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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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二年清乾隆四十三年
春正月
1月1日
○壬戌朔,親行朔祭于孝明殿。
○下綸音于八道、兩都曰: 寡人承艱大之業,夙夜祗懼,不遑寧處,恐負宗社之托。
臨禦以來,雖有一二絲綸之宣示朝著,頒諭國中者,而見者視之以循常,聽者歸之於應文,言愈勤而效愈邈,朞月之化尙矣,五年七年之治,猶未可必,荏苒之頃,已三易寒暑矣。
反諸身省檢,尙覺欿然,奈四方翹首延頸之情,何哉?玆蓋寡人不能以至誠導俗、實心求治也,尙誰之咎?嗚呼!予惟訪落,期在仔肩,而蛾述之工未篤,豹變之美莫見。
風俗之乖而人才不興;紀綱之隳而財用告乏。
從以逆孽層生,國勢未定,以今日之時象,方之於古,當若何等時也?寡人不穀,雖不足有爲,凡百有位,曷敢不各敬爾位,職思其居,以承予一人,況今獻歲發春,庶品鹹蘇。
天道屆發育之節,王政屬維新之會。
對時育物,此其時也。
天以陽和,喣噓萬物,王者亦以仁恩惠澤,懷保小民。
《書》曰:「視民如傷。
」又曰:「如保赤子。
」曰如傷、曰如保,夫豈徒爾?如傷則必思所以安之之道;如保則又思所以養之之道,安與養也有道。
《孟子》曰:「有恒産,則有恒心。
」夫富其業而裕其財,匪可以錫賚爲也。
使我匝域黔黎,勤其農桑,輕其徭賦,仰事俯育,無椎剝之苦,有奠安之樂,則民産不期足而自足,民心不期定而自定。
故曰:「民維邦本,本固邦寧。
」此之謂也。
雖然,惟其富業裕財之道,予不可以獨運於上,亶係分憂之臣,念予至意,承流宣化,使惠澤下究也。
方當東作不遠,耕犂伊始。
勸課之政、濟恤之道,宜其實心講究,以求實效。
至若畿、湖、關、嶺之民,旣有水旱之災,重以盜賦之憂,飢饉顚連之狀,如在目中。
言念民生,恫若在己。
咨!爾分憂之臣,欽哉欽哉!毋負宵旰之憂也。
嗚呼!苟使民生,旣安之、又養之,則可以足衣食,而知禮節矣。
夫如是,則本維固而邦維寧矣,何憂乎風俗乖,而人才之不興乎?何患乎紀綱隳,而財用之告乏乎?又何有乎逆孽層生、國勢未定乎?嗚呼!寡人不穀,政不足以覆育民生,言不足以感動臣隣。
惟此十行諄複,實由心腹。
內而三事、百僚,外而方伯、守令,明聽予誥,實體予心,俾我一國臣庶,共沐陽春之澤,無有不獲之歎,則非獨寡人之幸也,實宗社生靈之幸也。
勉之勉之。
1月2日 ○癸亥,禦春塘臺,行歲首犒饋,命宿衛所,專管擧行。
○敎曰:「明日當展拜景慕宮,而明日卽太廟大享受香日也。
橫過廟門,甚爲未安,予有承聆於先朝者,當自弘化門,先詣景慕宮展拜,還宮。
」 ○命闕外動駕,紅馬木內攔後,依闕內例。
經宿則陵、廟洞口,一體攔後,著爲式。
1月3日 ○甲子,展拜于景慕宮、泰寧殿、延福殿、毓祥宮、義烈宮。
○改差兵曹判書鄭弘淳,以節目有做錯也。
以李徽之代之。
○特擢鄭民始爲都摠府副摠管。
1月4日 ○乙醜,設人日製于泮宮。
1月5日 ○丙寅,以李衍祥爲司憲府大司憲,徐有防爲司諫院大司諫,趙重晦爲工曹判書。
○下綸音,敦召儒臣宋德相、金亮行、金鍾厚、兪彥鏶曰:「履玆三元,天道方新,而工夫未見其日進,德業未臻於日新,歲色已新,習俗依舊,纏繞而因循,姑息而牽補,但有退托之歎,了無擺脫之效,舊歲隻有此等病痛,新歲亦有此等病痛,非徒日計月計之不足而已,雖歲以計之,又如是其不足矣。
自顧擔負,可勝憂懼?念予一身,萬機所由,百責所萃。
一有放忽,而怠於惕若,則燎毛之易,蕩海之疾,孰得以緩之,孰得以禦之?所以維持此心,防範此身之道,豈不在工日進而德日新也耶?是以先王有憂之,設師傅之官,置諫諍之職,前疑後丞,左輔右弼。
在輿有規,位甯有典。
倚幾有諫,居寢有箴。
臨事有導,燕居有誦。
銘於盤、銘於盂,以至幾、杖、戶、牖,莫不有戒。
以聖人之兢兢業業,猶不自聖,其眷眷求助於臣隣者,若是其至矣,矧予否德,尤豈非勉勉處乎?元朝綸音,敷示心曲,以求輔益於凡百有位,予豈忍隻資聽聞之美,而有是敎也哉?且今寡人之虛佇側席,望其于于者,卽是在旌招之列者,而邁邁之意,愈往愈摰。
噫!爾等俱以山林讀書之士,必有躬行心得之要,政宜責之以君德成就也。
古之儒者,必皆愼於出處者,或慮有不當出而出之嫌也,又或量其可出而不可出之間也。
若其當出之時,在古高尙之士,亦莫不勉回獨善之志,以應徵召之禮焉,伊、呂、程、朱尙矣。
雖以我朝儒賢言之,兩李、兩宋是也,非無故事也。
有故事而不出,是予禮不足,而誠未孚之緻也,騂靦之外,無以爲喩。
然予之招賢之誠禮,縱曰不勤,予之求治之志氣,自謂不怠。
豈爾等一向謙退之時乎?前此爾等之疏批,布予衷曲者,凡幾遭矣?冀爾等之造朝,而至于今經歲,虛徐之極,另委一價,復此敦諭。
爾等念予如渴之望,共卽造朝,以副予求助之意,則甚大幸也,爾等念之念之。
」 1月6日 ○丁卯,常參朝講,講《論語》。
侍讀官沈有鎭曰:「伏讀元朝所下綸音,有曰:『天道屆發育之節,王政屬維新之會。
』體元敷化之意,藹然於絲綸之間,而春之爲氣,日漸和煗,積九十日,而後方始爲夏。
我殿下體仁一念,無少間斷,然後可以爲禮。
有禮則有樂,禮樂興則升平之化,不期至而自至。
緻化之基,惟在一仁字推廣之如何耳。
林放問禮章:『質爲本、文爲末。
』以本末字形觀之,本者,木之據根而立也。
末者,木之枝榦,從中生出也。
元株是質,枝榦是文,而元株不自爲木,有枝榦而後能華實、能庇根。
此所以質爲貴,而文不可偏廢也。
文質備具,然後始彬彬。
彬之爲字,從兩木本末兼該之義也。
」上曰:「所陳好矣。
朱子曰:『仁者,天下之正理。
』《傳》曰:『克己復禮。
』仁與禮俱是理,則於仁曰理,於克己曰禮,何也?且克巳復禮之禮字,不曰理而曰禮,何也?」有鎭曰:「似指造域之層節也。
」上曰:「敬卽禮。
禮卽敬。
程、張之敎人,各殊何也?知經筵蔡濟恭曰:」敬、禮固同,而敬字,卽第一防範也。
「 ○領議政金尙喆啓言:「承文分館中金瑞復,當爲無點,而錯認混圈。
主圈諸人,聯名呈旬,請瑞復削圈。
」從之。
○執義李亨元陳所懷五條。
其一,冬雷夏雹,畿湖之旱,關嶺之水,實罕有之災。
請側身修德,動以天則也!其二,大明春秋之義,亟擧懲討之典也!其三,守道林樊之三四儒臣,期於招延,使無不承權輿之歎也。
其四,諸道賑政捧稅,在前申飭道伯。
區別豐歉,較量緩急,從便啓稟,亟軫安接之策也。
其五,大政不遠,申飭銓曹,另擇守宰也。
「竝從之。
○大司諫徐有防啓請:「《續明義錄》,一依原編例,眞、諺印頒,使諸道道臣,宣布坊曲。
」從之。
又啓言:「畿湖之邑,太半凋弊,人多厭避,銓曹輒以老殘疲劣之人,苟然差遣,貶罷相望,民邑受困。
請申飭銓曹,以曾經守宰素著聲績者,差擬。
」從之。
○修撰林蓍喆啓言:「近來人心不淑,搢紳之家,虛傳僞訃之變。
犯夜之人,假托奔哭之擧,其在勵末俗、敦風化之道。
不可以事少而掩置,請令該曹,明正其罪。
」從之。
又啓言:「東北水災之後,積骸暴露處,請列邑一一收瘞。
」從之。
○以鄭民始爲備邊司提調。
1月7日 ○戊辰,晝講。
○敎曰:「立節之日,鑽木生火,法意深遠,亦奉天之一道,而近來專委下吏,不無失時之弊。
此後郞官親執,著爲式。
」 ○校理林蓍喆啓言:「新進分館,法意至重,而槐院分館,以一名之人,混入圈中,請主圈諸人,竝罷職。
」從之。
指金瑞復也。
1月8日 ○己巳,以徐浩修爲吏曹參判。
○敎曰:「數昨,動駕五處展拜,以緻鍾下還宮。
今聞城門已閉,門外軍兵,終夜呵凍於路中雲。
此後還宮,若至夜深,該房承旨,以城門啓稟,定式施行。
」 1月10日 ○辛未,次對。
領議政金尙喆啓言:「洪忠監司徐有隣狀啓,條列各邑弊瘼。
以扶餘等三十九邑,流來初不付種及陳田改量,適値災年,勢將待豐擧行,請就其中尤甚處,先爲精査,陳田降等、降續,隨起隨稅。
德山縣宮房出稅之過濫、栗峰三驛馬位田稅之過徵,亦許改量降等,從實收稅爲請。
初不付種,實是諸道通患。
陳田之弊,己卯査陳之後,又若是,陳荒四千餘結有難一時許免,依道狀,待年豐以次擧行。
德山縣宮房免稅、栗峰驛馬位田,前頭改量時,一體査正爲宜。
」從之。
又啓言:「道啓,又以永春等三十一邑民少軍多之弊、報恩等十六邑各寺奴婢逃故白徵之弊爲言,而烽軍之以良私竝定,所論有據。
監考之以品官差定,《績典》所載,依請施行。
忠義、忠翊衛之假稱冒錄,尤是避役之淵藪,嚴禁該府,捧單口傳之弊,自各其邑,以可據錄券,四祖來歷報來後,始許成給口傳。
將校、監官、面任等名色,竝以出身鄕品差定,曾經軍校及冒錄忠義者,査出移定於選武等相當之役,實爲良丁稍裕之道,竝請施行。
甲午減貢時道比摠之朝令,嶺南則行之,而本道則不行。
依他道例,毋論某邑,以其生産者,一一査括,使之從便充額,以除白徵之弊。
」從之。
又啓言:「慶尙監司李性源狀啓:『條列各邑弊瘼,以爲本道田結,己卯査陳後,屢經大水,虛結白徵,爲五千餘結,請査實降續』雲。
己卯査陳,不過數十年之間,隨請隨許,難繼之道。
請依湖西覆奏,待年豐改量,陳田還起,竝令釐正。
」上曰:「道臣必當詳査,使之更加親執,爬櫛狀聞後稟處。
」又啓言:「道啓又以各宮房賜牌奴婢,勿委宮差,依宮結收稅例,自該邑捧納於戶曹,自戶曹出給該宮房爲言。
賜牌奴婢不過私貢,地部擧行,有傷事面。
如有此輩之憑藉作弊,守令報于道臣,嚴加懲治,道臣不能直斷者,報備局重繩爲宜。
」上曰:「所謂宮差之種種侵虐,無論大小,直自營邑,或刑或杖,無所不可,何必自戶曹捧給,然後除弊乎?此後復有宮差之貽弊小民,則監司、守令難免其罪,另加嚴飭。
」又啓言:「黃海監司徐有寧狀啓,條列各邑弊瘼,以鳳山等十邑田稅,皆詳定作錢,而訓鍊都監、禁衛營、司饔院保軍身役,以米豆責納,民弊多端,折價以納爲言雲。
軍門各司之自京貿米,勢難許施,而外邑稱冤,專由於京司上納時鬥斛濫觴之緻,請嚴飭各衙門。
」從之。
又啓言:「道啓又以海州首陽山城城內田結,爲七十六負,而納稅一如平田,募民莫可支保。
各山城俱有火田稅,而本城獨無折受。
以城內田結,降續火田,輕其收稅,付之本城爲言,請許施。
」從之。
又啓言:「京外過婚、未葬之類,?爲四民之無告者,請令內而賑廳,外而諸道,搜訪顧恤,俾得實惠下究。
」從之。
仍命五部,精抄啓聞。
又啓言:「糶糴半留,法意至嚴,而近來守令不畏國法,任自加分,如向來關西事,而極矣。
今年八路庶有懲戢之效,而猶復冒犯,安得免怙終之律?請更嚴飭諸道。
」上曰:「所奏甚是,故犯之罪,厥有常刑,另加嚴飭。
」又啓言:「農家移秧,自是禁令,而小民爲其省勞,專取速效。
一遇暵乾,輒多陳棄,寧不慨惜?字牧之官,身爲田畯,無失耕播之期,不奪農時,尤是要道。
請嚴飭諸道。
」從之。
左議政鄭存謙啓言:「嶺隘封標內,冒耕放火與松田放火,同其律,昭載法典,而昇平百年,禁防弛懈,民不知法。
嶺隘要害處近多間路,以緻莫重關防之因此踈虞,請行會諸道,嚴加禁飭。
」從之。
○停諸道春操。
命關西、關北,依例行操。
○命楊州牧使鄭景淳、前牧使兪彥鉉加資。
領議政金尙喆言:「二人屢典州牧,望實已著,俱合奬用。
」有是命。
○以李柱國爲平安道兵馬節度使。
1月11日 ○壬申,以金永綬爲鹹鏡南道兵馬節度使,白東俊爲慶尙左道兵馬節度使。
○晝講。
1月12日 ○癸酉,將行文臣殿講,旋因上候未寧,命退行於武臣殿講日。
下禦題,命年滿文臣應製。
○《欽恤典則》成。
先是丁酉夏敎曰:「予嘗觀諸宋時故事,藝祖卽一中主,慮其獄囚之瘐死,開國之初,命諸州長吏,恤繫囚。
又以盛暑詔獄吏,五日一檢視,灑掃獄戶,洗滌杻械,貧者給食,病者給藥,小罪卽時決遣,自是歲以爲常。
寡人以爲趙宋屢百年基業之綿遠者,未必不基於斯矣。
況我列祖欽恤之盛德,卽我家傳授心法。
予小子叨承丕緖,敢不式克欽承,對揚休烈之萬一也哉。
凡係欽恤之政,固當隨處惕若,而今當暑月,又値三伏。
死囚之滯獄者,屢被拷掠之餘,繫之枷而鎖以杻,眞所謂蓬頭鬼形,與馬獸無異者也。
噫!當刑而不刑,當殺而徑放,適足爲啓僥倖之門,增罪犯之端,殊非刑期無刑之義。
而其於審恤之政,勿以大罪、小罪,而區而別之,一倣宋朝之故事,擧而行之。
抑或爲欽哉之一道。
咨!爾京外有司之臣,其宜惕念。
至若刑具,制各有度。
笞杖之長、廣、圓、徑,枷杻之尺、寸、斤、兩,視罪淺深,而異其制焉,卽是不易之關和也。
近聞京外決獄之地,率多不遵法制之歎。
以己之私,而法亦隨以低仰,不免爲官長開怒之具,可勝寒心。
噫!法者,天下平也。
雖以人主操其柄,而禦其權,猶且不敢以一毫偏私,幹於其間。
況乎命吏哉?可竝知委京外,恤囚斷獄之際,體餘申勤之敎,恪謹遵行。
予聞化自近出,政由內始。
京師之獄,如彼其雜亂,則外邑奚論?刑房承旨馳往法府、法曹,取其笞、杖、枷、杻之不如法式者,一幷收聚,照法準視,條列以聞。
外邑亦當鱗次差遣禦史,抽栍憑驗。
如其犯者,隨現重繩,斷不饒貸。
諸道方伯及居留之臣,發遣褊裨,逐邑摘奸,劃卽釐正,俾無從後現發之事。
已前之違越格式者,非止一二年之弊,則諸道査閱之時,雖有現發者,除非大不法之刑杖,屬之令前,姑勿上聞,隻令卽速革除。
」又召見大臣、兵判、五軍門大將、左右捕將,問各營門棍制尺數。
上曰:「今者釐正之意,蓋欲均其不均,齊其不齊,而及其釐正也,反或有加而無減,則是豈釐正之本意乎?至於都監,比他軍門稍當異等。
予嘗仰聞于先朝,以禦前所用之棍,則稍異於各軍門所用爲敎。
雖金吾刑杖、親鞫、推鞫之杖,亦有異等,則棍亦不可無差等也。
故相金在魯嘗以爲:『罪之可殺者斬之則可,若用重棍,至於百餘度,非法意也。
』此言誠是矣。
大將乘怒之時,無論罪之輕重,輒皆用重棍,則末流之弊,有不可不念。
至於捕廳治盜之棍,則尤當異於他軍門矣。
」乃命諸臣,參互《大明律》、《經國大典》、《續大典》諸書,著定刑具品制,編爲一部典則,至是書成,以活字開印,新造鍮尺,竝頒京外。
〈刑具之式。
笞,長三尺五寸,大頭徑二分七釐,小頭徑一分七釐,用小荊條。
杖,長三尺五寸,大頭徑三分二釐,小頭徑二分二釐,用大荊條。
笞與杖須削去節目,用官降較闆如法較勘,毋令觔膠諸物裝釘。
應決者,用小頭臀受。
訊杖行用,長三尺五寸,上一尺五寸,則圓徑七分,下二尺,則廣八分、厚二分。
推鞫則廣九分、厚四分,三省則廣八分、厚三分。
用荊杖,其犯重罪,贓證明白,不服招承明立文案,以下端打膝下,不至臉肕,一次毋過三十度。
枷,長五尺五寸,頭闊一尺二寸,死罪重二十二斤,徒流重十八斤,杖罪重十四斤,輕重刻誌其上。
杻,長一尺六寸、厚一寸,男子犯死罪者用。
枷、杻幷用乾木。
銷項,鐵索長四尺,議親、功臣及堂上官、士族婦女,犯死罪用。
堂下官、庶人婦人,犯杖罪以上亦用鎖足,鐵索長五尺,犯死罪者用,堂下官、庶人婦女犯死罪者,亦用。
軍門棍制之式。
重棍,長五尺八寸、廣五寸、脊厚八分。
但治犯死罪者,臀腿分受。
重棍二字及長、廣、脊厚刻誌其上。
兵曹判書、軍門大將、留守、監司、統制使、兵使、水使用之,而用死罪,勿用。
行用大棍,長五尺六寸、廣四寸四分、脊厚六分。
治犯罪者,臀腿分受。
大棍二字及長、廣、脊厚刻誌其上。
三軍門都提調、兵曹判書、軍門大將、禁軍別將、捕盜廳、軍門中軍、留守、監司、統制使、兵使、水使、討捕使及軍務使星二品以上,用之。
行用中棍,長五尺四寸、廣四寸一分、脊厚五分。
治犯罪者,臀腿分受。
中棍二字及長、廣、脊厚,刻誌其上。
內兵曹、都摠府、軍門從事官、軍門別將、千摠、禁軍將、左右巡廳營將、兼營將、虞候、中軍、邊地守令、邊將、四山參軍及軍務使星三品以下用之。
行用小棍,長五尺一寸、廣四寸、脊厚四分。
治犯罪者,臀腿分受。
小棍二字及長、廣、脊厚刻誌其上。
軍門把摠、哨官、僉使、別將、萬戶、權管,用之。
治盜棍,長五尺七寸、廣五寸三分、脊、厚一寸,但治盜賊及關係邊政、松政者,臀腿分受。
治盜棍、三字及長、廣脊厚刻誌其上。
捕盜廳、留守、監司、統制使、兵使、水使、討捕使兼討捕使、邊地守令、邊將、治盜及治關係邊政、松政者,用之。
凡棍皆用柳木。
凡刑具、重棍尺,皆用營造尺。
〉 1月13日 ○甲戌,茂山幼學南再興上疏曰: 竊惟厚州、茂昌、閭延、虞芮、慈城等廢四郡之地,東距三水七十餘裡,西距江界一百餘裡,南至鹹興,不過五百餘裡,而地方殆近七八百裡。
郊野之廣闊,土地之肥沃,大異於三、甲之苦寒、瘠薄。
地勢平隩,霜降最晩,故五穀無不成熟,此誠樂土可居之地。
而自麗季至于國初,四郡越邊爲女眞、野人之所據,故四郡之廢棄不闢者,良以是也。
自淸國雄長之後,厚州越邊及沿江雜處之胡,悉被驅去。
于今一百四五十年之間,鴨綠江北千餘裡之地,漠然空虛,絶無胡人居生之跡。
江之以南,卽我國方內膏腴之地,而公然廢棄,誠爲可惜。
粵在庚子,故判書臣趙啓遠按本道時,看審形便後,以復設厚州、四郡等邑事,陳疏力請,朝議不一,未克設施。
癸醜故相臣南九萬按道時,巡到六鎭及廢四郡,審察方谷要害之處,以茂山及厚州四郡設邑事曁吉州、甲山間開路等三件事,疏陳其利害。
且條上《金城方略》,兼獻《盛京地圖》。
惟我顯宗大王果爲採納,許其施設。
甲寅春,北置茂山、豐山、梁永等三鎭堡,西置厚州,以爲漸次開柘沿江之計。
厥後癸亥,又請設置邊將於慈城等地,而新置邊將,則以朝議不鹹,纔設旋罷。
又因乙醜廟論之多端,欲竝罷茂山與厚州,則九萬力言其不當罷,茂山則幸而仍存,今作萬戶之雄邑。
厚州則終不免撤置,可勝惜哉!蓋鴨綠、豆滿二江之源,竝出於白頭山,東西分流,而入于海,此乃我國之界限也,第惟江邊之邑,山多野少,地狹人衆,挽近以來,民間繹騷。
願入於厚州者,可以萬數。
趁今設施,則萬家之鉅邑,一朝可成。
三、甲之孤絶,聲勢相依,四郡之廢,亦將漸就開拓,兩邊之堅固,無異於金城湯池矣。
且伏況厚州之地,卽我太祖大王龍潛,以東北面元帥。
率步騎一萬五千,踰鹹興地黃草嶺,自四郡、江界等,渡鴨綠江,往擊東嶺府兀喇城,驅逐野人,闢地收功。
以此觀之,則太祖大王櫛風沐雨,跋涉建功之地,今宜可守,而不可棄也。
玆敢不避斧鉞之誅,猥陳狂妄之言。
仍上故相之疏,竝獻盛京之圖。
伏願聖明,詢問廟堂,趁卽許設焉。
命廟堂稟處。
1月14日 ○乙亥,以洪樂性爲工曹判書,柳戇爲成均館大司成。
1月15日 ○丙子,展拜璿源殿。
將以英宗禦眞,奉安于第二室,先行奉審也。
敎曰:「其在仰述之道,修理不可張大。
勿設都監,戶、禮、工三曹判書及戶曹郞廳一員擧行,而領相監蕫。
又命建翼閣于殿之東西,東爲內殿展拜之所,西爲中排設廳。
」 ○以徐命膺爲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
前望點下也。
1月17日 ○戊寅,晝講。
○敎曰:「夏冬大政之日,勑勉于兩銓之臣,舊例也。
予於昨年、再昨年,遵而行之,亦有一二飭敎矣。
予竊思之,旣不先事戒飭,乃反臨政勉諭,是何異於已寒而求衣,臨渴而掘井乎?雖尋常政令,不可應文塞責,而懋求實效。
況此大政,注措官職,甄拔人才,鑑別用舍,所係非細者乎?初仕,爲守令之階梯;守令,係生民之休戚。
揀初仕,所以擇守令也,擇守令,所以爲生民也。
愼初仕,守令之選,豈非爲政之本乎?十考、五考之連上者,道褒、繡褒之首稱者,可以奬而遷之。
淸白吏子孫、戰亡人遺裔,可以錄而用之。
嶺湖多經術之士,西北饒武勇之材,尤當悉心搜羅者也。
至若,激揚之政,不可不念,而抱才之人,豈其終枳;隄防之道,不可不嚴,而漏網之魚,何必盡察?此皆銓臣當務之急,可不勉諸?噫!循資之格,流內之式,固是銓家之掌,故不過一吏事耳,曷若進賢、退不肖,爲國家儲良材乎?此予所以有味乎前史,而申複於卿等者。
咨!爾兩銓之臣,念予先甲之諭,公而取之,明而辨之,以答予眷眷懋實之意。
」丁酉冬大政,退行於是月,有是敎。
1月18日 ○己卯,行專經文武臣殿講。
1月19日 ○庚辰,禦春塘臺行武臣朔試射。
1月21日 ○壬午,行酌獻禮于景慕宮,以誕辰也。
及還宮,召見大臣、九卿、三司長官。
上曰:「日月迅駛,先大王祔禮不遠,將進冊寶於東朝,不覺欣感之交集,而獨於慈宮,無一字之上,則情禮俱缺。
擧縟典、進義號,烏可已乎?卿等其各進所見。
」領議政金尙喆等曰:「此固臣等先爲之請者,而聖敎及此。
進號一節,卽是彜典。
順康、昭寧亦有近例。
於禮、於情,實爲允合矣。
」乃敎曰:「嗣位而上號於東朝,俟祔廟進冊寶,禮也。
惟予寡昧,纉承大位,奉慈殿,爲王大妃,有司議尊號,如古禮。
居諸迅駛,先大王祔禮在不遠,行將進冊寶于東朝矣。
禮隆顯號,情著報本,此從古帝王尊親之令典,在予寡昧,亦可謂欣感交集也。
然獨於慈宮,不得上一字之稱,則以情、以禮,得無不安而虛徐者乎?嗚呼!予之秉執之大義,抑或臣僚之所已領會,予不更誥。
大抵予意以謂禮或近於貳尊,事或涉於壓尊,而拂義任私,強欲崇奉,則所謂崇奉,非吾所謂崇奉也。
不以不當崇奉之禮,崇奉者,乃吾所謂崇奉也。
嗚呼!《宮園儀》之泣血撰次,良以是也。
至於玆事,旣無貳尊之嫌。
又葉揚名之義,則其所擧縟典,而進美號,烏可緩哉?且求之前史,則後妃之進號,尙屬彜典,而雖以皇子、公主,俱有錫號之規。
稽諸本朝,則東朝之上號,猶屬常事。
而雖於順康、昭寧,亦有加號之禮。
況在先朝,賜號於眞廟,未及追崇之前。
此予所以義起於中,而又以爲不可不講而行之者也。
慈殿上號時,慈宮亦爲進號當否,詢之大臣,爰及九卿、三司,僉議偕同,亦可見不悖於義理也。
可令儀曹知悉擧行。
」 ○削工曹判書洪樂性。
以特召九卿,而樂性獨違牌也,旋命寢之。
○以吳載純爲弘文館副提學,特拜金用謙爲工曹參判。
1月22日 ○癸未,大司成柳戇上疏曰: 取考本館講規,則每旬講《易》一卦,又讀十箴中一篇,而四學元不擧論,隻令太學齋生若爾人,塞責應講。
而掌色旣不領率師儒之官,又無一員之同參分栍,體面已甚不重。
所謂講說,不過一二叚、五六行而已。
如是而安望其習熟,而有實效耶?伏惟我先大王屢下絲綸,勸講儒生,誠意藹然,而當時有司之臣,不善奉承,誨規之草率旣如此。
仍又停廢,歲不過一再應文而已。
以近例言之,丁酉正月下旬設講,而其後更不擧行。
可勝歎哉?三經莫非經世之大法,而講止《周易》,十箴儘是切己工夫,而譬之四書,不免有徑約之慮。
先正臣李珥,取朱夫子讀法,明示次第於《擊蒙要訣》,臣之愚見,一遵此法,下學而上達,則宿儒、蒙學,僉得其益,作人之盛、多士之美,未必不權輿於是矣。
伏願聖上申明約條,使館學齋任,依節目序次。
先從《小學》始,次《大學》、次《論》、次《孟》、次《庸》、次三經,每旬講盡一篇,則不過三年,殆遍七書,豈是小補?而若其儀節之詳,亦令有司之臣,商確稟裁焉。
且學舍荒廢,墻壁無餘,每當製述之時,儒生鮮入於學庭,遍滿傍近閭舍,寫券入呈,禁之莫可。
科場之不嚴、國綱之有傷,無甚於此。
當修葺墻屋,以革此弊,而顧今經費不足,力難猝辦。
臣見丕闡堂新築高垣,移設陞補,學舍未及修葺之前,權令就此試製,以無所妨。
或者以學試之移設太學,爲未可。
而夫是堂也,在明倫之外,自前陳疏時,春秋入齋日,學儒皆處於此。
況本來監試試士之所,則學製之一時權設,何嫌於賢關之外舍,而爲此膠柱之見耶?事關職掌,冒瀆至此。
不勝悚惶。
「 批曰:」月講節目事及學製處所事,幷依施。
