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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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燹之後,宣廟將改建宗廟,其時李元翼、李恒福等以仍舊獻議,願殿下審思之。

    殿下不知臣不肖,使待罪大臣之列,授以提調之任,異日有是非,則其敢曰我則不知。

    」緻和曰:「雖以閭閻事言之,祠宇改建,必擇吉年,日官言今年非純吉雲。

    修改事重,宜用極吉之年。

    」上曰:「本殿若支數年,何必汲汲改作。

    」壽恒曰:「永寧殿,蓋爲奉安四祖而設也。

    恭靖大王祧遷時,不添正殿,而奉安於翼室,丁未年改造宗廟及永寧殿,而仍舊不變,必有其時議定事。

    《燕山記》及《中廟》、《宣廟實錄》,宜遣史官考出也。

    」上曰可。

    時修改之議,紛紜不決,未久停役,亦寢實錄考出之擧。

    諸宰將罷黜,上曰:「曾作萬壽殿時,先王特以許積爲有司堂上。

    若無有司,事必疎矣。

    」〈史臣曰:「積爲人聰明敏達,受知孝廟,寵擢委任,每有大事,必咨焉。

    及孝廟升遐,過哀成疾,家人屢請用權,則不食曰:自丙申至今日,皆我先王賜也。

    肉骨之恩,何可忘也。

    今雖死,吾所甘心也。

    丙申積入於誣告中,孝廟燭其奸誅誣告者。

    積以是尤感激,每語及孝廟,輒泫然下涕。

    」〉 4月11日 ○戊申,以金壽興爲大司諫,李觀徵爲掌令,樸長遠爲大司憲,李敏叙爲修撰,申厚載爲持平。

     ○諫院論安鏡之罪,久不允從,故至是停啓。

     ○司諫院上箚,請從多士兩臣從祀之請,上不納。

     4月13日 ○庚戌,量田不均,圻民愁怨,命停永寧殿修改之役,從鄭太和、李景奭等陳達之言也。

     ○上引見大臣、備局諸宰。

    應敎李敏迪曰:「今日筵中諸臣所陳,多有不緊之語,而臣猶以爲幸者,蓋以君臣之間,少無疑阻,有從容底氣像也。

    臣於宮家免稅酌定之論,亦嘗與焉,經年爭執,而不知止,公議所在,輿情所激,可知也。

    今日宜詢大臣,以下夬斷也。

    」洪命夏曰:「諸宮家不能盡有五百結,若民田混入其中,則其弊不貲,臺諫之強爭者此也。

    」鬥杓曰:「初以六百結爲限,今降爲五百結,而外議猶以爲多,故所以有更定之論也。

    參酌定限,是在殿下。

    」上曰:「大君公主,定以四百結,王子翁主,則定以二百五十結。

    」 4月16日 ○癸醜,憲府停山田、海澤設莊處革罷之啓。

    前後憲官,以稅結酌定、山田海澤革罷兩事,爭之累月,僅能得請酌定之啓,故竝與革罷之論而停之。

     4月18日 ○乙卯,大司憲樸長遠等上箚,請快從多士兩臣從祀之請,上不從。

     ○黃海道金川、谷山等邑、慶尙道大丘、蔚山等邑,雨雹。

     4月19日 ○丙辰,修撰洪宇遠上疏略曰: 今我殿下,春秋鼎盛,體氣方剛,旣操可緻之勢,非無有爲之志。

    而不幸年來,玉候違豫,罕接臣隣,稀禦經筵,而深宮之內,所與相接者,隻是宦官宮妾而已。

    豈不以酬酢外臣之際,慮有妨於將攝而然耶?雖然彼其便嬖側媚,嫟侍左右,諛悅以爲能,順適以爲事,投間抵隙,欲售巧令之計者,此固宦妾之常情爾,苟殿下忽於防閑,一爲所中,則其爲將攝之妨,奚但外朝引接之煩哉?夫公卿大臣,人主之股肱也,臺諫侍從,人主之耳目也。

    人之一身所賴而安者,專在於股肱耳目之用,其不可疏外也,亦明矣。

    今殿下於宦官宮妾,則日與之處,而於公卿侍從,則一月之內,引接無幾,臣竊愍之。

    嗚呼!九重幽深,晉接稀疎,有委靡不振之氣,無奮礪自強之志。

    殿下之志氣如此,將何以責股肱之不惰。

    而朝綱之漸紊,國事之日非,未必不由於是也,豈不大可寒心哉?夫君之於臣,猶父之於子,貴乎情義之相孚,不宜形跡之有間。

    或早或晩,或連日或間日,以便服禦便座,而引入經幄儒臣,使之講論經史。

    其聖賢旨意之歸,古今理亂之由,莫不敷陳論說,而殿下憑幾而聽之,有疑焉叩之,有難焉咨之。

    以殿下之明睿,其有所開發於聖心,而自得之者,豈淺淺哉。

    至於公卿臺閣,亦宜頻賜登對,從容延見,俾陳國家之大計,可否商論,各盡所懷,舍短取長,措諸政務,一堂之上,和氣譪然,則亦可以宣釋湮鬱,舒暢聖體,其於將攝之道,必有所裨。

    而彼群工百辟,又孰敢不一心感礪,爭自濯磨,以承殿下之休德乎?臣聞賈誼之言曰:「天下之命,繫於太子,太子之善,在於早諭敎與選左右。

    敎得而左右正,則太子正,而天下定矣。

    」至哉言乎!今元子之生,已數歲矣,輔養之擧,不容少緩,不知殿下之敎導者,果何如哉。

    夫生乎宮禁之中,付之婦寺之手,目習於奢麗之物,手慣於珍奇之玩,嬉遊而任其所爲,喜怒焉無所節抑,以爲是幼稚而然,稍長自可不然雲爾,則斯豈古者敎訓於能言,相禮於能行之意哉。

    臣意以爲:元子雖在幼沖,而早定國本之位,速行冊禮,正號春宮。

    而凡其女禦宦寺,必擇其謹愼忠厚者充之,勿使得爲邪僻之事,而又必選儒雅有德之人,端良正直之士,爲之師傅,爲之羽翼,導以孝悌,喩以義方,服飾器用,而常示以儉約,語默動作,而務迪以順善。

    以至習與智長,中道若性,則蒙養作聖之功,於斯爲得,而誠東方億萬年無彊之休也。

    臣聞人君之德,莫大於聽言,聽言之道,在於克去偏私,苟偏私不去,梏於有我,則雖有善言,無由而入矣。

    臣竊觀近日兩司所爭者,皆是係幹宮家之事,經年積月,論執不已,而殿下一向牢拒,上下相持,有若較勝者然。

    此豈聖世之美事哉?臺臣論列,前後備至,殿下非不知其言之爲可,而聖聽終始愈邈,豈不以寧負小民,不忍割情於宮家耶?夫不恤民隱,不顧臺啓,而隻徇宮家之私,以貽聖德之累,臣竊惜之。

