「邊備解弛,無一可恃。
卿須百分勉勵,振擧紀律。
偵探一事,亦須着意爲之。
」上仍賜尙方劍,曰:「軍中不用命者,以此從事。
朝廷倚卿如長城,須體此意,俾無西顧之憂。
」弘冑拜辭而出。
上命三公及備局堂上,出餞郊外。
堂上軍官以上,竝宣醞。
其下則令該曹犒饋以送。
「 ○禮曹啓曰:「凡上號之禮,三殿竝爲上號,則大殿有方物,故兩殿竝爲封進。
若大妃殿獨爲進號,則無方物封進之例,隻政府、六曹封進物膳,各道則進箋陳賀而已。
今此莫重慶禮,隻上箋文,似爲未安。
請以時産物膳,從略封進之意,下諭諸道。
」從之。
○禮曹啓曰:「元子冊禮,上年春,本曹據禮啓請,允下而還寢。
厥後大臣覆請,非止一再,而未卽準許,因此冠禮亦未得行。
今者慶禮當前,元子不可以童丱入參。
請涓吉日,速行三加之禮,冊封應行之典,竝次次擧行。
大臣之意亦然,取啓。
」答曰:「姑徐。
」 ○大司成鄭曄上箚,乞遞師儒之長。
不許。
8月13日 ○乙未,諫院啓曰:「盜賦之竊發,實由於使良民失其恒心,則字牧者,不得辭其責矣。
近來明火劇賊,處處爲患,昆陽罪人柳?,至被殺死;陜川郡守許涵行到尼山,亦爲刃傷,方在死生中,事極驚駭。
朝士之死傷在於境內,而爲守宰者,旣不能救,又未聞設機跟捕,兩邑守令,請命罷職。
監、兵使任分閫之寄,殺越之盜,任其橫行,而未聞捕捉,亦爲非矣。
兩道監兵使竝推考,使之各別嚴督購捕。
」答曰:「竝推考。
」 ○憲府啓曰:「臣等卽接襄陽府牒呈,楡岾寺僧人,稱以防納其人之價,謀占本府屬公之物,圖出新本宮印文牌字二張,恐嚇官吏雲。
臣等取考該曹文簿,則所謂寺僧防納者,的是虛僞。
防納牟利之徒,漁奪生民,誠爲向來痼弊,況以山僧夤緣宮家胥吏,造作騙巧,作弊外方,殊極可駭。
欲爲盤問,不肯就捕,此而不治,法府威令無以得行,殊無宮府一體之義。
請新本宮掌務稤奴等,令攸司囚禁嚴治,後査出印文成給之吏,依法科罪,以杜後弊。
工曹郞官移關外方,督捧僧人防納之價。
防納之禁,國法甚嚴,山僧防納,尤極可駭,而身爲該官,非徒不能禁斷,反爲成給公文,當該郞廳,請命罷職。
」答曰:「新本宮事,宜體予意,更加諒察,勿爲率易論之。
工曹當該郞廳,推考。
」再啓,從之。
本宮下人,逾月固爭而不從。
○兵曹啓曰:「上年濟州所取武科三十二人,因國家多事,尙未殿試,海島之人,殊甚缺然。
請令趁來春一齊上來,別爲試取,以慰其心。
」上從之。
8月14日 ○丙申,備邊司,因李時發所陳江都事宜,覆啓曰:「黃海道六鎭浦及沿邊各邑舟師,申飭整頓,以備緩急。
賊若來犯,則令各其邊將,領舡下海,急赴延安前洋,橫截江口,一以遮遏延白之路,一以護衛江都之北,此是最切之策,而但海西本無水使,監、兵使雖爲兼任,而臨變則策應直路危亂之際,無指揮號令之主將,則各鎭邊將,何能一齊來會於信地乎?前以所江僉使兼防禦使,蓋爲此也。
卽今僉使曹後益,門地卑微,素無名稱,令該曹改差,以臨急倚仗之人,擬差防禦使,急速下送。
」上從之。
8月16日 ○戊戌,政院啓曰:「臣等竊觀,先朝加給由之命,必於重臣行之。
近日此擧頻數,至於呂裀吉,以武夫新被臺論,而亦有是命。
別樣恩典,混施無辨,日後敦勉重臣之擧,將何以加之乎?臣等不勝未安,敢此申稟。
」答曰:「其單子,還入。
」 ○設都監,將修改穆陵石物,旣而停之。
初,陵上莎臺、地臺、屛風石,橫拆者多,且有罅隙,遣大臣禮官奉審。
後,都監將爲始役,先遣都監堂上金藎國等,更審形止,則還奏言:「罅隙之處,居陵上三分之一,毀撤修改,功役浩大。
且自己酉修改之後,已經十六年之久,所築石灰,四面堅凝,不得不用釘拆破。
且實土塡灰,必用杵築,玄宮咫尺,下手極難。
莫重之事,不可不詳愼。
」上以是問於大臣,申欽、尹昉皆以爲:「今番罅隙,不至於己酉之甚,改築之未安,亦且如此。
姑塡以油灰,以待後日而處之。
」上從之。
○右贊成李貴請對言:「今此兇書,必有根柢之事,朝廷不可不窮極尋捕。
前年匿名書若不實,則此亦可棄,前旣驗焉,今豈可置之?請急速購募。
」上令廟堂議處。
備局回啓曰:「近來此事,前後非一,必有樂禍喜亂者煽俑眩惑,以亂人聽。
令該曹,設立購募事目,期於必得。
且叔世人心,已到十分地頭,不無因此誣告之患。
依法反坐之意,竝入於事目中爲當。
」上從之。
8月17日 ○己亥,下敎曰:「近來,朝廷之上,怠慢成習,召命臨門,偃然托疾不來。
雖親臨擧動之時,安臥不起者亦多。
此豈人臣之道理也?極爲寒心。
昨日收議時,分明衆所共知老病者外,稱病不來之人,竝從重推考。
」 ○夜對于興政堂,講《大學衍義》。
侍講官李植曰:「凡事,非天理則皆人欲也。
雖有氣質之高,未免私欲之汚,況人君處崇高之地,物欲之交攻,尤有異於凡人,必奮發立志,日新不已,然後天理常存,而人欲自然退聽。
其要,亦在乎親賢臣、遠侫人而已。
」講訖,賜酒而罷。
8月19日 ○辛醜,諫院啓曰:「左右史,職親地邃,不敢任便,而檢閱李坰托稱親病,呈疏下去,極爲駭愕。
請罷職。
」答曰:「遞差。
」 ○憲府啓曰:「靈光郡守元鬥杓,曾於春間,領軍往來,路過井邑,遂因軍官之私囑,杖殺官奴之夫妻,其時乃空官也。
厥後屍親呈狀于本縣,則縣監終不聽理。
其道監司,萬無不聞之理,而怯於鬥杓之氣勢,不敢摘發,殊極寒心。
請元鬥杓拿推,井邑縣監李仁傳,罷職不敍,監司推考。
」上從之。
○有一封書,自西邊撥上,遞到政院,以瑞興出身文熙宗爲名,而告變之辭,極爲荒雜。
上令廟堂議處,發遣金吾郞,往拿文熙宗,則瑞興元無其人。
更遣備局郞,査問撥上一路,摘發封書始出之處,而終不得。
8月20日 ○壬寅,上禦資政殿,引見回答使鄭岦等,曰:「被擄之人,尙多留在者,刷還之事,着實爲之。
」岦曰:「聞被擄之人,今已男婚女嫁,有子有孫,不願出來雲,而臣等旣已奉命,敢不盡心!」上曰:「聞前日不能檢飭下輩,頗有見侮之事。
須十分勉之。
」岦曰:「臣等曾請搜銀禦史者,蓋以此也。
」上曰:「都在使臣之如何,不在京官一時之點檢爾。
且我國之人不能探知隣國之事,爾等此行,須一一鉤得以來。
」仍各賜豹皮一領,弓箭各一部。
8月22日 ○甲辰,禮曹啓曰:「島主,因我國懇求火銃,委送百柄,稱以別禮,而要得人蔘五百斤,以爲使臣接待之用,而該曹所儲竭乏,無以應副。
且慮開端許貿,則恐有日後難支之弊,議于備局,隻送十斤,以塞其望。
且以花絲紬等物,務準火銃之價,而聞其終不受去,使臣今將渡海,先失島主歡心,不無可慮之端。
與戶曹商議,則奮捧已盡,隻備四十斤雲。
通前所定十斤,以五十斤下送宜當。
」從之。
8月24日 ○丙午,上親祭于南別殿,奉審太祖、世祖影幀。
○領議政李元翼上箚,辭職。
不許,遣內醫看病。
○平安兵使鄭忠信上疏,乞遞。
不許。
忠信,本光州貢生也。
爲人短小而敏慧有才,且解文字,故相李恒福知其可用,遂加翦拂,屢爲邊郡。
鞍嶺之役,忠信之功居多,至是,擢拜西閫。
○以金長生爲工曹參議,兪伯曾爲應敎,鄭百昌爲修撰,李時白爲水原府使。
8月25日 ○丁未,平安監司李尙吉馳啓曰:「毛帥銀貨發賣及饑民分送之事,俱係大段之弊,臣於其時,罔夜馳到蛇浦,卽將貿米分賑未便之意,再三言說,則都督黽勉屈意,先許饑民收入一款,而減米之事,猶不快諾。
翌朝更爲懇請,則隻減四萬,臣辭退登舡之際,更令譯官陳懇,則又減一萬。
都督旣以半減貿來,還入饑民,多有德色。
一向煩聒,不無逢怒之患,而日後或有漸次周旋之地,今姑還來,以待期會。
』上下其啓于備局。
○大將申景禛軍官李德男上變言:「內禁衛金大潤、朱德元等,有謀逆之狀,而別武士金希男,實主其謀。
海州、延安等邑哨軍將,欲相通領來,而西下南兵結陣城外之時,欲因將官中相識者,乘時擧事。
」卽設鞫廳訊問,則大潤、德元所供,一如上變之言。
希男則供稱:「大潤因嫌構誣。
」大潤、德元,嚴刑更訊,後正刑;希男累刑不服。
德男上變之後,大將申景禛等,卽詣闕,請聚軍官及都監兵,以備扈衛,下番軍卒,亦請召集。
上不許徵下番之卒。
且遣人詗察,則回言鞍嶺中峯,有數十人,屯聚發矢之後,皆卽散走。
命遣李曙搜捕,則不見可疑之迹,隻遇一人於山麓,其足傷折,問之,言語茫昧,有若狐魅所惑者。
訊鞫則乃閑良李雲吉,而德男以爲,與大潤同謀者也。
累刑之後,猶稱行走山谷,實出於昏惑不自知。
復問於德男則乃曰:「初謂此人與大潤偶語者,錯認其面目也。
」於是,鞫廳啓曰:「臣等見各人供招,德男所供,皆推諉於大潤,大潤所供,與之一一相符,辭色少無疑難。
觀其情狀,有似相約者然。
大潤又歸言根於希男,而希男乃殘劣賤隷,決非主張逆謀之人。
似是大潤欲構陷希男,爭馬忿恨,以起此獄,其言恐或不虛。
雲吉本非出於當初賊招,德男旣以爲誤認,事在可議。
」上引見推官,査問獄情,遂命放希男、雲吉,被告鄭義男等四人,亦竝釋。
8月26日 ○戊申,上朝講《孟子》于資政殿。
左議政申欽曰:「前日都督招還流民,又減撥賣銀五萬雲。
臣意,以此兩事緻謝,而猶以貿穀難從之意,措辭於揭帖中,遣使臣一番往返似當。
」上曰:「依爲之。
」欽曰:「李時發之行,領相與李貴,皆言其不可。
蓋兩南兵使,必盡心爲之,豈待時發之行乎?」李貴曰:「若別遣京官,按其束伍原籍,而盡責充定於列邑,則必多騷屑之弊。
宜令監司,申飭鎭管,詳知其虛實老弱而從容團束,則可無騷屑之患,而事易就緖矣。
」上曰:「若令本道監兵使主管,則可以從容爲之,何必別遣京官?時發之行,令廟堂議處。
且團束之後,則京官不可不一度巡審也。
」時李時發請往三南,團束軍兵,故有此議。
講罷,引見開城留守崔瓘、京畿水使申景禋、許沙萬戶韓守謙等。
8月27日 ○己酉,上朝講《孟子》于資政殿。
知事徐渻曰:「先王誌文撰出時,時事已謬,多有失實者,大君及臨海事,俱不載錄。
閭閻間士夫碑誌,尙不可不備,況先王誌石乎?誌石埋在隧道之外,掘出而改之,有何未安者乎?」上曰:「予非不知也。
第以掘出已埋之石,爲重難耳。
」領相尹昉曰:「不可不改,宜待時而改之也。
」渻曰:「群臣之被誣者,皆已伸雪,而獨此先王誌石,尙未改之。
若置之於相忘之地者然,豈非未安之甚也?」上曰:「誌文之作,何如是也?」渻曰:「李恒福,以李山海爲能製述,故遂令製之,而山海欲取媚於光海,其作如此矣。
」 8月28日 ○庚戌,右贊成李貴上箚,以爲:「扈衛不可不嚴,請時禦所兩處軍營諸將軍官,給料合番。
且新抄禦營軍,與都監軍分爲左右營,以備扈衛。
」上從之。
○以張顯光爲吏曹參議,金尙憲爲大司諫。
尙憲,爲人端方介潔,言動中節,表裏粹正,如精金美玉,望之澟然,人不敢幹以私。
文章亦勁援高妙,逼於古作者。
立朝以來,行己不苟,嫉惡如讐,以此屢遭擯斥,而不以利害禍福動其中。
光海時,廢處田野,反正初,以居憂未卽登用。
服關,首拜吏議。
至是拜諫長,人皆想望其風采。
8月29日 ○辛亥,三道大同廳啓曰:「大同事目中未妥處,有參酌以啓之敎矣。
臣等謹因聖問,更爲商量,則三名日進上中,大妃殿則仍存勿減,而誤入於竝減之中,臣等踈漏之緻也。
大米代雜穀加捧之數,則一依常行物價,斟酌磨鍊,此則民必不以爲苦矣。
江原道與兩湖鬥數,多寡不同之故,則頃因伊川人高忠鄕等,上疏回啓,已爲盡達矣。
然聖敎丁寧,深以賦役不均爲慮,此則就加捧二鬥之數,似當量減一鬥矣。
兩湖收米九鬥過多及春秋等米一時收捧,民必若之之敎,實出於愛民之至意,臣等尤不勝感激焉。
但民結所納,惟京貢物最多;本道所用,則不至甚多。
且癸亥條,則其人價布及些少本色貢物,不入作米中者,亦頗有之,而今此甲子條,則竝爲作米,故不得不加其鬥數,此則出於事勢之不得已也。
且京畿宣惠廳,則道裡便近,故一年所捧,分爲春秋兩等,秋等則冬前來納,春等則春初畢輸矣。
至如湖西泰安以下及湖南作米各官,則水路險遠,秋冬不可舡運,故待春載送,其間舂備之期,至於四五朔之久,則雖曰一時收捧,而分等之意,寓於其中。
況冬前米穀未貴,民之出米,不至甚難,而一備之後,則更無徵督之擾,小民雖始以爲苦,而終必知恩矣。
然民之情態,各自不同,以其一時出米爲苦,亦不可保其必無。
依聖敎分爲兩等,秋等則以九月十月十一月爲限,春等則以十二月正月二月爲限。
大率必及三四月風和之時,無遺漕連,似爲便當。
且本廳事目磨鍊時,則一結收米十六鬥,京外諸役,竝入其中,而其後因民飢歲歉,不得已屢變其制,故今甲子條應行事目,亦因癸亥已行之規而爲之矣。
近間連因外方來人得聞,民間徭役所出,比前差減。
前之不悅於此法者,稍稍稱便,而猶以法令未純爲病。
蓋京納貢物之外,尙有三營所納及朔進上、官需、衙料、刷馬等役,而使守令任意自捧,以應其役,往往不免有仍踵前習者,民之病也。
臣等更爲商議,欲令自今爲始,兩湖則捧十五鬥,江原道則捧十六鬥,而十鬥收捧於本廳,各司各樣貢物及其人皂隷、禮曹進俸紙、觀象監日課紙等役,全數辦供。
其餘則留給本道,以供進上方物、本色貢物、內醫院藥材、官需刷馬及本道不得已應供之役,而但念外方諸役,自本廳有難遙度,故欲爲分遣本廳郞廳于三道,就其留給本道之數,與監司、四長官、守宰及剛明差使員,詢問各官,採訪民情,務令得便,磨錬回報,後定爲事目,稟裁頒行,庶爲久行無弊之法,而論議未完,未及啓達矣。
」答曰知道。
○夜,流星出天紀星下,入西方。
〈仁祖大王實錄卷之六〉 九月 9月1日 ○朔壬子,上晝講《孟子》于資政殿。
戶曹判書沈悅曰:「禦營軍今將上來,令本曹特備糧料。
都監軍士之料,一朔幾至三千石,雖盡捧各道三手糧,猶患不足,而近來海西則專委西餉,他道亦多流亡絶戶,實入甚縮。
至於各衙門軍官及鞭棍手之類,皆新設之兵,東西拮據,僅得接濟,而禦營軍放料,又出意外,罔知所措。
」上曰:「予亦慮餉道之難辦,故所徵軍士,其數不多,須善爲措處。
」悅曰:「頃日筵臣啓請取用統營之穀,而目今秋節已高,舡運爲難。
壬戌、癸亥未捧田稅,刻期輸送,以補經費之意,請急急下諭于兩湖監都事。
」上從之。
○先是憲府論新本宮稤奴囚禁嚴治事,而踰月不從。
於是大司憲鄭曄、執義宋象仁、掌令權鑊、姜大進、持平李景容、金榮祖等,以作奸犯科之人,臣等不能直爲囚治,曠日相持,難免疲軟之失,引避而出,卽捉囚稤奴李有點。
上見囚單子下敎曰:「不允之事,如是任意囚治,今日臺官可謂慢蔑君命矣,放送。
」政院啓曰:「伏覩下憲府之敎,至有任意囚治慢蔑君命等語,臣等相顧驚嘆,不知所達有點作弊之狀、法府按治之責,已盡於前日論啓之中,若以請罪爲任意,按法爲慢蔑,則不亦未安之甚乎?臣等寧得罪於殿下,而不欲使殿下得罪於丘民。
伏願亟加三思,還收未安之敎,以示優容臺閣之道。
」答曰:「所謂印文,有點輩若僞造,則自有其律,予必不饒。
若非僞造,則今日憲府之所,爲豈非未安之甚乎?爾等更加深思,勿爲煩啓。
」大司憲鄭曄等啓曰:「殿下卽位之初,人心肅然,奸弊自息,中外想望,至治可期。
曾未一年,紀綱漸頹,至於宮掖賤隷,圖出印紙,貽害生民者,相踵而起,將無異於曩日之所爲上累慈殿塞淵之德,又玷聖上淸明之理,使懽忻欲生之民,復有蹙頞之怨,則臣等之啓請治罪,實出於不得已也。
況以直爲囚治之意,懇懇於避嫌之啓,其可謂慢蔑君命者乎?臣等雖無狀,所居者執法之地也。
若唯事承順,事涉宮掖則不言,事涉聖躬則不言,依阿度日,則不知置國事於何地耶?雖曰:」事關慈殿,在殿下養志之孝,亦當有幾諫之義,而每以摧折臺官,爲上承慈志之道,此豈所望於殿下者哉?臣等旣被嚴旨,不可晏然仍冒請亟斥臣等之職,以正其罪。
「答曰:」勿辭。
「諫院處置曰:」祖宗朝旣立法制,而憲府所掌,在於禁濫僞,則事之奸濫,莫有點若也。
古之奉法之臣,或有奸犯祖宗之制者,則雖太後之親屬,天子之近臣,猶不敢有所縱矣。
況微賤下胥之輩,欺罔上聽,濫出印文,撓害民間,斂怨歸國者,安可置而不問也哉?今此憲府所爲,正得臺官執法之體,請竝出仕。
「上命竝遞差。
諫院再啓曰:」卽承憲府竝遞之命,臣等聚首驚駭,不料聖明之有此擧也。
因一幺麿下胥之事,盡遞執法之臣,狐鼠自此而增氣,朝廷自此而結舌,國家必至於危亡之域。
此臣等之所以不避鈇鉞之誅,直欲碎首於殿陛之下者也。
請還收憲府遞差之命。
「答曰:」憲府不無所失,不可不遞,勿爲煩論。
「承旨洪命亨啓曰:」臺官之執法不撓,乃盛世事也。
今以一時忤旨之故,全數遞差,法府一空,科場小事,固不足恤,其有累於聖德,爲如何哉?臣承命驚駭,遞差承傳,不敢捧入。
請還收遞差之命,以示優容臺諫之意,不勝幸甚。
「傳曰:」不允。
「弘文館副提學洪瑞鳳、應敎兪伯曾、修撰李昭漢等上箚曰: 孝子事親之道,固宜以順德爲主,人君聽言之際,亦必以優容爲美。
頃日憲府諸官目見緇髡之冒禁防納、宮奴之圖出印紙,曠日論列,請治厥罪者,其意豈有他哉?欲使聖朝無一事或蹈夫曩時之弊也。
旣未蒙允,則引嫌而後囚之,朝野之論,多其仗馬之不喑,慮後杜漸之見,正在於此矣。
設令此事,稍涉慈殿,冀殿下柔聲善導,終歸於無過之地而已。
慢蔑君命之敎,已孤瞻仰之心,竝遞之命,踵下於規例之外,此實卽位以來所未有之擧也。
一言喪邦,其此之謂乎?日月之蝕,終不害於旣更之大明。
伏願聖明亟收竝遞之命,一以盡帝王大孝之道,一以廓虛受諫諍之量,幸甚。
」 答曰:「省箚具悉,憲府旣有所失,似難在職矣。
」 ○右贊成李貴請以都監砲手二千,下送元帥軍門,以其廩料,調養外方武士,以爲宿衛之地。
都監覆啓曰:「近來五六歲,徵發南方,遠戍西邊,以此國內騷然,民力蕩竭,賊未至而國先弊矣。
今年廟堂定議,不發南兵,誠爲長算,而目今秋防正急,邊兵單弱李貴之請送都監兵,允合於備禦之道。
觀邊上事機,加抄入送爲當。
但都監軍需竭乏,累百資送,無計措辦。
且入防軍廩料,則例給其妻子,亦難移養他兵。
京中不可無冬前待變之兵,抄徵外方武士及禦營軍,誠爲今日急務,而糧料難辦如許?請令該曹磨鍊後徵聚。
」上許之。
9月2日 ○癸醜,上晝講《孟子》于資政殿。
○備邊司啓曰:「都督旣因李尙吉之請,半減銀貨之數,而卽今五萬之數,亦豈取必於本國哉?銀貨發給之際,李尙吉固當周旋更減,必不準換,請權盼齎咨之行,姑勿發送,仍令李尙吉更爲周旋,期於又減。
」答曰:「依爲之。
」 9月3日 ○甲寅,前月二十八日,賊兵數百餘來犯鎭江、中江等處,焚蕩唐人屯穀,擄掠農軍,出沒沿江上下。
義州府尹柳斐馳啓以聞,仍請都監砲手,優數下送,從之。
且申飭元帥以下。
9月4日 ○乙卯,上展謁于健元陵、顯陵、裕陵。
仍命大臣攝祭,親祭于穆陵,賜京畿監司韓汝溭豹皮一領,都事李惟達、楊州牧使張紳弓箭各一部,四陵參奉各弓子一張。
○夕大雷電。
五更流星出北極星下。
9月5日 ○丙辰,都元帥李弘冑馳啓曰:「內奴三分之一,免貢作隊,已爲啓下,而臣取考兩西軍案,則黃海應防之軍,數不滿萬,四番輪回,泒守諸鎭,甚爲零星。
至於內奴,則旣無逐年防邊之苦,又無身役難支之患,可堪荷戈者,不爲不多,而隻以三分之一作隊,則其數不多。
當此邊虞孔棘之日,不可無大叚變通,內奴等宜勿拘分數,丁壯則抄赴邊戍,老弱則收貢上納。
請令廟堂商確指揮。
」上下于備局。
○左議政尹昉、右議政申欽啓曰:「昨日回駕之時,日色凄薄,雷電交至。
臣等竊念天之所以鼓動萬物者雷也。
雷以二月出地,百八十日,八月入地,亦百八十日。
品彙因之以爲動蟄,人事候之以審節序,蓋未嘗爽也。
收聲已久而發作無時,則害物多矣。
稽之前史,相臣不職則其應如此。
臣等之不可不策免者,至是而益彰矣。
且京房《易傳》曰:『失時之雷,主人君敎令,其救也恤孤寡、振冤滯、議獄刑、愼敎條。
』伏願聖明曲察微忱,改蔔賢德,與共國事。
殿下亦宜愈加修省,以盡應天之實。
」答曰:「靜省咎徵,罪實在予。
卿等勿爲此言,益殫赤心,以匡國事。
規戒之辭。
當體念焉。
」 ○下敎政院曰:「近日臺官不以國事爲念,唯以呈病爲高,朝除暮辭,乍出旋入,予甚怪之。
自今分明身有重病者外,呈辭單子,勿爲捧入。
」 ○夜一更,流星出奎星下。
五更,流星出弧星下。
9月6日 ○丁巳,上晝講《孟子》于文政殿。
同知事吳允謙曰:「臣曾於筵中,請參觀《大學或問》,以資格緻之功矣。
若於此書,特加玩索,則所見由此而益明,所學由此而益高,終至於曲暢旁通,無所礙於處事之際矣。
」上曰:「時未校正雲,從當省覽焉。
」侍講官兪伯曾曰:「憲府之捉治有點,實是臺官之得體,而旣下漫蔑之敎,又降遞差之命,因一賤隷,盡免言官,是豈所望於殿下者乎?本館之箚,旣已隨參,而敢陳未盡之懷,庶冀聖明之悔悟矣。
」上曰:「臺官處事,甚爲無識,有何得體之道乎?不辨其人之僞造與否,任意推治,極爲不當。
」允謙曰:「有點設無僞造之罪,其容接山僧,圖出印文,都是渠之所爲,則憲府之囚治,正得執法之體,而辭旨嚴峻,已爲未安。
至於竝遞之命,尤非群下所望於聖明者也。
」上不答。
○兵曹請新恩出身赴防犇喪者,勿令追立未準朔之番,如有虛僞者,摘發梟示于軍前。
上從之。
○下敎曰:「近日禁府凡推閱公事,趁不回啓,頗有滯獄之弊,事極非矣,堂上竝推考。
」 ○下敎曰:「贊成金瑬、李貴,曩日率西方人,皆有子女雲。
其母子竝爲免賤,使元勳家累,無載名賤籍沒世被侵之患。