「 ○晝講,講《論語》。
上曰:「《關睢章》哀樂二字,果指誰而言也?」檢討官林蓍喆曰:「似指文王也。
」侍讀官嚴思晩曰:「臣意則非指文王而言,似是主樂而言矣。
」上曰:「上番之言,亦好矣。
蓋人旣樂而不淫,故樂隨不淫。
此可見性情之正矣。
」思晩曰:「文王得性情之正,故推而及之。
樂亦樂而不淫矣。
」上曰:「大抵《關睢章》所雲:『寤寐思服,輾轉反側。
』或指文王,或指宮人,兩說孰是耶?」知經筵金鍾秀曰:「似是宮人見文王求賢配之思,作詩歎美之詞矣。
」上曰:「先朝經筵,亦多《關睢章》講說,而林泳則以爲宮人所作。
此則從朱子所謂外人做不到之說,而言也。
李喜朝則以爲:『太姒未至之前,有何妾媵,先知文王思服之意耶?』此說亦似然矣。
然寤寐輾轉,雖指文王而言,未爲不可,而蓋文王之德化,及於宮人,宮人亦能爲文王思求賢配,至發於吟詠之間,尤可見文王德化之深矣。
宮人所作之說,當爲正論矣。
」思晩曰:「以此爲正論可矣。
」鍾秀曰:「臣在春坊十餘年,已知聖學之高明,三代之治,可期於今世矣。
嗣服以後,政令施措之間,雖無大叚過失,而與春坊侍講時所期異焉。
此則專由於立志二字,或有一毫未盡處故也。
伏願聖上,時時存察於此等處焉。
」上曰:「卿言果好矣。
自予嗣服之後,時或點檢於施措之間,則無一政一令之可言者。
此無他,姑息因循之弊,未能擺脫故也。
每自循省,可勝瞿然,卿言及此,良用嘉歎。
」 1月23日 ○甲申,晝講。
1月24日 ○乙酉,行都政。
〈吏曹判書金鍾秀、參判徐浩修、參議李義翊、佐郞沈豐之、鄭志僉、兵曹判書李徽之〉。
○仍任守禦使洪樂性。
1月25日 ○丙戌,次對。
○定祥祭後視事、燕居服色。
禮曹參判鄭昌聖上疏曰: 日昨曹吏,以臣待罪禮官,來示大祥時,變制儀注。
臣於此,竊有所疑焉。
蓋行祀之日,殿下旣禦翼善冠、黲袍、烏犀帶,註曰:「笠則仍用白笠。
」此雖因循俗制,非據古禮,而論以從厚之道,猶可說也。
至於幸行之際,輦輿之飾、陪從之服,皆從古制。
聖上獨禦純素,則儀文有斑駁之嫌,群下無從上之義,未知於禮果何如也。
視事之服,亦以翼善、黲袍酌定,而賓對、引接,多以便服,則上下制度,又不免於徑庭。
此等儀節,實有窒礙,而不可不及時議定者。
且國俗,居喪自有所着。
過祥之後,始用白笠,尙有殺節之可言。
聖朝燕禦之服,自初至祥,隻此一笠。
則祥後仍禦,殊欠漸吉之儀,固已可疑。
臣取攷流來謄錄,則祥後白笠,本非國典。
此不過該曹傍照於齊衰練後之制,遂成古規,其能允合於禮意,亦未可知。
伏願聖明,亟詢於大臣、諸臣,俾得博攷典禮,斟酌古今,務歸得當焉。
臣旣備禮官之末,旣有所懷,不避猥越,輒敢仰塵,以俟處分。
上以問大臣,領議政金尙喆曰:「禮參疏,有先朝已行之例,依此定行宜矣。
」上曰:「親喪,固所自盡。
其在從厚之義,禫前素色,禮亦無妨。
果如禮堂所陳,陵幸時實多掣礙之端矣。
」右議政徐命善曰:「陵幸時則黑笠、黲袍,旣有已行之例,今無更商者。
乃命視事法講,陵幸服色,用黑笠、黲袍,燕居服及便殿入侍,依前用白笠袍。
」 ○展拜于璿源殿,奉審殿內,召見大臣、禮、戶、工三曹判書,講定移安、修理節次。
1月27日 ○戊子,晝講。
1月28日 ○己醜,晝講。
1月29日 ○庚寅,禦春塘臺行內試射。
1月30日 ○辛卯,吏曹判書金鍾秀上箚曰: 仄聞有司之言,靖嬪、暎嬪封園,將依先朝下敎擧行。
而以嗣服初,禮曹啓批中,有待祔廟擧行之敎,今年始當擧行雲。
臣於此,有區區所懷,先事一言,以備裁擇焉。
夫宮園之禮,是先大王定制,而但止於大王私親,其外則不與焉。
此乃大聖人爲萬世深遠之慮也。
以此推之,靖嬪封園,固是按例應行之典,而至於暎嬪封園,似與先朝定制,不相應。
仰惟聖學高明,洞見義理之源。
凡係典禮之至重至大者,無不一洗千古之陋,務合天理之公,則豈於此事,或有遺燭,而擧行之期,今已迫頭,臣愚死罪,意者,聖念得無以先朝下敎,重於議到也。
此亦有大不然者。
夫孝莫大於無違,故善繼述者,惟以當於理爲孝,而不拘拘於其跡。
況此事,則先大王當初定制,垂之萬世,末年下敎,出於一時。
噫!恪遵萬世之定制,而不敢以一時下敎,有所闊狹。
乃所以承先王本意也、光殿下達孝也。
下臣此箚,博議在廷,如有以臣言,爲未允者,乞召臣至前,與之面難,務歸至當幸甚。
嗚呼!此事,寔關國家典禮、先朝定制。
臣若有懷不言,是臣負先朝也,負殿下也。
玆不得不言,惟聖明察焉。
批曰:「所係典禮之大者也。
欲令雜議在廷矣。
」 二月 2月1日 ○壬辰朔,親行朔祭于孝明殿。
○命諸臣,議暎嬪墓封園當否。
領議政金尙喆議曰:「今因重臣陳箚,以暎嬪封園當否,有雜議之命。
是禮也,止於大王私親。
已有先朝順康園追封時定制,而重臣所論,誠有所據。
今於博詢之下,疇或有異議,而若臣,則素昧典禮,曾以禮官,未能開陳於乙酉下敎之時。
惟當訟罪而已,今何敢唐突獻議乎?」領中樞府事李溵議曰:「重臣箚論,旣有所據。
三公獻議,亦皆詳備。
如臣矇昧,豈有別見?」左議政鄭存謙議曰:「重臣之箚有曰:『宮園之禮,先大王定制,而但止於大王私親。
』臣謹考先朝封園下敎之前後載錄者。
癸酉禦製宮園式例小敍中,此豈常有之敎?以示垂後之深意,而至若乙亥六月封園時所下傳敎,則承統二字,昭如日星。
寔出大聖深遠之慮,永作後嗣王遵守之典。
不敢以晩年一時之敎,有所闊狹於萬世之定制雲者,誠爲的確之論。
臣無容別見,而事係莫重典禮。
伏惟博詢而裁處焉。
」右議政徐命善議曰:「禮莫重於報本。
而苟因一時之敎,不體萬年之制,則非大聖人繼述之孝也。
重臣之箚、僚相之議,俱皆的確得當,臣無容更議。
」兼禮曹判書李景祜議曰:「封園之制,卽是先朝義起之禮。
而雖以先朝乙亥傳敎中追崇、承統爲二乎之敎,觀之,可知聖意之攸在矣。
」兼刑曹判書蔡濟恭、判敦寧府事韓光會、左參贊黃景源、行司直李重祜、戶曹判書具允鈺、工曹判書洪樂性、兵曹判書李徽之、漢城判尹鄭尙淳、行副司直鄭光漢、金華鎭、鄭好仁、右參贊尹東暹、知敦寧府事金孝大、刑曹參判徐有大、行副司直金魯鎭、禮曹參判鄭昌聖、漢城府左尹李在恊、戶曹參判李在簡、吏曹參判徐浩修、行副司直金光國、張志恒、工曹參判金用謙、同知中樞府事任希曾、行副司直魚錫定、副摠管趙時俊、同知敦寧府事宋文載、李瀁行、副司直邊行讓、兵曹參判嚴璹、漢城府右尹鄭一祥等議曰:「惟我先大王乙亥下敎,實是爲萬世定制,則今此重臣之箚,儘有意見。
」副提學吳載純、校理鄭宇淳、副校理嚴思晩、修撰林蓍喆、安聖彬、副修撰南鶴聞等議曰:「先大王定制,實是萬世之常法。
則其後雖有下敎,在今遵奉之道,以定制爲重,恐合事宜。
」大司諫徐有防、司諫洪彥喆、持平李思祚、宋銓、獻納洪周萬、正言安廷玹等議曰:「當初封園定制,卽我先大王斟酌情文,爲萬世典則,則雖有一時之下敎,在殿下繼述之道,宜遵定制。
重臣箚論,誠有意見。
臣等之議,別無異同。
」行副護軍李明運、李邦一等議曰:「重臣箚論,旣有所據。
如臣武夫,不閑典禮,何敢容議。
」敎曰:「重其事之義,不可不博詢。
」更議于在外儒臣,祭酒宋德相議曰:「宮園之稱,非古也。
本以先朝義起之禮,遂成一代之制,則固非今日之所當議也。
然就其中不以一時之敎,或妨萬世之典。
已定之名,雖未敢追論,不擧之禮,更求其至當。
重臣疏語,誠有意見。
惟在聖上洞察大義,以定典禮。
」掌令金鍾厚議曰:「箚論、廷議,幷協于今。
今雖於先朝已定名、已行禮之宮字,有難輕議。
至於園號,則禮旣未擧。
體又較重,特從僉言,恐爲允當。
」前參議金亮行、掌令兪彥鏶辭不獻議。
敎曰:「今旣問朝、問野,僉議皆同。
依收議施行。
」 2月2日 ○癸巳,禦春塘臺,行內試射。
○四學儒生金德行等上疏曰: 贈持平尹志述以一介韋布之士,秉千古不易之論,瀝陳肝血,視死如歸。
彜倫由是而不斁;士氣由是而不挫。
其所樹立,卓然如彼。
是以先大王卽阼之元年,特允三司之請,先伸其冤,又配四賢之祠,幷腏其食,使與前代節義之士,齊美而幷躅,聖德愈光,士林增氣。
不幸丁未黜享之擧,乃在奸兇醜正之日。
噫,甚矣!小人之仇視正論也。
前旣構誣,終至斥黜。
忠臣、烈士之遭時不幸,前古何限,而豈有若尹志述之所遭者乎?今當聖明禦世,治化日新,凡所以奬忠節、扶義理之道,靡不用極。
大老之庭享、儒賢之易名,斷自天衷,不竢終日。
猗歟盛哉!凡在瞻聆,孰不欽仰?然而尹志述之一黜不復,今玆五十年矣。
事蹟寢遠,觀瞻無地。
臣等之所欲言者,不於此時,而將於何時耶?第伏念尹志述之精忠、毅節,可以竝日月而爭光;建天地而不墜。
則其黜、其復,固無損益於尹志述,在朝家褒揚之道,寧可一刻遲滯,不思所以慰奬九原之毅魄,培養一世之元氣乎?況此四賢祠,卽尹志述之所辦也。
廟貌翼然,遺躅尙存。
泮中父老,相與指點,或至於悒曰:「噫!彼賢祠,卽我公之事業,當日之忠節,可以同躋而竝食,則復享之論,何至今寥寥耶?」其所以愛慕嗟惜者,亦可見秉彜之初存,而公議之不泯也。
噫嘻!惟彼四賢,卽異代立慬之士。
而惟此尹志述曠世同調,抗章建祠,以作俎豆之所。
今此臣等之慕尹志述,不啻若尹志述之慕四賢,則復享之請,亦雲晩矣。
忠憤所激,相率來籲。
此與當初請享之擧,煞有事體難易之分。
伏願聖明,特從四賢之復配,以新八方之耳目,不勝大願 不許。
2月3日 ○甲午,召見吏曹判書金鍾秀。
上曰:「卿箚所陳,可謂大事業矣。
此事至重且大,非學問到底明見義理者,不敢議到處也。
及見卿箚,不悖於義理,故至有詢問之擧,似無岐異之論。
大抵收議者,所以博採衆議也。
人見各自不同,曰可曰否,各陳所見,則在上者,固當裁擇決之。
而近來彌縫之習,作一痼弊。
大官以先探上意爲主,小官以大官之意,作爲準則。
雖有臆見,初不敢爲一言半辭之攜貳者,誠爲世道慨然矣。
」鍾秀曰:「誠如聖敎。
雖盡善盡美之事,若有博詢之擧,則不害有異同之論。
而近來不無雷同和應之弊也。
」上曰:「祥後服色,《政院日記》,無可考之例。
而見《自內日記》,則有次對黑笠之例。
故諸臣晉接時,則當着白笠,而次對,則當遵古例,欲着黑笠矣。
」鍾秀曰:「遵古爲宜。
」上曰:「日月如駛,餘日無多,禮當從厚。
次對外,旣着白笠。
則黲袍、黑帶,雖有前例,寧以從厚之義,袍用白布,帶用白絲,而至於網巾,祥後當着金玉,故當不用素飾。
此雖逕廷,亦遵古例也。
」 2月4日 ○乙未,晝講。
○以尹東暹爲司憲府大司憲。
○敎曰:「昨年特命諸道,薦進人材者,豈爲文具而止乎?銓曹縱或檢擬,皆以過限卽遞,甚非搜羅之意。
此後更加注擬,申飭上來,以爲試用之地。
」 ○特敍前都事李顯模。
2月5日 ○丙申,設增廣監試初試。
○次對。
領議政金尙喆啓言:「鹹鏡監司趙?狀啓,條列各邑弊瘼三條。
其一,進上鹿茸,比常定元價,近益踴貴。
請依京作貢例,擇定營下富實人,各邑鹿茸價,先其劃給,當節貿納,加給不足價布十五疋也。
別定差人,安知不如關東蔘商之弊乎?添給價布,道臣酌定擧行。
別蔔定,則從市直報本司,會減爲宜。
其一,高原郡丁巳年貢銀作錢,放債取利,今爲四千九百餘兩。
而四十年之間,半成鬼錄。
已捧二千三百兩零,從市直貿穀,添付賑穀。
其餘二千五百兩零,指徵無處,請得蠲減也。
請依狀請施行。
」從之。
戶曹判書具允鈺,以財力匱乏,請鑄錢。
上曰:「鑄錢,卽耗財之一道,而事勢如此,不可不鑄。
但近來錢樣轉益薄劣,亦足以觀世變,而從古國將衰亡之時,有鵝眼等錢,新鑄時,必依古錢樣也。
」刑曹判書蔡濟恭啓言:「捕廳以造假銀人三名,移送臣曹,推問承款。
而先朝癸卯年,有造銀數石,行用市上者,不待時正法。
己醜年又有造銀者,而罪犯差輕,故杖一百、流三千裡。
當從何年律乎?」上曰:「依己醜例。
」 ○合扈衛三廳爲一廳。
以右議政徐命善爲扈衛大將,扈衛廳革罷節目已成,而留中久不下。
至是命時、原任大臣、吏、兵判、諸將臣入侍,以存罷便否,更詢諸臣。
諸臣一辭請革。
敎曰:「扈衛廳革罷節目,尙未啓下者,有所商量而然矣。
大抵此廳凋弊,全無軍門貌樣,軍卒無料,亦以作挐民間爲事。
自登極之初,已有革罷之議,而適因龍輝事出,大臣以革罷爲奏。
更思之,彼千餘軍官,亦吾民耳。
不可以一兇賊之出,渾疑於三廳所屬也明矣。
雖或移屬他營門,不過爲附庸,則於渠輩落莫,亦復如何?朝廷之政令得宜,則淄靑將士,可以投戈。
四方之民心解弛,則舟中諸人,皆爲敵國。
何規規於一扈衛廳哉?初無革罷之命,豈有銷刻之嫌,節目議定寢之。
況今三廳,元非不易之制,始自七廳而爲五,五而至三矣。
合設一廳,精抄其才藝之優者屬之,以存古規,以除冗雜,以慰軍心。
」又敎曰:「扈衛大將,非勳非戚,不可爲也。
近無勳臣,一廳國舅領之,二廳大臣兼焉。
今旣合設一廳,則宜復古制。
右相雖不策勳,密邇王室,豈下勳戚?以右相爲扈衛大將,此後雖大臣,非勳戚勿兼。
此非擬望之職,非大臣則將臣中兼之,定式施行。
扈衛廳,以本廳軍官元額一千五十人內,精抄三百五十人,試射付料,每番三十人,別將一員領率,依前處所入直啓。
」 ○上謂諸臣曰:「我國軍門之多,?爲痼弊。
守禦廳,則事體固重,而摠廳則,卽京畿水使也。
旣有喬桐,則摠廳之設,亦甚沒緊。
守、摠兩營,合爲一營,豈不便好乎?」領議政金尙喆曰:「若罷摠廳則北漢誰當管領乎?」上曰:「北漢,則自有管城將矣。
」都承旨洪國榮曰:「守、摠合爲一營,則他無摰礙,而在武弁,不無窠乏之歎矣。
」上曰:「以文武通融備擬,則亦豈患窠乏乎?大抵,天子統六師;諸侯帥三軍;大將一而已。
令出多門,爲弊非一,且標下軍辦出,一倍凋殘。
此尤可罷之一端也。
」訓鍊大將張志恒曰:「初則隻有摠廳,分而爲二。
今又合而爲一,亦無害也。
」上曰:「事係更張,非造次議定者矣。
」 2月6日 ○丁酉,設英宗實錄廳。
○增建宗廟功臣堂。
以將擧庭享之禮,而堂宇間架之不足也。
○革推刷官。
備邊司進革罷節目。
〈節目曰,內官之定送刷官,査括奴婢者,卽所以除其物故,錄其生産。
而近來以刷官爲名者,不有國法專事肥己。
良民之不犯賤派者,亦多恐喝推捉。
內奴之明有來歷者,乃反幻弄私免,操縱百端,惟賂是索。
先朝減貢之惠,非不爲迓續景命之一端,而奴婢之不能支保,猶復如前者,職由於刷官之多無良矣。
廼者我聖上諒闇恭默之中,深軫捨本矯末之弊,特降絲綸,革罷推刷官定送之規。
仍命各道道臣、守令,依先朝乙亥節目,比摠擧行。
從今以往,累千名貧奴殘婢,庶可以鹹囿聖澤,各遂其生,而推刷時八路騷然之弊,亦可不期革而自革。
其所擧行事宜,條列于左,以爲永久遵行之地。
一,內奴婢口數,乙亥節目之後,近來增加之數,多則爲千餘,小不過六七百。
今此朝家之必以乙亥節目比摠者,亶出於寧失之意。
今後則乙亥比摠之中,雖一口加減不得。
一,再昨年推刷,雖已了,當今此成命旣以乙亥施行,則推刷摠數,便屬無用,各道以此釐定之際,必須多費時月,可免罅漏之惠。
今年則姑以推刷摠擧行,自已亥爲始,各道各邑,一依乙亥節目,比摠擧行。
各道或加納一口於內司,內司或加徵一口於各道,有所現發,則各別嚴繩。
一,奴婢口數,旣從最小之摠,則各邑充數,必將優如,物故老除,一一査出,須卽代充,以生産年滿者,次次充額。
守令如不親執擧行,委之下吏頭目之手,任其操縱,則索賂貽弊之端,必當如推刷官下去之時,此則道臣嚴加廉察,隨現狀聞。
一,推刷官雖已革罷,奴婢則乃是內司奴婢。
各該邑一年一次,修正奴婢案,報于巡營。
自巡營都成冊上送內司與刑曹。
一,傳敎中,代定亦付該道,乃是牢塞奸竇之盛意。
凡諸擧行旣付該道,而又使內司,幹與其間,則其爲弊端,又必如前。
逃、老、故代定及生産入錄,各邑守令逐年從便擧行,一如軍案修正之爲,勿爲修報於內司,而十年修案之時,隻報於巡營。
一,奴婢雖自各道主管,若其貢納名色不一。
此非巡營之可掌,上納之規,依前日例擧行。
一,推刷官幻弄肥己之端,專在於代點、闕點,兩項名色。
今後則代定等事,俱係本官。
點考一節,永爲革罷。
頭目輩,如或有暗地私點之患,則自該邑報使,嚴刑禁斷。
一,推刷官之稱以宣頭案與各司所上案修正,物力逐戶逐口,徵得二兩錢於奴婢等處,以爲入己之資者,誠甚可駭,刷官旣罷之後,則此弊不可不從而釐革。
各項案冊,旣不得全廢,則容入物力,亦不可不念,限十年一次各其名下,收捧五錢,以備修正之資。
一,奴婢口數之一依乙亥節目者,非欲必使之逐邑比摠。
或此邑不足,而彼邑有裕,則道臣參量比摠,以其道內推移充數,以期無一弊端於各邑。
一,比摠旣已從輕,搜括之際!必不無增加之數,此則依嶺南餘奴布例,自該邑報巡營,句管備局。
雖一口,守令如或有隱匿犯手之弊,則隨其現發,各別嚴繩。
一,老除、物故之應免者,不卽許免,或有白地徵貢,生産之添錄者,不卽加錄,或有漏落之弊,又或有年未滿出貢之弊,該邑守令狀聞論罪,監色頭目,嚴刑遠配。
一,宣頭案上納之時,該司下屬輩,或不無憑藉操弄之患,自巡營直納政院入啓。
一,今此酌定之後,各該邑如或有未準上納之弊,則守令解由拘礙等事,依事目擧行。
一,推刷官吏,本是內需司所屬也。
今於革罷之後,以其無所聊賴,每年身貢捧上之時,稱以情債!有科外徵索之弊,則所犯官吏,一體重勘。
一,婢貢除減,旣在先朝,今不當更爲擧論,隻作役價四兩,依前節目,以己亥摠數收捧上納。
一,五宮奴婢貢,依乙亥摠,都納內司,自內司,依數分給各宮。
〉 2月7日 ○戊戌,展拜永祐園。
○放襸妻。
敎曰:「孤露不死至于今,來謁象設,穹壤罔極。
襸罪雖關宗社,今日行禮之際,渠則不在,悲愴交中,無以爲懷。
其妻島配者,特爲放釋,以奉其祀。
前席已諭,亦廷臣之所可體予意者也。
」三司上箚請寢,不允。
2月8日 ○己亥,詣養志堂奉安。
以璿源殿有修理之役,將移定是堂也。
召見右議政徐命善、戶曹判書具允鈺。
上曰:「明日,卽移安擇日,故今日爲修掃來此,而有古蹟之可示者,故召卿等矣。
此有三櫃子奉安者,二櫃,則皇朝列朝禦筆、禦製及賜與之物。
一櫃,卽我朝列聖禦筆及遺蹟。
卿等進前奉覽也。
」仍命內侍,奉三櫃子,令諸臣就見櫃中。
出一寶匣,卽皇明所賜玉寶。
又出一帕,卽皇明所賜蟒龍衣。
其餘三四帕,卽禦製、禦筆也。
上曰:「王寶及蟒衣,卽傳來寶藏之物也。
年久而蟒衣猶不色渝,誠異哉。
」命善曰:「臣等曾於文字,見蟒衣覲先王之語,今乃親見矣。
」又啓一櫃,卽肅廟朝送禦史時簿錄也。
又有籌匣,籌筒中有籌。
八籌書八道名,三百六十籌,書三百六十州名。
上曰:「古則繡衣抽簽以送之,卽此簿也。
」次第還安櫃中,奉置故處。
命善曰:「三月祥後,儀章當有變制之節,而其中,凡係九錫之類,卽受賜於皇朝者,勿論吉兇,初非我國所可擅改。
請自今爲始,一從本色,著爲式。
」從之。
○晝講。
2月9日 ○庚子,行酌獻禮于璿源殿,移奉肅廟禦眞于養志堂。
○副校理南鶴聞上疏,討鄭妻、金龜柱、洪樂任之罪,請寢襸妻特放之命。
又曰: 人主之寬仁、威罰,如春生、秋殺。
有罪者斷之,無罪者原之。
一弛一張,允合中和。
或宥或殺,無所苟且。
然後民情悅服,世道靖安。
方今元惡大憝,尙容假息,而支流餘裔,寔繁其徒。
臺閣謄傳之啓,殆成卷軸。
筵席論奏之際,勳費晷刻,閱歲爭持,究竟無期。
此誠我殿下審愼之至意,姑且含容,不欲遽斷。
而國體之虧損已多,群情之疑惑轉甚。
臣謂:亟令大臣及刑獄之臣,更加參覈,罪之重者、大者,則宜卽誅戮。
若有輕者、疑者,則亦所參酌疏釋,使反側者自安。
何必日傳故紙,徒事玩愒爲哉?至於乙未五月榜十二人,敢與賊晦,暗相紏結,使聖上,多貽困惱。
論厥情狀,萬戮猶輕。
不幸主試者,徑先物故,究問無路。
則惟彼十二人,長在人鬼之關,不生不減而已。
臺端請鞫,在法當然,而對證覈實,旣無其階,則無寧置而不論,使作聖世之一棄物,顧何足斷斷相持也?嗚呼!言路之閟塞,實爲今日之大患。
帝舜,大聖也,尙有籲咈之美。
唐宗,中主也,能恢容直之量。
顧今上自君德,下及時政,其果無一失之可攻,一事之可言而然歟?是何寥寥寂寂,無一人出位論事者乎?或以謂:『新化淸明,袞職無闕,固不容指的擬議。
』此乃將美之言,實非愛君之忠也。
雖以近日事言之,坤殿誕日庭候及遭制奉慰時,殿下輒以無情之事,嚴責喉司,傳敎一下,滿庭駭惑。
重宰違牌,豈有他意?而遽令置對,記注倩寫,雖或慢忽,而至命立庭。
此數者,俱是過中之擧也。
蓋我殿下,天姿卓越,或不無過高之病;聖學貫透,而間多有太察之失。
區區愚悃,以殿下不如堯、舜爲恥。
雖一二微細之過,若爲聖德之累,則豈不可惜乎?繼自今,凡於發號施令之際,必須愼思、詳度,無緻事過而悔生焉。
方今府庫虛竭,財用耗縮,一歲之經費,尙患不敷,則水旱緩急之費,從何責辦乎?殿下每嘗軫念于上,廷臣亦多講究于下,而生財捄弊之道,亦無長策,豈不可憂乎?傳曰:『節用而愛民』聖人以此四字,爲生財之大道者,其言約,而其義大矣。
近年以來,營建繕修,工設浩繁,皆是殿下不獲已之擧,非爲遊觀宴樂之所。
而登馮之響,連月不止。
土木之功,逐歲斯興。
赴役之民,棄其本業。
供億之費,殆難勝計。
許多營作之中,亦豈無不急之搆、無名之築乎?臣謂凡諸不急之役,一切革罷。
一以軫重財之方,一以光崇儉之德可也。
嗚呼!人才之不興,莫甚於近日。
殿下深以爲憂,至發於歲首綸音。
臣每誦古人才不借於異代之語,竊自謂:『天之生才,旣無古今之異,則豈獨於今世,閼而不出乎?』蓋有之矣,而用之未盡其才,則此何異於執策而歎曰:『天下無良馬也?』惟我國家,專以科目選士,故自昔名卿、碩輔,皆從白戰中進身,而草野窮經之士、巖穴抱奇之人,不能決科出世,則亦白首無名,甘與草木同腐而已。
取士之路,若是不廣,而比年以來,科弊百出,士趨日非,識者寒心,固已久矣。
何幸大明中天,百度惟新,場圍肅嚴,而赴擧者絶僥倖之望,黜陟公正,而掌試者勵鑑別之明,宜其才雋滿朝,吉髦登廷,而仄聽數歲,尙無聞焉。
臣不知,許多榜額,曾無一才可取而然乎?是必用之不盡其才。
故才無可以得聞也。
朝家用人之法,或以地勢、或以門閥,苟無地勢、門閥之可稱者,則雖才德兼有者,淸官顯秩,不得輕授,而至若外官,初無門閥之可論,惟資歷之相當,則又何爲靳,而不授乎?在昔皇朝設科取士,多令出補,以試其牧民之才,然後陞而用之。
此是量才授任之美規。
而我朝官方,則重內而輕外,跡廁三司者,以外補爲恥,冗官、散職屢典州牧,故朝典籍、暮縣監之諺,至今尙傳矣。
近年以來,蔭路漸廣,文窠太窄,淸班邇列之臣,皆以出外爲榮。
遐鄕無勢之類,或多終身不得者。
旣不授淸顯之官,又不畀芻牧之任,則顧彼績文而力學,百戰一捷者,其將爲何,而勤苦如此?殿下嚴科場、正士風,必得其才之聖念,亦安在哉?目今,三館參上與參下,無慮以百數。
而寒餓、凍餒,不保朝夕者,蓋十居八九矣。
疏滯振淹,正爲方今先務。
而通變之道,隻在乎諸道州縣,防禦邊地外,其餘武蔭之窠,一倂與文官,通融除補,一爲試才之方,一軫疏滯之道,則豈不兩宜乎?或以爲:『今若除出蔭窠,使文臣,參互備擬,則積年勤仕之人,必多滯鬱之歎。
』此則有不然者。
夫勞精弊神,勤成百藝,老於場圍,困以得之之後,坎軻沈頓,才不得一展,志不得一伸。
則其冤鬱之氣,足幹天和,豈可與蔭官積仕者比也?若論治民之才,則蔭官豈必盡賢於文臣,文臣亦豈盡讓於蔭官乎?惟願殿下,以臣此議,下詢廊廟,斷以行之,以實求才之聖心焉。
嗚呼!朝廷,爲四方之標準,敎化成於上,風俗敦於下。
傳曰:『上老老而民興孝。