    臣竊見前參議尹善道,曾以前贊成宋時烈議禮之誤,投疏攻斥時烈,朝論大發,善道因此圍置極邊。

    厥後因審理,量移北靑,臺章又發,復仍前配。

    臣嘗得見善道之疏,其命意造辭,多出忿激,失於枰停,然其宗統嫡統之說,則實是明白的確,不可易之論也。

    時烈雖以山林儒雅,負重望於一時,然其議禮之錯,亦固不可掩也。

    今之護時烈者,全爲覆蓋其失,而至欲使人不敢議,斥善道者,指爲搆禍士林,而直以兇賊目之,善道豈有搆禍士林之意哉。

    夫人各有見,不可苟同。

    惟其不同,而是非得失,自著焉,公論所在,焉可誣也。

    今則惡其不同,而強欲同之,士夫之間,稍有異議者,則必群起而攻之。

    許穆再上論禮之疏,則斥出遠郡,罷歸之後,不復收用,權諰纔立赤幟,則卽被重劾,趙絅一言救善道,則指以爲奸邪,竝其子亦被收司之律,夫絅以累朝耆舊之臣,其平生忠直一節,可質神明,而今忽變而爲奸邪,此實臣所未解者也。

    臣於善道,素不相識,而但念善道,自是有氣節敢言之人也。

    曾以直言,立節於昏朝,及在先朝,且有師傅舊恩,而今者久竄風霜之域。

    白首殘年,死亡無日,誠恐一朝溘然,貽聖朝殺士之名也,願殿下,亟賜放釋,俾得歸死田裡。

    是亦仁聖主不忍人之政也。

     疏入不報。

    〈謹按自己亥初大禮之乖舛也,長庶之卞,宗嫡之別,至善道疏大備矣,時烈之黨,懼以是獲罪,治善道殊甚。

    趙絅上疏救之,今宇遠繼絅言之。

    而其論禮處,明白剴切,可爲斷案,且其直氣澟澟,有不可犯者,眞是名言也哉。

    絅與宇遠之得免大罪,亦天也。

    承旨徐必遠等啓:「善道前疏,至於論禮而已,則亦可謂人各異見,不可苟同之緻。

    而顧乃造爲宗嫡統之說,要以上惑天聽,下撓群情,而斷爲宋時烈之罪案,其造意之陰險,果如何哉?善道之爲此說者,本欲使聖上,驟聞發怒,一網打盡之意也。

    物情之駭憤,正在於此。

    而宇遠乃以爲明白的確不可易之論,又以爲豈有搆禍士林之意,人之昏蔽,何至於此。

    朞年定制,國典有據,斷爲三年,禮經無證,時烈之終始持難者,蓋以此也。

    服制與宗嫡之統,本不相涉,而善道乃以議服從輕,歸之亂宗嫡之統,人心易惑,所關非細,故前後臺臣之苦口力爭者,蓋欲循公議,而定國是也。

    宇遠乃以爲:『爲時烈覆蓋其失,』噫!人之不淑,又至於此乎?善道此言,本爲構陷時烈,而考其歸,則實關宗社。

    貸死投荒,無非好生之德,而宇遠乃以爲敢言而獲罪,籲!亦異矣。

    道臣因縣道上送之疏,不敢退卻,一邊捧入,竝達所懷。

    謹按禮,服長子三年者,以其宗嫡統是重也。

    今其言曰:『服制輕重,與宗嫡統,本不相涉,是誰欺,欺天乎。

    必遠自許以抗直不撓奪,而猶爲此言,可勝痛哉。

    〉 4月20日 ○丁巳,兵判金佐明上疏曰: 臣祗俟推勘之究竟,將蒙顯罰,俄聞憲府覈議,專事儱侗,有若護臣之過,而出臣於罪者,聖明又下分揀之命。

    臣之得免罪責,固幸矣,其於論臣者之益復鬱抑,何哉。

    臣雖極駑劣,忝在六卿之列,無禮於朝紳齊會之所,則豈可貪戀爵位,靦面就列,而重貽淸朝之羞乎。

    願聖明,將臣職名,亟賜鐫改,仍治使酒淩轢之罪,以肅朝班,以謝人言 上答曰:「年少無節之言,何用爲嫌乎。

    」先是,佐明被推,其緘答曰:「慶席酬酢之間,與禮判金壽恒,作一句戲言,共笑而罷,彼此都忘。

    臺啓驟發,極其醜詆,果有如許悖行,則欲掩不可得,如無則雖欲陷人,亦不可得。

    」至於三度抗拒。

    上以爲此非難知之事,使憲府覈之,憲府以爲:「佐明緘辭中:『與壽恒作一句戲語』雲,則臺啓淩轢之說,必指此而言也。

    」上命分揀,而佐明甚憤恚,故其疏辭如此。

     ○平安道順安縣北嶺,有圃隱先生鄭夢周之遺躅,本縣儒生等,營立書院,上疏請額,上下疏禮曹,覆啓曰:「鄭夢周旣俎豆于文廟,書院賜額,亦非一處,而西關儒生等,興感遺躅,建祠請額,可見其尊慕之誠。

    而他邑書院,旣已賜額,則疊設之處,不許其請,已有判下之敎,臣曹不敢擅便,伏惟上裁。

    」上曰:「已有定式,則何請上裁乎。

    」禮曹仍請置之,上曰可。

     4月21日 ○戊午,大司憲樸長遠以金佐明疏中,有憲府覈啓專事儱侗之斥,引避曰:「酒席間戲言小失,至發臺劾,已涉太過,而佐明身爲名宰,緘答抗拒,至於三度,臣竊兩惜之,相語於僚席而一嘅也。

    請遞。

    」退待。

     4月22日 ○己未,持平李世翊處置以爲:「從實覈啓,少無護過之意,儱侗之斥,不須介意。

    請出長遠。

    」上答曰:「措語殊涉矇矓矣。

    」世翊引避曰:「處置措語,未能明瑩,緻勤聖敎,請遞。

    」退待。

    執義鄭繼冑、掌令金益廉等亦以同參覈啓,引避退待。

     ○以金徽爲都承旨,兪瑒爲左副承旨,安後說爲同副承旨,趙復陽爲兵曹參判,吳挺一爲戶曹參判,尹遇丁爲正言,李翊爲副修撰。

     ○平安道肅川、宣川等地,雨雹。

     4月23日 ○庚申,司諫金萬均、獻納宋時喆、正言元萬裡啓:「洪宇遠之疏,造意陰秘,立論回譎。

    攻斥贊成宋時烈,不遺餘力,反以善道兇疏,謂之明白的確,揚其平生,或稱氣節敢言,或稱直疏立節,或謂之公論所在,終以殺士之言,恐動朝廷,籲!人之不淑,言之不良,胡乃至此。

    固知天日之下,魑魅魍魎,終不能遁其情狀,而竊爲世道痛心也。

    當初善道之疏,外借論禮,內售禍心,陰陷時烈、浚吉於不測之地,其計之兇,甚於袞、貞,幸賴日月照臨,夬賜辨釋,兇人抵法,國是乃定,數年之間,奸人破膽,兇徒斂跡,少見朝著之靖矣。

