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

關燈
(戊戌)二年清乾隆四十三年 春正月 1月1日 ○壬戌朔,親行朔祭于孝明殿。

     ○下綸音于八道、兩都曰: 寡人承艱大之業,夙夜祗懼,不遑寧處,恐負宗社之托。

    臨禦以來,雖有一二絲綸之宣示朝著,頒諭國中者,而見者視之以循常,聽者歸之於應文,言愈勤而效愈邈,朞月之化尙矣,五年七年之治,猶未可必,荏苒之頃,已三易寒暑矣。

    反諸身省檢,尙覺欿然,奈四方翹首延頸之情,何哉?玆蓋寡人不能以至誠導俗、實心求治也,尙誰之咎?嗚呼!予惟訪落,期在仔肩,而蛾述之工未篤,豹變之美莫見。

    風俗之乖而人才不興;紀綱之隳而財用告乏。

    從以逆孽層生,國勢未定,以今日之時象,方之於古,當若何等時也?寡人不穀,雖不足有爲,凡百有位,曷敢不各敬爾位,職思其居,以承予一人,況今獻歲發春,庶品鹹蘇。

    天道屆發育之節,王政屬維新之會。

    對時育物,此其時也。

    天以陽和,喣噓萬物,王者亦以仁恩惠澤,懷保小民。

    《書》曰:「視民如傷。

    」又曰:「如保赤子。

    」曰如傷、曰如保,夫豈徒爾?如傷則必思所以安之之道;如保則又思所以養之之道,安與養也有道。

    《孟子》曰:「有恒産,則有恒心。

    」夫富其業而裕其財,匪可以錫賚爲也。

    使我匝域黔黎,勤其農桑,輕其徭賦,仰事俯育,無椎剝之苦,有奠安之樂,則民産不期足而自足,民心不期定而自定。

    故曰:「民維邦本,本固邦寧。

    」此之謂也。

    雖然,惟其富業裕財之道,予不可以獨運於上,亶係分憂之臣,念予至意,承流宣化,使惠澤下究也。

    方當東作不遠,耕犂伊始。

    勸課之政、濟恤之道,宜其實心講究,以求實效。

    至若畿、湖、關、嶺之民,旣有水旱之災,重以盜賦之憂,飢饉顚連之狀,如在目中。

    言念民生,恫若在己。

    咨!爾分憂之臣,欽哉欽哉!毋負宵旰之憂也。

    嗚呼!苟使民生,旣安之、又養之,則可以足衣食,而知禮節矣。

    夫如是,則本維固而邦維寧矣,何憂乎風俗乖,而人才之不興乎?何患乎紀綱隳,而財用之告乏乎?又何有乎逆孽層生、國勢未定乎?嗚呼!寡人不穀,政不足以覆育民生,言不足以感動臣隣。

    惟此十行諄複,實由心腹。

    內而三事、百僚,外而方伯、守令,明聽予誥,實體予心,俾我一國臣庶,共沐陽春之澤,無有不獲之歎,則非獨寡人之幸也,實宗社生靈之幸也。

    勉之勉之。

     1月2日 ○癸亥,禦春塘臺,行歲首犒饋,命宿衛所,專管擧行。

     ○敎曰:「明日當展拜景慕宮,而明日卽太廟大享受香日也。

    橫過廟門,甚爲未安,予有承聆於先朝者,當自弘化門,先詣景慕宮展拜,還宮。

    」 ○命闕外動駕,紅馬木內攔後,依闕內例。

    經宿則陵、廟洞口,一體攔後,著爲式。

     1月3日 ○甲子,展拜于景慕宮、泰寧殿、延福殿、毓祥宮、義烈宮。

     ○改差兵曹判書鄭弘淳,以節目有做錯也。

    以李徽之代之。

     ○特擢鄭民始爲都摠府副摠管。

     1月4日 ○乙醜,設人日製于泮宮。

     1月5日 ○丙寅,以李衍祥爲司憲府大司憲,徐有防爲司諫院大司諫,趙重晦爲工曹判書。

     ○下綸音,敦召儒臣宋德相、金亮行、金鍾厚、兪彥鏶曰:「履玆三元,天道方新,而工夫未見其日進,德業未臻於日新,歲色已新,習俗依舊,纏繞而因循,姑息而牽補,但有退托之歎,了無擺脫之效,舊歲隻有此等病痛,新歲亦有此等病痛,非徒日計月計之不足而已,雖歲以計之,又如是其不足矣。

    自顧擔負,可勝憂懼?念予一身,萬機所由,百責所萃。

    一有放忽,而怠於惕若,則燎毛之易,蕩海之疾,孰得以緩之,孰得以禦之?所以維持此心,防範此身之道,豈不在工日進而德日新也耶?是以先王有憂之,設師傅之官,置諫諍之職,前疑後丞,左輔右弼。

    在輿有規,位甯有典。

    倚幾有諫,居寢有箴。

    臨事有導,燕居有誦。

    銘於盤、銘於盂,以至幾、杖、戶、牖,莫不有戒。

    以聖人之兢兢業業,猶不自聖,其眷眷求助於臣隣者,若是其至矣,矧予否德,尤豈非勉勉處乎?元朝綸音,敷示心曲,以求輔益於凡百有位,予豈忍隻資聽聞之美,而有是敎也哉?且今寡人之虛佇側席,望其于于者,卽是在旌招之列者,而邁邁之意,愈往愈摰。

