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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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侈俗之本。

    貪風之不息,亦已久矣。

    名敎隳而國綱弛,鄙悖之類,無所顧忌,貪墨之風,莫可禁遏。

    至於向日兩藩臣之眞贓已露,厥罪罔赦,而亦止於善地竄配。

    贓法之不嚴如此,則掊克之類,必不知畏。

    伏願申明當律,斷不容貸,以爲息貪風之本。

    幽鬱之不伸,莫如殺獄。

    近來京外獄囚,積年牢縶,未卽斷決者,不知其幾。

    哀魂怨魄,叫號於泉壤之間,蓬頭鬼面,痛楚於金木之下,豈不爲幹和之端乎?伏願亟命審理,劃卽査決,以爲伸幽鬱之本。

    是非之不公,最關王政。

    世級漸降,私意橫流,義理囫圇,言議矛盾,每有人心乖睽之歎,未見朝著寅協之風。

    爲今之計,莫如建其皇極,一其趨向,使是者正其邪,邪者歸於是,則會極歸極之美,亶在於是。

    伏願旌別淑慝,明示好惡,以爲公是非之本。

     答曰:「應旨陳箚,言甚根據,當留意矣。

    可以稟處者,許令廟堂覆奏。

    」 ○以鄭一祥爲司憲府大司憲,鄭象仁爲司諫院大司諫。

     10月19日 ○甲子,晝講。

     10月20日 ○乙醜,雷電。

     10月21日 ○丙寅,電而雨。

    減膳十日。

     ○晝講。

     ○敎曰:「嗚呼!天又以殷雷閃雷,不大聲以色,勤告而頻警之。

    嗚呼!災祲之數見,謂可以適然乎?玄遠之難諶,謂可以無徵乎?寡人以是責躬,固已屢矣;群僚以是陳箴,亦雲摯矣。

    今天之動威示譴,愈往愈切,天意或者閔予小子之迷不知悟,必欲開發導迪而然也歟?要之,人事失於下,而天變作於上,豈寡人之責躬,不以誠歟?豈群僚之陳箴,不以實歟?豈頹惰之依舊,而無所振勵歟?委靡之若昨,而未始奮發歟?寡人之對越于天;群僚之對揚予寡人,如彼其不誠無實,則尙何望持危,而扶顚乎?惟是之故,不惟不能格天心、召天和,乃反益天怒、緻天災。

    此莫非予一人之否德,予寡人中夜繞榻,倍增悸恐。

    不敢以鋪張之辭,申儆有位,但將罪已省愆之意,更自今日,減膳十日,政院知悉。

    」 ○諸承旨上啓陳戒,賜優批。

     ○領議政金尙喆上箚陳戒乞斥退。

    批曰:「予寡人,不能因微而識著,不能尋影而察形。

    不識於微故著,不審於影故形。

    大抵人固天之一氣,自有流通之妙。

    豈曰高高者不幹於人,眇眇者不屬於天耶?予寡人自叨丕緖,治不徯志,注措雲爲,罔非遺微忽影之事也。

    卿可悉否?以之事天而亦如之,對越一念,或作或撤於幽獨之地,惟今祲沴之著見形露,至於再、至於三之不足,又至於鎭日疊作者,宜其然也。

    天災之薦儆,由予一人也;世岐之屢更,由予一人也。

    自咎之外,更有何說?至若卿斥退之請,益覺慨慨。

    矧予値今澆漓之時,恃卿等不啻若中流之砥柱。

    卿其念之,無事於撝讓,是予區區之望也。

    」 ○左議政徐命善上箚陳戒乞斥退。

    批曰:「奈之何匝月之頃,雷電示警,若是煩複也?未敢知天意不遺予,寡人欲以災而增益予所未能歟?蓋人情好祥而惡災,然若其儆畏之心,無災時終不如遇災時,故曰:『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石至麤也,玉至美也。

    非麤無以攻其美也。

    因災而知畏,因畏而緻祥,則今日之災,在予安知不爲玉成之資乎?予於悚惕之極。

    以是自寬,非敢有慢忽也,誠以罪己責躬,雖不可無,亦不可長,留在胸中,以妨無適之工也。

    此際又觀卿言,可謂頂門之針,思欲勉其所不勉者。

    又若箚末引讓,首揆之批及之。

    卿等之去就,世道國事,所係甚大。

    非卿等協輔,予將誰與共理?卿其念予至意,卽起視事,康濟時艱。

    」 ○右議政李徽之上箚陳戒,乞斥退。

    批曰:「纔從領、左揆箚批,布之以自訟之辭,申之以自寬之意。

    不諗卿已看詳否也?今雖爲答於卿,其言無以易此矣。

    續見卿所陳箚本,首托千百言,齗齗於降災之由,眷眷於弭災之方,予讀之數回,竊不勝激感嘆賞。

    噫!降災之由,卿旣悉言。

    弭災之方,予欲略論。

    大抵目下當務之急,莫急於寅協二字。

    不幸乙丙以後,兇逆疊作,世道屢變。

    如其不陷于辟,不罹于辜者,必欲固存,而裁培之,無有彼我,無有甲乙,鹹導大同之域焉。

    此予寡人所以體先王平蕩之化,述先王陶甄之功也。

    然而治猶不徯志;政多不諧意,迄于今六閱星霜,而反考其跡,果蔑蔑然無徵。

    每一念至,不覺環榻而彷徨,斷斷此心,屋漏之所照。

    在今之時,爲今之計,政宜勿忘勿助,不激不隨,以彌綸我朝著,保合我世臣,爲一副當規度。

    又從而尤者拔之,過者矯之,用舍有方,擧措得宜,則寅協之效,可指日而期矣。

    予寡人以是自勉,更爲卿等誦之。

    矧卿等在承佐之地者,尤宜將此二字,作爲符契,上以匡弼,下以董勵,實心擔着,一是不懈。

    庶幾迓續邦命,天休滋至,豈不韙哉?豈不盛哉?紙末控免,胡乃煩複至此?和羹之責、涉川之任,有望於卿等,良亦切矣。

    曲副於卿等,非可擬議於今日。

    卿其克殫厥猷,莫負予意。

    」 ○知中樞府事趙重晦緻仕。

    先是,重晦屢上章乞休緻。

    至是,又陳疏謂愈力。

    批曰:「至懇難孤,不得已許施。

    」 ○平安道觀察使,以定配罪人沈履之物故啓。

    敎曰:「觀此啓本,甚可嗟歎。

    所坐別無幹連,且欲甄用之人。

    罪名特爲蕩滌。

    」 10月22日 ○丁卯,副修撰韓光近上疏曰: 向日,聖旨中十條,無非切時要謨,而若其最切而當急者,人才與財用是也。

    《大學》一部,要其歸曰用人、裕財。

    顧今化理淸明,政懋激揚,而夷考其實,則棄播皐刑,果當其任;契敎夷禮,果得其人乎?有國安危,責於幹城,而陰雨綢繆,率多踈虞,則周家兎罝,已矣無論,生民休戚,係於守令,而汚吏侵漁,相續現發,則漢世循良,不可復見。

    草野寒畯之拔用,不過鄕薦一路,庠序人才之培養,但止課試四等。

    雄閫巨邑,惟從履歷久近,淸官美職,隻取閥閱子弟。

    雖有絶倫之才行,非科目、非世族,則徒見螢乾而蠧死,未聞鶚薦而蟠容。

    用人不廣,已成積痼之弊。

    雖以文武已通籍者言之,武爲幾萬,文亦至千。

    豈以千萬人之多,曾無一介士可用乎?向日,嶺外一侍從之擢授恩資,而除目之下,瞻聆俱從。

    一人之起、廢、升、淪,何與於許多草萊之士,若是相顧動色?則其有關於世道,豈曰少哉?伏原殿下,用舍之際,先求踈逖之蹤,黜陟之間,克去偏私之戒,使一絲一髮之才,各盡其能焉。

    今日國家之財用,其亦哀痛。

    臣於數十年前,見江上萬裡倉,紅府相仍,充溢露積,其時司國計者,猶以經用爲憂。

    近則向之陳陳坻京者,今焉空空庫廨而已。

    非關西綿布、折錢,必封不動中犯用。

    太倉分祿,每患東西乞貸;貢人受價,未免歲月遷就。

    昔則城內市井之徒、江上商賈之民,以富足聞者多,而今也,則無;昔則,三南多積粟之人,兩西多蓄貨之家,今則,杼軸之空,大抵同然。

    國與民之貧寠如此,此曷故焉?耗財之端非一,而奢侈爲甚。

    第今侈風,其來已久。

    第宅之奢麗,殆近土木之妖,服飾之華靡,無異倡優之戲。

    中外尾間之洩,公私困窮之弊,未必不由於此。

    爲今日矯捄之道,惟在殿下之一身。

    雖一木一石之費,一縷一粒之用,輒曰:『是民之脂膏也。

    』以爲撙節財用之本,何患乎經費之不繼,民生之不給乎? 批曰:「爾擧十事中,二條言之齗齗,曷雲迂闊?甚是切要。

    第當詢于廟堂,欲責實效。

    」 ○同知義禁府事魚錫定上疏曰: 昨冬徐有寧之疏,首以賤臣供辭中宦妾一叚,反驅先臣於罔測之科。

    其時,宦妾輩從中作亂之狀,故參判臣徐命九,來言先臣,而事係宮禁,以一人之口傳,先自上書,極涉惶恐。

    先臣謂命九曰:『君言非不信也,亦不可以君言而先上書矣。

    』以邸下之於老臣,毋論某物,有以下賜,亦非異事,爲言於命九矣。

    翌日,果有酪粥下賜之便,故先臣修上一書於春宮,備陳掃除奸兇,廓淸宮禁之計者。

    誠以景廟玉候,長在靜攝之中,旣未得入對,則上書春宮之外,無他道矣。

    今有寧,徒以誣辱爲快,至以藏形匿跡窩窟密地等語,搆捏之。

    又以先知預構,半夜請對等語,忽地揷入,以實上款,而所謂先知,所謂預搆者,果懸想耶?臆揣耶?先臣受符,適値深夜,則不請對於其時,更待何時耶?至於僞勳事,有寧乃掇拾賊鏡劫辱之論,證以三錫之誣招,至若普昱之兇疏,不過蹈襲賊鏡之餘套,而欲因此證,成先臣罪案,可見其辭窮而意竭也。