    不意今者,宇遠潛懷覬覦之心,更售未逞之禍,公肆詖淫,不復顧忌。

    嗚呼!宇遠亦人耳,戕害善類,自附兇人,豈人之情哉。

    顧其所營者在。

    苟不以此爲言,則契合之隆,何以間之,明主之聽,何以惑之,夫吾所愛悅,而不得於公議者,又何以拯之。

    敢以邪侫之心,欲濟蔽日之計。

    然則其言雖護善道,其意實不在於善道也。

    善道以嫁禍之心,借禮說於前,宇遠以善道之心,護善道於後。

    一轍而同歸,心應而罪均,揆諸王法,斷不容貸。

    請削黜。

    」上答曰:「國家之待言者,不可如是,言雖過中,不可深罪。

    雖以大體言之,亦不可每每紛紜群起,作一鬧端,量之以彼此,與予意不同也。

    」 ○應敎李敏迪、副修撰李翊、鄭晳上箚言: 臣等伏見洪宇遠疏,以善道宗統嫡統之說,爲明白的確,又以爲豈有搆禍士林之意,又以爲爲時烈覆蓋其失,又以善道敢言獲罪雲。

    善道之言,傾巧危險,捏無架虛,則何以謂明白的確,設爲機穽,以誣善良,則何以謂不爲構陷,禍言日煽,憂及國家,則公論之爭,豈爲時烈地也,讒言罔極,交亂君臣,則敢言之稱,豈爲此輩設也。