    噫!爾等俱以山林讀書之士,必有躬行心得之要,政宜責之以君德成就也。

    古之儒者,必皆愼於出處者,或慮有不當出而出之嫌也,又或量其可出而不可出之間也。

    若其當出之時,在古高尙之士,亦莫不勉回獨善之志,以應徵召之禮焉,伊、呂、程、朱尙矣。

    雖以我朝儒賢言之,兩李、兩宋是也,非無故事也。

    有故事而不出,是予禮不足,而誠未孚之緻也,騂靦之外,無以爲喩。

    然予之招賢之誠禮,縱曰不勤,予之求治之志氣,自謂不怠。

    豈爾等一向謙退之時乎?前此爾等之疏批,布予衷曲者,凡幾遭矣?冀爾等之造朝,而至于今經歲,虛徐之極,另委一價,復此敦諭。

    爾等念予如渴之望,共卽造朝,以副予求助之意,則甚大幸也,爾等念之念之。

    」 1月6日 ○丁卯,常參朝講,講《論語》。

    侍讀官沈有鎭曰:「伏讀元朝所下綸音,有曰:『天道屆發育之節,王政屬維新之會。

    』體元敷化之意,藹然於絲綸之間,而春之爲氣,日漸和煗,積九十日,而後方始爲夏。

    我殿下體仁一念,無少間斷,然後可以爲禮。

    有禮則有樂,禮樂興則升平之化,不期至而自至。

    緻化之基,惟在一仁字推廣之如何耳。

    林放問禮章:『質爲本、文爲末。

    』以本末字形觀之,本者,木之據根而立也。

    末者,木之枝榦,從中生出也。

    元株是質,枝榦是文,而元株不自爲木,有枝榦而後能華實、能庇根。

    此所以質爲貴,而文不可偏廢也。

    文質備具,然後始彬彬。

    彬之爲字,從兩木本末兼該之義也。

    」上曰:「所陳好矣。

    朱子曰:『仁者,天下之正理。

    』《傳》曰:『克己復禮。

    』仁與禮俱是理,則於仁曰理,於克己曰禮,何也?且克巳復禮之禮字,不曰理而曰禮,何也?」有鎭曰:「似指造域之層節也。

    」上曰:「敬卽禮。

    禮卽敬。

    程、張之敎人,各殊何也?知經筵蔡濟恭曰:」敬、禮固同,而敬字,卽第一防範也。

    「 ○領議政金尙喆啓言:「承文分館中金瑞復,當爲無點,而錯認混圈。

    主圈諸人,聯名呈旬,請瑞復削圈。

    」從之。

     ○執義李亨元陳所懷五條。

    其一,冬雷夏雹,畿湖之旱,關嶺之水,實罕有之災。

    請側身修德,動以天則也!其二,大明春秋之義,亟擧懲討之典也!其三,守道林樊之三四儒臣,期於招延,使無不承權輿之歎也。

    其四,諸道賑政捧稅,在前申飭道伯。

    區別豐歉,較量緩急,從便啓稟,亟軫安接之策也。

    其五,大政不遠,申飭銓曹,另擇守宰也。

    「竝從之。

     ○大司諫徐有防啓請:「《續明義錄》,一依原編例,眞、諺印頒,使諸道道臣,宣布坊曲。

    」從之。

    又啓言:「畿湖之邑,太半凋弊,人多厭避,銓曹輒以老殘疲劣之人,苟然差遣,貶罷相望,民邑受困。

    請申飭銓曹,以曾經守宰素著聲績者,差擬。

    」從之。

     ○修撰林蓍喆啓言:「近來人心不淑,搢紳之家,虛傳僞訃之變。

    犯夜之人,假托奔哭之擧,其在勵末俗、敦風化之道。

    不可以事少而掩置,請令該曹,明正其罪。

    」從之。

    又啓言:「東北水災之後,積骸暴露處,請列邑一一收瘞。

    」從之。

     ○以鄭民始爲備邊司提調。

     1月7日 ○戊辰,晝講。

     ○敎曰:「立節之日,鑽木生火,法意深遠,亦奉天之一道,而近來專委下吏,不無失時之弊。

    此後郞官親執,著爲式。

    」 ○校理林蓍喆啓言:「新進分館,法意至重,而槐院分館,以一名之人,混入圈中,請主圈諸人,竝罷職。

    」從之。

    指金瑞復也。

     1月8日 ○己巳,以徐浩修爲吏曹參判。

     ○敎曰:「數昨,動駕五處展拜,以緻鍾下還宮。

    今聞城門已閉,門外軍兵,終夜呵凍於路中雲。

    此後還宮,若至夜深,該房承旨,以城門啓稟,定式施行。

    」 1月10日 ○辛未,次對。

    領議政金尙喆啓言:「洪忠監司徐有隣狀啓,條列各邑弊瘼。

    以扶餘等三十九邑,流來初不付種及陳田改量,適値災年,勢將待豐擧行,請就其中尤甚處,先爲精査,陳田降等、降續,隨起隨稅。

    德山縣宮房出稅之過濫、栗峰三驛馬位田稅之過徵,亦許改量降等,從實收稅爲請。

    初不付種,實是諸道通患。

    陳田之弊,己卯査陳之後,又若是,陳荒四千餘結有難一時許免,依道狀,待年豐以次擧行。

    德山縣宮房免稅、栗峰驛馬位田,前頭改量時,一體査正爲宜。

    」從之。

    又啓言:「道啓,又以永春等三十一邑民少軍多之弊、報恩等十六邑各寺奴婢逃故白徵之弊爲言,而烽軍之以良私竝定,所論有據。

    監考之以品官差定,《績典》所載,依請施行。

    忠義、忠翊衛之假稱冒錄,尤是避役之淵藪,嚴禁該府,捧單口傳之弊,自各其邑,以可據錄券,四祖來歷報來後,始許成給口傳。

    將校、監官、面任等名色,竝以出身鄕品差定,曾經軍校及冒錄忠義者,査出移定於選武等相當之役,實爲良丁稍裕之道,竝請施行。

    甲午減貢時道比摠之朝令,嶺南則行之,而本道則不行。

    依他道例,毋論某邑,以其生産者,一一査括,使之從便充額,以除白徵之弊。

    」從之。

    又啓言:「慶尙監司李性源狀啓:『條列各邑弊瘼,以爲本道田結,己卯査陳後,屢經大水,虛結白徵,爲五千餘結,請査實降續』雲。

    己卯査陳,不過數十年之間,隨請隨許,難繼之道。

    請依湖西覆奏,待年豐改量,陳田還起,竝令釐正。

    」上曰:「道臣必當詳査,使之更加親執,爬櫛狀聞後稟處。

    」又啓言:「道啓又以各宮房賜牌奴婢,勿委宮差,依宮結收稅例,自該邑捧納於戶曹,自戶曹出給該宮房爲言。

    賜牌奴婢不過私貢,地部擧行,有傷事面。

    如有此輩之憑藉作弊,守令報于道臣,嚴加懲治,道臣不能直斷者,報備局重繩爲宜。

    」上曰:「所謂宮差之種種侵虐,無論大小,直自營邑,或刑或杖,無所不可,何必自戶曹捧給,然後除弊乎?此後復有宮差之貽弊小民,則監司、守令難免其罪,另加嚴飭。

    」又啓言:「黃海監司徐有寧狀啓,條列各邑弊瘼,以鳳山等十邑田稅,皆詳定作錢,而訓鍊都監、禁衛營、司饔院保軍身役,以米豆責納,民弊多端,折價以納爲言雲。

    軍門各司之自京貿米,勢難許施,而外邑稱冤,專由於京司上納時鬥斛濫觴之緻,請嚴飭各衙門。

    」從之。

    又啓言:「道啓又以海州首陽山城城內田結,爲七十六負,而納稅一如平田,募民莫可支保。

    各山城俱有火田稅,而本城獨無折受。

    以城內田結,降續火田,輕其收稅,付之本城爲言,請許施。

    」從之。

    又啓言:「京外過婚、未葬之類,?爲四民之無告者,請令內而賑廳,外而諸道,搜訪顧恤,俾得實惠下究。

    」從之。

    仍命五部,精抄啓聞。

    又啓言:「糶糴半留,法意至嚴,而近來守令不畏國法,任自加分,如向來關西事,而極矣。

    今年八路庶有懲戢之效,而猶復冒犯,安得免怙終之律?請更嚴飭諸道。

    」上曰:「所奏甚是,故犯之罪,厥有常刑,另加嚴飭。

    」又啓言:「農家移秧,自是禁令,而小民爲其省勞,專取速效。

    一遇暵乾,輒多陳棄,寧不慨惜?字牧之官,身爲田畯,無失耕播之期,不奪農時,尤是要道。

    請嚴飭諸道。

    」從之。

    左議政鄭存謙啓言:「嶺隘封標內,冒耕放火與松田放火,同其律,昭載法典,而昇平百年,禁防弛懈,民不知法。

    嶺隘要害處近多間路,以緻莫重關防之因此踈虞,請行會諸道,嚴加禁飭。

    」從之。

     ○停諸道春操。

    命關西、關北,依例行操。

     ○命楊州牧使鄭景淳、前牧使兪彥鉉加資。

    領議政金尙喆言:「二人屢典州牧,望實已著,俱合奬用。

    」有是命。

     ○以李柱國爲平安道兵馬節度使。

     1月11日 ○壬申,以金永綬爲鹹鏡南道兵馬節度使,白東俊爲慶尙左道兵馬節度使。

     ○晝講。

     1月12日 ○癸酉,將行文臣殿講,旋因上候未寧,命退行於武臣殿講日。

    下禦題,命年滿文臣應製。

     ○《欽恤典則》成。

    先是丁酉夏敎曰:「予嘗觀諸宋時故事,藝祖卽一中主,慮其獄囚之瘐死,開國之初,命諸州長吏,恤繫囚。

    又以盛暑詔獄吏,五日一檢視,灑掃獄戶,洗滌杻械,貧者給食,病者給藥,小罪卽時決遣,自是歲以爲常。

    寡人以爲趙宋屢百年基業之綿遠者,未必不基於斯矣。

    況我列祖欽恤之盛德,卽我家傳授心法。

    予小子叨承丕緖,敢不式克欽承,對揚休烈之萬一也哉。

    凡係欽恤之政,固當隨處惕若,而今當暑月,又値三伏。

    死囚之滯獄者,屢被拷掠之餘,繫之枷而鎖以杻,眞所謂蓬頭鬼形,與馬獸無異者也。

    噫!當刑而不刑,當殺而徑放,適足爲啓僥倖之門,增罪犯之端,殊非刑期無刑之義。

    而其於審恤之政,勿以大罪、小罪,而區而別之,一倣宋朝之故事,擧而行之。

    抑或爲欽哉之一道。

    咨!爾京外有司之臣,其宜惕念。

    至若刑具,制各有度。

    笞杖之長、廣、圓、徑,枷杻之尺、寸、斤、兩,視罪淺深,而異其制焉,卽是不易之關和也。

    近聞京外決獄之地,率多不遵法制之歎。

    以己之私,而法亦隨以低仰,不免爲官長開怒之具,可勝寒心。

    噫!法者,天下平也。

    雖以人主操其柄,而禦其權,猶且不敢以一毫偏私,幹於其間。

    況乎命吏哉?可竝知委京外,恤囚斷獄之際,體餘申勤之敎,恪謹遵行。

    予聞化自近出,政由內始。

    京師之獄,如彼其雜亂,則外邑奚論?刑房承旨馳往法府、法曹,取其笞、杖、枷、杻之不如法式者,一幷收聚,照法準視,條列以聞。

    外邑亦當鱗次差遣禦史,抽栍憑驗。

    如其犯者,隨現重繩,斷不饒貸。

    諸道方伯及居留之臣,發遣褊裨,逐邑摘奸,劃卽釐正,俾無從後現發之事。

    已前之違越格式者,非止一二年之弊,則諸道査閱之時,雖有現發者,除非大不法之刑杖,屬之令前,姑勿上聞,隻令卽速革除。

    」又召見大臣、兵判、五軍門大將、左右捕將,問各營門棍制尺數。

    上曰:「今者釐正之意,蓋欲均其不均,齊其不齊,而及其釐正也,反或有加而無減,則是豈釐正之本意乎?至於都監,比他軍門稍當異等。

    予嘗仰聞于先朝,以禦前所用之棍,則稍異於各軍門所用爲敎。

    雖金吾刑杖、親鞫、推鞫之杖,亦有異等,則棍亦不可無差等也。

    故相金在魯嘗以爲:『罪之可殺者斬之則可,若用重棍,至於百餘度,非法意也。

    』此言誠是矣。

    大將乘怒之時,無論罪之輕重,輒皆用重棍,則末流之弊,有不可不念。

    至於捕廳治盜之棍,則尤當異於他軍門矣。

    」乃命諸臣,參互《大明律》、《經國大典》、《續大典》諸書,著定刑具品制,編爲一部典則,至是書成,以活字開印,新造鍮尺,竝頒京外。

    〈刑具之式。

    笞,長三尺五寸,大頭徑二分七釐,小頭徑一分七釐,用小荊條。

    杖,長三尺五寸,大頭徑三分二釐,小頭徑二分二釐,用大荊條。

    笞與杖須削去節目,用官降較闆如法較勘,毋令觔膠諸物裝釘。

    應決者,用小頭臀受。

    訊杖行用,長三尺五寸,上一尺五寸,則圓徑七分,下二尺,則廣八分、厚二分。

    推鞫則廣九分、厚四分,三省則廣八分、厚三分。

    用荊杖,其犯重罪,贓證明白,不服招承明立文案,以下端打膝下,不至臉肕,一次毋過三十度。

    枷,長五尺五寸,頭闊一尺二寸,死罪重二十二斤,徒流重十八斤,杖罪重十四斤,輕重刻誌其上。

    杻,長一尺六寸、厚一寸,男子犯死罪者用。

    枷、杻幷用乾木。

    銷項,鐵索長四尺,議親、功臣及堂上官、士族婦女,犯死罪用。

    堂下官、庶人婦人,犯杖罪以上亦用鎖足,鐵索長五尺,犯死罪者用,堂下官、庶人婦女犯死罪者,亦用。

    軍門棍制之式。

    重棍,長五尺八寸、廣五寸、脊厚八分。

    但治犯死罪者,臀腿分受。

    重棍二字及長、廣、脊厚刻誌其上。

    兵曹判書、軍門大將、留守、監司、統制使、兵使、水使用之,而用死罪,勿用。

    行用大棍,長五尺六寸、廣四寸四分、脊厚六分。

    治犯罪者,臀腿分受。

    大棍二字及長、廣、脊厚刻誌其上。

    三軍門都提調、兵曹判書、軍門大將、禁軍別將、捕盜廳、軍門中軍、留守、監司、統制使、兵使、水使、討捕使及軍務使星二品以上,用之。

    行用中棍,長五尺四寸、廣四寸一分、脊厚五分。

    治犯罪者,臀腿分受。

    中棍二字及長、廣、脊厚,刻誌其上。

    內兵曹、都摠府、軍門從事官、軍門別將、千摠、禁軍將、左右巡廳營將、兼營將、虞候、中軍、邊地守令、邊將、四山參軍及軍務使星三品以下用之。

    行用小棍,長五尺一寸、廣四寸、脊厚四分。

    治犯罪者,臀腿分受。

    小棍二字及長、廣、脊厚刻誌其上。

    軍門把摠、哨官、僉使、別將、萬戶、權管,用之。

    治盜棍,長五尺七寸、廣五寸三分、脊、厚一寸,但治盜賊及關係邊政、松政者,臀腿分受。

    治盜棍、三字及長、廣脊厚刻誌其上。

    捕盜廳、留守、監司、統制使、兵使、水使、討捕使兼討捕使、邊地守令、邊將、治盜及治關係邊政、松政者,用之。

    凡棍皆用柳木。

    凡刑具、重棍尺,皆用營造尺。

    〉 1月13日 ○甲戌,茂山幼學南再興上疏曰: 竊惟厚州、茂昌、閭延、虞芮、慈城等廢四郡之地,東距三水七十餘裡,西距江界一百餘裡,南至鹹興,不過五百餘裡,而地方殆近七八百裡。

    郊野之廣闊,土地之肥沃,大異於三、甲之苦寒、瘠薄。

    地勢平隩,霜降最晩,故五穀無不成熟,此誠樂土可居之地。

    而自麗季至于國初,四郡越邊爲女眞、野人之所據,故四郡之廢棄不闢者,良以是也。

    自淸國雄長之後,厚州越邊及沿江雜處之胡,悉被驅去。

    于今一百四五十年之間,鴨綠江北千餘裡之地,漠然空虛,絶無胡人居生之跡。

    江之以南,卽我國方內膏腴之地,而公然廢棄,誠爲可惜。

    粵在庚子,故判書臣趙啓遠按本道時,看審形便後,以復設厚州、四郡等邑事,陳疏力請,朝議不一,未克設施。

    癸醜故相臣南九萬按道時,巡到六鎭及廢四郡,審察方谷要害之處,以茂山及厚州四郡設邑事曁吉州、甲山間開路等三件事,疏陳其利害。

    且條上《金城方略》,兼獻《盛京地圖》。

    惟我顯宗大王果爲採納,許其施設。

    甲寅春,北置茂山、豐山、梁永等三鎭堡,西置厚州,以爲漸次開柘沿江之計。

    厥後癸亥,又請設置邊將於慈城等地,而新置邊將,則以朝議不鹹,纔設旋罷。

    又因乙醜廟論之多端,欲竝罷茂山與厚州,則九萬力言其不當罷,茂山則幸而仍存,今作萬戶之雄邑。

    厚州則終不免撤置,可勝惜哉!蓋鴨綠、豆滿二江之源,竝出於白頭山,東西分流,而入于海,此乃我國之界限也,第惟江邊之邑,山多野少,地狹人衆,挽近以來,民間繹騷。

    願入於厚州者,可以萬數。

    趁今設施,則萬家之鉅邑,一朝可成。

    三、甲之孤絶,聲勢相依,四郡之廢,亦將漸就開拓,兩邊之堅固,無異於金城湯池矣。

    且伏況厚州之地,卽我太祖大王龍潛,以東北面元帥。

    率步騎一萬五千,踰鹹興地黃草嶺,自四郡、江界等,渡鴨綠江,往擊東嶺府兀喇城,驅逐野人,闢地收功。

    以此觀之,則太祖大王櫛風沐雨,跋涉建功之地,今宜可守,而不可棄也。

    玆敢不避斧鉞之誅,猥陳狂妄之言。

    仍上故相之疏,竝獻盛京之圖。

    伏願聖明,詢問廟堂,趁卽許設焉。

     命廟堂稟處。

     1月14日 ○乙亥,以洪樂性爲工曹判書,柳戇爲成均館大司成。

     1月15日 ○丙子,展拜璿源殿。

    將以英宗禦眞,奉安于第二室,先行奉審也。

    敎曰:「其在仰述之道,修理不可張大。

    勿設都監,戶、禮、工三曹判書及戶曹郞廳一員擧行,而領相監蕫。

    又命建翼閣于殿之東西,東爲內殿展拜之所,西爲中排設廳。

    」 ○以徐命膺爲弘文館大提學、藝文館大提學。

    前望點下也。

     1月17日 ○戊寅,晝講。

     ○敎曰:「夏冬大政之日,勑勉于兩銓之臣,舊例也。

    予於昨年、再昨年,遵而行之,亦有一二飭敎矣。

    予竊思之,旣不先事戒飭,乃反臨政勉諭,是何異於已寒而求衣,臨渴而掘井乎?雖尋常政令,不可應文塞責,而懋求實效。

    況此大政,注措官職,甄拔人才,鑑別用舍,所係非細者乎?初仕,爲守令之階梯;守令,係生民之休戚。

    揀初仕,所以擇守令也,擇守令,所以爲生民也。

    愼初仕,守令之選,豈非爲政之本乎?十考、五考之連上者,道褒、繡褒之首稱者,可以奬而遷之。

    淸白吏子孫、戰亡人遺裔,可以錄而用之。

    嶺湖多經術之士,西北饒武勇之材,尤當悉心搜羅者也。

    至若,激揚之政,不可不念,而抱才之人,豈其終枳;隄防之道,不可不嚴,而漏網之魚,何必盡察?此皆銓臣當務之急,可不勉諸?噫!循資之格,流內之式,固是銓家之掌,故不過一吏事耳,曷若進賢、退不肖,爲國家儲良材乎?此予所以有味乎前史,而申複於卿等者。

