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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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門,至典郡邑。

    選用如此,而欲求其治,不亦難乎?伏願亟祛偏私,明示好惡,勿令薰蕕相混,涇渭同流。

    七曰:『納諫諍,以恢言路。

    』凡今之事勢,可謂傷痛者,固難疏擧,惟是諫言之無聞,實爲亡國之危兆。

    權奸竊柄,而無請劍之直。

    國事綴旒,而無排閽之忠。

    五六年臺閣之上,了無一二人骨鯁之論,此固群下之不忠,而臣愚死罪以爲:『殿下有以導之也。

    』噫!求言雖勤,而無開納之誠。

    責躬雖切,而無反躬之實。

    一言之礙逼宮闈,竟緻政望之枳塞,一疏之觸犯戚裡,至有前席之詰問。

    袞闕指陳,便成忌諱。

    阿諛彌縫,還作妙計,似此氣象,實非治世之事。

    伏願益恢虛襟之量,俾開納扁之路。

    八曰:『振紀綱,以勵頹俗。

    』今日之紀綱,可謂末如之何矣?科場飭敎,非不申嚴,而換面冒入,相續於禮圍,陵園守直,何等重大,而空齋擅離,至發於摘奸。

    軍廳驕弁,發怒呵導,而詬叱儒臣。

    該曹郞官,圖免駿奔,而捽打享吏。

    跟隨之有限,而卿宰之騶率無節,警夜之屢飭,而掖屬之縱橫如常。

    此特小事,而亦可見紀綱之掃地。

    苟不能大振作、大奮發,幾何不朝廷不尊,王綱漸頹乎?然此非一朝一夕之所可猝然釐革者也。

    須以公平正大之心,施諸政措事爲之間,今日行一善政,明日行一善政,使事事而飭勵,人人而勸懲。

    則何患乎紀綱之不振乎?苟求其本,則不外於殿下本源之工,而抑臣所陳各條之病,亦必由此,而有蘇擧之休矣。

     批曰:「八條,無非箚着切肌之說。

    有改無勉,思副爾敢言之誠也。

    」 3月9日 ○戊子,次對。

    領議政金尙喆白上曰:「儒臣徐鼎修八條所陳,許之以敢言,奬之以無隱。

    實仰來諫之聖德也。

    人臣雖懷無隱之誠,人君未有樂聞之意,則心欲言而口不敢焉。

    今殿下能推轉環之量,使群下,得效納牖之忠,臣、主俱榮,雖無復奏之事,而諸臣今方引見,使之一讀於前席,俾得鹹聽疏辭,有可以出意見敷奏者,則許令盡言好矣。

    」上命承旨,讀奏原疏。

    讀至第二條,尙喆曰:「此實出於愛君如父之誠。

    惟願殿下,毋徒曰言好,而須有採用之實。

    」上曰:「儒臣言之,大臣勉之,予豈不留神乎?」讀一言之礙逼宮闈,竟緻政望之枳塞。

    上曰:「枳塞者,似指樸在源。

    」尙喆曰:「向來樸在源果言事,自上別無罪斥之事,而自緻廢枳,此是銓臣之不爲擧擬者。

    此後則惟以其言之當否,明示好惡,使朝廷,皆知上心之公明焉。

    」上曰:「卿言是也。

    」 ○領議政金尙喆啓言:「北伯狀啓,犯越罪人一人承款,四人變辭。

    不可以變辭,而不爲究竟。

    請令道臣,竝覈四人,期於輸款。

    」上以詢諸臣。

    多言:「漁採之民,逐利入海,若逢意外風浪,則雖知界限之至嚴,而風勢所驅,不得馭舟,遂出標限之外,而莫能止焉。

    此與陸民,故爲犯越,似有少間。

    」上曰:「然矣。

    若退以瑟海爲定界,則犯禁者,似少矣。

    」遂敎曰:「犯越彼境,自有當律,無容持疑,而北道慶源地犯越人罪犯,不無原恕之端。

    海路境界,異於陸路。

    則漁採之際,漂到彼地,不是異事。

    雖令屬之漂風,不可謂之失刑。

    以犯越事在囚諸罪人,一幷減死酌處。

    」 ○以金鍾秀爲藝文館提學。

     ○掌令金種厚上疏曰: 臣前冬一疏,語及罪人,蓋臣於罪人,不識何狀。

    隻緣草野迷鈍,新歸自遠,倉卒路次,失於周思,緻有許多說話。

    徐自點檢,不無忙後錯了之懼。

    及今彼之眞贓露出,大案昭揭,臣雖噬臍咋舌,將何所及? 批曰:「爾弟向來一箚,在爾增光。

    往固宜然,今又宜然。

    」 ○左參贊黃景源上疏曰: 昔皇明李善長,爲功臣,首賜鐵券,比之蕭何。

    善長狎寵自恣,無人臣禮。

    禦史交章請誅,然後乃從之。

    尙慮天下知善長之勳,而不知善長之罪,命作《昭示三錄》,使天下,鹹知善長之罪。

    臣請宜命館閣,輯重臣、三司之箚及兩司合啓之辭,別爲一書,使國人,鹹知國榮沮遏大計之罪。

    臣與國榮祖昌漢爲友,又有同裡之舊,國榮年雖少,而相周旋久矣。

    當國榮緻仕之時,士大夫爲其所欺,臣亦上疏,薦以文衡,而請留之。

    至許以急流勇退,亦見其昏謬之甚也。

    亟命有司,勘臣之罪。

     批曰:「有罪無罪,自有公議。

    予何容私於其間?而編書事,太沒商量矣。

    」 ○獻納樸在源上疏留中。

    疏略曰: 國榮之罪,關宗社,不請一律,何也?大抵國榮無君之罪,於渠告休之章,自道無餘。

    而至若梱治罔涯四字,尤萬萬兇悖。

    噫嘻!渠亦人耳,何忍發此言耶?惟我中宮殿下,壼德夙著,令聞日彰,八域臣民,鹹仰協贊陰功,資成內治,以裨我聖上《關雎》、《樛木》之化,渠焉敢以四字不道之說,肆然筆之於書,以爲疑亂聽聞之計哉?此其兇肚逆腸,與沮遏大計,一串貫來。