    若使稍有人心者,見善道之疏,則其邪其正,必不待辨明而可知。

    而宇遠以帷幄近臣,乃敢眩亂是非,阿護兇人,肆然無忌,至於如此。

    聖上若不痛辨深斥,明示好惡,則何以杜群枉而定國是乎 上曰:「予意已諭於諫院矣。

    」 ○吏曹參判兪棨請李珥、成渾從祀文廟,上不聽。

     4月25日 ○壬戌,執義鄭繼冑、掌令金益廉等啓。

    請洪宇遠削黜,如諫院啓,上不從。

    又啓曰:「前大司憲樸長遠、持平李世翊當此重論已發之時,意在圖遞,召牌不進,顯有避事之跡。

    請長遠推考,世翊遞差。

    」上不從曰:「召牌不進,顯有圖遞之意,非特此二人而已。

    爲國振綱,奚其遲也。

    」 ○鹹鏡監司徐元履卒: 〈史臣曰:「元履拔身,不由科第,特以師傅舊恩,際遇孝廟,內而歷敡臺閣,外而受任方面,近世所罕有也。

    但居官處事,多不厭人心。

    」〉○上敎于政院曰。

    徐元履先朝潛邸師傅也,予待之有異矣,今者客死嶺外,予甚慘然。

    其令各道護喪。

    「 4月27日 ○甲子,持平申厚載引避:「臣於本府之論,意見有不同者。

    尹善道於論禮之外,揷入他說,顯有陰秘底語意,此則臣亦惡之。

    而至於洪宇遠,則疏中措語,雖有謬誤,直是所見之不明耳,原其本情,斷不出於戕賢病國。

    而今乃目之以袞、貞,至擧趙絅,謂之奸情邪態,何其甚歟。

    臣賦性膠固,不能苟同,請遞。

    」退待。

    執義鄭繼冑、掌令金益廉、司諫金萬均、獻納宋時喆、正言元萬裡、尹遇丁等以申厚載之立異,皆引避,攻斥厚載,退待。

     ○以金壽恒爲大司憲,金徽爲鹹鏡監司,趙復陽爲開城留守,南龍翼爲都承旨。

     ○改慕華館宇。

    修前渠石築,制度比舊宏侈也。

     ○江原道進士韓用明等上疏以爲: 高麗進士元天錫,學問精深,道德純粹,遭時不淑,隱居於雉嶽山,秉無悶之心,堅不事之志。

    及其麗運告訖,眞主革命,益勵栗裡高節,遠挹西山淸風,終保幽貞,永矢不諼,則若天錫者,眞所謂萬古綱常、百世師表者也。

    實與鄭夢周、吉再,竝美而齊芳,若殷之有三仁也。

    惟我太宗大王以甘盤舊恩,薦加寵眷,降臨山局,至於命其子泂,爲基川守,以爲榮養之地,而終不以爵祿加之,以成其志,天錫高尙之風,於此益著矣。

    往在甲子,本州多士,立院於州北七峰之下,以寓景慕之誠,而尙稽揭額,未賁恩光,誠聖朝之欠典,多士之缺望者也。

    願賜以美額,以榮享祀。

     疏下,禮曹防啓,事遂寢。

    天錫隱居不仕,與李穡諸人素善。

    我太宗嘗從學,及卽位,屢徵不起。

    太宗親枉其廬,天錫逃不肯見,太宗呼舊時爨婢、爲之賞賚,且官其子。

    天錫有手稿六卷,書麗末及革世時事甚悉。

    糊其卷,而題其表曰:『非賢子孫莫開』,今其書尙在,而逸其兩卷雲。

     4月28日 ○乙醜,應敎李敏迪、修撰李翊上箚曰: 宇遠情態,聖明亦非不深燭,而一下紛紜群起,作一鬧端之敎,則營救之論,已岐於臺閣。

    此正陰陽勝負、邪正消長之分、是非好惡之嚴,聖明亦不可不任其責矣。

    苟且兩持,前後相反,直斥痛辨,初非已甚,請遞厚載,出繼冑等。

     上從之。

    且曰:「頃者趙絅之疏上也,無紛紜群起之答,而其時論議之參差,如今日也。

    然則厚載之避,豈由於紛紜之敎而至哉。

    今者爾等,顯有不平底意,隱然爲侵弄之計,乃敢曰亦不可不任其責。

    予亦在於處置之間,將何以處置予也。

    大凡處置之規,分其是非,定其立落而已。

    今乃以予之言結之者,何也?必欲陳之,亦自有所懷之箚耳。

    」 ○承旨鄭萬和等以玉堂箚批未安,卽以刪去之意,覆逆至再,上終不聽。

     4月29日 ○丙寅,應敎李敏迪、副修撰李翊陳章自劾曰:「數行嚴批,無非臣子之極罪,當伏鈇鉞之不暇,固不敢妄有所自列,而區區情實,亦欲畢露於天地父母之前也。

    伏惟聖上,於奸兇之情狀,旣已洞燭,離明乾斷,兩臻其極,而或慮紛紜,欲其鎭定,故臣等愚意,竊以爲小人之禍,如毒藥猛獸。

    若不深惡痛絶,調停之末流,每爲敗人國家,故亦欲聖上明其是非,夬施好惡耳。

    趙絅投疏之時,聖明處分,固已嚴截,而邪論猶且橫生,今若以紛紜爲慮,微示鎭定之意,則憑藉營救之論,必將接迹而起矣。

    臣等過慮,實在於此矣。

    且論思之臣,自前處置之箚,兼有勸戒之規。

    故臣等妄用此例,豈有一毫他意於其間哉。

    臣等苟懷不平,侵弄君父,則罪當萬死。

    請遞職名,以肅邦憲。

    」上答以勿辭察職。

     ○掌令李觀徵啓曰:「本府亦論修撰洪宇遠事,宇遠卽臣之同姓五寸叔母夫也。

    雖無相避之法,旣有一家之嫌,則設使臣之意見,與同僚同,不宜隨參於請罪之論,況有未同者乎?至於趙絅,目以奸邪,斥以兇徒,噫!絅而豈有是哉。

    臣斷知其不然也。

    臣當此論議方張之日,不可廁迹於臺席,請遞。

    」退待。

     ○正言元萬裡啓曰:「玉堂處置之箚,其命意造辭,隻欲痛辨邪正,夬斷好惡,而尤眷眷於聖上當消長之幾,任轉移之責,則其心斷斷無他。

    一國之治亂是非,罔不係於人主,爲輔導之臣者,安得不以此爲言也。

    申厚載一向引入,惟事觀望,及見紛紜起鬧之敎,始乃出而立幟,其情態有不能自掩者。

    今其處置,隻據實狀,寧復有激,而心懷不平乎?嗚呼!殿下旣不能明辨於初,馴緻厚載岐異之論,今又摧折正言之士,益鼓此輩偵伺之心,臣重爲聖明慨然也。

    今此嚴批,實緣處置臣等而發,臣何敢晏然。

    且觀徵引避辭意亦厚載也,營救之言,一何至此。

    以此以彼,俱難仍冒,請遞。

    」上,不報。

    下敎政院曰:「萬裡避辭張皇,怒氣盛大,顯有抑揚侵淩之意,事極痛駭。

    萬裡姑先遞差,以杜後弊。

    」承旨鄭萬和等封還曰:「萬裡避辭,語雖過激,原其本情,隻欲明是非而已。

    今此特遞之命,實非優容臺閣之意。

    王言一播,有駭聽聞,請還收萬裡遞差之命。

    」上答曰:「遣辭本意,豈專在於明是非也?盛怒於予而侵侮焉,爾等之護萬裡,何其甚也。

    」承旨趙胤錫又覆逆,請還收,上不聽。

    右副承旨安後說不參於覆逆兩啓,人有非之者,後說曰:「萬裡避辭,果有侵淩之意,故吾乃不參。

    」 ○司諫金萬均、獻納宋時喆、正言尹遇丁、執義鄭繼冑、掌令金益廉等亦以玉堂箚批之嚴峻,李觀徵之立異,俱爲引避,而攻斥尹善道、洪宇遠、厚載、觀徵,一如萬裡,仍請遞職,退待。

     4月30日 ○丁卯,副修撰鄭晳上箚曰: 意見相左,不可苟同,則所當直陳以畢其說,而法外之避,未免苟且。

    箚中措語,雖似過激,而責望君上,意實無他。

    嚴旨遽下,勢難晏然,而處置之臣,旣承溫批,則論啓之臣,有何不安。

    所見不同,起鬧在彼,落字不察,實出無情,請遞李觀徵,出金萬均、宋時喆、尹遇丁、鄭繼冑、金益廉。

     因陳所懷曰: 洪宇遠之疏辭,誠爲謬妄,不可不攻破辨白,故當初本館,略已箚陳。

    而原其本情,直是見識昏蔽,是非不明,而決非有陰譎傾陷之意,如尹善道疏辭之比。

    而近日臺論太激,措語過重,加之以極惡之罪名,有若以宇遠爲大奸巨慝者然,竊爲臺閣惜之也。

    元萬裡之避辭,極其張皇,而豈有他意於其間。

    不過辭不達意之緻,而遽降嚴旨,至於特遞,瞻聆所及,莫不驚悚,竊恐有欠於待臺閣之道也。

    再昨本館處置之批,亦極嚴峻,辭氣之間,殊欠和平,至有臣子所不忍聞者,大哉王言,恐不當如是也。

    處置之箚,旣有兼陳之規,故敢此仰達。

     上隻從處置事。

     五月 5月1日 ○戊辰朔,司諫金萬均、獻納宋時喆、正言尹遇丁引避曰:「臣等伏見備忘記及答政院之批,拈出同僚避辭中說話,聖旨極嚴,至命特遞,臣等不勝驚惶悚慄也。

    同僚之避辭,過激則誠有之矣,一篇之中,反復陳達,以緻嚴旨之屢降,臺廳聽批之臣,竟至顚沛而退。

    聽聞駭惑,氣象愁慘,此豈平日所望於聖明者哉?臣等之見,與同僚無異,豈可以獨免特遞爲幸,晏然而已乎?且玉堂處置之箚,兼陳所懷,而營救洪宇遠,攻斥兩司,籲!亦異矣。

    當初玉堂之論宇遠也,辭意之峻,不下於臺論,而鄭晳同參。

    今乃忽然變辭,如出二手,前後反覆,形跡難掩。

    至以臺論太激,措語過重爲辭,又以爲臺閣惜之結語,則何獨處置之際,一邊論斥,一邊請出,以爲出沒眩亂之計哉?臣等旣有幸免之嫌,又被意外之斥,請遞。

    」上答以勿辭。

    萬均等退待。

     ○執義鄭繼冑、掌令金益廉引避曰:「玉堂處置之箚,兼陳所懷,而敢營救宇遠,攻斥臣等。

    噫!鄭晳旣參玉堂之箚,極論宇遠之罪,辭語嚴截,有加兩司之論。

    初以宇遠乃敢眩亂是非,阿護兇人,肆然無忌爲辭,又以趙絅唱於前,宇遠繼於後,聖上若一搖,則讒邪之徒,必將攘臂抵掌,四面而起爲辭。

    又以消長進退陰陽邪正之說,備言殫論,臣等乃繼此而發論矣。

    晳今乃忽變前見,以識見昏蔽是非不明,救解宇遠。

    此則拾用厚載之言,而與當初箚中所謂眩亂是非肆然無忌等語,何其相反也。

    又敢以決非陰譎傾陷之心,救解宇遠,與其箚中所謂邪正陰陽、進退消長之說,一何相反也。

    其陰陽闔闢兩面說話之態,有不忍正視也。

    又以臺論太激措語過重爲辭者,正指臣等及元萬裡而發也。

    然則又何必強爲救解萬裡之說,欲藏其情態耶?又旣以爲臺閣惜之爲語,則以此立論,請遞兩司可也,又何必一邊請出,一邊侵攻,前後變幻,如出二人之手乎?臣旣被其斥,又何敢晏然。

