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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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寅
春正月
1月1日
○丙寅朔,正言韓泰東以爲:「金徽之陰邪縱恣,而罪止罷職,不可謂是非已定也。
緣臣無狀,以損聖明待臺閣之體,臣亦何心,自比聖世臺閣上人物哉?請遞。
」退待。
憲府處置,以提起已停之論。
遞差。
1月2日 ○丁卯,命給魯山君夫人守墓軍及祭田,從應敎李選之請也。
選又請立祠堂,俾不至混處閭家,上不許。
○上下閔愼査覆公事於刑曹曰:「父子人之大倫。
若一乖舛,人安得爲人?世翼如不至全然喪性,而其子代服祖喪,則雖曰迫於弔客之指揮,愼安能免其罪也?今此査覈,不但不推問世翼,爲大違格例,糢糊莫甚,殊極無據。
更加詳覈,以啓。
」初敎官閔嶪死,其子世翼有狂疾。
前掌令樸世采以爲:「子有廢疾,孫宜代服祖喪。
」其家從之,閔鼎重、宋時烈,皆以爲當然。
人皆大駭,以愼爲死其生存之父。
府院君金佑明,白于入侍時,上曰:「此人倫之大變也。
豈可使此人,容息於輦轂之下。
」命査覈服喪首末。
世采待命刑曹,久之,未有處決,時烈亦在郊外,不敢入城。
右議政金壽興言於上曰:「講問變禮,士夫家常事。
今因閔愼事,時烈旣不自安,世采亦以擢用之遺逸,累月待命,瞻聽不美矣。
」上意未解,遂令更査。
1月3日 ○戊辰,以南龍翼爲大司憲,魚震翼爲司諫,李夏鎭爲掌令,權迪爲持平,李堥爲獻納,李寅煥爲正言,以右議政金壽興兼禦營都提調,崇善君澂兼司饔都提調,吏曹初以大臣擬望,上曰:「司饔都提調,大臣擬差,非定式之事,又何以大臣擬望乎?」乃以澂兄弟擬望。
○上引見大臣及備局諸宰於興政堂,右相金壽興曰:「船材禦史,因臺啓,有稟處之敎矣。
朝家此擧,意有所在,且無留滯作爲之事。
何至貽弊如臺啓乎?」上曰:「然。
依前定奪,發送可也。
」後以臺啓復爭之不巳,農節且迫,不果送。
壽興又曰:「文官邊倅,例用曾經臺侍之人,故或有其才可合,而拘此例,不得擬望者。
今後則文臣中州牧被薦者,竝擬似可。
」上允之。
1月4日 ○己巳,慶尙監司李觀徵馳啓,略曰:「諸船軍士及各司奴婢,匠人等,辛亥以上物故者,身役蕩減,旣有朝家分付。
而但此屬,或有無族屬,而未出立案者,或有有族屬而散而之四,不卽告狀,未出立案者,到今無由檢屍。
若遵事目,必待檢屍後,成給物故立案,則隣族侵徵之弊,無時可已,不可無變通之道。
卽令各邑守令,明白査覈,分明物故者,雖不得檢屍,成給立案,則雖未蒙今番蕩減之恩,亦可免日後徵布之弊。
」又曰:「辛亥逃故諸般身役,癸醜以上巳蒙蕩滌,而至於甲寅正月以後,防軍番布,若不變通,則勢將徵布於隣族。
不然則排朔防軍,旣有其數,他無充給之路,事極難處雲。
」啓下備局,金壽興白於榻前曰:「物故立案,若許退出,則虛實相蒙,詐僞難防,不許則隣族被害,誠如道臣言矣。
」兵曹判書金萬基曰:「軍士逃亡,若許代定,則其弊不可防。
」壽興曰:「排朔防軍,不可一名作闕,而朝家亦難每每給代矣。
」上曰:「物故之類,更査變通可也。
」上謂承旨曰:「注書不修日記之弊,近日益甚。
今後注書,勿論實假,未修日記者,勿許陞出六品,亦勿許除拜外職,已陞六品者,亦勿收敍,奉承傳施行。
」〈蓋上嘗命政院,入某月日記,則對以未及修整,故有此敎。
〉上又曰:「翰林時政記未修整者,亦當如此矣。
」金壽興曰:「此則已有承傳矣。
」上曰:「旣有承傳,則申翼相何以出六品耶?政院其考啓。
」政院考出翼相,因陞敍陞六之由,以啓,上曰:「奉承傳若是明白,則雖有陞敍之命,該曹當啓稟擧行。
而循例陞出,殊甚不當。
當該堂上、郞廳,姑先推考,翼相六品改正。
」 1月5日 ○庚午,上,下敎政院曰:「益平尉洪得箕,遽爾夭折,驚悼可言,仍念先朝眷愛之意,且思侍講寡躬之事,情意之密,亦非尋常。
其令該曹,祭需從優題給,以表予意。
」 1月6日 ○辛未,同副承旨李端錫白上曰:「史官之修史未畢,而徑出六品者,非獨申翼相一人而已。
吏曹參議申晸,正郞李藼,修撰李濡,亦皆未及修整,翼相獨爲改正,則用罰之道,似不均。
且翼相言事未久,忽然遭此,其於聽聞,亦不無疑惑矣。
」上曰:「蓋慮其有弊,非有他意也。
四人不可盡爲改正,皆解見任,亦勿送西,待其畢修,敍用可也。
」 1月7日 ○壬申,遣右承旨鄭晳,及大提學金萬基于太學,試儒生製述,仍賜黃柑。
命居首進士安圭直赴殿試,其餘三人,各給一分。
○以趙師錫爲獻納,柳譚厚爲正言,徐文尙爲掌令,李敏叙爲吏曹參議。
1月9日 ○甲戌,龍岡縣有赤筒堤堰,灌民田數千頃。
爲淑徽公主家所折受,將破堤作田,道臣啓聞。
事下該曹,該曹覆啓以爲:「自古築堰,本爲利民,不可折給於公主家,請罷之。
」上允之。
1月11日 ○丙子,羅州地,白晝靑天,長虹橫亘,有若夏節。
本道啓聞。
1月12日 ○丁醜,午時日暈。
1月15日 ○庚辰,以沈梓爲都承旨,李嵆爲大司諫,尹衡聖爲司諫,尹趾善爲獻納,呂聖齊爲吏曹參議。
○領中樞宋時烈上疏曰: 「臣負犯旣重,隻合緘口結舌,羞愧以死。
聖慈旣已布誠心以牖微臣,臣何敢終始寢默,以負我聖德乎?蓋惟舊陵變故,粵自庚子之歲,而隻牽補架漏,以至十四年之久者,豈不以外面雖或如此,而內面石灰之堅固,可以萬萬無慮也?朱子論石灰之功曰:」歲久結而爲金石。
「夫旣如金石,則縫罅所漏,何足爲患,及其開深尺許之後,則其堅強完固,果如朱子之說。
而仍猶不停功役,以稟於聖明,任事諸臣之意,固必有所在,而如臣無狀,畏顧人言,亦且拱手默視而已,則臣之罪,顧不大歟?噫!殿下旣以語犯梓宮,譴責廷臣,臣固知聖孝出常,所以嚴敬之心,無所不至而然也。
然則臣亦不敢正言,開陵時事狀。