    近日論啓之章,一無及之,臣竊惑焉。

    臣謂國榮,亟宜顯戮。

     3月10日 ○己醜,冊尹氏爲和嬪。

    判官昌胤女也。

    宮號曰慶壽。

     3月12日 ○辛卯,行和嬪嘉禮于慈慶殿。

     3月13日 ○壬辰,以金夏材爲司憲府大司憲,洪樂命爲議政府右參贊,尹東暹爲漢城府判尹,李漢昌爲平安道兵馬節度使。

     3月14日 ○癸巳,削司諫李命勳職。

    推修撰徐有成。

    有成上疏曰: 臣於李命勳,論具善復事,竊有慨然者。

    臺閣言事,雖許風聞,淸朝論人,貴在公平,而命勳所論,隱然有挾私逞憾之意。

    査啓脫空之後,人言尤藉藉。

    臣未知其言,的然出於私憾,而若有一毫近似,則豈不爲臺閣之羞乎?挾雜彈人,後弊無竊,請施譴削之典。

     批曰:「予於李命勳事,未知本意之如何,姑且泯默。

    爾言如此,所請依施。

    」敎曰:「言事爽實,屬之風傳之誤,而挾私逞憾,自有當勘之律。

    況以三司論三司,可謂公議所在。

    今者從施於堂疏者,此意也。

    然疏語太無模棱,律名至請譴削。

    或曰未知的出私憾,或曰挾雜彈人。

    若從上句,則譴削過矣;若從下句,則譴削可矣。

    胡不別白說去,的確論斷,以念論思之體乎?其在尊公議、重論思之道,不可無提警。

    修撰徐有成推考。

    」 3月15日 ○甲午,展拜于景慕宮。

     ○以尹東暹爲刑曺判書,樸祐源爲吏曹參議,李在學爲司諫院大司諫,特擢蔡弘履爲都摠府副摠管。

     ○知敦寧宋德相上疏曰: 噫嘻!洪國榮之負犯,豈今日上下之所嘗預料也?昨秋忽有謝事之擧,區區愚衷,以爲此人一去,則聖躬孤危,乃於辭疏之末,敢陳請留之意。

    一自重臣箚出,而背國欺世之眞贓,彰露無餘。

    嗚呼!宗社大計,莫急於廣儲嗣。

    臣於昨夏之疏,略效微悃。

    曾與彼相對也,未嘗不以改蔔名門,爲急先務,則彼答唯唯。

    豈料其內實沮遏,外作假飾,以負我殿下也?臣之未能早覷奸狀,無知妄言之罪,於是乎著矣。

     批曰:「向於一儒臣之批,已及之矣。

    往宜然,今宜然之義,復爲卿誦之。

    此亦學者時措之宜也。

    」 ○三司傳前啓。

    批曰:「不允。

    《明義錄》諸賊之尙貸首領者,豈其負犯有一分顧藉之端而然哉?又如龜柱通天亘地,窮兇極惡之罪,可謂萬戮猶輕。

    上而貽累我先王則哲之明,下而孤負予寡人寬假之恩,自速邦憲,彰著至此,猶靳肆市之典者,豈爲渠也?寔爲恐傷慈殿之心也。

    今日大小臣僚,能知此箇義理。

    於上所謂諸賊所欲懲討之心,果以不得請,則不可已爲準乎?莫曰予於近曰,專事含容也。

    」 3月16日 ○乙未,禦仁政殿,行文科殿試,取金宇海等四十四人。

     3月17日 ○丙申,禦春塘臺,行武科殿試,取元宅鎭等二百二十五人。

     ○右議政李徽之,再上疏辭職。

    批曰:「卿辭,胡至於再乎?今日時象,大異予本意。

    鋒刃疊出,非逞憾,則挾私。

    網羅太密,擧懷危而蓄疑。

    上自簪紳、靺韋,下至輿儓能襶,屛息重足,不知所以自措其身。

    似此風習,若不大鎭服、大矯革,則國雖欲不亡,得乎?卿須卽起造朝,與領、左揆,協心贊治。

    」 ○以判中樞徐命膺爲奉朝賀。

    命膺上疏乞緻仕。

    批曰:「向來事,可謂水落石出。

    霎時風浪,自起自滅,不啻過空浮雲。

    爲卿家全保之道,所請許施,卿其體予殊眷,凡有文字顧問,無以身不在朝爲辭,亦或指陳己見於稽古之事也。

    」 ○以權噵爲漢城府判尹。

     3月18日 ○丁酉,罷訓鍊大將具善復職,引義不行操也。

    尋復授之。

     ○正言李濟萬啓曰:「都民休戚,係於司寇。

    自李枰之拜佐貳也,請托公行,謗言已多,而閭閻少婦,冒犯乘轎,推捉勘罪,自有法例,而發視蓋頭,指點姘媸,皂隷驅逼,徵索無節。

    請刑曹參議李枰罷職。

    」從之。

     ○冬至兼謝恩正使昌城尉黃仁點在燕馳啓言:「臣等於入燕時,聞本年正月初一日,皇帝依康熙皇帝六旬萬壽,特須恩詔之例,將坐殿頒赦,仍賜宴文武各官雲。

    旣得此報,則使名宜以進賀歸重,故先於呈禮部,報戰書以進賀謝恩兼冬至使,十二月二十七日,到北京,竝呈咨、表于禮部。

    正月初三日,奉旨。

    覽王奏,以本年朕屆七旬,該國王遣使于春正慶賀,進獻禮物,具見悃誠。

    所有方物,不必收受,若令帶回,徒滋往返着暫行留貯,準作正賈,以示朕柔遠之至意。

    二十三日亥時,所住館宇失火,延及臣等所住房屋,頃刻燒盡。

    臣等僅保性命,當初所受詔筒,奉安於臣仁點房內,不得找出。

    翌朝呈禮部引罪。

    方火作時,兵部尙書蔡新、禮部尙書德保,躬率兵丁,一齊來會,多用水車及救火器具,極力撲滅。

    且送通官問慰。

    人命,幸無傷損,而蔔刷馬二疋,燒斃。

    工部尙書富勒、禮部侍郞阿肅,相繼來問。

    禮部招提督,傳言于臣等曰:『詔旨與館宇不幸被災,今方提奏於行在所。

    若待回旨,則歸期難定。

    使臣之久滯,實係矜悶。

    故本部以他省線到之詔旨,仍前齎回事,已爲摺奏。

    」 3月19日 ○戊戌,上詣北苑,行皇壇望拜禮。

     ○正言沈樂洙上疏曰: 觀今之世,不可謂治,亦不可謂亂。

    非治則亂,非亂則治,理之必然。

    今則不然,世有必亂之機,而上有可治之資也。

    洪國榮之用事,終始四五年,上自公卿,下至韋布,孰不深憂竊歎,而終不敢有一言。

    此所謂世有必亂之機也。

    幸而天心克悔,乾斷斯赫。

    此所謂上有可治之資也。

    千古權奸甚多,而未有如國榮之巧憯。

    始則秉執義理,不無其功。

    而自居以擎天浴日之勳,以號令一世。

    及其戚聯宮掖,益肆威勢,內托肺腑之親,外藉柱石之名,使人人隨其指揮,事事候其氣息。

    方其勢成威立,或慮公議之在下,遂爲延攬收拾之計,使一世之稍識操持,不欲奔趨者,皆欲薰染一套,漸通聲氣。

    怵以威禍,誘以利祿,使一世士大夫,鱉鱉如牽縶,而不能出一言以攻。

    畢境休緻之擧,外爲眩惑。

    內售沮遏之計,事出意外,人皆怳惑,稍有知覺者,以其疏語之乖常,雖疑其有姦慝,然煽動之言,或以爲詐爲退休,以覘人心之趨合,方且欲爲殺活進退之計,於是人心益懷危懼,畏如鬼蜮。

    此其前後要君誣世之術,而無一言敢及者也。

    噫嘻!國家四百年培養士大夫名節,至于國榮之時,蕩然無餘。

    誠使國家,不幸而有操、溫之兇,今日朝廷,亦難望卓然有一人效義,則國之不亡,其無幾矣。

    爲今之計,莫如振刷頹靡,淬勵廉恥,使一世,稍知榮辱、禍福之外,亦有一箇義理,然後乃可謂救亂回治之期,而具允鈺、李義翊,無恥無識,固不足數也。

    世所謂,稍欲持身,自謂士流者,不惟畏?而強屈,乃反謟媚而求利。

    至與具、李病畦之輩,共爲謟笑,冀沾餘澤者,宋煥億是已。

    假托淸議,求濟己私,始附龜柱而至密,終入國榮而益切。

    至於欺父兄、賣士友之狀,臣嘗痛之。

    顧今奸兇屛退之初,宜先以煥億,屛之邊裔,以勵一世。

    譬如醫者治病,病祟於熱,遍身毒丹,先從顖門試針,以洩毒熱,臣以煥億,爲今日世道之顖門,冀下一針也。

    又如柳星漢之抗直守法,以賤傔之推責,而重棍編配,相仍於新恩之初。

    金勉柱之闒茸無識,以禁直之密附,而華貫超秩,不踰於一月之中。

    此足爲聖政之累也。

    宜卽宣布聖上悔悟之意,明正國榮擅弄之罪,昭示八方,以曉衆心,使一世知聖明之更如日月。

     批曰:「爾以今之世,謂不可謂治,亦不可謂亂。

    予乃反爾之意,以爲今之世,不可謂治,亦不可謂亂。

    予雖欲鎭服調停,朞緻于治,而奈爾等軋揚抉摘,必緻于亂,何哉?爾又以治病取喩,而予則曰顖門下針,宜試壯年之病,不當用於老人氣力。

    藥非對症,適足爲病者促死之端。

    醫國,亦奚異是,自今爾等,愛國如愛身。

    」 3月20日 ○己亥,朝講。

    兼行次對。

    上曰:「昨日,臺臣之批已言之。

    目下爻象,殆至朝廷之無人。

    國之不亡,可謂無幾也。

    彰善癉惡,非不好,重臣一箚之後,臺閣論人,凡幾輩矣。

    大抵人才,當以中人以下責之。

    向來,從宦之士大夫,以幹祿之心交之者,難保其必無,而況《明義錄》旣成,其人便作義理。

    主人與其人失好,與其人不交,則恐涉背馳義理之歸。

    以是,世之相交者,不但其人,推之以國邊人而已,竝與自己,而欲作國邊人故也,究其心,則出於向國。

    到今,執此出言,豈非哀矜之甚乎?不徒此也,稍欲自重,稍好名義之人,而不附於麟、謙濁亂之時,結交於其人在朝之日者,亦多有之。

    此自有不得不然。

    予所以中夜思之,以誣一世,爲自訟之端耳。

    今番臺臣之疏,若指陳袞闕,則其言雖有過於此者,予豈曰非矣,而自乙、丙以後,世道屢變,人心靡定,不知不覺之中,國脈之潛銷暗傷,固已不少,到今對症之策,無出於鎭安二字。

    其人旣去,世臣自在。

    無言彼此,不拘臭味,聚首同心,精白寅協,丕變之治,翹足可待。

    不此之爲,又以搏擊爲事,寧靖無日,豈非大可寒心者哉?傷一人則國脈隨以益傷。

    凡處臺地者,當思似此道理,而彼臺臣,乃反有昨日之擧,重爲臺臣慨咄也。

    」領議政金尙喆曰:「聖敎及此,國家之福也。

    在廷臣僚,孰不與國榮相知哉?若以至公之心,別白是非,以爲激揚之道,則固好矣,而以與國榮相知者,使作彈駁之資,則豈其可乎?」上曰:「臺臣之批,有愛國如愛身之諭。

    老人元氣,日就澌綴,針灸之屬,不可輕施,必須補其元氣,爲要方。

    元氣不支,則死亡立至。

    國脈何以異此?大抵臺閣論事,貴在不諱。

    若其矯激之言,固可假借之不暇,而今之世,有不可一槪論者。

    頃日儒賢疏批中,往宜然、今宜然之說,予意亦有在焉。

    顧今在廷之臣,體予鎭安之意,但除尤無良者一二人足矣。

    一重臣、一宰臣之發啓也,言下從施者,亦可見予意也。

    且近日朝著爻象,雖未必予之所料,不近於臆逆,然亦不無萬有一近似之慮。

    蓋搏擊不已者,不過欲爲自脫之計,故作激言以效自明。

    予以此,屢於筵席,齗齗提敎,誠未見孚,予藐藐無異如風過耳。

    予亦不知何以爲敎也。

    予又有嘗所顔騂背汗者。

    今番事,便同驅一世,而納諸陷穽。

    緻有此事者,寔予之過也。

    每誦宋人詩中,周公恐懼流言日,王莽謙恭下士時之句,而自謂于心曰,眞僞未辨之時,世人之見欺,何足責哉。

    東京之末,名論崢嶸,故曺操雖徘徊漢鼎之傍,而猶未敢手提而取之,托以挾天子之義。

    以是如荀文若輩,亦未免委身事之,向來事,無以異此。

    近日事出之後,一世之人,不陷於罪累者幾希。

    一入臺疏,殆將終身廢枳,雖復起用,豈曰無累?一人之身名僇辱,雖屬一人之事,奈國脈何哉?予以國脈二字,如是縷縷者,誠以我朝立國已久,黨禍屢起,國脈受傷已多。

    今又不思所以維支之道,朝攘一人,暮攘一人,將奈之何?不徒此也,國朝風習,專尙名節,名登白簡,便爲僇人,故人皆畏是。

    不無由是而自勵自新之效。

    到今彈章日至,完人無幾。

    將使人人視臺言,不啻等閑而已。

    然則士夫之名義,因此掃盡、臺閣之風稜,因此壞了,亦豈非澟然處乎?」 ○領議政金尙喆啓言:「彼國頒詔之順付時賀表、方物,輒皆兼付於冬至使行,而論以事體,與皇太後有異。

