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

關燈
己酉 春正月 1月1日 ○乙未朔,右承旨李程以該房當進武科殿試所啓曰:「昨因臺啓,已罷文科榜,今日武科設場,何以爲之乎?」上令兵曹,考例稟處。

    兵曹啓:「以曾在丙寅年別試文科,因臺啓罷榜之後,特設庭試武科,則以別試所取之人爲對擧。

    今庭試文科,若不復設,則武科似不當獨設,請議大臣。

    」領府事李景奭以爲:「先朝令甲,罷榜之弊紛紜,故罪在試官罪試官,罪在擧子,罪擧子,著爲定式。

    今因臺啓罷文科,則武科似不可竝罷。

    」領相鄭太和以爲:「旣罷文榜,獨設武科,事甚苟且。

    」左相許積、判府事鄭緻和之議皆同。

    上更命收議於宋時烈。

    時烈亦以爲當罷。

    上曰:「今武科初試,雖曰淆雜,因此而罷於殿試,亦未穩當。

    勿罷。

    」後因大司諫尹鏶榻前之啓,乃命罷之。

     1月2日 ○丙申,領相鄭太和以病呈辭,賜不允批答。

    時宋時烈等在朝,多所變更,太和爲首相,旣不肯苟同,又不欲立異,以腳病引入。

    宋浚吉謂太和曰:「外議或誚公不擔當國事,公何爲緻此言也。

    」太和笑曰:「吾有不能自信之病,故如此耳。

    」 1月3日 ○丁酉,遣重臣行祈雪祭于社稷宗廟北郊。

     ○上禦養心閤,引見大臣備局諸臣。

    大司諫尹鏶,執義金澄亦入侍。

    左相許積曰:「正言金世鼎啓辭:『上年所減諸般身役及官糶之退徵者,今皆一時督捧,故民不能支,至賣田宅。

    尤甚貧民之不能責辦者,流亡絶戶之侵徵隣族者,一一査出,竝皆一切停捧,以爲待豐追徵之地。

    』官糶則已有減半收捧之令,流亡絶戶,例多混雜不實之弊,今姑置之,而身役之累年未收者,一時徵捧,其勢誠難矣。

    」上曰:「累年未收,不可一時督捧。

    査出某某年未收幾許,分排數年定限收捧事,言于戶兵曹。

    」積又曰:「鹹鏡道,則被災不至太甚,而因道臣啓聞,田稅米菽減半,貢物作米及上納貢物,亦皆全減。

    而嶺南,則無蠲減之事,此甚不均矣。

    」上曰:「嶺南左右道一樣兇歉,凡幹身役,使之量減。

    」積又曰:「崔文湜使寢窺伺之說,以李端夏前後疏本及刑曹査覈文書觀之,則文湜似無其罪。

    纔經大霈,死罪皆赦,而獨不見原,久滯凍獄,疾病亦重,不無冤矣。

    」上命罷職放送。

    鏶進啓平安兵使具文治罷職事,而誤請遞差,上曰:「遞差。

    鏶又請還收樸泂減等之命,上不從。

    金澄論劾百官過歲問安時,承旨推諉不卽出待之失,請先罷後推,又論淸風府院君金佑明乘怒先出之失,上皆從之。

    初一日問安時,承旨不卽出待,佑明乘醉發怒,顧謂判府事宋時烈曰:」此由國綱解弛,朝廷不尊也。

    「奮袂而起,見者笑之。

    故澄竝劾之。

    有星州義士李士用者,時烈嘗陳其死義事,仍請錄用子孫。

    至是,戶曹判書閔鼎重白上曰:」詳問本道則士用有子善,士用之妻亦尙存,而內外良族雲矣。

    「上命收用其子,且令本道,存恤其妻賜米。

    積曰:」臣於呈告時,聞因李浣所啓,西北守令,使問于大臣差出,此甚不可。

    臣等雖不勝任,擇差銓官,是臣之職。

    何可以擇差守令爲己任乎。

    事不當如是。

    「上曰:」然則仍前自該曹擇差,如有不可,則檢飭可也。

    「上謂鼎重曰:」閔黯旣解削赴擧,則固無不得謁聖之事。

    謁聖何等重禮,而使之昏夜展謁,寧有是理。

    「對曰:」儒生等事,非也。

    「積曰:」釋菜時,差殿內執事,登第後,不許庭中謁聖,豈理也哉。

    「上曰:」著令禁之。

    今後有如此事,則不但儒生,大司成當受其責。

    「 ○掌令李休徵以大臣收議,文科未罷之前,已有請罷武科之論,而身爲武科二所試官,不敢晏然,請遞,憲府處置請出。

     ○司諫樸世堅以大司諫尹鏶請遞具文治,且於李堂揆等事有乖,相與論確之意,又以不論宋摶、樸宗嶽事,見非物議引避。

    諫院處置,遞鏶出世堅。

     ○特拜李慶徽爲吏曹判書。

    慶徽有時望,是以陞擢。

     1月4日 ○戊戌,上禦養心閤召對,講《心經》。

    副提學李敏迪讀音釋、講文義,判府事宋時烈、左參贊宋浚吉疊講餘義。

    時烈進曰:「前日臣之箚辭所請者展謁也,非謂行祭也。

    」上曰:「予因疾病,久未行事於宗廟,心常不安。

    此後則欲於每朔,行展謁禮。

    」浚吉請於展謁之日,竝行世子謁廟之禮,上命禮官,以行禮先後,議于大臣。

    時烈請修神德王後陵,且議配享太廟之禮。

    神德王後姓康氏,太祖康獻大王次妃也。

    壬申立爲顯妃。

    生芳蕃、芳碩。

    太祖寵之,有易儲之意,問于群臣,有爭之者,後於屛後,發聲痛哭。

    丙子八月薨。

    丁醜正月葬聚賢坊北原,號貞陵。

    恭靖大王卽位,減貞陵守護軍一百名。

    太宗大王六年,環貞陵百步外,許人入居,九年,以陵所不當在城中,遷葬于沙閑麓,隻於春秋二仲月,遣二品官緻祭,十年,罷忌辰停朝例,十二年,始於忌辰,代押行齋祭。

    世宗朝因禮曹啓辭,陵祭及忌辰齋祭,不宜自朝家設行,給田五結,令其族親主祭。

    至宣廟朝,三司始請考禮祔廟,不從。

    壬子,直提學金宇顒,發別廟之議,時議尤其立異,而合司三年始停。

    至是,時烈於筵中,請展謁宗廟,仍進曰:「宗廟之禮,旣已開端,臣敢有所仰達。

    神德昇遐之後,太祖睿念頗切,而陵所埋沒,不及齊陵,又不配食太廟。

    考之禮律,未知何如。

    」上曰:「初因何事,而緻如此?」時烈曰:「太祖開國之後,奸臣鄭道傳,構誣太宗於聖祖,終緻神德所生昭悼公,死於非命。

    太宗卽祚之後,神德陵墓,遷出沙閑裡,而仍未配食太廟。

    事體重大,當廣議大臣儒臣,配享太廟,陵所亦與諸陵,一體修封。

    」上曰:「予當更思,且議大臣處之。

    」時烈又曰:「臣於前冬,受由往長湍,仍往開城府,見太祖大王潛邸舊基,則所謂穆淸殿,荒廢已極。

    南門外,又有舊基,而居民雜處,未卞基址,殊甚未安。

    當速爲修治也。

    」上命禮曺、遣官看審,令本府修治。

    「時烈復曰:」鄕約雖非急務,而民俗不可不正。

    至於婚姻之娶同姓字者,非禮也。

    國家旣遵禮法,而民俗猶踵舊習。

    雖非同貫,姓字同,而婚娶者,請禁之。

    「上從之。

    時烈又曰:」故相沈之源以益善爲繼後子,後娶生益相兄弟。

    之源卒,益相稱以父志,主祀承重,而益善降同衆子,時議譁然。

    「臺官啓請一依仁祖朝手敎改定,而上不從。

    益相弟益顯,尙上妹淑明公主故也。

    及益相爲洗馬,正言尹敬敎劾其奪嫡之罪。

    至是,時烈言於上曰:」之源旣有繼後子,而復使己出主祀,大有乖於禮制。

    臺臣啓請改定,則不許,頃日以奪嫡論劾,則從之,何其前後之異也。

    之源之命益相,益相之承父命,皆非國家所當定制以正也。

    人皆取法於世族家,之源以大臣,連姻宮禁,豈非小民之所取法者乎?「上難之。

    浚吉曰:」此非持難之事,當允從矣。

    「上始命改定。

    時烈又曰:」田政旣正之後,必爲保伍之法,不爲保伍,則無以整頓民衆。

    今方申明戶籍,繼行保伍之法可也。

    且倖民之多,非國之福,而倖民之中,僧爲甚,前日城中尼舍撤出,此誠卓越千古之擧,獨於外方不可禁乎?「上曰:」議者或慮紛擾,故不果禁矣。

    「時烈一言,而能擧貞陵廢墜之典,且正太廟祔享之禮,可謂善矣。

    然至以城中尼舍之撤去,遂欲盡祛四方八路之僧徒。

    千百年習俗弊痼,誠難猝革。

    果行之則豈不緻騷擾變亂之患哉。

     ○宋時烈以世子傅,行相見禮,箚陳略卞儀節,仍坐酬酢之由,且請退歸,上優答不許,諭以面諭。

    及至筵席,復申前請,上曰:「卿雖旅次冷落,不無所患,而前頭日氣漸和,從容調病。

    事務得失,相與講論,出入筵席,聞所未聞,是予之望,而何乃告歸乎?」時烈曰:「言不用則去,古人進退之義,而臣之私情甚切,不得不每煩聖聽矣。

    」 ○執義金澄於榻前啓曰:「新榜分館,事體重大,而槐院之官,各主偏私,論議不一,三次罷坐。

    風習可駭,請當該掌務官及上博士,先罷後推,使之斯速分館。

    」上從之。

    時槐院官以閔黯之事,論議角立,累次罷坐,終至被劾。

    而黯竟參槐院之選,亦不仕。

     ○書筵之規,非會講,則師傅無入講之事。

    是日世子將開書筵,宋時烈入來,欲擺脫常規,而入講侍講院。

    卽達於世子,與贊善宋浚吉、左副賓客閔鼎重及宮官,偕入進講。

    而且啓:「傅入講異於常規,故出入之時,世子降階以送。

    此後書筵之時,傅若無故,則每欲進參矣。

    」上曰:「傅之欲參,出於至情。

    開導輔翼成就,是予之所望也,依啓。

    」 1月5日 ○己亥,上禦養心閤講《心經》。

    判府事宋時烈、左參贊宋浚吉侍講,語及己卯儒賢趙光祖事。

    浚吉曰:「我國儒賢資質之美,無如光祖者。

    」時烈曰:「中廟反正,異於癸亥參勳者,多是武夫,事甚濫雜。

    故光祖慨然以肅淸爲己任。

    」浚吉曰:「光祖之際會,可謂千載一時,而至於無終,爲千古之恨。

    袞、貞之罪,可勝誅哉。

    」時烈曰:「鄭光弼遞相之後,南袞爲首相,諸賢次第就死。

    」浚吉曰:「中宗大王反正時,樸元宗將擧義,問于愼守勤曰:『廢妹夫立女壻可乎』,守勤卽中宗妃愼氏父,而燕山君妃兄也。