」時金瑬、李貴,皆畜關西官娼,不肯刷還故也。
○夜上引見右贊成李貴、判尹李曙于興政堂。
上謂貴等曰:「闕中直宿之日,欲爲常常引見,而近因多事未果爾。
」貴曰:「伏承聖敎,感激不知所達。
臣聞明日科擧又退雲,中國則雖値國喪,亦不退行。
祖宗朝絶無退行之時,而廢朝以來,始有此弊,或有退至數年之久。
今日此擧,誠可寒心。
前頭有親臨閱武之擧,科日今若又退,則勢將次第退行,此亦不可不慮。
」上曰:「廢朝時則無故而屢退,若有事故,雖退何妨。
」貴曰:「臺官之任,在於補闕拾遺,而憲府之禁濫僞,固其職耳。
當此遠方多士聚會之時,乃有如此失中之擧,人心惶惑,中外傳播,甚非美事也。
玉堂論之不允、群下爭之不許,非徒氣象之不好,書之史筆,亦豈不可畏哉?伏願還收成命,因行科擧,則改過之美,有如日月之旣更矣。
」上曰:「旣爲遞差,不可還收成命矣。
且渠若僞造,則固當治以其律,若非渠之自作,則事係慈殿,何敢任意爲之?父母雖有過擧,豈可呵責其使令之人乎?」貴曰:「先王下敎,令義盈庫促入黃蠟,李珥方爲諫長,終始堅執,先王卽令還出。
且臣曾於先朝,爲安山郡守,其時內司下人,持內旨而來。
臣以爲內旨必經由政院,而監司移文然後,方可施行,不爲奉行。
其後先王特令關由政院,此亦殿下之家法也。
」又曰:「都監逃軍之數,多至九百名,豈可盡用軍律乎?初欲築城而未果,又欲埋炭而中止,又欲罰防而還止,其後又有減料收米之事雲矣。
」李曙曰:「頃日則每朔徵炭一石,近則每朔減料五升,收其所減之數,移送別造都監,以爲鳥銃造成之資爾。
」上曰:「減料之事,尤爲不當。
到今思之,決杖似可,而事在旣往,不須更言。
」貴曰:「若於親幸習陣之日,特下蕩滌之命,則必懷感激之心矣。
」上命賜貴、曙豹皮各一領。
○五更流星出星星下。
9月7日 ○戊午,尊王大妃金氏爲大王大妃。
禮曹啓曰:「臣等謹考歷代帝王之尊母後,稱號皆有等級。
如宋朝神宗卽位,英宗宣仁聖烈皇後爲皇太後,及哲宗卽位,尊爲太皇太後。
如此類非一,而漢時又有太皇後之號,我國舊例,亦皆如此。
今此慈殿上號時隻稱王大妃,於禮未安,當依古事,稱以大王大妃。
」上可其議,而慈殿不許。
領議政尹昉、右議政申欽,啓于慈殿曰:「自古尊崇事例,以子承統,而大妃殿在母行,則稱爲王大妃,以孫承統,而大妃在祖母行,則稱爲大王大妃,中國亦然。
前史所稱皇太後、太皇太後之有別,蓋以此也。
漢時上官皇後在宣帝時,爲太皇太後,宋時宣仁皇後在哲宗時,爲太皇太後。
其在我朝,貞熹王後在成宗朝,爲大王大妃,此皆事例之可據者也。
惟我慈殿,上贊宣廟夙著內敎,中罹險艱,益秉塞淵。
今者母儀,光臨一國,丕冒加號徽稱,未容有所撝謙。
群下聚首,佇見慶禮,而封書又降,不卽允許,不獨臣等爲然,以殿下之至誠達孝,豈敢安於心乎?伏願亟軫殿下之誠孝,俯循臣民之輿望,特賜兪音。
」三啓乃從之。
○夜一更,流星出鬼星下。
9月8日 ○己未,右議政申欽,請勿遞憲府多官,從之。
時大司憲鄭曄等,以囚治宮奴事,有特遞之敎。
政院、諫院、玉堂,皆請還收而不許。
欽乃上箚曰: 伏聞聖明,以憲府囚治本宮下人之故,旣降嚴批,又有遞差之命。
喉舌之臣反復陳啓,儒臣、諫臣爭執不可,而天聽邈然,臣竊憂焉。
以殿下之盛德,其不爲賤隷地者,孰不知之?而憲府諸臣不體聖意之所在,牢執不已,未蒙允許,遽先囚治,則或可謂過中矣,亦可謂不審事勢者也。
但聞其詳,則所謂囚治者,非有逮繫刑訊之,實暫緻憲府,詰責而旋放之爾。
若一切督過,至加聲色,則雷霆之下,必有摧折之患矣。
多士赴試,半夜還散,景色非常,中外惶惑,淵衷所存,孰能家道而戶喩?伏願聖明平心默省,寬假優容,還收遞差之命。
臺閣之臣,目見積弊,思欲杜漸,爭懷激勵之志,不思批鱗之難,其心有足恕者。
牽裾者近於不恭,焚詔者涉於悖妄,而前史以爲美談,先儒不以爲非者,良以人主不爲包容,則無以來直言而作士氣也。
蘇軾有言曰:「欲求死節之臣,常於犯顔敢諫中。
」求之衰叔之也,風勵鼓動,猶恐其偸靡,可不愼歟?臣非敢爲臺官左右之也,治道所關,不敢不陳。
答曰:「省卿箚辭,嘉卿愛君之誠。
憲府囚治之人,雖是賤隷,係于慈殿之事,故不得不遞矣。
到今思之,予亦過矣。
古語雲:『木從繩則正』,聞過而改,亦何難哉?箚辭依啓。
」大司憲鄭曄等啓曰:「臣等俱以無狀,待罪法官,言無倫脊,事多顚妄,緻有無前之擧,人心惶惑,遠近傳播,臣等之罪,萬死猶甘,而雷霆霽威,天地恢量,斧鉞不加,召命反下,人皆仰日月之更,此豈臣等之私感而已哉?所當奔走殫力,服事官次之不暇,而但念臣等所居者,風憲之地也;所執者,祖宗之法也。
法所當紏,則雖君父近屬,猶所不避,況宮掖一賤隷乎?治一賤隷,此甚微事,而責以人臣之極罪,設使臣等復居是職,袖手噤口,復何猷爲?且士夫之所重者,廉恥也;臺閣之所執者,風裁也。
隨斥而退,應呼而進,有同輿臺之賤,則臣等之喪廉恥,固不足言,於聖上待臺諫之道,亦不當如是輕賤之也。
臣等決不可自輕其身,重辱名器,請命仍遞臣等之職,以重臺諫之體。
」答曰:「勿辭。
」曄等遂呈病以遞。
9月9日 ○庚申,上晝講《孟子》于資政殿。
同知事吳允謙曰:「大臣啓辭,旣爲允從,群下孰不感悅?古語曰:『過而能改,善莫大焉。
』且顔子不貳過,聖人許之。
伏願勿忘此心,如顔子之好學,則必至不貳過之域矣。
」上曰:「予旣無學力,又無識見,聖賢之事,非寡昧所及也。
且臺諫亦不貳過,則豈不美乎?」特進官李睟光曰:「近來士習,少無作成之效矣。
《心經》、《近思錄》,踐履之士,旣爲絶少,則何望其以寧之美乎?大抵人才成就之道,不可一朝而丕變。
臣之所見則如館學多士,使之誦習《心經》、《近思錄》,且於科期,姑除《家禮》、《大典》,而以此爲取士之程式,則必有食效之期矣。
」上曰:「《大典》、《家禮》,旣有古規,似難停罷。
然若誦習此等聖賢書,則其效必大矣。
」 ○夜一更,白雲一道,起自乾方,指巽方,掩月而過。
9月10日 ○辛酉,上晝講《孟子》于資政殿。
知事徐渻曰:「武士之爲嘉善堂上者,其數極多,而不得付祿,事甚不當。
臣曾記壬辰年間,爲兵曹參知,其時判書卽李恒福也。
凡有承傳之人,付同知、僉知,受祿二等而後,卽爲遞改。
渠等不以爲冤,而亦該曹奉行,承傳之意也。
今亦依此例施行似當。
」上曰:「此事甚好矣。
○諫院啓曰:「設科取士,莫重之事,考官如不得人,則無以辨別才否,而且未免見輕於多士。
頃日試官如樸??之貪贓無行,見棄士論;李後天之僥倖登第,多有人言者,苟充擬望,極爲未便。
請該曹堂上郞廳竝推考,今後各別擇擬,以重取士之擧。
」上從之。
○上下敎曰:「都承旨鄭經世,前爲副提學時,《論語》一部,終始進講,盡心論難,惓惓不已,予甚嘉歎。
古語曰:『無言不酬』,其特加一資,以表予意。
」 9月11日 ○壬戌,上晝講《孟子》于資政殿。
仍引見各司輪對官。
○戶曹啓曰:「訓鍊都監砲殺手料布,常患不足,而今則旣有各衙門軍官給料之費,又有禦營軍調聚之擧,前頭糧餉,百計無策。
全羅監司李溟別備米五六千石,宜沒數取來,以繼軍餉。
且京畿今年田稅、三手糧及癸亥未收,別定差員,督納京倉,未及定限,則監司推考,差員及尤甚守令罷黜,監官等邊遠充軍。
今日裕財之道,不須別樣規畫,隻當收拾應捧之物,而朝廷命令,不行於外方,奴婢身貢、魚鹽舡稅,過數年而不納,經用竭乏,無足怪矣。
波市坪壬癸兩年魚稅、舡稅,至今不納,差使員推考;壬癸甲三年魚稅,盡爲作木,十月前督送,如或不謹,則兩湖都事,竝爲拿推之意,知會何如?」上允之。
9月12日 ○癸亥,以李睟光爲右參贊,樸東善爲大司憲,李植爲執義。
9月13日 ○甲子,敬陵參奉李義吉上疏,請追崇大院君,政院卻之,仍啓曰:「李義吉之疏,肆言無忌,有若敦迫君父之爲者,極爲寒心。
此是國家莫大典禮,上年禮官與儒臣參考經史,裁酌今古,定議于大臣,非不詳悉,而乃有一種異論,俑於樸知誡之疏,蓋已駸駸。
然有廟饗之意,而猶不敢公然道之。
今義吉則直曰:『殿下之宗廟,爲殿下父、祖、曾、高設也』,其言之輕率怪妄,又已甚矣;至於廟寢廊廡之喩,尤極無謂。
臣等固知此等無理之說,不足以熒惑聖聽於論議已定之後,而區區之慮,猶不敢昧然捧入,敢此陳達。
」答曰:「知道。
」 ○仁城君珙親臨習陣時,宗宰落點,上疏言: 名出賊口,朝廷屢請處斷,何敢入侍諸宰之後,有若平常之人?伏乞亟加斧鉞,以正臣罪,還收宗宰之命。
上答曰:「觀卿疏辭,予甚驚怪。
是何言也,是何言也?使叔父不得安心,實予寡昧無狀之緻也。
願卿勿以人言介意,體予至懷,安心入參。
」 ○上引見綾城君具宏、洛興君金自點于興政堂。
上曰:「頃日雷電雨雹之變,極可慘酷,而長湍雨雹,尤爲驚駭矣。
且近日京中民情之不便者,何事耶?」宏曰:「時無大叚民怨,而但以落後軍九百餘名徵炭事,極爲怨苦雲。
其軍罰防則可,而至於埋炭,殊未妥當。
」上曰:「當初處事,不能正大,出於苟且故如是矣。
」 ○錄勳都監以文晦、李佑、金光熽等,俱有先事發告之功,請追錄於振武功臣,從之。
○大司諫金尙憲、司諫鄭宗溟、獻納金時讓、正言尹墀、金槃等上箚曰: 臣等聞夏至,陽之極也,一陰生焉;冬至,陰之極也,一陽生焉。
燎原之火,莫不始於炎炎;滔天之水,無不始於涓涓,履霜之日,已知有堅氷,皆因小而至大,自微而至著,所由來者漸矣。
臣等竊觀殿下反正之初,祗祗慄慄,無一事不在於嚴恭,無一念不出於寅畏,惟恐得罪於小民,見非於群臣,雖成湯之若隕淵谷,文王之小心翼翼,亦何以過?夫何歲已一周,治不加進,中經變亂,國幾不國,而殿下之心,若有泰然者,其見於行事,發於號令,著於聲色者,已有不勝其憂者。
臣等請擧其切於君德、關於治道者先陳焉。
聖學有復退之漸,公道有復廢之漸,言路有復塞之漸,倖門有復啓之漸,貪猾有再肆之漸,雜人有交通之漸,宮禁有不嚴之漸,女謁有將行之漸。
八漸不杜,國亡無日,伏願殿下澄心省察焉。
何謂聖學有復退之漸?臣等竊聞殿下近日臨筵之時,頗有輕視群下之色,輕視則驕心生,驕心生則自廣狹人,而終謂之莫己若也,安有如此而能進其學者乎?伏願殿下虛以受人,勤以勵己,緝熙殫心,期至於純亦不已。
《書》曰:「惟學遜志,務時敏,厥修乃來。
」又曰:「念終始,典于學,厥德修罔覺。
」進學之功,有如此者。
何謂公道有復廢之漸?殿下卽位之初,修廢政、擧賢才,罷不急之務,蠲欠逋之稅,私賤之投屬內司者,悉還其主,宮奴之作弊閭閻者,立斬徇衆。
人情翕怨,中外大悅。
此無他,能行公道之效也。
殿下今日之政,與前歲何如也?人君一心,才動於方寸之中,而千裡之外知之,況在左右者乎?況在朝廷者乎?君臣之間,有似表影。
臣等不敢謂殿下之政,每事循私,而近日廷臣之間,私意太勝。
安有表正而影仄者乎?伏願殿下去私心,如禦暴客,期至於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而使萬民皆正焉。
孔子曰:「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
」化馳報速,有如此者。
何謂言路有復塞之漸?殿下卽祚之初,草野之諫、小官之言,無不優容聽納,轉圜之美,四方鹹仰。
自近日以來,雖大臣之啓、臺官之言,少咈聖意,輒示訑訑之色,以是朝廷之上,爭尙循默,諤諤變爲諾諾,菱角化爲鷄頭,嗜爵祿者,以苟保爲良計,尙氣節者,以自退爲善策。
若此不已,幾何而不至於塗塞耳目也?伏願殿下益恢虛受之量,務廓包荒之度,勿謂小事何至於爭論,勿謂小過何傷於大體。
所言雖或過激,而其心出於愛君,則特下嘉奬之敎;所論雖或失實,而其情實無他意,則竝示優容之意,豈非國家之盛福也?《禮》曰:「君有過則諫,諫不用則去。
」君臣之義,有如此者。
何謂倖門有復啓之漸?向來十餘年間,爵賞混施,賢不肖無別。
於是嗜利無恥之輩,爭懷冒進之計,夤緣圖囑,慾火迷人,終至喪亡而莫能救正,言之可醜。
殿下起自閭閻,備聞宿弊,反正之初,永杜此路。
賊變以來,刑賞多岐,滋蔓日甚,至有功、非功、罪、非罪,惟勢與利之諺。
人主所操而爲治者,惟賞罰而已。
倖門一啓則孰不盡力求之哉?伏願殿下,裁之以義,斷之以法,勿以親戚而濫授,勿以勳貴而撓奪,毋或再蹈前轍焉。
《書》曰:「官不及私昵。
」又曰:「毋啓寵納侮。
」陳戒之道,有如此者。
何謂貪猾有再肆之漸?蓋自向日權奸當路,賄賂寢盛,貪汚之風,流入宮中,至於大小除拜,皆有定價之說。
始若隱諱,終無忌秘。
臺諫不復紏正,小民莫敢號訴。
陸運水載,奸贓狼藉,自古安有如此之時乎?幸遇聖明,新化淸明,臺官所聞,禦史所覩,多被拿囚,相繼按問,而終未聞一人伏法正律者,以此貪贓竊笑,盜心不悛,皆有乘時復入之計,此而不懲,何以爲國?伏願殿下凡贓吏獄事,勿許輕議,現著無疑者,繩以法律,禁錮子孫;頻遣公正有風力者,暗行諸道,以廣聰明,則貪猾之徒,庶幾懲戢焉。
《書》曰:「怙終賊刑。
」謂知而故犯者,不許其宥也。
懲惡之道,有如此者。
何謂雜人有交通之漸?臣等竊聞巫女最爲妖怪者,反正之後,長流邊地。
頃因赦宥,得還京城,復通宮掖之路,稍有傳播之言。
且僧徒之受牒內司,雖是舊例,本非所宜。
況內司之屬,多連宮掖,得售誑惑之計,則其害可勝道哉?廢朝時不禁妖僧,出入宮中,終緻嫁禍。
近日楡店僧人,潛投本宮,冒圖印文,觸犯憲綱,緻殿下有難處之端。
設有大於此者,將何以禁其末流乎?夫巫覡鬼神之事、佛氏禍福之說,叔世以來,多有陷溺。
至於婦人之性,尤所泛惑,覺悟甚難。
閭巷之間,率罹此患,宮闈之內,寧獨不然?伏願殿下淸讌之暇,試加訪問,果有其由,卽宜痛絶,如或失實,允宜杜絶。
僧徒之出入內司者,竝令一切禁斷,以終淸明之治。
《小學》曰:「凡異色之人,不宜相接,巫覡尼媪尤宜疎絶。
」先儒垂戒,有如此者。
至若宮禁不嚴,女謁將行,此二漸者,其端甚微,其憂甚大,小有不戒,其爲聖德之玷累、淸時之滋垢,又非他事之比也。
臣等竊聞掖庭宮人,或乘轎上馬,出入無常,或有留宿閭閻,久而不還者。
又有廢朝宮人,復入內庭,其數漸多。
此輩積染汚習,心利其事,夤緣附托,百計圖入者,其意可知。
若與新入之人,日夜同處,相爲啓導,則必將樂聞其事,靡然從之。
始則交通外人,壞亂防禁,終則苞苴賄賂,何所不至?若然則與廢朝宮人,相去無別,殿下將何以有辭於臣民乎?臣等旣有所聞,不得不先事而納規,冀殿下早爲善處也。
昔宋仁宗初納王德用女,王素一言,掩涕出送,其從諫如流之美,可爲千載美談。
伏願殿下以仁宗爲法焉。
《詩》雲:「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禦于家邦。
」聖人修身齊家治國之效,有如此者。
大凡天下之事,有本、有末、有輕、有重。
臣等非謂此八者之外,更無可言。
風俗猶未變也,紀綱猶未立也,士習猶未正也,民怨猶未消也,亂萠猶未弭也。
然先去此八者,則其餘,可不煩而就緖矣。
嗚呼!諸侯有爭臣五人,雖無道,不失其國。
如使光海少自悔悟,納諫改過,豈至於永終天祿?天祐東方,啓我殿下,以貽無彊之大休,亦貽無彊之大恤,天命難諶,在于人事。
殿下其念之哉!凡此八條之外,殿下或係喜怒之偏,或因親愛之僻,剛毅之德,或奪於仁慈,卑微之事,或略於緻察。
臣等雖無狀,安敢虛斥君上所無之過,妄論時政未著之疵,自幹買直之嫌哉?顧以至愚極陋,猥蒙拔擢,備列諫職,無以仰答聖恩,俯塞屍素。
玆乃披瀝肝膽,率爾塵瀆,言雖淺淺,意實毣毣,伏乞聖明垂察焉。
答曰:「觀爾等箚辭,殊甚切直,寧不愧哉?從繩之說,予嘗三復。
今日朝廷爭尙循默雲,此誠悅而不行之緻也。
爾等悉陳無隱,盡其職事,予甚嘉之。
箚辭當朝夕省覽,以自警焉。
」 9月14日 ○乙醜,上晝講《孟子》于資政殿。
○命水原山城人民田結,依前復戶,以爲安集實城之地。
備局因防禦使李時白之言,啓請之也。
○副提學洪瑞鳳、應敎兪伯曾、副應敎李明漢、校理李埈等上箚。
首以雷變,請盡修省之道,仍陳六事。
一曰體天道,二曰務聖學,三曰養士氣,四曰親宗族,五曰收人才,六曰節財用。
末復申戒以爲: 立國不以力勝人,理財不以利傷義,禦物不以術數而易信,用人不以便給而勝德,可見恩結於人,富藏於民,天地交泰,社稷靈長。
答曰:「省箚具悉。
卿等悉陳弭災治國之道,能盡厥職,予甚喜之。
箚辭當體念焉。
」 9月15日 ○丙寅,諫院啓曰:「壬辰兵亂扈從諸臣及廟社主終始陪奉之人,宣廟朝旣已量其功勞,或令策勳,或施他賞,恩典已完,而光海時夤緣希望之徒,猥濫陳疏,遂啓僥倖之端,衛聖之號,可謂贅矣。
反正之初,卽爲革罷,人情皆以爲快。
厥從因趙公瑾等事,更有錄勳之議,又有爲其父祖,冒呈上言,冀圖不可望之恩典者,極爲痛駭。
錄勳都監所當明白回啓,以杜倖門,而未免回護,請議大臣。
是非難定,事在可疑者,議之可也。
壬辰年廟社陪奉、廢主侍衛之官,不可附錄於靖社之勳,雖三尺童子皆當知之,何待復議於大臣而後,定其可否也?況壬辰之事,在於先朝。
若與當代反正之功,同時歃血,則豈不羞愧於神明乎?此輩當時跋涉勤苦之勞,不可全忘,則必有相當可施之賞,決不可苟且錄動,重開僥倖之門。
請趙公瑾等,令該曹更爲處置,兪??等議大臣,公事勿爲擧行。
關西物力,已盡蕩竭,調度軍餉、接應毛將之外,他餘凡事,不可不十分撙節,以救民弊。
西路往來者多言赴京之行,又爲西路大病之加證。
今者兩行過海之糧,通計千有餘石。
格軍亦將四百名。
其間煩費,大抵皆由員役數多之故也。
前者臺諫請減員役,而議竟不行。
該曹必未及細知西民困苦之弊,至於如此而然也。
況赴京員役,量減以送,乃宣廟朝慮弊之良規。
今後赴京員役,預爲減數磨鍊,以除西民一分之弊。
」上從之。
趙公瑾事,累啓始從之。
○以鄭曄爲大司憲,趙翼爲舍人,李基祚爲獻納。
基祚,顯英之子也。
姿容端重,議論精明,爲儕流所稱。
9月16日 ○丁卯,上晝講《孟子》于資政殿。
○以趙存性爲江原道觀察使。
存性雖以幹局見稱,自少好名利,且無廉簡之操,觀風之任,人以爲不稱焉。
金德諴爲左副承旨,金尙爲兵曹參知。
9月17日 ○戊辰,上晝講《孟子》于資政殿。
知事鄭曄曰:「臣頃忝憲府,處事顚妄,待罪之中,又有新命,極爲惶蹙。
臣之愚見,則以下輩至微之事,累日連章,上下相持,故欲一番飭厲,使自懲艾,直爲捉囚。
且印紙等事,極爲可駭。
自上雖諉以奉承慈旨,而曾於宣廟朝恭懿兩大妃時,亦無此等事矣。
近來事涉宮掖,則雖非關由慈殿,而輒下嚴批,竊恐聖明有所偏係也。
」上默然良久曰:「明禮、壽進諸宮之事,不可輕易論之也。
」 ○諫院啓曰:「人事失於下則天變應於上。
近來天怒屢發,親祀山陵之日,震死畿民;蔔日講武之晨,雷雨大作。
加以氷雹害稼,陰虹曉出,非常之變,不一而足,人心不寧,天意難測,警告之勤,旣出於仁愛,嚴畏之戒,寧可以自逸。
閱兵校士,雖非遊豫之擧,動駕出郊,似無恐懼之意。
十九日郊外擧動,請命停止。
」答曰:「閱武之擧,非遊豫之事,實是當今之急務。
雖出郊外,何傷於畏天修省之道?勿煩。
」 9月19日 ○庚午,上幸慕華館閱武。
上問大將申景禛曰:「前日逃軍,罰役幾何,而元數幾名乎?」景禛曰:「其數八百餘名。
」左贊成金瑬曰:「臣曾與領議政李元翼相議,則以爲此事已在久遠,而築城納炭之罰役,亦涉苟且雲。
若於今日特下蕩滌之命,則必爲聳動之擧矣。
」上問景禛曰:「大將之意何如?」對曰:「若赦其有罪者,而賞其有勞者,則恩威可以幷行矣。
」上曰:「此言甚是。
都監有可賞之物耶?」景禛曰:「都監無所儲之物,故如匠人料布,亦不得趁時分給矣。
」上曰:「該曹必無木綿,欲以銀兩分給矣。
應賞之軍幾何?」景禛曰:「一千九百餘名,而竝吹鼓手則二千餘名矣。
」上曰:「逃軍罰役,盡爲蕩滌,終始從軍之類,各給一兩。
」瑬曰:「都監軍士中五十名,則以鞍峴先鋒,當初各給二兩,而今日犒軍時,使之同參何如?」上曰:「竝爲犒饋之後,亦給一兩。
前日筵臣所達樸彥石及從大將扈從者三人,竝使同參而各給二兩可矣。
」景禛曰:「軍卒則以此論賞,而其將官等何以處之?」上曰:「將官則各給三兩,仍命試才閱武,且宣醞于侍從諸臣。
」下敎曰:「今日未及畢試,明日當更親臨。
」政院:「以更爲親臨,雖出於閱武之盛意,而竊聞其數甚多,明日亦難畢試,請命官試才。
」再啓,不允。
兩司亦啓曰:「人君之於事天,如子之事父母也,父母不樂,則子不可以忤旨。
今日擧動,有乖於寅畏事天之道矣。
明日擧動亟命停止。
」答曰:「試才未半,明日若爲中止,則軍情必落莫矣。
」左議政尹昉、右議政申欽等,繼以爲請,上乃許之。
仍命右相申欽使之畢試。
居首梁諫、金光釴賜熟馬各一匹,柳提、李惟源賜兒馬各一匹,鞭裩居首金山童六品職除授,樸應裕等八人賜半熟馬各一匹,崔崦等八人賜鹿皮各一領。
9月20日 ○辛未,平安道江西、義州、定州、嘉山、順安、平壤、安州、鐵山、郭山、博川等邑,海水泛濫,又有風災;渭源、昌城、朔州、成川、價川等邑,早霜惡風雨雹。
監司李尙吉馳啓以聞,請減今年田租,上下于戶曹。
