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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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午)十年清乾隆五十一年
春正月
1月1日
○丙午朔,日有食之。
敎求言減膳,仍下綸音于八道兩都曰:「農者,民之常也。
民依於農,何待勸爲?然而三元之日,十行之綸,歲未嘗闕焉,豈以文具雲乎哉?槪所以敦實政也,重民食也。
嗟!我八路良長吏,其或體予之意否?往歲穡事稍登,民力賴裕,而流亡者尙多未集,瘡痍者尙多未蘇。
繼此有年,方祝之於方寸之中,而降康之祥,其何敢長恃耶?然則人事之不可緩,尤明矣。
臘雪驗三白之徵,犂牛屬千耦之期。
庤乃錢鎛,薄言在野,此政其時,凡在牧民之列,俱兼田畯之職,其所以勸諭而興起之者,顧何待申告之修耶?宵旰一念,玆布憧憧之意,須各實心勸農,不以文具看。
」 ○遣戶曹郞持米肉,存問耆臣奉朝賀金緻仁、領中樞金尙喆,修例也。
1月2日 ○丁未,上謂奎章閣提學金鍾秀曰:「今番都政之疏通何如?」鍾秀曰:「多矣。
」上曰:「宋載經、金鍾正,不可永錮,故有是命矣。
」 1月3日 ○戊申,禦春塘臺,行歲首犒饋。
○復西原縣爲淸州牧,瑞興縣爲府隆號,限滿也。
○松都有百歲者三人,命加緻歲饌。
尋明川、海州,各有一人,視此例。
1月4日 ○己酉,以趙時俊爲議政府右參贊。
○申禁漕運時,該地方誅求之弊。
○掌令樸長卨上疏,陳弭災之方,請勤聖學,以立治本,委賢相以責治效,法祖宗以定治規,貽燕謨以固邦本,嚴懲討以靖世變,久任官以考庶績,敦學校以正士習,用人才以廣賢路。
上嘉納。
○大司諫柳焵上疏言:「殿下神用,多費於細務,聖念不遺於小事,一有司所行者,多貽九重之憂勤。
《易》貴自強,而嚮晦猶息,《書》戒無逸,而知艱乃逸。
誠以當息而息,當逸而逸,乃所以不息而無逸也。
伏願怡神養心,以簡制煩。
」又言:「春宮天資岐嶷,當今輔遵之方,無過於以身爲敎,遇物則誨,而天氣方冱,義疹時行,寢膳衣服,必愼其節。
」尾陳三司諸啓,竝宜允從。
批曰:「所陳悉諭諸批。
尾陳事,當留意。
」 1月5日 ○庚戌,詣仁政殿,親押祈穀祭香祝。
仍詣社稷,駐輦鍾街,召貢市人詢瘼。
至社稷省牲器,遂齋宿。
1月6日 ○辛亥,祈穀于社稷。
○次對。
左議政洪樂性曰:「都政時,都摠管望,添書蔡濟恭名,落點矣。
以濟恭之兇逆,從而洗滌而甄拔之,豈不失當乎?」上曰:「姑捨是。
自前每一番提起,輒生風波,轉加一節,予亦趑趄,而此事足可爲導揚和氣,非欲因此而登庸也。
」行司直李命植曰:「濟恭之至今容息,雖緣群下之不誠,而殿下豈可因此,而不以其罪罪之乎?」上曰:「卿卽攻蔡主人,果能明執渠之斷案乎?」樂性曰:「以昨年夏賊居銓時事觀之,腸肚次是相連也。
」樂性啓請行守摠兩營及諸道習操,北道南關停操。
批曰:「春操與秋操有異,方農不宜役民,幷停。
」又啓言:「象譯輩上言以爲:『後市者,使行之還也,以延蔔雜物,互市於柵內,古則無是事,而及其作法之初,自灣府,隻送空馬,迎運蔔物而已,逮至甲戌,延蔔雜物,略定數爻,其所買賣,不過關東物件,而十數年來,西商輩,暗藏銀貨於雜物中,私結商胡,狼藉交易,其數至於四五萬兩。
故雜物則無年不豐,八包則無年不空,延蔔雜物入送一款,永爲革罷』爲辭。
延蔔之法,亦爲該府蕩債之代,又係邊民聊活之資,今不可遽議革罷,而節使與別使時,其所應入,自有定數。
請此後則延蔔雜物,一依元包比例,使書狀官,一遵令甲。
如有犯者,狀聞嚴斷。
」從之。
○執義金履鏞因日食,上疏陳戒。
批曰:「悉諭諸批。
」 1月7日 ○壬子,加前參判鄭枋資嘉義,年八十也。
1月8日 ○癸醜,展拜于太廟,出廟門,以夜行大享,而廟內外淨掃整齊,冊寶奉審笏記,各有規度,賜廟司官弓。
敎曰:「訓鍊大將具善復,身爲元戎,歲初之再動駕,皆以他將臣代領。
雖老且病,獨不念護駕義重乎?今日動駕,喧聒愈甚無他,爲該將臣者,怠於久任,專不戢察。
亟施不敍之典。
」仍詣永禧殿,詣毓祥宮,詣延祜宮、義烈宮敎曰:「親行酌獻,以本宮封爵之周甲也,豈無示意?本家人,依崔東嶽例收用。
」詣景慕宮,還至館峴,見太學諸生祗迎路次,命明日設人日製。
○補吏曹正郞李勉兢,直洞權管,佐郞申耆,乫軒洞權管。
兩人拜銓郞,久不肅命。
1月9日 ○甲寅,設人日製于泮宮。
○以李崇祜爲司憲府大司憲。
1月10日 ○乙卯,禦春塘臺,命行宣傳官試射。
兵曹判書徐有隣啓言:「宣傳官李光益、具綜因事相詰,皆書不字而出。
請幷汰去。
」允之。
敎曰:「首作俑者,光益也。
渠以將家子,其處事不畏愼如此,此乃前禁將不善敎也。
前禁將李敬懋,施以不敍之典。
」兼訓鍊大將李柱國曰:「宣傳官之書不字,乃決去就,而後書之。
近則書不之人,亦勸入,故少不如意,無難書不。
此習不可不嚴防。
」上可之。
○以金頤柱爲司憲府大司憲,尋遞,以沈豐之代之。
金光默爲司諫院大司諫,李在簡爲同知經筵事。
○刑曹啓言:「宮奴貴得等,毆打人物,私用足鎖,幷決配。
」從之。
1月11日 ○丙辰,汰宣傳官梁埉職。
埉自外邑,內遷是職,翌日忽又往本邑。
上聞之,敎曰:「渠之下去,決知其非出於爲民。
令道伯,嚴査狀聞,俾年少武弁不法者,知所懲畏。
」 ○院啓李魯春事答曰:「當別樣處分矣。
」 1月12日 ○丁巳,命臺啓捧入承旨推考。
李魯春事,批下後,當待處分間姑停,而依前傳啓。
臺諫旣做錯,承旨又循例捧入,故有是命。
數日,院啓姑停。
1月13日 ○戊午,以金宇鎭爲吏曹參議,李秉模爲成均館大司成。
○以李命植爲知經筵事,金尙集爲同知經筵事,趙時俊爲司憲府大司憲,尹蓍東爲司諫院大司諫,沈豐之爲弘文館副提學。
1月14日 ○己未,晝講。
1月15日 ○庚申,禦宣政門,行朝參,兼行次對。
左議政洪樂性啓言:「臚唱方始,玉堂始乃就列。
請罷之。
」又言:「常參官之奏對也,該房承旨之隨入,卽朝儀也。
今日一承旨外,他承旨不爲該房擧行。
請幷推考。
」又請申明道薦、察飭堤堰修築、婚葬過時者顧助。
竝允之。
○大司憲趙時俊啓言:「近來隄防不嚴,惟疏通之是務,上之所甄復,有若施惠下之所奉承,不欲立異。
如或疏通之泛濫,而至於隄防之壞夷,則將至於義理之晦塞。
從今以後,凡有關於隄防之類,愼勿容議宜矣。
」批曰:「近來疏滯之政,似無關於隄防矣。
」又啓言:「今番李魯春事,姑停之後,處分猶遲。
臣謂亟下處分,以實前日之批,恐宜矣。
」批曰:「向日臺批中處分二字,指臺臣而言也。
」仍命十一日發啓臺諫罷職。
時俊以李魯春事,未蒙允兪,而發啓之臺臣,反被譴罷,引避請遞。
命勿辭。
副應敎趙弘鎭等啓言:「李魯春事之姑停者,置不擧論,連啓者獨被譴罷。
請還收臺臣罷職之命。
」不允。
副修撰成種仁啓言:「日昨,諸臺之避嫌也,有雲未及臺例之詳考而連啓雲者,失言甚矣。
大抵處分間姑停,雖有一二近例,本非臺閣不易之舊例。
則今此臺臣之遽謂臺例,果何所見?雖已勘罷,不可置而不論。
請前日避嫌臺臣,幷施不敍之典。
」不允。
大司諫尹蓍東陳戒言:「紀綱頹弛,則惟殿下,正大公平,先立本源;奢侈成風,則惟殿下,懋昭儉德,大布爲化;國用虛竭,則惟殿下,節省冗費,惟正之供;言路不開,則惟殿下,明目虛襟,遜逆是求;用捨不公,則惟殿下,無偏無黨,建極于上;賢才不登,則惟殿下,寤寐側席,好其受敎。
」上曰:「數條言甚切實,當體念。
」弘鎭等,又啓言:「月正元日,薄餽告災,災不虛生,必有所召。
臣竊覵,殿下願治之誠,非不懇至,而爲治之法,未得其方。
聰明或過於纖細,政令或近於文具。
執政之臣,袖手旅進,一惟上裁之是俟。
有司之臣,趨走唯諾,惟恐奉承之不暇。
此有違於古聖王深得治體,委任賢才之義,而言路以之不開,紀綱以之不張,災畢之薦複,亦無怪矣。
然則今日弭災之方,亦豈外於殿下本源之工乎?」上曰:「所奏甚好。
當體念矣。
」 ○諭贊善金履安曰:「前後敦召,罄悉予意,側席之念徒勤,造朝之期尙遠。
自顧誠淺,曷勝慙恧?幼學壯行,儒者之常事,同休共戚,世臣之本分,而爾以乃祖之孫、乃父之子,早襲詩禮之訓,素抱經濟之志,若有不我遐棄之心,則此豈固守東岡之日乎?噫!世道人心,如水益下,茫無涯畔,所急者惟副手梢工耳。
予雖否德,亦有願治之誠。
苟求共理之人,捨爾等伊誰?矧我元良,衣尺漸長,智思日開,此時導迪之責,專須山林宿德之士。
爾方位在宮僚,延頸之忱,不待予言,必倍他人矣。
爾勿以予言爲應文,幡然登途,以副予如渴之望。
」 ○諭經筵官閔彛顯曰:「爾登薦剡,今幾年矣。
予則有如渴之望,而爾則懷若浼之心,招旌屢勤,遐躅難回,前後敦召,徒歸文具而止,反顧誠淺慙恧而已。
爾以世祿之臣,讀書求道,豈無幼學壯行之願?而終守肥遯之志,不念兼濟之義乎?矧今元良,智思日長,冑筵將開,輔導敎迪之責,專須山林老成之人。
予之延佇而期望者,實倍於前。
爾獨無延頸之忱乎?卽須幡然,以副予意。
」 ○諭諮議曺霖曰:「崇儒重道,有國之先務,而緣予誠淺,尙未能緻一臣士於朝端。
徒勤招旌之禮,未見縶駒之詠,反顧慙恧,無以爲言。
噫!爾以林下讀書之士,亦有幼學壯行之願,若以予一人,謂不可有爲則已。
不然,此豈終守肥遯之日乎?矧今元良尺衣日長,冑筵將開。
此時導迪之責,專須宿德之人,而爾居宮銜,延頸之忱,必倍他人。
須體予敷心之諭,卽起登途,用副如渴之望。
」 ○以李度默爲司諫院大司諫。
○行《童蒙》講。
命《童蒙》敎官,率訓下以入,各講所課書。
講已賜饌,賞筆墨有差,凡七十二人。
○敎曰:「是日,元宵也。
輕囚放。
」 ○各司、各營,進乙巳會計簿。
時在黃金三百三十兩零,銀子四十一萬五千四百兩零,錢百二十一萬八千二百兩零,綿紬九十三同零,綿布六千九百九十三同零,紵布五十六同零,麻布一千四百六十二同疋零,米三十四萬六十石零,田米九千四百石零,大豆四萬七千八百石零。
1月16日 ○辛酉,以鄭東浚爲吏曹參議。
東浚違召。
敎曰:「近來叨是職者,以苟免爲能事。
無於例之處,義不當授之,嫌避牽挪捏引,仍成一副當習俗,寧有如許事理?見任雖雲淸要,早未圖免於通擬之時,則旣拜之後,徒然固辭曰:『以人不稱、才不堪。
』銓地一步,認爲鐵限。
苟如是也,外此行公之人,豈皆人稱才堪而然?誠以怵迫於分義道理,未敢終,辭而力避故耳。
辭疏反以辭小受大,曲爲之說,此無他,避睢盱也,避燥濕也。
豈可一任其逡巡乎?」仍命重推。
○召見奉朝賀金緻仁、綾恩君具允明。
上謂緻仁曰:「日寒如此,秋牟多凍傷乎?」緻仁曰:「今年年事,農家言將豐雲。
」上曰:「何謂也?」緻仁曰:「農家於上元看月,以占歲。
今年多好徵雲。
」上曰:「其徵惟何?」緻仁曰:「初出也,魄完而色黃,早升而近南者,謂之豐徵。
」上曰:「元朝日食,大係變怪,而又丁三午,尤予所警惕者也。
」緻仁曰:「午時乃復圓,而元朝,則古亦多有之。
」上曰:「此皆慰之者之說也。
且考之史,元朝日食,特五十餘度。
此希古之災也。
」緻仁曰:「聖念如是警惕,不勝欽仰矣。
」允明言:「《大典通編》《限品敍用條》,陵、殿、廟、社及宗簿,五上司郞官、監察、禁府都事外,文臣之戶刑工三曹,蔭武之該司判官以下無礙,新有定式,則京司詞訟之職,自有無礙之窠。
旣許京司詞訟,則不必經察訪監牧官,然後始擬守令,而《通編》增條,中庶經察訪、監牧官,始擬守令雲者。
未免徑庭。
旣乖於經詞訟擬守令之法,又違於新節目限品敍用之意。
中人,固當言始擬,而庶則經詞訟可擬守令,經外詞訟,亦可擬守令。
請始擬守令之始字,改以亦字。
」從之。
又啓言:「部將品數,《大典》,隻有參上從六品。
《續典》有參下,而不言品數,隻雲受八品祿,尙無定制。
四山參軍,《大典通編》,亦無品數。
漢城參軍品數,臣未能詳記。
退出考見,漢城參軍,若果七品,則四山參軍品數,亦以七品懸錄乎?」上曰:「以九品施行。
」 1月17日 ○壬戌,補吏曹參議鄭東浚水原府使,以違召也。
○以趙鼎鎭爲吏曹參議,李在簡爲司憲府大司憲,洪秉纉爲司諫院大司諫,旋以樸天衡代之。
閔彛顯爲司憲府持平,金履素爲刑曹判書,具允明爲禮曹判書。
1月18日 ○癸亥,持平金載翼,上疏陳戒,仍言:「王世子睿質天成,蒙養以正,實在此時。
未敢知殿下所以朝夕提誨,儲宮所以尋常觀感,果然一出於正乎?躬行節儉,而苟不如夏禹菲衣惡食,則未足以示儲宮;恢張言路,而苟不如大舜好察邇言,則未足以示儲宮。
成就人才,必若文王鳶魚作人,然後可以爲法;愛恤民生,必若《康誥》如保赤子,然後可以爲範。
以實心行實政,則制治之具,貽燕之謨,亦必兼濟而互益矣。
昨冬微雷,靑臺所不知,而殿下獨聞之,寂感之妙,斯可仰覷。
今者日微之災,在三元之初,陰陽消長之所係,忠逆、賢邪之所分。
天之所以警告我殿下者,亦豈徒然哉?」下批嘉之。
○正言李羽晉啓言:「李魯春酌處之後,兩司諸臣,陳啓爭執,實出公共之憤,而殿下不惟不賜兪音,遽下摧折之敎。
伊後臺臣,誤認處分之批,置之姑停之科,及承筵敎之後,又不復申前啓,得請乃已,伈洩而退。
揆以臺體,寧不寒心?請寢發啓兩司譴罷之命,伊日姑停臺臣,及常參後詣臺。
不發啓臺臣,竝罷職。
」批曰:「大於李魯春之罪名,多已停啓。
不如是,則非所以嚴隄防,適足爲壞隄防之歸,而乍停乍發,不已屑越之甚乎?速停此啓,以嚴隄防。
」 ○以嚴璹爲司憲府大司憲。
○禦春塘臺,行內試射。
1月19日 ○甲子,晝講。
○以李在恊、徐浩修爲知經筵事,吳載純、閔鍾顯爲同知經筵事,樸祐源爲江華府留守。
○慶尙道觀察使鄭昌順,以道內老人等,正朝歲饌之數啓,敎曰:「歲饌之例,士庶堂上年七十,已經實職人年八十,各賜米肉。
今之兩都、畿湖,其數夥然,獨於本道,若是零星,若非謬例之因循,必是太區別而然。
昔在先朝,下推恩令,又命應陞資者,竝付同僉樞,此豈非實職乎?令諸道道臣,詳考更啓。
」 1月20日 ○乙醜,展拜于景慕宮,仍齋宿。
○以尹尙東爲司諫院大司諫,趙尙鎭爲成均館大司成。
1月21日 ○丙寅,行酌獻禮還宮。
○以沈豐之爲司諫院大司諫,金履素爲司憲府大司憲,趙時俊爲刑曹判書。
1月22日 ○丁卯,禦仁政門,行朝參。
命卿宰、侍從,進前奏事,庶官以下,書陳所懷。
○奎章閣提學吳載純等箚曰: 我殿下禦極圖治,十年于玆。
十年,天道之一周。
殿下,亦一天也,而純亦之工,無爲之化,未能與天爲一何也?殿下試一思之,亦必怵然而驚,翻然而悔也。
噫!總攬權綱,人君之盛節,而及其過也,弊亦隨之。
殿下深懲戚臣之禍國,痛惡權兇之竊柄,遂以提綱挈領,無少假借,獨任聰明,漸成一副規模,不遺巨細。
於是乎君道日亢,朝象日下。
大臣所敬禮也,而操切太過,救罪不瞻;臺閣,所優容也,而輕蔑旣甚,巧免是事。
銓衡,所以進退藏否,而不得展布其四體;藩閫,所以專制方面,而苟冀姑息於一日。
奔走爲勤,承順爲恭。
如是而尙何望交泰相須之義乎?人必自重而後,可以董率集事,而今也上固低視,下且自輕,自廟堂、臺閣,以至銓衡、藩閫百執事之人,皆不敢以其職自居。
殿下將誰與共天職也?凡厥在廷之臣,爲官而擇不備,惟人去其不肖,登其賢俊,任之專,而責之成,則抱材自重之士,出而膺之,爲殿下用。
朝廷之無人,非殿下憂,而摠攬之實在此,不在彼也。
我朝立國,敦尙名敎,而近來一種風習,視拘檢爲弁髦,以諧謔爲茶飯。
濟濟公堂,輒發街巷之俚諺;肅肅禁直,至賭輿儓之賤戲。
向當巨慝稔惡之日,轉喉則恐觸忌諱,開口則故事調諧,是非不欲明言,得失不敢議到,擇其最無關、最無弊之語,以爲破寂消閑之資,法拂本色,詩禮遺範,到此掃地。
原其本心,不過身家之工謀,語其流弊,實係世道之汚隆。
嗚呼!豈細故也?然此非法禁之所可強制者。
惟殿下,益敦風敎,益勵名檢,道以廉恥,示以好惡,則丕變之幾,必不俟終日矣。
左議政洪樂性,以祛文務實,至誠無息,訪賢才、輔東宮、擇守令陳勉。
領敦寧府事鄭存謙,以開言路、嚴懲討、立大本、輔東宮、久任京外官陳勉。
上竝可之。
○判府事金熤啓言:「臣竊聞諸大臣所陳,無非良箴嘉猷。
蓋一心爲萬化之源,誠正爲出治之本。
自朱子以後,至于今日,人臣之誦說於君前者,卽此說話。
從古帝王,果有捨此道緻治者耶?今殿下,若能受之以實心,措之於實政,優可行於天下。
然其要,在於克祛氣質之私,保養天理之公。
心不能公,則非實心,非實心,則何以行實政乎?天無私覆,地無私載,日月無私照。
人主奉三無私,與天地合其德,何可容一毫私意,累我萬化之源耶?臣之此言,亦是陳談。
殿下若欲外此陳談,而另求神奇,則竊恐求之,而莫之聞矣。
」又曰:「殿下求言之敎,及於末官庶僚,求助之意,藹然於絲綸之間,未知人人皆有所陳,而要之,有懷必陳,其言之盡能底績,雖未可必,而衆言之中,亦豈無可用之言耶?採其中可行之言,申飭有司,俾卽擧行,使今日求言之敎,能有實效焉。
」又曰:「向以黃基玉事,昌城尉削職,日前以李光益事,李敬懋罷職處分,殊涉過當,不過微眚,而罰及其父與叔,王者之一嚬一笑,史乃書之,垂之後世。
今玆兩事,書諸史策,後之覽史者,豈不曰罰不及嗣,聖王之訓,何乃罰及其父與叔雲乎?臣竊憂歎。
請嗣此深留聖念,無復有過當之擧。
」上幷嘉納。
敎曰:「儀賓、武將,異於具僚,故果有伊時處分,而予亦知其過中,卿之匡救,予誠歎服矣。
」 ○行大司憲金履素啓言:「憲臣更發李魯春之啓,而喉院退卻。
請當該承宣削職。
」不允。
又請:「今日朝參時追入人罷職。
」從之。
又言:「近年以來,水旱之警,轟燁之災,間多有之,而薄蝕之變,又在於月正元日,天之所以警告之者,亦摯矣。
臣常聞先正臣李滉之言曰:『君之於天,猶子之於親。
親心有怒於子,子之恐懼,不問所怒何事,事事盡誠而緻孝,則親心悅,而所怒之事,竝與渾化無痕矣。
』先正之言,誠人主遇災修省之龜鑑也。
殿下立志不固,規模未定,講筵頗稀,而廟堂之臣,謀身爲工,芻牧之吏,肥己爲能。
王綱解紐,隄防漸壞,名義掃地,風俗不古。
搢紳士族,弁髦四維,閭閻奸猾,咆喝法禁。
悍弁肆淩轢之習,下賊多踰濫之服。
武備踈虞,陰雨不戒,糶糴滋增,生民困瘁。
凡此數條,莫非緻咎之端。
殿下內自本源之微,外及施措之間,實必講究,事事修省。
」上嘉納。
又言:「近來燕購冊子,皆非吾儒文字,率多不經書籍。
左道之熾盛、邪說之流行,職由於此。
觀於昨年,已現露者,亦可知也。
請另飭灣府書冊之不當購而購來者,照察嚴禁。
」批曰:「所奏甚好。
依爲之。
」 ○掌令金載翼言科場之弊,請行面試之法。
不允。
○大司諫沈豐之啓言:「近來綱維紊亂,法紀解弛,閭巷賤卒,濫作士夫之服着,街市兒童,斥呼宰相之姓名。
大庭朝賀,班次無序,筵席奏對,勦說相尋。
公朝之會,諧調成風,文武之間,體例就紊。
請飭廟堂董正。
」又請禁赴燕使臣,使事外尋訪彼中人士筆談,倡和書劄贈遺之弊。
從之。
○司諫趙衍德,請修飭戎備。
獻納曺允大,言躬親細務之失。
幷嘉納。
○副校理李太亨言科場早呈之弊,令廟堂稟處。
備局啓:「今此懸題與呈券,幷定時限者,不無意見。
懸題之後,呈券之前,寬以四五時之限,且自試所,懸題納券,皆必呼時。
旣定時限,仍作恒式。
請更議於時、原任、館閣之臣。
」從之。
○副校理趙弘鎭,請禁守令要擧之弊。
允之。
○修撰成種仁言:「近日箴規之方,若遇事會,則君臣上下,皇皇汲汲,如將不及,而不過數日,又復寂寥。
雖以今日言之,殿下求言之敎,丁寧懇惻,寒朝臨門,酬酢如響,而日晡以後,聖心稍弛,或不無忙遽厭煩,草率了當之意。
卽此以觀,則今日之事,恐不過一場文具而止矣。
夫人君側身之念,不獨遇災之時,人臣進言之誠,奚但朝參之日,必也不遇災,而常若遇災,非朝參而每如朝參,然後方能實心相孚,而不至於空言也。
」又曰:「殿下聰察太過,或欠大體之是務,文具反勝,未見實心之相孚。
臨事嚴迫,則群工不暇於奔走,乾剛獨運,則庶務專歸於上裁。
志存涵蓄,而事或發露,始雖淬礪,而終至因循。
由是而承望成風,索架度日,建白無聞,趨走爲恭。
臺閣則媕婀取容,逢迎爲事,銓事則取捨不明,排比成習。
中權無詰戎之政,而紀律率多不嚴,方伯忽分憂之責,而災俵間或失檢。
凡此形見之弊,實難毛擧。
請自今惕然改圖焉。
」上曰:「當留意。
」 ○漢城判尹金鍾正,以立大志、明聖學、嚴懲討、振紀綱、開言路、擧賢才、厚民生,陳勉。
○戶曹判書趙?言:「先正臣李珥之言曰:『行其所知,斯過半矣。
』我殿下聖學卓越,聰明英睿,以殿下之所已知者,苟能篤行實踐,則何患於治道之不張乎?夫日食之變,天下所共覩也。
陰雨之備,不可不念。
儲財詰戎之事,請加留念焉。
」 ○吏曹判書金魯鎭請:「嚴薦主之法,擇牧民之才,而申明準朔之規。
雖當大政,未準朔守令,勿令遷轉。
」又啓:「曾見先正臣成渾奏議,則請設一局,名之以革弊都監。
主管則屬之大臣,釐正則擇出諸堂,內自都市,外及民瘼,一一枚擧,商確變通爲請,而臣意,則朝家旣設貢市堂上,又有八道句管,今不必別立廳名,以緻紛更。
貢市則專管都民利害,句管則各掌該道弊瘼。
耳目之所不及者,咨訪於守令;矯革之所難擅者,往復於道臣。
大則使之狀請,小則許其便宜。
某邑某弊之幾許釐革與否,依決訟數爻上聞之例,每歲末各自該道,修報備局,俾考勤慢,則核實釐弊,恐似得宜矣。
」批曰:「所奏好矣。
令廟堂申飭。
」兵曹判書徐有隣請明正學,以絶左道煽惑之害。