第嘗見程子所論,昭陵之疏曰:」使仁宗遺骨聖體,碎於巨石之下?「夫程子大賢也,非不知嚴敬君父,而猶且雲雲者,豈不以臣子迫切之心,固有所不忍不直言者耶?今臣亦宜以當時切迫之心,略陳其一二,而以暴前疏,所以不覺犯諱之實也。
蓋於九月卄九日,臣以蹤迹之不安,不敢入與於始役之時,及至其夕,近侍之臣,傳諭聖意,故其翌日曉頭,冒至陵前,亟問於摠護使金壽興曰:」昨日始役時?土色如何?「壽興曰:」裳下石當罅處,有水漏之迹,而開至尺許,則乾燥堅固矣。
「臣遂入臨,則方開退壙,故但見氣出如蒸。
及其退壙撤去之後,復召役夫,向玄宮始役,則所用石灰,尤極堅凝,斧斤相激,有時生火。
當其時,臣心之崩隕驚痛,實如斧斤落胸加腹矣。
若使殿下親臨,則未知當有何指揮也。
伏乞聖明,俯加諒察,上項所陳,舊陵事,如復悖謬,涉於誣罔,則乞賜重究,以明國家之刑章。
疏入不報。
1月17日 ○壬午,上,下敎政院曰:「慶平君祿俸,限三年仍給。
」 ○以尹拯爲執義,安後泰、鄭維嶽爲掌令,柳譚厚爲持平,權瑎、樸元度爲正言,申晸爲平安監司,鄭重徽爲修撰,柳之發爲慶尙都事。
重徽被錄累年,今始得除,以物議之未允也,之發坐卽停李殷相之啓,有此除。
○上欲幸驪州,拜謁寧陵,右相金壽興曰:「拜陵後,依祖宗朝故事,驪州設科事,曾已陳達矣,文、武科出榜,遲速不同,必須預先稟定矣。
」上曰:「中宗朝驪州設科,凡幹節目,及當時赴科人,隻許本州人,或通一道,許赴與否,令春秋館《實錄》考出後,稟定。
」 1月21日 ○丙戌,上禦興政堂受灸。
右相金壽興曰:「前頭陵幸時,南漢當爲宿所,城中有溫王廟,似當有緻祭之擧,險川、雙嶺,俱是丙子戰場,車駕過去時,亦宜緻祭。
」上曰:「然,言于有司。
」 1月22日 ○丁亥,淸風府院君金佑明,上疏請遞扈衛大將,上不許。
1月23日 ○戊子,上受灸。
兵曹判書金萬基,入侍白曰:「前頭行幸時,隨駕軍兵,當預定其數矣。
」上曰:「畿邑軍兵,當此農節,調發有弊,隻以禦營軍,及訓局別隊隨駕,而禁軍數,亦無過三百五十人可也。
」右相金壽興曰:「禦供饌物,亦宜預先分定於畿邑也。
」上曰:「本道隻以土産供上,無過十種,而自宣惠廳,計給其價可也。
」 ○憲府,以金萬重定配,李?削黜,李選削奪,閔鼎重削職,成虎徵遠竄,還收事閱月論啓,終不允,至是停之。
1月24日 ○己醜,嶺南寧海府出地火。
〈府南面松峴,出地火,煙氣自地上升,土石??熱,手足不可近。
其地長八尺,廣一尺五寸。
〉 1月25日 ○庚寅,右相金壽興白上曰:「統制使瓜滿,曾以一周年改定,蓋以土疾故也。
臣聞李浣之言,統營近甚蕩敗雲。
一年相替,非但未遑收拾,新舊迎送,弊亦不貲。
若其中疾甚者,則雖未及瓜,亦可變通,今者統制使盧錠姑無疾病,使之仍任,此後統制使瓜期,定以二周年,何如。
」從之。
○命鄭知和敍用,李最晩削職放送,從金壽興之言也。
○命蠲鹹鏡道今年田稅之半,從監司南九萬之言也。
1月26日 ○辛卯,以金?、安垕爲正言,趙爾炳爲持平,柳譚厚爲司書,李夏鎭爲弼善。
○判尹李殷相,上疏,乞收新授之職,答以勿辭。
殷相曾以素無行檢,被彈於正言韓泰東故也。
1月29日 ○甲午,金化品官秦繼昌家,有明火賊夜入。
繼昌將爲賊所害,其妻權氏,挺身直前,翼蔽其夫,代受賊刃,使其夫越籬而逃,因以得全。
本道啓聞,命旌其閭。
二月 2月1日 ○丙申朔,掌令安後泰啓:「以刑曹罪人田業實,請結案取招後處斷。
」答曰:「無結案而處斷,亦有前例,有何不可乎?」初金壽興白上曰:「遷陵轝士軍抄出時,南部下吏輩,受賂濫雜之說,騰播,故巳令該曹,査覈處置矣。
」上曰:「嚴明査出,直爲梟示。
」刑曹査得業實私捧坊民七兩銀事,欲捧用奸結案之招,業實稱冤不着名,請嚴刑得情後處斷,上曰:「依前稟定梟示。
」刑曹以有違律文申稟,上不許。
後泰遂發此論,臺諫繼而爭之,至六月始停啓,終被梟示。
○有都目政。
以洪處大爲兵曹參判,樸世堅爲兵曹參議,趙根爲副修撰,李夏鎭爲修撰,趙嘉錫爲掌令,李端夏爲副提學,鄭載禧爲修撰,鄭重徽爲弼善,趙師錫爲吏曹正郞,金錫冑爲副應敎,特除申汝哲爲右尹。
○金壽興請以副提學李端夏,仍兼大司成,上從之。
○掌令安後泰詣臺廳傳啓後,猝然昏窒,不省人事,命賜藥物。
○關東旌善大陰江,斷流十裡。
2月8日 ○癸卯,以金錫冑爲執義,李夏鎭爲掌令。
○執義金錫冑,以金益廉擬望事,重被儒臣之斥,且受嶺海幹事之命,而本府方以姑勿發送爲言,不敢幹與於此啓,引避,答以勿辭。
「 ○上以灸瘡受鍼。
藥房都提調金壽興進曰:「自上瘡患,如此之重,且聞一路痘患,尙未乾凈,請寧陵展謁,待秋退行。
」上曰:「差退於前定日可也。
」壽興又曰:「船材禦史往返,當費數月,農節漸近,必多民弊,臺閣勿遣之論是也。
」上曰:「待秋退送。
」 ○命加武臣姜說一資,以金壽興盛讃其淸白,請推優老之恩故也。
○命減嶺底十一邑,庚戌田稅。
時嶺南連年失稔,嶺底尤甚,庚戌田稅,過四年未捧。
至是因大臣有言,特令蠲減。
○右議政金壽興白上曰:「臣有所懷,不敢不達,士夫間遭喪緻賻,雖曰有名之餽,臣之曩日所遭,卽十餘歲兒子之殤喪。
而忠淸兵使樸振翰,至以軍木一同緻賻。
此人不是媚悅,必欲探試。
臣誠驚駭,且惡其情狀也,旣不受,不欲深罪。
而此而不治,何以懲後?請令有司,考律勘罪。
於是逮振翰,下禁府。
後因疏決徒配。
2月10日 ○乙巳,江界府使鄭樸、高沙裡僉使李珀、老梁權管李尙豪,以不能覺察犯越者之失,俱被逮,已而,樸奪告身,珀與尙豪杖配。
2月12日 ○丁未,執義金錫冑、掌令李夏鎭啓:「請於新陵禮幸時,沿途供帳諸具,毋或過侈,道路諸役,毋或過治。
且令廟堂,講究軍政變通之策,使國內應有身役者,竝先補本兵諸額,後及他役,以祛積弊,而保民生,以革濫僞而完軍實。
」答以兩件事,依啓。
2月13日 ○戊申,以閔黯、李益泰爲持平,安如石爲注書,柳尙運、趙根爲校理,李夏鎭爲修撰,閔宗道爲兵曹參知,李堥爲獻納,鄭勔爲掌令。
○上以灸瘡受鍼。