    聖節,且在八月。

    進賀兼謝恩使,當趨此入送,而賀使宜擇人。

    大司成,鄭元始,踐歷已滿,請加望爲副使。

    」從之。

     ○擢吏曹參判兪彥鎬爲資憲。

     ○以兪彥鎬爲刑曹判書,金熤爲判尹,樸明源爲進賀兼謝恩正使,鄭元始爲副使,韓光近爲書狀官,尋病遞,以趙鼎鎭代之,尹坊爲黃海道觀察使。

     3月21日 ○庚子,禦仁政殿,行文、武科殿試放榜。

     3月22日 ○辛醜,晝講。

    講《論語》門人小子章。

    知經筵事黃景源曰:「聖人之學,始自灑掃、應對,以達于脩齊治平,而子遊則非之,以爲直可爲明新之學,自不免子夏之譏焉。

    彼以親灸之士,優入升堂之域,而未見大道之原,有此後世之惑。

    況今聖遠言湮,末學之擿埴冥行者,將於何依準耶?惟在任君師之責者導迪之如何。

    伏望體念。

    」特進官鄭昌聖曰:「臣願殿下,以時措之義,矯揉人性,鹹造大道,克臻丕變之化。

    」上曰:「時中難矣。

    中有許多般中字,有子莫之中,有聖人之中。

    程子曰:『房中則有房中之中焉;天下則有天下之中焉。

    』不但程子之言如此,試以冊子言之,掩卷時則兩題之間爲中。

    開卷時則兩片交合處爲中。

    若於掩時指兩片之交而謂中,開處以兩題之間爲中,則是所謂,子莫之中,中之義大矣。

    非聖人莫可能也。

    且子遊之一言,啓後世無窮之弊。

    橫渠敎人,必以灑掃,爲先者,蓋其拘束筋骸,強勵進德之意也。

    今若捨《小學》,而直求明新之功,則是同反鏡而索照也。

    天下事,豈有遺本而先末。

    無體而有用之理?學者先自《小學》中下手,漸就《大學》上進步,次第到治國平天下之域,然後乃所謂由淺入深,下學上達,而入學之關捩,造道之階級,井井有可觀矣。

    若以小學爲淺且小,而捨之,則高且大者,何以着手,而緣足乎?和靖受學半年,程子乃敎以《大學》,以此觀之,子遊之言,大是失之易者。

    唯聖人,發言成敎,均齊方平,渾然無罅漏處。

    」侍讀官李時秀曰:「誠然矣。

    捨本地,而將何以轉到高大處耶?」上曰:「小德出入之言,亦啓後世之弊。

    大德豈易能哉?大德,則大而難之,小德則小而忽之,自小德而已。

    有所出入,則所謂不踰閑之德,從何處,而前進哉?小德之中,亦有箇分數區別者,有可以時或出入者,有不可以踰越閫域處焉。

    觀人亦如此,至於小節,雖或有時闊略,而就小節之中,亦有所放過不得處。

    」 ○以南玄老爲成均館大司成。

     3月25日 ○甲辰,以李性源爲司憲府大司憲,具善復爲刑曹判書。

     3月26日 ○乙巳,以鄭民始爲吏曹判書。

     3月27日 ○丙午,次對。

    敎曰:「世無棄物,不害爲尙寬之王政。

    向來事,妄錯固極矣。

    念其人、想其才,合有滌瑕甄錄之擧。

    況今朝著乏人,此等之人,亦自不易得。

    雲山郡定配罪人李秉模,特爲放送,俾示自新之路。

    」 ○遞洪忠道觀察使姜潤,以沈頣之代之。

    以趙?爲江華府留守。

    先是,潤在鄕上疏,言老病狀辭職。

    上優批不許。

    領議政金尙喆言:『潤誠老且病』,必不來,宜遞之。

    「上曰:」必欲試其人,今聞如此,可歎也。

    「 ○大司諫李在學上疏曰: 今日千疵百弊,不可枚擧,而求其受病之源,專由於君臣上下,不以一實字做去耳。

    聖學,無成就之實;世道,無丕變之實;群工,無策勵之實;小民,無懷保之實;人才,無收用之實;言路,無洞開之實。

    嗚呼!殿下臨禦以來,典學是先,而英銳太露。

    涵蓄不足,卽殿下之病也,果能學焉而變化之乎?私意未祛,好惡或偏,亦殿下之病也,果能學焉而矯捄之乎?多恩少罰,規模有未立之歎。

    務近忽遠,地步有未拓之病。

    殿下亦能得於學,而治其病乎?殿下方講該《論語》。

    臣請以《論語》中數句仰質焉。

    子曰:『道千乘之國,節用而愛人。

    』顧今財用匱竭,而經用猶繁;杼柚已空,而民生益困。

    殿下果無歉於節用愛人乎?子曰:『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

    』近日之文具太勝,正宜損周益殷,而殿下果能斥其文,而尙其質乎?子曰:『擧直錯諸枉,則民服。

    』今世之直道不行,率皆枉尋直尺。

    則殿下果能奬直而黜枉乎?此不過首卷中一二事。

    而殿下有講學之名,無體驗之実,推此以往,全部可知。

    伏願殿下,益勉省察之極工,以爲聖學成就之實。

    嗚呼!殿下臨禦以來,世道是憂,而點檢四五年,所捄者何事?所革者何弊?一室分權而門戶各立,百岐趨利而戈戟相尋,則朝著可謂丕變乎?法禁解弛,名分紊亂,禁門攔入,徒勤申飭之敎,蹕路上言,率多猥越之事。

    紀綱可謂丕變乎?試場猶多奸巧之寶,士習或有駭悖之擧,政曹聽命於權臣,公器反歸於私逕。

    科選之淆雜,官方之澆濫,實未變也。

    懲墨是嚴,而中外輦輪,權門富公。

    示樸爲先,而搢紳誇麗,匹庶效尤,貪墨之風,侈靡之習,亦未變也。

    凡此積痼之弊,苟求其本,則導率之方,有所未盡而然耶。

    伏願殿下,益懋躬行,毋使言敎,以爲世道丕變之實。

    嗚呼!殿下臨禦以來,以群工之不能策勵爲憂,而小大之狃安成習,內外之振刷無聞。

    廟堂訏謨,不過期會簿書。

    經筵講討,隻是章句註釋,士夫之名節盡壞。

    朝坐之諧謔太甚,京外覆啓,猶且愆期,卯酉供仕,惟視摘奸。

    外方之朔末修報,徒襲前例。

    各邑之月三同推,隻憑文書。

    庶事因循,遂成痼弊,至尊獨勞,諸臣偸安。

    此雖今日廷臣之罪,亦由殿下振勵之失其方耳。

    伏願殿下,益勵振作之意,克盡蕫率之方,以爲策勵之實。

    嗚呼!殿下臨禦以來,以小民之不能懷保爲憂,而有司之臣,不善奉承,如傷之澤,未能下究。

    繡衣差遣,未見民瘼之捄奏,還穀停捧,反歸吏逋之彌縫,身帶兩役之不足,至兼三四,徵及同裡之不已,貽害遠近,宮差革罷,而官吏之侵漁自如,情債有禁,而京胥之誅求逾甚。

    其他,病民之事、剝民之政,不一其端,雖値有年,尙多顚連,倘遇薦歉,將何奠安?伏願殿下,克推子愛,益軫惠鮮之政,以爲小民懷保之實。

    嗚呼!殿下臨禦以來,以收用人材爲務,而培養無素,鑑別不明。

    論人則較量地閥;臨政則分排色目。

    才各有當,而公卿子弟,無官不做;人皆有能,而鄕曲寒畯,無路自拔。

    進退惟親踈,取捨,以言貌,天點一靳,而難於復擬。

    中批或降,而看作常事。

    銓任雖復,而未見激揚之效,武職不輕,而惟以資歷爲準。

    此誠今日之大弊。

    伏願殿下,植名節以存作成之本,愼公器以爲磨礱之方,以爲收用人才之實。

    嗚呼!殿下臨禦以來,以洞開言路爲務。

    而五六年間,何嘗有一人之敢言不諱者乎?奸兇竊輪於中,聰明壅蔽於上,袞職闕遺,嫌於專攻,廟謨得失,視以時諱。

    一種無恥之輩,倡爲之說曰:『聖朝無闕,賢臣輔翼,不可強覓而沽直。

    』雲爾,故諂附者希其旨,而不敢言;自愛者畏其禍,而不欲言。

    究其本,則亦由殿下偏係之病,反使小人無忌憚,直至今日之朝廷而極矣。

    何幸天衷奮發,罪人黜伏,而合辭之請,久靳快允之音,至下亟停之批。

    若此不已,則公議摧沮,人心渙散,言路之塞,將無異於權兇在朝之時,寧不寒心?伏願殿下,先從大論,以洩輿憤,克恢聖聰,洞示虛己之衷,以爲言路洞開之實。

     批曰:「六條陳勉,無非藥石,思欲奮勵責成。

    」 夏四月 4月2日 ○庚戌,配副護軍閔義爀,旋寢之。

    先是,憲府以義爀,以麟、晦之爪牙武士,爲恒、簡之酒食主人,在畿邑以五百鷄饋權門發啓,請施屛裔之典。

    至是允之。

    義禁府將發配。

    敎曰:「苟有不謹之端,止此足以知戢。

    若無是也,又可謂冤矣。

    旣允臺啓,公議已伸,定配分揀。

    」 4月3日 ○辛亥,復趙明鼎官爵。

    敎曰:「故重臣,卽予舊時賓客,實有甘盤之誼。

    生前所坐,元不關於忠逆義理,而死而不得復其爵秩,常所愍惻。

    蓋重臣之厚被人言,以其居相近、地相適,而重以差欠若浼之義,竟招同浴之譏。

    此則勢安得不然乎?予之瞿然盡然,久而不忘者,別有在焉。

    伊時事端,巧發於再上疏之後,而疏語亦不過指陳袞闕也,不幸此疏,適促遭罹之禍,在朝廷得無訑訑之嫌乎?向時,復官之命,因喉院之繳還,未克頒宣,而細入思量,無害隄防,更何必持難?前判書趙明鼎,特令該曹,復其官爵。

    」 4月4日 ○壬子,以李敬養爲吏曹參議。

     ○正言李濟萬啓曰:「跟隨事,前後飭敎,不啻嚴截,而騎郞之禁斷,隻見切切於小司、殘署之因公來往,至於卿宰騶從,不敢有一切之法。

    此固該曹堂郞不善擧行之緻,而苟究其本,卿宰之不能脫祛舊習,恪遵成憲之故也。

    請近日入直堂郞,爲先嚴飭。

    此後卿宰之冒犯濫率者,隨現重勘。

    」又啓曰:「內侍騶從,自有限制,而十餘年來,莫能知戢,駿馬衆騶,呼唱呵辟,殆與卿宰無別,路人指點,識者憂歎,而司謁、司鑰之諉非番次,敢以便服,往來於差備門近處,尤極驚駭。