又請:「文二品以上,武、蔭曾經摠管者,各給跟隨章標一箇,以爲無實職赴公時,俾免其單身入闕之患。
」命詢大臣後從之。
○副司直洪良浩言:「修省之策,莫急於陰雨之備。
以西路言之,自關西向京之喉隘,惟洞仙、棘城兩路。
而洞仙則築城設關,至於棘城,則山脈中斷,下成平城,過此以東,橫出瑞、鳳之野,直達京師。
丙子之亂,捨洞仙而由棘城,甚要害也。
故相臣金錫冑,建議設置蒜山僉使,誠有深計,而處在平野,規模草創,又無城柵之固,將何以責守禦之功乎?蓋於此地,舊有高麗石城、土城遺址,廣袤不過三十餘步,右有疊嶂,左有浦口。
若因其舊城土石,則事半功倍。
以北邊言之,厚州古邑,處於三、甲、廢四郡之間,而野廣土沃,誠爲可居之樂土也。
故相臣南九萬之按道也,躬審陳疏,遂與茂山,幷設邑鎭,未幾偶有犯越事,遽然撤罷。
其形便利害,詳載於故相兩疏。
請下詢廟堂稟處。
」備邊司以從寇兵一過之處,置摟櫓百雉之障,殆近於隨矢立的,置之。
○副司直鄭好仁引漢執金吾朱浮,因日食,疏陳不能久任之弊,請銓部及考官、臺臣,幷宜久任。
批曰:「當體念。
」 ○副司直徐有慶言姑息之弊,又請立碑於宮人墨世舊墟。
命京兆,詳加訪問。
○副司直李在簡言奢侈之弊,請依古例抄啓淸白吏。
允之。
又言:「仁政必自經界始。
請改量。
」下廟堂稟處。
備局啓言:「二十年一改量,自是法典。
而目今諸道改量處,湖西南若而邑外,多則過百年,近不下六十餘年。
田政之紊亂,推此可知。
其在正經界之道,不可一向抛置,而諸道之一時竝興,其勢誠難。
若依重臣所奏,付之各道道臣,察其緩急,隨其豐歉,每一年限以六七邑,或三四邑,次第改量,則十年前後,庶可了當,而若其改量邑,揀守令擇監色等節,宜一委道臣。
」批曰:「先以此意申飭。
」 ○刑曹判書趙時俊,言漏籍之弊。
禦營大將李柱國,請末副薦。
〈武出身之初以其有地處者,應宣薦,其次應副薦,以其下爲末薦。
〉末仕者〈武初仕之陞六品也,以其仕日之最淺者,兵批送吏批付職者,謂之末仕。
〉毋使作散爲式。
從之。
禁衛大將徐有大啓:「近來南行宣傳官直赴之數甚多,故唱第之後,虛司果甚多。
請今後南宣賜第時,稍重其科規。
」命兵曹稟處。
兵曹啓言:「南宣除拜,六朔後始付司果祿,未付司果祿,而登第者,屬之額外,禁軍過六朔後,宜通參下仕路。
前例南宣之未受司果祿,而登第則不得出六,復從參下窠入仕者,間或有之。
此爲可據之端也。
」命更詢將臣。
禦將李柱國言:「昔在五六十年前,則南試射時,以十巡爲準,未滿二十矢,則雖爲居首,不得直赴。
近自數十年以來,不計矢數之多寡,惟以居首直赴,故諸宣傳官,必以居首,讓與南行,爲南行者,無人不登科。
且除職之月,必付司果之祿,故今月初仕,雖於來月直赴,皆以科前司果出六。
此後則別試射,特敎許付之外,應次內試,則未滿二十矢者,雖居首,勿許直赴,除職六朔後,始付司果,則庶捄虛司果積薪之弊。
」兵曹又啓言:「科規之不必畫一,旣有下敎,則將臣所謂未滿二十矢之說,未免錯對。
此則置之,至於除職六朔後,始付司果雲者,將臣之見,亦以爲便。
請依此定式。
」批曰:「禦將言誠好矣。
星日批旨中,科規不必畫一雲雲,指單巡別試射也。
十巡未滿二十矢人勿論之說,係是復舊例之擧,豈可謂之錯對?自今別試射外,春秋兩等內試射時,元定十巡數,無或減之,未滿二十矢以上,勿許直赴。
年久之後,自上或未記有,有賜第之擧,則使該廳警咳事,載之古事。
」 ○副司直南玄老,引宋皇祐元年正朔日食,是年飢,卽富弼靑州救荒之時也。
今以已然之跡,不無嗣歲之慮。
請令廟堂,講究豫備之策。
從之。
○戶曹參判鄭述祚啓言:「仁明爲園,不過一後宮之山。
猥加園號,已是國朝所無之制,而又況仁明二字,乃文定王後徽號也。
彼一後宮,而冒占先後之徽號,事體道理,萬萬驚駭。
臣曾於疏中,已陳當罷之意。
近者一臺臣,又盛陳此論。
而二字犯號,未及陳聞。
臣謂亟加釐革。
」令該曹,議大臣稟處。
○副摠管柳鎭恒言北關關防事。
下廟堂。
備局啓言:「北兵使之移住行營事,按舊例而無變改者,豈無意義也?豆江氷合之後,與彼地連陸,初無抗葦之限。
藩胡作梗,今雖無患,自戌江邊,以備不虞,蓋出於兵家有進無退之計,則北閫之有本營行營,爲移住還住者,與南閫之替送一裨,往守行營之規,較其事勢大有間焉。
請置之。
」允。
禁軍別將李漢昌、捕盜大將趙圭鎭等言:「宜罷落仕人還屬禁旅之規。
」命博詢本兵與將臣及備局議。
上敎曰:「前銜竝付額外,其移屬之代,以出耳之積滯者差之。
」又敎曰:「昔我孝廟朝,增置禁旅千人,許令輪直殿廊,而替番日,參謁於閤門,春秋設內試射,又須勿禁角牌,夏賜魚扇,歲時賜鞋,恩至厚也,德至渥也,渠輩亦皆含戴激勵,買勇較藝,最稱勁壯。
挽近以來,古規多廢,旣無奬用之方,又乏興勸之政。
朝家之待渠輩,反下於駕前欄後,尙何望渠輩之殫力效誠?七百試射之春秋設行,以今帑需,姑難輕議。
至於宣薦禁旅,無非簪纓世族,況於復設之後,朝家之視之,何遽不若子弟衛、族親衛乎?宣薦禁軍,春秋內試射之規,特爲復舊。
」圭鎭又言:「陵幸時,民人之聚會瞻仰,不是異事,而樹木叢雜,山麓迂回之地,雜人輩處處屯聚,全無嚴畏之意。
近來亂逆層生,駭機疊發,不可無不虞之慮。
自今以後,郊外幸行時,大小觀光雜人,一切廓然痛禁,以示淸道之意。
」上曰:「卿言妄矣。
遍山如堵者,孰非吾赤子乎?來瞻羽旄,民情可見。
設禁遠逐,萬萬乖當。
至於駭機二字,尤豈可語?到處誠如卿言,何異於認子爲賊乎?」 ○左副承旨李東馨言奢侈之弊,請禁燕貿錦緞,下備局。
備局啓:「東人必賤本土之産,反貴異國之物。
凡係服飾所用,捨其綿紬,取諸綾緞,自古成俗,積痼難醫。
今此所啓中,禦用及軍物外,一切禁斷雲者,誠爲矯捄之道,而但公私百需中,亦有不可不用緞屬者,則一切之禁,不無拘礙之端。
此所以昔年,有無紋則許貿,而有紋則嚴禁,區以別之者也。
請更申前禁。
」允之。
是日,自公卿以下,諸司郞官、掖屬、禁軍、扈衛軍官、壯勇、醫、譯、律、曆之屬,皆有所陳,凡三百餘人,而無直言至論之稱旨者雲。
1月23日 ○戊辰,上以昨日應旨進言人忠義金應鬥、禁軍辛翊寧,敷陳有條理。
命銓曹調用,以勵含噤之風。
又命以諸臣所陳,各令該堂,看詳稟處,錄成冊子,藏之廟堂。
○司諫院啓李魯春事,上敎曰:「此啓停與不停,係隄防之嚴不嚴,賜批難矣。
」又敎曰:「院啓旣未承批,則不停不連,徑先退去。
臺臣推考。
」 ○以鄭觀采爲全羅道兵馬節度使,吳載徽爲全羅右道水軍節度使。
1月24日 ○己巳,上連以李魯春之停啓事,有敎,而持平成種仁,又傳啓。
上命喉院勿捧。
喉院啓以臺啓禮重,不敢不捧命。
遞該房承旨。
諸承旨繳還之。
下敎責之。
又敎曰:「臺臣推諉不決,出於畏約顧瞻之計。
詣臺臺臣,罷其職。
」喉院又繳還之。
又責敎曰:「李魯春事,看作巨慝,有若沫血請討者然,此何擧也?誠如臺臣之言也,名曰臺啓,則自按律及流竄,以至削罷遞推,而一發之後,將無可停之日乎?」諫院、憲府,聯箚請還寢。
不允。
命遞大司憲金履素、大司諫沈豐之。
1月25日 ○庚午,以沈豐之爲吏曹參判,趙鼎鎭爲參議,蔡弘履爲司憲府大司憲,宋鍈爲司諫院大司諫。
○敎曰:「平安都事金緻光,卽翼虎將軍之支孫。
待窠內擬,庸示朝家收錄之意。
」 ○敎曰:「予禦極以來,歲首必命開政,爲老人之陞資,而亦宜有一定之規。
每以明年京外之應資人,趁今歲前入啓,待正月二日,提稟下批。
」 ○罷安川君烓職。
烓以社稷大祭初獻官,二更行受誓戒,先時也。
1月26日 ○辛未,左議政洪樂性言:「國典,士族女年九十封爵,而庶流亦是士族之子若孫,似當傍照矣。
」領敦寧鄭存謙、判中樞府事徐命善、金熤議皆同。
允之。
著爲式。
1月27日 ○壬申,命大小科回榜人加一資,著爲式。
○以申大升爲成均館大司成,尋病遞,以李秉模代之。
沈豐之爲司憲府大司憲,金光默爲司諫院大司諫。
○上以承旨洪益弼,老難供職,詞訟熟手,不宜徑遞,命仍前任右尹。
○以李命植爲刑曹判書。
1月28日 ○癸酉,命泮儒應製。
敎曰:「別試在近,春到記適供此時,鄕儒必已鹹簉。
大司成持此禦題,詣本館,招諸生宣示,仍令製進。
京儒之不入於到記者,亦許應製。
」 二月 2月1日 ○乙亥朔,展拜于景慕宮次泮橋,召見應製被選儒生,還禦壽康齋,召見武科回榜人。
2月2日 ○丙子,上嘗親製《關廟樂章》。
至是始用之。
樂以三成爲式。
○以蔡弘履爲司憲府大司憲,李義行爲司諫院大司諫。
○命京兆,訪孝、烈。
○贊善金履安、諮議曺霖,幷陳疏辭。
下諭敦召。
○命旌故正郞全克恒之閭。
尙州儒生全始玉,於泮橋進見也,以其先祖克恒死難事陳之。
命同成均徐有隣査奏。
有隣啓言:「取考其行錄,則克恒以仁廟甲子登科,歷藝文館檢閱。
丙子亂,其父贈左議政湜,以前副學,在鄕倡義。
克恒以禮曹正郞,扈駕入南漢。
時有留司之命,人皆危之,克恒趣駕而出,留城中數十日,賊復大肆搶掠,克恒遂死之。
亂定後,特贈都承旨。
伊後一鄕多士,屢訴於道臣及禦史,請施棹楔之典,而姑不狀聞雲。
事實果如此,則爲國殉忠,有足欽歎,而不可以其子孫之言,輕易許施。
請令道臣,採訪登聞。
」批曰:「旣有褒贈,不必採訪。
特爲旌閭。
」 2月3日 ○丁醜,設食堂於春塘臺,行到記儒生講製。
大司成李秉模、同成均徐有隣,進禦床。
侍臣侍食如儀。
講未畢而日暮,上仍宿于暎花堂。
○以趙鼎鎭爲弘文館副提學。
○弘文錄〈副提學趙鼎鎭、應敎金履鏞、校理成種仁、副校理李太亨、修撰曺允大、副修撰具泰賢。
〉五點鄭福煥、宋民載、李羽晉、李書九、洪聖淵、尹翊東、李彥祜、徐配修、李尙度、李百亨、李晴、李庚運、沈晉賢、申馥、李敬五、樸基正、洪義浩、尹光普、李遇濟、尹羽烈、金履翼、趙雲紀、鄭大容。
2月4日 ○戊寅,禦春塘臺,殿講畢,還禦壽康門。
命掌樂提調徐有寧,率東南關王廟祭享樂工,皆着甲冑,建五方旗,隷習于庭。
蓋以創用樂故也。
○飭中外掩骼,敎曰:「婚不以時,葬或愆期,因年前新定式,內而京兆,外而諸道,每於歲初,抄出錄啓。
而至於掩骸之政,久未提飭,必無修擧之理,更令廟堂,知委京兆及諸道,無論丘壠田畝,有土淺骸露處,部官及守令,躬往遍察,隨所見掩瘞。
」 2月5日 ○己卯,禦春塘臺,試春到記儒生。
製述居首生員尹光顔、講居首幼學安重默,幷直赴殿試。
○以李東馨爲司諫院大司諫。
○摠戎使金思穆,以關王廟獻官,出城外,命招守禦使鄭尙淳兼察。
尙淳牌招不進。
敎曰:「將臣之以兼察出牌,事關師律。
雖文宰,焉敢違牌?守禦使鄭尙淳,越俸十等。
」 ○以吳戴純爲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
○召對。
○仍任訓鍊大將具善復。
○以李聖圭爲司憲府大司憲,金用謙爲工曹判書。
○都堂錄〈左議政洪樂性、大提學吳戴純、吏曹判書金魯鎭。
〉六點,二十三人,皆弘錄所取者,無一增損焉。
2月7日 ○辛巳,召對。
2月8日 ○壬午,以閔鍾顯爲弘文館副提學。
○以徐浩修爲禮曹判書,旋遞,以趙時俊代之。
洪秀輔爲司憲府大司憲。
2月9日 ○癸未,晝講。
○別試初試。
文一二所出榜,各取五百人。
○中批李鼎德爲校理。
鼎德,嶺南人,文元公彥迪後也。
○靈巖郡揪子島前洋,有山東省登州府民人漂至者。
郡守李尙訥,發丁曳其船,移迫近陸之地。
全羅監司李在學,以異國漂船,不待朝令,輕先移泊近陸島,啓請罷地方官李尙訥。
敎曰:「不待問情,輕先出送,擅用民丁,諉以曳船。
漂人去來,猶不知重,則謫中逆孽,豈知撿束之方乎?令兵使嚴棍。
頃日百官之陳所懷也,有以本島別將建置事,爲言。
念其地望太輕,不成官長貌樣,如有募民峙穀之道,陞作別將實窠爲宜。
全羅右水使鄭觀采,則地方官之候風逗遛,旣不請罪,又莫能檢飭。
令該府拿處。
」 ○以李崇祜爲司憲府大司憲,趙城鎭爲司諫院大司諫,旋以李謙煥代之。
沈豐之爲同知經筵事,李命植爲判義禁府事,李漢五爲全羅右道水運節度使。
○遞大司憲李崇祜、大司諫李謙煥。
以吳載純、鄭存中代之。
○校理洪義浩上疏陳八條、二綱。
一曰先身敎以導儲嗣。
二曰略細務以軫節宣。
三曰尊臺閣以開言路。
四曰立親模以正士趨。
五曰省冗費以慮水旱。
六曰鍊軍實以備陰雨。
七曰嚴淩禁以振紀綱。
八曰明賞罰以示懲勸。
終之以推行之本,則曰立志而行之,得人而任之雲。
下批嘉之。
2月10日 ○甲申,設式年監試、覆試。
2月11日 ○乙酉,李泰守、劉漢敬伏誅,罷推鞫。
初漢敬,以兇書,藏於其姪雪雲同囊中,被搜出。
及設鞫,問雪雲同,雪雲同供曰:「漢敬、泰守、命福及趙居士,會三水仁遮洞李文穆家,同作一書。
」文穆者乙亥逆賊夏宅孫爲奴者。
問文穆,文穆證引其隣居林慶華:「居士輩,自慶華所來見,而手持三片紙。
一紙有所書記,書中有錄字。
今兇書亦有錄字,紙樣恰似。
慶華家有文訓長所書宰相名字之冊,金鍾秀、申應周在其中。
若非文訓長所爲,必慶華隣居宋載垕之筆。
載垕,曾與德相,相親於謫所。
又與罪宦孫效忠、李昌順。
昌順曾言:『居士黨,爲萬人,遍於三南,小爲明火賊。
〈作黨搶刼之賊。
〉大則謀逆』雲。
及居士輩,被囚端川也,慶華又言:『居士黨,欲先殺所錄宰相而擧兵。
』且與城內謫居人李獻遂、孫效忠,頻頻往來。
」問文載質。
〈卽文訓長。
〉供曰:「前年寓慶華家,寫千字文,後寓禹德夏〈三水座首〉家,德夏薄待逃去。
」與文穆質,文穆證居士輩,逐日屯聚。
且於千字文卷末,書鍾秀字及前南兵使名,兇書則慶華執筆,載質呼之。
使泰守、文穆,對質。
文穆證,泰守有所書,書中有錄字。
泰守證,目見文穆親寫兇書。
問漢敬,供曰:「兇書,泰守所授,而使渠傳於順安韓姓人。
」問泰守,供曰:「兇書出自禹德夏,使渠傳於順安韓姓人。
崔光秀參見。
德夏言:『此書若傳之,當自京有回報。
其子弼謨,方留京中洪達洙家。
』文穆供曰:」兇書的是泰守所寫。
弼謨在京,住洪達洙家。
在三水,與獻遂切親。
「問德夏,供曰:」德相居謫住其家,果親密,居士輩爲渠告官,逐出境外,其妻患痁,故邀之祈禱,因書托羅暖鎭,使勿禁而已。
「與泰守對質。
泰守證其授書傳順安狀。
德夏不服。
問禹弼謨,供曰:」庚子年,順安韓弼玄,來三水李麟臣家,示一卷曰:「卷中人,皆吾黨。
此書卽秘訣,將有如此事。
』〈兇言不傳,卽謀逆之意。
〉所錄姓名,殆過百人。
有甲山金麟三、李龍範等,而龍範家,有祝文,自稱人頭將軍。
又有稱眞人者,卽端川鄭哥也。
龍範被捉於甲山,而座首金麟三,火其書。
本倅宋迪中欲摘發麟三行賂而放。
」問迪中,供曰:「龍範,稱以神祭,誑誘愚民,故捕之施治盜之刑,龍範非土着。
所謂神祭,殺牛設旗,而自謂學術於利城李把摠,後因營關,加刑放送。
」雲。
自去年十二月,設鞫。
諸囚互相援證,而德夏、效忠爲根柢。
囚繫者殆近數十人,株連者亦甚衆。
反覆盤覈,竟不得要領。
至是德夏、效忠,竝物故,階梯遂絶。
而泰守、漢敬承款。
泰守結案:「行兇節次,入三水地,與同行居土仁宅、光秀,爲本邑座首禹德夏所邀,入於房內,坐於竹器懸架之下。
授一封書,潛囑曰:『此書必須緊藏善傳也。
』其書題目絶悖,辭意極兇。
而受置懷中之際,爲光秀所傍見。
同伴中漢敬,義結兄弟。
托以謫居,李生之書,要傳順安韓哥之家,藏於漢敬囊中。
到端川爲夜巡所捉,官庭搜撿之際,情節盡爲綻露。
謀逆同參是實。
」漢敬結案:「行兇節次,囊中兇書,俱是罔測不道之說,而一從泰守之言,將爲轉傳之計,兇憯情節,已盡昭著。
謀逆同參是實。
」鞫廳議啓言:「光秀參見德夏之兇書,仁宅目覩漢敬之囊藏,與泰守、漢敬,爛漫酬酢。
文穆兇書,造出雖曰落空,居士徒黨,將擧大事之說,聽而不告,難免知情之律。
況林慶華、宋載垕,手竄兇書,丁寧指告,竟歸虛妄,自有誣人之律。
三囚下送本土,仍施典刑。
昌順於兇謀,無不參聞,至以萬衆擧事之說,說與文穆、載質,留接德夏之家,難掩參涉之跡。
兩囚下送本土,限死刑訊慶華、載垕,不無可疑之端。
李昌京、文穆酬酢,不過塗聽。
居士往來,又未目見。
此三囚,容有可議。
宋迪中、禹弼謨,施威嚴問,終未歸一。
待李龍範就拿,更問。
」敎曰:「此獄根柢,在德夏,而旣物故。
泰守、漢敬,已結案。
效忠,徑斃,無更覈之道。
載質下送本道,加刑島配。
昌順濟州爲奴,昌京島配,慶華、載垕放。
效忠支屬,令刑曹査處。
弼謨下秋曹嚴囚。
達洙島配,韓赫移秋曹決處。
雪雲同爲奴,宋迪中嚴刑還配。
」仁宅、光秀、文穆,後因道臣覈啓,竝斬於三水府。
諭道臣曰:「遐土愚氓,始雖不識奸謀,今當怳然大覺。
莫如嚴飭守宰,宣諭朝家懷保之意。
更勿以無緊之事登聞。
」蓋上意在鎭安也。
2月12日 ○丙戌,以李秉模爲吏曹參判,嚴璹爲司憲府大司憲,樸天行爲司諫院大司諫,鄭昌聖爲判義禁府事。
○三司〈大司諫樸天行、司諫李濟萬、持平宋煥德、校理樸基正、修撰趙雲紀。
〉合啓:「今番按獄,議啓輕遽,大失獄體。
請委官左議政洪樂性削黜。
」批曰:「律名無已太過?獄體顚倒。
大臣豈或歇後?亟停勿煩。
」 ○司憲府〈掌令洪樂淵、持平宋煥德。
〉啓言:「德夏以煥億之幕屬,饋問竄謫之德相,締結徒黨,潛授兇書於泰守、漢敬,而忍杖徑斃。
請施孥籍之典。
文載質、李昌順,德夏之家人,金命福、宋鬥一,泰漢之同伴。
洪達洙,負犯狼藉。
請寢酌處之命,仍令設鞫得情。
」幷不允。
○司諫院〈大司諫樸天行、司諫李濟萬〉啓言〈德夏、載質事同憲啓。
〉「宋迪中之與樂彬換錢,已極駭惋,旣捕龍範,受賂先放。
請依前嚴囚。
」又論金吾堂上按獄之失。
竝不允。
○左議政洪樂性、判中樞府事徐命善、李福源、金熤,引義出城。
遣承旨敦諭。
樂性以爲:「接獄無狀,願伏邦憲。
」傳諭至四。
又遣都承旨,命待大臣入城,城門下鑰。
命善等以爲:「按獄之責,與時任無異。
」又遣承旨傳諭。
遂入城胥命。
○以李在簡爲刑曹判書。
○修撰李尙度上疏曰: 科擧之得失,關治道之汚隆,而講製之判爲二途,大違考藝之本,庭謁之閱於片晷,不成試士之體。
初試入門,淆雜已極,陞補爭畫,躁競滋長,其不可不矯正也,明矣。
雖以易書一事言之,試券之多,比古十倍,考閱之期,隨歲益促。
以古之寫吏之數,寫今之試券於試期之內,行不得之事,草率苟簡,反不如不易書之爲愈。
殿下臨禦之初,廣詢矯捄之策,有識之期望,宿儒之顒企,十年于玆。
伏願益勵奮發之志,克成科場久遠之制。
批以令廟堂稟處。
○命全羅道觀察使李在學越俸。
黑山島前洋,有異國人漂船,屯長逐之,更泊楸子島。
屯長護送羅州牧在學以聞。
敎曰:「柔遠交隣之義姑舍,恝視其萬死餘喘,乃反逐送彼人,以我國謂如何?令道臣,査出屯長姓名,嚴刑本島別將,陸地定配,地方官罷黜。
」始不能察飭,又不警動,道臣之矇然,曾所不料,有是命。
2月13日 ○丁亥,左議政洪樂性免。
上以閱獄失實爲敎,遞之。
○判中樞府事徐命善等,陳疏請罪。
敎曰:「原任參鞫,近例之謬耳。
雖鼎席俱備,委官一員,進去試場,命官亦然。
本府掌故可按。
卿等處義,誠莫曉也。
」 ○復拜領敦寧府事鄭存謙,爲議政府領議政。
敎曰:「卿以恬雅之操,就閑一念,每在釋負。
囊時則許副,今日復畀,非予曲諒,前後有殊。
見今揆地一空,原任無故者,獨有卿一人耳。
領府老且病,三判府聯章請譴,前左揆又蒼黃去國矣。
吾之相,舍卿其誰?卽起造朝,康濟時艱。
」 ○三司合啓洪樂性事批曰:「免相之命,出於嚴鞫體、重廉防之意也,止此可矣。
速停勿煩。
」金吾堂上事,敎曰:「削黜過矣。
譴罷可也。
」 ○執義李思祚上疏言: 今之臺啓,隻論按獄之臣,不及參鞫諸臺。
凡獄體,委官主其事,臺臣主其論,而一味伈洩,漫不可否,前後參鞫諸臺,竝譴削。
不允。
○以金光默爲忠淸道觀察使,金鍾秀爲世子右賓客。
○敎曰:「《羹墻錄》,將始印。
纂輯堂上中金尙集、尹蓍東,監印堂上差下。
」 2月14日 ○戊子,召對。
○敎曰:「宮闈令,所任至重。
今於祭報府〈以祭官塡差人姓名,報司憲府。
〉,皆是苟充。
承傳色、中官罷職。
此後自內侍府,列書受點。
」 ○大司憲嚴璹、掌令李錫夏等,上疏言鞫獄事。
不納。
○獻納李師濂上疏。
一曰修實德,二曰勤聖學,三曰愼辭令,四曰謹節宣,五曰恢聽納,六曰嚴懲討,七曰右文治,八曰勵廉恥,九曰擇知擧,十曰用人才,十一曰立紀綱,十二曰節財用,十三曰禁奢侈,十四曰廣儲蓄,十五曰嚴考績,十六曰折宮房,十七曰抑武弁,十八曰簽良丁,十九曰修武備,二十曰習操鍊。
下批嘉之。
仍令廟堂,逐條論理稟處。
○平安道觀察使鄭一祥,以禮部日食咨文,啓聞。
咨文中,有皇帝諭旨一度。
其略雲: 乾隆五十一年正月初一日,日有食之,停朝賀。
朕仍於內殿,恭設香案,以申敬謹惕若之意。
至於誕頒詔旨,責躬求言,反涉虛文,而蓋惟事天之道,宜以實。
爲人君者,敬天勤民,日愼一日,乃職分所當然。
卽大臣、言官,應行陳奏,事當隨時入告。
詎因日食方始,下詔求言耶?至薄蝕日時度數有定。
昔康定元年正月丙辰朔,應日食。
先是日官楊維德等,請閏于庚辰年,則日食在前月之晦。
帝曰:「閏所以定天時,而授民事,其可曲避乎?」不許。
所見甚爲合理。
凡日食,欲以合朔,移于晦日,尤爲非。
是君人者,當因此益加戒懼。
至於以改移爲消張之說,則尤斷斷不可。
朕踐祚之時,卽扣天默禱,若蒙天佑,享國至六十年。
卽當傳位歸政,不敢如皇祖之數。