』斯豈非聖王躬導之義歟?廼者校理臣樸在源爲養其親,陳情乞郡,而秉銓之臣,以無前例之可據,格其請而不施。
噫!彼在源之弟,旣在幾邑,得以便養,則在源之又求外除。
雖似無義,而人子事親,各欲自盡其情。
儒臣乞郡,亦是聖朝美事。
則事例有無,顧何較計於其間也?此雖細事,實有歉於成敎化,而敦風俗之道,臣竊惜之。
臣愚衷所激,不自量分,妄效一得之見。
伏乞聖明,俯垂諒察,若有可採者,不以人廢言,則國事幸甚。
批曰:「思聞讜言,言者不來,愧予有訑訑之色,爾章若是無隱,良庸嘉之。
臺啓之尙未允從者,豈有私意於彼也?其他傳啓中:『罪輕者參酌疏釋雲雲。
』儘有意見,依施。
乙未榜事,尙今靳允,予意亦以覈實之無路也。
厥啓之停,在臺閣非可以裁擇者矣。
所陳袞闕,予所省檢,而瞿然者,當思加勉。
年來慈慶、奉謨之營建,皆有所重。
雖出於不獲已,言固是矣,曷不體念?文官疏滯事,下廟堂稟處。
尾陳樸在源事,外面雖然,下該曹,使之覆奏,則其所據例可否,似無不可矣。
」 2月10日 ○辛醜,詣璿源殿,親審修改之役。
敎筵臣曰:「先朝曾於璿源殿修改時,限訖役親審,露坐飭監蕫諸臣,所重在焉故也。
予小子,敢不體先王之志乎?」 ○擧京外孝烈褒旌之典。
上敎筵臣曰:「先大王倦勤之年,尙以孝烈議定事,自朝至夜,諄諄不已。
而自予嗣服,昨年孝烈別單,尙未抄出,卽此一事,已不勝愧忸也。
」命大臣、禮堂,持別單入侍,歷詢褒奬當否。
乃敎曰:「以宗臣能盡子職,以武弁善養父志者,故全恩君墩、兵使具鼎煥是也。
墩贈諡,鼎煥贈職。
」其餘京外孝烈,旌復有差。
2月11日 ○壬寅,詣璿源殿,親審修改之役。
○輪對。
○以鄭弘淳爲議政府右參贊。
2月12日 ○癸卯,親臨文臣製述。
居首副正字李家煥陞六品。
2月13日 ○甲辰,詣璿源殿,親審修改之役。
○敎曰:「觀東伯狀啓,囕死、瀹死,若是夥然,誠極憫惻。
此後着意登聞,一此不懈,以副宵旰思聞四方水旱之意。
近來諸道此等狀啓,頗皆稀闊,豈於方內,果無水旱盜賊諸凡病民之事,而然乎?其令備局申飭。
」 2月14日 ○乙巳,詣璿源殿,親審修改之役。
○召見承文正字李家煥。
上曰:「向者對策已其該洽,而日昨試券,可謂近來無此作,良可嘉尙。
今日借汝前席,須罄素蘊。
夫維州之納與不納,是非得失,爾果如何看得?」家煥曰:「《朱子綱目》書司馬光及胡氏之斷,皆有次序,朱子之意,亦可知矣。
」上曰:「朱子之意,非右胡氏,而左司馬光。
以世代先後,記載之序如此矣。
」家煥曰:「聖敎至當。
而臣意,則蓋以德裕爲優矣。
」上曰:「德裕之矯旨受降,亦有以爲非者何如?」家煥曰:「大夫出疆,利國家,專之可也。
不可以此爲非也。
」上曰:「吐蕃之部落,起自何時乎?」家煥曰:「未知起自何時,而與吐谷渾相近,蓋是四羌也。
」上曰:「禹貢曰:『島夷皮服。
』當其時也,日月所照,霜露所墜,皆入聖化。
以敎化之所及,言疆理之遠近,則五服之外,雖又有五服可也。
而反不如後世幅員之大、率服之遠。
且島夷,地近而猶襲皮服,衣、文物,尙不及焉何也?」家煥曰:「堯、舜聲敎,則訖四海,而疆理止五服。
若夷狄,則以不治治之。
而後世,則窮兵黷武,極其力之所至,而冠帶之也。
」上曰:「夷狄之入中國,蓋自何時乎?」家煥曰:「自漢武帝呼韓邪款塞之時。
已有入中國之漸矣。
」上曰:「呼韓邪款塞之後,已有亂華之漸,而夷狄之入中國,蓋自劉淵始也。
」家煥曰:「然。
」上曰:「元魏諸君中,最賢者誰也?」家煥曰:「孝文最賢。
」上曰:「古者姓氏之法,蓋欲其別其族,而傳其世也。
元魏雖曰:『夷狄。
』改姓,抑何故也?」家煥曰:「元魏改姓,夷狄無識之緻也。
」上曰:「歷代官制,周官彬彬,無容議爲。
漢、唐、宋、明官制各異,何代爲是?」家煥曰:「周則六官燦然,漢則九卿切於實事,唐則倣周官爲六官,而相職紊亂,頭腦非矣。
宋則熙寧改官制以前,半是虛銜,名實紊亂,熙寧以後,名實雖正,槪用小人,無足論矣。
明則內、外互相維持,法非不美,而居官者不能殿布矣。
」上曰:「大抵大官之重,非他官之比。
而唐時大臣,有兼節度使,此亦官制之紊亂也。
宋則同平章事、同中書門下省,皆以相臣兼之,亦或兼吏部尙書,或轉爲僕射。
且太師、太傅之職,亦爲虛銜。
如楊戩、童貫之類,雖不稱官,至於二十餘人之多。
明時胡惟庸以後,閣臣兼太學士,相職亦紊矣。
我國官制,亦無異此。
大臣統百官,然後名實可正,而備邊司出,而政府作一空衙,提調設六曹不能自主,賓對行而常參便歸虛文。
我朝官制,亦無足言也。
」家煥曰:「國朝官制,若修學,則最近於周官之制也。
」上曰:「李德裕有罪,則斥之可也,而降爲司戶,亦豈非官方之乖舛乎?」家煥曰:「誠如聖敎。
」上曰:「宋時節度使,亦虛卸乎?」家煥曰:「然。
」上曰:「文天祥欲復設藩鎭,果可有益乎?」家煥曰:「宋、明皆於敗局之後,欲復藩鎭,事已去矣,無益也。
」上曰:「唐則藩鎭爲痼弊,宋則去之而亦有弊何也?」家煥曰:「惟在駕禦之得宜也。
」上曰:「漢則封建而有七國之亂,唐有藩鎭,而至於魏博不能管領。
宋則又不如兩代。
尙論千古,似無良法,而無良法三字,非識者之言法。
何如,則久而無弊歟?」家煥曰:「自古及今,法久而無弊者,未之有也。
」上曰:「新州非遠地,何以有荊棘之說乎?」家煥曰:「荊棘,非謂眞箇有荊棘,隻言大臣久不竄逐矣。
」上曰:「洛陽,天下之中,四方朝貢,道裡均適,豈非商王可都之地?而成周以後,則漢、唐及宋,或都關中,或都汴京,更無都於洛陽者何也?」家煥曰:「周時則內有升平之治,外無兵革之患,故都於洛陽,控制四方,享國長久。
而漢、唐以後,雖欲都洛陽,地勢平廣,無阻山、帶河之險,脫有兵革,無以備禦,故勢不得不取四塞之地也。
」上曰:「冀州,卽天下之極北,而帝堯都之。
冀州地勢之形便何如,而且畿內地方,延袤不甚廣大何也?」家煥曰:「冀州之說,先儒或有論之,而朱子亦以爲:『冀州之外,又有如冀州之地』雲,然則冀州似不爲極北也。
」上曰:「以輿誌言,則冀州當屬何境耶?」家煥曰:「在唐則太原也,在宋則安南也。
以今言之,則山西省是也。
所謂幽州亦在冀州之境矣。
」上曰:「漢、唐、宋、明之幅員,何時爲廣乎?」家煥曰:「漢則北至朔方、南抵交趾、西盡燉煌、東置四郡。
唐則北方如漢東南縮,西至河、湟,比漢時似相當。
明則失河套、安南,比諸漢、唐,似狹矣。
」上曰:「淸之幅員,與明何如?」家煥曰:「幅員如明,添之以三姓黑龍江,似廣於明之地方矣。
」上曰:「宋之幅員,何緣而縮乎?」家煥曰:「燕、雲十六州,爲石晉所割,安南、寧夏,亦皆失之,故自至漸縮矣。
」上曰:「宋袓以黃袍加身,而創業,初旣無用兵之可言,其後出師四方,輒至敗衂,何其兵力之不競如是耶?」家煥曰:「文法勝,故將帥不能展其才。
其後,割爲郡縣,不能以便宜行事故也。
」上曰:「宋之南渡後,全以四川支保,四川府庫之富饒,果何如?」家煥曰:「四川,可謂天下府庫之第一,而江南當次之矣。
」上曰:「唐之兵制,當最於歷代乎?」家煥曰:「府兵之法,未久變爲彍騎,彍騎變爲邊兵。
大抵府兵,有口分業田,故能有身庸、戶調、田租。
而府兵旣壞,民不土着,楊炎不得已合爲兩稅。
以此觀之,兵農一貫,而三代以後,終不能寓兵於農矣。
」上曰:「唐太宗卽英明之主。
貞觀之治,可謂極盛,藩鎭之設,亦應有條理,而傳不數世,便卽紊亂,抑何故也?其立國規模,比之宋朝,優劣何如?」家煥曰:「唐太宗英明立法固好,而制度不久隳廢,似由於家法不正。
故子孫不能世守而然矣。
宋朝立法,雖不如唐,而累世仁厚相傳。
至神宗變法,亦是一心爲民,非欲厲民。
家法若是其正,故子孫能世守,而不失矣。
」上曰:「一自宋宗變法,後世監戒。
雖不得不更張者,亦不敢生意,可勝歎哉?王安石淸苗法,雖不能無弊,而安石之法,亦豈無一可取乎?司馬光入相之日,都民加額想望如何,擔負如何,而汲汲更張,必限五日何也?」家煥曰:「安石雇役之法,先儒亦或有是之者,限日盡變,亦過矣。
」上曰:「象緯之法,亦頗曉解雲,然乎?」家煥曰:「此等事,臣尤空踈矣。
」上曰:「朞三百註,此是古曆法,似無差舛之理。
而三代以後至于今,曆法不一,分刻節候,各自不同何也?」家煥曰:「朞三百註,是古曆法也。
與今曆自不同,而臣未能詳知矣。
」上曰:「明時利瑪竇修正曆法,極其精妙。
瑪竇,以外國之人,何以獨解其妙處,亦果能到十分處,不復有差舛之慮否?」家煥曰:「利瑪竇之後,又有湯若望等修之,而亦非利瑪竇所自創。
西洋人,從古多有專門,互相傳授造曆,以儀器測之。
而儀器之度、分、秒,在天體,所差甚大。
西洋人已自言其久,則必差矣。
」上曰:「時有推遷,節有早晩,則曆法不一。
或天運星行,有古今之殊而然歟?」家煥曰:「有不合者,曆法之未精也。
天體則萬古如一矣。
」上曰:「以渾天儀言之,輪牙幹回,春、秋分之相合,無異符契。
天體之幹運,亦如許乎?」家煥曰:「渾儀以機輪運轉,乃人巧使然,非天體本然矣。
春、秋分自與天運合,乃輪牙踈密,使之然也。
」上曰:「三代以後,道學不明,後世始有學之名,有經學焉,有史學焉,百家衆技,莫不有學。
誠、正、修、齊之學,尙矣。
而至若歷涉古今,範圍天地,列代之治亂、興亡,前人之出處、事業,無不該貫,則此亦一道。
凡留意於學者,皆有所主,欲爲淹貫,則果用何道,而爾則用工以何爲主乎?」家煥曰:「臣本鹵莾,實無專攻之學,而大抵折節讀書,在家則孝於親,出身則事其君,人之當務也。
《記》曰:『記聞之學,不足以爲人師。
』博覽,似無益矣。
若天資聰明,自然淹貫者亦好,而終不如修身之爲要切。
古人有求放心,而記誦自倍者。
若屛絶諸念,惠心治之,亦似有強記之理矣。
」上曰:「此人該博,正好問難,承旨發端問之也。
」承旨李鎭衡曰:「常時有所疑訝者。
蓋中國,天下之都會,人物之府庫,而雖朝聘會同,無喧譁之聲。
我國則無論大小事,全以喧聒爲事,此何故也?」家煥曰:「風俗一成,則難變。
自唐堯至周千餘年,冀州猶有陶唐之風;我國慶尙道,至今有新羅務實遺風。
東方,自古素無紀綱,因成風俗,喧譁躁動,久而不變矣。
」鎭衡曰:「年前出疆時,見遼野千餘裡,盡是沃土。
瀋陽、山海關之間,若能修治,地利不可勝言,而全無溝洫,五穀不成。
如許大地,等閑棄置,未知其何意也。
」家煥曰:「貊地五穀不生,惟黍生之。
遼、貊錯壤,不務耕作,似已從古然矣。
」上曰:「遼近於貊,故五穀不生雲。
則關西亦近於遼,而居民務農,其故何在?」家煥曰:「此理則臣未敢曉也。
」上謂鎭衡曰:「問以經義也。
」鎭衡曰:「堯典日中,星鳥、星虛等星,皆南方之星也。
四方皆有星,而每拈南方之星,而言之者何也?」家煥曰:「蓋衆星,皆拱於北辰,而北方之星,隱而不見。
故凡言星辰,必指南方之星者,此也。
」鎭衡曰:「《周易》《乾卦》有曰:『夕惕若』君子惕若之時,自朝至暮,無非惕若之時。
必拈夕字而言之者何也?」家煥曰:「《易》不可以典要。
然以其下卦之終,故謂之夕。
以其嚮晦宴息,志氣易惰,故必須惕也。
」上曰:「嚮晦宴息雲者,與夜寐之意相反。
若於嚮晦之時,卽爲宴息,則豈無怠惰之慮乎?」家煥曰:「嚮晦,非必謂向夕,凡自昏黑以後,似皆向晦矣。
君子,莊敬日強,安肆日怠。
天君,爲百體之主,若能立心莊敬,則夙興夜寐,自不爲勞,若纔放肆,則便歸怠惰,非但爲志氣之害,亦爲血氣之周也。
」 2月15日 ○丙午,親行望祭于敎明殿,展拜徽寧殿。
○詣璿源殿,親審修改之役。
2月16日 ○丁未,詣璿源殿,親審修改之役。
2月17日 ○戊申,璿源殿修改工訖。
上詣養志堂,奉肅廟禦眞,還安于第一室。
賞監蕫諸臣。
2月18日 ○己酉,禦仁政殿,行到記儒生講、製,製居首李顯道直赴殿試,講無純通,赴會試。
○四學儒生兪彥溥等上疏曰: 四賢祠卽尹志述之所辦也。
志述之秉義立節,忘身報國者,又不下於彼四賢矣。
是以在昔先大王特嘉其節,亟許陞配。
中間一黜,不幸爲兇徒醜正之柄欛者,迄于今五十年。
此臣等所以縷縷於黈纊之下,而不知止者也。
志述之當日樹立,卓然如彼。
雖無前日躋配之事,允合聖朝竝祀之典。
況且先朝已行之擧,則實爲殿下繼述之美。
伏願聖明,特許復配。
召見疏頭及製疏金德行,問德行曰:「景廟在宥之時,爾敢爲此乎?敢爲則爲之,如其不敢,敢爲於今日乎?」德行等起而對曰:「今而後得聞聖人之精義。
」又敎曰:「自予禦極之後,非不留意於扶植世道。
而蓋所謂配享者,合天心、順公議,然後可也。
事或涉於可東、可西,而隻憑儒疏,一切聽之,則後弊難杜矣。
四賢祠,皆以太學生殉節,故享於太學。
而至於尹志述,先王朝贈職、入享,雖出盛德事。
配享一節,其時諸臣建白,太涉過當,故先朝隻存贈職,享則還黜。
此是至當之處分。
到今,固不可輕易議到。
且此人,論以土氣,則猶有可觀之節,而若論義理,則殊未知稱當也。
況以此事,有先大王受敎,揭闆於四賢祠。
爾等旣知有受敎,則又安敢請配享乎?」德行等曰:「臣等但知尹志述氣節之可尙,未見先大王揭闆之受敎,故敢有疏陳。
今承聖敎,萬萬惶悚。
」命持入四賢祠揭闆受敎,命大司成示之。
德行等曰:「今見受敎,臣等自知妄率之罪矣。
」 2月19日 ○庚戌,晝講。
2月20日 ○辛亥,次對。
領議政金尙喆啓言:「全羅監司鄭元始狀啓,條列各邑弊瘼。
其一,沿邑稅穀之晩發臭載,專由於京船漸少。
左沿亦依右沿例,請設置漕倉,定差員領納也。
更爲商確稟處爲宜。
其一,本道舊還最久條十一萬五千石,太半指徵無處,請詳査變通也。
諸道皆有此弊,有難獨許於本道。
其一,各宮房、各軍門、內司屯結,雖川浦陳荒處,不許査免,民不堪稅。
一依民結例,分災實收捧也。
請嚴飭各軍門、諸宮房。
」竝從之。
○以蔡濟恭爲弘文館提學。
2月21日 ○壬子,親鞫洪樂任,特釋之。
兩司屢啓請鞫樂任,而上久不從。
是日敎曰:「儒臣疏中,有臺啓中,輕者、疑者疏釋之論,此政合予意也。
若論其疑者,卽洪樂任首也。
雖曰,屢出於賊招,而尙不一問於渠,則何以知眞贗與否?是以,前後諸逆,旣皆親問。
又捧結案後用法者,卽不欲使一人抱幽枉,一人漏王章也。
若欲分別,何拘小不忍也?旣稟慈宮,洪樂任,令王府,卽爲拿來。
」拿來後,金吾以聞。
上禦肅章門,謂大臣曰:「今者此擧,雖出於不得已,而是時惠慶宮當作何抱?事之?昧者,不可不一問,而心有所不忍,至今未果。
從容思之,若不親問,則眞贗莫卞。
眞贗莫卞,則常在人鬼關頭矣。
予以此意,告于慈宮。
則慈宮亦以爲然。
今日之擧,良以此也。
」領議政金尙喆等曰:「承此下敎不覺感淚之自零也。
罪人之不可不一問,誠如聖敎矣。
」上曰:「奉朝賀,亦入城胥命乎否也?」都承旨洪國榮曰:「聞都事之言,奉朝賀亦隨其子,而馳來,未及入城雲矣。
」上顧大臣曰:「樂任則與麟、謙諸賊,地處大有異焉。
求之天理,參以人情,決無是理也。
」尙喆等曰:「以渠地處,恐無是理,今日親問,可決其眞贗也。
」及樂任拿入,上揮涕曰:「此何事也?慘不忍見矣。
問郞下去,先言此意也。
」問郞沈豐之還奏曰:「罪人自言:『不肖無狀,萬死無惜』雲矣。
」乃問樂任曰:「汝以王室舅親,家世受恩,亦已罔極。
則抑何心術,符同悖叔,嗾出妖雲,至發於鞫庭之招乎?是其罪比諸他人,尤合萬死。
況且相吉輩,窮兇極惡之兇謀,至於挾匕犯上,謀議推戴。
而汝之姓名,又出此招,顧其罪當如何也?國家非不知劃卽鞫問,而尙此隱忍者,意亦有在也。
其勿隱諱,從實直告。
」讀諭問目訖。
敎曰:「今日,卽渠人鬼關頭。
使之收拾精神,詳細納供也。
」樂任供曰:「臣於一縷未絶之前,有此下問,聖恩罔極,臣敢不罄竭以告乎?臣之父子,救死不贍,朝廷凡事,初不敢與聞。
況臣爲人踈拙,素無親知,則雲賊何以相知乎?誠以臣之兩兄,積忤厚謙,將成讎隙。
故臣不得已往訪厚謙,則雲賊在其座,與之接話。
自是雲賊數相來訪,臣亦以雲賊之親昵厚謙,故善待之矣。
乙未科坼名後,雲賊忽來見臣而坐。
適有客,雲賊始有囁嚅狀,終起立牕外,出袖中一簡,招臣示之。
滿紙辭意,皆是鑿空黨私之說。
臣責之曰:『以子地處,敢論人乎?』雲賊耽視臣而去。
及徐有寧之疏出,而翔雲不復爲論人之計,其後,翔雲投呈兇疏,遂卽書送八條於臣,而八條各書一二字、或三四字。
別以一紙,備書勿用外戚之說,似以語屬臣家,而詳悉也。
臣固已疑怪於心矣。
其後,得見全本。
則雖以臣之無識,亦知其爲兇慘之疏,作書養厚,言雲賊之妖惡兇慘,勸其疏請拿鞫。
此事養厚之兄象厚,亦知之矣。
臣以翔雲書,欲爲他日證據之資,深藏囊中,以至于今,紙皆生毛。
若蒙下覽,則可以一見決矣。
」問汝與象厚對質,則能不屈乎?供曰:「對質則必不屈矣。
天日在上,豈敢一毫欺罔乎?至若相吉,臣初不識其面目,啓能之家,亦未嘗往來。
則渠輩兇謀,有何參涉之理乎?自臣叔伏法之後,兇徒輩以臣家爲廢族,而輒以兇慘之事,拖引臣家。
然臣之父子,若有一毫不忠於國家,則萬死無惜矣。
以何心腸,參涉相吉之兇謀乎?且臣叔旣犯王章,雖臣父子,但中夜悲歎而已。
豈敢以臣叔之故,萠怨國之心乎?抑臣有二大罪焉。
一則與翔雲相親也。
一則臣不幸爲廢族,出於逆吉之招也。
此皆臣之罪矣。
臣之父子,若非禽獸,則不悖我殿下,而顧反與相吉、弘燮輩,同參兇謀乎?殿下,天地於臣,父母於臣。
臣至今生存,皆殿下恩,則今豈敢一毫欺隱乎?」供畢,上顧尙喆曰:「所供,節節有條理矣。
上款,以生存之象厚爲證。
下款,亦皆有據,斷無他意,今不必更問也。
」尙喆曰:「所供俱有條理,且其援引生存之象厚者,亦足爲證左矣。
」上命三司、諸臣進前,涕泣下敎曰:「予以孤露餘生,所依唯慈宮,而自去秋以後,慈宮飮啖全卻,涕淚度日,常以不得面訣奉朝賀之生前,爲至痛。
每承此敎,予心當如何?臺啓發已經年,其在重國法之道,不可命停。
亦不欲見其景像,至今靳允矣。
今日不得已有此擧指,而所供旣皆明白,別無更問之端,故今將特放。
自此以後,慈宮復有見奉朝賀之日,予亦有拜慈宮之顔。
今日處分,允合於天理人情,於隄防,可謂益固,而無所損矣。
」尙喆等曰:「渠供旣甚明白,聖敎又如是懇惻。
則在廷諸臣,孰不感泣乎?」敎曰:「今者,執法之所請,卽拿鞫而論以王章,亦不可使人在於?昧之科、人鬼之關。
故百爾思之,則他人猶不可若此,況奉朝賀之子,慈宮之至親乎?予於登極以後,不幸而遭時艱難,兇逆輩出。
除非耳目所親見聞者,則皆設鞫盤問。
必也得情,而後用法者,誠以不妄殺爲念而然也。
麟漢罪關宗社,固難容貸,而始猶薄竄於近地,及至淵疏上,而輅書出,則不得已圍之島,而賜之死。
非恕渠罪也,乃重人命也,待眞贓也。
今日,樂任之親問,焉可已也?謄傳拿鞫之故紙,亦已經年,而始焉不忍,中焉惻傷,今乃大覺其不然者。
嗚呼!樂任事,雖屢出於賊招。
究其本也,似有似無似是似非。
若下一次親問,則雖有所犯,何以伸法。
若無是事,亦豈不冤悶乎!予於定省之暇,以此意,陳稟于慈宮。
則慈敎亦以爲然。
所以登捕者,良以此也。
今聞所供,一則雲疏參涉事,而節節有條理,至以生存之象厚爲證左。
二則推戴同謀事,而斷斷無他意。
所引亦皆近似,非徒其言有理,其情可知。
況其地處,與麟漢、厚謙絶異者乎?求之天理、人心,實無是理,雖有疑似之跡,原其心可也。
況初無是事乎?噫!予以孤露餘生,尙今爲命,卽慈宮也。
慈宮,自去秋以後,食飮全卻,涕淚常流,每一仰瞻,心肝如焚。
嗚呼!慈宮所以如此者,卽以不見奉朝賀之面而然也。
非徒不見,將不得面訣於其生前也。
夫天下無不是底父母。
則慈宮之心如此,予雖如常起居,強作言笑,亦豈安於心乎?中夜,每自謂曰:『慈宮之所以支保者,亦惟予在也。
予不能以一事、半事,悅慈宮之意,而徒傷慈宮之心。
眞所謂「無樂爲君。
」正爲此也。
』斷斷此心,屋漏所知,而在廷諸臣,亦豈盡知乎?當初,予意一欲親問樂任,以判黑白。
所以趑趄者,亦以當此時也,慈宮之心,尤難爲懷故也。
日昨乘間,從容導達,則慈宮泣請予曰:『吾有吾父且兄弟同氣也。
豈欲使主上,有此不得已之擧?而非此擧,亦無以卞吾父徹天極地之冤。
須卽一問樂任,果有罪,雖誅戮,吾無悔恨也。
若無實事,則餘可有見老父之日。
在國家法紀,少無損焉。
在朝廷隄防,不甚關焉。
』小子泣涕承敎,有此親問之擧。
樂任果脫空矣,非但伸其幽枉,予將有拜慈宮之顔。
洪樂任特爲放送。
嗚呼!予之初意,豈料樂任之無事?今幸白放,是亦慈宮悲苦之心所感而然也。
大抵此事旣不關係於麟賊處分,又不幹涉於啓能謀議。
則奉朝賀將有見慈宮之日矣。
」上曰:「奉朝賀已入來乎?」洪國榮對曰:「方胥命於闕下雲矣。
」上曰:「遣史官,諭奉朝賀入對於惠慶宮。
」史官還奏曰:「奉朝賀以爲:『臣子之特蒙放釋,實出聖上如天之恩。
惶感之極,不知所達,而第臣地處,萬無復入脩門之望。
史官來宣召命,而不得趨進,尤切悚蹙之忱。
』」史官凡三往返,而鳳漢終不入來。
上敎曰:「卿若不入,則予將親臨同入,此豈卿臣分之所安乎?」於是,鳳漢入侍。
上握手,流涕曰:「卿家不幸,夫復何言。
而今日見卿,予懷難抑也。
」鳳漢亦涕泣,稱謝。
上命國榮,讀傳敎於帳殿,使侍衛皆聽。
上謂尙喆等曰:「相箚宜卽賜批。
而日前卿等進《續明義錄》箚,尙不賜批者,以此事有所商量故也。
大抵奉朝賀之終不得一番入對於慈宮,是行不得之事。
而若不如是處分,亦不無隄防漸解之慮。
今則與討麟賊之義理,判爲兩叚,而義理益明,隄防益嚴矣。
」尙喆等曰:「聖敎誠然,而今日處分,當載《續明義錄》之末,然後可使一世曉然也。
」上曰:「可。
」又命度支,購給洪鳳漢京第。
○以鄭尙淳,爲京畿觀察使。
2月22日 ○癸醜,召見江華禦史沈念祖。
念祖承命,反閱江都內、外庫,至是復命。
書啓曰: 其一,本府會外各穀,與軍餉名色自別,不可混同歛散。
且於開閉出納之際,不無夤緣爲奸之弊。
自今以後,別置一庫,俾各典守,以爲重軍餉、嚴防限之意。
其二,本府司倉,有嶺營來別會耗米代添餉錢,隨捧積置。
六七年來,至於六千八百五十餘兩。
年年添加,以本色空留庫中。
便作不殖之貨,所失旣多,而非當初請得添餉之意。
島中,元無貿米之處,遠貿海外,亦不無臭載之慮。
又欲分給民人,使之貿納,則於其不願,未可勒授。
且自今年,又將有湖南耗米代錢一千兩之每年來到者,則空然捧置,終難添餉。
若欲歛散生殖,則必啓島民無窮之弊,莫如買置屯田。
收其所出,添入元餉。
則屯田,有歲出之穀。
軍餉,有歲增之耗。
兩條生殖,可爲萬全之利。
而十二鎭堡,皆處浦邊築堰之地。
如欲買屯,則又莫如此地。
若以此錢,每鎭劃給一千兩,許買屯田。
仍令土卒,耕食納稅,則小不下五十餘石。
使之定式作米,添餉本鎭。
待其列鎭餉米之足,移入本府,則本府無年年貿米之難。
邊將有添耗措手之利。
土卒亦皆有安業樂生之望。
一擧而衆便,可收久遠之效。
其三,本府自丙寅,改築石城,而每年三百步,分年繼築。
故適當繼築之處,則雖閑漫之地,基址稍完者,亦必毀而改之。
如非繼築之限,則雖要害之處,崩城敗堞,置而不補。
且沿江暗門之門隻完全者,隻是三處,而其餘一處,初不設門扇。
一處,癸卯潦水漂失,而至今不改。
三處擧皆腐傷脫落,保障之備、重門之禦,可謂太踈。
自今,不必繼築石城,隨毀補築,分其緩急,以爲先後,而畢補之後,始用築石之法,則可免此弊。
而八處暗門之繕修,尤當先於補築。
其四,統禦使合設於本府事也。
〈詳見下編〉其五,本府戶南庫綿布,久不改色,則終歸腐傷,甚是可惜。
本府所管各鎭卒,自均廳所給,爲八十四同。
有閏則爲九十一同。
鎭卒之裹糧上京,待候受來,極爲有弊。