    咨!爾兩銓之臣,念予先甲之諭,公而取之,明而辨之,以答予眷眷懋實之意。

    」丁酉冬大政,退行於是月,有是敎。

     1月18日 ○己卯,行專經文武臣殿講。

     1月19日 ○庚辰,禦春塘臺行武臣朔試射。

     1月21日 ○壬午,行酌獻禮于景慕宮,以誕辰也。

    及還宮,召見大臣、九卿、三司長官。

    上曰:「日月迅駛,先大王祔禮不遠,將進冊寶於東朝,不覺欣感之交集,而獨於慈宮,無一字之上,則情禮俱缺。

    擧縟典、進義號,烏可已乎?卿等其各進所見。

    」領議政金尙喆等曰:「此固臣等先爲之請者,而聖敎及此。

    進號一節,卽是彜典。

    順康、昭寧亦有近例。

    於禮、於情,實爲允合矣。

    」乃敎曰:「嗣位而上號於東朝,俟祔廟進冊寶,禮也。

    惟予寡昧,纉承大位,奉慈殿,爲王大妃,有司議尊號,如古禮。

    居諸迅駛,先大王祔禮在不遠,行將進冊寶于東朝矣。

    禮隆顯號,情著報本,此從古帝王尊親之令典,在予寡昧,亦可謂欣感交集也。

    然獨於慈宮,不得上一字之稱,則以情、以禮,得無不安而虛徐者乎?嗚呼!予之秉執之大義,抑或臣僚之所已領會,予不更誥。

    大抵予意以謂禮或近於貳尊,事或涉於壓尊,而拂義任私,強欲崇奉,則所謂崇奉,非吾所謂崇奉也。

    不以不當崇奉之禮,崇奉者,乃吾所謂崇奉也。

    嗚呼!《宮園儀》之泣血撰次,良以是也。

    至於玆事,旣無貳尊之嫌。

    又葉揚名之義,則其所擧縟典,而進美號,烏可緩哉?且求之前史,則後妃之進號,尙屬彜典,而雖以皇子、公主,俱有錫號之規。

    稽諸本朝,則東朝之上號,猶屬常事。

    而雖於順康、昭寧,亦有加號之禮。

    況在先朝,賜號於眞廟,未及追崇之前。

    此予所以義起於中,而又以爲不可不講而行之者也。

    慈殿上號時,慈宮亦爲進號當否,詢之大臣,爰及九卿、三司,僉議偕同,亦可見不悖於義理也。

    可令儀曹知悉擧行。

    」 ○削工曹判書洪樂性。

    以特召九卿,而樂性獨違牌也,旋命寢之。

     ○以吳載純爲弘文館副提學,特拜金用謙爲工曹參判。

     1月22日 ○癸未,大司成柳戇上疏曰: 取考本館講規,則每旬講《易》一卦,又讀十箴中一篇,而四學元不擧論,隻令太學齋生若爾人,塞責應講。

    而掌色旣不領率師儒之官,又無一員之同參分栍,體面已甚不重。

    所謂講說,不過一二叚、五六行而已。

    如是而安望其習熟,而有實效耶?伏惟我先大王屢下絲綸,勸講儒生,誠意藹然,而當時有司之臣,不善奉承,誨規之草率旣如此。

    仍又停廢,歲不過一再應文而已。

    以近例言之,丁酉正月下旬設講,而其後更不擧行。

    可勝歎哉?三經莫非經世之大法,而講止《周易》,十箴儘是切己工夫,而譬之四書,不免有徑約之慮。

    先正臣李珥,取朱夫子讀法,明示次第於《擊蒙要訣》,臣之愚見,一遵此法,下學而上達,則宿儒、蒙學,僉得其益,作人之盛、多士之美,未必不權輿於是矣。

    伏願聖上申明約條,使館學齋任,依節目序次。

    先從《小學》始,次《大學》、次《論》、次《孟》、次《庸》、次三經,每旬講盡一篇,則不過三年,殆遍七書,豈是小補?而若其儀節之詳,亦令有司之臣,商確稟裁焉。

    且學舍荒廢,墻壁無餘,每當製述之時,儒生鮮入於學庭,遍滿傍近閭舍,寫券入呈,禁之莫可。

    科場之不嚴、國綱之有傷,無甚於此。

    當修葺墻屋,以革此弊,而顧今經費不足,力難猝辦。

    臣見丕闡堂新築高垣,移設陞補,學舍未及修葺之前,權令就此試製,以無所妨。

    或者以學試之移設太學,爲未可。

    而夫是堂也,在明倫之外,自前陳疏時,春秋入齋日,學儒皆處於此。

    況本來監試試士之所,則學製之一時權設,何嫌於賢關之外舍,而爲此膠柱之見耶?事關職掌,冒瀆至此。

    不勝悚惶。

    「 批曰:」月講節目事及學製處所事,幷依施。

    「 ○晝講,講《論語》。

    上曰:「《關睢章》哀樂二字,果指誰而言也?」檢討官林蓍喆曰:「似指文王也。

    」侍讀官嚴思晩曰:「臣意則非指文王而言,似是主樂而言矣。

    」上曰:「上番之言,亦好矣。

    蓋人旣樂而不淫,故樂隨不淫。

    此可見性情之正矣。

    」思晩曰:「文王得性情之正,故推而及之。

    樂亦樂而不淫矣。

    」上曰:「大抵《關睢章》所雲:『寤寐思服,輾轉反側。

    』或指文王,或指宮人,兩說孰是耶?」知經筵金鍾秀曰:「似是宮人見文王求賢配之思,作詩歎美之詞矣。

    」上曰:「先朝經筵,亦多《關睢章》講說,而林泳則以爲宮人所作。

    此則從朱子所謂外人做不到之說,而言也。

    李喜朝則以爲:『太姒未至之前,有何妾媵,先知文王思服之意耶?』此說亦似然矣。

    然寤寐輾轉,雖指文王而言,未爲不可,而蓋文王之德化,及於宮人,宮人亦能爲文王思求賢配,至發於吟詠之間,尤可見文王德化之深矣。

    宮人所作之說,當爲正論矣。

    」思晩曰:「以此爲正論可矣。

    」鍾秀曰:「臣在春坊十餘年,已知聖學之高明,三代之治,可期於今世矣。

    嗣服以後,政令施措之間,雖無大叚過失,而與春坊侍講時所期異焉。

    此則專由於立志二字,或有一毫未盡處故也。

    伏願聖上,時時存察於此等處焉。

    」上曰:「卿言果好矣。

    自予嗣服之後,時或點檢於施措之間,則無一政一令之可言者。

    此無他,姑息因循之弊,未能擺脫故也。

    每自循省,可勝瞿然,卿言及此,良用嘉歎。

    」 1月23日 ○甲申,晝講。

     1月24日 ○乙酉,行都政。

    〈吏曹判書金鍾秀、參判徐浩修、參議李義翊、佐郞沈豐之、鄭志僉、兵曹判書李徽之〉。

     ○仍任守禦使洪樂性。

     1月25日 ○丙戌,次對。

     ○定祥祭後視事、燕居服色。

    禮曹參判鄭昌聖上疏曰: 日昨曹吏,以臣待罪禮官,來示大祥時,變制儀注。

    臣於此,竊有所疑焉。

    蓋行祀之日,殿下旣禦翼善冠、黲袍、烏犀帶,註曰:「笠則仍用白笠。

    」此雖因循俗制,非據古禮,而論以從厚之道,猶可說也。

    至於幸行之際,輦輿之飾、陪從之服,皆從古制。

    聖上獨禦純素,則儀文有斑駁之嫌,群下無從上之義,未知於禮果何如也。

    視事之服,亦以翼善、黲袍酌定,而賓對、引接,多以便服,則上下制度,又不免於徑庭。

    此等儀節,實有窒礙,而不可不及時議定者。

    且國俗,居喪自有所着。

    過祥之後,始用白笠,尙有殺節之可言。

    聖朝燕禦之服,自初至祥,隻此一笠。

    則祥後仍禦,殊欠漸吉之儀,固已可疑。

    臣取攷流來謄錄,則祥後白笠,本非國典。

    此不過該曹傍照於齊衰練後之制,遂成古規,其能允合於禮意,亦未可知。

    伏願聖明,亟詢於大臣、諸臣,俾得博攷典禮,斟酌古今,務歸得當焉。

    臣旣備禮官之末,旣有所懷,不避猥越,輒敢仰塵,以俟處分。

     上以問大臣,領議政金尙喆曰:「禮參疏,有先朝已行之例,依此定行宜矣。

    」上曰:「親喪,固所自盡。

    其在從厚之義,禫前素色,禮亦無妨。

    果如禮堂所陳,陵幸時實多掣礙之端矣。

    」右議政徐命善曰:「陵幸時則黑笠、黲袍,旣有已行之例,今無更商者。

    乃命視事法講,陵幸服色,用黑笠、黲袍,燕居服及便殿入侍,依前用白笠袍。

    」 ○展拜于璿源殿,奉審殿內,召見大臣、禮、戶、工三曹判書,講定移安、修理節次。

     1月27日 ○戊子,晝講。

     1月28日 ○己醜,晝講。

     1月29日 ○庚寅,禦春塘臺行內試射。

     1月30日 ○辛卯,吏曹判書金鍾秀上箚曰: 仄聞有司之言,靖嬪、暎嬪封園,將依先朝下敎擧行。

    而以嗣服初,禮曹啓批中,有待祔廟擧行之敎,今年始當擧行雲。

    臣於此,有區區所懷,先事一言,以備裁擇焉。

    夫宮園之禮,是先大王定制,而但止於大王私親,其外則不與焉。

    此乃大聖人爲萬世深遠之慮也。

    以此推之,靖嬪封園,固是按例應行之典,而至於暎嬪封園,似與先朝定制,不相應。

    仰惟聖學高明,洞見義理之源。

    凡係典禮之至重至大者,無不一洗千古之陋,務合天理之公,則豈於此事,或有遺燭,而擧行之期,今已迫頭,臣愚死罪,意者,聖念得無以先朝下敎,重於議到也。

    此亦有大不然者。

    夫孝莫大於無違,故善繼述者,惟以當於理爲孝,而不拘拘於其跡。

    況此事,則先大王當初定制,垂之萬世,末年下敎,出於一時。

    噫!恪遵萬世之定制,而不敢以一時下敎,有所闊狹。

    乃所以承先王本意也、光殿下達孝也。

    下臣此箚,博議在廷,如有以臣言,爲未允者,乞召臣至前,與之面難,務歸至當幸甚。

    嗚呼!此事,寔關國家典禮、先朝定制。

    臣若有懷不言,是臣負先朝也,負殿下也。

    玆不得不言,惟聖明察焉。

     批曰:「所係典禮之大者也。

    欲令雜議在廷矣。

    」 二月 2月1日 ○壬辰朔,親行朔祭于孝明殿。

     ○命諸臣,議暎嬪墓封園當否。

    領議政金尙喆議曰:「今因重臣陳箚,以暎嬪封園當否,有雜議之命。

    是禮也,止於大王私親。

    已有先朝順康園追封時定制,而重臣所論,誠有所據。

    今於博詢之下,疇或有異議,而若臣,則素昧典禮,曾以禮官,未能開陳於乙酉下敎之時。

    惟當訟罪而已,今何敢唐突獻議乎?」領中樞府事李溵議曰:「重臣箚論,旣有所據。

    三公獻議,亦皆詳備。

    如臣矇昧,豈有別見?」左議政鄭存謙議曰:「重臣之箚有曰:『宮園之禮,先大王定制,而但止於大王私親。

    』臣謹考先朝封園下敎之前後載錄者。

    癸酉禦製宮園式例小敍中,此豈常有之敎?以示垂後之深意,而至若乙亥六月封園時所下傳敎,則承統二字,昭如日星。

    寔出大聖深遠之慮,永作後嗣王遵守之典。

    不敢以晩年一時之敎,有所闊狹於萬世之定制雲者,誠爲的確之論。

    臣無容別見,而事係莫重典禮。

    伏惟博詢而裁處焉。

    」右議政徐命善議曰:「禮莫重於報本。

    而苟因一時之敎,不體萬年之制,則非大聖人繼述之孝也。

    重臣之箚、僚相之議,俱皆的確得當,臣無容更議。

    」兼禮曹判書李景祜議曰:「封園之制,卽是先朝義起之禮。

    而雖以先朝乙亥傳敎中追崇、承統爲二乎之敎,觀之,可知聖意之攸在矣。

    」兼刑曹判書蔡濟恭、判敦寧府事韓光會、左參贊黃景源、行司直李重祜、戶曹判書具允鈺、工曹判書洪樂性、兵曹判書李徽之、漢城判尹鄭尙淳、行副司直鄭光漢、金華鎭、鄭好仁、右參贊尹東暹、知敦寧府事金孝大、刑曹參判徐有大、行副司直金魯鎭、禮曹參判鄭昌聖、漢城府左尹李在恊、戶曹參判李在簡、吏曹參判徐浩修、行副司直金光國、張志恒、工曹參判金用謙、同知中樞府事任希曾、行副司直魚錫定、副摠管趙時俊、同知敦寧府事宋文載、李瀁行、副司直邊行讓、兵曹參判嚴璹、漢城府右尹鄭一祥等議曰:「惟我先大王乙亥下敎,實是爲萬世定制,則今此重臣之箚,儘有意見。

    」副提學吳載純、校理鄭宇淳、副校理嚴思晩、修撰林蓍喆、安聖彬、副修撰南鶴聞等議曰:「先大王定制,實是萬世之常法。

    則其後雖有下敎,在今遵奉之道,以定制爲重,恐合事宜。

    」大司諫徐有防、司諫洪彥喆、持平李思祚、宋銓、獻納洪周萬、正言安廷玹等議曰:「當初封園定制,卽我先大王斟酌情文,爲萬世典則,則雖有一時之下敎,在殿下繼述之道,宜遵定制。

    重臣箚論,誠有意見。

    臣等之議,別無異同。

    」行副護軍李明運、李邦一等議曰:「重臣箚論,旣有所據。

    如臣武夫,不閑典禮,何敢容議。

    」敎曰:「重其事之義,不可不博詢。

    」更議于在外儒臣,祭酒宋德相議曰:「宮園之稱,非古也。

    本以先朝義起之禮,遂成一代之制,則固非今日之所當議也。

    然就其中不以一時之敎,或妨萬世之典。

    已定之名,雖未敢追論,不擧之禮,更求其至當。

    重臣疏語,誠有意見。

    惟在聖上洞察大義,以定典禮。

    」掌令金鍾厚議曰:「箚論、廷議,幷協于今。

    今雖於先朝已定名、已行禮之宮字,有難輕議。

    至於園號,則禮旣未擧。

    體又較重,特從僉言,恐爲允當。

    」前參議金亮行、掌令兪彥鏶辭不獻議。

    敎曰:「今旣問朝、問野,僉議皆同。

    依收議施行。

    」 2月2日 ○癸巳,禦春塘臺,行內試射。

     ○四學儒生金德行等上疏曰: 贈持平尹志述以一介韋布之士,秉千古不易之論,瀝陳肝血,視死如歸。

    彜倫由是而不斁;士氣由是而不挫。

    其所樹立,卓然如彼。

    是以先大王卽阼之元年,特允三司之請,先伸其冤,又配四賢之祠,幷腏其食,使與前代節義之士,齊美而幷躅,聖德愈光,士林增氣。

    不幸丁未黜享之擧,乃在奸兇醜正之日。

    噫,甚矣!小人之仇視正論也。

    前旣構誣,終至斥黜。

    忠臣、烈士之遭時不幸,前古何限,而豈有若尹志述之所遭者乎?今當聖明禦世,治化日新,凡所以奬忠節、扶義理之道,靡不用極。

    大老之庭享、儒賢之易名,斷自天衷,不竢終日。

    猗歟盛哉!凡在瞻聆,孰不欽仰?然而尹志述之一黜不復,今玆五十年矣。

    事蹟寢遠,觀瞻無地。

    臣等之所欲言者,不於此時,而將於何時耶?第伏念尹志述之精忠、毅節,可以竝日月而爭光;建天地而不墜。

    則其黜、其復,固無損益於尹志述,在朝家褒揚之道,寧可一刻遲滯,不思所以慰奬九原之毅魄,培養一世之元氣乎?況此四賢祠,卽尹志述之所辦也。

    廟貌翼然,遺躅尙存。

    泮中父老,相與指點,或至於悒曰:「噫!彼賢祠,卽我公之事業,當日之忠節,可以同躋而竝食,則復享之論,何至今寥寥耶?」其所以愛慕嗟惜者,亦可見秉彜之初存,而公議之不泯也。