逾花甲今幸五十年,壽踰古稀,康強如昔。
惟有宵旰勤求,不遑暇逸,以仰副上天眷顧之殷、祖宗付托之重。
設以天變爲可消弭,卽於今歲歸政,則是欲移咎後人,圖缷己責。
如宋高宗年未六十,傳位孝宗,置軍國大事於不聞,不獨無以對天,竝無以對子。
朕豈肯出此乎?從前推步天行度數,乾隆六十年乙卯,亦當正朝日食,與今歲同。
若於是年歸政,則値嗣子首歲元朝,尤屬非宜,朕心亦有不忍。
何如以是歲爲朕臨禦六十年頤和錫福之餘,卽以次年爲嗣子迎麻改元之始,國祥家慶,天日重光,以符朕首祚之祈?然此願亦不敢期,惟日孜孜,以靜俟上天垂佑耳。
將此通諭中外。
雲。
2月15日 ○己醜,仍任戶曹判書趙?。
○以鄭民始爲鹹鏡道觀察使。
○敎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
以都城幅員之廣,京兆所奏敎烈,豈止於六人乎?使之更加搜訪。
」 ○以李在恊爲判義禁府事,徐有隣爲弘文館提學,尹承烈爲司憲府大司憲,尹行元爲司諫院大司諫,旋以趙城鎭代之。
2月17日 ○辛卯,行抄啓文臣親試。
○召對。
○以李聖圭爲司憲府大司憲。
○副校理沈晉賢上疏曰: 兩司聯箚,論斥大僚,此朝廷之大議論,焉有爲臺臣,而就質箚本於大僚之例乎?向於鞫坐將罷之際,兩司長官,以聯箚草本,出示大僚,以質勘律之輕重,此何擧也?其將曰可則可,曰否則否耶?將論其人,而與其人相議,已是臺閣之羞恥。
今斥大臣,而就大臣求質,此誠淸朝之變怪。
大臣之求見,未爲得當,臣實惜之。
而臺臣之壞損體貌,殆無餘地。
此等臺閣,適足爲搢紳之嗤笑,將焉用哉?臣謂前大司憲吳載純、大司諫鄭存中,竝施刊改之典,斷不可已。
批曰:「向來聯箚,意謂出自己意,參以公憤,不料其署經於稠座之中。
貽羞臺閣,莫此爲甚。
吳載純、鄭存中,竝削職。
」 2月18日 ○壬辰,以李在恊爲判義禁府事,洪良浩爲司憲府大司憲。
○先是,上命司謁,召承旨入侍,而偶忘其座次,不稱該房與座次,單擧姓名。
明日承旨入對白狀。
上曰:「請罪甚得體。
凡於筵席,自上亦不以姓名呼之。
不但於承宣爲然,雖翰注兼春秋,亦莫不然。
幺麿司謁焉敢乃爾?該司謁先汰,令攸司重治,以懲無嚴之習。
」 ○行別試講。
舊例,初試人,從自願講一經後,許赴會試,而法久漸弛,有名無實。
至是飭考官,申嚴古規,初試三百人入格,僅三十餘人。
2月19日 ○癸巳,禦瑞蔥臺,試射。
○以尹光紹爲知敦寧府事,姜杭爲知義禁府事。
光紹司馬回榜,年八十進見。
杭居嶺南,老不能赴召,故有是命。
○拜洪樂性爲領敦寧府事。
○降順天府爲順天縣,以逆賊泰守胎生邑降號也。
吏曹又以逆賊胎生安州牧,請降稱安北縣,改稱平安道爲平寧道。
敎曰:「平安道自古豈無逆賊,而道號之不改,必因接隣彼國,文簿去來,有掣肘之端故也。
」下廟堂議,大臣亦以仍置爲宜。
遂寢之。
2月20日 ○甲午,領議政鄭存謙,上疏辭。
不許。
2月21日 ○乙未,禦仁政殿,放生進榜。
○兵曹啓:「放榜時,禁軍將李壽鵬,殿庭橫竹。
請先汰後拿。
」橫竹雲者,吸煙茶也。
嚴棍定配。
2月22日 ○丙申,獻納李師濂上疏言: 故相臣金尙容之江都殉節,日星爭光,孰有異議於其間?而前留守嚴璹之江都詩有曰:「誰禁提攜親禦港,徒聞慷慨自燒樓。
捐生幸免爲俘辱,等死那堪若偶羞。
」噫!詆毀死國之忠,加之以木偶之目,不意盛世,有此駭悖之口氣。
其宅心不正,昭不可掩矣。
安川君烓,性本狂悖,濟以貪鄙,同堂之間,惡言相加,其敗倫無恥,不可置之。
且夫陵、園幸行時,士民之傾都出觀,非可設法禁之也。
趙圭鎭之所懷,極其悖謬。
犯蹕之請,旣涉乖當,慮患之語,大失審擇。
請竝施譴削之典。
批曰:「嚴璹事,事屬文字,而所關不輕,問于大臣處之。
安川君烓事,令本寺査稟,烓竟削職。
趙圭鎭事,豈但曰駭妄而已。
初欲配於輦過地方,以謝觀光民人,念其言雖奊詬,旣出於求助之日,所以至今泯默者也。
」 ○賓對。
領議政鄭存謙言:「金鬥默,卽賊恭同堂之親。
豈可置之儒選?請亟命削逸。
」上曰:「若是劇賊近屬,則當施之矣。
」存謙曰:「與賊恭爲從兄弟雲矣。
」上允之。
又言:「臣見嚴璹之江都詩,則於故相金尙容,顯有侵貶之意。
公議峻發,推上朝廷,則惟當亟從臺請,明示好惡,然後可以扶植世敎矣。
」上曰:「雖尋常辦死之人,固當成美稱道之,何可發之於文字之間,有若嘲笑其浪死耶?然則自古及今,死於節者,皆可謂浪死,而目之以木偶乎?且當時不幸有忠臣義士殉國之擧,則後人之經是地者,必景仰其高義,衋傷其遺躅,其出於吟詠者,將興愴起感之不暇,而此則反是,不徒不成其美,又從以譏之,豈非大有關於崇節義之道乎?予嘗以爲立慬勝於立功。
爲國立功者,猶不可斥之,而況爲國殉身者,豈容他議於其間乎?其在樹風勵世之道,不可伈洩。
臺啓許令依施。
」 ○嶺南儒生金濟默等,上疏請陞文正公金尙憲,安東木石居遺墟祠,爲書院,仍賜其額。
批曰:「先正系貫是府,遯跡是地,是府是地,烏可不以先正侑之祠,以慰嶺人景仰之思?爾等雖以陞院爲說,予以爲就其祠宣額,無改舊觀,庶不悖於木石與居之素守。
」賜祠號曰西磵。
又敎曰:「西磵祠宣額日,遣近侍緻祭,朝因納言疏,語到文忠節義,有所起感。
際此賜額文正之祠事,可謂不偶然。
江華忠烈祠,蔔日緻祭。
」 ○以李秉模爲同知經筵事,趙尙鎭爲弘文館副提學。
○仍任行副司直趙時俊宣惠廳提調。
○正言李羽晉啓言:「近來風俗薄惡,民彜倒喪。
陽智富民,有父子爭財者,爲官長者,乃反扶護其子,捉囚其父,官作財主,印成文券,分割其産雲。
如許傷倫亂俗之民,不可以微賤而不論。
且以該縣監言之,閉閤思過,雖難責之人人,豈忍爲此助虐之擧乎?臣謂陽智縣監柳詢,爲先削去仕版,該邑民,令道臣,嚴査加律勘斷,以淑風敎。
」從之。
又啓言:「我國所謂居士雲者,非僧非俗。
名漏編籍,身無役布,卽流民之最殊常者。
況近者兇徒,又從此輩現發,慮患之道,不容泛忽。
且河東界一面,全爲此輩所聚,本邑纔經賊窟。
請令道臣,散置各邑,充定軍役宜矣。
」上曰:「此類,固宜痛禁,而今若散置各邑,則是以河東一村之害,遍貽諸路,未知其穩也。
且該道有道伯守宰,此等事,不必煩朝廷矣。
」 2月23日 ○丁酉,召對。
○時,鄭妻安置坡州村舍有病,遣中使問之。
上驟聞牧使柳文植驅逐中使,仍令卽其地定配。
命京畿觀察使嚴査罪之,旣査,文植實不然,遂不問。
2月24日 ○戊戌,奎章閣直閣會圈。
七點鄭大容,六點尹光普、金履翼。
○以趙?爲奎章閣提學,鄭大容爲奎章閣直閣,金宇鎭爲吏曹參議。
2月25日 ○己亥,謁孝陵,行酌獻禮,仍謁禧陵。
敎曰:「今日拜陵,不可無伸誠錄舊之擧。
坡平府院君家,遣承旨緻祭,奉祀孫錄用。
故儒臣金麟厚契遇,可謂曠絶千古。
亦令蔔日緻祭,其子孫,今日政,本陵參奉擬入。
」還至晝停所,召見京畿監司及各務差使員,使之各陳邑瘼,令廟堂稟處。
至梁鐵坪,受軍禮,令諸軍作合戰狀。
夕還宮。
2月26日 ○庚子,敎曰:「聞坡平府院君〈靖憲公尹汝弼,卽忠毅公任之父。
〉墓制貶葬,至今未復,其孫忠愍公廷俊,又殉節於适變,而亦未旌贈,令該曹,詳問稟處。
禮曹言:」靖憲公汝弼,當乙巳禍作,擧家無孑遺,而獨以國舅,減死竄龍仁,尋放還。
及疾革,命復爵禮葬,而乃以子孫之在罪籍,遂自貶葬于交河。
忠愍公廷俊,孝廟時,贈兵曹參判,旌閭。
肅廟時,加贈兵曹判書贈諡,竝無闕典雲矣。
「敎曰:」錦城府院君,卽孝陵國舅也。
昨日又仁宗朝誕辰也,以是日拜是陵,事不偶爾。
兩府院祀孫調用。
「 ○敎曰:「昨日敎場,耀武禁衛營,則陣不成伍,旋又奔潰,旗甲殆無全者。
及其禦敵,則向臺一面,如例發銃。
昔在先朝閱武時,猶以壇後向放,嚴禁定式。
此亦難免不審。
禁衛大將徐有大罷職。
」 ○應敎趙濟魯等,聯箚言:「鄭妻居住之所,不當遣中使看病。
」敎曰:「法自法,恩自恩。
時節遣問疾病存恤,卽當然底事。
爾等猶可勸予爲之,乃反論陳。
惜乎不曾讀前輩奏箚也。
」 ○京兆奏諸部掌內,古塚之露骸崩頹者,凡修築二千五百餘所。
○判下輦路之上言一百五十餘度。
長湍人邵泰碩上言:「自謂系出康節,而大明左統府邵英〈《明史》作榮。
〉後孫也,乞免軍籍。
判曰:」無論康節後孫,統府後孫,豈可侵徵。
分付道臣。
「全羅道進士李敬緝等上言:」故縣監梁子澂,卽己卯名賢山甫之子。
受業於先正臣金麟厚,麟厚大奇之,以女妻之。
遂專意學問,造詣日深,爲先正臣李滉、李珥、成渾諸人所推許,而鄕人以孝聞于朝,拜居昌、石城兩邑宰。
其後先正臣宋時烈,撰狀稱揚,而尙闕俎豆之享。
若於麟厚之祠,以此配食,何異考亭之勉齋乎?「下禮曹,禮曹言:」粵自肅朝丁醜,湖南章甫,請以子澂,配食於筆巖書院,而迄今未施者,已是士林之抑鬱。
請上裁。
「敎曰:」以先正之女壻,接先正之嫡傳,又出入諸先正之門,許令配食,義無不可。
況於先正家,纔親撰祭文賜祭,又命錄後。
此時此擧,事不偶然。
許之。
「又啓言:」抱川人鄭淳上言,其先祖贈吏曹判書希登,請依持平金?例,贈諡矣。
希登,乙巳死直顚末,昭載國乘,則宜在太常議諡之列。
「下吏曹。
吏曹啓:」希登實蹟,旣在國史,且有同時,死直人金?賜諡之例。
況今舊申重回,士林增傷,特許賜諡,恐合褒忠之方。
「敎曰:」議大臣。
「旋竝賜諡。
吏曹又啓言:」知禮人李遂泰上言,其先祖淑琦,請蒙節惠之典矣。
淑琦,官戶曹判書,錄一等勳,在法當易名。
雖過百年,不宜終靳。
請下弘文館。
尙州人李國培等上言,本州忠烈祠配享人,故忠臣金宗武,卽副提學就文之子。
壬辰倭奴入寇,宗武以沙斤察訪,隷李鎰軍中,軍敗,宗武與尙州判官權吉竝死之。
事在《懲毖錄》中,業已旌閭,請蒙貤贈雲矣。
多士陳請,公議可見,請依施。
「允之。
又啓言:」楊州人李海普上言,其先祖忠肅公李尙吉,立慬江都。
請依金尙容、宋時榮等例,竝蒙不祧之典矣。
尙吉死義,昭載國乘,一體不祧,無所不可,勳臣外不祧,旣非國典。
請上裁。
「批曰:」宋時榮,旣許不祧。
此無異同。
許施。
「 2月27日 ○辛醜,禦春塘臺,設別試文武科殿試。
原榜人試表,直赴人試賦。
文取樸猷煥等三人,武取姜聖祐等三十人。
○以吳大益爲司諫院大司諫,旋以權以綱代之。
○領敦寧府事洪樂性,上疏引按獄不善之罪。
不批敦諭,削偕來承旨洪仁浩職。
以仁浩之陪往諭旨也,不詣朝房,而自其家,爲乖例也。
○設式年文武科會試。
2月28日 ○壬寅,持平閔彛顯,上疏辭職。
批曰:「向日敦召,罄悉至意,冀回若浼之心,庶副如渴之望矣。
巽章又到,遯志益堅,瞿然失圖,繼以悵缺。
噫!士生斯世,自非果忘者,豈不思出而行道,展布所蘊耶?況爾初非高蹈之士,本是世祿之臣,同休共戚,愛君憂國之心,寧後於他人?而剡薦之登,已過三載,旌招之禮,凡厥幾次,一向邁邁,固守東岡,此豈所望於爾者哉?莫非予緇衣誠淺,權輿不承之緻。
反顧慙恧,無以爲喩。
顧今春晷漸長,冑筵將開,輔導之方,此時爲急。
微爾讀書之士,誰任薰德之責?爾須諒予諄複之諭,體予虛佇之望,復勿固辭,賁然登道。
」 ○諮議曺霖,上疏辭職。
批曰:「爾以白首窮經之士,其於此箇義理,想必講之有素,而固守林泉之志,若浼弓旌之招,無乃以斯世,謂不可以有爲歟?不然,爾之今日處義,豈不有乖於幼學壯行之義耶?噫!前後敦召,罄悉心腹,而遐心莫回,巽章又到,反顧歉歎,無以爲喩。
況今春氣向暖,日晷漸永,尺衣看長,冑筵將開,顧爾所帶之職,卽是靑宮輔導之任。
爾須幡然登途,用副至意也。
」 ○副修撰李晴上疏略曰: 竊惟,事有本末,治有先後。
本者何?修身是也。
先者何?養民是也。
修身之要,卽窮理誠正。
養民之要,卽厚生修敎。
所以行之者一也,一者,誠也。
殿下聰明睿智,卓越百王,而其發於外,則終朝引對,未見籲咈之美事,日昃勞勤,徒欠保嗇底工夫。
絲綸之間,辭氣太露,黜陟之際,嘉怒或偏,施措近於文具,聰聽詳於細務,則修身之方,恐欠於誠矣。
當春則下賑恤之音,遇歉則施蠲減之澤,近自都畿市廛,遠至峽野嶺海,爲惠於民者,可謂盡矣。
而若諭目下所見,則賦役頗煩,農民無甔石之資,海澤有稅,浦人失魚鹽之利。
隣族之徵未祛,煙戶之役不均,田政或紊於俵災,兒弱尙患於簽丁,則養民亦欠於誠矣。
伏願盡修身之誠,以極養民之誠。
又曰: 春宮溫文之姿已著,英睿之識日啓,非不簡於賓僚,而尤宜廣求宿德,以畀保導之責。
蓋取人雖以文學爲先,如或偏重,則重厚純懿之人,或不得見售,敏慧捷給之輩,或不免襍進。
子曰:「與其史也,寧野。
」惟殿下,深留意於從先進之治,以遺我春宮。
「 批曰:」登瀛陳勉,當留意焉。
「 ○冬至正使安春君烿、副使李緻中等馳啓言:「臣等十二月二十二日,到北京,詣禮部呈表文。
禮部言:『大臣和珅以爲:「二十四日,卽張家佛生日,皇帝親幸松竹寺,使臣當接駕。
」臣等伊日,詣神武門外等候。
皇帝乘黃屋轎出,禮部尙書德保前奏曰:『朝鮮使臣接駕矣。
』皇帝問曰:『儞國王平安乎?』臣等謹對曰:『平安矣。
』越三日,禮部令詣鴻臚寺,同琉球貢使演儀,除日參除夕宴於保和殿,坐臣等於琉球使之上。
正朝賀,以日食免。
初八日,皇帝設歲首宴於紫光閣,令臣等入參。
設倡優襍戲,賜臣等緞疋有差。
初十日,皇帝幸圓明園,臣等祗送于三座門外。
和珅指點而奏,皇帝注視之。
後數日,召臣等詣軍機房,禮部侍郞達春,以黃盤,盛白玉如意一、玉器二、玻璃器四、硯二、絹箋二束、筆墨各二匣,授之曰:『此乃皇上親揀送于國王也。
』臣等祗受。
及上元曉,臣等入光明殿陛上班次,觀放生戲。
過午,又入山高水長閣。
達春引臣等,至禦座前,行一跪三叩頭,謝珍賜也。
觀角觝技乍退,設盒燈、炮??、鞦韆諸戲。
越翌日,禮部郞自圓明園,來宣皇旨,令臣等製詩以進。
臣等各製七言律一首以進。
禮部尙書德保,要見臣等詩遂和,而又要臣等和之。
後數日,臣等詣軍機房,德保,以皇旨,賜臣等各緞絹筆墨等物,賞應製詩也。
少頃,皇帝禦山高水長閣,德保引臣等,入違禦座數步。
皇帝曰:『儞們善詩矣。
』德保令臣等叩頭。
皇帝又曰:『今有贈於國王,而道途遙遠,不必專價緻謝,歸傳可也。
』臣等對如禮。
德保令叩頭,又令坐內班,觀燈戲。
皇帝賜饌。
向晦,皇帝入。
德保令臣等隨入,有小湖,春氷未泮。
皇帝乘雪馬,狀如龍舟。
臣等亦乘雪馬,涉湖登岸。
皇帝入慶豐圖,坐於樓下,背設琉璃屛。
和珅引臣等,坐陛上。
設燈戲,及倡優雜戲。
須臾退。
翌日。
臣等交納歲幣方物於內務府、武備院等衙門,表文自內閣,翻淸入奏。
二十八日,旨下通官言:『元朝賀,以日食停免。
二月五日,皇帝當陞殿受賀。
』禮部奏朝鮮、琉球使,當隨百官行禮奉旨。
及是日,入太和殿行禮。
禮畢,坐臣等於二品班末,賜酪茶。
聞皇帝將幸南海子打圍,又幸西山,又幸太原府五臺山燒香。
五臺去燕都七百裡雲。
」 2月29日 ○癸卯,賓對。
領議政鄭存謙言:「廟薦之法,籌司諸堂,各薦三人,輪示諸堂,謂之回公,然後始爲薦望者,法意有在。
近則諸堂輒書不薦二字,此非古例。
請嚴飭。
」從之。
又言:「修撰李尙度疏言,科場易書之弊,切中時病。
宜有寬限之道矣。
」上詢別試試官。
行司直李命植言:「今科初場二千四百券,終場一千二百券,以五十書吏,何以盡謄乎?大抵易書,無甚防奸矣。
」右參贊鄭昌聖言:「易書蓋爲防奸,而近或以朱草〈易書後以朱筆書査同、枝同,故稱朱草。
〉誤書,取覽本草,實無所益,徒損經費矣。
」存謙曰:「舊典也,隻當稍緩其限,不可輕議更革矣。
」從之。
江華留守樸祐源啓言:「本府鎭撫營屬邑富平、延安、豐德、通津四營將及統禦營屬鎭喬桐、永宗,雖屬於本府,而初無府藏左符。
請依他閫例造置。
」命下兵曹。
又言:「江都軍餉,本十七萬有奇,京司之假貸及各道區劃者,爲十三萬有奇。
京司還償,雖難輕議,三南之劃送移轉等名色,使今還償爲宜。
」命下備局。
備局言:「推還貸穀,以儲軍餉,誠得宜,而難責其一年內,盡爲輸納。
湖西限二年,嶺南限五年,使之盡還爲宜。
」上曰:「量戶較分,必須相當爲可。
然限年還報,亦無妨。
依爲之。
」 2月30日 ○甲辰,以李命植爲藝文館提學。
三月 3月1日 ○乙巳朔,禦摛文院,行抄啓文臣親試、召見別試入格人樸猷煥等,令各製進進退表。
設三日製于院門外,居首吳大坤直赴殿試,仍齋宿院中。
3月2日 ○丙午,詣皇壇,行省牲省器禮。
3月3日 ○丁未,敎曰:「肅廟禦製,有三忠圖像贊,而祠在永柔縣臥龍山,三忠畫像,俱在此寺雲。
祭文當親撰,遣近侍緻祭。
聞忠烈祠緻祭在今日,而寧遠伯影堂,在本府雲,亦令一體緻祭。
」 ○英陵補土之役告畢。
監董官禮曹判書李文源、地方官驪州牧使李重馥,竝加資。
陵官、監役以下,施賞有差。
○以李文源爲工曹判書,趙鼎鎭爲吏曹參議。
3月5日 ○己酉,設式年文科生劃試。
3月6日 ○庚戌,初,平安道觀察使鄭一祥啓言:「龍川府之彌串鎭薪島,距陸爲六十裡。
彼人每來漁採,故自本府,如例送校搜討矣。
將校等言:『彼人之潛接本島者,爲五百八十八名。
船大小三十餘艘。
草幕四十餘所。
』卽以昨年鳳城將移牒有曰:『無公文犯境者,逢輒殺之。
』之意,諭之,又以鳳城將,待氷解出來勦捕,汝等竝爲魚肉。
須卽速還本土雲爾,則彼人等以謂:『此地魚場,爲天下第一,故傾財費力,有此冒犯。
願限秋寬暇。
』而實無意撤還。
故該府使,與該鎭僉使,方率砲手三百餘名,入島盛威,期於逐送,而此胡之來接本島者,驅去復來,積有年所。
今若一直肆頑,終不撤歸,則勢將失石從事,而如非朝命,不敢擅便。
」雲。
敎曰:「向來追逐,旣不能着意。
及今該守之馳報,反欲請罷。
跡涉委咎,事極未妥,卿則推考。
令廟堂回啓。
」未幾,一祥啓:「水軍防禦使柳鎭淑、龍川府使李潤彬等,以搜討事,船泊薪島,招其頭目胡人,示兩國約條。
渠亦曰知罪,而終無歸意。
故念其追逐之道,莫如勦巢,乃於草幕及新造船漁網之類,幷燒之,則其乘船浮水者,先歸船,掛泥坂者未及去,官兵留島中,期於盡逐。
」廟堂又飭之。
敎曰:「追逐固無不可,而燒船焚幕,終涉輕先。
且月三搜討,自是常典,而屯聚多年,巢穴已成,決知非昨冬以後未盡追逐也。
事當先修我國之紀綱,然後方責彼人之犯禁。
廟堂未嘗議到於反己之方,而惟恐責彼之或緩,籌邊之策,果如是乎?」一祥又啓盡逐狀。
上詢時、原任大臣,欲罪道、帥臣與守臣。
判中樞府事徐命善以爲:「徑先焚蕩,誠有妄率之失。
昨年鳳城將之馳通,旣有逢輒銃殺之語,兵器從事,雖非可論,掃蕩窩窟,亦係不可已之政。
若以此勘罪道帥臣,則日後搜討。
恐難措手,至於發覺未早,費力追逐,則溯其弊源,不可無重勘懲後之道。
」判中樞府事李福源以爲:「今此薪島來接之彼人,與一時往來有異。
苟有可逐之方,則兵刃之外,皆可從事守令、邊將,所當於入島之前,先爲議定於道臣及廟堂,而不此之爲,乃於入島之後,倉卒擅便,至於燒幕、燒船之境,初旣踈忽,終又妄率,不可無罪。
」領議政鄭存謙以爲:「此事之不報營閫,臨時擅便,誠爲妄率,而究其本,則專由於搜討不行,發覺未早,終至於動軍焚燒之擧。
道、帥臣宜先受罪雲。
」上曰:「邊禁雖嚴,卽國綱中一事。
國綱立,則邊禁不期嚴而自嚴。
今番龍川事,予則以爲大係國綱。
奚但曰妄率而已乎?名以追逐,則燒船焚幕,猶涉雍容。
大而移咨可也,馳通可也。
小則動一邑之兵,蕩其巢穴,殲厥種落,亦無所不可。
而旣請朝家處分,向後擧行,但當恭竢回下,豈敢擅便從事,輕易下手乎?厥初狀辭中,以義喩之,以威脅之雲雲,已難免自專之罪。
設令彼人知罪撤歸,尙雲不可,而況大於此之擧措乎?彼雖殊類,卽亦人耳。
苟不能曉,譬以動得,則處置豈患無方?而今乃徒恃兩力之強弱,務快一時之觀聽。
積薪厝火,煙焰四漲,連抱之材,巨鱗之網,盡入煨爇之中,鬱攸所過,鷄犬亦空,使數百商人,頓足鼠竄。
想來光景,無異吾民。
此非區區於小仁而有是敎也。
忠信之敎,豈容若是?彼雖畏威永遁,眞所謂勝之不武,伊況早晩重來,灼若觀火,乘機逞憤,理所必至?繼今邊門,竊恐無往而不生釁。
當是時也,雖使十百輩龍倅,以塞其困我之嘖言,隻見其無益,而有害也。
藉令此擧,專出龍倅之獨辦,爲道、帥臣者,宜有登時論勘,又若道、帥臣所爛議,而授計者,何無一言關由於廟堂也?前冬追逐時,不逐曰逐,是欺朝廷也。
及今傳聞轉播之後,偸鈴之罪,自知難掩,囊檄之謀,欲巧反拙,數三邑鎭,紛然啓罷。
不揆邊奇之嚴密,以緻隣藩之繹騷,矛盾甚矣,妄錯極矣。
藩閫之不畏國綱如此,何責乎邑倅、鎭將之不守法?又何責乎彼人之冒幹禁條乎?道、帥臣地方官,焉逭重勘?而迎送爲弊,雖不足恤,說者以爲:『若因搜討事坐勘,恐緻邊禁之解弛。
』審如是也,付之慮患之義,宜念含垢之方。
平安監司鄭一祥、兵使李漢泰緘辭,從重推考。
龍川府使李潤彬,姑先越俸十等。
宣川府使柳鎭淑,觀於洋中逗遛,可知其慌亂避事。
奚暇節度方略於屬鎭守宰乎?官是上官,罪難倖免。
不能前進之罪,終不可歇。
看此一款,無關於搜討,今之持峻議者,亦似無雌黃。
令該府,拿問處之,搜討之中廢,不可不另行査究,第令該道,考出年條,指名狀聞。
說者又以爲:『今已追逐,可謂無事。
』而利之所趨,死猶不避,夫豈畏一時嚇喝,更不敢窺我境跬步地乎?大抵薪之爲島,輿圖雖屬於我方,道裡偏近於彼壤。
在我有九渡河之難,在彼有一抗葺之捷。
土沃而魚肥,冠於天下,豈必以我等棄之地,較彼必爭之勢乎?然此疆爾界,自成鐵限,固不宜割而與之。