    守勤答曰:『上方患血矢,安能久乎』,此乃不從之意也。

    元宗使人椎殺之。

    中廟卽位之後,元宗等以爲罪人之女,不可母臨一國,脅君父,而廢愼妃。

    章敬王後昇遐之後,金淨、樸祥等上疏,請復愼妃,此實正論。

    而一種之論以爲:『若復愼氏,則置元子於何地?』蓋若論嘉禮,愼氏在前,故其議如此,淨、祥皆被罪矣。

    及光祖爲正言,立金淨等論絀異議,以明是非,論議始角立,終至釀成士禍。

    」時烈曰:「不但此也。

    光祖知無不言,言無不盡,中宗倦於酬酢,龍床有時戞然作聲。

    臣之前日入侍,自上起更衣,臣心甚安矣。

    」浚吉曰:「此言是也。

    自上若或疲困,則使之罷黜可也,若拘束勉強,則不可也。

    」時烈又達光祖之請罷昭格署,達夜爭之,中廟不得已而從之,浚吉曰:「其所請不得已而從者,極是寒心處。

    人君不得已從,則事無可爲矣。

    」時烈又達鄭光弼牽衣泣諫事,浚吉曰:「諸賢之得免當日誅戮,實光弼之力也,其有功於士林大矣。

    此乃鄭太和之先祖。

    鄭氏之至今蟬聯赫世,人稱光弼之餘慶矣。

    」又達乙巳之禍,仍言:「乙巳冤死人中,宋麟壽爲首,而其餘人,臣每欲請一體贈職而未果矣。

    」上曰:「麟壽贈職,在於何時?」浚吉曰:「臣在先朝所建白.郭珣、鄭希登亦同時冤死者也。

    」仍達良才壁書之禍及鄭彥慤之蹂死曰:「天道報施不忒,有如是者。

    以近事言之,金自點鍜鍊姜氏之獄,及其閤門誅戮死者,與姜均。

    此與彥慤事無異也。

    」時烈請乙巳冤死人等贈職,上令該曺,考出擧行。

    時烈又曰:「貞陵事,臣昨已陳達矣。

    宋時,餞氏陵墓蕪沒,行路爲之咨嗟,故當時守臣請於朝,修墓立祠。

    況神德王後位號未替,而陵墓如是荒廢,其在事體,不可不修改。

    」上令禮曹,奉審後議處,而以配食太廟爲難。

    時烈曰:「上若以先朝未行,而爲難,則中廟朝復昭陵一事,爲可法也。

    」又曰:「魯山君之遇害,無人收視,郡吏嚴興道卽往哭臨,自備棺槨,而歛葬之,卽今所謂魯墓也。

    興道節義,人至今稱之。

    今聞其子孫,或在本郡,或在槐山地。

    其在扶奬節義之道,合有錄用之典。

    」上命該曹,訪問錄用。

     1月6日 ○庚子,上禦養心閤,講《心經》。

    宋時烈、宋浚吉侍講,講論文義。

    時烈曰:「朱子言今之時勢,當用大承氣湯,而用六君子湯,蓋言宋南渡之後,委靡不振,而作事徐緩也。

    今日之勢亦猶是,可勝歎哉。

    」左相許積曰:「此言極是。

    政令之間,每患怠緩,此臣等不能奉行之罪,而亦係君上。

    上緩則下怠,勢固然矣。

    」上以貞陵改封事,問于積曰:「配享宗廟,雖難猝擧,此事則所當行者。

    卿意何如?」對曰:「配享雖重難,封陵一事,不可不速擧行也。

    」閔鼎重以安興掘浦事,請於上曰:「大臣今方入侍,請速議定。

    」時烈曰:「漕船年年緻敗,死者相繼,故相臣金堉以爲,不得掘浦,則設倉爲宜。

    」積曰:「臣未知掘浦利害,而以爲必可成者閔鼎重也,以爲必不可成者李浣也。

    掘浦議定,則浣將欲以存亡爭之矣。

    」諸臣皆言不可成,而鼎重猶執前見,上命以設倉議定。

     1月7日 ○辛醜,辰時日有重暈,內暈有兩珥。

     1月8日 ○壬寅,判府事宋時烈上箚,請以外方奴婢貢,留爲本道之用,上答以講定施行。

     ○召對上禦養心閤,講《心經》。

    判府事宋時烈侍講。

    講畢,戶曹判書閔鼎重請對入侍曰:「已定泰安設倉,而其間窒礙之事,則朝廷當預知以處。

    不然,始事之後,必有橫議紛紜矣。

    」時烈以金堉欲設倉未果,請使金佐明下去,與道臣相議爲之,佐明曰:「朝廷命臣,臣何敢辭。

    」佐明請取材於安眠島,使水使監董,上許之。

    時烈以省費勸上,上命戶曹判書閔鼎重,抄出進供山蔘桔梗之價米,至八百六十餘石。

    時烈請減半,以其米分賜宗族,以惇親睦之義,上從之。

    時修築平安道慈母山城。

    鼎重曰:「此雖出於道臣指揮,董役人金世龜當褒賞也。

    」佐明以爲不可,上使之賞,而又使不煩耳目。

    時朝廷畏淸國,專抛兩西武備。

    凡有一動一靜,恐爲彼所聞知,故上敎如此。

     ○推考行副護軍趙啓遠。

    是時,時輩之附宋時烈、浚吉者,謂之山黨。

    山黨自以持淸論。

    而啓遠有簠簋不飾之譏,故爲時輩所侵困。

    啓遠引年退歸於保寧,以橫占民田,訾謗頗多。

    獻納金萬重、正言趙聖輔劾之曰:「前判書趙啓遠以年老重臣,退居田野,不能敬信法度,而廣占田産,緻有民怨。

    不可以其休官退處,而全無警飭之道,請罷職。

    」上隻推考。

    累啓終不從。

    聖輔與啓遠子師錫等,情義甚密,一朝反攻其父,蓋恐得罪於萬重也。

    論啓數日,強引苟且之嫌,避遞,人皆鄙笑之。

     ○以庭試武科,用情濫雜,武試官崔元泰、李枝芳、元隆瑞,武科一所差備官以下及擧子等拿問,一所出榜時試官監試官,以不能檢察,竝推考,諫院之論也。

     ○以張善澂爲都承旨,李端相爲同副承旨,金萬基爲大司諫。

    萬基出守廣州,以時烈言召還。

     1月10日 ○甲辰,上禦養心閤召對,講《心經》畢,左相許積以安興設倉之事,發三不便,且曰:「恐設倉之後,敗船愈多也。

    」上曰:「何故?」積曰:「考出各年敗船,則敗於奉上者多,敗於安興者少。

    蓋國綱解弛,不早發船,來至京江時,每値潦水,不能制船而緻敗也。

    今若捧留新倉,又移載而來,則必緻節晩,京江之敗,將必多矣。

    〈奉上江在通津京江指奉上。

    〉請以問于兵判及領相。

    」時烈曰:「臣問于鄭太和,則以爲不可。

    」上又問掘浦便否於閔鼎重,猶豫未決。

    時烈曰:「二者可否之際,徒見人命之渰死而已。

    」上曰:「試之一年見其利害,敗船猶前,方可掘浦也。

    」執義金澄啓曰:「頃者和順人徐得生等,呈狀于本府曰:『以世世良役之人,族屬之屬於正兵新選等役者甚多。

    而監司閔點,偏聽其連家人李光胤、洪愼之囑,押緻忠立等於營下杖殺之,竝其族屬,推給於光胤等,而名屬軍案者十五人,至於啓聞頉下雲雲,移文詳査於本縣。

    則得生等自其五代祖鶴年以下。

    連三代良役,正法典所謂:『連二代良役,勿許還賤。

    』者也。

    事在已去壬辰之前,則又過法典所謂:『稱以祖上奴婢爭訟,而六十年前,非當身現存者,勿許聽理。

    』者也。

    忠立等之死於杖下,亦旣明白,點身爲方伯,不思委寄之意,不有連二代之法,不許六十年之限,威脅良民,勒作私賤,已極無據,枉法專殺,尤爲可駭。

    請拿問定罪。

    光胤等冒法請托之罪,令本道監司,依律科罪,鶴年子孫,一一移屬良籍。

    」上曰:「實有此事,則誠極可駭。

    而但方伯之事,使守令査覈,事體不當。

    令本道監司,詳査啓聞後處之。

    」又啓:「具文治加資,因大臣陳達,仍授文治,旣遞西閫,而仍授其資,正所謂皮之不存,毛將焉傅。

    請命還收。

    」上曰:「予之初從改正者以此,而大臣之意亦好,故仍存其資矣。

    」大臣卽時烈也。

    累啓不從。

    又論承旨鄭繼冑入侍瞌睡之失,請推,上從之。

    繼冑闒庸,不合承宣之任,而又以不敬被彈。

    未久辭遞。

     ○禮曹以世子謁廟行禮先後,議于大臣。

    領中樞李景奭、左議政許積、判中樞鄭緻和皆以爲:「世子初行謁廟之禮,不可苟簡行之。

    不如稍待日氣和暖、閭閻乾淨,遵大路以行爲便。

    」判中樞宋時烈,以家禮生子見祠堂之儀,獻議。

    領議政鄭太和病不收議。

    上命依宋判府事議施行。

    禮曹啓:「世子謁廟事,若倣宋時烈議擧行,則當於自上入廟行禮之後,王世子始自東門外幕次,詣廟庭展謁,自上仍立闆位,待王世子展謁後,仍行拜禮而出矣。

    」上曰:「依此擧行。

    」 ○命公私賤良妻所生,一從母役,立制定式。

    先是,判府事宋時烈言於上曰:「李慶億爲忠淸監司時,上疏請令公私賤良妻所生,勿論男女,一從母役。

    此乃先正臣李珥之論,而其時廟堂防啓勿施。

    卽今良民之日蹙,良由此法之不行。

    請速定制變通。

    」上命議于大臣。

    左議政許積以爲:『宜依上命定式施行,以是日爲始。

    』領議政鄭太和以爲難行,而病不與議。

    判府事鄭緻和亦立異。

     1月11日 ○乙巳,以李澥爲工曹判書,尹鏶爲大司憲,尹抃爲獻納、慶最爲正言,權格爲輔德,金萬重爲司書,徐必遠爲摠戎使,李汝發爲平安兵使,李?超拜廣州府尹。

    時朝廷以西路爲憂,遞文治,擇送汝發。

     ○遣禮曹參議李俊耉、正郞曹挺宇等,奉審貞陵,以齋室重建及修陵等事,議于大臣。

     ○執義金澄等連啓前監司閔點事,上不從,査覈間姑停。

     ○司諫樸世堅等論統制使李道彬,曾任平安兵使,不事其事,請罷職累啓,上不從。

     1月12日 ○丙午,上禦養心閤,講《心經》。

    講罷,引見開城留守洪處亮及下直守令。

     ○以兪?爲兵曹參判,南九萬爲承旨,李奎鎭爲正言。

     1月13日 ○丁未,判中樞府事宋時烈乞暇焚黃,上於召對時,面諭不許。

     1月14日 ○戊申,申時日有重暈,內暈有兩珥。

     ○禮曹以貞陵齋室重建事,議于大臣。

    領府事李景奭、判府事鄭緻和以爲:「此事重大。