9月21日 ○壬申,上晝講《孟子》于資政殿。
○憲府啓曰:「臣等伏見刑曹及外方囚徒,不問罪之輕重,至有積年不決者,其怠慢職事之罪大矣。
請令該房承旨,提點京外囚徒,其中尤甚淹滯者,內則該曹堂上,外則守令監司,從重治罪。
」答曰:「依啓。
」 9月24日 ○乙亥,上晝講《孟子》于資政殿。
○全羅道長興、靈光地震,屋宇動搖,又大雷電。
監司李溟馳啓以聞。
○諫院啓曰:「金浦縣令崔敬吉以銓官之弟,除授守令,有違法典相避之意。
設有陞敍之命,字牧之職,其任最重,自前不施於酬勞賞功之典,其意有在。
崔敬吉請命改差。
」從之。
敬吉卽鳴吉之弟也。
9月25日 ○丙子,禮曹啓曰:「豐呈儀注,不載於禮文,隻據《五禮儀》《王妃會命婦儀》,略爲參酌,而啓運宮入參事,今當添入於儀注,座次未得恰當之禮。
臣等反覆參商,則殿下座在東,王妃座在西,啓運宮座在王妃之北差後宜當,而不敢擅便。
且內外命婦俱爲入參,而當甯無內命婦,先王後宮於大妃殿,當爲內命婦,設位於內命婦之列。
或雲先王後宮不當爲南行之座,當在西壁後行雲。
且祖宗朝舊例,內外命婦同參進爵雲,而或以爲內命婦、公主、翁主、王子君夫人,則雖以家人禮,同參入侍無妨。
至於外庭士大夫之妻,未曾有朝謁之禮,而竝參於自上侍宴之時,座次禮節,種種難便雲,而論以古禮,則雖外庭婦人,皆有君臣之禮,入參行拜,卽爲朝謁之禮,同參侍宴,未爲不可。
但於自上進爵之時,內外命婦降立階間,待卒事還入爲當,此乃爲慈殿上壽之禮,故自上座東,而至尊之座於東壁,極爲未安。
自上行壽爵之後,王妃及啓運宮,當次第進爵啓運宮進爵之時,自上似當降座,此節目亦難便。
自上進爵之後,退入幕次,俟王妃以下盡行壽爵後,還爲入座,行第一盞後,自上還出幕次,俟酒行九巡禮畢之後,直入拜位似當。
各項節目,俱係變禮,請竝議大臣定奪。
」答曰:「依啓啓運宮座,似當在東矣。
」左議政尹昉、右議政申欽議以爲:「豐呈之儀,《五禮儀》無明文可考。
曾聞先王朝大妃殿座北,大殿座東,中殿座西,先王後宮,侍坐於大妃殿之後,當甯後宮,侍坐於中殿之後,外命婦坐於南行雲。
設宴之後,大殿行禮進爵出次後,中殿率內外命婦行禮,進爵之後還入拜禮,大殿行禮之時則命婦出避。
大抵如公主、翁主、王子君夫人,則或以家人禮,侍參宴禮,而外宰夫人,則隻當於中殿行禮時入參,大殿行禮時侍宴,似無可據。
稽之中國之制,命婦朝參之禮,卽有之,而侍宴君父,無其例矣。
啓運宮座次,無可比方。
該曹之欲設於西邊之北者,出於一時之參量,而至尊之座以東爲未安者,亦是經常之義。
然大妃殿座北,則不得不以東者勢也,而係是大叚節儀,令儒臣博考經禮及古今儀節似當。
」答曰:「依議。
」弘文館啓曰:「啓運宮座次,大臣令儒臣博考,而此乃變禮,出於經常之外,考諸禮經及國朝故事,似無可據之例。
且緣逆變,書籍蕩然,不得博考,唯在禮官參酌權經,不失其宜而已。
」禮曹覆啓曰:「啓運宮座次,難得恰當之禮。
非但大臣所謂男女位之當別,東壁旣設殿下之座,則禦座之上,更設何座?若謂內庭之宴,但序家人父子之禮則可也。
此則便是君臣之禮,名位之別,不可不愼,定此一款然後,可以磨鍊敢稟。
」答曰:「知道。
啓運宮入參節目,勿爲磨鍊。
」 9月26日 ○丁醜,上命送冬衣資于光海君圍籬處。
○以鄭光績爲工曹判書,李昭漢爲修撰,李景容爲持平,尹暄爲同知義禁府事。
9月27日 ○戊寅,上晝講《孟子》于資政殿。
9月28日 ○己卯,鹹鏡監司李昌庭馳啓曰:「臣巡到三水,審視關防形勢,則白頭、長白兩山,皆在眼前。
問于父老則『白頭去我境,僅四五日程,長白則尤近。
舊有胡人部落古未坪、韓民坪,自戊午年盡爲奴酋所捲歸,兩山以南,今無所住之胡。
』自白頭至奴穴,僅十三日程,以賊路觀之,則西水羅之路,距雲寵、惠山,僅四五日程;馬竹嶺之距仁遮,亦僅六七日程;雪雲嶺之距茄乙坡,三四日程;五萬嶺路之距別害,四五日程;如朱雪、烏蹄等部落,則依舊居住於白頭山之北,距我邊不遠。
如是而我境沿邊各堡,無一可恃之處。
別害則僅十五戶,而土兵僅二十人;廟坡則隻六戶,而土兵僅七人;神方仇非則隻五戶,而土兵僅六人;魚面則隻十戶,而土兵僅十五人;自作仇非則隻四戶,而土兵僅五人;茄乙坡則隻十戶,而土兵僅十人;小農則隻三戶,而土兵僅四人;羅暖則隻七戶,而土兵僅七人;仁遮則隻四戶,而土兵僅四人;惠山則隻十戶,而土兵僅十人;雲寵則隻十五戶,而土兵僅二十人;同仁、鎭東則土兵皆七人而竝四戶,甲山則最爲雄鎭,卽兵使所駐節制列鎭之處,而土兵不滿百數,三水則比甲山,不滿三分之一。
兩邑及各堡土兵外,雖有公私賤、官奴婢,勿論男女,盡隷於守城之中,而數甚零星。
以三、甲孤危之卒,當賊路至近之要衝,若有警急,則將何以應敵乎?平時則南關之軍,其數不小,而或徵戍三南以益之。
今則南關軍額日縮,數不滿三四千,而計除西路待變之軍然後,添防各堡,思之至此,誠可寒心。
六鎭則去南關不趐千裡,其禍視三、甲稍緩矣。
若三、甲有事,則別害之去鹹興,僅四日程,北靑、鹹興,亦無如之何矣。
請令廟堂預講實邊之策,以重關防之地。
」上下其啓于備局。
9月29日 ○庚辰,設增廣別試,賜金堉等三十八人及第。
9月30日 ○辛巳,上晝講《孟子》于資政殿。
知事鄭曄曰:「王天下,雖似高遠難行,而孟子隻以耕者九一言之。
當今之時,若保之念,不弛於宵旰,而朝廷無久遠之規,郡縣多賦外之役,須以解事之臣,講定經遠之規模然後,可以論治矣。
且國家自平時,三公摠治六曹,六曹紏檢所屬各司,以成治道之具,而自曩日以來,有屋下架屋之患,事事設局,都監極多,到今尙有此弊。
以外方言之,則事之大小,當責於道主,而今則諸都監、各衙門,爭相號令,莫適所從,以此監司坐嘯而已。
且都事若極擇以送,則亦可攝行,而例爲苟充差遣,此所以徒涉紛擾,而政令不行於遠方者也。
」上曰:「內則六曹不能奉行,外則八道監司亦不能紏察,以此紀綱之頹廢,日甚一日,思之至此,誠可寒心。
」曄曰:「文王治岐之政,非文王一時之事,乃亘萬古帝王之良法也。
其中無告窮民,歷代莫不有推恩施惠之政,則當今之時,民之無告者,亦必多矣。
須使中外訪問以啓,施之以惠鮮之澤,則治岐之政,可復見於今日矣。
且古者士大夫之父母,年踰八九十,則亦爲推恩。
故李蘧之母,年滿八十,宣廟特拜京畿觀察使,使之將母,此等事,自上亦當體念焉。
」上曰:「以當今物力,雖不可廣推恩於四民,然如此年老之人,令該曹題給衣食之資。
且下諭于諸道,使之各給食物可矣。
」 ○備邊司啓曰:「國家以江都爲保障,儲峙糧餉,實是今日之急務。
故本府田稅作米,留置本倉,至於下三道田稅,亦有留儲江華之議矣。
近因歲入不敷,經費乏絶,本府留倉之穀,輸入京城,散在民間之穀,未易收捧。
前頭氷合之時,脫有緩急之用,則未知何以爲計。
今年本府、宣惠廳秋等作米及皂隷作米,留置本倉,姑觀春來事勢,處之似宜。
請以此意,下諭于京畿觀察使。
」上從之。
○命敍用前都元帥張晩爲玉城府院君,兪伯曾爲司諫,鄭弘溟爲獻納。
冬十月 10月3日 ○甲申,上朝講《孟子》于資政殿。
領事申欽曰:「近來天災疊至,冬霧四塞,人心尙未定矣。
禍難尙未絶矣。
元帥受任閫外,而備禦無形,領相久在呈告,而機務多滯,內外之憂,罔知攸濟。
請以知邊之人,任以體察,預爲料理,以爲臨急策應之地。
」上曰:「此任係國安危,未知誰可任者。
」欽曰:「李貴、金瑬、張晩,皆是勳業重望,請擇於斯三者。
」上曰:「張晩何如?」欽曰:「晩慣知軍情,領略邊事,其才智不出於貴、瑬之下。
且得將士心,軍旅之事,一以委之可矣。
」特進官吳百齡曰:「國家設科,增廣則製述,式年則講經書者,蓋欲得通經之士也。
近來不究文義,專務口耳,甚者抄摘章句,以爲應講之資,一章首尾大旨,茫然不知,如此而尙可謂之通經乎?今者講經已迫,令考官毋徒取章句之能誦,而必以文義之通不通爲高下,則可見士習之丕變矣。
」上曰:「此言甚是。
若通于章句而達於文義,則可謂盡善矣。
」 ○夜一更,流星出婁星下。
10月4日 ○乙酉,夜大雷雨。
10月5日 ○丙戌,政院啓曰:「去夜雷雨之變,極爲非常,不勝警懼之至。
迅雷甚雨,聖人之所以雖夜必興;燁燁震電,詩人之所謂不令不寧。
況此純坤之月,陽氣閉藏之時,而發作如此,豈非天之所以大警動於殿下者乎?夫天變之作,古人以爲仁愛之發,蓋謂欲令人君恐懼修省,而不至於危亡,有若慈父之怒其子,欲其起敬起孝,而不爲有過之人也。
臣等竊見殿下卽祚以來,嚴恭寅畏,無大失德,而天災地變,殆無虛日。
子能盡孝則父必不怒,以此推之,則天意固有在矣。
伏願殿下益篤其敬愼之,又愼臨政處事之際、發號施令之間,不敢有一毫放過。
古人所謂:『母曰何傷,其禍將長;母曰何害,其禍將大』者,服膺勿忘,使祗畏之心,無所懈弛,以期悅豫天心,召回和氣,則宗社臣民,曷勝大幸?」答曰:「自予忝位以來,未有功德,以福生民,徒召天地之災,貽害蒼生,予極慙懼,無樂爲君。
爾等爲予陳戒,若是惓惓,足見愛君之誠,啓辭當體念焉。
」 ○夜四更,流星出參星上,入闕丘星上。
10月6日 ○丁亥,上引見毛都督差官毛有俊于資政殿。
○憲府啓曰:「新及第李大純賦性兇狡,自童稚時,附托逆魁,前後鬼慘之疏,無不先登。
及爲鄭遵之壻,益肆氣焰,擠陷儕流,略無顧忌。
反正之初,倖免刑章,而冒赴科擧於齋罰未解之前,前役罪狀,不一而足。
如此悖惡之人,不可使玷於衣冠之列,請命勿齒仕版。
新及第洪宗海以元燁一家之人,曾爲禁府都事,承望元兇頤指,仇景祿脫出之日,方在直所,而任其兇計,緻令大賊終得假息。
其畏勢縱賊之罪,在所難免,請命罷職不敍。
」從之。
○弘文館應敎李埈、修撰李昭漢等上箚曰: 臣等聞知父母之心者知天心。
父母之於子,字育之,仁也;警戒之,亦仁也。
天之於君,其道亦然。
今之洊雷之作,實天之所以警戒我聖明者也。
伏願殿下益加寅畏,萬幾之暇,自省于中曰:「敬天有未實歟?爲學有未誠歟?持心有未正歟?賢才雖進而讜言未盡用歟?賦役雖蠲而實惠未盡敷歟?邊鄙多虞而軍政有未擧歟?逆獄或濫而冤氣有鬱抑歟?親愛或蔽而除拜有未公歟?聰明未及而威柄有所奪歟?」念之不已,引以爲咎,不但發之於言,而亦必改之於心,則天人相感,間不容髮。
苟或不然,隻存文具,則寧有感回天心,消弭災異之理乎?況未嘗一下求言之有,是幷與文具而廢之也。
嗚呼!未有人事修而緻災異之來,亦未有災異來而無禍難之應。
夜有雷變,朝閱女樂,天之餘怒未已,而掖庭之玩戲隨作,實非遇災恐懼之意。
況大享正齋之日,視事亦廢,而至於擧樂,尤所未安。
雖事係上壽,獨不可命退一日耶?願殿下留意焉。
答曰:「省箚具悉。
深嘉爾等之誠。
箚辭當體念焉。
10月7日 ○戊子,上尊號於大王大妃曰:『明烈』,群臣陳賀,大赦。
○玉城府院君張晩上箚,辭都體察使,不許。
○大司諫崔晛、司諫兪伯曾、獻納鄭弘溟、正言尹墀等上箚曰: 「天災時變,莫甚於近日。
兩曜失明,五緯亂行,流星犯於明堂,木宿淩乎執法,旄頭動搖,天狼生芒,乾文之垂象示人,若是其昭著,而又於四日之夜,旣藏之雷電,暴發於酉日,酉是昴畢之分,應在燕胡,似有胡虜之象。
當夜以震,厥兆尤兇,災異之作,非但爲已然之應,亦或爲將來之戒。
已然之跡,人皆可見,而將發之幾,惟智者能察焉。
如人四肢跖盩而形容羸悴者,雖庸醫可施其鍼藥,而至於五臟六脈之受病,顔色飮食之猶人者,自非扁鵲之妙術,莫得以察也。
。
殿下雖有求賢之誠,而少延攬交孚之實矣,雖有圖治之志,而失先後本末之序矣,雖有節儉之德,而無汰冗省費之實矣。
群臣雖有夙夜之勤,而百司之廢墜猶舊也,雖有甄拔之名,而循私之弊習猶故也。
雖有裁省之令,而奸吏之操縱猶故也。
旣失交修之義,徒事苟且之跡,緻治之效,茫如捕風。
以至紀綱日紊,民心日搖,軍政日壞,國計日蹙,虎視方張之賊,畜謀而待時,懷怨樂禍之徒,扇動而俟隙,當今之勢,可謂岌岌,而然猶盛張虛文,修飾外貌,老成狃於媕婀,而莫肯擔當,名流昧於遠圖,而惟事浮議,言必矛盾,動輒掣肘。
朝令夕改,一事莫措,委靡不振,日趨崩塌。
設或外有卒發之寇,內有不虞之患,其孰能爲國家出一計,止此波蕩之勢乎?反正之初,巨奸大慝,旣伏其辜,則罪犯倫紀之外,其餘枝葉緣坐之類,在所勿治,而竄配太多,樹怨益衆,似非王者廣大之治。
勳臣軍官,稱以扈衛,宜若有賴於緩急之際,而謀避遠戍之輩,爭相投附,千百爲群,以衛私室。
雖爲一時姑息之計,而實非久遠常行之規。
弊源一開,末流難防,欲善於後,宜審於早。
號牌之法,非不美矣,而根本未定,紀綱未立,法不徒行,旋立旋廢,正如抽刁斷水,執箒掃影,隻爲騷屑之端,終無整理之期矣。
凡所猷爲,必有其幾,緩急先後,在所當審。
今日之防患,已失其機,而及今不改,則必至危亡。
此所以天心之不豫,而欲使殿下惕然改紀也。
伏願殿下勿以天道之幽遠,而弛其寅畏之心,勿以天怒之日臻,而怠於自強之道,深思亢龍有悔,而不以自處於巍巍,盡去浮文末節,而不拘度數之區區。
思得忠實無華幹局宏深之人,委以股肱之任,朝夕延訪,如家人父子,不使浮議間之,而得以殿布其四體。
又得才略勇敢計慮長遠之人,委以閫帥之責,節制區畫,唯其所當,不以道謀亂之,而得以自盡其才智。
旣得二三忠藎之臣,則文武百職,隨器以使,以今日在朝之臣,亦足辦得今日之事矣。
若其急務之當先,則汰不急之官,罷別設之局,以省浮費;赦緣坐之人,業無賴之徒,以鎭人心。
擺脫文具,專務敦實,居靜以制動,處簡以禦煩,力行不怠,以次修擧,則日計不足,而歲計有餘。
人心旣悅,天怒可回,危亡之禍可救,而中興之績可緻矣。
答曰:」爾等之言,正中時病,爾等可謂識時務者也。
挽回世道,振肅頹綱,責在君上。
今日老成之狃於媕婀,年少之惟事浮薄,豈非寡昧薄德之緻也?天災如此,俗習又如此,予極慙懼,罔知攸濟。
爾等職在言責,隨事極言,毋或少隱,箚辭當留念焉。
「 10月8日 ○己醜,大司憲鄭曄、執義李植、掌令李潤雨、持平鄭世矩等上箚曰: 天之警殿下,可謂勤矣。
去月雷震,今月又大雷震,雖在收聲之後,已爲變,況玆純陰之月閉藏之時乎?凡人受天地之理以爲性,受天地之氣以爲體,性情形貌,與天相貫,故出往遊衍,天必及之。
況人君居天位,理天職者乎?是故古之聖帝、明王,雖隱微幽獨之中,恒若對越,動靜雲爲,克合天心,祥集災消,至治馨香。
今我殿下志氣淸明,私慾不行,宵旰憂勤,罔敢或逸,庶幾乎古帝王之合天心者矣。
何其可怪可愕之變,層見不已,愈往愈甚耶?視聽自我,上下無間,今玆緻災,豈無所以殿下淵蠖危微之地?非臣等所能窺,以其形於外者言之,則宮掖之奴,攘奪臧獲,近屬之人,罔利山澤,而偏於掩義,任其自恣。
命婦之呼冤,多士之連章,未蒙伸理,則殿下恤民之誠,果無拂於天心耶?言雖合理,出於臺臣則疑其失實,每慳如流,嚴辭峻責,或下於細微之事,和顔虛受,未見於講筵之上。
耳目將蔽,言路漸塞,則殿下受言之誠,果無拂於天心耶?薄過微瑕,久而不釋,心跡名實,察之不精,忠賢無腹心之寄,朝廷成洩沓之風,則殿下之用舍,不能無拂於天心也。
官資猶惜於德望,狗尾多續於罔功,有罪者或免於圖囑,抱冤者久滯於叢棘,則殿下之刑賞,不能無拂於天心也。
觀此數者,足以召災而緻亂。
況値積衰之運,承大亂之後,因循姑息,日以益甚,紀綱大壞,命令不行,私意橫流,百弊俱滋?加以賊虜,搆禍於外,兇徒伺釁於內,國勢之危,不待智者而澟然矣。
懲前改後,雷厲風發,聳動一世,猶恐不足以有濟。
況君臣上下,從事乎虛文末節,而欲望其濟屯撥難,不亦難乎?如此而大臣不敢盡其懷,臺臣不敢盡其言,而唯天愛殿下,出災異以警之,不一不再,有若諄諄告戒者。
然盍體天心,自反聖躬?一念善惡,慶星雷雨,則天人相應,捷於影響。
今日應天之實,亦不外乎殿下方寸地耳。
念慮之萌,政今之發,克治外邪,求合天心,德必以聖人爲準,治必以隆古爲期。
此志旣立,則何事不成?宮府一體,恩膏不屯,賢能盡職,忠讜競勸。
刑賞得宜,輿情鹹服,愁民復歡,戎政亦擧,內寧外靖,繫于苞桑。
則皇天之所勸於殿下者在玆,祖宗之所望於殿下者在玆,再造偉烈,無愧于初,和氣所召,禎祥自至,向來災沴之作,不過爲堯之水、湯之旱而已,伏願聖明惕慮焉。
答曰:「觀卿等箚辭,言甚切直。
予雖寡昧,寧不愧恥?予當反躬自責,服膺嘉言,毋孤卿等之望也。
且古語曰:」君臣上下,各勸其位,毋墜厥職,乃安其身。
予當三復斯言,不敢暫忘。
今日君臣須念此言,以答天譴可也。
「 10月9日 ○庚寅,上進豊呈于大王大妃。
○備邊司請以贊畫使金起宗,除授安州牧使,仍兼防禦之號,從之。
10月10日 ○辛卯,左議政尹昉、右議政申欽,因雷變陳啓,乞改蔔賢德,以爲應天之實。
答曰:「自古災異,無如近日,實予否德,不合天心之緻也。
予以寡昧,得至今日,皆卿等之力也。
願卿等勿爲徒尙謙謙,更加惕慮,以答天譴。
」昉等又啓曰:「元子冊封之事,曾於筵席,陳達無餘,而聖旨以姑徐爲敎。
臣等竊惟早建儲貳,有國之先務。
漢文初年,卽封太子,前史美之。
粵惟我國家祖宗朝,莫不皆然。
仁宗大王七歲,已擧用禮,良以重國本,而係萬民之望也。
今者元子年已長成,旣就外傳,冊封之典,不可久稽。
冠禮、冊禮、入學禮,令攸司豫講典禮,及明春奉行似當。
」上從之。
○憲府啓曰:「全昌君柳廷亮以徵債事,打殺外方之人。
殺人者死,雖在天子之父,猶不得免,豈可以近屬而饒貸?請命拿鞫依律定罪。
」初命罷職,累啓乃從之。
就囚未久,特命保放。
政院、憲府,論其未安而不從。
後禁府査啓,卒無所坐。
殺人之法,不行於貴近,時議惜之。
10月11日 ○壬辰,上朝講《孟子》于資政殿。
領事尹昉曰:「吏曹用人之際,每患乏人。
今有大赦,宜用曠蕩之典。
閔聖徵最合監司之任,而方在罪籍,不得注擬矣。
」上曰:「閔聖徵實有制豪強之才耶?」鄭經世曰:「先以制豪強爲心,故多有偏係之事矣。
」昉曰:「近日毛都督多發怒言,蓋由柳斐之相失故也。
欲爲鎭定,昨已請拿矣。
」上曰:「柳斐受國重任,不爲盡心,罪當拿來,而第以都督之怒而每每拿來,則恐有後弊也。
」昉曰:「此時義州之任,不可不擇送。
皆以柳琳爲可合,而柳琳方受山城之任,或雲李莞亦可,而莞時爲湖西閫帥。
金浚亦可,而但職秩不及,未知如何。
」大司諫崔晛曰:「金浚雖曰人才,而臣曾聞其殺人,恐其不合於關防重任也。
」上曰:「未差之時,宜加愼擇。
前日柳斐之受此任,鹹以爲得人,而頃見元帥狀啓,則多有不可之事矣,尹璛何如?」知事金瑬曰:「璛豈偶然哉?惟李莞之才,極難得,而方在閫任矣。
」經世曰:「莞誠爲可合,則義州重於他方,差送何妨?」上曰:「尹璛終何如?」特進官李曙曰:「尹璛性太急,必與唐將相詰矣。
」經世曰:「臣曾見金浚之爲人,有氣魄,且多讀兵書雲,而其性氣急遽,其得都督之歡心,未可必也。
」李潤雨曰:「臣曾聞适難時,諸將皆奔潰,而獨竹州府使金浚,略不動搖,把守江灘雲,甚可奇也。
」昉曰:「刑曹罪人啓覆之擧,久廢不行,今冬則不可不爲也。
昔在宣祖朝,亦嘗啓覆,而自下不知坐次,故自上模畫坐次而下。
臣於其時,以承旨獲參,而不能記憶矣。
」上曰:「爲之可也。
」潤
然節省之外,幸有浮費之未盡滌除,則令戶部一一料理,量入爲出,似乎得宜。
兩銓之官,亦豈不欲罄竭心力,期於得人,而聞見有限,名實相眩,其不能精選,蓋以此也。
銓曹之請,令宰臣薦擧守令者非一,而歸於虛套。
繼自今,申明薦擧之法,本曹亦廣詢博訪,必得其望實相孚者,爲一成籍,考試身言,且驗其旣往行事,始爲備擬,則差勝於閑漫不省而臨政苟擬矣。
如有茂才卓行者,則不必拘此例,雖臺閣之官,時時補外,使之諳練民事,是祖宗朝規例。
在成廟朝,多以侍從,特除外縣,未久又授內職,此卽漢時璽書徵拜之意。
聖敎及此,誠出於尋常萬萬矣。
夫武士除拜,視東銓尤難。
在先王朝,觀射取才之規,其道不一,邊將擢除,亦由此路,意非偶然。
本曹若修擧廢墜,使衆武歸於樞轄,則愚劣自別,不患其混淆矣。
臣等蔑無知識,誠不可以報塞聖意之萬一,而伏覩聖敎,不勝感悅,敢來陳啓。
」答曰:「依啓。
卿等以忠良輔弼之才,盡心國事,予寡昧方切仰成矣。
卿等更加飭勸,使公道大行,頹綱日肅。
」 7月7日 ○己未,上朝講《論語》于資政殿。
大司諫洪瑞鳳曰:「近日閭閻傳言,光海時宮人,多數選入雲。
雖未知其言之眞的,此輩之復入掖庭,殊甚不可矣。
」上曰:「其然?豈其然乎!」 ○平安監司李尙吉馳啓言:「本營兵器,經亂蕩盡,而道內物力,方困於築城,措辦無計。
請他道各官及都監所儲兵器,從優下送,以備不虞。
」從之。
7月8日 ○庚申,正言洪鎬啓曰:「恭惟聖上,神武冠古,睿智出天,使倫紀幾晦而復明,宗主幾亡而復存,環東土數千裡,凡有血氣秉彜之天者,孰不歌誦聖德!而臣之所大疑惑者有之,籍沒樸承宗是也。
承宗,其在曩日,有貪婪之名,無可觀之行,士大夫之稍知淸議者,以犬彘視之;郡縣之怨若防納者,以巨盜稱之。
名雖大臣,人孰與之!臣於承宗父子,非但素昧平生,賤其爲人,莫臣之若也。
而至於今日,則臣獨憐之,是出於是非之天,豈容私意於其間哉!臣未知籍沒者何罪也。