一與之,更難充谿壑之慾,爲今之計,莫如斥絶,而且思之,關西之沿江七邑,關北之隔坪六鎭,諸凡地相隣,而居相接者何限,隔一衣帶之水,幾乎煙火互望,而未曾聞,因是生釁。
本島距邑治爲百裡,距民衆爲一舍,則又何爲而察近而忽遠耶?今所謂移咨馳通之說,決知爲知一,未知二也。
但當修明我國之紀綱,使彼我之人,逈然知不可冒犯,斯其可矣。
何必放銃而殲殪,抽矢而勦滅,又從以焚其網、燒其船,方可謂快於心而利於國乎?從今申復月三搜討之制,來則逐之,不來則已之,目下籌策,似無出此。
廟議如無異同之見,以此行會本道。
」 ○敎曰:「禁軍兩等內試射,皆是宣薦士夫,則傳告箭修試記,自內侍府擧行,不無爲弊之慮,一依宣傳官試講例,傳箭則宣傳官及武兼爲之,試記則別軍職、宣傳官中,臨時稟旨。
」 ○領敦寧府事洪樂性上疏引咎。
賜批慰勉。
○贊善金履安,上疏辭職。
溫批不許。
3月7日 ○辛亥,以沈頤之爲羅州牧使。
○召對。
○司諫李濟萬啓言:「李潤成之負犯何如?而臥死牖下,已切輿憤。
今有以潤成子婦節行事,發通文呈該府,而位居崇班之人,裒然爲首,聽問驚惑。
請施譴削之典。
南衙、北寺,本自隔絶,而罪人效忠之書籍,有貽書問訊者。
姓名雖雲墨抹,情跡尤涉巧惡。
請査出嚴繩。
節製賜第,自有定式。
雖有古例,亦必爭執,古例然也。
今番三製,雖爲一時慰悅之擧,恐階後日僥倖之路。
請還收賜第之命。
支勑時,京中所用鋪陳帷帳,皆以紬緣,而外邑則用錦緞,大關侈風。
請定例之外,嚴禁之。
」上曰:「發通譴削事,未知本事,不允。
姓名墨抹人事,年來鞫獄,兇賊之嚆矢,每在於交通兇宦。
朝家於此,必欲窮究極治,期於永絶亂萌。
自來防限,姑舍是,名以士夫,交通宦寺,無論事之大小、跡之疑似,一切斷以極律,著爲常憲,揭闆昭示,爲廷臣者,孰不知之?尋常問聞,尙且乃爾,況效忠何等兇逆,問訊之劄,旣捉於文書中,考其年月,雖在逆情未著之前,其在懲後慮患之道,豈有一毫寬假?且李慶麟,亦以十數年前問訊事,纔令拿來,獨於此事,何必靳持?而予意別有在焉。
其書則雖存,其名則已抹,堂堂朝廷,寧或巧抽已抹之本,注目斜視,執其字書之餘瘢,指名成罪乎?書中設有賊謀之語,到者因此覓出,萬萬非朝廷美事。
寧使犯者倖逭,決不行此霮?之擧,俾後人譏笑朝廷之政令。
惟今之敎,豈有厚薄於慶麟及墨名人而然哉?亟停勿煩。
三製事,所謂過矣。
不允。
末端事,言固是矣,旣造之物,不必改爲。
臺啓中姓名墨抹雲者,效忠文書中,有白師誾十數年前問訊書劄,墨抹其姓名,而金吾堂上,有以其書暎日取光,審其字樣,而摘發之者雲。
」 3月8日 ○壬子,禦春塘臺,行宣薦禁軍內試射。
○召對。
3月9日 ○癸醜,司憲府啓言:「正月朝參時,監察李素所懷以爲:『凡有呈課,言于臺諫,以爲轉達之地。
』而據此論啓者幾希。
請使監察,直爲呈課。
呈課之規,乃是剌擧之事,則據實直告,固無不可,而但謹稽《大典》,旣無其令,參考掌故,亦無已例,不可遽創無例之例。
請此後則隨其呈課,令詣臺臺臣,從輕重論啓,俾有振肅之效。
」敎曰:「監察雖呈課,臺臣不爲論啓,則安有此所懷之意哉?此後呈課文字,詳載本府謄錄,以爲後考。
」 3月10日 ○甲寅,次對領議政鄭存謙言:「薪島事,由於發覺之未早,其在懲後之道,不可隻付鎭校。
此後該鎭僉使,事當每月搜討,而事關邊情,謂下詢備堂。
」或言當每月入搜,或言間朔爲可,或言地方官,亦宜輪行。
諸議參差。
上復詢大臣。
存謙曰:「凡搜討,始於風和,止於風高,其間爲六朔。
土校之月三搜討,自有應式,至於官長,則若間朔入去,六朔爲三入。
令該僉使再入,地方官一入恐宜。
」允之。
○禮曹判書李在恊言:「重試節目,已依丙辰年例,罷散人許赴事,而丙申年,則奪告身以下,幷許赴。
今亦依此知委乎?」許之。
○刑曹判書李在簡、參判洪秀輔啓言:「宦寺交通事,兩人所坐,毫無異同,一罪一否,實爲斑駁,而臺臣旣發啓,前南海縣監白師誾,一體拿問重勘,恐不可已矣。
」敎曰:「李慶麟書,則名字不抹。
此書,則字畫漫漶雲。
故當初處分之一從一違,非有一毫取舍愛憎於兩弁也。
到今卿等以爲:『字畫之分明,無異於慶麟書。
』雲,則朝家於此,豈有留難?況其人地,又豈可與慶麟比同?渠以渠家人,罹此罪科,尤極絶痛,令該府,爲先拿來,嚴問以聞。
」 ○以李敬養爲吏曹參判。
3月11日 ○乙卯,禦春塘臺,設文武重試,取前都事睦萬中等八人。
以雨下,命撤武場,退於明日。
3月12日 ○丙辰,禦春塘臺,設武重試。
命文重試入格人,製呈進退詩。
又命已準職者加資,未者陞敍。
命樸道仁更製五言律。
敎曰:「樸道仁,雖未準職,今於進退之際,十韻排律,應口輒對。
特爲加資。
」以睦萬中爲敦寧都正,樸道仁、尹弼秉爲僉樞,幷陞資也。
3月13日 ○丁巳,上禦春塘臺,設式年文武科殿試。
文取吳大坤等,武取吳在臣等。
讀券官鄭存謙啓:「科試體制,自有定規,而今日殿試賦,不滿三十句者居多。
此未諳格例之緻,取其句數最少者二券,置之落科。
請令禮曹定式。
」從之。
3月14日 ○戊午,召對。
○先是,全州人吳心一上言,請故功臣金德生,加施貤贈。
抱川人鄭淳上言,請賜贈吏判鄭希登諡。
下該曹,詢大臣處之。
至是,領議政鄭存謙、判中樞府事徐命善以爲:「鄭希登子孫上言,終涉幹恩。
金德生,世宗朝旣命竪碑立祠,恩典無憾,今難追施。
」雲。
判中樞府事李福源以爲:「金德生,今於數百年之後,不必加贈。
鄭希登在當時名流,最爲特絶。
以掌令而特贈冢宰,蓋出於聖朝加等之聖意,依金?例,施以節惠爲當。
」判中樞府事金熤以爲:「金德生,以當熊之忠,媒市虎之讒,至今追想,令人掩抑,世宗朝雪冤錄功,而今又更加以隆顯之位,節惠之政,不害爲奬忠節愍幽冤之道。
鄭希登事,議與李福源同。
」命依李判府、金判府議施行。
3月15日 ○己未,禦仁政殿,行重試別試放榜。
○次對。
領議政鄭存謙啓言:「楊州金貞瑞上言,請於楊州設防營事,下廟堂矣。
楊州曾設防營,自南漢罷留營之後,楊州防營,移屬廣州。
今若又設於楊州,則其於畿輔扞衛之道,豈不合於形便?而第設營之後,軍額兵器,亦當隨而變通。
以坡州事觀之,移設防營,已多年所,而尙未免有名無實,此時楊州之復設,有難輕議。
請置之。
」詢于諸將臣。
訓鍊大將具善復、禦營大將李柱國、禁衛大將徐有大、摠戎使金思穆,俱以爲:「坡州設防之後,規模制度,尙未成樣。
若又設於楊州,則與坡州將無同。
」從之。
又言:「儲穀之道,尤當留意於豐登之餘。
臣於年前,以牟還之依前半留,以爲儲穀之道,有所陳達行關矣。
今聞京畿則遵行半留之法,他道則或行或否雲。
還穀分留,法意何如,而豈容其道各不同?半留半分,本是舊法。
且當穀儲漸縮之時,莫如仍舊之爲宜。
此後則諸道牟還,嚴守半留之法,以爲一定之規事,請分付諸道。
」詢于戶惠堂及有司堂上。
戶曹判書趙?曰:「半留,固是法式,而還牟易於腐傷,故糶分之規,邑各不同。
半留半分,恐難用一切之法。
道臣似當有加分之請矣。
」有司堂上李命植、惠堂徐有隣、趙時俊,俱以爲:「分留之邑各不同,實有不均之歎。
一依恒式,以半留半分,著爲令式,恐無不可。
」從之。
○知敦寧府事尹光紹上疏曰: 臣之年前一疏,略暴私義,而重被鋒鏑,醜辱慘於斯文,聲罪酷於一身,有非人臣所可自容於覆載者,而聖度天大,隨處曲保,有如慈母之護病兒,臣誠感泣,不知死所。
自古黨伐之際,每以貶君誣上,作箇題目,以感怒君心,激成罪案,此等風習,至於申球輩而甚矣。
今其增衍舊套,恣意詆辱者,臣欲一一對理,非無其說。
嘗聞漢之韓安國,非知道者也,謂田蚡曰:「人毀君,君亦毀之,如賈竪女子,何其無大體也?」今臣若又效尤,不幾爲安國之所笑乎?第相臣以臣疏中,諡號先正之特書,爲臣大案,直驅之於誣聖罔君之科,此不容不少辨也。
夫儒賢爵諡,初非兩項事。
從前削復之時,皆無分別之例,故頃當復官之日,爵諡竝蒙批下,今臣書諡,實亦依朝家成命而已。
至於先正二字,先王臨筵語及,非止一二。
蓋我肅宗大王,在乙未年間,特製二詩題,以追惟先正臣尹拯,作其詩,卽「儒林尊道德,小子亦嘗欽。
生三雖事一,自有重輕殊」等句也。
及庚子後禦製之印出也,先正之題,宛在編中,則先王之必稱,蓋有所受,他人傳聞,固不必廣援,而臣之登筵,始自甲子前後,親承不啻頻仍。
至乙未冬,特除賤臣承宣也,辭敎之間,亦及先正,及講《大學》也,因臣奏語,又有稱善先正之敎。
至今追思,王音如昨。
甲子同筵之臣,今無在世,而乙未兩承宣尙在,焉敢誣也?惟此兩端,固是耳目之所昭列,而急於驅人,乃復容易現化,不少舒究。
噫!以無爲有,固誣也,以有爲無,亦何如也?且其不載《寶鑑》,固大聖人出尋常之擧,大僚以爲:「聖意有在。
」臣亦曰:「聖意有在。
」彼其前後惹鬧,恐非當日之聖意也。
批曰:「勿辭。
」 3月16日 ○庚申,上禦宣政殿,召對。
○召見回榜人姜杭。
敎曰:「今見行司直姜杭大科回榜,已是絶稀之事。
況科名,卽先朝禦極後首設之式年榜也,豈勝愴懷?登筵奏對,無異壯年,已付知事,時帶耆堂,而再昨適値式年新榜謝恩日,謹遵肅廟朝丙申文科回榜人故判書李光迪故事,已令花帽公服來謝,而度支賜米布,內資造花等事,幷依伊時聖敎擧行。
謝恩日當引見,敬次肅廟朝禦製詩,賜故判書李光迪韻,宣示重臣。
」 ○命壽職中,過百歲人,幷付加設同中樞。
3月17日 ○辛酉,判中樞金熤箚曰: 王綱日墜,義理轉晦,小人無忌,百怪層生。
廼者尹光紹之疏復出,而辭意之絶悖,情狀之叵測,視前疏加一層矣。
肅宗大王丙申處分,明彜倫於旣斁,扶世敎於將墜,建天地而不悖,質前聖而靡疑。
又有敎曰:「昔年下敎,是在擬書墓文未見之前,今日處分,正在擬書墓文旣見之後。
予心一悟,是非自明,雖謂之有辭後世可也。
」又以深究義理,是非大定,爲子孫者,須遵此意之敎,作爲貽燕之謨,永垂百代之遠。
凡爲我肅廟臣子者,孰不曰一哉王心,大哉王言?彼光紹者,乃引乙未宸章中句語,要作籍重自辨之資,至以先王之有所受,質言而證之,淩恣擺弄,臆勒脅持。
上而誣肅廟,而逼先王;下而欺殿下,而辱斯文。
欲使丙申處分,被其撤倒抹卻於一筆駕說之中,渠家傳法,本自如此。
噫!乙未宸章,是果有之,其於乙未之後,乃有丙申處分,何哉?其如昔年下敎,在擬書墓文未見前之敎,何哉?其如予心一悟,是非自明之敎,昭示初晩之分,何哉?又有傳敎之誕頒中外者,若曰擬書一出,而疪累彌彰。
此誠斯文之大變,而自有師生以來所未聞者也。
快悟昔日之非,而處分大定,則其在明好惡之道,不可隻禁先正,僭稱還寢贈諡建院之命而止。
自今勿復稱尹拯以儒賢,明示尊賢斥邪之意。
聖心一悟,處分如此。
今欲以以前之宸章,掩翳以後之處分,其誰欺,欺天乎?其情可哀,而其計誠愚矣。
先朝所以處尹拯父子者,未盡如丙申之舊者,特以時措之義,深軫調劑之道,亦何嘗絲綸之間,假拯以二字之稱耶?至於不載《寶鑑》之聖意有在,卽臣年前箚語也。
今光紹襲用臣言,而意則一反。
究其歸趣,則此與辛壬兇徒,非先王本意之語,同一意脈,而誣及兩聖,語益憯猾。
國有法紀,焉敢乃爾?光紹之一疏再疏,跳踉至此者,實朝家有以啓之也。
崇正學、距詖行,政如內修外攘,不可偏廢,而殿下所以尊崇正學,靡不用極,獨於距詖熄邪之道,一切以含容爲務。
壬寅冬處分,旣使光紹之徒,生心而凱覦。
癸卯春光紹之疏,又以溫批,而慰藉之,馴緻光紹眼無朝廷。
又出今日之悖疏,而世道益無可爲矣。
殿下於此,亦必惕然爲懲毖之慮,而疏批之下,猶且假借,不復示以好惡。
噫!外攘廢矣,內修雖專,亦何以遏蠻方,而懲荊舒乎?今若爲殿下計,惟當收還其疏批,明示好惡,嚴加勘處,使世道復明,國綱少張。
光紹此疏,卽臣前箚之對章也。
反詈之不足,危辱之。
危辱之不足,直驅臣於以有爲無之科,磨牙張目,蹈藉無餘。
乞許臣謝跡朝端,以全微諒。
批曰:「遏雲當耳,寧或啓之?聖祖垂訓,炳若日星,予小子嘗所服膺而銘佩。
卿須安心,勿復過引。
」 ○司諫李濟萬等聯箚略曰: 年前尹宣擧父子復官之命,特出於同慶曠蕩,特貸一律之盛意。
故其時諸臣,不能力爭,此固群下之罪,而兩朝之處分旣嚴,百世之公議已定,則雖其讎視正論,血心阿好者,惟當蹙伏感頌之不暇,而彼乃益肆跳踉,敢曰斯文,又曰醜辱,略無顧忌。
以至於非聖意三字而極矣。
肅廟丙申處分,昭揭宇宙,炳若星日,則抑何敢以《寶鑑》之不載,爲疑亂之資斧乎?伏況庚子秋景宗大王辭代理疏批,若曰:「近日事,處分正,而是非明,可以不惑於百世也。
事關斯文,顧不重歟?故特言之。
予意汝遵,莫之或撓。
」聖謨洋洋,昭載編錄。
丙申處分,雖不載錄於《寶鑑》,卽此一節,與載錄伊時處分,毫無間焉。
乙未禦製,卽在於丙申大處分之前,則丙申後毒賢醜正之徒,疊生層出,而亦不敢藉此爲說。
乃於今日,以爲眩惑之計,論其情狀。
籲!亦慘矣。
至若兩承宣尙在雲者,尤極無嚴。
敢引至尊之辭敎,又引筵臣而爲證。
於敵以下,尙不敢乃爾,而況於莫重莫大之地乎?大抵斯文義理,關係世道,肅祖夬斷而垂裕,英考恪遵而欽承,我殿下洞見淑慝之分,明示紹述之義。
彼乃汲汲於營護私黨,斷斷於攻斥大僚。
當日聖意,渠何妄揣,而臣亦曰聖意有在雲者,有若十分道得者然。
此而不足,又敢以非之一字,直斷爲說,何其無忌憚之至斯耶?光紹之前後闖逞,實殿下有以啓之。
頃年一疏,處分不嚴,故今此再申,復售嘗試之習。
不惟不加之罪,反賜例批,竊爲殿下惜之。
臣等謂知敦寧尹光紹,亟施屛裔之典。
此等章疏,旣不能嚴辭退斥,又不能措辭入啓,罪著溺職,不可無警。
捧納承旨,姑先削職。
伊日在院承旨,竝爲罷職宜矣。
批曰:「尹光紹事,以其對章,故賜批。
年前旣有勿捧之敎,卻之固可。
捧亦措辭,抑或一道,循例入啓,難免幹禁。
罷職在院承旨事,依啓。
」 ○校理尹光普上疏曰: 臣於直中,伏見判府事金熤箚子。
以臣族兄知敦寧臣光紹陳疏事,有所論列,而因及於臣族曾祖先正臣拯父子,其所構誣,罔有紀極,遣辭深險,指意憯毒。
惟其前後事實,族兄疏中,旣已略陳,則臣不必呶呶更卞,而至於渠家傳法四字,言之罔極,胡至於此?今臣苟欲對卞,豈無其說?而臣於先正,以其親則旁祖也,以其義則斯文也。
言出於臣,便不是公耳,況無卞之義,卽臣家世守之訓,則雖不敢費辭分疏,其爲世道之憂,容有極哉?臣情地卽甚危蹙,私義有難蹲冒,忙投短章,徑出禁扃 敎曰:「年前禁令,不啻丁寧,午筵此承宣入侍,以尹光紹上疏捧納事,承旨至命譴罷,則未踰數,時又捧此疏。
旣非三司言事之章,不過是自己之私義,則無難呼望,難免冒禁之罪。
從此大小法禁,置將焉用?目下急務,毋出於靜鎭二字。
當該承旨趙尙鎭罷職。
繼觀疏語,數行之間下,語多不擇,至以憯毒二字,容易書之,此果向大臣說道乎?大臣,予所敬禮者,新進小官,焉敢如是侮蔑?況朝呈一箚,夕投一疏,泯泯棼棼,徒緻堅白之莫卞,世道之憂,容有旣乎?校理尹光普削職,以示朝家敬大臣、鎭朝象之意。
原疏還給。
」 3月18日 ○壬戌,仍任閔鍾顯大司成。
○敎曰:「觀平安道應資老人啓本,年過百歲者,至於十六人之多,事甚稀異。
自該道特給米肉,以示朝家優老之意。
」 3月19日 ○癸亥,展拜于皇壇。
卽毅宗皇帝諱辰也。
召見皇朝人及殉節人子孫之陪祭者。
○承旨趙瑍、樸天衡等聯疏曰: 副應敎趙濟魯,陳疏到院,而以尹光紹疏事,盛氣噴薄,旨意絶悖。
此等章疏,旣有勿捧之敎,故卽爲退卻,又復來呈,而以臣等之不捧,斥之以護黨,勘之以譴責。
玆敢聯章徑出焉。
批曰:「守法固宜。
爾等勿辭。
」仍敎曰:「法令,當堅如金石。
旣有勿捧之命,則喉院之卻之固是耳。
若以退卻侵斥,則駭妄極矣。
若此不已,受敎、禁令,皆欲角勝。
將使朝象日乖,人志未定,其流之弊,所關非細。
依初下敎,此等疏章,不惟不捧,幷與院門呼望而嚴禁。
更以此等事,有煩浼之擧,則當自徑出之承宣,置之重典,該房知悉,載之院中故事。
」 ○召對。
3月20日 ○甲子,次對。
上曰:「近日事,又是一風波矣。
」領議政鄭存謙曰:「肅廟丙申年處分嚴正,昭揭日星,則誰敢有他議?而日者尹光紹投疏,其中先正等字,極爲駭惋。
必也嚴賜處分,然後朝著似有寧靖之望矣。
」上曰:「要之靜鎭二字,爲目下急務。
尹光紹事,到今不必提起矣。
蓋先正之稱,不獨用之於儒賢,金麟厚緻祭文,曾以先正稱之。
李舜臣,武人也,而亦以先正稱之。
則先正之不必用於儒賢也,明矣。
今以先正二字,互相爭卞,亦可異矣。
」存謙曰:「肅廟處分後,今已七十餘年矣。
忽有此等文字,登諸公車,非但聞見之駭惋而已。
日昨處分,雖明示好惡,而竊恐猶不足以懲戢,朝著無寧息之望矣。
」上曰:「卿輩則宜以予處分,謂之無味,而予則謂無味中有味矣。
」判府事李福源曰:「向來處分,可見大聖人至公之德,臣實欽誦矣。
」上曰:「向者,金判府疏語,恐涉太過。
大抵二字有無,則先朝乙未,筵臣晉接時,臥起不能自任。
予時在傍,左右扶將,未嘗暫離,故伊時筵話,無不聞之,而此則事屬久遠,予亦忘之矣。
如是處分之後,似當無繼起者矣。
」又啓:「亞卿乏望,行副司直黃昇源、吏曹參議趙鼎鎭,陞資何如?」允之。
○以金宇鎭爲吏曹參議。
3月21日 ○乙醜,禦春塘臺,行宣傳官試講及抄啓文臣春等射講。
將以是日兼行,而奎章閣啓言:「副應敎趙濟魯,謂有情勢,尙不入來。
請拿處。
」上敎曰:「趙濟魯事,可謂一大變怪。
初無遭彈之事,又無自來情勢。
今於親臨講試,抵死不入,未知有甚不滿不愜之端,甘心犯此無嚴之科乎?設有衆所共知之處義,應試係是往役。
自有年前曺允大事後,孰敢逡巡?而況以無故行公之人,如是作俑,此無他,以渠疏之退卻事也。
捧疏、卻疏,卽政院事,非朝家所知,但未卽索入賜批。
今以渠疏之不取見,籍作決去就之大防,則是所謂無厭之求。
渠亦人耳。
負此罪名,其可自立於搢紳之列乎?況試事,往役也。
際此時又欲暗試角戰之計,期於務勝而後已,今日朝廷,尙敢售似此伎倆乎?邇來事變之層出,其本在於犯分二字。
一有不滿於意慾,不愜於望想,則始焉角勝,終焉務勝,馴緻燎原之禍,畢竟滔天而後已。
前轍之覆敗,後車所當懲毖,而曾未幾何,乃反有此效顰之習。
履霜之漸,戒在忽細。
況今濟魯事,豈特細事雲乎哉?一事二事,容易爭抗,及至堅氷時節,將作何許貌樣?《詩》不雲乎,見睍曰消!朝家處分,雖在一號令間事,如是之際,又當傷損幾許世家?達觀之方,固不足深責於今日朝廷,而以朝家欲竝生哉之心,其可恝然任渠曹胥溺乎?禦極以後,雖無規模之可言,至於臣下之僭汰,心嘗惡之。
惟今濟魯之事,非犯分乎?無論自辨與否,須有痛懲之擧,小存頹綱。
趙濟魯令該府拿囚。
」 ○遞判義禁府事李在恊,以金魯鎭代之。
3月22日 ○丙寅,禦丹楓亭,設抄啓文臣課講及春等試射。
訓鍊大將具善復啓言:「聞前縣監李萱之言,則其先祖提督祠版未成,雖蒙朝家享祀之恩命,而子孫未得躬奉香火。
」雲矣。
上詢兵曹判書徐有隣對曰:「李提督還歸中國而卒,香火旣闕於中國,宜從厚許施事。
」下禮書。
禮曹啓:「往在庚申,右議政兪拓基,以李如梅事,奉筵敎,退問于李著,則言其從兄葂奉祀,而初無立主之事,祭時以皇明摠兵指揮使府君,書紙榜行祭。
今蒙特敎,定爲不祧,當問于知禮者,立主雲。
上曰:『使之立主可也。
』今李提督親盡之後,始請立主。
旣遠於始喪,立主之義,又近於始祖立廟之嫌。
但摠兵立主,旣因先朝特敎,則況提督之功,尤有重焉?而不敢輕議,請上裁。
」敎曰:「旣有先朝受敎。
當依聖敎遵行矣。
」 ○以李集鬥爲吏曹參議,樸天行爲司諫院大司諫。
3月23日 ○丁卯,賑恤廳堂上徐有隣、趙時俊啓言:「宣傳官具綜書啓:『光熙門外,係是禁標之內,而今因曠絶之擧,皆蒙掩築之恩。
若因此而露骸取莎,他塚受害,亦涉可矜。
此後則犯禁潛埋之類,一切嚴禁。
軍馬放牧,另飭該部及各營,俾勿犯科。
巡山軍,如見露暴,卽告該部,事最便當。
』請依請施之。
」左參贊李命植曰:「禁標內入葬,事甚可駭。
二去辛巳,盡爲掘移,今復起塚,因此事端,嚴加禁斷宜矣。
」上從之。
○漢城府啓言:「昨日皇壇陪祭擧案,有所震懍者。
文簡公鄭蘊之後,有戊申兇賊。
贈持平金益兼之後,有萬古所無之劇逆。
雖有他派子孫,不可擬議於參班。
今方改修正以入矣。
」敎曰:「忠臣之裔,雖有劇逆,何累於忠臣?忠臣有知,必當先有陰誅於兇賊。
此草記所請,決知其不當。
若依此定式,則兩忠臣,姑無論,趙文正、金文元之家,亦將不可收錄乎?此草記,還給。
」 3月24日 ○戊辰,校理樸基正上疏曰: 近日以來,朝象之不靖日甚,世道之虞憂轉深矣。
雖以政注間事言之,亦可見無忌憚之一端。
金敬之,卽兇疏人壽龜之子,而當時戕賢毒正之論,壽龜無不主張。
故敬之之登科也,分隷國子。
伊後三十餘年之間,不敢擬議於是選。
前後數次,擧擬於掌憲,而終至見格,則直到今日,遽擬諫望。
名義掃地,聽聞驚駭。
臣謂金敬之臺通,爲先改正,以嚴隄防。
其通淸銓官,亟施譴罷之典宜矣。
批以:「金敬之事,以此疏語,未詳事實。
不允。
」 ○次對。
上問于領議政鄭存謙曰:「樸基正疏中,所指金壽龜誰也?戕賢毒正,是果何事也?事關斯文乎?辛壬乎?若關係大義理,則當明賜處分,以嚴隄防。
卿宜詳陳。
」存謙曰:「金範甲之子,而當時醜正之說,果無所不至矣。
金壽龜之負犯,與他有異,故敬之登科,隷國子久未通淸。
銓官妄擬臺通,故公議不愜,已料其有人言矣。
昨冬都政時,此人欲通擬掌憲,而參判沈豐之不許矣。
」上曰:「如坐微眚,則不必拘此,故判書鄭益河,以芸館分隷,亦得淸宦。