    若因舊基,而建齋室,則守直守護之擧,似不可闕。

    」左議政許積以爲:「貞陵之任其頹廢,無人守護,誠是國家莫大欠典。

    重建齋室,差出陵官,充定守護軍,一如諸陵,其在聖上追遠之誠,似不可已。

    」領議政鄭太和以爲:「旣重建齋室,則守直守護等事,亦不可闕。

    」上命依議,禮曹請依前例,分付各該司。

     1月15日 ○己酉,上率世子,行展謁禮于宗廟及永寧殿。

    上以翼善冠袞龍袍乘輿,由宗廟北門,入次于東門外,世子率宮僚乘輿隨行。

    承旨史官玉堂侍衛諸臣步從,文武百官先來會。

    上入幕次,都承旨張善澂口傳啓:「以王世子自幕次詣永寧殿頗遠,決難步進。

    儀註中以乘輿追書何如?」上曰:「廟內乘輿,出於權宜,廟前乘輿,尤未安矣。

    」三啓,上使禮房承旨,問于大臣。

    領府事李景奭、左相許積、判府事鄭緻和議,與政院同,而判府事宋時烈以爲:「世子步詣廟門之前,而力或不逮,則稟達乘輿,似得宜。

    」上曰:「進詣之時步往,而還時氣力若不逮,則乘輿可也。

    」上則冕服執圭,步由東門,入太廟,立東階下西向,行四拜禮,立闆位。

    世子具冕服執圭,由東夾門入,立廟庭南,北向四拜訖,上與世子,又四拜乃出。

    上乘輿,世子步隨詣永寧殿,行展謁禮。

    還幕次時,世子乘輿上以永寧殿行禮時,有失節次,推考禮房承旨。

    午時還宮。

     ○執義金澄、持平趙遠期以請罪承旨時,使左承旨金宇亨,混同被罪,請拿閔點時,不論全州府。

    尹安縝見非物議,引避皆遞。

     ○左參贊宋浚吉上箚陳病,請解兼帶,仍請世子冠禮,以元月進蔔吉日。

    上不許,冠禮命依箚辭擧行。

     1月16日 ○庚戌,辰時黑雲一道,起東指南,長數十餘丈,午時日暈兩珥。

     ○以閔鼎重爲同知成均,南九萬爲吏曹參議,南二星爲應敎,吳尙爲掌令。

     ○遣禮曹判書金佐明,往看泰安設倉處。

     ○禮曹擇王世子冠禮吉日,請以今月二十七日行禮,上曰:「卽今春寒未解,大病之餘,露處脫着,實難便。

    更思之,則不若仲春和暖,依前定日施行。

    」 ○以原襄監司鄭榏狀啓,罷本道東萊例納鷹連,以價直送戶曹,又罷麟蹄、楊口兩邑都監屯田,諸般身役指徵無處者,査出蕩減。

    嶺東蔚珍、平海、江陵、襄陽等七邑,限秋成停西北民刷還,以被災特甚也。

     1月17日 ○辛亥,夜三更,月入太微垣右掖門內。

     ○上禦養心閤,講《心經》。

    講畢,副提學李敏迪曰:「今方進講《心經》,臣意以爲:『人主之學,異於儒生。

    』《心經》講論之餘,宜兼講《史記》,以究古今治亂。

    史書中《資治》,則汗漫,《綱目》法《春秋》而作,非但記事而已。

    所當兼講也。

    」宋時烈曰:「《心經》固是切要之書,而古之治亂得失之著明,無如《綱目》。

    兼講固好。

    」上可之。

     ○判府事宋時烈言於上曰:「禦營精抄兩軍,實是良制,訓鍊軍制,亦當依此變通也。

    我國自是偏邦,而以月廩養七千之兵,國用之竭,良以此也。

    旣加設禦營精抄之軍,訓鍊軍兵,若不隨闕隨補,則自當減去矣。

    」又曰:「別軍職,亦不當隨闕以補矣。

    」 ○大司憲尹鏶避遞。

    鏶爲大司諫時,與司諫樸世堅,相會於臺廳,以李堂揆事停否,商論未竟,而鏶遽起入召對,卽以榻前誤啓避遞。

    至是,鏶爲大司憲,上疏辭職,仍斥諫院之請罪堂揆,不罪館儒之非。

    而世堅於避辭,有譏斥語,故鏶又引避。

    正言李奎鎭亦立異於堂揆之論引避。

    玉堂處置,皆遞之。

     ○領議政鄭太和七度呈辭,上遣右副承旨洪萬容敦諭。

     1月18日 ○壬子,司諫樸世堅、正言慶最論洪陽營將具鎰驟陞,請改正。

    屢啓終不從。

    鎰,綾豐君仁墍之子也。

    代射及第,爲人愚駿,不足任事,而判府事宋時烈以爲:『勳舊之子,』言于洪重普,使之擢用,驟拜是職。

     1月19日 ○癸醜,領相鄭太和陳疏辭職,上不許。

     1月20日 ○甲寅,夜三更白雲一道如氣,起自艮方,直至巽方,長數十餘丈,廣數尺,良久乃滅。

     ○上禦養心閤召對,講《心經》、《綱目》。

     ○吏曹以禮曹正郞金迬爲忠淸都事時,用私科場,至受刑定配,不可仍置其職,啓遞之。

    判府事宋時烈因入侍,言於上曰:「金迬於仁祖朝,以布衣陳疏,雖不見用,其節義可尙。

    而以禮曹郞官見遞,蓋緣忠淸都事時事也。

    罪固當然,而樹立可貴。

    吏曹之啓,臣則以爲不可。

    」吏曹判書李慶徽曰:「前日差除者臣也,今日請遞者亦臣也。

    迬之所樹立,誠有可貴,而聞其所犯,殊甚可駭。

    有蔑法誤事之罪,何可備員於禮曹乎。

    」時烈曰:「臣以吏曹爲無識則過矣,極以爲非矣。

    」慶徽以見斥大臣辭職,時烈曰:「官師相規,自是常事,而因臣言至於辭職。

    如此則恐無相規之事也。

    」上曰:「大臣之言,非有他意,勿辭。

    」慶徽欲再辭,張善澂以榻前辭職,有傷事體,請推考。

    迬嶺南人也。

    仁祖朝籍兵淸國時,館儒上疏,而迬爲疏頭,實無主張之事。

    不知者雖以節義稱之,爲人庸陋無可取,而有誤事之罪。

    故慶徽旣差南宮旋啓遞,爲時烈所斥。

    持平崔後尙論右尹樸敬祉不合,請遞差,上曰:「用人之道,隨才收用,何必拘於文武。

    」累啓終不從。

    時烈嘗於筵中,陳達擢用武臣,上深然之,拜敬祉是職,故不從臺啓。

     ○以鄭知和爲大司憲,姜栢年爲藝文提學。

     ○遣禮曹正郞姜復,先斫貞陵雜木。

     ○禮曹參判鄭萬和卒。

    萬和,太和之弟也。

    本無才智,而以苛刻爲事,人皆目以不正。

     1月21日 ○乙卯,行朝參。

    上以翼善冠袞龍服,出禦宣政殿,乘輿出仁和門,禦仁政門。

    承旨史官分東西入就位,百官行四拜禮。

    判府事宋時烈出班奏曰:「古語雲士傳民語。

    儒生細民,苟有所懷,則尙且仰達,況此百僚之中,必有欲達所懷者。

    請使之前奏。

    」上可之,命注書宣諭,上命召左議政來。

    許積進曰:「命百官前奏所懷,意甚盛也,但事出急遽,故諸臣未及思所以仰對者。

    請以後日朝參時,陳達所懷分付。

    」上從之。

    時烈曰:「人君厚待宗族,亦所不可已者,接見則有時,賜與則無節,古之道也。

    」積曰:「先朝有親臨講書而試之,宗室等以此等事加資矣。

    」上曰:「予亦知有先朝故事。

    當依例爲之。

    」時烈又曰:「訓局之軍,驕悍日甚,將何用哉。

    所當變通也。

    」積恐耳目煩多,目攝之曰:「此事宜於他日登對時,從容議定也。

    」時烈又曰:「漢室扶植節義,故漢代多節義之人。

    以我朝言之,如吳達濟、尹集、洪翼漢,尙未蒙褒賞之典,此可慨也。

    」上曰:「數年前已贈職,而旌表則有煩,故不能矣。

    」時烈又請罷兩西諸宮家折受田土,上曰:「國家一切禁斷,則誰敢更爲折受乎。

    」司諫樸世堅請還收具鎰營將之命,上曰:「隻在人才之如何,豈有一定之規乎。

    」不從。

    持平崔後尙請還收樸敬祉右尹之命,上不從。

    積以具鎰之陞擢,出於時烈之意爲言,時烈曰:「臣未知鎰之才否,而爲國有誠。

    臣意則無論才之有無,用有誠之人可也。

    」積曰:「金益勳雖有不檢身之過,至於臺啓則失實。

    其人且有才,若收敍則豈無可用處乎。

    」上命收敍。

    〈史臣曰:「積身爲大臣,言必見用。

    而不能進一小善,請敍貪醜一蔭官,識者鄙之。

    或問于積曰:『公何爲請敍益勳,以駭聽聞?』積曰:『吾何知其有才,尤菴〈時烈別號。

    〉勸之,故不得不爾』,聞者笑之。

    」〉○以尹鏶、李俊耉爲貞陵重建廳堂上。

     ○命以江陵等三邑,都監鹽船巫三稅及屯田所出各穀,以補賑資,停嶺東春租,因本道啓也。

     ○以慶尙左道兇荒最甚,命劃給賑餘米一千四百四十餘石,皮穀二千八百二十餘石,帖價米二千五百八十餘石,以補賑資。

     ○平安監司李泰淵請依上年例,願得耗米四千三百餘石,用於賑恤事。

    下備局,以爲賑事太早,隻給三百石,使賑流離丐乞者。

     1月22日 ○丙辰,刑曹判書徐必遠上疏,請故相韓興一奉祀,以其所生子主之。

    初興一無子,有繼後孫,而後娶生子,欲以己子主祀,嘗以托必遠。

    及是朝家改定以所後子主祀,必遠陳疏,請令該曹議,上依其言。

    司諫樸世堅、正言慶最啓曰:「凡立繼後者,雖有己出,必以所後子奉祀,旣有釐正之敎,則所後子雖死,若有繼後之孫,自當傳重,更無可議者。

    義理明甚,不容以一人之私意,有所撓改。

    必遠以故相臣韓興一生前所托之語,乃敢陳疏上聞,至請禮官更議,其在事體,殊極猥越。

    請必遠從重推考,令該曹勿施。

    」累啓上從其推考,該曹亦防啓。

     1月23日 ○丁巳,上以眼患受鍼罷後,引見大臣備局諸臣于養心閤。

    上問李浣曰:「訓局軍兵,予欲變通,卿意何如?禦營軍制,卿之所設也。

    今更設一局,如禦營軍規模,則閑丁可以易得,而又無月廩之弊矣。

    」浣對曰:「募得閑丁至難。

    若不開募軍之路,則難矣。

    朝家但見禦營軍已成之制,以爲事易,而不思募軍之難,非臣所知也,況訓局之軍,已成鍊兵,不但罷之可惜,此軍自鄕陞號上來之時,盡賣家藏田土,今若罷遣,將何以生乎?」上累問,而浣終難之曰:「第有易行者。