右相金壽興曰:「陵幸改擇日事命下。
而三月念間,不但農節已迫,驪、利之間,痘疾方熾,且灸瘡完合,亦未易期,此際行辛,種種難便。
請勉抑孝思,退行於秋間。
」上曰:「以八月擇日可也。
」 ○陞茂朱縣爲府,依長城守城將例,下送事目,以節制各邑,邑有赤裳山城故也。
○釜山倭館失火,延燒殆盡。
2月17日 ○壬子,大司憲南龍翼、執義金錫冑、持平閔黯啓:「湖西自辛醜以來,災荒相繼,田結日縮,而又自溫陽行幸之後,春秋收米,或以恩而減,或以災而減,該廳上納,旣多減削,本道儲置,又漸消費,而猝然復値庚、辛之大侵,以緻內外蕩然,莫可收拾。
卽今湖西,以所假貸於版曹、畿廳、賑恤、常平者計之,布至一千餘同,米至三萬餘石,銀至四千餘兩,而此皆有執券待償收責不舍之議。
臣竊計其數,今雖至於加一道之賦,盡一年之納,亦不足以充其債也。
當初賑廳之萃合各樣財穀,正爲賙濟,此等兇荒受災之地,而今欲計物而受之。
實有乖於恤患敷惠之道。
至於常平,隻是轉殖耗穀,以辦格外需用之資者,此亦豈推其所貸?請令兩廳,竝卽蕩滌,湖西所用銀米之數。
版曹、畿廳見貸米布,亦令該衙門,且須斟酌經費,或半減或減分數,以爲不廢良法,大慰窮民之地。
」答曰:「令廟堂稟處。
」 ○又啓曰:「臣等伏聞,昌德宮內,方有修繕殿閣之事,輸木輦石,工役頗夥雲。
談者或言,費出內帑,非外府之所憂也,役僅旬朔,非衆民之所勞也。
而財有當惜,則內外何殊,事或非時,則久暫奚論?臣等曾伏聞,便殿基地傾側,有不可不改。
似此不得已者外,其餘加構間架,請架竝卽還寢,以昭儉德,以懷永圖。
答曰:」殿閣修繕事,非予不能愼戒,而然。
蓋緣予病無蘇完之時,引接臣僚,常在小閤,而閤與慈殿禦室,隻隔一壁,心常未安,隻緣時禦而未果變通矣。
今乘暇隙,撤彼竪此,屋乃八間,樑已擧矣。
此外有何加構之事?今觀啓辭,雖出於不得已也,心甚未安。
「 ○弘文館副校理尹趾善等上箚曰: 臣等竊念,百僚怠弛,萬務叢脞,因循苟且,如水益下。
受殿下耳目之寄者,固宜殫振勵之方,而不可先有自便之心也。
今者諫院多官,無端引入,無一人行公者,臣等實未曉其故也。
凡辭職者,雖有疾病,若有難便情勢,則或單或疏,勢所不已,而人之見之者,亦不以爲怪也。
顧此諸臣,無有毫分可嫌之事,而一向呈告,累日關曠,其在事體,殊甚未安。
請大司諫李嵆、司諫李溟翼、獻納李堥,竝命遞差。
「 上從之。
2月19日 ○甲寅,以李柙爲同副承旨,李翊相爲大司諫,樸世堂爲司諫,尹趾善爲獻納,李沆爲正言,鄭維嶽爲掌令。
○館學儒生金萬吉等,二百五十人上疏,請以宋朝楊時、羅從彥、李侗,本朝李珥、成渾從祀文廟。
答曰:「朝家之不許,非有他意,爾等勿爲煩瀆,退修學業。
」 2月20日 ○乙卯,以憲府啓辭,命自今以後,醫、譯之追贈其父時,勿許六曹、京兆、金吾、摠管之銜,以爲定式。
○慈殿患候,閱月彌留,至是增劇,夜二更,上禦思賢閤,藥房都提調金壽興等,與昌城君佖執義金錫冑、掌令鄭維嶽,入侍議藥。
上曰:「慈候自十年前,恐有卽今證患,常以爲深慮矣。
」佖曰:「似是痰火之??,急進湯劑。
且煉臍亦可。
」議藥畢,諸臣退出。
2月21日 ○丙辰,藥房啓:「醫女正玉,雖積年侍藥,而未必的知脈候。
昌城君佖,乃王室至親,與外朝臣有異。
使之入診,詳知脈候,則不無所益,故敢建。
」答以依啓。
藥房請設侍藥廳,上允之。
遂設廳於內班院,昌城君佖,執義金錫冑,竝直宿闕內。
2月22日 ○丁巳,慈殿受灸百會穴。
上,下敎于都提調曰:「卽今慈候,一樣危劇,其在煎迫之情,當無所不用其極。
宗廟、社稷、山川祈禱事,劃卽擧行,分遣重臣于各處。
明曉將行祭。
」諸臣聞訃,未及行祭而還。
○金壽興請,依庚寅年例,行慮囚之擧,中外罪囚,勿論輕重,特施大霈之典,命急招禁府、刑曹堂上,疏決罪囚,而未及擧行。
○夜二更,急招靑平尉沈益顯入內。
2月23日 ○戊午,醜時,王大妃張氏昇遐于會祥殿。
○命急招前參奉張楦入內,楦,善澂之子也。
崇善君澂,樂善君潚、福平君?,來到闕門外,命開門入之。
右議政金壽興,分付兩局大將,留直闕外,使扈衛大將金佑明,率其軍官,直宿闕內。
○巽時,襲。
以魂魄函、交倚、銘旌機,進排不及時,命當該官拿推。
○時,上候久在未寧中,灸瘡亦未完合,累日侍疾,水剌全廢,猝遇大慼,群下莫不憂遑。
○以金壽興爲摠護使。
舊例必以左議政爲之,而是時領、左俱曠位,隻有右相故也。
○以朗善君俁爲守陵官,福昌君楨爲代奠官,趙珩、張善澂、閔點爲殯殿都監提調,柳?、徐文尙爲郞廳,趙珩、閔維重、權大運爲國葬都監提調,鄭載禧、李堂揆爲郞廳,李正英、閔維重、金益炅爲山陵都監提調,李溟翼、李堥爲郞廳。
2月24日 ○己未,卯時,小斂。
上,下敎于右相金壽興曰:「玉體常時異於凡人。
況多用藥物?奉審之人。
皆以爲,浮氣漸盛,若依禮文,三日後小斂,則必有意外之患,不可無變通之道。
明日欲爲小斂,於卿意何如?壽興對曰:」己醜,仁祖之喪,孝宗亦以此事問于大臣。
臣祖尙憲以爲:『二日小斂,於禮未安,而事有經權,似難膠守。
』兩司長官,亦以爲然,故次日行小斂。
旣有先朝已行之禮,變通無不可。
請令禮官,問于三司長官後,更稟擧行何如?「行大司憲南龍翼、大司諫李翊相等以爲:『三日小斂,禮典所載,己醜進行,適當夏月,不可援以爲例。
』於是兩司合啓,請依禮小斂,已而。
上,下敎大臣曰:」今日則浮氣極盛,不得已方爲小斂矣。
「 ○以梓宮奉進差晩,命長生殿堂上推考,色郞拿推。
○上,下敎政院曰:「梓宮可合闆子,急急覓得事,已言于大臣及長生殿提調矣。
政院亦知此意,必趁今夜內覓得事,另加申飭。
」於是,外間疑梓宮過長故不用,大臣、三司疊相陳啓,請仍用長生殿所進梓宮,及見下殯殿都監之敎,始知其廣之不足,乃停其請。
2月27日 ○壬戌,已初行大行大妃大斂儀,設殯於隆福殿。
以梓宮廣不足,用上年遷陵時別備梓宮。
○禮曹啓:「臣等昨於服制節目中,大王大妃殿服制,以朞年酌定啓下。