隻是一箇貪字,則一箇死字,豈不足以贖一箇貪字乎?夫革命,何代無之,而有大小焉。
若大器移於他人,則雖使時君,有如曩時之失德,前古無比者,上自三公,下至百執事,有或當死或不當死之義。
百執事之死,是召忽之死,不當死而死者也。
至於三公及諸從班,則皆有當死之義。
何者?食其人之食,衣其人之衣,又且朝夕昵侍,爲股肱耳目,而及於顚沛也。
便曰吾君失德,吾不當死者,此豈理也哉!是則隻論其義理之當然,不可以人所難能者,責之人人,而臣未知光海之顚沛也,爲光海而死者誰也?隻承宗一人而已。
人之殺身,高下之不同,有三等焉。
太上,成仁取義也。
於天下義理,實見得是,實見得非者也,固不取議爲。
其次,慷慨捐軀也。
又其次,知其勢之必不能免而自決者也。
使尙論古今,等第人物,則雖有高下之不同,而時君世主之褒賞則同,非不知三等之有別,而蓋欲激勸千萬世之爲人臣者也。
承宗之死,雖近乎知其勢之必不能免,而但其臨死之言曰:『身爲大臣,不能導君以正,以至今日。
』觀其言,不但有從容處變之意,且有省愆悔悟之端,不亦悲乎!卽眞之初,承宗宜蒙褒賞之典,而豈意有籍沒之命也!臣固知殿下以爲承宗之奴僕出於民也;承宗之田宅出於民也;承宗之金帛出於民也。
出於民者,沒于官,則有以慰萬姓怨苦之心,而快一時之耳目也。
然殿下徒知快一時之耳目,而不暇計激勸千萬世之爲人臣者也。
且不廉,君子之大過,而凡人則無怪;贓汚,昭代之大罪,而曩日則常事。
殿下知其義,故曩日之或以不廉名者,擧皆容於包荒之中,而擉承宗未蒙宥赦之典,不亦冤乎?昔唐德宗欲籍竇參,而陸贄爭之;憲宗欲籍楊憑,而李絳爭之。
竇、楊則隻是一貪人,且無如承宗之事,而陸、李二子,猶且爭之,則區區之心,欲盡言於殿下者,不欲居於二子之下也。
殿下若於臣言,特加細思,則有以諒臣之志矣。
伏願不以人而廢言,議于大臣,詢諸筵臣,斷然還給,千萬幸甚。
第臣有稽謝之失,請命遞斥。
」答曰:「勿辭。
」 ○上晝講《論語》于資政殿。
上以洪鎬避嫌之辭,示同知事鄭曄。
曄曰:「洪鎬乃鄕生後進,臣素昧其爲人,而以此避辭觀之,則似是愚妄人也。
承宗貪贓之罪,有加於爾瞻,則沒其家財,何害於義,而有若爲賢人君子陷於水火,汲汲然挺身救之者。
此是是非不明,淸議不立,以緻此輩各主其見,臣竊爲朝廷憂之。
自凝則雖有貪黷之罪,不參於庭請,而至於籍沒,此則過矣。
」參贊官金德諴曰:「伏見先儒定論,齊襄公時,十二人死之,而《春秋》不許其死。
隋末,三人死之,而《綱目》亦不書其死節,則聖賢之旨,其義明矣。
鎬之所論,有何知識乎?但其人方在言路,言雖不中,惟在聖上包容也。
」上曰:「以承宗自處言之,則有間於爾瞻,而其死不過自知不免而已,非爲其主而死也。
況其貪黷,反甚於希奮、爾瞻輩乎!」 ○以樸炡爲執義,李植爲應敎,趙絅爲木川縣監。
絅爲人剛介,志行簡潔,以學行被薦,超拜字牧之任。
○上引見都元帥李弘冑,曰:「卿受任有日,有何料理?」弘冑曰:「西關之事,下去後,方可經略,隨事啓聞,而大槪今年不爲添防,邊上隻有七千之兵,至於糧餉器械,尤爲無形。
三南兵器,運在江華者,可以取用。
而如李曙所貿火銃,亦優數入送何如?」上曰:「李曙所造,雖不可送,釜山所貿,則可沒數取去矣。
」弘冑又曰:「近以毛兵之擾害淸北,江邊之民,移入內地,如義州重鎭,亦殘敗無形,其他可知。
」上曰:「此則無可奈何。
然善爲撫摩,則民心必鎭服矣。
」 7月9日 ○辛酉,諫院啓曰:「正言洪鎬引避而退。
昔漢昌邑王之廢也,誅其從臣三百餘人,而王吉以屢進規諫免死。
晉張華之死也,人以旣知不可,何不早退責之。
承宗有張華之爵位,而加以姻戚,無王吉之規諫,而隨以縱臾。
《春秋》所謂緻亂之臣,死不償責者,正指此輩也。
特以與爾瞻角立,不助兇逆之勢,容有可議之跡,而貪贓沒官,亦出一時勸懲之擧,初非援以逆例而用律也。
洪鎬所論,頗有過中之語,而旣盡所懷之達,有何可避之嫌?請命出仕。
」翌日,大司諫洪瑞鳳以下,以處置請出,物議憤激,難免昏謬顚錯之失,引避。
憲府以爲:「承宗貪縱誤國,死不償責之罪,國人所共憤。
正言洪鎬敢逞臆見,伸救承宗,至請褒崇,其言之怪妄甚矣。
洪瑞鳳等旣以其言爲非,而敢請出仕,論議苟且,是非顚倒。
竝請遞差。
」又啓曰:「伏見正言洪鎬前後避嫌,蔓辭放語,滿紙張皇,無非伸救承宗。
至以還給籍沒,褒崇死節爲請,世之稍有是非之心者,無不痛承宗奸貪誤國之狀。
數其罪,必伯仲於爾瞻、希奮之間,豈料褒崇之語出於士夫之口哉!承宗憑肺腑之勢,任鞫獄之責,請壓沙十三歲稚兒,以搆咀呪之禍;請令軍士衛立慈宮,而禁外人,以啓幽廢母後之端。
其縱臾肋成之罪,去爾瞻者幾希矣。
至於罔利黷貨,不遺錙銖,賄賂輻湊,貪贓狼藉,抑有甚於爾瞻。
前後罪惡,足以召亂緻禍,則設使臨亂忘身,扞衛君父而死,猶不足以償其罪,與自經於溝瀆者無異。
況脫身逃竄,勢窮力蹙,知其不可免,而自決者乎!且其財貨之塡溢於其家者,無非浚生民之膏血,而不止於竇參之匹帛,有甚於元載之胡椒,則沒入公家之擧,少無可議之事,而爲此訟冤,猶恐不及,視若賢人君子之枉被罪名者然,以此爲告君之第一義,其心所在,雖不可曉,而鎬之爲人若是,非愚惑則躁妄也。
承宗臨死之言,自掩己過,歸罪於君,狡黠誣人之狀,尤可灼見。
鎬以承宗巧飾之言,謂之悔悟而深悲之;鎬之矇愚至此,誠可悲也。
其所論荒雜無倫,出於不識義理之緻。
鎬以鄕曲新進,初拜諫官,以罪惡難貸之人,爲死節之忠,爲激勸後世之標準,其背經訓、蔑國法,輕視朝廷,不有公論之罪大矣。
不可以方在言地而饒之。
請罷職。
」答曰:「依啓。
洪鎬言雖愚妄,職是言官,隻遞差。
」再啓從之。
7月10日 ○壬戌,賞擧義人未參正勳者,有差。
時錄勳都監啓曰:「擧義人等名數甚多,不可盡錄正勳,將錄原從一等,而其中又有功勞表著者,不可不論賞。
故撮其表表六十四員,別單書啓,伏惟睿裁。
」答曰:「竝加資,資未窮者,陞授實職,或賜田民。
」兵曹以爲:「堂上已上,則當次次加資,而但堂下官,資雖準而未經四品者,竝陞堂上,似爲過重。
且與力戰扈從人等論賞,規例不同,更爲啓稟。
」答曰:「擧義之功,欲比於扈從之勞,是不識輕重之言也,依前旨施行。
」 7月11日 ○癸亥,上下敎曰:「比來,待武士太薄,言之者,必以麤鄙稱之;目之者,必以無識指之。
彼麤鄙、無識之流,雖聽此言,固所甘心,其中才智出衆,廉潔過人者,亦未免混被侵侮,則不亦困且冤乎?平日之待,若是其薄,而至於危亂,則束之於行陣之間,責之以死不旋踵,此豈王者之政也?武士固國家之爪牙,如無爪牙,國不爲國也明矣。
予聞,祖宗朝,待之甚厚,恤之甚勤,或授以六卿,置之銀臺,死則或親弔其家,而撫恤其子孫,豈非美事乎?以今春討逆之事言之,惟我將士,轉鬪千裡,殺身殉國,此豈非祖宗厚恤之餘澤乎?其令該曹,通政以上武士中,擇其聰明有才局有遠識者,注擬亞卿及承旨之望;通訓以下,交差寺正郞僚之任,使展其才,視武臣,勿後於蔭官。
噫!古語雲:『文武竝用。
』長久之道,此豈偶然!』 7月12日 ○甲子,以李顯英爲大司諫,李植爲司諫,尹順之爲正言,李景奭爲正言,李潤雨爲校理。
○鹹鏡監司李昌庭馳啓言:「穩城有水旱災,癘疫紅瘢,一時竝熾,死者過半,旱蝗亦甚。
請預講賑救之策。
」從之。
○掌令崔葕上疏,略曰: 殿下拒諫,甚於曩日,以疲軟之臣,當拒諫之日,思效一言,以動天聽,豈不難哉!第未及一年,政令多失,仁未濟物,武不勝奸,懷保之澤,屯於子民;彈壓之威,蔑於禦下。
逆臣乘隙,旋卽亡滅,此乃天幸,豈由殿下之睿算,而建中恢之業哉?還宮之後,罪己之言,未下於天門;宮壼細瑣之令,屢聞於臣僚。
所憂者,綾原君之乏田;所患者,公主之靡家。
頃者梟示宮奴,睿斷而不疑;今者庭役內奴,臺請而不從。
頃者蠲除繁賦,頒敎於八方;今者剩定牟米,督捧於細民。
其他種種,難可盡達,而臣竊怪訝者,殿下奮義靖難,無競武略,而至於今日,徒尙寬仁,當死不罪,奸慝不懲;當斷不斷,痼弊不革。
委靡不振,紀綱蕩然,前後不同,有若二朝廷焉。
此誠何故而然歟?近日三度備忘,俱見救弊之嘉猷,圖治之急務。
然以臣觀之,殿下徒有圖治之名,而實無圖治之誠也。
惟願爲國以誠,圖治以實,廣開言路,振擧綱維,有功必賞,有罪必罰。
遠方之士,竭誠陳疏者,毋徒曰省疏具悉,而採擇其可用者;諸臣之設策陳計者,毋但令該曹回啓,而審察其可行者。
政涉病民,必袪勿疑,言及便民,必從勿違,無爲苟且姑息之政,則盤石炎火觸碎犯集之效,佇見於今日矣。
昔衛君之奔而復國也,迎於境上者,執手而與之言;迎於郊者,頷之而已,言其驕怠之易生也。
竊恐後日不如今日,則殿下生民之憂,庸有極乎毋謂今日無憂,深以衛君爲鑑,而毋忘錦江,幸甚。
答曰:「仁不濟物,武不勝奸之說,爾言誠是。
所謂所憂綾原之乏田者,未知,指何事而言耶?爲人君者,當此危急之秋,不以國事爲念,惟以弟田爲憂,是不識輕重者也。
然昆弟之間,至情所在,雖以家貧爲憂,固無害於敎化矣。
疏辭,當體念焉。
」 ○幼學黃爾徵、黃裒、洪命一等上疏曰: 臣高祖臣廷彧,歷事兩朝,榮寵罕比,位躋峻秩,名載勳書,而抱冤窮泉,不得瞑目,則非但在子孫爲無涯之痛,其於國家,亦未必不爲欠典矣。
若其被誣受禍之由,則前已略及於疏中而且錄上,當初所呈廟堂之文,已經睿覽,則其間曲折,聖明固已洞燭矣。
大槪不過以馳檄之際,語侵當路,故適此事會,以作修郄之地,乃就文字之末,去其眞狀,隻出假狀,謄書請罪,眩亂眞僞,爲言官者,承其風旨,必欲置之死地而後已。
至爲私護姻戚之語,上撼宸聽,宣廟嫌其言逼,遂命遠竄,而不得白其冤焉。
其所周旋委曲,不過爲保全王子於虎狼之口,以不負受委之責。
至於與賊抗辭不屈之狀,賊酋移怒於八歲孫男,支解之,同時被擄諸人之所目覩也。
且眞假兩狀,隻是軍中行詭之事,雖使假狀,卽爲眞狀。
旣曰日本將軍淸正雲,則所謂關白殿下,乃彼賊自稱其主之辭,非自我直狀之比,固不乏爲罪,況乎露其誑示之假狀,匿其上達之本狀者乎!假狀亦非本文,而謄書以送,故峻其語,倂與王子手劄諺書密通者而廋之。
嗚呼!人心之巧且慘,乃如是耶?宣祖大王洞燭無餘,其在謫中,每稱其冤,四賜食物,三命放釋,下敎曰:「黃廷彧非予之功臣,乃太祖之功臣也。
」眷顧之意,如此其切至,而終爲一種之論所沮,使成命不行,此亦命也。
宣祖賜詩若幹首,幸脫於壬子酷禍之餘,得留今日,則豈非天其或者導達我聖明,以成宣祖之遺志乎?扇面宸墨,有非閭閻私藏之寶,故竝爲奉進,倘蒙睿覽,可知宣祖聖意之有在。
伏願湔滌罪名,復其原爵,則泉下之魂,庶乎無憾矣。
上下其疏于禁府。
判府事李廷龜、金瑬回啓曰:「廷彧之事,但以狀啓中稱關白殿下爲罪案,局外之人,或有疑而怒之者。
厥後廷彧之供辭及上廟堂文出,而始知其所雲臣字、其所雲殿下者,皆是假狀,而乃彼賊自稱其主之辭,上達本狀及王子手劄,自有別件,而皆寢不達雲,其稱冤宜矣。
八歲孫兒,支解於眼前,則不臣之狀,亦可見矣。
宣祖賜詩宛然猶在,燭其冤狀,而思欲開釋之意,溢於宸章,先王遺志,蓋可知矣。
聖上禦極,幽冤畢伸,光國元勳,獨被黯昧於九泉之下,疏內辭緣,似當依願,而不取擅便,請議大臣。
」左議政尹昉、右議政申欽議曰:「廷彧當初狀啓,有眞、假兩件,而卒受黯黮,非先王之意也。
觀廷彧上朝堂書,則被誣可見。
聖上禦極,無幽不燭,無冤不伸,而獨廷彧之目,不瞑於泉下,請依本府公事,伸理復官。
」上從之。
廷彧字景文,號芝川,長水縣人,翼成公喜之後也。
器宇峻整,博洽群書,能文章。
明廟朝登第,歷敭三司。
宣廟朝,策光國元勳,典文衡,位至長溪府院君。
辛卯罹士禍,罷官家居。
壬辰之變,受命護王子,入北道,遇叛民,陷于賊,賊以王子一行,置軍中爲質。
及天朝與賊通和,遂歸之。
辛卯賊書之來也,廷彧方主兵柄,與大司憲尹鬥壽,倡爲陳奏之論,已忤當路。
又以兩湖檄文中,秦檜、國忠之句,尤被其切齒。
至是,以危法中之,竄吉州。
宣廟知其冤,至賜禦製詩。
其詩曰:「瀚海風塵暗,間關保護功。
愧予情未報,冤子淚先紅。
世事浮雲外,孤城疊棘中。
是非應有定,還玦豈無終!一別幽懷未易開,浩然閑臥子陵臺。
從來宦海瞿塘險,莫恨人言市虎來。
」命放歸田裡。
其後恩宥又至於再,而輒有尼之者,竟卒於田裡。
年七十六,抱枉不伸者,殆三十餘年,至是,伸雪復官。
7月13日 ○乙醜,上晝講《論語》于資政殿。
○西平府院君韓浚謙上箚,辭留都體察、備局堂上及纂修堂上。
答曰:「省箚,具悉卿意。
此非權威所在之任,卿勿辭之。
」 7月14日 ○丙寅,上晝講《論語》于資政殿。
○弘文館直提學趙翼、校理李潤雨、正字李行遠等上箚,略曰: 伏見憲府所啓,以前正言洪鎬言事謬妄,請罷蒙允矣。
鎬之愚妄,誠如所論,固不足言。
然凡論人是非功罪,須愛而知惡,惡而知美,輕重不差,人心乃服,而被罪者,亦無辭矣。
承宗在往時,與爾瞻角立,爾瞻每以起獄殺人爲事,承宗每欲救解。
至於辱及慈殿之論,承宗則與爾瞻相反,終不助其兇逆之計。
此則承宗之異於爾瞻等諸賊也。
然光海悖逆,前古所無,承宗身爲首相,無所匡救,又有逢迎縱臾之事。
斷以王法,則不能匡救之罪,固無容於誅矣。
雖爲廢主捍衛而死,是乃緻亂之臣,死不償責,況死非爲廢主,自無可褒之節,而其罪則乃人臣之大罪,鎬乃欲以其死掩其罪,人之愚昧不識,有如是之甚者乎!然至於罷職,則臣等竊恐其過矣。
蓋言官,以言事爲職,鎬之不識事理,固不可仍在其職,而不害爲有懷必達。
蓋見承宗自經而死,遂疑可褒,而不知其死,不足與蔽惑之甚,非心術之罪也。
國家之患,莫大於言路杜閉,爲國之道,要使鹹得自陳。
今鎬愚妄如是而見容,國人鹹知朝廷不罪言者,各得自盡而無所懼矣。
請還收洪鎬罷職之命。
答曰:「依啓。
箚中所謂爾瞻起獄殺人,承宗則每欲救解雲者,是誠何意也?爾等未能詳知而有是言耶?夫承宗雖不力主廢母之論,陰嗾奸人,起獄殺人,與爾瞻少無異同,而爾等之論,若是其不明,極爲可怪。
爾等,今後勿爲如此之論。
」 7月15日 ○丁卯,以權盼爲都承旨。
盼爲人精明,長於吏治,而曾在昏朝,身參庭請,自知淸議之不許,力辭乃免。
睦大欽爲同副承旨。
○政院啓曰:「因湖南儒生陳疏,該曹啓請革罷諸宮勢家免稅,而有勿施之敎。
臣等竊念,諸道免稅,雖曰流來之規,必有定限,豈如曩時之遍滿列邑,罔有紀極者乎?奸猾之輩,狃於舊習,百計鑽刺,必欲復之。
此敎之下,非但生民失望,日後無窮之弊,不可勝言,所關非細,不敢不啓。
」答曰:「廢朝免稅等事,革罷後,勢家屯田復設與否,予未能詳知。
諸宮則別無旋復之處,而戶曹不爲措辭,泛然以一切革罷爲啓,是罔民之言也。
八道士民得聞免稅田革罷之令,而終無革罷之處,則民謂國家如何?爾等徒知革罷之爲美,而不識其間曲折矣。
」 ○大司憲鄭曄上箚曰:「卽見玉堂之箚,則請還收洪鎬罷職之命。
其優容臺閣,以來言者之意,固非如臣淺慮之所及也。
臣當初論啓時,亦欲隻遞,而但鎬之輕朝廷、蔑公議之狀,不止於其言之怪妄而已,不可與洪瑞鳳等一例請遞,故論以罷職矣。
雖言官之言,苟有營護罪惡,眩亂是非,則豈可以言官全貸之乎?承宗之去爾瞻,一間耳。
若使如洪鎬者復據言地,圖救爾瞻,則亦可諉以臺官而寬其罪乎?況自癸醜以後,助成大獄,使禍及慈殿,且至園陵者,非承宗乎?入則逢迎媚悅,極其狡詐;出則攘臂奮髯,歸罪爾瞻,爾瞻所羅織者,承宗必救解之;爾瞻所救解者,承宗必羅織之,送爲軒輊,迹雖似異,而及爾瞻勢危,攻之者四起,則承宗之援爾瞻,猶恐不及,合爲一體,牢不可破,與爾瞻相反者,果若是乎?玉堂之爲承宗喋喋,其亦勞矣。
玉堂公論所在,而其意如此,識見之不明,何足責洪鎬乎?臣旣爲所斥,雖使力疾復出,不過紛紜避嫌。
請命鐫改,以便公私。
」答曰:「玉堂之請收罷職之命,誠美意也。
不可以後弊,非其所論也。
至於論承宗之罪,則有同聾瞽之說,此必識見不明之所緻也。
承宗,前因洪鎬之愚妄,偃然爲死節之臣;後因玉堂之識見不明,又爲仁慈之人,此誠承宗之福也。
玉堂識見,若是其不明,草野之人,不足深責矣。
卿其勿辭。
」 7月16日 ○戊辰,上晝講《論語》于資政殿。
○大司憲鄭曄啓曰:「臣論啓洪鎬,請罷其職,而玉堂欲寬邪論者之罪,以此爲廓言路之計,不幾於抑正議而廓邪論者耶?臣謂承宗與爾瞻相近,故論罷洪鎬,猶以爲末減,玉堂謂承宗與爾瞻相反,故歇看洪鎬,至以罷職爲太重。
此所見之終不得相合者也。
承宗之罪惡,蚩氓愚婦,莫不憤罵,以往來鄕曲,無路聞知,爲文過之辭,玉堂主公論者,曾不如鼎鐺之有耳耶?臣淺慮短識,論議失當,因此論鎬一事,紛紜至此,此無非如臣見輕者,冒長言地之緻。
請命罷斥臣職。
」執義樸炡、掌令崔葕、鄭基廣、持平李景容、辛啓榮等,亦引避。
諫院以爲:「洪鎬肆爲怪妄之論,眩亂人聽,不可以言官而寬貸,呶呶伸救,自有其責,竝請出仕。
」諫院又啓曰:「洪鎬怪妄之論,不足掛於齒牙,而承宗之勢窮自決,籍沒之在法應行,已盡於憲府之啓,今不必瀆陳,而三公及諸從班,則皆有當死之義雲者,尤爲乖戾。
上可以賊天理,下可以惑人心,非徒得罪於一時,抑亦起疑於後世,充其罪,則豈止罷職而已?第以天地有包容之量,狂瞽有可恕之情,止爲末減之請者,初非過激之論也。
經幄之臣,講明義理,恢張公論,是其責也,而抗章呶呶,爲鎬分疏,徒慮言路之或梗,而不覺邪論之病國;但念罪言者之不可,而不知闢橫議之爲急。
沮格已定之臺論,請寢已下之成命,論議之顚錯,莫此若也。
請弘文館同參上箚之官,竝遞推,洪鎬依前旨罷職。
」答曰:「玉堂慮其言路之杜塞,上箚論辨,是誠美意,無可罪之失。
洪鎬罷職之命,旣已還收,決不可更罷其職,竝勿煩瀆。
」玉堂遞推之論,再啓,乃從之。
○司諫李植,以曾在銓席,誤薦洪鎬,引避而出。
○工曹參判金慶徵杖殺軍官,陳疏待罪。
上答曰:「今後以此人爲戒,愼勿濫用刑杖。
」憲府請令有司依法定罪。
後刑曹照律以啓,上怒其持兩端,命下判書李時發於吏,且令改照律。
憲府,又以政院捧入慶徵之疏,請推。
7月17日 ○己巳,上引見左贊成金瑬。
瑬曰:「臣忝在勳籍,心常惶懼。
臣之子不肖,至於杖殺軍官,臣甚惶恐。
必治如臣子者,然後紀綱可立,國法可行。
」上曰:「予不見卿久矣。
必有所懷,宜盡陳之。
」瑬曰:「近以洪鎬事,有一段紛擾,不可不明者義理也。
義理不明,則國不得爲國,人不得爲人。
鎬之啓辭有曰:『昏朝革命之時,三公侍從,皆當死之。
』此一款,必分釋,然後義理可明。
隋煬帝時,非無死者,《綱目》不許其死節,豈有爲匹夫死節之理乎?不罪言官,乃所以開言路,而若言官作邪說,以亂國是,則亦豈可有所容貸也?臣每欲和協朝議,而此事則係國家興亡,不得不明辨也。
」上曰:「渠無知識,以爲旣事其君,當死其君,故以承宗爲死節而有此言也。
此乃識見不明之所緻,何足數也?昏朝旣無可爲之勢,則退去可也。
雖不得退去,諫而死之可也。
雖不得諫而死,反正時,死於闕中可也。
雖死於闕中,亦不過爲召忽飛廉而已。
見玉堂辨承宗之語,果知其所見之不明也。
」瑬曰:「諫院初未免泛然看過,終乃覺悟,而憲府隻斥承宗不知明此一款,恐未盡也。
」上曰:「鎬蓋以君臣之義爲重,而所見之不明,如是矣。
承宗之逃走而死,人莫不知之,一人之言,其能眩亂是非乎?」瑬曰:「前者,以仁城事,大臣諸宰,皆請處置,臣與李貴所論無異,而貴遂與鄭經世起一鬧端,臣之所失,與貴何間?」上曰:「古語雲:『出乎爾,反乎爾。
』我旣爲過情之言,則其可以人過情之言爲咎乎?」瑬曰:「經世所見甚誤,至謂物來順應,眞是妄發也。
」上曰:「其意以爲,必待罪狀現著,而爲之處置耳。
」瑬曰:「須及未然之前,善處可也。
」瑬又曰:「臣聞廢朝內人,多有還入闕內者,至於出入紛紜,無異曩時雲。
竊聞先王朝,內外甚嚴,不得出入,必以禮法防閑,可無如此事也。
」 ○慶尙監司李敏求馳啓曰:「更化之初,首罷京妓,遠近莫不拭目。
今爲慈殿豐呈之禮,旋有召集之令。
一年之內,或罷或設,遠方之人,未諳事理,風聞緻訝,易惑難曉。
況帝王之孝,寧親爲上,悅豫之道,豈無其方,而爲此鄭衛之樂,大失中外之望乎?旣有區區之慮,不取以藩臬自外,冒死越陳。
」禮曹回啓曰:「我國素多論議,有司莫適所從,是實朝廷不尊之緻。
慈殿十年幽廢之餘,有此復位之慶,稱觴上壽,情禮之所不可已,以一藩臣所見,遽停大禮,亦似顚倒,惟在上裁。
」上曰:「勿施。
」 ○憲府啓曰:「罪人李涏,本以陰邪無狀之人,風附賊臣,擔當兇論,當初流竄之典,已爲末減。
旋蒙疏放,得歸田裡,則所當省罪,歛迹之不暇,而復肆舊惡,不顧國法,謀奪臧獲,侵及近境,私繫村氓,毒遍隣裡,蔑視土主,恣打公差,種種悖惡之狀,不可殫擧。
請亟遠竄,以嚴國法,以除民害。
」答曰:「中道付處。
」 ○工曹參議張顯光在鄕,陳疏辭職。
上答曰:「省疏,予甚缺然。
因予誠意淺薄,終不得使爾動聽,靜言思之,有靦面目矣。
近欲召來,而時氣方熱,似難上來,故未果耳。
爾其體予至意,勿爲控辭,待秋上來,以副予如渴之望。
」 ○命給死節人樸永緖之母廩料六鬥,月以爲常。
7月18日 ○庚午,鹹鏡道六鎭,大水大風。
監司李昌庭馳啓以聞。