    先臣以僞勳事,憂憤痛冤,以如許會盟,闕之可也之語,發之章疏。

    甲辰年,先大王下書于先臣曰:『國舅爲國忠心,可如皎日,可質神明。

    』庚寅年,賊臣,親承先大王下敎,以予若以王子在,則豈知國舅之心哉?爲敎。

    今有寧,旣未執迹而援實,每輒鑿空而加誣,眩惑簸弄於君父之前,臣實痛之。

     批曰:「省疏具悉,勿辭。

    」 10月24日 ○己巳,正言李益運上疏曰: 「上天無僞,隻一箇誠而已。

    聖人之與天合德,舍是誠何以哉?試觀今日朝廷事,其果出於誠耶?抑出於人僞耶?殿下聖學高明,上自聖賢經傳,下至濂、洛、關、閩,無下貫穿,而每於經筵,輒以名物度數之無甚關於治體者,俯賜發問,以觀諸臣之難於應對,殿下之於經筵,不可謂誠也。

    三司之啓,殿下明知其罪逆通天,不可容貸,而或牽於私,或屈其法,隻以勿煩二字,爲應接之方。

    殿下之於天討,不可謂誠也。

    殿下於懲貪一事,始嚴終弛。

    雖以目下事言之,海西守令之憑藉校役,賣得遊丁,以累千財貨,專潤私橐者,不下囚禁之命,但有査實之敎。

    處分暇豫,終欠嫉惡。

    殿下之於懲貪,不可謂誠也。

    國家機務,專係廟堂,而未嘗見一言之上弼君違,一事之下察民隱,獨使至尊,憂勞於上。

    此廟堂之不誠也。

    筵席之凡有詢問,其所應對者,上窺天心,下避時諱,依違混淪,似是似非。

    蘇模稜三字,爲當世持身之妙方。

    此筵臣之不誠也。

    臺閣之顧瞻媕婀,便成風習。

    語犯袞闕,則或恐有觸於雷霆,事關朝貴,則或恐有妨於進塗,左牽右掣,徒歸含默。

    間有一二論列,苟非傾軋,卽是挾雜,言出於此,而其實在彼;論左於甲,而其實在乙。

    此臺閣之不誠也。

    以此觀之,雖謂之不誠世界,可也。

     批曰:」所陳當留意。

     ○先是,上謁永陵,還谷山。

    府民有上言于駕前者曰:「前府使李奎緯,稱以移建鄕校,歛取賣鄕錢六千兩,四千一百兩,則歸之私橐,而其父以其時鄕任,方在囚訊中,乞嚴査蒙放。

    」敎曰:「其言,皆有苖脈,不可直歸之構誣之科。

    李奎緯所犯諸罪,幷令道臣,詳査登聞。

    」黃海道觀察使趙尙鎭査啓言:「奎緯罪犯,果如邑民之言。

    幷覈其別造刑杖,違法濫殺等事以聞。

    」敎曰:「査啓已到,事狀狼籍。

    國無法則已,不然,此等暴官汚吏,不抵重律而何哉?何待回啓?李奎緯下該府,嚴問口招。

    」乃奎緯納供,語多自明,且言道臣査啓,專出構誣。

    左議政徐命善,以奎緯口招,多有問目外蔓辭,而該府捧入,大關後弊,請禁堂推考。

    從之。

    尙鎭,以囚供之反詈,亦上疏辭職。

    不許。

    金吾請奎緯議處。

    敎曰:「稱以禮錢,貸用夥然。

    毋論公下與貸下,均之爲不法。

    然旣非記簿所在,則不可以監守自溢,直斷一律,亦曰準數欲報,則又難以搶奪民財,輕寘大辟。

    至於濫殺人命,或謂之強盜,或謂之淫女。

    償命一款,雖無可論,當此貪墨成風,紀綱掃地之日,其所懲勵之道,尤不容少緩,而越法勒勘,亦非王政,當以借貸本律酌處,而聞渠文簿未勘,可謂事未究竟。

    姑令保放,待準償勘簿,還囚照律。

    及奎緯還囚。

    以事係贓汚,議讞久不決。

    至再明年壬寅夏,旱甚,上禱雨于雩壇,駕過義禁府前,親臨錄囚,始命減死,酌配于求禮縣。

     ○以金鍾秀爲知經筵事,李性源爲同知經筵事。

     10月25日 ○庚午,次對。

     ○以鄭元始爲同知經筵事。

     10月27日 ○壬申,日甚寒。

    遣承旨于義禁府刑曹,放輕囚。

    敎曰:「日寒如此,雖是死囚,未施律之前,若或因寒徑斃,則殊非王政。

    令宣惠廳,造給襦衣,優與藁薦,使之防蔽。

    」 10月28日 ○癸酉,敎曰:「大殿誕日陳賀及正至陳賀,用冕服,乃朝賀故耳。

    至若慈殿陳賀,當用綘紗袍。

    此旣有宋時範文正定論。

    今後親行慈殿、慈宮誕日陳賀所禦服色,以此定式。

    」 10月29日 ○甲戌,雷電。

     ○行次對。

     ○以洪樂性爲禮曹判書,徐有慶爲工曹判書,洪樂命爲藝文館提學,金熤爲議政府右參贊,鄭元始、蔡弘履爲備邊司提調。

     十一月 11月1日 ○乙亥朔,雷。

    下綸音求言曰:「院啓、堂箚,雖援例不爲,在予恐懼之心,豈以晦朔之殊,有所間然哉?向因遇災,廣求直言有日,而訖無一人之應旨。

    籍令今又求言,必當如前,其在務實之政,不可不申求讜言。

    」 11月4日 ○戊寅,晝講,兼行次對。

     ○回還書狀官趙鼎鎭,進聞見事件。

    一,熱河在於易州承德府。

    自燕京北行二百餘裡,到南天門,峻嶺橫塞,上有小缺,築城障之,亦塞北之一大關阨,而出南天門一裡許,有古北河。

    渡河十餘裡,疊嶂揷天,奔馳東北,城堞逶迤於石角,卽萬裡長城之古北口也。

    城外又有重城,周廻可七八裡。

    重城之外,路轉山腰,車不方軌。

    從此至熱河二百餘裡。

    兩山挾路,或闊或狹,至熱河,地形稍廣。

    蓋自熱河東抵山海關外大淩河,爲五百餘裡。

    北接蒙古地百餘裡。

    行宮,不施丹艧,扁以避暑山莊,隻有短墻而無城。

    一,京城內,有佛舖子,互相賣買。

    朝臣用此作爲貢獻,皇帝亦以賞賜貴臣。

    千秋節晨朝,有進貢。

    覆黃帕架子,盛以金佛一座,長可數尺許。

    舁入闕中,聞是戶部尙書和珅所獻。

    西蕃僧額爾德呢,自稱四十二世轉身。

    皇帝遺六皇子及內閣學士永貴,厚幣邀緻,置之金屋,同坐禦床。

    內務府供饋,一與皇帝等。

    貴臣閣老以下,莫不趨走服事。

    蕃僧,年方四十三,釋名道行,亦不持戒飮酒食肉,其徒到京者,千餘人。

    一,蒙古四十八部落,最爲強盛。

    蒙王新立,則以公主嫁之。

    蒙人與淸、漢通同仕宦,而爲駙馬者,亦數人。

    每蒙王入朝,則陰令旗下,伺察其動靜,蓋畏之也。

    其俗尤敬蕃僧,畏之如神明。

    皇帝之尊重蕃僧,士民之稍有知識者,莫不巷議,以爲:『皇上欲令此僧,鎭壓蒙古,故有此非常之禮』。

    一,皇帝行幸時,所乘黃屋四人轎,與朝臣所乘無異,隻有黃黑之別。

    帶弓矢、佩劎,騎而前遵者,未滿十雙,從官不過五六十人。

    最後,後宮所乘太平車二輛而已。

    輜重幾至數千輛。

    橐駝不知其數。

    治道則編茅飾土,轉磑磨堅。

    數百裡內,丁夫裹糧赴役,最爲民弊。

    所經各縣,蠲其租稅,而不過一畝數十文,不足爲惠。

    一,熱河戲臺,在行宮之內,層閣宏敞,左右木刻假山,高與閣齊。

    仙果、珠樹,剪綵爲之。

    戲本有五,一本共有十六技。

    卯而始,未而罷,凡五日而止。

    大抵多祝壽之辭,而率皆雜亂。

    如虞庭八佾,隻有武舞。

    武士六十四人,皆着金盔錦甲,右手持劎,左手執戈,爲坐作擊刺之狀。

    甚至以堯、舜爲戲,乘之黃屋,着以冕服,爲華封、蒼梧巡幸之狀。

    樂無土革之器,其聲噍殺,無寬緩和平之意。

    一,兵部尙書福隆安、戶部尙書和珅,貴幸用事,閣老阿桂之屬,充位而已。

    和珅,滿洲人,屬鑾儀衛,不次陞擢,寵幸無比。

    爲人狡黠,善於逢迎,年方三十一,爲戶部尙書九門提督,而以最所鍾愛之六歲皇女,定婚於其子。

    性又陰毒,少有嫌隙,必緻中傷,人皆側目。

    原任閣老李侍堯、李如栢之後孫,而爲皇帝所信任。

    年老位高,平日兒畜和珅,珅銜之。

    年前侍堯爲雲貴總督,而貴州按察使海明,爲瀋陽奉天府尹,入京謝恩,歷辭和珅,珅私問侍堯動靜,海明言;『侍堯貪濁無厭,畏其誚責,嘗賂黃金二百兩,爲壽於生日。

    』珅乘間奏之。

    仍請按驗執贓累萬,力請斬之。

    皇帝命囚刑部,籍其家貲。

    有黃金佛三座、眞珠葡萄一架、珊瑚樹四尺者三株。

    此是侍堯進貢物件,而還給者也。

    蓋藩鎭貢獻,有九種物,則每以三種還給。

    大抵侍堯貪贓中,五之三,入於進貢,故皇帝心欲宥之,而重違珅意,詔諭各省摠督及州縣官,議其置法當否,以海明之賂金,亦令充軍於黑龍江。

    侍堯之貪,雖合置法,和珅之奏,亦出私嫌。

    及其按査,務從深刻,故人皆不直之,畏其勢不敢爲傅生之論。

    一,閣老于敏中,素以廉直聞,皇帝信任之。

    入閣數十年,事業雖無可言,民譽亦頗不衰。

    身故之後,其妾張氏,私分家財,潛給敏中之從子士格,而其孫則所分甚少。

    其孫訴之福隆安。

    隆安以聞皇帝,使和珅,査其家貲,幷計第宅、田園及釵、釧、衣服之屬,與士格之所藏金銀,合爲二百萬。

    皇帝大怒曰:『朕任敏中數十年,知其爲廉直,安得有許多貲?』命籍沒其家産,奪張氏三品夫人誥命,爲婢於曲阜夫子廟,使之觀感雲。

    一,臣於燕京離發前數日,聞有罪人之剮臠於順直門外者,使任譯探問,則山西省士人,上書行在論七條,皆是直陳闕失,而其中三條,卽土木之不息也,巡遊之無節也,番僧之過禮也。