而家禮服圖及時王之制,子婦服,有朞、大功之別,己亥國恤時,大王大妃殿,旣服朞年之制。
以此見之,則今此服制,爲大功無疑,而急遽之間,未能詳悉,有此率爾昏謬之失,不勝惶恐。
原節目中,以大功服改付標以入之意,敢啓。
」答以知道。
〈史臣曰:「己亥服制之始定也,宋時烈之收議,諉以國制朞年,而其意則實主,賈疏所謂,立庶子爲後之說。
至是,禮曹初以國制朞年,酌定以入,時有以儒爲名,而黨於時烈者,惡其逕庭於時烈之議,飛書玉堂諸人,因以恐動禮曹判書趙珩等,畏獲罪於時議,以大功改入。
」〉○上,下敎政院曰:「大王大妃殿服制,果如此,則何乃今始付標以入耶?」承旨鄭晳啓:「以問于禮曹,服制單子啓下之後,始覺其誤爲磨鍊,今始付標,以緻遲緩雲矣。
」仍請推禮曹堂上、郞廳,上答曰:「以服制之故,明日成服,似有未及之患。
禮曹堂上、郞廳,竝拿問處之。
」於是判書趙珩、參判金益炅、參議洪柱國、正郞任以道,竝就理。
○領議政許積退歸忠州,聞訃馳來。
2月28日 ○癸亥,辰正成服。
領議政許積,來哭闕門外,不入闕庭哭班。
上三遣史官,諭以入來成服,積遂進參成服班中,仍卽出去。
○兩司啓:「諸禦醫等,以積年議藥之人,始不能辨其某證,終不得進其當劑,遽至於此,罪安可逃?請竝拿鞫定罪。
」上從之。
俄以大王大妃殿症患非輕,命就其中罪輕者,爲先削職,使以白衣同參議藥,以待結末。
○以洪處亮爲禮曹判書,李元禎爲參判,李嵆爲參議,口傳差出也。
○以許積爲奉常都提調。
時以大行王大妃議謚,太常當有集議之事,而積方在往十裡村家,上遣史官,諭以不可不入來之意,積不得已進參。
○始罷闕門內外把守,及諸大將直宿。
2月29日 ○甲子,上在廬次。
○大王大妃及中殿,皆有未寧之候,命招藥房都提調金壽興,入來議藥。
時壽興以醫官等拿推,故亦不自安,不仕內局,至是命招。
三月 3月1日 ○乙醜朔,以許積爲內醫都提調。
昌城君佖、執義金錫冑、掌令鄭維嶽上疏,請與諸禦醫,一體被罪,答以勿辭察職。
○中殿未寧,藥房請以金錫冑,出入藥房,同參議藥。
上從之。
3月2日 ○丙寅,執義金錫冑,以同參議藥,請遞憲職,上從之。
○大王大妃殿患候,姑未平復,中殿證候,亦甚重,藥房提調,率諸醫直宿。
○是日,有議謚事。
領議政許積,承牌來詣闕外,以時未肅謝,不敢入來。
上遣承旨尹深,以命召傳授曰:「憂虞孔棘之日,遭此罔極之痛,難處之事,比前倍多。
右相今將出去山陵,國事無可與議者。
卿不可以前日之不安,一向撝謙,安心領受。
」 ○領議政許積等,會議于賓廳,上大行王大妃謚號曰,仁宣。
施仁服義曰仁,聖善周聞曰宣。
殿號曰敬思。
○命淸風府院君金佑明,直宿于闕中,以中殿患候危重也。
○謝恩使金壽恒等,使譯官金時徵先來,其狀略曰: 吳三桂不欲北還,拘執使者而擧兵叛。
三桂子應態,曾爲順治帝妹夫,留仕北京,淸人拘囚闕中,後竟絞殺。
又曰,西山有朱姓人,稱崇禎第三子,聚衆萬餘,謀以十二月二十三日,放火北京城中,因謀作亂,事覺逃竄,分捕其黨,隨卽誅殺。
以多夏所紅王,爲上將,領兵十餘萬,往討三桂,王卽古八王之孫,於帝爲再從親也。
勇略過人,淸人倚以爲重雲。
又三桂密送書陝西提督王輔臣,約與共叛,輔臣執其來人,遣其子馳奏,竝達其書,皇帝降旨奬諭雲。
3月3日 ○丁卯,命發諸道僧軍,自備一朔糧,往赴山陵之役。
3月4日 ○戊辰,摠護使金壽興啓:「以上年遷陵時,因宰臣陳達,兼用燔造誌石矣。
兼用兩件,旣非禮文所載,而或言以久遠不刓,則燔造似勝雲,惟在聖明之斷定。
」上曰:「以石刻用之可也。
」又啓:「上年遷陵時,所用諸具,多有無異新件者,取以仍用,似無不當。
」答曰:「當於都監單子中啓下。
」 3月5日 ○己巳,以兪瑒爲告訃使,權瑎爲書狀官。
王妃喪告訃,曾無此例,而上與大臣相議別送之。
○謝恩使金壽恒、副使權堣、書狀官李宇鼎,自北京還。
3月6日 ○庚午,摠護使金壽興、禮曹判書洪處亮、都監堂上閔維重,以新陵裁穴,出往驪州。
3月8日 ○壬申,領議政許積,率文武堂上以上,詣賓廳,請亟從權制,以上候彌留不差故也。
兩司、玉堂,相繼陳請,崇善君澂,率諸宗亦陳啓,竝不從。
群臣請之不已,大王大妃勸諭亦至,過累日後,不得已勉從。
3月12日 ○丙子,禮曹議定,大行大妃六月初三日發引,同月初七日下玄宮。
3月14日 ○戊寅,憲府啓勿送告訃使,不從。
○諫院啓:「進香時,請令宗親府以下,內外官司,及諸宮家饌品器數,一依政府進香之式,毋或過豐。
以遵與奢寧儉之義。
」上不允,命從己亥謄錄。
3月16日 ○庚辰,上受灸于思賢閤。
因室中狹窄,史官隻令一人入侍,領議政許積陳其不可,從之。
○大司憲南龍翼等連啓,勿遣告訃使,答曰:「近日之事,無實,徒尙文具,殊極寒心。
」龍翼等引避退待。
玉堂處置,請遞,從之。
蓋以齎咨官,旣通使行消息於鳳城,勢不可中止,而憲府強論也。
3月17日 ○辛巳,湖南七邑,地震如雷,屋宇皆搖。
禮曹請,行解怪祭於本道,從之。
○興平尉元夢鱗卒。
夢鱗鬥杓之孫,萬裡之子也。
命斂殯于壯義洞舊第。
自宋時烈旣陳,仁慶宮舊基不宜作主第之後,諸駙馬皆不敢入其第,夢鱗亦死於避寓中,故上敎如此。
3月20日 ○甲申,領議政許積,陳情乞遞相職,從之。
時侍陵官金汝楗,中風疾甚,上命以改差當否,問議于大臣,積初不獻議,至再問乃對。
至是上問其故,積對:「以臣之上來也,本意公除後,退歸,意外忝叨藥房之任,不幸又値上候未寧,中殿疾劇之日,不敢徑歸,淹至今日,而至於朝家政事,臣何敢以大臣自處,而有所幹預乎?」上曰:「卿在鄕曲,每以負罪自處,予心之不安何如?先朝耆舊,喪亡已盡,卽今老成大臣,唯卿一人。
予之依毗,舍卿其誰?雖有不安之情勢,國事至此,予病又如此,卿於此時,不可退歸。
必不欲仍帶相職,則情義相孚之間,勉副非難,卿以原任,仍留洛下,以輔寡昧之不逮,仍許遞領相。