    噫嘻!惟彼四賢,卽異代立慬之士。

    而惟此尹志述曠世同調,抗章建祠,以作俎豆之所。

    今此臣等之慕尹志述,不啻若尹志述之慕四賢,則復享之請,亦雲晩矣。

    忠憤所激,相率來籲。

    此與當初請享之擧,煞有事體難易之分。

    伏願聖明,特從四賢之復配,以新八方之耳目,不勝大願 不許。

     2月3日 ○甲午,召見吏曹判書金鍾秀。

    上曰:「卿箚所陳,可謂大事業矣。

    此事至重且大,非學問到底明見義理者,不敢議到處也。

    及見卿箚,不悖於義理,故至有詢問之擧,似無岐異之論。

    大抵收議者,所以博採衆議也。

    人見各自不同,曰可曰否,各陳所見,則在上者,固當裁擇決之。

    而近來彌縫之習,作一痼弊。

    大官以先探上意爲主,小官以大官之意,作爲準則。

    雖有臆見,初不敢爲一言半辭之攜貳者,誠爲世道慨然矣。

    」鍾秀曰:「誠如聖敎。

    雖盡善盡美之事,若有博詢之擧,則不害有異同之論。

    而近來不無雷同和應之弊也。

    」上曰:「祥後服色,《政院日記》,無可考之例。

    而見《自內日記》,則有次對黑笠之例。

    故諸臣晉接時,則當着白笠,而次對,則當遵古例,欲着黑笠矣。

    」鍾秀曰:「遵古爲宜。

    」上曰:「日月如駛,餘日無多,禮當從厚。

    次對外,旣着白笠。

    則黲袍、黑帶,雖有前例,寧以從厚之義,袍用白布,帶用白絲,而至於網巾,祥後當着金玉,故當不用素飾。

    此雖逕廷,亦遵古例也。

    」 2月4日 ○乙未,晝講。

     ○以尹東暹爲司憲府大司憲。

     ○敎曰:「昨年特命諸道,薦進人材者,豈爲文具而止乎?銓曹縱或檢擬,皆以過限卽遞,甚非搜羅之意。

    此後更加注擬,申飭上來,以爲試用之地。

    」 ○特敍前都事李顯模。

     2月5日 ○丙申,設增廣監試初試。

     ○次對。

    領議政金尙喆啓言:「鹹鏡監司趙?狀啓,條列各邑弊瘼三條。

    其一,進上鹿茸,比常定元價,近益踴貴。

    請依京作貢例,擇定營下富實人,各邑鹿茸價,先其劃給,當節貿納,加給不足價布十五疋也。

    別定差人,安知不如關東蔘商之弊乎?添給價布,道臣酌定擧行。

    別蔔定,則從市直報本司,會減爲宜。

    其一,高原郡丁巳年貢銀作錢,放債取利,今爲四千九百餘兩。

    而四十年之間,半成鬼錄。

    已捧二千三百兩零,從市直貿穀,添付賑穀。

    其餘二千五百兩零,指徵無處,請得蠲減也。

    請依狀請施行。

    」從之。

    戶曹判書具允鈺,以財力匱乏,請鑄錢。

    上曰:「鑄錢,卽耗財之一道,而事勢如此,不可不鑄。

    但近來錢樣轉益薄劣,亦足以觀世變,而從古國將衰亡之時,有鵝眼等錢,新鑄時,必依古錢樣也。

    」刑曹判書蔡濟恭啓言:「捕廳以造假銀人三名,移送臣曹,推問承款。

    而先朝癸卯年,有造銀數石,行用市上者,不待時正法。

    己醜年又有造銀者,而罪犯差輕,故杖一百、流三千裡。

    當從何年律乎?」上曰:「依己醜例。

    」 ○合扈衛三廳爲一廳。

    以右議政徐命善爲扈衛大將,扈衛廳革罷節目已成,而留中久不下。

    至是命時、原任大臣、吏、兵判、諸將臣入侍,以存罷便否,更詢諸臣。

    諸臣一辭請革。

    敎曰:「扈衛廳革罷節目,尙未啓下者,有所商量而然矣。

    大抵此廳凋弊,全無軍門貌樣,軍卒無料,亦以作挐民間爲事。

    自登極之初,已有革罷之議,而適因龍輝事出,大臣以革罷爲奏。

    更思之,彼千餘軍官,亦吾民耳。

    不可以一兇賊之出,渾疑於三廳所屬也明矣。

    雖或移屬他營門,不過爲附庸,則於渠輩落莫,亦復如何?朝廷之政令得宜,則淄靑將士,可以投戈。

    四方之民心解弛,則舟中諸人,皆爲敵國。

    何規規於一扈衛廳哉?初無革罷之命,豈有銷刻之嫌,節目議定寢之。

    況今三廳,元非不易之制,始自七廳而爲五,五而至三矣。

    合設一廳,精抄其才藝之優者屬之,以存古規,以除冗雜,以慰軍心。

    」又敎曰:「扈衛大將,非勳非戚,不可爲也。

    近無勳臣,一廳國舅領之,二廳大臣兼焉。

    今旣合設一廳,則宜復古制。

    右相雖不策勳,密邇王室,豈下勳戚?以右相爲扈衛大將,此後雖大臣,非勳戚勿兼。

    此非擬望之職,非大臣則將臣中兼之,定式施行。

    扈衛廳,以本廳軍官元額一千五十人內,精抄三百五十人,試射付料,每番三十人,別將一員領率,依前處所入直啓。

    」 ○上謂諸臣曰:「我國軍門之多,?爲痼弊。

    守禦廳,則事體固重,而摠廳則,卽京畿水使也。

    旣有喬桐,則摠廳之設,亦甚沒緊。

    守、摠兩營,合爲一營,豈不便好乎?」領議政金尙喆曰:「若罷摠廳則北漢誰當管領乎?」上曰:「北漢,則自有管城將矣。

    」都承旨洪國榮曰:「守、摠合爲一營,則他無摰礙,而在武弁,不無窠乏之歎矣。

    」上曰:「以文武通融備擬,則亦豈患窠乏乎?大抵,天子統六師;諸侯帥三軍;大將一而已。

    令出多門,爲弊非一,且標下軍辦出,一倍凋殘。

    此尤可罷之一端也。

    」訓鍊大將張志恒曰:「初則隻有摠廳,分而爲二。

    今又合而爲一,亦無害也。

    」上曰:「事係更張,非造次議定者矣。

    」 2月6日 ○丁酉,設英宗實錄廳。

     ○增建宗廟功臣堂。

    以將擧庭享之禮,而堂宇間架之不足也。

     ○革推刷官。

    備邊司進革罷節目。

    〈節目曰,內官之定送刷官,査括奴婢者,卽所以除其物故,錄其生産。

    而近來以刷官爲名者,不有國法專事肥己。

    良民之不犯賤派者,亦多恐喝推捉。

    內奴之明有來歷者,乃反幻弄私免,操縱百端,惟賂是索。

    先朝減貢之惠,非不爲迓續景命之一端,而奴婢之不能支保,猶復如前者,職由於刷官之多無良矣。

    廼者我聖上諒闇恭默之中,深軫捨本矯末之弊,特降絲綸,革罷推刷官定送之規。

    仍命各道道臣、守令,依先朝乙亥節目,比摠擧行。

    從今以往,累千名貧奴殘婢,庶可以鹹囿聖澤,各遂其生,而推刷時八路騷然之弊,亦可不期革而自革。

    其所擧行事宜,條列于左,以爲永久遵行之地。

    一,內奴婢口數,乙亥節目之後,近來增加之數,多則爲千餘,小不過六七百。

    今此朝家之必以乙亥節目比摠者,亶出於寧失之意。

    今後則乙亥比摠之中,雖一口加減不得。

    一,再昨年推刷,雖已了,當今此成命旣以乙亥施行,則推刷摠數,便屬無用,各道以此釐定之際,必須多費時月,可免罅漏之惠。

    今年則姑以推刷摠擧行,自已亥爲始,各道各邑,一依乙亥節目,比摠擧行。

    各道或加納一口於內司,內司或加徵一口於各道,有所現發,則各別嚴繩。

    一,奴婢口數,旣從最小之摠,則各邑充數,必將優如,物故老除,一一査出,須卽代充,以生産年滿者,次次充額。

    守令如不親執擧行,委之下吏頭目之手,任其操縱,則索賂貽弊之端,必當如推刷官下去之時,此則道臣嚴加廉察,隨現狀聞。

    一,推刷官雖已革罷,奴婢則乃是內司奴婢。

    各該邑一年一次,修正奴婢案,報于巡營。

    自巡營都成冊上送內司與刑曹。

    一,傳敎中,代定亦付該道,乃是牢塞奸竇之盛意。

    凡諸擧行旣付該道,而又使內司,幹與其間,則其爲弊端,又必如前。

    逃、老、故代定及生産入錄,各邑守令逐年從便擧行,一如軍案修正之爲,勿爲修報於內司,而十年修案之時,隻報於巡營。

    一,奴婢雖自各道主管,若其貢納名色不一。

    此非巡營之可掌,上納之規,依前日例擧行。

    一,推刷官幻弄肥己之端,專在於代點、闕點,兩項名色。

    今後則代定等事,俱係本官。

    點考一節,永爲革罷。

    頭目輩,如或有暗地私點之患,則自該邑報使,嚴刑禁斷。

    一,推刷官之稱以宣頭案與各司所上案修正,物力逐戶逐口,徵得二兩錢於奴婢等處,以爲入己之資者,誠甚可駭,刷官旣罷之後,則此弊不可不從而釐革。

    各項案冊,旣不得全廢,則容入物力,亦不可不念,限十年一次各其名下,收捧五錢,以備修正之資。

    一,奴婢口數之一依乙亥節目者,非欲必使之逐邑比摠。

    或此邑不足,而彼邑有裕,則道臣參量比摠,以其道內推移充數,以期無一弊端於各邑。

    一,比摠旣已從輕,搜括之際!必不無增加之數,此則依嶺南餘奴布例,自該邑報巡營,句管備局。

    雖一口,守令如或有隱匿犯手之弊,則隨其現發,各別嚴繩。

    一,老除、物故之應免者,不卽許免,或有白地徵貢,生産之添錄者,不卽加錄,或有漏落之弊,又或有年未滿出貢之弊,該邑守令狀聞論罪,監色頭目,嚴刑遠配。

    一,宣頭案上納之時,該司下屬輩,或不無憑藉操弄之患,自巡營直納政院入啓。

    一,今此酌定之後,各該邑如或有未準上納之弊,則守令解由拘礙等事,依事目擧行。

    一,推刷官吏,本是內需司所屬也。

    今於革罷之後,以其無所聊賴,每年身貢捧上之時,稱以情債!有科外徵索之弊,則所犯官吏,一體重勘。

    一,婢貢除減,旣在先朝,今不當更爲擧論,隻作役價四兩,依前節目,以己亥摠數收捧上納。

    一,五宮奴婢貢,依乙亥摠,都納內司,自內司,依數分給各宮。

    〉 2月7日 ○戊戌,展拜永祐園。

     ○放襸妻。

    敎曰:「孤露不死至于今,來謁象設,穹壤罔極。

    襸罪雖關宗社,今日行禮之際,渠則不在,悲愴交中,無以爲懷。

    其妻島配者,特爲放釋,以奉其祀。

    前席已諭,亦廷臣之所可體予意者也。

    」三司上箚請寢,不允。

     2月8日 ○己亥,詣養志堂奉安。

    以璿源殿有修理之役,將移定是堂也。

    召見右議政徐命善、戶曹判書具允鈺。

    上曰:「明日,卽移安擇日,故今日爲修掃來此,而有古蹟之可示者,故召卿等矣。

    此有三櫃子奉安者,二櫃,則皇朝列朝禦筆、禦製及賜與之物。

    一櫃,卽我朝列聖禦筆及遺蹟。

    卿等進前奉覽也。

    」仍命內侍,奉三櫃子,令諸臣就見櫃中。

    出一寶匣,卽皇明所賜玉寶。

    又出一帕,卽皇明所賜蟒龍衣。

    其餘三四帕,卽禦製、禦筆也。

    上曰:「王寶及蟒衣,卽傳來寶藏之物也。

    年久而蟒衣猶不色渝,誠異哉。

    」命善曰:「臣等曾於文字,見蟒衣覲先王之語,今乃親見矣。

    」又啓一櫃,卽肅廟朝送禦史時簿錄也。

    又有籌匣,籌筒中有籌。

    八籌書八道名,三百六十籌,書三百六十州名。

    上曰:「古則繡衣抽簽以送之,卽此簿也。

    」次第還安櫃中,奉置故處。

    命善曰:「三月祥後,儀章當有變制之節,而其中,凡係九錫之類,卽受賜於皇朝者,勿論吉兇,初非我國所可擅改。

    請自今爲始,一從本色,著爲式。

    」從之。

     ○晝講。

     2月9日 ○庚子,行酌獻禮于璿源殿,移奉肅廟禦眞于養志堂。

     ○副校理南鶴聞上疏,討鄭妻、金龜柱、洪樂任之罪,請寢襸妻特放之命。

    又曰: 人主之寬仁、威罰,如春生、秋殺。

    有罪者斷之,無罪者原之。

    一弛一張,允合中和。

    或宥或殺,無所苟且。

    然後民情悅服,世道靖安。

    方今元惡大憝,尙容假息,而支流餘裔,寔繁其徒。

    臺閣謄傳之啓,殆成卷軸。

    筵席論奏之際,勳費晷刻,閱歲爭持,究竟無期。

    此誠我殿下審愼之至意,姑且含容,不欲遽斷。

    而國體之虧損已多,群情之疑惑轉甚。

    臣謂:亟令大臣及刑獄之臣,更加參覈,罪之重者、大者,則宜卽誅戮。

    若有輕者、疑者,則亦所參酌疏釋,使反側者自安。

    何必日傳故紙,徒事玩愒爲哉?至於乙未五月榜十二人,敢與賊晦,暗相紏結,使聖上,多貽困惱。

    論厥情狀,萬戮猶輕。

    不幸主試者,徑先物故,究問無路。

    則惟彼十二人,長在人鬼之關,不生不減而已。

    臺端請鞫,在法當然,而對證覈實,旣無其階,則無寧置而不論,使作聖世之一棄物,顧何足斷斷相持也?嗚呼!言路之閟塞,實爲今日之大患。

    帝舜,大聖也,尙有籲咈之美。

    唐宗,中主也,能恢容直之量。

    顧今上自君德,下及時政,其果無一失之可攻,一事之可言而然歟?是何寥寥寂寂,無一人出位論事者乎?或以謂:『新化淸明,袞職無闕,固不容指的擬議。

    』此乃將美之言,實非愛君之忠也。

    雖以近日事言之,坤殿誕日庭候及遭制奉慰時,殿下輒以無情之事,嚴責喉司,傳敎一下,滿庭駭惑。

    重宰違牌,豈有他意?而遽令置對,記注倩寫,雖或慢忽,而至命立庭。

    此數者,俱是過中之擧也。

    蓋我殿下,天姿卓越,或不無過高之病;聖學貫透,而間多有太察之失。

    區區愚悃,以殿下不如堯、舜爲恥。

    雖一二微細之過,若爲聖德之累,則豈不可惜乎?繼自今,凡於發號施令之際,必須愼思、詳度,無緻事過而悔生焉。

    方今府庫虛竭,財用耗縮,一歲之經費,尙患不敷,則水旱緩急之費,從何責辦乎?殿下每嘗軫念于上,廷臣亦多講究于下,而生財捄弊之道,亦無長策,豈不可憂乎?傳曰:『節用而愛民』聖人以此四字,爲生財之大道者,其言約,而其義大矣。

    近年以來,營建繕修,工設浩繁,皆是殿下不獲已之擧,非爲遊觀宴樂之所。

    而登馮之響,連月不止。

    土木之功,逐歲斯興。

    赴役之民,棄其本業。

    供億之費,殆難勝計。

    許多營作之中,亦豈無不急之搆、無名之築乎?臣謂凡諸不急之役,一切革罷。

    一以軫重財之方,一以光崇儉之德可也。

    嗚呼!人才之不興,莫甚於近日。

    殿下深以爲憂,至發於歲首綸音。

    臣每誦古人才不借於異代之語,竊自謂:『天之生才,旣無古今之異,則豈獨於今世,閼而不出乎?』蓋有之矣,而用之未盡其才,則此何異於執策而歎曰:『天下無良馬也?』惟我國家,專以科目選士,故自昔名卿、碩輔,皆從白戰中進身,而草野窮經之士、巖穴抱奇之人,不能決科出世,則亦白首無名,甘與草木同腐而已。

    取士之路,若是不廣,而比年以來,科弊百出,士趨日非,識者寒心,固已久矣。

    何幸大明中天,百度惟新,場圍肅嚴,而赴擧者絶僥倖之望,黜陟公正,而掌試者勵鑑別之明,宜其才雋滿朝,吉髦登廷,而仄聽數歲,尙無聞焉。

    臣不知,許多榜額,曾無一才可取而然乎?是必用之不盡其才。

    故才無可以得聞也。

    朝家用人之法,或以地勢、或以門閥,苟無地勢、門閥之可稱者,則雖才德兼有者,淸官顯秩,不得輕授,而至若外官,初無門閥之可論,惟資歷之相當,則又何爲靳,而不授乎?在昔皇朝設科取士,多令出補,以試其牧民之才,然後陞而用之。

    此是量才授任之美規。

    而我朝官方,則重內而輕外,跡廁三司者,以外補爲恥,冗官、散職屢典州牧,故朝典籍、暮縣監之諺,至今尙傳矣。

    近年以來,蔭路漸廣,文窠太窄,淸班邇列之臣,皆以出外爲榮。

    遐鄕無勢之類,或多終身不得者。

    旣不授淸顯之官,又不畀芻牧之任,則顧彼績文而力學,百戰一捷者,其將爲何,而勤苦如此?殿下嚴科場、正士風,必得其才之聖念,亦安在哉?目今,三館參上與參下,無慮以百數。

    而寒餓、凍餒,不保朝夕者,蓋十居八九矣。

    疏滯振淹,正爲方今先務。

    而通變之道,隻在乎諸道州縣,防禦邊地外,其餘武蔭之窠,一倂與文官,通融除補,一爲試才之方,一軫疏滯之道,則豈不兩宜乎?或以爲:『今若除出蔭窠,使文臣,參互備擬,則積年勤仕之人,必多滯鬱之歎。

    』此則有不然者。

    夫勞精弊神,勤成百藝,老於場圍,困以得之之後,坎軻沈頓,才不得一展,志不得一伸。

    則其冤鬱之氣,足幹天和,豈可與蔭官積仕者比也?若論治民之才,則蔭官豈必盡賢於文臣,文臣亦豈盡讓於蔭官乎?惟願殿下,以臣此議,下詢廊廟,斷以行之,以實求才之聖心焉。