○謝恩使書狀官蔡??後,行到平安道,稱病不行,以冬至使書狀官洪霫,移差以送。
復以金德承爲洪霫之代,追及使行於安州。
○以鄭宗溟爲司諫,李植爲應敎,鄭廣敬爲禮曹參議。
7月19日 ○辛未,上晝講《論語》于資政殿。
特進官李貴啓曰:「洪鎬有大臣、三司、從班當死之語,此一款,不可不嚴問。
金瑬則以爲當遠竄,李元翼則以爲此論甚駭,雖不深治,還收罷職則不可雲。
」上曰:「愚妄所緻,似無他意。
趙翼之事,尤可駭也。
鼎鐺尙有耳,豈不聞承宗之事乎?」貴曰:「趙翼身在鄕曲,不得聞知故也。
」貴又曰:「《栗谷文集》、《聖學輯要》,前已刊行於黃海道海州,學問淵源,爲政得失,備在此書。
令本道印出以進,燕閑之餘,倘賜乙覽,則必多裨益之事矣。
」上從之。
7月20日 ○壬申,上下敎政院曰:「都元帥李弘冑處,良馬可合戰陣者,擇給。
」 ○黑雲一道如氣,起自艮方,直指乾方。
7月21日 ○癸酉,上朝講《論語》于資政殿。
領事申欽曰:「左議政尹昉、都元帥李弘冑,皆欲登對,來待閤門矣。
」上命注書傳言,使之入侍。
昉曰:「臣近待張晩還朝,竝期登對,而張晩不來,元帥辭陛已迫,秋防正急,多有稟定之事,故敢請入侍矣。
李時發將往江華,來詣闕下,亦令入侍何如?」上許之。
上語昉等曰:「張晩招之已久,而尙今不來,所患未知輕重,而其於分義,如何?」昉曰:「平安兵使李守一,頃日筵臣建白請遞,未知當遞否乎?」上曰:「前日下去時,予已知其無意於防守之策。
無事時,使之撫恤軍卒,則猶可也;若使之擔當於危亂之際,則非其材矣。
」昉曰:「鄭忠信可代守一之任,而此外亦有可薦之人,自上擇送似當。
」上問:「誰也?」昉曰:「張晩言南以興亦可矣。
」欽曰:「以材器,則當用忠信;以地望,則當用以興矣。
」上曰:「元帥之意如何?」弘冑曰:「似當先材智,而後地望矣。
」上曰:「眞是可用之人,則何論門地之高下乎?鞍嶺之戰,亦爲先登雲,忠信可合此任矣。
」時發曰:「臣今方往江華,而峙糧無策,前聞李曙之言,則各司奴婢在於戶籍,而不入收貢案者,幾萬餘名。
今方査出,限年收貢,以爲本府積穀之資雲。
此言甚當。
」上曰:「卿其下去,量處。
」 ○上下敎曰:「前元帥張晩出師之日,推轂以送,待之非不厚也,而殲賊之功,僅成於廟社淪沒之後,其時自京出征將士之庸劣,誠張晩之福也。
且元帥之任,所係甚重,而不爲交符,令軍官,偃然上送兵符,欲譏軍務。
下諭召之,則又託以病,終不上來,是何道理也?予甚驚怪焉。
從重推考,以懲其慢蔑朝廷之罪。
」 7月22日 ○甲戌,以鄭經世爲都承旨,洪瑞鳳爲副提學,崔晛爲承旨。
命以永宗萬戶李順命爲綾城縣令,褒善治也。
○憲府啓曰:「慶尙右水使嚴愰偸竊官穀,至於七百石之多,現出於東萊府使金緻之報。
贓汚之律,三尺至嚴,請命拿鞫處置。
」上從之。
7月23日 ○乙亥,上晝講《論語》于資政殿。
同知事鄭曄曰:「伏聞內奴作隊事,兵使已爲成冊,而自上送內司書員按察雲,不但於事體未安,必有後弊也。
」上曰:「非爲按察也。
當初使抄三分之一,而似聞有加抄處,故使之聞見而來矣。
」曄曰:「旣令兵使作隊,則豈可更令內司之人按察也?且伏聞,頃者沈器遠,以僧徒差帖,勿令內司句管事陳達,而未卽蒙允。
雖或未能自斷,宜明言其曲折,毋令下情鬱抑也。
」上曰:「摠攝住持等任,竝令自禮曹差出矣。
」 ○以鹹鏡監司李昌庭馳啓。
上下敎曰:「六鎭饑饉癘疫之餘,又被無前水災,民無可生之道,極爲矜惻。
賑恤之策,備局預爲料理,俾無流離餓死之患。
」備邊司回啓曰:「六鎭水災之慘,振古所無。
本處倉儲,元來不敷,又無隣近移粟之處,令戶曹或運他道之穀,或減應納之物,以活民命。
」上從之。
○以金德諴爲兵曹參議,全湜爲參知。
○命停禦營軍五百名,更番侍衛之令。
以軍資匱竭,備局請之也。
7月24日 ○丙子,全羅道順天等邑大水,漂沒廬舍三百餘區,人畜亦多渰死。
監司李溟馳啓以聞。
上下敎曰:「今見此狀啓,順天等三邑,酷被水災,哀我民生,饑饉之餘,又遭無前之變,予甚矜惻,當食不寧。
其令本道監司,渰死之民恤典擧行,生存者曲加賑恤,俾免饑饉死亡。
且令該曹,應行事例,亦速擧行。
」 ○吏曹參判崔鳴吉上箚曰:「夫仁政,必自經界始。
經界不正,則賦役不均,雖有愛民之心,而民不被其澤矣。
國家癸卯量田之後,今已二十餘年。
且經昏朝,奸僞恣行,新起者不載田案,載案者率多陳荒。
該曹據結而責賦,守令按簿而督徵,勞逸旣殊,怨苦益深,流亡日繼,逋欠日滋,歲入日縮。
今若不爲變通,終至於國不爲國矣。
曾見度支沈悅論及此事,則悅之意,亦欲令各邑先自打量,然後分遣禦史,抽栍摘奸。
臣深歎其法之簡要,謂當朝夕頒布,今乃不行。
我國之人,喜相推諉,主張不力,遲回遷就於議法之初,顚倒變更於頒令之後,唯在聖上裁度便否而處之爾。
苟能持一切之法,不撓於豪勢,不奪於私愛,則何法不行,何令敢違?臣謂辦此一事,則號牌不勞而行。
均民在此,裕國在此,豈不重歟!況今田事稍實,境內稍安,此誠不可失之幾,而若遲旬月,則已有後時之歎。
伏願特準該司之請,斷然行之。
亦令廟堂,博採群議,俾無追從變更之患,幸甚。
」答曰:「箚辭,從當量處焉。
」 7月25日 ○丁醜,上晝講《論語》于資政殿。
特進官申景禛曰:「靖社錄勳,群議以爲,不參於弘濟院者,不宜書啓,而尹璛已蒙賞典,則如具仁基,自初知謀而尙未蒙賞,恐不均於酬勞之典矣。
」上曰:「仁基之參謀,與尹璛有間,而其時適又下鄕,不參於十日之會,到今論賞,恐啓希望之弊矣。
」 ○遣史官,往視于成均館,儒生在泮者,纔二十九人。
仍令殿講,賜居首者直赴會試,其餘十一人,給分賞賜有差。
○遣承旨,往視于典獄在囚者一百二十二人。
上曰:「近日刑曹不爲坐衙,使獄訟稽滯,極爲非矣。
堂上、郞廳,竝推考。
」 ○夜,流星出奎星下,入坤方。
7月26日 ○戊寅,忠勳府請於靑原君沈器遠父喪,依宣祖朝舊例,施助哀之典。
上從之。
7月27日 ○己卯,諫院啓曰:「臺諫頻得入侍,乃是盛世之美事,而書啓不如面陳之詳悉,每當臨筵之日,城上所以啓辭詣闕,則直入啓達事,曾於上年,已有成命,而一番登對之後,旋卽廢閣。
請自今,臺諫所啓,若與開筵時相値,則依前旨,直入啓事。
」上從之。
○大司諫李顯英、司諫李明漢、獻納鄭百昌等上箚曰: 伏以,向者筵臣,以光海時宮人,備數還入者,嚴加禁斥,累次陳啓,卽蒙允可,而至今閭閻間,此言猶不止。
言之虛實,固不可知,旣有所聞,不敢不達。
所謂光海時人,非必謂其時用事人也,不過夤緣隷籍之人也。
亦非謂近日親近左右也;不過掖庭服事之輩也。
閭閻新選之徒,皆不閑於宮禁,諳熟解事之人,必有要於使令,雖有一二備數,固無所妨。
但念此輩,久染穢俗,邪僻成習,耳聞目見,無非亂政之事。
離日正中,陰沴自消,幺麿小奚,雖不足恤,而十薰一蕕,猶能亂臭,積漸浸潤,滋蔓必矣。
臣等此言,實慮遠防微之計也。
伏願聖上,深思猛省,有則斥之,無則戒之。
且聞內人,時或有私自出入雲。
雖未知以某事向某家,而瞻聆所及,似無異於曩時。
祖宗朝別作一室,爲內人澣濯調病之所,俾不得私還其家雲,嚴裁內外,正肅宮闕之意,至矣盡矣。
欲法堯、舜,當法祖宗,自今以後,嚴立科條,內人出入者,一切禁斷,使淸明之地,無小纇疵,幸甚幸甚。
答曰:「箚辭,當體念焉。
」 7月28日 ○庚辰,上晝講《論語》于資政殿。
特進官李貴曰:「當今之時,莫如先行號牌。
若不行此法,民皆逃役,無以爲國。
反正之初,卽爲設施,則可以竣事於數月之內,而旣已差失好會,今則人皆袖手度日。
若以騷屑爲慮,則先行於士族,次之以良民,又及之以私賤,則事有次第,自然成就矣。
必須斷自聖衷,行之勿疑。
」上曰:「號牌欲爲量時而行之,故遲遲至此。
今年則似不可猝行矣。
」貴曰:「南漢築城,國之大計,而沈器遠適遭父喪,臣意則以大臣一人句管責成,加出副使,使之料理,則自然完就矣。
」上曰:「令備局,速出其代。
」 ○摠戎使李曙啓曰:「畿輔軍兵作伍之事,一如兩西團束,則事甚順便。
或雲治兵之法,分數爲先,正軍作隊,軍政之不可已者。
或雲正軍之役,元來最苦,雖無作隊之事,流亡殆盡,又加無前之役,則勢將難保。
況於鎭管有旅帥隊正之法,祖宗成憲,不可卒變。
且諸色軍兵,勞逸懸殊,宜隨其番次之踈數,定其多少,竝令廟堂商確議定,以便奉行。
」備局移兵曹,覆啓曰:「李曙平日,熟知軍旅之事。
今當畿兵作隊之日,欲竝與正軍而作隊,其所籌畫,極其詳盡。
姑依其啓辭,諸色軍兵,分八番作隊,試觀軍情便否,更議定式似當。
」上許之。
7月29日 ○辛巳,以樸炡爲應敎,鄭弘溟爲校理,沈命世爲工曹參判,兪伯曾爲執義。
○諫院啓曰:「蠧民之害,莫甚於奸吏。
通津書員梁南、梁春天等,曾在昏亂之朝,附會貪虐之官,剝膚椎髓,漁奪無藝。
反正之初,將繩以徙邊之律,而百般圖囑,故緩其獄,竟知不免,公然逃走。
及逢變亂,圖納馬匹,以爲倖免之計。
此而舍之,何以懲惡?伏見聖敎,以不可失信爲敎,豈可以一時小信,廢金石之典乎?請依兵曹公事,依律處斷。
」答曰:「因變亂疏釋,非無故廢法之類,信不可失,勿爲煩論。
」先是,梁南、春天等,因縣民呈訴,係獄已久。
适變時,金自點使之納馬二匹,給其褊裨,啓請放釋,人皆言其無忌憚。
至是,兵曹判書金尙容啓曰:「全家罪人,不可以二匹馬而得釋。
如是則徙邊之律,獨行於貧民,而不及於富人。
金石之典,自此而壞亂矣。
」上以不可失信爲敎,故諫院論之。
7月30日 ○壬午,上下敎于政院曰:「昨者憲府,以微細之事,刑訊明禮宮掌務雲,極爲可駭。
俗語曰:『投鼠忌器,鼠近於器,尙憚不投。
』況慈殿所屬宮家下人乎?臺諫旣爲一國之紀綱,宮家下輩如有奸濫,則隨事糾正,乃其職也。
然至於上殿所屬之人,則事體自別,而無端刑訊,以驚慈聽,非但有欠尊敬之道,其於予心,亦極未安。
今後如此之事,十分愼戒之意,言于憲府。
」承旨洪命亨、崔晛啓曰:「臣等伏覩下敎,明禮宮掌務,旣爲慈殿所屬之下人,而被訊於法府,投鼠忌器之喩,固爲至當。
第念法府之任,紀綱庶政,作奸犯科之人,無論宮府,所當糾治。
況所謂明禮宮掌務,狃於鄭夢弼之餘習,敢做圖書文字,橫行畿邑,侵擾民間,瞻聆所及,莫不驚駭。
法府之摘發刑訊,乃其職也。
揆以事理,豈有所未安哉?今若以十分戒愼之意,下于憲府,則竊恐臺官沮喪,下輩增氣,曩時橫恣之習,將復見於今日,其爲未安,孰有大於是?臣等待罪喉舌,不敢奉行,謹以奉還。
伏惟聖明,更加三思焉。
」答曰:「無更思之事,爾等任意爲之。
」又下敎曰:「近來,政院不識事體,凡下敎任意還入,極爲駭愕。
入直承旨,竝推考。
」 ○搜銀禦史金時讓馳啓曰:「近來蔘禁雖嚴,而旣是厚利之源,市井之冒赴者甚多。
今此謝恩使之行,臣馳到乘舡處,搜檢禁物,則松京人金得吉,稱以軍官,所挾銀子現出者,四百餘兩;商賈李福、樸許龍等,亦爲稱一行奴子,而知幾潛匿,終不得括出。
金得吉囚于郭山,被捉銀兩,照數留庫,以待處置。
」雲,而朝廷終不正其罪。
八月 8月1日 ○朔癸未,上朝講《論語》于資政殿。
領事尹昉曰:「三南檢察使,尙未差出,事多解弛矣。
」上曰:「檢察之任,使刑判句管可也。
」昉曰:「時發雖管江華,可以兼察矣。
」昉又曰:「目今保障之地,莫如江華。
通三南漕運,接中朝海路,若備舟師,則可無患於緩急矣。
」上曰:「地利不如人和。
若不得人和,則天塹不足恃也。
」講罷,引見輪對官。
○掌令鄭基廣啓曰:「頃見京畿監司狀啓,則明禮宮奴子,敢做圖書文字,作挐外方雲。
宮奴縱恣,侵漁外方,是嚮者亡國之事也。
前車旣覆,後車不戒,則豈不寒心哉!況城狐社鼠之禍,匪今斯今。
若謂之忌器而不敢紏正,履霜堅氷,亂亡隨至。
刑訊其稤奴,實出於防微杜漸之戒,今承嚴敎,勢難在職。
請罷斥臣職。
」答曰:「爾言過矣,勿辭。
」掌令崔葕亦引避。
憲府啓:「以宮奴作挐外方,明白無疑,則囚禁刑訊,誠得法府之體,竝請出仕。
」答曰:「鄭基廣旣有所失,似當遞職,而但恐慈殿以爲未安,故依啓。
」 ○諫院啓曰:「封還內旨,古之美事也。
近來政院,頗有此擧,識者鹹以爲盛世事,而伏覩下敎,辭氣太露。
至於特命推考,固知事涉慈宮,聖心有所未安,而王言一播,所關非細,請益恢弗咈之量,承旨推考,亟命還收。
此後事有不合奉行者,亦許隨卽封還。
」答曰:「依啓。
承旨不識事體之失,不可不懲。
推考還收事,不允。
」後累啓,乃從之。
○備邊司以西邊防禦踈虞,請兩西軍卒辛酉出身,沒數入防。
從之。
8月2日 ○甲申,上晝講《論語》于資政殿。
禮曹判書李廷龜曰:「昨日下敎有曰:『宮禁若有可糾之事,則臺諫糾正,乃其職也。
』而旋降嚴旨,至以承旨封還。
又有推考之命,甚爲未安。
」上曰:「事關存亡,則政院可以封還,而如非重大之事,則續續封還,無乃有傷於事體乎?」特進官張維曰:「政院,古之門下省也。
若有未妥之敎,則必皆封還,乃其職也。
憲府推治僞造之人,亦其職也。
擧職之人,乃反咎責,則此後誰敢爲國家,擧其職乎?」上曰:「鄭基廣之避嫌,至有城狐社鼠之說,似爲過矣。
」維曰:「所謂掌務雲者,憑藉縱恣之弊,慈殿必不能洞燭,殿下尤宜柔聲進諫,使慈殿洞知其間作弊之事也。
」 ○刑曹判書李時發上箚,辭三南檢察之任。
不許。
○義州府尹柳斐,以母病上疏乞解。
答曰:「卿前後疏章,出於至情,不可不勉副,而但冬防不遠,虜情叵測,決難遞易。
予當體卿之意,特加存恤卿母,卿宜自寬。
」仍下敎曰:「柳斐病母處,令藥房,相當藥物劑送。
」斐爲將日久,而淸謹自守,居官盡職,吏民愛之。
8月3日 ○乙酉,上晝講《論語》于資政殿。
○黃海道信川、文化、載寧、江陰、牛峯、平山等地,大雨水,禾穀沈沒,平陸成川,或有民家漂沒,人畜渰死處。
監司權帖馳啓以聞,上令該曹,擧恤災之政。
○以張維爲大司憲,崔瓘爲開城留守,尹履之爲忠淸監司。
履之,昉之子也,爲人外似寬緩,而其中譎而不正。
維善於治民,曾爲守令,頗有治績。
樸炡爲檢詳,李守一爲鷄林府院君。
守一武士中,頗似謹飭,自宣廟朝,屢經閫帥四十餘年。
至是,錄振武功,進秩爲府院君。
尹璛爲兵曹參判,鄭忠信爲平安兵使。
8月4日 ○丙戌,上晝講《論語》于資政殿。
侍講官李植曰:「近聞李曙之言,則功臣大將等軍官,時在京中者,幾至千餘人,而皆是命中之才雲。
若分爲數三番,而別作兩營於闕門之外,使大將金瑬、李貴,領率扈衛,則事甚便當。
近來衙門甚多,渙散無統,如韓浚謙、東陽尉、綾原君及三公,皆帶軍官,豈有如是之理乎?是故,雖常漢,若一爲軍官,假威作弊於中外,人言藉藉矣。
」上曰:「別作名目,則料布之費甚多,使之番休,則必無其弊。
姑觀時勢,若無警急,則便爲革罷亦可也。
」時有軍官衙門,凡十四處,而因時事危疑,尙未革罷。
主將或有私自使喚者,橫行京外,弊端日滋,人言藉藉,而稱以扈衛,故無敢言者,植乃力陳之。
8月5日 ○丁亥,摠戎使李曙啓曰:「臣巡審右道,通津等八邑軍士,爲先作隊。
但作隊之後,必有摠領之人,而八邑守令,皆是文蔭,擇道內武弁前朝官一人,稱以千摠,使之往來各邑,專掌檢飭。
且兵典有曰:『兵無選鋒,無以制敵。
』選鋒之法,必有重賞,然後可以激勸。
請該曹所儲某樣唐貨及屬公雜物中,可用於賞格者,從優下送。
」上從之。
8月6日 ○戊子,都承旨鄭經世上疏,乞解。
時經世力陳仁城無罪於榻前,且與朝論不合,徑歸鄕裡。
至是,陳疏以辭。
答曰:「卿非林下逸士,進退似不可自任。
不辭而退,有若逃遁者然,無乃於禮有欠乎?日望卿來,不趐飢渴,卿又辭以疾病,予甚缺然。
卿勿控辭,須速上來,以副予望。
」 ○以宋象仁爲執義,金槃爲正言。
槃,長生之子也。
忠厚多質,議論純正,謹守家訓,有父祖風。
8月7日 ○己醜,上朝講《論語》于資政殿。
領事尹昉曰:「諸道水災甚慘,而關西之事,尤極難處矣。
」上曰:「今年水災,言之慘矣。
遼民分送之擧,監司、接伴使,不能盡力周旋,此甚可駭。
毛營所給之穀,已至六萬餘碩。
今者貿穀之事,決難從之。
宜遣善於辭令者,期於動聽可也。
元帥下去,則必有收拾西邊之擧,而今日之事,比前尤可慮也。
」罷黜後,引見洪州牧使李澥、碧潼郡守李崇元、木川縣監趙絅。
上謂澥曰:「朝廷講究恤民之事,而百姓未蒙其澤,卿須撫恤,使小民知朝廷本意。
近來守令,或以姑息爲要譽之地,而廢閣朝廷之命令,卿須竝行而不悖可也。
」上謂崇元曰:「西邊艱危之狀,十倍前日,勉爲之。
」仍賜弓矢,各一部。
○黑雲出南方,從地至天,有頭體似龍屈曲,長十餘丈。
8月8日 ○庚寅,政府、館閣二品以上會議,上號於慈殿,曰明烈。
○諫院啓曰:「毛都督接伴使尹毅立,受命下去,纔過半年,特蒙恩典,免其應坐之律,則所當食息銜感,死生以之,雖有疾病,未塡溝壑之前,惟當扶曳察任,而偃然馳啓,一向乞遞,揆之分義,豈敢如是?擯接重任,不可數易,而備局遽以改差陳啓,至蒙恩遞,亦甚非矣。
請當該堂上推考,尹毅立遞差公事,亦勿擧行。
飢民分賑,發銀貿糧,俱是無前之事,決無可堪之勢。
接伴使尹毅立,雖因疾病,不能親訴督府,或具揭呈,或因譯舌,百般開陳,庶幾動聽,而無一語周旋,直自分定,有若應行之事,以啓國家之弊。
雖拿來推治,不足以懲其罪,而此時此任,不可遞易,請從重推考。
監司李尙吉見信毛將,爲日已久,朝廷之責望於尙吉,亦非偶然。
若有如此重大之事,則所當竭力防塞,期於得請,而曾不動念,付之無可奈何,極爲非矣。
請竝從重推考。
時政得失,軍國機務;隨事論執,臺諫之責,而近日備局之事,兩司專不聞知。
自今以後,如有緊關公事,請令備局,依舊例一一傳示。
若或掩置,當該郞廳,捧承傳罷職。
」答曰:「依啓。
備局堂上,別無推考之事,勿煩。
」 8月9日 ○辛卯,上晝講《論語》于資政殿。
侍講官李植曰:「古之道統,必自人君相繼而傳。
周公沒後,道統不傳於人君,隻傳於在下之人。
以此小民之蒙澤,亦已鮮矣。
聖上天資,無剛柔之偏,有中和之氣,此所謂近道者也。
若於此,常常着意,孜孜下功,不汨於人欲,不弛於燕閑,恭己南面,正以守之,則帝王統緖,當自此而傳矣。
宋理宗崇信道學,以朱子之不得同時爲恨,而不能任用當時之眞儒,故前史謂理宗多慾之君也。
」同知事鄭曄曰:「李植所達,自上當體念者也。
三代以下,自周公以後,人君雖有向學之心,而不能終始典學,故爲治之效,亦止於漢、唐、宋而已,可勝歎哉!萬古帝王學問之淵源,不出於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十六字也。
治道之具,亦不外乎此也。
方今聖上天質沖和,物欲未著,若於此時,留意於精一之學,則吾東方億萬年無疆之福也。
我朝自宣祖時,士論攜貳,至于今日,其弊未已,此所以治不隆、世益衰也。
」上曰:「近見李珥行狀,則樸謹元、許篈等所爲之事,極可駭也。
」曄曰:「朋黨之禍,自乙亥始,而臣之出身,在於癸未,其時所聞,卽當從容備陳,自上幸一番聽納焉。
樸謹元則爲守陵官,不爲行素,故李珥斥之;許篈則以名父之子,省其父於尙州,瞷其父之病間,與尙州牧使宴飮,而終不知其父之死。
此言傳播,其後李珥塞其淸望。
及先王委任李珥,眷遇日隆,宋應漑、許篈、樸謹元,挾其前憾,必欲構陷,至以驕蹇慢上劾之。
先王震怒,皆命遠竄。
厥後許、樸之黨,睽睽疾視,終不保合矣。
」上曰:「李珥知治國根本者,而不得久安於朝廷之上,甚可惜也。
」曄曰:「金孝元少時,出入尹元衡家,沈義謙薄其爲人而斥之。
其後孝元見曺植,植力攻義謙,孝元與之合。
以是南方之人,以孝元爲主,而未幾以外戚,力攻義謙,李珥欲爲調和而不得。
己醜之獄,鄭澈以委官當之,其時豈無未盡之事?若謂鄭澈不能治獄則可,若以殺崔永慶論之,是暗昧之言也。
宣廟甲午,削奪之論復起,其時臣忝玉堂,以是爲言,金宇顒以大諫,劾臣以營護奸臣,在柳成龍當國之日,則不須言也。
至于今日,尙未打破黨論,惟在自上和平鎭定,然後可以爲國矣。
」植曰:「孝元雖曰直士,而交結無賴,此所以不直也。
當初先王,以孝元出補慶源,而李珥陳箚,改除三陟,欲以至誠保合之意,此亦可見矣。
」上曰:「此豈謂之直哉!直士則雖親,而有過則論之;雖踈,而無過則友之也。
蓋金孝元、沈義謙,先王若用重辟,則未知何如?」曄曰:「若泛看而治之,則君子得罪,而小人倖免也。
小人則陰爲樹黨,而外似和平;君子則不避嫌疑,雖其所親而指爲可用,有似偏黨,此人君之最宜留念者也。
若用舍合於公議,則自然融平,何至專用重辟乎?近來似無排擠之事,而且無大是非難曉處,雖曰西人,豈無未盡之事乎?但當廢朝之時,不參廢母之論,此在可取。
雖柳成龍相知之人,若有可用之士,所當用之。
至於交厚柳、樸,而爲人可用,則許令自新可也。
若諂事爾瞻之輩,則決不可同朝也。
」且曰:「近以明禮宮掌務之事,屢下嚴旨,殿下當導達慈殿,和顔以陳,期於無過而後已。
豈可諉之奉承慈殿,而爲此未安之擧乎?臺諫若見大段弊習,則雖洪柱元,猶當據法請罪,豈以幹涉慈殿,而置而不問乎?今日憲府之啓,至以妄論爲答,臣等相顧失色也。
豐呈女妓紅丹粧,乃廢朝之事,尤爲駭人耳目也。
