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國策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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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左都水使者光祿大夫臣向言:所校《中戰國策書》中書餘卷,錯亂相糅莒,又有《國别》者八篇,少不足。

    臣向因國别者略以時次之,分别不以序者,以相補除複重得三十三篇,本字多誤脫為半字,以趙為肖,以齊為立,如此字者多。

    中書本号,或曰國策,或曰國事,或曰短長,或曰事語,或曰長書,或曰修書。

    臣向以為戰國時遊士輔所用之國,為之策謀,宜為戰國策。

    其事繼春秋以後,訖楚、漢之起,二百四十五年間之事,皆定以殺青,書可繕寫。

    叙曰:周室自文武始興,崇道德,隆禮義,設辟雍泮宮庠序之教,陳禮樂弦歌移風之化,叙人倫,正夫婦,天下莫不曉然論孝悌之義,敦笃之行,故仁義之道滿乎天下。

    卒緻之刑錯四十餘年。

    遠方慕義,莫不賓服。

    雅頌歌詠,以思其德。

    下及康、昭之後,以思其德一作恩德。

    其上下及一無下字。

    雖有衰德,其綱紀尚明。

    及春秋時,已四五百載矣,然其餘業遺烈,流而未滅。

    五霸之起,尊事周室。

    五霸之後,時君雖無德,人臣輔其君者,若鄭之子産,晉之叔向,齊之晏嬰,挾君輔政,以并立于中國,猶以義相支持,歌說以相感,聘觐以相交,期會以相一,盟誓以相救。

    天子之命,猶有所行,會享之國,猶有所恥,小國得有所依,百姓得有所息。

    故孔子曰:能以禮讓為國乎?何有?周之流化,豈不大哉!及春秋之後,衆賢輔國者既沒而禮義衰矣。

    孔子雖論《詩》、《書》,定禮樂,王道粲然,分明,以匹夫無勢化之者七十二人而巳,皆天下之俊也,時君莫尚之,是以王道遂用不興。

    故曰:非威不立,非勢不行。

    仲尼既沒之後,田文取齊,六卿分晉,道德大廢,上下失序。

    至秦孝公,損禮讓而貴戰争,棄仁義而用詐谲,苟以取強而已矣。

    夫篡盜之人,列為侯王,詐谲之國,興立為強,是以轉相放效,後生師之,遂相吞滅,并大兼小,暴師經歲,流血滿野,父子不相親,兄弟不相安,夫婦離散,莫保其命,湣然道德絕矣。

    晚世益甚,萬乘之國七,千乘之國五,敵侔争權,盡為戰國,貪饕無恥,競進無厭,國異政教,各自制斷。

    上無天子,下無方伯,力功争強,勝者為右。

    兵革不休,詐僞并起。

    當此之時,雖有道德,不得施設。

    有謀之強,負阻而恃固,連與交質,重約結誓,以守其國。

    故孟子、孫卿儒術之士,棄捐于世,而遊說權謀之徒見貴于俗。

    是以蘇秦、張儀、公孫衍、陳轸、代、厲之屬,生從橫短長之說,左右傾側。

    蘇秦為從,張儀為橫。

    橫則秦帝,從則楚王,所在國重,所去國輕。

    然當此之時,秦國最雄,諸侯方弱,蘇秦結之。

    時六國為一,以傧背秦,秦人恐懼,不敢窺兵于關中,天下不交兵者二十有九年。

    然秦國勢便形利,權謀之士,鹹先馳之。

    蘇秦初欲橫秦,弗用,故東合從。

    及蘇秦死後,張儀連橫,諸侯聽之,西向事秦。

    是故始皇因四塞之國,據崤、函之阻,跨隴蜀之饒,聽衆人之策,乘六世之烈,以蠶食六國,兼諸侯,并有天下。

    仗于詐謀之弊,終無信笃之誠,無道德之教,仁義之化,以綴天下之心,任刑罰以為治,信小術以為道,遂燔燒《詩》書,坑殺儒士,上小堯舜,下邈三王,二世愈甚,惠不下施,情不上達,君臣相疑,骨肉相疏,化道淺薄,綱紀壞敗,民不見義而懸于不甯。

    撫天下十四歲,天下大潰,詐僞之弊也。

    其比王德,豈不遠哉。

    孔子曰:導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

    導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

    夫使天下有所恥,故化可緻也。

    苟以詐僞偷活取容,自上為之,何以率下?秦之敗也,不亦宜乎。

    戰國之時,君德淺薄,為之謀策者,不得不因勢而為,資據時而為,脫字。

    故其謀扶急持傾,為一切之權,雖不可以臨教化兵革救急之勢也。

    皆高才秀士,度時君之所能行,出奇策異智,轉危為安,運亡為存,亦可喜,皆可觀。

    護左都水使者光祿大夫臣向所校戰國策書錄 曾序: 劉向所定,著《戰國策》三十三篇。

    《崇文總目》稱十一篇者阙。

    臣訪之士大夫家,始盡得其書,正其誤謬,而疑其不可考者,然後《戰國策》三十三篇複完。

    《叙》曰:向叙此書,言周之先,明教化,修法度,所以大治。

    及其後詐謀用而仁義之路塞,所以大亂。

    其說既美矣,卒以謂此書戰國之謀士,度時君之所能行,不得不然,則可謂惑于流俗而不笃于自信者也。

    夫孔、孟之時,去周之初已數百歲,其舊法已亡,其舊俗已熄久矣。

    二子乃獨明先王之道,以為不可改者,豈将強天下之主以後世之所不可為哉?亦将因其所遇之時,所遭之變,而為當世之法,使不失乎先王之意而已。

    二帝三王之治,其變固殊,其法固異,而其為天下國家之意,本末先後未嘗不同也。

    二子之道,如是而已。

    蓋法者,所以适變也,不必盡同;道者,所以立本也,不可不一。

    此理之不易者也。

    故二子者守此,豈好為異論哉?能勿苟而已矣,可謂不惑于流俗而笃于自信者也。

    戰國之遊士則不然,不知道之可信,而樂于說之易合,其設心注意,偷為一切之計而已。

    故論詐之便而諱其敗,言戰之善而蔽其患,其相率而為之者,莫不有利焉,而不勝其害也,有得焉而不勝其失也。

    卒至蘇秦、摘鞅、孫膑、吳起