    國家修明《大典》,則可得閑丁,而爲之不難矣。

    」左議政許積、禦營大將柳赫然以爲可行。

     ○洪重普言于上曰:「貞陵守護軍,依祧遷陵例,當以三十名定給,而在前守護軍新定之時,例以騎步兵除出定給。

    今則何以爲之乎?」上曰:「一半則以步兵定給,一半則自本陵漸次充定。

    」 ○命停慶尙道兵營合操及營將等巡歷,以歲荒故也。

     ○鹹鏡道安邊人趙論生家失火。

    其母在火中不得出,論生投入烈焰,抱母同死。

    事聞,特命旌表。

     ○以曺漢英爲京畿監司,沈之溟爲水原府使,金萬重爲副修撰。

     ○貞陵重建廳啓曰:「以本陵重建修改事,重建廳排設,則似當依各陵制度創建。

    而禮曹回啓及大臣收議中,丁字閣一款,不爲擧論。

    請議大臣以定。

    」上允之。

     1月27日 ○辛酉,上禦養心閤,引見平安兵使李汝發、廣州府尹李?。

    戶曹判書閔鼎重亦請對入侍。

    左議政許積曰:「平安道別遣試官,今當差送,而無可合人。

    金佐明方往泰安,且有身病。

    閔鼎重自請,而方爲度支,不可送。

    鄭知和,則外議以過嚴爲慮。

    」上曰:「雖太嚴,不猶愈於太緩者耶。

    鼎重則不可送也。

    」積曰:「頃日筵中,以戶籍事目議定事,漢城判尹命速差出,而近來六卿中見存之人甚少,該曹無以備望。

    合有變通之道。

    」命從二品中可合人,問于大臣擬望。

    積因請敍前判書樸長遠、趙復陽、前參贊趙珩、前判尹吳挺一等,從之。

     ○戶曹判書閔鼎重以減省單子呈進。

    上曰:「禦供之物雖微,厥價倍多者,必有其由,蓋出於欲救都民之意也。

    」許積曰:「如此而後,貢物主人,可以應役矣。

    」時判府事宋時烈,與閔鼎重銳意省費,就各司禦供物件中,盡行査正,欲減貢物之太濫者。

    於是,中外怨謗大興,故上敎如此,積亦欲不失上下之心,告之以此。

    上命平安兵使李汝發進前,問以固邊修武之策。

    汝發對以:「觀勢訓鍊軍兵,修葺器械,不煩聽聞。

    」上戒左右,勿令宣洩。

    左議政許積以鐵甕藥山山城修築事,陳達曰:「此城險塞,賊兵實難攻陷,去直路二十裡。

    李浣則以爲:『兵使當於直路留鎭,以截敵兵,不可退守十裡外地。

    』臣意則於此可以待變,何可將兵迎敵,徒斃其鋒乎。

    」汝發曰:「臣見藥山山城形勢,可以禦敵,而去安州三十裡,去博川五十裡,若遇事變,退屯藥山,則必招避敵之謗矣。

    」積曰:「汝發武將,其言固如是,而若以精兵,當鋒盡斃,則事無可爲者。

    」上曰:「若或先斃於初頭,則更無支吾之勢矣。

    」汝發曰:「若臨時不能修築安州城池,則當依聖敎,入於藥山城矣。

    」是時朝廷聞蒙古貳於淸國,慮有嫁禍之患,以汝發擇差平安兵使。

    而及至辭朝,上引見,議定方略,大要在於避敵鋒,據險山城而已。

     ○鹹陵府院君兼工曹判書李澥乞緻仕,上許之。

    澥以靖社功臣,七十之後,連上章乞緻仕,上不許。

    至是,左議政許積言于上曰:「李澥頃日陳疏之後,更不繼上疏章,惟竢朝家處分。

    澥自少不樂仕宦,引年請老,亦已久矣。

    到今八十之年,豈肯復起從仕乎。

    」都承旨張善澂、戶曹判書閔鼎重皆言:「澥請老已久,特許其請,實國家優待老臣之美事也。

    」上曰:「予非不知以禮許退。

    而但仁祖朝正勳,隻有此人,故眷戀不許矣。

    今聞年迫八十,朝議亦以許退,爲優待老臣,故特許其請。

    」命下,朝野榮之。

     ○判中樞宋時烈上箚,請廟享神德王後,繳納宣廟朝太學生蔡增光等疏及權近所撰貞陵《興天寺記文》,以備睿覽。

    箚曰:「爲天下國家者,不過曰明大倫、立大法而已。

    所謂大倫者,父子君臣夫婦也,所謂大法者,所以行於三者之間者也。

    顧三者,一有不明,而所以行乎三者之間者,一有未盡,則中國淪於夷狄,人類入於禽獸。

    故聖人之所以自爲與其敎人者,蓋莫不以此爲先也。

    不幸開國之初,奸臣鄭道傳等,煽動危言,密行邪謀,以緻太祖大王弊屣天位,昭悼二公夭閼永年,奸臣之罪,可勝誅哉。

    惟我太宗大王盛德純孝,卓越前古,故堯傳舜授,秩然有序,其所以處變之道,無憾於當時,有辭於後世也,獨惟神德王後陵寢之儀有損,配侑之禮久缺。

    此不過當時禮官不識禮意,以緻如此。

    而因循苟且,以緻今日,則淸廟之上,雖有朱絃疎越之樂,玉瓚黃流之薦,太祖大王之靈,想必衋然傷歎,赫然震怒,而太宗大王亦必瑟縮不安,憂遑罔措於陟降左右之際矣。

    何幸今日聖孝出天,所以承奉大王大妃、王大妃者,盡誠盡道,人無間言。

    推之於追遠之厚,永惟本始,特命禮官,奉審貞陵,守陵齋舍,次第建置,豈但宗靈慰悅於冥冥。

    而宇內含生,莫不感涕,鹹仰聖孝。

    此天理之在人者,不期然而然也。

    然而廟享之議,猶且遲疑。

    臣固知聖意有在,而陵享廟食,禮無異同,彼存此廢,事蔑經據。

    旣曰非禮,則五十步不懸於百步也,如論其至,則盡美者不如盡善也。

    今見聖祖朝太學生疏章,知當時廷議之齊發,而其言甚詳且切,又臣竊見權近應命所製《興天寺記文》,則太祖悼念追諡之意,太祖皇帝賜勑弔慰之典,可知矣。

    故事輿論,鑿鑿可徵,故敢以繳納,伏乞殿下於燕閑之間,詳賜觀覽,特令禮官,竝議廟享之儀,則太祖大王之靈,想必歡洽於上,而太宗大王亦且曰予有後,能繼志述事矣。

    而必有子孫千億,永錫爾類之慶矣。

    」上答曰:「玆事重大,到今不可率爾行之。

    後日登對時,商確議處焉。

    」 1月28日 ○壬戌,以趙復陽爲判尹,尹文擧爲大司憲,姜栢年爲刑曺參判,金澄爲文學,申命圭爲掌令。

    復陽竟辭不拜,文擧辭疾不來。

     ○吏曹判書李慶徽以被斥大臣,陳疏辭職,上不許。

    又呈辭單,上命勿辭察職。

    至是,以與兵曹判書洪重普有婚家相避,援例乞遞。

    上下備局,備局以法外啓請勿許,從之。

     1月29日 ○癸亥,卯時日有兩珥。

     二月 2月2日 ○乙醜,〈初二日。

    〉玉堂箚,論持平崔後尙、掌令吳尙、正言慶最、鄭華齊、司諫樸世堅苟且之失,竝請遞差,上從之。

    時後尙等,以不論全州府尹安縝事,引避紛然,故玉堂論以苟且而遞。

     ○以金澄爲司諫,趙遠期爲持平,崔商翼、申晸爲正言,李奎鎭爲掌令。

     ○重建廳啓:「以貞陵丁字閣創建事,議于大臣,則領中樞李景奭以爲:『難以臆見輕議,考諸實錄似當。

    』左議政許積以爲:『貞陵一事,臣自少慣聞諸長老之言,故曾於榻前下詢之時,略陳所聞於長老者,又以此獻於收議時,臣之愚意,則自前祝文書曰:「孝曾孫嗣王臣敢昭告于祖母神德王後雲雲」,則其不去位號,無所降殺也明矣,而獨於守護等事,有所闕焉,此實未曉處,而實是國家之大欠典。

    故敢陳不當與諸陵有所區別之意。

    臣之愚見,前後無異,宜急速考出太祖、太宗兩朝實錄,明知其時曲折後議定,俾無未盡之歎。

    且臣曾聞明廟、宣廟朝臺諫,連以此事有所論啓,而未詳臺啓之如何,亦宜考出,以爲參商處置之地。

    』領議政鄭太和、判中樞府事鄭緻和、宋時烈病不收議。

    」上命考出太宗朝及明、宣兩朝實錄。

     ○以鄭知和爲平安道試官。

     2月3日 ○丙寅,上禦養心閤,引見大臣、備局諸臣。

    左參贊宋浚吉、憲府、玉堂各一員亦入侍,禮曹判書金佐明往審泰安設倉處,入侍筵中。

    上問形勢,且問掘浦與否,對曰:「臣往審形勢,則潮水不大至,故浦邊頗遠,且見昔時掘浦處,則別無不可成之事。

    而陸地當爲三十餘裡,旣掘之後,南北之水,互相往來,自然塡土。

    所謂在前隨掘隨塡者此也。

    設倉亦不可一時大作,少試之以見形勢可也。

    」左議政許積曰:「此事爲民大害而已。

    旣納於南倉,又移於北倉,多有所縮,其勢不可不加捧於民。

    臣前言設倉之後,敗船必多者,蓋其敗於安興者絶少,節晩後運船,鮮有不敗者。

    閔鼎重以爲:『待秋運來』,此不知之言也。

    無水處十裡餘,漕船來泊海中,待潮水大至艤岸,則臣恐敗船,尤有甚焉。

    大槪使民,以佚爲先,方今連年行幸之時,搖動民衆,甚不便矣。

    臣之所見如此,而朝廷旣定設倉,今不可中止,則姑依佐明之言,少試之以觀勢可也。

    」佐明曰:「其處人皆言,北倉亦不可不設。

    運而復運,量而改量,減縮則不少矣。

    」積又言,自南倉移于北倉時,車運之難,上曰:「聞而異,見而異,初不知如此之難也。

    」佐明曰:「臣昨見判府事宋時烈以爲:『聖敎爲惜人命,有此設倉之擧,固當將順之不暇,而若難一時竝擧,則少試無妨。

    』鄭緻和則以爲:『姑先少試』,領議政鄭太和以爲:」不知善計「,領府事李景奭之意,亦以爲重難矣。

    」積曰:「當初以爲必可爲者,時烈也,而其意亦欲少試,姑依此議爲之當矣。

    」上曰:「旣定設倉間數,則就其中減其一半,以四十間爲之。

    」金佐明以南漢山城糶糴逋欠事陳達,上曰:「宋判府事以爲:『聞金萬基之言』,逋欠不可容易蕩滌。

    」許積曰:「時烈知民人奸惡,故其言如此。

    」宋浚吉曰:「不然。

    在上之人,以民之不納爲惡,下民以上之督捧爲怨,何可以一槪論之。

    戊寅年逋欠,至今在簿,而責其奸惡,豈可乎哉。

    」上曰:「己醜以上,蕩滌何如?」徐必遠曰:「保障軍餉,何可蕩滌?奸民狃於蕩滌,事甚不可。

    」浚吉曰:「豈無可惡之民。

    然可惡之民少,可哀之民多,何可以一二人可惡,而不念可哀乎。

    」上命先蕩滌己醜以上逋欠。

    浚吉曰:「頃日召對時,臣陳達謁廟事及入學之禮,自上欲先行冠禮,故請行於歲首之月矣。

    今聞侍講院陳疏,請先行入學之禮。

    其意誠好,而古者諸侯十二而冠,依此行之似當。

    」上曰:「此等事,每倣祖宗朝故事。

    仁宗大王七歲行冠禮,予亦辛卯年行冠禮,壬辰入學。

    卽今所未考者,文宗朝實錄也。

    」積以貞陵事,有實錄考出之命,文宗朝實錄考出,事甚緊急,請令春秋館堂上,同往考出。

    上從之。

    〈謹按許積旣知安興設倉之不可爲。

    而重違宋時烈之意,行其小試之計,輕用民力,而卒於無成。

    大臣之力量。

    不弘毅,而其有能擔當國事者哉?〉○宋浚吉以貞陵事言于上曰:「先朝未行之事,時烈一言而允許,亦可以見君臣之契矣。

    臣見廣平大君家藏之書,壬子年,上自三公,下至郞署,伏閤爭之累月,終以寒食一祭許之矣,中間訛言,以今貞陵爲非,故使子孫先告事由,而掘見誌石,誌石雖不得,而國陵則眞的矣。