    且以掖隷言之,辭陛之守令,或至把袖而索錢,六鎭之邊將,至訴備局而稱冤。

    又況街路,脫去紅袖,偃着白衣,略無顧忌,大關紀綱。

    請令有司,內侍、掖屬之此等無嚴者,隨現重繩。

    」批曰:「近日寂寥之時,有此矯警之語,予用嘉乃,竝依啓。

    」 4月5日 ○癸醜,飭銓曹,疏通停望人。

    敎曰:「鎭安、隄防,所貴幷行不悖,決不容偏彼忽此。

    若其言出臺閣,名係罪籍者,雖於其中可恕、可原之人,此則非銓家所可知,而至於近所謂停望,異於古之停望。

    古之停望,乍試薄警,而今之停望,便爲終身坎坷之科。

    視諸古規,有司者難免失其傳之責矣。

    聞所謂,被停之人,無慮幾十雲。

    其間混淆之歎,安保其必無?然旣曰停望,則便屬銓家事,猶是公議。

    自上,雖不必區別存拔,而在銓官,則復古意革新弊,豈非當務之急乎?吏曹堂上,今適備員。

    卿宰侍從堂上、堂下停望人,與之相議停當,仍復博詢輿論,可以疏滯振淹者,漸次收用。

    」 4月6日 ○甲寅,飭西銓甄敍淹滯。

    敎曰:「其在一視之道,簪紳靺韋,豈或間然?況西銓異於東銓,旣無停望之規,則人或不知,渠獨喫困,尤豈非幹和之一端乎?此意,兵判知悉,依昨日傳敎,諸凡積淹久滯之類,稍加甄敍,使隄防鎭安之意,兩不相悖。

    」 4月7日 ○乙卯,回還冬至兼謝恩正使黃仁點等,進別單: 一,臣行入去時,道聽傳說,皇帝將有禪位之擧雲,而到京後細探,則元無是說。

    第內閣奉上諭,有曰:『朕自踐阼以來,恭遇郊壇,大祀一切儀文、典禮,悉本誠恪之心,敬謹將事,以期昭格,歷四十四年如一日,不敢稍有懈弛。

    惟是越歲庚子,朕春秋已屆七旬,雖自信精力如舊,凡升降拜獻,尙可不衍于儀,但迎神進爵,儀典繁重,若各位前,俱仍親詣,轉恐過疲生憊,於精意或有未孚,非所以展精禋,以答洪貺也。

    因思正位上香薦爵,朕當恭晉申虔,至列祖、列宗配位上香,朕仍親緻,其獻帛、爵諸禮,著自今年冬至南郊爲始,令諸皇子代進,此非朕之敢萌怠念也。

    《會典》開載郊壇之祀原,可遣親王恭代。

    敬憶皇祖六旬以後,因步履稍艱,壇門莊跪,以將誠意。

    今朕幸拜登,尙可如常,隻期壹志明禋。

    竝非耽安逸,而倦於對越。

    凡天下臣民,皆可諒朕本意。

    上帝祖宗,亦必鑑朕忱悃,且不特此也。

    嗣是而至八旬,能常如今日而不衰,亦不敢因年歲屢增于禋祀,稍有或軼。

    若蒙上蒼眷佑,得遂朕之初願,至八十五歲歸政,惟當始終不懈,以伸朕敬天法祖之深衷著。

    各該衙門,敬遵辦理,竝通論中外知之』雲雲。

    諭旨所雲,遂朕初願者,皇帝嗣服之初,乾淸宮內默禱上天享位,若如聖祖仁皇帝六十年之久,則壽當爲八十五,到此年不親萬機,預有所定。

    故至發於綸音雲。

    一,皇子質郡王永瑢,素精數學。

    皇帝諸子中,最信愛。

    近年以來,皇帝凡居處、飮食、器用之類,皆以九數辦造,至於勑建寺院金佛斤重,亦以九數鑄成。

    假如金銅重八十一斤,則是爲九九之數。

    七十二斤,則是爲八九之數。

    戚裡之居于各省腴職者,或獻萬壽禮物,必備九數。

    此是數學中所推得雲。

    一,正月十二日,天壇祈穀祭罷齋後,皇帝啓駕南巡,而適際上元放燈之節,元宵前後三日所經接駕州縣,競尙燈爆,進呈雜戲。

    新城知縣申允恭,別設十層鱉山、爆燈整待,誤觸燈爆機括,知縣與掌燈者數十人,同時被燒,皇帝大加惻傷,優給恤典,仍令停止前路之放燈。

    一,昨年秋,恩科初試時,福建士人郭鍾嶽,年九十九,能赴場屋,皇帝特加褒典,仍令各省赴擧人,年八十以上者,毋論入格與否,竝加恩賞,給擧人初試,使之直赴會試。

    一,皇城內樓臺之窮極華麗,不可殫數,而以臣等所見言之,則宮城內紫禁城之間,有太液池,環池左右前後,寺院佛塔,橫亘連絡,殆至眩目,而五龍亭後,又營一大刹,工役之費,不啻累百萬,而皆出內帑雲。

    領賞歸路,逶迤作行,欲見其基址,而門者禁,不得深入,隻見五龍亭。

    挾宮墻數裡之間,左右堆積者,無非太湖石。

    石皆奇古,而玲瓏嵌空,大小不一。

    一塊非一車所可運。

    問諸彼人,則是皆新造寺觀所粧點之物,而超皇帝五月初九日。

    圓明苑回鑾之前,當完訖雲。

    爲遊觀之娛,役民興作如此,而以帑儲厚給工費,故民不爲怨雲。

    一,直隷保定府長蘆隘口,卽各省富商輳集之所。

    衆商預輸蘇、杭間綵緞與奇玩,路傍結棚如物形,或樓臺狀,窮極眩采,橫亘數十裡。

    店餔之間,待皇帝經過,衆商山呼如雷,皇帝駐蹕而觀,卽地賜諭曰:『朕巡幸江浙道,經畿輔長蘆,衆商踴躍抒忱,用宜一體加恩,俾霑慶澤』將長蘆商人應徵稅銀五十餘萬兩內,十分之一,鋪作五年常稅,俾商力益資饒裕,該部卽遵行。

    「 4月8日 ○丙辰,晝講。

     ○敎曰:「今日,名節日也。

    街巷之間,民庶之會集遊飮,不是異事。

    今夜,令三法司,勿爲出禁。

     4月9日 ○丁巳,以李義行爲司諫院大司諫。

     4月10日 ○戊午,次對。

    左議政李溵啓言:「東萊府使狀啓以爲:『關白儲嗣身死,緻慰譯官堂上、堂下各一員及舊島主身死弔慰,新島主承襲緻慶譯官堂上一員,依乙酉兼定之例,必持各張書啓。

    待裁判倭出來,卽爲渡海』雲。

    請依此許之。

    」從之。

    宣惠廳堂上鄭民始啓言:「京外船隻,旣屬均廳之後,免稅者,有免稅掌標;出稅者,有出稅掌標,凡幹船隻,無本廳掌標,則不得往來,自是規例,而今番摘奸時,稱以工曹載甕船、黃海水營追捕船、安興待變船、泰安採鰒船,不待本廳掌標,隻有該曹及該營邑帖文。

    苟使各司、各營邑,成給帖文,任自行船,則句管本廳印給掌標之意,果安在哉?事極駭然,所當論罪,而毋論京外,似此謬例,亦多有之,隻罪現捉者,亦涉斑駁。

    此後,則內而各司、外而營邑,毋敢私給帖文之意,請嚴明申飭。

    」從之。

     4月11日 ○己未,輪對。

     4月12日 ○庚申,罷大司成南玄老,以樸師訥代之。

    以陞補不設行也。

     4月13日 ○辛酉,親祭于永祐園,歷臨東關王廟。

     ○司諫金履禧上箚曰: 禁衛營文從事官李度默之不爲從軍,論以師律,合有罪過。

    而免冠結縛,徒步驅迫,觀光之人,莫不驚駭。

    繼伏聞,記過蕩滌之敎,可見結縛之本非聖意,而隻緣校卒之誤着,終累禮待之聖德。

    請當該校卒重棍,該營大將推考。

     批曰:「所請是矣。

    依施。

    」 ○敎曰:「凡郊幸許捧上言者,法意在於恤幽隱,而至若啓僥倖、捧賄賂之弊,不可不痛禁。

    今因事端之摘發,聞之院吏,密托掖隷,預捧上言於駕未發之前。

    院吏、掖隷之符同作奸,不可以小事而置之。

    院中,有此事,而矇不知之,諸承旨幷遞差。

    」 4月14日 ○壬戌,正言金峙默上疏曰: 惟我殿下,春秋鼎盛,尙未有螽斯之慶,環東土含生之類,顒望而祈祝者,亶在於廣儲嗣一事。

    在廷臣僚,固宜力請之不暇,而曾無一人之建白者。

    何幸我王大妃殿下,十行玉音,丁寧懇惻,其爲宗國綿永之圖,可謂建天地而不悖,俟百世而不惑。

    爲今日臣子,或有異議於其間,便歸亂逆之科,此實忠逆之分也。

    樸在源之向來一疏,顯有不滿之意。

    敢以宮闈之事,妄加指摘,至以診察、醫藥等語,肆然陳說,謂慈德可誣,謂慈敎不信,疑亂群聽,駭惑人心,隱然以中宮殿下,爲無疾而有疾。

    果如渠言,則慈聖至仁至慈之盛德,將至於少恩;克明克正之處分,終歸於假托耶。

    惟此堂堂爲宗社大義理,爲一在源所掩醫,寧不痛哉?論其罪狀,萬戮猶輕。

    而一疏再疏,不復顧忌,尙逭王章,偃息牖下,豈非失刑之大乎?其誣慈聖之罪,亟宜明正典刑。

     批曰:「再昨年,慈聖惻怛之敎,出於爲宗社之大計,念病源之難治,有此萬不獲已之擧,而其疏旨意,則蓋以爲:『病可治而不治,事可已而不已,不信慈聖之敎,妄言宮壼之事,侵逼莫重,罪固大矣。