    嗚呼!朝廷,爲四方之標準,敎化成於上,風俗敦於下。

    傳曰:『上老老而民興孝。

    』斯豈非聖王躬導之義歟?廼者校理臣樸在源爲養其親,陳情乞郡,而秉銓之臣,以無前例之可據,格其請而不施。

    噫!彼在源之弟,旣在幾邑,得以便養,則在源之又求外除。

    雖似無義,而人子事親,各欲自盡其情。

    儒臣乞郡,亦是聖朝美事。

    則事例有無,顧何較計於其間也?此雖細事,實有歉於成敎化,而敦風俗之道,臣竊惜之。

    臣愚衷所激,不自量分,妄效一得之見。

    伏乞聖明,俯垂諒察,若有可採者,不以人廢言,則國事幸甚。

     批曰:「思聞讜言,言者不來,愧予有訑訑之色,爾章若是無隱,良庸嘉之。

    臺啓之尙未允從者,豈有私意於彼也?其他傳啓中:『罪輕者參酌疏釋雲雲。

    』儘有意見,依施。

    乙未榜事,尙今靳允,予意亦以覈實之無路也。

    厥啓之停,在臺閣非可以裁擇者矣。

    所陳袞闕,予所省檢,而瞿然者,當思加勉。

    年來慈慶、奉謨之營建,皆有所重。

    雖出於不獲已,言固是矣,曷不體念?文官疏滯事,下廟堂稟處。

    尾陳樸在源事,外面雖然,下該曹,使之覆奏,則其所據例可否,似無不可矣。

    」 2月10日 ○辛醜,詣璿源殿,親審修改之役。

    敎筵臣曰:「先朝曾於璿源殿修改時,限訖役親審,露坐飭監蕫諸臣,所重在焉故也。

    予小子,敢不體先王之志乎?」 ○擧京外孝烈褒旌之典。

    上敎筵臣曰:「先大王倦勤之年,尙以孝烈議定事,自朝至夜,諄諄不已。

    而自予嗣服,昨年孝烈別單,尙未抄出,卽此一事,已不勝愧忸也。

    」命大臣、禮堂,持別單入侍,歷詢褒奬當否。

    乃敎曰:「以宗臣能盡子職,以武弁善養父志者,故全恩君墩、兵使具鼎煥是也。

    墩贈諡,鼎煥贈職。

    」其餘京外孝烈,旌復有差。

     2月11日 ○壬寅,詣璿源殿,親審修改之役。

     ○輪對。

     ○以鄭弘淳爲議政府右參贊。

     2月12日 ○癸卯,親臨文臣製述。

    居首副正字李家煥陞六品。

     2月13日 ○甲辰,詣璿源殿,親審修改之役。

     ○敎曰:「觀東伯狀啓,囕死、瀹死,若是夥然,誠極憫惻。

    此後着意登聞,一此不懈,以副宵旰思聞四方水旱之意。

    近來諸道此等狀啓,頗皆稀闊,豈於方內,果無水旱盜賊諸凡病民之事,而然乎?其令備局申飭。

    」 2月14日 ○乙巳,詣璿源殿,親審修改之役。

     ○召見承文正字李家煥。

    上曰:「向者對策已其該洽,而日昨試券,可謂近來無此作,良可嘉尙。

    今日借汝前席,須罄素蘊。

    夫維州之納與不納,是非得失,爾果如何看得?」家煥曰:「《朱子綱目》書司馬光及胡氏之斷,皆有次序,朱子之意,亦可知矣。

    」上曰:「朱子之意,非右胡氏,而左司馬光。

    以世代先後,記載之序如此矣。

    」家煥曰:「聖敎至當。

    而臣意,則蓋以德裕爲優矣。

    」上曰:「德裕之矯旨受降,亦有以爲非者何如?」家煥曰:「大夫出疆,利國家,專之可也。

    不可以此爲非也。

    」上曰:「吐蕃之部落,起自何時乎?」家煥曰:「未知起自何時,而與吐谷渾相近,蓋是四羌也。

    」上曰:「禹貢曰:『島夷皮服。

    』當其時也,日月所照,霜露所墜,皆入聖化。

    以敎化之所及,言疆理之遠近,則五服之外,雖又有五服可也。

    而反不如後世幅員之大、率服之遠。

    且島夷,地近而猶襲皮服,衣、文物,尙不及焉何也?」家煥曰:「堯、舜聲敎,則訖四海,而疆理止五服。

    若夷狄,則以不治治之。

    而後世,則窮兵黷武,極其力之所至,而冠帶之也。

    」上曰:「夷狄之入中國,蓋自何時乎?」家煥曰:「自漢武帝呼韓邪款塞之時。

    已有入中國之漸矣。

    」上曰:「呼韓邪款塞之後,已有亂華之漸,而夷狄之入中國,蓋自劉淵始也。

    」家煥曰:「然。

    」上曰:「元魏諸君中,最賢者誰也?」家煥曰:「孝文最賢。

    」上曰:「古者姓氏之法,蓋欲其別其族,而傳其世也。

    元魏雖曰:『夷狄。

    』改姓,抑何故也?」家煥曰:「元魏改姓,夷狄無識之緻也。

    」上曰:「歷代官制,周官彬彬,無容議爲。

    漢、唐、宋、明官制各異,何代爲是?」家煥曰:「周則六官燦然,漢則九卿切於實事,唐則倣周官爲六官,而相職紊亂,頭腦非矣。

    宋則熙寧改官制以前,半是虛銜,名實紊亂,熙寧以後,名實雖正,槪用小人,無足論矣。

    明則內、外互相維持,法非不美,而居官者不能殿布矣。

    」上曰:「大抵大官之重,非他官之比。

    而唐時大臣,有兼節度使,此亦官制之紊亂也。

    宋則同平章事、同中書門下省,皆以相臣兼之,亦或兼吏部尙書,或轉爲僕射。

    且太師、太傅之職,亦爲虛銜。

    如楊戩、童貫之類,雖不稱官,至於二十餘人之多。

    明時胡惟庸以後,閣臣兼太學士,相職亦紊矣。

    我國官制,亦無異此。

    大臣統百官,然後名實可正,而備邊司出,而政府作一空衙,提調設六曹不能自主,賓對行而常參便歸虛文。

    我朝官制,亦無足言也。

    」家煥曰:「國朝官制,若修學,則最近於周官之制也。

    」上曰:「李德裕有罪,則斥之可也,而降爲司戶,亦豈非官方之乖舛乎?」家煥曰:「誠如聖敎。

    」上曰:「宋時節度使,亦虛卸乎?」家煥曰:「然。

    」上曰:「文天祥欲復設藩鎭,果可有益乎?」家煥曰:「宋、明皆於敗局之後,欲復藩鎭,事已去矣,無益也。

    」上曰:「唐則藩鎭爲痼弊,宋則去之而亦有弊何也?」家煥曰:「惟在駕禦之得宜也。

    」上曰:「漢則封建而有七國之亂,唐有藩鎭,而至於魏博不能管領。

    宋則又不如兩代。

    尙論千古,似無良法,而無良法三字,非識者之言法。

    何如,則久而無弊歟?」家煥曰:「自古及今,法久而無弊者,未之有也。

    」上曰:「新州非遠地,何以有荊棘之說乎?」家煥曰:「荊棘,非謂眞箇有荊棘,隻言大臣久不竄逐矣。

    」上曰:「洛陽,天下之中,四方朝貢,道裡均適,豈非商王可都之地?而成周以後,則漢、唐及宋,或都關中,或都汴京,更無都於洛陽者何也?」家煥曰:「周時則內有升平之治,外無兵革之患,故都於洛陽,控制四方,享國長久。

    而漢、唐以後,雖欲都洛陽,地勢平廣,無阻山、帶河之險,脫有兵革,無以備禦,故勢不得不取四塞之地也。

    」上曰:「冀州,卽天下之極北,而帝堯都之。

    冀州地勢之形便何如,而且畿內地方,延袤不甚廣大何也?」家煥曰:「冀州之說,先儒或有論之,而朱子亦以爲:『冀州之外,又有如冀州之地』雲,然則冀州似不爲極北也。

    」上曰:「以輿誌言,則冀州當屬何境耶?」家煥曰:「在唐則太原也,在宋則安南也。

    以今言之,則山西省是也。

    所謂幽州亦在冀州之境矣。

    」上曰:「漢、唐、宋、明之幅員,何時爲廣乎?」家煥曰:「漢則北至朔方、南抵交趾、西盡燉煌、東置四郡。

    唐則北方如漢東南縮,西至河、湟,比漢時似相當。

    明則失河套、安南,比諸漢、唐,似狹矣。

    」上曰:「淸之幅員,與明何如?」家煥曰:「幅員如明,添之以三姓黑龍江,似廣於明之地方矣。

    」上曰:「宋之幅員,何緣而縮乎?」家煥曰:「燕、雲十六州,爲石晉所割,安南、寧夏,亦皆失之,故自至漸縮矣。

    」上曰:「宋袓以黃袍加身,而創業,初旣無用兵之可言,其後出師四方,輒至敗衂,何其兵力之不競如是耶?」家煥曰:「文法勝,故將帥不能展其才。

    其後,割爲郡縣,不能以便宜行事故也。

    」上曰:「宋之南渡後,全以四川支保,四川府庫之富饒,果何如?」家煥曰:「四川,可謂天下府庫之第一,而江南當次之矣。

    」上曰:「唐之兵制,當最於歷代乎?」家煥曰:「府兵之法,未久變爲彍騎,彍騎變爲邊兵。

    大抵府兵,有口分業田,故能有身庸、戶調、田租。

    而府兵旣壞,民不土着,楊炎不得已合爲兩稅。

    以此觀之,兵農一貫,而三代以後,終不能寓兵於農矣。

    」上曰:「唐太宗卽英明之主。

    貞觀之治,可謂極盛,藩鎭之設,亦應有條理,而傳不數世,便卽紊亂,抑何故也?其立國規模,比之宋朝,優劣何如?」家煥曰:「唐太宗英明立法固好,而制度不久隳廢,似由於家法不正。

    故子孫不能世守而然矣。

    宋朝立法,雖不如唐,而累世仁厚相傳。

    至神宗變法,亦是一心爲民,非欲厲民。

    家法若是其正,故子孫能世守,而不失矣。

    」上曰:「一自宋宗變法,後世監戒。

    雖不得不更張者,亦不敢生意,可勝歎哉?王安石淸苗法,雖不能無弊,而安石之法,亦豈無一可取乎?司馬光入相之日,都民加額想望如何,擔負如何,而汲汲更張,必限五日何也?」家煥曰:「安石雇役之法,先儒亦或有是之者,限日盡變,亦過矣。