以鎭卒而受京司,必得短劣不用者。
今若以戶南庫綿布,依均廳例,出給鎭卒。
其代則以海西附近邑綿布,移納江都,代充本庫。
本庫八九十同,年年輪回改色,則可無腐傷之慮。
至於鎭卒,亦無上項之弊。
於此於彼,實爲方便。
其六,禦庫醬改色之法,曾因民結分給之有弊,變爲自官廳改色,而每不遵用,陳久味變,終於無用。
禦供重需事面未安。
至於緩急之需,亦復如何?蓋其陳傷之弊,專出於甕數之太多。
一百十二甕,每年雖改,十甕亦不免有十年陳久者。
必也減其甕數,近其年條,然後可無此弊,本府官廳應用之醬,不下三四十甕。
今若盡棄不用之甕,改沈其代。
減其元數,定以九十甕恒留。
以六十甕,每年所沈三十甕,翼年自官廳換色。
收用都數六十甕,陳不過二年,可以常新,不至變味。
以此成節目遵行,似合便宜。
其餘,久勤復舊事也、忠臣錄後事也、別庫鋪陳事也、糴穀改量事也、軍器修改事也、大砲試放事也、會外穀別置事也、湖西米事也。
2月24日 ○乙卯,次對。
領議政金尙喆啓言:「京畿水使洪秀輔狀啓:『以戊寅貸來平安兵營錢二千兩,散債取殖,二十年來,今爲鬼錄,民不堪徵。
自今革罷,依三南兵營劃給取耗,以充其代』爲言。
債錢請依狀蕩減,以江都餉米二千石,移劃取耗,使之充代。
」從之。
○命實錄廳諸臣二品以上,曰知實錄事、同知實錄事,三品以下,實錄修撰、編修等官,隨品啓下,著爲式。
前此,以實錄春秋爲官銜。
敎曰:「實錄,史名;春秋,又史名。
官制則鹵莽;官名則架疊。
」仍有是命。
○命動駕侵夜,攔後槍劎軍,依挾輦軍例懸燈,著爲式。
○以沈豐之爲議政府檢詳。
○諭設賑諸道道臣曰:「荒政,有國所重。
誠以飢民之轉窮回蘇,係此一擧故也。
豈非大可敬愼者歟?方今,四道諸邑,多設賑之處,凡在分憂之責者,果皆體予宵旰之念,悉心賙賑,俾無一民之捐瘠乎?噫!昨歲夏秋,始旱終澇,穡事告歉,民皆顑頷。
今則春序將半,民食愈艱。
噫!彼疲癃,纔經瘡痍,猶所恃以仰哺者,惟在賑政。
言念蔀屋,恫若在己,其於白給乾糧,分俵還穀之際,苟能十分董察,另加着意,則虛實庶無相蒙之弊,而否則實澤未究,民困自如矣。
甚非委寄百裡之意也。
咨爾方伯、守令,尙其念予此意,勉哉勉哉!嗚呼!惟予不穀,德未孚而化未臻,雨暘燠寒,不以其時,使黔黎不獲樂歲之飽,反緻塡壑之歎。
每一反省,寧欲無吪。
意欲遍遣禦史,看審賑事,而猶慮夫冠蓋道路,徒貽民害,迄此未能。
而近見諸道設賑狀本,其鶉結匍匐之狀,如在目中。
古人所謂,不遑寧處之說,政是予憂民生之心也。
耿耿之甚,不憚煩複,呼燭申諭,玆敷十行。
其須益加誠心賙濟,以副予此意。
」 2月25日 ○丙辰,議定,貞聖王後追上徽號曰:『端穆章和』,王大妃加上尊號曰:『莊僖』,惠慶宮尊號曰:『孝康。
』 ○賓廳會圈。
英廟配享功臣,以領議政崔奎瑞、左議政閔鎭遠、左議政趙文命、領議政金在魯九點啓。
敎曰:「此是莫重莫大之事,果無取捨之嫌乎?卿等深加思之,無使楊萬裡專美於有宋也。
」時、原任大臣請對。
上召見曰:「會圈旣出於公議,則不必自上有所可否於其間。
而俄者,無使楊萬裡專美之敎,予適有思而發矣。
故相臣金昌集決策之大義、殉身之危忠,實合於先大王廟庭之配食。
而所以疑難者,特以未及逮事於先朝故也。
此則有不然者。
故重臣閔鎭厚雖未及逮事,而亦入配享。
則此又近例之可以旁照者也。
」尙喆等曰:「今承下敎,果有近例之旁照。
臣等難免昏錯之失矣。
」上曰:「大臣請對,旣有所奏,而少異常格。
其宜詢問可否。
故領議政金昌集配享英廟廟庭當否,收議於來會大臣及六卿、三司、館閣堂上、政府西壁諸臣以聞。
」領議政金尙喆等議曰:「臣等已於筵中,有所陳達。
故相臣之爲先王一死,實合配食於先大王廟庭,而以其有異常格,初未及抄啓矣。
旣有故重臣閔鎭厚旁照之例,今於俯詢之下,豈有他議?」兵曹判書李徽之議曰:「故領議政金昌集,旣有定策之功,配享先大王廟庭,允合情禮。
雖或有未及逮事之論,此不可以常例言。
且不無旁照之近例,則聖敎之下,無容更議。
」刑曹判書蔡濟恭議曰:「辛醜定策之臣配食廟庭,情文當然,而且有故閔判書鎭厚已行之例。
所下傳敎,至爲允當,無容更議。
」工曹判書洪樂性議曰:「故領議政金昌集定策之功,宜有配食於先大王廟庭之禮,而以未及逮事,不無趑趄之論。
今伏承聖敎,允合情禮,無容更議。
」右參贊黃景源議曰:「忠獻公定策之功,安可不配食於先王廟庭乎?逮事與否,非所可論。
臣以爲配享廟庭,合於典禮也。
」禮曹判書李景祐議曰:「故領議政金昌集,旣有定策之功,配食廟庭,實合情文。
而雖以事例,初不抄啓,旣有故判書閔鎭厚配享之例,今下傳敎,至爲允當,無容更議。
」大提學徐命膺議曰:「當初以故相臣金昌集,爲定策立殣,允宜配享也。
與大臣相議,停當於抄啓矣。
有以未逮事人配享,非自下徑先擧行爲言者,故不敢擅決,而心甚惜之。
今伏承下敎,誠爲允當。
且有故判書閔鎭厚已然之例,豈有他議?」戶曹判書具允鈺議曰:「故相臣殉身爲國之忠,實合於先大王廟庭配享之列,不可以未逮事爲拘。
特敎詢問之下,臣無容更議。
」吏曹判書金鍾秀議曰:「故相臣金昌集之配食先大王廟庭。
以功以節,允葉情禮。
便成國人之通論,而惟是未逮事之臣,配食廟庭,考之前例,旣無可據,則終非在下者所敢輕議。
惟在聖上深思博考而處之。
」大司憲尹東暹議曰:「故領議政金昌集定策殉身之功,允合配食於先大王廟庭。
如以未能逮事爲疑,則故判書閔鎭厚故事,爲可援之例。
所下傳敎,無容更議。
」大司諫徐有防議曰:「故相臣金昌集決策之大義,殉身之危忠,雖未及逮事於先朝登極之後,而考之近例,亦有可以旁照者。
則今此俯詢之下,無容更議。
」應敎林蓍喆議曰:「故相旣有決策之功,則逮事與否,無容更議。
」敎曰:「故相金昌集事,有不可已者,而又有可據之例,所以詢問者此也。
大臣雖曰:『有特敎配侑之例』雲,而六卿、三司,旣已來會,就初別單會圈以入。
」仍敎吏曹判書金鍾秀曰:「宋臣張魏公以有功於孝宗時逮策事,有配庭之論。
而其時諸議,以事在異朝,有可否之說。
獨楊萬裡以爲:『此人旣有建策之功。
則雖在異朝,其爲配庭,未有不可』雲雲。
此事,雖與故相臣事,煞有殊焉,而足可以援例矣。
況有我朝近例之可據者乎?」鍾秀曰:「聖敎誠至當矣。
且故相臣樹立卓然,與一絲扶鼎之功,不可同日而語矣。
」賓廳會圈。
十點領議政金昌集,九點領議政崔奎瑞、左議政閔鎭遠、左議政趙文命、領議政金在魯。
○敎曰:「當此,法紀解弛之時,所謂閭家之奪入、借入、貰入、白文、斜文賣買等種種許多弊端,難保其必無。
閭家此等之弊,在先朝,嘗所痛禁,而都民賴以奠厥居。
到今以申飭之已久,雖芧屋之一間、半間,若有潛相犯禁之事,是國無法也。
從當廉察,以憑虛實。
京兆嚴飭各部,如有違令之類,一一摘發登聞。
匿不以聞,則該府、該部官重勘。
」 2月27日 ○戊午,《續明義錄》成。
奉朝賀金緻仁等,具箚以進。
箚曰: 臣等奉旨開局,纂成《明義錄三篇》。
方其祗獻也,竊以爲,霜露均施,刑德幷流,庶將因是而劈破旣往之兇圖,逆折方來之奸萠,導一世而鹹囿於會極、歸極之治。
孰意前逆旣鋤,而後出愈憯,原書纔上,而續篇復成也?噫!人心之難化,邦運之不幸,胡至此極也?雖然,賴皇天祖宗誕垂冥佑,罪人斯得,天討亟行,曾是呼吸之危,卒底泰磐之安。
而凡諸賊之同條而共貫,連腸而結肚者,鹹得其情狀,而莫逭乎鈇鉞。
嗚呼!其亦不幸而幸矣。
自古亂逆之作何限。
而要之,非一朝一夕之故。
自辛壬而爲戊申。
由戊申而爲乙亥。
其植根旣固;流波漸大。
此必至之勢,而已然之驗也。
然則,今玆之逆,由末而知本,探微而究顯。
其故可得而詳也。
夫危逼、沮遏,厚、麟之爲元惡也;剪除、戕殺,恒、簡之爲劇逆也。
當其外內搆煽,後先唱喁,種下種子,寔繁有徒。
其計莫售於當日,其毒益熾於死後。
範兇始俑,述慝遙和,爲興文之匕,爲龍輝之鞭,爲孝任之詛呪,爲啓能之推戴,氣機之所關通,言議之所傳述。
始也,君父之與抗。
終焉,天日之敢射,危機在乎半夜,宗祊澟如一髮。
思之骨驚,言之髮竪。
此其前者,有浮於耉、輝;後者,倍蓗乎麟、亮。
苟於千載之下,歷觀今日之世,則其有不歔欷痛惋於國家之多難,怪變之層生者乎?嗚呼!惟我殿下,以聖神不世之姿,有天地好生之德。
凡於懲討之際,克體惟恤之仁,每遵罔治之義。
則噫!彼兇徒,亦有心腸,尙或怵威、懷恩,爲一分自戢之圖,而奈梟音不息,狼性愈肆。
幸天網之太恢,乘主勢之方孤,嘯聚紏結,輾轉滋蔓,卒爲此罔測不道之事。
而自初渠輩之必欲先除者,惟是翊儲存社之一介臣。
而乃今兇蠱餘螫,不在別人,若相傳法。
且述賊之以贓投北也,置符詛枕中而去。
則其積懟顯逞,已在聽政之初,籲!亦兇且慝矣。
至若逆襸,則以王室近宗。
乃爲此輩所藉口,而把弄認作奇貨,推爲亂本,以緻民心震盪,國勢岌嶪。
上自公卿,下至輿儓,莫不奔走號呼,不欲俱生。
於是乎,臣等流涕而爭之。
殿下流涕而諭之。
勉回惻怛之心,務合經權之宜,義精、仁至。
於乎!盛哉。
至是而臣等所以欽誦於德音,憤惋於逆徒者,尤有倍於向時。
噫嘻!痛矣。
原夫前後之逆,固非別件。
則原編旣在,宜若無待乎續,而然其一團打成,一串貫來,自隱而著,始緩而急者。
不有以明之,則孰知夫首尾之共連,根脈之相通也哉!臣等敬依明命,類次成書。
若乃纂輯義例,一從原編。
書旣成,謹拜稽首封進焉。
仍伏念,臣等受殿下罔極之恩,曾不能杜禍亂之漸,淸兇逆之源,緻使至尊,獨憂於止,其爲罪固已難贖矣。
然而自經近日之變,雖愚夫、愚婦,莫不扼腕裂眥,崩心沫血。
幸宗國之奠安,而快覩醜類之殄滅也。
于以見天畀之所同,而朝家典刑之服人心也。
況是書之出,而忠者愈先其爲忠,逆者益著其爲逆。
使覽者曉然知向背之分,倫常之不可侮也。
以之明天理於將晦,正人彜於旣斁,則實爲維新邦命,迓績天休之一大機會也。
臣等又不勝其歡忭,而頌祝焉。
批曰:「箚語中:『前逆旣鋤,而後出愈憯。
原書纔上,而續編復成。
』雲者,尤可見卿等沫血飮泣之意也。
嗚呼!尙忍言哉。
以寡昧,固難望於歸極、會極。
而龍蛇赤子,亦將有賴於是書。
所進《續明義錄》,卽令刊印,以壽其傳焉。
」 2月28日 ○己未,禦皆有窩,閱古今書籍。
2月29日 ○庚申,八道、兩都,進丁酉會簿。
三月 3月1日 ○辛酉朔,親行朔祭于敎明殿。
3月2日 ○壬戌,命勿設都監別三房。
古例,三都監外,有別三房名色。
至是,將設尊崇冊禮都監。
敎曰:「都監之設,雖遵舊例,都監之中,又有都監,甚無意義。
章服有尙方,輦輿有太僕,儀仗有戶曹,各有司存,別三房名號除之。
」 ○以先朝淑儀趙氏爲貴人。
趙氏以先朝嬪禦,年過七十,且因祔廟禮近,特命升爵。
3月3日 ○癸亥,陳奏使河恩君垙等,以陳奏事情馳啓。
略曰:「臣等一行,昨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到北京,詣禮部,呈表咨文,則侍郞範時純領受。
以皇太後喪二十七朔之內,不行元朝賀禮。
故鴻臚寺演禮,自在停免之中。
臣等旣任陳奏之事,將於入館之後,相機另圖,當日表、咨文呈納。
後,禮部尙書永貴,招通官樸寶樹,先問陳奏事情。
寶樹詳傳其顚末。
則永貴以爲:『如此逆變,往牒所無。
固當卽爲奏達,而未見文跡之前,似有輕遽之嫌矣。
』寶樹以爲:『陵幸已定,若待回駕擧行,則差遲可慮。
朝鮮使臣之持來黑草,及今取見爲好,永貴取去黑草。
』翌曉,適値太廟祭班,陳稟於皇帝,卽命持入奏文。
親覽後以爲:『朝鮮,本自恪勤侯度。
且聞兩勑之言,新王動容周旋,有儀有節。
朕甚嘉之。
其謀逆者,想以權貴專恣之類,憚王英明,潛懷異圖也。
謀逆之惡,豈有大小國之別乎?奏文字畫,極爲精細,此亦尊敬之意,而朕今眼昏,未能詳視。
自該部改書以入』雲矣。
午後,特遣中官,催促入之。
留中不下,將與準制司諸臣議定。
而雍正六年,《戊申謄錄》已爲取入。
雲雲。
禮部侍郞阿肅、兵部侍郞金輝、戶部侍郞金簡,適有夤緣之路,皆示相念之意。
金簡、金輝以爲:『俺之先墓,在於朝鮮,何敢忘本當爲出力善圖』雲矣。
翌日,序班等,謄示皇旨有曰:」該國有不幸之事,而該國王所辦,極爲允協,朕心嘉慰。
至摺內陳辭,有不合式處,該部咨王知之。
其所請內地邊境,爲該國王,詰緝餘黨一節,已諭盛京將軍、山東巡撫,寔力妥辦「雲雲。
所謂不合式者,使任譯等,探問於該部。
則謂以奏文中,有儲君嗣位等字。
不當用而用,故上諭卽指此雲雲。
本月初九日,皇帝往祭天壇。
翌曉,回駕時,禮部以外國使臣祗迎事,照例啓奏。
隻令正使臣垙、副使臣坤、首譯樸道貫,祗迎於午門外。
琉球國進貢正使耳目官翁宏、副使正議大夫鄭鴻勳,亦爲同參。
方物移準咨文中,餘剩數相左。
序班等來言任譯曰:『奉旨移準之物,如是舛錯,方有題奏行咨之議』雲。
故臣等使任譯等,密密周旋。
取考內務府會計元冊子,則丙申年節行方物,移準咨中,餘剩數及謝行皇帝前八起,皇太後前節行三起,謝行八起,合十一起,方物移準數爻中除出。
今行方物移準之數,更爲參考,則筆、墨、靑黍皮、水獺皮四種外,相左。
或落漏之數,至於十二種之多。
事甚踈忽,勢將生梗,不得已以官銀中三百兩,密結內務府及禮部主事人等,而咨文以開印之前,未及入奏,故推出改書。
本月二十一日,禮部成送回咨有曰:『本部細着原奏內,有儲君及國王嗣位等語,未爲合式。
蓋此等語,在該本國,自稱原屬不禁,而敍以上告,則乖禮制。
且該國前此請立世孫及國王嗣爵,皆係請命天朝,遵奉勑旨而行。
可見儲君及嗣位之語,斷不宜列於奏牘。
太皇帝,因該國素稱恭順,其措辭不合,自由外邦,未識中朝體式,亦姑不深究。
特諭本部,咨知該國王嗣後一切表奏,辭意務留心點檢,毋再違舛。
』雲雲。
皇太後新陵在於易州,距皇城爲三百餘裡,而本月二十三日,卽皇太後小祥也。
十九日,皇帝前期上陵,二十六日回駕。
歲幣米,本月初九日先納。
歲幣方物,則以移準相左之事端,不免遲延。
本月二十二日,始得隹呈。
二月初八日,皇帝幸圓明園,姑未回駕。
表咨文自內閣翻淸,正月二十一日,開印後,始爲啓奏。
二月初五日旨下禮部,領賞文書,二月初二日啓奏。
初六日旨下,故初十日詣闕領賞。
上下馬宴,亦爲停免。
受回咨十五度,十一日仍爲離發,而陳奏一事,初則事機湊合,將有順成之望矣。
當日所下皇旨之外,更無節拍,故臣等不勝悶鬱。
連爲採探於阿肅諸人,則以爲皇上初旣嘉之,戊申謄錄,且已取入,不久似有特恩雲。
臣等亦信其言,徒費虛佇。
至于今有不可,一向伈伈,故多般斡旋,終未得力。
至遣諸譯於禮部尙書永貴家,垂涕齊訴,則答以皇上,非不軫念,而爾國咨文,旣有所失,故畢竟無格外之典,俺亦無可奈何雲。
故更送任譯於阿肅家,問其前言無實之由,則答謂前例旣入,而尙無處分。
且爾國使臣祗迎時,皇上不問國王起居,必有所未安而然也。
若無言端,則不敢白下更奏,到今誠末如之何雲雲。
臣等起程之時,奏文謄錄,適有賚來者。
故取而考之,順治七年奏文,有國君之君字。
康熙十九年奏文,有儲嗣之儲字,則儲君二字,可以照此辨之,至於嗣位二字,則康熙十九年奏文與雍正六年奏文,皆有嗣位之句。
前後規例,班班如此,則不可不一番明暴,故將欲呈文禮部,先通於提督,則以爲:『皇上勑諭,旣出於特旨。
非陪臣所敢擅議,此文若呈,則必大叚生梗於爾國,俺以相念之義,不得受去呈文雲。
頒賞之時,禮部堂上例爲來坐,故領賞之日,袖往以傳於禮部侍郞王傑,則其言槪如提督所答,而以爲:『本事曲直,姑勿論,旣是皇上特旨,則初不奉覽於國王,徑自請改者,越分極矣。
將自禮部有行咨之擧,且今日不得頒賞,而先爲參論,如是之際,將有許多不好之事。
使臣何爲此妄率之計雲。
半餉往復,辭氣轉益不平,而呈文則退而不受,觀其頭緖,決無得成之理,故不得不中止。
回咨文二度,先爲謄書上送,召見時任大臣敎曰:」使事雖幸順成,但以奏文中字句之違式,禮部聞有移咨。
不可無謝過之擧也。
「仍命差遣謝恩兼陳奏使,使臣盤纏,依辛卯、丙申年例優給。
以蔡濟恭爲謝恩兼陳奏正使,鄭一祥爲副使,沈念祖爲書狀官。
○贈諡故判書金尙星文憲,故判書金文起忠毅,故判書李昌壽文憲,順和君??僖敏,全恩君墩孝僖,海安君億靖毅。
○敎曰:「宗班顯祿、儀賓綏祿,與文臣、大匡同品,而正使望,以顯祿、綏祿,擬於輔國之下。
政官推考。
」 3月4日 ○甲子,敎曰:「頑忍至今,遽當此日,穹壤靡逮,尙復何言?於戲!不忘,惟在仿繼志一事。
今年卽戊戌,而毓祥宮忌辰,又是初九日。
孝明殿寒食別茶禮後,當詣毓祥宮展拜,行酌獻禮矣。
」 3月5日 ○乙醜,親行大祥祭于孝明殿。
○賞守陵官以下有差。
守陵官恩彥君?、侍陵內侍加資,給廐馬、田民。
○親行別茶禮于孝明殿。
○合設祔廟都監尊崇冊禮進號四都監,以徐命善爲都提調,李景祐、具允鈺、洪樂性、李徽之爲提調。
3月6日 ○丙寅,展拜孝明殿,召見享官及山陵員役,慰諭之。
又命鶴城君楡優給衣資、食物,以先朝同庚之臣也。
3月9日 ○己巳,親行寒食別茶禮于孝明殿,行酌獻禮于毓祥宮。
○罷禦營大將具善復,禦營騎士擊錚於劄駐陣內。
副校理嚴思晩等求對言:「大將有紀律,則軍卒敢如是乎?請罷職。
」從之。
3月10日 ○庚午,以柳??爲全羅左道水軍節度使。
3月11日 ○辛未,申禁陵幸時,掖庭及上司侵漁外邑之弊。
○將展謁元陵。
兵曹以弘化門外摠戎使留陣啓。
敎曰:「古則,有摠廳壯,抄、廣智營入直之軍,故摠帥留陣。
今則,無番上之軍,守、摠無異。
此後,陵幸,弘化門外守、摠兩營,輪回留陣,著爲式。
」 ○特敍前禦營大將具善復,復授前任。
○親押健元陵、元陵香祝。
3月12日 ○壬申,命各司內入物種,無標紙,不得進排。
3月13日 ○癸酉,謁健元陵、元陵。
○命大司諫徐有防推考,以喝導於駕側也。
3月14日 ○甲戌,大司諫徐有防避嫌。
批曰:「昔在肅廟朝,聞閤門喝導之聲,敎曰:『臺諫入矣,』蓋重臺閣之意也。
而至於昨日,禦駕到禁川橋。
喝導、呼唱於敦化門內,大乖體統。
其在尊朝綱之道,不可例批。
依啓。
」 3月15日 ○乙亥,晝講,兼行次對。
領議政金尙喆言:「陵行回鑾時,先廂馬兵,進退失措。
請訓鍊大將張志恒罷職。
郊外迎送,不參卿宰罷職。
禮部移咨,矇然受來,大失奉使之體。
奏請使臣,削職。
」竝從之。
○更定慈殿慈宮進號後京外箋文之式。
敎曰:「慈殿慈宮進號後大殿京外所進箋文,當同進一箋。
而該曹以各箋磨鍊,殊非省文之意。
依書下以一箋擧行。
孝康惠嬪宮之稱,無義。
書以孝康惠嬪邸下,著爲式。
」 ○命兵曹判書李徽之、禦營大將具善復越俸一等。
入直堂郞拿問定罪,以兵曹禦營前排軍卒,攔入闕門也。
○以洪國榮爲訓鍊大將。
○召見謝恩兼陳奏正使蔡濟恭、副使鄭一祥、書狀官沈念祖。
辭陞也。
奏文曰: 謹奏。
爲仰謝皇恩,俯訟辜愆事。
本年三月二十日,進賀陪臣河恩君李垙等,回自京師,承準禮部節該。
『乾隆四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準朝鮮國來咨竝奏摺一件,經本部代爲恭進,奉聖旨覽王奏。
「該國,有不幸之事,而該國王所辦,極爲允協,朕心嘉慰。
至摺內措辭,有不合該部式之處,咨王如之。
其所請,內地邊境,爲該國王詰緝,餘黨一節。
已諭盛京將軍山東巡撫,實力妥辦矣。
」欽此本部細看原奏內,有儲君及國王嗣位等語,未爲合式。
蓋此等語,在該本國,自稱原屬不禁,而敍以上告,則乖體制。
且該國前此請立世孫及國王嗣爵,皆係請命天朝,遵奉勑旨而行。
可見儲君及嗣位之語,斷不宜列於奏牘。
大皇帝因該國素稱恭順,其措辭不合,自由外邦,未識中朝體式,亦姑不深究。
特諭本部,咨知該國王,嗣後一切表奏、辭意,務留心檢點,毋再違舛。
爲此合咨朝鮮國王,遵奉施行可也。
』等因。
臣欽此,欽遵竊照。
小邦,世守藩封,前後皇恩,淪浹肌髓,蠲弛之典,每出特眷,控籲之奏,輒蒙曲副,施及臣身。
叨襲封爵,唯皇旨。
誥印煒煌,唯皇旨。
賜賚便蕃,亦唯皇旨。
歷選前代遭逢之盛,未有若斯者也。
臣雖顓蒙,叨守未久。
然其拱北之誠,根于秉彜之天。
享上之體,得之家庭之訓。
凡諸奏禦文字,別設一司,簡畀仍僚。
每當使行,前期撰次,齊會陪臣,八九査準。
焚香而拜表,出郊而送使。
其所以緻敬盡禮,靡不用極者,一惟成法,罔敢荒墜。
則豈敢於遣辭之際,有一毫之未盡,甘自取其違越之罪也哉?唯是小邦,壤地僻陋。
見聞諛寡,諛寡則以非禮爲禮;僻陋則以非敬爲敬。
倘微我大朝如天地之覆燾,而善惡竝育;如山藪之包涵,而瑕瑜俱藏,則小邦之自底郵罰,必無幸矣。
顧玆小邦逆孽之詗緝,雖據古例,敢有所請。
然語則支蔓,事涉瀆屑,方以替猥踰濫,是恐是懼。
乃蒙皇上特降明勑,布諭於盛京山東等處,使之査詰其潛逸,盤獲其竄入。
皇威一播,邊關震肅。
唯此尺紙詔命,其爲小邦之帡幪,果如何哉?北望九頓,已不勝其感結之私。
而至其所上奏文,不覺字句之襲謬,自歸體制之違式,雖被譴何所不敢辭。
今我皇上,以柔遠之德,推庇物之仁,不唯不加之罪。
乃命該部,譬解誨諭,以警來後。
從古藩邦得此異數於天朝者,未知有幾。
命下之日,小邦臣民,聚首攅祝,益仰皇賜之逈越常格也。
雖然,包荒之大度愈恢,惶愧之私心冞切。
何者?使小邦若能博考中外之儀式,通曉文字之體叚,則豈有是哉?祗緣委巷之擎跽,乖明廷進退之節,窮谷之言辭失公門,達順之理,終自陷於違式之科。
臣於是含恩畏義,不遑寧處。
謹敢復差陪臣,刻日裝發,被露誠悃,冒瀆崇高。
一以頌天朝曲庇之寵;一以追小邦謬妄之罪焉。
臣翹首雲天,無任兢惶悚慄之至。
緣係仰謝皇恩,俯訟辜愆事理。
爲此謹具奏聞。
3月17日 ○丁醜,禦春塘臺,行內試射。
3月18日 ○戊寅,議上靖嬪宮曰延祜,園號曰綏吉,諡號曰溫僖。
3月19日 ○己卯,定靖嬪享祀儀節。
敎曰:「靖嬪旣封園矣。
祭享儀節,可以講行,而係是無據之禮,不可無斟量。
以當甯私親而封園,以追崇私親而封園,恐有間焉。
毓祥宮,則不特以當甯私親而封園。
況誕我寧考,篤慶長發,祭禮享式,俱有先朝已定者,今不可容議。
而至於靖嬪宮,當用儲慶宮新定之例,不當用毓祥宮今行之禮。
園則每年一寒食,宮則春秋一祭。
依此定式,於禮似不悖矣。
其令禮官,就議大臣。
」又命儲慶宮、順康園、延祜宮、綏吉園祭禮祭品、祭官合行式例,同爲問議。
領議政金尙喆、左議政鄭存謙、右議政徐命善議曰:「儲慶宮當遷祧,則新宮園祭禮,與已桃之宮園,差有異焉。
若於毓祥宮、昭寧園祭禮品式,斟酌損益,恐似得宜。
」允之。
延祜宮,四仲朔祭三獻,告祭單獻。
綏吉園,忌辰及四名日單獻。
儲慶宮、順康園,以祧位宮則單獻,祭品視延祜宮,餠減二器,肉減一器。
園則忌展祭品,視綏吉園,餠減二器,湯減一器,盞用一,著爲式。
又敎曰:「旣有先朝定式,又是同宮一岡之內。
延祜宮守宮內官及守僕,以毓祥宮守宮內官及守僕兼用。
綏吉園守奉官及守僕,亦以昭寧園守奉官及守僕兼用。
守護軍,亦勿加充。
」 ○命大報壇忌辰,非親祭望拜禮,勿用齋戒,著爲式。
3月20日 ○庚辰,命前執義李惠祚削去仕版。
成均館啓言:「居齋儒生捲堂,進所懷曰:『陵幸祗迎時,前執義李惠祚,非斥陞補,再抄詩解題。
傍觀一儒生謂:「是尤庵箚疑說」,則惠祚大言曰:「尤菴,是何許者也?所謂箚疑,何足道乎?」其時,諸儒生之目擊者,誓不與惠祚子姪同場。
故大司成令惠祚之子漢肇自處,則漢肇極口醜詆。
漢肇,則薄施鳴皷之罰,而至於惠祚,搢紳儒罰,旣有禁令,無以聲罪。