    請遞。

    」上答曰勿辭。

    繼冑等退待。

     ○大司憲金壽恒啓曰:「論議之際,不可反復,是非之分,不容兩立。

    而始旣峻斥,從而分疏,一邊侵攻,一邊請出,前後變辭,情迹難掩。

    責有所歸,何足相較。

    引避之辭,雖曰過激,聽納之道,當察本情,而特遞之命,遽出意慮之外,同事之臣,有何倖免之嫌,請竝出兩司。

    」從之。

     ○備忘記曰:「欲雨不雨,乍雲乍散。

    凄風連吹,日氣涼冷,旱兆已成,涸轍將至。

    哀我民生,大命近止,靜言思之,食息靡寧。

    若至十分地頭而後,雖虔誠祈禱,已無及矣。

    祈雨祭與否,令禮官稟處。

    」禮曹覆啓,設行祈雨祭。

     5月4日 ○辛未,藥房啓曰:「聖候何如。

    喬山將事之日,輒有甘雨之貺,伏想聖慕,此時冞切。

    」是日,孝廟忌辰也,每年必雨,故藥房之啓如此。

     ○平安道熙川、寧邊等邑,雨雹。

     ○大司憲金壽恒等論斥洪宇遠,仍請削黜,且請還收元萬裡特遞之命。

    皆不從。

    又啓曰:「國綱解弛,奢侈成習,民不畏法,僭僞日增。

    近來醫譯吏胥,公私賤墳塚,敢樹豐碣,長皆五六尺。

    前後面職銜陰記,一如宰臣之墓表,至以戶刑工曺漢城府義禁府都摠府,具兼職書塡,其奸僞僭濫之罪,不可不懲。

    請令漢城府,一一嚴査,竝治其罪,盡令撤去墓表。

    且勑吏曹,非士大夫,則追贈切勿許,六曺京兆及金吾摠府兼職,曾已追贈者,則竝令還收,以防僭越之弊。

    」上從之,且曰:『已給職牒者,今不必還收也。

    』 ○以李景奭爲內醫都提調,李一相爲禮曹判書,李行進爲禮曹參判,郭聖龜爲掌令,洪萬容爲持平。

     ○太白晝見。

     ○平安道江界、碧潼、黃海道新溪、江原道平康、慶尙道安東、寧海等邑,雨雹損穀。

     5月8日 ○乙亥,都承旨南龍翼啓曰:「旱旣太甚,播種失時,圭璧再擧,天聽猶邈。

    目今祈雨之擧,決不可膠守常典。

    以次第而行,躐次進行,亦有前規,今此三次祈雨,祭官勿用例差之員,以重臣特差以遣,似或合宜。

    」上曰:「疾病之餘,焚灼之懷,曷有其極。

    啓辭誠是,宜速擧行。

    」 5月9日 ○丙子,以吳挺緯爲承旨,蘇鬥山爲持平。

     ○憲府論遞閔震益不合於京畿統禦之任,上不聽。

     ○副校理李有相、修撰李敏叙等陳箚攻斥洪宇遠,請快從兩司之請,竝擧尹善道、趙絅,極其醜詆,如兩司之啓,上不從。

     ○陳慰兼進香正使朗善君俁、副使李後山、書狀沈梓封表如淸,以淸國有喪也。

     5月13日 ○庚辰,上還禦昌德宮。

     ○修撰鄭晳上疏辭職,請治變幻反覆之罪,上答以勿辭察職。

     5月14日 ○辛巳,前郡守尹澄之卒。

    澄之,監司暄子也。

    丁卯之亂,暄爲平安監司,虜兵將至,澄之勸其父避之。

    及平壤先潰,朝廷以軍律斬暄,澄之以爲,父死由己,終身不仕。

     ○以兪撤爲兵曹參判,閔鼎重爲大司成,金萬均爲校理,洪萬容爲持平,南九萬爲司諫。

     5月15日 ○壬午,成均館生員李積等上疏,請從祀李珥、成渾於孔子廟庭,上不從。

     5月18日 ○乙酉,持平洪萬容啓曰:「典籍權震翰,附托醜正之論,侮辱先賢,極其狼籍。

    如此怪鬼之輩,不可齒在衣冠之列,請削去仕版。

    」上不從,隻命罷推。

    臺官仍請削版,久乃停之。

    〈謹按震翰未釋褐時,其一鄕之附麗時論者,以兩臣從祀,欲陳疏,通文儒林,震翰書之曰。

    世間豈有參邪疏之權震翰哉,以此坐廢。

    若震翰者,所謂強哉矯者也。

    萬容又以司藝洪南立,直講都愼與爲人,不合於師儒之任,劾遞,上從之。

    〉 5月19日 ○丙戌,持平洪萬容啓曰:「館學雖殊,其體面則一也。

    各學俱有直宿之員,且有齋任及守齋之儒,齋會之外,其他外人之不得公然冒入,乃學宮之規也。

    近聞有若幹士子,突入中學,黜其齋儒,奪據直房,驅逐學官,黌舍一空,此乃前所未有之變。

    當該學官,疲軟不職,緻有此變,請從重推考,首倡儒生,亦令四館,摘發施罰。

    」上從之。

     ○以尹文擧爲大司憲,吳挺一爲京畿監司,閔點爲同副承旨,金萬基爲執義,宋時喆爲掌令,李有相爲獻納。

     ○大司成閔鼎重上疏辭職,上不許。

     5月20日 ○丁亥,護軍樸長遠上疏辭職,且曰: 所謂內摘奸之擧,非惟祭所而已。

    亦各有可遣之處,隨事之輕重大小,警飭而科罪,以齊其不一,此累朝已行之規,而不可廢也。

    然亦有要,亶在乎不至煩數而緻擾,斯爲適中。

    今則有事輒遣,十居八九,多少弊端,不可枚擧。

    而上以是強之,下以是應之,有若循例擧行者然,以緻人情忸習,少所怖畏,此豈摘奸之本意哉,臣以爲自今宜以聖上之意,間遣一二處,嚴加警察,以勵其餘。

    「人主之發號施令,最忌煩擾,夬惟至簡。

    可以制煩。

    」古人之言,豈欺我哉。

     上曰,勿辭察職。

     ○進士南重維等二十六人上疏曰: 館學儒生及外方謟附之徒,以李珥、成渾從祀之請,初發於乙亥,再發於己醜,列聖之必加嚴斥,公議之終不肯許者,良以二臣之學問粗淺,疵累難掩,決不可濫躋俎豆之列也。