    皇帝震怒,卽付在京刑部,生而臠割之。

    書本,秘不宣布,姓名亦無傳說。

     11月5日 ○己卯,忠州人李述祚,造藍旗,自稱義兵大將,告變忠州牧曰:「有賊聚兵操鍊,七道響應。

    」且錄納賊魁姓名。

    洪忠道觀察使洪秉纉,密啓以聞,上召見諸大臣謂曰:「事近於狂易,不足可驚。

    道臣旣啓聞,將何以處之。

    」領議政金尙喆曰:「不可意其狂易,而置而不覈,宜卽拿來訊鞫。

    」左議政徐命善、右議政李徽之曰:「見其告官語、旗上所書,殊狂妄妖誕,不必拿來。

    亟送按覈使,覈其事。

    苟有端緖,逮鞫未晩也。

    」上可之。

    差副司果樸天衡爲按覈禦史,往按之。

     ○以金鍾秀爲工曹判書,洪樂命爲漢城府判尹。

     11月6日 ○庚辰,行酌獻禮于毓祥宮。

     11月7日 ○辛巳,親押景慕宮冬享祝。

     11月8日 ○壬午,詣景慕宮,省冬享牲器,遂齋宿。

     ○太學儒生等,捲堂,書進所懷曰: 今番回還使臣,有金佛受來之事。

    我國本以崇儒重道,中華所敬重,而今此專對之行,帶來邪穢之物,非但貽羞我國家,亦將爲天下後世之所笑。

    臣等跡忝尊聖之地,目見奉佛之事,心切驚駭,義難泯默。

    日前發疏斥之論,而末乃岐貳,荏再時日,無封章之期。

    遂緻各自引義,俱爲自處,故廉隅所關,不敢冒入食堂。

     大司成以啓,命勸入。

     11月9日 ○癸未,行冬享于景慕宮。

     ○承旨沈念祖啓言:「故忠臣李廓、羅德憲,賜諡旌閭,實出樹風聲之盛意。

    德憲則卽爲擧行,而廓則以其不知鄕裡之何地,子孫之誰某,旣下之命,未免中寢。

    去秋幸行時,其子孫始以此上言,而未得入徹雲。

    依初下敎一體擧行,恐宜矣。

    」批曰:「許令議諡。

    」諡廓忠剛。

     11月10日 ○甲申,以金憙爲成均館大司成。

     ○獻納成德朝上疏曰: 臣竊覵我殿下睿質甚高,聖聰絶類,又輔之以學問之力,凡於政令施措之間,莫不動循天則,而但於存誠之工,恐有所未至。

    事業非不光明,而或歉於直截;黜踄非不正當,而或涉於濡忍。

    雖以向來龜柱、洪國榮事言之,殿下固已知龜柱之逆,而及其卽阼之初,猶示顯庸之眷;方欲斥國榮之奸,而當其頒麻之日,反有惜去之意。

    臣固知聖度天大,有所斟量,而人君賞罰,不當若是其苟且。

    是以一種流俗之輩,不能不俯仰前卻於朝家處置。

    今日論啓之章,未必非當時趨附之人,則彼患得失之徒,固不足深責,而其使之疑眩失措,前後狼狽者,蓋緣初不能明示好惡,夬降處分之緻也。

    臣竊爲聖明惜之。

    噫!人君之一言一動,關係甚重。

    苟不能臨事夬斷,一誠做去,則其弊馴至於東撈西摸,前掩後遮,趨向因以不正,是非因以不明,豈不大可懼哉?伏願亟正群兇之罪,毋使失於前者,又失於後也。

    且臣竊伏見近日朝象,百事之叢脞,有司之偸惰,日甚一日。

    而至於繁文瑣節,每勤至尊之憂慮。

    此,固群下不職之罪。

    而揆之於大聖人易知簡能之道,則恐有所不然矣。

    噫!天道於穆而有不已之運,地道寧謐而有涵育之化,四時呈其功,三辰效其明,而萬物萬事,鹹該於默而成之之中矣。

    今乃以一己之聰明,悉萬幾之繁,以有限之精力,禦百務之嘖,雖使泛應曲當,庶物畢理,已非聖人體天象地之義。

    況事爲紛錯,而本末難於畢擧,機務紏沓,而緩急易至相舛,雖弊精役神,而治化愈邈者乎?伏願勿以聰察爲明,勿以纖悉責功。

    纖悉之過,或傷於太苛;聰察之偏,實妨於容物。

    物不必頭頭而爭之,務提其要;事不必節節而理之,要挈其綱。

    惟聖明,恢天地之大,昭日月之明,廣建衆賢,委任責成,而以至簡禦至煩,則垂拱無爲之治,亦何遜於二帝之盛哉?顧今,國用日匱,民生日困,專由於侈靡成風,搢紳巨室,則飾輿馬窮服玩;胥隷市井,則衣兼紈食重肉。

    轉相倣效,習以爲常。

    賄門由是大開,儲蓄由是耗蠧,盜賊由是日滋,豈不痛哉?以言乎國用,則一歲之經費不足,以言乎民産,則曾無時月之計。

    節儉二字,卽今日急務,而上下相徇,惟以侈費爲事。

    澣衣濯冠,未聞於朝紳;領袖正白,多見於掖隷。

    豈殿下所以躬行者,未盡於崇儉之實,而宮中廣袖,四方匹帛之謠,不幸有以近之歟?伏願,聖明克軫節約之道,以躬儉率下,使弊俗,得有丕變之望,一國幸甚。

     批曰:「所陳無非切中之言,深庸嘉乃。

    當留意。

    」 11月11日 ○乙酉,晝講。

     ○輪對。

     11月12日 ○丙戌,掌令權坪上疏曰: 日前筵席,伏聞殿下,以今日山川精氣,隻産金銅,不産人材,爲中朝之歎,大哉!王言,眞可以感動臣隣。

    臣於此,亦有以仰復者。

    夫五行精英之氣,絪縕不息,豈有鍾於金銅,而不鍾人材之理也?惟是世俗,但知金銅之爲寶,不知人材之爲寶。

    聞金銅之在山,則必採掘之如不及,至於人材,則未聞有竭力而求之,至誠而招之。

    宜殿下以不見人材,喟然而歎也。

    然其所以培養而作成之者,在殿下採訪,而招徠之者,在殿下。

    惟殿下,懋哉!臣伏聞道路之言,以無賴閑良,敺打掖隷之母,査命甚嚴。

    閑良之作挐閭巷,罪固可治,此在法府,顧何足上煩九重之聽乎?殿下卽阼之初,淸明之治,先自束掖隷始,八方聽聞,欽仰贊歎。

    殿下今日之擧,非爲掖隷,必有所以,而外面觀之,掖隷之聲勢可怕。

    殿下之處分,亦近於下行有司。

    若此不已,不特掖隷之復踵前習,殿下淸明之治,或因是,而有有始無終之歎,則豈不爲可惜之甚乎? 批曰:「束濕掖隷,便作規制,每欲寧嚴無緩。

    以是定配、充軍等勘罪,近多有之矣。

    至於今番事,爲平民除害也。

    禁亞將密囑也。

    若以事近掖庭而不治,眞所謂因噎廢食。

    況名是親兵,與掖隷有間故也。

    嗣後此輩之如有藉此作弊,爾其隨聞論罪。

    」 ○戶曹參判鄭元始上疏曰: 伏聞泮儒所懷,論斥備至,臣不勝瞿然。

    第其本事,有不可不一暴者。

    當其傳給之時,屢辭以不可受之義,而彼旣托皇旨,謂將咨送。

    臣等相議,與其事到張大,轉益難處,毋寧私自區處方便之爲愈。

    伊時事狀,自有不獲已者。

    守經之論,臣固受以爲咎。

     批曰:「何用爲引。

    」 ○以李得濟爲洪忠道兵馬節度使。

     11月14日 ○戊子,先是,有無賴閑良,敺閭閻女人於道上。

    刑曹執而訊之,其人都監中軍金相玉女壻李東粲也。

    供言:「適與射伴,往射場,路與戲謔。

    有女人,誤聽酬酢,意其侵辱詬罵而過。

    諸閑良乘憤結縛,而旋卽解放。

    追聞此女,乃武藝別監之母,而武藝別監,將告政院雲,慮其畢竟現發。

    別監之父,乃是都監軍士,故往見妻父,欲其緩頰。

    相玉招別監之父,托勿葛籐。

    」刑曹啓聞。

    敎曰:「嚴內外,目下第一義。

    渠雖無知識,武弁亦是有地勢,士夫則以中軍妻父爲梯,圖得密徑,欲售請囑之計。

    厥卒之妻,雖被打,而厥卒之子,卽別監。

    以別監,而白活政院,則事將上徹。

    上徹之事,敢生無事出場之意,其漸將至何境?爲先嚴刑究問。

    」又命金相玉,自訓鍊都監,開坐嚴問,相玉以招緻軍士,私囑遲晩。

    敎曰:「渠雖武夫,緻位亞將,固當恪謹畏約之不暇。

    乃反縱其猾壻,作弊民間,不徒是也,都監中軍,專管武藝別監抄擇之事,藉令小心,猶慮交通,則今於旣入掖庭之後,有此幹囑,不可無嚴懲之擧。

    」命移義禁府重勘。

    至是,義禁府、刑曹,以相玉、東粲等照律聞。

    判曰:「予每以嚴內外三字,不嫌其齗齗。

    若有罹此防限者,抵之以法,毋或饒貸,此或在廷之所知,而今番李東粲、金相玉事,事則甚微,漸則甚大。

    凡係掖隷之事,雖細,必先啓達後呈院,則孰不知上徹?而有此昏夜密囑,轉托掖隷,至發無事周章之說,豈不驚駭?固知無識武夫,急於免罪之意,而馴緻不已,幾何而復踵交通宦寺之習,年前覆轍,豈不澟然?該府、該曹,照律以徒年磨鍊,失之太寬。