3月21日 ○乙酉,以許積爲領中樞,姜栢年爲大司憲,徐文尙爲執義,尹衡聖爲司諫,鄭重徽爲獻納,姜碩耉、趙宗著爲正言,安垕、趙爾炳爲掌令,睦來善爲刑曹參議,尹趾善爲副校理,李元禎爲都承旨,洪萬鍾爲副修撰,鄭維嶽爲弼善,金錫冑爲兼輔德。
3月
緣臣無狀,以損聖明待臺閣之體,臣亦何心,自比聖世臺閣上人物哉?請遞。
」退待。
憲府處置,以提起已停之論。
遞差。
1月2日 ○丁卯,命給魯山君夫人守墓軍及祭田,從應敎李選之請也。
選又請立祠堂,俾不至混處閭家,上不許。
○上下閔愼査覆公事於刑曹曰:「父子人之大倫。
若一乖舛,人安得爲人?世翼如不至全然喪性,而其子代服祖喪,則雖曰迫於弔客之指揮,愼安能免其罪也?今此査覈,不但不推問世翼,爲大違格例,糢糊莫甚,殊極無據。
更加詳覈,以啓。
」初敎官閔嶪死,其子世翼有狂疾。
前掌令樸世采以爲:「子有廢疾,孫宜代服祖喪。
」其家從之,閔鼎重、宋時烈,皆以爲當然。
人皆大駭,以愼爲死其生存之父。
府院君金佑明,白于入侍時,上曰:「此人倫之大變也。
豈可使此人,容息於輦轂之下。
」命査覈服喪首末。
世采待命刑曹,久之,未有處決,時烈亦在郊外,不敢入城。
右議政金壽興言於上曰:「講問變禮,士夫家常事。
今因閔愼事,時烈旣不自安,世采亦以擢用之遺逸,累月待命,瞻聽不美矣。
」上意未解,遂令更査。
1月3日 ○戊辰,以南龍翼爲大司憲,魚震翼爲司諫,李夏鎭爲掌令,權迪爲持平,李堥爲獻納,李寅煥爲正言,以右議政金壽興兼禦營都提調,崇善君澂兼司饔都提調,吏曹初以大臣擬望,上曰:「司饔都提調,大臣擬差,非定式之事,又何以大臣擬望乎?」乃以澂兄弟擬望。
○上引見大臣及備局諸宰於興政堂,右相金壽興曰:「船材禦史,因臺啓,有稟處之敎矣。
朝家此擧,意有所在,且無留滯作爲之事。
何至貽弊如臺啓乎?」上曰:「然。
依前定奪,發送可也。
」後以臺啓復爭之不巳,農節且迫,不果送。
壽興又曰:「文官邊倅,例用曾經臺侍之人,故或有其才可合,而拘此例,不得擬望者。
今後則文臣中州牧被薦者,竝擬似可。
」上允之。
1月4日 ○己巳,慶尙監司李觀徵馳啓,略曰:「諸船軍士及各司奴婢,匠人等,辛亥以上物故者,身役蕩減,旣有朝家分付。
而但此屬,或有無族屬,而未出立案者,或有有族屬而散而之四,不卽告狀,未出立案者,到今無由檢屍。
若遵事目,必待檢屍後,成給物故立案,則隣族侵徵之弊,無時可已,不可無變通之道。
卽令各邑守令,明白査覈,分明物故者,雖不得檢屍,成給立案,則雖未蒙今番蕩減之恩,亦可免日後徵布之弊。
」又曰:「辛亥逃故諸般身役,癸醜以上巳蒙蕩滌,而至於甲寅正月以後,防軍番布,若不變通,則勢將徵布於隣族。
不然則排朔防軍,旣有其數,他無充給之路,事極難處雲。
」啓下備局,金壽興白於榻前曰:「物故立案,若許退出,則虛實相蒙,詐僞難防,不許則隣族被害,誠如道臣言矣。
」兵曹判書金萬基曰:「軍士逃亡,若許代定,則其弊不可防。
」壽興曰:「排朔防軍,不可一名作闕,而朝家亦難每每給代矣。
」上曰:「物故之類,更査變通可也。
」上謂承旨曰:「注書不修日記之弊,近日益甚。
今後注書,勿論實假,未修日記者,勿許陞出六品,亦勿許除拜外職,已陞六品者,亦勿收敍,奉承傳施行。
」〈蓋上嘗命政院,入某月日記,則對以未及修整,故有此敎。
〉上又曰:「翰林時政記未修整者,亦當如此矣。
」金壽興曰:「此則已有承傳矣。
」上曰:「旣有承傳,則申翼相何以出六品耶?政院其考啓。
」政院考出翼相,因陞敍陞六之由,以啓,上曰:「奉承傳若是明白,則雖有陞敍之命,該曹當啓稟擧行。
而循例陞出,殊甚不當。
當該堂上、郞廳,姑先推考,翼相六品改正。
」 1月5日 ○庚午,上,下敎政院曰:「益平尉洪得箕,遽爾夭折,驚悼可言,仍念先朝眷愛之意,且思侍講寡躬之事,情意之密,亦非尋常。
其令該曹,祭需從優題給,以表予意。
」 1月6日 ○辛未,同副承旨李端錫白上曰:「史官之修史未畢,而徑出六品者,非獨申翼相一人而已。
吏曹參議申晸,正郞李藼,修撰李濡,亦皆未及修整,翼相獨爲改正,則用罰之道,似不均。
且翼相言事未久,忽然遭此,其於聽聞,亦不無疑惑矣。
」上曰:「蓋慮其有弊,非有他意也。
四人不可盡爲改正,皆解見任,亦勿送西,待其畢修,敍用可也。
」 1月7日 ○壬申,遣右承旨鄭晳,及大提學金萬基于太學,試儒生製述,仍賜黃柑。
命居首進士安圭直赴殿試,其餘三人,各給一分。
○以趙師錫爲獻納,柳譚厚爲正言,徐文尙爲掌令,李敏叙爲吏曹參議。
1月9日 ○甲戌,龍岡縣有赤筒堤堰,灌民田數千頃。
爲淑徽公主家所折受,將破堤作田,道臣啓聞。
事下該曹,該曹覆啓以爲:「自古築堰,本爲利民,不可折給於公主家,請罷之。
」上允之。
1月11日 ○丙子,羅州地,白晝靑天,長虹橫亘,有若夏節。
本道啓聞。
1月12日 ○丁醜,午時日暈。
1月15日 ○庚辰,以沈梓爲都承旨,李嵆爲大司諫,尹衡聖爲司諫,尹趾善爲獻納,呂聖齊爲吏曹參議。
○領中樞宋時烈上疏曰: 「臣負犯旣重,隻合緘口結舌,羞愧以死。
聖慈旣已布誠心以牖微臣,臣何敢終始寢默,以負我聖德乎?蓋惟舊陵變故,粵自庚子之歲,而隻牽補架漏,以至十四年之久者,豈不以外面雖或如此,而內面石灰之堅固,可以萬萬無慮也?朱子論石灰之功曰:」歲久結而爲金石。
「夫旣如金石,則縫罅所漏,何足爲患,及其開深尺許之後,則其堅強完固,果如朱子之說。
而仍猶不停功役,以稟於聖明,任事諸臣之意,固必有所在,而如臣無狀,畏顧人言,亦且拱手默視而已,則臣之罪,顧不大歟?噫!殿下旣以語犯梓宮,譴責廷臣,臣固知聖孝出常,所以嚴敬之心,無所不至而然也。
然則臣亦不敢正言,開陵時事狀。
第嘗見程子所論,昭陵之疏曰:」使仁宗遺骨聖體,碎於巨石之下?「夫程子大賢也,非不知嚴敬君父,而猶且雲雲者,豈不以臣子迫切之心,固有所不忍不直言者耶?今臣亦宜以當時切迫之心,略陳其一二,而以暴前疏,所以不覺犯諱之實也。