其他入於芸館,而歷數淸顯者,古亦多有焉,而至於金敬之事,異於是。
關係若不輕,則豈可急於調劑,而反壞大防乎?今則詳知本事,然後當有處分。
金敬之,果是範甲之孫乎?」存謙曰:「以年紀推之,則金
敎求言減膳,仍下綸音于八道兩都曰:「農者,民之常也。
民依於農,何待勸爲?然而三元之日,十行之綸,歲未嘗闕焉,豈以文具雲乎哉?槪所以敦實政也,重民食也。
嗟!我八路良長吏,其或體予之意否?往歲穡事稍登,民力賴裕,而流亡者尙多未集,瘡痍者尙多未蘇。
繼此有年,方祝之於方寸之中,而降康之祥,其何敢長恃耶?然則人事之不可緩,尤明矣。
臘雪驗三白之徵,犂牛屬千耦之期。
庤乃錢鎛,薄言在野,此政其時,凡在牧民之列,俱兼田畯之職,其所以勸諭而興起之者,顧何待申告之修耶?宵旰一念,玆布憧憧之意,須各實心勸農,不以文具看。
」 ○遣戶曹郞持米肉,存問耆臣奉朝賀金緻仁、領中樞金尙喆,修例也。
1月2日 ○丁未,上謂奎章閣提學金鍾秀曰:「今番都政之疏通何如?」鍾秀曰:「多矣。
」上曰:「宋載經、金鍾正,不可永錮,故有是命矣。
」 1月3日 ○戊申,禦春塘臺,行歲首犒饋。
○復西原縣爲淸州牧,瑞興縣爲府隆號,限滿也。
○松都有百歲者三人,命加緻歲饌。
尋明川、海州,各有一人,視此例。
1月4日 ○己酉,以趙時俊爲議政府右參贊。
○申禁漕運時,該地方誅求之弊。
○掌令樸長卨上疏,陳弭災之方,請勤聖學,以立治本,委賢相以責治效,法祖宗以定治規,貽燕謨以固邦本,嚴懲討以靖世變,久任官以考庶績,敦學校以正士習,用人才以廣賢路。
上嘉納。
○大司諫柳焵上疏言:「殿下神用,多費於細務,聖念不遺於小事,一有司所行者,多貽九重之憂勤。
《易》貴自強,而嚮晦猶息,《書》戒無逸,而知艱乃逸。
誠以當息而息,當逸而逸,乃所以不息而無逸也。
伏願怡神養心,以簡制煩。
」又言:「春宮天資岐嶷,當今輔遵之方,無過於以身爲敎,遇物則誨,而天氣方冱,義疹時行,寢膳衣服,必愼其節。
」尾陳三司諸啓,竝宜允從。
批曰:「所陳悉諭諸批。
尾陳事,當留意。
」 1月5日 ○庚戌,詣仁政殿,親押祈穀祭香祝。
仍詣社稷,駐輦鍾街,召貢市人詢瘼。
至社稷省牲器,遂齋宿。
1月6日 ○辛亥,祈穀于社稷。
○次對。
左議政洪樂性曰:「都政時,都摠管望,添書蔡濟恭名,落點矣。
以濟恭之兇逆,從而洗滌而甄拔之,豈不失當乎?」上曰:「姑捨是。
自前每一番提起,輒生風波,轉加一節,予亦趑趄,而此事足可爲導揚和氣,非欲因此而登庸也。
」行司直李命植曰:「濟恭之至今容息,雖緣群下之不誠,而殿下豈可因此,而不以其罪罪之乎?」上曰:「卿卽攻蔡主人,果能明執渠之斷案乎?」樂性曰:「以昨年夏賊居銓時事觀之,腸肚次是相連也。
」樂性啓請行守摠兩營及諸道習操,北道南關停操。
批曰:「春操與秋操有異,方農不宜役民,幷停。
」又啓言:「象譯輩上言以爲:『後市者,使行之還也,以延蔔雜物,互市於柵內,古則無是事,而及其作法之初,自灣府,隻送空馬,迎運蔔物而已,逮至甲戌,延蔔雜物,略定數爻,其所買賣,不過關東物件,而十數年來,西商輩,暗藏銀貨於雜物中,私結商胡,狼藉交易,其數至於四五萬兩。
故雜物則無年不豐,八包則無年不空,延蔔雜物入送一款,永爲革罷』爲辭。
延蔔之法,亦爲該府蕩債之代,又係邊民聊活之資,今不可遽議革罷,而節使與別使時,其所應入,自有定數。
請此後則延蔔雜物,一依元包比例,使書狀官,一遵令甲。
如有犯者,狀聞嚴斷。
」從之。
○執義金履鏞因日食,上疏陳戒。
批曰:「悉諭諸批。
」 1月7日 ○壬子,加前參判鄭枋資嘉義,年八十也。
1月8日 ○癸醜,展拜于太廟,出廟門,以夜行大享,而廟內外淨掃整齊,冊寶奉審笏記,各有規度,賜廟司官弓。
敎曰:「訓鍊大將具善復,身爲元戎,歲初之再動駕,皆以他將臣代領。
雖老且病,獨不念護駕義重乎?今日動駕,喧聒愈甚無他,爲該將臣者,怠於久任,專不戢察。
亟施不敍之典。
」仍詣永禧殿,詣毓祥宮,詣延祜宮、義烈宮敎曰:「親行酌獻,以本宮封爵之周甲也,豈無示意?本家人,依崔東嶽例收用。
」詣景慕宮,還至館峴,見太學諸生祗迎路次,命明日設人日製。
○補吏曹正郞李勉兢,直洞權管,佐郞申耆,乫軒洞權管。
兩人拜銓郞,久不肅命。
1月9日 ○甲寅,設人日製于泮宮。
○以李崇祜爲司憲府大司憲。
1月10日 ○乙卯,禦春塘臺,命行宣傳官試射。
兵曹判書徐有隣啓言:「宣傳官李光益、具綜因事相詰,皆書不字而出。
請幷汰去。
」允之。
敎曰:「首作俑者,光益也。
渠以將家子,其處事不畏愼如此,此乃前禁將不善敎也。
前禁將李敬懋,施以不敍之典。
」兼訓鍊大將李柱國曰:「宣傳官之書不字,乃決去就,而後書之。
近則書不之人,亦勸入,故少不如意,無難書不。
此習不可不嚴防。
」上可之。
○以金頤柱爲司憲府大司憲,尋遞,以沈豐之代之。
金光默爲司諫院大司諫,李在簡爲同知經筵事。
○刑曹啓言:「宮奴貴得等,毆打人物,私用足鎖,幷決配。
」從之。
1月11日 ○丙辰,汰宣傳官梁埉職。
埉自外邑,內遷是職,翌日忽又往本邑。
上聞之,敎曰:「渠之下去,決知其非出於爲民。
令道伯,嚴査狀聞,俾年少武弁不法者,知所懲畏。
」 ○院啓李魯春事答曰:「當別樣處分矣。
」 1月12日 ○丁巳,命臺啓捧入承旨推考。
李魯春事,批下後,當待處分間姑停,而依前傳啓。
臺諫旣做錯,承旨又循例捧入,故有是命。
數日,院啓姑停。
1月13日 ○戊午,以金宇鎭爲吏曹參議,李秉模爲成均館大司成。
○以李命植爲知經筵事,金尙集爲同知經筵事,趙時俊爲司憲府大司憲,尹蓍東爲司諫院大司諫,沈豐之爲弘文館副提學。
1月14日 ○己未,晝講。
1月15日 ○庚申,禦宣政門,行朝參,兼行次對。
左議政洪樂性啓言:「臚唱方始,玉堂始乃就列。
請罷之。
」又言:「常參官之奏對也,該房承旨之隨入,卽朝儀也。
今日一承旨外,他承旨不爲該房擧行。
請幷推考。
」又請申明道薦、察飭堤堰修築、婚葬過時者顧助。
竝允之。
○大司憲趙時俊啓言:「近來隄防不嚴,惟疏通之是務,上之所甄復,有若施惠下之所奉承,不欲立異。
如或疏通之泛濫,而至於隄防之壞夷,則將至於義理之晦塞。
從今以後,凡有關於隄防之類,愼勿容議宜矣。
」批曰:「近來疏滯之政,似無關於隄防矣。
」又啓言:「今番李魯春事,姑停之後,處分猶遲。
臣謂亟下處分,以實前日之批,恐宜矣。
」批曰:「向日臺批中處分二字,指臺臣而言也。
」仍命十一日發啓臺諫罷職。
時俊以李魯春事,未蒙允兪,而發啓之臺臣,反被譴罷,引避請遞。
命勿辭。
副應敎趙弘鎭等啓言:「李魯春事之姑停者,置不擧論,連啓者獨被譴罷。
請還收臺臣罷職之命。
」不允。
副修撰成種仁啓言:「日昨,諸臺之避嫌也,有雲未及臺例之詳考而連啓雲者,失言甚矣。
大抵處分間姑停,雖有一二近例,本非臺閣不易之舊例。
則今此臺臣之遽謂臺例,果何所見?雖已勘罷,不可置而不論。
請前日避嫌臺臣,幷施不敍之典。
」不允。
大司諫尹蓍東陳戒言:「紀綱頹弛,則惟殿下,正大公平,先立本源;奢侈成風,則惟殿下,懋昭儉德,大布爲化;國用虛竭,則惟殿下,節省冗費,惟正之供;言路不開,則惟殿下,明目虛襟,遜逆是求;用捨不公,則惟殿下,無偏無黨,建極于上;賢才不登,則惟殿下,寤寐側席,好其受敎。
」上曰:「數條言甚切實,當體念。
」弘鎭等,又啓言:「月正元日,薄餽告災,災不虛生,必有所召。
臣竊覵,殿下願治之誠,非不懇至,而爲治之法,未得其方。
聰明或過於纖細,政令或近於文具。
執政之臣,袖手旅進,一惟上裁之是俟。
有司之臣,趨走唯諾,惟恐奉承之不暇。
此有違於古聖王深得治體,委任賢才之義,而言路以之不開,紀綱以之不張,災畢之薦複,亦無怪矣。
然則今日弭災之方,亦豈外於殿下本源之工乎?」上曰:「所奏甚好。
當體念矣。
」 ○諭贊善金履安曰:「前後敦召,罄悉予意,側席之念徒勤,造朝之期尙遠。
自顧誠淺,曷勝慙恧?幼學壯行,儒者之常事,同休共戚,世臣之本分,而爾以乃祖之孫、乃父之子,早襲詩禮之訓,素抱經濟之志,若有不我遐棄之心,則此豈固守東岡之日乎?噫!世道人心,如水益下,茫無涯畔,所急者惟副手梢工耳。
予雖否德,亦有願治之誠。
苟求共理之人,捨爾等伊誰?矧我元良,衣尺漸長,智思日開,此時導迪之責,專須山林宿德之士。
爾方位在宮僚,延頸之忱,不待予言,必倍他人矣。
爾勿以予言爲應文,幡然登途,以副予如渴之望。
」 ○諭經筵官閔彛顯曰:「爾登薦剡,今幾年矣。
予則有如渴之望,而爾則懷若浼之心,招旌屢勤,遐躅難回,前後敦召,徒歸文具而止,反顧誠淺慙恧而已。
爾以世祿之臣,讀書求道,豈無幼學壯行之願?而終守肥遯之志,不念兼濟之義乎?矧今元良,智思日長,冑筵將開,輔導敎迪之責,專須山林老成之人。
予之延佇而期望者,實倍於前。
爾獨無延頸之忱乎?卽須幡然,以副予意。
」 ○諭諮議曺霖曰:「崇儒重道,有國之先務,而緣予誠淺,尙未能緻一臣士於朝端。
徒勤招旌之禮,未見縶駒之詠,反顧慙恧,無以爲言。
噫!爾以林下讀書之士,亦有幼學壯行之願,若以予一人,謂不可有爲則已。
不然,此豈終守肥遯之日乎?矧今元良尺衣日長,冑筵將開。
此時導迪之責,專須宿德之人,而爾居宮銜,延頸之忱,必倍他人。
須體予敷心之諭,卽起登途,用副如渴之望。
」 ○以李度默爲司諫院大司諫。
○行《童蒙》講。
命《童蒙》敎官,率訓下以入,各講所課書。
講已賜饌,賞筆墨有差,凡七十二人。
○敎曰:「是日,元宵也。
輕囚放。
」 ○各司、各營,進乙巳會計簿。
時在黃金三百三十兩零,銀子四十一萬五千四百兩零,錢百二十一萬八千二百兩零,綿紬九十三同零,綿布六千九百九十三同零,紵布五十六同零,麻布一千四百六十二同疋零,米三十四萬六十石零,田米九千四百石零,大豆四萬七千八百石零。
1月16日 ○辛酉,以鄭東浚爲吏曹參議。
東浚違召。
敎曰:「近來叨是職者,以苟免爲能事。
無於例之處,義不當授之,嫌避牽挪捏引,仍成一副當習俗,寧有如許事理?見任雖雲淸要,早未圖免於通擬之時,則旣拜之後,徒然固辭曰:『以人不稱、才不堪。
』銓地一步,認爲鐵限。
苟如是也,外此行公之人,豈皆人稱才堪而然?誠以怵迫於分義道理,未敢終,辭而力避故耳。
辭疏反以辭小受大,曲爲之說,此無他,避睢盱也,避燥濕也。
豈可一任其逡巡乎?」仍命重推。
○召見奉朝賀金緻仁、綾恩君具允明。
上謂緻仁曰:「日寒如此,秋牟多凍傷乎?」緻仁曰:「今年年事,農家言將豐雲。
」上曰:「何謂也?」緻仁曰:「農家於上元看月,以占歲。
今年多好徵雲。
」上曰:「其徵惟何?」緻仁曰:「初出也,魄完而色黃,早升而近南者,謂之豐徵。
」上曰:「元朝日食,大係變怪,而又丁三午,尤予所警惕者也。
」緻仁曰:「午時乃復圓,而元朝,則古亦多有之。
」上曰:「此皆慰之者之說也。
且考之史,元朝日食,特五十餘度。
此希古之災也。
」緻仁曰:「聖念如是警惕,不勝欽仰矣。
」允明言:「《大典通編》《限品敍用條》,陵、殿、廟、社及宗簿,五上司郞官、監察、禁府都事外,文臣之戶刑工三曹,蔭武之該司判官以下無礙,新有定式,則京司詞訟之職,自有無礙之窠。
旣許京司詞訟,則不必經察訪監牧官,然後始擬守令,而《通編》增條,中庶經察訪、監牧官,始擬守令雲者。
未免徑庭。
旣乖於經詞訟擬守令之法,又違於新節目限品敍用之意。
中人,固當言始擬,而庶則經詞訟可擬守令,經外詞訟,亦可擬守令。
請始擬守令之始字,改以亦字。
」從之。
又啓言:「部將品數,《大典》,隻有參上從六品。
《續典》有參下,而不言品數,隻雲受八品祿,尙無定制。
四山參軍,《大典通編》,亦無品數。
漢城參軍品數,臣未能詳記。
退出考見,漢城參軍,若果七品,則四山參軍品數,亦以七品懸錄乎?」上曰:「以九品施行。
」 1月17日 ○壬戌,補吏曹參議鄭東浚水原府使,以違召也。
○以趙鼎鎭爲吏曹參議,李在簡爲司憲府大司憲,洪秉纉爲司諫院大司諫,旋以樸天衡代之。
閔彛顯爲司憲府持平,金履素爲刑曹判書,具允明爲禮曹判書。
1月18日 ○癸亥,持平金載翼,上疏陳戒,仍言:「王世子睿質天成,蒙養以正,實在此時。
未敢知殿下所以朝夕提誨,儲宮所以尋常觀感,果然一出於正乎?躬行節儉,而苟不如夏禹菲衣惡食,則未足以示儲宮;恢張言路,而苟不如大舜好察邇言,則未足以示儲宮。
成就人才,必若文王鳶魚作人,然後可以爲法;愛恤民生,必若《康誥》如保赤子,然後可以爲範。
以實心行實政,則制治之具,貽燕之謨,亦必兼濟而互益矣。
昨冬微雷,靑臺所不知,而殿下獨聞之,寂感之妙,斯可仰覷。
今者日微之災,在三元之初,陰陽消長之所係,忠逆、賢邪之所分。
天之所以警告我殿下者,亦豈徒然哉?」下批嘉之。
○正言李羽晉啓言:「李魯春酌處之後,兩司諸臣,陳啓爭執,實出公共之憤,而殿下不惟不賜兪音,遽下摧折之敎。
伊後臺臣,誤認處分之批,置之姑停之科,及承筵敎之後,又不復申前啓,得請乃已,伈洩而退。
揆以臺體,寧不寒心?請寢發啓兩司譴罷之命,伊日姑停臺臣,及常參後詣臺。
不發啓臺臣,竝罷職。
」批曰:「大於李魯春之罪名,多已停啓。
不如是,則非所以嚴隄防,適足爲壞隄防之歸,而乍停乍發,不已屑越之甚乎?速停此啓,以嚴隄防。
」 ○以嚴璹爲司憲府大司憲。
○禦春塘臺,行內試射。
1月19日 ○甲子,晝講。
○以李在恊、徐浩修爲知經筵事,吳載純、閔鍾顯爲同知經筵事,樸祐源爲江華府留守。
○慶尙道觀察使鄭昌順,以道內老人等,正朝歲饌之數啓,敎曰:「歲饌之例,士庶堂上年七十,已經實職人年八十,各賜米肉。
今之兩都、畿湖,其數夥然,獨於本道,若是零星,若非謬例之因循,必是太區別而然。
昔在先朝,下推恩令,又命應陞資者,竝付同僉樞,此豈非實職乎?令諸道道臣,詳考更啓。
」 1月20日 ○乙醜,展拜于景慕宮,仍齋宿。
○以尹尙東爲司諫院大司諫,趙尙鎭爲成均館大司成。
1月21日 ○丙寅,行酌獻禮還宮。
○以沈豐之爲司諫院大司諫,金履素爲司憲府大司憲,趙時俊爲刑曹判書。
1月22日 ○丁卯,禦仁政門,行朝參。
命卿宰、侍從,進前奏事,庶官以下,書陳所懷。
○奎章閣提學吳載純等箚曰: 我殿下禦極圖治,十年于玆。
十年,天道之一周。
殿下,亦一天也,而純亦之工,無爲之化,未能與天爲一何也?殿下試一思之,亦必怵然而驚,翻然而悔也。
噫!總攬權綱,人君之盛節,而及其過也,弊亦隨之。
殿下深懲戚臣之禍國,痛惡權兇之竊柄,遂以提綱挈領,無少假借,獨任聰明,漸成一副規模,不遺巨細。
於是乎君道日亢,朝象日下。
大臣所敬禮也,而操切太過,救罪不瞻;臺閣,所優容也,而輕蔑旣甚,巧免是事。
銓衡,所以進退藏否,而不得展布其四體;藩閫,所以專制方面,而苟冀姑息於一日。
奔走爲勤,承順爲恭。
如是而尙何望交泰相須之義乎?人必自重而後,可以董率集事,而今也上固低視,下且自輕,自廟堂、臺閣,以至銓衡、藩閫百執事之人,皆不敢以其職自居。
殿下將誰與共天職也?凡厥在廷之臣,爲官而擇不備,惟人去其不肖,登其賢俊,任之專,而責之成,則抱材自重之士,出而膺之,爲殿下用。
朝廷之無人,非殿下憂,而摠攬之實在此,不在彼也。
我朝立國,敦尙名敎,而近來一種風習,視拘檢爲弁髦,以諧謔爲茶飯。
濟濟公堂,輒發街巷之俚諺;肅肅禁直,至賭輿儓之賤戲。
向當巨慝稔惡之日,轉喉則恐觸忌諱,開口則故事調諧,是非不欲明言,得失不敢議到,擇其最無關、最無弊之語,以爲破寂消閑之資,法拂本色,詩禮遺範,到此掃地。
原其本心,不過身家之工謀,語其流弊,實係世道之汚隆。
嗚呼!豈細故也?然此非法禁之所可強制者。
惟殿下,益敦風敎,益勵名檢,道以廉恥,示以好惡,則丕變之幾,必不俟終日矣。
左議政洪樂性,以祛文務實,至誠無息,訪賢才、輔東宮、擇守令陳勉。
領敦寧府事鄭存謙,以開言路、嚴懲討、立大本、輔東宮、久任京外官陳勉。
上竝可之。
○判府事金熤啓言:「臣竊聞諸大臣所陳,無非良箴嘉猷。
蓋一心爲萬化之源,誠正爲出治之本。
自朱子以後,至于今日,人臣之誦說於君前者,卽此說話。
從古帝王,果有捨此道緻治者耶?今殿下,若能受之以實心,措之於實政,優可行於天下。
然其要,在於克祛氣質之私,保養天理之公。
心不能公,則非實心,非實心,則何以行實政乎?天無私覆,地無私載,日月無私照。
人主奉三無私,與天地合其德,何可容一毫私意,累我萬化之源耶?臣之此言,亦是陳談。
殿下若欲外此陳談,而另求神奇,則竊恐求之,而莫之聞矣。
」又曰:「殿下求言之敎,及於末官庶僚,求助之意,藹然於絲綸之間,未知人人皆有所陳,而要之,有懷必陳,其言之盡能底績,雖未可必,而衆言之中,亦豈無可用之言耶?採其中可行之言,申飭有司,俾卽擧行,使今日求言之敎,能有實效焉。
」又曰:「向以黃基玉事,昌城尉削職,日前以李光益事,李敬懋罷職處分,殊涉過當,不過微眚,而罰及其父與叔,王者之一嚬一笑,史乃書之,垂之後世。
今玆兩事,書諸史策,後之覽史者,豈不曰罰不及嗣,聖王之訓,何乃罰及其父與叔雲乎?臣竊憂歎。
請嗣此深留聖念,無復有過當之擧。
」上幷嘉納。
敎曰:「儀賓、武將,異於具僚,故果有伊時處分,而予亦知其過中,卿之匡救,予誠歎服矣。
」 ○行大司憲金履素啓言:「憲臣更發李魯春之啓,而喉院退卻。
請當該承宣削職。
」不允。
又請:「今日朝參時追入人罷職。
」從之。
又言:「近年以來,水旱之警,轟燁之災,間多有之,而薄蝕之變,又在於月正元日,天之所以警告之者,亦摯矣。
臣常聞先正臣李滉之言曰:『君之於天,猶子之於親。
親心有怒於子,子之恐懼,不問所怒何事,事事盡誠而緻孝,則親心悅,而所怒之事,竝與渾化無痕矣。
』先正之言,誠人主遇災修省之龜鑑也。
殿下立志不固,規模未定,講筵頗稀,而廟堂之臣,謀身爲工,芻牧之吏,肥己爲能。
王綱解紐,隄防漸壞,名義掃地,風俗不古。
搢紳士族,弁髦四維,閭閻奸猾,咆喝法禁。
悍弁肆淩轢之習,下賊多踰濫之服。
武備踈虞,陰雨不戒,糶糴滋增,生民困瘁。
凡此數條,莫非緻咎之端。
殿下內自本源之微,外及施措之間,實必講究,事事修省。
」上嘉納。
又言:「近來燕購冊子,皆非吾儒文字,率多不經書籍。
左道之熾盛、邪說之流行,職由於此。
觀於昨年,已現露者,亦可知也。
請另飭灣府書冊之不當購而購來者,照察嚴禁。
」批曰:「所奏甚好。
依爲之。
」 ○掌令金載翼言科場之弊,請行面試之法。
不允。
○大司諫沈豐之啓言:「近來綱維紊亂,法紀解弛,閭巷賤卒,濫作士夫之服着,街市兒童,斥呼宰相之姓名。
大庭朝賀,班次無序,筵席奏對,勦說相尋。
公朝之會,諧調成風,文武之間,體例就紊。
請飭廟堂董正。
」又請禁赴燕使臣,使事外尋訪彼中人士筆談,倡和書劄贈遺之弊。
從之。
○司諫趙衍德,請修飭戎備。
獻納曺允大,言躬親細務之失。
幷嘉納。
○副校理李太亨言科場早呈之弊,令廟堂稟處。
備局啓:「今此懸題與呈券,幷定時限者,不無意見。
懸題之後,呈券之前,寬以四五時之限,且自試所,懸題納券,皆必呼時。
旣定時限,仍作恒式。
請更議於時、原任、館閣之臣。
」從之。
○副校理趙弘鎭,請禁守令要擧之弊。
允之。
○修撰成種仁言:「近日箴規之方,若遇事會,則君臣上下,皇皇汲汲,如將不及,而不過數日,又復寂寥。
雖以今日言之,殿下求言之敎,丁寧懇惻,寒朝臨門,酬酢如響,而日晡以後,聖心稍弛,或不無忙遽厭煩,草率了當之意。
卽此以觀,則今日之事,恐不過一場文具而止矣。
夫人君側身之念,不獨遇災之時,人臣進言之誠,奚但朝參之日,必也不遇災,而常若遇災,非朝參而每如朝參,然後方能實心相孚,而不至於空言也。
」又曰:「殿下聰察太過,或欠大體之是務,文具反勝,未見實心之相孚。
臨事嚴迫,則群工不暇於奔走,乾剛獨運,則庶務專歸於上裁。
志存涵蓄,而事或發露,始雖淬礪,而終至因循。
由是而承望成風,索架度日,建白無聞,趨走爲恭。
臺閣則媕婀取容,逢迎爲事,銓事則取捨不明,排比成習。
中權無詰戎之政,而紀律率多不嚴,方伯忽分憂之責,而災俵間或失檢。
凡此形見之弊,實難毛擧。
請自今惕然改圖焉。
」上曰:「當留意。
」 ○漢城判尹金鍾正,以立大志、明聖學、嚴懲討、振紀綱、開言路、擧賢才、厚民生,陳勉。
○戶曹判書趙?言:「先正臣李珥之言曰:『行其所知,斯過半矣。
』我殿下聖學卓越,聰明英睿,以殿下之所已知者,苟能篤行實踐,則何患於治道之不張乎?夫日食之變,天下所共覩也。
陰雨之備,不可不念。
儲財詰戎之事,請加留念焉。
」 ○吏曹判書金魯鎭請:「嚴薦主之法,擇牧民之才,而申明準朔之規。
雖當大政,未準朔守令,勿令遷轉。
」又啓:「曾見先正臣成渾奏議,則請設一局,名之以革弊都監。
主管則屬之大臣,釐正則擇出諸堂,內自都市,外及民瘼,一一枚擧,商確變通爲請,而臣意,則朝家旣設貢市堂上,又有八道句管,今不必別立廳名,以緻紛更。
貢市則專管都民利害,句管則各掌該道弊瘼。
耳目之所不及者,咨訪於守令;矯革之所難擅者,往復於道臣。
大則使之狀請,小則許其便宜。
某邑某弊之幾許釐革與否,依決訟數爻上聞之例,每歲末各自該道,修報備局,俾考勤慢,則核實釐弊,恐似得宜矣。
」批曰:「所奏好矣。
令廟堂申飭。
」兵曹判書徐有隣請明正學,以絶左道煽惑之害。
又請:「文二品以上,武、蔭曾經摠管者,各給跟隨章標一箇,以爲無實職赴公時,俾免其單身入闕之患。
」命詢大臣後從之。
○副司直洪良浩言:「修省之策,莫急於陰雨之備。