    閑良李東粲、前中軍金相玉,勿限年定配。

    」又敎曰:「今番處分,非但爲掖屬事體而已,欲以除良家婦女被辱之弊也。

    此後無識閑良、無賴閑遊輩,發蒙被脫蓋頭,種種似此所犯,各別出禁。

    隨現嚴繩,分付京兆及捕廳。

    」 ○行司直權噵又上疏乞緻仕。

    批曰:「不但卿筋力強壯,又若準卿請,朝無耆艾,更勿引章。

    」 ○以權噵爲漢城府判尹。

     11月16日 ○庚寅,以李??爲司憲府大司憲,李敬養爲司諫院大司諫,樸祐源爲吏曹參議。

     11月17日 ○辛卯,次對。

    宣惠廳提調李性源奏曰:「各道稅米,元無代錢之規,而海西則惟長山以北,漕轉路險,故朝家特軫此弊,以錢代納,而丙申年間,因禦史任希雨書啓,山南八邑,從民願小米三千餘石,亦許以錢代納,至今遵行。

    大抵山南水路,異於山北。

    八邑之田稅、大同大米,以本色上納,獨於小米條,與山北諸邑,混同代錢,事甚無義。

    以利害言之,錢代穀,惠廳所失非細,且利不歸於民,而中間尾閭,謬例因循,合有變通。

    」領議政金尙喆曰:「小米之數,不過三千石,則利害不甚大叚。

    且旣曰:『爲民地。

    』則恐不可遽改。

    」左議政徐命善曰:「以錢則所納一石,爲三兩五錢;以米則到京口一石,可作五六兩,利害則不少。

    況依舊以米徵於民,而該邑以錢代納,是則名雖利民,而其實利歸於守令。

    惠堂變通之言,亦是矣。

    」尙喆曰:「守令之中間代錢,似無是理,而若然則守令之罪也,當有査實之擧。

    」上曰:「無論利害,此是丙申春先朝末年惠澤也。

    到今變改,心有所不忍,事有所不敢。

    査問該邑,知其作錢之在民與在官然後,可以釐正。

    」 ○判義禁府事洪樂性奏曰:「王府事體,至尊且重,而常漢出身,若有犯科者,則該曹謂其名在朝籍,輒移送本府。

    此不過卑賤之徒,微細之罪,而使決於本府者,爲弊久矣。

    至如印僞造罪人李宗憲,以其出身之故,移囚本府。

    事甚屑越,合有變通,以重事體。

    」上問大臣。

    領議政金尙喆曰:「王府事體至尊。

    不可以徒有出身之名,而移送本府。

    隨其等分,定其界限似好。

    」左議政徐命善曰:「若從受敎,則王府之屑越莫甚;如付該曹,則出身之稱冤必多。

    定限之際,必有難便者,而大凡市井之徒、貢人之輩,名之曰出身,而皆送禁府,其在尊王府之道,不可無商確。

    」上曰:「等分定限,何以則得當?以其所管軍門,推治爲好乎?」命善曰:「出身而亦有不係軍門者矣。

    」上曰:「或有代囚之法乎?」刑曹判書李性源曰:「近或有之,而如無家僮者,則正妻以禁令,不得替囚。

    」上曰:「不囚正妻,是好法也。

    更爲商確,後日稟處。

    」 ○司諫院停洪柱翼啓。

     ○右參贊黃景源,以永興中人金敏恒等通鄕事,爲政府關於鹹鏡道臣,而借用活人署印。

    至是領議政金尙喆,發其事,請罪景源。

    命削版。

     11月18日 ○壬辰,同知敦寧府事尹光紹,從縣道上疏自引,有重被泉壤之誣等語。

    承旨李亨元啓曰:「尹光紹,敢以丙申處分已定之事,攙及於自引之章,極爲驚駭。

    此等疏,有先朝退卻之敎,原疏直爲還給。

    公忠道臣之循例上送,甚未安,宜推考。

    」從之。

     11月19日 ○癸巳,晝講。

     ○奉常寺主簿車彥輔上疏進冊子曰: 雷者,一百八十日而出地,一百八十日而入地。

    今則自八月至十月,忽然出地。

    今旣發洩於收藏之月,則何以和暢於方動之時乎?天道玄遠,臣雖未知兆應何居。

    請以《易經》《雷象五卦》,推衍其義,仰陳十條矯捄之道。

    臣謹按,山下有雷頣。

    頣者,養也。

    天地養萬物,聖人養賢,以及萬民。

    夫天地之道,養育萬物,遂其生成,而聖人之道,養育賢才,以治天下也。

    臣不敢知殿下養賢而登庸者,果如山雷之象否?目今訏謨廟堂,有斯盛之美。

    出入經幄,多思皇之休,而第其地閥以拘之,科目以限之,懷抱利器之士,老死巖穴,不知爲幾許人,而未聞有登庸之實,非時之雷,安得不示警乎?伏願,法山雷養賢之象,惟才是用,則彙征之吉,可以緻矣。