    自有一種阿好之論,臣等果欲一言以正之,聖明遵守成訓,深惡而痛絶之,此臣等所以不汲汲於論卞者也。

    屬者黃尙中、兪棨等,乘機逞私,謂天可欺,或謂之歸一,或謂之悔過,初無成命,而直請會議,顯有脅持君上,拑制一時之意,臣等不勝憤惋,與許多儒生,齊會中學,今日封章。

    擬叩天閽。

    而不意昨者,洪萬容潛懷沮遏之陰計,敢用狙擊之手段,肆然獨啓,請罪多士。

    跡其心術,不過敺脅臣等,使不得着足於學宮,萬容亦人耳,欺君陷人,一至此哉。

    況士林有事,則必於學宮聚議者,自是舊例也。

    臣等具巾服齊會,則此實齋會之大者。

    萬容所謂公然突入者,信以爲學宮非儒生之所當入處者耶?臣等齋會之日,有下齋二人,臣等諭以同參,則萬容所謂驅逐等說,不欲多辨也。

    臣等聚守齋堂,已過五日,則黌舍一空之說,又何誣罔之甚耶?至於驅逐學官之說,尤無謂也。

    仍竊伏念萬容卽故參判洪霙之孫也,霙則持論平易,素不附時議。

    萬容之父柱元,謟結權要,遽背其父,方且自以得計,大胾肥牲,以餌一時名官,圖預朝政,肆然貪恣。

    已極可惡,而其子萬容、萬衡綺紈遺臭,冒占科第,席其父勢,驟入要路,徒知護黨,不恤公議,敢爲千古所未有之事。

    上以眩惑,下以脅勒,搆虛請罪,全無顧忌,推此志也,何所不至?臣等伏見聖批,首倡儒生,摘發治罪雲,公議所激,同聲相應者二十餘人,一時齊會,則有罪無罪,不可異同。

    請令四館,一體施行。

     承旨李殷相等陳啓,攻斥重維等,如萬容曰:「醜正之疏,理宜退卻,而旣以儒疏稱之,不得不捧入,而敢援前例,竝此仰達。

    」 5月21日 ○戊子,洪萬容以南重維等疏斥,引避退待,應敎李敏迪、修撰李翊處置請出,上從之。

     ○上受灸,以核患也。

    都承旨南龍翼曰:「太學生李積進士南重維等疏,竝已入啓,其是非邪正,必不逃於聖鑑之下矣。

    」藥房提調金佐明曰:「從祀之重,雖有如上敎,至於詆辱,則甚可惡也。

    」上曰:「似爲發憤於臺啓也。

    」都提調李景奭曰:「此輩將欲陳疏,聚於中學久矣,臣因閭巷相傳之言,備聞其所爲,其敺辱齋儒之狀,若常漢之相鬨者然。

    且渠輩何敢議兩賢臣學問,至擧臺諫父兄,而詆辱之。

    不可不明示好惡也。

    」上但唯唯。

    〈謹按兩臣從祀之請,其來已久。

    其初也,隻論其道德學問之淺深,而攻斥異議之人而已,至于今日,萬容搆捏疏儒,勒以學宮作亂爲言,其欺蔽天聰甚矣。

    政院之啓,玉堂之箚,莫不右萬容,同歸於欺蔽,惑之甚也。

    然餘人不足言,景奭以大臣,乃將誣罔之言上達,黨議之害人,一至此哉。

    〉○修撰李敏叙上疏,攻斥南重維等殊甚,仍辭職,上不許。

     5月22日 ○己醜,持平洪萬容牌召不進,見遞。

     ○上受灸。

    李景奭曰:「醫雲玉體濕瘡亦重,治此證,莫如溫水,宜取來以洗。

    」上曰:「取來之水,不可久用,頻數取來,慮貽民弊也。

    」金佐明曰:「聖明雖以民弊爲慮,置郵遞傳,則豈爲勞民,臣等當退而商議焉。

    」景奭曰:「聖上旣以慮民弊爲敎,臣有所懷,因此敢達。

    曾因臺啓,閭家奪入,一切禁斷,近聞名士大夫,任意奪入如前。

    愚民若曰朝家知而不禁,則厥口咀呪,甚可畏也。

    」上曰:「提調不聞之乎?」金佐明曰:「有一朝士,乘轎作婦人狀,突入一常漢家,因以奪入,如此類,殊可駭矣。

    」上曰:「家主不借而奪入者,令漢城府摘發嚴禁。

    」景奭曰:「此事當責京兆,而風力不及,亦牌招憲府城上所,分付何如。

    」上曰可。

     5月23日 ○庚寅,執義金萬基上疏曰: 臣頃忝本職,妄論重臣,酷被醜詆,貽辱臺閣,臣不欲呶呶爭辨也。

    臺閣相規,自是循例,推考薄罰,亦甚微細,金佐明乃指臣以用意誣陷。

    夫被論之人,輒曰臺官不出於公心雲者,實是近來弊習也。

    臣恐此後宰執,雖有大叚過失,爲臺官者,以臣爲戒,而不敢發口也。

    仍乞遞職。

     上不許。

    兵曹判書金佐明上箚曰今人之自知其過者鮮矣,恥過遂非者多矣,臣亦今世之人,不能無此病,欲掩其過而不得。

    到今又掛人齒牙,臣誠惶愧。

    但所自信者,勿欺君父之心,勝於敬朋友之心,此是臣之罪也。

    請遞臣職。

    「上不許曰:」如此之說何用介意。

    「 5月25日 ○壬辰,以金壽恒爲禮曹判書,徐必遠爲左承旨,鄭榏爲同副承旨,李光稷爲持平,洪萬容爲正言。

     ○諫院以大丘府使尹宗之年限已過,而偃然赴任,請罷三啓,乃從。

     5月27日 ○甲午,府啓閔震益事,至是允從。

     5月28日 ○乙未,執義金萬基等啓曰:「前者正言元萬裡特遞之命,實有歉於優容臺閣之道,陳啓覆逆,乃銀臺之職耳,前承旨安後說獨不參啓,又從而爲之辭,其所處心,誠爲可惡,請罷職。