以西路言之,自關西向京之喉隘,惟洞仙、棘城兩路。
而洞仙則築城設關,至於棘城,則山脈中斷,下成平城,過此以東,橫出瑞、鳳之野,直達京師。
丙子之亂,捨洞仙而由棘城,甚要害也。
故相臣金錫冑,建議設置蒜山僉使,誠有深計,而處在平野,規模草創,又無城柵之固,將何以責守禦之功乎?蓋於此地,舊有高麗石城、土城遺址,廣袤不過三十餘步,右有疊嶂,左有浦口。
若因其舊城土石,則事半功倍。
以北邊言之,厚州古邑,處於三、甲、廢四郡之間,而野廣土沃,誠爲可居之樂土也。
故相臣南九萬之按道也,躬審陳疏,遂與茂山,幷設邑鎭,未幾偶有犯越事,遽然撤罷。
其形便利害,詳載於故相兩疏。
請下詢廟堂稟處。
」備邊司以從寇兵一過之處,置摟櫓百雉之障,殆近於隨矢立的,置之。
○副司直鄭好仁引漢執金吾朱浮,因日食,疏陳不能久任之弊,請銓部及考官、臺臣,幷宜久任。
批曰:「當體念。
」 ○副司直徐有慶言姑息之弊,又請立碑於宮人墨世舊墟。
命京兆,詳加訪問。
○副司直李在簡言奢侈之弊,請依古例抄啓淸白吏。
允之。
又言:「仁政必自經界始。
請改量。
」下廟堂稟處。
備局啓言:「二十年一改量,自是法典。
而目今諸道改量處,湖西南若而邑外,多則過百年,近不下六十餘年。
田政之紊亂,推此可知。
其在正經界之道,不可一向抛置,而諸道之一時竝興,其勢誠難。
若依重臣所奏,付之各道道臣,察其緩急,隨其豐歉,每一年限以六七邑,或三四邑,次第改量,則十年前後,庶可了當,而若其改量邑,揀守令擇監色等節,宜一委道臣。
」批曰:「先以此意申飭。
」 ○刑曹判書趙時俊,言漏籍之弊。
禦營大將李柱國,請末副薦。
〈武出身之初以其有地處者,應宣薦,其次應副薦,以其下爲末薦。
〉末仕者〈武初仕之陞六品也,以其仕日之最淺者,兵批送吏批付職者,謂之末仕。
〉毋使作散爲式。
從之。
禁衛大將徐有大啓:「近來南行宣傳官直赴之數甚多,故唱第之後,虛司果甚多。
請今後南宣賜第時,稍重其科規。
」命兵曹稟處。
兵曹啓言:「南宣除拜,六朔後始付司果祿,未付司果祿,而登第者,屬之額外,禁軍過六朔後,宜通參下仕路。
前例南宣之未受司果祿,而登第則不得出六,復從參下窠入仕者,間或有之。
此爲可據之端也。
」命更詢將臣。
禦將李柱國言:「昔在五六十年前,則南試射時,以十巡爲準,未滿二十矢,則雖爲居首,不得直赴。
近自數十年以來,不計矢數之多寡,惟以居首直赴,故諸宣傳官,必以居首,讓與南行,爲南行者,無人不登科。
且除職之月,必付司果之祿,故今月初仕,雖於來月直赴,皆以科前司果出六。
此後則別試射,特敎許付之外,應次內試,則未滿二十矢者,雖居首,勿許直赴,除職六朔後,始付司果,則庶捄虛司果積薪之弊。
」兵曹又啓言:「科規之不必畫一,旣有下敎,則將臣所謂未滿二十矢之說,未免錯對。
此則置之,至於除職六朔後,始付司果雲者,將臣之見,亦以爲便。
請依此定式。
」批曰:「禦將言誠好矣。
星日批旨中,科規不必畫一雲雲,指單巡別試射也。
十巡未滿二十矢人勿論之說,係是復舊例之擧,豈可謂之錯對?自今別試射外,春秋兩等內試射時,元定十巡數,無或減之,未滿二十矢以上,勿許直赴。
年久之後,自上或未記有,有賜第之擧,則使該廳警咳事,載之古事。
」 ○副司直南玄老,引宋皇祐元年正朔日食,是年飢,卽富弼靑州救荒之時也。
今以已然之跡,不無嗣歲之慮。
請令廟堂,講究豫備之策。
從之。
○戶曹參判鄭述祚啓言:「仁明爲園,不過一後宮之山。
猥加園號,已是國朝所無之制,而又況仁明二字,乃文定王後徽號也。
彼一後宮,而冒占先後之徽號,事體道理,萬萬驚駭。
臣曾於疏中,已陳當罷之意。
近者一臺臣,又盛陳此論。
而二字犯號,未及陳聞。
臣謂亟加釐革。
」令該曹,議大臣稟處。
○副摠管柳鎭恒言北關關防事。
下廟堂。
備局啓言:「北兵使之移住行營事,按舊例而無變改者,豈無意義也?豆江氷合之後,與彼地連陸,初無抗葦之限。
藩胡作梗,今雖無患,自戌江邊,以備不虞,蓋出於兵家有進無退之計,則北閫之有本營行營,爲移住還住者,與南閫之替送一裨,往守行營之規,較其事勢大有間焉。
請置之。
」允。
禁軍別將李漢昌、捕盜大將趙圭鎭等言:「宜罷落仕人還屬禁旅之規。
」命博詢本兵與將臣及備局議。
上敎曰:「前銜竝付額外,其移屬之代,以出耳之積滯者差之。
」又敎曰:「昔我孝廟朝,增置禁旅千人,許令輪直殿廊,而替番日,參謁於閤門,春秋設內試射,又須勿禁角牌,夏賜魚扇,歲時賜鞋,恩至厚也,德至渥也,渠輩亦皆含戴激勵,買勇較藝,最稱勁壯。
挽近以來,古規多廢,旣無奬用之方,又乏興勸之政。
朝家之待渠輩,反下於駕前欄後,尙何望渠輩之殫力效誠?七百試射之春秋設行,以今帑需,姑難輕議。
至於宣薦禁旅,無非簪纓世族,況於復設之後,朝家之視之,何遽不若子弟衛、族親衛乎?宣薦禁軍,春秋內試射之規,特爲復舊。
」圭鎭又言:「陵幸時,民人之聚會瞻仰,不是異事,而樹木叢雜,山麓迂回之地,雜人輩處處屯聚,全無嚴畏之意。
近來亂逆層生,駭機疊發,不可無不虞之慮。
自今以後,郊外幸行時,大小觀光雜人,一切廓然痛禁,以示淸道之意。
」上曰:「卿言妄矣。
遍山如堵者,孰非吾赤子乎?來瞻羽旄,民情可見。
設禁遠逐,萬萬乖當。
至於駭機二字,尤豈可語?到處誠如卿言,何異於認子爲賊乎?」 ○左副承旨李東馨言奢侈之弊,請禁燕貿錦緞,下備局。
備局啓:「東人必賤本土之産,反貴異國之物。
凡係服飾所用,捨其綿紬,取諸綾緞,自古成俗,積痼難醫。
今此所啓中,禦用及軍物外,一切禁斷雲者,誠爲矯捄之道,而但公私百需中,亦有不可不用緞屬者,則一切之禁,不無拘礙之端。
此所以昔年,有無紋則許貿,而有紋則嚴禁,區以別之者也。
請更申前禁。
」允之。
是日,自公卿以下,諸司郞官、掖屬、禁軍、扈衛軍官、壯勇、醫、譯、律、曆之屬,皆有所陳,凡三百餘人,而無直言至論之稱旨者雲。
1月23日 ○戊辰,上以昨日應旨進言人忠義金應鬥、禁軍辛翊寧,敷陳有條理。
命銓曹調用,以勵含噤之風。
又命以諸臣所陳,各令該堂,看詳稟處,錄成冊子,藏之廟堂。
○司諫院啓李魯春事,上敎曰:「此啓停與不停,係隄防之嚴不嚴,賜批難矣。
」又敎曰:「院啓旣未承批,則不停不連,徑先退去。
臺臣推考。
」 ○以鄭觀采爲全羅道兵馬節度使,吳載徽爲全羅右道水軍節度使。
1月24日 ○己巳,上連以李魯春之停啓事,有敎,而持平成種仁,又傳啓。
上命喉院勿捧。
喉院啓以臺啓禮重,不敢不捧命。
遞該房承旨。
諸承旨繳還之。
下敎責之。
又敎曰:「臺臣推諉不決,出於畏約顧瞻之計。
詣臺臺臣,罷其職。
」喉院又繳還之。
又責敎曰:「李魯春事,看作巨慝,有若沫血請討者然,此何擧也?誠如臺臣之言也,名曰臺啓,則自按律及流竄,以至削罷遞推,而一發之後,將無可停之日乎?」諫院、憲府,聯箚請還寢。
不允。
命遞大司憲金履素、大司諫沈豐之。
1月25日 ○庚午,以沈豐之爲吏曹參判,趙鼎鎭爲參議,蔡弘履爲司憲府大司憲,宋鍈爲司諫院大司諫。
○敎曰:「平安都事金緻光,卽翼虎將軍之支孫。
待窠內擬,庸示朝家收錄之意。
」 ○敎曰:「予禦極以來,歲首必命開政,爲老人之陞資,而亦宜有一定之規。
每以明年京外之應資人,趁今歲前入啓,待正月二日,提稟下批。
」 ○罷安川君烓職。
烓以社稷大祭初獻官,二更行受誓戒,先時也。
1月26日 ○辛未,左議政洪樂性言:「國典,士族女年九十封爵,而庶流亦是士族之子若孫,似當傍照矣。
」領敦寧鄭存謙、判中樞府事徐命善、金熤議皆同。
允之。
著爲式。
1月27日 ○壬申,命大小科回榜人加一資,著爲式。
○以申大升爲成均館大司成,尋病遞,以李秉模代之。
沈豐之爲司憲府大司憲,金光默爲司諫院大司諫。
○上以承旨洪益弼,老難供職,詞訟熟手,不宜徑遞,命仍前任右尹。
○以李命植爲刑曹判書。
1月28日 ○癸酉,命泮儒應製。
敎曰:「別試在近,春到記適供此時,鄕儒必已鹹簉。
大司成持此禦題,詣本館,招諸生宣示,仍令製進。
京儒之不入於到記者,亦許應製。
」 二月 2月1日 ○乙亥朔,展拜于景慕宮次泮橋,召見應製被選儒生,還禦壽康齋,召見武科回榜人。
2月2日 ○丙子,上嘗親製《關廟樂章》。
至是始用之。
樂以三成爲式。
○以蔡弘履爲司憲府大司憲,李義行爲司諫院大司諫。
○命京兆,訪孝、烈。
○贊善金履安、諮議曺霖,幷陳疏辭。
下諭敦召。
○命旌故正郞全克恒之閭。
尙州儒生全始玉,於泮橋進見也,以其先祖克恒死難事陳之。
命同成均徐有隣査奏。
有隣啓言:「取考其行錄,則克恒以仁廟甲子登科,歷藝文館檢閱。
丙子亂,其父贈左議政湜,以前副學,在鄕倡義。
克恒以禮曹正郞,扈駕入南漢。
時有留司之命,人皆危之,克恒趣駕而出,留城中數十日,賊復大肆搶掠,克恒遂死之。
亂定後,特贈都承旨。
伊後一鄕多士,屢訴於道臣及禦史,請施棹楔之典,而姑不狀聞雲。
事實果如此,則爲國殉忠,有足欽歎,而不可以其子孫之言,輕易許施。
請令道臣,採訪登聞。
」批曰:「旣有褒贈,不必採訪。
特爲旌閭。
」 2月3日 ○丁醜,設食堂於春塘臺,行到記儒生講製。
大司成李秉模、同成均徐有隣,進禦床。
侍臣侍食如儀。
講未畢而日暮,上仍宿于暎花堂。
○以趙鼎鎭爲弘文館副提學。
○弘文錄〈副提學趙鼎鎭、應敎金履鏞、校理成種仁、副校理李太亨、修撰曺允大、副修撰具泰賢。
〉五點鄭福煥、宋民載、李羽晉、李書九、洪聖淵、尹翊東、李彥祜、徐配修、李尙度、李百亨、李晴、李庚運、沈晉賢、申馥、李敬五、樸基正、洪義浩、尹光普、李遇濟、尹羽烈、金履翼、趙雲紀、鄭大容。
2月4日 ○戊寅,禦春塘臺,殿講畢,還禦壽康門。
命掌樂提調徐有寧,率東南關王廟祭享樂工,皆着甲冑,建五方旗,隷習于庭。
蓋以創用樂故也。
○飭中外掩骼,敎曰:「婚不以時,葬或愆期,因年前新定式,內而京兆,外而諸道,每於歲初,抄出錄啓。
而至於掩骸之政,久未提飭,必無修擧之理,更令廟堂,知委京兆及諸道,無論丘壠田畝,有土淺骸露處,部官及守令,躬往遍察,隨所見掩瘞。
」 2月5日 ○己卯,禦春塘臺,試春到記儒生。
製述居首生員尹光顔、講居首幼學安重默,幷直赴殿試。
○以李東馨爲司諫院大司諫。
○摠戎使金思穆,以關王廟獻官,出城外,命招守禦使鄭尙淳兼察。
尙淳牌招不進。
敎曰:「將臣之以兼察出牌,事關師律。
雖文宰,焉敢違牌?守禦使鄭尙淳,越俸十等。
」 ○以吳戴純爲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
○召對。
○仍任訓鍊大將具善復。
○以李聖圭爲司憲府大司憲,金用謙爲工曹判書。
○都堂錄〈左議政洪樂性、大提學吳戴純、吏曹判書金魯鎭。
〉六點,二十三人,皆弘錄所取者,無一增損焉。
2月7日 ○辛巳,召對。
2月8日 ○壬午,以閔鍾顯爲弘文館副提學。
○以徐浩修爲禮曹判書,旋遞,以趙時俊代之。
洪秀輔爲司憲府大司憲。
2月9日 ○癸未,晝講。
○別試初試。
文一二所出榜,各取五百人。
○中批李鼎德爲校理。
鼎德,嶺南人,文元公彥迪後也。
○靈巖郡揪子島前洋,有山東省登州府民人漂至者。
郡守李尙訥,發丁曳其船,移迫近陸之地。
全羅監司李在學,以異國漂船,不待朝令,輕先移泊近陸島,啓請罷地方官李尙訥。
敎曰:「不待問情,輕先出送,擅用民丁,諉以曳船。
漂人去來,猶不知重,則謫中逆孽,豈知撿束之方乎?令兵使嚴棍。
頃日百官之陳所懷也,有以本島別將建置事,爲言。
念其地望太輕,不成官長貌樣,如有募民峙穀之道,陞作別將實窠爲宜。
全羅右水使鄭觀采,則地方官之候風逗遛,旣不請罪,又莫能檢飭。
令該府拿處。
」 ○以李崇祜爲司憲府大司憲,趙城鎭爲司諫院大司諫,旋以李謙煥代之。
沈豐之爲同知經筵事,李命植爲判義禁府事,李漢五爲全羅右道水運節度使。
○遞大司憲李崇祜、大司諫李謙煥。
以吳載純、鄭存中代之。
○校理洪義浩上疏陳八條、二綱。
一曰先身敎以導儲嗣。
二曰略細務以軫節宣。
三曰尊臺閣以開言路。
四曰立親模以正士趨。
五曰省冗費以慮水旱。
六曰鍊軍實以備陰雨。
七曰嚴淩禁以振紀綱。
八曰明賞罰以示懲勸。
終之以推行之本,則曰立志而行之,得人而任之雲。
下批嘉之。
2月10日 ○甲申,設式年監試、覆試。
2月11日 ○乙酉,李泰守、劉漢敬伏誅,罷推鞫。
初漢敬,以兇書,藏於其姪雪雲同囊中,被搜出。
及設鞫,問雪雲同,雪雲同供曰:「漢敬、泰守、命福及趙居士,會三水仁遮洞李文穆家,同作一書。
」文穆者乙亥逆賊夏宅孫爲奴者。
問文穆,文穆證引其隣居林慶華:「居士輩,自慶華所來見,而手持三片紙。
一紙有所書記,書中有錄字。
今兇書亦有錄字,紙樣恰似。
慶華家有文訓長所書宰相名字之冊,金鍾秀、申應周在其中。
若非文訓長所爲,必慶華隣居宋載垕之筆。
載垕,曾與德相,相親於謫所。
又與罪宦孫效忠、李昌順。
昌順曾言:『居士黨,爲萬人,遍於三南,小爲明火賊。
〈作黨搶刼之賊。
〉大則謀逆』雲。
及居士輩,被囚端川也,慶華又言:『居士黨,欲先殺所錄宰相而擧兵。
』且與城內謫居人李獻遂、孫效忠,頻頻往來。
」問文載質。
〈卽文訓長。
〉供曰:「前年寓慶華家,寫千字文,後寓禹德夏〈三水座首〉家,德夏薄待逃去。
」與文穆質,文穆證居士輩,逐日屯聚。
且於千字文卷末,書鍾秀字及前南兵使名,兇書則慶華執筆,載質呼之。
使泰守、文穆,對質。
文穆證,泰守有所書,書中有錄字。
泰守證,目見文穆親寫兇書。
問漢敬,供曰:「兇書,泰守所授,而使渠傳於順安韓姓人。
」問泰守,供曰:「兇書出自禹德夏,使渠傳於順安韓姓人。
崔光秀參見。
德夏言:『此書若傳之,當自京有回報。
其子弼謨,方留京中洪達洙家。
』文穆供曰:」兇書的是泰守所寫。
弼謨在京,住洪達洙家。
在三水,與獻遂切親。
「問德夏,供曰:」德相居謫住其家,果親密,居士輩爲渠告官,逐出境外,其妻患痁,故邀之祈禱,因書托羅暖鎭,使勿禁而已。
「與泰守對質。
泰守證其授書傳順安狀。
德夏不服。
問禹弼謨,供曰:」庚子年,順安韓弼玄,來三水李麟臣家,示一卷曰:「卷中人,皆吾黨。
此書卽秘訣,將有如此事。
』〈兇言不傳,卽謀逆之意。
〉所錄姓名,殆過百人。
有甲山金麟三、李龍範等,而龍範家,有祝文,自稱人頭將軍。
又有稱眞人者,卽端川鄭哥也。
龍範被捉於甲山,而座首金麟三,火其書。
本倅宋迪中欲摘發麟三行賂而放。
」問迪中,供曰:「龍範,稱以神祭,誑誘愚民,故捕之施治盜之刑,龍範非土着。
所謂神祭,殺牛設旗,而自謂學術於利城李把摠,後因營關,加刑放送。
」雲。
自去年十二月,設鞫。
諸囚互相援證,而德夏、效忠爲根柢。
囚繫者殆近數十人,株連者亦甚衆。
反覆盤覈,竟不得要領。
至是德夏、效忠,竝物故,階梯遂絶。
而泰守、漢敬承款。
泰守結案:「行兇節次,入三水地,與同行居土仁宅、光秀,爲本邑座首禹德夏所邀,入於房內,坐於竹器懸架之下。
授一封書,潛囑曰:『此書必須緊藏善傳也。
』其書題目絶悖,辭意極兇。
而受置懷中之際,爲光秀所傍見。
同伴中漢敬,義結兄弟。
托以謫居,李生之書,要傳順安韓哥之家,藏於漢敬囊中。
到端川爲夜巡所捉,官庭搜撿之際,情節盡爲綻露。
謀逆同參是實。
」漢敬結案:「行兇節次,囊中兇書,俱是罔測不道之說,而一從泰守之言,將爲轉傳之計,兇憯情節,已盡昭著。
謀逆同參是實。
」鞫廳議啓言:「光秀參見德夏之兇書,仁宅目覩漢敬之囊藏,與泰守、漢敬,爛漫酬酢。
文穆兇書,造出雖曰落空,居士徒黨,將擧大事之說,聽而不告,難免知情之律。
況林慶華、宋載垕,手竄兇書,丁寧指告,竟歸虛妄,自有誣人之律。
三囚下送本土,仍施典刑。
昌順於兇謀,無不參聞,至以萬衆擧事之說,說與文穆、載質,留接德夏之家,難掩參涉之跡。
兩囚下送本土,限死刑訊慶華、載垕,不無可疑之端。
李昌京、文穆酬酢,不過塗聽。
居士往來,又未目見。
此三囚,容有可議。
宋迪中、禹弼謨,施威嚴問,終未歸一。
待李龍範就拿,更問。
」敎曰:「此獄根柢,在德夏,而旣物故。
泰守、漢敬,已結案。
效忠,徑斃,無更覈之道。
載質下送本道,加刑島配。
昌順濟州爲奴,昌京島配,慶華、載垕放。
效忠支屬,令刑曹査處。
弼謨下秋曹嚴囚。
達洙島配,韓赫移秋曹決處。
雪雲同爲奴,宋迪中嚴刑還配。
」仁宅、光秀、文穆,後因道臣覈啓,竝斬於三水府。
諭道臣曰:「遐土愚氓,始雖不識奸謀,今當怳然大覺。
莫如嚴飭守宰,宣諭朝家懷保之意。
更勿以無緊之事登聞。
」蓋上意在鎭安也。
2月12日 ○丙戌,以李秉模爲吏曹參判,嚴璹爲司憲府大司憲,樸天行爲司諫院大司諫,鄭昌聖爲判義禁府事。
○三司〈大司諫樸天行、司諫李濟萬、持平宋煥德、校理樸基正、修撰趙雲紀。
〉合啓:「今番按獄,議啓輕遽,大失獄體。
請委官左議政洪樂性削黜。
」批曰:「律名無已太過?獄體顚倒。
大臣豈或歇後?亟停勿煩。
」 ○司憲府〈掌令洪樂淵、持平宋煥德。
〉啓言:「德夏以煥億之幕屬,饋問竄謫之德相,締結徒黨,潛授兇書於泰守、漢敬,而忍杖徑斃。
請施孥籍之典。
文載質、李昌順,德夏之家人,金命福、宋鬥一,泰漢之同伴。
洪達洙,負犯狼藉。
請寢酌處之命,仍令設鞫得情。
」幷不允。
○司諫院〈大司諫樸天行、司諫李濟萬〉啓言〈德夏、載質事同憲啓。
〉「宋迪中之與樂彬換錢,已極駭惋,旣捕龍範,受賂先放。
請依前嚴囚。
」又論金吾堂上按獄之失。
竝不允。
○左議政洪樂性、判中樞府事徐命善、李福源、金熤,引義出城。
遣承旨敦諭。
樂性以爲:「接獄無狀,願伏邦憲。
」傳諭至四。
又遣都承旨,命待大臣入城,城門下鑰。
命善等以爲:「按獄之責,與時任無異。
」又遣承旨傳諭。
遂入城胥命。
○以李在簡爲刑曹判書。
○修撰李尙度上疏曰: 科擧之得失,關治道之汚隆,而講製之判爲二途,大違考藝之本,庭謁之閱於片晷,不成試士之體。
初試入門,淆雜已極,陞補爭畫,躁競滋長,其不可不矯正也,明矣。
雖以易書一事言之,試券之多,比古十倍,考閱之期,隨歲益促。
以古之寫吏之數,寫今之試券於試期之內,行不得之事,草率苟簡,反不如不易書之爲愈。
殿下臨禦之初,廣詢矯捄之策,有識之期望,宿儒之顒企,十年于玆。
伏願益勵奮發之志,克成科場久遠之制。
批以令廟堂稟處。
○命全羅道觀察使李在學越俸。
黑山島前洋,有異國人漂船,屯長逐之,更泊楸子島。
屯長護送羅州牧在學以聞。
敎曰:「柔遠交隣之義姑舍,恝視其萬死餘喘,乃反逐送彼人,以我國謂如何?令道臣,査出屯長姓名,嚴刑本島別將,陸地定配,地方官罷黜。
」始不能察飭,又不警動,道臣之矇然,曾所不料,有是命。
2月13日 ○丁亥,左議政洪樂性免。
上以閱獄失實爲敎,遞之。
○判中樞府事徐命善等,陳疏請罪。
敎曰:「原任參鞫,近例之謬耳。
雖鼎席俱備,委官一員,進去試場,命官亦然。
本府掌故可按。
卿等處義,誠莫曉也。
」 ○復拜領敦寧府事鄭存謙,爲議政府領議政。
敎曰:「卿以恬雅之操,就閑一念,每在釋負。
囊時則許副,今日復畀,非予曲諒,前後有殊。
見今揆地一空,原任無故者,獨有卿一人耳。
領府老且病,三判府聯章請譴,前左揆又蒼黃去國矣。
吾之相,舍卿其誰?卽起造朝,康濟時艱。
」 ○三司合啓洪樂性事批曰:「免相之命,出於嚴鞫體、重廉防之意也,止此可矣。
速停勿煩。
」金吾堂上事,敎曰:「削黜過矣。
譴罷可也。
」 ○執義李思祚上疏言: 今之臺啓,隻論按獄之臣,不及參鞫諸臺。
凡獄體,委官主其事,臺臣主其論,而一味伈洩,漫不可否,前後參鞫諸臺,竝譴削。
不允。
○以金光默爲忠淸道觀察使,金鍾秀爲世子右賓客。
○敎曰:「《羹墻錄》,將始印。
纂輯堂上中金尙集、尹蓍東,監印堂上差下。
」 2月14日 ○戊子,召對。
○敎曰:「宮闈令,所任至重。
今於祭報府〈以祭官塡差人姓名,報司憲府。
〉,皆是苟充。
承傳色、中官罷職。
此後自內侍府,列書受點。
」 ○大司憲嚴璹、掌令李錫夏等,上疏言鞫獄事。
不納。
○獻納李師濂上疏。
一曰修實德,二曰勤聖學,三曰愼辭令,四曰謹節宣,五曰恢聽納,六曰嚴懲討,七曰右文治,八曰勵廉恥,九曰擇知擧,十曰用人才,十一曰立紀綱,十二曰節財用,十三曰禁奢侈,十四曰廣儲蓄,十五曰嚴考績,十六曰折宮房,十七曰抑武弁,十八曰簽良丁,十九曰修武備,二十曰習操鍊。
下批嘉之。
仍令廟堂,逐條論理稟處。
○平安道觀察使鄭一祥,以禮部日食咨文,啓聞。
咨文中,有皇帝諭旨一度。
其略雲: 乾隆五十一年正月初一日,日有食之,停朝賀。
朕仍於內殿,恭設香案,以申敬謹惕若之意。
至於誕頒詔旨,責躬求言,反涉虛文,而蓋惟事天之道,宜以實。
爲人君者,敬天勤民,日愼一日,乃職分所當然。
卽大臣、言官,應行陳奏,事當隨時入告。
詎因日食方始,下詔求言耶?至薄蝕日時度數有定。
昔康定元年正月丙辰朔,應日食。
先是日官楊維德等,請閏于庚辰年,則日食在前月之晦。
帝曰:「閏所以定天時,而授民事,其可曲避乎?」不許。
所見甚爲合理。
凡日食,欲以合朔,移于晦日,尤爲非。
是君人者,當因此益加戒懼。
至於以改移爲消張之說,則尤斷斷不可。
朕踐祚之時,卽扣天默禱,若蒙天佑,享國至六十年。
卽當傳位歸政,不敢如皇祖之數。
逾花甲今幸五十年,壽踰古稀,康強如昔。
惟有宵旰勤求,不遑暇逸,以仰副上天眷顧之殷、祖宗付托之重。
設以天變爲可消弭,卽於今歲歸政,則是欲移咎後人,圖缷己責。
如宋高宗年未六十,傳位孝宗,置軍國大事於不聞,不獨無以對天,竝無以對子。