    山上有雷,小過。

    小過者,過其常也。

    聖人法之,用過乎儉也。

    儉者,過於撙節也。

    臣伏聞,殿下金銀,不飾於器用;玩好,不近於耳目,而國儲猶患罄竭,民生尙多顚連。

    朝廷之上,侈風未祛;閭巷之間,奢汰無節。

    非時之雷,安得不示警乎?伏願,法山雷用儉之象,懋盡導率之方,以爲祛侈之本。

    天下雷行旡妄。

    旡妄者,至誠也。

    臣不敢知殿下淵蠖日用之際,果皆以至誠眞實之道行之乎?試看今日,俗多虛僞而少眞實,人心世道,趨於浮囂。

    非時之雷,安得不示警乎?伏願,法旡妄之象,使人人而眞實,則三古之風,庶可回矣。

    雷電皆至豐。

    豐者大也。

    臣不敢知殿下光明振勵之道,果皆合於雷電之象乎?第其察於小,而忽於大者有之。

    過於包容,而失於曲貸者有之。

    是誠有違於明斷得宜之象,非時之雷,安得不示警乎?伏願法雷電光明之象,以盡天下之情狀,則豐富之亨,庶可享也。

    雷風相與恒,恒者久也。

    臣不敢知殿下行道之心,果以恒久爲期耶?今我殿下,春秋鼎盛,化理方新,斯爲出門遵道之候也,無或中輟,然後期限可適。

    伏願勿以速效爲期,勿以遲成爲難,則至道凝而功化著。

    非時之雷,又何可發動乎?且臣五十年讀《易》,於朱子《易學啓蒙》,粗有淺工。

    蓋其本圖書,則溯論畫出之理;原卦畫,則敷陳重爻之義;明蓍策,則因蓍求卦之法;考變占,則上下盡變之妙。

    臣無所知識,略附騃見,以爲冊子。

    今當求助之會,敢幹宸嚴,倘蒙乙覽,死有榮矣。

     批曰:「應旨封章,殊可嘉乃。

    可以施行者,許令廟堂指畫稟處。

    」 11月20日 ○甲午,次對。

    領議政金尙喆啓言:「關東大關嶺築城設倉事,前道臣具?,有所論請。

    趁今稟定,然後可以擧行矣。

    」右議政李徽之曰:「聞往來人言,果是險阻要害,而嶺上、嶺底,旣無寸土之可以居生。

    又無隣邑之可以通涉,雖爲築城,人不能居。

    恐無所益矣。

    」命置之。

     ○以金魯鎭爲司憲府大司憲,李衍祥爲吏曹判書,李福源爲刑曹判書。

    中批李性源爲兵曹判書。

     11月22日 ○丙申,晝講。

     ○敎曰:「近代陵寢獻官,必以從二品塡差,殆若定式之故,或有掣肘之時,因筵臣陳白,正三品使之通融塡差矣。

    伊後反以此作爲定式,近代陵寢,絶無二品通差之事。

    此等小事,該曹不遵筵敎如此,他餘擧行之慢忽可知。

    此非今日銓官之所創爲者,故雖不處分,而況於俄者飭敎之後,又未免苟充。

    當該差祭吏曹堂上,從重推考,更令改擬以入。

    」 ○安置洪柱翼于旌義縣,臺啓始停。

    減死圍籬安置。

     ○以宋鍈爲司諫院大司諫。

     11月23日 ○丁酉,電。

    晝講。

     ○正言鄭益祚上疏曰: 柱翼之罪,窮兇絶悖,國人齊憤。

    兩司齊發之啓,體叚甚重,不可以一二人之見,有所輕議。

    數日之間,遽然俱停。

    此路一啓,後弊難言,兩司停啓臺臣,俱施讉罷之典。

     批曰:「洪柱翼之停啓,爾曰後弊難言,予則以爲不停爲然。

    其事則?昧,其跡則疑晦。

    涉歲拘繫,不勘不殺,畢竟使之瘐死,則寧有如許之政?況傳啓中諸逆罪惡之十倍於柱翼者,不啻幾輩,而此皆不抵之法,獨事齗齗於孤雛之影子,求之邦憲。

    曷嘗有似此關石?況今小大恬嬉,臺閣尤甚,懲討之備例,而隄防從以不嚴。

    柱翼之酌處,寔欲使爾等,專於重且緊處,而忽於輕與漫者甚矣,爾等不審其取捨也。

    」 11月24日 ○戊戌,敎曰:「頒曆,有國重事。

    其所頒宣,宜有定制,而襲謬至今,一任胥吏之手,兩銓抄啓淆雜若此,殊非重其事之意。

    吏曹抄啓,猶或近可,而兵曹抄啓,殆無意義。

    吏、兵曹行公堂上,相議釐正,草記以聞。

    」吏、兵曹啓言:「吏曹內職,則從三品以上都尉、時任承旨、史官、三司、侍從人及曾經二品實職之君,外職,則留守、監司。

    兵曹內職,則文、蔭、武曾經二品實職人及時任別軍職。

    宣傳官,無論堂上、堂下,依承史例。

    外職,則節度使頒給,定式。

    」 11月27日 ○辛醜,回還副使鄭元始,以承旨入侍。

    上曰:「善覘人國,自古爲難。

    況我國之於彼國,尤不能覘得其一二,此蓋象譯之不得其人也。

    卿今行有聞見者,須陳之,而其城郭濠池之制何如?」元始曰:「皇城,則周匝橫亘,不知其幾裡,而以大石磨礱,四隅交齒以築,交石之際,鎔鐵貫中。

    外面用油灰鏝塗,絶無罅隙。

    高過十丈,廣容五馬。

    」上曰:「市肆之制何如?」元始曰:「自琉璃廠失火之後,今纔重建,而累萬架釐閣,分隊成行。

    或施畫繪,或加雕綵,或層屋上湧,或飛梯下垂。

    且見簷揷綵旗,門揭畫闆,各書以貨名。

    賈胡、商蠻,鬪轂磨肩,繡幰綵車,交絡其中。

    誠天下之大都會,一代之極繁華也。

    」上曰:「漕輸之制何如?」元始曰:「自通州河,鑿入都城,舟楫舳舵,直泊門外。

    臣亦見千檣簇列,一望迷津,而舟人相告曰:『江南貢稅初泊』雲矣。

    」上曰:「近日則胡、漢通媾雲,然否?」元始曰:「迄于乾隆之初,而漢嫁於漢,胡娶於胡。

    漢人主淸官,胡人主權職,各自爲類,不相易種矣。

    自近來,始通婚嫁,而胡、漢無別,胡種始滿天下。

    朝廷則胡多漢少。

    胡爲主而漢爲客。

    」上曰:「大鼻?子狀貌何如?」元始曰:「深目、龐眉、羯鼻、驢面,如鬼魅、如禽獸。

    臊穢之臭,人不堪近。

    勇力絶人,喜怒無常,胡人亦甚畏之。

    納于質館,以甲士守之,每出行則甲士持兵器隨之,而亦往往有滔人、戕人之患雲矣。

    」上曰:「蒙古有復入之慮雲,土俗強弱何如?」元始曰:「蒙古,卽幽、朔莫強之種也。

    其人,短小精悍;其俗,躁暴強忍。

    無城郭、無宮室,逐水草鳥聚、獸散,而近日,部落漸強大難制。

    東八站,盡是蒙古界也。

    使行往來之時,其接應之節,求索之習,與胡俗大異。

    聞皇帝亦甚憂之,隻拊摩羈縻而已雲矣。

    」上曰:「卿之今行,逢江南文士否?」元始曰:「江南,古稱多文學、才行之士。

    時逢東使,每有謳歌歎咜之意雲,而近日,皇帝禁不與外使相通,犯者論以死律,故留館時,不見士子來訪者矣。

    聞象譯所傳,南士之入于上舍者,與一譯相熟,頗聰明、解文字,盛稱朝鮮文華之治。

    酒半,至於投兜循髮泣下雲。

    以是觀之,南方之俗,尙能思漢。

    」上曰:「皇帝出行時,威儀何如?」元始曰:「儀節太簡率,自皇帝至從者,各控一騎。

    初無驂禦之儀,隻衛仗數十,相對前行。

    從官百餘人擁後,而禦馬數雙無牽,分隊而行。

    皇帝面方體胖,小鬚髯色渥赭。

    所着衣章,初無貴賤之表矣。

    」上曰:「近來象譯之無人,誠非細憂。

    」元始曰:「使行得失,隻仗譯舌。

    譯舌檢飭,惟在首譯,而雖以今行言之,首譯矇不了事,誠可悶。

    」 ○以鄭志儉爲吏曹參議。

     11月28日 ○壬寅,晝講。

     ○工曹判書金鍾秀上疏乞養。

    批曰:「不見卿久矣,戀卿政切。

    此際閱卿辭本,卿之目下情理,非不爲之愍念,而前批旣悉之,勉卿將母上京。

    欲使公私兩便,所辭不允。

    卿其俟少間將來行公。

    」 ○檢閱李集鬥上疏曰: 臣承命馳往實錄廳,摘奸之時,堂上蔡濟恭,獨稱病處房中,迫而後出,借着冠帶,不犀而金。

    駭瞻聆而壞朝體。

    臣奉命貽辱,受侮不少,乞削臣職。

     批曰:「重臣之不出見,非爾之罪。

    借着金帶,殊乖事面,後重推考。

    」尋因大臣論奏,濟恭削職。

     11月30日 ○甲辰,次對。

     ○以鄭一祥爲司憲府大司憲,金熤爲藝文館提學,金夏材爲同知經筵事。

     十二月 12月1日 ○乙巳朔,展拜于景慕宮。

     12月2日 ○丙午,以徐有防爲成均館大司成,李緻中爲司諫院大司諫。

     12月3日 ○丁未,以李昌運爲左捕盜大將。

     12月7日 ○辛亥,羅州大黑山島,有漂到異國船,長百八十一尺,腰闊三十尺。

    凡四桅,其大者長十四丈,圍圓十二尺。

    船上爲層樓,金書德意揭帆四字。

    中揭二十六幅畫佛像雲,是天後娘娘安船佛像。

    船外兩旁,漆書蘇州元字漆拾參號楊元利商船十五字,船尾金書穩足奮如飛五字。

    又以五采,畫人、禽、花草,辟邪諸像。

    船中,共十七人齎持元和縣照票、粘連小票、海關徵鈔牌一紙。

    照票首揭本船號,次列舵工姓名,小票書某月日開放出口,豆照亦然。

    其州縣及船號等字,判其半雲。

    半藏本衙,半付船戶,待回日憑合査驗,繳銷徵鈔牌,隻書船戶楊元利,名票牌。

    豆照字書印文,多漫漶,竝朱書遵字、或行字、實字、順字,或以筆如環而句之雲,是官爺淸筆的。

    元和縣票,有保結徐元亮五字。

    問徐元亮何人雲,同隣保結之主。

    問黃豆幾鬥?裝一石,一石價幾何雲?十鬥一石,直錢三千文。

    問價何太高雲?關東鬥到江南缷量,一石足爲二石五鬥。

    且關東年荒,穀價甚昻故也。

    依其願,聽其水路還出,撰咨送北京禮部。

     12月8日 ○壬子,以金憙爲成均館大司成,尋移承旨,以金夏材代之。

     12月9日 ○癸醜,正言李兢淵上疏曰: 生民休戚,專係守令。

    愼擇之方,不容少緩,數遞之害,大關民邑。

    近來守宰,或移遷於數朔之內,若此者,雖有龔、黃之才,亦何以展其所蘊乎?宜飭銓曹,申明舊典,勿數遷轉,以爲久任責成之道。

    外邑軍布之錢布參半法,非不好,而一自減疋之後,一夫所納,不過一疋,則一疋之內,無以行參半之法。

    故例以純錢徵之,始乃分半作布。

    以是之故,布邊則輒皆加徵,大爲民弊。

    臣意則令道臣,商量道內綿農之豊歉,綿貴處,則以純錢;綿賤處,則以純布,以準其本,參半之數,則無損於國,而有益於民。

    近來,魚産漸貴,民不得鮮食久矣。

    蓋緣均役之後,諸處魚箭,皆有定稅,雖不得魚,亦皆納稅,故民不敢隨意設箭之緻也。