    』爾以椒房近親,有此請討之章,予豈有別見?況欲不從爾言,則恐有事係坤殿,而遲疑歇勘之嫌。

    然是言官,且似出於無知妄作,不深究而從輕典,不害爲寬大。

    所擬律太過,施以放逐之典。

    」峙默疏語悖繆,上以事關宮壼,不加之罪,而輿論駭惋矣。

     4月15日 ○癸亥,晝講。

     ○以李??爲司憲府大司憲。

     4月16日 ○甲子,晝講。

     ○左議政李溵上箚曰: 實錄纂修,今幸告訖,所撰文字,各出諸堂之手,未成一統之文。

    及今差出校正堂郞,一番校正,然後可爲完書。

    考之故事,文衡、文任,必主之,而卽今堂上中館閣時帶,隻有一人。

    文衡則有闕。

    卽命會圈,及時擧行,恐不可已也。

     批曰:「雖無文衡,自可編摩。

    予則以爲會圈,決非續續爲之之事也。

    」 4月17日 ○乙醜,晝講夕講。

     4月18日 ○丙寅,晝講。

    仍行文、武臣殿講。

     ○吏曹判書金鍾秀啓言:「銓法至嚴,至於事關稟旨後擧行者,尤不敢闊狹於格例之外,而聞禁衛營,以北評事吳大益,差下從事官雲。

    外任內遷,雖館職,臣曹亦不啓請,則不敢爲,乃是不易之典也。

    該營之送望,兵曹之啓下,俱涉不察,吳大益禁衛從事官望單,請勿施,以存銓法。

    」從之。

     4月19日 ○丁卯,召見回還冬至正使黃仁點、副使洪檢。

    檢啓言:「臣於今行往來所經路站及留館時,聞譯舌與彼人酬酢之語,則相反於《洪武正韻》者居多。

    問其故,則年前啓禧赴燕時,採歸關東商胡,行貨之俗語,作爲正本,舊闆則閣而不用,譯院生徒,皆以新音試取,甚至文臣殿講,一例用此雲。

    假令彼人言語,一皆襲謬,若其冊子刊行,宜取正音。

    況彼中搢紳朝貴及南方漢人,專尙正音者乎?今此捨舊本,而取新刊,殊不成說。

    下詢大臣,俾爲歸正似好。

    」命廟堂稟處。

     4月20日 ○戊辰,次對。

    領議政金尙喆曰:「均廳堂上,語臣曰:『均廳米條,極爲苟艱,沿海邑結錢,以米代捧,運米似好』雲。

    臣意亦似便好,而此非倉卒可定者,日後諸堂,商議定奪,有大叚變通,然後可解倒懸之急。

    」上問吏曹判書金鍾秀,對曰:「旣是結役,則捧米固宜,而但錢則收納之時,別無加減。

    故官吏面任,不得操縱,而米則不然,升合之間,中間弄奸必多。

    」尙喆曰:「昔在先朝,故相徐志修,筵稟此事,臣則果爲持難,而目今國用如此匱竭,不變通則無奈何,故如是仰陳矣。

    」上曰:「兩南監司曾經人,言其可否也。

    」備局堂上鄭一祥曰:「吏判之言是矣,此似大叚有弊。

    」李性源曰:「軍作米,爲南中大弊,結米若行,則亦似然矣。

    」上曰:「年來軍作米作錢者,幾次乎?」尙喆曰:「近來,久不爲之。

    」鄭民始曰:「軍作米,則爲弊誠甚,而至於結米,雖曰有弊,隻及於有士之民,此似勝矣。

    」 ○以樸祐源爲司諫院大司諫。

     4月21日 ○己巳,輪對。

     4月22日 ○庚午,冬至兼謝恩使書狀官洪明浩,進聞見事件: 一,自渡鴨江以後,至石門嶺三百餘裡之間,土地膏腴,山川明麗,絶無邊塞之氣,疊巚峻嶺,重重環抱。

    嶺之西,卽遼陽也。

    山勢漸平,繞東而南。

    大野接天,極目無際,野三四百餘裡,隻見直北天際,遙山如屛,逶迤不斷。

    蓋山自太行起,壁立東走,直抵我北,而山如築城,橫絶沙漢,天所以限南北界華夷也,一自瀋陽,始有城郭,平地方城。

    一面五裡,周爲二十裡。

    築之以甎,間用白灰,高近數十丈,廣可列數騎,門必設甕堞,環城深塹。

    其堅如鐵,猝難攻破,比諸我國之城,不可同日而語也。

    至於皇城,則高且廣倍之,而引通州之江,灣白河之水,環爲海子,鑿玉泉之流匯爲湖水者三。

    又引之入城,貫通闕中,用閘儲水,能行大船,仍通于海。

    子城設九門,兩門之間,附城築甎爲路,作上城之階,邊設女墻,使不得超越,而當頭爲門設鑰,點入守城之兵,持糧汲水以上,外鎖其門,不得上下,而十日輪番雲。

    一,宮城亦以甎高築,上蓋黃瓦,面塗紅灰,城底空隙城,使兵丁之貧窮無家者居之,而每一丁,自官造給五間瓦屋,幾至環城一面。

    一,山海關之外,明朝所築州縣、衛所、屯堡之城,革命之際,攻破崩毀,一無全處。

    自去年皇帝有詔,沿海及直路,在前所有之城,若海州、蓋州、鳳城、遼陽、廣寧、寧遠、巨流河、中前、中後等十八處,擧皆修築,故方伐石儲灰,大爲經營。

    限以三年雲,而所費財力,小城則二萬銀,大城則倍之。

    一,自鳳城,至山海關外,民俗蠢強,專尙弓馬,父母之喪,火葬者多。

    或暴骸原野,視若尋常,殊未可以人理責之。

    關內,則人物豐碩,稍有敦厖之風。

    然漢人皆苛刻,淸人多純樸,而婚喪之禮,不遵文公家禮,自王公及庶人,悉用時制。

    蓋最尊佛道,次敬關王。

    一,關外,皆旱田,無水田。

    以五畝四分畝之一,爲一晌。

    每晌賦二升米納之,州縣又徵百文錢,爲喂養官馬之費,使驛丞管之。

    關內,則田廣五尺、長二百五十步,爲一畝。

    量腴瘠分五等,賦徵或銀或米。

    大槪通計,則爲二十分而取一,商稅,直一兩銀之物,收三分銀,自各處關口稅局,輸納京師。

    歲定之數,計出千百萬。

    一,兵民之政,則滿洲人,自十六歲編之於八旗之下,歲給二十四兩銀,隨級加之。

    娶妻則不論貧富,必給二十兩銀以助之。

    漢人,則聽其自願,名曰漢軍,竝與其子孫充之行伍。

    蓋兵無老少,皆善騎射,一或出征戰死,則世襲封爵,榮其後裔。

    一,閣老李侍堯,卽明將李如松之支孫。

    本屬於鑲紅旗漢軍,眷遇殊常,未入閣之前,皇帝特移之於正黃旗。

    蓋欲近侍駕下之意,而以第九公主,尙其第二子。

    又以莊親王之女,妻其第三子,繼拜閣老。

    入閣四年,以摠督,出鎭湖廣。

    今年南巡時,廣東科道,以貪虐劾之。

    皇帝震怒,使駙馬福隆安,晝夜馳還京師,先籍其家,所畜寶貨直九十萬銀,仍囚其在京二子於刑部,其長子以近侍隨駕,亦將押到京獄雲。

    一,西蕆,卽古之西蕃也。

    有稱活佛者。

    今年二十餘歲,自稱轉生四十二世。

    皇帝,使皇子迎之,要於五月,引見于熱河幸行時。

    一,皇帝南巡時,隨駕官員及所帶兵丁,自官一日給二錢七分銀,爲盤費之用。

    所騎,盡用官馬,按官品高下爲差,大官八疋,小官三疋,而自各其衙門,歛出銀兩,以助行裝。

    隨往軍兵,則自閣老以下,無非親兵,而統而計之,不滿五千。

    所過州縣駐蹕,城內則發本地兵,環城護衛,設幕露宿,則亦以本地兵屯守。

    一,皇子、皇孫,自七歲始受文學、習弓馬,而皇長子緬王已死,有子二人,第二子,今年二十歲,最善詩文,武藝絶倫,故皇帝鍾愛,不離左右,恩眷出諸皇子上雲。

    一,鄂爾斯,性本強悍,數違條約。

    年前界上交市之際,擅殺邊民,皇帝震怒,誅戮其國守邊之吏,遂絶交易,于今三年。

    鄂爾斯之君長,謝罪請款,故將更許留遷,而其所産,貂尾、鼠皮、明琉璃、猩猩氈之屬。

     4月23日 ○辛未,敎曰:「臺地視若苦銜,便成風習。

    若此而何以紏正百僚乎?違牌臺諫,竝罷職,以爲振勵之地。

     ○時方築景慕宮外墻,坊內民多自願赴役。

    上聞之敎曰:「築版異於補土,不容籍此。

    況旣無施及之惠,徒令勞苦可乎?渠輩之心,雖足可嘉,不必如此。

    堂上旣承筵敎,切勿聽其自願來赴。

    」 ○敎曰:「宗親之顯祿、儀賓之綏祿,用大匡例,不得推考。

    宗親之興祿、儀賓之成祿、蔭武之輔國,用文輔國例,請推不請照律,自是不易之典。

    曾於年前,有輔國捧推緘事,考出久遠久式,該房承旨、下吏重勘矣。

    此法,近復廢卻,雖以目下事言之,鶴城、密安君,資是顯祿,俱係不得推考之科,而不徒不然,推考之不足,至於捧緘。

    此由於該房之誤捧承傳之緻。

    此等事,亦皆必待自上提敎,烏得不如是條敎。

    以此載之故事。

    」 ○以趙尙鎭爲司諫院大司諫,趙圭鎭爲黃海道兵馬節度使。

     4月24日 ○壬申,展拜景慕宮。

     4月28日 ○丙子,司僕寺啓言:「因訓鍊大將具善復上疏,請濟州封進中,許封雌馬,與北市取種馬,限數百匹牧養於江華牧場事,有令本寺,畫一覆奏之命。

    沁都之素稱産良馬者,以其場圍廣闊,水草豐足故也。

    數百年之間,次第減縮,或歸本府,或歸喬桐,或設鎭堡,或許民耕。

    卽今所餘,不過數三彈丸之島,而一島所容,不過四五十馬群而已。

    雖欲如將臣之言,更爲添放,而場地未拓之前,姑難輕議。

    雌馬之不許越海,法意有在。

    今若開路封進,則私馬混出。

    不無其慮,請置之。

    」從之。

     4月30日 ○戊寅,右承旨宋煥億,上疏辭職。

    賜批勿辭,敎曰:「此人特授,實出於念舊之意。

    人言無所據,而先正之家,遭此事,予竊傷之。

    若論其不擇交之失,豈特擧世皆然,言者獨可免此謗乎?予則曰,序不居三四矣,緬憶大老,不勝盡然于中。