」上曰:「慈殿十年幽廢之餘,暫享一朝之宴,不可以常時褻服爲之。
葦簾則如閭閻家設慶宴,尙且不用,豈可合於大禮所用乎?若以有弊而言之,則慈殿必以爲未安矣。
」 ○憲府啓曰:「今玆豐呈之擧,所以慰悅慈殿,誠有不可已者。
但念當此民窮財盡庶事草創之日,凡幹不緊儀物,似難悉遵舊制。
臣等取考該司磨鍊物件,則其中妓生紅丹粧所入諸色段羅五十餘匹,他物稱是,豐呈雖曰盛禮,女樂之用,隻爲耳目之玩。
平日所服銀花粧,亦足以成一場之樂,極一時之歡,何必費盡如許帑藏,不念傷財害民之戒乎?闕中所用朱簾,多至二十部,該用朱紅綠絲,穈費甚多,故尊崇都監禦輦簾子,猶以舊件修補,況此二十部之多乎?請妓生服飾,悉用銀花粧,闕中所用朱簾,悉以常時所用葦簾代之,以省浮費,以遵節用愛民之制。
」答曰:「妓粧、朱簾等物,豐呈所用,如是妄論,極爲非矣。
」 8月10日 ○壬辰,上晝講《論語》于資政殿。
○全羅道順天、光陽、求禮三邑大水,人物溺死者百餘人,牛馬溺死者三十餘頭,民家漂沒二百四十九區,堤堰決拆,川陸變遷,田場損害者,一千七百餘石。
監司李溟馳啓以聞,請依乙巳年江原道例,限十年復戶。
上令戶曹議處。
○樸炡爲副應敎,姜大進爲掌令。
○金藎國、南以恭等家,有匿名投書之事。
藎國上疏自解,仍封納其書。
上下敎于政院曰:「匿名書,雖在父子間,不可相傳。
金藎國、南以恭,以有識宰臣,至於封納政院,極爲駭愕。
竝從重推考。
」 8月11日 ○癸巳,上引見各司輪對官。
8月12日 ○甲午,都元帥李弘冑西下。
上引見弘冑曰:「今年海西一萬名,則分二番入防,而辛酉榜及罰防之數九千餘名,糧餉一事,最爲可慮。
」上曰:「海西之穀,趁時輸入,則可助萬一矣。
」弘冑曰:「今年事機,比前尤緊。
都監砲手數三哨,合氷之後,例爲入防,而若優數入送,則庶有緩急可恃之勢矣。
」上曰:「令都監議處。
」上又曰:「邊備解弛,無一可恃。
卿須百分勉勵,振擧紀律。
偵探一事,亦須着意爲之。
」上仍賜尙方劍,曰:「軍中不用命者,以此從事。
朝廷倚卿如長城,須體此意,俾無西顧之憂。
」弘冑拜辭而出。
上命三公及備局堂上,出餞郊外。
堂上軍官以上,竝宣醞。
其下則令該曹犒饋以送。
「 ○禮曹啓曰:「凡上號之禮,三殿竝爲上號,則大殿有方物,故兩殿竝爲封進。
若大妃殿獨爲進號,則無方物封進之例,隻政府、六曹封進物膳,各道則進箋陳賀而已。
今此莫重慶禮,隻上箋文,似爲未安。
請以時産物膳,從略封進之意,下諭諸道。
」從之。
○禮曹啓曰:「元子冊禮,上年春,本曹據禮啓請,允下而還寢。
厥後大臣覆請,非止一再,而未卽準許,因此冠禮亦未得行。
今者慶禮當前,元子不可以童丱入參。
請涓吉日,速行三加之禮,冊封應行之典,竝次次擧行。
大臣之意亦然,取啓。
」答曰:「姑徐。
」 ○大司成鄭曄上箚,乞遞師儒之長。
不許。
8月13日 ○乙未,諫院啓曰:「盜賦之竊發,實由於使良民失其恒心,則字牧者,不得辭其責矣。
近來明火劇賊,處處爲患,昆陽罪人柳?,至被殺死;陜川郡守許涵行到尼山,亦爲刃傷,方在死生中,事極驚駭。
朝士之死傷在於境內,而爲守宰者,旣不能救,又未聞設機跟捕,兩邑守令,請命罷職。
監、兵使任分閫之寄,殺越之盜,任其橫行,而未聞捕捉,亦爲非矣。
兩道監兵使竝推考,使之各別嚴督購捕。
」答曰:「竝推考。
」 ○憲府啓曰:「臣等卽接襄陽府牒呈,楡岾寺僧人,稱以防納其人之價,謀占本府屬公之物,圖出新本宮印文牌字二張,恐嚇官吏雲。
臣等取考該曹文簿,則所謂寺僧防納者,的是虛僞。
防納牟利之徒,漁奪生民,誠爲向來痼弊,況以山僧夤緣宮家胥吏,造作騙巧,作弊外方,殊極可駭。
欲爲盤問,不肯就捕,此而不治,法府威令無以得行,殊無宮府一體之義。
請新本宮掌務稤奴等,令攸司囚禁嚴治,後査出印文成給之吏,依法科罪,以杜後弊。
工曹郞官移關外方,督捧僧人防納之價。
防納之禁,國法甚嚴,山僧防納,尤極可駭,而身爲該官,非徒不能禁斷,反爲成給公文,當該郞廳,請命罷職。
」答曰:「新本宮事,宜體予意,更加諒察,勿爲率易論之。
工曹當該郞廳,推考。
」再啓,從之。
本宮下人,逾月固爭而不從。
○兵曹啓曰:「上年濟州所取武科三十二人,因國家多事,尙未殿試,海島之人,殊甚缺然。
請令趁來春一齊上來,別爲試取,以慰其心。
」上從之。
8月14日 ○丙申,備邊司,因李時發所陳江都事宜,覆啓曰:「黃海道六鎭浦及沿邊各邑舟師,申飭整頓,以備緩急。
賊若來犯,則令各其邊將,領舡下海,急赴延安前洋,橫截江口,一以遮遏延白之路,一以護衛江都之北,此是最切之策,而但海西本無水使,監、兵使雖爲兼任,而臨變則策應直路危亂之際,無指揮號令之主將,則各鎭邊將,何能一齊來會於信地乎?前以所江僉使兼防禦使,蓋爲此也。
卽今僉使曹後益,門地卑微,素無名稱,令該曹改差,以臨急倚仗之人,擬差防禦使,急速下送。
」上從之。
8月16日 ○戊戌,政院啓曰:「臣等竊觀,先朝加給由之命,必於重臣行之。
近日此擧頻數,至於呂裀吉,以武夫新被臺論,而亦有是命。
別樣恩典,混施無辨,日後敦勉重臣之擧,將何以加之乎?臣等不勝未安,敢此申稟。
」答曰:「其單子,還入。
」 ○設都監,將修改穆陵石物,旣而停之。
初,陵上莎臺、地臺、屛風石,橫拆者多,且有罅隙,遣大臣禮官奉審。
後,都監將爲始役,先遣都監堂上金藎國等,更審形止,則還奏言:「罅隙之處,居陵上三分之一,毀撤修改,功役浩大。
且自己酉修改之後,已經十六年之久,所築石灰,四面堅凝,不得不用釘拆破。
且實土塡灰,必用杵築,玄宮咫尺,下手極難。
莫重之事,不可不詳愼。
」上以是問於大臣,申欽、尹昉皆以爲:「今番罅隙,不至於己酉之甚,改築之未安,亦且如此。
姑塡以油灰,以待後日而處之。
」上從之。
○右贊成李貴請對言:「今此兇書,必有根柢之事,朝廷不可不窮極尋捕。
前年匿名書若不實,則此亦可棄,前旣驗焉,今豈可置之?請急速購募。
」上令廟堂議處。
備局回啓曰:「近來此事,前後非一,必有樂禍喜亂者煽俑眩惑,以亂人聽。
令該曹,設立購募事目,期於必得。
且叔世人心,已到十分地頭,不無因此誣告之患。
依法反坐之意,竝入於事目中爲當。
」上從之。
8月17日 ○己亥,下敎曰:「近來,朝廷之上,怠慢成習,召命臨門,偃然托疾不來。
雖親臨擧動之時,安臥不起者亦多。
此豈人臣之道理也?極爲寒心。
昨日收議時,分明衆所共知老病者外,稱病不來之人,竝從重推考。
」 ○夜對于興政堂,講《大學衍義》。
侍講官李植曰:「凡事,非天理則皆人欲也。
雖有氣質之高,未免私欲之汚,況人君處崇高之地,物欲之交攻,尤有異於凡人,必奮發立志,日新不已,然後天理常存,而人欲自然退聽。
其要,亦在乎親賢臣、遠侫人而已。
」講訖,賜酒而罷。
8月19日 ○辛醜,諫院啓曰:「左右史,職親地邃,不敢任便,而檢閱李坰托稱親病,呈疏下去,極爲駭愕。
請罷職。
」答曰:「遞差。
」 ○憲府啓曰:「靈光郡守元鬥杓,曾於春間,領軍往來,路過井邑,遂因軍官之私囑,杖殺官奴之夫妻,其時乃空官也。
厥後屍親呈狀于本縣,則縣監終不聽理。
其道監司,萬無不聞之理,而怯於鬥杓之氣勢,不敢摘發,殊極寒心。
請元鬥杓拿推,井邑縣監李仁傳,罷職不敍,監司推考。
」上從之。
○有一封書,自西邊撥上,遞到政院,以瑞興出身文熙宗爲名,而告變之辭,極爲荒雜。
上令廟堂議處,發遣金吾郞,往拿文熙宗,則瑞興元無其人。
更遣備局郞,査問撥上一路,摘發封書始出之處,而終不得。
8月20日 ○壬寅,上禦資政殿,引見回答使鄭岦等,曰:「被擄之人,尙多留在者,刷還之事,着實爲之。
」岦曰:「聞被擄之人,今已男婚女嫁,有子有孫,不願出來雲,而臣等旣已奉命,敢不盡心!」上曰:「聞前日不能檢飭下輩,頗有見侮之事。
須十分勉之。
」岦曰:「臣等曾請搜銀禦史者,蓋以此也。
」上曰:「都在使臣之如何,不在京官一時之點檢爾。
且我國之人不能探知隣國之事,爾等此行,須一一鉤得以來。
」仍各賜豹皮一領,弓箭各一部。
8月22日 ○甲辰,禮曹啓曰:「島主,因我國懇求火銃,委送百柄,稱以別禮,而要得人蔘五百斤,以爲使臣接待之用,而該曹所儲竭乏,無以應副。
且慮開端許貿,則恐有日後難支之弊,議于備局,隻送十斤,以塞其望。
且以花絲紬等物,務準火銃之價,而聞其終不受去,使臣今將渡海,先失島主歡心,不無可慮之端。
與戶曹商議,則奮捧已盡,隻備四十斤雲。
通前所定十斤,以五十斤下送宜當。
」從之。
8月24日 ○丙午,上親祭于南別殿,奉審太祖、世祖影幀。
○領議政李元翼上箚,辭職。
不許,遣內醫看病。
○平安兵使鄭忠信上疏,乞遞。
不許。
忠信,本光州貢生也。
爲人短小而敏慧有才,且解文字,故相李恒福知其可用,遂加翦拂,屢爲邊郡。
鞍嶺之役,忠信之功居多,至是,擢拜西閫。
○以金長生爲工曹參議,兪伯曾爲應敎,鄭百昌爲修撰,李時白爲水原府使。
8月25日 ○丁未,平安監司李尙吉馳啓曰:「毛帥銀貨發賣及饑民分送之事,俱係大段之弊,臣於其時,罔夜馳到蛇浦,卽將貿米分賑未便之意,再三言說,則都督黽勉屈意,先許饑民收入一款,而減米之事,猶不快諾。
翌朝更爲懇請,則隻減四萬,臣辭退登舡之際,更令譯官陳懇,則又減一萬。
都督旣以半減貿來,還入饑民,多有德色。
一向煩聒,不無逢怒之患,而日後或有漸次周旋之地,今姑還來,以待期會。
』上下其啓于備局。
○大將申景禛軍官李德男上變言:「內禁衛金大潤、朱德元等,有謀逆之狀,而別武士金希男,實主其謀。
海州、延安等邑哨軍將,欲相通領來,而西下南兵結陣城外之時,欲因將官中相識者,乘時擧事。
」卽設鞫廳訊問,則大潤、德元所供,一如上變之言。
希男則供稱:「大潤因嫌構誣。
」大潤、德元,嚴刑更訊,後正刑;希男累刑不服。
德男上變之後,大將申景禛等,卽詣闕,請聚軍官及都監兵,以備扈衛,下番軍卒,亦請召集。
上不許徵下番之卒。
且遣人詗察,則回言鞍嶺中峯,有數十人,屯聚發矢之後,皆卽散走。
命遣李曙搜捕,則不見可疑之迹,隻遇一人於山麓,其足傷折,問之,言語茫昧,有若狐魅所惑者。
訊鞫則乃閑良李雲吉,而德男以爲,與大潤同謀者也。
累刑之後,猶稱行走山谷,實出於昏惑不自知。
復問於德男則乃曰:「初謂此人與大潤偶語者,錯認其面目也。
」於是,鞫廳啓曰:「臣等見各人供招,德男所供,皆推諉於大潤,大潤所供,與之一一相符,辭色少無疑難。
觀其情狀,有似相約者然。
大潤又歸言根於希男,而希男乃殘劣賤隷,決非主張逆謀之人。
似是大潤欲構陷希男,爭馬忿恨,以起此獄,其言恐或不虛。
雲吉本非出於當初賊招,德男旣以爲誤認,事在可議。
」上引見推官,査問獄情,遂命放希男、雲吉,被告鄭義男等四人,亦竝釋。
8月26日 ○戊申,上朝講《孟子》于資政殿。
左議政申欽曰:「前日都督招還流民,又減撥賣銀五萬雲。
臣意,以此兩事緻謝,而猶以貿穀難從之意,措辭於揭帖中,遣使臣一番往返似當。
」上曰:「依爲之。
」欽曰:「李時發之行,領相與李貴,皆言其不可。
蓋兩南兵使,必盡心爲之,豈待時發之行乎?」李貴曰:「若別遣京官,按其束伍原籍,而盡責充定於列邑,則必多騷屑之弊。
宜令監司,申飭鎭管,詳知其虛實老弱而從容團束,則可無騷屑之患,而事易就緖矣。
」上曰:「若令本道監兵使主管,則可以從容爲之,何必別遣京官?時發之行,令廟堂議處。
且團束之後,則京官不可不一度巡審也。
」時李時發請往三南,團束軍兵,故有此議。
講罷,引見開城留守崔瓘、京畿水使申景禋、許沙萬戶韓守謙等。
8月27日 ○己酉,上朝講《孟子》于資政殿。
知事徐渻曰:「先王誌文撰出時,時事已謬,多有失實者,大君及臨海事,俱不載錄。
閭閻間士夫碑誌,尙不可不備,況先王誌石乎?誌石埋在隧道之外,掘出而改之,有何未安者乎?」上曰:「予非不知也。
第以掘出已埋之石,爲重難耳。
」領相尹昉曰:「不可不改,宜待時而改之也。
」渻曰:「群臣之被誣者,皆已伸雪,而獨此先王誌石,尙未改之。
若置之於相忘之地者然,豈非未安之甚也?」上曰:「誌文之作,何如是也?」渻曰:「李恒福,以李山海爲能製述,故遂令製之,而山海欲取媚於光海,其作如此矣。
」 8月28日 ○庚戌,右贊成李貴上箚,以爲:「扈衛不可不嚴,請時禦所兩處軍營諸將軍官,給料合番。
且新抄禦營軍,與都監軍分爲左右營,以備扈衛。
」上從之。
○以張顯光爲吏曹參議,金尙憲爲大司諫。
尙憲,爲人端方介潔,言動中節,表裏粹正,如精金美玉,望之澟然,人不敢幹以私。
文章亦勁援高妙,逼於古作者。
立朝以來,行己不苟,嫉惡如讐,以此屢遭擯斥,而不以利害禍福動其中。
光海時,廢處田野,反正初,以居憂未卽登用。
服關,首拜吏議。
至是拜諫長,人皆想望其風采。
8月29日 ○辛亥,三道大同廳啓曰:「大同事目中未妥處,有參酌以啓之敎矣。
臣等謹因聖問,更爲商量,則三名日進上中,大妃殿則仍存勿減,而誤入於竝減之中,臣等踈漏之緻也。
大米代雜穀加捧之數,則一依常行物價,斟酌磨鍊,此則民必不以爲苦矣。
江原道與兩湖鬥數,多寡不同之故,則頃因伊川人高忠鄕等,上疏回啓,已爲盡達矣。
然聖敎丁寧,深以賦役不均爲慮,此則就加捧二鬥之數,似當量減一鬥矣。
兩湖收米九鬥過多及春秋等米一時收捧,民必若之之敎,實出於愛民之至意,臣等尤不勝感激焉。
但民結所納,惟京貢物最多;本道所用,則不至甚多。
且癸亥條,則其人價布及些少本色貢物,不入作米中者,亦頗有之,而今此甲子條,則竝爲作米,故不得不加其鬥數,此則出於事勢之不得已也。
且京畿宣惠廳,則道裡便近,故一年所捧,分爲春秋兩等,秋等則冬前來納,春等則春初畢輸矣。
至如湖西泰安以下及湖南作米各官,則水路險遠,秋冬不可舡運,故待春載送,其間舂備之期,至於四五朔之久,則雖曰一時收捧,而分等之意,寓於其中。
況冬前米穀未貴,民之出米,不至甚難,而一備之後,則更無徵督之擾,小民雖始以爲苦,而終必知恩矣。
然民之情態,各自不同,以其一時出米爲苦,亦不可保其必無。
依聖敎分爲兩等,秋等則以九月十月十一月爲限,春等則以十二月正月二月爲限。
大率必及三四月風和之時,無遺漕連,似爲便當。
且本廳事目磨鍊時,則一結收米十六鬥,京外諸役,竝入其中,而其後因民飢歲歉,不得已屢變其制,故今甲子條應行事目,亦因癸亥已行之規而爲之矣。
近間連因外方來人得聞,民間徭役所出,比前差減。
前之不悅於此法者,稍稍稱便,而猶以法令未純爲病。
蓋京納貢物之外,尙有三營所納及朔進上、官需、衙料、刷馬等役,而使守令任意自捧,以應其役,往往不免有仍踵前習者,民之病也。
臣等更爲商議,欲令自今爲始,兩湖則捧十五鬥,江原道則捧十六鬥,而十鬥收捧於本廳,各司各樣貢物及其人皂隷、禮曹進俸紙、觀象監日課紙等役,全數辦供。
其餘則留給本道,以供進上方物、本色貢物、內醫院藥材、官需刷馬及本道不得已應供之役,而但念外方諸役,自本廳有難遙度,故欲爲分遣本廳郞廳于三道,就其留給本道之數,與監司、四長官、守宰及剛明差使員,詢問各官,採訪民情,務令得便,磨錬回報,後定爲事目,稟裁頒行,庶爲久行無弊之法,而論議未完,未及啓達矣。
」答曰知道。
○夜,流星出天紀星下,入西方。
〈仁祖大王實錄卷之六〉 九月 9月1日 ○朔壬子,上晝講《孟子》于資政殿。
戶曹判書沈悅曰:「禦營軍今將上來,令本曹特備糧料。
都監軍士之料,一朔幾至三千石,雖盡捧各道三手糧,猶患不足,而近來海西則專委西餉,他道亦多流亡絶戶,實入甚縮。
至於各衙門軍官及鞭棍手之類,皆新設之兵,東西拮據,僅得接濟,而禦營軍放料,又出意外,罔知所措。
」上曰:「予亦慮餉道之難辦,故所徵軍士,其數不多,須善爲措處。
」悅曰:「頃日筵臣啓請取用統營之穀,而目今秋節已高,舡運爲難。
壬戌、癸亥未捧田稅,刻期輸送,以補經費之意,請急急下諭于兩湖監都事。
」上從之。
○先是憲府論新本宮稤奴囚禁嚴治事,而踰月不從。
於是大司憲鄭曄、執義宋象仁、掌令權鑊、姜大進、持平李景容、金榮祖等,以作奸犯科之人,臣等不能直爲囚治,曠日相持,難免疲軟之失,引避而出,卽捉囚稤奴李有點。
上見囚單子下敎曰:「不允之事,如是任意囚治,今日臺官可謂慢蔑君命矣,放送。
」政院啓曰:「伏覩下憲府之敎,至有任意囚治慢蔑君命等語,臣等相顧驚嘆,不知所達有點作弊之狀、法府按治之責,已盡於前日論啓之中,若以請罪爲任意,按法爲慢蔑,則不亦未安之甚乎?臣等寧得罪於殿下,而不欲使殿下得罪於丘民。
伏願亟加三思,還收未安之敎,以示優容臺閣之道。
」答曰:「所謂印文,有點輩若僞造,則自有其律,予必不饒。
若非僞造,則今日憲府之所,爲豈非未安之甚乎?爾等更加深思,勿爲煩啓。
」大司憲鄭曄等啓曰:「殿下卽位之初,人心肅然,奸弊自息,中外想望,至治可期。
曾未一年,紀綱漸頹,至於宮掖賤隷,圖出印紙,貽害生民者,相踵而起,將無異於曩日之所爲上累慈殿塞淵之德,又玷聖上淸明之理,使懽忻欲生之民,復有蹙頞之怨,則臣等之啓請治罪,實出於不得已也。
況以直爲囚治之意,懇懇於避嫌之啓,其可謂慢蔑君命者乎?臣等雖無狀,所居者執法之地也。
若唯事承順,事涉宮掖則不言,事涉聖躬則不言,依阿度日,則不知置國事於何地耶?雖曰:」事關慈殿,在殿下養志之孝,亦當有幾諫之義,而每以摧折臺官,爲上承慈志之道,此豈所望於殿下者哉?臣等旣被嚴旨,不可晏然仍冒請亟斥臣等之職,以正其罪。
「答曰:」勿辭。
「諫院處置曰:」祖宗朝旣立法制,而憲府所掌,在於禁濫僞,則事之奸濫,莫有點若也。
古之奉法之臣,或有奸犯祖宗之制者,則雖太後之親屬,天子之近臣,猶不敢有所縱矣。
況微賤下胥之輩,欺罔上聽,濫出印文,撓害民間,斂怨歸國者,安可置而不問也哉?今此憲府所爲,正得臺官執法之體,請竝出仕。
「上命竝遞差。
諫院再啓曰:」卽承憲府竝遞之命,臣等聚首驚駭,不料聖明之有此擧也。
因一幺麿下胥之事,盡遞執法之臣,狐鼠自此而增氣,朝廷自此而結舌,國家必至於危亡之域。
此臣等之所以不避鈇鉞之誅,直欲碎首於殿陛之下者也。
請還收憲府遞差之命。
「答曰:」憲府不無所失,不可不遞,勿爲煩論。
「承旨洪命亨啓曰:」臺官之執法不撓,乃盛世事也。
今以一時忤旨之故,全數遞差,法府一空,科場小事,固不足恤,其有累於聖德,爲如何哉?臣承命驚駭,遞差承傳,不敢捧入。
請還收遞差之命,以示優容臺諫之意,不勝幸甚。
「傳曰:」不允。
「弘文館副提學洪瑞鳳、應敎兪伯曾、修撰李昭漢等上箚曰: 孝子事親之道,固宜以順德爲主,人君聽言之際,亦必以優容爲美。
頃日憲府諸官目見緇髡之冒禁防納、宮奴之圖出印紙,曠日論列,請治厥罪者,其意豈有他哉?欲使聖朝無一事或蹈夫曩時之弊也。
旣未蒙允,則引嫌而後囚之,朝野之論,多其仗馬之不喑,慮後杜漸之見,正在於此矣。
設令此事,稍涉慈殿,冀殿下柔聲善導,終歸於無過之地而已。
慢蔑君命之敎,已孤瞻仰之心,竝遞之命,踵下於規例之外,此實卽位以來所未有之擧也。
一言喪邦,其此之謂乎?日月之蝕,終不害於旣更之大明。
伏願聖明亟收竝遞之命,一以盡帝王大孝之道,一以廓虛受諫諍之量,幸甚。
」 答曰:「省箚具悉,憲府旣有所失,似難在職矣。
」 ○右贊成李貴請以都監砲手二千,下送元帥軍門,以其廩料,調養外方武士,以爲宿衛之地。
都監覆啓曰:「近來五六歲,徵發南方,遠戍西邊,以此國內騷然,民力蕩竭,賊未至而國先弊矣。
今年廟堂定議,不發南兵,誠爲長算,而目今秋防正急,邊兵單弱李貴之請送都監兵,允合於備禦之道。
觀邊上事機,加抄入送爲當。
但都監軍需竭乏,累百資送,無計措辦。
且入防軍廩料,則例給其妻子,亦難移養他兵。
京中不可無冬前待變之兵,抄徵外方武士及禦營軍,誠爲今日急務,而糧料難辦如許?請令該曹磨鍊後徵聚。
」上許之。
9月2日 ○癸醜,上晝講《孟子》于資政殿。
○備邊司啓曰:「都督旣因李尙吉之請,半減銀貨之數,而卽今五萬之數,亦豈取必於本國哉?銀貨發給之際,李尙吉固當周旋更減,必不準換,請權盼齎咨之行,姑勿發送,仍令李尙吉更爲周旋,期於又減。
」答曰:「依爲之。
」 9月3日 ○甲寅,前月二十八日,賊兵數百餘來犯鎭江、中江等處,焚蕩唐人屯穀,擄掠農軍,出沒沿江上下。
義州府尹柳斐馳啓以聞,仍請都監砲手,優數下送,從之。
且申飭元帥以下。
9月4日 ○乙卯,上展謁于健元陵、顯陵、裕陵。
仍命大臣攝祭,親祭于穆陵,賜京畿監司韓汝溭豹皮一領,都事李惟達、楊州牧使張紳弓箭各一部,四陵參奉各弓子一張。
○夕大雷電。
五更流星出北極星下。
9月5日 ○丙辰,都元帥李弘冑馳啓曰:「內奴三分之一,免貢作隊,已爲啓下,而臣取考兩西軍案,則黃海應防之軍,數不滿萬,四番輪回,泒守諸鎭,甚爲零星。
至於內奴,則旣無逐年防邊之苦,又無身役難支之患,可堪荷戈者,不爲不多,而隻以三分之一作隊,則其數不多。
當此邊虞孔棘之日,不可無大叚變通,內奴等宜勿拘分數,丁壯則抄赴邊戍,老弱則收貢上納。
請令廟堂商確指揮。
」上下于備局。
○左議政尹昉、右議政申欽啓曰:「昨日回駕之時,日色凄薄,雷電交至。
臣等竊念天之所以鼓動萬物者雷也。