    均役事目,雖不可輕易變改,若使各道徵納其元定之數,均廳不復主管,則民亦蒙惠。

    大同之移劃軍門,固是不得已之事,而船人輸納,爲弊多端。

    雖以湖南言之,大同千石之船價,爲二百石,而千石之中,若移劃數百石,則所受船價,太半爲軍門情債。

    故船漢之呼冤,固已可矜,而納稅之民,亦因此受害。

    一依各宮房例,自戶曹收納分給,幷詢廟堂,另行矯捄。

    各司奴婢之在外邑者,厥數夥然。

    而雖有逃老,故不許免減,故年過百歲者,尙在案中。

    指徵無處者,亦責其貢,族徵隣徵,民不能支。

    申飭各司,詳加査免。

    京城市肆,卽都民資生之源,而所謂都賈要路,罔利操縱,潛賣之弊,日增月滋。

    市民失業,物貨騰踴。

    事雖微細,爲害則大。

    嚴飭法司,另加禁斷。

     批曰:「所陳數條,寂然之中,猶賢乎已。

    下廟堂逐條覆奏。

    」後於次對。

    領議政金尙喆啓言:「守令數遞,爲今切弊。

    移遷自有朔數,如非不拘常格之時,毋或輕遷之意,請別飭銓曹。

    」從之。

    又啓言:「外邑軍布,綿貴處徵錢,綿賤處徵布,此惟在諸道道臣之量宜裁定。

    均廳魚稅變通,事難遽議,更合商確。

    軍門移劃大同,一依各宮房例,勢或相妨,弊反倍前,似難許施。

    各司奴婢,詳加査免事,前後朝家申飭,非一非再。

    況且道比摠之令,實出於裒益多寡,使民無怨之意,以此嚴飭諸道爲宜。

    」批曰:「此道臣之責也。

    朝家許令通一道比摠,不但裒多益寡之政而已。

    當初定制也,較數歲之摠,取其最少條,則已是寧失於民之意,而釐弊未久,生弊又如此。

    此等道伯,何責分憂?論以綜實之道,不勤擧行之道伯,所當摘發重勘,而事屬旣往,亦非一二人,今姑參酌。

    大抵此邑雖多逃故,彼邑豈無生産?強者不漏,弱者不侵,則此爲蘇瘼之要。

    方行會嚴飭,俾各惕念,無或如前泛忽。

    」又啓言:「京城都買之弊,請飭法司,俾有禁斷之實效。

    」批曰:「都買實係都民大弊,已往雖不可一一推覈,嗣後復踵前習,則法司官隨聞重繩,斷不可已。

    」 12月11日 ○乙卯,以尹東晳爲工曹判書,金熤爲漢城府判尹。

     12月12日 ○丙辰,輪對。

     ○正言洪文泳啓曰:「李溎,本以鄙微之人,粗挾狡黠之才,甘作權門之狎客,轉爲逆黨之死友,兇謀、秘計,無不與聞。

    東西蹈踉,躐取華腴。

    及夫厚、麟諸賊逆節旣露之後,首發請討之疏,實急脫身之計,而公議莫眩,負犯難容,則要藉權奸之聲勢,復爲相府之記室。

    餘焰所畏,片言不加,尙逭黨與之誅,朝籍自如。

    邦憲太寬,輿情愈激,請判書李溎,亟施島配之典。

    」批曰:「目下急務,正在舊染汚俗,鹹與維新。

    何必抉摘,亟停勿煩。

    」 12月14日 ○戊午,以李性源爲弘文館提學。

     ○司諫沈命德啓曰:「師、翰、興、老諸賊,萬古所無之兇逆,而其主張兇論,作爲窩窟,卽具庠是也。

    闔闢譸張,誑惑誘脅之狀,姑勿論,就其眞贓之現露者言之,其許多窮兇叵測之說,有不忍沘筆,而其曰舅甥熟講;其曰吾輩秉執雲者,於渠斷案也。

    噫!投進兇章者諸賊,而所以慫慂者庠也。

    謀爲兇論者諸賊,而所以釀出者庠也。

    諸賊伏法之後,庠之獨逭,已乖王章,而薄竄未幾,遽蒙宥釋,識者之憂,已不勝言。

    伏況我殿下所守之義理,可以卓冠百王,昭垂千載,而此輩乃敢角立而亂言,以爲眩惑之計,苟不能拔本塞源,以杜兇孽之萌,則將無以聞義理,而嚴隄防。

    請具庠設鞫嚴問,依律處斷。

    趙宗鉉,頃年鞫獄,緊出於壽賢之招。

    渠以朝紳,潛通北寺,締結逆竪,追逐不逞之徒,參聞叵測之論,不言可知。

    揆以邦憲,不可容貸,而隻以逆竪之身故,無與對質,不加究覈,遽然全釋。

    此實失刑之大者,而廢錮未久,收敍如初,彯纓仕路,自同無故之人,隄防不嚴,輿憤益激。

    請趙宗鉉,亟施絶島定配之典。

    」批曰:「竝停勿煩。

    」 12月16日 ○庚申,行儒生殿講。

     ○敎曰:「前此外方貶題,雖有礙眼處,絶不點下者,蓋以道伯在本道,目覩耳接之餘,必有所斟量故耳。

    然朝家處置,莫急於弛張,何必膠守已例?況今番點下文武守令,不體筵席之敎者有之,不副差遣之意者有之,自辭陛日,已知其不似者又有之。

    特命點下,良以此也。

    大抵設置政曹,名曰開坼坐起,而許多可中、可下之等題,必不止一二人,則一不擧論,豈其點下者多,而無他降黜之目而然乎?信爾則胡不以不得開坐草記乎?坐起進參吏曹堂上,一竝從重推考。

    」 ○命備忘記,使承旨書頒,著爲式。

    敎曰:「均是絲綸,而承旨入侍傳敎、司謁口傳下敎,承旨書之。

    至於備忘記,事體較彼無異。

    況是還入之紙,則謬例之一任吏手謄出者,萬萬乖當。

    此後備忘記,司謁傳于承旨,則承旨傳書一通,與司謁較準後,原本還入,仍以所謄之本頒布。

    以此載之故事,定式遵行。

    」 12月17日 ○辛酉,以李??爲司憲府大司憲。

     ○特擢李亨逵爲同知義禁府事。

     12月18日 ○壬戌,設柑製于泮宮。

    居首進士李翼晉直赴殿試。

     12月19日 ○癸亥,以鄭志儉爲吏曹參議。

     12月20日 ○甲子,禦宣政殿,行都政。

    〈吏曹判書李衍祥、參判徐浩修、參議李敬養、正郞徐鼎終、兵曹判書李性源。

    〉敎曰:「愼初仕,所以擇守令也。

    然而俗習所拘,顔私是先,未嘗擧一寒畯之士,擬一需世之才。

    惟事安排於抽對之間,尋求於卿相之閥,依舊樣子,擺脫無期。

    臨政飭諭,隻歸備例。

    玆豈非銓臣之責也?與其人人,難能得人,曷若仍舊拔尤之爲可?試閱案簿,蔭官七品以下落仕者,凡爲一百有七十餘人。

    又考年數,遠或至四十年,近不下十許年。

    彼見落之類,當初設有大辜犯,歲月已邈,釁垢可滌。

    況無故而作散者,爲強半焉。

    予則以爲實屬幹和之一端。

    又若嶺、湖人士,世稱才彥之府庫,而所謂搜羅之政,有名無實。

    間或有一二擧剡之事,纔授旋遞,何嘗試能否、考優劣乎?尤係朝廷之羞恥。

    今政初仕見窠,勿論京外,落仕人中,必皆甄敍。

    嶺、湖人另加收錄,以爲責實效之地。

    」又敎曰:「大政日,守令、邊將擇擬之命,便成故常,雖謂之無實可也。

    大政先務,亦不外是。

    以比另飭兩銓。

    大抵專乎循資,則人多不稱,偏於求備,則鬱無可疏。

    惟其適輕適重之道,稟在銓臣鑑別之如何。

    今政勿拘常格,惕念檢擬。

    」又敎曰:「以庶類收錄事,屢勤提飭,而況自年前事目旣成之後,通擬又無所妨,而近觀政眼,此類勿論內外窠,絶不照擬,反不如事目未出之前。

    予以葵藿向陽之敎、枯項黃馘之嘆,有所誦諭於廷臣。

    惟予此意,豈直在於爲渠輩振拔也?誠以追聖祖之盛意,感古人之格言也。

    迄于今幾歲,選曹之不念對揚,寧不慨嘆?以此意申飭兩銓,今政當窠,庶類未霑仕之類,着意調用。

    」 ○以徐浩修爲吏曹參判,李敬養爲吏曹參議,李文源爲慶尙道觀察使,鄭民始爲成均館大司成,柳鎭恒爲慶尙左道兵馬節度使,申應周爲右道兵馬節度使。

     ○刑曹判書李福源上疏曰: 嗚呼!我聖上所處者,天下之至變也;所守者,天下之至正也。

    丙申三月卽阼日,首降綸音,首尾百餘言,明正痛切。

    遵聖祖已定之訓,而謹繼序之大統,推昊天罔極之孝,而極報本之隆典。

    猗歟!大哉。

    從古後辟,非無聖哲,而至於此箇義理,鮮有見得眞處得是者。

    惟我聖上洞見義理之原,深得禮義之正。

    傳所雲:『考諸三王,而不謬,建諸天地,而不悖者,』其是之謂也。

    噫!彼一種兇邪之徒,陰蓄希覬之圖,肆行嘗試之計,疊投兇章於率土如喪之日。

    甚至兇腸逆口,謂天可詬。

    此實載籍所無之變,擧國同讎之賊。

    前者纔磔、後者旋闖。

    種下生種,一串腸肚,此其故何哉?蓋自五六年來,國家不幸,亂逆層生。

    如《明義錄》諸賊,其罪易見,其情易綻。

    至於此流,內懷叵測,外籍莫重,黠者托於義,愚者啗於利,陷人心術,誑人聽聞。

    比之挾匕稱兵,爲罪雖殊,其禍益遠。

    況今歲月寢久,隄防漸弛。

    今若不明目張膽,發揮大義之頭腦,劈破群兇之情狀,則誠恐我聖上盛德大節,將無以昭示於天下後世。

    又不知幾箇怪鬼,伏在冥冥之中,可不澟然而寒心哉?臣猥承宮園儀跋文撰進之命。

    耿耿愚忠,每在於此,而跋文體嚴,不敢贅進。

    近又癃病,登對無期,輒將文字,冒昧塵瀆。

    伏乞惕然深思,凡係闡義理、嚴隄防之道,益加聖意。

     批曰:「疏語辭嚴義正,讀之屢回,益覺哽咽。

    不有卿誠懇,誰能抗言?繼切嘉歎也。

    」 ○大司諫李緻中上疏曰: 惟我聖上,聖學高明,剖析義理之正,節酌情文之中,乃於卽阼之日,特降綸音,縷縷辭旨,丁寧懇惻,可以建天地而質聖人。

    獨奈一種不逞之徒,敢懷陰譎,甘犯亂逆,其窮兇絶悖,至於師、翰而極矣。

    至若具庠之舅甥往復,斷案已成。

    趙宗鉉之逆宦緊援,眞贓難掩,幸逭天誅,亦已太寬。

    或薄竄旋宥,或起廢甄用,王綱漸解,義理復晦,臣竊憂之。

     批曰:「具悉之。

    」 ○以鄭趾煥爲司諫院大司諫,尋遞,以李得臣代之。

     12月21日 ○乙醜,嶺南暗行禦史李時秀復命。

    召見時秀及大臣、銓臣。

    時秀進書啓。

    首論觀察使趙時俊,不能禁道內守令濫糶之失。

    又言金海前府使孫相龍、南海縣監盧廷尹、慶州府尹李鎭翼、密陽府使洪秉殷、醴泉郡守丁載遠、居昌府使許??、丹城縣監申匡堯、慶州營將李潤春、忠州營將權璹、自如察訪鄭景祚、幽谷察訪崔粹翁等,不職狀。

    吏、兵曹覆奏,勘罪有差。

    晉州前牧使曹允精、星州前牧使南鶴聞、李河永、鹹安郡守閔遊、慶州前府尹沈頣之、慶州兼任蔚山前府使金愚、密陽府使洪秉殷、醴泉兼任豊基郡守沈重奎、龍宮縣監金尙鬥、安東前縣監尹師國、鹹昌前縣監兪漢鼎等,以還穀,或有加分與擅用,或有吏逋與反作,或有刑具之不遵法式,幷拿問。