    祭文中有實錄斷爛無可考出之語,今雖考出實錄,難得其詳。

    臣意則祔廟一款,考出實錄後,可以議定,而丁字閣重建,事甚緊急,爲先擧行可也。

    」上曰:「予之持難者,惟在於祔廟一款。

    旣出參奉,又作齋室,丁字閣爲先使之創建。

    」金佐明曰:「安興舊鎭,形勢頗好,而僉使移駐新鎭,事多不便,土兵亦怨苦矣。

    」許積曰:「安興僉使還移舊鎭,而革罷別將,軍餉糶糴之事,使泰安郡守主管當矣。

    」上從之。

    佐明又曰:「元山島牧場馬,移置于大山串,而使忠淸水虞候,進駐于元山,以爲風和待變之地,且於漕船上來時,使之點檢上送,便當矣。

    」上從之。

    佐明曰:「湖西量田,旣已始之,而農前勢難畢量,甚可慮也。

    臣聞閔維重之言,則身有疾病,公務甚殷,不能出入田間,親自周視。

    若遞監司,或別差均田使,則可以專意察任矣。

    」上曰:「維重旣已始事,許遞監司,使之專察量役。

    」 ○掌令李奎鎭於榻前,請遞水原府使沈之溟,上不從。

     ○上以爲,判尹趙復陽在外遞之,仍命於從二品中擬差。

     ○大司諫金萬基,以吏任邊將當薦不薦,引避遞。

     2月4日 ○丁卯,日暈兩珥。

     ○司諫金澄啓曰:「臣聞前正郞金迬,曾爲忠淸都事,掌試行私,受刑遠謫,頃拜禮郞,心甚不可,偶逢吏曹判書李慶徽,言其注擬之失。

    臣隻知金迬後來之罪過,而實不思昔年一疏名義至重故也。

    慶徽亦以臣言爲然,旋卽啓達矣,大臣於筵中,面加攻斥,辭意嚴峻。

    慶徽之狼狽,實由於臣,則大臣之斥,臣實當之。

    大臣之言,亦非愛迬之爲人,其深意微旨,蓋有在焉,而臣徒信己見,全不思量,其率爾謬戾已甚。

    臣安敢復入臺閣,論列是非乎。

    且臣方被推勘,請遞臣職。

    」憲府處置遞差。

     2月5日 ○戊辰,日暈兩珥。

     ○上禦養心閤,藥房入診,戶曹判書閔鼎重請對入侍。

    初,上欲變通訓鍊都監兵制,而群議皆以爲閑丁難得,上命査出各道監兵水營營將假屬中閑丁之數。

    許積等退考各道成冊,則都數五萬四千餘人,而除有職有役及公私賤,則閑丁之數,一萬一百五十八人。

    而就其中又除西北兩道之人,則閑丁實數,當爲六千六百六十五人。

    以此數依禦營廳例,分作十三番,則每番當爲五百十二名,請以此數,移送都監,使之抄出上番,一如禦營廳之制,上令各道啓本,竝與成冊,移送都監。

    使之處置。

    時都監軍兵,無益於實用,而徒費國廩,人皆有尾大難棹之憂。

    李端夏首發於筵中,其後宋時烈言于上,請依禦營廳規模設局,仍罷訓鍊都監,上樂聞新設一軍,而持難於革罷舊軍,問於李浣。

    浣極言訓鍊軍革罷之非宜,且言新設一軍之難便,而積與柳赫然力贊之,名新軍曰訓鍊別隊。

    赫然力言自募之易得,上銳意行之,而訓局軍兵逃散者,依舊充定,大違時烈建白之意。

    而募軍之際,怨謗朋興,人莫不爲言,而積、赫然終始贊成,蓋上留心軍務故也。

     ○軍資主簿李誠哲,文純公李滉之奉祀孫也,有越等不得受祿。

    左議政許積因判府事宋時烈之言,白于上,上特命蕩滌越等,以示尙賢之意。

    臺官以違法爭之,上不從。

     ○以李澥爲奉朝賀,洪萬容爲大司諫,李秞爲司諫,李?爲忠淸監司,特拜閔熙爲判尹。

    上旣命以從二品中差出判尹,許積於筵中白上曰:「以亞卿超拜正卿,非臣一人所可獨薦,而從二品中,亦乏可合之人,惟閔熙爲可用,而於臣爲姻親,不敢擬望。

    自上宜特授可堪之人。

    」閔鼎重曰:「不然。

    旣承傳敎,擇擬可堪之人可也,何必特授乎。

    」及開政,上特拜閔熙、熙陞拜亞卿,未數月遽陞正卿,物情未協,竟被駁論。

     ○副提學李敏迪等上箚曰: 天下之事,固有廢於前,而擧於後者,亦有屈於一時,而伸於萬世者,特視其事之是非當否而已。

    是故人情之所不能安者,則不可以事在久遠,而有所廢沮,天理之所不容泯者,則不可以祖宗之所未行,而有所持難。

    此事理之明甚,歷代之通誼也。

    今者神德王後陵廟之議,大臣已發其端,而聖明亦且有感於其言矣。

    園陵之制,置官備物,將比諸陵,聖人廣孝,孰不欽仰。

    但伏聞筵中,聖上以廟祀一節,尙有持難之意。

    臣等伏念神德王後當神懿王後上賓之後,値聖祖化家爲國之日,受天子之誥命,崇一國之母儀,正位中壼,積有年紀,今以先儒李穡所撰定陵碑考之,亦曰先娶某氏,後娶某氏,非有元次之別,而權近所撰《興天寺碑》,亦可見其受封正位之實狀矣。

    且《龍飛禦天歌》,成於世宗朝,而亦書以神德王後,則位號之未替,此又明驗,豈待更有考據,而後可知哉?至於昇遐之後,上號獻諡,不廢於禮官,享祀儀祝,猶存於香室,太宗大王親傳香祝,其位號祝式之尊隆,到今不替,園陵石物之備設,亦極崇奉。

    生爲正妃,沒膺尊號,受命於中朝,配體於聖祖,則獨不配食於太廟者,豈非拂於人情、乖於天理,而爲聖朝之闕典,千古之遺恨也。

    宣廟朝辛巳年間,大臣三司,亦且建請,而縟禮未擧,事固有待,此誠聖朝今日之責也。

    昭陵之復,經歷累朝,始行於中廟之世,則未嘗以祖宗之所未行,而持難也。

    又未嘗以事在久遠,而廢沮也。

    雖以故事言之,漢、唐以來,宋氏家法,最稱純正,而元祐皇後之復號,程子是之。

    況今神德王後尊號未替,貞陵儀物,尙存王章,非如昭陵之改封、元祐之復位,爲重且難也。

    隻是追擧闕典,更進一節,備極情文而已。

    如此然後方可合於天理,順於人情矣。

    國家典禮,關係至重,論議已發,群情難遏,不可不揆度義理,斷以行之也。

     上不從。

     ○行副護軍趙絅卒。

    絅字日章,淸文苦節,見重一時,位冡宰、秉文衡,庚寅被罪淸國,配西邊。

    及放還,又令勿收敍,故爲親乞爲淮陽府使,仍歸老抱川。

    事繼母至孝,年八十遭喪,執禮有人所不及。

    以年至陞品,賜食物,至是年八十有四卒。

    絅爲文章,雅健近古,其淸名直節,爲世所仰。

    而及疏救尹善道,大爲時議所忤,至目之以兇邪,豈非所謂邪人,指正爲邪者耶?今上丙辰,配享顯宗廟庭。

     ○以慶尙左道饑饉,停統營合操,令水使,各於其營前洋行操。

     2月6日 ○己巳,上禦養心閤,講《心經》、《綱目》。

    左參贊宋浚吉侍講,講論文義曰:「格物緻知,知也,誠意正心脩身,行也,齊家治國平天下,推也。

    誠意貫知行而言,於知無誠意,則不能,於行無誠意,則亦不能焉。

    後世人君,雖有資質之美,無學問之功,則不能充其資,雖有氣質之病,果能眞知力行,則亦可以變化氣質。

    而其有不能者,特未能眞知力行故也。

    」及講《綱目》畢,浚吉曰:「朱子有言:『史書鬧熱,經書冷淡。

    』今雖兼講,不可不知輕重。

    」李敏叙曰:「若於史書,古今治亂、帝王得失,善之可法,惡之可戒者,每每體認,則豈不爲益乎?」 ○宋浚吉於筵中,請依李澥例,許令緻仕,上慰諭不許。

     ○命移益山營將,還設於礪山、益山,郡守宋時燾因入侍陳達本郡之弊,上命言于兵曹,兵曹回啓,請依施。

    〈謹按朝家,初旣設置營將於益山,而今以郡守宋時燾之一言,還設於礪山。

    時燾卽時烈之弟也。

    時燾所以敢發此言於上前者,蓋恃時烈之氣勢,而兵曹之不敢爲異者,亦畏時烈之氣勢也。

    推此一事,可知其餘,當時國事,豈不大可寒心乎哉。

    〉○持平趙遠期啓曰:「全州府尹安縝於徐得生之訟,旣定推官之後,不能如各邑之據法爭執,曲從監司之意,不有國典,任自低昻,至以連三代良役,六十年過限之人,公然決給於李光胤等,其爲負犯,極爲可駭。