雷以二月出地,百八十日,八月入地,亦百八十日。
品彙因之以爲動蟄,人事候之以審節序,蓋未嘗爽也。
收聲已久而發作無時,則害物多矣。
稽之前史,相臣不職則其應如此。
臣等之不可不策免者,至是而益彰矣。
且京房《易傳》曰:『失時之雷,主人君敎令,其救也恤孤寡、振冤滯、議獄刑、愼敎條。
』伏願聖明曲察微忱,改蔔賢德,與共國事。
殿下亦宜愈加修省,以盡應天之實。
」答曰:「靜省咎徵,罪實在予。
卿等勿爲此言,益殫赤心,以匡國事。
規戒之辭。
當體念焉。
」 ○下敎政院曰:「近日臺官不以國事爲念,唯以呈病爲高,朝除暮辭,乍出旋入,予甚怪之。
自今分明身有重病者外,呈辭單子,勿爲捧入。
」 ○夜一更,流星出奎星下。
五更,流星出弧星下。
9月6日 ○丁巳,上晝講《孟子》于文政殿。
同知事吳允謙曰:「臣曾於筵中,請參觀《大學或問》,以資格緻之功矣。
若於此書,特加玩索,則所見由此而益明,所學由此而益高,終至於曲暢旁通,無所礙於處事之際矣。
」上曰:「時未校正雲,從當省覽焉。
」侍講官兪伯曾曰:「憲府之捉治有點,實是臺官之得體,而旣下漫蔑之敎,又降遞差之命,因一賤隷,盡免言官,是豈所望於殿下者乎?本館之箚,旣已隨參,而敢陳未盡之懷,庶冀聖明之悔悟矣。
」上曰:「臺官處事,甚爲無識,有何得體之道乎?不辨其人之僞造與否,任意推治,極爲不當。
」允謙曰:「有點設無僞造之罪,其容接山僧,圖出印文,都是渠之所爲,則憲府之囚治,正得執法之體,而辭旨嚴峻,已爲未安。
至於竝遞之命,尤非群下所望於聖明者也。
」上不答。
○兵曹請新恩出身赴防犇喪者,勿令追立未準朔之番,如有虛僞者,摘發梟示于軍前。
上從之。
○下敎曰:「近日禁府凡推閱公事,趁不回啓,頗有滯獄之弊,事極非矣,堂上竝推考。
」 ○下敎曰:「贊成金瑬、李貴,曩日率西方人,皆有子女雲。
其母子竝爲免賤,使元勳家累,無載名賤籍沒世被侵之患。
」時金瑬、李貴,皆畜關西官娼,不肯刷還故也。
○夜上引見右贊成李貴、判尹李曙于興政堂。
上謂貴等曰:「闕中直宿之日,欲爲常常引見,而近因多事未果爾。
」貴曰:「伏承聖敎,感激不知所達。
臣聞明日科擧又退雲,中國則雖値國喪,亦不退行。
祖宗朝絶無退行之時,而廢朝以來,始有此弊,或有退至數年之久。
今日此擧,誠可寒心。
前頭有親臨閱武之擧,科日今若又退,則勢將次第退行,此亦不可不慮。
」上曰:「廢朝時則無故而屢退,若有事故,雖退何妨。
」貴曰:「臺官之任,在於補闕拾遺,而憲府之禁濫僞,固其職耳。
當此遠方多士聚會之時,乃有如此失中之擧,人心惶惑,中外傳播,甚非美事也。
玉堂論之不允、群下爭之不許,非徒氣象之不好,書之史筆,亦豈不可畏哉?伏願還收成命,因行科擧,則改過之美,有如日月之旣更矣。
」上曰:「旣爲遞差,不可還收成命矣。
且渠若僞造,則固當治以其律,若非渠之自作,則事係慈殿,何敢任意爲之?父母雖有過擧,豈可呵責其使令之人乎?」貴曰:「先王下敎,令義盈庫促入黃蠟,李珥方爲諫長,終始堅執,先王卽令還出。
且臣曾於先朝,爲安山郡守,其時內司下人,持內旨而來。
臣以爲內旨必經由政院,而監司移文然後,方可施行,不爲奉行。
其後先王特令關由政院,此亦殿下之家法也。
」又曰:「都監逃軍之數,多至九百名,豈可盡用軍律乎?初欲築城而未果,又欲埋炭而中止,又欲罰防而還止,其後又有減料收米之事雲矣。
」李曙曰:「頃日則每朔徵炭一石,近則每朔減料五升,收其所減之數,移送別造都監,以爲鳥銃造成之資爾。
」上曰:「減料之事,尤爲不當。
到今思之,決杖似可,而事在旣往,不須更言。
」貴曰:「若於親幸習陣之日,特下蕩滌之命,則必懷感激之心矣。
」上命賜貴、曙豹皮各一領。
○五更流星出星星下。
9月7日 ○戊午,尊王大妃金氏爲大王大妃。
禮曹啓曰:「臣等謹考歷代帝王之尊母後,稱號皆有等級。
如宋朝神宗卽位,英宗宣仁聖烈皇後爲皇太後,及哲宗卽位,尊爲太皇太後。
如此類非一,而漢時又有太皇後之號,我國舊例,亦皆如此。
今此慈殿上號時隻稱王大妃,於禮未安,當依古事,稱以大王大妃。
」上可其議,而慈殿不許。
領議政尹昉、右議政申欽,啓于慈殿曰:「自古尊崇事例,以子承統,而大妃殿在母行,則稱爲王大妃,以孫承統,而大妃在祖母行,則稱爲大王大妃,中國亦然。
前史所稱皇太後、太皇太後之有別,蓋以此也。
漢時上官皇後在宣帝時,爲太皇太後,宋時宣仁皇後在哲宗時,爲太皇太後。
其在我朝,貞熹王後在成宗朝,爲大王大妃,此皆事例之可據者也。
惟我慈殿,上贊宣廟夙著內敎,中罹險艱,益秉塞淵。
今者母儀,光臨一國,丕冒加號徽稱,未容有所撝謙。
群下聚首,佇見慶禮,而封書又降,不卽允許,不獨臣等爲然,以殿下之至誠達孝,豈敢安於心乎?伏願亟軫殿下之誠孝,俯循臣民之輿望,特賜兪音。
」三啓乃從之。
○夜一更,流星出鬼星下。
9月8日 ○己未,右議政申欽,請勿遞憲府多官,從之。
時大司憲鄭曄等,以囚治宮奴事,有特遞之敎。
政院、諫院、玉堂,皆請還收而不許。
欽乃上箚曰: 伏聞聖明,以憲府囚治本宮下人之故,旣降嚴批,又有遞差之命。
喉舌之臣反復陳啓,儒臣、諫臣爭執不可,而天聽邈然,臣竊憂焉。
以殿下之盛德,其不爲賤隷地者,孰不知之?而憲府諸臣不體聖意之所在,牢執不已,未蒙允許,遽先囚治,則或可謂過中矣,亦可謂不審事勢者也。
但聞其詳,則所謂囚治者,非有逮繫刑訊之,實暫緻憲府,詰責而旋放之爾。
若一切督過,至加聲色,則雷霆之下,必有摧折之患矣。
多士赴試,半夜還散,景色非常,中外惶惑,淵衷所存,孰能家道而戶喩?伏願聖明平心默省,寬假優容,還收遞差之命。
臺閣之臣,目見積弊,思欲杜漸,爭懷激勵之志,不思批鱗之難,其心有足恕者。
牽裾者近於不恭,焚詔者涉於悖妄,而前史以爲美談,先儒不以爲非者,良以人主不爲包容,則無以來直言而作士氣也。
蘇軾有言曰:「欲求死節之臣,常於犯顔敢諫中。
」求之衰叔之也,風勵鼓動,猶恐其偸靡,可不愼歟?臣非敢爲臺官左右之也,治道所關,不敢不陳。
答曰:「省卿箚辭,嘉卿愛君之誠。
憲府囚治之人,雖是賤隷,係于慈殿之事,故不得不遞矣。
到今思之,予亦過矣。
古語雲:『木從繩則正』,聞過而改,亦何難哉?箚辭依啓。
」大司憲鄭曄等啓曰:「臣等俱以無狀,待罪法官,言無倫脊,事多顚妄,緻有無前之擧,人心惶惑,遠近傳播,臣等之罪,萬死猶甘,而雷霆霽威,天地恢量,斧鉞不加,召命反下,人皆仰日月之更,此豈臣等之私感而已哉?所當奔走殫力,服事官次之不暇,而但念臣等所居者,風憲之地也;所執者,祖宗之法也。
法所當紏,則雖君父近屬,猶所不避,況宮掖一賤隷乎?治一賤隷,此甚微事,而責以人臣之極罪,設使臣等復居是職,袖手噤口,復何猷爲?且士夫之所重者,廉恥也;臺閣之所執者,風裁也。
隨斥而退,應呼而進,有同輿臺之賤,則臣等之喪廉恥,固不足言,於聖上待臺諫之道,亦不當如是輕賤之也。
臣等決不可自輕其身,重辱名器,請命仍遞臣等之職,以重臺諫之體。
」答曰:「勿辭。
」曄等遂呈病以遞。
9月9日 ○庚申,上晝講《孟子》于資政殿。
同知事吳允謙曰:「大臣啓辭,旣爲允從,群下孰不感悅?古語曰:『過而能改,善莫大焉。
』且顔子不貳過,聖人許之。
伏願勿忘此心,如顔子之好學,則必至不貳過之域矣。
」上曰:「予旣無學力,又無識見,聖賢之事,非寡昧所及也。
且臺諫亦不貳過,則豈不美乎?」特進官李睟光曰:「近來士習,少無作成之效矣。
《心經》、《近思錄》,踐履之士,旣爲絶少,則何望其以寧之美乎?大抵人才成就之道,不可一朝而丕變。
臣之所見則如館學多士,使之誦習《心經》、《近思錄》,且於科期,姑除《家禮》、《大典》,而以此爲取士之程式,則必有食效之期矣。
」上曰:「《大典》、《家禮》,旣有古規,似難停罷。
然若誦習此等聖賢書,則其效必大矣。
」 ○夜一更,白雲一道,起自乾方,指巽方,掩月而過。
9月10日 ○辛酉,上晝講《孟子》于資政殿。
知事徐渻曰:「武士之爲嘉善堂上者,其數極多,而不得付祿,事甚不當。
臣曾記壬辰年間,爲兵曹參知,其時判書卽李恒福也。
凡有承傳之人,付同知、僉知,受祿二等而後,卽爲遞改。
渠等不以爲冤,而亦該曹奉行,承傳之意也。
今亦依此例施行似當。
」上曰:「此事甚好矣。
○諫院啓曰:「設科取士,莫重之事,考官如不得人,則無以辨別才否,而且未免見輕於多士。
頃日試官如樸??之貪贓無行,見棄士論;李後天之僥倖登第,多有人言者,苟充擬望,極爲未便。
請該曹堂上郞廳竝推考,今後各別擇擬,以重取士之擧。
」上從之。
○上下敎曰:「都承旨鄭經世,前爲副提學時,《論語》一部,終始進講,盡心論難,惓惓不已,予甚嘉歎。
古語曰:『無言不酬』,其特加一資,以表予意。
」 9月11日 ○壬戌,上晝講《孟子》于資政殿。
仍引見各司輪對官。
○戶曹啓曰:「訓鍊都監砲殺手料布,常患不足,而今則旣有各衙門軍官給料之費,又有禦營軍調聚之擧,前頭糧餉,百計無策。
全羅監司李溟別備米五六千石,宜沒數取來,以繼軍餉。
且京畿今年田稅、三手糧及癸亥未收,別定差員,督納京倉,未及定限,則監司推考,差員及尤甚守令罷黜,監官等邊遠充軍。
今日裕財之道,不須別樣規畫,隻當收拾應捧之物,而朝廷命令,不行於外方,奴婢身貢、魚鹽舡稅,過數年而不納,經用竭乏,無足怪矣。
波市坪壬癸兩年魚稅、舡稅,至今不納,差使員推考;壬癸甲三年魚稅,盡爲作木,十月前督送,如或不謹,則兩湖都事,竝爲拿推之意,知會何如?」上允之。
9月12日 ○癸亥,以李睟光爲右參贊,樸東善爲大司憲,李植爲執義。
9月13日 ○甲子,敬陵參奉李義吉上疏,請追崇大院君,政院卻之,仍啓曰:「李義吉之疏,肆言無忌,有若敦迫君父之爲者,極爲寒心。
此是國家莫大典禮,上年禮官與儒臣參考經史,裁酌今古,定議于大臣,非不詳悉,而乃有一種異論,俑於樸知誡之疏,蓋已駸駸。
然有廟饗之意,而猶不敢公然道之。
今義吉則直曰:『殿下之宗廟,爲殿下父、祖、曾、高設也』,其言之輕率怪妄,又已甚矣;至於廟寢廊廡之喩,尤極無謂。
臣等固知此等無理之說,不足以熒惑聖聽於論議已定之後,而區區之慮,猶不敢昧然捧入,敢此陳達。
」答曰:「知道。
」 ○仁城君珙親臨習陣時,宗宰落點,上疏言: 名出賊口,朝廷屢請處斷,何敢入侍諸宰之後,有若平常之人?伏乞亟加斧鉞,以正臣罪,還收宗宰之命。
上答曰:「觀卿疏辭,予甚驚怪。
是何言也,是何言也?使叔父不得安心,實予寡昧無狀之緻也。
願卿勿以人言介意,體予至懷,安心入參。
」 ○上引見綾城君具宏、洛興君金自點于興政堂。
上曰:「頃日雷電雨雹之變,極可慘酷,而長湍雨雹,尤爲驚駭矣。
且近日京中民情之不便者,何事耶?」宏曰:「時無大叚民怨,而但以落後軍九百餘名徵炭事,極爲怨苦雲。
其軍罰防則可,而至於埋炭,殊未妥當。
」上曰:「當初處事,不能正大,出於苟且故如是矣。
」 ○錄勳都監以文晦、李佑、金光熽等,俱有先事發告之功,請追錄於振武功臣,從之。
○大司諫金尙憲、司諫鄭宗溟、獻納金時讓、正言尹墀、金槃等上箚曰: 臣等聞夏至,陽之極也,一陰生焉;冬至,陰之極也,一陽生焉。
燎原之火,莫不始於炎炎;滔天之水,無不始於涓涓,履霜之日,已知有堅氷,皆因小而至大,自微而至著,所由來者漸矣。
臣等竊觀殿下反正之初,祗祗慄慄,無一事不在於嚴恭,無一念不出於寅畏,惟恐得罪於小民,見非於群臣,雖成湯之若隕淵谷,文王之小心翼翼,亦何以過?夫何歲已一周,治不加進,中經變亂,國幾不國,而殿下之心,若有泰然者,其見於行事,發於號令,著於聲色者,已有不勝其憂者。
臣等請擧其切於君德、關於治道者先陳焉。
聖學有復退之漸,公道有復廢之漸,言路有復塞之漸,倖門有復啓之漸,貪猾有再肆之漸,雜人有交通之漸,宮禁有不嚴之漸,女謁有將行之漸。
八漸不杜,國亡無日,伏願殿下澄心省察焉。
何謂聖學有復退之漸?臣等竊聞殿下近日臨筵之時,頗有輕視群下之色,輕視則驕心生,驕心生則自廣狹人,而終謂之莫己若也,安有如此而能進其學者乎?伏願殿下虛以受人,勤以勵己,緝熙殫心,期至於純亦不已。
《書》曰:「惟學遜志,務時敏,厥修乃來。
」又曰:「念終始,典于學,厥德修罔覺。
」進學之功,有如此者。
何謂公道有復廢之漸?殿下卽位之初,修廢政、擧賢才,罷不急之務,蠲欠逋之稅,私賤之投屬內司者,悉還其主,宮奴之作弊閭閻者,立斬徇衆。
人情翕怨,中外大悅。
此無他,能行公道之效也。
殿下今日之政,與前歲何如也?人君一心,才動於方寸之中,而千裡之外知之,況在左右者乎?況在朝廷者乎?君臣之間,有似表影。
臣等不敢謂殿下之政,每事循私,而近日廷臣之間,私意太勝。
安有表正而影仄者乎?伏願殿下去私心,如禦暴客,期至於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而使萬民皆正焉。
孔子曰:「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
」化馳報速,有如此者。
何謂言路有復塞之漸?殿下卽祚之初,草野之諫、小官之言,無不優容聽納,轉圜之美,四方鹹仰。
自近日以來,雖大臣之啓、臺官之言,少咈聖意,輒示訑訑之色,以是朝廷之上,爭尙循默,諤諤變爲諾諾,菱角化爲鷄頭,嗜爵祿者,以苟保爲良計,尙氣節者,以自退爲善策。
若此不已,幾何而不至於塗塞耳目也?伏願殿下益恢虛受之量,務廓包荒之度,勿謂小事何至於爭論,勿謂小過何傷於大體。
所言雖或過激,而其心出於愛君,則特下嘉奬之敎;所論雖或失實,而其情實無他意,則竝示優容之意,豈非國家之盛福也?《禮》曰:「君有過則諫,諫不用則去。
」君臣之義,有如此者。
何謂倖門有復啓之漸?向來十餘年間,爵賞混施,賢不肖無別。
於是嗜利無恥之輩,爭懷冒進之計,夤緣圖囑,慾火迷人,終至喪亡而莫能救正,言之可醜。
殿下起自閭閻,備聞宿弊,反正之初,永杜此路。
賊變以來,刑賞多岐,滋蔓日甚,至有功、非功、罪、非罪,惟勢與利之諺。
人主所操而爲治者,惟賞罰而已。
倖門一啓則孰不盡力求之哉?伏願殿下,裁之以義,斷之以法,勿以親戚而濫授,勿以勳貴而撓奪,毋或再蹈前轍焉。
《書》曰:「官不及私昵。
」又曰:「毋啓寵納侮。
」陳戒之道,有如此者。
何謂貪猾有再肆之漸?蓋自向日權奸當路,賄賂寢盛,貪汚之風,流入宮中,至於大小除拜,皆有定價之說。
始若隱諱,終無忌秘。
臺諫不復紏正,小民莫敢號訴。
陸運水載,奸贓狼藉,自古安有如此之時乎?幸遇聖明,新化淸明,臺官所聞,禦史所覩,多被拿囚,相繼按問,而終未聞一人伏法正律者,以此貪贓竊笑,盜心不悛,皆有乘時復入之計,此而不懲,何以爲國?伏願殿下凡贓吏獄事,勿許輕議,現著無疑者,繩以法律,禁錮子孫;頻遣公正有風力者,暗行諸道,以廣聰明,則貪猾之徒,庶幾懲戢焉。
《書》曰:「怙終賊刑。
」謂知而故犯者,不許其宥也。
懲惡之道,有如此者。
何謂雜人有交通之漸?臣等竊聞巫女最爲妖怪者,反正之後,長流邊地。
頃因赦宥,得還京城,復通宮掖之路,稍有傳播之言。
且僧徒之受牒內司,雖是舊例,本非所宜。
況內司之屬,多連宮掖,得售誑惑之計,則其害可勝道哉?廢朝時不禁妖僧,出入宮中,終緻嫁禍。
近日楡店僧人,潛投本宮,冒圖印文,觸犯憲綱,緻殿下有難處之端。
設有大於此者,將何以禁其末流乎?夫巫覡鬼神之事、佛氏禍福之說,叔世以來,多有陷溺。
至於婦人之性,尤所泛惑,覺悟甚難。
閭巷之間,率罹此患,宮闈之內,寧獨不然?伏願殿下淸讌之暇,試加訪問,果有其由,卽宜痛絶,如或失實,允宜杜絶。
僧徒之出入內司者,竝令一切禁斷,以終淸明之治。
《小學》曰:「凡異色之人,不宜相接,巫覡尼媪尤宜疎絶。
」先儒垂戒,有如此者。
至若宮禁不嚴,女謁將行,此二漸者,其端甚微,其憂甚大,小有不戒,其爲聖德之玷累、淸時之滋垢,又非他事之比也。
臣等竊聞掖庭宮人,或乘轎上馬,出入無常,或有留宿閭閻,久而不還者。
又有廢朝宮人,復入內庭,其數漸多。
此輩積染汚習,心利其事,夤緣附托,百計圖入者,其意可知。
若與新入之人,日夜同處,相爲啓導,則必將樂聞其事,靡然從之。
始則交通外人,壞亂防禁,終則苞苴賄賂,何所不至?若然則與廢朝宮人,相去無別,殿下將何以有辭於臣民乎?臣等旣有所聞,不得不先事而納規,冀殿下早爲善處也。
昔宋仁宗初納王德用女,王素一言,掩涕出送,其從諫如流之美,可爲千載美談。
伏願殿下以仁宗爲法焉。
《詩》雲:「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禦于家邦。
」聖人修身齊家治國之效,有如此者。
大凡天下之事,有本、有末、有輕、有重。
臣等非謂此八者之外,更無可言。
風俗猶未變也,紀綱猶未立也,士習猶未正也,民怨猶未消也,亂萠猶未弭也。
然先去此八者,則其餘,可不煩而就緖矣。
嗚呼!諸侯有爭臣五人,雖無道,不失其國。
如使光海少自悔悟,納諫改過,豈至於永終天祿?天祐東方,啓我殿下,以貽無彊之大休,亦貽無彊之大恤,天命難諶,在于人事。
殿下其念之哉!凡此八條之外,殿下或係喜怒之偏,或因親愛之僻,剛毅之德,或奪於仁慈,卑微之事,或略於緻察。
臣等雖無狀,安敢虛斥君上所無之過,妄論時政未著之疵,自幹買直之嫌哉?顧以至愚極陋,猥蒙拔擢,備列諫職,無以仰答聖恩,俯塞屍素。
玆乃披瀝肝膽,率爾塵瀆,言雖淺淺,意實毣毣,伏乞聖明垂察焉。
答曰:「觀爾等箚辭,殊甚切直,寧不愧哉?從繩之說,予嘗三復。
今日朝廷爭尙循默雲,此誠悅而不行之緻也。
爾等悉陳無隱,盡其職事,予甚嘉之。
箚辭當朝夕省覽,以自警焉。
」 9月14日 ○乙醜,上晝講《孟子》于資政殿。
○命水原山城人民田結,依前復戶,以爲安集實城之地。
備局因防禦使李時白之言,啓請之也。
○副提學洪瑞鳳、應敎兪伯曾、副應敎李明漢、校理李埈等上箚。
首以雷變,請盡修省之道,仍陳六事。
一曰體天道,二曰務聖學,三曰養士氣,四曰親宗族,五曰收人才,六曰節財用。
末復申戒以爲: 立國不以力勝人,理財不以利傷義,禦物不以術數而易信,用人不以便給而勝德,可見恩結於人,富藏於民,天地交泰,社稷靈長。
答曰:「省箚具悉。
卿等悉陳弭災治國之道,能盡厥職,予甚喜之。
箚辭當體念焉。
」 9月15日 ○丙寅,諫院啓曰:「壬辰兵亂扈從諸臣及廟社主終始陪奉之人,宣廟朝旣已量其功勞,或令策勳,或施他賞,恩典已完,而光海時夤緣希望之徒,猥濫陳疏,遂啓僥倖之端,衛聖之號,可謂贅矣。
反正之初,卽爲革罷,人情皆以爲快。
厥從因趙公瑾等事,更有錄勳之議,又有爲其父祖,冒呈上言,冀圖不可望之恩典者,極爲痛駭。
錄勳都監所當明白回啓,以杜倖門,而未免回護,請議大臣。
是非難定,事在可疑者,議之可也。
壬辰年廟社陪奉、廢主侍衛之官,不可附錄於靖社之勳,雖三尺童子皆當知之,何待復議於大臣而後,定其可否也?況壬辰之事,在於先朝。
若與當代反正之功,同時歃血,則豈不羞愧於神明乎?此輩當時跋涉勤苦之勞,不可全忘,則必有相當可施之賞,決不可苟且錄動,重開僥倖之門。
請趙公瑾等,令該曹更爲處置,兪??等議大臣,公事勿爲擧行。
關西物力,已盡蕩竭,調度軍餉、接應毛將之外,他餘凡事,不可不十分撙節,以救民弊。
西路往來者多言赴京之行,又爲西路大病之加證。
今者兩行過海之糧,通計千有餘石。
格軍亦將四百名。
其間煩費,大抵皆由員役數多之故也。
前者臺諫請減員役,而議竟不行。
該曹必未及細知西民困苦之弊,至於如此而然也。
況赴京員役,量減以送,乃宣廟朝慮弊之良規。
今後赴京員役,預爲減數磨鍊,以除西民一分之弊。
」上從之。
趙公瑾事,累啓始從之。
○以鄭曄爲大司憲,趙翼爲舍人,李基祚爲獻納。
基祚,顯英之子也。
姿容端重,議論精明,爲儕流所稱。
9月16日 ○丁卯,上晝講《孟子》于資政殿。
○以趙存性爲江原道觀察使。
存性雖以幹局見稱,自少好名利,且無廉簡之操,觀風之任,人以爲不稱焉。
金德諴爲左副承旨,金尙爲兵曹參知。
9月17日 ○戊辰,上晝講《孟子》于資政殿。
知事鄭曄曰:「臣頃忝憲府,處事顚妄,待罪之中,又有新命,極爲惶蹙。
臣之愚見,則以下輩至微之事,累日連章,上下相持,故欲一番飭厲,使自懲艾,直爲捉囚。
且印紙等事,極爲可駭。
自上雖諉以奉承慈旨,而曾於宣廟朝恭懿兩大妃時,亦無此等事矣。
近來事涉宮掖,則雖非關由慈殿,而輒下嚴批,竊恐聖明有所偏係也。
」上默然良久曰:「明禮、壽進諸宮之事,不可輕易論之也。
」 ○諫院啓曰:「人事失於下則天變應於上。
近來天怒屢發,親祀山陵之日,震死畿民;蔔日講武之晨,雷雨大作。
加以氷雹害稼,陰虹曉出,非常之變,不一而足,人心不寧,天意難測,警告之勤,旣出於仁愛,嚴畏之戒,寧可以自逸。
閱兵校士,雖非遊豫之擧,動駕出郊,似無恐懼之意。
十九日郊外擧動,請命停止。
」答曰:「閱武之擧,非遊豫之事,實是當今之急務。
雖出郊外,何傷於畏天修省之道?勿煩。
」 9月19日 ○庚午,上幸慕華館閱武。
上問大將申景禛曰:「前日逃軍,罰役幾何,而元數幾名乎?」景禛曰:「其數八百餘名。