    漆原縣監姜膺煥,本縣馬軍,私貰赴操,亦難免其責,一體拿問。

    時秀又論左道兵馬節度使李文德、右道兵馬節度使洪和輔罪狀。

    兵曹判書李性源覆啓言:「右道兵馬節度使洪和輔,假貸營穀,擅發軍倉,或捧厚價,或作本色,反弄之際,軍民受害,畢竟錢穀取剩之數,又極夥然。

    其犒饋之貽弊、賞格之從略,特是餘事。

    如此貪庸棓克之類,不宜一日置重閫。

    左道兵馬節度使李文德,駄妓軍中,已是駭擧,而雖以未明聚軍,向午赴場觀之,其不恤軍民可知。

    犒餠賞布,又與右閫無異,竝拿問處之爲宜。

    」從之。

    敎曰:「兩閫帥事無狀,而至若右閫所犯,可謂貪吏庸帥。

    論其罪狀,難以毛擧。

    知有一分國法,安敢冒犯至此?斯速拿來,捧口招以聞。

    」時秀又進別單曰: 一,大邱營債之始,蓋已三十餘年矣。

    南倉元錢,二十萬八千餘兩,而留庫不過二萬四千餘兩。

    或納京司,或用倭館,或作米作銀者,又爲七萬餘兩。

    其餘十萬七千餘兩及營各庫留錢七萬七千餘兩,南倉木百餘同代錢一萬餘兩,合十九萬四千餘兩內。

    道內各邑與營中各廳所貸下者,合爲五萬餘兩。

    餘錢十四萬餘兩叚。

    盡數放債,而債法,一兩之利,爲二錢。

    竝監色情例,則爲三錢七分有奇,都合爲五萬餘兩。

    今年而放,朞而收。

    放之則先除利條,收之則乍捧元數。

    名雖逐年收放,實則一債長留。

    其利錢所用下處,雖有不可闕之公費,太半是營府上下之私需。

    留債數十餘年,昔之食債者,今皆老且死。

    使其子若孫之初不知出債年月者,年年輸納,利錢之比本錢,償之已畢,又三數倍矣。

    家傾業破,而窮不能償,則移之於族。

    族之不足,又之於隣。

    囚繫滿獄,箠撻盈庭,愁若之色,呼號之聲,遍於村閭。

    若不乃今蕩除,差過數年,一境之內,將尠奠居之民。

    向者蔡哥上言,急於訴冤,多有誣辭,而論其爲弊,則無怪其如此。

    今雖不如此,不久而必當甚於如此。

    以臣愚見,始自明年,停其利息。

    假令負十兩之債者,則歲納一兩,至於十年而當其本錢之數,然後聚其券而焚之,使積年受苦之民,作一朝了債之人,則誠爲大惠。

    至於該營之許多支用,一時盡失,則充代無處,必至不成模樣。

    令道臣,凡諸用處,十分節省,其中不得已不可廢者,議廟堂區處,恐合事宜。

    一,慶州海戶之弊,臣於潛行之時,已聞其略。

    及夫出道之後,有鶉衣菜色,相率而泣訴者,問之則海戶也。

    其言曰:『海戶亦民耳。

    各執所業,以供進獻,雖竭其力,民何敢憚?而海戶之至於此極者,都緣各處情債之過濫。

    蓋海戶十二朔月令所納,爲九種。

    所受會減米,爲四十餘石。

    以其所受,較其所納,固已不能相當。

    而海戶之弊,不在於此,在於情債。

    每當一種之納,情債之錢,多或至百兩。

    自邑而納於營,自營而納於京,皆有所謂情債。

    三處所需,一切取辦於海戶,年增歲加,今至於千有餘兩。

    以此之故,海戶日就流亡。

    元案付一百六十餘名,今之存者,不過四十餘名。

    戶漸縮故役漸重,役愈重故戶愈縮,將至於盡空而後已。

    近來進獻魚物之漸,不如前,職此之由,而畢竟闕封之弊,勢將必至。

    臣之所目覩者,慶州一境而已。

    諸道諸邑之居海濱,而有海戶處,爲弊之同,可推而知,不可不卽加禁革。

    營邑之吏、京司之隷,從前例食之物,一朝盡削,則點退捧納之際,必有潛自操縱之許多弊端。

    以臣愚見,自今以後,營邑及京司海戶情債,亦倣倉穀色落之規,從略酌定,無或有分錢踰濫犯科者,不察之官長,隨現重勘,則不但爲海戶支保之道,莫重進獻,亦可無窘乏苟簡之弊。

    一,本道還穀,大抵過多,吏緣爲奸,民受其害,一道之中,居昌、鹹陽等數邑,爲尤多。

    蓋此數邑,處在山峽僻遠之境,絶無往來變遷之路,商買之貿販不入,營門之移劃不及。

    年增歲積,以其戶數,較其穀摠,幾至於數十倍。

    除寡殘獨戶,如法分留,則一戶所受,不下數十石。

    每當歲末收捧之際,鞭撻催督,惟恐其未準捧,故畢竟至於半雜虛慤,苟充石數,逐年如此,遂成謬例。

    臣於入境之時,對其民人,問其弊瘼,則衆口一談,莫不以多穀爲言。

    試又問其矯捄之方,則或謂:『次次移轉於穀少之邑,最爲便好』,而所謂穀少之邑,多在於越隣境數百裡之外,轉動多邑之際,爲弊亦大。

    若欲作錢於此邑,貿穀於彼邑,則雖似差便,而事同錢還,亦未爲十分便宜。

    無論如此如彼,減其摠數,然後穀可以稍精,民可以少紓。

    令道臣,議于廟堂,從速變通,恐不可已。

    一,寺奴一事,誠爲一路之大瘼。

    宸聰業已遠燭,聖旨至勤俯及。

    若無別般變通,隻如今日之爲,則雖使召、杜爲之宰,恐無以釐其弊,而張其謗。

    隻就臣所經諸處言之,數有多寡,弊有深淺,而其中慶州、醴泉、義城、安東等四邑,其數最多。

    合計各司、宮房奴婢,多或近萬。

    少亦不下數千。

    老除死亡,固在應頉,而少壯之類,亦多逃躱。

    徵貢之際,白骨黃口,姑不暇論,初無其人,而虛作名目。

    尙在於腹,而已錄簽案,督其頭目,徵及隣族。

    始於本邑,侵至他境,鄕隣相戒,不與嫁娶,愁怨載路,有足幹和。

    細究其故,蓋亦由奴婢者,推其所生而已,非如軍保之可代他人者也。

    元額一定,必充乃已。

    各宮房賜與,又不敢除出於元額之內,加之以強者,百計圖贖;弱者,抵死逃匿,實數之耗縮多端,而一定之元額尙存。

    各宮、各司,亦效元貢,一例比摠,寺奴之日縮,職此而然。

    慶州之下納奴千餘名,稱以良水軍,改其名色,混充閑丁者,非得已也。

    今雖元額不可猝減,就其中逃、故、黃、白之明白無疑者,略加査頉。

    此後則凡諸賜牌奴婢,照數除出於元額之中,則庶或爲一分救弊之道。

    有司之臣,雖恤經費,民隱不可不念。

    國體不可不顧。

    一番變通,合有商量。

    一,本道貿鹽之弊,其來已久,事面不正,弊瘼甚大。

    古所稱,榷酒、榷茶者,卽此類也。

    金海營米一千五百石,留爲鹽本。

    貿取於濱海鹽賤之地,來販於沿江鹽貴之邑,以米一石,作鹽二石,以鹽二石,作錢七八兩,甚則或至十兩,又過之,合計其利,常在二萬之內外。

    除四千五百兩,立本。

    四千兩,奴婢給代。

    五百兩,南倉納。

    合九千兩外,皆歸於內外監庫、色輩之私橐,營庫公下,亦近二千。

    此蓋以最精者言之耳。

    甚者,勒定高價,使民不敢上下其直。

    又從以嚴禁私商,必曰惟公鹽是貿。

    公鹽、私鹽,每相角爭,非但事體之萬萬苟簡,小民之與私商和買也,或以雜貨而充直,或有先食而後價,有無緩急,自多交益之道,而公鹽則不然。

    必於目前,責多錢。

    監色輩又低昻而操縱之,每當此際,江峽之民,未免食無鹽之歎。

    立本取剩,本係非法,在所當罷。

    若曰婢貢不可不充,南倉不可不納,則設不能,一切罷之,一從市上公共之價,與私商,混同發賣,無敢勒定榷利之意,嚴飭該道,實合事宜。

    「 領議政金尙喆啓言:」道臣政績,有足可觀,藩任數遞,亦豈不悶?而道內守令之冒犯國法,若是其無嚴,則按察之地,何可免不飭之罪乎?觀察使趙時俊罷職爲宜。

    「從之。

    敎曰:」旬宣之責,爲任至重。

    縱使約已守法,尙難彈壓邑鎭。

    況今朝禁至嚴,飭墨未乾,道內守令、邊將之留庫穀擅分,至於數萬包之多?年前關西事,豈非嶺南之已鑑?而然有冒犯,曾不戢勘,繡啓論列,若是狼籍,不可以譴罰薄勘,仍以不論。