    縷縷提敎者,此也。

    」 ○以金履素爲司憲府大司憲,宋煥喆爲司諫院大司諫,洪樂性爲知經筵事,金熤、徐有寧爲同知經筵事,李長曄爲全羅道兵馬節度使。

     五月 5月1日 ○己卯朔,行常參。

    領議政金尙喆,以吏曹政望注擬,方在罪謫人。

    奏罷判書金鍾秀等職。

     ○以鄭一祥爲司憲府大司憲,趙英鎭爲司諫院大司諫,洪樂命爲吏曹判書,金魯鎭爲吏曹參判,樸祐源爲吏曹參議,蔡濟恭爲藝文館提學。

     5月2日 ○庚辰,兵曹判書蔡濟恭上疏曰: 臣近閱《文獻備考》《選擧考》,有曰:『輔國大夫,不得擬提學。

    』臣顧其資,則輔國也,乞遞臣藝文提學之任。

     批曰:『必辭之義,誠如卿辭,況載不刊之書所辭,依施。

    「仍敎曰:」因重臣疏,取考《文獻備考》,則輔國重臣之不得爲提學,著成金石之典。

    此等易知之格式,政曹不能照察,緻令前後輔國文任,或有昧例行公之弊。

    受敎式令,如是等閒看過。

    當該銓官,從重推考。

    「 ○放原州牧定配罪人鄭志儉。

     ○以鄭好仁爲開城府留守,權導爲議政府右參贊。

     5月3日 ○辛巳,以徐有防爲吏曹參議,金熤爲禮曹判書,兪彥鎬爲漢城府判尹。

     ○敎曰:「帖製出韻,必須文任爲之,自是古例。

    今適無文任、無文衡、無前文衡,而銓曹,又無行公堂上,試官不得檢擬之故,勢將愆時不行。

    不但有傷國體而已,事屬無稽,不可無義起之例。

    大抵無於例,而合於例,亦足爲例,一番定式之後,不特用於帖製科次之時,藉令節製科次,又如此等苟艱之時,則固無不用此例。

    如欲參古酌今,則抑有一二事例之旁照者。

    奎章閣提學,雖非掌試之任,而所叨之人,非曾經文衡,卽曾任文任也。

    藝文提學,猶以掌詞命之職,替行掌試之事。

    況凡卿宰,尙擬帖製試官,豈不愈於是乎?或以此有參差之論,則大臣中已經文衡者有之,命招或遣史官出韻,未爲不可。

    而此或太涉重難,亦非恒有之擧也。

    至若政院之權行該曹事,擬入試官,似是一道帖試,與殿試差殊,單望與三望有異,則恐有輕事面之嫌。

    旣係更張之擧,所宜詢議而行。

    以此遣史官,問議于時、原任大臣,著爲定式。

    」領議政金尙喆議曰:「今因帖製之無試官,未卽擧行,有此下詢,而此非官制變通,有何更張之嫌、參差之論?文任之適會未備,若如今日,則奎章閣提學,雖非掌試之任,旣是出入文任之人,朝士之出韻應製,且異儒生考試之規,論以事面,小無可拘。

    以此定式,聖敎洽當,臣豈有他見?如或無文衡、無提學,竝與奎章閣提學,而有故,無以擧行之時,則自政院,備三望受點,如殿試試官之例,亦可以重事面。

    至於大臣,設或曾經文衡,帖製之以命官擧行,或有妨於國體。

    節製科次,文衡或弘提主管,此國制也。

    科試與一時帖製,終有別焉。

    奎章閣提學之替當按試,事異常例。

    恐不可不益加博詢而處之。

    」 5月5日 ○癸未,展拜景慕宮,省夏享牲器。

     ○命停工曹漆扇進獻。

     5月6日 ○甲申,獻納尹長烈上疏言: 典獄吏隷之侵虐罪囚,不一其端。

    凡幹罪人,一入獄門,雜施毒手,備盡痛楚,愁歎困苦,亦足幹和。

     批曰:「此弊,不可不痛禁。

    先令該曹之臣,嚴加防戢。

    嗣後復有侵虐小民之弊,該堂亦難免重勘。

    以此嚴飭刑曹,査典獄署吏役及舊囚之侵虐誅求者,刑訊以聞。

    」敎曰:「吏役等所犯,不特兇悖,以此推類,肆虐於無告小民,不知其幾輩,準刑三次定配。

    舊囚等,俱以死囚滯獄,則固宜縮頸泥首,以延一縷之喘,乃敢作弊獄中,侵害輕囚,懸枷鎖手,備極毒楚,尤豈非殺無赦之罪乎?若復如前作弊,當勿拘日次,連加嚴訊,本罪之外,以此罪正刑而後已。

    獄官亦當隨現,繩以重律,斷以饒貸。

    卿等勿以事弛而泛忽,各別防戢。

    」 5月7日 ○乙酉,以洪樂命爲藝文館提學,徐龍輔爲奎章閣待敎。

     5月8日 ○丙戌,緻祭于首露王陵,敎曰:「昔在先朝,命守土臣,就首露王陵四方百步,立石爲標,改築陵塋,每歲春秋,會府中父老設祭,著爲式。

    聖意可以仰認也。

    蓋以事跡,不但卓然,葬近千年,封土不騫,丘木不朽,明知其陵在是地也。

    觀此本道伯狀啓,以陵碑改竪,請下香祝。

    其追述聖意之道,不可無提飭。

    立標設祭等事,一依丙寅受敎,擧行與否,問于本府狀聞事下諭。

    改竪碑時,使之緻祭,本陵祝文,更令知製敎,措辭撰進。

    」 ○敍前判書金鍾秀,復授守禦使。

    敎曰:「政注,一則過於矯變,一則失於虛閒。

    隨處示警,本是美事。

    」遂有是命。

     5月10日 ○戊子,行皇壇望拜禮于北苑,召見皇朝人子孫及忠臣子孫于誠正閣。

     5月11日 ○己醜,朝講。

    兼行次對,召見輪對官。

    領議政金尙喆啓言:「使行留館時失火,旣由我國人之不謹,緻此頒詔之被燼。

    其在國體,不可仍置,請回還三使臣罷職。

    」從之。

     ○正言鄭益祚上疏曰: 今夫上天示警,則殿下輒下責躬之敎,大臣亦上陳戒之章。

    民憂方急,則殿下輒降哀痛之敎,方伯、守令,不無震惕之念,實惠未究,依然舊日樣子。

    求言之敎,非不諄複,而臺閣謄傳故紙,爲塞責之資,或有出意見、論利害者,不過爲備局休紙。

    薦才之法,屢勤飭敎,而未聞某人以文學進,某人以才諝用。

    古法所存,隻有守令薦,而曷嘗聞文、蔭、武出六者,以無薦而不得除邑者耶?賓對,所以上詢下達,而未聞經邦捄民之策。

    刑獄,所以平訟理、察民情,而文簿考閱,祗靠吏胥之手。

    內而各司,外而各邑,莫不慕效,一則曰前例,一則曰時義,生死向前,憂國如家者,絶未之見,此皆文勝質,而隻爲目前之計故耳。

    然而董飭策勵之道,惟在聖上,益加自勉耳。

    先自一心上勉強,察之於隱微之間,驗之於運用之際,一遵誠實底道理,少無虛僞之參錯,聖志旣立,大本旣正,則何患乎政令施爲之因循、姑息哉?若言其最急者,則懲討之不可不嚴也;財用之不可不節也;任用之不可不愼也;科擧之不可不精也;聽納之不可不弘也;風俗之不可不正也。

    所謂:『懲討之不可不嚴者,若使龜柱、鄭妻之計,得售於當日,則四百年宗社,其將稅駕於何地?今此謙、麟、範、能等諸賊,溯其本則鄭妻也。

    量、??、後翼等諸逆,究其本則龜柱也。

    且以近日事言之,權奸之辜負國恩,沮破大計之狀,重臣已發之,兩司已啓之矣。

    臣謂亟允三司之啓。

    所謂:『財用之不可不節者』,古人雲:『奢侈之害,甚於天災。

    』從今以往,申五十衣帛之法,遵童子不裘之制,俾五十以上朝廷貴臣之外,無敢衣裘而服紬,定第宅間架之規,減田土兼幷之數,雖貴戚公卿,宅無過幾間,田無過幾結,作爲定制,犯者重繩,則庶爲捄弊之道矣。

    卽今國用,常患新舊不繼,而節省之方,最爲急務。

    就一年所入之數,計除一年經用,而必留五分之一,以爲水旱不虞之備。

    如此則設有意外之慮,足可裕用矣。

    且錢之爲物,非如穀之所種生於地,必公私之流通,然後方可以相濟。

    今一年民間之錢,以身役、結役,輸入公家者,不知其幾千萬緍,而公家之所出,內而各衙,外而藩閫列邑,雖有流行之道,比之民間所入,太半不稱,民間之錢益日貴,物價高騰。

    且昨年以來,幸緻豐登,幾至鬥直三錢,民生固有樂生之心,而田家不無傷農之弊。

    當此穀賤之時,大發官錢,貿入穀物,貿之庫藏,自可爲他日歉歲之備,亦自爲目前行貨之道,而各司米布,竝皆以錢代下,則實爲公私兩便之道矣。

    所謂:『任用之不可不愼者』,我國專尙門閥,又專取科擧,故雖有管、葛之才,非科擧則沈滯下流,非門閥則老死牖下。

    至若近來政法混淆,形勢之拘牽,色目之分排,雄藩、大邑,必歸勢家,淸官、要職,必求互對。

    不如是,則彈劾隨至,人皆避銓地如機穽,其弊已不可勝言。

    且近來,內而詞訟,外而郡邑,或朝除而暮遷,或昨來而今去,司法之官,方主獄訟,而未及結末,遽移他職。

    則後來者,不知頭緖,掌財之臣,方主經費,而未及措施,遽遷他官。

    則繼至者,未易領會,下吏夤緣操弄。

    故處士曺植所謂,我國亡於胥吏者,可謂有見。

    臣謂除非大不治,切勿徑遷,各準其瓜,俾責成效焉,所謂:『科擧之不可不精者,』我國非科擧,則無以顯揚其身,雖英傑之士,必屈首而就之。

    闒茸之輩,亦撐目而圖之。

    爭占之不已,必至借述,借述之不已,必至圖囑。

    甚至換易姓名,冒入會圍。

    風習大壞,廉恥都喪。

    海西生進,或赴關西監試;關西生進,或赴海西監試。

    京華子弟,則駄來鄕中之善文者,或呼之爲巨擘,或稱之爲乳母,又復夤緣曲逕,潛圖拔擢,不知爲可愧。

    十數年來,宰相家子弟,不聞讀書聲久矣。

    如此,而一登巍科,則淸官顯職,歷敭殆遍,初頭出身之不正如許,則末後事君之無行,可推而知也。

    臣謂每當大、小科會試之後,自上親臨法殿,令入格儒生,各設帳幕,置守直軍士,防其出入,面試之文,各以其入格之文,如有曳白,或文不成樣者,直用科場用情之律,永定海島充軍,勿復免除,則借述冒入之弊,自可息矣。