臣等以尊仰先正之誠,豈可晏然入堂?』雲。
」敎曰:「李惠祚之事,甚爲駭妄,自當處分,儒生勸入。
」四學儒生金順行等上疏
○下綸音于八道、兩都曰: 寡人承艱大之業,夙夜祗懼,不遑寧處,恐負宗社之托。
臨禦以來,雖有一二絲綸之宣示朝著,頒諭國中者,而見者視之以循常,聽者歸之於應文,言愈勤而效愈邈,朞月之化尙矣,五年七年之治,猶未可必,荏苒之頃,已三易寒暑矣。
反諸身省檢,尙覺欿然,奈四方翹首延頸之情,何哉?玆蓋寡人不能以至誠導俗、實心求治也,尙誰之咎?嗚呼!予惟訪落,期在仔肩,而蛾述之工未篤,豹變之美莫見。
風俗之乖而人才不興;紀綱之隳而財用告乏。
從以逆孽層生,國勢未定,以今日之時象,方之於古,當若何等時也?寡人不穀,雖不足有爲,凡百有位,曷敢不各敬爾位,職思其居,以承予一人,況今獻歲發春,庶品鹹蘇。
天道屆發育之節,王政屬維新之會。
對時育物,此其時也。
天以陽和,喣噓萬物,王者亦以仁恩惠澤,懷保小民。
《書》曰:「視民如傷。
」又曰:「如保赤子。
」曰如傷、曰如保,夫豈徒爾?如傷則必思所以安之之道;如保則又思所以養之之道,安與養也有道。
《孟子》曰:「有恒産,則有恒心。
」夫富其業而裕其財,匪可以錫賚爲也。
使我匝域黔黎,勤其農桑,輕其徭賦,仰事俯育,無椎剝之苦,有奠安之樂,則民産不期足而自足,民心不期定而自定。
故曰:「民維邦本,本固邦寧。
」此之謂也。
雖然,惟其富業裕財之道,予不可以獨運於上,亶係分憂之臣,念予至意,承流宣化,使惠澤下究也。
方當東作不遠,耕犂伊始。
勸課之政、濟恤之道,宜其實心講究,以求實效。
至若畿、湖、關、嶺之民,旣有水旱之災,重以盜賦之憂,飢饉顚連之狀,如在目中。
言念民生,恫若在己。
咨!爾分憂之臣,欽哉欽哉!毋負宵旰之憂也。
嗚呼!苟使民生,旣安之、又養之,則可以足衣食,而知禮節矣。
夫如是,則本維固而邦維寧矣,何憂乎風俗乖,而人才之不興乎?何患乎紀綱隳,而財用之告乏乎?又何有乎逆孽層生、國勢未定乎?嗚呼!寡人不穀,政不足以覆育民生,言不足以感動臣隣。
惟此十行諄複,實由心腹。
內而三事、百僚,外而方伯、守令,明聽予誥,實體予心,俾我一國臣庶,共沐陽春之澤,無有不獲之歎,則非獨寡人之幸也,實宗社生靈之幸也。
勉之勉之。
1月2日 ○癸亥,禦春塘臺,行歲首犒饋,命宿衛所,專管擧行。
○敎曰:「明日當展拜景慕宮,而明日卽太廟大享受香日也。
橫過廟門,甚爲未安,予有承聆於先朝者,當自弘化門,先詣景慕宮展拜,還宮。
」 ○命闕外動駕,紅馬木內攔後,依闕內例。
經宿則陵、廟洞口,一體攔後,著爲式。
1月3日 ○甲子,展拜于景慕宮、泰寧殿、延福殿、毓祥宮、義烈宮。
○改差兵曹判書鄭弘淳,以節目有做錯也。
以李徽之代之。
○特擢鄭民始爲都摠府副摠管。
1月4日 ○乙醜,設人日製于泮宮。
1月5日 ○丙寅,以李衍祥爲司憲府大司憲,徐有防爲司諫院大司諫,趙重晦爲工曹判書。
○下綸音,敦召儒臣宋德相、金亮行、金鍾厚、兪彥鏶曰:「履玆三元,天道方新,而工夫未見其日進,德業未臻於日新,歲色已新,習俗依舊,纏繞而因循,姑息而牽補,但有退托之歎,了無擺脫之效,舊歲隻有此等病痛,新歲亦有此等病痛,非徒日計月計之不足而已,雖歲以計之,又如是其不足矣。
自顧擔負,可勝憂懼?念予一身,萬機所由,百責所萃。
一有放忽,而怠於惕若,則燎毛之易,蕩海之疾,孰得以緩之,孰得以禦之?所以維持此心,防範此身之道,豈不在工日進而德日新也耶?是以先王有憂之,設師傅之官,置諫諍之職,前疑後丞,左輔右弼。
在輿有規,位甯有典。
倚幾有諫,居寢有箴。
臨事有導,燕居有誦。
銘於盤、銘於盂,以至幾、杖、戶、牖,莫不有戒。
以聖人之兢兢業業,猶不自聖,其眷眷求助於臣隣者,若是其至矣,矧予否德,尤豈非勉勉處乎?元朝綸音,敷示心曲,以求輔益於凡百有位,予豈忍隻資聽聞之美,而有是敎也哉?且今寡人之虛佇側席,望其于于者,卽是在旌招之列者,而邁邁之意,愈往愈摰。
噫!爾等俱以山林讀書之士,必有躬行心得之要,政宜責之以君德成就也。
古之儒者,必皆愼於出處者,或慮有不當出而出之嫌也,又或量其可出而不可出之間也。
若其當出之時,在古高尙之士,亦莫不勉回獨善之志,以應徵召之禮焉,伊、呂、程、朱尙矣。
雖以我朝儒賢言之,兩李、兩宋是也,非無故事也。
有故事而不出,是予禮不足,而誠未孚之緻也,騂靦之外,無以爲喩。
然予之招賢之誠禮,縱曰不勤,予之求治之志氣,自謂不怠。
豈爾等一向謙退之時乎?前此爾等之疏批,布予衷曲者,凡幾遭矣?冀爾等之造朝,而至于今經歲,虛徐之極,另委一價,復此敦諭。
爾等念予如渴之望,共卽造朝,以副予求助之意,則甚大幸也,爾等念之念之。
」 1月6日 ○丁卯,常參朝講,講《論語》。
侍讀官沈有鎭曰:「伏讀元朝所下綸音,有曰:『天道屆發育之節,王政屬維新之會。
』體元敷化之意,藹然於絲綸之間,而春之爲氣,日漸和煗,積九十日,而後方始爲夏。
我殿下體仁一念,無少間斷,然後可以爲禮。
有禮則有樂,禮樂興則升平之化,不期至而自至。
緻化之基,惟在一仁字推廣之如何耳。
林放問禮章:『質爲本、文爲末。
』以本末字形觀之,本者,木之據根而立也。
末者,木之枝榦,從中生出也。
元株是質,枝榦是文,而元株不自爲木,有枝榦而後能華實、能庇根。
此所以質爲貴,而文不可偏廢也。
文質備具,然後始彬彬。
彬之爲字,從兩木本末兼該之義也。
」上曰:「所陳好矣。
朱子曰:『仁者,天下之正理。
』《傳》曰:『克己復禮。
』仁與禮俱是理,則於仁曰理,於克己曰禮,何也?且克巳復禮之禮字,不曰理而曰禮,何也?」有鎭曰:「似指造域之層節也。
」上曰:「敬卽禮。
禮卽敬。
程、張之敎人,各殊何也?知經筵蔡濟恭曰:」敬、禮固同,而敬字,卽第一防範也。
「 ○領議政金尙喆啓言:「承文分館中金瑞復,當爲無點,而錯認混圈。
主圈諸人,聯名呈旬,請瑞復削圈。
」從之。
○執義李亨元陳所懷五條。
其一,冬雷夏雹,畿湖之旱,關嶺之水,實罕有之災。
請側身修德,動以天則也!其二,大明春秋之義,亟擧懲討之典也!其三,守道林樊之三四儒臣,期於招延,使無不承權輿之歎也。
其四,諸道賑政捧稅,在前申飭道伯。
區別豐歉,較量緩急,從便啓稟,亟軫安接之策也。
其五,大政不遠,申飭銓曹,另擇守宰也。
「竝從之。
○大司諫徐有防啓請:「《續明義錄》,一依原編例,眞、諺印頒,使諸道道臣,宣布坊曲。
」從之。
又啓言:「畿湖之邑,太半凋弊,人多厭避,銓曹輒以老殘疲劣之人,苟然差遣,貶罷相望,民邑受困。
請申飭銓曹,以曾經守宰素著聲績者,差擬。
」從之。
○修撰林蓍喆啓言:「近來人心不淑,搢紳之家,虛傳僞訃之變。
犯夜之人,假托奔哭之擧,其在勵末俗、敦風化之道。
不可以事少而掩置,請令該曹,明正其罪。
」從之。
又啓言:「東北水災之後,積骸暴露處,請列邑一一收瘞。
」從之。
○以鄭民始爲備邊司提調。
1月7日 ○戊辰,晝講。
○敎曰:「立節之日,鑽木生火,法意深遠,亦奉天之一道,而近來專委下吏,不無失時之弊。
此後郞官親執,著爲式。
」 ○校理林蓍喆啓言:「新進分館,法意至重,而槐院分館,以一名之人,混入圈中,請主圈諸人,竝罷職。
」從之。
指金瑞復也。
1月8日 ○己巳,以徐浩修爲吏曹參判。
○敎曰:「數昨,動駕五處展拜,以緻鍾下還宮。
今聞城門已閉,門外軍兵,終夜呵凍於路中雲。
此後還宮,若至夜深,該房承旨,以城門啓稟,定式施行。
」 1月10日 ○辛未,次對。
領議政金尙喆啓言:「洪忠監司徐有隣狀啓,條列各邑弊瘼。
以扶餘等三十九邑,流來初不付種及陳田改量,適値災年,勢將待豐擧行,請就其中尤甚處,先爲精査,陳田降等、降續,隨起隨稅。
德山縣宮房出稅之過濫、栗峰三驛馬位田稅之過徵,亦許改量降等,從實收稅爲請。
初不付種,實是諸道通患。
陳田之弊,己卯査陳之後,又若是,陳荒四千餘結有難一時許免,依道狀,待年豐以次擧行。
德山縣宮房免稅、栗峰驛馬位田,前頭改量時,一體査正爲宜。
」從之。
又啓言:「道啓,又以永春等三十一邑民少軍多之弊、報恩等十六邑各寺奴婢逃故白徵之弊爲言,而烽軍之以良私竝定,所論有據。
監考之以品官差定,《績典》所載,依請施行。
忠義、忠翊衛之假稱冒錄,尤是避役之淵藪,嚴禁該府,捧單口傳之弊,自各其邑,以可據錄券,四祖來歷報來後,始許成給口傳。
將校、監官、面任等名色,竝以出身鄕品差定,曾經軍校及冒錄忠義者,査出移定於選武等相當之役,實爲良丁稍裕之道,竝請施行。
甲午減貢時道比摠之朝令,嶺南則行之,而本道則不行。
依他道例,毋論某邑,以其生産者,一一査括,使之從便充額,以除白徵之弊。
」從之。
又啓言:「慶尙監司李性源狀啓:『條列各邑弊瘼,以爲本道田結,己卯査陳後,屢經大水,虛結白徵,爲五千餘結,請査實降續』雲。
己卯査陳,不過數十年之間,隨請隨許,難繼之道。
請依湖西覆奏,待年豐改量,陳田還起,竝令釐正。
」上曰:「道臣必當詳査,使之更加親執,爬櫛狀聞後稟處。
」又啓言:「道啓又以各宮房賜牌奴婢,勿委宮差,依宮結收稅例,自該邑捧納於戶曹,自戶曹出給該宮房爲言。
賜牌奴婢不過私貢,地部擧行,有傷事面。
如有此輩之憑藉作弊,守令報于道臣,嚴加懲治,道臣不能直斷者,報備局重繩爲宜。
」上曰:「所謂宮差之種種侵虐,無論大小,直自營邑,或刑或杖,無所不可,何必自戶曹捧給,然後除弊乎?此後復有宮差之貽弊小民,則監司、守令難免其罪,另加嚴飭。
」又啓言:「黃海監司徐有寧狀啓,條列各邑弊瘼,以鳳山等十邑田稅,皆詳定作錢,而訓鍊都監、禁衛營、司饔院保軍身役,以米豆責納,民弊多端,折價以納爲言雲。
軍門各司之自京貿米,勢難許施,而外邑稱冤,專由於京司上納時鬥斛濫觴之緻,請嚴飭各衙門。
」從之。
又啓言:「道啓又以海州首陽山城城內田結,爲七十六負,而納稅一如平田,募民莫可支保。
各山城俱有火田稅,而本城獨無折受。
以城內田結,降續火田,輕其收稅,付之本城爲言,請許施。
」從之。
又啓言:「京外過婚、未葬之類,?爲四民之無告者,請令內而賑廳,外而諸道,搜訪顧恤,俾得實惠下究。
」從之。
仍命五部,精抄啓聞。
又啓言:「糶糴半留,法意至嚴,而近來守令不畏國法,任自加分,如向來關西事,而極矣。
今年八路庶有懲戢之效,而猶復冒犯,安得免怙終之律?請更嚴飭諸道。
」上曰:「所奏甚是,故犯之罪,厥有常刑,另加嚴飭。
」又啓言:「農家移秧,自是禁令,而小民爲其省勞,專取速效。
一遇暵乾,輒多陳棄,寧不慨惜?字牧之官,身爲田畯,無失耕播之期,不奪農時,尤是要道。
請嚴飭諸道。
」從之。
左議政鄭存謙啓言:「嶺隘封標內,冒耕放火與松田放火,同其律,昭載法典,而昇平百年,禁防弛懈,民不知法。
嶺隘要害處近多間路,以緻莫重關防之因此踈虞,請行會諸道,嚴加禁飭。
」從之。
○停諸道春操。
命關西、關北,依例行操。
○命楊州牧使鄭景淳、前牧使兪彥鉉加資。
領議政金尙喆言:「二人屢典州牧,望實已著,俱合奬用。
」有是命。
○以李柱國爲平安道兵馬節度使。
1月11日 ○壬申,以金永綬爲鹹鏡南道兵馬節度使,白東俊爲慶尙左道兵馬節度使。
○晝講。
1月12日 ○癸酉,將行文臣殿講,旋因上候未寧,命退行於武臣殿講日。
下禦題,命年滿文臣應製。
○《欽恤典則》成。
先是丁酉夏敎曰:「予嘗觀諸宋時故事,藝祖卽一中主,慮其獄囚之瘐死,開國之初,命諸州長吏,恤繫囚。
又以盛暑詔獄吏,五日一檢視,灑掃獄戶,洗滌杻械,貧者給食,病者給藥,小罪卽時決遣,自是歲以爲常。
寡人以爲趙宋屢百年基業之綿遠者,未必不基於斯矣。
況我列祖欽恤之盛德,卽我家傳授心法。
予小子叨承丕緖,敢不式克欽承,對揚休烈之萬一也哉。
凡係欽恤之政,固當隨處惕若,而今當暑月,又値三伏。
死囚之滯獄者,屢被拷掠之餘,繫之枷而鎖以杻,眞所謂蓬頭鬼形,與馬獸無異者也。
噫!當刑而不刑,當殺而徑放,適足爲啓僥倖之門,增罪犯之端,殊非刑期無刑之義。
而其於審恤之政,勿以大罪、小罪,而區而別之,一倣宋朝之故事,擧而行之。
抑或爲欽哉之一道。
咨!爾京外有司之臣,其宜惕念。
至若刑具,制各有度。
笞杖之長、廣、圓、徑,枷杻之尺、寸、斤、兩,視罪淺深,而異其制焉,卽是不易之關和也。
近聞京外決獄之地,率多不遵法制之歎。
以己之私,而法亦隨以低仰,不免爲官長開怒之具,可勝寒心。
噫!法者,天下平也。
雖以人主操其柄,而禦其權,猶且不敢以一毫偏私,幹於其間。
況乎命吏哉?可竝知委京外,恤囚斷獄之際,體餘申勤之敎,恪謹遵行。
予聞化自近出,政由內始。
京師之獄,如彼其雜亂,則外邑奚論?刑房承旨馳往法府、法曹,取其笞、杖、枷、杻之不如法式者,一幷收聚,照法準視,條列以聞。
外邑亦當鱗次差遣禦史,抽栍憑驗。
如其犯者,隨現重繩,斷不饒貸。
諸道方伯及居留之臣,發遣褊裨,逐邑摘奸,劃卽釐正,俾無從後現發之事。
已前之違越格式者,非止一二年之弊,則諸道査閱之時,雖有現發者,除非大不法之刑杖,屬之令前,姑勿上聞,隻令卽速革除。
」又召見大臣、兵判、五軍門大將、左右捕將,問各營門棍制尺數。
上曰:「今者釐正之意,蓋欲均其不均,齊其不齊,而及其釐正也,反或有加而無減,則是豈釐正之本意乎?至於都監,比他軍門稍當異等。
予嘗仰聞于先朝,以禦前所用之棍,則稍異於各軍門所用爲敎。
雖金吾刑杖、親鞫、推鞫之杖,亦有異等,則棍亦不可無差等也。
故相金在魯嘗以爲:『罪之可殺者斬之則可,若用重棍,至於百餘度,非法意也。
』此言誠是矣。
大將乘怒之時,無論罪之輕重,輒皆用重棍,則末流之弊,有不可不念。
至於捕廳治盜之棍,則尤當異於他軍門矣。
」乃命諸臣,參互《大明律》、《經國大典》、《續大典》諸書,著定刑具品制,編爲一部典則,至是書成,以活字開印,新造鍮尺,竝頒京外。
〈刑具之式。
笞,長三尺五寸,大頭徑二分七釐,小頭徑一分七釐,用小荊條。
杖,長三尺五寸,大頭徑三分二釐,小頭徑二分二釐,用大荊條。
笞與杖須削去節目,用官降較闆如法較勘,毋令觔膠諸物裝釘。
應決者,用小頭臀受。
訊杖行用,長三尺五寸,上一尺五寸,則圓徑七分,下二尺,則廣八分、厚二分。
推鞫則廣九分、厚四分,三省則廣八分、厚三分。
用荊杖,其犯重罪,贓證明白,不服招承明立文案,以下端打膝下,不至臉肕,一次毋過三十度。
枷,長五尺五寸,頭闊一尺二寸,死罪重二十二斤,徒流重十八斤,杖罪重十四斤,輕重刻誌其上。
杻,長一尺六寸、厚一寸,男子犯死罪者用。
枷、杻幷用乾木。
銷項,鐵索長四尺,議親、功臣及堂上官、士族婦女,犯死罪用。
堂下官、庶人婦人,犯杖罪以上亦用鎖足,鐵索長五尺,犯死罪者用,堂下官、庶人婦女犯死罪者,亦用。
軍門棍制之式。
重棍,長五尺八寸、廣五寸、脊厚八分。
但治犯死罪者,臀腿分受。
重棍二字及長、廣、脊厚刻誌其上。
兵曹判書、軍門大將、留守、監司、統制使、兵使、水使用之,而用死罪,勿用。
行用大棍,長五尺六寸、廣四寸四分、脊厚六分。
治犯罪者,臀腿分受。
大棍二字及長、廣、脊厚刻誌其上。
三軍門都提調、兵曹判書、軍門大將、禁軍別將、捕盜廳、軍門中軍、留守、監司、統制使、兵使、水使、討捕使及軍務使星二品以上,用之。
行用中棍,長五尺四寸、廣四寸一分、脊厚五分。
治犯罪者,臀腿分受。
中棍二字及長、廣、脊厚,刻誌其上。
內兵曹、都摠府、軍門從事官、軍門別將、千摠、禁軍將、左右巡廳營將、兼營將、虞候、中軍、邊地守令、邊將、四山參軍及軍務使星三品以下用之。
行用小棍,長五尺一寸、廣四寸、脊厚四分。
治犯罪者,臀腿分受。
小棍二字及長、廣、脊厚刻誌其上。
軍門把摠、哨官、僉使、別將、萬戶、權管,用之。
治盜棍,長五尺七寸、廣五寸三分、脊、厚一寸,但治盜賊及關係邊政、松政者,臀腿分受。
治盜棍、三字及長、廣脊厚刻誌其上。
捕盜廳、留守、監司、統制使、兵使、水使、討捕使兼討捕使、邊地守令、邊將、治盜及治關係邊政、松政者,用之。
凡棍皆用柳木。
凡刑具、重棍尺,皆用營造尺。
〉 1月13日 ○甲戌,茂山幼學南再興上疏曰: 竊惟厚州、茂昌、閭延、虞芮、慈城等廢四郡之地,東距三水七十餘裡,西距江界一百餘裡,南至鹹興,不過五百餘裡,而地方殆近七八百裡。
郊野之廣闊,土地之肥沃,大異於三、甲之苦寒、瘠薄。
地勢平隩,霜降最晩,故五穀無不成熟,此誠樂土可居之地。
而自麗季至于國初,四郡越邊爲女眞、野人之所據,故四郡之廢棄不闢者,良以是也。
自淸國雄長之後,厚州越邊及沿江雜處之胡,悉被驅去。
于今一百四五十年之間,鴨綠江北千餘裡之地,漠然空虛,絶無胡人居生之跡。
江之以南,卽我國方內膏腴之地,而公然廢棄,誠爲可惜。
粵在庚子,故判書臣趙啓遠按本道時,看審形便後,以復設厚州、四郡等邑事,陳疏力請,朝議不一,未克設施。
癸醜故相臣南九萬按道時,巡到六鎭及廢四郡,審察方谷要害之處,以茂山及厚州四郡設邑事曁吉州、甲山間開路等三件事,疏陳其利害。
且條上《金城方略》,兼獻《盛京地圖》。
惟我顯宗大王果爲採納,許其施設。
甲寅春,北置茂山、豐山、梁永等三鎭堡,西置厚州,以爲漸次開柘沿江之計。
厥後癸亥,又請設置邊將於慈城等地,而新置邊將,則以朝議不鹹,纔設旋罷。
又因乙醜廟論之多端,欲竝罷茂山與厚州,則九萬力言其不當罷,茂山則幸而仍存,今作萬戶之雄邑。
厚州則終不免撤置,可勝惜哉!蓋鴨綠、豆滿二江之源,竝出於白頭山,東西分流,而入于海,此乃我國之界限也,第惟江邊之邑,山多野少,地狹人衆,挽近以來,民間繹騷。
願入於厚州者,可以萬數。
趁今設施,則萬家之鉅邑,一朝可成。
三、甲之孤絶,聲勢相依,四郡之廢,亦將漸就開拓,兩邊之堅固,無異於金城湯池矣。
且伏況厚州之地,卽我太祖大王龍潛,以東北面元帥。
率步騎一萬五千,踰鹹興地黃草嶺,自四郡、江界等,渡鴨綠江,往擊東嶺府兀喇城,驅逐野人,闢地收功。
以此觀之,則太祖大王櫛風沐雨,跋涉建功之地,今宜可守,而不可棄也。
玆敢不避斧鉞之誅,猥陳狂妄之言。
仍上故相之疏,竝獻盛京之圖。
伏願聖明,詢問廟堂,趁卽許設焉。
命廟堂稟處。
1月14日 ○乙亥,以洪樂性爲工曹判書,柳戇爲成均館大司成。
1月15日 ○丙子,展拜璿源殿。
將以英宗禦眞,奉安于第二室,先行奉審也。
敎曰:「其在仰述之道,修理不可張大。
勿設都監,戶、禮、工三曹判書及戶曹郞廳一員擧行,而領相監蕫。
又命建翼閣于殿之東西,東爲內殿展拜之所,西爲中排設廳。
」 ○以徐命膺爲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
前望點下也。
1月17日 ○戊寅,晝講。
○敎曰:「夏冬大政之日,勑勉于兩銓之臣,舊例也。
予於昨年、再昨年,遵而行之,亦有一二飭敎矣。
予竊思之,旣不先事戒飭,乃反臨政勉諭,是何異於已寒而求衣,臨渴而掘井乎?雖尋常政令,不可應文塞責,而懋求實效。
況此大政,注措官職,甄拔人才,鑑別用舍,所係非細者乎?初仕,爲守令之階梯;守令,係生民之休戚。
揀初仕,所以擇守令也,擇守令,所以爲生民也。
愼初仕,守令之選,豈非爲政之本乎?十考、五考之連上者,道褒、繡褒之首稱者,可以奬而遷之。
淸白吏子孫、戰亡人遺裔,可以錄而用之。
嶺湖多經術之士,西北饒武勇之材,尤當悉心搜羅者也。
至若,激揚之政,不可不念,而抱才之人,豈其終枳;隄防之道,不可不嚴,而漏網之魚,何必盡察?此皆銓臣當務之急,可不勉諸?噫!循資之格,流內之式,固是銓家之掌,故不過一吏事耳,曷若進賢、退不肖,爲國家儲良材乎?此予所以有味乎前史,而申複於卿等者。
咨!爾兩銓之臣,念予先甲之諭,公而取之,明而辨之,以答予眷眷懋實之意。
」丁酉冬大政,退行於是月,有是敎。
1月18日 ○己卯,行專經文武臣殿講。
1月19日 ○庚辰,禦春塘臺行武臣朔試射。
1月21日 ○壬午,行酌獻禮于景慕宮,以誕辰也。
及還宮,召見大臣、九卿、三司長官。
上曰:「日月迅駛,先大王祔禮不遠,將進冊寶於東朝,不覺欣感之交集,而獨於慈宮,無一字之上,則情禮俱缺。
擧縟典、進義號,烏可已乎?卿等其各進所見。
」領議政金尙喆等曰:「此固臣等先爲之請者,而聖敎及此。
進號一節,卽是彜典。
順康、昭寧亦有近例。
於禮、於情,實爲允合矣。
」乃敎曰:「嗣位而上號於東朝,俟祔廟進冊寶,禮也。
惟予寡昧,纉承大位,奉慈殿,爲王大妃,有司議尊號,如古禮。
居諸迅駛,先大王祔禮在不遠,行將進冊寶于東朝矣。
禮隆顯號,情著報本,此從古帝王尊親之令典,在予寡昧,亦可謂欣感交集也。
然獨於慈宮,不得上一字之稱,則以情、以禮,得無不安而虛徐者乎?嗚呼!予之秉執之大義,抑或臣僚之所已領會,予不更誥。
大抵予意以謂禮或近於貳尊,事或涉於壓尊,而拂義任私,強欲崇奉,則所謂崇奉,非吾所謂崇奉也。
不以不當崇奉之禮,崇奉者,乃吾所謂崇奉也。
嗚呼!《宮園儀》之泣血撰次,良以是也。
至於玆事,旣無貳尊之嫌。
又葉揚名之義,則其所擧縟典,而進美號,烏可緩哉?且求之前史,則後妃之進號,尙屬彜典,而雖以皇子、公主,俱有錫號之規。
稽諸本朝,則東朝之上號,猶屬常事。
而雖於順康、昭寧,亦有加號之禮。
況在先朝,賜號於眞廟,未及追崇之前。
此予所以義起於中,而又以爲不可不講而行之者也。
慈殿上號時,慈宮亦爲進號當否,詢之大臣,爰及九卿、三司,僉議偕同,亦可見不悖於義理也。
可令儀曹知悉擧行。
」 ○削工曹判書洪樂性。
以特召九卿,而樂性獨違牌也,旋命寢之。
○以吳載純爲弘文館副提學,特拜金用謙爲工曹參判。
1月22日 ○癸未,大司成柳戇上疏曰: 取考本館講規,則每旬講《易》一卦,又讀十箴中一篇,而四學元不擧論,隻令太學齋生若爾人,塞責應講。
而掌色旣不領率師儒之官,又無一員之同參分栍,體面已甚不重。
所謂講說,不過一二叚、五六行而已。
如是而安望其習熟,而有實效耶?伏惟我先大王屢下絲綸,勸講儒生,誠意藹然,而當時有司之臣,不善奉承,誨規之草率旣如此。
仍又停廢,歲不過一再應文而已。
以近例言之,丁酉正月下旬設講,而其後更不擧行。
可勝歎哉?三經莫非經世之大法,而講止《周易》,十箴儘是切己工夫,而譬之四書,不免有徑約之慮。
先正臣李珥,取朱夫子讀法,明示次第於《擊蒙要訣》,臣之愚見,一遵此法,下學而上達,則宿儒、蒙學,僉得其益,作人之盛、多士之美,未必不權輿於是矣。
伏願聖上申明約條,使館學齋任,依節目序次。
先從《小學》始,次《大學》、次《論》、次《孟》、次《庸》、次三經,每旬講盡一篇,則不過三年,殆遍七書,豈是小補?而若其儀節之詳,亦令有司之臣,商確稟裁焉。
且學舍荒廢,墻壁無餘,每當製述之時,儒生鮮入於學庭,遍滿傍近閭舍,寫券入呈,禁之莫可。
科場之不嚴、國綱之有傷,無甚於此。
當修葺墻屋,以革此弊,而顧今經費不足,力難猝辦。
臣見丕闡堂新築高垣,移設陞補,學舍未及修葺之前,權令就此試製,以無所妨。
或者以學試之移設太學,爲未可。
而夫是堂也,在明倫之外,自前陳疏時,春秋入齋日,學儒皆處於此。
況本來監試試士之所,則學製之一時權設,何嫌於賢關之外舍,而爲此膠柱之見耶?事關職掌,冒瀆至此。
不勝悚惶。
「 批曰:」月講節目事及學製處所事,幷依施。
「 ○晝講,講《論語》。
上曰:「《關睢章》哀樂二字,果指誰而言也?」檢討官林蓍喆曰:「似指文王也。
」侍讀官嚴思晩曰:「臣意則非指文王而言,似是主樂而言矣。
」上曰:「上番之言,亦好矣。
蓋人旣樂而不淫,故樂隨不淫。