朕豈肯出此乎?從前推步天行度數,乾隆六十年乙卯,亦當正朝日食,與今歲同。
若於是年歸政,則値嗣子首歲元朝,尤屬非宜,朕心亦有不忍。
何如以是歲爲朕臨禦六十年頤和錫福之餘,卽以次年爲嗣子迎麻改元之始,國祥家慶,天日重光,以符朕首祚之祈?然此願亦不敢期,惟日孜孜,以靜俟上天垂佑耳。
將此通諭中外。
雲。
2月15日 ○己醜,仍任戶曹判書趙?。
○以鄭民始爲鹹鏡道觀察使。
○敎曰:「十室之邑,必有忠信。
以都城幅員之廣,京兆所奏敎烈,豈止於六人乎?使之更加搜訪。
」 ○以李在恊爲判義禁府事,徐有隣爲弘文館提學,尹承烈爲司憲府大司憲,尹行元爲司諫院大司諫,旋以趙城鎭代之。
2月17日 ○辛卯,行抄啓文臣親試。
○召對。
○以李聖圭爲司憲府大司憲。
○副校理沈晉賢上疏曰: 兩司聯箚,論斥大僚,此朝廷之大議論,焉有爲臺臣,而就質箚本於大僚之例乎?向於鞫坐將罷之際,兩司長官,以聯箚草本,出示大僚,以質勘律之輕重,此何擧也?其將曰可則可,曰否則否耶?將論其人,而與其人相議,已是臺閣之羞恥。
今斥大臣,而就大臣求質,此誠淸朝之變怪。
大臣之求見,未爲得當,臣實惜之。
而臺臣之壞損體貌,殆無餘地。
此等臺閣,適足爲搢紳之嗤笑,將焉用哉?臣謂前大司憲吳載純、大司諫鄭存中,竝施刊改之典,斷不可已。
批曰:「向來聯箚,意謂出自己意,參以公憤,不料其署經於稠座之中。
貽羞臺閣,莫此爲甚。
吳載純、鄭存中,竝削職。
」 2月18日 ○壬辰,以李在恊爲判義禁府事,洪良浩爲司憲府大司憲。
○先是,上命司謁,召承旨入侍,而偶忘其座次,不稱該房與座次,單擧姓名。
明日承旨入對白狀。
上曰:「請罪甚得體。
凡於筵席,自上亦不以姓名呼之。
不但於承宣爲然,雖翰注兼春秋,亦莫不然。
幺麿司謁焉敢乃爾?該司謁先汰,令攸司重治,以懲無嚴之習。
」 ○行別試講。
舊例,初試人,從自願講一經後,許赴會試,而法久漸弛,有名無實。
至是飭考官,申嚴古規,初試三百人入格,僅三十餘人。
2月19日 ○癸巳,禦瑞蔥臺,試射。
○以尹光紹爲知敦寧府事,姜杭爲知義禁府事。
光紹司馬回榜,年八十進見。
杭居嶺南,老不能赴召,故有是命。
○拜洪樂性爲領敦寧府事。
○降順天府爲順天縣,以逆賊泰守胎生邑降號也。
吏曹又以逆賊胎生安州牧,請降稱安北縣,改稱平安道爲平寧道。
敎曰:「平安道自古豈無逆賊,而道號之不改,必因接隣彼國,文簿去來,有掣肘之端故也。
」下廟堂議,大臣亦以仍置爲宜。
遂寢之。
2月20日 ○甲午,領議政鄭存謙,上疏辭。
不許。
2月21日 ○乙未,禦仁政殿,放生進榜。
○兵曹啓:「放榜時,禁軍將李壽鵬,殿庭橫竹。
請先汰後拿。
」橫竹雲者,吸煙茶也。
嚴棍定配。
2月22日 ○丙申,獻納李師濂上疏言: 故相臣金尙容之江都殉節,日星爭光,孰有異議於其間?而前留守嚴璹之江都詩有曰:「誰禁提攜親禦港,徒聞慷慨自燒樓。
捐生幸免爲俘辱,等死那堪若偶羞。
」噫!詆毀死國之忠,加之以木偶之目,不意盛世,有此駭悖之口氣。
其宅心不正,昭不可掩矣。
安川君烓,性本狂悖,濟以貪鄙,同堂之間,惡言相加,其敗倫無恥,不可置之。
且夫陵、園幸行時,士民之傾都出觀,非可設法禁之也。
趙圭鎭之所懷,極其悖謬。
犯蹕之請,旣涉乖當,慮患之語,大失審擇。
請竝施譴削之典。
批曰:「嚴璹事,事屬文字,而所關不輕,問于大臣處之。
安川君烓事,令本寺査稟,烓竟削職。
趙圭鎭事,豈但曰駭妄而已。
初欲配於輦過地方,以謝觀光民人,念其言雖奊詬,旣出於求助之日,所以至今泯默者也。
」 ○賓對。
領議政鄭存謙言:「金鬥默,卽賊恭同堂之親。
豈可置之儒選?請亟命削逸。
」上曰:「若是劇賊近屬,則當施之矣。
」存謙曰:「與賊恭爲從兄弟雲矣。
」上允之。
又言:「臣見嚴璹之江都詩,則於故相金尙容,顯有侵貶之意。
公議峻發,推上朝廷,則惟當亟從臺請,明示好惡,然後可以扶植世敎矣。
」上曰:「雖尋常辦死之人,固當成美稱道之,何可發之於文字之間,有若嘲笑其浪死耶?然則自古及今,死於節者,皆可謂浪死,而目之以木偶乎?且當時不幸有忠臣義士殉國之擧,則後人之經是地者,必景仰其高義,衋傷其遺躅,其出於吟詠者,將興愴起感之不暇,而此則反是,不徒不成其美,又從以譏之,豈非大有關於崇節義之道乎?予嘗以爲立慬勝於立功。
爲國立功者,猶不可斥之,而況爲國殉身者,豈容他議於其間乎?其在樹風勵世之道,不可伈洩。
臺啓許令依施。
」 ○嶺南儒生金濟默等,上疏請陞文正公金尙憲,安東木石居遺墟祠,爲書院,仍賜其額。
批曰:「先正系貫是府,遯跡是地,是府是地,烏可不以先正侑之祠,以慰嶺人景仰之思?爾等雖以陞院爲說,予以爲就其祠宣額,無改舊觀,庶不悖於木石與居之素守。
」賜祠號曰西磵。
又敎曰:「西磵祠宣額日,遣近侍緻祭,朝因納言疏,語到文忠節義,有所起感。
際此賜額文正之祠事,可謂不偶然。
江華忠烈祠,蔔日緻祭。
」 ○以李秉模爲同知經筵事,趙尙鎭爲弘文館副提學。
○仍任行副司直趙時俊宣惠廳提調。
○正言李羽晉啓言:「近來風俗薄惡,民彜倒喪。
陽智富民,有父子爭財者,爲官長者,乃反扶護其子,捉囚其父,官作財主,印成文券,分割其産雲。
如許傷倫亂俗之民,不可以微賤而不論。
且以該縣監言之,閉閤思過,雖難責之人人,豈忍爲此助虐之擧乎?臣謂陽智縣監柳詢,爲先削去仕版,該邑民,令道臣,嚴査加律勘斷,以淑風敎。
」從之。
又啓言:「我國所謂居士雲者,非僧非俗。
名漏編籍,身無役布,卽流民之最殊常者。
況近者兇徒,又從此輩現發,慮患之道,不容泛忽。
且河東界一面,全爲此輩所聚,本邑纔經賊窟。
請令道臣,散置各邑,充定軍役宜矣。
」上曰:「此類,固宜痛禁,而今若散置各邑,則是以河東一村之害,遍貽諸路,未知其穩也。
且該道有道伯守宰,此等事,不必煩朝廷矣。
」 2月23日 ○丁酉,召對。
○時,鄭妻安置坡州村舍有病,遣中使問之。
上驟聞牧使柳文植驅逐中使,仍令卽其地定配。
命京畿觀察使嚴査罪之,旣査,文植實不然,遂不問。
2月24日 ○戊戌,奎章閣直閣會圈。
七點鄭大容,六點尹光普、金履翼。
○以趙?爲奎章閣提學,鄭大容爲奎章閣直閣,金宇鎭爲吏曹參議。
2月25日 ○己亥,謁孝陵,行酌獻禮,仍謁禧陵。
敎曰:「今日拜陵,不可無伸誠錄舊之擧。
坡平府院君家,遣承旨緻祭,奉祀孫錄用。
故儒臣金麟厚契遇,可謂曠絶千古。
亦令蔔日緻祭,其子孫,今日政,本陵參奉擬入。
」還至晝停所,召見京畿監司及各務差使員,使之各陳邑瘼,令廟堂稟處。
至梁鐵坪,受軍禮,令諸軍作合戰狀。
夕還宮。
2月26日 ○庚子,敎曰:「聞坡平府院君〈靖憲公尹汝弼,卽忠毅公任之父。
〉墓制貶葬,至今未復,其孫忠愍公廷俊,又殉節於适變,而亦未旌贈,令該曹,詳問稟處。
禮曹言:」靖憲公汝弼,當乙巳禍作,擧家無孑遺,而獨以國舅,減死竄龍仁,尋放還。
及疾革,命復爵禮葬,而乃以子孫之在罪籍,遂自貶葬于交河。
忠愍公廷俊,孝廟時,贈兵曹參判,旌閭。
肅廟時,加贈兵曹判書贈諡,竝無闕典雲矣。
「敎曰:」錦城府院君,卽孝陵國舅也。
昨日又仁宗朝誕辰也,以是日拜是陵,事不偶爾。
兩府院祀孫調用。
「 ○敎曰:「昨日敎場,耀武禁衛營,則陣不成伍,旋又奔潰,旗甲殆無全者。
及其禦敵,則向臺一面,如例發銃。
昔在先朝閱武時,猶以壇後向放,嚴禁定式。
此亦難免不審。
禁衛大將徐有大罷職。
」 ○應敎趙濟魯等,聯箚言:「鄭妻居住之所,不當遣中使看病。
」敎曰:「法自法,恩自恩。
時節遣問疾病存恤,卽當然底事。
爾等猶可勸予爲之,乃反論陳。
惜乎不曾讀前輩奏箚也。
」 ○京兆奏諸部掌內,古塚之露骸崩頹者,凡修築二千五百餘所。
○判下輦路之上言一百五十餘度。
長湍人邵泰碩上言:「自謂系出康節,而大明左統府邵英〈《明史》作榮。
〉後孫也,乞免軍籍。
判曰:」無論康節後孫,統府後孫,豈可侵徵。
分付道臣。
「全羅道進士李敬緝等上言:」故縣監梁子澂,卽己卯名賢山甫之子。
受業於先正臣金麟厚,麟厚大奇之,以女妻之。
遂專意學問,造詣日深,爲先正臣李滉、李珥、成渾諸人所推許,而鄕人以孝聞于朝,拜居昌、石城兩邑宰。
其後先正臣宋時烈,撰狀稱揚,而尙闕俎豆之享。
若於麟厚之祠,以此配食,何異考亭之勉齋乎?「下禮曹,禮曹言:」粵自肅朝丁醜,湖南章甫,請以子澂,配食於筆巖書院,而迄今未施者,已是士林之抑鬱。
請上裁。
「敎曰:」以先正之女壻,接先正之嫡傳,又出入諸先正之門,許令配食,義無不可。
況於先正家,纔親撰祭文賜祭,又命錄後。
此時此擧,事不偶然。
許之。
「又啓言:」抱川人鄭淳上言,其先祖贈吏曹判書希登,請依持平金?例,贈諡矣。
希登,乙巳死直顚末,昭載國乘,則宜在太常議諡之列。
「下吏曹。
吏曹啓:」希登實蹟,旣在國史,且有同時,死直人金?賜諡之例。
況今舊申重回,士林增傷,特許賜諡,恐合褒忠之方。
「敎曰:」議大臣。
「旋竝賜諡。
吏曹又啓言:」知禮人李遂泰上言,其先祖淑琦,請蒙節惠之典矣。
淑琦,官戶曹判書,錄一等勳,在法當易名。
雖過百年,不宜終靳。
請下弘文館。
尙州人李國培等上言,本州忠烈祠配享人,故忠臣金宗武,卽副提學就文之子。
壬辰倭奴入寇,宗武以沙斤察訪,隷李鎰軍中,軍敗,宗武與尙州判官權吉竝死之。
事在《懲毖錄》中,業已旌閭,請蒙貤贈雲矣。
多士陳請,公議可見,請依施。
「允之。
又啓言:」楊州人李海普上言,其先祖忠肅公李尙吉,立慬江都。
請依金尙容、宋時榮等例,竝蒙不祧之典矣。
尙吉死義,昭載國乘,一體不祧,無所不可,勳臣外不祧,旣非國典。
請上裁。
「批曰:」宋時榮,旣許不祧。
此無異同。
許施。
「 2月27日 ○辛醜,禦春塘臺,設別試文武科殿試。
原榜人試表,直赴人試賦。
文取樸猷煥等三人,武取姜聖祐等三十人。
○以吳大益爲司諫院大司諫,旋以權以綱代之。
○領敦寧府事洪樂性,上疏引按獄不善之罪。
不批敦諭,削偕來承旨洪仁浩職。
以仁浩之陪往諭旨也,不詣朝房,而自其家,爲乖例也。
○設式年文武科會試。
2月28日 ○壬寅,持平閔彛顯,上疏辭職。
批曰:「向日敦召,罄悉至意,冀回若浼之心,庶副如渴之望矣。
巽章又到,遯志益堅,瞿然失圖,繼以悵缺。
噫!士生斯世,自非果忘者,豈不思出而行道,展布所蘊耶?況爾初非高蹈之士,本是世祿之臣,同休共戚,愛君憂國之心,寧後於他人?而剡薦之登,已過三載,旌招之禮,凡厥幾次,一向邁邁,固守東岡,此豈所望於爾者哉?莫非予緇衣誠淺,權輿不承之緻。
反顧慙恧,無以爲喩。
顧今春晷漸長,冑筵將開,輔導之方,此時爲急。
微爾讀書之士,誰任薰德之責?爾須諒予諄複之諭,體予虛佇之望,復勿固辭,賁然登道。
」 ○諮議曺霖,上疏辭職。
批曰:「爾以白首窮經之士,其於此箇義理,想必講之有素,而固守林泉之志,若浼弓旌之招,無乃以斯世,謂不可以有爲歟?不然,爾之今日處義,豈不有乖於幼學壯行之義耶?噫!前後敦召,罄悉心腹,而遐心莫回,巽章又到,反顧歉歎,無以爲喩。
況今春氣向暖,日晷漸永,尺衣看長,冑筵將開,顧爾所帶之職,卽是靑宮輔導之任。
爾須幡然登途,用副至意也。
」 ○副修撰李晴上疏略曰: 竊惟,事有本末,治有先後。
本者何?修身是也。
先者何?養民是也。
修身之要,卽窮理誠正。
養民之要,卽厚生修敎。
所以行之者一也,一者,誠也。
殿下聰明睿智,卓越百王,而其發於外,則終朝引對,未見籲咈之美事,日昃勞勤,徒欠保嗇底工夫。
絲綸之間,辭氣太露,黜陟之際,嘉怒或偏,施措近於文具,聰聽詳於細務,則修身之方,恐欠於誠矣。
當春則下賑恤之音,遇歉則施蠲減之澤,近自都畿市廛,遠至峽野嶺海,爲惠於民者,可謂盡矣。
而若諭目下所見,則賦役頗煩,農民無甔石之資,海澤有稅,浦人失魚鹽之利。
隣族之徵未祛,煙戶之役不均,田政或紊於俵災,兒弱尙患於簽丁,則養民亦欠於誠矣。
伏願盡修身之誠,以極養民之誠。
又曰: 春宮溫文之姿已著,英睿之識日啓,非不簡於賓僚,而尤宜廣求宿德,以畀保導之責。
蓋取人雖以文學爲先,如或偏重,則重厚純懿之人,或不得見售,敏慧捷給之輩,或不免襍進。
子曰:「與其史也,寧野。
」惟殿下,深留意於從先進之治,以遺我春宮。
「 批曰:」登瀛陳勉,當留意焉。
「 ○冬至正使安春君烿、副使李緻中等馳啓言:「臣等十二月二十二日,到北京,詣禮部呈表文。
禮部言:『大臣和珅以爲:「二十四日,卽張家佛生日,皇帝親幸松竹寺,使臣當接駕。
」臣等伊日,詣神武門外等候。
皇帝乘黃屋轎出,禮部尙書德保前奏曰:『朝鮮使臣接駕矣。
』皇帝問曰:『儞國王平安乎?』臣等謹對曰:『平安矣。
』越三日,禮部令詣鴻臚寺,同琉球貢使演儀,除日參除夕宴於保和殿,坐臣等於琉球使之上。
正朝賀,以日食免。
初八日,皇帝設歲首宴於紫光閣,令臣等入參。
設倡優襍戲,賜臣等緞疋有差。
初十日,皇帝幸圓明園,臣等祗送于三座門外。
和珅指點而奏,皇帝注視之。
後數日,召臣等詣軍機房,禮部侍郞達春,以黃盤,盛白玉如意一、玉器二、玻璃器四、硯二、絹箋二束、筆墨各二匣,授之曰:『此乃皇上親揀送于國王也。
』臣等祗受。
及上元曉,臣等入光明殿陛上班次,觀放生戲。
過午,又入山高水長閣。
達春引臣等,至禦座前,行一跪三叩頭,謝珍賜也。
觀角觝技乍退,設盒燈、炮??、鞦韆諸戲。
越翌日,禮部郞自圓明園,來宣皇旨,令臣等製詩以進。
臣等各製七言律一首以進。
禮部尙書德保,要見臣等詩遂和,而又要臣等和之。
後數日,臣等詣軍機房,德保,以皇旨,賜臣等各緞絹筆墨等物,賞應製詩也。
少頃,皇帝禦山高水長閣,德保引臣等,入違禦座數步。
皇帝曰:『儞們善詩矣。
』德保令臣等叩頭。
皇帝又曰:『今有贈於國王,而道途遙遠,不必專價緻謝,歸傳可也。
』臣等對如禮。
德保令叩頭,又令坐內班,觀燈戲。
皇帝賜饌。
向晦,皇帝入。
德保令臣等隨入,有小湖,春氷未泮。
皇帝乘雪馬,狀如龍舟。
臣等亦乘雪馬,涉湖登岸。
皇帝入慶豐圖,坐於樓下,背設琉璃屛。
和珅引臣等,坐陛上。
設燈戲,及倡優雜戲。
須臾退。
翌日。
臣等交納歲幣方物於內務府、武備院等衙門,表文自內閣,翻淸入奏。
二十八日,旨下通官言:『元朝賀,以日食停免。
二月五日,皇帝當陞殿受賀。
』禮部奏朝鮮、琉球使,當隨百官行禮奉旨。
及是日,入太和殿行禮。
禮畢,坐臣等於二品班末,賜酪茶。
聞皇帝將幸南海子打圍,又幸西山,又幸太原府五臺山燒香。
五臺去燕都七百裡雲。
」 2月29日 ○癸卯,賓對。
領議政鄭存謙言:「廟薦之法,籌司諸堂,各薦三人,輪示諸堂,謂之回公,然後始爲薦望者,法意有在。
近則諸堂輒書不薦二字,此非古例。
請嚴飭。
」從之。
又言:「修撰李尙度疏言,科場易書之弊,切中時病。
宜有寬限之道矣。
」上詢別試試官。
行司直李命植言:「今科初場二千四百券,終場一千二百券,以五十書吏,何以盡謄乎?大抵易書,無甚防奸矣。
」右參贊鄭昌聖言:「易書蓋爲防奸,而近或以朱草〈易書後以朱筆書査同、枝同,故稱朱草。
〉誤書,取覽本草,實無所益,徒損經費矣。
」存謙曰:「舊典也,隻當稍緩其限,不可輕議更革矣。
」從之。
江華留守樸祐源啓言:「本府鎭撫營屬邑富平、延安、豐德、通津四營將及統禦營屬鎭喬桐、永宗,雖屬於本府,而初無府藏左符。
請依他閫例造置。
」命下兵曹。
又言:「江都軍餉,本十七萬有奇,京司之假貸及各道區劃者,爲十三萬有奇。
京司還償,雖難輕議,三南之劃送移轉等名色,使今還償爲宜。
」命下備局。
備局言:「推還貸穀,以儲軍餉,誠得宜,而難責其一年內,盡爲輸納。
湖西限二年,嶺南限五年,使之盡還爲宜。
」上曰:「量戶較分,必須相當爲可。
然限年還報,亦無妨。
依爲之。
」 2月30日 ○甲辰,以李命植爲藝文館提學。
三月 3月1日 ○乙巳朔,禦摛文院,行抄啓文臣親試、召見別試入格人樸猷煥等,令各製進進退表。
設三日製于院門外,居首吳大坤直赴殿試,仍齋宿院中。
3月2日 ○丙午,詣皇壇,行省牲省器禮。
3月3日 ○丁未,敎曰:「肅廟禦製,有三忠圖像贊,而祠在永柔縣臥龍山,三忠畫像,俱在此寺雲。
祭文當親撰,遣近侍緻祭。
聞忠烈祠緻祭在今日,而寧遠伯影堂,在本府雲,亦令一體緻祭。
」 ○英陵補土之役告畢。
監董官禮曹判書李文源、地方官驪州牧使李重馥,竝加資。
陵官、監役以下,施賞有差。
○以李文源爲工曹判書,趙鼎鎭爲吏曹參議。
3月5日 ○己酉,設式年文科生劃試。
3月6日 ○庚戌,初,平安道觀察使鄭一祥啓言:「龍川府之彌串鎭薪島,距陸爲六十裡。
彼人每來漁採,故自本府,如例送校搜討矣。
將校等言:『彼人之潛接本島者,爲五百八十八名。
船大小三十餘艘。
草幕四十餘所。
』卽以昨年鳳城將移牒有曰:『無公文犯境者,逢輒殺之。
』之意,諭之,又以鳳城將,待氷解出來勦捕,汝等竝爲魚肉。
須卽速還本土雲爾,則彼人等以謂:『此地魚場,爲天下第一,故傾財費力,有此冒犯。
願限秋寬暇。
』而實無意撤還。
故該府使,與該鎭僉使,方率砲手三百餘名,入島盛威,期於逐送,而此胡之來接本島者,驅去復來,積有年所。
今若一直肆頑,終不撤歸,則勢將失石從事,而如非朝命,不敢擅便。
」雲。
敎曰:「向來追逐,旣不能着意。
及今該守之馳報,反欲請罷。
跡涉委咎,事極未妥,卿則推考。
令廟堂回啓。
」未幾,一祥啓:「水軍防禦使柳鎭淑、龍川府使李潤彬等,以搜討事,船泊薪島,招其頭目胡人,示兩國約條。
渠亦曰知罪,而終無歸意。
故念其追逐之道,莫如勦巢,乃於草幕及新造船漁網之類,幷燒之,則其乘船浮水者,先歸船,掛泥坂者未及去,官兵留島中,期於盡逐。
」廟堂又飭之。
敎曰:「追逐固無不可,而燒船焚幕,終涉輕先。
且月三搜討,自是常典,而屯聚多年,巢穴已成,決知非昨冬以後未盡追逐也。
事當先修我國之紀綱,然後方責彼人之犯禁。
廟堂未嘗議到於反己之方,而惟恐責彼之或緩,籌邊之策,果如是乎?」一祥又啓盡逐狀。
上詢時、原任大臣,欲罪道、帥臣與守臣。
判中樞府事徐命善以爲:「徑先焚蕩,誠有妄率之失。
昨年鳳城將之馳通,旣有逢輒銃殺之語,兵器從事,雖非可論,掃蕩窩窟,亦係不可已之政。
若以此勘罪道帥臣,則日後搜討。
恐難措手,至於發覺未早,費力追逐,則溯其弊源,不可無重勘懲後之道。
」判中樞府事李福源以爲:「今此薪島來接之彼人,與一時往來有異。
苟有可逐之方,則兵刃之外,皆可從事守令、邊將,所當於入島之前,先爲議定於道臣及廟堂,而不此之爲,乃於入島之後,倉卒擅便,至於燒幕、燒船之境,初旣踈忽,終又妄率,不可無罪。
」領議政鄭存謙以爲:「此事之不報營閫,臨時擅便,誠爲妄率,而究其本,則專由於搜討不行,發覺未早,終至於動軍焚燒之擧。
道、帥臣宜先受罪雲。
」上曰:「邊禁雖嚴,卽國綱中一事。
國綱立,則邊禁不期嚴而自嚴。
今番龍川事,予則以爲大係國綱。
奚但曰妄率而已乎?名以追逐,則燒船焚幕,猶涉雍容。
大而移咨可也,馳通可也。
小則動一邑之兵,蕩其巢穴,殲厥種落,亦無所不可。
而旣請朝家處分,向後擧行,但當恭竢回下,豈敢擅便從事,輕易下手乎?厥初狀辭中,以義喩之,以威脅之雲雲,已難免自專之罪。
設令彼人知罪撤歸,尙雲不可,而況大於此之擧措乎?彼雖殊類,卽亦人耳。
苟不能曉,譬以動得,則處置豈患無方?而今乃徒恃兩力之強弱,務快一時之觀聽。
積薪厝火,煙焰四漲,連抱之材,巨鱗之網,盡入煨爇之中,鬱攸所過,鷄犬亦空,使數百商人,頓足鼠竄。
想來光景,無異吾民。
此非區區於小仁而有是敎也。
忠信之敎,豈容若是?彼雖畏威永遁,眞所謂勝之不武,伊況早晩重來,灼若觀火,乘機逞憤,理所必至?繼今邊門,竊恐無往而不生釁。
當是時也,雖使十百輩龍倅,以塞其困我之嘖言,隻見其無益,而有害也。
藉令此擧,專出龍倅之獨辦,爲道、帥臣者,宜有登時論勘,又若道、帥臣所爛議,而授計者,何無一言關由於廟堂也?前冬追逐時,不逐曰逐,是欺朝廷也。
及今傳聞轉播之後,偸鈴之罪,自知難掩,囊檄之謀,欲巧反拙,數三邑鎭,紛然啓罷。
不揆邊奇之嚴密,以緻隣藩之繹騷,矛盾甚矣,妄錯極矣。
藩閫之不畏國綱如此,何責乎邑倅、鎭將之不守法?又何責乎彼人之冒幹禁條乎?道、帥臣地方官,焉逭重勘?而迎送爲弊,雖不足恤,說者以爲:『若因搜討事坐勘,恐緻邊禁之解弛。
』審如是也,付之慮患之義,宜念含垢之方。
平安監司鄭一祥、兵使李漢泰緘辭,從重推考。
龍川府使李潤彬,姑先越俸十等。
宣川府使柳鎭淑,觀於洋中逗遛,可知其慌亂避事。
奚暇節度方略於屬鎭守宰乎?官是上官,罪難倖免。
不能前進之罪,終不可歇。
看此一款,無關於搜討,今之持峻議者,亦似無雌黃。
令該府,拿問處之,搜討之中廢,不可不另行査究,第令該道,考出年條,指名狀聞。
說者又以爲:『今已追逐,可謂無事。
』而利之所趨,死猶不避,夫豈畏一時嚇喝,更不敢窺我境跬步地乎?大抵薪之爲島,輿圖雖屬於我方,道裡偏近於彼壤。
在我有九渡河之難,在彼有一抗葺之捷。
土沃而魚肥,冠於天下,豈必以我等棄之地,較彼必爭之勢乎?然此疆爾界,自成鐵限,固不宜割而與之。
一與之,更難充谿壑之慾,爲今之計,莫如斥絶,而且思之,關西之沿江七邑,關北之隔坪六鎭,諸凡地相隣,而居相接者何限,隔一衣帶之水,幾乎煙火互望,而未曾聞,因是生釁。
本島距邑治爲百裡,距民衆爲一舍,則又何爲而察近而忽遠耶?今所謂移咨馳通之說,決知爲知一,未知二也。
但當修明我國之紀綱,使彼我之人,逈然知不可冒犯,斯其可矣。