」左贊成金瑬曰:「臣曾與領議政李元翼相議,則以爲此事已在久遠,而築城納炭之罰役,亦涉苟且雲。
若於今日特下蕩滌之命,則必爲聳動之擧矣。
」上問景禛曰:「大將之意何如?」對曰:「若赦其有罪者,而賞其有勞者,則恩威可以幷行矣。
」上曰:「此言甚是。
都監有可賞之物耶?」景禛曰:「都監無所儲之物,故如匠人料布,亦不得趁時分給矣。
」上曰:「該曹必無木綿,欲以銀兩分給矣。
應賞之軍幾何?」景禛曰:「一千九百餘名,而竝吹鼓手則二千餘名矣。
」上曰:「逃軍罰役,盡爲蕩滌,終始從軍之類,各給一兩。
」瑬曰:「都監軍士中五十名,則以鞍峴先鋒,當初各給二兩,而今日犒軍時,使之同參何如?」上曰:「竝爲犒饋之後,亦給一兩。
前日筵臣所達樸彥石及從大將扈從者三人,竝使同參而各給二兩可矣。
」景禛曰:「軍卒則以此論賞,而其將官等何以處之?」上曰:「將官則各給三兩,仍命試才閱武,且宣醞于侍從諸臣。
」下敎曰:「今日未及畢試,明日當更親臨。
」政院:「以更爲親臨,雖出於閱武之盛意,而竊聞其數甚多,明日亦難畢試,請命官試才。
」再啓,不允。
兩司亦啓曰:「人君之於事天,如子之事父母也,父母不樂,則子不可以忤旨。
今日擧動,有乖於寅畏事天之道矣。
明日擧動亟命停止。
」答曰:「試才未半,明日若爲中止,則軍情必落莫矣。
」左議政尹昉、右議政申欽等,繼以爲請,上乃許之。
仍命右相申欽使之畢試。
居首梁諫、金光釴賜熟馬各一匹,柳提、李惟源賜兒馬各一匹,鞭裩居首金山童六品職除授,樸應裕等八人賜半熟馬各一匹,崔崦等八人賜鹿皮各一領。
9月20日 ○辛未,平安道江西、義州、定州、嘉山、順安、平壤、安州、鐵山、郭山、博川等邑,海水泛濫,又有風災;渭源、昌城、朔州、成川、價川等邑,早霜惡風雨雹。
監司李尙吉馳啓以聞,請減今年田租,上下于戶曹。
9月21日 ○壬申,上晝講《孟子》于資政殿。
○憲府啓曰:「臣等伏見刑曹及外方囚徒,不問罪之輕重,至有積年不決者,其怠慢職事之罪大矣。
請令該房承旨,提點京外囚徒,其中尤甚淹滯者,內則該曹堂上,外則守令監司,從重治罪。
」答曰:「依啓。
」 9月24日 ○乙亥,上晝講《孟子》于資政殿。
○全羅道長興、靈光地震,屋宇動搖,又大雷電。
監司李溟馳啓以聞。
○諫院啓曰:「金浦縣令崔敬吉以銓官之弟,除授守令,有違法典相避之意。
設有陞敍之命,字牧之職,其任最重,自前不施於酬勞賞功之典,其意有在。
崔敬吉請命改差。
」從之。
敬吉卽鳴吉之弟也。
9月25日 ○丙子,禮曹啓曰:「豐呈儀注,不載於禮文,隻據《五禮儀》《王妃會命婦儀》,略爲參酌,而啓運宮入參事,今當添入於儀注,座次未得恰當之禮。
臣等反覆參商,則殿下座在東,王妃座在西,啓運宮座在王妃之北差後宜當,而不敢擅便。
且內外命婦俱爲入參,而當甯無內命婦,先王後宮於大妃殿,當爲內命婦,設位於內命婦之列。
或雲先王後宮不當爲南行之座,當在西壁後行雲。
且祖宗朝舊例,內外命婦同參進爵雲,而或以爲內命婦、公主、翁主、王子君夫人,則雖以家人禮,同參入侍無妨。
至於外庭士大夫之妻,未曾有朝謁之禮,而竝參於自上侍宴之時,座次禮節,種種難便雲,而論以古禮,則雖外庭婦人,皆有君臣之禮,入參行拜,卽爲朝謁之禮,同參侍宴,未爲不可。
但於自上進爵之時,內外命婦降立階間,待卒事還入爲當,此乃爲慈殿上壽之禮,故自上座東,而至尊之座於東壁,極爲未安。
自上行壽爵之後,王妃及啓運宮,當次第進爵啓運宮進爵之時,自上似當降座,此節目亦難便。
自上進爵之後,退入幕次,俟王妃以下盡行壽爵後,還爲入座,行第一盞後,自上還出幕次,俟酒行九巡禮畢之後,直入拜位似當。
各項節目,俱係變禮,請竝議大臣定奪。
」答曰:「依啓啓運宮座,似當在東矣。
」左議政尹昉、右議政申欽議以爲:「豐呈之儀,《五禮儀》無明文可考。
曾聞先王朝大妃殿座北,大殿座東,中殿座西,先王後宮,侍坐於大妃殿之後,當甯後宮,侍坐於中殿之後,外命婦坐於南行雲。
設宴之後,大殿行禮進爵出次後,中殿率內外命婦行禮,進爵之後還入拜禮,大殿行禮之時則命婦出避。
大抵如公主、翁主、王子君夫人,則或以家人禮,侍參宴禮,而外宰夫人,則隻當於中殿行禮時入參,大殿行禮時侍宴,似無可據。
稽之中國之制,命婦朝參之禮,卽有之,而侍宴君父,無其例矣。
啓運宮座次,無可比方。
該曹之欲設於西邊之北者,出於一時之參量,而至尊之座以東爲未安者,亦是經常之義。
然大妃殿座北,則不得不以東者勢也,而係是大叚節儀,令儒臣博考經禮及古今儀節似當。
」答曰:「依議。
」弘文館啓曰:「啓運宮座次,大臣令儒臣博考,而此乃變禮,出於經常之外,考諸禮經及國朝故事,似無可據之例。
且緣逆變,書籍蕩然,不得博考,唯在禮官參酌權經,不失其宜而已。
」禮曹覆啓曰:「啓運宮座次,難得恰當之禮。
非但大臣所謂男女位之當別,東壁旣設殿下之座,則禦座之上,更設何座?若謂內庭之宴,但序家人父子之禮則可也。
此則便是君臣之禮,名位之別,不可不愼,定此一款然後,可以磨鍊敢稟。
」答曰:「知道。
啓運宮入參節目,勿爲磨鍊。
」 9月26日 ○丁醜,上命送冬衣資于光海君圍籬處。
○以鄭光績爲工曹判書,李昭漢爲修撰,李景容爲持平,尹暄爲同知義禁府事。
9月27日 ○戊寅,上晝講《孟子》于資政殿。
9月28日 ○己卯,鹹鏡監司李昌庭馳啓曰:「臣巡到三水,審視關防形勢,則白頭、長白兩山,皆在眼前。
問于父老則『白頭去我境,僅四五日程,長白則尤近。
舊有胡人部落古未坪、韓民坪,自戊午年盡爲奴酋所捲歸,兩山以南,今無所住之胡。
』自白頭至奴穴,僅十三日程,以賊路觀之,則西水羅之路,距雲寵、惠山,僅四五日程;馬竹嶺之距仁遮,亦僅六七日程;雪雲嶺之距茄乙坡,三四日程;五萬嶺路之距別害,四五日程;如朱雪、烏蹄等部落,則依舊居住於白頭山之北,距我邊不遠。
如是而我境沿邊各堡,無一可恃之處。
別害則僅十五戶,而土兵僅二十人;廟坡則隻六戶,而土兵僅七人;神方仇非則隻五戶,而土兵僅六人;魚面則隻十戶,而土兵僅十五人;自作仇非則隻四戶,而土兵僅五人;茄乙坡則隻十戶,而土兵僅十人;小農則隻三戶,而土兵僅四人;羅暖則隻七戶,而土兵僅七人;仁遮則隻四戶,而土兵僅四人;惠山則隻十戶,而土兵僅十人;雲寵則隻十五戶,而土兵僅二十人;同仁、鎭東則土兵皆七人而竝四戶,甲山則最爲雄鎭,卽兵使所駐節制列鎭之處,而土兵不滿百數,三水則比甲山,不滿三分之一。
兩邑及各堡土兵外,雖有公私賤、官奴婢,勿論男女,盡隷於守城之中,而數甚零星。
以三、甲孤危之卒,當賊路至近之要衝,若有警急,則將何以應敵乎?平時則南關之軍,其數不小,而或徵戍三南以益之。
今則南關軍額日縮,數不滿三四千,而計除西路待變之軍然後,添防各堡,思之至此,誠可寒心。
六鎭則去南關不趐千裡,其禍視三、甲稍緩矣。
若三、甲有事,則別害之去鹹興,僅四日程,北靑、鹹興,亦無如之何矣。
請令廟堂預講實邊之策,以重關防之地。
」上下其啓于備局。
9月29日 ○庚辰,設增廣別試,賜金堉等三十八人及第。
9月30日 ○辛巳,上晝講《孟子》于資政殿。
知事鄭曄曰:「王天下,雖似高遠難行,而孟子隻以耕者九一言之。
當今之時,若保之念,不弛於宵旰,而朝廷無久遠之規,郡縣多賦外之役,須以解事之臣,講定經遠之規模然後,可以論治矣。
且國家自平時,三公摠治六曹,六曹紏檢所屬各司,以成治道之具,而自曩日以來,有屋下架屋之患,事事設局,都監極多,到今尙有此弊。
以外方言之,則事之大小,當責於道主,而今則諸都監、各衙門,爭相號令,莫適所從,以此監司坐嘯而已。
且都事若極擇以送,則亦可攝行,而例爲苟充差遣,此所以徒涉紛擾,而政令不行於遠方者也。
」上曰:「內則六曹不能奉行,外則八道監司亦不能紏察,以此紀綱之頹廢,日甚一日,思之至此,誠可寒心。
」曄曰:「文王治岐之政,非文王一時之事,乃亘萬古帝王之良法也。
其中無告窮民,歷代莫不有推恩施惠之政,則當今之時,民之無告者,亦必多矣。
須使中外訪問以啓,施之以惠鮮之澤,則治岐之政,可復見於今日矣。
且古者士大夫之父母,年踰八九十,則亦爲推恩。
故李蘧之母,年滿八十,宣廟特拜京畿觀察使,使之將母,此等事,自上亦當體念焉。
」上曰:「以當今物力,雖不可廣推恩於四民,然如此年老之人,令該曹題給衣食之資。
且下諭于諸道,使之各給食物可矣。
」 ○備邊司啓曰:「國家以江都爲保障,儲峙糧餉,實是今日之急務。
故本府田稅作米,留置本倉,至於下三道田稅,亦有留儲江華之議矣。
近因歲入不敷,經費乏絶,本府留倉之穀,輸入京城,散在民間之穀,未易收捧。
前頭氷合之時,脫有緩急之用,則未知何以爲計。
今年本府、宣惠廳秋等作米及皂隷作米,留置本倉,姑觀春來事勢,處之似宜。
請以此意,下諭于京畿觀察使。
」上從之。
○命敍用前都元帥張晩爲玉城府院君,兪伯曾爲司諫,鄭弘溟爲獻納。
冬十月 10月3日 ○甲申,上朝講《孟子》于資政殿。
領事申欽曰:「近來天災疊至,冬霧四塞,人心尙未定矣。
禍難尙未絶矣。
元帥受任閫外,而備禦無形,領相久在呈告,而機務多滯,內外之憂,罔知攸濟。
請以知邊之人,任以體察,預爲料理,以爲臨急策應之地。
」上曰:「此任係國安危,未知誰可任者。
」欽曰:「李貴、金瑬、張晩,皆是勳業重望,請擇於斯三者。
」上曰:「張晩何如?」欽曰:「晩慣知軍情,領略邊事,其才智不出於貴、瑬之下。
且得將士心,軍旅之事,一以委之可矣。
」特進官吳百齡曰:「國家設科,增廣則製述,式年則講經書者,蓋欲得通經之士也。
近來不究文義,專務口耳,甚者抄摘章句,以爲應講之資,一章首尾大旨,茫然不知,如此而尙可謂之通經乎?今者講經已迫,令考官毋徒取章句之能誦,而必以文義之通不通爲高下,則可見士習之丕變矣。
」上曰:「此言甚是。
若通于章句而達於文義,則可謂盡善矣。
」 ○夜一更,流星出婁星下。
10月4日 ○乙酉,夜大雷雨。
10月5日 ○丙戌,政院啓曰:「去夜雷雨之變,極爲非常,不勝警懼之至。
迅雷甚雨,聖人之所以雖夜必興;燁燁震電,詩人之所謂不令不寧。
況此純坤之月,陽氣閉藏之時,而發作如此,豈非天之所以大警動於殿下者乎?夫天變之作,古人以爲仁愛之發,蓋謂欲令人君恐懼修省,而不至於危亡,有若慈父之怒其子,欲其起敬起孝,而不爲有過之人也。
臣等竊見殿下卽祚以來,嚴恭寅畏,無大失德,而天災地變,殆無虛日。
子能盡孝則父必不怒,以此推之,則天意固有在矣。
伏願殿下益篤其敬愼之,又愼臨政處事之際、發號施令之間,不敢有一毫放過。
古人所謂:『母曰何傷,其禍將長;母曰何害,其禍將大』者,服膺勿忘,使祗畏之心,無所懈弛,以期悅豫天心,召回和氣,則宗社臣民,曷勝大幸?」答曰:「自予忝位以來,未有功德,以福生民,徒召天地之災,貽害蒼生,予極慙懼,無樂爲君。
爾等爲予陳戒,若是惓惓,足見愛君之誠,啓辭當體念焉。
」 ○夜四更,流星出參星上,入闕丘星上。
10月6日 ○丁亥,上引見毛都督差官毛有俊于資政殿。
○憲府啓曰:「新及第李大純賦性兇狡,自童稚時,附托逆魁,前後鬼慘之疏,無不先登。
及爲鄭遵之壻,益肆氣焰,擠陷儕流,略無顧忌。
反正之初,倖免刑章,而冒赴科擧於齋罰未解之前,前役罪狀,不一而足。
如此悖惡之人,不可使玷於衣冠之列,請命勿齒仕版。
新及第洪宗海以元燁一家之人,曾爲禁府都事,承望元兇頤指,仇景祿脫出之日,方在直所,而任其兇計,緻令大賊終得假息。
其畏勢縱賊之罪,在所難免,請命罷職不敍。
」從之。
○弘文館應敎李埈、修撰李昭漢等上箚曰: 臣等聞知父母之心者知天心。
父母之於子,字育之,仁也;警戒之,亦仁也。
天之於君,其道亦然。
今之洊雷之作,實天之所以警戒我聖明者也。
伏願殿下益加寅畏,萬幾之暇,自省于中曰:「敬天有未實歟?爲學有未誠歟?持心有未正歟?賢才雖進而讜言未盡用歟?賦役雖蠲而實惠未盡敷歟?邊鄙多虞而軍政有未擧歟?逆獄或濫而冤氣有鬱抑歟?親愛或蔽而除拜有未公歟?聰明未及而威柄有所奪歟?」念之不已,引以爲咎,不但發之於言,而亦必改之於心,則天人相感,間不容髮。
苟或不然,隻存文具,則寧有感回天心,消弭災異之理乎?況未嘗一下求言之有,是幷與文具而廢之也。
嗚呼!未有人事修而緻災異之來,亦未有災異來而無禍難之應。
夜有雷變,朝閱女樂,天之餘怒未已,而掖庭之玩戲隨作,實非遇災恐懼之意。
況大享正齋之日,視事亦廢,而至於擧樂,尤所未安。
雖事係上壽,獨不可命退一日耶?願殿下留意焉。
答曰:「省箚具悉。
深嘉爾等之誠。
箚辭當體念焉。
10月7日 ○戊子,上尊號於大王大妃曰:『明烈』,群臣陳賀,大赦。
○玉城府院君張晩上箚,辭都體察使,不許。
○大司諫崔晛、司諫兪伯曾、獻納鄭弘溟、正言尹墀等上箚曰: 「天災時變,莫甚於近日。
兩曜失明,五緯亂行,流星犯於明堂,木宿淩乎執法,旄頭動搖,天狼生芒,乾文之垂象示人,若是其昭著,而又於四日之夜,旣藏之雷電,暴發於酉日,酉是昴畢之分,應在燕胡,似有胡虜之象。
當夜以震,厥兆尤兇,災異之作,非但爲已然之應,亦或爲將來之戒。
已然之跡,人皆可見,而將發之幾,惟智者能察焉。
如人四肢跖盩而形容羸悴者,雖庸醫可施其鍼藥,而至於五臟六脈之受病,顔色飮食之猶人者,自非扁鵲之妙術,莫得以察也。
。
殿下雖有求賢之誠,而少延攬交孚之實矣,雖有圖治之志,而失先後本末之序矣,雖有節儉之德,而無汰冗省費之實矣。
群臣雖有夙夜之勤,而百司之廢墜猶舊也,雖有甄拔之名,而循私之弊習猶故也。
雖有裁省之令,而奸吏之操縱猶故也。
旣失交修之義,徒事苟且之跡,緻治之效,茫如捕風。
以至紀綱日紊,民心日搖,軍政日壞,國計日蹙,虎視方張之賊,畜謀而待時,懷怨樂禍之徒,扇動而俟隙,當今之勢,可謂岌岌,而然猶盛張虛文,修飾外貌,老成狃於媕婀,而莫肯擔當,名流昧於遠圖,而惟事浮議,言必矛盾,動輒掣肘。
朝令夕改,一事莫措,委靡不振,日趨崩塌。
設或外有卒發之寇,內有不虞之患,其孰能爲國家出一計,止此波蕩之勢乎?反正之初,巨奸大慝,旣伏其辜,則罪犯倫紀之外,其餘枝葉緣坐之類,在所勿治,而竄配太多,樹怨益衆,似非王者廣大之治。
勳臣軍官,稱以扈衛,宜若有賴於緩急之際,而謀避遠戍之輩,爭相投附,千百爲群,以衛私室。
雖爲一時姑息之計,而實非久遠常行之規。
弊源一開,末流難防,欲善於後,宜審於早。
號牌之法,非不美矣,而根本未定,紀綱未立,法不徒行,旋立旋廢,正如抽刁斷水,執箒掃影,隻爲騷屑之端,終無整理之期矣。
凡所猷爲,必有其幾,緩急先後,在所當審。
今日之防患,已失其機,而及今不改,則必至危亡。
此所以天心之不豫,而欲使殿下惕然改紀也。
伏願殿下勿以天道之幽遠,而弛其寅畏之心,勿以天怒之日臻,而怠於自強之道,深思亢龍有悔,而不以自處於巍巍,盡去浮文末節,而不拘度數之區區。
思得忠實無華幹局宏深之人,委以股肱之任,朝夕延訪,如家人父子,不使浮議間之,而得以殿布其四體。
又得才略勇敢計慮長遠之人,委以閫帥之責,節制區畫,唯其所當,不以道謀亂之,而得以自盡其才智。
旣得二三忠藎之臣,則文武百職,隨器以使,以今日在朝之臣,亦足辦得今日之事矣。
若其急務之當先,則汰不急之官,罷別設之局,以省浮費;赦緣坐之人,業無賴之徒,以鎭人心。
擺脫文具,專務敦實,居靜以制動,處簡以禦煩,力行不怠,以次修擧,則日計不足,而歲計有餘。
人心旣悅,天怒可回,危亡之禍可救,而中興之績可緻矣。
答曰:」爾等之言,正中時病,爾等可謂識時務者也。
挽回世道,振肅頹綱,責在君上。
今日老成之狃於媕婀,年少之惟事浮薄,豈非寡昧薄德之緻也?天災如此,俗習又如此,予極慙懼,罔知攸濟。
爾等職在言責,隨事極言,毋或少隱,箚辭當留念焉。
「 10月8日 ○己醜,大司憲鄭曄、執義李植、掌令李潤雨、持平鄭世矩等上箚曰: 天之警殿下,可謂勤矣。
去月雷震,今月又大雷震,雖在收聲之後,已爲變,況玆純陰之月閉藏之時乎?凡人受天地之理以爲性,受天地之氣以爲體,性情形貌,與天相貫,故出往遊衍,天必及之。
況人君居天位,理天職者乎?是故古之聖帝、明王,雖隱微幽獨之中,恒若對越,動靜雲爲,克合天心,祥集災消,至治馨香。
今我殿下志氣淸明,私慾不行,宵旰憂勤,罔敢或逸,庶幾乎古帝王之合天心者矣。
何其可怪可愕之變,層見不已,愈往愈甚耶?視聽自我,上下無間,今玆緻災,豈無所以殿下淵蠖危微之地?非臣等所能窺,以其形於外者言之,則宮掖之奴,攘奪臧獲,近屬之人,罔利山澤,而偏於掩義,任其自恣。
命婦之呼冤,多士之連章,未蒙伸理,則殿下恤民之誠,果無拂於天心耶?言雖合理,出於臺臣則疑其失實,每慳如流,嚴辭峻責,或下於細微之事,和顔虛受,未見於講筵之上。
耳目將蔽,言路漸塞,則殿下受言之誠,果無拂於天心耶?薄過微瑕,久而不釋,心跡名實,察之不精,忠賢無腹心之寄,朝廷成洩沓之風,則殿下之用舍,不能無拂於天心也。
官資猶惜於德望,狗尾多續於罔功,有罪者或免於圖囑,抱冤者久滯於叢棘,則殿下之刑賞,不能無拂於天心也。
觀此數者,足以召災而緻亂。
況値積衰之運,承大亂之後,因循姑息,日以益甚,紀綱大壞,命令不行,私意橫流,百弊俱滋?加以賊虜,搆禍於外,兇徒伺釁於內,國勢之危,不待智者而澟然矣。
懲前改後,雷厲風發,聳動一世,猶恐不足以有濟。
況君臣上下,從事乎虛文末節,而欲望其濟屯撥難,不亦難乎?如此而大臣不敢盡其懷,臺臣不敢盡其言,而唯天愛殿下,出災異以警之,不一不再,有若諄諄告戒者。
然盍體天心,自反聖躬?一念善惡,慶星雷雨,則天人相應,捷於影響。
今日應天之實,亦不外乎殿下方寸地耳。
念慮之萌,政今之發,克治外邪,求合天心,德必以聖人爲準,治必以隆古爲期。
此志旣立,則何事不成?宮府一體,恩膏不屯,賢能盡職,忠讜競勸。
刑賞得宜,輿情鹹服,愁民復歡,戎政亦擧,內寧外靖,繫于苞桑。
則皇天之所勸於殿下者在玆,祖宗之所望於殿下者在玆,再造偉烈,無愧于初,和氣所召,禎祥自至,向來災沴之作,不過爲堯之水、湯之旱而已,伏願聖明惕慮焉。
答曰:「觀卿等箚辭,言甚切直。
予雖寡昧,寧不愧恥?予當反躬自責,服膺嘉言,毋孤卿等之望也。
且古語曰:」君臣上下,各勸其位,毋墜厥職,乃安其身。
予當三復斯言,不敢暫忘。
今日君臣須念此言,以答天譴可也。
「 10月9日 ○庚寅,上進豊呈于大王大妃。
○備邊司請以贊畫使金起宗,除授安州牧使,仍兼防禦之號,從之。
10月10日 ○辛卯,左議政尹昉、右議政申欽,因雷變陳啓,乞改蔔賢德,以爲應天之實。
答曰:「自古災異,無如近日,實予否德,不合天心之緻也。
予以寡昧,得至今日,皆卿等之力也。
願卿等勿爲徒尙謙謙,更加惕慮,以答天譴。
」昉等又啓曰:「元子冊封之事,曾於筵席,陳達無餘,而聖旨以姑徐爲敎。
臣等竊惟早建儲貳,有國之先務。
漢文初年,卽封太子,前史美之。
粵惟我國家祖宗朝,莫不皆然。
仁宗大王七歲,已擧用禮,良以重國本,而係萬民之望也。
今者元子年已長成,旣就外傳,冊封之典,不可久稽。
冠禮、冊禮、入學禮,令攸司豫講典禮,及明春奉行似當。
」上從之。
○憲府啓曰:「全昌君柳廷亮以徵債事,打殺外方之人。
殺人者死,雖在天子之父,猶不得免,豈可以近屬而饒貸?請命拿鞫依律定罪。
」初命罷職,累啓乃從之。
就囚未久,特命保放。
政院、憲府,論其未安而不從。
後禁府査啓,卒無所坐。
殺人之法,不行於貴近,時議惜之。
10月11日 ○壬辰,上朝講《孟子》于資政殿。
領事尹昉曰:「吏曹用人之際,每患乏人。
今有大赦,宜用曠蕩之典。
閔聖徵最合監司之任,而方在罪籍,不得注擬矣。
」上曰:「閔聖徵實有制豪強之才耶?」鄭經世曰:「先以制豪強爲心,故多有偏係之事矣。
」昉曰:「近日毛都督多發怒言,蓋由柳斐之相失故也。
欲爲鎭定,昨已請拿矣。
」上曰:「柳斐受國重任,不爲盡心,罪當拿來,而第以都督之怒而每每拿來,則恐有後弊也。
」昉曰:「此時義州之任,不可不擇送。
皆以柳琳爲可合,而柳琳方受山城之任,或雲李莞亦可,而莞時爲湖西閫帥。
金浚亦可,而但職秩不及,未知如何。
」大司諫崔晛曰:「金浚雖曰人才,而臣曾聞其殺人,恐其不合於關防重任也。
」上曰:「未差之時,宜加愼擇。
前日柳斐之受此任,鹹以爲得人,而頃見元帥狀啓,則多有不可之事矣,尹璛何如?」知事金瑬曰:「璛豈偶然哉?惟李莞之才,極難得,而方在閫任矣。
」經世曰:「莞誠爲可合,則義州重於他方,差送何妨?」上曰:「尹璛終何如?」特進官李曙曰:「尹璛性太急,必與唐將相詰矣。
」經世曰:「臣曾見金浚之爲人,有氣魄,且多讀兵書雲,而其性氣急遽,其得都督之歡心,未可必也。
」李潤雨曰:「臣曾聞适難時,諸將皆奔潰,而獨竹州府使金浚,略不動搖,把守江灘雲,甚可奇也。
」昉曰:「刑曹罪人啓覆之擧,久廢不行,今冬則不可不爲也。
昔在宣祖朝,亦嘗啓覆,而自下不知坐次,故自上模畫坐次而下。
臣於其時,以承旨獲參,而不能記憶矣。
」上曰:「爲之可也。
」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