此可見性情之正矣。
」思晩曰:「文王得性情之正,故推而及之。
樂亦樂而不淫矣。
」上曰:「大抵《關睢章》所雲:『寤寐思服,輾轉反側。
』或指文王,或指宮人,兩說孰是耶?」知經筵金鍾秀曰:「似是宮人見文王求賢配之思,作詩歎美之詞矣。
」上曰:「先朝經筵,亦多《關睢章》講說,而林泳則以爲宮人所作。
此則從朱子所謂外人做不到之說,而言也。
李喜朝則以爲:『太姒未至之前,有何妾媵,先知文王思服之意耶?』此說亦似然矣。
然寤寐輾轉,雖指文王而言,未爲不可,而蓋文王之德化,及於宮人,宮人亦能爲文王思求賢配,至發於吟詠之間,尤可見文王德化之深矣。
宮人所作之說,當爲正論矣。
」思晩曰:「以此爲正論可矣。
」鍾秀曰:「臣在春坊十餘年,已知聖學之高明,三代之治,可期於今世矣。
嗣服以後,政令施措之間,雖無大叚過失,而與春坊侍講時所期異焉。
此則專由於立志二字,或有一毫未盡處故也。
伏願聖上,時時存察於此等處焉。
」上曰:「卿言果好矣。
自予嗣服之後,時或點檢於施措之間,則無一政一令之可言者。
此無他,姑息因循之弊,未能擺脫故也。
每自循省,可勝瞿然,卿言及此,良用嘉歎。
」 1月23日 ○甲申,晝講。
1月24日 ○乙酉,行都政。
〈吏曹判書金鍾秀、參判徐浩修、參議李義翊、佐郞沈豐之、鄭志僉、兵曹判書李徽之〉。
○仍任守禦使洪樂性。
1月25日 ○丙戌,次對。
○定祥祭後視事、燕居服色。
禮曹參判鄭昌聖上疏曰: 日昨曹吏,以臣待罪禮官,來示大祥時,變制儀注。
臣於此,竊有所疑焉。
蓋行祀之日,殿下旣禦翼善冠、黲袍、烏犀帶,註曰:「笠則仍用白笠。
」此雖因循俗制,非據古禮,而論以從厚之道,猶可說也。
至於幸行之際,輦輿之飾、陪從之服,皆從古制。
聖上獨禦純素,則儀文有斑駁之嫌,群下無從上之義,未知於禮果何如也。
視事之服,亦以翼善、黲袍酌定,而賓對、引接,多以便服,則上下制度,又不免於徑庭。
此等儀節,實有窒礙,而不可不及時議定者。
且國俗,居喪自有所着。
過祥之後,始用白笠,尙有殺節之可言。
聖朝燕禦之服,自初至祥,隻此一笠。
則祥後仍禦,殊欠漸吉之儀,固已可疑。
臣取攷流來謄錄,則祥後白笠,本非國典。
此不過該曹傍照於齊衰練後之制,遂成古規,其能允合於禮意,亦未可知。
伏願聖明,亟詢於大臣、諸臣,俾得博攷典禮,斟酌古今,務歸得當焉。
臣旣備禮官之末,旣有所懷,不避猥越,輒敢仰塵,以俟處分。
上以問大臣,領議政金尙喆曰:「禮參疏,有先朝已行之例,依此定行宜矣。
」上曰:「親喪,固所自盡。
其在從厚之義,禫前素色,禮亦無妨。
果如禮堂所陳,陵幸時實多掣礙之端矣。
」右議政徐命善曰:「陵幸時則黑笠、黲袍,旣有已行之例,今無更商者。
乃命視事法講,陵幸服色,用黑笠、黲袍,燕居服及便殿入侍,依前用白笠袍。
」 ○展拜于璿源殿,奉審殿內,召見大臣、禮、戶、工三曹判書,講定移安、修理節次。
1月27日 ○戊子,晝講。
1月28日 ○己醜,晝講。
1月29日 ○庚寅,禦春塘臺行內試射。
1月30日 ○辛卯,吏曹判書金鍾秀上箚曰: 仄聞有司之言,靖嬪、暎嬪封園,將依先朝下敎擧行。
而以嗣服初,禮曹啓批中,有待祔廟擧行之敎,今年始當擧行雲。
臣於此,有區區所懷,先事一言,以備裁擇焉。
夫宮園之禮,是先大王定制,而但止於大王私親,其外則不與焉。
此乃大聖人爲萬世深遠之慮也。
以此推之,靖嬪封園,固是按例應行之典,而至於暎嬪封園,似與先朝定制,不相應。
仰惟聖學高明,洞見義理之源。
凡係典禮之至重至大者,無不一洗千古之陋,務合天理之公,則豈於此事,或有遺燭,而擧行之期,今已迫頭,臣愚死罪,意者,聖念得無以先朝下敎,重於議到也。
此亦有大不然者。
夫孝莫大於無違,故善繼述者,惟以當於理爲孝,而不拘拘於其跡。
況此事,則先大王當初定制,垂之萬世,末年下敎,出於一時。
噫!恪遵萬世之定制,而不敢以一時下敎,有所闊狹。
乃所以承先王本意也、光殿下達孝也。
下臣此箚,博議在廷,如有以臣言,爲未允者,乞召臣至前,與之面難,務歸至當幸甚。
嗚呼!此事,寔關國家典禮、先朝定制。
臣若有懷不言,是臣負先朝也,負殿下也。
玆不得不言,惟聖明察焉。
批曰:「所係典禮之大者也。
欲令雜議在廷矣。
」 二月 2月1日 ○壬辰朔,親行朔祭于孝明殿。
○命諸臣,議暎嬪墓封園當否。
領議政金尙喆議曰:「今因重臣陳箚,以暎嬪封園當否,有雜議之命。
是禮也,止於大王私親。
已有先朝順康園追封時定制,而重臣所論,誠有所據。
今於博詢之下,疇或有異議,而若臣,則素昧典禮,曾以禮官,未能開陳於乙酉下敎之時。
惟當訟罪而已,今何敢唐突獻議乎?」領中樞府事李溵議曰:「重臣箚論,旣有所據。
三公獻議,亦皆詳備。
如臣矇昧,豈有別見?」左議政鄭存謙議曰:「重臣之箚有曰:『宮園之禮,先大王定制,而但止於大王私親。
』臣謹考先朝封園下敎之前後載錄者。
癸酉禦製宮園式例小敍中,此豈常有之敎?以示垂後之深意,而至若乙亥六月封園時所下傳敎,則承統二字,昭如日星。
寔出大聖深遠之慮,永作後嗣王遵守之典。
不敢以晩年一時之敎,有所闊狹於萬世之定制雲者,誠爲的確之論。
臣無容別見,而事係莫重典禮。
伏惟博詢而裁處焉。
」右議政徐命善議曰:「禮莫重於報本。
而苟因一時之敎,不體萬年之制,則非大聖人繼述之孝也。
重臣之箚、僚相之議,俱皆的確得當,臣無容更議。
」兼禮曹判書李景祜議曰:「封園之制,卽是先朝義起之禮。
而雖以先朝乙亥傳敎中追崇、承統爲二乎之敎,觀之,可知聖意之攸在矣。
」兼刑曹判書蔡濟恭、判敦寧府事韓光會、左參贊黃景源、行司直李重祜、戶曹判書具允鈺、工曹判書洪樂性、兵曹判書李徽之、漢城判尹鄭尙淳、行副司直鄭光漢、金華鎭、鄭好仁、右參贊尹東暹、知敦寧府事金孝大、刑曹參判徐有大、行副司直金魯鎭、禮曹參判鄭昌聖、漢城府左尹李在恊、戶曹參判李在簡、吏曹參判徐浩修、行副司直金光國、張志恒、工曹參判金用謙、同知中樞府事任希曾、行副司直魚錫定、副摠管趙時俊、同知敦寧府事宋文載、李瀁行、副司直邊行讓、兵曹參判嚴璹、漢城府右尹鄭一祥等議曰:「惟我先大王乙亥下敎,實是爲萬世定制,則今此重臣之箚,儘有意見。
」副提學吳載純、校理鄭宇淳、副校理嚴思晩、修撰林蓍喆、安聖彬、副修撰南鶴聞等議曰:「先大王定制,實是萬世之常法。
則其後雖有下敎,在今遵奉之道,以定制爲重,恐合事宜。
」大司諫徐有防、司諫洪彥喆、持平李思祚、宋銓、獻納洪周萬、正言安廷玹等議曰:「當初封園定制,卽我先大王斟酌情文,爲萬世典則,則雖有一時之下敎,在殿下繼述之道,宜遵定制。
重臣箚論,誠有意見。
臣等之議,別無異同。
」行副護軍李明運、李邦一等議曰:「重臣箚論,旣有所據。
如臣武夫,不閑典禮,何敢容議。
」敎曰:「重其事之義,不可不博詢。
」更議于在外儒臣,祭酒宋德相議曰:「宮園之稱,非古也。
本以先朝義起之禮,遂成一代之制,則固非今日之所當議也。
然就其中不以一時之敎,或妨萬世之典。
已定之名,雖未敢追論,不擧之禮,更求其至當。
重臣疏語,誠有意見。
惟在聖上洞察大義,以定典禮。
」掌令金鍾厚議曰:「箚論、廷議,幷協于今。
今雖於先朝已定名、已行禮之宮字,有難輕議。
至於園號,則禮旣未擧。
體又較重,特從僉言,恐爲允當。
」前參議金亮行、掌令兪彥鏶辭不獻議。
敎曰:「今旣問朝、問野,僉議皆同。
依收議施行。
」 2月2日 ○癸巳,禦春塘臺,行內試射。
○四學儒生金德行等上疏曰: 贈持平尹志述以一介韋布之士,秉千古不易之論,瀝陳肝血,視死如歸。
彜倫由是而不斁;士氣由是而不挫。
其所樹立,卓然如彼。
是以先大王卽阼之元年,特允三司之請,先伸其冤,又配四賢之祠,幷腏其食,使與前代節義之士,齊美而幷躅,聖德愈光,士林增氣。
不幸丁未黜享之擧,乃在奸兇醜正之日。
噫,甚矣!小人之仇視正論也。
前旣構誣,終至斥黜。
忠臣、烈士之遭時不幸,前古何限,而豈有若尹志述之所遭者乎?今當聖明禦世,治化日新,凡所以奬忠節、扶義理之道,靡不用極。
大老之庭享、儒賢之易名,斷自天衷,不竢終日。
猗歟盛哉!凡在瞻聆,孰不欽仰?然而尹志述之一黜不復,今玆五十年矣。
事蹟寢遠,觀瞻無地。
臣等之所欲言者,不於此時,而將於何時耶?第伏念尹志述之精忠、毅節,可以竝日月而爭光;建天地而不墜。
則其黜、其復,固無損益於尹志述,在朝家褒揚之道,寧可一刻遲滯,不思所以慰奬九原之毅魄,培養一世之元氣乎?況此四賢祠,卽尹志述之所辦也。
廟貌翼然,遺躅尙存。
泮中父老,相與指點,或至於悒曰:「噫!彼賢祠,卽我公之事業,當日之忠節,可以同躋而竝食,則復享之論,何至今寥寥耶?」其所以愛慕嗟惜者,亦可見秉彜之初存,而公議之不泯也。
噫嘻!惟彼四賢,卽異代立慬之士。
而惟此尹志述曠世同調,抗章建祠,以作俎豆之所。
今此臣等之慕尹志述,不啻若尹志述之慕四賢,則復享之請,亦雲晩矣。
忠憤所激,相率來籲。
此與當初請享之擧,煞有事體難易之分。
伏願聖明,特從四賢之復配,以新八方之耳目,不勝大願 不許。
2月3日 ○甲午,召見吏曹判書金鍾秀。
上曰:「卿箚所陳,可謂大事業矣。
此事至重且大,非學問到底明見義理者,不敢議到處也。
及見卿箚,不悖於義理,故至有詢問之擧,似無岐異之論。
大抵收議者,所以博採衆議也。
人見各自不同,曰可曰否,各陳所見,則在上者,固當裁擇決之。
而近來彌縫之習,作一痼弊。
大官以先探上意爲主,小官以大官之意,作爲準則。
雖有臆見,初不敢爲一言半辭之攜貳者,誠爲世道慨然矣。
」鍾秀曰:「誠如聖敎。
雖盡善盡美之事,若有博詢之擧,則不害有異同之論。
而近來不無雷同和應之弊也。
」上曰:「祥後服色,《政院日記》,無可考之例。
而見《自內日記》,則有次對黑笠之例。
故諸臣晉接時,則當着白笠,而次對,則當遵古例,欲着黑笠矣。
」鍾秀曰:「遵古爲宜。
」上曰:「日月如駛,餘日無多,禮當從厚。
次對外,旣着白笠。
則黲袍、黑帶,雖有前例,寧以從厚之義,袍用白布,帶用白絲,而至於網巾,祥後當着金玉,故當不用素飾。
此雖逕廷,亦遵古例也。
」 2月4日 ○乙未,晝講。
○以尹東暹爲司憲府大司憲。
○敎曰:「昨年特命諸道,薦進人材者,豈爲文具而止乎?銓曹縱或檢擬,皆以過限卽遞,甚非搜羅之意。
此後更加注擬,申飭上來,以爲試用之地。
」 ○特敍前都事李顯模。
2月5日 ○丙申,設增廣監試初試。
○次對。
領議政金尙喆啓言:「鹹鏡監司趙?狀啓,條列各邑弊瘼三條。
其一,進上鹿茸,比常定元價,近益踴貴。
請依京作貢例,擇定營下富實人,各邑鹿茸價,先其劃給,當節貿納,加給不足價布十五疋也。
別定差人,安知不如關東蔘商之弊乎?添給價布,道臣酌定擧行。
別蔔定,則從市直報本司,會減爲宜。
其一,高原郡丁巳年貢銀作錢,放債取利,今爲四千九百餘兩。
而四十年之間,半成鬼錄。
已捧二千三百兩零,從市直貿穀,添付賑穀。
其餘二千五百兩零,指徵無處,請得蠲減也。
請依狀請施行。
」從之。
戶曹判書具允鈺,以財力匱乏,請鑄錢。
上曰:「鑄錢,卽耗財之一道,而事勢如此,不可不鑄。
但近來錢樣轉益薄劣,亦足以觀世變,而從古國將衰亡之時,有鵝眼等錢,新鑄時,必依古錢樣也。
」刑曹判書蔡濟恭啓言:「捕廳以造假銀人三名,移送臣曹,推問承款。
而先朝癸卯年,有造銀數石,行用市上者,不待時正法。
己醜年又有造銀者,而罪犯差輕,故杖一百、流三千裡。
當從何年律乎?」上曰:「依己醜例。
」 ○合扈衛三廳爲一廳。
以右議政徐命善爲扈衛大將,扈衛廳革罷節目已成,而留中久不下。
至是命時、原任大臣、吏、兵判、諸將臣入侍,以存罷便否,更詢諸臣。
諸臣一辭請革。
敎曰:「扈衛廳革罷節目,尙未啓下者,有所商量而然矣。
大抵此廳凋弊,全無軍門貌樣,軍卒無料,亦以作挐民間爲事。
自登極之初,已有革罷之議,而適因龍輝事出,大臣以革罷爲奏。
更思之,彼千餘軍官,亦吾民耳。
不可以一兇賊之出,渾疑於三廳所屬也明矣。
雖或移屬他營門,不過爲附庸,則於渠輩落莫,亦復如何?朝廷之政令得宜,則淄靑將士,可以投戈。
四方之民心解弛,則舟中諸人,皆爲敵國。
何規規於一扈衛廳哉?初無革罷之命,豈有銷刻之嫌,節目議定寢之。
況今三廳,元非不易之制,始自七廳而爲五,五而至三矣。
合設一廳,精抄其才藝之優者屬之,以存古規,以除冗雜,以慰軍心。
」又敎曰:「扈衛大將,非勳非戚,不可爲也。
近無勳臣,一廳國舅領之,二廳大臣兼焉。
今旣合設一廳,則宜復古制。
右相雖不策勳,密邇王室,豈下勳戚?以右相爲扈衛大將,此後雖大臣,非勳戚勿兼。
此非擬望之職,非大臣則將臣中兼之,定式施行。
扈衛廳,以本廳軍官元額一千五十人內,精抄三百五十人,試射付料,每番三十人,別將一員領率,依前處所入直啓。
」 ○上謂諸臣曰:「我國軍門之多,?爲痼弊。
守禦廳,則事體固重,而摠廳則,卽京畿水使也。
旣有喬桐,則摠廳之設,亦甚沒緊。
守、摠兩營,合爲一營,豈不便好乎?」領議政金尙喆曰:「若罷摠廳則北漢誰當管領乎?」上曰:「北漢,則自有管城將矣。
」都承旨洪國榮曰:「守、摠合爲一營,則他無摰礙,而在武弁,不無窠乏之歎矣。
」上曰:「以文武通融備擬,則亦豈患窠乏乎?大抵,天子統六師;諸侯帥三軍;大將一而已。
令出多門,爲弊非一,且標下軍辦出,一倍凋殘。
此尤可罷之一端也。
」訓鍊大將張志恒曰:「初則隻有摠廳,分而爲二。
今又合而爲一,亦無害也。
」上曰:「事係更張,非造次議定者矣。
」 2月6日 ○丁酉,設英宗實錄廳。
○增建宗廟功臣堂。
以將擧庭享之禮,而堂宇間架之不足也。
○革推刷官。
備邊司進革罷節目。
〈節目曰,內官之定送刷官,査括奴婢者,卽所以除其物故,錄其生産。
而近來以刷官爲名者,不有國法專事肥己。
良民之不犯賤派者,亦多恐喝推捉。
內奴之明有來歷者,乃反幻弄私免,操縱百端,惟賂是索。
先朝減貢之惠,非不爲迓續景命之一端,而奴婢之不能支保,猶復如前者,職由於刷官之多無良矣。
廼者我聖上諒闇恭默之中,深軫捨本矯末之弊,特降絲綸,革罷推刷官定送之規。
仍命各道道臣、守令,依先朝乙亥節目,比摠擧行。
從今以往,累千名貧奴殘婢,庶可以鹹囿聖澤,各遂其生,而推刷時八路騷然之弊,亦可不期革而自革。
其所擧行事宜,條列于左,以爲永久遵行之地。
一,內奴婢口數,乙亥節目之後,近來增加之數,多則爲千餘,小不過六七百。
今此朝家之必以乙亥節目比摠者,亶出於寧失之意。
今後則乙亥比摠之中,雖一口加減不得。
一,再昨年推刷,雖已了,當今此成命旣以乙亥施行,則推刷摠數,便屬無用,各道以此釐定之際,必須多費時月,可免罅漏之惠。
今年則姑以推刷摠擧行,自已亥爲始,各道各邑,一依乙亥節目,比摠擧行。
各道或加納一口於內司,內司或加徵一口於各道,有所現發,則各別嚴繩。
一,奴婢口數,旣從最小之摠,則各邑充數,必將優如,物故老除,一一査出,須卽代充,以生産年滿者,次次充額。
守令如不親執擧行,委之下吏頭目之手,任其操縱,則索賂貽弊之端,必當如推刷官下去之時,此則道臣嚴加廉察,隨現狀聞。
一,推刷官雖已革罷,奴婢則乃是內司奴婢。
各該邑一年一次,修正奴婢案,報于巡營。
自巡營都成冊上送內司與刑曹。
一,傳敎中,代定亦付該道,乃是牢塞奸竇之盛意。
凡諸擧行旣付該道,而又使內司,幹與其間,則其爲弊端,又必如前。
逃、老、故代定及生産入錄,各邑守令逐年從便擧行,一如軍案修正之爲,勿爲修報於內司,而十年修案之時,隻報於巡營。
一,奴婢雖自各道主管,若其貢納名色不一。
此非巡營之可掌,上納之規,依前日例擧行。
一,推刷官幻弄肥己之端,專在於代點、闕點,兩項名色。
今後則代定等事,俱係本官。
點考一節,永爲革罷。
頭目輩,如或有暗地私點之患,則自該邑報使,嚴刑禁斷。
一,推刷官之稱以宣頭案與各司所上案修正,物力逐戶逐口,徵得二兩錢於奴婢等處,以爲入己之資者,誠甚可駭,刷官旣罷之後,則此弊不可不從而釐革。
各項案冊,旣不得全廢,則容入物力,亦不可不念,限十年一次各其名下,收捧五錢,以備修正之資。
一,奴婢口數之一依乙亥節目者,非欲必使之逐邑比摠。
或此邑不足,而彼邑有裕,則道臣參量比摠,以其道內推移充數,以期無一弊端於各邑。
一,比摠旣已從輕,搜括之際!必不無增加之數,此則依嶺南餘奴布例,自該邑報巡營,句管備局。
雖一口,守令如或有隱匿犯手之弊,則隨其現發,各別嚴繩。
一,老除、物故之應免者,不卽許免,或有白地徵貢,生産之添錄者,不卽加錄,或有漏落之弊,又或有年未滿出貢之弊,該邑守令狀聞論罪,監色頭目,嚴刑遠配。
一,宣頭案上納之時,該司下屬輩,或不無憑藉操弄之患,自巡營直納政院入啓。
一,今此酌定之後,各該邑如或有未準上納之弊,則守令解由拘礙等事,依事目擧行。
一,推刷官吏,本是內需司所屬也。
今於革罷之後,以其無所聊賴,每年身貢捧上之時,稱以情債!有科外徵索之弊,則所犯官吏,一體重勘。
一,婢貢除減,旣在先朝,今不當更爲擧論,隻作役價四兩,依前節目,以己亥摠數收捧上納。
一,五宮奴婢貢,依乙亥摠,都納內司,自內司,依數分給各宮。
〉 2月7日 ○戊戌,展拜永祐園。
○放襸妻。
敎曰:「孤露不死至于今,來謁象設,穹壤罔極。
襸罪雖關宗社,今日行禮之際,渠則不在,悲愴交中,無以爲懷。
其妻島配者,特爲放釋,以奉其祀。
前席已諭,亦廷臣之所可體予意者也。
」三司上箚請寢,不允。
2月8日 ○己亥,詣養志堂奉安。
以璿源殿有修理之役,將移定是堂也。
召見右議政徐命善、戶曹判書具允鈺。
上曰:「明日,卽移安擇日,故今日爲修掃來此,而有古蹟之可示者,故召卿等矣。
此有三櫃子奉安者,二櫃,則皇朝列朝禦筆、禦製及賜與之物。
一櫃,卽我朝列聖禦筆及遺蹟。
卿等進前奉覽也。
」仍命內侍,奉三櫃子,令諸臣就見櫃中。
出一寶匣,卽皇明所賜玉寶。
又出一帕,卽皇明所賜蟒龍衣。
其餘三四帕,卽禦製、禦筆也。
上曰:「王寶及蟒衣,卽傳來寶藏之物也。
年久而蟒衣猶不色渝,誠異哉。
」命善曰:「臣等曾於文字,見蟒衣覲先王之語,今乃親見矣。
」又啓一櫃,卽肅廟朝送禦史時簿錄也。
又有籌匣,籌筒中有籌。
八籌書八道名,三百六十籌,書三百六十州名。
上曰:「古則繡衣抽簽以送之,卽此簿也。
」次第還安櫃中,奉置故處。
命善曰:「三月祥後,儀章當有變制之節,而其中,凡係九錫之類,卽受賜於皇朝者,勿論吉兇,初非我國所可擅改。
請自今爲始,一從本色,著爲式。
」從之。
○晝講。
2月9日 ○庚子,行酌獻禮于璿源殿,移奉肅廟禦眞于養志堂。
○副校理南鶴聞上疏,討鄭妻、金龜柱、洪樂任之罪,請寢襸妻特放之命。
又曰: 人主之寬仁、威罰,如春生、秋殺。
有罪者斷之,無罪者原之。
一弛一張,允合中和。
或宥或殺,無所苟且。
然後民情悅服,世道靖安。
方今元惡大憝,尙容假息,而支流餘裔,寔繁其徒。
臺閣謄傳之啓,殆成卷軸。
筵席論奏之際,勳費晷刻,閱歲爭持,究竟無期。
此誠我殿下審愼之至意,姑且含容,不欲遽斷。
而國體之虧損已多,群情之疑惑轉甚。
臣謂:亟令大臣及刑獄之臣,更加參覈,罪之重者、大者,則宜卽誅戮。
若有輕者、疑者,則亦所參酌疏釋,使反側者自安。
何必日傳故紙,徒事玩愒爲哉?至於乙未五月榜十二人,敢與賊晦,暗相紏結,使聖上,多貽困惱。
論厥情狀,萬戮猶輕。
不幸主試者,徑先物故,究問無路。
則惟彼十二人,長在人鬼之關,不生不減而已。
臺端請鞫,在法當然,而對證覈實,旣無其階,則無寧置而不論,使作聖世之一棄物,顧何足斷斷相持也?嗚呼!言路之閟塞,實爲今日之大患。
帝舜,大聖也,尙有籲咈之美。
唐宗,中主也,能恢容直之量。
顧今上自君德,下及時政,其果無一失之可攻,一事之可言而然歟?是何寥寥寂寂,無一人出位論事者乎?或以謂:『新化淸明,袞職無闕,固不容指的擬議。
』此乃將美之言,實非愛君之忠也。
雖以近日事言之,坤殿誕日庭候及遭制奉慰時,殿下輒以無情之事,嚴責喉司,傳敎一下,滿庭駭惑。
重宰違牌,豈有他意?而遽令置對,記注倩寫,雖或慢忽,而至命立庭。
此數者,俱是過中之擧也。
蓋我殿下,天姿卓越,或不無過高之病;聖學貫透,而間多有太察之失。
區區愚悃,以殿下不如堯、舜爲恥。
雖一二微細之過,若爲聖德之累,則豈不可惜乎?繼自今,凡於發號施令之際,必須愼思、詳度,無緻事過而悔生焉。
方今府庫虛竭,財用耗縮,一歲之經費,尙患不敷,則水旱緩急之費,從何責辦乎?殿下每嘗軫念于上,廷臣亦多講究于下,而生財捄弊之道,亦無長策,豈不可憂乎?傳曰:『節用而愛民』聖人以此四字,爲生財之大道者,其言約,而其義大矣。
近年以來,營建繕修,工設浩繁,皆是殿下不獲已之擧,非爲遊觀宴樂之所。
而登馮之響,連月不止。
土木之功,逐歲斯興。
赴役之民,棄其本業。
供億之費,殆難勝計。
許多營作之中,亦豈無不急之搆、無名之築乎?臣謂凡諸不急之役,一切革罷。
一以軫重財之方,一以光崇儉之德可也。
嗚呼!人才之不興,莫甚於近日。
殿下深以爲憂,至發於歲首綸音。
臣每誦古人才不借於異代之語,竊自謂:『天之生才,旣無古今之異,則豈獨於今世,閼而不出乎?』蓋有之矣,而用之未盡其才,則此何異於執策而歎曰:『天下無良馬也?』惟我國家,專以科目選士,故自昔名卿、碩輔,皆從白戰中進身,而草野窮經之士、巖穴抱奇之人,不能決科出世,則亦白首無名,甘與草木同腐而已。
取士之路,若是不廣,而比年以來,科弊百出,士趨日非,識者寒心,固已久矣。
何幸大明中天,百度惟新,場圍肅嚴,而赴擧者絶僥倖之望,黜陟公正,而掌試者勵鑑別之明,宜其才雋滿朝,吉髦登廷,而仄聽數歲,尙無聞焉。
臣不知,許多榜額,曾無一才可取而然乎?是必用之不盡其才。
故才無可以得聞也。
朝家用人之法,或以地勢、或以門閥,苟無地勢、門閥之可稱者,則雖才德兼有者,淸官顯秩,不得輕授,而至若外官,初無門閥之可論,惟資歷之相當,則又何爲靳,而不授乎?在昔皇朝設科取士,多令出補,以試其牧民之才,然後陞而用之。
此是量才授任之美規。
而我朝官方,則重內而輕外,跡廁三司者,以外補爲恥,冗官、散職屢典州牧,故朝典籍、暮縣監之諺,至今尙傳矣。
近年以來,蔭路漸廣,文窠太窄,淸班邇列之臣,皆以出外爲榮。
遐鄕無勢之類,或多終身不得者。
旣不授淸顯之官,又不畀芻牧之任,則顧彼績文而力學,百戰一捷者,其將爲何,而勤苦如此?殿下嚴科場、正士風,必得其才之聖念,亦安在哉?目今,三館參上與參下,無慮以百數。
而寒餓、凍餒,不保朝夕者,蓋十居八九矣。
疏滯振淹,正爲方今先務。
而通變之道,隻在乎諸道州縣,防禦邊地外,其餘武蔭之窠,一倂與文官,通融除補,一爲試才之方,一軫疏滯之道,則豈不兩宜乎?或以爲:『今若除出蔭窠,使文臣,參互備擬,則積年勤仕之人,必多滯鬱之歎。
』此則有不然者。
夫勞精弊神,勤成百藝,老於場圍,困以得之之後,坎軻沈頓,才不得一展,志不得一伸。
則其冤鬱之氣,足幹天和,豈可與蔭官積仕者比也?若論治民之才,則蔭官豈必盡賢於文臣,文臣亦豈盡讓於蔭官乎?惟願殿下,以臣此議,下詢廊廟,斷以行之,以實求才之聖心焉。
嗚呼!朝廷,爲四方之標準,敎化成於上,風俗敦於下。
傳曰:『上老老而民興孝。
』斯豈非聖王躬導之義歟?廼者校理臣樸在源爲養其親,陳情乞郡,而秉銓之臣,以無前例之可據,格其請而不施。
噫!彼在源之弟,旣在幾邑,得以便養,則在源之又求外除。
雖似無義,而人子事親,各欲自盡其情。
儒臣乞郡,亦是聖朝美事。
則事例有無,顧何較計於其間也?此雖細事,實有歉於成敎化,而敦風俗之道,臣竊惜之。