    」又啓曰:「中學作亂儒生,傳敎施罰,而四館之不參者多,其情可惡。

    除在外分差他司未肅拜外,不參四館竝罷職。

    」又啓曰:「南重維停擧,旣有傳敎,則四館固宜齊會施罰,而直書停擧榜,送于在家,四館其怠慢甚矣。

    請推考。

    」上皆不從。

    又啓曰:「將兵者用棍,爲其重軍務也,兵使等用棍太濫,人命往往徑斃。

    請令兵曹,先定棍杖尺數厚薄,除軍務外,兵使用棍者,令監司嚴加糾察,犯者抵罪。

    」上允之。

     ○慶尙道尙州,地震如雷。

     ○政院啓曰:「禮曹判書金壽恒、護軍樸長遠、掌令宋時喆、獻納李有相、校理金萬均、正言洪萬容、注書崔商翼等,或疏或單,連日來呈。

    臣等聞故事,上候違豫時,大小臣僚,不敢言私病私情雲。

    今此諸臣,雖未知有何實病、有何情勢,而當此受灸受鍼之時,日呈疏單,揆以分義,誠極寒心。

    臺諫外,請竝推考,以存古例。

    」上從之。

     5月29日 ○丙申,府啓四館推考事,蒙允。

     六月 6月1日 ○丁酉朔,司憲府啓曰:「釜山僉使李竚頃因統臣之啓,有拿緻水營決棍之命,而竚偃然稱病,報監司不肯進。

    夫拿緻決棍,朝命也、軍律也,其在平常,猶且如此,脫有緩急,何以號令。

    以法從事,其罪當斬,請拿鞫按律定罪。

    」上不從。

    初入歸倭船,漂泊多大浦者,館倭二人,踰墻走向多大浦,守門軍官等,欲挽之,二倭拔劍,使不得近前,禁徒倭,又乘船直往加德前洋。

    統制使金是聲,以竚爲不職,令左水使李汧決棍,又請罪于朝,備局啓曰:「旣令決棍,則罰已行矣,遞易有弊,更觀日後,而處之。

    」上曰可。

    竚稱疾不進,報于汧曰:「本鎭事體,異於他鎭,不可受杖於倭人聽聞之處雲。

    」汧轉報巡營,監司李尙眞促汧決棍。

    竚又以體面所拘,不當受棍之意,呈牒尙眞且曰:「船倉改築,董役爲急,而身病危?,願先罷黜,論以他律。

    」尙眞上聞曰:「毋論決棍當否,旣是啓下之事,則稱病不進,已極可駭。

    而船倉修築,萬分緊急,亦無監董之意,倨傲之習,亦極可惡。

    直爲罷黜,正中其願,宜令廟堂稟處。

    」事下備局。

    覆啓:「令本道決棍,仍令董役。

    」上曰:「竚之謀避決棍,初由於統臣之啓,今不可付諸本道治罪。

    令統臣從重決棍,仍使竚監董其役。

    」至是,臺臣請按律。

     ○上受鍼。

     ○上敎于政院曰:「仁祖朝先朝,因儒生從祀兩臣之請,有贈爵贈諡賜額弔典之擧耶?考啓。

    」政院啓曰:「考諸日記,成渾則領事李廷龜奏達,許追贈,卽己巳閏四月一日也,其後因參贊官李植之言,贈左議政,卽同月十二日也。

    至於李珥則其贈職,皆言在於仁祖初年,而癸亥日記無見,癸亥以後文書,未及考出矣。

    兩臣贈諡日月,則亦不得考出,而從祀之請,始發於乙亥儒生疏中,歷擧文成、文簡兩諡,則贈諡之擧,似在於乙亥以前,其非因從祀之請,可知也。

    賜額賜祭等事,庚寅六月二日禮曹之啓,有曰:令本曺郞廳,齎擎香祝額號,以傳特示崇儒重道之意雲,從祀之請,又發於己醜冬間,至庚寅夏而止,則賜額之擧,似因多士之請,而亦無明白見出處矣。

    」上曰:「該曹之啓,非可取信。

    當初賜額之因甚事,更爲考啓。

    」 6月2日 ○戊戌,獻納李有相、正言洪萬容以受斥政院,引避免。

     ○上受鍼,謂都承旨南龍翼曰:「霖雨支離,害穀頗甚,民事可慮也。

    秋節雖未及屆,而曾有祈晴之擧,速令該曺擧行。

    」 ○藥房提調金佐明曰:「祭事黑牛猝斃,臣今日以不病牛,纔出置閭家,勿之相染,今聞斃者連續,隻七首餘在雲。

    此必牛疫之毒者,宜令該司,覓送救療藥物。

    」上曰:「前頭祭享,殊甚可慮也。

    」〈史臣曰:「犧牲告災,變之大者。

    而下不以災異上聞,上不以修省加意,其所講論,不過乎救療之方,繼用之道,可謂君臣俱失之矣。

    」〉○政院啓曰:「昨日考啓之外,不能得明白見出處,訪問於人,則或雲院儒,別請賜額,因而得請雲,而院儒之疏,不載於日記,亦未知其故也。

    文成公李珥贈職事,昨日未及考啓矣,卽見故相臣李廷龜文集,則珥之墓表中有曰:『癸亥我聖上卽位之初,筵臣進行狀及所著《聖學輯要》,上覽之嘉歎,贈領議政雲。

    』然則其贈職,在於仁祖初年也明矣。

    今此賜額田,累承勤敎,而日記未備,不能考出,敢啓。

    」不報。

     6月3日 ○己亥,上引見大臣、備局諸宰。

    吏曹判書洪命夏陳注擬時乏人,上曰:「嘉善以上不足耶?」左議政元鬥杓曰:「我國用人之規,必循資級,年齡旣衰,則其筋力,豈能任事哉?年少中如李慶徽、徐必遠、閔鼎重,皆可擢用,而該曺不敢任意陞遷也。

    」上不答。

     ○吏曹參判兪棨上疏,贊揚李珥、成渾之道德,可合從祀,論斥柳?、南重維以誣賢醜正,仍乞遞職,上不許。

     ○兵曹因憲府之啓,兵使營將所用棍杖,請減其廣三寸爲二寸,變其制三稜爲兩面,眞木易以柳木,上曰:「軍門號令自別,決棍之罰,亞於斬罪,不可一體變制,監兵水營,因朝家分付及操練時決棍外,其餘則依此變制用之。

    」 6月5日 ○辛醜,上因安後說罷職之啓,答憲府曰:「臺閣,執法之地,而論議或異,則處置不過立落而已。

    今於銀臺,必欲罷職而後已,事甚無據矣。

    」持平李光稷費辭引避,退待。

     ○左承旨徐必遠上疏曰: 臣聞相臣,於筵中,因銓官注擬乏人,擧臣姓名,又溷天聽雲。

    呼蹴不屑,乞人猶然,臣雖至愚,亦有人性,何敢自幸,而安於心哉?薦進人材,雖曰大臣之職,然於其間,自有節目。

    先朝癸巳年間,因該曹之啓,特令廟堂,抄啓可陞之人,又於己亥,再行此擧,而皆因成命,擇於僉可,故薦之者無嫌,被薦者無愧,此宜可法也。

    使相臣如以乏人爲憂,則誠宜援引故事,得其成命,然後議於僚相及與政諸臣,抄擇可也。

    計不出此,而不待成命,不謀僚相,私立標榜,猝然陳達,雖其本心,出於公,終未免一人之私譽,其可乎哉?且此時此相,猶可爲此事,若於非此時之時,使非此相之相,援引此例,每爲此事,則關係後弊,又如何哉?士夫行身,風節爲重。