蓋於九月卄九日,臣以蹤迹之不安,不敢入與於始役之時,及至其夕,近侍之臣,傳諭聖意,故其翌日曉頭,冒至陵前,亟問於摠護使金壽興曰:」昨日始役時?土色如何?「壽興曰:」裳下石當罅處,有水漏之迹,而開至尺許,則乾燥堅固矣。
「臣遂入臨,則方開退壙,故但見氣出如蒸。
及其退壙撤去之後,復召役夫,向玄宮始役,則所用石灰,尤極堅凝,斧斤相激,有時生火。
當其時,臣心之崩隕驚痛,實如斧斤落胸加腹矣。
若使殿下親臨,則未知當有何指揮也。
伏乞聖明,俯加諒察,上項所陳,舊陵事,如復悖謬,涉於誣罔,則乞賜重究,以明國家之刑章。
疏入不報。
1月17日 ○壬午,上,下敎政院曰:「慶平君祿俸,限三年仍給。
」 ○以尹拯爲執義,安後泰、鄭維嶽爲掌令,柳譚厚爲持平,權瑎、樸元度爲正言,申晸爲平安監司,鄭重徽爲修撰,柳之發爲慶尙都事。
重徽被錄累年,今始得除,以物議之未允也,之發坐卽停李殷相之啓,有此除。
○上欲幸驪州,拜謁寧陵,右相金壽興曰:「拜陵後,依祖宗朝故事,驪州設科事,曾已陳達矣,文、武科出榜,遲速不同,必須預先稟定矣。
」上曰:「中宗朝驪州設科,凡幹節目,及當時赴科人,隻許本州人,或通一道,許赴與否,令春秋館《實錄》考出後,稟定。
」 1月21日 ○丙戌,上禦興政堂受灸。
右相金壽興曰:「前頭陵幸時,南漢當爲宿所,城中有溫王廟,似當有緻祭之擧,險川、雙嶺,俱是丙子戰場,車駕過去時,亦宜緻祭。
」上曰:「然,言于有司。
」 1月22日 ○丁亥,淸風府院君金佑明,上疏請遞扈衛大將,上不許。
1月23日 ○戊子,上受灸。
兵曹判書金萬基,入侍白曰:「前頭行幸時,隨駕軍兵,當預定其數矣。
」上曰:「畿邑軍兵,當此農節,調發有弊,隻以禦營軍,及訓局別隊隨駕,而禁軍數,亦無過三百五十人可也。
」右相金壽興曰:「禦供饌物,亦宜預先分定於畿邑也。
」上曰:「本道隻以土産供上,無過十種,而自宣惠廳,計給其價可也。
」 ○憲府,以金萬重定配,李?削黜,李選削奪,閔鼎重削職,成虎徵遠竄,還收事閱月論啓,終不允,至是停之。
1月24日 ○己醜,嶺南寧海府出地火。
〈府南面松峴,出地火,煙氣自地上升,土石??熱,手足不可近。
其地長八尺,廣一尺五寸。
〉 1月25日 ○庚寅,右相金壽興白上曰:「統制使瓜滿,曾以一周年改定,蓋以土疾故也。
臣聞李浣之言,統營近甚蕩敗雲。
一年相替,非但未遑收拾,新舊迎送,弊亦不貲。
若其中疾甚者,則雖未及瓜,亦可變通,今者統制使盧錠姑無疾病,使之仍任,此後統制使瓜期,定以二周年,何如。
」從之。
○命鄭知和敍用,李最晩削職放送,從金壽興之言也。
○命蠲鹹鏡道今年田稅之半,從監司南九萬之言也。
1月26日 ○辛卯,以金?、安垕爲正言,趙爾炳爲持平,柳譚厚爲司書,李夏鎭爲弼善。
○判尹李殷相,上疏,乞收新授之職,答以勿辭。
殷相曾以素無行檢,被彈於正言韓泰東故也。
1月29日 ○甲午,金化品官秦繼昌家,有明火賊夜入。
繼昌將爲賊所害,其妻權氏,挺身直前,翼蔽其夫,代受賊刃,使其夫越籬而逃,因以得全。
本道啓聞,命旌其閭。
二月 2月1日 ○丙申朔,掌令安後泰啓:「以刑曹罪人田業實,請結案取招後處斷。
」答曰:「無結案而處斷,亦有前例,有何不可乎?」初金壽興白上曰:「遷陵轝士軍抄出時,南部下吏輩,受賂濫雜之說,騰播,故巳令該曹,査覈處置矣。
」上曰:「嚴明査出,直爲梟示。
」刑曹査得業實私捧坊民七兩銀事,欲捧用奸結案之招,業實稱冤不着名,請嚴刑得情後處斷,上曰:「依前稟定梟示。
」刑曹以有違律文申稟,上不許。
後泰遂發此論,臺諫繼而爭之,至六月始停啓,終被梟示。
○有都目政。
以洪處大爲兵曹參判,樸世堅爲兵曹參議,趙根爲副修撰,李夏鎭爲修撰,趙嘉錫爲掌令,李端夏爲副提學,鄭載禧爲修撰,鄭重徽爲弼善,趙師錫爲吏曹正郞,金錫冑爲副應敎,特除申汝哲爲右尹。
○金壽興請以副提學李端夏,仍兼大司成,上從之。
○掌令安後泰詣臺廳傳啓後,猝然昏窒,不省人事,命賜藥物。
○關東旌善大陰江,斷流十裡。
2月8日 ○癸卯,以金錫冑爲執義,李夏鎭爲掌令。
○執義金錫冑,以金益廉擬望事,重被儒臣之斥,且受嶺海幹事之命,而本府方以姑勿發送爲言,不敢幹與於此啓,引避,答以勿辭。
「 ○上以灸瘡受鍼。
藥房都提調金壽興進曰:「自上瘡患,如此之重,且聞一路痘患,尙未乾凈,請寧陵展謁,待秋退行。
」上曰:「差退於前定日可也。
」壽興又曰:「船材禦史往返,當費數月,農節漸近,必多民弊,臺閣勿遣之論是也。
」上曰:「待秋退送。
」 ○命加武臣姜說一資,以金壽興盛讃其淸白,請推優老之恩故也。
○命減嶺底十一邑,庚戌田稅。
時嶺南連年失稔,嶺底尤甚,庚戌田稅,過四年未捧。
至是因大臣有言,特令蠲減。
○右議政金壽興白上曰:「臣有所懷,不敢不達,士夫間遭喪緻賻,雖曰有名之餽,臣之曩日所遭,卽十餘歲兒子之殤喪。
而忠淸兵使樸振翰,至以軍木一同緻賻。
此人不是媚悅,必欲探試。
臣誠驚駭,且惡其情狀也,旣不受,不欲深罪。
而此而不治,何以懲後?請令有司,考律勘罪。
於是逮振翰,下禁府。
後因疏決徒配。
2月10日 ○乙巳,江界府使鄭樸、高沙裡僉使李珀、老梁權管李尙豪,以不能覺察犯越者之失,俱被逮,已而,樸奪告身,珀與尙豪杖配。
2月12日 ○丁未,執義金錫冑、掌令李夏鎭啓:「請於新陵禮幸時,沿途供帳諸具,毋或過侈,道路諸役,毋或過治。
且令廟堂,講究軍政變通之策,使國內應有身役者,竝先補本兵諸額,後及他役,以祛積弊,而保民生,以革濫僞而完軍實。
」答以兩件事,依啓。
2月13日 ○戊申,以閔黯、李益泰爲持平,安如石爲注書,柳尙運、趙根爲校理,李夏鎭爲修撰,閔宗道爲兵曹參知,李堥爲獻納,鄭勔爲掌令。
○上以灸瘡受鍼。
右相金壽興曰:「陵幸改擇日事命下。
而三月念間,不但農節已迫,驪、利之間,痘疾方熾,且灸瘡完合,亦未易期,此際行辛,種種難便。
請勉抑孝思,退行於秋間。
」上曰:「以八月擇日可也。
」 ○陞茂朱縣爲府,依長城守城將例,下送事目,以節制各邑,邑有赤裳山城故也。