    請先罷後推。

    」上不從。

    累啓終不從。

    又論判尹閔熙驟陞之非,請改正,上不從。

     ○刑曹判書徐必遠上疏,論設倉之不便曰: 昨日筵中,講論設倉便否,漕船旣詳其近無一敗,私船亦定其聚會監督,則少無可以設倉之事,而輾轉反覆,終歸於減半設立,試其便否,臣不勝慨然之至。

    凡事之試可,在於利害未分,便否未詳之間,而今則公船旣保其不敗,私船已定其變通,有何略設試可之事哉。

    大抵人臣論事之道,不知利害,泛言當行者,其失隻在於不知利害,容有可恕。

    至於明知不可,而不敢爭執,反乃依違承順,則終歸於不忠。

    昨者左議政臣許積、禮曹判書臣金佐明明知不可,而不敢爭執,半可半不可,半便半不便,而終以略設試可定議,不忠之罪,烏得免哉。

    仰惟聖上,亦燭於漕船不敗,私船變通之後,則似知其倉舍之不必設。

    而猶使減半設立,試其便否者,非有別事,隻是不欲變前計之意。

    凡事不詳其利害則已,旣詳其利害,則斷然止之。

    亦是勇斷之一道,何不以漢高刻印銷印之事,反而求之耶?連年溫幸之日,湖民不無奔走供頓之勞,而以此不必爲之役,竝擧於兇荒之後,重之以曳木運石之勞苦,不審殿下變前計之難,與此孰難哉?伏願聖上,斷自聖衷,快使停止。