臣愚衷所激,不自量分,妄效一得之見。
伏乞聖明,俯垂諒察,若有可採者,不以人廢言,則國事幸甚。
批曰:「思聞讜言,言者不來,愧予有訑訑之色,爾章若是無隱,良庸嘉之。
臺啓之尙未允從者,豈有私意於彼也?其他傳啓中:『罪輕者參酌疏釋雲雲。
』儘有意見,依施。
乙未榜事,尙今靳允,予意亦以覈實之無路也。
厥啓之停,在臺閣非可以裁擇者矣。
所陳袞闕,予所省檢,而瞿然者,當思加勉。
年來慈慶、奉謨之營建,皆有所重。
雖出於不獲已,言固是矣,曷不體念?文官疏滯事,下廟堂稟處。
尾陳樸在源事,外面雖然,下該曹,使之覆奏,則其所據例可否,似無不可矣。
」 2月10日 ○辛醜,詣璿源殿,親審修改之役。
敎筵臣曰:「先朝曾於璿源殿修改時,限訖役親審,露坐飭監蕫諸臣,所重在焉故也。
予小子,敢不體先王之志乎?」 ○擧京外孝烈褒旌之典。
上敎筵臣曰:「先大王倦勤之年,尙以孝烈議定事,自朝至夜,諄諄不已。
而自予嗣服,昨年孝烈別單,尙未抄出,卽此一事,已不勝愧忸也。
」命大臣、禮堂,持別單入侍,歷詢褒奬當否。
乃敎曰:「以宗臣能盡子職,以武弁善養父志者,故全恩君墩、兵使具鼎煥是也。
墩贈諡,鼎煥贈職。
」其餘京外孝烈,旌復有差。
2月11日 ○壬寅,詣璿源殿,親審修改之役。
○輪對。
○以鄭弘淳爲議政府右參贊。
2月12日 ○癸卯,親臨文臣製述。
居首副正字李家煥陞六品。
2月13日 ○甲辰,詣璿源殿,親審修改之役。
○敎曰:「觀東伯狀啓,囕死、瀹死,若是夥然,誠極憫惻。
此後着意登聞,一此不懈,以副宵旰思聞四方水旱之意。
近來諸道此等狀啓,頗皆稀闊,豈於方內,果無水旱盜賊諸凡病民之事,而然乎?其令備局申飭。
」 2月14日 ○乙巳,詣璿源殿,親審修改之役。
○召見承文正字李家煥。
上曰:「向者對策已其該洽,而日昨試券,可謂近來無此作,良可嘉尙。
今日借汝前席,須罄素蘊。
夫維州之納與不納,是非得失,爾果如何看得?」家煥曰:「《朱子綱目》書司馬光及胡氏之斷,皆有次序,朱子之意,亦可知矣。
」上曰:「朱子之意,非右胡氏,而左司馬光。
以世代先後,記載之序如此矣。
」家煥曰:「聖敎至當。
而臣意,則蓋以德裕爲優矣。
」上曰:「德裕之矯旨受降,亦有以爲非者何如?」家煥曰:「大夫出疆,利國家,專之可也。
不可以此爲非也。
」上曰:「吐蕃之部落,起自何時乎?」家煥曰:「未知起自何時,而與吐谷渾相近,蓋是四羌也。
」上曰:「禹貢曰:『島夷皮服。
』當其時也,日月所照,霜露所墜,皆入聖化。
以敎化之所及,言疆理之遠近,則五服之外,雖又有五服可也。
而反不如後世幅員之大、率服之遠。
且島夷,地近而猶襲皮服,衣、文物,尙不及焉何也?」家煥曰:「堯、舜聲敎,則訖四海,而疆理止五服。
若夷狄,則以不治治之。
而後世,則窮兵黷武,極其力之所至,而冠帶之也。
」上曰:「夷狄之入中國,蓋自何時乎?」家煥曰:「自漢武帝呼韓邪款塞之時。
已有入中國之漸矣。
」上曰:「呼韓邪款塞之後,已有亂華之漸,而夷狄之入中國,蓋自劉淵始也。
」家煥曰:「然。
」上曰:「元魏諸君中,最賢者誰也?」家煥曰:「孝文最賢。
」上曰:「古者姓氏之法,蓋欲其別其族,而傳其世也。
元魏雖曰:『夷狄。
』改姓,抑何故也?」家煥曰:「元魏改姓,夷狄無識之緻也。
」上曰:「歷代官制,周官彬彬,無容議爲。
漢、唐、宋、明官制各異,何代爲是?」家煥曰:「周則六官燦然,漢則九卿切於實事,唐則倣周官爲六官,而相職紊亂,頭腦非矣。
宋則熙寧改官制以前,半是虛銜,名實紊亂,熙寧以後,名實雖正,槪用小人,無足論矣。
明則內、外互相維持,法非不美,而居官者不能殿布矣。
」上曰:「大抵大官之重,非他官之比。
而唐時大臣,有兼節度使,此亦官制之紊亂也。
宋則同平章事、同中書門下省,皆以相臣兼之,亦或兼吏部尙書,或轉爲僕射。
且太師、太傅之職,亦爲虛銜。
如楊戩、童貫之類,雖不稱官,至於二十餘人之多。
明時胡惟庸以後,閣臣兼太學士,相職亦紊矣。
我國官制,亦無異此。
大臣統百官,然後名實可正,而備邊司出,而政府作一空衙,提調設六曹不能自主,賓對行而常參便歸虛文。
我朝官制,亦無足言也。
」家煥曰:「國朝官制,若修學,則最近於周官之制也。
」上曰:「李德裕有罪,則斥之可也,而降爲司戶,亦豈非官方之乖舛乎?」家煥曰:「誠如聖敎。
」上曰:「宋時節度使,亦虛卸乎?」家煥曰:「然。
」上曰:「文天祥欲復設藩鎭,果可有益乎?」家煥曰:「宋、明皆於敗局之後,欲復藩鎭,事已去矣,無益也。
」上曰:「唐則藩鎭爲痼弊,宋則去之而亦有弊何也?」家煥曰:「惟在駕禦之得宜也。
」上曰:「漢則封建而有七國之亂,唐有藩鎭,而至於魏博不能管領。
宋則又不如兩代。
尙論千古,似無良法,而無良法三字,非識者之言法。
何如,則久而無弊歟?」家煥曰:「自古及今,法久而無弊者,未之有也。
」上曰:「新州非遠地,何以有荊棘之說乎?」家煥曰:「荊棘,非謂眞箇有荊棘,隻言大臣久不竄逐矣。
」上曰:「洛陽,天下之中,四方朝貢,道裡均適,豈非商王可都之地?而成周以後,則漢、唐及宋,或都關中,或都汴京,更無都於洛陽者何也?」家煥曰:「周時則內有升平之治,外無兵革之患,故都於洛陽,控制四方,享國長久。
而漢、唐以後,雖欲都洛陽,地勢平廣,無阻山、帶河之險,脫有兵革,無以備禦,故勢不得不取四塞之地也。
」上曰:「冀州,卽天下之極北,而帝堯都之。
冀州地勢之形便何如,而且畿內地方,延袤不甚廣大何也?」家煥曰:「冀州之說,先儒或有論之,而朱子亦以爲:『冀州之外,又有如冀州之地』雲,然則冀州似不爲極北也。
」上曰:「以輿誌言,則冀州當屬何境耶?」家煥曰:「在唐則太原也,在宋則安南也。
以今言之,則山西省是也。
所謂幽州亦在冀州之境矣。
」上曰:「漢、唐、宋、明之幅員,何時爲廣乎?」家煥曰:「漢則北至朔方、南抵交趾、西盡燉煌、東置四郡。
唐則北方如漢東南縮,西至河、湟,比漢時似相當。
明則失河套、安南,比諸漢、唐,似狹矣。
」上曰:「淸之幅員,與明何如?」家煥曰:「幅員如明,添之以三姓黑龍江,似廣於明之地方矣。
」上曰:「宋之幅員,何緣而縮乎?」家煥曰:「燕、雲十六州,爲石晉所割,安南、寧夏,亦皆失之,故自至漸縮矣。
」上曰:「宋袓以黃袍加身,而創業,初旣無用兵之可言,其後出師四方,輒至敗衂,何其兵力之不競如是耶?」家煥曰:「文法勝,故將帥不能展其才。
其後,割爲郡縣,不能以便宜行事故也。
」上曰:「宋之南渡後,全以四川支保,四川府庫之富饒,果何如?」家煥曰:「四川,可謂天下府庫之第一,而江南當次之矣。
」上曰:「唐之兵制,當最於歷代乎?」家煥曰:「府兵之法,未久變爲彍騎,彍騎變爲邊兵。
大抵府兵,有口分業田,故能有身庸、戶調、田租。
而府兵旣壞,民不土着,楊炎不得已合爲兩稅。
以此觀之,兵農一貫,而三代以後,終不能寓兵於農矣。
」上曰:「唐太宗卽英明之主。
貞觀之治,可謂極盛,藩鎭之設,亦應有條理,而傳不數世,便卽紊亂,抑何故也?其立國規模,比之宋朝,優劣何如?」家煥曰:「唐太宗英明立法固好,而制度不久隳廢,似由於家法不正。
故子孫不能世守而然矣。
宋朝立法,雖不如唐,而累世仁厚相傳。
至神宗變法,亦是一心爲民,非欲厲民。
家法若是其正,故子孫能世守,而不失矣。
」上曰:「一自宋宗變法,後世監戒。
雖不得不更張者,亦不敢生意,可勝歎哉?王安石淸苗法,雖不能無弊,而安石之法,亦豈無一可取乎?司馬光入相之日,都民加額想望如何,擔負如何,而汲汲更張,必限五日何也?」家煥曰:「安石雇役之法,先儒亦或有是之者,限日盡變,亦過矣。
」上曰:「象緯之法,亦頗曉解雲,然乎?」家煥曰:「此等事,臣尤空踈矣。
」上曰:「朞三百註,此是古曆法,似無差舛之理。
而三代以後至于今,曆法不一,分刻節候,各自不同何也?」家煥曰:「朞三百註,是古曆法也。
與今曆自不同,而臣未能詳知矣。
」上曰:「明時利瑪竇修正曆法,極其精妙。
瑪竇,以外國之人,何以獨解其妙處,亦果能到十分處,不復有差舛之慮否?」家煥曰:「利瑪竇之後,又有湯若望等修之,而亦非利瑪竇所自創。
西洋人,從古多有專門,互相傳授造曆,以儀器測之。
而儀器之度、分、秒,在天體,所差甚大。
西洋人已自言其久,則必差矣。
」上曰:「時有推遷,節有早晩,則曆法不一。
或天運星行,有古今之殊而然歟?」家煥曰:「有不合者,曆法之未精也。
天體則萬古如一矣。
」上曰:「以渾天儀言之,輪牙幹回,春、秋分之相合,無異符契。
天體之幹運,亦如許乎?」家煥曰:「渾儀以機輪運轉,乃人巧使然,非天體本然矣。
春、秋分自與天運合,乃輪牙踈密,使之然也。
」上曰:「三代以後,道學不明,後世始有學之名,有經學焉,有史學焉,百家衆技,莫不有學。
誠、正、修、齊之學,尙矣。
而至若歷涉古今,範圍天地,列代之治亂、興亡,前人之出處、事業,無不該貫,則此亦一道。
凡留意於學者,皆有所主,欲爲淹貫,則果用何道,而爾則用工以何爲主乎?」家煥曰:「臣本鹵莾,實無專攻之學,而大抵折節讀書,在家則孝於親,出身則事其君,人之當務也。
《記》曰:『記聞之學,不足以爲人師。
』博覽,似無益矣。
若天資聰明,自然淹貫者亦好,而終不如修身之爲要切。
古人有求放心,而記誦自倍者。
若屛絶諸念,惠心治之,亦似有強記之理矣。
」上曰:「此人該博,正好問難,承旨發端問之也。
」承旨李鎭衡曰:「常時有所疑訝者。
蓋中國,天下之都會,人物之府庫,而雖朝聘會同,無喧譁之聲。
我國則無論大小事,全以喧聒爲事,此何故也?」家煥曰:「風俗一成,則難變。
自唐堯至周千餘年,冀州猶有陶唐之風;我國慶尙道,至今有新羅務實遺風。
東方,自古素無紀綱,因成風俗,喧譁躁動,久而不變矣。
」鎭衡曰:「年前出疆時,見遼野千餘裡,盡是沃土。
瀋陽、山海關之間,若能修治,地利不可勝言,而全無溝洫,五穀不成。
如許大地,等閑棄置,未知其何意也。
」家煥曰:「貊地五穀不生,惟黍生之。
遼、貊錯壤,不務耕作,似已從古然矣。
」上曰:「遼近於貊,故五穀不生雲。
則關西亦近於遼,而居民務農,其故何在?」家煥曰:「此理則臣未敢曉也。
」上謂鎭衡曰:「問以經義也。
」鎭衡曰:「堯典日中,星鳥、星虛等星,皆南方之星也。
四方皆有星,而每拈南方之星,而言之者何也?」家煥曰:「蓋衆星,皆拱於北辰,而北方之星,隱而不見。
故凡言星辰,必指南方之星者,此也。
」鎭衡曰:「《周易》《乾卦》有曰:『夕惕若』君子惕若之時,自朝至暮,無非惕若之時。
必拈夕字而言之者何也?」家煥曰:「《易》不可以典要。
然以其下卦之終,故謂之夕。
以其嚮晦宴息,志氣易惰,故必須惕也。
」上曰:「嚮晦宴息雲者,與夜寐之意相反。
若於嚮晦之時,卽爲宴息,則豈無怠惰之慮乎?」家煥曰:「嚮晦,非必謂向夕,凡自昏黑以後,似皆向晦矣。
君子,莊敬日強,安肆日怠。
天君,爲百體之主,若能立心莊敬,則夙興夜寐,自不爲勞,若纔放肆,則便歸怠惰,非但爲志氣之害,亦爲血氣之周也。
」 2月15日 ○丙午,親行望祭于敎明殿,展拜徽寧殿。
○詣璿源殿,親審修改之役。
2月16日 ○丁未,詣璿源殿,親審修改之役。
2月17日 ○戊申,璿源殿修改工訖。
上詣養志堂,奉肅廟禦眞,還安于第一室。
賞監蕫諸臣。
2月18日 ○己酉,禦仁政殿,行到記儒生講、製,製居首李顯道直赴殿試,講無純通,赴會試。
○四學儒生兪彥溥等上疏曰: 四賢祠卽尹志述之所辦也。
志述之秉義立節,忘身報國者,又不下於彼四賢矣。
是以在昔先大王特嘉其節,亟許陞配。
中間一黜,不幸爲兇徒醜正之柄欛者,迄于今五十年。
此臣等所以縷縷於黈纊之下,而不知止者也。
志述之當日樹立,卓然如彼。
雖無前日躋配之事,允合聖朝竝祀之典。
況且先朝已行之擧,則實爲殿下繼述之美。
伏願聖明,特許復配。
召見疏頭及製疏金德行,問德行曰:「景廟在宥之時,爾敢爲此乎?敢爲則爲之,如其不敢,敢爲於今日乎?」德行等起而對曰:「今而後得聞聖人之精義。
」又敎曰:「自予禦極之後,非不留意於扶植世道。
而蓋所謂配享者,合天心、順公議,然後可也。
事或涉於可東、可西,而隻憑儒疏,一切聽之,則後弊難杜矣。
四賢祠,皆以太學生殉節,故享於太學。
而至於尹志述,先王朝贈職、入享,雖出盛德事。
配享一節,其時諸臣建白,太涉過當,故先朝隻存贈職,享則還黜。
此是至當之處分。
到今,固不可輕易議到。
且此人,論以土氣,則猶有可觀之節,而若論義理,則殊未知稱當也。
況以此事,有先大王受敎,揭闆於四賢祠。
爾等旣知有受敎,則又安敢請配享乎?」德行等曰:「臣等但知尹志述氣節之可尙,未見先大王揭闆之受敎,故敢有疏陳。
今承聖敎,萬萬惶悚。
」命持入四賢祠揭闆受敎,命大司成示之。
德行等曰:「今見受敎,臣等自知妄率之罪矣。
」 2月19日 ○庚戌,晝講。
2月20日 ○辛亥,次對。
領議政金尙喆啓言:「全羅監司鄭元始狀啓,條列各邑弊瘼。
其一,沿邑稅穀之晩發臭載,專由於京船漸少。
左沿亦依右沿例,請設置漕倉,定差員領納也。
更爲商確稟處爲宜。
其一,本道舊還最久條十一萬五千石,太半指徵無處,請詳査變通也。
諸道皆有此弊,有難獨許於本道。
其一,各宮房、各軍門、內司屯結,雖川浦陳荒處,不許査免,民不堪稅。
一依民結例,分災實收捧也。
請嚴飭各軍門、諸宮房。
」竝從之。
○以蔡濟恭爲弘文館提學。
2月21日 ○壬子,親鞫洪樂任,特釋之。
兩司屢啓請鞫樂任,而上久不從。
是日敎曰:「儒臣疏中,有臺啓中,輕者、疑者疏釋之論,此政合予意也。
若論其疑者,卽洪樂任首也。
雖曰,屢出於賊招,而尙不一問於渠,則何以知眞贗與否?是以,前後諸逆,旣皆親問。
又捧結案後用法者,卽不欲使一人抱幽枉,一人漏王章也。
若欲分別,何拘小不忍也?旣稟慈宮,洪樂任,令王府,卽爲拿來。
」拿來後,金吾以聞。
上禦肅章門,謂大臣曰:「今者此擧,雖出於不得已,而是時惠慶宮當作何抱?事之?昧者,不可不一問,而心有所不忍,至今未果。
從容思之,若不親問,則眞贗莫卞。
眞贗莫卞,則常在人鬼關頭矣。
予以此意,告于慈宮。
則慈宮亦以爲然。
今日之擧,良以此也。
」領議政金尙喆等曰:「承此下敎不覺感淚之自零也。
罪人之不可不一問,誠如聖敎矣。
」上曰:「奉朝賀,亦入城胥命乎否也?」都承旨洪國榮曰:「聞都事之言,奉朝賀亦隨其子,而馳來,未及入城雲矣。
」上顧大臣曰:「樂任則與麟、謙諸賊,地處大有異焉。
求之天理,參以人情,決無是理也。
」尙喆等曰:「以渠地處,恐無是理,今日親問,可決其眞贗也。
」及樂任拿入,上揮涕曰:「此何事也?慘不忍見矣。
問郞下去,先言此意也。
」問郞沈豐之還奏曰:「罪人自言:『不肖無狀,萬死無惜』雲矣。
」乃問樂任曰:「汝以王室舅親,家世受恩,亦已罔極。
則抑何心術,符同悖叔,嗾出妖雲,至發於鞫庭之招乎?是其罪比諸他人,尤合萬死。
況且相吉輩,窮兇極惡之兇謀,至於挾匕犯上,謀議推戴。
而汝之姓名,又出此招,顧其罪當如何也?國家非不知劃卽鞫問,而尙此隱忍者,意亦有在也。
其勿隱諱,從實直告。
」讀諭問目訖。
敎曰:「今日,卽渠人鬼關頭。
使之收拾精神,詳細納供也。
」樂任供曰:「臣於一縷未絶之前,有此下問,聖恩罔極,臣敢不罄竭以告乎?臣之父子,救死不贍,朝廷凡事,初不敢與聞。
況臣爲人踈拙,素無親知,則雲賊何以相知乎?誠以臣之兩兄,積忤厚謙,將成讎隙。
故臣不得已往訪厚謙,則雲賊在其座,與之接話。
自是雲賊數相來訪,臣亦以雲賊之親昵厚謙,故善待之矣。
乙未科坼名後,雲賊忽來見臣而坐。
適有客,雲賊始有囁嚅狀,終起立牕外,出袖中一簡,招臣示之。
滿紙辭意,皆是鑿空黨私之說。
臣責之曰:『以子地處,敢論人乎?』雲賊耽視臣而去。
及徐有寧之疏出,而翔雲不復爲論人之計,其後,翔雲投呈兇疏,遂卽書送八條於臣,而八條各書一二字、或三四字。
別以一紙,備書勿用外戚之說,似以語屬臣家,而詳悉也。
臣固已疑怪於心矣。
其後,得見全本。
則雖以臣之無識,亦知其爲兇慘之疏,作書養厚,言雲賊之妖惡兇慘,勸其疏請拿鞫。
此事養厚之兄象厚,亦知之矣。
臣以翔雲書,欲爲他日證據之資,深藏囊中,以至于今,紙皆生毛。
若蒙下覽,則可以一見決矣。
」問汝與象厚對質,則能不屈乎?供曰:「對質則必不屈矣。
天日在上,豈敢一毫欺罔乎?至若相吉,臣初不識其面目,啓能之家,亦未嘗往來。
則渠輩兇謀,有何參涉之理乎?自臣叔伏法之後,兇徒輩以臣家爲廢族,而輒以兇慘之事,拖引臣家。
然臣之父子,若有一毫不忠於國家,則萬死無惜矣。
以何心腸,參涉相吉之兇謀乎?且臣叔旣犯王章,雖臣父子,但中夜悲歎而已。
豈敢以臣叔之故,萠怨國之心乎?抑臣有二大罪焉。
一則與翔雲相親也。
一則臣不幸爲廢族,出於逆吉之招也。
此皆臣之罪矣。
臣之父子,若非禽獸,則不悖我殿下,而顧反與相吉、弘燮輩,同參兇謀乎?殿下,天地於臣,父母於臣。
臣至今生存,皆殿下恩,則今豈敢一毫欺隱乎?」供畢,上顧尙喆曰:「所供,節節有條理矣。
上款,以生存之象厚爲證。
下款,亦皆有據,斷無他意,今不必更問也。
」尙喆曰:「所供俱有條理,且其援引生存之象厚者,亦足爲證左矣。
」上命三司、諸臣進前,涕泣下敎曰:「予以孤露餘生,所依唯慈宮,而自去秋以後,慈宮飮啖全卻,涕淚度日,常以不得面訣奉朝賀之生前,爲至痛。
每承此敎,予心當如何?臺啓發已經年,其在重國法之道,不可命停。
亦不欲見其景像,至今靳允矣。
今日不得已有此擧指,而所供旣皆明白,別無更問之端,故今將特放。
自此以後,慈宮復有見奉朝賀之日,予亦有拜慈宮之顔。
今日處分,允合於天理人情,於隄防,可謂益固,而無所損矣。
」尙喆等曰:「渠供旣甚明白,聖敎又如是懇惻。
則在廷諸臣,孰不感泣乎?」敎曰:「今者,執法之所請,卽拿鞫而論以王章,亦不可使人在於?昧之科、人鬼之關。
故百爾思之,則他人猶不可若此,況奉朝賀之子,慈宮之至親乎?予於登極以後,不幸而遭時艱難,兇逆輩出。
除非耳目所親見聞者,則皆設鞫盤問。
必也得情,而後用法者,誠以不妄殺爲念而然也。
麟漢罪關宗社,固難容貸,而始猶薄竄於近地,及至淵疏上,而輅書出,則不得已圍之島,而賜之死。
非恕渠罪也,乃重人命也,待眞贓也。
今日,樂任之親問,焉可已也?謄傳拿鞫之故紙,亦已經年,而始焉不忍,中焉惻傷,今乃大覺其不然者。
嗚呼!樂任事,雖屢出於賊招。
究其本也,似有似無似是似非。
若下一次親問,則雖有所犯,何以伸法。
若無是事,亦豈不冤悶乎!予於定省之暇,以此意,陳稟于慈宮。
則慈敎亦以爲然。
所以登捕者,良以此也。
今聞所供,一則雲疏參涉事,而節節有條理,至以生存之象厚爲證左。
二則推戴同謀事,而斷斷無他意。
所引亦皆近似,非徒其言有理,其情可知。
況其地處,與麟漢、厚謙絶異者乎?求之天理、人心,實無是理,雖有疑似之跡,原其心可也。
況初無是事乎?噫!予以孤露餘生,尙今爲命,卽慈宮也。
慈宮,自去秋以後,食飮全卻,涕淚常流,每一仰瞻,心肝如焚。
嗚呼!慈宮所以如此者,卽以不見奉朝賀之面而然也。
非徒不見,將不得面訣於其生前也。
夫天下無不是底父母。
則慈宮之心如此,予雖如常起居,強作言笑,亦豈安於心乎?中夜,每自謂曰:『慈宮之所以支保者,亦惟予在也。
予不能以一事、半事,悅慈宮之意,而徒傷慈宮之心。
眞所謂「無樂爲君。
」正爲此也。
』斷斷此心,屋漏所知,而在廷諸臣,亦豈盡知乎?當初,予意一欲親問樂任,以判黑白。
所以趑趄者,亦以當此時也,慈宮之心,尤難爲懷故也。
日昨乘間,從容導達,則慈宮泣請予曰:『吾有吾父且兄弟同氣也。
豈欲使主上,有此不得已之擧?而非此擧,亦無以卞吾父徹天極地之冤。
須卽一問樂任,果有罪,雖誅戮,吾無悔恨也。
若無實事,則餘可有見老父之日。
在國家法紀,少無損焉。
在朝廷隄防,不甚關焉。
』小子泣涕承敎,有此親問之擧。
樂任果脫空矣,非但伸其幽枉,予將有拜慈宮之顔。
洪樂任特爲放送。
嗚呼!予之初意,豈料樂任之無事?今幸白放,是亦慈宮悲苦之心所感而然也。
大抵此事旣不關係於麟賊處分,又不幹涉於啓能謀議。
則奉朝賀將有見慈宮之日矣。
」上曰:「奉朝賀已入來乎?」洪國榮對曰:「方胥命於闕下雲矣。
」上曰:「遣史官,諭奉朝賀入對於惠慶宮。
」史官還奏曰:「奉朝賀以爲:『臣子之特蒙放釋,實出聖上如天之恩。
惶感之極,不知所達,而第臣地處,萬無復入脩門之望。
史官來宣召命,而不得趨進,尤切悚蹙之忱。
』」史官凡三往返,而鳳漢終不入來。
上敎曰:「卿若不入,則予將親臨同入,此豈卿臣分之所安乎?」於是,鳳漢入侍。
上握手,流涕曰:「卿家不幸,夫復何言。
而今日見卿,予懷難抑也。
」鳳漢亦涕泣,稱謝。
上命國榮,讀傳敎於帳殿,使侍衛皆聽。
上謂尙喆等曰:「相箚宜卽賜批。
而日前卿等進《續明義錄》箚,尙不賜批者,以此事有所商量故也。
大抵奉朝賀之終不得一番入對於慈宮,是行不得之事。
而若不如是處分,亦不無隄防漸解之慮。
今則與討麟賊之義理,判爲兩叚,而義理益明,隄防益嚴矣。
」尙喆等曰:「聖敎誠然,而今日處分,當載《續明義錄》之末,然後可使一世曉然也。
」上曰:「可。
」又命度支,購給洪鳳漢京第。
○以鄭尙淳,爲京畿觀察使。
2月22日 ○癸醜,召見江華禦史沈念祖。
念祖承命,反閱江都內、外庫,至是復命。
書啓曰: 其一,本府會外各穀,與軍餉名色自別,不可混同歛散。
且於開閉出納之際,不無夤緣爲奸之弊。
自今以後,別置一庫,俾各典守,以爲重軍餉、嚴防限之意。
其二,本府司倉,有嶺營來別會耗米代添餉錢,隨捧積置。
六七年來,至於六千八百五十餘兩。
年年添加,以本色空留庫中。
便作不殖之貨,所失旣多,而非當初請得添餉之意。
島中,元無貿米之處,遠貿海外,亦不無臭載之慮。
又欲分給民人,使之貿納,則於其不願,未可勒授。
且自今年,又將有湖南耗米代錢一千兩之每年來到者,則空然捧置,終難添餉。
若欲歛散生殖,則必啓島民無窮之弊,莫如買置屯田。
收其所出,添入元餉。
則屯田,有歲出之穀。
軍餉,有歲增之耗。
兩條生殖,可爲萬全之利。
而十二鎭堡,皆處浦邊築堰之地。
如欲買屯,則又莫如此地。
若以此錢,每鎭劃給一千兩,許買屯田。
仍令土卒,耕食納稅,則小不下五十餘石。
使之定式作米,添餉本鎭。
待其列鎭餉米之足,移入本府,則本府無年年貿米之難。
邊將有添耗措手之利。
土卒亦皆有安業樂生之望。
一擧而衆便,可收久遠之效。
其三,本府自丙寅,改築石城,而每年三百步,分年繼築。
故適當繼築之處,則雖閑漫之地,基址稍完者,亦必毀而改之。
如非繼築之限,則雖要害之處,崩城敗堞,置而不補。
且沿江暗門之門隻完全者,隻是三處,而其餘一處,初不設門扇。
一處,癸卯潦水漂失,而至今不改。
三處擧皆腐傷脫落,保障之備、重門之禦,可謂太踈。
自今,不必繼築石城,隨毀補築,分其緩急,以爲先後,而畢補之後,始用築石之法,則可免此弊。
而八處暗門之繕修,尤當先於補築。
其四,統禦使合設於本府事也。
〈詳見下編〉其五,本府戶南庫綿布,久不改色,則終歸腐傷,甚是可惜。
本府所管各鎭卒,自均廳所給,爲八十四同。
有閏則爲九十一同。
鎭卒之裹糧上京,待候受來,極爲有弊。
以鎭卒而受京司,必得短劣不用者。
今若以戶南庫綿布,依均廳例,出給鎭卒。
其代則以海西附近邑綿布,移納江都,代充本庫。
本庫八九十同,年年輪回改色,則可無腐傷之慮。
至於鎭卒,亦無上項之弊。
於此於彼,實爲方便。