何必放銃而殲殪,抽矢而勦滅,又從以焚其網、燒其船,方可謂快於心而利於國乎?從今申復月三搜討之制,來則逐之,不來則已之,目下籌策,似無出此。
廟議如無異同之見,以此行會本道。
」 ○敎曰:「禁軍兩等內試射,皆是宣薦士夫,則傳告箭修試記,自內侍府擧行,不無爲弊之慮,一依宣傳官試講例,傳箭則宣傳官及武兼爲之,試記則別軍職、宣傳官中,臨時稟旨。
」 ○領敦寧府事洪樂性上疏引咎。
賜批慰勉。
○贊善金履安,上疏辭職。
溫批不許。
3月7日 ○辛亥,以沈頤之爲羅州牧使。
○召對。
○司諫李濟萬啓言:「李潤成之負犯何如?而臥死牖下,已切輿憤。
今有以潤成子婦節行事,發通文呈該府,而位居崇班之人,裒然爲首,聽問驚惑。
請施譴削之典。
南衙、北寺,本自隔絶,而罪人效忠之書籍,有貽書問訊者。
姓名雖雲墨抹,情跡尤涉巧惡。
請査出嚴繩。
節製賜第,自有定式。
雖有古例,亦必爭執,古例然也。
今番三製,雖爲一時慰悅之擧,恐階後日僥倖之路。
請還收賜第之命。
支勑時,京中所用鋪陳帷帳,皆以紬緣,而外邑則用錦緞,大關侈風。
請定例之外,嚴禁之。
」上曰:「發通譴削事,未知本事,不允。
姓名墨抹人事,年來鞫獄,兇賊之嚆矢,每在於交通兇宦。
朝家於此,必欲窮究極治,期於永絶亂萌。
自來防限,姑舍是,名以士夫,交通宦寺,無論事之大小、跡之疑似,一切斷以極律,著爲常憲,揭闆昭示,爲廷臣者,孰不知之?尋常問聞,尙且乃爾,況效忠何等兇逆,問訊之劄,旣捉於文書中,考其年月,雖在逆情未著之前,其在懲後慮患之道,豈有一毫寬假?且李慶麟,亦以十數年前問訊事,纔令拿來,獨於此事,何必靳持?而予意別有在焉。
其書則雖存,其名則已抹,堂堂朝廷,寧或巧抽已抹之本,注目斜視,執其字書之餘瘢,指名成罪乎?書中設有賊謀之語,到者因此覓出,萬萬非朝廷美事。
寧使犯者倖逭,決不行此霮?之擧,俾後人譏笑朝廷之政令。
惟今之敎,豈有厚薄於慶麟及墨名人而然哉?亟停勿煩。
三製事,所謂過矣。
不允。
末端事,言固是矣,旣造之物,不必改爲。
臺啓中姓名墨抹雲者,效忠文書中,有白師誾十數年前問訊書劄,墨抹其姓名,而金吾堂上,有以其書暎日取光,審其字樣,而摘發之者雲。
」 3月8日 ○壬子,禦春塘臺,行宣薦禁軍內試射。
○召對。
3月9日 ○癸醜,司憲府啓言:「正月朝參時,監察李素所懷以爲:『凡有呈課,言于臺諫,以爲轉達之地。
』而據此論啓者幾希。
請使監察,直爲呈課。
呈課之規,乃是剌擧之事,則據實直告,固無不可,而但謹稽《大典》,旣無其令,參考掌故,亦無已例,不可遽創無例之例。
請此後則隨其呈課,令詣臺臺臣,從輕重論啓,俾有振肅之效。
」敎曰:「監察雖呈課,臺臣不爲論啓,則安有此所懷之意哉?此後呈課文字,詳載本府謄錄,以爲後考。
」 3月10日 ○甲寅,次對領議政鄭存謙言:「薪島事,由於發覺之未早,其在懲後之道,不可隻付鎭校。
此後該鎭僉使,事當每月搜討,而事關邊情,謂下詢備堂。
」或言當每月入搜,或言間朔爲可,或言地方官,亦宜輪行。
諸議參差。
上復詢大臣。
存謙曰:「凡搜討,始於風和,止於風高,其間爲六朔。
土校之月三搜討,自有應式,至於官長,則若間朔入去,六朔爲三入。
令該僉使再入,地方官一入恐宜。
」允之。
○禮曹判書李在恊言:「重試節目,已依丙辰年例,罷散人許赴事,而丙申年,則奪告身以下,幷許赴。
今亦依此知委乎?」許之。
○刑曹判書李在簡、參判洪秀輔啓言:「宦寺交通事,兩人所坐,毫無異同,一罪一否,實爲斑駁,而臺臣旣發啓,前南海縣監白師誾,一體拿問重勘,恐不可已矣。
」敎曰:「李慶麟書,則名字不抹。
此書,則字畫漫漶雲。
故當初處分之一從一違,非有一毫取舍愛憎於兩弁也。
到今卿等以爲:『字畫之分明,無異於慶麟書。
』雲,則朝家於此,豈有留難?況其人地,又豈可與慶麟比同?渠以渠家人,罹此罪科,尤極絶痛,令該府,爲先拿來,嚴問以聞。
」 ○以李敬養爲吏曹參判。
3月11日 ○乙卯,禦春塘臺,設文武重試,取前都事睦萬中等八人。
以雨下,命撤武場,退於明日。
3月12日 ○丙辰,禦春塘臺,設武重試。
命文重試入格人,製呈進退詩。
又命已準職者加資,未者陞敍。
命樸道仁更製五言律。
敎曰:「樸道仁,雖未準職,今於進退之際,十韻排律,應口輒對。
特爲加資。
」以睦萬中爲敦寧都正,樸道仁、尹弼秉爲僉樞,幷陞資也。
3月13日 ○丁巳,上禦春塘臺,設式年文武科殿試。
文取吳大坤等,武取吳在臣等。
讀券官鄭存謙啓:「科試體制,自有定規,而今日殿試賦,不滿三十句者居多。
此未諳格例之緻,取其句數最少者二券,置之落科。
請令禮曹定式。
」從之。
3月14日 ○戊午,召對。
○先是,全州人吳心一上言,請故功臣金德生,加施貤贈。
抱川人鄭淳上言,請賜贈吏判鄭希登諡。
下該曹,詢大臣處之。
至是,領議政鄭存謙、判中樞府事徐命善以爲:「鄭希登子孫上言,終涉幹恩。
金德生,世宗朝旣命竪碑立祠,恩典無憾,今難追施。
」雲。
判中樞府事李福源以爲:「金德生,今於數百年之後,不必加贈。
鄭希登在當時名流,最爲特絶。
以掌令而特贈冢宰,蓋出於聖朝加等之聖意,依金?例,施以節惠爲當。
」判中樞府事金熤以爲:「金德生,以當熊之忠,媒市虎之讒,至今追想,令人掩抑,世宗朝雪冤錄功,而今又更加以隆顯之位,節惠之政,不害爲奬忠節愍幽冤之道。
鄭希登事,議與李福源同。
」命依李判府、金判府議施行。
3月15日 ○己未,禦仁政殿,行重試別試放榜。
○次對。
領議政鄭存謙啓言:「楊州金貞瑞上言,請於楊州設防營事,下廟堂矣。
楊州曾設防營,自南漢罷留營之後,楊州防營,移屬廣州。
今若又設於楊州,則其於畿輔扞衛之道,豈不合於形便?而第設營之後,軍額兵器,亦當隨而變通。
以坡州事觀之,移設防營,已多年所,而尙未免有名無實,此時楊州之復設,有難輕議。
請置之。
」詢于諸將臣。
訓鍊大將具善復、禦營大將李柱國、禁衛大將徐有大、摠戎使金思穆,俱以爲:「坡州設防之後,規模制度,尙未成樣。
若又設於楊州,則與坡州將無同。
」從之。
又言:「儲穀之道,尤當留意於豐登之餘。
臣於年前,以牟還之依前半留,以爲儲穀之道,有所陳達行關矣。
今聞京畿則遵行半留之法,他道則或行或否雲。
還穀分留,法意何如,而豈容其道各不同?半留半分,本是舊法。
且當穀儲漸縮之時,莫如仍舊之爲宜。
此後則諸道牟還,嚴守半留之法,以爲一定之規事,請分付諸道。
」詢于戶惠堂及有司堂上。
戶曹判書趙?曰:「半留,固是法式,而還牟易於腐傷,故糶分之規,邑各不同。
半留半分,恐難用一切之法。
道臣似當有加分之請矣。
」有司堂上李命植、惠堂徐有隣、趙時俊,俱以爲:「分留之邑各不同,實有不均之歎。
一依恒式,以半留半分,著爲令式,恐無不可。
」從之。
○知敦寧府事尹光紹上疏曰: 臣之年前一疏,略暴私義,而重被鋒鏑,醜辱慘於斯文,聲罪酷於一身,有非人臣所可自容於覆載者,而聖度天大,隨處曲保,有如慈母之護病兒,臣誠感泣,不知死所。
自古黨伐之際,每以貶君誣上,作箇題目,以感怒君心,激成罪案,此等風習,至於申球輩而甚矣。
今其增衍舊套,恣意詆辱者,臣欲一一對理,非無其說。
嘗聞漢之韓安國,非知道者也,謂田蚡曰:「人毀君,君亦毀之,如賈竪女子,何其無大體也?」今臣若又效尤,不幾爲安國之所笑乎?第相臣以臣疏中,諡號先正之特書,爲臣大案,直驅之於誣聖罔君之科,此不容不少辨也。
夫儒賢爵諡,初非兩項事。
從前削復之時,皆無分別之例,故頃當復官之日,爵諡竝蒙批下,今臣書諡,實亦依朝家成命而已。
至於先正二字,先王臨筵語及,非止一二。
蓋我肅宗大王,在乙未年間,特製二詩題,以追惟先正臣尹拯,作其詩,卽「儒林尊道德,小子亦嘗欽。
生三雖事一,自有重輕殊」等句也。
及庚子後禦製之印出也,先正之題,宛在編中,則先王之必稱,蓋有所受,他人傳聞,固不必廣援,而臣之登筵,始自甲子前後,親承不啻頻仍。
至乙未冬,特除賤臣承宣也,辭敎之間,亦及先正,及講《大學》也,因臣奏語,又有稱善先正之敎。
至今追思,王音如昨。
甲子同筵之臣,今無在世,而乙未兩承宣尙在,焉敢誣也?惟此兩端,固是耳目之所昭列,而急於驅人,乃復容易現化,不少舒究。
噫!以無爲有,固誣也,以有爲無,亦何如也?且其不載《寶鑑》,固大聖人出尋常之擧,大僚以爲:「聖意有在。
」臣亦曰:「聖意有在。
」彼其前後惹鬧,恐非當日之聖意也。
批曰:「勿辭。
」 3月16日 ○庚申,上禦宣政殿,召對。
○召見回榜人姜杭。
敎曰:「今見行司直姜杭大科回榜,已是絶稀之事。
況科名,卽先朝禦極後首設之式年榜也,豈勝愴懷?登筵奏對,無異壯年,已付知事,時帶耆堂,而再昨適値式年新榜謝恩日,謹遵肅廟朝丙申文科回榜人故判書李光迪故事,已令花帽公服來謝,而度支賜米布,內資造花等事,幷依伊時聖敎擧行。
謝恩日當引見,敬次肅廟朝禦製詩,賜故判書李光迪韻,宣示重臣。
」 ○命壽職中,過百歲人,幷付加設同中樞。
3月17日 ○辛酉,判中樞金熤箚曰: 王綱日墜,義理轉晦,小人無忌,百怪層生。
廼者尹光紹之疏復出,而辭意之絶悖,情狀之叵測,視前疏加一層矣。
肅宗大王丙申處分,明彜倫於旣斁,扶世敎於將墜,建天地而不悖,質前聖而靡疑。
又有敎曰:「昔年下敎,是在擬書墓文未見之前,今日處分,正在擬書墓文旣見之後。
予心一悟,是非自明,雖謂之有辭後世可也。
」又以深究義理,是非大定,爲子孫者,須遵此意之敎,作爲貽燕之謨,永垂百代之遠。
凡爲我肅廟臣子者,孰不曰一哉王心,大哉王言?彼光紹者,乃引乙未宸章中句語,要作籍重自辨之資,至以先王之有所受,質言而證之,淩恣擺弄,臆勒脅持。
上而誣肅廟,而逼先王;下而欺殿下,而辱斯文。
欲使丙申處分,被其撤倒抹卻於一筆駕說之中,渠家傳法,本自如此。
噫!乙未宸章,是果有之,其於乙未之後,乃有丙申處分,何哉?其如昔年下敎,在擬書墓文未見前之敎,何哉?其如予心一悟,是非自明之敎,昭示初晩之分,何哉?又有傳敎之誕頒中外者,若曰擬書一出,而疪累彌彰。
此誠斯文之大變,而自有師生以來所未聞者也。
快悟昔日之非,而處分大定,則其在明好惡之道,不可隻禁先正,僭稱還寢贈諡建院之命而止。
自今勿復稱尹拯以儒賢,明示尊賢斥邪之意。
聖心一悟,處分如此。
今欲以以前之宸章,掩翳以後之處分,其誰欺,欺天乎?其情可哀,而其計誠愚矣。
先朝所以處尹拯父子者,未盡如丙申之舊者,特以時措之義,深軫調劑之道,亦何嘗絲綸之間,假拯以二字之稱耶?至於不載《寶鑑》之聖意有在,卽臣年前箚語也。
今光紹襲用臣言,而意則一反。
究其歸趣,則此與辛壬兇徒,非先王本意之語,同一意脈,而誣及兩聖,語益憯猾。
國有法紀,焉敢乃爾?光紹之一疏再疏,跳踉至此者,實朝家有以啓之也。
崇正學、距詖行,政如內修外攘,不可偏廢,而殿下所以尊崇正學,靡不用極,獨於距詖熄邪之道,一切以含容爲務。
壬寅冬處分,旣使光紹之徒,生心而凱覦。
癸卯春光紹之疏,又以溫批,而慰藉之,馴緻光紹眼無朝廷。
又出今日之悖疏,而世道益無可爲矣。
殿下於此,亦必惕然爲懲毖之慮,而疏批之下,猶且假借,不復示以好惡。
噫!外攘廢矣,內修雖專,亦何以遏蠻方,而懲荊舒乎?今若爲殿下計,惟當收還其疏批,明示好惡,嚴加勘處,使世道復明,國綱少張。
光紹此疏,卽臣前箚之對章也。
反詈之不足,危辱之。
危辱之不足,直驅臣於以有爲無之科,磨牙張目,蹈藉無餘。
乞許臣謝跡朝端,以全微諒。
批曰:「遏雲當耳,寧或啓之?聖祖垂訓,炳若日星,予小子嘗所服膺而銘佩。
卿須安心,勿復過引。
」 ○司諫李濟萬等聯箚略曰: 年前尹宣擧父子復官之命,特出於同慶曠蕩,特貸一律之盛意。
故其時諸臣,不能力爭,此固群下之罪,而兩朝之處分旣嚴,百世之公議已定,則雖其讎視正論,血心阿好者,惟當蹙伏感頌之不暇,而彼乃益肆跳踉,敢曰斯文,又曰醜辱,略無顧忌。
以至於非聖意三字而極矣。
肅廟丙申處分,昭揭宇宙,炳若星日,則抑何敢以《寶鑑》之不載,爲疑亂之資斧乎?伏況庚子秋景宗大王辭代理疏批,若曰:「近日事,處分正,而是非明,可以不惑於百世也。
事關斯文,顧不重歟?故特言之。
予意汝遵,莫之或撓。
」聖謨洋洋,昭載編錄。
丙申處分,雖不載錄於《寶鑑》,卽此一節,與載錄伊時處分,毫無間焉。
乙未禦製,卽在於丙申大處分之前,則丙申後毒賢醜正之徒,疊生層出,而亦不敢藉此爲說。
乃於今日,以爲眩惑之計,論其情狀。
籲!亦慘矣。
至若兩承宣尙在雲者,尤極無嚴。
敢引至尊之辭敎,又引筵臣而爲證。
於敵以下,尙不敢乃爾,而況於莫重莫大之地乎?大抵斯文義理,關係世道,肅祖夬斷而垂裕,英考恪遵而欽承,我殿下洞見淑慝之分,明示紹述之義。
彼乃汲汲於營護私黨,斷斷於攻斥大僚。
當日聖意,渠何妄揣,而臣亦曰聖意有在雲者,有若十分道得者然。
此而不足,又敢以非之一字,直斷爲說,何其無忌憚之至斯耶?光紹之前後闖逞,實殿下有以啓之。
頃年一疏,處分不嚴,故今此再申,復售嘗試之習。
不惟不加之罪,反賜例批,竊爲殿下惜之。
臣等謂知敦寧尹光紹,亟施屛裔之典。
此等章疏,旣不能嚴辭退斥,又不能措辭入啓,罪著溺職,不可無警。
捧納承旨,姑先削職。
伊日在院承旨,竝爲罷職宜矣。
批曰:「尹光紹事,以其對章,故賜批。
年前旣有勿捧之敎,卻之固可。
捧亦措辭,抑或一道,循例入啓,難免幹禁。
罷職在院承旨事,依啓。
」 ○校理尹光普上疏曰: 臣於直中,伏見判府事金熤箚子。
以臣族兄知敦寧臣光紹陳疏事,有所論列,而因及於臣族曾祖先正臣拯父子,其所構誣,罔有紀極,遣辭深險,指意憯毒。
惟其前後事實,族兄疏中,旣已略陳,則臣不必呶呶更卞,而至於渠家傳法四字,言之罔極,胡至於此?今臣苟欲對卞,豈無其說?而臣於先正,以其親則旁祖也,以其義則斯文也。
言出於臣,便不是公耳,況無卞之義,卽臣家世守之訓,則雖不敢費辭分疏,其爲世道之憂,容有極哉?臣情地卽甚危蹙,私義有難蹲冒,忙投短章,徑出禁扃 敎曰:「年前禁令,不啻丁寧,午筵此承宣入侍,以尹光紹上疏捧納事,承旨至命譴罷,則未踰數,時又捧此疏。
旣非三司言事之章,不過是自己之私義,則無難呼望,難免冒禁之罪。
從此大小法禁,置將焉用?目下急務,毋出於靜鎭二字。
當該承旨趙尙鎭罷職。
繼觀疏語,數行之間下,語多不擇,至以憯毒二字,容易書之,此果向大臣說道乎?大臣,予所敬禮者,新進小官,焉敢如是侮蔑?況朝呈一箚,夕投一疏,泯泯棼棼,徒緻堅白之莫卞,世道之憂,容有旣乎?校理尹光普削職,以示朝家敬大臣、鎭朝象之意。
原疏還給。
」 3月18日 ○壬戌,仍任閔鍾顯大司成。
○敎曰:「觀平安道應資老人啓本,年過百歲者,至於十六人之多,事甚稀異。
自該道特給米肉,以示朝家優老之意。
」 3月19日 ○癸亥,展拜于皇壇。
卽毅宗皇帝諱辰也。
召見皇朝人及殉節人子孫之陪祭者。
○承旨趙瑍、樸天衡等聯疏曰: 副應敎趙濟魯,陳疏到院,而以尹光紹疏事,盛氣噴薄,旨意絶悖。
此等章疏,旣有勿捧之敎,故卽爲退卻,又復來呈,而以臣等之不捧,斥之以護黨,勘之以譴責。
玆敢聯章徑出焉。
批曰:「守法固宜。
爾等勿辭。
」仍敎曰:「法令,當堅如金石。
旣有勿捧之命,則喉院之卻之固是耳。
若以退卻侵斥,則駭妄極矣。
若此不已,受敎、禁令,皆欲角勝。
將使朝象日乖,人志未定,其流之弊,所關非細。
依初下敎,此等疏章,不惟不捧,幷與院門呼望而嚴禁。
更以此等事,有煩浼之擧,則當自徑出之承宣,置之重典,該房知悉,載之院中故事。
」 ○召對。
3月20日 ○甲子,次對。
上曰:「近日事,又是一風波矣。
」領議政鄭存謙曰:「肅廟丙申年處分嚴正,昭揭日星,則誰敢有他議?而日者尹光紹投疏,其中先正等字,極爲駭惋。
必也嚴賜處分,然後朝著似有寧靖之望矣。
」上曰:「要之靜鎭二字,爲目下急務。
尹光紹事,到今不必提起矣。
蓋先正之稱,不獨用之於儒賢,金麟厚緻祭文,曾以先正稱之。
李舜臣,武人也,而亦以先正稱之。
則先正之不必用於儒賢也,明矣。
今以先正二字,互相爭卞,亦可異矣。
」存謙曰:「肅廟處分後,今已七十餘年矣。
忽有此等文字,登諸公車,非但聞見之駭惋而已。
日昨處分,雖明示好惡,而竊恐猶不足以懲戢,朝著無寧息之望矣。
」上曰:「卿輩則宜以予處分,謂之無味,而予則謂無味中有味矣。
」判府事李福源曰:「向來處分,可見大聖人至公之德,臣實欽誦矣。
」上曰:「向者,金判府疏語,恐涉太過。
大抵二字有無,則先朝乙未,筵臣晉接時,臥起不能自任。
予時在傍,左右扶將,未嘗暫離,故伊時筵話,無不聞之,而此則事屬久遠,予亦忘之矣。
如是處分之後,似當無繼起者矣。
」又啓:「亞卿乏望,行副司直黃昇源、吏曹參議趙鼎鎭,陞資何如?」允之。
○以金宇鎭爲吏曹參議。
3月21日 ○乙醜,禦春塘臺,行宣傳官試講及抄啓文臣春等射講。
將以是日兼行,而奎章閣啓言:「副應敎趙濟魯,謂有情勢,尙不入來。
請拿處。
」上敎曰:「趙濟魯事,可謂一大變怪。
初無遭彈之事,又無自來情勢。
今於親臨講試,抵死不入,未知有甚不滿不愜之端,甘心犯此無嚴之科乎?設有衆所共知之處義,應試係是往役。
自有年前曺允大事後,孰敢逡巡?而況以無故行公之人,如是作俑,此無他,以渠疏之退卻事也。
捧疏、卻疏,卽政院事,非朝家所知,但未卽索入賜批。
今以渠疏之不取見,籍作決去就之大防,則是所謂無厭之求。
渠亦人耳。
負此罪名,其可自立於搢紳之列乎?況試事,往役也。
際此時又欲暗試角戰之計,期於務勝而後已,今日朝廷,尙敢售似此伎倆乎?邇來事變之層出,其本在於犯分二字。
一有不滿於意慾,不愜於望想,則始焉角勝,終焉務勝,馴緻燎原之禍,畢竟滔天而後已。
前轍之覆敗,後車所當懲毖,而曾未幾何,乃反有此效顰之習。
履霜之漸,戒在忽細。
況今濟魯事,豈特細事雲乎哉?一事二事,容易爭抗,及至堅氷時節,將作何許貌樣?《詩》不雲乎,見睍曰消!朝家處分,雖在一號令間事,如是之際,又當傷損幾許世家?達觀之方,固不足深責於今日朝廷,而以朝家欲竝生哉之心,其可恝然任渠曹胥溺乎?禦極以後,雖無規模之可言,至於臣下之僭汰,心嘗惡之。
惟今濟魯之事,非犯分乎?無論自辨與否,須有痛懲之擧,小存頹綱。
趙濟魯令該府拿囚。
」 ○遞判義禁府事李在恊,以金魯鎭代之。
3月22日 ○丙寅,禦丹楓亭,設抄啓文臣課講及春等試射。
訓鍊大將具善復啓言:「聞前縣監李萱之言,則其先祖提督祠版未成,雖蒙朝家享祀之恩命,而子孫未得躬奉香火。
」雲矣。
上詢兵曹判書徐有隣對曰:「李提督還歸中國而卒,香火旣闕於中國,宜從厚許施事。
」下禮書。
禮曹啓:「往在庚申,右議政兪拓基,以李如梅事,奉筵敎,退問于李著,則言其從兄葂奉祀,而初無立主之事,祭時以皇明摠兵指揮使府君,書紙榜行祭。
今蒙特敎,定爲不祧,當問于知禮者,立主雲。
上曰:『使之立主可也。
』今李提督親盡之後,始請立主。
旣遠於始喪,立主之義,又近於始祖立廟之嫌。
但摠兵立主,旣因先朝特敎,則況提督之功,尤有重焉?而不敢輕議,請上裁。
」敎曰:「旣有先朝受敎。
當依聖敎遵行矣。
」 ○以李集鬥爲吏曹參議,樸天行爲司諫院大司諫。
3月23日 ○丁卯,賑恤廳堂上徐有隣、趙時俊啓言:「宣傳官具綜書啓:『光熙門外,係是禁標之內,而今因曠絶之擧,皆蒙掩築之恩。
若因此而露骸取莎,他塚受害,亦涉可矜。
此後則犯禁潛埋之類,一切嚴禁。
軍馬放牧,另飭該部及各營,俾勿犯科。
巡山軍,如見露暴,卽告該部,事最便當。
』請依請施之。
」左參贊李命植曰:「禁標內入葬,事甚可駭。
二去辛巳,盡爲掘移,今復起塚,因此事端,嚴加禁斷宜矣。
」上從之。
○漢城府啓言:「昨日皇壇陪祭擧案,有所震懍者。
文簡公鄭蘊之後,有戊申兇賊。
贈持平金益兼之後,有萬古所無之劇逆。
雖有他派子孫,不可擬議於參班。
今方改修正以入矣。
」敎曰:「忠臣之裔,雖有劇逆,何累於忠臣?忠臣有知,必當先有陰誅於兇賊。
此草記所請,決知其不當。
若依此定式,則兩忠臣,姑無論,趙文正、金文元之家,亦將不可收錄乎?此草記,還給。
」 3月24日 ○戊辰,校理樸基正上疏曰: 近日以來,朝象之不靖日甚,世道之虞憂轉深矣。
雖以政注間事言之,亦可見無忌憚之一端。
金敬之,卽兇疏人壽龜之子,而當時戕賢毒正之論,壽龜無不主張。
故敬之之登科也,分隷國子。
伊後三十餘年之間,不敢擬議於是選。
前後數次,擧擬於掌憲,而終至見格,則直到今日,遽擬諫望。
名義掃地,聽聞驚駭。
臣謂金敬之臺通,爲先改正,以嚴隄防。
其通淸銓官,亟施譴罷之典宜矣。
批以:「金敬之事,以此疏語,未詳事實。
不允。
」 ○次對。
上問于領議政鄭存謙曰:「樸基正疏中,所指金壽龜誰也?戕賢毒正,是果何事也?事關斯文乎?辛壬乎?若關係大義理,則當明賜處分,以嚴隄防。
卿宜詳陳。
」存謙曰:「金範甲之子,而當時醜正之說,果無所不至矣。
金壽龜之負犯,與他有異,故敬之登科,隷國子久未通淸。
銓官妄擬臺通,故公議不愜,已料其有人言矣。
昨冬都政時,此人欲通擬掌憲,而參判沈豐之不許矣。
」上曰:「如坐微眚,則不必拘此,故判書鄭益河,以芸館分隷,亦得淸宦。
其他入於芸館,而歷數淸顯者,古亦多有焉,而至於金敬之事,異於是。
關係若不輕,則豈可急於調劑,而反壞大防乎?今則詳知本事,然後當有處分。
金敬之,果是範甲之孫乎?」存謙曰:「以年紀推之,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