     上答曰:「予意已諭於登對之時,隻觀其成就之如何耳。

    有懷必達,自是美事,而言或過矣。

    」是時設倉之議,出於宋時烈,而領議政鄭太和,心知不可,而病不與議,領府事李景奭以爲:『決不可行,大言許積之不能力爭。

    』許積亦以爲不可,而嫌於立異,不能請寢。

    閔鼎重從時烈意,金佐明請試可,而群議莫不以設倉爲非宜,故必遠以狂直自任,挺出角立,竟被重駁。

    〈謹按泰安設倉之不可,大臣重臣,無不知之。

    而特以時烈主議之故,上旣曲從,大臣以下,無一人敢言其非者,而獨必遠憤然抗疏,斥大臣以不忠。

    然猶不敢直論時烈之失,而時烈遂發怒而歸,臺章相繼紛紛,擊劾必遠無餘力矣。

    夫國家施措,非一人私事,苟衆議以爲不可,則固當反覆商度,斯速罷之而已。

    何可偏執己見,而惡人異議,卒興不可成之役,以至靡財病民而後已哉。

    噫!斯實時烈平生之病痛也。

    〉 2月7日 ○庚午,遣工曹參判尹鏶等,奉審貞陵丁字閣基址。

     ○領議政鄭太和十四度呈辭,遣承旨敦諭。

     ○判中樞宋時烈上箚曰: 今者必遠,以泰安設倉事,有所異同則可矣,而至斥大臣以不忠,夫不忠,人臣之極罪也。

    雖庶僚,尙不敢遽以此加之,況大臣乎。

    殿下反示優容之意,大臣雖以弘量自處,而朝廷體統,傷損無餘。

    自此小大無相承之道,寵倖有橫恣之勢,臣竊憂之。

    第其設倉之議,始於微臣,而因緣輾轉,以緻如此,臣不勝惶恐待罪之至。

    又惟禦供變通之議,亦緣臣思先王末命,而略欲嘗試,此蓋皇朝之制,而先正臣成渾,請於宣廟朝者也。

    不料緣此,而胥徒造言,士夫相應,不惟危惡之言,日叢臣身,而任事臣閔鼎重,亦被連累,將不得支吾。

    此二者,竝由微臣妄論國計而然,雖自悔責,將復何及。

    因以疾病已痼,乞遞職名。

     上答曰:「必遠疏語之狂,予豈不知。

    今觀卿箚,便覺予不能扶植體統之失也。

    噫!今之人心世道,可謂寒心。

    觀卿箚末之辭,朝廷之上,少有體統,豈容如是。

    予不勝駭然也。

    卿其安心,益加善攝,以副予意。

    」遣史官傳諭。

     2月8日 ○辛未,上禦養心閤,講《心經》、《綱目》。

    上下敎曰:「大臣體面自別,不可人人輕斥,今者刑曹判書徐必遠,斥以不忠,語甚無理。

    其在事體,不可無警責之道,從重推考。

    」上因宋時烈箚論,有是命。

    左議政許積因入侍,以徐必遠推考,達其未安之意,上曰:「以體統言之,則不可故推考矣。

    」侍讀官李敏叙進曰:「本館以神德王後祔廟事進箚,而上以不允爲批,群下以爲悶鬱矣。

    」上曰:「曾在宣祖朝,朝議齊發,而宣祖之持難,蓋有意焉。

    祖宗朝未行之事,何可率爾擧行乎?」敏叙曰:「二百年未行莫大典禮,到今擧行,雖重難,而當行之禮,終至廢闕,尤未安矣。

    」檢討官金萬重曰:「旣未得擧行於宣廟朝,此乃今日之責也。

    」上曰:「予非必玉堂之箚爲非,予之所執亦是矣。

    玉堂亦非一箚得請之事也。

    」萬重曰:「二百餘年未行之禮,自上持難亦當。

    而在聖上誠孝,若以太祖大王之心,爲心,則不待臣等之言,而斷而行之矣。

    」 ○命諸道監司瓜限,以二周年定式,時判府事宋時烈首發此議,請令挈眷。

    左議政許積以爲:『挈眷有弊』,領議政鄭太和以爲:『惟在得人』,領府事李景奭、判府事鄭緻和皆以久任爲宜。

    上問于宋浚吉,浚吉亦以爲然,故有是命,而後因諸議,隻使三南監司挈眷。

     ○以趙復陽爲右賓客,樸長遠爲右參贊,鄭載嵩超拜廣州府尹,金萬均爲執義,李煦爲持平,鄭晳爲修撰。

     2月9日 ○壬申,以禮曹啓辭,今春塘臺觀武才時,以文臣庭試爲對擧。

     ○禮曹啓:「以鹹陵府院君李澥旣已緻仕,考諸法典,則堂上官緻仕者,月緻酒肉事,載錄於禮典惠恤條,似當依法典擧行。

    」上允之。

     ○刑曹判書徐必遠上疏,又論設倉非宜,又曰: 近日都中,貢物主人輩,以失業之故,怨讟盈路。

    國家近來連有變怪,誠宜鎭定安撫之爲務,而內則都民無故,而失世傳之業,外則湖民無故,而因土木之役,臣於此不勝竊歎焉。

    減驛路之銀,而流賊熾,流賊熾,而大明亡,中朝已事,亦可證也。

     疏上,臺論發,上不報。

    時裁省若幹事,而貢物革罷之說先播,都民大擾,怨謗載路,人心世道,實無可爲,識者寒心。

    而必遠連上二疏,大爲時議所斥。

     2月10日 ○癸酉,上禦養心閤召對,講《心經》、《綱目》。

    戶曹判書閔鼎重亦請對入侍。

    左參贊宋浚吉侍講,言于上曰:「張思叔詬罵僕夫,程子尙且雲雲,人君詬罵群下,則豈不有害於君德乎。

    殿下所當留意而深戒也。

    」正言崔商翼於榻前啓:「以刑曹判書徐必遠論設倉當否,至斥大臣以不忠,其言語之無倫,非但爲不顧體統之失而已。

    請命罷職。

    」上不從曰:「必遠之疏,語實無倫。

    予之特推,意非偶然也。

    」又啓曰:「月川君李廷馣,宣廟朝名臣也。

    曾孫靖,以嫡長承襲封君,以武臣至拜承旨,無子身死,其妻獨存之時,靖之叔父慶成,以權宜移去廷馣父子神主矣。

    其後靖妻立後,而慶成之子竚,仍主其祀,其所奪嫡,昭不可掩。

    竚雖身死,其子汝柱仍不還宗之罪,不可不重治。

    請令攸司,囚禁定罪。

    」上令該曹,囚汝柱査處。

    許積曰:「今此溫陽行幸時,慈殿亦爲擧動乎?臣待罪藥房及太僕,不可不預知擧行。

    」上曰:「慈殿每於夏間,患候輒發,一自臨浴之後,三夏三冬,氣候安寧,此實沐浴之效。

    若日久之後,浴效漸微,則今夏無事,有不可知。

    當爲擧動矣。

    」積請擇日,上,使以來月旬望及念間,排日推擇,以戶曹判書閔鼎重差整理使。

     ○判府事宋時烈上箚乞歸,上遣史官,諭以予當面諭。

     ○持平李煦以嫌難可否於判尹閔熙之連啓,引避而遞。

     2月11日 ○甲戌,以姜栢年爲大司諫,金世鼎爲持平,樸世采爲掌令,睦來善爲承旨。

    來善在史局,直書時事,無所忌諱,大爲時輩所嫉惡,見塞淸路。

    至是拜承宣,掌令申命圭疏斥其不可近,至論銓曹之誤擬,來善辭遞,吏曹參議南九萬累疏不仕。

     ○判府事宋時烈又上箚乞歸,上答曰:「連觀箚辭,可見私情之切迫。

    而春寒甚緊,疾病未瘳,卿其安心調理。

    徐觀日氣,予當更諭於登對。

    」時遣史官傳諭。

     2月12日 ○乙亥,應敎南二星等,以判府事宋時烈有歸意請對,上引見于養心閤。

    二星進曰:「聞宋時烈治任將行,國家至誠召來,今不可使之無端退歸。

    自上所當挽留,故請對。

    」上曰:「何以決歸?」二星曰:「不知爲某事,而大槪近日設施之間,不無沮撓之議而然矣。

    自上召緻時烈,今已累月,雖有委任之意,而無堅定共理之誠,則亦虛禮而已。

    近來雖有講論施措之事,未有行一惠政、革一弊端,間有浮議,又從而沮撓之。

    人君若欲委任,則不撓於浮議而後,可做事業也。

    」上曰:「予非動於浮議,而不用其言也。

    事之可行者,非一日二日所可遽行也,方有講定,而行之者,亦有議,而未及行之者,何可遽爾決歸乎。

    無非予誠意不足之緻,今果決去,則缺然爲如何哉。