    」上曰:「象緯之法,亦頗曉解雲,然乎?」家煥曰:「此等事,臣尤空踈矣。

    」上曰:「朞三百註,此是古曆法,似無差舛之理。

    而三代以後至于今,曆法不一,分刻節候,各自不同何也?」家煥曰:「朞三百註,是古曆法也。

    與今曆自不同,而臣未能詳知矣。

    」上曰:「明時利瑪竇修正曆法,極其精妙。

    瑪竇,以外國之人,何以獨解其妙處,亦果能到十分處,不復有差舛之慮否?」家煥曰:「利瑪竇之後,又有湯若望等修之,而亦非利瑪竇所自創。

    西洋人,從古多有專門,互相傳授造曆,以儀器測之。

    而儀器之度、分、秒,在天體,所差甚大。

    西洋人已自言其久,則必差矣。

    」上曰:「時有推遷,節有早晩,則曆法不一。

    或天運星行,有古今之殊而然歟?」家煥曰:「有不合者,曆法之未精也。

    天體則萬古如一矣。

    」上曰:「以渾天儀言之,輪牙幹回,春、秋分之相合,無異符契。

    天體之幹運,亦如許乎?」家煥曰:「渾儀以機輪運轉,乃人巧使然,非天體本然矣。

    春、秋分自與天運合,乃輪牙踈密,使之然也。

    」上曰:「三代以後,道學不明,後世始有學之名,有經學焉,有史學焉,百家衆技,莫不有學。

    誠、正、修、齊之學,尙矣。

    而至若歷涉古今,範圍天地,列代之治亂、興亡,前人之出處、事業,無不該貫,則此亦一道。

    凡留意於學者,皆有所主,欲爲淹貫,則果用何道,而爾則用工以何爲主乎?」家煥曰:「臣本鹵莾,實無專攻之學,而大抵折節讀書,在家則孝於親,出身則事其君,人之當務也。

    《記》曰:『記聞之學,不足以爲人師。

    』博覽,似無益矣。

    若天資聰明,自然淹貫者亦好,而終不如修身之爲要切。

    古人有求放心,而記誦自倍者。

    若屛絶諸念,惠心治之,亦似有強記之理矣。

    」上曰:「此人該博,正好問難,承旨發端問之也。

    」承旨李鎭衡曰:「常時有所疑訝者。

    蓋中國,天下之都會,人物之府庫,而雖朝聘會同,無喧譁之聲。

    我國則無論大小事,全以喧聒爲事,此何故也?」家煥曰:「風俗一成,則難變。

    自唐堯至周千餘年,冀州猶有陶唐之風;我國慶尙道,至今有新羅務實遺風。

    東方,自古素無紀綱,因成風俗,喧譁躁動,久而不變矣。

    」鎭衡曰:「年前出疆時,見遼野千餘裡,盡是沃土。

    瀋陽、山海關之間,若能修治,地利不可勝言,而全無溝洫,五穀不成。

    如許大地,等閑棄置,未知其何意也。

    」家煥曰:「貊地五穀不生,惟黍生之。

    遼、貊錯壤,不務耕作,似已從古然矣。

    」上曰:「遼近於貊,故五穀不生雲。

    則關西亦近於遼,而居民務農,其故何在?」家煥曰:「此理則臣未敢曉也。

    」上謂鎭衡曰:「問以經義也。

    」鎭衡曰:「堯典日中,星鳥、星虛等星,皆南方之星也。

    四方皆有星,而每拈南方之星,而言之者何也?」家煥曰:「蓋衆星,皆拱於北辰,而北方之星,隱而不見。

    故凡言星辰,必指南方之星者,此也。

    」鎭衡曰:「《周易》《乾卦》有曰:『夕惕若』君子惕若之時,自朝至暮,無非惕若之時。

    必拈夕字而言之者何也?」家煥曰:「《易》不可以典要。

    然以其下卦之終,故謂之夕。

    以其嚮晦宴息,志氣易惰,故必須惕也。

    」上曰:「嚮晦宴息雲者,與夜寐之意相反。

    若於嚮晦之時,卽爲宴息,則豈無怠惰之慮乎?」家煥曰:「嚮晦,非必謂向夕,凡自昏黑以後,似皆向晦矣。

    君子,莊敬日強,安肆日怠。

    天君,爲百體之主,若能立心莊敬,則夙興夜寐,自不爲勞,若纔放肆,則便歸怠惰,非但爲志氣之害,亦爲血氣之周也。

    」 2月15日 ○丙午,親行望祭于敎明殿,展拜徽寧殿。

     ○詣璿源殿,親審修改之役。

     2月16日 ○丁未,詣璿源殿,親審修改之役。

     2月17日 ○戊申,璿源殿修改工訖。

    上詣養志堂,奉肅廟禦眞,還安于第一室。

    賞監蕫諸臣。

     2月18日 ○己酉,禦仁政殿,行到記儒生講、製,製居首李顯道直赴殿試,講無純通,赴會試。

     ○四學儒生兪彥溥等上疏曰: 四賢祠卽尹志述之所辦也。

    志述之秉義立節,忘身報國者,又不下於彼四賢矣。

    是以在昔先大王特嘉其節,亟許陞配。

    中間一黜,不幸爲兇徒醜正之柄欛者,迄于今五十年。

    此臣等所以縷縷於黈纊之下,而不知止者也。

    志述之當日樹立,卓然如彼。

    雖無前日躋配之事,允合聖朝竝祀之典。

    況且先朝已行之擧,則實爲殿下繼述之美。

    伏願聖明,特許復配。

     召見疏頭及製疏金德行,問德行曰:「景廟在宥之時,爾敢爲此乎?敢爲則爲之,如其不敢,敢爲於今日乎?」德行等起而對曰:「今而後得聞聖人之精義。

    」又敎曰:「自予禦極之後,非不留意於扶植世道。

    而蓋所謂配享者,合天心、順公議,然後可也。

    事或涉於可東、可西,而隻憑儒疏,一切聽之,則後弊難杜矣。

    四賢祠,皆以太學生殉節,故享於太學。

    而至於尹志述,先王朝贈職、入享,雖出盛德事。

    配享一節,其時諸臣建白,太涉過當,故先朝隻存贈職,享則還黜。

    此是至當之處分。

    到今,固不可輕易議到。

    且此人,論以土氣,則猶有可觀之節,而若論義理,則殊未知稱當也。

    況以此事,有先大王受敎,揭闆於四賢祠。

    爾等旣知有受敎,則又安敢請配享乎?」德行等曰:「臣等但知尹志述氣節之可尙,未見先大王揭闆之受敎,故敢有疏陳。

    今承聖敎,萬萬惶悚。

    」命持入四賢祠揭闆受敎,命大司成示之。

    德行等曰:「今見受敎,臣等自知妄率之罪矣。

    」 2月19日 ○庚戌,晝講。

     2月20日 ○辛亥,次對。

    領議政金尙喆啓言:「全羅監司鄭元始狀啓,條列各邑弊瘼。

    其一,沿邑稅穀之晩發臭載,專由於京船漸少。

    左沿亦依右沿例,請設置漕倉,定差員領納也。

    更爲商確稟處爲宜。

    其一,本道舊還最久條十一萬五千石,太半指徵無處,請詳査變通也。

    諸道皆有此弊,有難獨許於本道。

    其一,各宮房、各軍門、內司屯結,雖川浦陳荒處,不許査免,民不堪稅。

    一依民結例,分災實收捧也。

    請嚴飭各軍門、諸宮房。

    」竝從之。

     ○以蔡濟恭爲弘文館提學。

     2月21日 ○壬子,親鞫洪樂任,特釋之。

    兩司屢啓請鞫樂任,而上久不從。

    是日敎曰:「儒臣疏中,有臺啓中,輕者、疑者疏釋之論,此政合予意也。

    若論其疑者,卽洪樂任首也。

    雖曰,屢出於賊招,而尙不一問於渠,則何以知眞贗與否?是以,前後諸逆,旣皆親問。

    又捧結案後用法者,卽不欲使一人抱幽枉,一人漏王章也。

    若欲分別,何拘小不忍也?旣稟慈宮,洪樂任,令王府,卽爲拿來。

    」拿來後,金吾以聞。

    上禦肅章門,謂大臣曰:「今者此擧,雖出於不得已,而是時惠慶宮當作何抱?事之?昧者,不可不一問,而心有所不忍,至今未果。

    從容思之,若不親問,則眞贗莫卞。

    眞贗莫卞,則常在人鬼關頭矣。

    予以此意,告于慈宮。

    則慈宮亦以爲然。

    今日之擧,良以此也。

    」領議政金尙喆等曰:「承此下敎不覺感淚之自零也。

    罪人之不可不一問,誠如聖敎矣。

    」上曰:「奉朝賀,亦入城胥命乎否也?」都承旨洪國榮曰:「聞都事之言,奉朝賀亦隨其子,而馳來,未及入城雲矣。

    」上顧大臣曰:「樂任則與麟、謙諸賊,地處大有異焉。

    求之天理,參以人情,決無是理也。

    」尙喆等曰:「以渠地處,恐無是理,今日親問,可決其眞贗也。

    」及樂任拿入,上揮涕曰:「此何事也?慘不忍見矣。

    問郞下去,先言此意也。

    」問郞沈豐之還奏曰:「罪人自言:『不肖無狀,萬死無惜』雲矣。

    」乃問樂任曰:「汝以王室舅親,家世受恩,亦已罔極。

    則抑何心術,符同悖叔,嗾出妖雲,至發於鞫庭之招乎?是其罪比諸他人,尤合萬死。

    況且相吉輩,窮兇極惡之兇謀,至於挾匕犯上,謀議推戴。

    而汝之姓名,又出此招,顧其罪當如何也?國家非不知劃卽鞫問,而尙此隱忍者,意亦有在也。

    其勿隱諱,從實直告。

    」讀諭問目訖。

    敎曰:「今日,卽渠人鬼關頭。

    使之收拾精神,詳細納供也。

    」樂任供曰:「臣於一縷未絶之前,有此下問,聖恩罔極,臣敢不罄竭以告乎?臣之父子,救死不贍,朝廷凡事,初不敢與聞。

    況臣爲人踈拙,素無親知,則雲賊何以相知乎?誠以臣之兩兄,積忤厚謙,將成讎隙。

    故臣不得已往訪厚謙,則雲賊在其座,與之接話。

    自是雲賊數相來訪,臣亦以雲賊之親昵厚謙,故善待之矣。

    乙未科坼名後,雲賊忽來見臣而坐。

    適有客,雲賊始有囁嚅狀,終起立牕外,出袖中一簡,招臣示之。

    滿紙辭意,皆是鑿空黨私之說。

    臣責之曰:『以子地處,敢論人乎?』雲賊耽視臣而去。

    及徐有寧之疏出,而翔雲不復爲論人之計,其後,翔雲投呈兇疏,遂卽書送八條於臣,而八條各書一二字、或三四字。

    別以一紙,備書勿用外戚之說,似以語屬臣家,而詳悉也。

    臣固已疑怪於心矣。

    其後,得見全本。

    則雖以臣之無識,亦知其爲兇慘之疏,作書養厚,言雲賊之妖惡兇慘,勸其疏請拿鞫。

    此事養厚之兄象厚,亦知之矣。

    臣以翔雲書,欲爲他日證據之資,深藏囊中,以至于今,紙皆生毛。

    若蒙下覽,則可以一見決矣。

    」問汝與象厚對質,則能不屈乎?供曰:「對質則必不屈矣。

    天日在上,豈敢一毫欺罔乎?至若相吉,臣初不識其面目,啓能之家,亦未嘗往來。

    則渠輩兇謀,有何參涉之理乎?自臣叔伏法之後,兇徒輩以臣家爲廢族,而輒以兇慘之事,拖引臣家。

    然臣之父子,若有一毫不忠於國家,則萬死無惜矣。

    以何心腸,參涉相吉之兇謀乎?且臣叔旣犯王章,雖臣父子,但中夜悲歎而已。

    豈敢以臣叔之故,萠怨國之心乎?抑臣有二大罪焉。

    一則與翔雲相親也。

    一則臣不幸爲廢族,出於逆吉之招也。

    此皆臣之罪矣。

    臣之父子,若非禽獸,則不悖我殿下,而顧反與相吉、弘燮輩,同參兇謀乎?殿下,天地於臣,父母於臣。

    臣至今生存,皆殿下恩,則今豈敢一毫欺隱乎?」供畢,上顧尙喆曰:「所供,節節有條理矣。

    上款,以生存之象厚爲證。

    下款,亦皆有據,斷無他意,今不必更問也。

    」尙喆曰:「所供俱有條理,且其援引生存之象厚者,亦足爲證左矣。

    」上命三司、諸臣進前,涕泣下敎曰:「予以孤露餘生,所依唯慈宮,而自去秋以後,慈宮飮啖全卻,涕淚度日,常以不得面訣奉朝賀之生前,爲至痛。

    每承此敎,予心當如何?臺啓發已經年,其在重國法之道,不可命停。

    亦不欲見其景像,至今靳允矣。

    今日不得已有此擧指,而所供旣皆明白,別無更問之端,故今將特放。

    自此以後,慈宮復有見奉朝賀之日,予亦有拜慈宮之顔。

    今日處分,允合於天理人情,於隄防,可謂益固,而無所損矣。

    」尙喆等曰:「渠供旣甚明白,聖敎又如是懇惻。

    則在廷諸臣,孰不感泣乎?」敎曰:「今者,執法之所請,卽拿鞫而論以王章,亦不可使人在於?昧之科、人鬼之關。

    故百爾思之,則他人猶不可若此,況奉朝賀之子,慈宮之至親乎?予於登極以後,不幸而遭時艱難,兇逆輩出。

    除非耳目所親見聞者,則皆設鞫盤問。

    必也得情,而後用法者,誠以不妄殺爲念而然也。

    麟漢罪關宗社,固難容貸,而始猶薄竄於近地,及至淵疏上,而輅書出,則不得已圍之島,而賜之死。

    非恕渠罪也,乃重人命也,待眞贓也。

    今日,樂任之親問,焉可已也?謄傳拿鞫之故紙,亦已經年,而始焉不忍,中焉惻傷,今乃大覺其不然者。

    嗚呼!樂任事,雖屢出於賊招。

    究其本也,似有似無似是似非。

    若下一次親問,則雖有所犯,何以伸法。

    若無是事,亦豈不冤悶乎!予於定省之暇,以此意,陳稟于慈宮。

    則慈敎亦以爲然。

    所以登捕者,良以此也。

    今聞所供,一則雲疏參涉事,而節節有條理,至以生存之象厚爲證左。

    二則推戴同謀事,而斷斷無他意。

    所引亦皆近似,非徒其言有理,其情可知。

    況其地處,與麟漢、厚謙絶異者乎?求之天理、人心,實無是理,雖有疑似之跡,原其心可也。

    況初無是事乎?噫!予以孤露餘生,尙今爲命,卽慈宮也。

    慈宮,自去秋以後,食飮全卻,涕淚常流,每一仰瞻,心肝如焚。

    嗚呼!慈宮所以如此者,卽以不見奉朝賀之面而然也。

    非徒不見,將不得面訣於其生前也。

    夫天下無不是底父母。

    則慈宮之心如此,予雖如常起居,強作言笑,亦豈安於心乎?中夜,每自謂曰:『慈宮之所以支保者,亦惟予在也。

    予不能以一事、半事,悅慈宮之意,而徒傷慈宮之心。

    眞所謂「無樂爲君。

    」正爲此也。

    』斷斷此心,屋漏所知,而在廷諸臣,亦豈盡知乎?當初,予意一欲親問樂任,以判黑白。

    所以趑趄者,亦以當此時也,慈宮之心,尤難爲懷故也。

    日昨乘間,從容導達,則慈宮泣請予曰:『吾有吾父且兄弟同氣也。

    豈欲使主上,有此不得已之擧?而非此擧,亦無以卞吾父徹天極地之冤。

    須卽一問樂任,果有罪,雖誅戮,吾無悔恨也。

    若無實事,則餘可有見老父之日。

    在國家法紀,少無損焉。

    在朝廷隄防,不甚關焉。

    』小子泣涕承敎,有此親問之擧。

    樂任果脫空矣,非但伸其幽枉,予將有拜慈宮之顔。

    洪樂任特爲放送。

    嗚呼!予之初意,豈料樂任之無事?今幸白放,是亦慈宮悲苦之心所感而然也。

    大抵此事旣不關係於麟賊處分,又不幹涉於啓能謀議。

    則奉朝賀將有見慈宮之日矣。

    」上曰:「奉朝賀已入來乎?」洪國榮對曰:「方胥命於闕下雲矣。

    」上曰:「遣史官,諭奉朝賀入對於惠慶宮。

    」史官還奏曰:「奉朝賀以爲:『臣子之特蒙放釋,實出聖上如天之恩。

    惶感之極,不知所達,而第臣地處,萬無復入脩門之望。

    史官來宣召命,而不得趨進,尤切悚蹙之忱。

    』」史官凡三往返,而鳳漢終不入來。

    上敎曰:「卿若不入,則予將親臨同入,此豈卿臣分之所安乎?」於是,鳳漢入侍。

    上握手,流涕曰:「卿家不幸,夫復何言。

    而今日見卿,予懷難抑也。

    」鳳漢亦涕泣,稱謝。

    上命國榮,讀傳敎於帳殿,使侍衛皆聽。

    上謂尙喆等曰:「相箚宜卽賜批。

    而日前卿等進《續明義錄》箚,尙不賜批者,以此事有所商量故也。

    大抵奉朝賀之終不得一番入對於慈宮,是行不得之事。

    而若不如是處分,亦不無隄防漸解之慮。