    出入相門者,猶被人譏,況臣上年今年,連入相臣之薦,物議嗤點,烏得免乎。

    偏性難回,今又觸犯大臣,乞削臣職,仍治臣罪,以存國體。

     上不許。

     ○兩西州郡有蝗災,令兩道設壇中央,行酺祭。

     ○平安道大水,大同江溢,民家三十餘戶沈沒。

     6月6日 ○壬寅,執義金萬基以安後說請罷之啓,批答之嚴,引避乞遞,處置請出仕,以牌不進,免。

     ○黃海道大水。

     ○壬寅,院啓繼後事,至是停之。

     ○開城府大水,碧瀾渡山厓崩頹,居民四人壓死。

     ○左議政元鬥杓上疏辭職,且曰: 如使臣所擧者不稱,則雖待成命謀僚相,臣當伏誤薦之罪。

    如其不然,豈宜執此爲咎。

    必遠此言,沮人主用賢之心,塞大臣薦人之路,其流之弊,有不可勝言者。

    臣安得不略卞其言之無稽哉?今此建白,臣則粗效微誠,而人之不諒,乃至於此,何敢晏然鼎席乎?仍請遞。

     上不許。

     6月8日 ○甲辰,府啓李竚按律定罪事,至是從之。

     6月9日 ○乙巳,太白晝見。

     ○以鄭繼冑爲執義,樸烶爲掌令,洪柱三爲修撰,李有相爲副修撰。

     6月10日 ○丙午,慶尙道生員金鋼等上疏曰: 當重離繼明之日,有斯文僭擬之擧,則敢避越俎之嫌,而不爲之辨乎?論人之法,當觀大節。

    李珥早罹家釁,從事禪門,不但珥之疏,自道其實,故相臣李恒福撰其碑曰:「十九出家。

    論者比之於橫渠之晩逃佛老,然橫渠豈眞入叢林耶?」「成渾位躋宰列,値國有難,奔問不至,則有愧闆蕩誠臣之義矣。

    」噫!兩臣之事,雖出於一時不幸,於人倫處變,未免虧缺,則豈所以爲訓於後世之爲人臣爲人子者也。

    若言其學術,則珥專以高自標置,立異先賢,爲得力之地,故先正臣李滉貽書戒之,說盡珥之病根。

    至於成渾之才學,不及珥遠甚。

    宣祖大王壬寅之批至嚴矣,仁祖大王聖學高明,灼知二臣之人品學術,乃以道德未高疵累有謗,答乙亥儒疏,孝宗大王遹追二祖之志,嚴杜洪葳之請,誠以人心之不服,公議之不愜也。

    今黃尙中者,以本道之人,曾參庚寅辨斥之疏,今乃換面反舌,附托時議。

    其爲反覆,固不足言,至誣一道之士,以爲翕然無異議者,其欺罔天聰甚矣。

    或因尙中之疏,謂之八路歸一,而遽請亟擧縟儀,則殿下深居九重,何由俯燭其實狀乎?臣等爲此懼,越險重繭,來籲天門,伏願殿下,念聖廟從祀之至重,體二祖聖考之遺訓,嚴斥邪議,以扶正學,則斯文幸甚,國家幸甚。

     上答以疏辭知道。

     6月11日 ○丁未,禮曹啓曰:「上年十月四日,因諫臣陳啓,自今以後,依仁祖朝受敎,繼後之後,己生子,而以所後子奉祀,己子則論以次子,違者嚴明禁斷,請以此知委京外,永爲定式。

    」上曰:「仁祖朝受敎,似涉未詳,今後別作新事目可也。

    」 6月12日 ○戊申,大司諫金壽興、司諫南九萬啓曰:「今此新榜分館之時,槐院諸官,再次聚會,論議不一,終不得圈點,以緻政府合坐之日,亦廢新來揀擇之擧。

    皆曾所未有之事,已極驚駭,而至於合坐開講之時,已入講席,乃以新來不得揀擇爲嫌,相率起去,其放縱自恣之習,不可不懲。

    槐院圈點時,行首掌務官及政府合坐時,徑先起去之員,竝拿問定罪。

    」上從之。

     ○以李一相爲大司憲,鄭載嵩爲正言。

     ○江原道嶺西大水,全南道癘疫大熾。

     6月14日 ○庚戌,太白晝見。

     ○京畿進士樸之相等上疏,請兩臣從祀,而攻斥諸立異陳疏之人。

    上不從。

     ○慶尙道大水。

     6月15日 ○辛亥,持平蘇鬥山等啓曰:「宦侍之職,隻應掃除之役,與外朝之官,事體截然。

    而頃日內官崔大立緘辭,斥慶尙監司李尙眞,至曰辭意張皇盛怒攻斥,顯有侵侮之意,其縱恣無忌,何如也?此而不懲,日後驕橫之漸,有不可勝言,請先罷後推。

    」不從曰:「辭意等八字,非出於搆捏,則予未知其縱恣無忌也。

    」先是,內侍府以本府奴婢事,有下送差奴,行關於慶尙道者,尙眞馳啓曰:「法典,內侍府,隻掌監膳傳命,守門掃除之任,未有幹涉外朝之政。

    故絶無京外各衙門通文書之規,此祖宗朝成憲也。

    今乃創無前之擧,緻事體之損,不但爲一時衙門之羞,實啓日後無窮之弊也。

    內侍府不列於印信行用之司,原其印信,創於何時乎?事涉法外,驟見駭甚,敢此馳啓。

    且其公事,非所回答,故裹送法府,竝爲移文,請令法府,據法稟處。

    」上下其狀於憲府。

    憲府請推大立,以當該被推,其緘答曰:「慶尙監司辭意張皇,盛怒攻斥。

    」又言:「祖宗朝設官之初,待之異於小各司,稱以內侍府,則府字之義,有意存焉。

    流來印信,刻以成化七年,其久可知。

    一體宮府二品印信,而府掌之人,秩亦二品相等,衙門通關,例也。

    雖戶兵曹,亦爲通關,則祖宗朝特賜奴婢五十口,乙未推刷時,都監刷出一百五口,成籍以給,若有生産物故,則豈無移文推覈之擧耶?」至於三度抗拒。

    憲府請收大立職牒,進來推考,上不許曰:「各曹通關與否、奴婢推刷有無,從實査出稟處。

    」憲府又啓曰:「取考文書,內侍府與各曺通關,推刷案亦載本府奴婢。

    而考諸大典禮典,則二品衙門,直行移,其餘竝報屬司雲,又按吏典所載,內侍府乃無品衙門。

    凡通關之式,實係衙門高下,不係於時任官品秩如何,則內侍府雖有通關各司之規,實是謬例。

    請依前啓。

    」上命分揀大立罪,議者以宦寺之淩轢朝士,自此始。

     ○諫院啓:「京畿水使趙猷不合閫帥之任,請遞差。

    」上不從。

     ○黃海道大水,人之渰死者二十九,上令本道擧恤典,李時榮者,松禾人也。

    時榮之子,溺水將死,時榮之母,欲援而又溺,時榮聞之,急來救母,亦溺水。

    祖子孫三世,同日死,聞者悲之,禮曺請旌門以表其孝,從之。

     6月16日 ○壬子,持平蘇鬥山等啓曰:「玉候未寧,上下憂遑,醫官等出入診察,所當一心敬謹。

    而醫官趙徵奎乘醉入侍,其悖慢不敬甚矣。

    請拿問定罪。

    」不從。

     ○上引見大臣及備局諸臣。

    鄭太和曰:「左相曾按湖南,且尹全州,故備諳物情,常曰:『府尹不可不復設,』趙龜錫方兼府尹,而亦啓請復設,監司兼尹之弊,可知也。

    然卽今迎送可慮,宜待秋復設。

    」上曰可。

    刑曹判書許積曰:「綱常罪人之胎生邑,降號罷官例也,而律文無之。

    宣廟朝丁未年,令大臣議定,而宣廟以三綱罪人,一體施行爲敎,故仍著爲令甲矣。

    今者楊口弑夫罪人,自言胎生於抱川,而抱川人以爲:『非本邑所胎,至於狀辨。

    而本曺不許聽理,今又來呈曰,其毋言胎生於金化雲。

    』蓋降其邑號,爲其敎化不明也,則時居官似當之。

    」太和亦以積之言爲可。

    從之。

     ○鹹鏡道大水。

     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