    」二星曰:「做事之道,上有定志,則紛紜之議,無自而生。

    今殿下無雷厲風飛之意,則志不堅定,而終無成效矣。

    近日廟議,卽設倉貢物裁減二事也,必遠論此二事,至以爲都民失世傳之業。

    人君富有一國,猶不可竭萬民之力以自奉,何可竭一國之力,爲貢物主人之尾閭乎?若有國綱,此言必不至於上前矣。

    必遠遽發此言,則人之煽動浮議固也,當事之臣不安,理勢然矣。

    」上曰:「變革數百年之事,豈無是非之論乎。

    雖有紛紜之議,但當置於度外,而隻做可爲之事,則浮議自熄矣。

    」上謂入侍承旨睦來善曰:「以予意往諭於判府事曰:『今聞已決歸意,予甚缺然。

    』委遣承旨,意非偶然,明早入來,使予相見也。

    」 2月13日 ○丙子,上禦養心閤,引見大臣、備局諸臣、三司,命判府事宋時烈亦入侍。

    上謂時烈曰:「卿何欲遽歸?」對曰:「臣前以焚黃爲請,近又喪孫,私情所在,不可不歸。

    」上曰:「焚黃固是不可已者,而日氣猶寒,故未卽許歸矣。

    卽今方有相議施措之事,今雖歸,若於溫陽行幸時,更得相會以來,則幸矣。

    」對曰:「其時若無疾病,則敢不來乎。

    」時烈仍曰:「臣於前日朝參時,陳達諸宮家事,自上明有下敎,而又以內需事陳達,未蒙下答。

    臣意非欲罷之也,內司名雖屬於吏曹,而使內官主之,此爲未安矣。

    至於宮家駙馬等,皆有所不安於心,而思所以變通矣。

    」上曰:「朝參時卿發此言,而語長未畢其說,厥後卿不入來,故未盡予懷矣。

    先朝使駙馬等,安居第宅者,十餘年,及至寡躬,一時撤移,則於予心安乎。

    」時烈曰:「先朝末年以爲,若祛私弊,則當先自我始,卽今聖孝,亦在於繼述先志。

    雖使公主移居,豈無所寓之地乎。

    靑平尉等家,在於宮闕之基,此甚未安。

    如此則景福宮舊基,皆使諸宮家作家乎。

    」上曰:「豈其然乎。

    先王亦以此爲慮,故正寢之基,則使之空曠矣。

    」時烈曰:「旣有聖智雲雲之說,何可不毀乎。

    〈聖智,卽光海時僧人。

    曾言仁王山下有王氣,故光海創仁慶宮,仁祖癸亥撤毀,空其基故雲。

    〉洪重普欲令益平尉移出。

    其意是矣。

    」上曰:「予以重普爲非也。

    不安則辭於先朝可也,其時則默默,而到今以不當居爲言,予實未知其可也。

    前頭主第營造時,一依《大典》而後,可知予意也。

    予欲不毀前日營造,而自予作法矣。

    」時烈又曰:「《論語》曰道千乘之國,節用而愛人。

    故臣每以節浮費仰達,而未有大叚減省之事。

    松葉、桃枝、桃闆、春幡、人勝、歲畫、進排等事,是亦浮費之可減者也。

    」上曰:「此何難革。

    皆命罷之。

    」執義金萬均曰:「金應河乃爲天下立節之人。

    雖立祠宇,尙未賜諡。

    雖無諡狀,宜特賜諡以奬節義。

    」上從之。

    萬均又曰:「丙子之亂,鄭世規以忠淸監司赴戰,軍敗之時,黃珀者,以堂上官戰死信地,問於本道,而褒贈可矣。

    」上從之。

    時烈曰:「此則到稷山時訪問,而褒贈則尤好矣。

    」上曰然。

    又以萬均言,命錄用李時稷子孫,又以校理尹深言,命贈鄭百亨職。

    時稷、百亨皆江都死節之人也。

    萬均又曰:「泰安、安興,於江都,實爲要衝,故軍餉器械儲置者多,脫有事變,爲敵人所取,則不但失軍餉器械,江都船路絶矣。

    臣意則罷其中軍,以曾經閫帥之人,爲郡守得宜。

    」時烈曰:「萬均之父益熙,每以此爲慮矣。

    」許積請於後日,依此差遣,上從之。

     ○以吳挺一爲工曹判書,閔維重爲大司成。

     ○持平金世鼎啓曰:「爲國之道,莫先於任賢勿貳:任賢之方,莫先於去邪勿疑,今殿下登進儒賢,言聽計用,凡所施設,莫非至理,朝野拭目,想望治化。

    而刑曹判書徐必遠,本無學識,徒信麤悖之見,外托狂直,陰逞詭譎之計。

    從前議論,傷敗倫理,得罪於淸議久矣。

    今因一二事,商確變通之擧,失利奸民,無識士夫,締搆煽動,浮言日滋,謀陷儒賢,莫敢先發,必遠乃於此際,敢進邪論,挺身立幟,至以不忠二字,加之於大臣重臣。

    而其主意,則專在於動撓建白之儒賢,使不得安於朝廷,其陰險妨賢之狀,不可不明辨而洞斥,以示好惡,以定人心。

    請削奪官爵,門外黜送。

    」上命罷職。

    又論執義金萬均,遽停安縝、閔熙等啓之失,請遞差,上不從。

    累啓乃從。

    復發安縝罷推之論及閔熙判尹改正事,累啓,上不從。

    時論必遠者日峻,左議政許積語人曰:「臺啓不中如此,宋公安得不去。

    」 2月14日 ○丁醜,判府事宋時烈留箚而去,上以更與面對,以決去就爲答,遣承旨傳諭。

     ○都承旨張善澂、左承旨宋時喆、右承旨李翊、右副承旨樸世城、同副承旨睦來善、應敎南二星、校理尹深、李奎齡及副修撰金萬重等請對,上引見于養心閤,善澂曰:「昨日引見宋時烈,自上面諭,意謂庶回遐心,朝見留箚,誠可驚悵。

    」上曰:「今聞已發,驚悵不可言。

    」善澂曰:「聞昨於筵中,時烈以諸宮家事陳達。

    旣以僭分陳達,則自上雖有不忍者,諸公主終難仍居矣。

    」上曰:「先王以諸宮家踰制,可撤毀爲敎雲者,此則不然。

    渠輩安居,或過十年,或過七八年。

    到今以不合居處而移之,則猶或可也。

    以先朝所營給者爲不當,一朝撤而移之,則於予心爲如何哉。

    」萬重曰:「忠臣去國,不潔其名。

    時烈之去,雖曰在於焚黃,而至於宮家事,足以決去就矣。

    自上以洪重普之到今使之移居爲非,重普之不辭於先朝非也,今日之欲移是也,則殿下此言,杜人遷善改過之路,實未安矣。

    」上怒曰:「萬重之言,予未知其可也。

    重普若於先朝時,則何敢謂己子,而使之移出乎。

    決不敢發諸口者,而萬重以予爲杜遷善之路者何歟。

    爾則賢,予則昏而未知耶。

    」左右皆言上敎未安。

    上曰:「重普不辭於先朝,到今有言,萬重掩覆,不以爲非,反以爲遷善,遷善豈若是也。

    」上使李翊往諭于宋時烈曰:「纔已略及予懷於箚批。

    而昨日面諭之時,不知有卿決歸之意,且於筵中,或有發端,而未盡者,故意謂後日,更盡所懷矣,今聞猝然決歸,不但予心缺歎,國事將至瓦解。

    庶回遐心,使予從容相面。

    」翊承敎而出。

    〈史臣曰:「時烈受知孝宗大王,起自林下,擔當國事,爲一時輩流所重。

    自己亥退歸後,上徵辟不置,而時烈引罪不起。

    戊申秋,上幸溫泉,時烈來謁行宮。

    上因與之還朝,復置台席,時烈退出江外,以去國自決,上,不得已許遞,使之入來,謀議國事。

    而時烈作事,少從容商量之意,立議有峻迫粗厲之習,不悅者多。

    上禮遇雖隆,而安於因循,無振作之志,而大臣無同力共濟之人。

    以是決退,不辭而歸。

    蓋時烈志大才疎,性氣褊狹,故終無所就。

    時烈之來,李慶徽往見之。

    時烈請益,慶徽曰:『出入公門者,孰非正人,而願公無主先入。

    進言王庭,無非事者,而願公擧大綱而略小,故以適人情。

    』時金益勳、益廉,皆以無行,見惡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