    今則與討麟賊之義理,判爲兩叚,而義理益明,隄防益嚴矣。

    」尙喆等曰:「聖敎誠然,而今日處分,當載《續明義錄》之末,然後可使一世曉然也。

    」上曰:「可。

    」又命度支,購給洪鳳漢京第。

     ○以鄭尙淳,爲京畿觀察使。

     2月22日 ○癸醜,召見江華禦史沈念祖。

    念祖承命,反閱江都內、外庫,至是復命。

    書啓曰: 其一,本府會外各穀,與軍餉名色自別,不可混同歛散。

    且於開閉出納之際,不無夤緣爲奸之弊。

    自今以後,別置一庫,俾各典守,以爲重軍餉、嚴防限之意。

    其二,本府司倉,有嶺營來別會耗米代添餉錢,隨捧積置。

    六七年來,至於六千八百五十餘兩。

    年年添加,以本色空留庫中。

    便作不殖之貨,所失旣多,而非當初請得添餉之意。

    島中,元無貿米之處,遠貿海外,亦不無臭載之慮。

    又欲分給民人,使之貿納,則於其不願,未可勒授。

    且自今年,又將有湖南耗米代錢一千兩之每年來到者,則空然捧置,終難添餉。

    若欲歛散生殖,則必啓島民無窮之弊,莫如買置屯田。

    收其所出,添入元餉。

    則屯田,有歲出之穀。

    軍餉,有歲增之耗。

    兩條生殖,可爲萬全之利。

    而十二鎭堡,皆處浦邊築堰之地。

    如欲買屯,則又莫如此地。

    若以此錢,每鎭劃給一千兩,許買屯田。

    仍令土卒,耕食納稅,則小不下五十餘石。

    使之定式作米,添餉本鎭。

    待其列鎭餉米之足,移入本府,則本府無年年貿米之難。

    邊將有添耗措手之利。

    土卒亦皆有安業樂生之望。

    一擧而衆便,可收久遠之效。

    其三,本府自丙寅,改築石城,而每年三百步,分年繼築。

    故適當繼築之處,則雖閑漫之地,基址稍完者,亦必毀而改之。

    如非繼築之限,則雖要害之處,崩城敗堞,置而不補。

    且沿江暗門之門隻完全者,隻是三處,而其餘一處,初不設門扇。

    一處,癸卯潦水漂失,而至今不改。

    三處擧皆腐傷脫落,保障之備、重門之禦,可謂太踈。

    自今,不必繼築石城,隨毀補築,分其緩急,以爲先後,而畢補之後,始用築石之法,則可免此弊。

    而八處暗門之繕修,尤當先於補築。

    其四,統禦使合設於本府事也。

    〈詳見下編〉其五,本府戶南庫綿布,久不改色,則終歸腐傷,甚是可惜。

    本府所管各鎭卒,自均廳所給,爲八十四同。

    有閏則爲九十一同。

    鎭卒之裹糧上京,待候受來,極爲有弊。

    以鎭卒而受京司,必得短劣不用者。

    今若以戶南庫綿布,依均廳例,出給鎭卒。

    其代則以海西附近邑綿布,移納江都,代充本庫。

    本庫八九十同,年年輪回改色,則可無腐傷之慮。

    至於鎭卒,亦無上項之弊。

    於此於彼,實爲方便。

    其六,禦庫醬改色之法,曾因民結分給之有弊,變爲自官廳改色,而每不遵用,陳久味變,終於無用。

    禦供重需事面未安。

    至於緩急之需,亦復如何?蓋其陳傷之弊,專出於甕數之太多。

    一百十二甕,每年雖改,十甕亦不免有十年陳久者。

    必也減其甕數,近其年條,然後可無此弊,本府官廳應用之醬,不下三四十甕。

    今若盡棄不用之甕,改沈其代。

    減其元數,定以九十甕恒留。

    以六十甕,每年所沈三十甕,翼年自官廳換色。

    收用都數六十甕,陳不過二年,可以常新,不至變味。

    以此成節目遵行,似合便宜。

     其餘,久勤復舊事也、忠臣錄後事也、別庫鋪陳事也、糴穀改量事也、軍器修改事也、大砲試放事也、會外穀別置事也、湖西米事也。

     2月24日 ○乙卯,次對。

    領議政金尙喆啓言:「京畿水使洪秀輔狀啓:『以戊寅貸來平安兵營錢二千兩,散債取殖,二十年來,今爲鬼錄,民不堪徵。

    自今革罷,依三南兵營劃給取耗,以充其代』爲言。

    債錢請依狀蕩減,以江都餉米二千石,移劃取耗,使之充代。

    」從之。

     ○命實錄廳諸臣二品以上,曰知實錄事、同知實錄事,三品以下,實錄修撰、編修等官,隨品啓下,著爲式。

    前此,以實錄春秋爲官銜。

    敎曰:「實錄,史名;春秋,又史名。

    官制則鹵莽;官名則架疊。

    」仍有是命。

     ○命動駕侵夜,攔後槍劎軍,依挾輦軍例懸燈,著爲式。

     ○以沈豐之爲議政府檢詳。

     ○諭設賑諸道道臣曰:「荒政,有國所重。

    誠以飢民之轉窮回蘇,係此一擧故也。

    豈非大可敬愼者歟?方今,四道諸邑,多設賑之處,凡在分憂之責者,果皆體予宵旰之念,悉心賙賑,俾無一民之捐瘠乎?噫!昨歲夏秋,始旱終澇,穡事告歉,民皆顑頷。

    今則春序將半,民食愈艱。

    噫!彼疲癃,纔經瘡痍,猶所恃以仰哺者,惟在賑政。

    言念蔀屋,恫若在己,其於白給乾糧,分俵還穀之際,苟能十分董察,另加着意,則虛實庶無相蒙之弊,而否則實澤未究,民困自如矣。

    甚非委寄百裡之意也。

    咨爾方伯、守令,尙其念予此意,勉哉勉哉!嗚呼!惟予不穀,德未孚而化未臻,雨暘燠寒,不以其時,使黔黎不獲樂歲之飽,反緻塡壑之歎。

    每一反省,寧欲無吪。

    意欲遍遣禦史,看審賑事,而猶慮夫冠蓋道路,徒貽民害,迄此未能。

    而近見諸道設賑狀本,其鶉結匍匐之狀,如在目中。

    古人所謂,不遑寧處之說,政是予憂民生之心也。

    耿耿之甚,不憚煩複,呼燭申諭,玆敷十行。

    其須益加誠心賙濟,以副予此意。

    」 2月25日 ○丙辰,議定,貞聖王後追上徽號曰:『端穆章和』,王大妃加上尊號曰:『莊僖』,惠慶宮尊號曰:『孝康。

    』 ○賓廳會圈。

    英廟配享功臣,以領議政崔奎瑞、左議政閔鎭遠、左議政趙文命、領議政金在魯九點啓。

    敎曰:「此是莫重莫大之事,果無取捨之嫌乎?卿等深加思之,無使楊萬裡專美於有宋也。

    」時、原任大臣請對。

    上召見曰:「會圈旣出於公議,則不必自上有所可否於其間。

    而俄者,無使楊萬裡專美之敎,予適有思而發矣。

    故相臣金昌集決策之大義、殉身之危忠,實合於先大王廟庭之配食。

    而所以疑難者,特以未及逮事於先朝故也。

    此則有不然者。

    故重臣閔鎭厚雖未及逮事,而亦入配享。

    則此又近例之可以旁照者也。

    」尙喆等曰:「今承下敎,果有近例之旁照。

    臣等難免昏錯之失矣。

    」上曰:「大臣請對,旣有所奏,而少異常格。

    其宜詢問可否。

    故領議政金昌集配享英廟廟庭當否,收議於來會大臣及六卿、三司、館閣堂上、政府西壁諸臣以聞。

    」領議政金尙喆等議曰:「臣等已於筵中,有所陳達。

    故相臣之爲先王一死,實合配食於先大王廟庭,而以其有異常格,初未及抄啓矣。

    旣有故重臣閔鎭厚旁照之例,今於俯詢之下,豈有他議?」兵曹判書李徽之議曰:「故領議政金昌集,旣有定策之功,配享先大王廟庭,允合情禮。

    雖或有未及逮事之論,此不可以常例言。

    且不無旁照之近例,則聖敎之下,無容更議。

    」刑曹判書蔡濟恭議曰:「辛醜定策之臣配食廟庭,情文當然,而且有故閔判書鎭厚已行之例。

    所下傳敎,至爲允當,無容更議。

    」工曹判書洪樂性議曰:「故領議政金昌集定策之功,宜有配食於先大王廟庭之禮,而以未及逮事,不無趑趄之論。

    今伏承聖敎,允合情禮,無容更議。

    」右參贊黃景源議曰:「忠獻公定策之功,安可不配食於先王廟庭乎?逮事與否,非所可論。

    臣以爲配享廟庭,合於典禮也。

    」禮曹判書李景祐議曰:「故領議政金昌集,旣有定策之功,配食廟庭,實合情文。

    而雖以事例,初不抄啓,旣有故判書閔鎭厚配享之例,今下傳敎,至爲允當,無容更議。

    」大提學徐命膺議曰:「當初以故相臣金昌集,爲定策立殣,允宜配享也。

    與大臣相議,停當於抄啓矣。

    有以未逮事人配享,非自下徑先擧行爲言者,故不敢擅決,而心甚惜之。

    今伏承下敎,誠爲允當。

    且有故判書閔鎭厚已然之例,豈有他議?」戶曹判書具允鈺議曰:「故相臣殉身爲國之忠,實合於先大王廟庭配享之列,不可以未逮事爲拘。

    特敎詢問之下,臣無容更議。

    」吏曹判書金鍾秀議曰:「故相臣金昌集之配食先大王廟庭。

    以功以節,允葉情禮。

    便成國人之通論,而惟是未逮事之臣,配食廟庭,考之前例,旣無可據,則終非在下者所敢輕議。

    惟在聖上深思博考而處之。

    」大司憲尹東暹議曰:「故領議政金昌集定策殉身之功,允合配食於先大王廟庭。

    如以未能逮事爲疑,則故判書閔鎭厚故事,爲可援之例。

    所下傳敎,無容更議。

    」大司諫徐有防議曰:「故相臣金昌集決策之大義,殉身之危忠,雖未及逮事於先朝登極之後,而考之近例,亦有可以旁照者。

    則今此俯詢之下,無容更議。

    」應敎林蓍喆議曰:「故相旣有決策之功,則逮事與否,無容更議。

    」敎曰:「故相金昌集事,有不可已者,而又有可據之例,所以詢問者此也。

    大臣雖曰:『有特敎配侑之例』雲,而六卿、三司,旣已來會,就初別單會圈以入。

    」仍敎吏曹判書金鍾秀曰:「宋臣張魏公以有功於孝宗時逮策事,有配庭之論。

    而其時諸議,以事在異朝,有可否之說。

    獨楊萬裡以爲:『此人旣有建策之功。

    則雖在異朝,其爲配庭,未有不可』雲雲。

    此事,雖與故相臣事,煞有殊焉,而足可以援例矣。

    況有我朝近例之可據者乎?」鍾秀曰:「聖敎誠至當矣。

    且故相臣樹立卓然,與一絲扶鼎之功,不可同日而語矣。

    」賓廳會圈。

    十點領議政金昌集,九點領議政崔奎瑞、左議政閔鎭遠、左議政趙文命、領議政金在魯。

     ○敎曰:「當此,法紀解弛之時,所謂閭家之奪入、借入、貰入、白文、斜文賣買等種種許多弊端,難保其必無。

    閭家此等之弊,在先朝,嘗所痛禁,而都民賴以奠厥居。

    到今以申飭之已久,雖芧屋之一間、半間,若有潛相犯禁之事,是國無法也。

    從當廉察,以憑虛實。

    京兆嚴飭各部,如有違令之類,一一摘發登聞。

    匿不以聞,則該府、該部官重勘。

    」 2月27日 ○戊午,《續明義錄》成。

    奉朝賀金緻仁等,具箚以進。

    箚曰: 臣等奉旨開局,纂成《明義錄三篇》。

    方其祗獻也,竊以爲,霜露均施,刑德幷流,庶將因是而劈破旣往之兇圖,逆折方來之奸萠,導一世而鹹囿於會極、歸極之治。

    孰意前逆旣鋤,而後出愈憯,原書纔上,而續篇復成也?噫!人心之難化,邦運之不幸,胡至此極也?雖然,賴皇天祖宗誕垂冥佑,罪人斯得,天討亟行,曾是呼吸之危,卒底泰磐之安。

    而凡諸賊之同條而共貫,連腸而結肚者,鹹得其情狀,而莫逭乎鈇鉞。

    嗚呼!其亦不幸而幸矣。

    自古亂逆之作何限。

    而要之,非一朝一夕之故。

    自辛壬而爲戊申。

    由戊申而爲乙亥。

    其植根旣固;流波漸大。

    此必至之勢,而已然之驗也。

    然則,今玆之逆,由末而知本,探微而究顯。

    其故可得而詳也。

    夫危逼、沮遏,厚、麟之爲元惡也;剪除、戕殺,恒、簡之爲劇逆也。

    當其外內搆煽,後先唱喁,種下種子,寔繁有徒。

    其計莫售於當日,其毒益熾於死後。

    範兇始俑,述慝遙和,爲興文之匕,爲龍輝之鞭,爲孝任之詛呪,爲啓能之推戴,氣機之所關通,言議之所傳述。

    始也,君父之與抗。

    終焉,天日之敢射,危機在乎半夜,宗祊澟如一髮。

    思之骨驚,言之髮竪。

    此其前者,有浮於耉、輝;後者,倍蓗乎麟、亮。

    苟於千載之下,歷觀今日之世,則其有不歔欷痛惋於國家之多難,怪變之層生者乎?嗚呼!惟我殿下,以聖神不世之姿,有天地好生之德。

    凡於懲討之際,克體惟恤之仁,每遵罔治之義。

    則噫!彼兇徒,亦有心腸,尙或怵威、懷恩,爲一分自戢之圖,而奈梟音不息,狼性愈肆。

    幸天網之太恢,乘主勢之方孤,嘯聚紏結,輾轉滋蔓,卒爲此罔測不道之事。

    而自初渠輩之必欲先除者,惟是翊儲存社之一介臣。

    而乃今兇蠱餘螫,不在別人,若相傳法。

    且述賊之以贓投北也,置符詛枕中而去。

    則其積懟顯逞,已在聽政之初,籲!亦兇且慝矣。

    至若逆襸,則以王室近宗。

    乃爲此輩所藉口,而把弄認作奇貨,推爲亂本,以緻民心震盪,國勢岌嶪。

    上自公卿,下至輿儓,莫不奔走號呼,不欲俱生。

    於是乎,臣等流涕而爭之。

    殿下流涕而諭之。

    勉回惻怛之心,務合經權之宜,義精、仁至。

    於乎!盛哉。

    至是而臣等所以欽誦於德音,憤惋於逆徒者,尤有倍於向時。

    噫嘻!痛矣。

    原夫前後之逆,固非別件。

    則原編旣在,宜若無待乎續,而然其一團打成,一串貫來,自隱而著,始緩而急者。

    不有以明之,則孰知夫首尾之共連,根脈之相通也哉!臣等敬依明命,類次成書。

    若乃纂輯義例,一從原編。

    書旣成,謹拜稽首封進焉。

    仍伏念,臣等受殿下罔極之恩,曾不能杜禍亂之漸,淸兇逆之源,緻使至尊,獨憂於止,其爲罪固已難贖矣。

    然而自經近日之變,雖愚夫、愚婦,莫不扼腕裂眥,崩心沫血。

    幸宗國之奠安,而快覩醜類之殄滅也。

    于以見天畀之所同,而朝家典刑之服人心也。

    況是書之出,而忠者愈先其爲忠,逆者益著其爲逆。

    使覽者曉然知向背之分,倫常之不可侮也。

    以之明天理於將晦,正人彜於旣斁,則實爲維新邦命,迓績天休之一大機會也。

    臣等又不勝其歡忭,而頌祝焉。

     批曰:「箚語中:『前逆旣鋤,而後出愈憯。

    原書纔上,而續編復成。

    』雲者,尤可見卿等沫血飮泣之意也。

    嗚呼!尙忍言哉。

    以寡昧,固難望於歸極、會極。

    而龍蛇赤子,亦將有賴於是書。

    所進《續明義錄》,卽令刊印,以壽其傳焉。

    」 2月28日 ○己未,禦皆有窩,閱古今書籍。

     2月29日 ○庚申,八道、兩都,進丁酉會簿。

     三月 3月1日 ○辛酉朔,親行朔祭于敎明殿。

     3月2日 ○壬戌,命勿設都監別三房。

    古例,三都監外,有別三房名色。

    至是,將設尊崇冊禮都監。

    敎曰:「都監之設,雖遵舊例,都監之中,又有都監,甚無意義。

    章服有尙方,輦輿有太僕,儀仗有戶曹,各有司存,別三房名號除之。

    」 ○以先朝淑儀趙氏爲貴人。

    趙氏以先朝嬪禦,年過七十,且因祔廟禮近,特命升爵。

     3月3日 ○癸亥,陳奏使河恩君垙等,以陳奏事情馳啓。

    略曰:「臣等一行,昨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到北京,詣禮部,呈表咨文,則侍郞範時純領受。