    至於陞庠,一時勸課之設。

    近來參互對擧,有若朝廷用人之雙雙進用,足見其不公之甚,宜有以申飭焉。

    先朝一經講之規,最爲良制。

    士子之能誦一經,不無資益之效。

    且近日場屋亂雜,目不識丁者,擧思冒入之計,此法之行也,未誦一經者,不敢生心,則嚴科場、禁雜亂之道,不爲無助,而行之未久,未免中罷,臣嘗惜之。

    伏乞更加商量,以爲申明舊制之道焉。

    所謂:『聽納之不可不弘者,』目今五年之間,隨事而溯求,則豈無一二事可言耶?向者移威福之漸,已自宿衛,而無人言之。

    廣儲嗣之圖,虛度一年,而無人陳之。

    此固聖慮之一失,而殿下之廷,果有言之者乎?此殆聖質天縱,英明出常,群下自料其膚淺之言,不足以當聖心,而囁嚅不發,抑或聖躬,雖無闕遺,而言或妄發自觸忌諱,不無廢枳之慮,則寧招緘默之誚,必坐此二者而緻然耳。

    伏願殿下,無以聖智自高,無以聰明自用,逆于心,則必求諸道。

    遜于志,則必求諸非道。

    在廷諸臣,孰敢不殫竭誠悃,以爲螢爝之補哉?所謂:『風俗之不可不正者』,試以八道,同推獄案觀之,無非斁倫亂常之變,其去禽獸,無幾矣,可謂痛哭流涕之不足也。

    中古有鄕谷民有棄其父者,聞鄕約書,降自朝廷,卽負其父而歸,以終其養。

    鄕約之書,實關世敎。

    先正臣李珥行之一鄕,風俗頓變。

    倘令頒行八路,使各邑守宰,擇邑中有識士夫,作爲訓長,曉諭境內,如有傷風敗俗之事,小者施罰,大者論報。

    則柔弱者,有孚感之心;強悍者,有戢服之效。

    玆法之行,必有丕變之俗矣。

     批曰:「六條陳列,言甚根據。

    近於臺閣,寂寥之餘,爾能擧職,殊可嘉乃。

    疏辭許令攸司稟處。

    」 ○以申思運爲司諫院大司諫。

     ○夕講。

     5月12日 ○庚寅,晝講。

     ○持平樸天行上疏曰: 向以徐命膺停啓事,重被臺臣之論斥。

    臣雖至愚,豈不知啓體至重,而至若李普行之啓論徐命膺,決知其非出於公憤,故臣果斷然停之。

    諫臣乃以乍啓旋停,聲罪至深。

    苟如諫臣之言,則凡臺啓一連之後,更無可停之日。

    似此言議,臣不欲強辨。

    臣於昨秋洪國榮謝事時,妄謂其人,有扶社稷、保聖躬之功,而倉卒許休,終涉顚倒,疏末略陳慨惜之意。

    豈料其反懷專擅之陰圖,欲沮國家之大計,負殿下至此哉?到今大案昭著,聲討方張,顧臣當日之言,其亡錯極矣。

    伏乞亟削臣職。

     批以勿辭。

     5月14日 ○壬辰,前義州府尹鄭志儉,以承旨入對。

    上曰:「新自灣上來,有何可陳乎?」志儉曰:「獅子島一面,本是龍川地,而卽與義州良策面相換處也。

    年代久遠,相換文書,中間閪失,良策則仍爲龍川地,而獅子島,則義州不得推尋者久矣。

    領議政金尙喆,爲灣尹時,搜得相換文書,報于巡營,關由備局,移屬於義州。

    乃於島中潮水出入之口,費萬金築大堤。

    堤內沃衍之地,可種二千餘石。

    蓋欲使後來者,因其功緖,又築間垌,儲水起耕,以盡地利,而及其遞歸,龍川府更報巡營,以緻互相爭執,便成閒田。

    卽今大堤堅實,醎氣亦幾盡退,土性膏沃,而一望荒廢,盡作不毛之地。

    蓋募民屯田,最是實邊之良謨,古人未始不以此爲急務,則今乃廢已成之功,棄不貲之利,使邊民願耕而不得,豈非無謂之甚乎?兩邑前後相爭之委折文書冊子,今固可按而臣意,則竊以爲無論義州、龍川,其爲邊民,一也,劃屬一邊,而爲之經理,使得起墾,則不出數年,漸可以聚民裕財,而庶爲實邊之一助。

    」上曰:「令廟堂稟處。

    」志儉又啓言:「西路撥騎之設置,關係甚重。

    義州陪持之上來也,所經營邑,謂以付書授封物,積小至多,無以帶去,則甚至加把撥馬,以載其蔔,此豈獨爲陪持遲滯之弊哉?其在紀綱,殊極駭然。

    自備局,嚴飭該道道、帥臣,此後如有此弊,摘發重繩宜矣。

    」從之。

     ○左議政李溵免。

    溵十上辭單,不許。

    乃上疏引疾。

    敎曰:「一向敦迫,徒欠敬禮,宜有體諒之道。

    今姑勉副。

    」 5月15日 ○癸巳,蔔相。

    〈舊蔔金緻仁、李溵、鄭弘淳、徐命膺、徐命善。

    〉以徐命善爲議政府左議政。

     5月16日 ○甲午,敦諭左議政徐命善曰:「重蔔于卿,豈曰無意?今則鼎席已俱備。

    世道之丕變,朝象之永靖,將自今伊始矣。

    如使卿等,有聚精燮理之心,則捨此時何以?時不再矣,不可失。

    卿等又何憚而不爲乎?時之義誠大矣。

    卿其念之念之。

    況卿所叨之任,尤有甚易焉者。

    承佐元輔,協贊端揆,一乃心志,共貞我邦,此可謂盡卿職分,而從以勿規規於牽補之際,勿汲汲於叢脞之末,蕫飭群工,淬勵庶務,推之以忠恕之道,益之以匡弼之義。

    以此爲一副當規度,則何有乎治不做、俗不正也哉?卿頒念予求治之至意,速出視事焉。

    」 5月17日 ○乙未,敎曰:「長城府定配罪人李章吾,當初所坐,隻是訓局一事。

    至於年前本局事出後,不但緦小功之察,豈無滌瑕許新之道乎?特爲放送,以示朝家念舊之意。

    靈光郡定配罪人具允鈺,多年效勞,宜念宥過之義,亦爲放送。

    金甲島定配罪人崔東嶽,次律酌處,寧失屈法之譏,不忍置法,特爲出陸量移。

    今此疏釋之意,煞有涇渭于中者存焉,審量於隄防之界,裁酌於曠蕩之政而然也。

    或慮因此,而妄生覬覦之心,如是申申,不害爲先甲之諭。

    」 5月18日 ○丙申,以樸師訥爲司諫院大司諫。

     5月19日 ○丁酉,議定玉樞祭式。

    承旨徐有防啓曰:「南郊先農祭,旣享神農氏,內局玉樞祭,亦享神農氏。

    均是神農氏祭,則祝式、祭物,宜無輕重之可分,而先農祭祝式,有押而載於中祀,玉樞祭祝式,無押便同小祀。

    至於樂舞之用於先農,而不用於玉樞者,皆涉斑駁,而以祭物論之,先農則用羔,玉樞則用羊者,尤似逕庭。

    由前而言,先農爲重,而玉樞爲輕;由後而言,玉樞爲重,而先畏爲輕。

    實未知其或輕或重之所以然。

    而且聞,玉樞祭設行之日,香祝、祭物,幷同他祀,獨享官差擬,不經該曹,而一委醫官,典祀陪進,不任寺官,而私自領來,比諸纛祭,反有遜焉者,誠萬萬未安。

    其在重祀享、尊體貌之道,恐不可因循襲謬,宜有一番釐正之擧,而事係典禮,博詢廣議,而處之似好矣。

    」敎曰:「本祭之不編於五禮,不列於齋令者,不但略寓隆殺之意也,或者以後出之禮,有此見遺耶。

    至如《備考》一書,無祀不載,而此條,又未免闕漏,反不若祭馬祖,享先牧儀式之爲詳且備焉者,殊未可曉也。

    旣發言端,至有收議之擧,則合行畫一之例,不可不博詢充定,卿等各陳所見。

    」仍令弘文館博考故事以聞。

    弘文館啓言:「臣等取考歷代典禮,別無可據之文,而《大明會典》《辟祀條》有曰:『嘉靖十五年,建聖濟殿,以祀先醫,歲用羊一、豕一、鉶二、簠、簋各二、籩豆各八,遣太醫院正官行禮。

    又於二十一年,建景惠殿于太醫院,上祀三皇,附歷代醫師於兩廡。

    三皇,卽伏羲、神農、黃帝也。

    歲遣禮部堂上一員行禮,太醫院堂上二員分獻。

    祝文則以皇帝遣官某,緻祭爲式。

    』比皇朝先農壇祭式,隆殺之節,逈然不同。

    均是神農之祭,而先農、先醫,似有正祭、辟祀之別而然也。

    今此玉樞祭之設,蓋於嘗藥之地,欲推報本之義,而若其儀文品節,則似倣嘉靖始創之制矣。

    祝式之無禦押,享官之用太醫,自是聖濟已行之例,而祝式無押,則樂舞之不用,誠似然矣。

    太醫主祀,則寺官之不進,亦無怪矣。

    」尋命依古例設行,行事于慶熙宮內醫院。

     5月20日 ○戊戌,命代捧廚院日供活雉。

    時當草樹茂密,特軫獵雉之難,有是命。

     5月22日 ○庚子,遣承旨,奉審永禧殿。

    禮曹啓言:「本殿正殿第四室前面臺石頹圮。

    慰安祭,以今月二十四日設行,臺石,卽爲修改。

    」敎曰:「正殿咫尺,有此頹圮,小子悚然之忱,當如何哉?昔在先朝,本殿有工役,無論小大,當日命駕躬審,小子陪駕仰覩矣,雨勢如此,軍民之弊,不可不顧,未能超時親審,雖出於仰體聖意之意,而小子何遑寧處?待晴修改。