○釜山倭館失火,延燒殆盡。
2月17日 ○壬子,大司憲南龍翼、執義金錫冑、持平閔黯啓:「湖西自辛醜以來,災荒相繼,田結日縮,而又自溫陽行幸之後,春秋收米,或以恩而減,或以災而減,該廳上納,旣多減削,本道儲置,又漸消費,而猝然復値庚、辛之大侵,以緻內外蕩然,莫可收拾。
卽今湖西,以所假貸於版曹、畿廳、賑恤、常平者計之,布至一千餘同,米至三萬餘石,銀至四千餘兩,而此皆有執券待償收責不舍之議。
臣竊計其數,今雖至於加一道之賦,盡一年之納,亦不足以充其債也。
當初賑廳之萃合各樣財穀,正爲賙濟,此等兇荒受災之地,而今欲計物而受之。
實有乖於恤患敷惠之道。
至於常平,隻是轉殖耗穀,以辦格外需用之資者,此亦豈推其所貸?請令兩廳,竝卽蕩滌,湖西所用銀米之數。
版曹、畿廳見貸米布,亦令該衙門,且須斟酌經費,或半減或減分數,以爲不廢良法,大慰窮民之地。
」答曰:「令廟堂稟處。
」 ○又啓曰:「臣等伏聞,昌德宮內,方有修繕殿閣之事,輸木輦石,工役頗夥雲。
談者或言,費出內帑,非外府之所憂也,役僅旬朔,非衆民之所勞也。
而財有當惜,則內外何殊,事或非時,則久暫奚論?臣等曾伏聞,便殿基地傾側,有不可不改。
似此不得已者外,其餘加構間架,請架竝卽還寢,以昭儉德,以懷永圖。
答曰:」殿閣修繕事,非予不能愼戒,而然。
蓋緣予病無蘇完之時,引接臣僚,常在小閤,而閤與慈殿禦室,隻隔一壁,心常未安,隻緣時禦而未果變通矣。
今乘暇隙,撤彼竪此,屋乃八間,樑已擧矣。
此外有何加構之事?今觀啓辭,雖出於不得已也,心甚未安。
「 ○弘文館副校理尹趾善等上箚曰: 臣等竊念,百僚怠弛,萬務叢脞,因循苟且,如水益下。
受殿下耳目之寄者,固宜殫振勵之方,而不可先有自便之心也。
今者諫院多官,無端引入,無一人行公者,臣等實未曉其故也。
凡辭職者,雖有疾病,若有難便情勢,則或單或疏,勢所不已,而人之見之者,亦不以爲怪也。
顧此諸臣,無有毫分可嫌之事,而一向呈告,累日關曠,其在事體,殊甚未安。
請大司諫李嵆、司諫李溟翼、獻納李堥,竝命遞差。
「 上從之。
2月19日 ○甲寅,以李柙爲同副承旨,李翊相爲大司諫,樸世堂爲司諫,尹趾善爲獻納,李沆爲正言,鄭維嶽爲掌令。
○館學儒生金萬吉等,二百五十人上疏,請以宋朝楊時、羅從彥、李侗,本朝李珥、成渾從祀文廟。
答曰:「朝家之不許,非有他意,爾等勿爲煩瀆,退修學業。
」 2月20日 ○乙卯,以憲府啓辭,命自今以後,醫、譯之追贈其父時,勿許六曹、京兆、金吾、摠管之銜,以爲定式。
○慈殿患候,閱月彌留,至是增劇,夜二更,上禦思賢閤,藥房都提調金壽興等,與昌城君佖執義金錫冑、掌令鄭維嶽,入侍議藥。
上曰:「慈候自十年前,恐有卽今證患,常以爲深慮矣。
」佖曰:「似是痰火之??,急進湯劑。
且煉臍亦可。
」議藥畢,諸臣退出。
2月21日 ○丙辰,藥房啓:「醫女正玉,雖積年侍藥,而未必的知脈候。
昌城君佖,乃王室至親,與外朝臣有異。
使之入診,詳知脈候,則不無所益,故敢建。
」答以依啓。
藥房請設侍藥廳,上允之。
遂設廳於內班院,昌城君佖,執義金錫冑,竝直宿闕內。
2月22日 ○丁巳,慈殿受灸百會穴。
上,下敎于都提調曰:「卽今慈候,一樣危劇,其在煎迫之情,當無所不用其極。
宗廟、社稷、山川祈禱事,劃卽擧行,分遣重臣于各處。
明曉將行祭。
」諸臣聞訃,未及行祭而還。
○金壽興請,依庚寅年例,行慮囚之擧,中外罪囚,勿論輕重,特施大霈之典,命急招禁府、刑曹堂上,疏決罪囚,而未及擧行。
○夜二更,急招靑平尉沈益顯入內。
2月23日 ○戊午,醜時,王大妃張氏昇遐于會祥殿。
○命急招前參奉張楦入內,楦,善澂之子也。
崇善君澂,樂善君潚、福平君?,來到闕門外,命開門入之。
右議政金壽興,分付兩局大將,留直闕外,使扈衛大將金佑明,率其軍官,直宿闕內。
○巽時,襲。
以魂魄函、交倚、銘旌機,進排不及時,命當該官拿推。
○時,上候久在未寧中,灸瘡亦未完合,累日侍疾,水剌全廢,猝遇大慼,群下莫不憂遑。
○以金壽興爲摠護使。
舊例必以左議政爲之,而是時領、左俱曠位,隻有右相故也。
○以朗善君俁爲守陵官,福昌君楨爲代奠官,趙珩、張善澂、閔點爲殯殿都監提調,柳?、徐文尙爲郞廳,趙珩、閔維重、權大運爲國葬都監提調,鄭載禧、李堂揆爲郞廳,李正英、閔維重、金益炅爲山陵都監提調,李溟翼、李堥爲郞廳。
2月24日 ○己未,卯時,小斂。
上,下敎于右相金壽興曰:「玉體常時異於凡人。
況多用藥物?奉審之人。
皆以爲,浮氣漸盛,若依禮文,三日後小斂,則必有意外之患,不可無變通之道。
明日欲爲小斂,於卿意何如?壽興對曰:」己醜,仁祖之喪,孝宗亦以此事問于大臣。
臣祖尙憲以爲:『二日小斂,於禮未安,而事有經權,似難膠守。
』兩司長官,亦以爲然,故次日行小斂。
旣有先朝已行之禮,變通無不可。
請令禮官,問于三司長官後,更稟擧行何如?「行大司憲南龍翼、大司諫李翊相等以爲:『三日小斂,禮典所載,己醜進行,適當夏月,不可援以爲例。
』於是兩司合啓,請依禮小斂,已而。
上,下敎大臣曰:」今日則浮氣極盛,不得已方爲小斂矣。
「 ○以梓宮奉進差晩,命長生殿堂上推考,色郞拿推。
○上,下敎政院曰:「梓宮可合闆子,急急覓得事,已言于大臣及長生殿提調矣。
政院亦知此意,必趁今夜內覓得事,另加申飭。
」於是,外間疑梓宮過長故不用,大臣、三司疊相陳啓,請仍用長生殿所進梓宮,及見下殯殿都監之敎,始知其廣之不足,乃停其請。
2月27日 ○壬戌,已初行大行大妃大斂儀,設殯於隆福殿。
以梓宮廣不足,用上年遷陵時別備梓宮。
○禮曹啓:「臣等昨於服制節目中,大王大妃殿服制,以朞年酌定啓下。
而家禮服圖及時王之制,子婦服,有朞、大功之別,己亥國恤時,大王大妃殿,旣服朞年之制。
以此見之,則今此服制,爲大功無疑,而急遽之間,未能詳悉,有此率爾昏謬之失,不勝惶恐。
原節目中,以大功服改付標以入之意,敢啓。
」答以知道。