    其在審愼之道,宜問許與不許,知與不知而處之。

    慶尙前觀察使趙時俊,交龜後拿問。

    「義禁府拿問,以奪告身一等勘律。

    尙喆又啓言:」禦史別單,其一,大丘營債,停其利息事也。

    本營放價之爲民痼弊,誠如所論。

    蓋此南倉本錢,以前後道臣之別備,至有備局句管之擧,而若其放債殖利,不過爲營各庫需用之資。

    苟能初不遷動,守而儲蓄,則當爲國家不虞之用。

    如欲無中生財,尾閭花消,則徒貽百姓無窮之弊。

    爲今之道,不必別有變通,嚴飭道臣,本錢之散在民間者,除其利殖,漸次準捧。

    給債謬例,一切防塞,最爲拔本塞源之道。

    如是飭禁之後,苟有犯者,當該道臣,施以制書有違之律。

    停債之後,或有營用之不可不變通者,則論理報備局稟處。

    其一,禁慶州海戶之弊,嶺南營邑京司情債,從約酌定事也。

    海戶進獻時,京外情債之弊,奚獨本道如此?諸道必同然。

    而此與國穀色落有異,朝家之酌定多寡,有傷事面。

    此在諸道道臣之逐邑査正,營邑下屬侵漁之弊,各別痛禁。

    至於京司之濫徵者,隨現報備局,嚴飭諸司,則庶有矯捄之效。

    以此分付諸道,道臣亦爲申飭京各司,俾無如前過濫。

    其一,居昌、鹹陽等邑還穀過多之弊也。

    本府穀簿,視他道最多。

    吏緣爲奸,民受其害,禦史所論,可謂得其情矣。

    次次移轉之朝令,欲捄偏多偏少之弊,而勢有窒礙,事難施行。

    爲今除弊之道,發賣之外,更無他策。

    十萬石當賣之論,道臣亦往復於廟堂,繡啓所請,又如此。

    分付道臣,穀最多不可不區處之邑,定其斛數,論理狀聞後稟處。

    其一,本道貿鹽,立本取剩,雖不能一切罷之,從市直與私商混賣事也。

    本道煮鹽一事,雖是不可已者,貿販之際,監、色輩,專以榷利爲事,公私名號之各分,市直低仰之不同,有此稱冤之端。

    再昨年,廟堂,亦以此筵達嚴飭,而今番繡衣論啓又如此。

    更飭道臣,革其謬弊後,若更有此等民冤,道臣難免重責,請以此分付。

    「從之。

     12月22日 ○丙寅,以鄭東浚爲奎章閣待敎。

     12月23日 ○丁卯,輪對。

     12月25日 ○己巳,禦宣政殿常參,兼行次對。

    遞大司諫李得臣職。

    上曰:「李得臣上懲討之疏,而乃以不忍聞之語,肆然附說於疏末,略無顧忌,是豈臣分乎?予欲言之,淚在言先,五內抑塞,不知所以爲言。

    予之悲冤痛迫,無樂爲君,卿等之所知也。

    惟是君臣、上下,同守此箇義理,守而不失,雖百世之下,必思闡明此義,而難測者人心也,無窮者事變也。

    若或到迫不得已之時,有迫不得已之事,則下以是不得已言之,上以是不得已聽之,明大義於將晦,聞世道於將壞者,卽予君臣上下所同守之義理。

    而日前刑判一疏,猶屬劈破義理邊事,故強所不忍,泚筆爲批。

    李緻中之疏,以其蹤地之與他有異,故黽勉有數字之答。

    至若得臣地處,與緻中不同,語意與重臣各異,而乃敢附說數行,或曰欽仰,或曰嘉尙,有若予則樂聞,渠則樂道者然。

    此何意耶?」領議政金尙喆曰:「殿下以千古逈出之孝,當千古所無之地,秉執之義理,炳乎若日星,而渠以今日臣子,安敢書不忍聞之說,以戚我殿下之心乎?宜先削其職。

    」上曰:「當量處之。

    」 ○領議政金尙喆啓言:「頃因湖南水操軍卒渰沒,分付湖南道臣,使之依海西分操例,論理狀聞矣。

    卽見觀察使徐有隣狀本,以爲:『採採軍民之願,參互水使之報,則萬頃之古羣山,諸島環擁,中鋪大湖,可容數百戰船,而兩湖水營上下控勢,此實天作之一關防。

    今以古羣山,定爲行操之所,該鎭僉使,以秩高有聲望人,仍兼營將,且管防守,則戰船、餉穀、軍器,別無創置之擧。

    請令廟堂稟旨矣。

    』分操變通事,五邑鎭軍民之樂從旣如此,古羣山之可合行操,海防形便又如此,道臣所請,誠有所據。

    分付道帥臣,依此擧行。

    古羣山僉使,旣兼營將,且當操鍊之責。

    此是創設之初,不可不另擇。

    令西銓,以有履歷、聲望人,差遣爲宜。

    」從之。

     ○擢吏曹參判徐浩修、戶曹參判李命植爲正二品。

    從領議政金尙喆言也。

     ○削禦營大將李柱國職。

    大司憲李??啓曰:「禦營大將李柱國,頃於親臨誓戒日,多率騶從,攔入闕中,故伊時兵判拒止。

    則不思自反,乃以三百年所無等語,肆口咆喝。

    此雖小事,亦可見紀綱之掃地,而且於向日一武將傔從之曾以別監見汰者,稱以掖隷,恣意犯夜,見捉於捕廳巡邏,則渠,雖他邊大將,固當驚駭。

    而乃反循私營護,詬責捕將,其蔑法無嚴如此。

    請削其職。

    」從之。

     ○左議政徐命善上箚曰: 卽伏聞大司諫李得臣,忽以重臣李福源疏事,有所附陳於疏未雲。

    噫嘻!此何事也?不料人之無嚴,至於此極。

    嗚呼!重臣之疏,豈得已哉?逆案寢遠,隄防日弛,義理有漸晦之慮,彜倫有漸壞之憂。

    重臣之疏,非不知慼我聖心,而苟不顯言明卞,扶植此義理,則無以闡揚我聖上至孝聖德也。

    重臣流涕而言之。

    殿下流涕而答之。

    此正君臣上下哀痛迫不得已處。

    而得臣則全無至誠惻怛之意,敢爲等閑塞責之計,略略提及於條陳之下,有若可以尋常說道者然。

    不顧貽慼於聖明,罔念反傷於義理,究其心跡,萬萬駭憤。

    臣謂李得臣,設鞫嚴問,斷不可已。

     批曰:「午筵有言,卿想聞悉。

    玆從敬禮之義,強宣數行之批。

    卿其諒之。

    」 ○以徐浩修爲刑曹判書,李命植爲漢城府判尹,鄭昌聖爲同知經筵事。

     12月26日 ○庚午,備邊司啓言:「卽見禮曹粘目,則倭館東大廳、西行廊五十六間燒燼。

    恤典,依康熙戊子例,公作綿布三同、米五十石題給,不必問慰,而事係邊情,請令廟堂稟處矣。

    取考戊子前例,則無送譯問慰之事,而隻有米布題給之例。

    今亦依此擧行爲宜。

    」從之。

     12月27日 ○辛未,領議政金尙喆上箚曰: 從古聖王,孰不欲立志?而苟不擇善,而固執,則不爲事物之撓奪者,蓋無幾矣。

    如欲志之必立,惟在學之不倦。

    誠以出治之圖、祈永之謨,莫不由學故耳。

    惟我聖上,自在春宮,出入經傳,上下子史,罔不分析縷毫,貫穿微粵。

    隻緣經筵挾冊之官,無以備顧問當聖心,故於是聖心漸懈,開講間斷。

    而三講、兩對,列朝之盛事。

    勿以聖學之已高,勿謂法講之應文,講經傳而察公私、義利之分,講子史而究治亂得失之本,爲學爲政,相爲表裏。

    則何患聖志之不立,聖治之不隆乎?臣嘗以仁、明、武三字,爲殿下獻焉。

    竊覵殿下治局?模,罔不以是心行是道。

    生殺,人主之大柄,而雖當惡逆訊鞫,覆囚勘斷之時,求生必死,每存寧失不經之義,仁之至也。

    一日萬幾,國事至繁,而必先處晦觀明,處靜觀動,萬物情狀,畢露於前,故大小畏服,不敢售欺蔽之計,明之至也。

    以極泰之運,當極艱之會,以至安之位,經至危之時,而不動聲色,處之雍容,談笑之間,底定禍亂,武之至也。

    雖然,如或寶齡漸高,志不帥氣,仁之過而漸近於煦濡姑息,明之過而漸近於煩苛聰察,武之過而漸近於威怒嚴急,則是豈愼終如始之道哉?臣敢以,弘毅緻遠寬裕不迫八字,庸替丹扆之箴,惟願益留聖意。

    目今最可悶者,上下之誠信不孚也,朝廷之風習不正也。

    世故多端,形迹是拘,劾一人,而未必出於公好惡,論一事而未必出於眞是非。

    虛僞成習,湊泊無期。

    風節之委靡,何以抖擻;廉恥之牿亡,何以激勵;紀綱之頹弛,何以扶植;言路之雍閉,何以開導,此在君上之導率如何。

    必須審好惡於誠僞之間,卞是非於疑似之際,上下之間,情志相孚,朝廷之上,風習自正。

    則上所陳諸條,不期變而自變矣。

    噫!三司合辭之至今相持,一例靳許,出場無期。

    以緻隄防不嚴,義理易晦,寧不澟然?爲今之道,不可不允其當允,勘其當勘,使公議夬伸,臺啓盡了,豈非國家之急務乎?至若舊染維新之敎,大哉言乎。

    嘗聞自點、器遠之獄,苟無顯露難赦之罪,雖族姻素親之人,未嘗有連累之端,以其罔治之義,開其歸化之路。

    此固聖念所在,聖敎所及者。

    緩急、舒慘,必益留神,以定人心,以鎭世道。

    噫!我朝取士之法,最重式年之科。

    聚爲其選,取講製全才之意。

    而惟彼製述之士,盡誦七書,則雖盡一生,而成功未易,故京華子弟,應擧絶少,三十三人之榜,幾盡無實用之人也。

    仁廟朝故相趙翼,至請變背講爲臨講,專取文義。

    肅廟朝故相南九萬,請行四書一經之講。

    閔鼎重亦獻講主正文,製取生畫之議。

    今若取原額中幾窠,別爲三經會試,多得貫通三經之人,則雖今日釋褐,明日置之橫經之列,其無愧可知。

    惟願,博詢廷議,講成節目。

    噫!國不可無兵,兵不可無食,而若冗兵、冗食,徒爲蠧國病民之資,則豈可一向恬嬉,不思所以矯革之道乎?卽今國家之養三營兵者,歲計爲七萬餘,若使國力有裕,兵食無艱,則何患不多多益辦,而廩料莫可支繼,經用無以收拾,寧不大可憂悶?自古論者曰:『都監軍額,可減也。

    』顯廟朝先正臣宋時烈,至請有缺勿補,必欲査正。

    肅廟朝故相臣李端夏、閔鼎重,皆論列訓局兵,本不過三千,仍請汰減冗食。

    今都監五千之中,或以各一千,或以各五百,劃屬禁、禦兩營,如漢南北軍之制,至於兩營鄕軍,春秋本道之操鍊,必將年年行之,比之五年一次之往來,實效較然。

    若以爲兩營兵番上,旣寓唐家府兵之義,今不可廢閣。

    雲爾則或以一哨,或以二哨,一如訓局陞戶,則亦不失存羊之義,而自都監分屢之後,自來元料,其將自如,兩營保米,當爲剩餘。

    三軍門措置之道,不患不有餘。

    均廳貿米之弊,自可永祛。

    惟願博詢廷議,深入睿裁焉。

    如守、摠分合之論,南漢出鎭之議,向來聖詢之下,諸臣已言之矣。

    此事,恝然置之則有害,斷然行之則有益。

    一番處分,斷不可已也。

     批曰:「首尾屢千百言,無非進學之要、做治之方道。

    盡卿平日血忱。

    披復屢回思欲措之爲政。

    附陳二叚,亦屬急務,冀卿之與廟堂諸臣,雜議爛商,以成畫一之制。

    書不盡言,面可罄懷。

    」 12月29日 ○癸酉,漢城府獻民數。

    京戶三萬八千七百四十二,口二十萬一千七十,男九萬六千八百四十九,女十萬四千二百二十一。

    京畿戶十五萬四千一百十八,口六十一萬四千四百四十六,男三十一萬三千七十二,女三十萬一千三百七十四。

    江原道戶八萬三千八百四十二,口三十四萬二千八百四,男十六萬九千四百四十四,女十七萬三千三百六十。

    黃海道戶十三萬五千六百八十五,口五十五萬五千四百十六,男二十九萬八千六百二,女二十五萬六千八百十四。

    洪忠道戶二十一萬七千八百八十五,口八十五萬一千三百七十九,男四十一萬七千三百十四,女四十三萬四千六十五。

    全羅道戶三十一萬六千四百三十八,口一百十九萬八千四百九十一,男五十六萬三千八百十七,女六十三萬四千六百七十四。

    慶尙道戶三十六萬一千四百八十三,口一百五十七萬一千四百五十,男七十萬七千一百八十六,女八十六萬四千二百六十四。

    平安道戶二十九萬三千三十四,口一百二十六萬七千四百六十,男六十一萬五千五百三十七,女六十五萬一千九百二十三。

    鹹鏡道戶十一萬三千三百二十三,口六十二萬五千五百五十七,男三十一萬六千二百十五,女三十萬九千三百四十二。

    京外摠戶一百七十一萬四千五百五十,口七百二十二萬八千七十六,男三百四十九萬八千三十六,女三百七十三萬四十。

     〈正宗文成武烈聖仁莊孝大王實錄卷之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