    當日詣本殿展拜,仍行酌獻禮,該曹知悉。

     ○刑曹啓言:「獄中癘疫熾盛,請令兩醫司,另飭救療。

    」敎曰:「如是草記,可謂擧職,極可尙也。

    死囚外,重囚中,此等之類,一竝當刻內保放,使之申飭救療。

    雖是死囚,旣未承款,則徑斃殊非王政,亦令申飭救療。

    」 ○以金鍾秀爲議政府右參贊。

     ○左議政徐命善,再上疏辭職。

    批曰:「卿宜陳力就列,夷險向前,矯衆恬衆嬉之俗,念小變小益之義,與今元輔、端揆,同寅協心,以贊化理之功,而奈之何忽公義、循私情,至此之甚乎?重爲卿嘅嘅也。

    勿復過讓,卽起視事。

    」 ○遞吏曹判書洪樂命、吏曹參判金魯鎭。

    先是,大司諫樸師訥,疏論政廳,啓稟未批下,而徑入望筒,請該堂罷職。

    樂命、魯鎭,陳疏引咎,有是命。

     ○奎章閣啓言:「列聖誌狀奉安時,旣有閣臣不可不備之敎,而直提學兪彥鎬正二品陞資,自在應遞,無以備員。

    」敎曰:「都承旨之兼帶藝文館直提學,雖是正卿,例不得辭遞之,故意謂此亦然矣。

    然此乃無例之事,亦屬官方,不可遽然酌定。

    遞仍當否,令該曹,就議大臣稟處,以爲定式。

    」奎章閣啓言:「問議于時任三大臣,則以爲直提學,旣是副提學通瀜長望之窠,而自通政至嘉善差除,載於閣志。

    則兪彥鎬所帶直提學之任,似當自在應遞之科。

    」從之。

     ○校理姜沈上疏曰: 殿下頻於後苑,親較射藝。

    夫射者,君子所以觀德。

    詰戎講武,亦爲王政之大者。

    或於澤宮、禁苑,古例式倣,與卿大夫,進退折旋於熊候、貍首之間,則一堂君臣,鹹囿風雲之度,百年升平。

    恒存陰雨之戒,而今則不然,無論寒燠,不避風霧,頻勞玉趾,親禦矍圃。

    至於微末弁臣,蹶張軍卒,亦廁於其間,非分之資、罔功之賞,又從而出焉,有非古聖王侯明射選之義,而亦豈無勞損之節?至於卒伍之較肄,則有司存,何必煩上躬乎?頃日試射,以帿竿之副急進排,該曹取來江上帆竿,蓋船人之造帆竿。

    動費四五十金,以失所業、違本價,怨言頗聞。

    此雖小事,豈可於聖明之世,有此愁嘆之民哉?臣聞近日爲印內府書,多求外邑紙物雲。

    瀛館牙軸、奎閣寶帙,滿架充棟,如有稽考覽觀之事,此中方冊,不爲不多,何必搜剔涉獵,如韋布操觚者之爲乎?玩細好累,大德之戒。

    臣敢爲殿下陳之。

    昔唐太宗曰:『帝王,當以德行爲本,文藝爲末。

    』此言亦足爲法。

    臣以爲今此所印,苟非經史墳典,有關於治法、政謨者,則亦爲不急之務也。

    伏見近日開講之時,因機務之酬應,自止未半,旋命中止。

    於此,亦可見殿下誠敬專一之功,有所欠闕而然也。

    且於賓對,兼行晝講,都兪籲咈,論思啓沃,雖非兩件事,而時刻頗久,聖躬疲倦,坐次甚狹,筵體苟簡,草草了當,不能各盡其情。

    臣謂三講,不必與次對同行也。

     批曰:「所陳切實,當留意。

    至於卒伍較肄,或無是也。

    無則加勉,不害爲增益之端。

    又如船人稱冤,未知因何。

    令該曹,査實以聞,內府書冊事,姑無一卷印出之命,豈傳者之誤耶?法講之不必與次對同行者,此則先朝遺則,不可到今中廢。

    」戶曹啓言:「凡係木物,繕工監例爲責用於都庫,而尺數若過三十尺,則該監取用帆桅於船人,報戶曹給價,自是舊規也。

    月前因露梁郊場旗竿之腐傷,營繕該吏,與川局將校,取於船人而改竪,本曹依恒式給價,而價本之比私留差少。

    雖或爲船人之稱冤,旣非常時頻有之事,亦非從他貿用之物,該監遵以爲例,尙未變改。

    故爲慮貽弊,今番退漕船發賣時,論報備局,請得舊船帆桅,欲以爲此等取用之資。

    而營繕別貿帆桅之例,若因此永革,則可除後弊。

    」敎曰:「本事之褒實旣如許,則到今別無更査之端,而雖以旗竿言之,如是定式,則可除後弊。

    若此而復踵此習者,自本曹,各別嚴禁。

    」 5月23日 ○辛醜,以兪彥鎬爲弘文館提學,洪樂命爲議政府右參贊,徐浩修爲吏曹參判,金魯鎭爲成均館大司成。

    尋遞樂命,以韓光會爲議政府左參贊,黃景源爲議政府右參贊。

     5月24日 ○壬寅,敎曰:「凡事不但循名,求實之爲可。

    奏文、咨文,有禦諱焉、有禦押焉、有禦寶焉。

    我國群臣,豈可但諉彼中文字,而不顧我國所重,褒慢至此乎?此後奏、咨文,有諱、有押、有寶處,內入時,諸承旨廳坐,請承傳色入啓,迎送等節,一依緻詞、箋文例,著爲式。

    」 5月25日 ○癸卯,行酌獻禮于永禧殿,詣彰義宮,奉審藏譜閣。

     5月26日 ○甲辰,晝講。

     5月27日 ○乙巳,晝講。

     5月28日 ○丙午,晝講。

     5月29日 ○丁未,次對。

    仍行晝講。

    判義禁府事蔡濟恭曰:「臣於洪忠道臣放、未放回啓,竊有愚見。

    徒配罪人尹衡烈,以巨濟在任時,問遺養厚事,徒三年照律定配於洪忠道海美縣。

    聞徒年限滿已久,而本道前道臣,以其罪名之稍重,不爲狀啓,故今番放、未放啓聞中,新道臣,以此措辭,遂置於仍秩。

    衡烈之罪,果是不可放,則三法司官,請改律名,從重更勘,猶或可也。

    朝家旣以徒年定配,徒限已過,而特以道臣之意,見不爲修啓,是道臣低仰已定之律,事體恐不然矣。

    」上曰:「旣已限滿放送。

    」領議政金尙喆啓言:「徒年罪人之限滿疏放,自是令甲。

    道臣苟有不可奉行之所見,則疏論狀請,無所不可。

    不此之爲,直置仍秩,大違法意,請其時道臣罷職。

    」從之。

    兼刑曹判書具善復曰:「關係倫常罪人,以草記後發配事,曾有下敎,本曹依此擧行。

    而至於外方,則此等罪人,自該道,直爲勘律發配後,配所,道臣始爲狀聞。

    與臣曹草記後發配之規,差異矣。

    」上問諸備堂。

    濟恭曰:「外方定配罪人,若以事係綱常之罪,載錄於徒流案。

    則雖値大赦,無以原恕。

    其中罪狀之眞有所犯者,雖死於竄配之所,固無所惜。

    而若或守令不稱量於臚成罪目之際,而道臣不爲難愼,遽然照律,以緻終身不得放還,則實係矜惻。

    聖上之必令秋曹草記後擧行,實仰盛意,而至於外方,亦令狀聞後擧行,則似涉煩屑。

    臣意則,外邑若有此等犯人,則令隣近守令會査,得明白眞贓,然後照律爲好矣。

    」善復曰:「如有罪關倫常之罪人,嚴覈其罪,先狀聞、後發配,恐合臣曹草記之例也。

    」戶曹判書金華鎭曰:「諸道此等罪人,具罪目發配之際,詳錄罪犯肯綮,俾得詳列於到配啓中,則啓下該曹之後,其所犯輕重,自有考覈之道。

    」吏曹判書金鍾秀曰:「先狀啓、後發配,雖似有牽制之慮,而隻於罪關倫常之重事,特創此例,則他餘發配之如前直勘,固自如也。

    若以自京司執奏釐正之道言之,則本道之先啓後配,似勝於配所道之詳具罪目於到配啓中矣。

    」禮曹判書金熤、判尹兪彥鎬、副司直徐有寧、鄭民始議如華鎭。

    左尹李柱國議如善復。

    副司直李性源曰:「此等罪人,例必定査官嚴覈,則似不必別爲訊問。

    又自諸道,每年徒流案,分四等修送秋曹,則亦不必更爲移文。

    申飭諸道,另加愼重,則似有效矣。

    」上又問大臣。

    常喆曰:「先狀啓後發配,雖不無上聞繁委之慮,非指汗漫徒流之類。

    若其中罪犯倫常者,具罪目狀聞,下該曹稟處後,始許發配,則事面與前逈異,諸道決遣之時,必當有惕念審愼之效,以此行會定式,恐好。

    」左議政徐命善曰:「罪關倫紀,乃是不常有之事,雖使先啓後配,似無拘掣之慮,而外方之審愼,則必當大有效焉。

    」右議政李徽之議亦然。

    上曰:「領、左相與吏判之言,儘有意見。

    此不過發配、到配,各有狀聞,以寓重其事,而均其例之意也,依此定式。

    」仍令該曹,行會諸道。

     ○領議政金尙喆啓言:「向以沿江彼國人出沒飭禁事,鳳城將,至有馳通於義州,近來邊禁漸弛。

    向來北路、灣府事,亦可懲矣,不特西北南邊亦然。

    請申飭諸道,兵、水使及義州府尹,俾無如前之弊。

    」從之。

     ○以李養鼎爲司諫院大司諫。

     六月 6月1日 ○戊申朔,禮曹以元陵莎草,因雨汰缺啓。

    上曰:「宵夢異常,故曉起特遣注書奉審。

    此啓忽至,不勝驚慮。

    」遂命大臣禮堂奉審,行慰安祭。

     ○展拜于景慕宮。

     ○敎曰:「以藏譜閣移奉處所役事,旣有從近擧行之命。

    今又易月,而尙不提稟。

    其在重事體之道,大可寒心。

    藉曰役事不過修理,期日猶隔數旬,而然始役日字之稟定,豈關於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