〈史臣曰:「己亥服制之始定也,宋時烈之收議,諉以國制朞年,而其意則實主,賈疏所謂,立庶子爲後之說。
至是,禮曹初以國制朞年,酌定以入,時有以儒爲名,而黨於時烈者,惡其逕庭於時烈之議,飛書玉堂諸人,因以恐動禮曹判書趙珩等,畏獲罪於時議,以大功改入。
」〉○上,下敎政院曰:「大王大妃殿服制,果如此,則何乃今始付標以入耶?」承旨鄭晳啓:「以問于禮曹,服制單子啓下之後,始覺其誤爲磨鍊,今始付標,以緻遲緩雲矣。
」仍請推禮曹堂上、郞廳,上答曰:「以服制之故,明日成服,似有未及之患。
禮曹堂上、郞廳,竝拿問處之。
」於是判書趙珩、參判金益炅、參議洪柱國、正郞任以道,竝就理。
○領議政許積退歸忠州,聞訃馳來。
2月28日 ○癸亥,辰正成服。
領議政許積,來哭闕門外,不入闕庭哭班。
上三遣史官,諭以入來成服,積遂進參成服班中,仍卽出去。
○兩司啓:「諸禦醫等,以積年議藥之人,始不能辨其某證,終不得進其當劑,遽至於此,罪安可逃?請竝拿鞫定罪。
」上從之。
俄以大王大妃殿症患非輕,命就其中罪輕者,爲先削職,使以白衣同參議藥,以待結末。
○以洪處亮爲禮曹判書,李元禎爲參判,李嵆爲參議,口傳差出也。
○以許積爲奉常都提調。
時以大行王大妃議謚,太常當有集議之事,而積方在往十裡村家,上遣史官,諭以不可不入來之意,積不得已進參。
○始罷闕門內外把守,及諸大將直宿。
2月29日 ○甲子,上在廬次。
○大王大妃及中殿,皆有未寧之候,命招藥房都提調金壽興,入來議藥。
時壽興以醫官等拿推,故亦不自安,不仕內局,至是命招。
三月 3月1日 ○乙醜朔,以許積爲內醫都提調。
昌城君佖、執義金錫冑、掌令鄭維嶽上疏,請與諸禦醫,一體被罪,答以勿辭察職。
○中殿未寧,藥房請以金錫冑,出入藥房,同參議藥。
上從之。
3月2日 ○丙寅,執義金錫冑,以同參議藥,請遞憲職,上從之。
○大王大妃殿患候,姑未平復,中殿證候,亦甚重,藥房提調,率諸醫直宿。
○是日,有議謚事。
領議政許積,承牌來詣闕外,以時未肅謝,不敢入來。
上遣承旨尹深,以命召傳授曰:「憂虞孔棘之日,遭此罔極之痛,難處之事,比前倍多。
右相今將出去山陵,國事無可與議者。
卿不可以前日之不安,一向撝謙,安心領受。
」 ○領議政許積等,會議于賓廳,上大行王大妃謚號曰,仁宣。
施仁服義曰仁,聖善周聞曰宣。
殿號曰敬思。
○命淸風府院君金佑明,直宿于闕中,以中殿患候危重也。
○謝恩使金壽恒等,使譯官金時徵先來,其狀略曰: 吳三桂不欲北還,拘執使者而擧兵叛。
三桂子應態,曾爲順治帝妹夫,留仕北京,淸人拘囚闕中,後竟絞殺。
又曰,西山有朱姓人,稱崇禎第三子,聚衆萬餘,謀以十二月二十三日,放火北京城中,因謀作亂,事覺逃竄,分捕其黨,隨卽誅殺。
以多夏所紅王,爲上將,領兵十餘萬,往討三桂,王卽古八王之孫,於帝爲再從親也。
勇略過人,淸人倚以爲重雲。
又三桂密送書陝西提督王輔臣,約與共叛,輔臣執其來人,遣其子馳奏,竝達其書,皇帝降旨奬諭雲。
3月3日 ○丁卯,命發諸道僧軍,自備一朔糧,往赴山陵之役。
3月4日 ○戊辰,摠護使金壽興啓:「以上年遷陵時,因宰臣陳達,兼用燔造誌石矣。
兼用兩件,旣非禮文所載,而或言以久遠不刓,則燔造似勝雲,惟在聖明之斷定。
」上曰:「以石刻用之可也。
」又啓:「上年遷陵時,所用諸具,多有無異新件者,取以仍用,似無不當。
」答曰:「當於都監單子中啓下。
」 3月5日 ○己巳,以兪瑒爲告訃使,權瑎爲書狀官。
王妃喪告訃,曾無此例,而上與大臣相議別送之。
○謝恩使金壽恒、副使權堣、書狀官李宇鼎,自北京還。
3月6日 ○庚午,摠護使金壽興、禮曹判書洪處亮、都監堂上閔維重,以新陵裁穴,出往驪州。
3月8日 ○壬申,領議政許積,率文武堂上以上,詣賓廳,請亟從權制,以上候彌留不差故也。
兩司、玉堂,相繼陳請,崇善君澂,率諸宗亦陳啓,竝不從。
群臣請之不已,大王大妃勸諭亦至,過累日後,不得已勉從。
3月12日 ○丙子,禮曹議定,大行大妃六月初三日發引,同月初七日下玄宮。
3月14日 ○戊寅,憲府啓勿送告訃使,不從。
○諫院啓:「進香時,請令宗親府以下,內外官司,及諸宮家饌品器數,一依政府進香之式,毋或過豐。
以遵與奢寧儉之義。
」上不允,命從己亥謄錄。
3月16日 ○庚辰,上受灸于思賢閤。
因室中狹窄,史官隻令一人入侍,領議政許積陳其不可,從之。
○大司憲南龍翼等連啓,勿遣告訃使,答曰:「近日之事,無實,徒尙文具,殊極寒心。
」龍翼等引避退待。
玉堂處置,請遞,從之。
蓋以齎咨官,旣通使行消息於鳳城,勢不可中止,而憲府強論也。
3月17日 ○辛巳,湖南七邑,地震如雷,屋宇皆搖。
禮曹請,行解怪祭於本道,從之。
○興平尉元夢鱗卒。
夢鱗鬥杓之孫,萬裡之子也。
命斂殯于壯義洞舊第。
自宋時烈旣陳,仁慶宮舊基不宜作主第之後,諸駙馬皆不敢入其第,夢鱗亦死於避寓中,故上敎如此。
3月20日 ○甲申,領議政許積,陳情乞遞相職,從之。
時侍陵官金汝楗,中風疾甚,上命以改差當否,問議于大臣,積初不獻議,至再問乃對。
至是上問其故,積對:「以臣之上來也,本意公除後,退歸,意外忝叨藥房之任,不幸又値上候未寧,中殿疾劇之日,不敢徑歸,淹至今日,而至於朝家政事,臣何敢以大臣自處,而有所幹預乎?」上曰:「卿在鄕曲,每以負罪自處,予心之不安何如?先朝耆舊,喪亡已盡,卽今老成大臣,唯卿一人。
予之依毗,舍卿其誰?雖有不安之情勢,國事至此,予病又如此,卿於此時,不可退歸。
必不欲仍帶相職,則情義相孚之間,勉副非難,卿以原任,仍留洛下,以輔寡昧之不逮,仍許遞領相。
3月21日 ○乙酉,以許積爲領中樞,姜栢年爲大司憲,徐文尙爲執義,尹衡聖爲司諫,鄭重徽爲獻納,姜碩耉、趙宗著爲正言,安垕、趙爾炳爲掌令,睦來善爲刑曹參議,尹趾善爲副校理,李元禎爲都承旨,洪萬鍾爲副修撰,鄭維嶽爲弼善,金錫冑爲兼輔德。
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