    以皇太後喪二十七朔之內,不行元朝賀禮。

    故鴻臚寺演禮,自在停免之中。

    臣等旣任陳奏之事,將於入館之後,相機另圖,當日表、咨文呈納。

    後,禮部尙書永貴,招通官樸寶樹,先問陳奏事情。

    寶樹詳傳其顚末。

    則永貴以爲:『如此逆變,往牒所無。

    固當卽爲奏達,而未見文跡之前,似有輕遽之嫌矣。

    』寶樹以爲:『陵幸已定,若待回駕擧行,則差遲可慮。

    朝鮮使臣之持來黑草,及今取見爲好,永貴取去黑草。

    』翌曉,適値太廟祭班,陳稟於皇帝,卽命持入奏文。

    親覽後以爲:『朝鮮,本自恪勤侯度。

    且聞兩勑之言,新王動容周旋,有儀有節。

    朕甚嘉之。

    其謀逆者,想以權貴專恣之類,憚王英明,潛懷異圖也。

    謀逆之惡,豈有大小國之別乎?奏文字畫,極爲精細,此亦尊敬之意,而朕今眼昏,未能詳視。

    自該部改書以入』雲矣。

    午後,特遣中官,催促入之。

    留中不下,將與準制司諸臣議定。

    而雍正六年,《戊申謄錄》已爲取入。

    雲雲。

    禮部侍郞阿肅、兵部侍郞金輝、戶部侍郞金簡,適有夤緣之路,皆示相念之意。

    金簡、金輝以爲:『俺之先墓,在於朝鮮,何敢忘本當爲出力善圖』雲矣。

    翌日,序班等,謄示皇旨有曰:」該國有不幸之事,而該國王所辦,極爲允協,朕心嘉慰。

    至摺內陳辭,有不合式處,該部咨王知之。

    其所請內地邊境,爲該國王,詰緝餘黨一節,已諭盛京將軍、山東巡撫,寔力妥辦「雲雲。

    所謂不合式者,使任譯等,探問於該部。

    則謂以奏文中,有儲君嗣位等字。

    不當用而用,故上諭卽指此雲雲。

    本月初九日,皇帝往祭天壇。

    翌曉,回駕時,禮部以外國使臣祗迎事,照例啓奏。

    隻令正使臣垙、副使臣坤、首譯樸道貫,祗迎於午門外。

    琉球國進貢正使耳目官翁宏、副使正議大夫鄭鴻勳,亦爲同參。

    方物移準咨文中,餘剩數相左。

    序班等來言任譯曰:『奉旨移準之物,如是舛錯,方有題奏行咨之議』雲。

    故臣等使任譯等,密密周旋。

    取考內務府會計元冊子,則丙申年節行方物,移準咨中,餘剩數及謝行皇帝前八起,皇太後前節行三起,謝行八起,合十一起,方物移準數爻中除出。

    今行方物移準之數,更爲參考,則筆、墨、靑黍皮、水獺皮四種外,相左。

    或落漏之數,至於十二種之多。

    事甚踈忽,勢將生梗,不得已以官銀中三百兩,密結內務府及禮部主事人等,而咨文以開印之前,未及入奏,故推出改書。

    本月二十一日,禮部成送回咨有曰:『本部細着原奏內,有儲君及國王嗣位等語,未爲合式。

    蓋此等語,在該本國,自稱原屬不禁,而敍以上告,則乖禮制。

    且該國前此請立世孫及國王嗣爵,皆係請命天朝,遵奉勑旨而行。

    可見儲君及嗣位之語,斷不宜列於奏牘。

    太皇帝,因該國素稱恭順,其措辭不合,自由外邦,未識中朝體式,亦姑不深究。

    特諭本部,咨知該國王嗣後一切表奏,辭意務留心點檢,毋再違舛。

    』雲雲。

    皇太後新陵在於易州,距皇城爲三百餘裡,而本月二十三日,卽皇太後小祥也。

    十九日,皇帝前期上陵,二十六日回駕。

    歲幣米,本月初九日先納。

    歲幣方物,則以移準相左之事端,不免遲延。

    本月二十二日,始得隹呈。

    二月初八日,皇帝幸圓明園,姑未回駕。

    表咨文自內閣翻淸,正月二十一日,開印後,始爲啓奏。

    二月初五日旨下禮部,領賞文書,二月初二日啓奏。

    初六日旨下,故初十日詣闕領賞。

    上下馬宴,亦爲停免。

    受回咨十五度,十一日仍爲離發,而陳奏一事,初則事機湊合,將有順成之望矣。

    當日所下皇旨之外,更無節拍,故臣等不勝悶鬱。

    連爲採探於阿肅諸人,則以爲皇上初旣嘉之,戊申謄錄,且已取入,不久似有特恩雲。

    臣等亦信其言,徒費虛佇。

    至于今有不可,一向伈伈,故多般斡旋,終未得力。

    至遣諸譯於禮部尙書永貴家,垂涕齊訴,則答以皇上,非不軫念,而爾國咨文,旣有所失,故畢竟無格外之典,俺亦無可奈何雲。

    故更送任譯於阿肅家,問其前言無實之由,則答謂前例旣入,而尙無處分。

    且爾國使臣祗迎時,皇上不問國王起居,必有所未安而然也。

    若無言端,則不敢白下更奏,到今誠末如之何雲雲。

    臣等起程之時,奏文謄錄,適有賚來者。

    故取而考之,順治七年奏文,有國君之君字。

    康熙十九年奏文,有儲嗣之儲字,則儲君二字,可以照此辨之,至於嗣位二字,則康熙十九年奏文與雍正六年奏文,皆有嗣位之句。

    前後規例,班班如此,則不可不一番明暴,故將欲呈文禮部,先通於提督,則以爲:『皇上勑諭,旣出於特旨。

    非陪臣所敢擅議,此文若呈,則必大叚生梗於爾國,俺以相念之義,不得受去呈文雲。

    頒賞之時,禮部堂上例爲來坐,故領賞之日,袖往以傳於禮部侍郞王傑,則其言槪如提督所答,而以爲:『本事曲直,姑勿論,旣是皇上特旨,則初不奉覽於國王,徑自請改者,越分極矣。

    將自禮部有行咨之擧,且今日不得頒賞,而先爲參論,如是之際,將有許多不好之事。

    使臣何爲此妄率之計雲。

    半餉往復,辭氣轉益不平,而呈文則退而不受,觀其頭緖,決無得成之理,故不得不中止。

    回咨文二度,先爲謄書上送,召見時任大臣敎曰:」使事雖幸順成,但以奏文中字句之違式,禮部聞有移咨。

    不可無謝過之擧也。

    「仍命差遣謝恩兼陳奏使,使臣盤纏,依辛卯、丙申年例優給。

    以蔡濟恭爲謝恩兼陳奏正使,鄭一祥爲副使,沈念祖爲書狀官。

     ○贈諡故判書金尙星文憲,故判書金文起忠毅,故判書李昌壽文憲,順和君??僖敏,全恩君墩孝僖,海安君億靖毅。

     ○敎曰:「宗班顯祿、儀賓綏祿,與文臣、大匡同品,而正使望,以顯祿、綏祿,擬於輔國之下。

    政官推考。

    」 3月4日 ○甲子,敎曰:「頑忍至今,遽當此日,穹壤靡逮,尙復何言?於戲!不忘,惟在仿繼志一事。

    今年卽戊戌,而毓祥宮忌辰,又是初九日。

    孝明殿寒食別茶禮後,當詣毓祥宮展拜,行酌獻禮矣。

    」 3月5日 ○乙醜,親行大祥祭于孝明殿。

     ○賞守陵官以下有差。

    守陵官恩彥君?、侍陵內侍加資,給廐馬、田民。

     ○親行別茶禮于孝明殿。

     ○合設祔廟都監尊崇冊禮進號四都監,以徐命善爲都提調,李景祐、具允鈺、洪樂性、李徽之爲提調。

     3月6日 ○丙寅,展拜孝明殿,召見享官及山陵員役,慰諭之。

    又命鶴城君楡優給衣資、食物,以先朝同庚之臣也。

     3月9日 ○己巳,親行寒食別茶禮于孝明殿,行酌獻禮于毓祥宮。

     ○罷禦營大將具善復,禦營騎士擊錚於劄駐陣內。

    副校理嚴思晩等求對言:「大將有紀律,則軍卒敢如是乎?請罷職。

    」從之。

     3月10日 ○庚午,以柳??爲全羅左道水軍節度使。

     3月11日 ○辛未,申禁陵幸時,掖庭及上司侵漁外邑之弊。

     ○將展謁元陵。

    兵曹以弘化門外摠戎使留陣啓。

    敎曰:「古則,有摠廳壯,抄、廣智營入直之軍,故摠帥留陣。

    今則,無番上之軍,守、摠無異。

    此後,陵幸,弘化門外守、摠兩營,輪回留陣,著爲式。

    」 ○特敍前禦營大將具善復,復授前任。

     ○親押健元陵、元陵香祝。

     3月12日 ○壬申,命各司內入物種,無標紙,不得進排。

     3月13日 ○癸酉,謁健元陵、元陵。

     ○命大司諫徐有防推考,以喝導於駕側也。

     3月14日 ○甲戌,大司諫徐有防避嫌。

    批曰:「昔在肅廟朝,聞閤門喝導之聲,敎曰:『臺諫入矣,』蓋重臺閣之意也。

    而至於昨日,禦駕到禁川橋。

    喝導、呼唱於敦化門內,大乖體統。

    其在尊朝綱之道,不可例批。

    依啓。

    」 3月15日 ○乙亥,晝講,兼行次對。

    領議政金尙喆言:「陵行回鑾時,先廂馬兵,進退失措。

    請訓鍊大將張志恒罷職。

    郊外迎送,不參卿宰罷職。

    禮部移咨,矇然受來,大失奉使之體。

    奏請使臣,削職。

    」竝從之。

     ○更定慈殿慈宮進號後京外箋文之式。

    敎曰:「慈殿慈宮進號後大殿京外所進箋文,當同進一箋。

    而該曹以各箋磨鍊,殊非省文之意。

    依書下以一箋擧行。

    孝康惠嬪宮之稱,無義。

    書以孝康惠嬪邸下,著爲式。

    」 ○命兵曹判書李徽之、禦營大將具善復越俸一等。

    入直堂郞拿問定罪,以兵曹禦營前排軍卒,攔入闕門也。

     ○以洪國榮爲訓鍊大將。

     ○召見謝恩兼陳奏正使蔡濟恭、副使鄭一祥、書狀官沈念祖。

    辭陞也。

    奏文曰: 謹奏。

    爲仰謝皇恩,俯訟辜愆事。

    本年三月二十日,進賀陪臣河恩君李垙等,回自京師,承準禮部節該。

    『乾隆四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準朝鮮國來咨竝奏摺一件,經本部代爲恭進,奉聖旨覽王奏。

    「該國,有不幸之事,而該國王所辦,極爲允協,朕心嘉慰。

    至摺內措辭,有不合該部式之處,咨王如之。

    其所請,內地邊境,爲該國王詰緝,餘黨一節。

    已諭盛京將軍山東巡撫,實力妥辦矣。

    」欽此本部細看原奏內,有儲君及國王嗣位等語,未爲合式。

    蓋此等語,在該本國,自稱原屬不禁,而敍以上告,則乖體制。

    且該國前此請立世孫及國王嗣爵,皆係請命天朝,遵奉勑旨而行。

    可見儲君及嗣位之語,斷不宜列於奏牘。

    大皇帝因該國素稱恭順,其措辭不合,自由外邦,未識中朝體式,亦姑不深究。

    特諭本部,咨知該國王,嗣後一切表奏、辭意,務留心檢點,毋再違舛。

    爲此合咨朝鮮國王,遵奉施行可也。

    』等因。

    臣欽此,欽遵竊照。

    小邦,世守藩封,前後皇恩,淪浹肌髓,蠲弛之典,每出特眷,控籲之奏,輒蒙曲副,施及臣身。

    叨襲封爵,唯皇旨。

    誥印煒煌,唯皇旨。

    賜賚便蕃,亦唯皇旨。

    歷選前代遭逢之盛,未有若斯者也。

    臣雖顓蒙,叨守未久。

    然其拱北之誠,根于秉彜之天。

    享上之體,得之家庭之訓。

    凡諸奏禦文字,別設一司,簡畀仍僚。

    每當使行,前期撰次,齊會陪臣,八九査準。

    焚香而拜表,出郊而送使。

    其所以緻敬盡禮,靡不用極者,一惟成法,罔敢荒墜。

    則豈敢於遣辭之際,有一毫之未盡,甘自取其違越之罪也哉?唯是小邦,壤地僻陋。

    見聞諛寡,諛寡則以非禮爲禮;僻陋則以非敬爲敬。

    倘微我大朝如天地之覆燾,而善惡竝育;如山藪之包涵,而瑕瑜俱藏,則小邦之自底郵罰,必無幸矣。

    顧玆小邦逆孽之詗緝,雖據古例,敢有所請。

    然語則支蔓,事涉瀆屑,方以替猥踰濫,是恐是懼。

    乃蒙皇上特降明勑,布諭於盛京山東等處,使之査詰其潛逸,盤獲其竄入。

    皇威一播,邊關震肅。

    唯此尺紙詔命,其爲小邦之帡幪,果如何哉?北望九頓,已不勝其感結之私。

    而至其所上奏文,不覺字句之襲謬,自歸體制之違式,雖被譴何所不敢辭。

    今我皇上,以柔遠之德,推庇物之仁,不唯不加之罪。

    乃命該部,譬解誨諭,以警來後。

    從古藩邦得此異數於天朝者,未知有幾。

    命下之日,小邦臣民,聚首攅祝,益仰皇賜之逈越常格也。

    雖然,包荒之大度愈恢,惶愧之私心冞切。

    何者?使小邦若能博考中外之儀式,通曉文字之體叚,則豈有是哉?祗緣委巷之擎跽,乖明廷進退之節,窮谷之言辭失公門,達順之理,終自陷於違式之科。

    臣於是含恩畏義,不遑寧處。

    謹敢復差陪臣,刻日裝發,被露誠悃,冒瀆崇高。

    一以頌天朝曲庇之寵;一以追小邦謬妄之罪焉。

    臣翹首雲天,無任兢惶悚慄之至。

    緣係仰謝皇恩,俯訟辜愆事理。

    爲此謹具奏聞。

     3月17日 ○丁醜,禦春塘臺,行內試射。

     3月18日 ○戊寅,議上靖嬪宮曰延祜,園號曰綏吉,諡號曰溫僖。

     3月19日 ○己卯,定靖嬪享祀儀節。

    敎曰:「靖嬪旣封園矣。

    祭享儀節,可以講行,而係是無據之禮,不可無斟量。

    以當甯私親而封園,以追崇私親而封園,恐有間焉。

    毓祥宮,則不特以當甯私親而封園。

    況誕我寧考,篤慶長發,祭禮享式,俱有先朝已定者,今不可容議。

    而至於靖嬪宮,當用儲慶宮新定之例,不當用毓祥宮今行之禮。

    園則每年一寒食,宮則春秋一祭。

    依此定式,於禮似不悖矣。

    其令禮官,就議大臣。

    」又命儲慶宮、順康園、延祜宮、綏吉園祭禮祭品、祭官合行式例,同爲問議。

    領議政金尙喆、左議政鄭存謙、右議政徐命善議曰:「儲慶宮當遷祧,則新宮園祭禮,與已桃之宮園,差有異焉。

    若於毓祥宮、昭寧園祭禮品式,斟酌損益,恐似得宜。

    」允之。

    延祜宮,四仲朔祭三獻,告祭單獻。

    綏吉園,忌辰及四名日單獻。

    儲慶宮、順康園,以祧位宮則單獻,祭品視延祜宮,餠減二器,肉減一器。

    園則忌展祭品,視綏吉園,餠減二器,湯減一器,盞用一,著爲式。

    又敎曰:「旣有先朝定式,又是同宮一岡之內。

    延祜宮守宮內官及守僕,以毓祥宮守宮內官及守僕兼用。

    綏吉園守奉官及守僕,亦以昭寧園守奉官及守僕兼用。

    守護軍,亦勿加充。

    」 ○命大報壇忌辰,非親祭望拜禮,勿用齋戒,著爲式。

     3月20日 ○庚辰,命前執義李惠祚削去仕版。

    成均館啓言:「居齋儒生捲堂,進所懷曰:『陵幸祗迎時,前執義李惠祚,非斥陞補,再抄詩解題。

    傍觀一儒生謂:「是尤庵箚疑說」,則惠祚大言曰:「尤菴,是何許者也?所謂箚疑,何足道乎?」其時,諸儒生之目擊者,誓不與惠祚子姪同場。

    故大司成令惠祚之子漢肇自處,則漢肇極口醜詆。

    漢肇,則薄施鳴皷之罰,而至於惠祚,搢紳儒罰,旣有禁令,無以聲罪。

    臣等以尊仰先正之誠,豈可晏然入堂?』雲。

    」敎曰:「李惠祚之事,甚爲駭妄,自當處分,儒生勸入。

    」四學儒生金順行等上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