其六,禦庫醬改色之法,曾因民結分給之有弊,變爲自官廳改色,而每不遵用,陳久味變,終於無用。
禦供重需事面未安。
至於緩急之需,亦復如何?蓋其陳傷之弊,專出於甕數之太多。
一百十二甕,每年雖改,十甕亦不免有十年陳久者。
必也減其甕數,近其年條,然後可無此弊,本府官廳應用之醬,不下三四十甕。
今若盡棄不用之甕,改沈其代。
減其元數,定以九十甕恒留。
以六十甕,每年所沈三十甕,翼年自官廳換色。
收用都數六十甕,陳不過二年,可以常新,不至變味。
以此成節目遵行,似合便宜。
其餘,久勤復舊事也、忠臣錄後事也、別庫鋪陳事也、糴穀改量事也、軍器修改事也、大砲試放事也、會外穀別置事也、湖西米事也。
2月24日 ○乙卯,次對。
領議政金尙喆啓言:「京畿水使洪秀輔狀啓:『以戊寅貸來平安兵營錢二千兩,散債取殖,二十年來,今爲鬼錄,民不堪徵。
自今革罷,依三南兵營劃給取耗,以充其代』爲言。
債錢請依狀蕩減,以江都餉米二千石,移劃取耗,使之充代。
」從之。
○命實錄廳諸臣二品以上,曰知實錄事、同知實錄事,三品以下,實錄修撰、編修等官,隨品啓下,著爲式。
前此,以實錄春秋爲官銜。
敎曰:「實錄,史名;春秋,又史名。
官制則鹵莽;官名則架疊。
」仍有是命。
○命動駕侵夜,攔後槍劎軍,依挾輦軍例懸燈,著爲式。
○以沈豐之爲議政府檢詳。
○諭設賑諸道道臣曰:「荒政,有國所重。
誠以飢民之轉窮回蘇,係此一擧故也。
豈非大可敬愼者歟?方今,四道諸邑,多設賑之處,凡在分憂之責者,果皆體予宵旰之念,悉心賙賑,俾無一民之捐瘠乎?噫!昨歲夏秋,始旱終澇,穡事告歉,民皆顑頷。
今則春序將半,民食愈艱。
噫!彼疲癃,纔經瘡痍,猶所恃以仰哺者,惟在賑政。
言念蔀屋,恫若在己,其於白給乾糧,分俵還穀之際,苟能十分董察,另加着意,則虛實庶無相蒙之弊,而否則實澤未究,民困自如矣。
甚非委寄百裡之意也。
咨爾方伯、守令,尙其念予此意,勉哉勉哉!嗚呼!惟予不穀,德未孚而化未臻,雨暘燠寒,不以其時,使黔黎不獲樂歲之飽,反緻塡壑之歎。
每一反省,寧欲無吪。
意欲遍遣禦史,看審賑事,而猶慮夫冠蓋道路,徒貽民害,迄此未能。
而近見諸道設賑狀本,其鶉結匍匐之狀,如在目中。
古人所謂,不遑寧處之說,政是予憂民生之心也。
耿耿之甚,不憚煩複,呼燭申諭,玆敷十行。
其須益加誠心賙濟,以副予此意。
」 2月25日 ○丙辰,議定,貞聖王後追上徽號曰:『端穆章和』,王大妃加上尊號曰:『莊僖』,惠慶宮尊號曰:『孝康。
』 ○賓廳會圈。
英廟配享功臣,以領議政崔奎瑞、左議政閔鎭遠、左議政趙文命、領議政金在魯九點啓。
敎曰:「此是莫重莫大之事,果無取捨之嫌乎?卿等深加思之,無使楊萬裡專美於有宋也。
」時、原任大臣請對。
上召見曰:「會圈旣出於公議,則不必自上有所可否於其間。
而俄者,無使楊萬裡專美之敎,予適有思而發矣。
故相臣金昌集決策之大義、殉身之危忠,實合於先大王廟庭之配食。
而所以疑難者,特以未及逮事於先朝故也。
此則有不然者。
故重臣閔鎭厚雖未及逮事,而亦入配享。
則此又近例之可以旁照者也。
」尙喆等曰:「今承下敎,果有近例之旁照。
臣等難免昏錯之失矣。
」上曰:「大臣請對,旣有所奏,而少異常格。
其宜詢問可否。
故領議政金昌集配享英廟廟庭當否,收議於來會大臣及六卿、三司、館閣堂上、政府西壁諸臣以聞。
」領議政金尙喆等議曰:「臣等已於筵中,有所陳達。
故相臣之爲先王一死,實合配食於先大王廟庭,而以其有異常格,初未及抄啓矣。
旣有故重臣閔鎭厚旁照之例,今於俯詢之下,豈有他議?」兵曹判書李徽之議曰:「故領議政金昌集,旣有定策之功,配享先大王廟庭,允合情禮。
雖或有未及逮事之論,此不可以常例言。
且不無旁照之近例,則聖敎之下,無容更議。
」刑曹判書蔡濟恭議曰:「辛醜定策之臣配食廟庭,情文當然,而且有故閔判書鎭厚已行之例。
所下傳敎,至爲允當,無容更議。
」工曹判書洪樂性議曰:「故領議政金昌集定策之功,宜有配食於先大王廟庭之禮,而以未及逮事,不無趑趄之論。
今伏承聖敎,允合情禮,無容更議。
」右參贊黃景源議曰:「忠獻公定策之功,安可不配食於先王廟庭乎?逮事與否,非所可論。
臣以爲配享廟庭,合於典禮也。
」禮曹判書李景祐議曰:「故領議政金昌集,旣有定策之功,配食廟庭,實合情文。
而雖以事例,初不抄啓,旣有故判書閔鎭厚配享之例,今下傳敎,至爲允當,無容更議。
」大提學徐命膺議曰:「當初以故相臣金昌集,爲定策立殣,允宜配享也。
與大臣相議,停當於抄啓矣。
有以未逮事人配享,非自下徑先擧行爲言者,故不敢擅決,而心甚惜之。
今伏承下敎,誠爲允當。
且有故判書閔鎭厚已然之例,豈有他議?」戶曹判書具允鈺議曰:「故相臣殉身爲國之忠,實合於先大王廟庭配享之列,不可以未逮事爲拘。
特敎詢問之下,臣無容更議。
」吏曹判書金鍾秀議曰:「故相臣金昌集之配食先大王廟庭。
以功以節,允葉情禮。
便成國人之通論,而惟是未逮事之臣,配食廟庭,考之前例,旣無可據,則終非在下者所敢輕議。
惟在聖上深思博考而處之。
」大司憲尹東暹議曰:「故領議政金昌集定策殉身之功,允合配食於先大王廟庭。
如以未能逮事爲疑,則故判書閔鎭厚故事,爲可援之例。
所下傳敎,無容更議。
」大司諫徐有防議曰:「故相臣金昌集決策之大義,殉身之危忠,雖未及逮事於先朝登極之後,而考之近例,亦有可以旁照者。
則今此俯詢之下,無容更議。
」應敎林蓍喆議曰:「故相旣有決策之功,則逮事與否,無容更議。
」敎曰:「故相金昌集事,有不可已者,而又有可據之例,所以詢問者此也。
大臣雖曰:『有特敎配侑之例』雲,而六卿、三司,旣已來會,就初別單會圈以入。
」仍敎吏曹判書金鍾秀曰:「宋臣張魏公以有功於孝宗時逮策事,有配庭之論。
而其時諸議,以事在異朝,有可否之說。
獨楊萬裡以爲:『此人旣有建策之功。
則雖在異朝,其爲配庭,未有不可』雲雲。
此事,雖與故相臣事,煞有殊焉,而足可以援例矣。
況有我朝近例之可據者乎?」鍾秀曰:「聖敎誠至當矣。
且故相臣樹立卓然,與一絲扶鼎之功,不可同日而語矣。
」賓廳會圈。
十點領議政金昌集,九點領議政崔奎瑞、左議政閔鎭遠、左議政趙文命、領議政金在魯。
○敎曰:「當此,法紀解弛之時,所謂閭家之奪入、借入、貰入、白文、斜文賣買等種種許多弊端,難保其必無。
閭家此等之弊,在先朝,嘗所痛禁,而都民賴以奠厥居。
到今以申飭之已久,雖芧屋之一間、半間,若有潛相犯禁之事,是國無法也。
從當廉察,以憑虛實。
京兆嚴飭各部,如有違令之類,一一摘發登聞。
匿不以聞,則該府、該部官重勘。
」 2月27日 ○戊午,《續明義錄》成。
奉朝賀金緻仁等,具箚以進。
箚曰: 臣等奉旨開局,纂成《明義錄三篇》。
方其祗獻也,竊以爲,霜露均施,刑德幷流,庶將因是而劈破旣往之兇圖,逆折方來之奸萠,導一世而鹹囿於會極、歸極之治。
孰意前逆旣鋤,而後出愈憯,原書纔上,而續篇復成也?噫!人心之難化,邦運之不幸,胡至此極也?雖然,賴皇天祖宗誕垂冥佑,罪人斯得,天討亟行,曾是呼吸之危,卒底泰磐之安。
而凡諸賊之同條而共貫,連腸而結肚者,鹹得其情狀,而莫逭乎鈇鉞。
嗚呼!其亦不幸而幸矣。
自古亂逆之作何限。
而要之,非一朝一夕之故。
自辛壬而爲戊申。
由戊申而爲乙亥。
其植根旣固;流波漸大。
此必至之勢,而已然之驗也。
然則,今玆之逆,由末而知本,探微而究顯。
其故可得而詳也。
夫危逼、沮遏,厚、麟之爲元惡也;剪除、戕殺,恒、簡之爲劇逆也。
當其外內搆煽,後先唱喁,種下種子,寔繁有徒。
其計莫售於當日,其毒益熾於死後。
範兇始俑,述慝遙和,爲興文之匕,爲龍輝之鞭,爲孝任之詛呪,爲啓能之推戴,氣機之所關通,言議之所傳述。
始也,君父之與抗。
終焉,天日之敢射,危機在乎半夜,宗祊澟如一髮。
思之骨驚,言之髮竪。
此其前者,有浮於耉、輝;後者,倍蓗乎麟、亮。
苟於千載之下,歷觀今日之世,則其有不歔欷痛惋於國家之多難,怪變之層生者乎?嗚呼!惟我殿下,以聖神不世之姿,有天地好生之德。
凡於懲討之際,克體惟恤之仁,每遵罔治之義。
則噫!彼兇徒,亦有心腸,尙或怵威、懷恩,爲一分自戢之圖,而奈梟音不息,狼性愈肆。
幸天網之太恢,乘主勢之方孤,嘯聚紏結,輾轉滋蔓,卒爲此罔測不道之事。
而自初渠輩之必欲先除者,惟是翊儲存社之一介臣。
而乃今兇蠱餘螫,不在別人,若相傳法。
且述賊之以贓投北也,置符詛枕中而去。
則其積懟顯逞,已在聽政之初,籲!亦兇且慝矣。
至若逆襸,則以王室近宗。
乃爲此輩所藉口,而把弄認作奇貨,推爲亂本,以緻民心震盪,國勢岌嶪。
上自公卿,下至輿儓,莫不奔走號呼,不欲俱生。
於是乎,臣等流涕而爭之。
殿下流涕而諭之。
勉回惻怛之心,務合經權之宜,義精、仁至。
於乎!盛哉。
至是而臣等所以欽誦於德音,憤惋於逆徒者,尤有倍於向時。
噫嘻!痛矣。
原夫前後之逆,固非別件。
則原編旣在,宜若無待乎續,而然其一團打成,一串貫來,自隱而著,始緩而急者。
不有以明之,則孰知夫首尾之共連,根脈之相通也哉!臣等敬依明命,類次成書。
若乃纂輯義例,一從原編。
書旣成,謹拜稽首封進焉。
仍伏念,臣等受殿下罔極之恩,曾不能杜禍亂之漸,淸兇逆之源,緻使至尊,獨憂於止,其爲罪固已難贖矣。
然而自經近日之變,雖愚夫、愚婦,莫不扼腕裂眥,崩心沫血。
幸宗國之奠安,而快覩醜類之殄滅也。
于以見天畀之所同,而朝家典刑之服人心也。
況是書之出,而忠者愈先其爲忠,逆者益著其爲逆。
使覽者曉然知向背之分,倫常之不可侮也。
以之明天理於將晦,正人彜於旣斁,則實爲維新邦命,迓績天休之一大機會也。
臣等又不勝其歡忭,而頌祝焉。
批曰:「箚語中:『前逆旣鋤,而後出愈憯。
原書纔上,而續編復成。
』雲者,尤可見卿等沫血飮泣之意也。
嗚呼!尙忍言哉。
以寡昧,固難望於歸極、會極。
而龍蛇赤子,亦將有賴於是書。
所進《續明義錄》,卽令刊印,以壽其傳焉。
」 2月28日 ○己未,禦皆有窩,閱古今書籍。
2月29日 ○庚申,八道、兩都,進丁酉會簿。
三月 3月1日 ○辛酉朔,親行朔祭于敎明殿。
3月2日 ○壬戌,命勿設都監別三房。
古例,三都監外,有別三房名色。
至是,將設尊崇冊禮都監。
敎曰:「都監之設,雖遵舊例,都監之中,又有都監,甚無意義。
章服有尙方,輦輿有太僕,儀仗有戶曹,各有司存,別三房名號除之。
」 ○以先朝淑儀趙氏爲貴人。
趙氏以先朝嬪禦,年過七十,且因祔廟禮近,特命升爵。
3月3日 ○癸亥,陳奏使河恩君垙等,以陳奏事情馳啓。
略曰:「臣等一行,昨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到北京,詣禮部,呈表咨文,則侍郞範時純領受。
以皇太後喪二十七朔之內,不行元朝賀禮。
故鴻臚寺演禮,自在停免之中。
臣等旣任陳奏之事,將於入館之後,相機另圖,當日表、咨文呈納。
後,禮部尙書永貴,招通官樸寶樹,先問陳奏事情。
寶樹詳傳其顚末。
則永貴以爲:『如此逆變,往牒所無。
固當卽爲奏達,而未見文跡之前,似有輕遽之嫌矣。
』寶樹以爲:『陵幸已定,若待回駕擧行,則差遲可慮。
朝鮮使臣之持來黑草,及今取見爲好,永貴取去黑草。
』翌曉,適値太廟祭班,陳稟於皇帝,卽命持入奏文。
親覽後以爲:『朝鮮,本自恪勤侯度。
且聞兩勑之言,新王動容周旋,有儀有節。
朕甚嘉之。
其謀逆者,想以權貴專恣之類,憚王英明,潛懷異圖也。
謀逆之惡,豈有大小國之別乎?奏文字畫,極爲精細,此亦尊敬之意,而朕今眼昏,未能詳視。
自該部改書以入』雲矣。
午後,特遣中官,催促入之。
留中不下,將與準制司諸臣議定。
而雍正六年,《戊申謄錄》已爲取入。
雲雲。
禮部侍郞阿肅、兵部侍郞金輝、戶部侍郞金簡,適有夤緣之路,皆示相念之意。
金簡、金輝以爲:『俺之先墓,在於朝鮮,何敢忘本當爲出力善圖』雲矣。
翌日,序班等,謄示皇旨有曰:」該國有不幸之事,而該國王所辦,極爲允協,朕心嘉慰。
至摺內陳辭,有不合式處,該部咨王知之。
其所請內地邊境,爲該國王,詰緝餘黨一節,已諭盛京將軍、山東巡撫,寔力妥辦「雲雲。
所謂不合式者,使任譯等,探問於該部。
則謂以奏文中,有儲君嗣位等字。
不當用而用,故上諭卽指此雲雲。
本月初九日,皇帝往祭天壇。
翌曉,回駕時,禮部以外國使臣祗迎事,照例啓奏。
隻令正使臣垙、副使臣坤、首譯樸道貫,祗迎於午門外。
琉球國進貢正使耳目官翁宏、副使正議大夫鄭鴻勳,亦爲同參。
方物移準咨文中,餘剩數相左。
序班等來言任譯曰:『奉旨移準之物,如是舛錯,方有題奏行咨之議』雲。
故臣等使任譯等,密密周旋。
取考內務府會計元冊子,則丙申年節行方物,移準咨中,餘剩數及謝行皇帝前八起,皇太後前節行三起,謝行八起,合十一起,方物移準數爻中除出。
今行方物移準之數,更爲參考,則筆、墨、靑黍皮、水獺皮四種外,相左。
或落漏之數,至於十二種之多。
事甚踈忽,勢將生梗,不得已以官銀中三百兩,密結內務府及禮部主事人等,而咨文以開印之前,未及入奏,故推出改書。
本月二十一日,禮部成送回咨有曰:『本部細着原奏內,有儲君及國王嗣位等語,未爲合式。
蓋此等語,在該本國,自稱原屬不禁,而敍以上告,則乖禮制。
且該國前此請立世孫及國王嗣爵,皆係請命天朝,遵奉勑旨而行。
可見儲君及嗣位之語,斷不宜列於奏牘。
太皇帝,因該國素稱恭順,其措辭不合,自由外邦,未識中朝體式,亦姑不深究。
特諭本部,咨知該國王嗣後一切表奏,辭意務留心點檢,毋再違舛。
』雲雲。
皇太後新陵在於易州,距皇城爲三百餘裡,而本月二十三日,卽皇太後小祥也。
十九日,皇帝前期上陵,二十六日回駕。
歲幣米,本月初九日先納。
歲幣方物,則以移準相左之事端,不免遲延。
本月二十二日,始得隹呈。
二月初八日,皇帝幸圓明園,姑未回駕。
表咨文自內閣翻淸,正月二十一日,開印後,始爲啓奏。
二月初五日旨下禮部,領賞文書,二月初二日啓奏。
初六日旨下,故初十日詣闕領賞。
上下馬宴,亦爲停免。
受回咨十五度,十一日仍爲離發,而陳奏一事,初則事機湊合,將有順成之望矣。
當日所下皇旨之外,更無節拍,故臣等不勝悶鬱。
連爲採探於阿肅諸人,則以爲皇上初旣嘉之,戊申謄錄,且已取入,不久似有特恩雲。
臣等亦信其言,徒費虛佇。
至于今有不可,一向伈伈,故多般斡旋,終未得力。
至遣諸譯於禮部尙書永貴家,垂涕齊訴,則答以皇上,非不軫念,而爾國咨文,旣有所失,故畢竟無格外之典,俺亦無可奈何雲。
故更送任譯於阿肅家,問其前言無實之由,則答謂前例旣入,而尙無處分。
且爾國使臣祗迎時,皇上不問國王起居,必有所未安而然也。
若無言端,則不敢白下更奏,到今誠末如之何雲雲。
臣等起程之時,奏文謄錄,適有賚來者。
故取而考之,順治七年奏文,有國君之君字。
康熙十九年奏文,有儲嗣之儲字,則儲君二字,可以照此辨之,至於嗣位二字,則康熙十九年奏文與雍正六年奏文,皆有嗣位之句。
前後規例,班班如此,則不可不一番明暴,故將欲呈文禮部,先通於提督,則以爲:『皇上勑諭,旣出於特旨。
非陪臣所敢擅議,此文若呈,則必大叚生梗於爾國,俺以相念之義,不得受去呈文雲。
頒賞之時,禮部堂上例爲來坐,故領賞之日,袖往以傳於禮部侍郞王傑,則其言槪如提督所答,而以爲:『本事曲直,姑勿論,旣是皇上特旨,則初不奉覽於國王,徑自請改者,越分極矣。
將自禮部有行咨之擧,且今日不得頒賞,而先爲參論,如是之際,將有許多不好之事。
使臣何爲此妄率之計雲。
半餉往復,辭氣轉益不平,而呈文則退而不受,觀其頭緖,決無得成之理,故不得不中止。
回咨文二度,先爲謄書上送,召見時任大臣敎曰:」使事雖幸順成,但以奏文中字句之違式,禮部聞有移咨。
不可無謝過之擧也。
「仍命差遣謝恩兼陳奏使,使臣盤纏,依辛卯、丙申年例優給。
以蔡濟恭爲謝恩兼陳奏正使,鄭一祥爲副使,沈念祖爲書狀官。
○贈諡故判書金尙星文憲,故判書金文起忠毅,故判書李昌壽文憲,順和君??僖敏,全恩君墩孝僖,海安君億靖毅。
○敎曰:「宗班顯祿、儀賓綏祿,與文臣、大匡同品,而正使望,以顯祿、綏祿,擬於輔國之下。
政官推考。
」 3月4日 ○甲子,敎曰:「頑忍至今,遽當此日,穹壤靡逮,尙復何言?於戲!不忘,惟在仿繼志一事。
今年卽戊戌,而毓祥宮忌辰,又是初九日。
孝明殿寒食別茶禮後,當詣毓祥宮展拜,行酌獻禮矣。
」 3月5日 ○乙醜,親行大祥祭于孝明殿。
○賞守陵官以下有差。
守陵官恩彥君?、侍陵內侍加資,給廐馬、田民。
○親行別茶禮于孝明殿。
○合設祔廟都監尊崇冊禮進號四都監,以徐命善爲都提調,李景祐、具允鈺、洪樂性、李徽之爲提調。
3月6日 ○丙寅,展拜孝明殿,召見享官及山陵員役,慰諭之。
又命鶴城君楡優給衣資、食物,以先朝同庚之臣也。
3月9日 ○己巳,親行寒食別茶禮于孝明殿,行酌獻禮于毓祥宮。
○罷禦營大將具善復,禦營騎士擊錚於劄駐陣內。
副校理嚴思晩等求對言:「大將有紀律,則軍卒敢如是乎?請罷職。
」從之。
3月10日 ○庚午,以柳??爲全羅左道水軍節度使。
3月11日 ○辛未,申禁陵幸時,掖庭及上司侵漁外邑之弊。
○將展謁元陵。
兵曹以弘化門外摠戎使留陣啓。
敎曰:「古則,有摠廳壯,抄、廣智營入直之軍,故摠帥留陣。
今則,無番上之軍,守、摠無異。
此後,陵幸,弘化門外守、摠兩營,輪回留陣,著爲式。
」 ○特敍前禦營大將具善復,復授前任。
○親押健元陵、元陵香祝。
3月12日 ○壬申,命各司內入物種,無標紙,不得進排。
3月13日 ○癸酉,謁健元陵、元陵。
○命大司諫徐有防推考,以喝導於駕側也。
3月14日 ○甲戌,大司諫徐有防避嫌。
批曰:「昔在肅廟朝,聞閤門喝導之聲,敎曰:『臺諫入矣,』蓋重臺閣之意也。
而至於昨日,禦駕到禁川橋。
喝導、呼唱於敦化門內,大乖體統。
其在尊朝綱之道,不可例批。
依啓。
」 3月15日 ○乙亥,晝講,兼行次對。
領議政金尙喆言:「陵行回鑾時,先廂馬兵,進退失措。
請訓鍊大將張志恒罷職。
郊外迎送,不參卿宰罷職。
禮部移咨,矇然受來,大失奉使之體。
奏請使臣,削職。
」竝從之。
○更定慈殿慈宮進號後京外箋文之式。
敎曰:「慈殿慈宮進號後大殿京外所進箋文,當同進一箋。
而該曹以各箋磨鍊,殊非省文之意。
依書下以一箋擧行。
孝康惠嬪宮之稱,無義。
書以孝康惠嬪邸下,著爲式。
」 ○命兵曹判書李徽之、禦營大將具善復越俸一等。
入直堂郞拿問定罪,以兵曹禦營前排軍卒,攔入闕門也。
○以洪國榮爲訓鍊大將。
○召見謝恩兼陳奏正使蔡濟恭、副使鄭一祥、書狀官沈念祖。
辭陞也。
奏文曰: 謹奏。
爲仰謝皇恩,俯訟辜愆事。
本年三月二十日,進賀陪臣河恩君李垙等,回自京師,承準禮部節該。
『乾隆四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準朝鮮國來咨竝奏摺一件,經本部代爲恭進,奉聖旨覽王奏。
「該國,有不幸之事,而該國王所辦,極爲允協,朕心嘉慰。
至摺內措辭,有不合該部式之處,咨王如之。
其所請,內地邊境,爲該國王詰緝,餘黨一節。
已諭盛京將軍山東巡撫,實力妥辦矣。
」欽此本部細看原奏內,有儲君及國王嗣位等語,未爲合式。
蓋此等語,在該本國,自稱原屬不禁,而敍以上告,則乖體制。
且該國前此請立世孫及國王嗣爵,皆係請命天朝,遵奉勑旨而行。
可見儲君及嗣位之語,斷不宜列於奏牘。
大皇帝因該國素稱恭順,其措辭不合,自由外邦,未識中朝體式,亦姑不深究。
特諭本部,咨知該國王,嗣後一切表奏、辭意,務留心檢點,毋再違舛。
爲此合咨朝鮮國王,遵奉施行可也。
』等因。
臣欽此,欽遵竊照。
小邦,世守藩封,前後皇恩,淪浹肌髓,蠲弛之典,每出特眷,控籲之奏,輒蒙曲副,施及臣身。
叨襲封爵,唯皇旨。
誥印煒煌,唯皇旨。
賜賚便蕃,亦唯皇旨。
歷選前代遭逢之盛,未有若斯者也。
臣雖顓蒙,叨守未久。
然其拱北之誠,根于秉彜之天。
享上之體,得之家庭之訓。
凡諸奏禦文字,別設一司,簡畀仍僚。
每當使行,前期撰次,齊會陪臣,八九査準。
焚香而拜表,出郊而送使。
其所以緻敬盡禮,靡不用極者,一惟成法,罔敢荒墜。
則豈敢於遣辭之際,有一毫之未盡,甘自取其違越之罪也哉?唯是小邦,壤地僻陋。
見聞諛寡,諛寡則以非禮爲禮;僻陋則以非敬爲敬。
倘微我大朝如天地之覆燾,而善惡竝育;如山藪之包涵,而瑕瑜俱藏,則小邦之自底郵罰,必無幸矣。
顧玆小邦逆孽之詗緝,雖據古例,敢有所請。
然語則支蔓,事涉瀆屑,方以替猥踰濫,是恐是懼。
乃蒙皇上特降明勑,布諭於盛京山東等處,使之査詰其潛逸,盤獲其竄入。
皇威一播,邊關震肅。
唯此尺紙詔命,其爲小邦之帡幪,果如何哉?北望九頓,已不勝其感結之私。
而至其所上奏文,不覺字句之襲謬,自歸體制之違式,雖被譴何所不敢辭。
今我皇上,以柔遠之德,推庇物之仁,不唯不加之罪。
乃命該部,譬解誨諭,以警來後。
從古藩邦得此異數於天朝者,未知有幾。
命下之日,小邦臣民,聚首攅祝,益仰皇賜之逈越常格也。
雖然,包荒之大度愈恢,惶愧之私心冞切。
何者?使小邦若能博考中外之儀式,通曉文字之體叚,則豈有是哉?祗緣委巷之擎跽,乖明廷進退之節,窮谷之言辭失公門,達順之理,終自陷於違式之科。
臣於是含恩畏義,不遑寧處。
謹敢復差陪臣,刻日裝發,被露誠悃,冒瀆崇高。
一以頌天朝曲庇之寵;一以追小邦謬妄之罪焉。
臣翹首雲天,無任兢惶悚慄之至。
緣係仰謝皇恩,俯訟辜愆事理。
爲此謹具奏聞。
3月17日 ○丁醜,禦春塘臺,行內試射。
3月18日 ○戊寅,議上靖嬪宮曰延祜,園號曰綏吉,諡號曰溫僖。
3月19日 ○己卯,定靖嬪享祀儀節。
敎曰:「靖嬪旣封園矣。
祭享儀節,可以講行,而係是無據之禮,不可無斟量。
以當甯私親而封園,以追崇私親而封園,恐有間焉。
毓祥宮,則不特以當甯私親而封園。
況誕我寧考,篤慶長發,祭禮享式,俱有先朝已定者,今不可容議。
而至於靖嬪宮,當用儲慶宮新定之例,不當用毓祥宮今行之禮。
園則每年一寒食,宮則春秋一祭。
依此定式,於禮似不悖矣。
其令禮官,就議大臣。
」又命儲慶宮、順康園、延祜宮、綏吉園祭禮祭品、祭官合行式例,同爲問議。
領議政金尙喆、左議政鄭存謙、右議政徐命善議曰:「儲慶宮當遷祧,則新宮園祭禮,與已桃之宮園,差有異焉。
若於毓祥宮、昭寧園祭禮品式,斟酌損益,恐似得宜。
」允之。
延祜宮,四仲朔祭三獻,告祭單獻。
綏吉園,忌辰及四名日單獻。
儲慶宮、順康園,以祧位宮則單獻,祭品視延祜宮,餠減二器,肉減一器。
園則忌展祭品,視綏吉園,餠減二器,湯減一器,盞用一,著爲式。
又敎曰:「旣有先朝定式,又是同宮一岡之內。
延祜宮守宮內官及守僕,以毓祥宮守宮內官及守僕兼用。
綏吉園守奉官及守僕,亦以昭寧園守奉官及守僕兼用。
守護軍,亦勿加充。
」 ○命大報壇忌辰,非親祭望拜禮,勿用齋戒,著爲式。
3月20日 ○庚辰,命前執義李惠祚削去仕版。
成均館啓言:「居齋儒生捲堂,進所懷曰:『陵幸祗迎時,前執義李惠祚,非斥陞補,再抄詩解題。
傍觀一儒生謂:「是尤庵箚疑說」,則惠祚大言曰:「尤菴,是何許者也?所謂箚疑,何足道乎?」其時,諸儒生之目擊者,誓不與惠祚子姪同場。
故大司成令惠祚之子漢肇自處,則漢肇極口醜詆。
漢肇,則薄施鳴皷之罰,而至於惠祚,搢紳儒罰,旣有禁令,無以聲罪。
臣等以尊仰先正之誠,豈可晏然入堂?』雲。
」敎曰:「李惠祚之事,甚爲駭妄,自當處分,儒生勸入。
」四學儒生金順行等上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